六年级读后感:《刀疤豺母》_800字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名叫《刀疤豺母》的动物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通人性,懂甘苦,明事理的好豺,草原豺的头领,名叫刀疤豺母。却被强巴理解为是老谋深算,狡诈,罪大恶极的坏蛋。因为它曾带领草原上的一群豺和人类结下种种恩怨。强巴一心只想把这群世世代代都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豺赶出尕玛尔草原。但他不知道豺是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的功臣。最后,强巴领悟了食物链的重要性,费尽周折才把豺请回了尕玛尔草原。兔患解除了,人与豺的隔阂烟消云散。从此,刀疤豺母再也没有与村民产生冲突,也没猎杀过村民的牛羊。“仇恨是坚冰,感情是太阳。在暖融融的阳光的照耀下,再厚的冰层也会融解,化作一江春水。”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要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维护生态平衡。想想看猎人强巴因为豺群咬死了自己最心爱的猎狗雪娇而和豺结下怨,将豺群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以为从此这里万象更新,结果适得其反。雪兔泛滥,草原变得就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再也没有从前生机勃勃,万物欣欣向荣的景象。这样一来,豺反而成了“功臣”,雪兔则成了“坏蛋”。豺原本有效地阻止了雪兔的泛滥,捍卫了生态平衡,立下了汗马功劳,却遭到村民们的误解。并且豺通常全都是捕捉一些老弱病残的雪兔,帮人阻止了瘟疫的传播。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破坏了大自然的食物链就是破坏了生态平衡。大自然的食物链一经破坏,哪怕只是其中一根“链条”断了,所有生物都得遭殃,包括人类也是其中之一。当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因为种种人为的原因而灭绝的时候,人类也就看到了自己的尽头。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个限度。豺不能多打,一旦把它们赶尽杀绝,破坏了大自然的规矩,超过了限度,好事就会变成坏事,会带来预想不到的后果。所以我们千万不能破坏食物链,要吸取尕玛尔草原的这次教训,保护好动物和人类共同的家园,善待我们神奇的大自然。 我们要珍惜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六年级读后感:《第七条猎狗》_45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第七条猎狗》的书。 善良、勇猛是猎犬的天性。公召盘巴曾养了7条猎狗,但前6条都那么不尽人意,唯有第七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一段离奇的经历。 主人公召盘巴带者留下的那条狗去打猎。那条猎狗在打猎中和猎物殊死搏斗,抓到猎物从不独享。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被召盘巴追打。原因就是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它突然跑进乱草丛,召盘巴一气之下将它打跑。此后后它成了豺狼首领,但它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动得泪流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第7条猎狗的忠诚和善良深深的打动了我。看似它是豺狼的首领,但内心还是善良的。他并不想让主人被吃掉,虽然主曾经追打过他,但他还是拼尽全力让主人活着。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不错。许多的宠物狗能给人带来欢乐;警犬能保卫我们的家园;牧羊犬能帮主人看羊······总而言之一句话:没有比狗更忠诚的动物朋友。
相关推荐
-
保护动物——《刀疤豺母》读后感在《刀疤豺母》这本动物小说里面,有两个故事,分别就是“刀疤豺母”和豺·秃鹫·鳄鱼——成丁礼的故事。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前一个故事——刀疤豺母。刀疤豺母有一次与向导强巴争斗时,在脸上给割了一刀,因此得名。有一次,向导强巴带着一只极好的猎狗——“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地保护强巴但寡不敌众。忽然,向导强巴想到豺不会爬树,所以爬上了树,但雪娇却被豺群给咬住了。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强巴和豺因此结怨。后来,向导强巴和“我”布置了计划,准备将豺活活地给烧死。虽然“我”不同意,但强巴却执意要这样,“我”也没有办法。当豺群走投无路的时候,“我”因为心软,所以放了豺群一马。不但因为它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而且“我”从未打算伤害这群豺。有一次,“我”与向导强巴被野驴团团围住之时,刀疤豺母因为上次的事情,非常感激“我”,所以救了“我”和向导强巴。后来,因为一些村民的意见,豺群被“我”与强巴赶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逐渐发生了:红毛雪兔因为没有了天敌,所以开始迅速繁殖后代。到后来,草原里寸草不生。“我”和强巴后悔把豺群给赶走,没有办法,只好把豺群给请了回来。向导强巴与豺群的恩怨终于解除了。我从中知道了,我们要合理地保护动物,不可以做伤害它们的事情。五年级:潘姝洁5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生命的意义——《刀疤豺母》读后感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射在生机勃勃的盆栽上,我正踏上一条幽径,沐浴着徐徐春风,进入树林深处,享受着独一无二的好晨景,好心情。忽然,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兔子,有那么一瞬间恍神,想起了一件事、一个人、一本书······在一片无边无垠、一碧千里的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金背豺,为首的是一直脸上挂着一条刀疤的母豺。对于生活在尕玛尔草原的人们来说,豺,无疑是最可恶的动物。强巴自打遇上三年前的那件事,更是对金背豺群反目成仇······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去打猎。却不想迎面撞上两只金背豺,强巴一开枪便打掉了那只雌豺的半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另一只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那只公豺带着一大群金背豺过来围住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被金背豺咬死了。强巴因此一直对豺群怀恨在心。可是接下来,“我”和强巴去放火逼豺群去死时,“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我们”却一直都被豺群所救。虽然强巴已经消除了对豺群的怨恨,可是,牧民们没有啊!就这样,豺群被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一开始,牧民们还以为是好兆头,可后来,没有了天敌的红毛雪兔迅速繁殖。很快,尕玛尔草原上便满是红色,甚至有好几片地方已经变成了荒地。大自然向破坏它生态平衡的人们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容。“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与强巴巧施妙招,让人们同意“我们”去把豺群找回来。“我们”在森林里寻找了半个月才找到豺群,可他们并不愿意随“我们”回去。“我”和强巴便跟着他们,屡次在他们危机时候救了他们。他们十分感激,便随“我们”回来尕玛尔草原,解决了红毛雪兔泛滥的问题。我无数次被豺群与强巴之间的事迹所感动,忍不住热泪盈眶。动物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自然对你好,他们是那么的充满灵性。大自然这个造物主也赏罚分明,他既然创造了人类,又创造了其他的动植物,那么我们都是他的子民。他不允许任何人轻易破坏、打乱别人的秩序,不然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如今社会的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大肆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任意取用大自然的资源,种种令人愤怒的行径直锥我的心!多么希望自己的生活里的一切问题都能如同《刀疤豺母》这本书里的情节一般,有了问题就去寻找解决的方案,还自己最初的生活状态,,而不再是为了利益尔虞我诈,不肯善罢甘休。这些自认为聪明能干的“大人们”啊,你们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我晃过神来,想要抚摸那只兔子的时候,兔子却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抖落肩上的一片绿叶,继续在这绿色、清新的山荫小道上越走越远。我哼着歌,慢慢的回想着刚才所想的,散步在这朦胧的山色之中·····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生命的意义——《刀疤豺母》读后感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射在生机勃勃的盆栽上,我正踏上一条幽径,沐浴着徐徐春风,进入树林深处,享受着独一无二的好晨景,好心情。忽然,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兔子,有那么一瞬间恍神,想起了一件事、一个人、一本书……在一片无边无垠、一碧千里的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金背豺,为首的是一直脸上挂着一条刀疤的母豺。对于生活在尕玛尔草原的人们来说,豺,无疑是最可恶的动物。强巴自打遇上三年前的那件事,更是对金背豺群反目成仇……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去打猎。却不想迎面撞上两只金背豺,强巴一开枪便打掉了那只雌豺的半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另一只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那只公豺带着一大群金背豺过来围住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被金背豺咬死了。强巴因此一直对豺群怀恨在心。可是接下来,“我”和强巴去放火逼豺群去死时,“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我们”却一直都被豺群所救。虽然强巴已经消除了对豺群的怨恨,可是,牧民们没有啊!就这样,豺群被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一开始,牧民们还以为是好兆头,可后来,没有了天敌的红毛雪兔迅速繁殖。很快,尕玛尔草原上便满是红色,甚至有好几片地方已经变成了荒地。大自然向破坏它生态平衡的人们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容。“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与强巴巧施妙招,让人们同意“我们”去把豺群找回来。“我们”在森林里寻找了半个月才找到豺群,可他们并不愿意随“我们”回去。“我”和强巴便跟着他们,屡次在他们危机时候救了他们。他们十分感激,便随“我们”回来尕玛尔草原,解决了红毛雪兔泛滥的问题。我无数次被豺群与强巴之间的事迹所感动,忍不住热泪盈眶。动物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自然对你好,他们是那么的充满灵性。大自然这个造物主也赏罚分明,他既然创造了人类,又创造了其他的动植物,那么我们都是他的子民。他不允许任何人轻易破坏、打乱别人的秩序,不然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如今社会的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大肆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任意取用大自然的资源,种种令人愤怒的行径直锥我的心!多么希望自己的生活里的一切问题都能如同《刀疤豺母》这本书里的情节一般,有了问题就去寻找解决的方案,还自己最初的生活状态,,而不再是为了利益尔虞我诈,不肯善罢甘休。这些自认为聪明能干的“大人们”啊,你们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我晃过神来,想要抚摸那只兔子的时候,兔子却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抖落肩上的一片绿叶,继续在这绿色、清新的山荫小道上越走越远。我哼着歌,慢慢的回想着刚才所想的,散步在这朦胧的山色之中……9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六年级读后感:《狼图腾》读后感_800字狼,在许多汉人眼里是十恶不赫的凶神,残忍,凶猛。然而,《狼图腾》这部书却给我们一种不同的印象。狼图腾,是草原之魂,是草原民族的信仰,是刚毅智慧自由之魂,作者姜戎为我们展现了辽阔的蒙古草原、游牧民族对狼的崇拜以及令人震撼的狼精神。 一开始,我对蒙古人对狼的崇拜惊奇不已:宁愿冻死也不睡狼皮、死去后让狼吃掉自己的尸体、打狼不打绝甚至保护狼、不用狼皮制褥子……后面,我看到一个问题,才理解了——为什么草原民族能够横扫欧亚大陆,创造出中国历史上版图最大的王朝?原因是,他们一直在向狼学习。学狼的什么呢? 首先,学狼的智慧。有一段狼图腾经典语录,“你看,狼懂气象,懂地形,懂选择时机,懂知己知彼,懂战略战术,懂近战、夜战、游击战、运动战、奔袭战、偷袭战、闪击战,懂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还能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实现全歼马群的战役意图。这个战例简直可以上军事教科书了。”蒙古人不仅在军事上学,还在打猎上学。他们打猎也需要依靠战术,埋伏,设套…… 其次是狼的勇猛。为了保持队伍的战斗力,它们会直接咬死重伤的狼,同时不再让那些狼受到折磨。他们还有一种战术,以轻伤换重伤,以重伤换性命。书中有一段内容,它们在对付猎狗时,会把自己的要害暴露出来,在猎狗扑咬时就瞄准咽喉,虽然自己受重伤,但猎狗就会毙命。在狼的骨子里,有一种这样的狠劲。 还学了狼的团结。狼一般都是群居,反之则很难生存下去。单单一只狼所能造成的破坏是很小的,只有团结起来,一起攻击,才能捕获更多猎物。“听老辈的人说,原来草原上也有老虎,后来全让狼群赶跑了。狼可比人顾家,比人团结。”他们打猎后总会分一点给老狼,病狼,每一只狼都有得吃。 我为《狼图腾》中狼的精神而感动,我们应该向狼学习,不管做什么事情,一定要有耐心,学会思考,做事要长远打算。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信奉狼图腾,像狼学习,就一定能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人最终可以灭绝狼,可是世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摧毁蒙古草原狼刚强不屈的意志和性格!”8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六年级读后感:《平凡的世界》读后感_800字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做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8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刀疤豺母》读后感三月份时,我无比兴奋的读完了作家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大自然存在着一个环环相扣的生物链,一个环节断了,其他环节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危及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生态平衡被粗暴得打破,会产生无可挽救的后果。这本书讲述了尕玛尔草原上一群“老奸巨滑”的豺,在刀疤豺母的率领下,为了生存与人类结下了种种恩怨,被猎人强巴率领的捕猎队赶出了尕玛尔草原,去了日曲卡雪峰北边的垭口。金背豺群被迫搬迁后,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多,泛滥成灾,导致尕玛尔草原就像一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婆。人们为了法制这些红毛雪兔,就用了火烧,可是红毛雪兔随时都可以钻进洞穴,而且春季多雨,地上没有多少枯草,野火难以形成火燎原之势。于是人们开始投毒,开始几天,效果不错,但红毛雪兔是一种善于总结经验的动物,目睹了同伴的中毒身亡,很快明白了人类在有意的陷害它们,拒绝了牧民的毒饵。投毒战术流产,还引发了可怕的瘟疫。最后猎人强巴向身为动物科学家的“我”问怎么办?“我”说只有把金背豺群“请”回来。于是“我”和强巴用了七天七夜才翻越高黎贡山,千辛万苦才把金背豺群“请”回草原,最后豺群一出现,红毛雪兔魂飞魄散。我们要知道,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人类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方式,地球的物种在锐减,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沈石溪说:“人们常以开发文明为借口,破坏了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让我们一起善待动物,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600字 初中 读后感
-
《刀疤豺母》读后感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刀疤豺母》这本书里,刀疤豺母,她是一只母豺。因为一次和强巴斗争时,强巴用刀子在“刀疤”豺母脸上割了一刀,所以叫刀疤豺母。强巴有一只极好的猎狗,名字叫做“雪娇”有一次,强巴带着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的去扑咬豺群,保护强巴。寡不敌众,豺多狗少。强巴想豺不会爬树,只要爬上树就安全了。但雪娇却被豺群咬住,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后来,强巴和“我”布置了周密的计划,准备将豺群一网打尽,虽然“我”不同意,但强巴固执的要这样办,“我”也没办法。当豺群没路可逃的时候,“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毕竟他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再说了“我”本来就没打算伤害这群豺。刀疤豺母很感激“我”。后来我们逮到一只野驴,谁知野驴正是发情期,结果被野驴团团围住,碰巧“我”看见了刀疤豺母的豺群,并对他们大呼救命,我们的救了。因为一些事情,我们把豺群赶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大量的红毛雪兔没了天敌,开始迅速繁殖,到后来,尕玛尔草原发生了大灾难,寸草不生。我们后悔当初把豺狼们赶走,没有办法,只好再把豺群“请”回来,因为“我”和刀疤豺母结下了感情,又经历千辛万苦,才把豺群请回来。在这些事之中,强巴和刀疤豺母的怨恨解除了。这本书里,刀疤豺母、“我”、强巴有着深厚的感情。我从中知道了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要和它们做朋友,我们伤害了这种动物,也就等于迎来了另一种灾难。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能给我们带来一点点的幸福。新疆石河子石河子是第一小学四(4)四年级:钟泱6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刀疤豺母读后感沈石溪,动物小说大王。《狼王梦》、《第七条猎狗》、《斑羚飞度》……从学生的口中听过无数的先生的著作。也不知因何缘由,直到现在,才开始拜读。《刀疤豺母》是我第一次读沈石溪先生的书,我的阅读速度不算慢却也算不上一目十行,这本图书却是继《活着》之后,我一口气读完的唯一一本了。花一整天的时间,终于饱尝书中酣畅滋味,合上书,准备让眼睛休息休息,于是决定去逗逗家里的新成员——一只可爱的狗狗,名“十八”。十八犹喜草坪,一到户外便抑制不住往草坪里扎。一晃神,我竟把跟前的景色当作了高黎贡山朶玛尔草原了……高黎贡山朶玛尔草原是一片高山草原,这里生活着一群以打猎、放牧为生的卡扎寨村民,而在远处的丛林里,生活着的是村民们最为憎恨的豺。书中的“我”是一位动物学家,偶遇稀少的金背豺而喜出望外,透过变焦镜头,仔细观察一番后,发现了豺群的“头领”——刀疤豺母。可“我”的当地向导强巴,自打三年前那件事之后,更是对当地人向来不喜欢的豺恨之入骨……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进山打猎,却没想遇到了两只豺,强巴一开枪便“炸飞”了雌豺的半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没过一会儿,公豺带着一大群豺回来围住了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而被豺群咬死,用作者的话说:“没有在高黎贡山与猎人生活过的人,很难想象他们和猎狗的感情多深厚。他们完全把猎狗看成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就这样,豺与强巴这个人类之间,结下了“血海深仇”。后来,强巴让“我”和他一起去为雪娇“报仇”时,“我”执反对意见,却不得不帮忙。当豺群被火逼得走投无路时,刀疤豺母真挚的求救——做出了豺在撕斗时,输的一方放弃抵抗、人数服输、无条件投降的姿态。在豺的世界里,一旦一只豺做出了这样的姿势,另一方就会网开一面。本来就对强巴可怕的复仇手段持有不同意见的“我”,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豺群救了“我们”许多遍。可猎人与豺之间的积怨是根深蒂固的,最终,豺群被赶出了朶玛尔草原……在幼豺被强巴“关押”以作为威胁狼群的手段,而刀疤豺母做出了严惩惹怒人类的公豺时;在强巴用可怕的手段进行复仇,想把狼群活活烧死时;在豺群被赶出朶玛尔草原时,我不禁全身寒颤,这样一个猎人与豺之间的相互伤害,这样一个手段残忍的猎人,难道不就是整个人类的缩影吗?于人类,有“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面对动物犯下错的时候呢?2016年,发生了一个领国人所震惊的新闻: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一死一伤。事故是游客私自下车而导致,新闻一发出来,法院还未处置,却有人在声讨老虎,说应该被处死刑。实在觉得愤恨不公!幸好,最后对于老虎的处置只是圈养。若是遂了某些人的愿,恐怕不知要凉了多少人、多少动物的心。相信很多人也还记得,就在上个月发生的“金毛犬事件”:月24日,佛山市一小区内,男子遛狗未牵绳,自己的贵宾犬朝老人的金毛犬冲了过去,金毛作为大型犬,与贵宾犬体型悬殊,处于本能反应,就将其咬死了。贵宾犬主人怒从中来,拿起棍子开始打那只金毛犬。期间还叫来了四五个人,用雨伞、凳子、千斤顶等不同工具打了二十多分钟,直至将狗打死。尽管在这期间老人将狗绳松开,想让狗逃走,但金毛处于护主的原因,最终还跑回了主人身边,因此,狗狗没能逃过此劫……见此新闻,除了愤恨之外,实在羞愧难当!我不敢想象,失去自己视为家庭成员的狗狗的心情。所以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对于爱犬在自己面前死去的愤怒。可对于愤怒后的做法,实在无法认同!第一,养狗人最基本的常识——出去遛狗一定要牵绳,而贵宾犬主人没有做到,这不仅是对别人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爱犬的不负责任!第二,贵宾犬向人冲去,不论它会不会做出袭击的动作,都会给别人以惊吓,而自己未及时阻止。等到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再去进行所谓的“报仇雪恨”,简直愚蠢至极!第三,既然自己如此爱狗,那么金毛难道不是狗吗?且不说爱心,良心哪里去了?自己的爱犬是珍贵,但是,对于护主的狗,对于年迈老人,人性本该有的恻隐哪里去了?可,狗狗已经离世,只剩痛心与惋惜,以及同为人类的羞愧。我原先是比较惧怕真实的动物的,总觉得对于动物的美好形象只保留在动画形象上,除了因为自己养了小狗而多接触到动物之外,也因沈先生而喜欢上动物类小说。时常反思,我们,自命为地球上最高等的生物,可于世界而言,带来的究竟是什么呢?或许,能够存在,就已经足够幸运了吧!1200字以上 读后感
-
《刀疤豺母》读后感《刀疤豺母》这本书里,刀疤豺母,她是一只母豺。因为一次和强巴斗争时,强巴用刀子在“刀疤”豺母脸上割了一刀,所以叫刀疤豺母。强巴有一只极好的猎狗,名字叫做“雪娇”有一次,强巴带着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的去扑咬豺群,保护强巴。寡不敌众,豺多狗少。强巴想豺不会爬树,只要爬上树就安全了。但雪娇却被豺群咬住,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后来,强巴和“我”布置了周密的计划,准备将豺群一网打尽,虽然“我”不同意,但强巴固执的要这样办,“我”也没办法。当豺群没路可逃的时候,“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毕竟他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再说了“我”本来就没打算伤害这群豺。刀疤豺母很感激“我”。后来我们逮到一只野驴,谁知野驴正是发情期,结果被野驴团团围住,碰巧“我”看见了刀疤豺母的豺群,并对他们大呼救命,我们的救了。因为一些事情,我们把豺群赶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大量的红毛雪兔没了天敌,开始迅速繁殖,到后来,尕玛尔草原发生了大灾难,寸草不生。我们后悔当初把豺狼们赶走,没有办法,只好再把豺群“请”回来,因为“我”和刀疤豺母结下了感情,又经历千辛万苦,才把豺群请回来。在这些事之中,强巴和刀疤豺母的怨恨解除了。这本书里,刀疤豺母、“我”、强巴有着深厚的感情。我从中知道了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要和它们做朋友,我们伤害了这种动物,也就等于迎来了另一种灾难。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能给我们带来一点点的幸福。新疆石河子石河子是第一小学四(4)四年级:钟泱5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保护动物——《刀疤豺母》读后感刀疤豺母有一次与向导强巴争斗时,在脸上给割了一刀,因此得名。有一次,向导强巴带着一只极好的猎狗——“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地保护强巴但寡不敌众。忽然,向导强巴想到豺不会爬树,所以爬上了树,但雪娇却被豺群给咬住了。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强巴和豺因此结怨。后来,向导强巴和“我”布置了计划,准备将豺活活地给烧死。虽然“我”不同意,但强巴却执意要这样,“我”也没有办法。当豺群走投无路的时候,“我”因为心软,所以放了豺群一马。不但因为它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而且“我”从未打算伤害这群豺。有一次,“我”与向导强巴被野驴团团围住之时,刀疤豺母因为上次的事情,非常感激“我”,所以救了“我”和向导强巴。后来,因为一些村民的意见,豺群被“我”与强巴赶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逐渐发生了:红毛雪兔因为没有了天敌,所以开始迅速繁殖后代。到后来,草原里寸草不生。“我”和强巴后悔把豺群给赶走,没有办法,只好把豺群给请了回来。向导强巴与豺群的恩怨终于解除了。我从中知道了,我们要合理地保护动物,不可以做伤害它们的事情。五年级:潘姝洁4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六年级散文:回头看_800字有的人认为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只有不断超越才能不落后于人,也有人认为只有不断回归才能发现问题,在我看来超越自必不可省,然后回归也不可忽视。超越并不是指盲目的一个劲向前冲,而应该是有所目标有所选择的前进,古代洋务运动的失败真是因为盲目的学习西方,想在武器装备上超越西方,可现实却没有在本质上超越,只是零星的学习又如何能成功呢?超越的前提必然是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方向,然后为此不断努力不断向前的只有在这样不断超越中我们。才能进步,但是一直在超越我们所谓的进步也有可能变得适得其反了,此时我们就要学会回归。回归并不是只回到人人躬耕田野,安于现状的时代,也不是只回到桃花源式的理想乌托邦,而是一个回头看的过程,自古以来中国的文人墨客喜爱隐居的不在少数,陶渊明刘禹锡等他们都选择了回归,回到了田园,但他们的回归绝不是就此虚度时光,安于现状了。陶渊明写下了《归园田居》,刘禹锡写下《陋室铭》,他们的思想与人格在回归过程中得到的更多的深化。同样还有回到森林隐居的梭罗一举写下的《瓦尔登湖》,字字句句都可见其在回归中思想却在不断超越。回归到田野或者森林,无论是哪,其实都最终回归的是本性,只有回归的本性才能看到本我,只有看到了本我了解本我才能促成新的超越。由此看来,超越和回归是相辅相成的,相互联系的。只有在超越的过程中有一个回头看的过程,才能促成新的超越才能有所升华。在超越中回归,在回归中的超越,由此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地。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手机电脑网络都在不断发展,每天都有可能出现又一个改变人们生活的新事物,这种不断的超越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为我们创造了许多便捷,可当我们的生活被他们占据时,我们也要学会适当的回归,回归到自己的本性中,回归到自己独立的精神领域中去思考,由此我们也会得到自己思想上的超越。在超越中学会回归,学会回头看,也能在回归中得到新的超越。750字 六年级 散文
-
疤农村的孩子喜于见到五彩霓虹灯,城市的孩子乐在听闻清亮蛙声。对于生在农村,长在城市的我,农村更是熟悉的新天地。亲戚家杀猪,无论关系远近都招来热闹一阵。车内,长辈轻叹时光流逝,物是人非,唯有我看着一幢幢高楼退出视线,一棵棵绿树闯进来,心中无限欢喜。想起很久前,哥哥在旧时的柴灶下,掀开厚柴灰,递过一个红薯给我,那味道仿佛至今还在嘴边。打开车门,低矮的屋檐藏不住高壮的芒果树,宽敞的院坝中早已铺好桌椅,大人们围坐欢谈。大嗓门的主人迎上来:“哟!来了呀!快进来,别光在门口站着。这是······”一番介绍,他似乎才发现大人们身后的我,指着一黑皮肤的小胖子说:“壮子,带妹妹和你们一起玩。”农村小孩不认生,大家不一会儿就熟络了。我们在院内跑窜躲藏,尽情享受着“藏猫猫”的乐趣。这一轮换我找,可那些孩子像凭空消失了般。见我手足无措,好心的大婶叫我去厨房看看。我悄悄的走进厨房,隔着穿梭忙碌的大人们仔细搜寻,终于发现宽大的灶台后有动静,我离“猎物”越来越近。“我捉到你们啦!你们在干嘛?”“烤红薯呀,待会儿就要用用大锅炒菜啦,炭灰刚好用来烤红薯。走,我们过会儿再来。”留下摆好的红薯,游戏继续。红薯好了没啊?我去看看吧!趁着躲藏的空隙我溜进厨房。老旧的灶台没有排烟装置,大锅內正翻炒的红烧肉溅出闷人的油气,连炒菜的人也躲得老远。我飞快地缩到灶台背后,用火钳扒开灰的一瞬间,手上传来钻心的疼,可以听到“嗞嗞”的响声,“哇”的一声大哭,有大人向我冲过来,提着我出了厨房。滚烫的油还在手上沸腾,有人找出牙膏抹在那块被烧的位置。那群小孩竟盯着我笑出声来,我底气不足地瞪回去,结果大人递过来的烤红薯。明亮的日光灯下,只听得见笔尖与纸间沙沙的声响。合上手中的书,抽出下一本练习,瞥见虎口处那个钱币大小的疤痕,不禁忆起这件可笑的往事,想起那单纯莽撞的童年。750字 初一
-
读后感_800字在寒假,我三生有幸读了《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受益匪浅。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小说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哈里与姐姐雅丹娜因小事怄气,哈里愤愤地骑自行车出小区,却不料被车撞了,于是小小的他来到了那里——另一个世界。漫步时回想起出门时与姐姐的对话——“你会后悔的!你会后悔你说的话的,‘鸭蛋’!我要是在哪天死了,你准保会后悔的!”但她却说:“你放心吧,我不会,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赶快走,永远别再叫我‘鸭蛋’!”哈里很后悔,只想与姐姐道歉的他,因为有“未完成心愿”,而无法到达“天蓝色的彼岸”,在阿瑟的帮助下来到人间与家人道别,并完成心愿。这时,他才完全没了这辈子的忧愁,步入了夕阳边的那抹天蓝色……里面有一句话,我十分地欣赏——决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你睡觉前,决不能生气或敌视任何人,特别是不要敌视你所爱的人,因为你有可能今天晚上一躺下,明天早晨就再也起不来了……可是事实往往这样:当我们意识到自己错时早已很难挽回了,就像哈里那样。你还可能会遗憾一辈子,事情发生得太早太巧。我也有过类似哈里的经历。考试前一天,午自修的时候,我正在和一位同学讲话。我的一个比较要好的同学看见我在说话,没写作业,他过来提醒我几句,而当时,我嫌他罗嗦,说了他几句,瞬间我就看见他有点生气,我想和他说些什么,却不知怎么和他说,他也不理我,我一气之下就和他吵了起来……第二天试卷发下来,红红80分。虽然我们和好了,但这抹不去的记忆,一直让我感到后悔。当知道该挽回了,却怎么也挽回不来……我们都可以感叹,我们有多么幸福,我们有爱我们和我们爱的亲人,为什么不好好活下去呢?人,都是失去后才懂得珍惜,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在拥有的时候珍惜,而在失去之后后悔呢?!江苏无锡宜兴市宜兴市实验小学六年级:陈基朝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六年_800字转眼之间,2014已远离我们,而2015又悄无声息的来到我们身边,在惊叹时间飞逝只是,我们开始渐渐意识到分离的意义,不由的停下脚步,回首遥望认识的起点。2009年9月1日,我们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蹦蹦跳跳的进入全新的生活,全新的六年生活就此开幕。记得一年级的开始,我便走错了教室,讲台上的老师停止了讲课,我看着周围一张张陌生的面孔,突然想到:我走错教室了。只好涨红着脸在同学与老师的注视下,快步走出教室,走向自己的班级。时隔多年,同学与老师的注视,让我感受到了他们无声中向我传递的,不是嘲笑,而是帮助,帮我走出这个教室,让我留下鲜活的记忆。后来,我再也没有错过。渐渐地,我开始熟悉这座粉红色的校园。我知道了每一个教室的位置,知道了每一栋楼的作用,也了解着我的学校。同时也收获着。那是一次综合性实践活动,要求做一本诗集。我心想,这还不简单,一周的时间,便查一查资料,剩下的东西就草草了事。到了展示的时间,我们拿上了我们的作品,不禁为自己脸红,许多地方没有做到位,看着其他同学精美的作品,我渐渐明白了。对每一件事细心,注重每一个细节,才可以获得成功,打那以后,我开始认真面对着每一次的学习,作业,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也要躲在被窝里想个半天,直到想到最好的方案。六年生活,在弹指间飞逝,我们谁也没有意识到,时间是如此的飞快,甚至没有停下来歇息一会儿,我们还没来得及珍惜,就已来到了最后。我们从一个什么也不懂得小孩子,渐渐长大,成为了一个个大姐姐,大哥哥,我们为此付出着辛勤,也有收获。我们为此付出了汗水艰辛甚至有痛苦但同时也收获了知识成功和友情。分别来得如此的快,快到我措手不及,但同时也说明我长大了,分别是人人都要经历的,我将带着美好的回忆,迈向新的世界。六年的时光,让我懂得了很多……六年级:随心而行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六年级 散文
-
六年级日记:累惨了!_800字今天,白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作业,与其说是作业,还不如说是一个任务。那就是让人一辈子也忘不了的任务——原地跳500下!重点还不是这个,重点是,跳的时候脚还要离地20cm!还不准休息!我们个个只好唉声叹气的回家了去完成这项艰苦的任务了。 到家里,我换上一件薄外套,便下楼去寻找了一块“风水宝地”,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便要开跳了。 我双腿微微下蹲,带着一种自信的微笑,向发射的火箭一般,冲向蓝天白云。刚开始,我跳的很好,跳的特别高。但到了60多个的时候,肚子却不争气的剧烈疼痛起来,耳朵也无心听一切的声音了,腿也越来越无劲了,但我只能继续跳下去,一半是为了任务,一半是为了一种莫名的力量…… 渐渐地,150个被我成功的打败了,虽然有点艰难。但还有350个呀,今天估计要被累死在这里了。我艰难的使劲跳着,说是使劲,其实也都跳不起来了。我每跳一个几乎都要抽走我一半的力量,但我仍坚持不懈的跳着,跳着,丝毫没有要放弃的想法。 不一会儿,全身便酸痛极了,总感觉耳边嗡嗡作响,肚子的疼痛感越来越剧烈了。但我觉得也不能半途而废,毕竟也快200个了,便用牙齿使劲咬着嘴唇。直到嘴唇几乎要被我咬爆裂,才不去咬嘴唇了。但肚子依然痛,我只好迫使自己去想一下其他的事情,比如今天看的书呀。写的作文呀等等,让自己转移注意力,不再去想肚子疼的事情。 300下过去了……400下过去了……脑子似乎成了一团乱麻,无法集中想一件事情,反正什么也无法想了,干脆啥也不想了,我直接闭上眼,脑子一片空白。这时,我呼吸急促,好像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我就这样一直跳着,待到快要吐白沫要昏迷的时候,终于,500下到了。我捂着肚子,双眼模糊,东倒西歪的走回了家。 到了家,我无力的瘫在床上,衣服似乎轻轻一拧就能拧出一大盆的水。喉咙火辣辣的,好半天才只能“嗯”一声,根本没法说话,累的那是一个无法形容啊!750字 六年级 日记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