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煞
血刀门西起天宇城边直至雪狼岭。所谓雪狼岭乃因常有白狼出没,其狼凶猛异常。过路游侠也不敢轻易过此山间。
话说当年血刀门鼻祖鬼仪为开创领地,就从雪岭外三十里地杀进狼群,只身一人,刀法惊天地,泣鬼神,斩杀了数百条狼王,在血流成河的路边终于领悟出传世的刀法《血煞刀术》。自此,血刀门成立后便名扬天下,在三年一夕的武林大会中脱颖而出,成为了江湖中的名门正派。
鬼仪死后,《血煞刀术》却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门派就此败落,于是不久便悄然从江湖史中抹去。问题就出在了近两百年里:
血刀门竟又重现江湖,掀起了江湖的腥风血雨。其重回的刀术阴狠邪辣,惨死之人必会身中数刀而亡,双目也难免毒手,料想便不是以往的《血煞刀术》所为。
五年间五大门派被灭
一年,星月神教在一夜之间遭到了血刀门的洗劫,全教数千弟子无一幸免。
二年,天行剑派掌门接下血刀门的《以武会友》请帖,一去不返,剑派也郁郁而终,纷纷散去。据说,门派弟子也在几年之内相继死去。
三年,百年之久的闻易水阁被几十名血门弟子抹去。阁中的数百名弟子对付这寥寥数人也是以卵击石,相继被灭杀。
四年,五月刀坛在论武期间,被强敌入内,终因不屑,各走八方。
五年,七星宝殿门也被灭杀大半,便被迫投入了血刀门。
似乎每过一年就会有门派惨遭灭门,江湖中人心惶惶,不少当年名震武林的游侠也相继退隐江湖不复得出。
故民间有一句话:虎死龙断老将死,江湖不得遇血刀。江山代出武强雄,救得武林济人间。
五大门派已灭,只剩下唯一的强派——天子剑阁:
天子剑阁加强了剑阁的比武,由每五年一论降到了一年一论。同样,他们也将血刀门列入了邪派,因其刀法诡异近鬼故称为“鬼刀门”。
一
江湖的每一个角落都有隐居的独侠。他们常常汇聚在四朝古都——燕京。
何为“燕”?乃因一年四季都有燕鸟相会。就在这城中,一切都有。
一个风雪交加的夜幕。
一个年数进半百的男子,怀中抱着刚满月不久的婴儿,奔行于茫茫夜色当中,神色甚为匆忙。他左手抱着那婴孩,右臂紧握铁刀,看来已被人追杀多时。后方也不时有武士持刀冲来,剑光零落,直取那男子后背命门,剑风“嗖”的一阵声响如风卷雨击般。那个男子手曲折下来,刀指后方顺着腋窝空隙挡住剑击又尽力一退,刀具破开了剑器,精准的砍进了武士胸剑。前来的数十名武士在圈圈熟练的刀光中纷纷倒下。那男子眼神停留几许,便又被前来的几个武士逼退,将孩子至于后被之间,不得已重新奔波。
“陈兄,你不能过去!”在那男子的前方出现了一个手持羽扇的白衣居士,全身仙风道骨。
“白乾,你我既然兄弟一场,我也不想对你出招。”那男子脸色温和,手中铁刀不由自主的往下垂去,血色的铁刀只为一句回答。但他有些茫然,直往后推去。
“陈天雄!你执迷不悟,我不认你这个兄弟。”陈天雄背后又多出了一个人,他也险些直被后方袭来的利刃刺中。情急之时竟连滚带爬的躲过了,此招显得有些狼狈,但却是最实用的。陈天雄冷汗一惊,回头望去。像是天激起的晴空霹雳的震撼,亮出杀招的正是自己的好兄弟——红玉严。
陈天雄心中难免有些心闷,便长长的叹道“兄弟相残呀!”这时四面渐渐的人多了,将他一人围了起来。
“舵主,放下这孩子,你就能活命了”各个武士单刀架着,心中却十分的不愿。
“闭嘴!”陈天雄发出了雷碎裂般的声音,将话给压了回去。他有些唏嘘,背叛过门主的一条狗,能被留下吗?自己是绝对不能活命的!
“门主有令,任何人不得靠近陈天雄!违者,格杀勿论!”一阵话声响后,大片武士纷纷退去。
说话者,身穿一件酒色小衣,手持金刚长剑,正气凛然。陈天雄认出了那个少年,他是血门的公子—于天姚。
“陈兄,扔下这孩子,我,就能让你活命。我会求我爹爹的”陈天雄心有些动摇了,他深知于天姚是门主的爱子,或许他恳求就真的能活命了。随即眼前跳出了女子画像打消了他的念头。对,他要救下这孩子的性命。
红玉严持剑冲了上去,剑光已现但被于天姚斥退,心中怒火顿时烧了起来,“你,姓陈的,为了一个已有家室的女人,舍弃兄弟,值得吗?老子今天要教训你!”
“玉严你是不会懂的。”
“我呸!狗娘的他妈的贱女人。那小杂种,留不得!”红玉严剑头直指那孩子,肆意的说。
陈天雄手中的刀顿时颤抖了,“噔”的一声,刀柄被捏碎了,许久才从嘴中嗑出一句话“红玉严再给我说一次,我杀了你!”陈天雄顿时青筋翻起。
“哼哼,实话告诉你那贱女人早已被我杀了,你以为把他放藏起来我就找不到了,她的肢体,被我分了,扔去喂狗了,那种贱女人死不足惜。”
“什么!我杀了你。”陈天雄脸色终于沉了下来,从腰间猛然拔出一剑,飘飘揉揉如金蛇追尾般直取红玉严虎门,剑光变幻莫测。自己心中的女神顿时被践踏了。
“飘雨剑,你竟然偷了飘雨剑。”红玉严惊讶之时,手中利刃无法抵挡,竟往后推去。红玉严心中全然无底。飘雨剑号称天下第三,乃是飘雨前辈平生所带宝剑,通常以‘薄’‘精’‘锐’‘软’闻名,取天外精铁所制,取剑时轻巧无比,功力倍增。那红玉严如何能挡得,纵使有三头六臂,也无济于事。
“玉严有危险,快去帮他”于天姚一身急迫,如果内乱之中损了高手,那他可是当当不起的呀!白乾羽扇一扬,飞奔过去。
陈天雄手持飘雨剑如鱼得水,渐渐的越舞越快。红玉严剑招早已凌乱不堪,破招百出。陈天雄一招“天地同复”顿时刺中左肩。“飘”的一声回旋,左肩血流不止,飘雨剑尖早已驾于红玉严脖间,许久便会人首异处。“剑下留人”原本待已刺入的飘雨停了下来。陈天雄心中愤恨不平,待许片刻,又剑追击了上去,但早已被白乾的铁羽扇接了下来。
“陈兄,大家好歹兄弟一场,暂且住手吧!杀了他,也破了咱们兄弟情面。门主也不会放过你的”白乾说话之时,一把拉住了红玉严,心生悲疼之情。
“我既然做了就不怕死,但今日我必取他姓命,大不了同归于尽”陈天雄飘雨一?V,势取红玉严狗命。“白乾,不要多管闲事,做兄弟也不能做到这个份上”
“我不让你杀他”
“那得罪了”陈天雄借着月色,飘雨剑暗淡飘光。
白乾羽扇一扬,挡下了一招,那特钢制的扇架震的他手脚一麻。陈天雄又将剑一提,像流星画迹般划向红玉严的命门,那女子所受的尸焚之辱,一并讨了回来。红玉严心里自是恐慌,提剑倒走。飘雨剑步步紧逼,尖利的剑锋如金蛇追尾般。“啊!”一条血痕随着惨叫声飘然而起,红玉严后背流淌着血。“记住!如果有人犯我!”陈天雄左手早已换上了飘雨,挡住了白羽,一脚毫不留情的踏在红玉严背上,虎啸猿啼的振振说道“那我必取他狗命!
“陈天雄,住手!”于天姚有些按耐不住,原本的兄弟相称,敌手相见不由改口。他从腰间掏出了那把金刚长剑,凭着蛮力一把支开了那把夺命之剑。陈天雄呆然之时,那把金刚长剑已直取虎门。他不由被逼退了几丈,惊讶剑法之灵动,但有狠毒无疑,料想便是血刀门主的剑势。陈天雄以飘雨剑相会了几招,渐渐摸出了门道,于天姚剑法虽快,但毕竟是年少气盛,剑势不猛。于是,飘雨剑放大了飘动,攻势巨猛。
“公子,倘若你在阻拦我,休怪我无情了!”
“别说了,我和玉严同是血门,我一定要救他!”于天姚剑忽的聚变,力道顿时猛了三分。陈天雄心里清楚这才是于天姚的真正的实力!剑势增强,陈天雄不由得推去。
“不知飘雨剑配上杀绝剑法,有何威力。”于天姚有些好奇,当年陈天雄与父亲对战之时,父亲剑出闪电,不出五招便使陈天雄甘拜下风。自己与父亲对战之时,只两招便被杀败。自此,与陈天雄过招是他莫大的愿望。今日便用此机会来一决高下,当是全力以赴。
这时,陈天雄背中婴孩忽的啼哭,飘雨剑的剑招也忽的一沉,顿是露出了破绽。于天姚剑一追到底,不想却是朝背后孩童。陈天雄顿觉背后寒风袭来,剑招已不管用。
剑气直朝孩童,于天姚心中颇有不忍,挽手便阻挡剑。一切,似乎都太晚了。阴狠快速的剑难以控制。忽的,一双大手笔直的冲向剑光,“噗嗤”一声。鲜血直流,一根左手指被麻利的切了下来。于天姚顿时呆住了,这出乎了他的预料。
“于天姚,你当真连孩子都不放过吗?那我,真的太看错你了”于天雄咬着牙根,那根断指也不去顾及了。
“是又怎样,那杂种留在这世上也无用!”红玉严早已强先一步堵回了于天姚的辩论话语。
陈天雄心凝结了,手中的飘雨似乎也在颤抖。这时他也只有一种揪心的痛楚。
陈天雄默然了,剑光四射。口中念道:“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说到鸿字时,猛然的挥出了一剑,于天姚的金刚长剑一震,随即不由自主的以不可思议的滑度朝红玉严击去,其力道刚浑至极。龙字响起,陈天雄猛的朝红玉严掠杀而去,速度猛增,剑招破开架势,早已挑开了红玉严一目。于天姚的那一剑随后到来,长剑的霸道击飞了红玉严。
“不好,这个剑法是……”。于天姚心中惊讶,那高傲的剑法已如水流般横入脑海。
对,这招剑法是父亲的手法,于天姚猛然醒悟。当年就是父亲为母亲离世悲痛至极而创出来的,这招叫“四句还步杀一人”。
“兮若轻云之蔽月,飘?兮若流风之回雪”陈天雄四句已完,不觉间已念出了这一句。他倾述了一切的爱与恨,话语之间脸早已流出两行热泪,他正崇拜自己心中的那一位“洛神”吧!
“陈天雄,你有这套“绝句”剑法,是不是……。于天姚心中有些不确定,他认为这个男子不会做偷学的事的,但眼前的一切似乎动摇了他。
“天下武学博大精深,难免会有同出之出。你的绝句剑法,在我看来却是“洛神飘雨般的剑法。难道你没感到那剑中含有一丝柔情,并不像你父亲的那般心狠。绝句虽说是祭亡妻之灵,但却无半点的心声。”陈天雄手中剑一扣,早已入鞘,“我见过他舞剑,一丝没有善意,满脸的杀气。我才改了剑法,名为“洛神。我保护我心中的那个人,你放了了那孩子,我便跟你回去”。陈天雄不想再杀戮了。
“陈天雄,我不管你如何说,但我是血刀门的少主,我有权?I卫我血门的安危,你为了那孩子伤了红玉严,我就遵照我父亲的意思伤门内者,杀无赦!”于天姚看了一眼红玉叹了一口气,终于狠下心来,将丹田一提,内力如炸裂般爆发出来了。当时他不使全部内力只是怕有些过火,但现在已不顾如此了。陈天雄少了一指,左臂稍说疼痛,倒也无碍,拔剑快速无比,只刀光闪动之间便挥出一剑。两高手的过招,白乾无敢插手,早已去扶动红玉严了。
干拽的谷堆旁,红玉严全身是血,奄奄一息,左目血流不止,料想便知是瞎了。白乾不敢怠慢,左手扶起红玉严,背部衣物被右手扯下。白乾自小就精通医术,这切脉寻脉倒也熟练,顷刻便找出了三大脉来,内力便顺势传了下去。白乾输了一刻内力,汗势猛增,看来已要油尽灯枯。红玉严受此重伤,其实早已气息薄弱,单靠这一股内力吊着,如果断了,那就是大罗神仙下凡也无力回天了。白乾
初二:碧水遥慰愁
假如我有一盏神灯
想完,我便迷迷糊糊的进入了梦乡,在梦里,我真的梦到了那神灯,那盏神灯像一只鸟笼一样很漂亮。哦!对了,那盏神灯还有一个小小的红颜色的按钮,你只要一按就会有一位巨大无比的人出现,他会永远听你的命令。有一次,我那着这个神灯去一个小区里玩,我玩的很高兴。忽然,有一位比我还小的小朋友,不小心掉入了湖中,这是正好被我看见了,我马上跑到一个隐闭的地方,拿出那盏神灯,用我的那一根手指轻轻地按了一下按钮,只听见轰隆一声,那位巨大无比的人出来了,他严肃地说:
“哦!我亲爱的主人,你有什么吩咐吗?”我飞快地说“你能不能把刚才掉入水中的小朋友救上来呢?”“没问题”巨人说。过了10秒不到,那个小朋友成功地被救上来。这时,我感到无比的高兴。因为,我看着比我小的小朋友被救上来了,所以,我才会这么高兴。
“喂,喂。”我的美梦被我这个亲爱的妈咪给打破了。我希望全天下乃至全世界的小朋友都有一盏神灯,能够帮助你身边有困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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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岸“我养你多久了?”我问了个毫不关己的问题。“十四年。”墨龙说,“怎么了,主人?”我轻叹了口气,说:“墨龙......今天阎魔下指令了。说是叫我升级为血之魔女。但是你知道吗?血之魔女,是一种极其残忍和法力高深的魔女。但是,”我强调了一下“但是”这两个词,“她们一但得不到‘血岸之心’。就会......慢慢枯竭而死......我才15岁,我还不想那么早死。”“那你拿到血岸之心不就完了吗?”墨龙开始担心起我来。“有那么容易就好了。”我平淡的说,“血岸之心可是爱的圣物。找到它,那可比任何事都还难。”“那怎么办?!”墨龙两眼泪汪汪的趴在我的腿上。好可爱!墨龙是我在一岁时从草丛里救下的一只小狗。后来我才知道,它其实是天堂的圣物。叫玉天狗,是王母与玉帝喜欢的一种狗。怪说不得我救下它时,它全身的毛都是银白色的,有一种圣洁的气味。我托着下巴坐在书架下,随手翻着一本古老的破书。这本书散发着一种黑暗。这是我妈妈在临死时留下的。是关于种种圣物的书,很古老。“啊啊啊!!找到了!”我开心的双手捧书大叫着。“啊!主人,那那上面写什么啊?”墨龙也开心得蹦来跳去。“上面说......只有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得到他的爱。当然必须是两个人都对对方友好感,一定要。最后再去血......血魔池洗澡?!它它它它它要我死吗?!那我岂不是要忘记他,那可好痛苦的!”我大吼。“痛苦?你试过吗?”墨龙好奇的问。“没有啦!只是我看到过。我记得,那年我8岁。妈妈带我出去玩。后来我们到了孽之爱惩罚台。我看到了当时的血之魔女,她虽然得到了爱,但是却死也不肯忘记那个男生。最后,被活生生的夺取灵魂,押入投胎间。”我回忆起往事,眼睛望向窗外漆黑的夜空,“她当时哭得好凄惨!好象是她的爱人被其他人杀了,她一直哭喊着,嗓子都快哭哑了。你不知道,她当时眼中的无助和绝望是多么令人伤感。我一直都忘不了她望向我的眼光,她谁都不看,就只是呆呆的望着......我。”“主人......”墨龙见我流下了眼泪,也泪汪汪的望着我。“呵呵,好啦!我们去找罗婆婆,或许她知道我的另一半是谁。走吧!”我脱下我的纯白薄毛衣只留下里面映骷髅头的T-恤,套上我的纯黑高领外衣,穿上我的宽大的黑裤子,披上黑披风坐在墨龙变身后的白龙上,从人间向地狱出发!地狱的血魔池血红的一片,在我在地狱住的房子下,我种的野蔷薇早已经开出血红的花了。一阵淡淡的香气迎面扑来,有一种脱俗的感觉。吱嘎——我缓缓推开罗婆婆家的小木门。我一进屋就看见了正在给别人做法的婆婆,她手中拿着招魂香,闭着眼,嘴中念念有词。满屋全是彼岸花被法术溶解后散发出来的香味。“嘿!”婆婆轻吼一声。婆婆蓦地睁开眼。一簇紫色的火焰从婆婆摆得‘金是夜’手势的手指中窜出,是神明之火!婆婆一下把火焰点向了她身前的灵位牌。可惜,要使用这种法术是十分费力的。婆婆渐渐的支撑不住了。出!我帮婆婆完成了这一十分困难的法术。婆婆幽幽的眼中是深深的忧郁。屋外依旧是恐怖漆黑的一片,人间是多么的美好呢......10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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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祭血祭。依姐,生日快乐。——题记。在一个大城市里,人们埋葬死人有一个规定:只能将尸体抬进棺材埋葬。尸体不得做火葬之类的毁容举动。而在这个城市里,有一对好朋友,一个叫依,一个叫沫。两人容貌倾国倾城,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令人羡慕的关系。就在依生日的那天,她们决定去游乐园大玩一场。可是就在那一天,本应该带门票的沫却忘了带门票。于是,沫准备回家去拿门票。游乐园和沫的家只隔一条公路。可现在公路上车水马龙,根本过不了。沫一急,一头冲进车海中,很快就消失得不见影。依一直盯着沫的背影,直到背影消失。一个不详之感悄悄爬上依的心头。她觉得沫会发生什么事,可是却什么也没有表示。“砰!”一声巨响,将依的预感变成事实。沫出事了。依不顾一切,跑到沫面前,着急地摇着她的肩膀,想将她摇醒。可是沫永远睡了……那一抹触目惊心肇事司机也跑得无影无踪。依隐约觉得是她间接害死沫的。如果那个时候阻止沫,这件事就不会发生。自沫发生车祸的那一天起,依的心没一天能平静下来。她常常在梦里看见沫不安的脸庞。沫的亲人在沫下葬那一天,帮沫穿上红上衣,红裤子,红袜子,红鞋子,还在左手上系了一条红手链。一个月后。有人来验尸。打开棺材一看,震惊。沫的鞋子不在脚上,而被一只手拿着。左手的手链不见了,另一只手还拿着一张纸条,上面用血写了几个大字:5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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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煞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有几年,是新中国建国后最困难的一段光景,持续了大概三四年时间。为什么困难,当时社会的大背景是怎么样的,我就不说了,那跟这个故事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我只想说说困难到什么地步。今天的80后、90后们永远不能够真正理解那时的艰难岁月,即使他们的父辈们全都是从那段岁月里走过来的。白米,白面,对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只是一个词汇,也就说说而已,不要说吃,见都难得一见,吃糠咽菜那都是家常便饭,我想现在随便问一个二十岁以下的城里人糠是什么,他也不一定知道吧。菜当然也不是什么好菜,是山里的野菜,这种野菜长高了晾干了可以做成扫帚扫院子。糠和野菜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吃上的,吃完了就只能吃树皮,树叶草根,这些吃完了,就吃玉米棒木质的芯儿,把它切成块儿,磨成面儿,就吃这个。我想应该都知道说的是什么东西吧,那东西现在只能用来烧火,单独拿它喂猪猪都不吃。吃棒子芯还好,因为它至少还能被胃消化,棒芯吃完了呢?就只能吃棉花壳了。黑的,很硬,用碾子轧成面,吃到嘴里就像吃沙子,到了肚里很难消化,还带拉不出来。吃多了肚子胀得老大,疼得夜里睡不着觉。棉花壳吃完,人要想活下去就只有食人或者背井离乡到能够活下去的地方讨吃食,俗称“逃荒”。很多人死在逃荒的路上,运气好一点的能走到比较富庶的地方,并有可能在那里安家落户。那时候的移民大部分是逃荒者,回去问问你们的父辈,说不定就是逃荒者的后裔。这天,村子里就来了一个逃荒要饭的,一个人,一看就知道走了很远的路,那一脸厚厚的风尘使人看不清他本来的样貌。衣服破得不能再破,人瘦得不能再瘦。现在城市里流浪的那些乞丐和他比起来简直就是富人,因为至少那些乞丐还有足够的力气说话,而他,已经饿得说不出话了。因为饥饿,他站不直身子,只能弯着腰,一步一步慢慢挪。见一户人家就上去轻轻扣扣门环,人出来了,他就伸出一双黑手,把头深深低到臂弯,不住地微微给人鞠躬,连一句“给我点吃的吧”都说不出口。但是,在那个年月,连自己家的孩子都得忍饥挨饿,谁会有多余的食物给他呢,就是有,谁舍得给他呢。逃荒者(姑且就称他逃荒者吧,因为实在考证不出他的姓名)沿着鳞鳞匝匝的唐土街道一连敲开十几户人家的门,没有讨到一口吃的。客气的人家对他摇摇头摆摆手,不客气的干脆就一个字,“滚”。有什么办法呢,他只有默默地走开,用颤巍巍的手再去敲下一户人家的门。敲了,就可能还有一线渺茫到不能再渺茫的生机;不敲,就只有死路一条,恐怕都熬不过今晚。他几乎彻底绝望了准备再敲开一个门,如果还不行的话他就放弃,可是那扇和他一样破旧的门却迟迟敲不开。这是他最后的底线,他不甘心活下去的希望就这样破灭掉。他不停地扣那个满是铁锈的门环,不停地扣,声音越来越小,他实在不愿意相信这扇门后没有人。恍忽间,他听到门后好像有轻轻的脚步声,接着,那门吱呀一声真的找开了。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中年妇女,灰黑的一张脸一点光泽也没有,一看就是平时也吃不饱,身上一件灰褂子补丁摞着补丁,不过还算干净。女人看着伸在她面前的一双嶙峋的黑手和深低的头颅,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摇了摇头。逃荒者低着头等不到回应,心知最后的希望破灭了,抬头正好看到女人摇头,他深陷的双目一下子暗淡下来,失去了最后一点光彩,就像两个黑洞,没有了任何光线的折射和反射。只有绝望的人才有这样的眼神。逃荒者慢慢转身走开。死,也不能死在人家大门口。走了十几步,身后响起“嗨”的一声女人的声音,声音很低,但是他听见了。回头看,女人手里攥着半个窝头正递给他。“拿去吧。”女人说道。那种感激怎么能用言语来表达呢,逃荒者死死盯着那个女人的脸,他要把那张脸刻到心里。那是半个用糠和着少许玉米面团成的窝头,他用那双黑手恭恭敬敬地捧着,向女人深深、深深地鞠了一个躬。半个窝头不足以填饱饥肠,但是却能救他的命。窝头吃到肚子里立马化做一道暖流,沿着经络散布到四肢百骸。身上有了些力气,逃荒者在村边找到一间小小的破庙暂时安身。他走了许多地方,这个村子还算比较富庶的,他不敢走的太远,他怕死在路上。白天他出去要饭,晚上回破庙躲风避雨,很饿,但是勉强能活下去。每当他一整天讨不到一口食物的时候,饥饿就驱使他去扣那个曾经给了他半个窝头的门,然后他得到的就是半个糠面窝头,然后他就深深、深深地鞠上一个躬。这一天,逃荒者又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往肚子里填一点东西太难了,他不得不再一次用他羞愧的手去扣响那扇破旧的木门。以往差不多每次都是女人来开门给他食物,有少数几次是女人的男人给,那是一个看上去木呐忠厚的人。这次开门的却是一个孩子,十一二岁的样子,一脸菜色,面黄肌瘦,身上穿着一件格子布小褂,很新,和他整个人有点不入调,就好像穿的不是他的衣服。他开门被逃荒者吓了一跳,转回身又往屋里跑:“娘,娘,那个要饭的疯子又来了。”等那个孩子再出来,手里紧紧攥着半个窝头,舒直又黑又细的小胳膊,紧抿的双唇能看出他很舍不得。逃荒者双手接过窝头,看着那孩子却惊呆了,他双唇一阵颤动,嘶哑着嗓音说:“你爹娘在家吗?在的话把他们叫出来吧。”孩子转身跑回去。“娘,娘,那个疯子不走。”一会儿,孩子的父亲就出来了,孩子躲在他身后偷偷打量这个蓬头垢面的人。逃荒者先向男人深深鞠了一个躬才说:“大兄弟,多谢你们这么长时间的照顾……”男人一怔说道:“不用谢,拿上东西就走吧,我们没有多余的东西给你了。”逃荒者说:“不敢再有奢求,只是有件事不得不向你们说。”男人问:“什么事?”“你的孩子,”逃荒者说,“我看他印堂满是戾之气,双目已被暗尘所障,正是阴煞入命之相,不日必遭横祸。”逃荒者话一出口,惹得男人额上青筋暴起,心说这乞丐真是无礼,居然说出这么恶毒的话。可惜他是个老实人,没骂过人,没什么厉害的骂口,只是张嘴你你了半天,最后一瞪眼道:“你走吧!”男人转身就要关门。“慢着,”逃荒者上前一步,嘶哑的嗓音有如裂帛,“大兄弟,你家对我有活命的恩德,我这辈子也难报答,这种事怎么敢信口胡说呢。你如果信我,孩子说不定还有救,不然等阴煞占定命宫,再想救就晚了。”正说着,这家的女人走出来,问明了原由,女人厉害,一顿臭骂将逃荒者骂得抬不起头。村里人忌违恶咒,那容得了这个。逃荒者本来着急,女人骂了一通,反平静下来,他深鞠一躬正色道:“你们不信也没有办法,大恩不敢言谢,有几句话我一定要说,说完你们还不信我就走。”不管男人女人听不听,自顾说道:“阴煞入命是有体相的,被阴煞侵了命宫,七日之后命门(后背两肾之间)中会生出一粒黑砂,名黑宫砂,再七日黑砂转红,满七日砂红如血,药石无救。”男人女人那里肯信,不再理会,转身自去关门。逃荒者无奈说道:“我暂且在村西庙里安身,不会远走,信了只管来找我,只望越快越好,迟了恐我力有不及。”破旧的木门咣当一声关上,逃荒者看着手里的窝头长叹一口气,呆呆又站了半晌,这才迈开踉跄的步子离开这里。以后的几天那扇木门后一直很平静,逃荒者每天刻意从那个门口经过他都想上前扣开那扇木门,向那对好心的夫妻再次陈明厉害,表白心迹,但每次贮立良久,思忖再三,还是拖着沉重的脚步离开。这样一连过了十多天。一个清晨,逃荒者在饥饿中醒来,其实也不能说醒来,因为饿得他根本就睡不着。又要开始为这一天的生存挣扎了,想站起身,但两腿酸软,几无力支撑瘦弱的身体。他真想就这么躺在地上,一觉睡过去,永远不醒来。忽然,庙门哗啦一声被人推开,两个人走进来,逃荒者定睛一看,正是常给他救济的那两口子。他精神一振,站了起来。女人在前,男人捧着两个窝头跟在后面,见了逃荒者躬身施礼。女人说道:“我们有眼无珠,不识高人,还请先生看在我们也曾发过善心的份儿上,莫记前嫌。我家三代单传,只有一子,一定要救救小儿。”逃荒者答道:“我受大恩在先,那敢记什么前嫌,你们肯信我一个逃荒落难者的话,自当尽力,只怕你们不来,铸成憾事,我于心难安。”问明原由,原来那日逃荒者道出孩子阴煞入命被拒门外之后,两口子根本不信。过了三天,那孩子没有脱衣服就睡着了,叫也叫不醒,女人只好帮他脱。那孩子后腰正中一点黑砂大如蚕豆,赫然入目。女人大惊,叫来男人一起看,只看得面面相觑。正如逃荒者所说,一粒黑砂不偏不倚正生在命门。自己的孩子自己知道,孩子年纪还小,一直都是跟着女人睡,她清楚地记着不只是子的后背上,全身上下都没有黑砂痣。再说,就是有,一个外来的逃荒者根本没有见过孩子,他怎么知道孩子后腰上有粒黑砂?两口子商量了一下,决定先问问村子里的老人,看是个什么说法,于是男人连夜就去找村里的李老汉。李老汉懂八卦,通五行,村子里的阴阳事,诸如婚丧嫁娶,动土开工,都要找他掐日子。找到李老汉,男人将事情的原委一说,老汉还真知道。他向男人说道:“人身上的痣、痦、痧(通砂)确实受人的因缘际会影响,又反过来影响人的因缘际会。有的人生下来身上没有痣,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身体的什么位置就生出来,连自己都不觉得,还以为生来就有。相术里有一门专门相这个的,名叫‘麻衣相’,能只看面相就知道你身上什么地方有痦子,是主凶还是主吉。不过,只听说过砂痣从有到无,从无到有,没有说过黑砂转红的,而且据我所知红砂主贵,是吉相,应该不会是阴煞入命。估计这个要饭的是个学过麻衣相术的江湖骗子,我劝你还是多观察两天再说。”听了这番话,男人暂时放下心来,回去跟女人一说,两人心事重重地睡下。第二天一醒来就迫不及待地看孩子的后背,还是一点黑砂,好像没什么变化。这样一天看几回,过了几天,那黑砂真的就渐渐往红里变,渐变成红黑红的一粒砂。两口子慌了神,忙领着孩子去找李老汉,李老汉掀开孩子后背一看,皱起了眉头,良久才说:“这砂不像是朱砂,朱砂我见过,红地透亮,不像这砂红地发黑。而且这位置生的奇怪,不偏不倚生在命门正当间儿,少见,少见。”两口子急问那可怎么办,李老汉道:“依老汉之见,不如让那要饭的给看看。给他个窝头,他说的要是假话,就当咱做了善事,可万一要是真的,咱可不敢拿孩子的命来玩笑。那要饭的能一眼看出孩子命门有砂,料想也有些真本事,不妨看看保险。”听了这话,两口子合计了合计,这才拿了窝头找到庙里来。且说女人请求逃荒者莫记前嫌,看在也曾救济过他的份儿上救救孩子。逃荒者一脸的凝重,在指上掐了掐时日,又问了问那砂的颜色大小,说道:“两肾是人先之本,所谓前对脐轮后对肾,中间有个真金鼎,金鼎即是命宫,阴煞虽然已经侵入,时日也不短,所幸还没有破鼎,应该还能救。”两口子忙问怎么救,逃荒者要了孩子的生辰八字*,在指上掐了半天,摇头连声说不对不对,“依孩子的八字算来,命格中福禄虽薄,可也并不冲犯什么神煞,不会有阴煞入命。”逃荒者又沉吟道:“莫不是你们记错了孩子的出生时辰?”女人断然答道不可能记错,逃荒者又从头掐了一遍,仍然摇头说不对。蓦然间一个念头窜入脑中,想起了那孩子身上不入调的新衣,逃荒者悚然一惊,道:“莫不是他在外面捡了什么东西?比如衣裳鞋袜之类。”那两口子闻言脸上变色,女人道:“确实捡了一件小褂子,那天我们下地干活儿,他一个人在地头玩耍,在地头捡了一件格子外褂,我看那褂子还新,孩子穿着也算身,就让他穿了,就是现在身上穿的那件。”逃荒者猛拍大腿,道:“这就对了!就是这件衣裳作怪。”两口子对望一眼,道:“这衣裳能做什么怪?”“你们有所不知,这衣裳才厉害。煞本是无形之气,应四时游动于十方世界,感天地之无极,佐阴阳之平衡;人是血肉有形之体,秉天命生于世间,受天地濡养,耗天地精华,难免有所冲犯。不过,寻常的煞气害不到人命,如桃花、指背之类,统称作伪煞,只须晓得趋吉避凶的方法,自然可以化解。如果不幸命犯真煞,化就化不掉了,只有用破法才能解了这煞气。”两口子一脸的迷惘,显然是听不懂,逃荒者又道:“这破煞之术就和这衣裳有关,命犯真阴煞只有一个破法,要有懂破煞之术的人施术将阴煞附在此人贴身的物件上,丢在外面,一般以十字路口最好。如果此物件很快被人捡走,阴煞便随物附身,直至发作;如果几日无人捡取,阴煞将会反噬原主,而且发作得更**。若是你们没有记错孩子的生辰,那他捡起的新衣必定附有阴煞无疑。”两口子着起急来,女人说道:“谁这么缺德这么害人,求先生救救我们的孩子吧。”逃荒者黯然道:“如今会施这种术的人已经很少了,就是会,没有至福大德做为根本也不可轻易施展,只因生死有命,天道有常,随意施为祸及无辜,恐遭天遣。”听逃荒者说了半天,神乎其神,最后这意思好像是不肯轻易施术救人。女人以为他故意为难,嫌这两个窝头给得少了,说道:“家境艰难,确实没有多余的东西了,请看在以前接济过先生的情份儿上救救孩子。”逃荒者低头不语,夫妻两个企望的目光落在满头杂发的头颅上,那头颅曾在他们面前深深、深深地低下去,触动了他们的恻隐之心。而今,这头颅又在面前深深低下,却感觉他们自己变成了乞讨者。良久,逃荒者猛然抬头说道:“好,我尽力而为。只是我流落到这里,一些施术的物品还要你们代为准备。”女人问都需要什么物品,逃荒者道:“洁案一条,清香三柱,净水一碗,黄裱十道,孩子贴身的衣物一件。越快越好。”逃荒者就着凉水吃下半个窝头,随那两口子回到他们家里。他要的这些东西都是日常的用品,并不难找,女人很快将东西备齐,孩子贴身的物品是一双麻线衲底的布鞋,逃荒者选了其中的一只,说只用一只就行了。施术的过程是不让人看的,逃荒者一个人关在屋里,嘱咐二人不可窥视。一个多时辰过去,逃荒者从屋里出来,把那只布鞋交给女人,让她趁没人的时候把鞋丢在村边的十字路口。然后告诉两口子,要是孩子命宫的砂消失了,说明阴煞已在别处发作,这一劫就算躲过,要是几日后那砂突然转得更红,那说明阴煞转不走,反噬原主,只怕神仙难救,不日必亡。两口子千恩万谢送走逃荒者。挑了个中午时分,女人揣了鞋来到村边路口,看看前后没人,把鞋丢在地上,转身慌里慌张跑回家。接下来几天,两口子不时掀开孩子的后背看看,自觉那砂的颜色一天比一天淡下去,只是心情却又沉重起来。只想不知是谁捡了鞋子,就要无辜枉死,这不是造孽是什么。一天,女人又掀起孩子的后背来看,那瘦窄窄的小脊梁上一片光溜儿,命宫中的那粒砂已然无影无踪。叫来男人看,两口子相对无言,欣喜中心里不免有些发沉。过了一会儿,听得大门外有人高喊一声:“刘三家的牛顶死人了,快去看看吧!”两口子一惊,是这鞋作的怪吗?忙出门去看,很多人都顺着大街往东跑。两个人跟着跑过去,一路上听人说刘三家的那头大牛突然发疯红了眼,在村口顶死了人,只是不知道顶死了谁。村口已经围了很多人,两口子挤进人群一看就傻了眼。被牛顶死的那人仰身躺在唐土道上,双颊深陷,瘦得不能再瘦,被鲜血染透的衣裳破得不能再破,正是那个逃荒要饭的人。可怜的是,逃荒者的肚子整个被牛角顶破,身旁不远,还有一只被血浸染的小小的布鞋,那种惨状就恕我不作叙述了,就算是对死者的敬重吧。逃荒者是异乡人,流亡到这里,无亲无故,他的后事成了问题。村里人商量了商量决定随便找个地方把人埋了算了,那两口子觉得过不去。棺材置不起,就将家里那领新席子拿出来,好歹也要把尸体裹起来,不能随便埋在土里喂了虫蚁。两口子又请李老汉出面,将逃荒者的尸体处理干净,把肚子用线缝上,转世投胎好让他下辈子做个完整的人。最后两口子借钱置了一件新衣,为死者换上,好让他在下面也体面一些,再多烧些纸钱,在下面就不用再要饭了。李老汉和那家男人把逃荒者埋在后山。逃荒者的尸体是李老汉清理的,清理干净为死者穿新衣时,李老汉发现死者的后背两肾之间一点红砂殷然如血,那红在青白色的肌肤上晕开,形成一个淡红色的圆晕,细看,那红砂的正中有个针鼻大小的黑点。以李老汉的见多识广,也从未见过这样奇怪的砂。李老汉向男人说,这应该就是他说的阴煞破了命宫吧。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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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商卫城。姜良看着手上的报告,不禁皱起眉头。出于安全的考虑,木字营和雪丝虫卡修团已经接管东商卫城。东商卫城的其他势力在这一点上出奇一致,他们十分主动配合。他们很清楚,这股新来的队伍实力实在太强大,不是他们能够抗衡的。然而,最近东商卫城里忽然出现多起的无卡流伤人事件,这引起了姜良的警惕。在上次突围雪棱谷的那场战斗中,他们就遭遇了许多无卡流,他很怀疑,这些无卡流是不是尾随追过来的。想了想,他决定把这个情报上报。东商卫城外的丛林之中。几道人影以惊人的速度飞奔,他们的速度极快,清一色的布衣赤脚。他们飞奔的速度不逊于普通卡修的飞行,而且甚至比起一些野兽都要灵活。茂密的树枝打在他们身上,他们浑若未觉。片刻之后,他们来到一片空旷之地,这里散落着数百人。这些人亦是布衣赤脚,他们或半躺,或倒挂在树干上,看似随意,但是每人眼中都闪着警惕的光芒。为首之人正是班泽。“做得怎么样?”班泽沉声问道。“已经完成。我们随意杀了十个人,都留下明显的痕迹。”其中一位男子连忙回答,他有些担心地问道:“班,这样真的能把他引出来吗?”班泽胸有成竹:“只要他知道我们在这,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哼,上次的追杀,王以为他已经死了,没想到他还活着。这次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放过他。”随即他环顾四周众人,扬声道:“在丛林之中,卡修根本占不到优势。哪怕他再强大,我们集中力量,他必死无疑。只要这次能够杀死他,王一定会重重奖赏!我在这里许下诺言,谁能杀死他,谁的部族将获得不少于三座大山!”此言一出,四周众人眼睛立即一片炙热,之前的那一丝畏惧之色消失不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班泽满意地看着这些人,这样昂扬的斗志才是他需要的。)那个人,实在太可怕了!不许重赏,有些人甚至和他为敌的勇气都没有。里度红带着队伍在丛林中行进,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先生和维阿,他的心情总是不自禁激动起来。在他身后,是现在万俟族最精锐的战士。这些年,在他这位少年族长以身作则之下,劫后余生的族人们也无不愤发向上。在没有遇到陈暮之前,万俟族就世代生活在丛林之中,他们是真正的丛林之王。加上阿方索研制出来的新型武器,这几年,他们的实力越越强。他们每个人的双手,都戴着淡蓝色的手套。这个全金属制作而成的手套,从手指,一直包裹到肘关节处,手套表面散发着淡蓝色的光芒,即使在白天,这种淡淡的色光芒也隐约可见。而在每人的面部,戴着方形的面具,这让他们看上去怪异而呆板。面具上的眼睛也泛着淡蓝色的光芒,远远看去,就像镶嵌了两枚蓝宝石。就是这个看上去呆板的面具,却是和蓝色手套,并列为万俟族两大最重要的装备。突然里度红停下脚步,整支队伍立即肃静下来。每个人面具的蓝色眼睛光芒大涨。“前方五公里,有人。数目五百二十一。”里度红身旁的族人轻声报告数目,整支队伍就好似突然绷紧的弦,随时可能暴起伤人。“这里离东商卫学还有多远?”里度红忽然问道。“根据先生给的地图,大约还有不到三十公里。”里度红眼中凶光一闪,嘴角挂起一抹森冷的笑意:“先生现在控制着东商卫城,哼哼,现在有人潜伏在这附近,肯定是不怀好意。”“会不会弄错?”他身边的一位族人有些犹豫地问道。里度红慢慢侧过脸,方形面具闪烁的蓝光给人强烈的危险之感,这位族人立即噤声。、收回自己的目光,里度红就像丛林中狡诈的野兽,无情而冷漠:“宁可弄错,也不放过。”完他抬起右手,在虚空中轻轻一斩,队伍中所有人都心中一凛。里度红的这个姿势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准备战斗、不留活口!不过众人并没有什么意外,他们就像一群凶猛的野兽,跃跃欲试。下城】在丛林深处,他们很少有机会和其他人类交手,以往对手不过是凶猛的野兽,第一次看到其他人类,而且从对方的移动速度来看,明显实力不弱。而且,他们对族长的话深以为然。一直生活在丛林中的万俟族信奉的本就是丛林法则,而不是人社会那一套。在丛林中,只有强弱生死,没有弄错一说。他们开始悄然向这群人摸去,狩猎并无二样。“他真的会来吗?”有人沉不住气问道。班泽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沉声道:“放心,我们留下的痕迹,他一定可以认出来。)只要他认出来,他绝对会来找我们。他和我们可是有着血海深仇。”他环顾身边的人,淡然道:“那十座大山,现在都被各位的部族瓜分干净,难道各位还能吐出来?即使愿意吐出来的,已经死了的人也能复活?”此话一出,有些人脸上神色变幻,青白交加。“我等并不是心存退缩,只是这么久还不见他来,我们是不是别想办法?或者另挑个时机?”人群之中有人强自辩解。一些人纷纷附议。班泽轻蔑地看着这些人,这些愚蠢的家伙,难道到了这个时候,他们还心存侥幸心理吗?而另一方面,他却为维阿强大的震慑力感到心惊。从上次的追杀到现在,这些年头过去了,没想到只剩下孤身寡人的维阿还能让这些人如此畏惧。想到这,他心神微颤,他忽然想起上次追杀所付出的伤亡。那个令人恐惧的数字,到现在,每一次想到都会让他感到强烈的不舒服。、强自定了定心神,看到有些骚动的人群,他有些恼怒。他声音陡然转寒:“各位可要想清楚。如果得知各位不战而逃,以王的脾气,各位的部族可就难免……”这一下,所有的声音都没有了。忽然班泽心中一跳,惊喜提醒:“小心,他来了。”其他人此时亦有所发现,不过他们却发现,似乎有动静的地方和东商卫城的方向相反。所有人的目光齐集在班泽脸上。“守株待兔!”班泽轻轻吐出四个字。以维阿恐怖的实力,如果一旦陷入运动战,即使自己这一方有这么多人,但是班泽还是没有半点信心。他决定采取阵地战,一旦维阿陷入他们的包围之中,一定可以慢慢磨死他!正在悄然前进的里度红一行人很快发现对方的异样。“这群人果然不对劲。”里度红眯起眼睛,声音中没有一丝波动,他双手微微向两旁挥动。他身后的族人立即划出两道弧线,向两侧横向移动。里度红的想法很简单,包围他们!他对自己的族人充满信心,他们猎杀过无数凶猛的野兽,就连那些如同潮水般的兽群,在他们这支由族中精锐组成的队伍面前,也脆弱不堪。班泽很快发现自己被包围了!这让他的脸色有些难看,对方的人数超乎他的想象。而且,对方就像一名高明的猎手,和他们始终保持着十分微妙的距离。这个距离让他们很难受,既离他们不远,而又在他们的攻击范围之外。不过班泽并不沮丧,维阿能够借助的,只有木字营和雪丝虫卡修团,他们只有卡修。来天攸联邦这么久,他对卡修的弱点了如指掌。像这样复杂的地形,对依靠气流卡飞行的卡修来说,不适合他们的发挥。而他身边的这些人,可全是各个部落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他没有想到,维阿竟然会寻求别人的帮助。这令他感到振奋,那个被叫做无敌的男人,也有感觉力有未逮的时候。班泽决定做出调整。卡修虽然不利于在丛林作战,但是他们强大的火力,还是让他十分忌惮。他十指张开,向外一划!周围的人立即明白,刹那间,如同雪山崩散,刚才聚成一团的众人,立即化作数十股,向外冲去!他们三五成群,在丛林中飞快而敏捷地前进。之前的畏惧和迟不翼而飞,他们是优秀的战士,一旦进入战斗状态,便会专注无比。虽然他们的速度相差仿佛,却给人截然不同的感觉。有人轻灵飘忽,在树干间像猿类般向前跳跃,灵活得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有些人则力重万钧,每一脚踏在地面,踏中的地面都会突然炸开,泥土飞溅,他就像出膛的炮弹向前行!班泽却和其他人完全不同,他负手而行,从容淡定,他不断地消失,出现在前方,再消失,再出现在前方!里度红长方形面具上蓝色眼睛光芒大盛,微微低下头,他手上的蓝色金属手套却仿佛突然间从沉睡中惊醒,活了过来!很快,双手被包裹在一片蓝色的光芒之中!面具下,原始**的杀意纵横!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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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樱花一这是一个美丽的村子。坐立在一座高大的山旁,山旁边还有一个湖,美极了。村子里的人很稀少,加上婴孩不过才两百人左右,但村里的人和蔼可亲,互帮互助,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村门口,左右两旁各屹立着一棵樱花树,樱花树的树干很粗,树枝繁多。故此,这个小村的名字就叫樱花村,寓意是像樱花树一样,在这儿扎根,在这儿繁衍。每到春天,孩子们都会在这儿玩耍。大些的看书,小写的在这儿捡樱花瓣,做樱花茶,做香水。孩子们在这儿无忧无虑。村子里的分布很整齐,每几家聚在一起,可就是离村口最远的,它是单独立在那儿的。不但是这样,别人家都只有一层楼,可这家却有两层楼。这家楼顶还特别宽敞,还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大蓬呢!这就是村长家。虽有两层楼,可却只有两口人,村长和他的妻子,年纪大约已有五六十岁了。几年前来了一对年轻夫妻,来到这儿就不愿再走了,村长也很好客,就把他们留在这儿了。小伙子一再推脱,却也还是留在这儿,与这老夫老妻作伴,就像真正的一家人。二又是一个春天啦,不过今年的春天显得特别怪异,这天气忽冷忽热,一会儿艳阳高照,一会儿乌云密布,弄得人心惶惶。村门口的樱花树似乎也被吓着了,怎么也不长花啦,就算长了几朵也很快就凋零飘落下来了,再也没有往年春天那般茂盛,那么令人着迷了。孩子们也不愿到樱花树下玩了,整天窝在家里睡觉,就像生病了的小猫一样,蜷缩在一起。父母们看了也都着急。“啪,啪,啪!”,雨点刷刷地打在窗上。这已经连续下了半个月的大雨了。又是到了晚上,更加让人心神不宁了。人们都希望明天能出个艳阳天,不知是人们的祈祷起来作用或是老天爷已经不发怒了。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在人们的熟睡中停了。村外一片漆黑,连那青山绿水似乎也变得宁静了。当村子里的人们起来劳动时,早已听不到雨声,反而有雀鸟欢快的叫声。当第一户人家拉开窗帘时,那满枝桠的樱花飘飘坠似的被装饰在樱花枝上让女人惊讶了。女人快速的打开门,对外面工作的人们大喊道:“大家快来看呀,那樱花树又开花了,满树枝的樱花呀!”人们放下锄头,踩着泥泞的小路过来了。一拨又一波的人来,一拨又一波的人走。村长也来了,他上前扶着樱花树,神色沉重地说:“我们村的希望啊!”好久之后,村子才收回目光,朝着原路回去了。大家都说:“这是一个好兆头啊!”三孩子们有照常在樱花树下玩耍,踩着泥泞的小路来吸吮樱花的香味。正当孩子们玩得开心时,“啪,啪,啪!”大滴大滴的雨又往下降。没过一分钟,雨便像从大盆中倾倒在地上。孩子们也都疯狂的往家跑,大人们也都纷纷跑出来找自己的孩子。离村口最近的那户人家突然看到山那边的湖像是涨满了水,从旁边很快的溢了出来。泛红的洪水混杂着山上的泥土正在迅速蔓延,眼看就要到村门口了。孩子们和大人们也都纷纷往一个地方跑,因为他们知道村长家可以避山洪,边跑边喊:“山洪来了,山洪来了!”有的在拼命地跑,有的却转身回去拿钱。村长早已把二楼楼顶的杂物都堆到一楼他在疏导底下的人,小伙子在楼顶给上来的人们安排位置。一轮一轮的人上去,直到……,可剩下的一群人该怎么办呢?那些贪财的人早已被那无情的洪水淹没了。而眼前的人还是太多了。雨水凶猛的打在脸上,似乎要把人们打醒。已经上去的老人们都希望自己能够挽救那些年轻人的生命,但老人们的亲人都不愿意。就这样,楼顶一片混乱,混杂着孩子们的哭声和大人们的吵闹声。村长往村口望去,那两棵樱花树都已要被淹没过树顶了,可树顶的樱花还未被淹没,就像在拼命的往上爬。那鲜嫩的小花也不想死,何况人呢!村长凝重地闭上眼睛。又睁开眼对小伙子说:“帮我照顾好老伴,我给你们做个榜样!”话音刚落,村长纵身跳入洪水中,洪水就像一个红色的大怪物一样张开大嘴,吞噬了村子,老奶奶想要跳下去,被你女人拉住了衣角和胳膊。老人们忍痛道别,泪水与雨水混在一起,早已分不清了。老爷爷和老奶奶笑着:“我们虽不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但已同年同月同日死。”说着,便成双成对地跳入洪水中。人们朝洪水中望去,伴随着的还有随洪水翻腾的樱花,奔溅出来的水侵蚀着人们的心灵。顿时,楼顶一片哭声,是很齐很齐的那种,包括婴儿叫声,小孩哭声以及大人们的喊叫声。阵阵哭声震撼着人们的心灵,在楼顶彻夜回荡。四两年后,各家都已建起了高楼。原来在村长家住的小伙子也成了这个村的村长,他要在这儿扎根,维护秩序,建设家园,他永远也不走了。原本的村长家已成了墓地,村民们把村口的那两棵樱花树都移栽到了墓旁,守护着村里人的灵魂。可说也奇怪,这樱花树从哪以后只开红色的花,不再是白色或粉色了,十分诡异。就像是被血给染红了抑或是那次洪水浸透了数根,让它吸足了红色的水,令人匪夷所思!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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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豆腐临近收盘,空旷的股票交易大厅内不足十人,其中还有俩保安,一个卖盒饭的。唉,盒饭又做多了。卖盒饭的胖姐握着菜勺,望着冷冷清清的交易大厅说:“这家伙,眼神儿不好的都找不着人,要是计划生育能搞到这份儿上就好了,俺姥姥也不至于去商场领赠品时被活活挤死。“来份血豆腐”金叔说。家远,他只能在大厅吃盒饭。“我也要一份”一位小女生说。胖大姐瞄小女生一眼,愣了一下,旋即笑道:“金大叔炒股票赔惨了,只能吃血豆腐了,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也吃这个?”小女生莞尔一笑。回到座位,金叔痴痴的望盯着快歺盒里的血豆腐发呆。“大伯,您为啥光看不吃?”小女生踱过来问。金叔苦笑道:“我数块呢,这盒血豆腐一共十八块,我今天上午又赔了一万八,这血豆腐正好是一千块钱一块。”“你算错了,一块血豆腐不到一千块钱”小女生很认真的说。“错不了,我玩了十几年股票,这帐会算。”“你肯定算错了”小女生固执的说:“你还有一盒米饭呢。”金叔一愣,笑道:“对对,伯伯算错了。哎,你这么小,也炒股票?”小女生摇头说:“我住在对面的医院,病人太多,我嫌烦就跑这儿来了。你看,这里环境多好,多清静呀。”“唉,我们心里可不清静啊,这火都要喷出来了。”“伯伯,别上火,先吃饭嘛,这血豆腐要趁热吃。”“吃不下,以前,我总是和棋友边下棋边吃中午饭,现在……唉”“你的棋友呢?”“我一共有三个棋友,去年股市爆长,一个棋友美的蹦高儿,得脑溢血死了。今年股市爆跌,一个棋友得心肌梗过世了。第三个棋友叫吴老六,这人不错,无论是身体还是心脏,抗击打能力都特强,尽管股市大起大落天上地下的穷折腾,吴老六一丁点事都没有。”“那太好了,他人呢?”小女生忽闪着长长的睫毛问:“他怎不来和你下棋?”“来不了”“嗯?为什么?”金叔长叹一声说:“都怪这老家伙不听劝。股市一阵爆跌后,我说大盘没到底呢,吴老六说:专家都说了,没有下跌空间了,应当抄底补仓。于是,他借了十万。”“一个老头儿一次能借十万,真有人缘,这吴老六现在咋样?”“咋样?在医院抢救呢。”“噢,真可怜。伯伯,你别光说不吃啊。”“真不想吃。喂,小家伙,你挺可以,说话间你的一盒血豆腐都吃了?”“我爱吃这口儿”“把我这盒也吃了吧”“谢谢伯伯”小女生乌黑的双眸笑成月牙儿。“你叫什么名儿?”“雨静”“好听,你得什么病住院?”“贫血”“嗯,我说呢。”金叔点头说。“伯伯,我的走了。”“嗯,等医生查完床,下午过来玩儿。”小女生回眸一笑:“谢谢,只要大厅里没啥人我就来,这里的血豆腐太好吃了。”下午,小女生沒来,吴老六却来了。看样子他还没好利索,端着左手,每迈一步,右脚都要向外甩一个圈儿,大厅里总共十来个人,他一路走来,竞然踢着三个。“六哥,你咋来了?”金叔上身一晃,险些被吴老六扫倒。“还还还还还……”金叔忙抬手按住吴老六颤栗的嘴角:“六哥,你说吧”“还不是因为你!”“我咋哩?”“你说呢?”吴老六推开金叔的手说:“刚才李大姐去医院找我,她说你神经了。你自已坐那又说又笑的瞎摆活了一中午,下午开盘时,你还冲空无一人的大门口喊:等医生查完床,下午过来玩儿!你这不是神经病是啥?我是专门来劝你,钱是有挣就有赔……”“得得得,扯淡,我会一个人又说又笑?大家都没看见那小姑娘?”“别逗了,当时我离你不远,哪有小姑娘?”这时李大姐也来了。“就是那位穿海军衫,齐耳短发,俊眉大眼,象个东嬴娃娃似的小姑娘。你们愣没看见?对哩,她还吃了我一盒血豆腐……啊!?”金叔突然发现放在身旁的一盒血豆腐一块也没少。金叔倏地脸色煞白,李大姐也心里发毛:“金大叔,你别吓唬人。大白天的,不会真,真遇见鬼了?”金叔顿感后项发凉,痴痴的不能讲话中了风的吴老六倒很沉着,一脸肃穆,不怒自威,要不是嘴角总往下淌口水,还真有大将风度。“六哥,你退休前是警察局长,你说这不久前还人头攢动,阳气冲天的股市,转眼间咋就闹鬼了呢?”李大姐没中风,嘴角却抖个不停。吴老六左手晃了晃,右脚原地甩了一下说:“先先先先先……”金叔又抬手按了他嘴角一下:“先到医院调查这小姑娘。”“甭调查了,赶快请高人驱鬼吧。”这时卖盒饭的胖姐突然出现,她面闪惶悚的说:“我刚从医院来,查清了,那小姑娘真是鬼魂显形。”“你你你你你……”这回不是吴老六,是李大姐。金叔忙接过她的话茬问胖姐:“你咋会去医院调查呢?”胖姐握着挂在项间的护身佛说:“这佛爷是我刚请的,辟邪。跟你们说,中午在大厅里乍一见这小姑娘,我就觉得反常,她走路时上身纹丝不动,也不见迈步,身形已飘出老远。细看她,脸上没丁点血色,白的让人心里发紧。等到了外面,一瞅见对面医院的大门口,我猛然想起,前几天有死亡家属在医院门口举着死者照片讨公道,那镶黑边的遗像就是这位小姑娘。我到医院一打听,小姑娘名叫雨静,上星期就死了。”“唉,原来这雨静小姑娘已作鬼,难怪她那么爱吃血豆腐。”一听这话,胖姐吓的花容失色:“天呐,我本不打算再来这卖盒饭了,赔钱。不过,要是明天我不来,她会不会找到我家里去要血豆腐?”“够戗,小鬼们都馋!”李大姐说。“啊?这可咋好,看来我真得请一桌和尚驱鬼了。”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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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刃序章方寸山上,大雪纷飞,整座山被雪白的世界覆盖。在这雪白的世界里,有几个不安的身影穿梭着。“哼哼,没想到啊……”一个蒙面青年对面前坐在雪地上的老者道,“您也会变得如此……”老者默不作声,只是喘着粗气,见老者右手握着剑刃插在雪地中的巨剑,左手捂着身上的伤口,只见伤口在心脏偏左些,伤上插着一枚毒针,好像伤口就是被毒针扎出来的。“黯派歹人,以毒针为暗器伤吾人,想必你是想置吾人于死地吧?可惜你没成功……”老者喘气中带着一分杀气。“呵呵,其实只要能杀人,怎么样都行啊……”青年话语中有狂妄之色。“是吗……”老者不想在话语上费劲,暗暗运气。“您现在这么狼狈,对得起您『剑尊』的称号吗?”青年人趁热打铁。“或许……”老者拔出毒针,血溅在雪地上。他借剑站起,然后顺势拔出巨剑,那剑散发着阵阵寒气。“连圣剑『北冥』都黯然失色呢……”青年道。“是吗……”老者轻言。“传说只有『剑圣』独孤风云才有资格打败您,现在,我将取代逝去的独孤风云,让您去陪他吧!哈哈哈哈哈哈哈……”青年狂笑,顺势拔出他的沾有毒的刀。“『司空灵刀』……?!这是司空亦的刀吧……”老者怀念旧友。“我会让雷震霆老先生葬身与他的老友司空亦的刀下的,哈哈哈……”青年人更是狂妄。老者叫雷震霆?!!传说几百年前,魔教大乱,有一位名叫雷云枫的青年手持『雷神』之剑斩妖除魔,立下汗马功劳,让白道重见天日。日后,人们都把雷家人称之为『英雄』,雷家人世世代代用着祖传的上古神器『雷神』,苦练『雷·剑法』,这种苦练之人后被世人称之为『真正的英雄』,可这位雷震霆老先生竟未用神器『雷神』,真是怪哉……老者招架,准备与青年决斗。突然,青年动身,横冲冲向老者,老者并不慌忙,而是往旁边一跃,让青年扑空,然后默默道:“雷霆…………万钧!!”只见风驰电掣,大雪纷飞变成乌云闪电,『北冥』已把所有雷电招于一身,给青年一击致命,可青年了解雷家剑法根基,所以脚踝一转,避开了“雷霆”的攻击。青年在闪开的一刹,顺势用刀刃刺向老者,然后道:“破风亦!”只见他顺势把老者招来闪电中带着的风招来,划出一道风圈,刺向老者怀中。老者在扑空后露出的破绽让青年有机可乘,可老者现在才反应过来,只能借力用剑一挡。“嗵”的一声,老者被震出十丈。“看来……”老者迟疑了一会,剑破空而刺,刺向青年,“万寒归一!!”这一击,犹如破鸿蒙,给了青年致命的一击,青年顿时被打飞了出去,青年在呼吸停止的前一刹那,向老者发了一枚毒针,可青年天算地算都算不到,老者竟接住针后抛了回来,刚好刺中自己的天灵盖。“呼呼……想要我的命…………没门!”老者喘粗气。道完,老者走近青年,拾起那把『司空灵刀』,道:“是该纪念纪念……”就在这时,山下又奔上一个人。“神哪……”老者苦笑道,准备迎战。老者看着那人越走越近,只见那人是一位少年,风度翩翩,十二三岁的样子,背后架着一把宝剑。少年在离老者只剩一丈的时候停住了脚步,与老者对视。“想必你也是黯派派来置我死地的吧?”老者先发话。“晚辈的行动被您猜中了。”少年彬彬有礼。“那你有可能像他一样。”老者有剑指指倒在血泊中的青年,之后又看少年的神色。少年非但没有什么恐惧,反而对老者道:“我……可能不会向他这样,”说罢,双手抱拳,“晚辈名上官杰,特受父亲之命来讨教『剑尊』。”“那吾人就不跟你废话了,”老者招架,“开始吧……”“好。”少年取剑。“那是『幻影』吗……”老者暗惊。传言神剑『幻影』是传说中的剑,此剑融合了金、木、水、土四种元素,因为火之种是世上最珍贵的稀世珍宝,世上只有一颗,是当年使用『赤焰』的欧阳焱使用太阳石制造出来的。『幻影』可以让人处于幻瞳术之中,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死亡。“开始吧……”老者动形。话音未落,老者进势攻击,“雷霆一击!!”老者用『北冥』横劈向少年,少年并未慌张,而是纵身一跃,闪开了攻击。少年跃向空中后,踩着一粒雪花,借力用剑刺向老者,道:“幻形决!!”老者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只能用剑一挡,不过这一挡并不是无用,可能是少年没有太过用力,被震飞出去。老者心想:哼哼,看来我有胜算了,『幻影』的剑谱『幻影决』是以柔克刚,可我的『雷霆』剑法与『寒冰』剑法相融,不但可以克柔,还可以强刚,这样看来我赢定了……少年被震出去后,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借力往后面的石块上一蹬,又飞回老者身边,道:“幻影阵!”忽然,老者身边忽隐忽现,浮现出一片花海。“完了,中幻术了……”老者一惊。突然,从远处飞出一枚手里剑,刺向老者。“噌”的一声,老者用剑挡开。“看来……只能同归了……”老者叹息。“金,木,水,火,土,合……璧!!”老者怒道,说罢,老者把『北冥』插在花海中。顿时,方寸山上风雨交加,电闪雷鸣。控制着老者的少年一惊,“难道……”还不容少年想,片刻,便有一阵强光闪过……霎时,雪白的世界已空空无人,化作满地血迹…………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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