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宿舍外的天很蓝,偶尔掠过几片浮云。宿舍里只有细碎小声的读书声。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惆怅的味道。记忆中家那边的天也很蓝,有成群的白鸽一圈一圈地盘旋在低空。过去放学,常常和同学坐在操场上看夕阳将学校的一切染红,直到母亲来电话催我们回家。还有家中温热的饭菜和莲蓬头中喷出的热水,如今却已是偶尔的奢侈。
我并不是个自立的孩子。从小被父母悉心呵护着,初中后才偶尔洗洗自己的衣服,更加少关心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价格。可是为了在更好的学校里学习,我提上行李住进了学校宿舍。
宿舍的生活远比我想象的辛苦。清晨听着宿舍里各式的闹铃,揉着重重的头摸索到衣服套在身上,从暖水瓶里倒出已经不热的水掺着冷水匆忙的洗漱,把厚厚的被子叠成又高又重的方块状摆在床头,背上书包冲下楼出早操,睡意却也早被冷水冲淡。
经过一整天的课,人已疲惫不堪。傍晚随便在店里买上一份炒饭赶回宿舍,趁楼下吝啬的食杂店老板还没有关掉电闸前匆忙的吞食,炒得不均匀的米粒在唇齿间翻动,常常有一种味同嚼蜡的感觉。直到吃完,灯已经黑了。开盏应急灯站在水槽前洗头,任冰冷的水刺激着头皮直至无知觉,只觉得头部的每一根神经都绷紧,随时会断掉。简单得将头发上滴下来的水擦掉,赶去参加晚自习。明晃晃的灯光照在密密麻麻的字母和符号上,感觉发丝里的水气在冰冷的空气中慢慢地蒸发。直到头发已经干透,手边的作业和书本已如山般高耸,可手里的笔却总停不下来。那些写出来的字,像是硬生生地从身体里面抽出来的一样,写的越来越多,却觉得身体越发的空洞虚无。结束了奋笔疾书,夜色已很浓了。提半桶不停蒸发成水气的热水和一壶开水上5楼,只觉得肩背和手臂酸软。用热水掺冷水洗一个十分奢侈的热水澡,强撑着寒冷和疲惫洗掉换下来的衣服。一天的工作终于彻底结束,人瘫软在被子上,在应急灯渐渐微弱下去的灯光下,一边撑着黑暗,一边复习和预习复杂的知识,直至枕着练习上“有了学习不迷茫。”之类的字样昏昏沉沉的睡去。然后又是一天。
生活的辛苦已几乎将我压倒,更不堪学业的压力。在这个人才济济的学校,我总感觉自己像一条被放在海里的金鱼。适应了鱼缸里悠然自在的环境,却被放进了大海。虽然海里有很多新奇的事物,也有很广阔的畅游天地。但是汹涌的海水让我觉得难以呼吸。看周边的同学都自如地在海里快速地向前游,我却只能吃力地在后面跟着。一张张分数可怜的试卷,不敢正视的年段排名,心底那些心酸,却不敢跟人说。
不是没有后悔,也不是没有想过离开这里。可是我怎么可以这么做。辛苦3年考到了这里,什么苦没有吃过,什么伤没有受过。等到我终于穿上了这所名校的校服,背负了亲人和初中恩师们的期望来到这里,如果我真的退缩,我对得起谁?我永远记得父母和外婆跟我说:“我们不要求你什么,你自己努力了,我们都支持你。”永远记得初中的老师在教师节那天跟我们说:“好好努力,不管以后结果怎样,老师相信你们!”永远记得帮我练体育的体育老师跟我说:“受苦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力!”我没有权力后退,更没有权力悲观。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走吧,不能后退。不管后面的路还有多不平坦,还会经历怎样的磨难,相信这些是一种自我的磨练和成长。
天依旧很蓝,偶尔掠过几片浮云。宿舍里的读书声越来越大。将记忆收起,思绪收回。走吧,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走吧,要在困难中学着自己长大。
走吧,奔向香格里拉——回望来时路
因为希尔顿所着的《消失的地平线》,我爱上了香格里拉。在云南的中甸与四川稻城的亚丁都有此美名,我决定亲自去看看。
7月29日11:30分,我们出发了,怀着激动之情驱车奔向那梦幻之地。
沿途风景秀美,气势宏大的云南山体,彩绘繁多却又不失圣洁的藏居,众多的异样花草……唯一的缺憾就是见不到藏于雾中终年积雪的山顶。
德钦的飞来寺之巅是观望梅里雪山的好地方,想到经过一路的车轮打滑、路基塌陷、雾中行车……终可见到那神峰卡瓦格博(梅里雪山主峰),我的兴奋之情是无法掩盖的,只盼天气晴朗,将遮住山顶的云雾吹去。果然,傍晚时分,它露了个头,海拔六千多米的卡瓦格博终于让我看到了!虽然仅是梅里十三峰中的主峰,可是她那巨大的体态已让人无比地震撼了。从未见过的巨大,从未见过的雪白,从未见过的天空宝石蓝……真不愧为大家魂牵梦绕的香格里拉之魂的一部分。此刻,吾百感交集。还能说什么?唯有心中一感,那丽江的玉龙,也不过如此,哪可与梅里相比呢?现在,我已圆梦过半,只想去那香格里拉的另一魂----稻城的亚丁村一饱眼福。
第二天,父亲开车载着我们去四川,由于路上的美景太多(蓝天、藏居、花草、冰川、清泉……),所以耽误了一天时间才到亚丁。接下来的路十分难走,骑了半个小时的马,我们开始徒步爬山。一路上有许多的千年嘛呢堆(用石刻有藏经后堆在一起),令我们惊奇的是,在这儿竟没有一个将石头拿下来的人,也许,这是他们的信仰吧。
到了洛绒牛场,一片绿色尽收眼底。三神峰之下,是如此之圣洁,如此之壮阔。然而,随后见到的路才让我意识到,真正的困难才开始……
黑色的污泥、马帮踩过后的面目全非、可以将人冲下山的冰川泉、陡峭的石头板……与其说仙乃日峰(三神峰之一)上有山路,不如说山上根本没路,加之海拔的压力,我已半脱气了。转经筒在风中旋转,印着藏经的彩旗风中飘扬,它们已诵了一遍又一遍,迷糊中我似乎见到这一幕,它们又像拥有魔力一般,催着我向山上进发,令我着了魔一样地拼命爬,心中仅只想着旋转的藏经筒、飘动的彩旗和山顶之景。
原来是高山湖泊!白色外层,蓝色内层的牛奶海,多彩的五色海,如此朴素,如此圣洁,没有过多的华美装饰,只有一片白冰与一片绿地,这样就是自然,就是美。下山之后,在夕阳中,我心中甜蜜,充满了徒步爬到海拔4500米处的成就感;抬头间,我的心又一次泛起涟漪,那金红色的夕阳,穿透力是多么强啊!早晨的洛绒牛场只是一片绿,和是有几座白色的山,但是,现在的这儿好美,那一片的绿,多了色彩。异色植物,不仅有红、粉、黄、紫,甚至有从未谋面的天蓝与黑色花儿,一片一片,多荡涤人心呐!未开发的自然美,多么野生,多么纯!央迈勇、夏诺多吉、仙乃日三神峰的高大秀美,野生的自然比起人造,哪个更美?我爱那野生的自然,人造景观再壮大又怎样呢?还不是人造的。
别了,我魂牵梦绕的香格里拉,你让我的假期如此难忘。我,爱你的自然,爱你的壮大,爱你的荡涤人心。
云南省昆明市拓东第一小学六年级:邓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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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总有一个人要先走。他是班里的第一名。她是班里的最后一名。她爱他。后来,他考上了大学,她落榜了。她辗转来到他的城市,在他的学校附近开了一家奶茶店,她说,她很幸福,可以守着他。是的,她说着说着就哭了,她一直守着他,看他怀里的女孩的脸换了一个又一个,却不是她。没有人懂,她的奶茶店的名字叫‘等不到离人’。分手一年后,他们再次相遇。他对她无微不至,百般呵护。她说,你终于懂得了怎样去待一个人好。他笑了,说,谢谢你的离开让我明白了怎样去爱一个人,我学会了去爱,却只能去爱别人了。XX年。谢娜和张杰终于结婚了,再没有人问,刘烨会难过吗?当周迅和大齐分手了,当静茹和玛莎分手了,当刘烨和谢娜分手了,当凌萧肃和姚晨也离婚了,当张柏芝和谢霆锋也离婚了,当童佳倩还是没和刘易阳在一起,你还是在对我说,请相信爱情,因为我会让你相信爱情。五岁的时候,你可以只为捕捉一只蝴蝶,而跑到一公里外的田野。十岁的时候,你可以只为一个冰淇凌,而跑遍大街小巷的商店。十七岁的时候,你可以为喜欢的男孩,一个人去有他的陌生城市。二十三岁的时候,你可以为爱情,而不怕逆了天,反了地。二十七岁的时候,你可以只为生活,而随便就找了人把自己嫁了。你说,你越来越懒了,懒得去爱,懒得被爱。你第一次恋爱,他不懂得下雨天为你撑伞,他不懂得你生病时照顾你。他不懂得怎样去讨你欢心。可你并不责怪。后来,你不停的爱。你的抽屉里是各种各样的药。你的手机里每天一条天气短信提醒。你总是收到各种各样的小惊喜。可是,你还是总是埋怨。你说,即使后来的他们有千万般好,都不及第一个他来得早。他参加她的婚礼。他听见司仪问她,你愿意成为陈先生的妻子,一生不论贫穷,富贵,健康,疾病,都不离不弃,照顾他,爱护他吗?她说,会。他把酒一饮而尽。他哭了。她曾经对他说,你带我走,哪怕你一无所有。后来,他要带她走,她却说,你一无所有,我怎么跟你走。然后,她就嫁给了他。因为他比他有钱。一个记者去采访一个女人。一个终生未嫁的女人。她说,他爱上别人时,我没有哭。他娶了别的女人,我没有哭。他去世时,我也没有哭。可是,我现在看到他的儿子站在我的面前,我却再也忍不住了。我摸着他儿子的脸,才知道,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人可以让我牵挂了。他们的感情出现了危机。无一例外,他有了新欢。也是例外,她是聪明的女子。她百方打听她的喜好。她过生日时,她陪他给她买礼物。他去见她时,她给他熨衬衫。后来,他终忍无可忍她的小脾气,离开了她。他还是她一人的。她深知,一个女人最大的魅力不是漂亮,而是大度。。闺蜜要结婚了。她躺在床上幸福的摆弄头发。甜蜜的问我,亲爱,他很温柔。我说,那很好。她说,他很会照顾人。我说,真的不错。她说,他很爱我。我说,你很幸福。婚礼上,我看见了新郎。是他。那个追了我5年的男人。闺蜜俯在我耳朵说,亲爱,你要幸福。他很好,你却不要,对不起,我把他收留了。我还在想我深深爱过的你爱过的你初三:望飞雪1200字 初中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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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每个人总要经历唯一一次和亲人的诀别,是在我还懵懵懂懂之时。每当脑海中浮现起儿时的那一段段剪影,它总是那之中最清晰的。那幅苍白的画面,我永远都记得。那年四岁,第一次踏进让我感觉气氛如此凄冷的房间,一切全是白的,那种白、白得令人悚然。我从没想过电视剧中常常出现的那种情景此刻竟在我面前播放。真的,除了在电视剧里,我从没见过这种情景——示波器上。那条时刻被大家紧盯着的线一瞬间从“跌宕起伏”变成一条没有幅度的、死板的直线。然后他们拆掉病人的氧气管,用那白得没有一丝瑕疵的被子,蒙上了病人的脸。这种苍白的剧情,我从没想过会出现在我的生命与记忆中。可是谁又能预料,在我才刚学会记事那刻,这一幕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那个人是我的外公。我知道,他死了……接下来,会有一辆车还有一堆护士过来把他带走。然后,从此我们谁也不能再见到他了。我错愕地站在那里,回想着刚刚那一幕幕,旁边是妈妈和姐姐撕心裂肺的哭声与爸爸无力的安慰。几天后举行了外公的葬礼。诸多仪式过后,我看到外公被推进了火化场。大厅里,是一阵阵轻声的哀叹,偶尔夹杂着几丝抽泣声。人群中,我愣愣地站在那里,感觉到有一些东西正争相着涌入我的脑海——满满的、关于外公的那些记忆。他很黑,很瘦,身子骨却挺结实,每次走在他后面向他的背影望去,都会发现,他的背脊永远挺得直直的。以前他是一位军人,退休后,他在家养鹦鹉,画画。他特别爱把我举起来,举过头顶。已经十年了,我没有忘记那种感觉。虽然以前是个军人,可他却并没有军人的那份严肃,他爱笑。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当然那样额上的皱纹也显得特别明显,可他不在乎。他喜欢用他那音色并不好听的歌喉哼那种我觉得挺吵的山歌,哼给我们听,哼给他的鹦鹉听。他很喜欢鸟类,特别是鹦鹉——我矮得够不着鸟笼,他便边将我举起来边乐呵呵地对我说他的鹦鹉有多能说会道,嘴有多甜……可是现在,今后,再也不会了吧……和他在一起渡过的那些短暂的日子,只能被称作是回忆。呆呆站在人群中的我,想着这些淡淡的回忆,不禁湿了眼眶。写着写着,脑海里不禁又浮现出外公的模样。那么多年,他的背影、他用那实质上并不适合唱歌的歌喉随意哼着的那些山歌、他憨厚的笑声……竟还是那么清晰。我不知道一个人一生中会经历多少次与朋友、亲人之间的别离,有短暂的,有长久的,也有永久的。数不清。我也不知道到底需要经历多少次才会懂得并坦然接受离别,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与外公之间的那份亲情、不需任何语言与行为来诠释,因为我们早已把彼此放入了心里,他会把我们之间的那份快乐一直温存于心并让它伴随着他去到天堂,我也永远不会忘记关于他的一切,所以,在他离开的那一刻,或许我会有悲伤,也会感到凄冷,但却不曾畏惧。那一次的诀别,我没有哭得撕心裂肺,更没有失去理智地喊叫,但至少在我儿时那段记忆中,它是最为深刻的。生老病死,每个人总要经历。即使是永久的别离,也请不要畏惧——只要那个人一直活在你心里就好。12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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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小时候,向往着长大,幼儿时认为“长大”是一件快乐的事,小时候看见邻居家的大孩子是无忧无虑、自由自在。长大的孩子可以去读书,还可以在学校里认识跟多的小伙伴。从此“长大”这个种子便在我心中埋下了种子。渐渐懂事了,这个信念跟坚定。从那时起,我便把自己变成一个‘小大人’装模做样的干家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读一些课外书。整天把自己忙的不亦乐乎,虽然不知道自己在忙什么但也觉得很开心。成长的路上有许多的不平坦,或许有过N次失败,0次的成功,或许还有点傻,或许还有点迟钝,但毕竟我还是长大了。而长大的感觉是什么?是快乐还是悲伤这个问题仍然困扰着我。不管是快乐还是痛苦我只知道:‘快乐与痛苦,幸福与辛劳共同构成了在我成长中一幅美丽而又生动的画卷.我已经告别了美好的童年,才长大了.’现在14岁的我们,已经离开了妈妈的怀抱。从今天开始我们必须要长大了,应该像个大人一样了。随时间的流逝,岁月的年轮转动。我们已经长大了,已经不是那个无知的孩子了,也许父母时时会对我们说:‘你这个孩子,别瞎闹!’可是,我觉得我已经长大了。为什么父母要说我们还是孩子??我只好用我的举止证明给他们看了。我开始打扫房子。我先从客厅开始做起,我首先把茶几上的东西一件一件的都收 拾到柜子上,然后,把抹布洗净,开始用力擦起来,左擦擦,右擦擦,上擦擦,下擦擦。哇哈!茶几像是被冲了一个凉水澡,变得干干净净。我又飞速冲进我的房间。“有事干了,被子还没叠呢!”我自言自语。我先把被子伸展开来,然后抻平叠好,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看咱叠的这才叫“军被”。由于平时我比较懒惰,床上净是零嘴渣滓,必须拿笤帚扫一扫。我猛地往床上一蹦,一下子磕着了脑袋。“哎呀,好痛啊!”我一边说,一边扫。最后一件事还未做,就是收拾衣服。我又来到爸爸、妈妈的房间,打开衣橱一看,吓得我差一点儿就坐到了地上,衣橱里是乱七八糟。我想,平时这些大人们教育我们时,说得那么好,原来自己也不能以身作则。我把衣服一件一件的叠好了,又一件一件的放回到衣橱里。我简直变成了木偶似的,都忙昏了头。做完这些事情,我已是累了个半死。一头倒在了沙发上,直喘粗气。忽然听到了开门的声音,是爸爸、妈妈回来了。爸爸、妈妈一看家里完全变了个样子,连忙夸奖我说:“女儿你真的长大了!我终于用事实证明了,我已不是小孩子了。” 时间慢慢过去,我不再是小孩子了,不过我却很想念童年的事情.以前我总爱吃糖果,和小伙伴们一起喧闹,那时感到自由和快乐,仿佛没有重压似的,可以因为小而不负责任,现在我大了,有了自己的天地和责任,不能再任性而为了,所以多了很多的拘束.不过有一样没有太大的变化,那就是自己认为自己可以照顾自己了.每当妈妈看到下雨时,都说穿多点衣服,我总说不要:“我长大了,不用你担心了,妈妈.”妈妈听了我的话,觉得我变了一个人似的.我想让妈妈放心的不仅是我的话吧,还是因为我会帮家里做家务了,懂事了,把以前的坏习惯改掉了,变得更加勇敢了.时间飞快过去了,我渐渐长大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想不到时间这么快,我不是小孩子了,我现在是一个高年级的大姐姐。我已经是十几岁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调皮的孩子,而是一个懂事的女孩了。12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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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校区运动会结束了,我感到孩子们长大了不少。这是他们在学校里的最后一次运动会了,他们用自己的表现给它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这个句号不是夺得如何高的运动会名次,因为每个班的实力是不一样的;也不是取得精神文明代表队的荣誉,因为这里面还有很多巧合。孩子们用自己出色的表现划出了这个美丽的句号,不论是田赛、径赛,还是在组织、比赛过程中,都有一种流水般顺畅优美的感觉。这次比赛的报名工作,我全无参与,训练也基本没有,这是因为六年级学习任务较重的缘故,也因为我相信他们已完全有这个能力了。报名的同学和项目都将每个人的每个方面进行了合适的安排,可以算得上优化,人也能尽力而为。训练队列我也只用了十多分钟时间,大家都能按以前的方法套路熟练地进行。可不像刚接收时候的样子,什么事情都事必躬亲,哪一句没讲就会有麻烦,早上、中午都要陪着他们进行训练,顶着烈日练队列、练项目,跳高、跳远、垒球、铅球、接力跑……各种方法要讲,注意点要传授,还要为提高他们的能力、成绩而不断练习,就连平时也要进行训练,冬训、晨跑,都进行过,活动课一起练过,中午甚至比赛前的中午还在阳光下指导、切磋、提高。他们有条理地进行着,安排得不错,纪律、卫生、秩序、报道等等都有条不紊,我只指定了一下负责人,事情便按部就班地进行。我觉得他们真长大了,不需要反复强调了,大概人到了一定的年纪都会变得懂事的,最重要的是集体主义精神也足了,能为班级着想。令我感动的还有孩子们的拼搏精神,今天上午800米的比赛,我们班男女各报了三名,是各班中最多的,有几个年级全部加起来才四名。他们不害怕吗?我想他们是知道运动的残酷和煎熬的,他们一定能够想像得到途中跑痛苦的味道,但他们挑战了,他们没有退却,尽管有的跑在最后,尽管有的与名次无缘,但他们努力拼搏的样子是令人感动的。我告诉他们我的感动,希望他们保持着那份无畏、那种勇于挑战自我的勇气,相信他们总有一次会成功,不论是在田径赛场上,还是在学习赛场上,亦或是人生赛场上,只要有这种锲而不舍、敢打敢拼的精神,能有什么困难克服不了,能有什么挫折不能克服的呢?他们成长了,我感觉这是人生的成长,人总是会懂事与成熟的,他们变得越来越明白事理,也越来越有竞争的意识了。人在成熟的过程中,我还想告诉他们千万别学坏,或许孩子们会看到一些大人们的举止觉得好奇、觉得成熟,希望模仿,但那是有选择、有鉴别的。比如有的班的同学在买香烟抽,他们成熟得可怕,那是一种不可原谅的错误,那样会害了一生的。听说昨天还有他班的男生在买啤酒进来喝,我想六年级的孩子尽管成熟着,尽管成长着,但切不可如此无拘无束地胡来,他们的精神文明代表队的荣誉真让我摇头了。这样的孩子变得像一个个小老头、小大人,说的是大人的话,想的是大人的事,做的也近乎于大人了,这样的成长是可怕的。所以,人的长大是可喜可贺的,但千万别有了坏习惯:好习惯终身受益,坏习惯贻误终身。我希望我班的孩子们在这个最后一次小学运动会之后,能再成熟一点,以新的积极的姿态去迎接新的挑战,取得更多的收获,走出更亮丽的人生。(时2007/04/13)1200字 一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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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今天,七年级的同学们兴高采烈,满怀好奇心的开始了一次实践活动之旅。由老师带领出发,路上欢声笑语此起彼伏。原本,活蹦乱跳的我,在顷刻之间,霎时脸色苍白。一个庞然大物映入眼帘,凶神恶煞的伫立着,我定眼一看,暗暗叫苦,这不是“死神”么。他狰狞着,正向我送来冷冷的怀抱。但他如此热情真诚我也不忍拒绝,只好拖着沉重的步伐,咬咬牙关,上了车。拼了!刚一坐下,一阵晕眩有大脑麻痹四肢,顿时全身松软无力。“死神”开始发出低沉的叫吼声,窗外的风景渐渐飞速移动,面目开始扭曲。我的脚开始颤抖着,直觉告诉我,这,开向的是“鬼门关”。对我这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人来说,车上的每一秒钟都是一种煎熬。慢慢的,胃中一阵哪吒闹海般的翻江倒海,人也逐渐坐立不稳。好在,“鬼门关”已过,目的地也已到,因为我再也把持不住了。用着这仿佛不是自己的身躯下了车,想罢,这也称得上算是黎明前的黑暗吧。我们一个个如同好奇宝宝般到处东瞅瞅西看看,这一天都是充实而又美好的。我们参观了禁毒馆,还做了有趣的水火箭。最令我难以忘却的的还是上午的野炊。一到场地,同学们就搬上他们那该减肥的书包,一拍,就吐出了应有尽有的材料。一切准备就绪后,就是同学们大显身手的好机会。大家早已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不一会儿,就开始舞锅弄勺开始大做文章了。此时此刻,大家不得不抛开家中“公主”、“少爷”的娇贵身份自己生火。想罢,老师也在等着看我们一片茫然的表情。可事实却与之相反,让人为之一震的是,同学们的生活技能竟如此娴熟,看不出一点娇里娇气的影子。渐渐地袅袅炊烟从四面八方悠悠飘起。沉浸其中,不由感叹:好一番乡村风情,别有一番风趣。可,同学们可不好受了,这个呛得满嘴的烟,那个热泪盈眶,两眼肿成了两个核桃。“啪啪啪”油拥入锅的声音声声入耳。随后,一股菜香味儿扑鼻而来,不由的让人垂涎三尺,勾足了胃口。看着同学们的杰作,我也怦然心动,可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到我炒菜时,却木然的僵在那儿,拿着锅铲傻笑,因为我都不知道做什么……不免自嘲一下,我连鸡蛋都不会磕……良久后,救星来了。只见庄非樊一跃而来,顿时,一声笨蛋从天而降,重重的光荣的压在了我的身上。之后,他打开了他的“闸门”开始一了堂漫长的说教课。完后,出于同情,他还是换上了老师的“面具”,悉心地开始对我这个懵懂的娃子进行辅导。“这个呢,应该先放油,然后……”一通说教。在他的谆谆教导中,我一下子也便豁然开朗。下面终于到我大显身手了!我袖子一挽,铲子一拿,油盐一操,一种大厨的风范油然而生。经一番风雨中折,一盘“芹菜豆芽”新鲜出锅。真是令人兴奋,这是平生第一盘菜,便迫不及待的抓起筷子,不分长短前后有无拿反,夹起就往嘴里塞。随后,摆出一副赞不绝口的表情,熬有介事一般。因此引起了同学们的纷纷试吃,虽然许多嘴早已被山珍海味吃惯的同学们抛下的只是冷冷的一句“切”,但我还是激动不已,至少他们没有连同早餐一起吐出来,这我还是很有成就感的。吃着自己做的菜,虽比不上父母的可口,但还是吃得津津有味。太阳渐渐也有了些倦意。坐在返校的车上,一幕幕美好的回忆重现眼前。今天我到底收获了什么呢?我沉思着。抬抬头,向远处的天空望去,竟从未发现天曾这样蓝。今天仿佛是长大了呢,变得不一样了。微风迎面吹来,在我耳边蹭着,细声说道:“回家做道菜给爸妈吃吧。”我对玻璃里的自己扬了扬自信的嘴角,构思着,憧憬着,父母那饱经风霜的脸舒展开的欣慰的笑容。“爸妈,我长大了!”1200字 初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