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味道
深秋时节,世间万物丰收成熟。深秋的味道,便该是那沁人心脾的果香,又或者是稻谷成熟的香气。
一年四季,几番更迭,唯独不变的,便是我对秋天由衷的喜爱。
尽管早有古人的“秋风扫落叶”、“自古逢秋悲寂寥”,我却始终认为秋天合该是叫人喜笑眉开的季节。
试想你在早春时苦苦耕耘,洒下一地心血,最想看到的,莫非不是深秋时节的满园成熟与丰收吗?那满眼金灿灿的色彩,映着深秋独有的花果香气,不正是于人们心灵而言,别样的慰藉吗?
犹记得也是这样一个深秋,我正为老师布置的排演任务无人响应,难以筹划而愁眉不展,母亲端着一盘切好的水果摆在我桌前,随即弯下腰,柔声问道:“怎么了?一副有心事的模样。”我便将心中拧成一团乱麻的思绪说与她听了。她听罢,也不说什么,只是笑笑说:“今天的水果可甜了,要不要先吃一点?”说罢,还冲我眨眨眼。
我疑惑地夹过一口,光尝一口就足以体会到那满溢于口的甜味,正要回说是挺甜的。她却先开了口:“人们说起秋天,便是丰收的季节,届时,果实缀满枝丫;稻谷成熟连成一片海洋。你瞧,多美的画面啊,甜美的果子,金黄的稻谷,美好的结局,不正是每个人都追求祈盼的结果吗?所以世人爱只爱深秋,却不爱夏啊春啊。”“因为骄阳?”我问。“不,因为付出。”她又夹起一块水果喂给我,“但是呀,不经最让人厌烦的付出,我们又哪里吃得到这么甜的果子呢?”她又拍拍我的脸。
“知道我们真正爱深秋哪里吗?是爱我们历经千阻万难,行过背负的道路,终于在深秋找到了归宿与成熟。是爱他终于赐我无尽的苦难以尽头;是爱他映入众生眼中的万千景象向我证明,过去诸般努力,终有收获之日。”
“我爱深秋,是爱他那色彩缤纷的景色才恰是我过往付出的最好证明。”
我沉默半晌,期间,恰逢有一阵秋风吹来,楼下邻居栽的果树结果成熟了,微风正裹挟着那一阵清香吹来。我问自己,那便是深秋的味道吗?我知道那是,那是世人所爱的深秋的味道,但不是我所求索的答案。
自那之后,我那些满腔抱怨的话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次次策划与筹备,我也终于不再怨天尤人,努力劝说同学积极参与活动,尽力说服众人都能参加表演。我却再没感觉到力不从心的疲累,因为我知道,我心底真正的渴望与追求,我渴望的正是深秋前的拼搏与付出,正是那些辛勤栽种的美好过程,然后再等待着深秋的降临,等他为我呈现上一幅怎样的画面。是什么驱使我前行?是的,是那一缕清香,是那一缕深秋的味道。
当我们班的表演惊艳四座,掌声雷动的那一刻,我才意识到何为付出,何为收获。那一瞬间,我享受着他人惊喜与赞赏的目光,在轰鸣的掌声中,我问自己,这便是深秋的味道吗?不是沁人心脾的果香,也不是稻谷成熟的香气,是每一个苦苦坚持的执着,是每一个辛勤疲惫的深夜,是每一份收获背后,包含的付出与成长。
深秋的味道,给予每一个默默付出的人无可比拟的慰藉与感动,它给予了你,也给予了我。是什么成就了人生?是你我对于那一缕清香、那一份深秋的味道,不懈而漫长的追逐。它成就了深秋,也成就了你我。
深秋的味道
下过几场大雨,夏天就渐渐离开,迎来了秋天。而深秋也就隐藏在那四散飘落的金黄树叶之中,缓缓而来。
自古以来,秋天都是收获的季节,而深秋时,则是秋收之最。每年到了深秋之时,我都会回到乡下的奶奶那里。不为别的,就是为了那一颗颗柿子。
我从小和奶奶生活,在那时的科技还并不像现在这么发达,那棵柿子树,自然成了我必不可少的玩耍圣地之一。我已经不记得这棵树是什么时候种下的了。在我印象中,从我小时候起,他似乎就是这么高大。
我打小就经常问奶奶:“奶奶,这树什么时候才能结果啊。”她总是眯了眯眼睛,笑着告诉我说:“等秋风吹落了满地金黄,就是时候了。”那是的我总是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下一秒就被其他事物给吸引过去了。
到了柿子成熟的时候,奶奶就带着我打柿子。因为那时的我个子还不够高,奶奶总是抓着我的手,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慢慢的打下来,一个一个的打下来。树叶沙沙作响,小院里就回荡着我们的笑声和树叶的低语声了。
上了学,我们就搬回了城市中居住,本想将爷爷奶奶一起接来住,他们却拒绝了“要是我们走了,这树不是没了么。”奶奶坚持着说,“到时候回来还要吃柿子呢。”当时的我还闹着不肯走,为了奶奶,还有那棵柿子树。
后来因为学业忙碌,就很少回去了,偶尔在超市里看到一两个红透的柿子,心里一喜就买回去几个。轻轻咬一口,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这个问题一直在我的心中,不曾离开过。
现在,每当我回想起这一切,都会有隐隐的伤感与失落。不再有人能够握着我的手打柿子,也不再有笑声从小院里传来。
国庆节时,我们带着妹妹回了一趟小院,她还是第一次来。我独自拿着长长的竹竿,敲下了几个柿子。本以为应该像从前一样美味,却又一次感到空空的,仿佛少了些什么,没有了从前的味道。妹妹盯着这树看了一会儿,问道:“这树这么高,什么时候才能结果啊。”我心里一颤。身边的落叶飞落了下来,树叶之间的响声,仿佛放大了许多倍,争先恐后的唤醒着我过去的记忆。阳光斜斜的从叶片间透过,那个小小的男孩儿仿佛出现在我的眼中。半晌,我慢慢的回答他:“等到秋风吹落了满地金黄……”
我突然哽住了,这句话如同尘世间的一缕风,吹到了我的耳边,又四散开来。我回想起过往的日子和奶奶的话语。原来这棵树,才是宝贵的纪念。
这份深秋的味道,是柿子,是柿子树,是落叶温和的气息,也是烙印在我们血脉传承间,永远不会磨灭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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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味道金秋送爽,丹桂飘香。在这个桂花绽放的季节里,我想起了别样的深秋的味道。院里的桂花开了。外婆执着扁平、竹制的篮儿置于腰间,略一伸手,轻轻一晃,澄黄的桂花便相继坠入篮中。待集满了大半篮,便在树前的小木桌旁坐下。“要不要和我一起拣桂花?”外婆半弯眼梢朝我笑道。素来嫌麻烦,摇摇头,摆手,在对面的小木凳上默望。外婆拣起一瓣,细细地折去叶梗,又用指尖一点点挑去蒂头,末了柔卧于掌心,竟仅余了花瓣。初见制糖艺便惊住了。挑拣过后,待集满了大半蓝,在筛子中细细冲洗几番,便可悉数平铺入锅了。倒水,撒糖,起火,蒸煮,小锅在炉上“噗噗”的响着,桂花的清香似逸出了盖,萦绕在鼻尖,经久不散,暗咽几口唾沫,翘盼着水能倏地蒸煮开。望着等着盼着,终是蒸煮开了。稍带冷却,扶起小勺,往里蘸了又蘸,急不可待的伸入口中。砂糖甜,金桂香,深秋的一抹芬芳在舌尖绽开了,好似一支舞蹈在口中散逸开来。初尝桂花糖便恋上了。浮云朝露。后来,我也曾自己尝试制过桂花糖,约莫是方法不得当,总是失了原来的味。课业繁重,小院的记忆也逐渐淡去。直到有一回,偶然机会让我重回小院。正是中午,凝碧的枝丫上缀着杏黄的桂花,沐着暖阳小憩。外婆仍在那挑拣桂花,阳关照来,头上的银丝竟晃了眼。我坐在她身旁,与她挑拣桂花,外婆也未曾多言,沉默的待着。有次略急了些,刚欲放入篮中,顿时微凉的手绕过我的指尖,阻止了我“急不得”。平铺入锅,用时光沉淀着。一口桂花糖在口中,桂花的清香馥郁伴着丝丝暖意绕进了我的心间。品着品着,却咸了唇角。甜而不腻,纯而不郁,这便是深秋的味道吧!深秋的味道,便是外婆与我编织与创造出来的。65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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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味道时令已到霜降,载着满满的收获,我们已经步入深秋季节。春华秋实,农家院里玉米打成的囤,满满的排成排,金黄色的玉米粒在阳光的照射下像一粒粒的珍珠闪闪发光,晶莹剔透,晒干的玉米磨成面,熬成粥,喝上一碗暖暖的;花生连着秧子一起晾晒在屋顶上,挨挨挤挤,争着沐浴温暖的阳光,就像一颗颗人参果,难怪花生被人们称做“长果”,它营养丰富,味道香美,吃了能使人延年益寿;棉花也绽开了灿烂的笑脸,人们在田间摘棉絮,有说有笑,满脸的喜悦,用棉絮做成的被子,又轻又软,保暖舒适;辣椒红的火热,给秋天增添了热闹的氛围,也是饭桌上必不可少的调味品。黄豆粒粒饱满,像金灿灿的小金粒,黄豆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磨成豆浆,或者做成豆腐,或者磨成面蒸窝头,又好吃,又有营养。深秋的果园里硕果累累,熟透的苹果、梨被人们小心翼翼地摘掉,存放在温度适宜的地窖里,秋收冬藏,以备冬天和来年春天有新鲜的水果吃;庭院里也不逊色,金黄色的柿子高高挂在枝头,像一个个小灯笼,随风飘动,热闹非凡;红红的石榴摇摇欲坠,有的裂开嘴,好像在说,我熟了,我的颗粒有酸、有甜,很爽口。深秋的色彩五彩斑斓。田野里,蓝天衬着白云,冬小麦已冒出绿油油的嫩苗,树上的叶子黄绿相间,绿色的叶子与大树相依,不忍离去,黄色的叶子随风飘落,像一只只黄色的蝴蝶翩翩起舞,那落了一地的树叶,好像给大地铺上一层黄色的地毯,走在上面软软的,落叶虽离开大树,但它会变成肥料供给大树养分,返哺大树;还有些树的叶子被霜打成红色,红的绚丽,真的是“霜叶红于二月花”。盛开的菊花,黄的、粉的、白的个个都像大绣球,争奇斗艳。深秋里的人们,有条不紊地把粮食收藏好,带着丰收的喜悦,穿着时尚衣服,迈着轻盈的步子,走在大街上,悠闲地购物,陪孩子玩耍,给深秋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晚饭时间,村内袅袅炊烟升起,街道上弥漫着菜香,饭香,温馨而又和谐。深秋,是淳朴的,是多彩的,是有滋有味的,爱在深秋。7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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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随感深秋的雨掺杂着柔柔的风飘飘洒洒的从空中滑落下来,轻轻的拍打在我的脸上,侵入心底,有些瑟瑟的凉。又是一个秋天,一个金黄色的季节,一个充满收获的季节;同样又是这样一个秋天,一个离别的季节,一个萧瑟,失落的季节!街上的行人已然不太适应秋雨带来的丝丝凉意,熙熙攘攘的人群逐渐的散去,瞬间变得那么冷冷清清!我独自一个人走在无人的街上,雨依旧淅淅沥沥的下着,偶尔还夹着雷声和闪电。眼前的这一切似乎构成了一首曲子,而我把这首曲子叫做回忆。我突然有了一种思索,那是对过去的人和事的感悟吧。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一个经历和感悟吧,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当你们拥有时,从来都学不会珍惜,也不知道他在心中有多重。直到有一天,彻底的失去后,因为痛彻心扉而泪如雨下,因为前缘难续而黯然销魂,才会明白曾经拥有的竟是生命中不可割舍的最重!心痛,只因唤不回逝去的感情。泪水,终也抹不去甜蜜的回忆。在这样一个深秋的雨中,我思绪万千,在我们的生命旅途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路途中偶尔的交错,使我们共同走过一些美好的日子,但,在交岔口的徘徊,并不能改变什么,我们要走的,还是自己的路。人生是一条有无限岔口的长路,永远在不停地作选择,如果只是选择吃炒饭还是炒面,影响似乎不大,但是选择做什么工作,选择什么样人做伴侣,选择要不要孩子,每一个选择都影响深远。而不同的选择也必定造就完全不一样的人生。所以人经常在想如果当初做另外一个选择,我的人生是不是就完全不一样。每个人都会这样怅然的喃喃自语,在失去某样东西后再后悔自己的选择。在如愿拥有想要的东西后会庆幸自己的选择没有错。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就在于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你曾经买了一件很喜欢的衣服却舍不得穿,小心地把它放在衣柜里。许久之后,当你再看见它之后,却发现它已经过时了。所以你就这样与它错过了。没有在最喜欢的时候把衣服穿在身上,就像没有在最想做的时候去做的事情一样,都是一种遗憾,都会后悔如果当初怎么就好了。生命也是一样,人们总在拥有的时候不自觉,不好好珍惜,在失去之后却悔不当初。所以,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必有这个生命存在的意义。在这个生命的人生道路上,必然会有他需要承受的伤和痛,会有他人生必然要经历的事和人。只要在拥有这个生命的时候,好好对待每一分每一秒,让这每一分每一秒都精彩。在你拥有的时候好好珍惜,失去的时候也不必太过介怀。走在人生道路上,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雨,还在继续,我突然间喜欢上了这样的雨季,喜欢上了这种雨中漫步回忆过往的感觉,生活中太多遗憾的事情我们总是想法设计的去遗忘,其实真的不需要忘记,你可以把那段回忆放在心中,无论是美好的还是悲伤的回忆,它将都是你前进的力量。在这个深秋,我没有大喜,也没有大悲,有的只是一种收获,这种收获不是事业的成功,也不是工作中的顺利,可能就是一种心境的感悟吧!900字 高一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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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芦苇写景作文:深秋的芦苇深秋时节,赴崇明岛开会,热情好客的主人安排我们外出游览。在北滩一个叫前卫生态村的地方,我们尽情领略了芦苇的风采。沿着木板架设的弯弯曲曲的小路往前走,不一会儿,我们便被密密匝匝的芦苇所包围。淡淡的阳光下,苇叶毫不吝啬地挥洒着即将褪去的绿色,似乎努力烘托那泛白的芦花。芦苇丛中湿润的泥土上,布满了核桃般大小的洞眼,偶有蟛蜞悠然地爬行。见到蟛蜞,我的眼前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夏日的夜晚,不光是蟛蜞倾巢出动匆匆觅食,还有青蛇盘踞在芦杆上伺机捕捉蚊虫,金蛉子与青蛙比赛歌喉而胜负难分,萤火虫忽闪忽闪着跟满天星斗较劲……哦,芦苇,原来有如此神奇的集聚效应。它不单单涵养水土,又是特定条件下的植物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怪不得这里被命名为生态村。一只小鸟从头顶掠过,飞向远方,无意间牵引了我们的视角:蓝天、白云,一直拓展到芦苇的尽头。呈现出的,是广袤而又无比纯净。我忽然想起孟浩然的“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个中意蕴,与此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微风轻拂,摇曳芦花无数,此起彼伏的“沙沙”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种情境。公路处编史办副主任田虎南叹道:“真好听啊!”我戏称:“这就是天籁之音,人间乐曲的鼻祖。”在一条小溪的岸边,我们登上了此处唯一的建筑——圆锥形的五层木塔。据深秋之高而仰望苍穹,踏芦苇之空而环顾无垠,不由飘飘然生出几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噫,人生有此瞬间,也不失为一大快事。夕阳的余晖给茫茫芦花镀上了诱人的金色,连绵不绝,延伸至天际。渐渐地,风势转强,掀起阵阵波涛,“沙沙”声变成了“哗哗”声。我们犹如置身于大海里的礁石上,彻底摒弃了困扰都市人的喧嚣与紧张、污染与拥挤,无遮无挡地感受着实实在在的返朴归真。我觉得,这原始的粗犷丝毫不逊于西部地区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但其骨子里的清新洒脱,则是后者无法企及的。深秋的芦苇魅力无穷。不过,为之黯然神伤的也不乏其人。最早有《诗经》中思念心上人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后来演绎成哀叹个人身世的不幸,如白居易的“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再后来,所有的深秋景物都被蒙上了灰暗的色彩,李清照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便是一例。有极端颓废者,干脆直言“自古逢秋悲寂寥”,把整个秋季渲染得肃杀凝重,了无生机。久而久之,芦苇竟沦为嘲讽和挖苦的对象。那句“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简直把它贬得分文不值。殊不知,芦苇的好处太多太多,它可以入药、盖房、扎扫帚、编帘子等等,必要时还能生火做饭,算得上无私奉献自己的一切。最难得的,是它默默无闻地于荒芜之处捍卫人类家园的忠诚和不畏严酷的非同寻常的生命力。这,不正是我们所尊崇与讴歌的吗?事实上,喜欢、眷念深秋乃至芦苇的更是大有人在,原因恐怕不仅仅在于丰收的季节、单纯的野趣。远的不说,就看刚才发生的:参观完生态村,我们上了车子,领队清点人数,少了田副主任等几个人,左等右等还是不见他们的踪影。回头去找,终于在半路上发现他们。田副主任笑着解释,他们迷路了。这怎么可能呢?大家一块行动,谁也不会拉下。答案只有一个,是深秋的芦苇让他们流连忘返、乐不思蜀而走失的,可谓“我言秋日胜春朝”啊。北滩渐去渐远,芦花还在不停地招手,仿佛齐齐呼喊着:热爱秋天的人,必将热爱生活的全部!1200字 高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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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随感 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深秋的雨掺杂着柔柔的风飘飘洒洒的从空中滑落下来,轻轻的拍打在我的脸上,侵入心底,有些瑟瑟的凉。又是一个秋天,一个金黄色的季节,一个充满收获的季节;同样又是这样一个秋天,一个离别的季节,一个萧瑟,失落的季节!街上的行人已然不太适应秋雨带来的丝丝凉意,熙熙攘攘的人群逐渐的散去,瞬间变得那么冷冷清清!我独自一个人走在无人的街上,雨依旧淅淅沥沥的下着,偶尔还夹着雷声和闪电。眼前的这一切似乎构成了一首曲子,而我把这首曲子叫做回忆。我突然有了一种思索,那是对过去的人和事的感悟吧。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一个经历和感悟吧,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当你们拥有时,从来都学不会珍惜,也不知道他在心中有多重。直到有一天,彻底的失去后,因为痛彻心扉而泪如雨下,因为前缘难续而黯然销魂,才会明白曾经拥有的竟是生命中不可割舍的最重!心痛,只因唤不回逝去的感情。泪水,终也抹不去甜蜜的回忆。在这样一个深秋的雨中,我思绪万千,在我们的生命旅途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路途中偶尔的交错,使我们共同走过一些美好的日子,但,在交岔口的徘徊,并不能改变什么,我们要走的,还是自己的路。人生是一条有无限岔口的长路,永远在不停地作选择,如果只是选择吃炒饭还是炒面,影响似乎不大,但是选择做什么工作,选择什么样人做伴侣,选择要不要孩子,每一个选择都影响深远。而不同的选择也必定造就完全不一样的人生。所以人经常在想如果当初做另外一个选择,我的人生是不是就完全不一样。每个人都会这样怅然的喃喃自语,在失去某样东西后再后悔自己的选择。在如愿拥有想要的东西后会庆幸自己的选择没有错。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就在于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你曾经买了一件很喜欢的衣服却舍不得穿,小心地把它放在衣柜里。许久之后,当你再看见它之后,却发现它已经过时了。所以你就这样与它错过了。没有在最喜欢的时候把衣服穿在身上,就像没有在最想做的时候去做的事情一样,都是一种遗憾,都会后悔如果当初怎么就好了。生命也是一样,人们总在拥有的时候不自觉,不好好珍惜,在失去之后却悔不当初。所以,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必有这个生命存在的意义。在这个生命的人生道路上,必然会有他需要承受的伤和痛,会有他人生必然要经历的事和人。只要在拥有这个生命的时候,好好对待每一分每一秒,让这每一分每一秒都精彩。在你拥有的时候好好珍惜,失去的时候也不必太过介怀。走在人生道路上,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雨,还在继续,我突然间喜欢上了这样的雨季,喜欢上了这种雨中漫步回忆过往的感觉,生活中太多遗憾的事情我们总是想法设计的去遗忘,其实真的不需要忘记,你可以把那段回忆放在心中,无论是美好的还是悲伤的回忆,它将都是你前进的力量。在这个深秋,我没有大喜,也没有大悲,有的只是一种收获,这种收获不是事业的成功,也不是工作中的顺利,可能就是一种心境的感悟吧!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石台第二中学机电班高二:周炀12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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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味道雨后,彩虹乍现,土地里散发着芬芳,这时父亲从地里回来了,光着蒲扇般的脚丫子,趾缝里全是泥和土。他总会一屁股坐在门槛上,然后吩咐我说:“丫头,给你爹打点洗脚水来。”说是打一点,他哪次不得洗好几遍,哪次不得用上整整一桶水。可是,我愿意给父亲打洗脚水,更愿给父亲洗脚,不骗你的,父亲的脚有着一股雨水和阳光含混着麦子的香气。父亲脚底的老茧摸起来硬硬的,像是舅舅买给我的橡胶球的表皮。有时候甚至会在趾缝里发现有九条命的半截蚯蚓,每次这样我都会抬起头,撇着嘴对父亲说,我妈是骗人的,蚯蚓根本没有九条命。可父亲总是笑着不言语。父亲是个不爱说话的人,我们更多的时候是看到他光着蒲扇般的大脚板子,在湿润的泥土里耕作。田里的每一寸土地都印着他深深地、永远抹不去的脚印,每一颗植物都吸吮着他咸咸的汗滴,每一次丰收都混杂着他厚重浓郁的气息。每当夏雨敲击窗扉时,父亲最着急而又最开心的时候就到了。在雨中熟练地把麦子打成捆装在车上。好像麦子多淋一会儿雨就会感冒了一样。等到天晴,父亲又会把麦子捆拉倒场院里晾晒。这时的我最喜欢坐在拖拉机的驾驶室里,把脚丫子放在方向盘上眯着眼睛看着父亲那双蒲扇般的大脚丫不住地吻着光亮结实、热气腾腾的场院。圆场,打场,扬场一气呵成。父亲黝黑光亮的脊背和远处光亮结实的场院似乎混在了一起。父亲把脚插在雨后松软的黑色泥土里,扶着犁,深一脚浅一脚地坚定地向着丰收的方向前行。土块,石子,甚至植物干硬的根茎都试图阻挡过他,可都被父亲弓着的身子和结实的皮肤一声不响地战胜了。每个父亲都是女儿心中的英雄,每次我看见父亲黝黑的皮肤,含混着阳光雨水与麦子的光泽,想起他的蒲扇般的脚板,我都会有一种自豪。时光荏苒,那双大脚走过几十次春夏秋冬的变换,终于还是不堪岁月的折磨。老茧裂得沟壑纵横,把我深爱的那双大脚刻划得不成样子。父亲仍然耕作,只是不得不穿上鞋子,年老的大脚亦有老骥伏枥的志气,时不时地从鞋子里钻出来,和他再熟悉不过的土地亲密接触。这时,他的脚会在沙石或者蒺藜的洗礼下红肿不堪,脚纹里的泥土会更难清洗,但父亲还会不声不响的,背着母亲偷偷地光着脚丫在地里耕作。现在,我长大了,也时常会光着脚丫在下过雨的地里穿梭,我才深深地体会到父亲和这片土地合而为一的感情,父亲深爱这片土地,当脚窝插进这松软的被雨水浸过的泥土里的时候,一种天然的最原始的喜悦油然而生。母亲总会数落我:“光着脚,像什么样子!”“爹是这样的,我为什么不可以!”我冲母亲吐舌头,余光里,看见满鬓斑白的父亲呲着牙憨笑,纯净的像个孩子。我和父亲光着脚丫在田里并行着,一大一小的两行脚印里依旧散出阳光雨水含混着麦子的香气,松软的泥土里满是幸福的味道。土地的味道12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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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的味道土者,有三味。禾下土•厚重之味自神农氏尝百草教民后,天下百褐便进入了农耕时代,过上了从地里找粮食的稳定生活。农耕一直是中国封建王朝的根本,朝代的更替,社会的变革,大多与土地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有关。多少孩子在土里洗澡,他们成为了爸爸后,又在土里流汗,而他们生命的终点便是在土里埋葬。土地,蕴含着几千年来劳动人民的汗水与智慧,一代代先民在它上面生老病死。土使人类存活,使人类由采集走向定居。土使社会一步步发展,永远是人类一切活动最坚实的基础。土的味道,是他自己也不知晓的厚重之味。路上土•沧桑之味在人类还不拥有沥青水泥之前,路一直由土构成。而自有了人类后,人类便从未停止过对路的探索。两千多年前,大一统的帝王为联合大月氏攻打匈奴派张骞出使西域,张骞拜别长安,一路西行,穿过玉门,阳关落雪,一路上驼铃声声,这一次艰难的出行却打通了日后的丝绸之路,中原文明也在这一路生根发芽。时间推移,社会的动荡与战乱驱使着万万众的北人南下,一路上,文明的光辉驱除南荒的愚昧。再向前,三庆班奉帝王的诏令进京祝寿,开启了徽班进京的进程,一路上曲声悠扬,四大班汇与四九城内,把那南方的曲调演奏,将那细腻的曲艺艺术传播,逐渐形成了今日的国粹。几千年,多少个一路上,孔夫子的衣袍沾过那泥土,李靖的三千轻骑的马蹄曾踏过那泥土,杜甫的热泪曾溅湿过那泥土。那纵横蔓延于华夏大地上的条条道路记载着这一个民族在一次次人类文明进程的转折点中做出的抉择。路上的泥土在千年岁月中见证历史,参与文明演变,在滚滚的历史洪流中不断创新,不断构造新的道路。土的味道,是一个几经动荡的老者神情间的味道,是饱含沧桑的味道。文人土•伤愁之味中国的诗人历来拥有丰富的情感,特殊的社会环境塑造了中国文人的灵魂。无论成功与否,总有一抹挥不去的愁思,从儿郎到游子,若是一朝金榜题名,入朝堂为官,便少不了贬谛,少不了去边关;若不幸沉沦下僚,那作为一个羁旅者,他的愁思便更大了。那口郁郁之气要么憋在胸中,一生颠沛,要么畅然啸出,自去那乡野,去那泥土之间隐着。文人的一生或长或短,或多情或有才,家国之愁,山河日月之愁,七情之愁,悲己之愁••••••无论什么,在他们一生中步步跟随的不是那一轮明月,不是孤雁,而是那终日踏于足下的的泥土,它就那么静静地听着,看着,文人们短暂的欢喜与挥之不去的愁绪,在他们的一生走完时,便默默地怀抱住他们疲惫一生的身躯,给予他们永远的安稳,文人们去了,而他们的伤愁被土永远记得。土的味道,便是那萦绕一生的伤愁之味。我们生于土,长于土,死于土。千年岁月,土默默地为我们奉献,像一个忠诚的老者。它用其厚重之味提醒我们莫忘本源,脚踏实地,切忌浮夸;它用沧桑指点我们要勇于走出新的道路,但也不要忘记昔日的辉煌与沧桑历史;它用伤愁劝诫我们,心中要常怀一份淡淡的愁绪,思家,思国,思自己,思那千年悠悠传统文化。土者,有三味••••••12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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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的味道题目是我昨晚给写上去的,那时空荡的屋子里包裹着微弱的灯光,我的思绪却不停地窜飞,然后便诞生了这么一个题目。很简单的五个字罢了,却令我想了很久,这次作文是以“味道”为话题写的,思路该是很宽敞,但在我面前却瘦了我一半。味道,天天接触,但难以写出新的东西来。新,我要的是新,没有新怎能得到老师、朋友的好评呢?没有新怎能在众多作品中脱颖而出呢?这儿是“同题作文大擂台”,胜与败在这儿将得到最鲜明的界线,非胜即败。我要胜,所以我要做最闪亮的,创新,最重要。不过我有点失望,我的灵感已被层层压在地壳里,即使是在它最活跃的夜晚,也冲破不了。好好休息吧,不打扰你了,我摆摆手,停止了对灵感的搜查。写最平常的吧,毕竟想创新也没门儿了。写“写作 ”好了,最近对这挺敏感的。题目是这样来的,我扑进昨晚那思想的湖底,灌了一口水,吞下,味道难一名状,但如果硬要我挤出一个词儿来,我只能说是:酸涩。心里好象挺委屈的,却说不出为什么。正文是我今天早上,更准确地说是刚才,我提起笔,用缓慢的流淌,渗透而成。昨晚一想到题目后,便一横一竖地写上去,在白茫的稿纸上,显得格外夺目。呵,当时我就想,很有可能,这五字会被印刷出来,携着我的名字、我的地址,它甚至回调皮地躺在杂志封面上,享受专注的目光。这种想法不是昨晚才有的,当我接触到投稿是便随之衍生了,几乎每写一篇文章,它都要出来晒晒阳光。接着在一分钟的“喜悦”后,我才又提起笔,想着开头。后来在不知到道该用什么方法让开头更好地服务文章结构以及主题的问题下,我抱劳累搁下笔,睡觉去了。还有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我每写完一行字,我总觉得自己写的已是印刷出来的模样儿,甚至可以嗅到那浓浓的墨香。呵,有时我真觉得自己是个精神病人。写正文的感觉跟写题目之间有着一种微细而显著的区别,究竟是怎样我一时也不清楚。于是我跃身跳进了着苍茫的文字大海里头,喝了一肚子的水,上了岸便吐个不停,舌尖告诉我,这水是大大的苦。苦,苦涩的苦。我此刻在写着文章正文的最后一部分,望着眼前整齐有序却让人一眼看去便发麻的字儿,心里有种很简单的愉快,坚持着写完这一丁点儿便可以鸣金收兵了。所以,很快我的作文本上又划上了一道历史性的痕迹。然后我就可以让它公布于世,投稿,见证我写作成功的最好证明,我一直这么认为的。我想到的是网上排着队伍的留言,老师那携着可爱感叹号的赞赏。我无法否认,这便是我爱上写作以来最常想到的事情。也许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错误,但我又何尝不想像一些朋友、作家一样纯粹地写作呢?喝下旁边的一杯白开水,我全身感到一种释然、惬意,仿佛喝的是琼浆玉露,殊不知,这,仅是一杯白开水。无色亦无味。我主张同学们首先从感情写作逐步接近文学意义上的写作。当写作这一件事与我们心灵的感情闸门相关了,技巧是处于第二位的。所谓经验也即退场。(梁晓声语)在这雕刻着“同题作文大擂台,同台逐鹿谁为雄”大字的方框下,我突然发现上面的一段话,顿感羞愧,以此,作为我的后记。 ——后记1200字 高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