絜矩之道_3000字
《大学》作为儒家经典之作,培养着一批又一批优秀的灵魂。只有将《大学》中的智慧发掘,揭示,聚焦,引申,连绵,方能一睹其目不暇接的古今智慧胜景。
可是我们又不禁疑问,薄薄几页文字,是怎么样将灵魂变得充实饱满呢?其中的智慧,便是这令人感到陌生的“絜矩”二字。
“絜”通“洁”,含义为“修整”;“矩”即曲尺,引申为“法度”。“絜矩”是儒家用来象征道德上、伦理上的规范的。它是对人心的导引,“絜矩”之,使“其身”正。这是从根本上的一种彻底的修身、彻底的追究、彻底的治理,是对人性的“根寻”与人性的“根治”。
明代张居正曾这样比喻:“此如匠人制器般,度之以矩,而无有不方。”匠人要制造方正的器物,就要用方矩来度量,必定不达到方正的标准决不罢休。一个人也要先懂得方正的标准,才能正确的管理自己,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净化,自己的灵魂得到升华。而这个“标准”就是这里所说的“絜矩”之道。
“絜矩”之道最重要的内涵是让人修养身心,以放飞心灵,启发智慧。《大学》有云:“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味。”人心不正有五种弊病:愤怒、恐惧、好乐、忧患,心不在焉。有所愤怒,便会丧失理智,需要纠正端正;有所恐惧与好乐,心为恐惧与好乐所累,需要纠正端正。思想不集中,心神不安定,目耳口舌便会均失其职,就是心不正,需要纠正端正。
那么如何正其心呢?诸葛亮已为我们指明了道路,他指出:“君子忧而不惧,悦而不喜。”君子虽担忧但不恐惧,虽喜悦而不欣喜。这就在于调其度、适其正、得其中。人生漫漫,所遇之事再巨再大,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人生有多种选择,不能因一件事儿耗尽全部精力而无暇顾及他事。而卧龙先生最经典的便是这“喜怒”的“絜矩”之道:不应当去喜那些不必喜、不该喜、不可喜、不能喜的食物,同样不应当去怒那些不必怒、不该怒、不可怒、不能怒的人和物。汉高祖刘邦曾被匈奴围困在平城,经历“七日不食”,然而“天下歌之”。等到解困反位,却“无忿怒之心”,“夫圣人以天下为度者也,不以己私怒伤天下之功。”故乃遣使者刘敬重奉千金,以结和亲,至今为五世利。刘邦在关键时刻“制怒”,使汉王朝初期得到了稳定发展。可见循“喜怒”的“絜矩”之道,方能正其心,成就一番大事业。
作为一门大智慧,“絜矩”之道还教会我们怎样在“情”与“理”之间做出决断,纠偏校辟以更好的应对纷繁万事。
人有五辟,即五种“偏辟”,使人身不修,需要匡正。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常常任情于好恶,不能省察。人们对待卑贱、恶劣的人容易产生厌恶,对其全盘否定,决然抛弃,这是不理性的。我们需要循“絜矩”之道,以是者是,以非者非,辩证的看待问题;人们对尊者、敬者、长者容易产生敬畏,一味听从,但敬畏也要有个度,要按理而行;人们对待自己亲爱的人常常不能客观地对待感情而导致认识和行为上的偏差,但我们要时刻记住,亲情友情固然亲密,但不能一味任亲,还要适当的规劝、教育、批评和惩罚才行。隋炀帝杨坚临崩前,关于遗诏废立之事说了这样一句话:“人生子孙,谁不爱念,既为天下,事须割情。”始终铭记着先祖这国家利益校正的偏之辟,隋的后代们开创了富强的新朝代,在历史上书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人情易陷于一偏,因此“絜矩”之道对人的处世辨理有着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类是群居动物,独善其身还远远不够,身处社会之中,我们还要知道与人交往的准则,才能使身边的关系更加融洽。古人云:“千万人之情,一人之情也。”我们要重视自己的心、性、情,并以此去度量,体会,研究,推论,驾驭他人的心、情、理,这就是“絜”其“度量”的深层含义。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以道观尽,古今一度也。古代的圣明君主,能够治理好偌大的四海之内的民众,就在于其能以己度人,使自己的所操之术远远超过自己的视听闻见,从而四海大治,天下大平。君王如此,普通人也如此,以己度人,架起人们心灵的桥梁,让人们之间有真正的感情的沟通。这便是“絜矩”之道在人与人交往中的应用。
读到这里,你可能会疑问,为什么所的得例子都是高高在上的君王呢?答案很简单,《大学》本就是一本为君主治理国家而着的书籍,而我认为,其中的一些思想,尤其是这“絜矩”之道除了适用于除君主外还适于很多人,对当今社会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近几年大家都亲身经历了全国性金融危机的况味,如果透视其真实原因,那就是人心的贪欲。在全球性金融危机最为严重时,美国政府曾向美国国际集团援助了1.65亿美元,这本是其度过金融危机的“救命”的钱,然而就在这样危机的情况下股东们都不忘大捞一笔,将这1.65亿分发给了高级管理层。这种做法充分体现了人性的贪欲,体现了“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凸显了以“絜矩”之道提高企业高管社会责任感与道德的重要性。
“絜矩”之道就远而言关系到掌握国家命脉的经济,就近而言则关系到新一代道德的培养。复旦大学投毒案震惊了每一位国人,人们在惋惜之余都在追寻其中的缘由。究其根源,就是黄洋的室友“心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因为生活上与学业上的琐事而产生愤怒情绪实在再正常不过的事,但他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没有明白这是一件不该怒的事情,最后让愤怒的洪水冲垮了理智的大堤。殊不知那只伸向饮水机的手,最终会将他推入黑暗的深渊。正确使用“絜矩”之道,方能纠弊病,正偏辟,让新一代拥有更为高尚的品德。
中国是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古国,中国文学中更是有很多包含智慧的至理之作,这是中华民族崇尚和平、谦顺温存的内在动力。只有把无数的“絜矩”之道推行到现在社会,推出过门,推向世界,才能让人们在这片大地上更为顺畅的呼吸,才能让更多的灵魂诗意地飞翔。
高三:汤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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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未改签名_2000字
突然发现,已经又是很久没有写些什么了!
上次在空间里偶然的看见一句:很久未改签名,本以为是没有遇见好的句子,最近才发现,原是我阅读量终究太少!
于是,猛然于醍醐灌顶之势。想起以前的一叠一叠的杂志,即便在高考前的紧张,恰如兵临城下的时候,也依旧爱不释手的啃起那杂志!倒也并不是说自己是个多么时尚的人,只是那文字,总引诱着我住进自己的心里。
现在想起那胆大、疯狂的时刻,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倒是现在,在即将跨入大学的这个漫长的假期,身边却再也没有发现熟悉的杂志。
于是就在这不蔓不枝的日子里,猛然的冲向报刊亭,买下了一大堆生怕错过的勇气。接下来的日子里,每天都在满心欢喜的阅读,手里、包里、枕边,随处可见的杂志,充满了原本干枯的生活。慢慢的,那些被阅读的文字,从我的眼里,留进我的心里,浇灌着心里面即将枯萎的自己。
阅读真的不是简单记忆。以前在老师的课堂里,老师总是教导我们:死记硬背。老师说学语文这种文字类的科目,多读,多背,就能取高分!好吧,我们都单纯的信了。
不过现在想想,也许最后一句才是重点——高分。就这样我错过了许许多的优美文字。假如老师没有逼迫我们对那文字死记硬背,也许我真的早就爱上了这些外表简单,却能在人心里面攻城略地的字符。
有人说:能读懂一篇文章,既说明你读懂了作者,说不定还一不小心侵略了作者的心。
读一篇好的文章,就是在与一位品德高尚的贤人对话。暂且就不用男女之间的情爱来比喻读者与文章,再与作者的复杂关系。读许多好的文字,不是用来炫耀的,而是用来感悟到。无论古人或是今人,对于读书的重要性都做出过许多的定论,在这我就不想再引用那些名言了。这里我只想说感悟——自己的感悟。
开卷有益,我就不加一定了,因为它是很好辩论会的话题。或许读到这里,我的不自信就会被暴露给你。我不敢说你看了这篇文章,就能给你带来心灵的洗礼。因为哈姆雷特有好多好多,我一个人,一支笔是干不过的。
开卷有没有益,我们就不讨论了。我的开卷话语是:感悟。看卷就一定要有感悟,自己的感悟。以前老师给我们分析文章段落,那都是教科书上的感悟,我们即便背下那也是别人的。
在我读完了所有买的杂志之后,我发现什么也没有记住。如果你要考我这些杂志书里面的文章段落,我承认我一句也背不出。读一篇文章,并不是要你去牢牢的背住它,我们需要记住的只是在读完之后属于自己的感悟。无论是何种的感悟,我深信,也许不久之后抑或多年之后,或许你在拥挤地铁,在午后的阳台,在聚会的闲谈,突然那一句曾经在何处读到过却又不曾去记的话,从你的嘴里脱口而出。那一刻,是你的感悟让你记住了自己。
这篇文章真美,不要去刻意的记它,而要去感悟。
“突然发现,已经又是很久没有感悟些什么了!”
高三:王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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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穹之音_3000字在那苍穹的边境,寂寞的歌声在荡漾。我不会说话,我只会唱歌,在这空旷的城堡里时常飘荡着我单调的歌声。但我并不是一个人,因为我认识了一位朋友,那个和我一样爱唱歌的人鱼,他叫海月,我们一起唱歌。我才知道原来这世上还有男性人鱼,他陪伴着我,至少我不是孤独的一个人了。我的城堡矗立在海上一个小小的无人岛屿,城堡里有一只黑猫,我不知道它活了多少年,我只知道他它陪我很多年了,无聊的时候我会思考它到底是怎么存活下来的。认识海月以后,我的生活有趣多了。他经常给我讲童话故事,他的故事都很奇妙以至于我一个呆着人的时候常常会幻想,在海的远方有一个英俊潇洒的王子,他披星戴月的闯进我的城堡带我远走高飞。至于为什么是王子,我也不太清楚,我是凭感觉想象的,可能是海月的故事让我在潜意识里对王子这种人物产生了安心感。时间在风平浪静的生活模式中流逝,有一天,一群人的出现打破了我一直以来保持的宁静生活。那是我从未见过但身体结构却和我有点相似的生物,我慌张的问身海月,他们的尾巴呢,海月回答,他们是人类。哦,这就第一次看见人类。那是一群身材高大粗壮的男人,手持锋利的武器,欢呼着要闯进我的城堡。海月拉着我,他说歌之快点离开,别靠近他们,他们会伤害你。我们没有任何方法,我只好站在城堡的顶峰开始唱歌。空灵低迷的歌声冲破了灰白的苍穹,我不明白为什么刚刚还神采奕奕的一群人一个个捂着耳朵痛苦的倒下去了。只有一个男人捂着耳朵坚强的站着,他那双散发着祖母绿的双瞳吸引着我,我定定的看着他。他看了我一眼,随即逃出了这座小岛,真厉害,他是上岛的这么多人中,惟一一个活着离开的人。从那天以后,我的梦里常常出现一张俊秀的脸,还有那充满光芒的绿眼睛。坐在空荡荡的城堡里我又开始幻想了,幻想着那个英俊的男人就是我心心念念的王子,而我脚边的黑猫就是企图阻止我和王子在一起的巫婆。海月呢,他就是为王子指点迷津的精灵。我终日乐此不疲的幻想着,我没想到我的幻想最终会变成现实。他又出现在了我的城堡里,碧绿的双瞳盛情款款的看着我,向我伸出了手。我义无反顾把手交给他,他笑着把我带离了我生活了很久的小岛,还有我破旧的城堡。我没来得急和海月还有那只陪伴了我很久的黑猫告别,不过这些都没关系,因为我的王子他来接我了。海月,你看见了吗,我的王子他来了。原来他真的是一个王子,我从破旧的城堡来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城堡。他把我关进一个宽敞的房间里,便走了。他让士兵看守着我,不与许我出去,我其实也不想出去,因为外面的人看我的眼神很奇怪,那是看怪物的眼神,充满恐惧和厌恶。我活动的范围之内有一个华丽的花园,那里种满了美丽的紫蔷,房间各个角落都弥漫着醉人的花香,可是我却并不像童话里的公主一样开心。王子很长时间才来看我一次,每次都是陪我赏会花说会话就被叫走了。我开始想念我的破旧城堡、那只慵懒的黑猫,还有还会为我讲故事的海月了。我常常躺在冰冷的地板上,望着月光下自由飞翔的甲虫的发呆,一个人独自思考。我不过是从一个城堡换到了另一个城堡,身边漠然的黑猫换成了一个终日忙碌的王子。我突然觉得,只有海月对我是最好的。我漫不经心的听着窗外的鸟儿的歌声,任那和煦的阳光的洒在我雪白如雪的肌肤上。微风吹起了我长长的秀发,眼中依旧是寂寞的神采。我想我无法得到我幻想的幸福了,他是这个国家的王子,勇敢有担当,承载这一个王国的未来。而我呢,一个终日呆在房间里无所事事的怪物,更何况是一个能用歌声杀死人类的怪物。他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为我带来一只沾着露水的紫蔷薇,笑容带着高深莫测的温柔。我亲吻着他的脸颊,不顾他皱起的眉头。我笑靥如花的问,哦王子,我亲爱的王子,你希不希望我为你唱一首歌呢。他那稍稍发愣的表情和紧抿着的薄唇,让我明白了,这一场浪漫的爱情从头到尾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对他来说我是什么我不知道,或许只是-一只可怕的怪物。他把头埋进我长长的秀发中,我沉默的看着。“为什么你会唱出让人类不幸的歌谣呢,如果不会,那该多好……”他低沉的声音带着点淡淡的悲伤和无奈。那一天晚上,我看着月光下王子眼角闪烁的泪光,我清楚明白的告诫自己:“你这个怪物,这个世上没有人可以爱你……”终于在某一天,城堡迎来了一位异国公主。我在门外看守士兵们的闲谈中知道,王子要在下个月迎娶那位异国的公主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很意外,可是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躲在冷清的房间偷偷的哭。哭过之后我感觉心情好多了,我很好奇王子即将迎娶的公主到底长什么样。半夜三更,我趁着守夜的士兵睡着的时候蹑手蹑脚的跑了出去。我从士兵那知道了公主的房间位置,我踮着脚尖找了一会,终于在一个精致典雅的房间里见到了那位美丽如画的公主。她穿着我从为见过的艳丽罗裙,王子笑着和她吻别,那种温柔的神情扎痛了我的眼。躲在角落的我,悲伤的将柔软的衣服揪起一个不好看的形状。我这次彻底幡然醒悟了,为了臣民安危的王子,不得不用爱情将我拴在身边,终于连假装爱我都不愿意了。我潸然泪下,正想逃离这让我难过的地方。一不小心打碎了墙边的花瓶,王子发现了我。他脸色骤变,明媚的绿眼闪过一丝慌张,他慢慢走向了我。他紧紧的盯着我的眼睛,他抓住我的肩膀,一遍又一遍的喊着我的名字:“歌之,歌之……”那种耐心让我觉得很可怕,他在等待什么,是要我开口唱歌杀掉城堡所有的人吗?我只是一个除了唱歌以外,一无所有的孩子。我眼睛通红的甩开王子的手,除了离开我找不到任何方式来逃避眼前的难堪。王子没有挽留我,他神色黯然的低着头,走远的我并没有听到他轻轻的哀叹。我已经失去爱情了,我想离开这座到处都有王子身影的地方。住在城堡对我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了,我想要自由。再次看见王子的时候,我对他说我想要离开的想法,他大发雷霆。他愤怒的转身离去之前,冲我呐喊:“除非我死,否则你别想离开这!”之后对我温柔的王子消失了,王子的脾气渐渐变得很暴躁,常常对我大吼大叫。我只不过是想要离开而已,为什么他不肯呢。我再次想起那个在破旧城堡里的善良人鱼--海月,海月,海月,你现在在唱歌么,我想你了,你能来带我回家吗?海月曾经告诉过我,人类和人鱼注定得不到完美爱情因为他们被下了诅咒。有一天,一只肥硕的老鼠跑到我的房间,它告诉我,那个异国公主来这里是有阴谋的,她会毁了这个国家,它催促我快跑。我的心紧紧的揪成一团,我走了,那我的王子怎么办?他们绝对不会放过他的。我必须去告诉王子,我必须说话。当我再次见到王子,我一脸焦急的看着他。努力的让自己开口说话,可是却有心无力,我始终说不出话。王子的随从来找他,王子又要去忙碌了。如果王子转身离去,难么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我知道我一旦开口说话了,后果会不堪设想,但为了我爱的王子,我必须说话。我花了好大力气,冲着王子快要远去的背影发出声音:“那……那个公主会毁了这里……”闻声,王子顿住脚步,他一脸吃惊的转身看着我。我无暇顾及王子现在看我的表情有多么的诡异,我感觉浑身跟着火一般的烫,身体像被肢解,我痛不欲生。我跑了出去,冲出了城堡,坠入了护城河。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黑暗,只有风在耳边呼啸着。我蜷缩在冰冷的地板上,我能感觉到我的体力越来越虚弱了,海月就陪在我的身边,他紧紧抱住脸色苍白的我说:“公主已经在攻打城堡了……”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对这些事这么清楚,我只知道我听到他说的话时候,心里微微一颤。看来我用生命换来的忠告并没什么用处,我请求他带我离开,奔赴身处危险的王子身边。我一旦开口说话,就很难歌唱,那样会加速我的死亡。可是这又如何,只要能拯救我的王子,要我去死我也在所不惜。即使他不愿意,即使他不爱我,我还是想为他唱最后一首歌。我不海月的阻拦,拖着虚弱的身子人性的要去找我的王子。我和海月在延绵的海岸线上行走,他是这么的温柔善良,最后还是纵容了我。夜空里星光陨落,而海月满脸的忧伤。“你好傻,傻得让我心疼。”海月低沉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远方传来战争爆发的声音,我一惊,推开海月,拼命的往前跑。城门前的公主,卸下了她虚荣的伪装,她狂笑着带领铺天盖地的军队攻打城堡。“把她换给我!”王子毫不畏惧的英勇抵抗着敌方的攻击,一脸坚毅。公主只是在笑,在她看来一切都胜劵在握了。事实也确实如此,王子带领的军队节节败退。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用我的歌声帮助我最爱的王子。护城河的水飞溅在我的身上,我轻轻抹去。他那银色的铠甲在人群中早已染上了鲜艳的鲜红,我深情款款的又看了一眼那个在战场上英勇厮杀的王子。再见了,我亲爱的王子,我为了踏歌而来,而你注定不会知道。坠入河底的瞬间,水像毒药一样灌进我的肺里,难受的感觉比死亡还痛苦。海岸上的敌人痛苦的嚎叫着,一个个慢慢消亡。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终于注意到摇摇欲坠的我。他面无血色的朝我跑来,大声呼喊着我的名字。我看见他的身影踏过吊桥木板,急促而有力。我还看见海月张皇失措的朝我游来,我突然感觉好累,我的身体慢慢没入水中……“不要离开我!不要!”王子真是勇敢,穿着沉重的铠甲跳下了河中。吓得我惊慌失措的让海月把他捞上岸去,他手牢牢的抓住我的胳膊,企图再次将我带离。“我不会唱死亡之歌了,你已经不需要我了。”我再无精力摆脱他的拥抱,只好虚弱的笑着说道。“不管你会不会唱歌,我都不在乎呀,我只是想你继续呆在我的身边,永远,永远……”他不顾形象的哭泣着,像个失去心爱玩具的孩子。“为什么你总是逃避,我嫉妒那些花园里的老鼠,你对它们比我还温柔……”他声嘶力竭的咆哮着,而我眼角留下一点幸福的泪,有你这句话就够了……我缓缓的闭上眼睛,身体渐渐化为点点荧光,再失去意识之前,我对海月说,请你替我为我心爱的王子唱歌吧。海月温柔又悲伤的看着我,没有拒绝。阳台下,月光里,一只美人鱼承载着另一只美人鱼的爱在歌唱。哦,亲爱的王子你的笑容千万不要悲伤。高三:贵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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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之道八十五年前的现在,一群满怀民族与国家梦想的中国人聚到了一起变成了共产党,他们在鲜艳的红旗下握住拳头立下响亮的誓言。七十年前的现在,我们的先辈用一双草鞋和单薄的军大衣过雪山过草地,他们用顽强和不屈闯荡出了一条二万五千里的革命之路。他们都在革命精神的陶冶之下变得强大,而也是因为他们的强大,我们的祖国——中国,这个巨人才会在沉睡中醒来,渐渐地站起来恢复他往日的风采。强国先强民,这是任何发展之路都要遵循的轨迹。“东亚病夫”——这四个字是每一个中国人心中最脆弱最痛苦的软肋,为什么这个耻辱的招牌曾经地会挂在中国人的头顶之上?是曾经中国人的无知,还是曾经中国人的懵懂,让他们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张口吸了鸦片,从此泥足深陷。面无人色,骨瘦如柴,不工作,不劳动,意志打垮,精神崩溃,这就是当时多数中国人的真实写照也是文明科技重 要性最有力的证词。国民在于鸦片的较量中倒下了,同时中国的清政府也陷入了瘫痪。国外的侵略者趁虚而入,在中华民族的大地藐视中国人为“东亚病夫”,十九世纪末,洋人更是在上海租界悬挂起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这是对中国人歧视性的侮辱。我们每一个人都应铭记这样的一段历史,铭记没有文化科学中国所受的伤害。强国先强民在这里得到了最好的体现。中国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巨匠——鲁迅,更是以身为例的说明了什么是强民。鲁迅原本在日本学医,后来他毅然放弃了,也毅然地回来医治病入膏肓的祖国。他用笔杆子来传播新思想新主张,来为一代的中国人来思想上疗伤,他的精神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特别是不思民族之痛,麻木不仁的国人。他拯救了国民的精神意志,更救了中国。我们是新一代中国的接力手,将要接过先辈的旗帜,更要接过他们手中的革命精神——不屈、坚韧、永不言弃。你不必埋怨自己的力量微薄,没有能力和资格来干一份大事业来为祖国争光出力。也许你不是刘翔,你不能让奥运赛场上奏响国歌;也许你不是费俊龙或是聂海胜,你不能在太空之上告诉世界中国已经腾飞了;也许你不是李宁,创造出属于中国的运动品牌与世界争锋……你不是他们,不要紧的。你只要做好自己就已足够。我们去学好自己的课本,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我们去运动场挥汗如雨,让体魄强壮起来;我们从生活的细节做起,养成良好的习惯吧……只要我们将自己变成栋梁之材,成了“强民”,就是对强国最好的贡献了。铭记着“强国先强民”。点评:论据充分有力,分析透彻合理,哲理性较强。适当地运用对比、比较等手法,通过事物相互间的悬殊与差异,有力地佐证文章的中心。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0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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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人之道人和人本来就应该平等的生活在社会上的,可是偏偏有那么多的势利小人,以相貌、金钱或者权势来判断一个人,怎么就真的这么的糊涂呢?相貌天生的东西怎么能够代表一个人的德行和素质,金钱的取得的方式不也是多之更多吗?再者权势能够代表什么,能够代表这样的人真的是我们中最为优秀的吗?看人真的不能太势力,看人也真的不能就这么简单的不经过大脑思考就下出结论,这样的话真是很有可能错过好多真诚的朋友,而结交一些道貌岸然虚有其名的伪君子真小人,给自己的交往带来不便!同样的道理做什么样的事情都不能粗心大意,事情的发展变化是我们难以预料的,好多情况下我们细心的从事还不一定能够在竞争中占得先机呢?更不要说遇到事情的时候再粗心大意不能够全神贯注的把心思扑到上面呢,失败的结局也就很容易成为必然了。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好多的事情都是不允许我们有一点大意的,什么事情你不做则已,做就要做的竭尽自己的全力,就要把自己的所有的水平展现出来,竹竿打枣,怎么都是一竿子,何苦自己省那么点力气而损失本来很多的收获呢?有的时候是自己不在意结果,可是有人在意啊!身边的人身边的家人可能真的很在意的,一个人做事好多的时候不是在为自己,而是在为自己的父母、为自己的亲人在做,就像活着一样,可能有的人就没有那么高的各种需求,可是为了别人他要活的更好,他要把自己的所有的能量都发挥出来,好多事情要在平常的情形下他可能也就放弃了,细心的看清楚身边的人,看明白他们对自己的期望或者要求,命中注定的我们要为自己以外的好多的人活着,就塌实的做出个样子。当然,我们也不能把任何的事情说的太绝对,把所有的有钱人都看的不像样子,那样的话就又走到了另外的一个极端。我们所着重的是不要简单的势力的看人,不要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把有权势的人就给捧上了天,更不要把普通的人就看的一问不值。也是一个粗心的问题啊!怎么就不能认真的分析什么样的人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什么样的事情我们应该认真的`去做呢?太多的人已经被金钱、势力以及相貌蒙蔽了双眼,太多的人在关键的时候没有了注意,真的是不应该的,也不正是一个人的水平的体现,试想一下一个体育竞技项目中一流的高手和普通的选手之间的差距在哪里?平时的表现可能真的是相差无几,好多的赛事可能也有着近乎一样的成绩,高手不就是在大赛的时候能够细心的处理,能够临危不乱能够在别人紧张的时候淡然处之,发挥出自己的真实的水平吗?细心中求稳定的发展,小心方能驶得万年船。然而这一切的事情能够其实也就是在一个态度上,态度端正了什么事都简单了,态度在好多的时候真的能够决定着很多的东西,就比如一件事情你本来不会做,但是认真的态度可能能够为你赢得帮助甚至应当成功,最主要的是态度的认真能够为你赢得一个基本的尊重,别人觉得你拿事情当回事了,就回把尊重和佩服的眼神投向你,有时候有是不顾及你是否成功的来尊重和赞同你。平衡的价值取向以及细心的态度真的能让一个人走的更远!点评:反复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来强调作者的观点,论据充足。不失时机地运用排比的手法,从多方面说明事物的特征,既增强语势,又给读者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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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之道人之道可能是小时候童话故事听多了,每次提到狼,脑海中首先冒出的便是贪婪、残暴、凶恶、狼心狗肺、狼子野心……这些字眼,总觉得狼是一种没有理性、没有情感、没有道义的动物,直到读完《狼王梦》这本书,狼,在我心中的形象才彻底改变了。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母狼紫岚生下了五个孩子,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其中一只公狼崽因为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在经历了与大白狗的殊死搏斗,在遭受了痛失爱子的沉重打击后,紫岚并没有倒下,她做出了在我们人类看来最绝情的举措:吃掉那个死去的孩子,让自己的乳房鼓起来,去哺乳剩下四只饿的奄奄一息的幼崽。这是何等的残忍,都说“虎毒不食子”,在不知情的人看来,紫岚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妈妈;这又是多么的伟大,为了其它的孩子能够生存下去,作为母亲,紫岚做了她最不愿意做的事情。我们无法体会将自己亲生的孩子一点一点撕裂、吞咽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是,“死去的已经死去了,重要的是要让还活着的能活下去,而不是一味地沉湎在悲痛中不能自拔。”这就是紫岚的生存法则,这就是狼兽的理性之道。其实,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也是紫岚死去的老公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黑仔是狼崽中最壮的一只,和死去的黑桑极像。紫岚极力偏袒这只小狼,在别的狼崽面前也毫不掩饰,占最大的乳房,吃最好的食物,这都是黑仔的特权。这只小狼崽似乎也朝着紫岚所期待的方向发展。然而,在紫岚觅食外出时,黑仔竟被一只饥饿的金雕叼走。紫岚悲痛难当,却不落魄,她又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在紫岚的精心喂养下,蓝魂儿很快成为了一只优秀的大公狼,等冬天狼群再聚集时,就可以篡夺王位了。事与愿违,为了一只被肢解的羊,蓝魂儿落入了猎人的陷阱。为了不让蓝魂儿受到猎人残忍地杀害和猎狗肮脏的奚落,紫岚被迫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让她在自己安抚的温馨中,毫无知觉地死去。当紫岚把目光落到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叹了口气。双毛瘦弱干小,眼里没有狼应有的冷峻与孤傲。更可怕的是,双毛在幼年时被黑仔霸道蹂躏成一副天生奴仆样。即便如此,紫岚也没有放弃,经过种种“上等食材”的喂养和一系列“克服自卑”的魔鬼训练,双毛终于成了家中的头狼。然而,在与狼王洛戛的决斗中,双毛最终被打败。四个狼儿的接连死去让紫岚彻底绝望了,她陷入了极端的孤独和痛苦中,甚至对自己的命运产生了质疑。但当她看到自己仅剩下的女儿媚媚时,那即将泯灭的希望之火又重新燃烧起来。尽管,故事的结局并不像我们所期待的的那样完美,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一只曾经吞噬过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紫岚是失败的,她并没有亲眼看到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同时,紫岚又是成功的,女儿媚媚与卡鲁鲁产下的五只狼崽又给予了她无限期望,他们当中也许有一只将来会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人物一理,为了追逐梦想,为了成为狼王,紫岚毕生都在不懈努力着,哪怕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遭受丧子之痛,哪怕是最终搭上了自己的性命,都不轻言放弃,都不肯服输,这是狼之道,也是人之道。紫岚身上所体现出的“狼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反思、学习。12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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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之道人之道可能是小时候童话故事听多了,每次提到狼,脑海中首先冒出的便是贪婪、残暴、凶恶、狼心狗肺、狼子野心……这些字眼,总觉得狼是一种没有理性、没有情感、没有道义的动物,直到读完《狼王梦》这本书,狼,在我心中的形象才彻底改变了。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母狼紫岚生下了五个孩子,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其中一只公狼崽因为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在经历了与大白狗的殊死搏斗,在遭受了痛失爱子的沉重打击后,紫岚并没有倒下,她做出了在我们人类看来最绝情的举措:吃掉那个死去的孩子,让自己的乳房鼓起来,去哺乳剩下四只饿的奄奄一息的幼崽。这是何等的残忍,都说“虎毒不食子”,在不知情的人看来,紫岚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妈妈;这又是多么的伟大,为了其它的孩子能够生存下去,作为母亲,紫岚做了她最不愿意做的事情。我们无法体会将自己亲生的孩子一点一点撕裂、吞咽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是,“死去的已经死去了,重要的是要让还活着的能活下去,而不是一味地沉湎在悲痛中不能自拔。”这就是紫岚的生存法则,这就是狼兽的理性之道。其实,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也是紫岚死去的老公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黑仔是狼崽中最壮的一只,和死去的黑桑极像。紫岚极力偏袒这只小狼,在别的狼崽面前也毫不掩饰,占最大的乳房,吃最好的食物,这都是黑仔的特权。这只小狼崽似乎也朝着紫岚所期待的方向发展。然而,在紫岚觅食外出时,黑仔竟被一只饥饿的金雕叼走。紫岚悲痛难当,却不落魄,她又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在紫岚的精心喂养下,蓝魂儿很快成为了一只优秀的大公狼,等冬天狼群再聚集时,就可以篡夺王位了。事与愿违,为了一只被肢解的羊,蓝魂儿落入了猎人的陷阱。为了不让蓝魂儿受到猎人残忍地杀害和猎狗肮脏的奚落,紫岚被迫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让她在自己安抚的温馨中,毫无知觉地死去。当紫岚把目光落到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叹了口气。双毛瘦弱干小,眼里没有狼应有的冷峻与孤傲。更可怕的是,双毛在幼年时被黑仔霸道蹂躏成一副天生奴仆样。即便如此,紫岚也没有放弃,经过种种“上等食材”的喂养和一系列“克服自卑”的魔鬼训练,双毛终于成了家中的头狼。然而,在与狼王洛戛的决斗中,双毛最终被打败。四个狼儿的接连死去让紫岚彻底绝望了,她陷入了极端的孤独和痛苦中,甚至对自己的命运产生了质疑。但当她看到自己仅剩下的女儿媚媚时,那即将泯灭的希望之火又重新燃烧起来。尽管,故事的结局并不像我们所期待的的那样完美,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一只曾经吞噬过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紫岚是失败的,她并没有亲眼看到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同时,紫岚又是成功的,女儿媚媚与卡鲁鲁产下的五只狼崽又给予了她无限期望,他们当中也许有一只将来会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人物一理,为了追逐梦想,为了成为狼王,紫岚毕生都在不懈努力着,哪怕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遭受丧子之痛,哪怕是最终搭上了自己的性命,都不轻言放弃,都不肯服输,这是狼之道,也是人之道。紫岚身上所体现出的“狼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反思、学习。五年级:周星霏12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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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之道_550字生命有如铁砧,愈被敲打,愈能发出火花。——题记“不磨砺则不成长。”自从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后,我更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个道理。炼造钢铁,需要一块钢材。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就是一块好“钢材”,他爱憎分明、嫉恶如仇,有着高尚的共产主义精神和革命主义精神。每一次,他“像一株被大火焚烧过的野草,虽然不被看好,但是又一次坚强地吐出嫩芽”。受伤,他忍过去了;挫折,他挺过去了;病痛,他熬过去了......无数的磨炼使保尔的意志不断坚定,思想境界一次次得到提高。炼造钢铁,需要一名铁匠。雷厉风行的朱赫来,机智干练的丽达......特别是朱赫来,他遇事沉着,冷静果敢,不屈不挠地与剥削者作斗争。他是一名合格的布尔什维克战士,更是优秀的师长。他是保尔思想上的启蒙老师,对保尔未来的成长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最后便是工具,一套炼钢工具。故事背景是熔炉,各种经历是大大小小的塑形模具......当上述条件集齐,钢材被熔化变成铁水,在工匠手上受过千锤百炼,方能成钢。一颗流星,只有忍耐焚烧的痛苦,方能划破黑暗;一粒种子,只有承受泥土的压力,方能指向光明;一只毛虫,只有挣脱虫茧的束缚,方能羽化成蝶。烈火的淬炼,工匠的锻造,历经种种考验,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我们要善于将自己变成一块好钢材,在生活的锤炼下百炼成钢。5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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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处之道今天晚上放学的时候,妈妈来到校门口接我,我们俩在人行道上走着的时候,迎面来了一个年轻的阿姨,我们之间的必须要有一方先停下来,等到对方过去了才能走,没想到的是,那个阿姨毫不犹豫的停了下来,我看到妈妈对阿姨笑笑,而那个阿姨也对妈妈回以灿烂的微笑。我问妈妈为什么他们俩刚才的表现就像是认识了好久的熟人一样,妈妈就在回家的路上,给我上了一课:”人和人相处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方法的,别人对待你的方式,都是你教的,每个人都在无意中教会了别人如何对待自己,就像是刚才的那件事情,阿姨很谦和的给我们让了路,妈妈会对她报以感激之情,相反,妈妈的微笑,也让阿姨感到心里很舒服,自然而然的也会对妈妈笑了笑。“我听了妈妈的话,顿时恍然大悟。原来人和人相处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方法的呀,看来我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3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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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之道深冬,窗外下着雪,放下机器似的笔,泡上一杯浓浓的茶,来赏雪。飞舞的雪花飘飘然,到我的窗上,犹如一位位仙子,歌唱,欢舞,落在地上。茶,幽幽然然,时隐时现,一缕茶香回味在鼻尖。看着一片片茶叶在水中伸展,听着它们伸懒腰的声音。日本品茶,谈茶,追求茶之道。我为什么不在这个美好的时光里品茶呢?我轻轻吹了几口气,学古代老人把茶叶拔开,深深吸了一口气,一缕清香深入我的心肺,品一品,茶水在我舌尖上滚动,慢慢滑入我的肚子。茶依然伸展着,我望着对面那一间茶店。一幅喜庆的日历,挂在墙上,昏黄的灯光下摆着好几袋茶叶,满屋都是清香,加上老爷爷的笑容,犹如太阳般光亮。朴素,健康。这就是茶道,这就是日本的茶。日本每间房都那么朴素,每个人都那么健康,却还是那么美。茶叶在生长时拼命的接受阳光、雨露,为的是更好的生长。成为茶叶时,会显得是那么高兴。当它被放入水中时,它会慢慢舒展自己的色彩----一种古老的绿色,直到吸入最后一滴水。这就是人生。3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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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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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穹之战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苍穹之战香格里城的危机银白的月色眷恋星星的陪伴,清冷的没有一丝温存,浮动的风带着月光的忧伤扑进夜空的怀抱,在这寂静中沉沦。深沉的夜空透露着似有似无的光,像平静的深海不起半点波澜。在这万丈高的苍穹之上,一座古城静静的飘浮,丝丝孤寂与压抑在不经意间蔓布夜空……古城之中,一位老者紧皱眉头,严肃的神情中透着丝丝愤怒,他紧紧的握着双拳,将一张黑色的纸张狠狠地扔在地上,挥袖而去。一位年轻男子弯下身,拾起那张纸,上面赫然写着:吾国于一个月后向香格里城发起挑战!香格里城必将在一个月后的断崖山堕落!如同诅咒一般,整个香格里城笼罩在压抑之中。宫殿里,老者望着一根带着闪电标志的拄杖,即使是岁月的洗刷也抹不去它的高贵与神秘。老者轻抚着拄杖,叹息道:“君神一走便是十年,邻国纷纷暴动,企图统治整个天空,光靠我们又如何支撑下去?临走前只留下一句‘如逼不得已,去寻找一个带有闪电标志的少年,将拄杖交给他,帮他解除封印,他便能帮助你们。’十年过去,却依旧没有那个少年的消息。唉!”突然,年轻男子推门而入,快步走到老者跟前,满脸激动,颤抖着说道:“找到了!那个有着闪电标志的少年!香格里城有救了!”老者猛然抬头,难以置信的望着男子,苍老的脸上终于绽开久违的笑容。神秘少年的出现“哇!好帅啊!”“他就是新的转学生吗?”“天啊,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完美的人?好棒!”优纪学院里,一名少年被一群少女包围着,少年不屑的皱了皱眉,大步走向前,全然不顾他人。他肤色古铜,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犹如希腊的雕塑,幽暗深邃的冰眸子,显得狂野不拘,邪魅性感,整个人发出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微风吹过,轻轻掠起少年的头发,一道闪电形的疤痕隐藏在前额,闪着若隐若现的蓝光。恢复记忆与能力夜幕在繁星的点坠下如同水晶球闪烁这琉璃般的光茫,放眼看去无边际的星光图荡着醉人的魅惑。一名少年疲惫的躺在草坪上,抬头仰望着夜空,眉头紧皱,仿佛在思索着什么。“炙凌,这么晚了,还不休息?”一位中年男子拍了拍少年的肩头,和蔼道。男子目光深邃,仿佛湖水一般平静,又仿佛能够看透人间万物,高挺的鼻梁,棱角分明的脸庞,无一不散发着高贵与优雅。“爸,您也是,怎么不早点休息?”“出来散散心啊。怎么,看你一脸愁眉苦脸,还在想你的身世呢?”“嗯。爸,不知道为什么,我额头上的伤疤最近总疼,就好像有什么事情就要发生似的。”“当初把你捡回来时,你就已经有这个疤痕了,看来这个疤痕可能跟你的身世有关。总之,别想太多,快去睡,一起顺其自然吧。即使解不开你的身世之谜,这个家也永远欢迎你!”炙凌转过头,深深凝望着父亲远去的背影,一股暖流如溪水般渗透进少年的心。不远处,一名老者紧紧盯着少年,脸上因激动微微颤抖着。“就是他吗?”“是的,我们调查过他额头上的闪电标志与拄杖上的一致,并且具有与天神一样能掌控气象的能力,只不过他的能力和关于香格里城的记忆都被封印了,就连神之血液都被冻结,现在的他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没关系,只要将他的封印解除,一切就结束了。”老者静静望着少年道。炙凌站起身来,正准备回房休息。一阵强风吹过,炙凌一个踉跄跌回草坪上。感受到陌生的气息,他猛然抬头,身子绷紧,冰冷的双眸警惕地望着四周。“不愧是君神器重培养的孩子,这样的警惕性可不是谁都能比得上的啊!”老者从容地站在炙凌眼前,一脸赞赏的望着炙凌。“你是谁?有事么?”炙凌疑惑道,却丝毫不敢放松警惕。“别急,拿着这根拄杖,它将帮助你想起一切。”老者和蔼的解释着,小心翼翼的将拄杖放在炙凌手里。在与拄杖接触的刹那,炙凌额头上的伤疤仿佛得到感应般,闪着耀眼的蓝色,如同阳光一般令人不敢直视。炙凌平静的如同雕像一般,殊不知他的体内发生了如何翻天覆地的变化。炙凌感到头胀痛得厉害,一片片模糊的记忆碎片不断闪现在他的脑海中,浑身像被千万只蚂蚁啃噬般痛苦,血液剧烈沸腾。渐渐的,炙凌终于支撑不住倒下了……老者扶起炙凌,笑道:“这孩子,还真是和君神一样顽强固执啊!”苏醒的少年还剩下一周的时间,一场不可避免的战争就要在天空之城,香格里城开战。守老看着在一旁修炼的炙凌,眼中透出一丝担忧。自从一个月前将炙凌带回天空之城,苏醒后的炙凌已经恢复了记忆和那非凡的能力,浑身上下散发出的凛冽及那强大的气场,竟足以令人无法靠近。冰冷的眼眸一如既往,只不过多了些许隐藏的杀气。守老将君神的失踪,香格里城的危机及不久后的战争统统告诉了炙凌,炙凌只在听到君神失踪时微微皱了皱眉,不过是一瞬间的动作,却被守老捕捉入眼底。苏醒后的炙凌只是吩咐我们尽量将军队的实力提升,并尽可能拉拢与香格里城关系密切的国家,疏散城内的老人妇女和小孩,留下具有玄级神之属性能力的男人,便独自一人到深山中修行。守老好奇的打量着炙凌,炙凌的成熟稳重远超于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对天空之城的了解竟甚于自己。究竟他是何人?与君神又有怎样的关系呢?炙凌在深山中修行有四天了,却依旧没有动静。守老按照炙凌的吩咐,将邻国尽可能拉拢,壮大了香格里城的实力,就等着战争的到来。就在守老准备转身离开的刹那,一股强大的力量喷涌而出,方圆几十里的土地皆被破坏,就连具有天级神之属性能力的守老都被震得踉踉跄跄。守老吃惊地望着力量喷涌的地方,震惊的嘴唇颤抖。那股熟悉的气息,难道是炙凌?不,不可能。这可是圣级神之属性能力,就算君神也不曾达到的阶级。才几天的修行,不,绝对不可能的。最后的决战冷冽的狂风吹打在脸上,如同刀割一般,却令人格外清醒,两股杀气不经意间弥漫整个断崖山。面对面的,是香格里城的军队及以奥曼国为首的邻国军。邻国军的首领亚鲁不屑的打量着炙凌,讽刺着道:“哟!香格里城没人了么?派一个乳臭未干的小鬼上场,不觉得丢脸么?”守老紧紧握住拳头,正准备反击。炙凌挥挥手,示意守老退下。清风云淡道:“小子难不成还能抢了您的风头?前辈说话也请客气些,话说的过早丢了脸便不好了啊。”“你,你……混账!对了对了,既然你那么自信,不如我们赌一赌吧。我和你单独打,以整个军队为赌注如何?”亚鲁的眼底闪过一丝狡猾。我还不信了,区区一位少年,能打得过我神级神之属性能力,哼!“那么还请前辈承让了!”炙凌冷淡道。哼!看你能镇定到什么时候!亚鲁召唤出神之羽翼,对着炙凌就是一阵猛攻。“看招,凤凰火球!雷霆风速!结合,风雷火球!”一个夹着热浪的巨型火球对着炙凌狠狠砸去,仿佛想要一招致命。炙凌冷笑着,召唤出圣之羽翼,轻松闪过。亚鲁一脸震惊的望着炙凌召唤的圣之羽翼,脸色顿时煞白,嘴唇微微颤抖着。“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达到圣级神之属性能……”亚鲁话还没说完,一个带着强大力量的拳头狠狠的砸向亚鲁。那样强大的力量使亚鲁如断翅的乌鸦迅速掉落。在场的人,无一不被震撼到,要知道在之前只有亚鲁欺压别人的时候,然而,这个少年竟用一拳决定了胜负,并且如此年轻竟达到圣级神之属性能!不可思议!就在炙凌着陆的刹那,一道火蔓条突然狠狠的抽向他。炙凌急速后退,嘴角勾起邪邪的笑容。亚炙老鬼,你总算出现了?阴冷的天空中,一道无形的门悄然打开,一只干枯的手缓缓伸出,如死神的镰刀,泛着压抑与阴冷。“小鬼头,就是你将我的孙子打成这幅摸样的?”亚炙的出现,让在场的人大吃一惊。谁不知道亚炙的能力有多么强悍?邻国军顿时一阵欣喜,而香格里军队则忧心忡忡。“亚炙老鬼,你的孙子不懂礼貌,我只是在替你教训教训他呢,何必那么严肃?”“你究竟是谁?”亚炙余光一瞥,死死盯着炙凌额头上的疤痕,突然眼睛一瞪,吃惊地说:“你、炙凌?你不是死了么?怎么还活着?“托你的福,我遇见君神,他将我变为孩童,放逐于人间。如今,君神的国家有难,我又怎能不来呢?再说,你还没死,我又怎么能先于你去死?”亚炙平定着情绪,压抑着内心的不安,冷笑道:“那今日,便让我来试试究竟是我军亡,还是你联军灭!”炙凌仰天大笑,滚滚热气从其体内暴涌而出,瞬间便是化为无尽热浪之中所弥漫的力量,强得令人感到恐怖。“香格里城之人,退后千里!”热浪弥漫,炙凌声音冰冷的喝道。听到喝声,香格里城的强者,也是连忙后退,两名圣级强者的交手,足以毁天灭地,若是被绞入其中,必然也是当场陨落,而且谁都明白,这场战争的真正胜负关键,乃是亚炙以及炙凌二人,两人的失败,决定着双方最后的结局!此战,唯有尽全力相搏!望着几乎霎那间便是变得空空荡荡的天空,所有人都是紧闭呼吸,两人虽未动手,但那股气势,却是已如同山岳般的压在所有人的头上。亚炙猛的一步踏出“轰!”整个天空,都是在此刻颤抖了起来,而那滔天热浪也是疯狂翻涌,直接是化为数万丈庞大的火球,狠狠的向炙凌翻卷而去。在那高达数万丈的热浪之下,炙凌的身形,渺小得就如同蝼蚁一般。万丈的热浪突然变幻成巨大的焚天剑,直直的朝向炙凌砍去。炙凌召唤圣之羽翼,手指陡然点向那笼罩着整个天空之城的雷云,而随着其手指点出,雷云立刻如同一个巨大的器官一般剧烈的蠕动起来,而后,狠狠的向内一收缩!“轰轰轰!”在那无边无际的雷云收缩时,天空也是崩塌而下,涛黑的空间裂缝,以一种恐怖的速度在天空上蔓延而开,下一瞬,雷云猛然伸展而开,无数道宛如山岳般大小的雷电直接是以一种暴雨倾盆之势,疯狂的射向亚炙,那雷电,每一道所蕴含的力量,都是足以让守老等人骇然失色。灭天雷云与焚天剑迅速相撞,那股巨大的冲击力令在场所有人震惊不已。无数人望着那巨大的光团,身体都是忍不住的颤抖了起来,半年多宛如末日般的绝境,终于是在今日,得以解脱!人们都在等待,谁能从这次碰撞中脱险,谁才是真正的胜者。守老呆呆的望着昏暗的天空,直至一个熟悉的身影飞出,是炙凌!守老等人一阵激动。炙凌对着守老一笑,终于支撑不住累倒了下去。守老望着炙凌,不禁露出欣慰的笑容,老泪纵横:“我们,成功了!”结束深沉的夜空透露着似有似无的光,像平静的深海不起半点波澜。在这万丈高的苍穹之上,一座古城静静的飘浮。然而,那一场惊心动魄的苍穹之战,也逐渐封尘在人们的记忆中,成为一段传说……初三:陈晓婷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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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石之泪_3000字——当物被赋予人的意识时,它便记载了你的记忆,等待着记忆的苏醒(一)点点繁星下,繁华的小街上,思悠悠穿梭在其中。她的目光停在了一个摆满首饰的摊上的一个别样的手链上。“这个我买了。”那个坐在椅子上的少年看了她一眼,轻声说道:“恬儿。”不过,思悠悠并没有听到。“那你先把手链给我。”少年接过了手链。过了一会,少年把手链给了思悠悠。思悠悠接过了手链后惊住了,上面醒目的挂着syy,那是她的名字。“奇怪,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思悠悠心想。这时,思悠悠的灵魂仿佛回到千年以前。一位少女说道:“李煜,你追不到我!”“恬儿,等等我。”场景飞快变换,那个名叫恬儿的女孩躺卧在李煜怀中,在一片血泊之中,说:“我从来没有怪过你。”抬起手,摇了摇手上的晶蓝晶石手链。随之,手臂一沉,恬儿随着晶石的破碎而永远的深睡过去。那从亘古传来的声音让思悠悠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熟悉。回过神后,思悠悠想问那个少年:为什知道她的名字?可是,奇怪的是她的面前什么也没有,摊子也不见了,留下的,只有手中的晶蓝晶石手链。“思悠悠,起来了。”她的后桌蒋婕妤推醒了思悠悠“来新同学了。”“原来是做梦啊。”清醒后的思悠悠发现事实后,多少有些失落。可是,当她抬头看新同学时呆住了,这不就是那个少年吗?那个少年缓缓地走近思悠悠,成为了她的同桌。少年微笑地说:“怎么了,我脸上有脏东西吗?一直用着这奇怪的眼神看我。”思悠悠浅浅一笑:“没什么。我叫思悠悠,你叫什么名字?”心想:看起来他并不认识我,这梦,应该是巧合吧。“我叫弈擽,很高兴认识你。”奕擽笑着看着这个刚睡醒很迷糊的思悠悠。他的笑很温暖,如同阳光一般。让人很熟悉多少年之前,也有着相同的场景。一个迷糊、胆大的少女闯进了他的世界……放学了,同学们都涌出教室。只有思悠悠不紧不慢地收拾着书包。“思悠悠,你就不能快点儿吗?我有事先走了。”平时和思悠悠一起放学的紫蔓催了一声思悠悠后,走了。“走吧走吧。”教室里空荡荡的,只剩她自己。“啊!”思悠悠现在的感觉就像看了恐怖片一样,不,是更可怕。她在书包里找到了那个晶蓝晶石手链。悠悠不可思议地盯着这个手链。灵异事件?把这个手链丢掉?好可惜,可,又不能放在身边。该怎么办。“怎么了?”奕擽出现在门口。“你,你怎么回来了?”手链的出现,和梦中少年一样的面孔,又恰好在这时出现。这一切不得不让她恐惧。“我?我的一个作业落在班级里了,回来取啊!倒是你,你怎么还不走?还在这里大叫。”思悠悠望向窗外,已经黑天了啊?!“没,没什么。”奕擽注意到了悠悠手中的晶石手链“晶石手链?你怎么会有?”“你知道它?”“嗯,传说中晶石是幸运女神的眼泪,用它做成的手链是会带来幸运的。像这个这么漂亮的晶石手链很少见的。”“真的会带来幸运?”“嗯”听到奕擽的肯定回答后,悠悠心动了,本来就喜欢这个手链,不忍心丢。如今,这手链还能够带来幸运的,必定不会是什么邪恶之物。(二)思悠悠和奕擽一起走着。奕擽说是不放心她自己走,就要送她。推脱不过,就一起走了。悠悠默默地走着:真的没必要,灯火阑珊的,怎么会出意外。“你为什么在教室待那么久?”“我?我不知道。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原来是这样”奕擽眯起了眼睛,心中很是惊讶。二人慢慢悠悠的走着,突然,一个堵住了他们的路。是一个冷漠,看起来有点阴险的帅气少年。“你来干什么?”冷漠的声音打破了短暂的沉寂。“你们认识?”奕擽没有回答,那个少年看了一眼思悠悠,眼神中划过一丝诧异,不经意间,看到悠悠手上的晶石手链,轻蔑的笑了一下,摇了摇头。“悠悠,对不起了,我不能送你了,你先回去吧。”“哦”待思悠悠走远后,奕擽冷漠地质问着少年:“你,要做什么?”少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到笑着说:“没想到,你竟然找到了她。”“我不准许你再伤害她!”“我伤害她?究竟是谁在一直伤害她?让她家破人亡的是你,不是我。让她终日忧伤的人还是你,最后,还是她替你死。”“到如今,你不还是阴魂不散的来找她,你觉得是你在伤害她,还是我在伤害她!”少年咄咄逼人地说着。“南宇阳,你还好意思说,当初若不是你,我又怎会伤害她?”“那现在呢?你把那手链给她,确定不是在害她?”“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只是告诉你一件事,那手链是属于李恬儿的,而今却配上了syy的字母,你说会怎样?最近,那群乌合之众可不老实。”南宇阳悠悠地说,似在看好戏一般。而奕擽则恍然大悟地说道:“该死,怎么忘记了?”说完,转身匆匆跑去。思悠悠走在大街上,越走越觉得不对劲,出现了好多奇怪的人,不怀好意地盯着自己看,也许是错觉吧。“悠悠,悠悠,等我一下。”后面传来奕擽的喊声。“怎么了?这么着急。”思悠悠微笑地看着眼前跑得气喘吁吁的人。不知为何看到奕擽后,变的安全了许多。而那些奇怪的人看到奕擽之后,打了一个冷颤。奕擽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眼里透着寒意。渐渐地,人群中少了那几个怪影。“没什么,有些不放心。”“没事的,我又不能出什么事。”对上奕擽那充满暖意的皓眸。脑海里一个人影快速闪过,可却记不起来。(三)“悠悠,帮我个忙。”突然出现在秋千旁的奕擽将正在荡秋千的思悠悠吓了一跳。“你吓我一跳,怎么了什么事?”经过了半月的相处,奕擽和悠悠已经很熟悉了。“你陪我去个聚会吧。”“啊?”“聚会上竟是一些死板,表里不一的老古董,我一个人去怪没意思的。你要是能陪我去,我还能有个人和我说说话。”“好吧。什么时候?”“今天晚上,到时我来接你。”“嗯。”一阵风闪过,奕擽便消失不见。对于奕擽的神出鬼没,悠悠很是郁闷:跑得那么快到底是不是个人类呀!夜空的黑上点缀了无数颗珍珠一样的星星,像碎了一地的水晶。银白色的残月挂在天空。悠悠和奕擽走进了大厅,聚会举办的很华丽。一位中年男子看见了奕擽,便笑容满面向奕擽走来。“奕擽,你来了,我还以为你不会来呢。”奕擽微微鞠躬“王上的聚会,我怎么不会来呢。若不小心,恐被有心之人挑拨离间呢。”奕擽的脸上始终挂着陌生的笑容。悠悠看着奇怪的两人:王上?怎么起个这么怪的名字?奕擽看看欲言又止的王上,便对悠悠说道:“悠悠,你现在大厅里转转,我和王上有几句话要说。不过,记住,千万不要出大厅。”“嗯。”悠悠在大厅里边走边看着这富丽堂皇的装修。不得不说,这大厅还真不是一般的大。走了半个小时还没走遍。这是一个人走了过来,对思悠悠说:“悠悠小姐,奕擽护法让我带你去找他。”“好的,带我去找吧。”粗心大意的悠悠并没注意到“护法”二字。走出大厅时,悠悠与南宇阳擦肩而过。南宇阳凝望着悠悠的背影,剑眉微皱:这个背影怎么这么像李恬儿的背影?悠悠跟着那人走到了一个寂静的地方,却未看到奕擽,只看到了一些面目狰狞得不像人的人。一个人说道:“这就是奕擽那个小子珍视的人?怎么是个人类?不过也好,这样杀死她,反而能增加我们的修为。”此时,思悠悠才发觉自己中计了,而且岌岌可危。“我和你们无怨无仇,为何要杀我,而且杀人是犯法的。”那人仰天大笑,可怕的笑声回荡在空中“犯法?你觉得就凭你们人类那小小的法律能耐我何?无怨无仇?要怪只能怪奕擽,他阻止了我的大计唯有杀死你,才能让他受伤,才能泄我心头之恨。”一个很妖媚的女子上前说话:“大哥,别跟她废话了,我们快开始吧。”女子先一步向悠悠袭来,悠悠闭上眼睛静静等死。一道白光闪过挡住了进击。奕擽不知何时换上了一身白袍,冷冷地说:“你们要杀他,经过我同意了吗?”看着奕擽的背影,悠悠脑海里出现了一个身影:一位白衣男子站在楼阁上,缓缓吟道:“风里落花谁是主?思悠悠。青鸟不穿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背影留下无尽的伤感。奕擽转过身对悠悠,温和地说道:“放心,不会有事的。不会让你再因为我而死一次了。”接着对那几人冷冷地说道:“魑魅魍魉,之前我一直对你们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今,你们惹到我了,就该新帐旧账一起算了。”“奕擽,别太自以为是了。我就不信了,凭我们四个鬼王的力量还敌不过你一人?”五人腾空而战,白色的身影穿梭其间。转眼间,已打败了三个,就剩魑一条鬼了。身负重伤的魑看着白袍上染了些许血色的奕擽,狠狠的咬牙:“奕擽,你欺人太甚了。”看到旁边的悠悠,魑眼里划过一丝狡黠。“既然你今天逼我如此,我也要让你后悔一辈子。”魑以极快的身影冲向悠悠,奕擽见状急忙推开悠悠,自己接下了魑倾尽全力的一击。奕擽胸口处的白衣已然成了红色,没有一点白色。加之之前交战时溅的血,使白袍又具有别样的风味。奕擽的脸色很苍白,嘴角还残留着血丝。悠悠的头刚刚在被奕擽推走时不慎重到了石头,意识正在一点点的涣散,奕擽在微风中摇摇欲坠,脸上挂着浅浅的微笑,奕擽淡淡地对悠悠说道:“恬儿,我说过不会再让你因我而死了,上次,你为了我死在我怀里,这次,就让我替你去死吧。”奕擽直直的倒了下去,半昏迷的悠悠并未听清奕擽在说什么,只看到他倒下时很难过很难过,却无力说什么。一声悲鸣想起,鸟儿划过天空,惊扰了皓月。和风吹过,树叶轻轻的发出响声。夜色渐浓。却淡化不了空中的哀愁。悠悠的眼角流下了一滴泪,意识完全昏迷。右手重重地垂了下去,右手上的晶石手链,滑落下去,碎了一地,淡蓝色的晶石碎片反射着忧伤的光,像天上的星一样……四)缓缓睁开眼睛,眩目的感觉袭来,思悠悠想抬起手遮挡一下阳光,却发现自己根本抬不起来。浓浓的消毒水味道充斥着整个房间。悠悠转动着眼睛,看周围的环境,很迷茫。这里——是哪?“吱——”蒋婕妤推开门,看到刚醒的思悠悠,惊喜万分。“悠悠,你醒了?!太好了,你终于醒了。”“婕妤?这是哪啊?我怎么会在这?”蒋婕妤听后做惊吓状,想看稀有动物般看悠悠,“天呐!悠悠,你是不是把脑子撞坏了?这里是医院呐,你认不出来?”悠悠扫了一眼周围“我怎么会在医院?”“别提了,救你的人说‘你为了躲一辆车不小心跌倒了,脑袋撞到石头上了’。你也真是的怎么会这么不小心呢?”“怎会这样?明明不是这样的啊。”明明是奕擽为了救我和那个叫什么四大鬼王的人同归于尽,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婕妤,奕擽呢?”“奕擽?奕擽是谁?”“就是新来的那个同学!”思悠悠越问越着急。“新来的?悠悠,你脑袋不会撞的装糊涂了吧?哪有新来的同学。”蒋婕妤的这句话让悠悠陷入深深地疑问中。难道这一切都是梦吗?都是我昏迷时做的梦吗?也是,如若不是梦,又怎会出现那么离奇的事呢?可为什么感觉好难受啊,好不舒服,好不舒服。悠悠嘴角扯出一个苦涩的笑,转而想到了什么“婕妤,这事有没有惊动我爸妈?”“没有,医生说并没有危及生命,就没通知远在国外的伯父伯母,安啦安啦。”“婕妤,真谢谢你。”“哎,你我之间还谢什么。”白驹过隙,时光恍然流逝。转眼间,17岁的悠悠站在自家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在院子忙得不亦乐乎的蒋婕妤一群人。蒋婕妤走到悠悠身边说:“怎么样,悠悠,我们布置得还不错吧!这次虽说伯父伯母不在,但有我们在肯定热闹。你的生日party绝对精彩!”悠悠打趣说道:“怎么觉得你点王婆卖瓜的嫌疑啊?”蒋婕妤嘟着嘴:“悠悠,你怎么可以这么说人家的一片好意啊”悠悠抿嘴轻笑着,不言语。快乐的一天过去,来参加生日party的朋友都已经回家,自己坐在椅子不知该说些什么,心里感觉空荡荡的有一种悲伤感油然而生。看着外面的星子遍布的的天空,一阵冷风袭过,不禁打了一个冷颤。起身回到床上,缓缓进入梦乡。“哈哈,李煜,你抓不到我!”梦中,悠悠梦见自己穿着一身琉璃裙朝着穿着明黄色衣服的奕擽做着鬼脸喊道。奕擽,不,应该是李煜无奈地对李恬儿(思悠悠)说着:“恬儿,你就不能等等我吗?我怎么说也是一国之君啊。”“是吗?可是我想把你当成普通人看待,难道你不喜欢吗?”恬儿瞪着大眼睛,无辜地看着李煜。一看到恬儿的表情,李煜顿时无奈了。小时候,恬儿的父亲因有功劳,而一家被赐国姓,恬儿更是因此住进了皇宫。和李煜一起长大,也是唯一一个不把他这个皇帝当皇帝的人。不过,他喜欢她这么待他。“喜欢,喜欢我喜欢还不行吗?”“嘻嘻,这还差不多。”画面缓缓地地进行着,就像在放映一个电影般。“李煜,你——算了,既然我全家已被灭族,我也没必要待在这了,我知你实属无奈,但我无法做到像以前一样和你相处。皇上,民女告辞。”恬儿站在李府前,望着满地的鲜血,哀痛到了极点,可她却不能怪李煜,因为这一切都是那个莫名出现的南宇阳在捣鬼。李煜,已成了个傀儡皇帝。为李煜感到可怜,他才华横溢,本应绝代风华,却错生在了帝王家。一切都只能老天太捉弄人。如今她能做的只能是离去。“恬儿,我——”李煜伸手欲挽留恬儿,却发现自己无话可说,她不杀了自己就不错了,在又怎能期望她留在身边呢?况且,她走,不正是自己想要的吗?缓缓垂下手,心如死灰。突然,画面一转,恬儿一身血衣地躺在李煜怀里,遗憾地道:“李煜,我还是没能救你出去,还是没让你逃脱被囚的命运。”说着又吐了口鲜血。李煜哽咽地说:“恬儿,别说了,你怎么这么傻,不都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啊?”“你以为你那么做我就会恨你吗?我不傻,我知道你的用意,也知道我该恨谁,我从来没有怪过你。”语罢,手臂一沉,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梦做完了,人也醒了。悠悠泪流满面地坐起来,她想起来了,她想起她和奕擽,也就是李煜相处的日子了。原来,之前的一切都不是梦,都是真实的。悠悠哭着说:“李煜,你个胆小鬼,想见我还化名,来了又走了算什么啊?”这时,一道蓝光闯进了悠悠的视线。只见奕擽脸色略带憔悴站在窗边。悠悠急忙跑过去,怕他再次消失。“给你送生日礼物来了。”奕擽伸出右手,完好的晶蓝晶石手链在他的右手上“这手链已经碎了两次了,可不能再碎了。”“哼,你还好意思说,见了面只给手链,却装作不认识我。走了,还不知会一声。”“恬儿,我——”奕擽知道悠悠已经恢复了记忆,一时竟不知道要该怎么和她说。悠悠看奕擽的样子,知道他还在对过去的事耿耿于怀:“李煜,你给我听着,不管是过去的李恬儿,还是现在的我都不曾怪过你,在我心中,你还是我的太子哥哥。”“恬儿!”奕擽满脸欣喜﹑惊讶地看着悠悠。“打住,叫我悠悠。我希望你可以忘记过去的无奈,难过与痛苦。我希望你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奕擽。”“好,悠悠。”奕擽笑盈盈地看着悠悠。“好了,该走了。”南宇阳不合时宜地出现,冰冷地看着二人,眼神却有些躲避。奕擽坚定地对悠悠说:“等我。”“嗯”悠悠轻声应道,她知道,她一直都知道,奕擽现在是一只鬼。他们,已天人相隔。看着渐渐远去的身影,悠悠喊道:“南宇阳,之前谢谢你救了我和奕擽,现在帮我好好照顾奕擽。”南宇阳头也不回地说道:“我欠你们的。还有,对不起。”悠悠微微一笑,浪子回头金不换说的不正是南宇阳吗?在鬼界那一次,除了他,又会有谁会管他们二人的生死呢?(五)又是一个明媚的午后,悠悠依然沉浸在美美的梦中,她梦见奕擽回来了。“哇,好帅的两个人啊!”蒋婕妤的惊叹声让悠悠醒了过来。向讲台望去,台上站了两个帅哥,而这两个人正是奕擽和南宇阳,看了看二人在地上长长的影子,又掐了自己一把。“嘶”痛出了声,太好了,不是在做梦。悠悠欣喜地看向奕擽,他回来了,他们两个都回来了,而且是以“人”的身份归来,不管过往如何,他此生定会绝代风华。二人四目相对,都带着欢喜悠悠,我回来了。是啊,你回来了。初三:贾适夷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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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翼_3000字题记:我穿着素衣,翱翔于这天地之间,河水是我的伴侣;大地是我的亲人;星星,月亮是我的照明灯;那天空,是我将要去的地方。 和煦的阳光每天都在照耀。这是多少天了?李云喃喃自语,眼前面容憔悴,神情恍惚的人是自己吗?这双成天经由冷水洗涤,发白臃肿的手是自己的吗?他缓缓用手抚摸了自己的脸,粗糙厚硬的脸是在什么时候形成的呢?家,他心头苦涩,有多久没有想到这个字了,他看了看身边和自己一样忙碌和迷茫的人们,是他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走向了自由,还是社会已压迫他不得不这样看上去自由的生活? 一年前,12月31日,他还记得这天。 “啊…嚏”,一个喷嚏让李云从睡梦中醒来,他往被子里缩了缩。伸手拿起了枕边的闹钟,“嗯,九点了,可以去上学了。”李云不紧不慢地收拾自己,楼下,张嫂已然将伙食准备好,见他下楼,转身走进厨房,熟练地将饭菜热好,摆在李云面前。喉咙有些酸涩,明明是上好的佳肴,此刻,他却提不起任何食欲。挥挥手对张嫂摆了摆道“我不吃了,上学晚了。”说完,门已‘砰’地关上。可他没有看见,张嫂细布皱纹的眼睛舒展开来,有些泛红。只听见细微的声音:“少爷,他按时上学了,真的按时了。” 穿梭于人群之中,任旁人从他身边擦肩而过,李云贪心地呼吸着天地间的每一缕空气,像拥抱了全世界。只有在此刻,他才感觉自己活着,真真实实的存在,而不是别人支配下的玩偶。生活给予了他出众的家庭,母亲,第一次把他带到这个世界的人,有一家自己的公司;父亲,从小他未见过几次,一直对人冷若冰霜的男人是重要的政府官员。人人都羡慕他有如此的家庭,但是,他却很少见到他们,是张嫂将他一手带大,这样的家庭,父母如此优秀,他们的孩子怎么会平庸?是吗,一抹冷笑爬上了李云的嘴角。平庸吗?确实平庸。父亲母亲,两个虽然在他生命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的人,从来都没有问问他过得好吗,他几乎没有过过生日的时候。小的时候,他们没少在他身上下过苦功,有多少大师级人物进出过他的家门,每个人都对他的父母摇摇头,失望的离开。他曾偷偷在门外听他们讲话,父亲已经放弃,母亲一味的认为是他没有用心,多少年了,母亲从未放弃。他记得,那个叫做父亲的男人用冷箭似的眼神盯了他许久,再没有管过他。家,一个陌生的字眼,课本上描绘的温馨美满,是真的吗? 李云仔仔细细的审视了自己一番,确实一无所长。他自嘲的想,如果没有完美的家世,自己一定是万千世界里一粒不起眼的尘埃。他一步步走向校园,投入眼帘的高大建筑物是自已的校园,清幽的环境,华丽的设施,整洁华贵而不失大方,唯独少的就是些许的人情味吧。如果论师资和条件,瑞希中学无疑是最好的,也确实竞争最激烈的。进入这里的要么品学兼优,或者家世强大。他知道其实自己根本无法上这所中学,是母亲帮助新添了一批红木的课桌和许多新型乐器才让他在这个特殊学院有着自己的一席之地。班门,还在敞开,是欢迎自己吗?当然不是应该是为了他母亲吧。李云从所有人面前走过,大家都没有看他。穿着工装的漂亮女老师复杂地看了一眼李云,说实话,李运是个让人很头疼的孩子从不听任何老师的话,性格捉摸不定,经常聚众打架,抽烟,喝酒,很多家长联名告到学校来,都被他雷厉风行的母亲打发。平常这个孩子安安静静的,很是无害,作业也从不拖欠。平常她批评他时,表现也很平静,不吵不闹,也不会解释,可就是从未更改。李运悠闲地走到最后一排,走了下去。张奇凑过来对他说:“云哥,今天早到了十分钟。”李云没有看他,托着下巴看向窗外,熟悉的景致让他觉得眼前一新,杨树梧桐披上了厚厚的白色围巾,树下有几个顽皮的孩子,小路上零散着各式脚印,也不知是谁留下来的。张奇见李云不再说话,自顾自地说:”云哥,今天二班有一个臭小子要挑战你,你去不去?”李云突然转过头来,眼光带着少许的兴奋。李云其实并不擅长打架,刚来这时,也被打趴下很多次,但是打架却让他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快感,那是真正感觉自己有血有肉的新鲜感,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可是在别人眼里,他打起架来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眼神中凶光毕露,不见到血不会停止,因为这件事,母亲没有少管过他,却总是以失败告终。 那天也是雪花飘落,鲜红的血和洁白的雪混合在一起,煞是美丽。当他带着黑紫的眼圈和浑身淤青的伤口回家时,他看见了母亲,平时总会苛责他,今天没有理他。当李云站的双腿酸疼,准备上楼时,女人叹息道:“你究竟想要什么?”李云瞬间呆滞起来,这句话如同一根银针把他狠狠得定在那里。是呀,他想要什么呢,是不受拘束的自由还是父母陪伴的温暖,他不知道。这一刻,对于这个十几岁的少年来说,他是迷惘的,他第一次开始开始思考自己活着的意义。多少年来,他如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他的人生早已被规划,所以,他气走了老师,染上了喝酒,抽烟的恶习,这些不都是他对规划人生的抗拒吗?李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从抽屉夹层中拿出一些钱,这是他平时攒下的,又从手边拿起了床头的双肩包,戴上了一顶黑色的鸭舌帽。之后,又在桌子上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只有寥寥几个字:“妈,我想找回自己。”看起来这一切都是那么顺利,他早都计划好了,连去往地方的火车票都买好了。今天,无论他是否打架,母亲会不会在家,他都会走的,这是他早都准备好的事。李云轻巧地走下了楼梯,他回头看了一眼沙发上熟睡的女人,何时这个神采奕奕的女人也带上了疲容,发间也突显了白丝呢?他悄悄打开了房门,母亲似乎被惊醒问:“你去哪?”李云的心猛地跳了几下,还是平静地说:“我去同学家补课”。黑暗中他看不见母亲脸上的表情,只听见母亲嗯了一声,他关上了门。转过身来,他第一次认真地看了一眼他的家如城堡一般美丽,路灯稀稀拉拉地投射在这座城堡之间,他忽然觉得家没有那么冷了。狠了狠心,李云拉低了鸭舌帽,消失在茫茫黑夜之中。 12月31日,一年后的今天也是12月31日。纷纷扬扬的雪花飘零在路人的肩上,落在李云的手心里。也许因长时间被冷水泡过,似乎也并不冰冷,只有些微凉。那天从家离开后,他一个人坐着火车来到了这个小镇,本想玩几天就回去,放在身上的钱包却被人偷走了,幸好他随身拿了几张随身装着,可这也支付不了他回家的路费。没有办法,李云只好住在一家最廉价的旅馆,和几个同样背井离乡的汉子居住在一起。一开始,他忍受不了这些劳苦人民身上的汗臭味和电钻般鼾声,可他也明白,现在自己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养尊处优,有人照顾的大少爷了,自己选择的路,咬着牙也要坚持下去。几天后,他也渐渐熟悉了和他们一样变得有些乡土气味。在镇上虽然小,他没有才干,也生活不下去,只有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可怜,愿意让他洗洗盘子,上菜做个服务生。生活的偏差让李云明白他不可能在做衣食无忧的大梦了。工作的第一天就让他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冷水洗刷着他白嫩的双手,动作一定要快,精确,不然无法供应顾客庞大的伙食量。上菜时只能抓着盘子边而且要端平,脸上要有适时的微笑,如果有一样做不好,就会导致店里的损失。一开始,李云没有刷干净盘子上菜时,一个没端平,溅了旁人一身,老板连连道歉才让顾客骂骂咧咧地走了。一个星期之后,李云才处理好这些琐碎的事,在所有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下留了下来。闲暇时,他也会端起一本书看看,听听别人讲些外面的故事。一年过去,家人已经忘了这个惹事生非的小子了吧,谁会想起他呢?他不知道,事实上他所谓的自由也在母亲的掌管之下。他离开家的当天,母亲就发现了他的不寻常,不动声色的看着他从家里出来,安排人到了这个小镇,让他有了一个不算宽裕却能填饱肚子的工作。是母亲一点一点的看着他从小时候的任性,不服管教长成了现在处变不惊,成熟稳重的少年,她很欣慰儿子的转变,她相信一切都会好的。 第二年除夕夜过完,李云选择了回家。一年多的时间,他想他明白了什么是自由,什么又是生活,他不会再向以前一样鲁莽不知所措地抗拒生活。自由,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拥有,只是我们没有发现罢了。初三:欧阳婧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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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之旅_3000字在一个月明风清的夜晚、我独自一人,在外散步,望着空中那皎洁的月,我的心中有种莫名的惆怅,那柔情的月光,带走了,我的心绪,留下的,只是对过去那段童真时光的回想,不知怎的,心中有种莫名的感伤,但,我深知,不管怎样,它对于现在的我而言,只是一段无法触及的过去,而现在的我正站在一个新的起点,整装待发的进行下一段征程——青春之旅!站在新的起点,我回想过去那些纯真的记忆,儿时的我们无忧无虑。可以尽情地释放自己的天性,可以放肆的笑,大声的哭,难过了。可以把心情写在脸上,每当那时总会有人关切的问上一句;你怎么了?知道原因之后,再给予安慰,那时的哭或笑都是最真的,不必伪装,不必顾及别人的感受……而现在,这些都不存在了。离我们已远去了!现在的我们学会了伪装,伪装最真的自己,都学会了给自己带上面具。有的,甚至迷失了真正的自己、而为的,就是换取别人的微笑,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只会换取别人的微笑,没错啊、你达到目的了,在你的引导下,他们都笑了,为了让他们笑,你不惜自己哭,为了他们笑。你不惜倾尽了你的所有!而你呢,你是否记得,你上次笑的时间呢?你不记得了,因为,你只会关注别人的情绪,别人一哭,你就迫不及待的去安慰、去讨好。而却把你自己给遗忘了,而他们,也不会在意你的情绪……而你这又是何必呢?青春年华短暂易逝、何不为自己而活呢?青春是一部电视剧,而这部剧的导演和主角都应是你自己,如果,你把青春这部戏的导演让给了别人,让别人来主导你的青春。那你将是这世间最无知的人……青春是一本仓促的书籍,是啊,,有的人还没把它读完就已经不见了、而大家都知道是谁偷走了它,那个小偷——时间,可大家却都对它无可奈何!时间偷走的东西太多了,它不仅偷走了青春,也偷走了童年,甚至也偷走了很多的情感,,爱人,,会因为它而分手。朋友,会因为它而疏远……所以,时间是一个最高级的盗贼,我们明明眼睁睁的看着它放肆的偷走了我们的所有,甚至生命,但我们却无法阻挡,而且还要任由胡闹。被它牵着鼻子走,青春就像蒲公英、看似自由,却身不由己!青春,是一场放肆的旅行,我们就是这场旅行的导游,而梦想是我们最佳的伴侣,我们的青春因梦想而精彩,梦想是我们这场旅行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青春是场追梦之旅,在这条路上,你已经走了许久,只要你坚持完最后一站,不管结果如何,你都是冠军!因为,你曾经追求过,奋斗过,为自己的梦想拼搏过,在人生的跑场上,你留下了你追求梦想的足迹,挥洒过你辛勤的汗水,你已经享受了,这个过程中的,激情,快乐,伤痛与幸福!所以,不管结果怎样,相信,你在这个过程中所收获的一切,一定比一个结果多得多,所以,不要,因为失败而停止奔跑的脚步!不要对结果太过在意,因为,与过程相比,结果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所以,在那个时候,如果,失败来临时,我们也可以笑着对自己说:我已经尽力了,我无愧于我的梦想,同样也对的起自己和我的青春!!青春是一把借来琴,这把琴是上帝借给我们的。她迟早要收回去,我们和这把琴的缘分只有十几年的时间,在上天还没把他收回之前。我们要调节好琴弦与琴波之间的关系,弹奏出属于我们的青春圣歌!初三:*秋日悲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