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原来如此
“王警官,今天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快快,里面请,里面请!”“李书记,一看您今天就没吃早饭吧,来来来,快进来,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啊……”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楼下“利民小吃”的胖叔便开始了一天的营生。胖叔开张许久,生意很红火,每天的顾客络绎不绝,而且大多是达官显贵。有时候外面还会排起长队。由于靠的近,我时不时也会光临一下。
可不久我便起了疑问:胖叔厨艺平平,且店里的装修简单,坏境一般,远比不上其他人家,为何偏偏有这么多人,而且还是有头有脸的人来呢?
不久,我便解开了心中的疑惑。
一天早上,我拉着叔叔去吃早饭,叔叔刚升了官,现在是政府的干部,出门都是西装革履,可精神了!一路上,引得路人频频回头。
那天,来吃早饭的人很多,我们去时,早已排起了长龙,胖叔显得有些应接不暇。
由于去的次数多,我自认为与胖叔已经很熟了。
我看见他,叫了声:“胖叔,忙呢?”果然,胖叔记得我。“今天挺早,吃早饭啊?”他笑眯眯的说道,“来来来,跟我来。”他向我和叔叔笑着招招手,显得有些神秘。他把我们带进了一个雅间,免去了我们排队的辛苦。“等着啊,我给你们做饭去!”随即,他匆匆忙忙的走出房间。我仔细打量了一番,雅间内的装修与外面截然不同,仿佛是进入了“桃花源”。而且,我从未来过也从未发现过。我有些纳闷。
紧接着,我和叔叔又受到了我之前从未有过的盛情款待——两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小混沌,油条,豆浆,豆腐脑……应有尽有,转眼就端上了桌。我们好像进了御膳房,而且胖叔的厨艺明显有提高,与之前相比,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和叔叔吃的津津有味,胖叔站在一边端茶倒水,鞍前马后“还要不要来点其他的点心?”“味道怎么样,还和胃口吗?”“这个是不是凉了,要不再热一下……”说这些时,他总是笑容满面,两颊肥硕的肉堆积着,显得有些丑陋。他仿佛完全变了个人似的,变的低三下四,像个仆人般,他一直站在一边,全然不顾外面的客人,仿佛只剩下我们这一桌一般。
但不得不说,这顿早餐是我吃过的最丰盛的也是最好的,叔叔仿佛也是心满意足。
吃完后,我和叔叔心满意足的走出雅间。结账时,叔叔刚巧碰见老朋友,在一旁叙旧。我从口袋里摸出20块给胖叔结账。胖叔娴熟找了我15。我瞪大眼睛,“叔,错了吧,应该找我5块吧?”“没错没错,快去上学吧,只要5块。”胖叔边说,边看着门外,神秘的笑着。
我循着他的视线望去,看到了容光焕发的叔叔。
啊,原来如此!
夏日即景
夏,田间小麦被染上金黄,随风摇晃,阡陌小径上,偶有几只慵懒的重慢腾腾地爬过我的脚边,抬眼眺望,蓝天与金黄交界处,似是南风又起……
还记得那一年夏天,外婆执意要留在乡下,为了她一个人不太寂寞,我只好百般不愿地来到外婆家。“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似是一夜南风催熟了小麦,早晨,我揉着眼睛望向田间,目光所及,仿佛遍地黄金。真是最美的夏景。
外婆倚着门框,沉吟了一阵,喃喃道:“该收麦子了。”外婆挪进杂物间,提着把镰刀,牵着还有些迷糊的我,从田间小路径直走向那几亩田,我着实不明白外婆带我去田间的用意。小路上坑坑洼洼的,总有石头不怀好意地突出,即使时间尚早,太阳也依旧有着强大的威力,路旁野花无力的耷拉着脑袋。眼前,南风阵阵,手边,麦浪滚滚。
到了田里,外婆娴熟地将一只脚放下去,提起另一只,再慢慢踩在土地上。她皱巴巴的如同泥土般粗实的手握住一束小麦,镰刀随即利落地割了下去。我蹲在田埂上,并没有下到田里——我既不知道该怎么办,更不愿意去做。阳光一分分地增加它的威力,我心里很是烦躁:真不明白外婆,明明可以不用这么辛苦的。
越来越轻,越来越少的南风,慢慢拂过,带起麦香,引起麦浪,除了麦子的低语,耳边只有外婆规律的割麦子的声音。我不耐烦地望向远处,蓝天与麦子交界的地方,麦子轻点着头,目光所及,除了我和外婆,田间几乎没什么人了呢。是了,外婆一向勤快。
许久,外婆将镰刀放在地上,两只手轻轻扶住腰,一点点地直起身来。阳光带着热量铺洒下来,我只是蹲坐在一旁,便已经是汗流浃背,更不用提外婆了。阳光洒在她身上,汗珠都变得晶莹剔透。她招呼着我下来:“来,帮我。”边说着,边演示用一根麦秸捆起一堆麦子。尽管心中不愿,我还是学着她的样子,手却一次又一次被它针尖似的麦芒扎着,我撒开了手,却看见外婆弓着背,熟练地将一捆捆麦子绑好。她极为专注地摞来一堆麦子,随手又拿起一只麦秸,一环一绕,便好了。手似乎是没有知觉的,麦芒无法给她痛的感觉。汗珠顺着她脸上深深的沟壑向下滴落,挥汗如雨,却减弱不了外婆的速度。
我心里有些许的震惊。
南风轻起,吹起外婆有些空荡荡的裤腿,我忍着手上的疼,学着外婆,捆着麦子。
当太阳升在头顶,肆虐地放着它的光和热时,外婆锤了锤背,站直了,又搓了搓手:“走吧。”说罢,提起脚,慢慢地登上田埂,我揉了揉通红的手,跟了上去:“外婆,收麦子挺辛苦的呐。”外婆笑了笑,南风送来阵阵麦香:“我喜欢这种生活。”
又是一年南风起,小麦又披上金黄的礼服,真是一幅夏日美景。外婆倚着门框,轻轻对我说:“该收麦子了。”麦香麦浪阵阵传来。
劳作着的人,是夏日里最美的景象。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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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原来如此他爱她,那份情,他愿将其藏入诗中,由梅来见证。——题记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接触到唐诗宋词,只不过,那时的我只是根据拼音学着背诵而已。略大一些,我可以在字典的帮助下,粗略地读懂诗词的意思了。在记忆中,有个叫陆游的诗人写了很多诗。“当年走马锦西城,曾为梅花醉似泥。”“要识梅花无尽藏,人人襟袖带香归。”……我曾思忖过,为何陆游的很多诗都描写到了梅,他写梅究竟用意何在呢?但儿时的我却找不但答案。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了解了陆游,也寻到了答案。曾经,我一度认为,陆游有那“此身谁料,心在天山,身老沧州”的忧国忧民,有那“楚虽三户能亡秦,岂有堂堂中国空无人”的豪迈洒脱,却不料,他亦有过那样一段“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凄婉感人的爱情故事。二十岁,风华正茂的陆游与唐琬相爱,结为伴侣,花前月下,二人吟诗作对,如一对彩蝶。他们最爱梅花,去沈园看梅花缀满枝头。他曾用“何方可化身千亿,一树梅花一放翁。”表达对她的爱意。但迫于家庭原因,最终二人竟“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曾经的种种,都化作“劳累纷飞雁”。三十一岁,又是梅花“开满天”,漫步沈园的陆游偶遇唐婉,微风拂过,梅花花瓣漫天飞舞,一刹那,仿佛回到从前,但无奈,花非花,物非物,一切终究都成过往,不久,唐婉便因思成疾,香消玉损,但在陆游的心中,她一直如花般存在,“花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那年,他以“行人便有凄凉意,折幽香,谁与寄千里”以表孤身一人的凄凉,回忆她,以“城南小陌有逢春,只有梅花不见人”以表痛惜……其实,城南小陌的那株梅花,不正是他情系一生的唐婉吗?她,似白梅一朵,为情而落。这朵梅花,就落在陆游的心里。从此,不再寂寞无主,不再黄昏独自愁……为了一段承诺,他活到白发苍苍,只为守护那株冰清玉洁的梅。梅花一弄断人肠,梅花二弄费思量,梅花三弄风波起……啊,原来如此,他写梅是为她,是为倾诉对她的爱与思念,是为铭记那段凄美的爱情。“红尘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疯狂”……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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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原来如此“啊,终于做好了!”妈妈望着满满一桌的饭菜,又看了看时钟,快到五点二十了。女儿就要放学到家了,今天是她的生日,这桌菜必能给那个吃货一个大大的惊喜。五点半了,女儿还没回来,怎么回事?平时她从不晚回家呀!妈妈着急地在饭厅走来走去。六点了,妈妈的眉头越皱越紧,内心也愈发焦虑,双手不停地搓来搓去。“没关系,没关系,”妈妈自我安慰着,“女儿一定还在班上,或者帮老师做事,或者帮其他同学打扫卫生……没事,不着急,等等,再等等吧!”六点十分了,妈妈坐立不安,再也等不下去了,慌忙拿出手机打给老师。可老师说她一放学就走了啊!妈妈一惊,手机差一点从手中滑下。女儿平时一放学就回来,这次,怎么会?难道……妈妈的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几天前一个小女孩上学莫名失踪的报道。不会!怎么可能!妈妈连忙起身去寻她。外面,寒风扑面而来,冷汗不断从妈妈身上冒出。沿着去学校的路急急地走着,似猎犬般地四处搜寻,冷清的路面上只有寒风呼啸。“你看见一个这么大的穿黄衣服的女孩吗?”只要看到一个行人,妈妈就慌忙比划着。得到一个又一个否定回答后,妈妈已六神无主,腿似灌注了铅一样,沉重得再也迈不开步子了。颤颤抖抖地,妈妈好不容易拿出手机,准备报警。“妈妈”,一声清脆的声音蓦地闯入耳中。妈妈转头一看,是女儿!一刹那,竟愣住了,泪水却夺眶而出。继而,狂奔过去一把抱住女儿,像孩子般嚎啕大哭:“女儿,你去哪儿了?妈妈可担心死你了!你知道吗,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特意做了一桌子你喜欢吃的菜等你回来,你怎么……?”妈妈已语无伦次,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女儿此时也慌了,连忙安慰妈妈:“妈妈不哭,我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但今天也是您的苦难日呀。我知道我出生时有些调皮,顺产让您受尽疼痛,我却不愿出来,又让您肚子上挨了一刀,才将我拿出来。所以我去给您买了鲜花和蛋糕呢!”望着女儿一脸的真诚和手中的鲜花蛋糕,妈妈本来已收回去的眼泪如洪水般再次冲过眼睛这道堤坝,倾泻而出。原来,女儿的晚回家,却是给妈妈最大的惊喜!不经意间,女儿已长大懂事。别人家的孩子在生日时都百般索要礼物,而女儿却想的是妈妈的苦难日去买鲜花蛋糕;女儿已不再是那个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的小公主,而是懂得感恩图报、知道妈妈辛苦不易的乖乖女。这时,寒风依旧凌厉,呼呼作响地吹在身上,却如春风般温暖。妈妈和女儿在路上相拥,回家……9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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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原来如此“昨夜你真看了一夜的足球?”一起床,便听到妈妈对爸爸的询问。“咦,爸爸不是不喜欢看足球吗,怎么昨夜看起了足球?”我有些疑惑。爸爸满脸倦意的样子,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昨天的球赛精彩?哪个队赢了?进了多少球?”我打趣地问道。面对我的咄咄逼问,爸爸说:“好像是……我也记不清了。”随后,他有些尴尬,匆匆拿起了包,走出了家门。爸爸的反应有些不大对劲,似乎深藏玄机。我今晚一定要好好审审他!终于做完了作业,已经十点多了。我想起了早上的那件事,便轻轻推开了门,只见客厅中的电视机上闪动着一个个的形象。怎么回事?耳边传来了厨房里轻微的响声,爸爸手中端着茶杯,步履轻轻地走入卧室,丝毫没发现房门后的一双眼睛。我正要过去,爸爸却转入卧室。我贴着门,小心翼翼地听着卧室内的动静。“今晚你好好睡一觉,别看球赛了。”妈妈关心地说道。我见已进入正题了,便有些激动。爸爸说:“不了,孩子马上要考试了,还是不睡觉了,明天到单位在补会觉吧。”我考不考试和爸爸睡觉有什么关系呀?我有些纳闷,继续等待着下文。爸爸用充满磁性的嗓音说道:“你也知道,我睡觉时的鼾声连你都受不了,孩子就更受不了了。你没发现,这段时间孩子的睡觉质量有明显提高嘛。”突然,听到了脚步声靠近,我赶紧跑回了房间。啊,原来如此!躺在床上,一丝液体划过了我的面颊,心里暖暖的。我久久不能入睡,的确,爸爸的鼾声震耳欲聋,但这么多年了,我早已习惯了父亲的鼾声了呀……我脑海中顿时映现出一些画面。当我摔跤时,爸爸旁观的身影,他丝毫不给予我帮助;当我远行时,爸爸转身即去的身影;当我向爸爸炫耀自己的成绩时,爸爸只是给予我冷冷的神情……我曾认为爸爸从不爱我,原来我错了,爸爸用细雨般“润物细无声”的爱,关心着我,呵护着我。我再次走入客厅,客厅中弥漫着一股咖啡味,爸爸看到了我,问:“你怎么还不睡觉啊?”他的语气中,不是责备,而是关心。我看了看电视,屏幕中还闪现着一个个形象,其中一角显示着音量零。我有些感动,眼眶有些湿润,说道:“爸爸,你也早点睡呀。”啊,原来如此!细雨湿衣看不见,细雨落地听无声。我的心中一直氤氲着父亲对我的爱,悠长悠长,直到永远永远。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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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原来如此初秋还停留在树梢的枝头,微风和树叶在调皮地玩耍,树枝也轻轻律动起来。一只麻雀停留在枝头,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向人们打着招呼。随后又腾空而起,穿越那满是金叶的粗树。树叶因风乘势,脱离树母亲的怀抱,落入根源。艳阳似乎藏起了身影,找不到丝毫暖意。终究,秋阳挣脱了阴霾,细雨之后终于迎来了好天气。母亲很早就和花花草草打交道了。每天傍晚,她都会细心浇灌它们,倾听它们的轻轻絮语。每当我徜徉在母亲的花园中,都会被那一盆盆朝气蓬勃、焕发生机的金菊所吸引,它们沐浴着阳光,缀饮着甘霖,别有一番闲情逸致。金菊摆满了整个园子,可唯独一盆像是芸芸众生中的佼佼者,看似极特殊的存在,被放在一旁,展示着自己婀娜多姿的身躯,像是早已知道自己特殊的命运似的。仔细看它,一瓣金黄,再一瓣,还是金黄。那盆独特的金菊,在第二天早上就消失了。从此之后,就天天有那样的一盆金菊被挑出来,然后第二天早上就消失不见,我就越发地好奇。于是,一天早上,我就悄悄地躲了起来,捉拿那“凶手”。原来是母亲“偷”走了它!“妈,早上的那盆金菊呢?就是最亮眼的那一棵。”我疑惑地问母亲。“哦,那是我特地挑出来送给程爹的,他托我每天带盆金菊给他。”程爹,只是隐约记得他驼背的身影。临近程爹的住所,菊花香早已充斥鼻腔。只见程爹正在楼前踱步,怀中捧着那盆金菊,来回徘徊,像是捧着一个宝物似的。楼旁,听人说,这里一大片金菊都是程爹种的,我脸上写满了惊讶。那金菊,不,是程爹的金菊,正满地打着滚,撒泼似的,把白色、金色、紫红色泼洒得四处飞溅。每一朵都是硕大丰腴的,都上得了美人头。我跟在程爹后面,随他到了住所。多年未见,见他满头的银缕,脸上刻满了岁月的痕迹。我的心不禁“咯噔”一下,眼角竟有几分泪。我随着他上了楼,站在门外。隔着门缝,见程爹轻坐在破旧的木桌前,桌上放着那盆艳丽的金菊。程爹缓缓地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旧照片,凝视着它。程爹的心情渐渐平缓,脸上僵硬的线条也渐渐柔和了起来。“老伴啊,你曾经说,我身边没有了你准不会照顾自己,可是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嘛!三年了,还记得你最喜欢这金菊。看,我给你种了这么多,相信你一定会高兴的。这金菊的颜色,是你最爱的颜色,你说你要戴上我亲手种的金菊……”程爹对着旧照片,将多日的愁绪倾诉了出来。渐渐地,泪水模糊了程爹的眼角,不知不觉地从他的脸颊上淌过,滴在了他手心的照片里。程爹捧着照片,将照片上的泪水擦了又擦。此时,静谧无声。我在门外看着,才知道,啊,原来如此。这一刻是这样的温馨。程爹清寒疏离的日子,或许正因为有那金菊的陪伴,而变得温情脉脉。那片菊,正是程爹心灵花园里最美的地方。此后我经常去程爹的住所那里,赏那一片金菊,直艳到我的心里去,使我时时忆起那温馨的一刻,像一股清泉徜徉在我的心田。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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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原来如此冬日的暖阳静谧而又安详,一点点沁出的光芒吻在大地上,顺着大地的呼吸微微起伏。春节即将来临,顺势挂上的大红灯笼,镶金装饰的春联涌动着春节的喜庆。世界每个角落渐渐覆上了金红的色彩。只有我家除外,门口贴着的春联,在周围的一片夺目金光中那么格格不入——遒劲的字体,黑红的色彩,磅礴的气势。它们都是出自爷爷的手笔。大年三十的大清早,爷爷像往年一样,铺开红色纸,映着冬阳,寄情于笔墨间,准备大展身手。他将毛笔放到笔墨里蘸了蘸,提笔,手起,干净利落。手腕曲折抖动,轻轻一点,深黑的墨汁细微蔓延,便成一笔。时而如委婉含蓄的蚕头燕尾,时而如划过天空的出鞘利剑。我仿佛听到了力透纸背的声音。汉字的神韵在这时已被他完美诠释。横,似流水,折射着律动的尊严;竖,如青松,彰显着巍峨的骨气;撇,若柳枝,摇曳着婀娜的风姿;捺,像山峦,显示出雄伟的气势。他如此专注地创作着手下的艺术品,暖阳,在他的身上停住了跳动的步伐。爷爷放下手中的笔,凝视着手下的艺术品,眉头紧锁,攸地,叹了一口气。我不解,待到发问,却被打断。“我知道你要问为什么,”爷爷缓缓抬头,望着邻居家印刷的春联,目光渐渐游离,似是穿过无尽隧道来到他年轻的时候。“我们那时候啊,因为我字好,家家户户都来找我写对联。大家热热闹闹的,经常串门。哪像现在,没有多少人愿意写对联了,都是去买,可买来的对联哪有写的有韵味呢?”啊,原来如此。我忽然明白了爷爷这么多年坚持写对联的原因。原来爷爷所写春联的背后,凝聚着他对消失年味的痛心,对传统文化的挽留。我仿佛看见爷爷正伸出瘦弱的手,去捕捉那远去的墨香。在热闹的春节期间,大家都忙着刷红包,发祝福。却很少有人愿意放下手机,与邻居闲聊,与家人畅谈。爷爷用自己的行动来表达出蕴藏在春联背后的含义,可他的良苦用心,又有谁能懂呢?中华五千年文明,理应由我们传承。我端正地将爷爷写的字贴在门楣上,提笔“和”字从笔下流淌。抬头,阳光正好!7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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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原来如此太婆的菜园,是我童年的乐园,它不仅带给我无尽的欢声笑语,还教会了我很多:向日葵教会我要面朝阳光,土豆教会我做人要沉稳,青菜教会我,面对人生风雪的勇气,而那藤丝瓜则告诉我:原来光鲜的背后隐藏着谎言,朴实的外表下才有成熟。流云丝丝,淡淡的滑过天际,夕阳悠悠,轻洒下赤橙的光辉。阳光下太婆的菜园里,我们的影子拉得好长,我在前头跑一会儿,回头等等蹒跚的外婆,焦急的喊了声:“太婆,快点!”便又急不可耐地奔向丝瓜藤,太婆则不紧不慢的跟着,手里还握了一把剪刀,这是我第一次来帮忙干小活,任务自然也轻些——挑出瓜藤上多余的花,再由外婆将他们剪去。我仔细的翻找着,一朵朵小黄花在阳光下咧嘴笑着,鲜艳可爱,似乎谁也没有破绽,终于,我拽出了一朵花瓣颜色有点暗淡的花,于是得胜似的喊:“太婆,快看这朵花,这么丑,结出的丝瓜一定又小又难吃。”太婆闻声走来,蹲下去仔细看着那花,随即摇了摇头,“孩子,这花不能剪,它可是结果的‘主力’啊!”说着,太婆提起旁边的一朵开得正艳的花,果断的剪了下去:“这样的花,结出的丝瓜才是瘪的。”我不敢相信的拾起剪落的花,将它与我挑出的那朵比了比,无论色彩还是气味它都明显更胜一筹啊!我连忙拉住太婆:“太婆你剪错啦!”太婆却毫不犹豫地摇摇头放下手中的活计,转身面向我,一字一顿,认真的解释道:“孩子那种开得非常漂亮的花叫谎花,它们结出的果实是远不如其它果实的,所以我们不能光看外表啊!”我嘴上虽然“哦”着,心里却依旧不服气,太婆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微笑着说:“我们可以留下一两朵谎花到时候比一比。”太婆一语中的,果然到了秋天架子上的两种形态的果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太婆耐心的向我解释一番,我恍然大悟:啊,原来丝瓜的一生汲取的营养有限,谎花将这大部分的营养都用在了开花上,自然结不出大的果实,而其它的花不屑于做表面功夫将营养全留给了丝瓜,结出的丝瓜个个诱人饱满,大概就是从那时起,我的脑海中才真正有了“不可貌相”的概念吧!从那时起,到现在,在成长道路上,始终印证着那个道理,生活的路上看见一片鸟语花香,自以为到了一个极乐世界,一头扎进去才发现是迷惑的深渊,拖拽住我的脚步,凝滞着前方的路。因为那藤丝瓜,我学会了看清本质,不被艳丽诱人的外表所吸引,能够循着一条看似简单的田间路,踏踏实实地步向未来。又是一次夕阳西下,我再一次来到太婆的菜园,藤依旧是高昂着头,绿得喜人,但我的目光却独独落在那不起眼的小花上,轻轻抚摸它那微微有些暗淡的黯淡的花瓣,我笑了,因为很久以前,我便发现:原来,朴实的背后才有真实和成功。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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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快去看呀!操场边上有一只变色龙!”随着一声喊叫,教室里的同学都挤向楼梯,“快去看变色龙呀!难得一见。”同学们一边说着一边飞奔操场上。在操场边的草丛里,一只灰色的东西静静地趴着,三角形的脑袋,长长的尾巴,灰色的身上满布着杂乱无章的绿色斑纹。“快来瞧,快来看,来晚了看不见,这是我的新发现。”那位最先发现“变色龙”的同学像做广告一样幺喝着。同学们蜂拥而至,把“变色龙”围在中间,“怎麽和动物世界中的变色龙不一样呀?”同学中发出质疑,一个男生好奇地把手伸过去,小心翼翼地摸了它的尾巴,尾巴动了一下,把那个男生吓得直后退。另一个胖大男生笑着说,“胆小鬼,这只是变色龙,又不会吃人。”一下子抓住了它的尾巴,把它提了起来,“真行!”人群中传来了称赞声,正在那男生得意之时,那小东西挣扎起来,身体卷曲,嘴巴向男生的手咬去,那男生慌忙之中把小东西扔向人群,原本挤在一起的同学大叫着向四周散开。这时,班主任走了过来,问明事由,端详此物后笑着说:“这是一只壁虎,它身上的绿色斑点是学校刷油漆时粘上的。”同学们面面相觑,原来如此……4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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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父亲一向爱蝶。他收集了很多蝶的标本,书本里夹着碟的书签。而这正是我不能理解的。在我看来,碟并不是美丽的生物。纯色的蝶太过单调,花里胡哨的又显媚俗。他们不传粉,只食花蜜,很是自私,为什么心高的父亲会喜欢他们?那是个美丽的黄昏,空气里弥漫着新榨橙汁的味道和颜色。父亲笑呵呵的回家,说他看到在一个矮矮的枝丫上,垂挂着一个蝶蛹,就把它带回家了。我查阅了相关资料,惊异地发现这枚蛹与一种黑纹紫蝶的蛹有些相似。”父亲很激动,捧着蝶蛹不知该放到哪里。我虽不爱碟,却也有几分好奇。仿佛可以想象到,那高贵的紫蝶钻出蛹壳,魅影翩翩,模模糊糊的姿态中,携着无数赞叹。我和父亲精心照料着蛹,终于,在这一天,蝶要破蛹了。小小的“旧宅”轻微晃动着,能感到那娇弱的生命在努力挣扎着要出来。颤动着,颤动着……蛹壳几近透明,里面却模糊一片,只看到一双翠绿的大眼睛,格外清晰明亮。那双大眼睛转动着,选定一个地方奋力地撞击。“喀”蛹壳先裂了一条小缝,接着,被扒出一个圆圆的小洞。蛹壳破裂了!期待中,鲜绿色的眼睛先探出来,接着,又露出了带着一双雪翅身子。一只白底黑纹、普通俗气的菜粉蝶!它舒展着翅膀,歇息一阵,轻盈的飞了起来。娇小的身下,是我无比失望的眼神:为什么?不是美丽的黑纹紫蝶吗?怎么是菜粉蝶?父亲显得平静。他赞叹“:又一只美丽的蝶诞生了!”我不解,他说:“菜粉蝶何尝不好呢。人们都像蝴蝶,多少人想成为美丽华贵的紫蝶啊,破茧而出,却只是一只菜粉蝶。但结果并不重要,至少拼过,努力过,那个痛苦而美丽的蜕变过程,才是最珍贵的。不管紫蝶还是菜粉蝶,命好还是命坏,只有承担这种痛苦,付出无尽努力才能成功。蜕变的过程,等于在享受成功;蜕变的结果,等于已得到成功。他的生命只有一周,他会在这一周享受他毕生的芳华。”阳光下,那翅膀显得透明,给了我无限沉思。原来如此,父亲看重的,是碟一般的品格。那只菜粉蝶越飞越远,渐渐离开视线,却在我心里留下了那么美丽的影子。7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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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早晨,我早早来到了教室,昨天的作业还没写完呢,得赶在早读之前给解决掉。我匆匆放下书包,塞进抽屉。突然,一张被折成六边形的、很漂亮的小纸片从我的抽屉里滑落下来。我一惊,弯下腰将它捡了起来。纸片折得很精致,上面还洒了一些荧光粉,显然,这么精巧的东西一定不是男生做的。这是什么?谁给我的?难道,难道是……?我的心一颤:对,一定是!我忙将手伸到抽屉下面,慢慢拆开纸片。我弯下身子仔细看,上面写着:“你的心/就像一泓清潭/却为何不起一点涟漪/我就是那缕风啊/只求从你的上空轻轻拂……”好秀气的字!我下意识地望了望四周,随即又弯下身子,将这首诗认真地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感到脸颊正在发烫,心情更是激动得难以用言语来表达。谁写的呢?不觉间,同学们都已到齐了,早读课的铃声也响了起来,顿时,教室里书声朗朗。我收起纸条,拿出英语书,虽然我看着英语书,可心却仍在那纸条上。谁写的呢?我抬起头,第一个看见娜。娜是坐在我前面的女生,扎着个马尾辫,正大声地读着书。是她写的吗?不可能!早听她说喜欢上隔壁班的一个男生了。我环顾教室,像搜寻猎物一般地看着我班的女生们。突然,我看芳正托着下巴,若有所思的样子。难道是芳写的?估计是了,从她的神态里就能看出,虽然我只能看到她的侧面,但她一直都是整天只知道学习的,她会写这个吗?这时,英语老师从后门进来。我忙捧起书,胡乱地读了几句。看见英语老师坐在了讲桌前,我才收住了嘴。我忍不住又将那纸条拿出来多看了几眼,一种自豪感顿时涌了上来,我禁不住面带微笑。“哥们儿,想什么呢?”同桌猛地用胳膊推了我一下。“没……没想什么。”我慌慌张张地用课本将纸条遮住。这首诗写得不错,还不是一般的女生能写得出来,要说谁有这水平能写出这首诗,看来只有……莹!对,只有她。她是我们班语文科代表,也是本班公认的第一大美女,看来除了她也就没有其他人了。我朝莹看了一眼,竟然发现她也正往我这里看,我俩对视了一眼,我一紧张,赶忙低下头。啊哈,看来就是她,一定是她。难道我真有那么大魅力,能将她也吸引住吗?这也没什么奇怪,我也算是有点小才气,况且我长得也不赖……下课铃声响了。突然,我竟看见莹正朝我座位的方向走来。我的心又“砰砰”直跳。我想起今天早上起床后还未梳头,便背过身去,将头发理了一理,又整整衣领。看见莹离我越来越近了,我便很绅士地站起身来,面带微笑。莹却在娜的身旁停住,对娜说:“你不是要情诗吗,我从网上替你找了一首,你看到了吧?”“什么,我没看到。”“今天早上我放在你抽屉里的。”“哪儿啊?……”原来如此!9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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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初中时的一次年关,常年为了成绩疲于奔命的我终于得以回到久违的小镇。而就在那不久前,我那身体向来硬朗的曾祖母(实则是奶奶的母亲,姑且先这样称呼吧)住进了养老院。那几天,几乎每天晚上我都要和奶奶去探望曾祖母,也就是那时我才感到她的垂暮。她在那两人的小房间内缩着,牛头不对马嘴地聊天。但就在几个月前她还独自一人经营着小街角的那间杂货铺,和几个花甲古稀大声说笑。我不禁感慨起时光的易逝,更珍惜起眼前的人来。然而与我的感慨迥异的是,奶奶对曾祖母却抱着一种近乎恶劣的态度。她和她谈话,往往不出几句便拔高起嗓门,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曾祖母的腿脚不好,医生要她天天走个那么几步,而养老院的护工不愿搀她,奶奶就带着她走,大约五步后,曾祖母会小声嘟囔着疼,于是奶奶骂将起来,将她一人扔在路中央……那可是她的母亲啊。我完全无法理解她的行为。奶奶嫌曾祖母烦,那是肯定的,曾祖母近日有絮叨的毛病,偏偏她还以为别人听不见,这几天则更甚了,常常一个人空洞地望着窗外那棵树,说些没人听懂的话。那话,大概就来自她的故乡吧。奶奶是听得懂的,她一听到那些话便会去骂她,声调是刺耳的尖锐,曾祖母并不理会,连看也不看她一眼。我回想起往日和曾祖母在一起的日子与她的好来,想去质疑奶奶为什么要用那种态度对一个老人。我上了楼,见到她在做针线活,手上的针不停,嘴里也在对着电话说个不停。那头该是她的妹妹,我的姨婆,她正问她为什么整整半个月没来看过一次母亲,姨婆说她这阵子正陪外孙过年,还抽不得空……奶奶默默地挂断了电话,针停了一阵,突然又飞快地动起来,她抓起电话,再打给她另两个弟弟,抛出同样的问题。我静静地候了十分钟,倚着门边,待她打完后才进去。奶奶抬头看着我,眼周似乎红了一圈。我嗫嚅着问她为什么对曾祖母态度不好,她停下针,难得温柔地解释道,曾祖母不愿吃药,不愿下床走动,不愿与人交谈,而又脾气倔强,她只得将药混入饭中,以高声说话引开她注意,然后一口一口地喂,她也只能将她抛在路中,逼她独自行走……末了,她叹口气说,老人生了四个孩子,离了三个,要不是为了你,我怎忍心将她一人弃于养老院啊……那铁一般倔强的寡妇,终遇了一个更倔的女儿。我心中那年近耄耋的灵魂探出头来,以苍朽的声音长叹一声,原来如此,原来如此……9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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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先生每一个学生都是一本书,读来让人回味;每个学生都是一棵树,伸展出无数的桠枝;每个学生都是一道风景,不同的形态、不同的组合让人领略不同的意境。一个个个性鲜活的人物,没有相同的模子,只有迥异的风格,就像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一样,学生则更是千差万别了。就拿“原来如此”先生来说吧。为什么这么称呼他呢?因为在我听到的他的话中,用得最多的最令人难忘的就是这个词。他会迷缝起一对小眼,你只能见到两条黑线或两点黑点,脸上的肉都向上挤,呵呵地笑两声,然后颇有恍然大悟地、意味深长地说:“哦,原来如此!”并将“哦”字向上扬,并拖长了声,“原来如此”也说得如此清晰与深长。他对这个词的运用可说是见缝插针。只要我对他讲点什么,比如指正错误、订正作业、讲解题目,他都会不失时机地讲上一句:“哦,原来如此!”有时还真让人觉得他有一种恍然大悟或谦虚好学的样子,看上去领悟能力很强似的,这种咬文嚼字的文绉绉的语气,让人认为他很有学识的样子,比如你跟他讲这里错了,应该这样这样等等,他说的“原来如此”让你觉得是真听进去了。可让人受不了的是他很多地方不该用也在用,就像告诉他上课要认真听讲时,他也说“原来如此”,告诉他不要乱丢乱扔,也说“原来如此”,告诉他字写端正,也说“原来如此”,告诉他红领巾挂上去,他也说“原来如此”,有同学跟他说东西掉了,他也说“原来如此”,仿佛他从来就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从来就不曾遵守过这些纪律,又仿佛他是一个天外为客,或是外星人初到地球上来做客,才发现有这些规矩和习惯,一下子不知所措,在被告知后才有一种顿悟的感觉似的。他说起话来常含糊不清,像个小心翼翼的婴儿学语一般,嗯着一般,有浓重的鼻音和喉音,除了“原来如此”之外,大多数语言听起来都有点费劲,粘连着似的,浑水一般不清。所以,跟他说话很费劲。更重要的是他会答非所问,甚至会主动地与你掺和,有时看他一下,他就会问你会不会下军棋,会不会干什么,还拉上一大堆家常。“原来如此”先生还有一种很有个性的行走方式,像是飞机,又像滑翔机,还像一只老鹰,或一个风轮,有时甩开两臂,轮着圆,踮着脚就“飞”过来了。做什么事情都像是在与地面作对抗似的,还有滚动的感觉。有时叫他,他会颠扑着跑过来,像是随时都会倒下一般,重心很不稳。跟他聊天还是非常有意思的事,因为他话多,还时常蹦出些你想也想不到的问题来,再以“原来如此”结束。(时2007-12-16)900字 一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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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原来如此简单午间,湛蓝的天空中飘浮的几缕轻盈的白云,阳光透过点点缝隙在绿叶上画出似有似无的小亮斑,几只鸟儿躲在小亮斑里卖弄着婉转的歌喉,教室里不时传来阵阵欢声笑语,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的轻松自在。可是我却无法轻松起来:竞争英语口语大赛决赛资格一事,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渴望进入决赛,但这个演讲对我来说就是一道坎,一道难以逾越的坎。从小我就是一个胆小怕事的孩子,我没有信心跨过这道坎。我写不出辞藻华丽的演讲稿,也没有那种抑扬顿挫气概全场侃侃而谈的演讲技能。万一落选了,我如何面对亲爱的老师几翻修改和鼓励?刚坐下位置,郜周静便起身向我走来,微笑着对我说:“陈禹颖,你的演讲稿准备好了吗?”我勉强挤出一丝苦笑,耷拉着脑袋,算是回答了她的问题。“没事,这次演讲很简单的,可以看着稿子读的,加油吧!”她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真的?可以读?太好了!那我就放心了。”心想:我自己可是背诵的呢!应该比她们读的要更高上一层!沉重的心才稍稍的放松一点。于是,回家后便安下心来认真真地演练。演讲那天,虽然心里有点忐忑不安,但又回想起郜周静的话,无疑是多了一份信心。面对评委,我暗暗想:加油!权且死马当作活马医!我一定能行!于是,我尽量静下心来,努力做出微笑的样子。刚开始,我还有点战战兢兢的地“ladiesmynameis……”渐渐地,我的心境便完全平复了下来,于是越说越流利,像聊天一般。只见评委们还互相交流,不时频频点头,还互相交流,我不禁信心越来越足,完全沉浸在演讲里面。演讲终于结束了,我弯下腰,向评委说了一声谢谢,便轻快地走出了演讲厅,我心如释放,反正已经说完了,不管有没有进入决赛,已经没有遗憾了!几天后,我把这件事渐渐忘掉了,午休时老师让我到办公室去拿一叠纸,又拿了一张给我说:“陈禹颖,你进入了决赛,回家再把演讲稿好好改一遍,记得让我看一下。”我简直不相信梦想会成真,没想到成功就这么简单如愿而至。我微笑着轻快地走出教室享受的暖风对我的轻抚,天空还是那么湛蓝,小鸟依然自由快乐,一切都如此的轻松自在!回到家,我拿出日记本,笔尖轻轻移动,流泻出一段文字:不必烦恼了不可预知的未来,纠结前方的路有多么长有多么的远,只要怀着一颗自信而又诚挚的心灵,给自己一个微笑,你就会发现:一切原来如此简单!9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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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原来如此平凡爱,是口渴时的一股清泉;爱,是饥饿时的一碗面条;爱,是寒冷时的一件大衣。爱,本不需要惊天动地,只要平凡就好。初中每天早晨上学时,总会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往右拐,直着走就会到学校。每天早上,我都会准时从家走,都会遇见一个女人,牵着一条灰狗。她每天早晨都会从路口往左走,与我相向晨练。我始终都觉得这个女人身上有一种灵性,因为她牵的狗总是像朋友一般陪着她,从不乱跑。她在前,它在后。有一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走到路口准备右拐,我突然在十字路口车水马龙间看到了一个白色的身影,原来是一条白狗端坐在马路中央,向东看。它仿佛在另一个世界,感受不到马路上的喧哗与车辆来往的嘈杂。我变得不禁有些担心,害怕哪一辆车行驶太快会压到它,我犹豫着向前将它领到马路边,可是还是在怕什么。就在这时,我看见了两个小姑娘,两人一起走到马路中间,试图让小白狗起来,可是它却不为所动,僵持了一会儿,两个小姑娘担心而又无奈的走了。因为要上学,我也迫不得已的要走了,于是我就慢慢的走一步回头看一步,刚要拐弯,我就看见那个女人从路口拐了过来,还是和她的灰狗一起。她也看见了那条白狗,神情变得有些着急,我就听见她对她的灰狗说:“你在这等着我,你看它在马路中央很危险!”说完摸了摸灰狗的头,就疾步穿过了来往的车辆,可是她的狗像是知道它的主人在干什么似的,也奔了过去。好奇心强迫着我停下了下来,看看她会怎样做。只见那个女人蹲了下来,像对待孩子一样温柔的抚摸着白狗的头,对它轻声说着什么,又拍了拍它的爪子,站起来想要起身领它走。我以为白狗绝对不会听话跟着她离开这危险的马路中央,可是那条白狗却突然听话的站了起来,跟着她走到了安全的马路对面。我变得有些震惊,有些诧异,这个女人是怎样让白狗起身的我不得而知,但看到白狗离开了危险的马路中央,我一直悬着的心也放下了。自从经过那天早晨,我再见到这个牵着狗的女人,我对她从心里生出了一丝敬畏,一丝崇敬的心理,对她有一种无形的感动萦绕在我心里。虽然上了高中,我没有再见过她,但是她那天的行为给了我很深的触动,她让我感受到了尊重生命的意义,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让我感受到了即使再平凡的事,只要有爱,也会变得很有意义,爱不需要惊天动地。世界上有很多人,便存在着很多种爱,也许有许多人正对我们社会奉献着这些爱的行为,我们并不知晓,但从这件平凡的小事,我却深切感受到:爱,原来如此平凡!900字 高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