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染的记忆
伴着明媚的春光,带着满怀的敬意,我们全体师生肃立在雨花台的烈士墓前。望着眼前那尊令人敬畏的雕塑,脑中那血染的记忆仿佛浮现在了眼前,令人感慨万分。
当年,有多少伟大的人民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抛头颅,洒热血。他们为了国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是什么促使了他们这样去做?是那颗永远向着祖国的爱国心呀!
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端木蕻良对着土地发出的誓言;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光未然向着黄河唱出的赞歌;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李大钊所提倡的雄健的精神;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祖国的今天!
面对烈士,我们怀念、我们敬佩,敬佩他们的那个不屈的灵魂,敬佩他们的顽强意志。因此,我们向着雨花台的烈士纪念碑默哀,以表此情。
在那令人奋起的音乐中,我感受到了崛起的力量;在那尊雕像中,我感受到了宁死不屈的精神。这种种事迹与精神,凝聚成了一种力量,一种声音:“振兴中华!”他不仅是对历史的鉴证,更是中华民族未来的方向。这就需要我们的不懈努力与奋斗,继承革命烈士的精神,去振兴中华,富强祖国!
因此,我们不能让先烈的血白流,不能让那些年轻的生命白白牺牲,我们应将祖国的耻辱铭记与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了祖国的明天更加辉煌,而奋斗,让祖国的未来因我们而精彩、辉煌!
啊,血染的记忆,我们永远铭记!
魔镜里的公主
从前,某某地方有一位国王。因为是国王,他有自己的领地、臣民和城堡。国王的宝座使他高高在上,不需要求助于任何人,真可谓过的是得天独厚的生活了。
尤其走运的是,连一个想要攻打这块地方的国家都没有,这里没有刀光剑影,连年太平。国王是应有尽有,如果说还有什么美中不足的话,那只有一件事,就是国王还没有王妃。
“是该有个王妃的时候了。不过,这件事一定要慎重。如果草草率率地结了婚,过后再后悔,可就不好了。必须找一个美貌而又文雅的女子,因为我是一国之王啊。可是,怎么办好呢……”
国王想到这里,叫来了魔术师——一个很久以前就居住在森林里的魔术师。
“我要求你办一件事。”
“不知是何贵干?请陛下吩咐。”
“我想找一个王妃,找一个符合我的身分的、才貌出众的女人为王妃。事情办成,要多少报酬都行。”
“好的,让我来找找看吧!”
魔术师告辞而去。
一天,国王到外边去打猎,正在追赶猎物的时候,远处传来了女人们的惊叫声。国王赶到那里一看,原来是一群好似强盗般的家伙们正在追赶几个旅游的女人。
国王觉得不能袖手旁观,便跑过去赶跑了那群强盗。完全是一群不堪一击的家伙。
一个女人对国王说:
“承蒙陛下在危急的时刻搭救了我们,非常感谢。我们是在陪同公主旅行途中突然遭到暴徒们的威胁的。”
“多谢陛下搭救了我们。”公主也举止安稳地道了谢。
当公主把感激的目光转向国王时,国王顿时惊呆了。眼前的这位小姐真不愧是一位公主,她既文雅又漂亮,真可称得上是美玉无瑕了。国王回礼说:“能为您这样一位公主效劳,我感到非常荣幸。我是这前边城堡的国王,请您务必光临,务必、务必……”
国王把公主引进了城堡。国王是一见倾心,爱慕如迷,而旅途中的公主则充满了感激之情;这样一来,以后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通过使者的周旋,谈成了亲事,很快就举行了结婚典礼。国王感到心满意足。
魔术师赶来对国王说:
“陛下看我的本事怎么样?那么,陛下答应的那个报酬……”
“什么?哦,你是说王妃的问题呀,那完全是靠我的威力搞到的。”
“不,一切都是按我的安排进行的。”
“岂有此理,是靠我的威力,所以报酬分文不给。”
谁都愿意把功劳看成是自己的魅力的果实,这位国王当然也不例外。
“那陛下可就违约了。这个地方我再也不想呆下去,要去到别的地方,给陛下留下这块镜子做个纪念吧!以后如果有了龙子,就请陛下把这个赠给他吧。”
魔术师留下一块镜子,就不知去向何方了。国王拿过镜子照了一下,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仓库保管员把镜子给收起来了。
不久,国王有了孩子,是个千金。过位公主娇生惯养。倍受宠爱。
公主安然无恙地长到了一岁、两岁……人们虽然很想说她成长得多么漂亮。但遗憾的是事与愿违。她黑黑的皮肤、睡不醒的眼睛。真是一副费尽了苦心也找不出一点可取之处的长相。
尽管如此,公主却天天摆弄着镜子——那块魔术师过去留下的镜子,玩得非常开心。不知是谁想起了它,从仓库里拿出来的,也许是公主自己找出来的。总之,每当公主照镜子的时候,就显得非常快活。
“公主可真喜欢照镜子啊!”
侍从们都感到莫名其妙。她长得并不那么漂亮。可是为什么偏偏如此喜欢照镜子呢?真是个猜不透的谜。不过,这样一来,反倒相应地减少了许多逢迎讨好的麻烦;所以他们也就不想再考虑那么多了。
公主长到了十岁、十五岁。架子也随着身分、地位,相应地膨胀起来。但是,她依然是一副难以称得上是美人的长相,而且还很肥胖。这可真是一件伤脑筋的事。侍从们纷纷议论起来:
“公主为什么要这个样子呢!长得也并不很漂亮,可是竟一个劲儿地倨傲自大起来了。”
“每天既然能那样不厌其烦地照着镜子,就应该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子嘛!”
“天下竟有这么离奇古怪的事儿,我真想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
不久,这个谜被解开了。原来镜子里照出来的公主是举世无双的美人。一天,侍从在无意中从公主的身后往镜子里瞧了一下,发现了这个秘密,不禁大吃一惊。
镜子里的公主是白白的脸蛋儿,大大的眼睛,嘴、耳朵、头发,一切都漂亮得真是没挑。线条、姿势也非常美。一怎么形容好呢?就好比是充满温柔的春风、清澈的泉水、绚丽的彩虹、盛开的花朵,是群星、是月光、是瑞雪、是潺潺流水般的音乐。可是,现实中的公主却与此相差十万八千里。
侍从又照了一下自己的脸,也并没有什么变化。这个镜子似乎只能把公主的形象照得格外漂亮。
事情发现以后,侍从们不能保守秘密,就如实地向国王做了禀告。国王咬牙切齿地说:
“噢,原来是这样!这肯定是那个魔术师搞的鬼伎俩,真是个手段狠毒的家伙.”
“您和魔术师之间曾有过什么纠葛?”
“是啊,可是没想到这个家伙竟进行如此残酷的报复。公主的长相不漂亮,这已经是无法挽救的事实了,她也许是象我。一个人长相不美没有关系,只要有谦恭的美德就好。长相很美、高傲自大,那也似乎无妨,但长相也不漂亮,却光是一个劲儿地高傲自大,可就不能容许了。把那个倒霉的镜子给我夺过来。”
把魔镜给夺过来,谈何容易?必须正视现实;说起来总是很简单的,但要想取得实际效果可就相当难了。侍从把那个成为问题的镜子夺了过来,虽然也曾想要把它打碎,但无论如何也打不碎,最后只好把它丢进仓库里藏起来罢了。
侍从又给公主找来了另外一个镜子,可是她只看了一眼就叫喊起来:
“这不是真的。”
公主只用过一次就再也不用了。因为这个镜子没有照出公主一直看惯了的漂亮的自己。怎么能容许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存在呢?这不是虚假,又是什么呢?
小姐失掉了赖以生存的快乐,伤了元气,终于病倒了。虽然经过多方治疗也无济于事,身体一个劲儿地消瘦下去。这样一来,就不得不把魔镜再重新拿出来给她了。
公主接过重新递给她的镜子往里照了又照,恢复了元气。在她看来,唯有这个才是真实的。小姐的病很快就痊愈了,她的架子也恢复了原状。尽管公主的真实容貌一点也不漂亮。
国王向家臣下命令说:
“把那个魔术师给我找来,这个家伙肯定会知道有什么办法的。”
“遵命。”
家臣带着这个使命出发了。但,遵命去捉拿魔术师的家臣未能带回喜讯向国王禀报。因为魔术师离开他们已经过了相当长的岁月,他现在何方?行踪不明了。
为了摆脱魔镜造成的不幸,虽然也找过别的魔术师。但也未能拿出任何高招儿。
岁月不停地在流逝,公主的年龄一年一年地在增长,搞不好就可能误了公主的终身大事,如果这样,国王就要断了香烟、后继无人了,必须要抓紧。然而,公主的亲事却不可能一帆风顺。
即使有来谈亲说媒的,可是当亲事谈到一定程度,一见到公主本人就几乎都逃之夭夭了。当然,也不是所有来谈亲的王子都主张非要美人不可,也有主张找个性情温柔的女人要胜过容貌美丽的。但谁知道只要和这位公主一交谈,就都大失所望了。因为公主盲目地高傲自大,给谈亲的王子们弄得懵头转向,慌忙而去。
既然别国的王子无望,国王就想从家臣当中挑选一个为养老女婿,可是这条路也并不通畅。家臣们虽然知道选中了就可成为城堡的主人,但一想到是以背上那位公主的包袱为条件时,就谢绝了。为了度过舒畅的人生,他们宁要平凡,也不要这种荣华富贵。
无奈,国王终于想以命令的方式强迫家臣和公主成婚,不料被选中的家臣溜之大吉、无影无踪了。
公主对这一切却毫不在乎,只要一有空闲就瞧着镜子在自我陶醉。想起来,那个魔术师的手段也真够残忍的了。
一天,刚好有一个年轻人在城下路过。是一位仪表堂堂的青年。早已被吩咐过的守卫向这个青年打了招呼,并把他引进城堡,禀告了国王。
国王一见,象是一位颇有教养的青年。国王尽管觉得希望不大,但还是开口说:
“我想把我家的公生许配给你结成良缘继承我的家业,但不知你是否同意?”
“陛下是在开玩笑吧?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年轻人有些惶惶不安了。
“哪儿的话,当然是真的了。公主在暗地里偷偷地瞧着你,已经表示同意了。下一步只要你答应就可以了。”
“我没有什么不同意的。”
年轻人说完就和公主见面了。事情和过去完全相反,这个年轻人很高兴地就答应了。转眼间准备妥当,就举行了婚礼。这时候才知道,原来这个年轻人是某一国的堂堂正正的王子。
到此,城堡里的家臣们虽说是了结了一份心事,但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王子此时此刻的心情。那么潇洒的王子,为什么偏偏要和这里的公主结婚呢?他们议论纷纷,进行着种种的猜测,可是怎么也找不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其实,使周围的人们感到百思不得其解,也是很自然的,原来这位王子从幼小的时候就接受了一个倒霉的镜子——一个只把他照得非常难看的魔镜。他天天照逐渐就信以为真,以为自己真的就那么丑陋不堪。尽管有时也照过正常的镜子,但王子已经不相信那是现实中的自己了。
就连家臣们夸奖自己“真可爱”的时候,王子也认为那只是阿谀奉承而已。他认为对其丑无比的自己还进行夸奖等等,统统都是阿谀奉承,别无其他。这些原因促使他不相信任何人,最后决心一个人出去旅行了。人们虽然无从了解王子的父亲有过什么对不起魔术师的地方,然而,不得不承认这又是一桩极其残酷的事情。
王子在这里一下子就被那幻梦般的要求所吸引而接受这也并不奇怪。他认为这里的国王不是阿谀奉承,而是在丑陋的自己身上承认了长处。所以,公主即使有些难看,也理应同意,这是天经地义。
就这样,两个人结成了姻缘,各自照着自己的镜子,永远过着和睦的生活。真可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相关推荐
-
血染的记忆雨花台祭扫血染的记忆——雨花台祭扫伴着明媚的春光,带着满怀的敬意,我们全体师生肃立在雨花台的烈士墓前。望着眼前那尊令人敬畏的雕塑,脑中那血染的记忆仿佛浮现在了眼前,令人感慨万分。当年,有多少伟大的人民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抛头颅,洒热血。他们为了国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是什么促使了他们这样去做?是那颗永远向着祖国的爱国心呀!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端木蕻良对着土地发出的誓言;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光未然向着黄河唱出的赞歌;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李大钊所提倡的雄健的精神;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祖国的今天!面对烈士,我们怀念、我们敬佩,敬佩他们的那个不屈的灵魂,敬佩他们的顽强意志。因此,我们向着雨花台的烈士纪念碑默哀,以表此情。在那令人奋起的音乐中,我感受到了崛起的力量;在那尊雕像中,我感受到了宁死不屈的精神。这种种事迹与精神,凝聚成了一种力量,一种声音:“振兴中华!”他不仅是对历史的鉴证,更是中华民族未来的方向。这就需要我们的不懈努力与奋斗,继承革命烈士的精神,去振兴中华,富强祖国!因此,我们不能让先烈的血白流,不能让那些年轻的生命白白牺牲,我们应将祖国的耻辱铭记与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了祖国的明天更加辉煌,而奋斗,让祖国的未来因我们而精彩、辉煌!啊,血染的记忆,我们永远铭记!500字 初一 记叙文
-
血染的皇冠我偶然读到了这一篇故事,特别令我感动。在大森林里,住着猴群。每年都会有一两个猴子想争夺猴王,今年也不例外。那是一个年轻气盛的猴子,老猴王知道自己自不量力,乖乖地让了位,同时也被逐出了猴群,所以,这个亲猴王当得轻而易举。老猴王一直在森林里四处流浪,一次,它偶然看到:猴群乱哄哄的,因为新猴王没有威信,所以猴子们都互相打架。老猴王看了,心急如焚,于是决定用自己的牺牲去换回猴群的团结。老猴王大摇大摆地走进猴群,它先“欧欧”地叫了几声,吸引猴群注意,猴子最恨被逐出去的老猴王了,于是全朝猴王走去,新猴王也组织着猴子们。先是几只年轻强壮的猴子狠狠地朝着老猴王踹、捶,老猴王顿时双眼发肿,头冒金星,但它还在爬起来,大声示威,让更多的猴子过来。果真,大批的猴子来了,它们围着老猴王,连打带踢,拉、摔、踹、拽、捶,什么招都用,老猴王被打倒在地,鼻孔出血,呼吸急促,嘴角出血,手脚几乎动弹不了,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是伤,不流血。但是老猴王还是没有放弃,它想让新猴王亲自打败自己,建立威信,让猴群团结起来,于是,老猴王紧皱着眉头,手脚共同支撑,费力地把头抬起,好不容易才摇摇晃晃地站起,对猴王破口大骂,猴王这回真的怒了,带领着全部猴子一同冲向老猴王。最后,老猴王倒在了血泊里……后来,如老猴王所愿,新猴王渐渐有了威严,猴群又如原来那样团结互助,幸福生活,可惜他们却不知这幸福背后的牺牲。看完这个故事,我已经泪流满面,我不禁想到了那伟大的老猴王,以及那被鲜血染红的老皇冠。600字 初一
-
染血的利益在网上看到同学分享的视频:制作皮草、皮衣的商人将浣熊重重往地上摔,在他们还未失去知觉时用斧头剁去四肢,它们来不及挣扎的瞬间,便活活地被刮下身上的毛皮。被摧残得只剩下一点呼吸的浣熊在垂死之余还缓缓得回过头看自己的身体……视频只看了一小部分,我早已心寒得全身发软,心疼和愤怒的泪伴随着哽咽一同涌动。然而视频中他们的技术那样的熟练,那双溅着血的手没有丝毫颤抖,残忍的手段完全泯灭了人性。浣熊的例子只是一个缩影,狐狸、水貂还有其它遭受惨绝人寰的虐待的动物不在少数。被利益蒙蔽双眼的人们,用肮脏的内心书写了残酷。而视频中记录这一惨不忍睹现象的地点竟是人来人往的市场——悲剧就这样在光照下反射出黑暗,漫延的冷漠一点点侵袭我的心灵,终于难以承载这些“血淋淋”的我失去继续观看那遍布动物尸体的画面的勇气。我愤恨地想问:“为什么这样极度残暴画面的构图者会是人类中的一份子?为什么这样横尸遍野的场景在光天化日之下被熟练而不慌不忙地进行,却没有相关部门出来管理?为什么视频的点击率和传播率如此之高而挂着“动物保护”等招牌的协会和组织不见踪影?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为了利益而将人性在血淋淋的双手中过滤,毫无羞愧之心地将残害生命的演绎推向如此熟练的境界?”就算是没有相关的惩治法律,那么在人道主义上,在伦理道德上,为何会有人将最后的怜悯,最后的人性抛得如此干脆,而后安逸地沉溺在赤裸裸的金钱利益中,发出贪婪的笑声。他们不会做噩梦吗?是否已经习惯了目睹一幕幕挣扎,习惯了听那斧头挥下后凄厉的尖叫,习惯了每天嗅那双手上浓浓的血腥味?——我简直难以想象,“人性”一词在他们身上卑微得比不上一张钞票的质量,“人类”这一概念在他们身上又显得多么讽刺。而作为消费者,你们还愿意在身上披那用几只浣熊的生命换来的皮草吗?还能自豪地炫耀刚买来的泛着十几只水貂血腥的貂皮大衣吗?——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为了挽留这世界最后一点“人性”,拒绝动物皮衣把,衣服能保暖就足够了,不是吗?何必在意名牌和高贵,何必要在你的身上背负“不瞑的冤魂”,何必用你的金钱去怂恿悲剧的制造而后承载血淋淋的自责呢,如此类,染血的交易,我们不要。珍惜每一条生命,用我们的爱呵护每一个呼吸,用我们的力量去谴责和惩治这些不堪,用我们的知足去抵制悲剧的发生!而那些为利益而抹杀人性本质的人们,到头来失去的是整个世界,终将沦为金钱的陪葬品而已。——永远忘不掉,即死的浣熊回头的,血泪交织的眼神……900字 初一 记叙文
-
血染白墙薇如果当初我没有走那一步你还会在我身边吗?你说,错过了花期花不陪,你不配。我答,错过了花期又怪谁只怪当初海誓山盟乱了我心,弗了我意。精致的面孔你只见巧笑颜兮却不知那笑不到眼底不懂那红衣似血之下凤冠霞衣身中转过身的眉已紧紧皱起街角。难道是她的泪控执了你吗曾几何时我靠在你肩嗅着花香醉了如今在花香如初时醒了白墙薇,你也在笑我是吧几世情缘你终离去让我不敢去寻陌上谁家少年伤我心我狼狈的逃已不知是第几次好想在依偎在你身旁流泪宁死换此缘可是我只剩这可笑的最后一点尊严好恨……城外斯杀刀剑斯哑血染白墙薇我只为再见你一眼血光散去轻纱飞舞楼上你眉目依旧莫负痴情人永修2中初一:墨家小幺2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英雄血染黄土堰--2014年6月26日上午,南榆林乡西村村医赵君出诊到泉子沟村,路经生态路黄土沟堰时不幸发生车祸,致颅脑大出血,虽经抢救终成植物人。割喉流食,残喘至2015年6月11日仙逝,享年只有63岁。可悲可叹,故悼之。白碧龙治病送医,青山踏遍,救死扶伤四十年。春风不解百姓愿,偏叫好人离人间。红花落泪,黄芪哽咽,村民有病谁来解。一场车祸终未醒,英雄血染黄土堰。150字 初一 诗歌
-
女儿血染水晶链相传,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小村落,那里的人有三绝:1.独有一个稀罕的姓氏,玄。2.那里的人只生女孩3因为生的都是女孩,所以人们都盼着自己的女儿能长得美若天仙,好嫁出去,但是大多数都奇丑无比。当地人有一种说法,就是在女儿出生满一年时的冬天,父母必须到冰山上采一块他们认为最美的冰,然后回到家,将冰打磨成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项链,让女儿带上。一直戴到出嫁的那天,如果那天洞房花烛夜,这条水晶项链变成血红色,那么就预示着这个女人生的是男孩。可也有丑陋的例外,比如玄墨冰河玄雪竹。她们都可以说是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眸子像秋水一样清澈,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很美。虽然她们都美丽动人但玄墨冰的心地善良温柔,而玄雪竹却阴险狡诈,成了两个鲜明的对比。这天,村里来了一个英俊的少年,说是来住宿的。村里人都希望玄墨冰或者玄雪竹能嫁给他,好繁衍后代,这样玄氏家族的人口就能增多了。于是玄雪竹就把自己打扮得很是妖艳,想吸引住少年的目光,可他却纹丝不动,少年不喜欢这样高贵的女子,清清爽爽的最好。玄墨冰呢,她每天都弹着古筝,弹着她最喜欢的那首“紫云山庄”。少年每天清早都能听见那凄凉优美的古筝声,于是就主动地拜见玄墨冰,慢慢的,他们相恋了。可这些事情玄雪竹都看在眼里,她的妒忌心告诉她一定要把玄墨冰除掉,于是,玄雪竹想出了一个恶毒的办法,就是在玄墨冰吃的菜里下毒,这样他就可以和那个少年在一起了。一天中午,玄墨冰照常吃着饭,玄雪竹把少年只开,蹑手蹑脚地往玄墨冰德才里下了毒,还殷勤的端了上去,亲眼看着玄墨冰吃了进去,然后缓缓地倒在地上,大声地奸笑。不久后,少年就回来了,看到玄墨冰倒在地上,赶紧将她抱起,没想到她竟然还活着,但是只有最后的一口气了。艰难地对少年说:“雪竹在我的菜里下了毒,可我不g怪她,我知道她比我更爱你,你以后一定要善待她,我们来世再做朋友,你在听我弹的”紫云山庄“,再见······”说完,手就垂了下来。少年早已是泪流满面,转头一看玄雪竹,她正拿着一把闪着寒光的剑,刺向自己的小腹······突然,雪竹和墨冰的水晶链都发出了比鲜血还美丽的红色,只不过那红色永远不能再见她们的主人了······从此,没有谁在见过那两条水晶链和那个少年,玄氏也灭绝了······8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
血岸“夜浅,我去‘天堂’打工了啊。你自己一个人慢点。”与夜边收拾书包边对我说。脸色冷冷的。我抱着墨龙说:“不碍事。”墨龙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表示抗议。我瞪了它一眼,它说:“你明明很想去。”反正只有我一个人听得到。好吧,我很想去。我想看看与夜打工的地方,被人类称为酒吧的地方。应该很有趣吧,说不定可以找到我要找的人,婆婆说那里龙蛇混杂,几率增高。“我不会很晚回来。”他背上书包说。我笑了,“知道,今天晚上会下雨。我去接你。”与夜愣了下,“会下雨么......知道了,我自己回来吧。”“雨很大。”与夜没再说什么,径直走出了教室。我叹了口气。因为这次的死人事件,学校放了七天假,回地狱看看吧。不知道翼有没有想我。我慢慢走出了教室。不出我所料,我刚回到家,惊雷就一个接一个地来了。墨龙当没听到,竟沉沉睡去,我白了它几眼,真是个贪睡的家伙。我套上外套,穿上厚实的牛仔裤,拿上两把雨伞,背个皮质的黑色背包,把墨龙塞了进去。毕竟,出门在外还得有个保镖才行。我搭了辆的士,刚上车。哦,阎王爷啊,真是出师不利。这司机居然早死了,叫一个灵魂来给我开车,会不会出车祸啊?“小姐要去哪里?”他的声音飘渺空洞阴森外加诡异。“‘天堂’。”我淡淡地说。他古怪地笑了一声,“呵,小姐也才死吧?天堂路可难走了,我被赶下来了几次啊,亏我在世的时候做了那么多善事!真是没好报!”我无奈地耸了耸肩,“那去地狱。”帮忙揽个鬼去吧,听墨龙说冥界最近很缺人手。他突然转身扑向我。阎王爷啊,车子还在发动中呢。墨龙猛地冲出来一口咬住他的手将他甩了回去。果然,我的决定是正确的。墨龙是个忠诚的保镖,我在人界不便出手,以免招了刹狱猎人的眼光去。那些专门对付我们地狱使者的家伙可不好惹,在外,不必要的麻烦少惹。咳,翼的至理名言,当然,只针对我。我是出名的地狱麻烦精。忽略忽略。“他的灵魂好脏。”墨龙幻化为一男子踩住刹车说。冷俊的脸上流光异彩。唔,又和与夜一样是个讨厌的冰棍脸。罢了罢了,习惯了都。我抓起背包跳下车,那个灵魂已经被墨龙给Over了。我一抬眼,正看到“天堂”酒吧的大招牌。美丽的蓝色夜灯轻轻的点缀着幻灭的颓废。墨龙变出一身黑色的衣服,上身黑衬衫内点缀着几粒小小的魂石。美丽的少年。和与夜有得一拼。墨龙搂住我的肩膀慢慢走了进去,引起无数人的目光。我指指最角落的座位说:“那里,在那里等与夜。”墨龙应了一声拉着我走了过去,一人要了一杯鸡尾酒。然后,与夜上台了。一身夜魔的黑衣,绝美的脸散发着冰冷。他的手上拿了个话筒,说:“今天,我要向一个女生表白。”底下人叫成一片。我感到墨龙抓紧了我。“浅浅,直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你是我命中注定的新娘。你的冷艳告诉我,你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然后,他穿过人群走到我的面前,墨龙静静退到一边。我惊在一旁。“浅浅,我要定你了。”说完,他轻轻地抱住了我。时间飞速后退。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血鸣碑铭,此生不俞。刻尽,无限哀思,诉说,几世哀愁,印记,朱红遍野,沟壑,血迹斑斑,指间,残血遗流。青春,易水难hui,逝去,几多芳华,唯叹,年少懵懂,迷糊,醉酒梦中。蹉跎,蚌死鹤飞,血记,沧桑点滴,叶落,无声无息,葬礼,夜色无几,送行,白色公鸡。碑记:兰亭序,生辰:公元2010,10,01。死忌:2010,10,02。享年:4020。是高三:孙xing星15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
血剑一我不是一个杀手,真的不是。十年前,也就是我八岁那年,趼叔从路边把我带到了火枫岛。火枫岛的枫叶很红,像血,所以我叫血剑。十年,枫叶红了十次,也落了十次。我的“天绝剑”练成了,趼叔也一下子老了。你可以离岛了,目标是冼剑心,研叔说。无泪梦魇,也就是冼剑心,一年前以一招“梦魇剑心”击毙剑圣“君玉剑”而名动江湖的少年奇才。每次,红枫飘落时,都会有一个高手来和我过招。这一年是研叔亲自和我比,枫叶在我们的剑下旋转。当一千零一片枫叶落地时,我的泣天剑响了,那历利的剑声划过整个火枫岛。研叔倒了,倒在地上,我收住剑,他胸口的伤不深。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铺我下来。趼叔的伤已经痊愈,他抚了我的头发,像小时候。我背着泣天剑转身离开了火枫岛,身后是一片白茫茫的雪。二“听说江南巨富刘典被人杀了,一剑致命。”“谁干的?”“像冼剑心的招式。”“是击毙剑圣‘君玉剑’的那招么?”“不,冼少侠那招‘‘梦魇剑心’说什么也轮不到刘典那王八吃啊。”“就是,刘典TMD赚的净是昧心钱,冼少侠干得好!”“嘘!小声点,隔墙有耳,是不是冼少侠还说不上呢。”在趼叔的安排下,踏入江湖后我杀了第一个人,而有江湖盛传我的剑式像冼剑心。雪,在我脚下沙沙作响,前面就是天鹰堡了,我的第二站。……鲜血染红了白雪下的天鹰堡,当泣天剑最后划过天鹰堡堡主的胸膛时,我见到他了,无泪梦魇。在我收剑的那一刻,他赶来了,很俊秀的脸,眼前垂下的头发在风雪中飘着,一身玄黑色,还有那翻动的披风。很快,雪在我们身上积起了薄薄的一层,我们出手了,在同一刻,奇怪的是我们的招式竟然一模一样。“你为什么冒充我杀人?”“我有吗?”“你到底是谁?”“你不需要知道!”他收手了,我也停了。我没有把握能赢他,也许我根本不打算赢他,尽管他才是我真正要杀的人。其实没有你我也一样会杀了刘典和天鹰的,只是你早了一步。他笑了,很豪爽。剑风扬起的雪花还在飞扬,他身影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三趼叔对我很失望,派人来问我为什么不杀了冼剑心。我说,时机未到。下一个任务是趼叔对我的处罚:三天内杀20个成名人物,而且是该杀的。西风凛冽,雪花伴随我执行任务的整个过程。我想起了火枫岛的枫叶。就在我泣天剑刺向第二十个刻杀的人时,她出现了,全身素白,像雪一样的颜色。她飞向泣天剑,我收住,却依旧划断了她眼前的一根黑发。你为什么救他?我抱剑而立。我不是救他,而是要亲手杀了他报仇。她展开身形,很轻盈,很美。该杀的终究该杀,一声不吭地栽倒在雪地。我说,我还要去找另一个来完成任务。她说,她还要继续去报仇,四个只杀了一个。我们走在了一起,原来她叫紫靛,很像我在火枫岛反复梦见的那个女孩。雪地里她很动人,我第一次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10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
血岸“天堂”酒吧。耀眼的水晶灯,闪着阴冷的光的黑色吧台,名贵的外国酒,妖艳媚惑的歌女和帅哥美女组成的侍应生们。这里哪像天堂了,简直是个充满颓废气味的黑暗空间。连个天使都没看到,甚至连相关的东西也没有。不过也好,天堂里的那些家伙总是清高自傲的惹人厌。我最恶心他们了,当然,那些家伙,说不定也厌恶我们。不过,我很欣赏那些家伙中的一个人。他可以说是天使堆里的另类角色。“唉,八月,这里。”与夜冲我身后挥手说。我转过身去,是一个长得很精致的女孩。清爽的短发,淡淡的眼影,恰倒好处的微笑。恩,总算见着个我满意的人类女孩了。“夏,你偷懒哦。”八月放下两杯鸡尾酒坐在与夜身边说。与夜淡淡地一笑,“规定的有啊,如果侍应生的朋友也在这里,可以请一个小时的假,而且,我也差个十几分钟就要下班了,BOSS应该不会说什么的。”我静静的看着他们聊天。夏?奇怪,与夜多久改名了?我抿了一小口鸡尾酒,立马转身奔向卫生间!我趴在马桶上吐个不停!太难喝了!这什么东西啊!我明明是想说喝一杯热咖啡或者热巧克力的,哪里知道与夜非得请我喝这个,说是这间酒吧的招牌美酒。真是鬼话,我再也不信了!居然这么难喝!“夜浅!夜浅你没事吧?夜浅!”与夜在外边使劲擂门。我会有事就好了。我用自来水漱了漱口,擦了擦嘴角若无其事地开了门。结果当场愣在原地。站在门口的,正在和与夜说话的侍应生,不是,不是百诺威吗?那个我唯一欣赏的天使!与夜见我出来急忙拉过我问:“夜浅你没事吧?”“夜浅?!”百诺威无比惊讶地看着我说。我偏过头去。完了。百诺威这个家伙从来都是大嘴巴,管不住秘密的那一类人,我的身份很可能会暴光!真是,百诺威不是天堂的宠儿吗?那个六个翅膀的怪老头怎么会放他出来?难道不怕他说漏嘴吗?与夜冷冷地看了眼百诺威,“冬,你认识夜浅?”“冬?”我惊得脱口而出。“怎么了?”与夜回过头来。我急忙摆手,“没什么。只是很奇怪你为什么叫夏。”“哦,”与夜淡淡地应了声,“这里的女侍应生的名字全是十二月份排下来的,当然是按照年龄来算。男的就是四季和过的节日。我是四季中的夏。”原来,如此。我望向百诺威,“你怎么在这里?”我用的是心语。只有百诺威听得到。“有任务,你呢?”“也是。”“哦,又是勾引别人吗?”“......什么叫勾引......别人?”“啊!没什么,是勾引人家的魂魄。”“......”8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血染的亲情生命也很美丽,我们的生命是人世间最宝贵的事物。这是我从一本书了解的真实故事。一只公狐狸在回家的路上看到猎人在捕杀狐狸,它的家人也都住在这里,他叫了一声便在小路上滚了几下想把猎人引到这里来。这个猎人知道狐狸非常狡猾,所以没有理睬它,继续他的寻找。这只狐狸看到它没有引起猎人的注意,便在它的身边走动,猎人不知这只狐狸在干什么便把它踢开了。读到这儿我便恨起这个猎人对于动物的所做所为,它根本不在乎,动物也有生命呀!我继续看了下去,狐狸浑身粘满了泥土,它不顾痛,站了起来继续不顾危险的走着,它了几圈便走进荆棘林中,扎得浑身都是血,它不顾疼痛从高坡滚下了小路,它遍体鳞伤,它无助地躺在那里,“嗷”的叫了一声倒下了,我真为他的父爱而悲伤。远处的母狐狸听到了叫声,也叫了一声,就用嘴叼着小狐狸,一个一个地叼走了。当它们移到安全地点时,猎人吊着狐狸走了。我惋惜着这个狐狸的伟大,又痛恨着猎人这种无情地做法。新出生的孩子见不到自己的爸爸,他一定会很伤心,但他长大了知道自己的父亲为自己而死去,不会太遗憾了。那血染的父爱永远铭刻在小狐狸儿子的心中,他对他的孩子爱的有多深呀!当它们有了自己的孩子时,便准备为了下一代随时做好了牺牲的准备。450字 五年级 散文
-
读《血染的王冠》有感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本书,故事主要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我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未能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摊”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黑披风雄猴三番五次地跑到“我”的工作站来,企图彻底解决问题,但结果一再碰壁,无法如愿。雄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后来,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地选择了死亡......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感慨万千。心中非常佩服麻子猴王,想不到动物也有感情,它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毅然选择了牺牲。麻子猴王的这种行为使我联想到被烈火焚烧不动摇的邱少云。1952年10月,邱少云和他的战友奉命到离敌人阵地很近的地方去潜伏,等到第二天傍晚发起战斗,以便突然地去消灭敌人。他们把野草披在身上,不仔细观察是发现不了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到第二天下午敌人盲目发射了一颗燃烧弹,落在了邱少云的身旁,火烧着了邱少云身上的草,要是他此时起来完全可以扑灭身上的火,但是会暴露目标,为了革命,为了胜利,他咬紧牙关,顽强地忍受着烈火烧身的剧痛。尽管无情的火渐渐地烧到了他的头上,他也没有发出一声呻吟,直到最后牺牲了。啊!这是多么伟大的行为,多么顽强的毅力!4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染身处污泥未染泥,白茎埋地没人知 ——题记晋朝的陶渊明唯独喜爱菊花;唐朝以来,人们十分喜爱牡丹。而我喜欢的却是莲花从淤泥里生长出却不淤泥沾染,在清水里洗涤过,却不显得妖媚。它的茎中间空,外面直。不长出外蔓,不长出侧枝。香气远播,更显得清幽。笔直而洁净地立在那里,只能远远地观赏却不能亲近而不庄重地玩弄它。“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就是对荷花之美的真实写照。莲花,曾是古往今来文人笔下高歌咏叹的对象, 但大多数文人都是惊叹于它的清姿素容,并将其形诸笔端。莲花全身皆宝,藕和莲子能食用,莲子、根茎、藕节、荷叶、花及种子的胚芽等都可入药。所以说莲花是上天赐予我们一个珍贵的礼物。莲花身处污泥之中,却纤尘不染,不随世俗、洁身自爱和天真自然不显媚态;它空管挺直、不牵扯攀附的高尚 。莲花,它不比牡丹漂亮;它不比兰花香;它不比海芋高贵;它不比鸢尾神圣;它也不比杜鹃鲜艳,但它冰清玉洁,它自由脱俗,它坚毅,它出尘,它坚贞,它廉政清洁。莲花虽在淤泥中,但它出来时不被淤泥染,世界上除了莲花,还有那一种花‘出淤泥而不染’呢?菊花,是花中的隐士;牡丹,是花中的王;月季,花中的皇后;杜鹃,花中的西施,莲花,则是花中仙子,花中的宠儿。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圣洁的莲花450字 初二 散文
-
读《血染的王冠》后感_450字读了血染的王冠后,我有一点伤感。血染的王冠中有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血染的王冠,在捕象的陷阱里,牝狼,少年猎歌二题,跛脚小苦鼠,花面母灵猫,这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非常精彩,非常感人。棕熊的故事主要说了,“我”和强巴救了一只小熊仔,可是小熊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我”,它把“我”当妈妈了,我们把熊仔还给母熊,可它却哭闹着不肯离去,后来小丽丽救了我,母熊托付给我了小丽丽,从中我明白了,母爱不是只有人类才有的。血染的王冠主要说了在一君滇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作者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没有将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滩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君的安宁,痛苦的选择了死亡。白象家族说了一个人和大象结了朋友可是利用小象银灰鼻对他的信任,偷了象牙。大象很生气,可是银灰鼻救了他,象群就远走他乡了。我读了这个故事,认为那人很可恶。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动物也有感情,就像一面镜子,你对它好它会报恩,你对它坏它会报仇,我们要爱护动物。六年级:来咬我呀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4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染蓝三峡好风光,人海众多,游客最喜欢的景点,历史久远的三峡老街,走在这条路上,会让人幻想久远的过去,陶醉在怀旧的风味上.这天,我来到这儿,并不是要欣赏老街,也不是要参观祖师爷庙,而是要参加这里很有名的染蓝.把各种各样的布,染成有如蓝天般的蓝色,加上自己的巧手,还可变化出许多的图案,老师这次教我们的不是用橡皮圈绑住,利用这样的办法变出图形来,而是要教我们,可以想要什么图形都行,用牛皮纸画上美丽的图案,在剪下,用石灰粉加黄豆,涂抹在上面.接着就是重头戏了,拿起手套,小心翼翼的放入颜料中,那冰冰凉凉感觉,让我觉得格外的舒服,一次染完,又接二连三的染了五六次才停手,想必成品的颜色一定饱满均匀,美丽的让人爱不释手.贪玩的我,免不了,沾个整只手都是,就算有手套也一样把手弄的蓝蓝的,以为简简单单洗个手就没事的我,真是大错特错,虽然是植物的成分,却是如此的难洗掉,想必这几天我都要当个阿凡达了。隔天收成品时的我,真是又紧张又兴奋。紧张深怕它失败;兴奋自己努力到都变成阿凡达的样子,一定会有个很棒的结果。优秀作文果真是一件令人佩服的作品呢!清凉的蓝色,让我身心畅快,无比的欢乐。因为这美丽的图案,是我用心所做的。450字 小学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