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印象・足球
对于童年的记忆并不是十分的牢固,但总有一些事想忘也忘不了,比如说足球。在我印象中,小学五六年级应该是人一辈子中最纯真率直的年代了吧,偶尔开怀地打打群架,不必像现代人疲累地戴着面具在生活。十三四岁,正是好胜的年代,我们一帮狐朋狗友,不仅曾在足球上为谁更厉害大打出手,也曾为一瓶五角钱的汽水争个不已,这种打拼精神让我们的班主任很是妒忌,有时在夕阳西落的苍凉意境下不慎逮住了我们,接下来便是少不了的长篇大论的训话,老师有过一段话,让我至今想起都痛心疾首,我们踢球就是与现行教育大纲不合,就是与党,与人民,与全人类为敌,说得仿佛我们炸过世贸大厦一般。然后收走球还不甘心,又罚我们为球默哀了许久。踢球真的有错吗?教科书里的参考答案是肯定的,学生的天职是学习,而学习的反义词就是玩,我们做违背人民群众的事,那便是犯错,与群众过不去。但尽管有如此大的路障,我们对足球的喜爱却老不死心。几天后,又会见学校的操场上尘土飞扬,大家一个劲地拼,一个劲地抢,尽管有时并不知道球在哪。
其实最能勾起我对足球回忆的,莫过于夕阳西落的苍凉场景,和那一帮老友,以及五角钱一瓶的橘子汽水。每次当我们大汗淋漓地抱着球抢在学校关门的最后一刻一个跟斗翻身而出时,总会往小卖部里挤,脏兮兮的手在口袋里摸上一阵后,终于抽出一张皱皱的五毛,递给老板娘后,对她近手疲惫地笑着。往往狂饮上两口后,仰天一声长啸,有种“怒啸山河”的狂放,但回过神来,不免听到有人窃窃私语。十三四岁的年代,正是狂傲的年代,但由于老师的出色驯服,也只能抓住空闲时间,偶尔吼上一两句,字字饱满,还带着一股压人的气势和泻愁的快感。
和五角钱汽水一样忘不了的,还有一帮老友,一起踢球,一起大吵上一架,然后又一起在街上边晃荡边唱着闽南语的《我没醉》。而如今各奔东西了,偶尔难得聚在一起,却再也没有了从前的味道。时间不仅带走了容颜,还抹杀了当年纯真率直的心。
还清晰记得踢球后吃的一种美食,叫做饭煎(跟据闽南语译过来的)。每次到天幕渐渐亮起几盏星星的时候,我们收起了那颗狂热的心后,便狂奔到离学校不远的小贩摊子,买上几块,津津有味地陶醉不已,而如今,小贩摊子还在,人却已不再是旧颜了,每每尝着“饭煎”回味的,陶醉的,还是那个不变的味,和已逝的旧事童年。该去的都去了,往事是不会倒流的,但思绪却能在过往中飘飞,让回忆带给我不变的感动吧。
孔吉,最美丽的花
孔吉,在韩国电影《王的男人》了秀美得让女子也羡慕不已的美男子,是得尽王垂青的假面小丑艺人。他柔弱俊美,是悬崖上的一朵最美丽的花。
视线请随孔吉而去……
他是含羞草,惹人怜爱的含羞草,让人不得不伸手抚摸,他却含羞答答地低下了头。
他的内敛,缘于他的单纯,他的善良。他的魅力,缘于他的洒脱,他的善解人意。站在绳索上表演的孔吉,像仙子一样美丽活泼,无忧无虑,身边的人,不知不觉间,身边的气氛也不知不觉地被渲染。纤腰柳摆,柳眉凤眼梨花泪,巧妙绝伦地把女子之柔美与男子之刚强轻轻糅合,那般扣人心弦。在机缘巧合之下,他进宫为王表演,因为迷人的美貌,柔美的举止,得尽王的垂青。卸下铅华,卸下残妆,是一张端庄,清秀的脸庞,王轻轻托起他的下巴,他轻轻地低下了头。嘴角是几分窃喜和忧愁……
他是水仙花,高洁神圣,,那样的纯洁无瑕,令人忍不住轻轻捧在手心,怜惜着感受他的秀气。
然而,一入宫门深似海的孔吉,得尽王的圣宠,入水仙花般越攀越高,秋水莹莹的明眸里,看不到师兄张生无以言状、细微曼妙的爱,看不到原来王的宠妾绿水对他的嫉妒,看不到宫中大臣对他的仇恨,看不到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危险四伏的处境,他的柔顺与忍让,换来的却是更多的苛难。
他是一朵玫瑰花,美丽却带着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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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乱静中有乱,乱中有静,此为天地之常规。——题记一空间的转换,白或黑的云在空中不断漂移,四季随树上的叶子由绿变黄或黄变绿。错综复杂的公路上行驶着光速般的车,发出杂乱无章的熟悉的声音。我就生活在这座城镇上。每每在早晨看到在保险公司旁的老太太练着哼哼哈希柔中带刚的太级拳时,我总会对生活的又一次开始而感到愉悦,脚也会用劲地踩单车。看着教室里讲台上的女领读,我总想着要是换作是我,那会是一副多么富有阳光般的朗读。在我的领读下,窗外的白光会映在我们的脸上,宛如一幅极为朦胧的美画。我知道某某傻就坐在某一个被人群淹没的座位里。在这个小镇里读书,会比较轻松自由,我可以在课堂上胡说八道,甚至于八道胡说亦可。优生也好,差生也罢,大家在一起就像一锅大杂烩,什么样的人都有。二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使自己静到极点好好地看会书。但脑袋里输入系统像是有所损坏,怎么也看不下去,仿佛叫你家的猫从远过来,它偏偏不过来,就得气死你,我心里真有点烦。烦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在我的耳畔总是萦绕着唾沫横飞的说话而成的噪音(在这里特别补充一下,我班人口是全年级最多的,也因为这样,让我终于相信了中国确实有十三亿人口这一事实)。然而最烦的是:即使人口再多,我还是无聊至极。在高一时,我总是以为我还是在初中。因为高一那时我对班上同学都不熟,因而也带给我一种错觉:高一的同学是暂时的,他们是随时会消失的,而初中的同学则永远是我的同学。在念高一后半学期,我才慢慢醒觉。哦!原来初中的同学和高中的同学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阶级不同而已。我是一个内向兼外向的人,也可以说成时而内向时而外向,不过要相信我是个正常人。内向时,见到女孩子就了解到:啊!原来上天生女子是用来吓我的,使我害羞不止,口吃不止。外向时,再次见到女孩子又了解到:呀!21世纪的女子真如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个个都是女中豪杰,以后很有可能成为巾帼英雄,我得向她们讨教讨教,听听她们讲讲玉女心经。从我“这滴水”慢慢融进到这个大群体,是需要历史原因和现实条件所影响的。历史原因就是我校的硬件设施真是太糟糕了,以致使我们都挤进在这间很小的教室里。然而现实摆在眼前,我们人太多了,只好彼此都挤上一挤,也能提升我们的宽容程度。教室里,我的同类们都说话了,我难道要当哑巴吗?当哑巴是要吃亏的。不过我确实当过哑巴,记得老妈的记述,说我很奇怪,五岁时才会开口说话。我不知道这是天才的预兆,还是蠢才的预兆,后期发觉我是个聪明人,应当是个天才。三又坐在座位想静到极点看会书的我,已经是在读高二了。高二好啊!我们的教室就是在高二时从一楼搬到二楼,那里能让我们望到对面初中生的无限风光。正如某人所说,读书就是为了能更上一层楼,这话倒不假。我是一个怀旧的家伙,望到对面,我就想起了我那充满活力的初中生活。初中三年,我是那么自由那么快乐。我可以跟同学结群屁颠屁颠地到杂货店买吃买喝的,再狼吞虎咽地干掉食物,然后在上课铃响之前赶回教室。这样循环不止,日子过得很是滋润。偶有运动,我们都很狂热。记得有一回,上体育课,老师叫我们自由运动。不知是哪个人,弄到了一个篮球,于是大家组织队伍打起球来。其实大家都不会打球,一看便知,为了抢到球,犯了如“走步”、“双带”等等的篮球规则。幸亏我还略知一二,对他们进行一番“篮球教育”。不过大家打着打着就记忘了规则,“不择手段”地去抢球,连我也一样。大家都玩得很尽兴很快乐,也成为我回忆初中的美好的一个碎片。虽然初中与高中须读的时间是差不多的,但我觉得我读高中比读初中的时间要快得多。这不,写字间,就已经站在高中的半山腰上。我像个老者一样,经常对朋友说:这个星期又要过去了。然后用感慨式的语气补充一句:真是太快太快了!四高二这学期一过,就是高三了,毋庸置疑,那是个繁忙的季节,所以我特别珍惜现在这个能玩乐的时间。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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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水・咖啡・茶忽然间怀念起小时大口大口喝汽水的时期,无忧无虑。仰脖后,任那冰凉的液体清凉着咽喉,五脏六腑乃至全身的所有细胞。于是跑到小卖店,要两瓶汽水,一饮而尽。大概是由于近几年喝惯了咖啡,这汽水在口中变的很不是滋味。它甜得过分,一点也品尝不出淡雅。这就是小时侯的感觉吧——我想——在甜甜的包围中,去享受一切。再加上小时侯图快的性子,汽水成了我们小时侯的最爱。渐渐的,汽水已经不再是我生活中的主角,不知什么时候,汽水代替了咖啡的位置。冲上一杯咖啡,喝一口,极为苦涩,很难想象第二口喝下去会是怎样。可是为了提神,为了保证效率,再怎样难以下咽也必须喝下去。于是,一口口地回味中,在苦涩中竟然品尝出了香甜,在回味中我品尝到了苦尽甘来。一杯杯咖啡喝下去,一股热流回荡在体内,温暖了身子,激醒了精神。妈妈说常喝咖啡对身体不好,少喝吧,喝茶也是可以提神的。可是无论如何我也不能让自己喜欢上茶的味道。只有清淡,只有苦涩。搞不懂一些年纪稍大的人们为何对茶如此的情有独钟。泡一杯茶,静静地看着茶叶在杯中回旋,旋转的美丽,旋转的自然,最后终于沉入杯底。闻一闻,似乎又略带清香。这是成年的表现吗?平淡中夹带着苦涩与清香,一开始乐于展现自己,但随着阅历与经验地增加,宁可去做一叶随着水流下沉的茶。不知道未来的我,是否会爱上喝茶。也许这就是人生吧,从如火如荼的汽水时代,到细细回味的咖啡年代,再到恬静淡雅的品茶年龄,我们在张大,在成熟。其实人生,不管它是苦是酸,只要你肯用心去品,一切都是美的。55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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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害怕・对愁眠“喜欢一个人是为了快乐,而不是为了悲伤。”我依偎在莫莫的身边,哭泣着听她说。她温柔而怜惜地看着我,却给不了我任何的帮助。看看窗外,落叶纷飞。这个我诞生的季节,见证我成长的季节。为什么总是蒙上凄凉的阴影,为什么总是引起刹那的忧郁?我是秋的女儿,有夏天未尽的热情、开朗,有冬日临近的冷漠、孤独。叹一口气,抹掉最后一滴眼泪。我扬起脸,看着莫莫的眼睛,像小孩一样傻笑。她眼中的我是任性,不可理喻,却又难以割舍的。她说我是她手中唯一的一支钢笔,调皮不听使唤,扔了却又写不出她恋的文字。只因为爱远多于恨,她选择了最大的宽容。这就是我和莫莫的友谊,不需要理由,只想粘着对方。“放弃吧,这是我最后一次语重心长地劝你。”莫莫没有附和着我傻笑。她显得严肃,目光有一点点锋利,似一把剑,在我面前徘徊,却迟迟不敢刺中我,但折射出的寒气就已经让我战栗了。我低下头,没有像以前那样爽快地回答她。这是一段沉重的记忆,我抛弃了它很多回,可它好像有犬的嗅觉,每次又忠实地找到我。于是一次次的“放弃”都以失败告终。我嘲笑过自己的无能,鄙视过自己的无知,忽略过自己的无奈,可还是无济于事。岁月流逝,早该消失的记忆,却沉淀得更加清晰。秋日的阳光时而明媚。时而冷清,像极了我的性格。我时常被这样的阳光所迷惑,那次也不例外。和冷箫相遇,是在秋末一个清爽的早晨。已记不清自己的目光是怎样驻留在他身上了,只记得他一身的米白,让我感到刺眼、眩晕。我被这样的感官刺激俘获了。在接下来的日子,生活由空白过渡为米白。老师手中挥舞的粉笔,面前静静躺着的书本,手中缓缓运转的walkman,天空悄悄飘过的云朵,莫莫为我挑选的窗帘......一切与白色有关的东西,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时时拨动我的心弦,让我惶惑不安,心神不定。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思想,只好任它们满满地溢出,漫无边际地流淌。我只是一个躯壳,灵魂早已颠沛流离,不见踪影。我陷入了极度的困境,痛苦不堪的时候,还是莫莫的手伸向了我。她替我缕缕零乱的短发,很狡猾地问:“你好像很不对劲呦。”她努力在我游离的目光中寻找答案,“连我都要逃避,看来你真是没救了。”我沉默着,俯视窗外空旷的操场。忽然,一身米白闯入我的视线,醒目得犹如天边唯一的一朵浮云。心悸像涟漪般地扩散,一圈比一圈大。我贪婪地注视着他,莫名其妙地说:“莫莫,明天你穿一身米白给我看,好吗?”我能感到当时莫莫皱起的眉头和诧异的目光。“原来你是为了冷箫!......”我堵住了自己的耳朵,因为我知道我堵不住莫莫的嘴。后来,莫莫一再问我为什么,我始终摇摇头。其实我一直都不知道理由,这是我认为最可悲的一点。莫莫有些嘲笑地说:“你不是很独立很个性吗?怎么也会被世俗的早恋困扰。”我拉起她的手,触到自己的脉搏:“感觉到了吗?我也只是个普普通通,甚至渺小的生命而已。”我们注视着彼此,会心地笑了。“寄天地于蜉蝣,渺沧海之一粟”生命的卑微早已被瘦诗人们吟唱得如此精准。在如水的人潮中,谁知道怀揣着青涩爱恋的人就是我?又有谁知道毫无觉察的他在哪里?我喜欢独自坐在透明的落地窗前,暖一杯同样青涩的柠檬,看熙熙攘攘的人群,来来回回,擦肩而过。思考这些单纯的问题。偶尔品一口柠檬,体味那一股清香滑入喉咙、沁入心脾的惬意。然后留下半杯的遗憾,默默地转身离去,夹杂在人群中,消失在街道的尽头。莫莫对我这样的单独行动总是不满,她抱怨到:“我坐在你对面又不煞风景。”她总是把话说得很委婉。看着她委屈的表情,我心怀愧疚地拉着她,狂奔着穿过人群,气喘吁吁地坐在我喜欢的位置。莫莫好奇地张望,若有所悟地说:“这儿真的很不错,怪不得会让你着迷。”“呵呵,你不怪我了吧!”“怎么不怪,你应该早点带我来的。”我瞥了她一眼:“知足吧,天天在一起你不烦呀。”莫莫摆摆手诡异地说“我不烦,是你烦我妨碍你独自伤感了吧!”我又一次无话可说。莫莫对我的了解多于我自己,她善于从我的眼睛里找到她想要的东西。“暗恋,不是个明智的选择。要么你去找冷箫,要么你抹掉自己的回忆。否则,你永远都笑得不开心。”还没等我插话,她又接着说,“你不用等他,他喜欢别人。非常喜欢。”莫莫故意把“非常”两个字咬地很重。这句话不出乎意料,却让一再逃避的我不得不重新面对。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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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兔・黑兔森林里有白兔和黑兔。白兔从来都看不起黑兔,认为自己属于贵族阶层,而黑兔总是备受歧视和冷落。有一天森林里下了好大好大的雪。一只叫飞飞的小黑兔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全身都被雪覆盖了,变成了白兔。飞飞刚刚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正念咒语:“蹦里个蹦,麻米乌尼冬里个冬,白白白!”醒来,飞飞就成了白兔。飞飞很高兴自己能成为白兔,因为她明白,如果能证明黑兔并不比白兔差,黑兔就不会被大家孤立。飞飞从小练习跑步,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战胜白兔。可是白兔从不让黑兔参加每月举行一次的兔子运动会,飞飞一直为这事苦恼。现在,飞飞看看自己变得洁白的绒毛,有了办法。运动场里热闹非凡,飞飞以白兔的身份进了运动场,她参加了短跑比赛。飞飞的速度快得惊人,她和第二名差了近十米,轻松获得了冠军。运动会的主办者很满意,他亲自给飞飞挂上了比别人大一倍的金牌。晚上,飞飞身上的白颜色一直没有褪去,她想起梦中的咒语,于是念道:“蹦里个蹦,麻米乌尼冬里个冬,黑黑黑!”果然,第二天飞飞又变回了小黑兔。一个月过去了,飞飞再次参加短跑比赛,不同的是,这次她是一只黑兔。飞飞被白兔挡在运动场外,他们轻蔑地说:“你这黑乎乎的兔子居然来参加我们的运动会,告诉你,你参加了也不会赢,赶紧回去!”飞飞没有说话,拿出那个特别的金牌晃了晃。白兔们霎时惊呆了,上次短跑冠军怎么会是一只黑兔!这样一只毫不起眼的黑兔怎能跑出这么快的速度?他们下意识地让出了一条路。这次比赛,飞飞的对手只有一个——白兔菲菲。菲菲的父母就住在运动场附近,从阳台就可以纵览运动场的全貌。“预备——跑!”这场黑兔与白兔间的较量开始了!飞飞只要获胜,黑兔们就可以从此站起来了。跑着跑着,飞飞渐渐领先。眼看就要到达终点,飞飞冲得更快了,菲菲不甘心就这么输给一只黑兔,情急之下,她把飞飞绊倒了。菲菲的妈妈的心绷得紧紧的,不小心碰到了身边的花盆,花盆往前倾,朝菲菲的头上摔去!“菲菲!”妈妈吓得惊叫一声,晕了过去。说时迟,那时快,飞飞被绊倒,正好看见花盆往下掉,“小心呀!”她一边喊一边连忙把菲菲拉到旁边,这时,花盆掉在地上,碎了,碎花盆离菲菲不到10厘米,菲菲看着花盆,呆若木鸡。观众们都吓出一身冷汗。好一会儿,菲菲才反应过来,她看着飞飞,眼里除了感激,更多的是羞愧:“谢谢!真、真对不起……”一个月后,短跑比赛再次举行,飞飞和菲菲站在起跑线上。裁判喊:“预备——”突然,全场响起兔子们整齐的呐喊声:“飞飞加油!菲菲加油!”不知什么时候,黑兔们被白兔请进了运动场。“跑!”裁判一声稍响,两只兔子全力以赴冲向终点……飞飞以一步的优势赢了比赛。菲菲给飞飞挂上金牌,同飞飞握手:“祝贺你!”飞飞真诚地笑了。飞飞给黑兔争回了尊严,大家佩服她,因为她向白兔证明了黑兔的实力,更因为她救下对手菲菲的那一瞬间。傍晚,飞飞和好朋友菲菲牵着手坐在屋顶上。“你看!”菲菲指着前面说。飞飞朝前望去,小草已经迫不及待地钻出地面。许多黑兔和白兔在一起嬉戏。菲菲笑了,飞飞也笑了,连刚探出脑袋的小草脸上都挂着幸福的微笑。她们的两只手握得更紧了。呀!春天来了……90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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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这是一项富有魅力的运动。在那一片绿茵场上,二十二个人,一颗足球。如此的组合时时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上演一场完美的演出,激起人们澎湃的热情。有人说,这是一项集结力量、速度、技巧为一体的运动;也有人说,这是一种集结热情的巨大黑洞。我说这更像一部浓缩了历史的壮丽史诗。世界杯、英超、意甲、西甲、德甲、冠军杯、上演了一幕幕的王者归来、锋芒初露、长途奔袭、远箭传心,鼓动着人们潜藏在内心的激情与梦想,为此一次次忘我的欢呼。有人曾经做过一个统计,繁忙的公路、金属敲打的声音、甚至连喷气式飞机的声音的分贝都无法超越这忘情的呐喊。虽然最终的冠军只有一个,但是一颗小小的足球,遍布世界各地,出现了各队豪强,举世球星。这些闪耀着冠军光芒的名字如雷贯耳,铭记在每一个球迷的心中。南美的巴西、阿根廷;欧洲的群雄,如意大利、法国等;近日异军突起的亚洲足坛,也涌起了韩国、日本的新秀。大罗(罗纳尔多)、小罗(罗纳尔迪尼奥)、劳尔、菲哥、贝利、贝克汉姆,一个个独门绝技,一个个经典进球。这些一个个奇迹的创造者,仿佛浩瀚银河中一颗闪亮星;仿佛仙界中一位精灵。用不可思议的脚法,穿越一个又一个障碍,演绎出一首酣畅淋漓的交响。观看足球比赛,不由得让人置身其中,享受其中的激昂血性。但足球不仅仅会给人以感观与精神的冲击,更会给人已非凡的艺术享受。有人喜欢扣篮,因为这是空中的艺术;有人喜欢街舞,因为这是地面的艺术。然而当拼尽全身气力,抽射出足球时,这无疑是地面艺术;当一个角球开来,进攻队员高高跃起,把球顶入网窝,这便是天空的艺术了。然而有人对这项艺术却提出了诸多不满,它的进球极少,往往一场球下来仅会互交白卷;它过于鲁莽,容易造成运动员的伤病;它体力消耗过大,没有冰舞那般优雅、绚烂。但,却能够给人以精神的极度震撼,当一场激烈的足球比赛时,双方队员汗水浸透战袍,依旧奋勇拼搏,这是一种顽强的体育精神。这更像一场大战,双方的将领(足球教练),带领各军的11名勇士,走向了广阔的战场(球场),每一支军团(球队)都有自己的风格,有的是进攻如狂风暴雨的骑兵军团;有的是成熟稳健的王牌豪门;有的是身经百战的成熟老将,有的是带球猛冲的愣头青。一粒粒进球是证明功劳的最好凭证,有的球员因进球而伟大,有的进球而球星则成名。进攻与防守,激情与传奇,力量与技巧,豪情与热血,将它们有机的融合在一起的,只有足球!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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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如果可以,我只想保留记忆中最美好的那些印象。——题记我还记得小时候随父母回老家时认识的那个女孩。她有着清澈的眼睛,那是我此生见过的最美丽的眼睛,就像一潭清水,一眼就能望到水底。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她的心也一定像她的眼睛一样,干净得透明吧?我看着那个站在我面前冲着我腼腆微笑的女孩,心里头一次对一个陌生人生出好感来。“你的眼睛真漂亮,你叫什么名字?”我拉住她的手问道。“我叫王落,大家叫我落儿。”她的眼睛里有了笑意。“真好听,你能带我去玩儿吗?爸爸妈妈都有事,一个人可没意思了!”我期待的看着她。“当然可以,不过我今天要去县城,明天吧!”她点了点头,答应了我的请求。第二天,我正在吃早饭,听到门外有人叫我:“雪儿!”我放下碗,就冲出去找她了。那天,她带我去了很多地方,那些大人们口中的“危险地方”留下了我们银铃般的笑声。“城市是什么样子的?”我们坐在小溪边,谈起了各自的生活。“城市就是大家都过得很舒服,出门可以坐车,在家可以看电视啊!”我漫不经心地说道。“那真好!”她只感叹了一句,就陷入了沉思。我在老家待了五天,也和她玩了五天。回家的时候她站在车窗外,哭着对我说:“我以后一定会去找你的!”我重重地点头,然后看着她越来越远的身影变小,直至消失……去年,我又见到了那个让我无数次午夜梦回时想起的女孩。我看着面前打扮入时的女孩疑惑的问道:“你找谁?”她的眼里满是欣喜:“我说过我一定会找你的!”我有些不敢相信的说:“你是落儿?”她一把抱住了我:“真好!你还记得我!”我们童年的友情愈加紧密,就像找回了失去的宝贝一样,我沉浸在重逢的喜悦中,却被她的改变一点点的拉回现实。我告诉自己:她和别人打架只是一时冲动;她总说要教训某个人是因为那个人实在太可恶;他不愿回家却整夜呆在网吧是因为家中没有人……终于,我无法再为她开脱,找借口。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她却冷冷的看着我:“你永远不会明白那种感觉,那种没有人理你,所有人都欺负你,说你是乡下人的感觉!”她再也没有找过我,也不愿见我,只是一如既往的逃学,上网和打架。后来,她被学校勒令退学,又回到了那个让她自卑的村子。临走那天,我接到了她的电话:“对不起。其实,从你告诉我城里有多么好的那天起,我就讨厌这个村子了其实你的眼睛一直都很漂亮,却没有了一开始的清澈。”……如果可以,我真想回到小时候,告诉她,城市再好,也早已失了乡村的那份纯朴;如果可以,我真想让小时候的一切继续下去;如果可以……如果可以,我只想保留记忆中最美好的那些印象,哪怕那份美好早已在岁月的流逝中消失殆尽了……9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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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啊……足球,这个每节体育课我都想踢的球。尤其是这场足球赛以后,我一看到它便不得不踢一脚。这个星期一,马亦飞起来报名子,我本来还以为是一些作业没订正好的同学。结果最后,陈老师说:: “你们十一个人组成我们班的足球队!”这时,我才反应过来,心想:马亦飞也太偏心了吧!第四组的人全选了(除了潘逸民,但他本来也想选潘逸民的呀),第三组的人一个也不选!第二组才选两个,一高一矮,第一组也只选了四个(我一直想不通,蔡旻轩怎么也被选上了?还有第四组的秦忆南,他有不会踢球,为什么会被选上呢?)这个问题让我想了很长时间。昨天晚上,我睡在我外婆家。九点钟时,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在想那个让我不解的问题。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星期三早晨,陈老师把蔡旻轩刷掉了。把丁旭彦也刷下了场。然后又让马亦飞重新在第三组选两个人作为球赛的队员。我梦见选了曹政和我!我当时兴奋得不得了!脚居然不由自主地动了一下,这一动我也就醒了。这时差不多5点多了,我便一直坐在床上,想着我怎么样参赛。这样一下子,便过了一小时。今天早上,我一直盼着梦见的会成真。可是,一节课以后,还是以前的那些球员去参赛,我生气了。终于在做操的时候对胡珈宁说了一句话:“我想快到中午看到三班吧你们打输!”居然也对我说:“不一定,你等着瞧!”中午到了,老师让我们全下楼去看球赛。我气呼呼地走下去,紧张地看着球。我心里知道,只要他们班有丁昆在,我们班就不会赢!比赛很激烈,中场的时候,我跑到了三班的球门的后面,希望我们的球员能踢进球。下半场一点也不好,最后的时候,曹政上场当了边锋,和我梦中的一样,我兴奋不已,跑到俞老师那里,希望俞老师能让我上场。可是俞老师没有让我上,还让余健上场当了守门员。于是,我有气呼呼地走了。我有跑回了原来的位置,这时,三班的丁昆已有12个球出界了!我坐在界外,虽然嘴里没有说什么,心里却在喊:“五三班必胜!五三班必胜!”现在我已经对我们班失去信心了,已经是3:0领先我们,还有几分钟时间,我们班怎么也得不到4分了!果然,我们班的超差守门员余健,还让三班的丁坤一个飞球有进了一球。胡珈宁这时对王宇超说:“我们这次是真的输了,哎,你”还没有说完,丁老师便宣布球赛结束了。最后我们还是以4:0输给了三班!唉!足球啊……9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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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比赛今天,太阳绽开了热情的笑脸,我们企盼已久的足球比赛终于到来了。八点左右,我们兴致勃勃地来到了操场。偌大的足球场被分为了两个小足球场。第一场我们班坐在左边足球场旁边观战。足球队员们一个个摩肩擦掌,跃跃欲试。比赛开始了,只见我们班严宇豪把球踢给了王明宇,王明宇立刻带着球往对方区域跑去。对方好几个队员都来拦王明宇,王明宇灵活地躲过了对方的拦截,把球往球门踢去。可是,球没碰着球门,直接擦着球门飞过去了。场上的气氛顿时沸腾起来了,加油声响成一片。上半场结束时,比分是2:0。我在心里暗喜,138班必输无疑了。果然,下半场开始了,我们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射门和拦截,最终比分是3:0。耶,我们赢啦!打完第一场比赛,队员们个个脸胀得通红,但露着胜利的微笑。接下来我们是对阵139班。比赛一开始,双方就僵持了很久,但上半场我们还是进了几个球。下半场结束哨声吹响时我们特别高兴,因为我班以4:0的绝对优势又赢了一场。第三场我们移师小足球场。不过这回赢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这场我们是和136班踢。早就听老师讲过,136班可不能小看呀。虽然136班以4:0赢了我们,可我注意到中间有一个特傻的球:对方有一个队员站在离我方球门不到两米的地方,而球到了他面前,可他却踢偏了。还有一个球忒狠了点,直接踢中了严宇豪的心脏旁边,哎呀,看着就疼,幸好没事。下午,比赛继续。第一场是我班跟135班踢。虽说在上午他们踢赢了140班,但是对我班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最终我班以1:0将他们挡在了决赛圈之外。激动人心的决赛时间到了。由我们班和140班争夺冠亚军。踢完这场球,我真觉得135班是靠运气赢140班的。140班的实力真的不容小觑呀!他们的守门员严防死守,不给我们一丝一毫的机会,上半场时比分就已经是4:0了。到了下半场,我班好不容易突破他们的防线,进了一个球。可没想到他们班队员趁我班疲惫不堪时又连进两球。在我班好不容易有点起色的时候,偏偏终场哨声又响起了。眼前还浮现着队员们在绿茵场拼搏的身影,耳畔还回响着啦啦队员们呐喊的声音,我们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操场,带着些许遗憾回到教室。班主任舒老师安慰和鼓励我们说,没关系,下次再努力,今年得亚军,明年我们就是冠军了!900字 四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