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归鸟_800字
我还是个习惯沿着墙边行走的孩子。我就这样孤身一人走着,一直走到,悄至夜阑。
绛空渐觉,我背身作别那轮空惨的新日,因为我不喜欢躁动喧嚣的街道,因为我不想看到匍匐在广厦间的那一线天。
我虽不曾抚平过紫陌红尘,但早已厌倦了这只能凝望的奢侈和繁杂。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的浮华只能让生命变得倦怠而无助:槛草萧疏,残叶扑地,愁颜梧桐叹着长气在寒风里无奈地凌乱。记起美文里遍地开满着自然,而此时我看到的却只有那帘帘的沉雾,那塌陷的空明,那未知,那浑噩,那寒风残雪依旧……深邃的目光延伸着朦胧,朦胧的背后却是隐匿着的虚伪和空洞。
墙边就是我的世界,我不想看迷惘的天,我更喜欢脚下班驳的断砖。可是,昨夜风雪埋没了我的春天,埋没了败叶里的蝉吟,埋没了衰草里的蛩响,还有馥郁的爬山虎和那只伴我上学回家的喜鹊。
这恐怕是我最后一次看到这只忘归的喜鹊:失去灵性的肩膀惨白却依然素洁,挣扎过的长尾凝固在白雪里显得格外浓黑。它迷失了自己吗?不,我分明看到它的双翼载着梦在天堂的路上迁延,展翅高飞!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我驻足望着这誓死扞卫情愁的天使。古人长叹人生如梦,即使雄姿英发,即使倾国倾城,相拥于那生死一瞥的瞬间了,也无非只是昙花一现、拈花一笑,最终还是要落入灰飞烟灭的绝地。匆匆人生在世,最是离人恨重,何况是这懵懂单纯的生命呢?
作别是一种暗伤,我突然发现自己也是一只忘归的飞鸟。因为我渴望,渴望大自然,渴望它那一如夏花的微笑,渴望它那生如芳草的恬淡。
路灯安静地躲在嘈杂的背后,我安静地躲在路灯的背后,靠着墙边渐渐睡着……天鸡在我的耳边鸣叫,蓝天在我的眼前蔓延,鹰击长空,云绻云舒。当然,还有那个嬉戏在我头顶的天使。
天堂是在为人类伤心吗?一霎冬雨打湿了街道的喧闹,我拖着疲惫的身体从街道的起点走向末端,再从末端走回起点。穿过拂晓,穿过正午,穿过黄昏,穿过商铺林立,穿过奔跑的人群……
烟花般的美丽_2000字
原以为:生命是一个大窟窿,无情地吞噬我们所有的青春与色彩,将我们一步步逼向死亡。我浑浑噩噩地过着每一天,等待着死亡的来临;好像只有死亡才能为生命画上一个完美的休止符,让我们在痛苦中解脱。无知的我便在荒谬的想法中开始荒废生命。
依米说:生命是一次短暂的簇放,就像烟花一样只能留给人们短暂的美丽。或许人们还来不及欣赏,你就已经簇放完毕。这美丽虽是短暂的,但它是由分分秒秒的快乐构成的;就像组成烟花的那些火药粉末。
我的天空总是阴云密布,也总喜欢下雨。我的天空又下雨了。
天空一片灰,一片冰冷的灰;看不见飞鸟划下的掠影,阳光不能到达这里,花儿在这里枯萎。雨滴被拉成长长的斜线段,击打着泥土地面,击出一个或深或浅的小孔,悄无声息。放下窗帘,关上房门和灯;触摸着墙角冰凉的温度,这便是我的天空、我的生命――阴暗铁屋子。不知是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铁屋子?
我常在校刊上写一些文字,发一些恼骚。不幸的是这些文字都成了弃儿,无家可归,在星晖斑斓的夜空死得无声无息;更不会有什么铁杆粉丝。偶尔有几个读者,也只不过是几个正处低谷的失落之人,待他们走出低谷,便将我彻底的忘却了。大家都知道,写出的东西不能吸引读者,这对于一个作者来说将意味着什么;但我却毫不在乎。因为我的文字似杜鹃啼血般凄凉,似鹧鸪啼叫般伤感,毫无生命的活力与色彩,似游魂野鬼;没有人喜欢,这也挺正常,就连自己有时也不大喜欢。但我仍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文字,出于生活的压力,对生命的不珍惜?都有吧。
开始,这些文字也是倍受关注的。老师和同学们以为我有什么不幸的经历,想帮我走出生活的阴影,看到生命的可贵和生活的丰富多彩。当他们知道我是无事抱怨时,便毫不吝啬的送了我一个绰号――骚人(常发恼骚之人);有的甚至说我有精神抑郁症。对于这些小人议论,我不屑理会。我记得但丁曾说:“走自己的路,随他人说去。”社长常跟我说,路过今天才是通向明天唯一的途径,现实总有些残酷;但这点残酷总掩盖不了生命的美丽。就像那乌云密布的阴天,终究有晴朗的时候。我总点头称是,心却向着相反的方向奔跑,马不停蹄地追随着死亡。我慷慨地想到:人生自古谁无死,不就是一条命吗?少了我时间照样飞逝,风儿依旧流浪,没有谁会发现少了你的;因为我太渺小了。按迷信的说法,早死早投胎,早解脱这作业如洪,大考小考如苛捐杂税的生活。在我虚度生命的同时,总有人在赞美生命,在与死神顽强地战斗,争夺那渺茫的一线生机。
社长经常提到依米,让我多看看她的文章。她的文章,我大都看过,很好,很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生命的色彩》中的一段:“春天,生命的颜色是浅绿色的,草长莺飞;夏季,生命的颜色是火红色的,骄阳似火;秋天,生命的颜色是金黄色的,硕果累累;冬季,生命的颜色是乳白色的,瑞雪丰年。”我想,我的眼睛已是极度近视了,十亿分之一的生命色彩都看不见。我想,我就是曹雪芹笔下的“浑世魔王”吧。
就这样,这个不曾谋面叫依米的女孩进入了我的生命。
初见依米是在校文学社间主办的“青春校园友谊辩论赛”上。她就如她笔下的那些文字,青春、活泼;随时带着阳光般的笑靥。承蒙社长抬爱,让我做我社的一辩;巧的是我的对手就是我不曾见面的依米。她是他们社的一辩,我的“敌人”。
看她温柔可亲的样儿。原以为,要赢她是轻而易举的。出乎意料的是,我输了,输得一败涂地,也输得心甘情愿。她活似林黛玉的化身,外柔内刚。在辩论赛上,让我不得不怀疑她是不是会分身术,会七十二变;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让人刮目相看。她用她那三寸之舌,夺走了所有雷鸣般的掌声。
赛后,我们见面的机会便多了起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讲的好朋友。她告诉我,她一直喜欢读我的文章;虽有些感伤,但仍掩盖不住你叛逆和与世无争的性格。对于他们的言论,你毫不顾及,我佩服你宽广的胸襟;我更佩服你的勇气,有什么话就说出来。我笑笑,并不是我不想去争辩,只是力不从心而已。
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并肩走在校园的林阴小道上,夕阳撒在干净的石板路上,斜歪地画着我们的影子。她告诉我:人生是有很多的痛苦与无赖,难以避免。既然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又何必自寻烦恼,跟自己过不去呢?我们应该将心态调到最佳,去享受生命赋予我们的意义。没想到,年幼的她居然将生命看得如此透彻,让我有些羡慕,又有些惊讶。没想到快乐的她也有迫不得已的痛苦,或许这就是生活。
我们坐在石凳上,聆听着风儿从耳旁流过。我问她:“为什么用‘依米’做笔名,而不用‘玫瑰’、‘牡丹’呢?”她浅浅地一笑,“我就是沙漠中为了一天的美丽而奋斗几年的依米花。”流云和风儿在瞬间止步,空气也跟着凝固。我呆呆地望着天边即将睡去的夕阳,或许她就是沙漠中的依米。
“想什么呢?改天我带你去体验体验生命,OK?”我笑着应道。
日子似流水,渐渐的远离我们。悄无声息。不知道她说的下次是那次。
最后一次见依米是在医院,她的头发被剪得很短很短,可爱的脸庞没有一点儿血色,惨白得让人有些害怕,很消瘦。唯一没有改变的是那让人“嫉妒”的笑容。她患上了白血病,这已是她的第三次化疗。
医院里,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单,四周一片惨白。空气中洋溢着浓浓的消毒药水味。走道里传来伤心欲绝的痛哭声,旁边传来几声叹息:“哎,多么可爱的男孩,就这样走了。”依米笑着告诉我,那个男孩也是患上了白血病;他只有七岁。依米笑得很吃力。看着病人们和病魔顽强地对抗着,以获得一线生机,来延续短暂的生命,多看一眼这五彩缤纷的世界。听着他们感叹生命的可贵与短暂和自己还未完成的事。死神仍无情地在空气中召唤。压抑的气氛,让我有些沉痛与懊悔。
依米说的对,“手指的缝隙总是太宽,而生命却如沙漏;当我们在抱怨与苦恼时,生命就不知不觉地到了尽头。到那时,你才体会到生命的意义与美丽,便一切都晚了。”
我坐在无人的草地上,放声痛苦起来。值得庆幸的是,我是亡羊补牢,犹为晚矣。
校刊上密密麻麻地刊登着纪念依米的文章,还有那副冰洁如玉、美得让人心碎的笑脸。校刊上说,依米是一个坚强的女孩,乐观地和病魔抗争了三年。她最后将自己的眼角膜捐赠给了医院,便远离了我们。
她,在最后的日记中写到:我虽逃脱不了死神的召唤,但我不怨,任何人;因为这烟花般的生命里,我得到了充足的欢乐与爱,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与美丽,我很知足。谢谢你们――爸妈,下辈子我还做你们的女儿;同时也谢谢那些曾帮助过我的好心人,我永远记得你们。
看到这些,我没有哭泣。在日记中写到:依米,沙漠因有你而有了生命;世界因有你而温馨;我的生命因有你而不再沉睡。
夜,很深,很静,没有风。漫天的烟花绽放出最后的美丽后,似流星坠落,然后紧紧地拥抱着大地。
心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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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_800字春雨用柔情唤醒沉睡的大地;夏花用艳丽点缀荒芜的世界;秋果用收获丰富秋季;冬雪用纯洁装点人间;母亲用平凡的爱滋养了我们。在每个人的记忆中会有一些人抑或一些事是永远无法忘记的,它不会因时间而变得模糊,不会因平凡而被淡忘。忘不了是你带给了我生命,是你把我带到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你用你的爱将我滋养,用你的情助我成长。是你给了我生活的权力,也让我懂得活着的意义。忘不了在暴风雨中为我遮风挡雨的那把伞,忘不了在伤心时让我依靠的肩膀,忘不了失落时给我前进的勇气的眼神。之所以忘不了是因为它的主人是您,您的陪伴,让我在人生路上,无论面对怎样的状况我都不会害怕,因为总有您在身后伴我笑陪我哭,微笑的告诉我:“要坚强的面对一切,我相信你能行”。忘不了岁月无情的在您脸上又留下了痕迹,忘不了您的青丝已经微微泛白,忘不了每次分别时,你都会不舍地说:“好好学习,照顾好自己”,忘不了每次打电话,你都会唠叨个没完,忘不了每次问您的状况,您总是微笑着对我说:“不用担心我,我很好”。忘不了......在母亲节来临之际,写此文章献给全天下的母亲,希望她们快乐幸福,也告诉自己勿忘母亲养育的恩情以及付出的真爱。初三:麋鹿不见了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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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静候灵归_800字2015,这个夏天,注定不平凡。2015,8,17,吾王张起灵回归,我想,任何稻米都会很激动,我也是,我还洋洋洒洒的写了整整一本的盗墓笔记的话,可是,写到“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的时候。我沉默了。是啊,小哥用十年换取得,是吴邪的天真,可是…吴邪仍在,却不见天真。我自己也写过写虐段子:2015年8月七号。“吴邪,今天是期限了,我们去接小哥咯。”胖子兴奋的对吴邪说。吴邪拿起一根烟,抽完,说:“你去吧。”胖子一脸不解:“你不是说好去接小哥的吗?”吴邪苦笑:“他守护的是天真无邪,如今只有吴邪,不存天真了。”转瞬又想,既然吴邪不复天真了,那么小哥会抛弃天真吗?答案大家心知肚明:肯定不会。毕竟,小哥会守护任何人。三叔很会描写人,尤其是令人心疼的人,张起灵时让我心疼的角色之一。他永远不懂得什么是睡觉,只懂得闭目养神。他永远不知道疼痛,放血和防水一样。他永远是关心别人的那个,却从来不被关心。他明明是出身在光明下,却永远活在黑暗中。他的生活从来没有宁静过。他只能在失忆和长寿这两个悲哀下轮回。他背负了太多却总是一个人承受。他永远只会给人安全感自己却极度没有安全感。他可以随时将自己改造任何人却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三叔曾经说过,有张起灵的篇幅他写起来总是格外轻松。大家都在说,起灵竟然进了青铜门,再也见不到起灵了,好遗憾。我也很遗憾,但是,不可否认,这是起灵最后的归宿。进了青铜门,他可以不用时时刻刻放血,可以真正的睡一觉,可以不用在照顾他人。起灵,终于可以休息了。如今,十年之期将近,我们也将迎来吾王了,我想,今年的长白山,热闹非凡。最后,以酒敬某些人。第一杯,敬张起灵。第二杯,敬吴邪。第三杯,敬王胖子。第四杯,敬潘子。第五杯,敬解雨臣。第六杯,敬解连环。第七杯,敬阿宁。第八杯,敬黑瞎子。第九杯,敬南派三叔徐磊。第十杯,敬各位稻米。最后一杯,给守护起灵十年的长白山。吾王张起灵,即将回归。初二:雨花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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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采薇_800字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在这个喧闹的功利的人世间,我愿放弃那厚禄高官,只寻一处小桥流水,自成一户人家。我的家需有一汪小池,池旁偎依着一个小小的亭子——它刚好够我在里边摆一张小小的桌子,沏一杯瓢绕着浓香的茶,靠在亭子的一角。抿一口好茶,听那雨打枯荷的声音。我的家需要有几丛常绿的竹子立在屋后。它不需要太多,只要足够我在月明星稀的晚上坐在摇椅上与那浸没在流淌的月光中的满地竹影一起摇曳便足矣。我的家需要有一株凌寒傲雪的梅树立于墙的一角。它不需要太过繁盛,它只要在我清早哈着冷气出门的时候随那凛冽的风或微融的雪化出一缕坚强而有温柔的甜,通过我的嘴和鼻子,与我的血液溶在一起。在那冰雪埋藏下的冬天,给我一小片春。我的家需要有一只红泥塑造的小火炉。它可以很便宜,它可以不好看,只要它能在加炭后燃出微微的火苗,温热我一壶酒,够我和我那远来的朋友小酌几杯即可。我的家需要有一个木制的门,挂着两个泛着黑色的铜环,能发出闷闷的带点沧桑的声音。能让一颗烦躁的心瞬间安静下来,并感到莫名的安心。我的家需要有几堵矮矮的墙。好让那些牵牛花、爬山虎寻一安身之所。让那些七彩的花和墨绿的叶随风把春漾满我的小院。我的家需要有一条狗。它可以只是一般的土狗,也可以不漂亮,它甚至可以不高大。只需它能在我不在时乖乖卧在门口,等待我采薇归来。我的家门口需有一条小河、一座小桥、一口古井、一棵古柳和一个燕窝。让我能在进家门之前扔掉所有的烦恼任其顺水东去;让我能把满身的疲累融在那甘甜的井水里;让我能把满心的梦和柔情系在柳枝的梢头随风一起飘摇;让我能够在听够了奉承之后在燕子的喃呢中回复灵台的清明……归兮采薇!舟遥遥以轻扬,风飘飘而吹衣。归兮采薇!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归兮采薇!羡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归兮采薇!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大隐于市,采薇而归。75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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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飞翔的鸟_800字我是一只渴望飞翔的鸟,从出生起就开始渴望。在很小很小的时候,我无所畏惧,想要和暴风雨一比高低,可是父母总是不让,他们害怕失去我,他们知道,在羽毛未丰满之前,是无论如何敌不过暴风雨的,不知不觉中,这成了我的梦想。我是一只渴望飞翔的鸟,少年时,长大一些了,羽毛也多了一些,便开始不服气父母的管教。我想:父母一定是惊弓之鸟,在它们的年代受了挫折,便不敢再让我去接受挑战,面向成功。于是我的梦想更深的印在了我的心里。我是一只渴望飞翔的鸟,棱角分明。虽然知道外界的禁锢是爱,不是伤害,却还是在一个暴风雨之夜偷偷跑了出去,张开翅膀,想要和暴风雨搏斗,不料它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电闪雷鸣,雨毫不留情的打在我的身上、翅膀上,我再也无力战斗,我倒了下去。我是一只渴望飞翔的鸟,即使尝到了失败的滋味,也还依旧在暴风雨之夜出来,任狂风暴雨将我打落。突然有一天,在被暴风雨打昏之后慢慢地醒来,听到了父母的谈话:“这孩子,怎么那么任性呢?明知……”“是啊,鸟儿那么小,何必呢?”我转过头,苦笑了一下,说:“不是‘任性’,是‘韧性’。我不可以放弃,因为这是我的梦想啊。”父母深深的看了我一眼,飞走了,我想,我长大了。我是一只渴望飞翔的鸟,在多次的挫折和磨难中,我长大了,我拥有了丰满而结实的羽毛,也许,应该是时候在挑战一次了。于是我在暴风雨之夜冲向了天空,深灰色的翻滚着的天空。暴风雨似乎开始恐惧我了,闪电发着刺眼的光芒,雷声震耳欲聋,雨狠命的打了过来。我是一只渴望飞翔的鸟,所以我不怕,我在暴风雨中自由的飞翔,勇敢的拼搏,终于,我在天边的一角看见了曙光,我奋力飞去,我触到了那道光!我已筋疲力竭,奄奄一息。鸟儿们给了我“最勇敢的鸟儿”称号,鸟儿们争相欢呼着我的胜利,我只注视着天空,那是我的梦想,我安详的比上了眼睛。有人叹息说:“值得么?”值得么?不值得么?750字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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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_800字在这个嘈杂而纷乱的社会中,面对着五花八门的诱惑,有多少人还能不忘初心,只为自己的精神去追求、去创造,还是如他人一般,为了金钱与欲望,在这个染料富集地中肆意的开着染坊。每个人生来都如一张洁白无暇的纸,随着年岁的增长、生活环境的变迁以及社会经历的不同,原本洁白的纸上,被一笔笔不同颜色的线条勾勒出不同的形状。也许我们没有意识到,也许我们都知道了。从何时起,心中的信念、人生的理想,早已不见了最初的颜色,当我们想抛开杂念再活一次的时候,才发现,那些五颜六色的线条早已深深地刻在了那张纸上,再也抹不掉了。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的追求一直在改变。看到画家的画价值几百万时,我们想当一名画家,看到创业的人成了富商时,我们想去创业,看到医生的诊室里挂着的锦旗时,我们,又想做一名医生。但,你可曾问过你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做了那么多的事儿,到底,是为了什么?有多少人明白,又有多少人糊涂。在这个花花世界,我们早已经看不清自己的脸了。闭上眼睛,打开那道记忆的枷锁,推开那扇尘封已久的门,你会知道答案。在那个单纯灿烂的笑脸上,在那个年少烂漫的时代,你曾做过的决定、曾许下的愿望还有你曾立下的誓言,都会一一为你解答。慢慢的去摸索,静静的去思考,这么多年你变了多少,还是,一如既往的坚定。丢掉那把锁,抛却那扇门,让那个只为理想与情怀而活的你,回来。“钱权交易”“钱色交易”,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上,有着无数的诱惑在引诱着我们、牵引着我们,走向人生的歧路。也许我们没有意识到,也许我们早已知道了,每一次的回首都能看见一个不一样的自己,一个越走越偏的自己。在这喧闹的世界,守护一颗纯净的心,是多么的困难。“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丢下厚重的包袱,抛开物质的束缚,巡回人生的航线,为了梦与追求扬帆起航!也许我们还会再次碰见那些诱惑,但谁又能保证,那些诱惑会再次成为我们前进的阻碍!就让我们一起,为了理想与信念,不忘初心,缓步前行!75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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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字谣临阑独望,赏云月无光,风作衣裳。半点清灵半点虹,添作温柔舞动。冥冥雨雪,末枝残月,戏说豪杰。笑谈浮生梦,辜负多少七绝。------风撩衣词。背景:桐木等了千年,只为凤凰那暂作栖息:我等待了多年,只为你偶然的记起。正文:“如果我走了,你要笑着,等待我的迎接。如果我死了,你要活着,等待我的归期。”白狐衔着书生的绝命书跑回了她的住所。“他呢?他在哪儿?”她苦苦哀求着白狐,希望可以让其带她去书生的失踪处,然而白狐已经忘了来时的路,唯一可以作为踪迹的脚印也已经被雪覆盖。她望向窗外,眼神停止在目光的终极。整个世界的美与光辉都只存诸于瓣瓣落雪,那时无风,它的嘴角有感动;彼时有风,她的眼角有泣红。她不知书生已被漫天飞雪埋葬还是奔向远方,无泪,泪已干;无言,言已尽。于是,她拍去衣襟上的雪,款步行走在雪中,漫无目的。为什么他的心那么冷?因为他的心从来没热过。伤心,是让书生活下去的唯一理由。“此心已伤,我情不灭。天下之大,难道无我心住所?”上天的回答只是落雪,一瓣一瓣的飘落,在他的眉间消融,映照出一方可以释怀的天空。良久,雪停了。停得突然,就像天籁忽止。此刻,天地皆静,只有书生的脚步未歇。谁也不清楚哪里是归处、何时为归期,包括他自己。是下一次百花争鸣还是无数次的云卷云舒?呵,天晓得!就让他带着一身情愫、一心伤痕走过春夏秋冬;伴着白狐之泪、佳人之盼行于天南地北;携着一胸之愁、满腹之哀渡过天苍野茫。此刻,无日无月无星辰,但愿,无伤无痛无悲哀,只想,无分无散无别离。那时,有天地为证,日月同鉴,还有痛彻心扉的悲歌,更有无休无止的伤别。再见,世人!于是天无色,地缺痕,只为书生一语、一思、一身、一心、一段情。就让他羽化,就让他飞舞,就任他相顾,就任他伤心。伤心狐就是白狐,白狐就是书生,书生就是我,我惦念着她,她就是你……后记:书生无果,佳人无音,白狐无泪。最终无意,乃虚诞尔。六年级:琉璃樱花草7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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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与鸟王_800字有一天,鸟王孔雀听说一个大拇指般的小不点在皇宫里非常受国王的宠爱,而自己身为鸟王,却连一枚奖章都没得到,气得暴跳如雷。于是他召集百鸟,准备开会。这天,锡兵正在巡逻,突然发现所有的鸟都在往南飞,他感到很奇怪,就逮着机会撞拦住了一只小鸟问:“百灵妹妹,百灵妹妹,你们干嘛都往南边飞呀?”“我们大王找我们开会,好像是要研究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叫汤什么的。”“是不是叫汤姆?”“是是是,就是汤姆,就是汤姆。怎么,你认识他?”“那当然,我们还是好朋友呢。”“既然这样,那你就坐到我背上,跟我一起去吧!”“那就麻烦你了。”于是,百灵就缓缓地停在地上,好让锡兵坐在它的背上,鸟儿速度就是快,不到十分钟,锡兵就见到了鸟王那金碧辉煌的王宫。开始开会了,“一个指姆般大小的汤姆在人类国王的王宫里非常受宠,而我们这么大的一个鸟国居居……然还没有一只鸟见到过国王。”鸟王把火强压下去,才把话给说连贯。锡兵听到这里,已经知道了后面的事情。他趁着鸟儿们不注意,偷偷地溜出了鸟王的王宫,给汤姆通风报信。汤姆一听,很害怕。上回,一只乌鸦就把他折腾地够惨,这回可是万鸟群殴啊。汤姆急得团团转。“快找国王帮忙。”锡兵说。“对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汤姆显得兴奋了。”汤姆和锡兵找到了国一,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了一遍。国王听了之后,连忙吩咐打了一块空心的方形玉。国王把汤姆放进了玉里,再藏到自己的衣服里,把锡兵藏到自己的帽子里,走到哪儿都带着他们。这下不担心被鸟儿们发现了。过了不久,鸟王率领着万鸟来了汤姆听到外面的争吵声很激烈,心跳得比珠穆朗玛峰还高。“凭汤姆就没有过这么无礼地对我说话!”国王反驳说。鸟王听后,无话可说,只好灰溜溜地走掉了。汤姆获救了,他很感激锡兵。国王看出了汤姆的意思,就让仆人们用上等的锡金属,又给锡兵打了一条腿。锡兵用他一时的善良,换来了他一生的幸福。六年级:唐子怡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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