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怪人的玫瑰_2000字
杀戮迷失的夜,和被肢解的不了解。
走向某个深夜,走向黑暗雨中。
打开尘封的地下门,扑面而来的尸蝇和腐臭夹杂着一丝淡淡的发香,像枯萎许久的玫瑰一样。像所有老旧的恐怖默片,安静得诡异的房间和不知名的鲜血。
穿过潮湿阴暗的走廊,微微泛着绿光的门,角落里几百双赤红的眼,那些已经饥不择食的食鼠们在等待。我随手拿起一旁铁架台上的内脏丢去,瞬间黑潮涌出,接着顷刻散去,干净利索,只留一地残血。如果我倒下,也会如此。欢迎来到我的世界,你大可不必惊慌,大喊大叫反而会吓到这些守护这个地下室的小家伙们,它们冷血而无情,只知道永无止尽的吃,就像这人类,从没停止过吞噬的欲望。
我想苦笑,但早已僵硬的肌肉无力再做过多的表情,我想我可以就这样骄傲的像人们展示,一个逃离死神诅咒的人,一个活着的尸体,一个超越现代所有医学技术的可以称为神迹的存在。
可,那又怎样?我只是一个怪物。
在手术台上她那样安静的躺着,鲜血向四周蔓延,染红了地板,她睡得很静很静,静到没有心跳,她曾经是如此鲜艳与活泼,每分钟都在舞蹈着的脉搏,你可以感觉得到她所绽放的光芒,温柔的像冬日暖阳,我曾以为她将照亮我这无边无际的黑夜,将我从坟墓之中拉回人间。
她说我是她所见过最优秀的园丁,我的花店总是盛开着比其他地方都要鲜红的玫瑰,比白云无瑕的百合,比天空纯净的月季,就连蒲公英都饱满的像天鹅绒蒿。我曾那样的骄傲着,我在她眼里是一个人类,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人类。
当我轻抚她的脸庞时,脑袋感到剧烈无比的疼痛,那些可怕的记忆如洪水一般倾泄而出,闪电,暴雨,充斥腐烂和残损肢体的房间,血腥的肉勾,破烂的长衫和癫狂的面孔。
“弗兰肯......”
我不知为何如此恐惧,我只记得我随手捡了把斧头,鲜血喷洒在我的身上,他的脑袋滚落一边,至死都带着那癫狂的嬉笑,对着一面镜子,我看见了一个到处都是被针线缝得密密麻麻的怪物,还有几只蠕虫爬出他的胸口,在他的皮下爬来爬去。
我想,我是在地狱。
我想我真的无法理解上帝的世界,既然有了人类,为何有我的存在。
我只是想,有一个拥抱。
那个老人至今还出现在我的眼前,也许他就是上帝吧,他什么都看不见,可他却能看见灵魂,他多像一位慈爱的父亲,他拄着拐杖和我说他年轻时是如何赤手空拳制服一头狼,还教会我许多在野外生存的技巧,这让我在森林里相安无事的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明白人类到底畏惧我什么,是因为我丑陋的外表吗,可我的灵魂却依然保持纯洁。
我杀死了他的儿子,因为他儿子像杀死我,老人绝望的说,你也杀了我吧。
我颤抖着举起了砍刀,接着我烧毁了这一切,我的上帝死了,这世界现在由撒旦主宰。
我的灵魂亦如躯壳一般在腐烂。
曾经我多么想告诉她,我爱她,她没听到,因为她正爱着另一个人。
一个帅气,年轻,和她一样澎湃的血液的人。
我作为她眼中的一个朋友,只能装出很开心的样子,和她说:祝你们幸福。在她婚礼那天,我从花店抱了一盆新开的蓝玫瑰,她有点不开心,因为这玫瑰没有其他那么大,也没有其他花艳丽,我干笑了几声,她不知道,这朵花是唯一没有种在尸体上的花。
自从那个创造我的人死后,我找到了他的日记,原来我是一个被“复活”的所谓“上帝的宠儿”。我只是他初级的实验品,只有不断研究,就可以创造更完美的复活者,真正的起死回生。从日记上的
记录他的下一个突破是细胞重生,需要的不能再是死尸而需要活人。
我已经走投无路,也只能就这样继续下去,我穿起他的外套,便成为了他。拿起一把尖刀,收在披风下,在黑夜之中寻觅着,一个完美的试验品。每一次肢解都十分费力,你要在保证不破坏机体完整性下切下某个器官就不能说拿锯子锯或斧头砍,像做手术一般,然而时间太久肢体就会彻底死去,即使复活也会慢慢腐烂,就像我,我身上的腐烂气息越来越重,为了保证不被外人发觉我每天都要打上许多香水。我不知杀了多少人,练出了精湛的解剖技术,我甚至可以盲眼进行精确的解剖,而她便是我最完美的作品。
我必须要很快,人们发觉有异样了,每天都有人在消失,人们开始寻找那些失踪者,有的人认为他们都商量好的去了别的地方,因为我的目标大多是一些年轻的,不受约束的青年。没人知道他们现在都成了我花园里的花肥,开的那么艳,那么美,就像他们活着的时候一样。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把她杀了,那样的果断,像杀死其他人一样,干净利落,我不是很爱她吗?我究竟是怎么了。
她本就不该出现,就不会发现这一切,也许未来某一天我会以一个个真正的人站在她的面前告诉她,我爱她。我会在海边建一座小木屋,我会拉着她的手带她去澳大利亚,在那世界的中心种下属于我们的花朵。
她说,她曾经一直在等我。
但现在,又意味着什么。我不需要理解,也不需要自由,那里面没有安全感,和牢笼没有两样。
我拉上了机器开关,周围的一切开始轰轰作响,灯光在颤抖,房间忽暗忽明,就像那个惊恐的夜晚,巨大的电流注入她两边太阳穴巨大的螺丝钉,她在疯狂的抽搐,我知道,要成功了。
很快反应变得缓和,不再那么激烈,灯光渐渐稳定下来,那块白布下开始蠕动起来。
我上前将她扶了起来,她眼神空洞游移着,我告诉她没事了,没事了。她站了起来,试着走了几步,但却虚弱的瘫倒在地,我想过去扶她,这时,她将手摸向了身后的一把斧头。
我笑了,很癫狂的笑了。
初三:苏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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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飘香_800字
蛮假的蔷薇在微风轻拂下,漫满仓馨香,一直飘到小巷深处。
穿过幽长的小巷,花香溢满窗。巷尾的窗口,那位忧伤的少年,微笑着在信纸上写满最后一行:花香沁鼻,漫满心房,Ta一直在我心中,一直都在!
他似乎嗅到了这满巷的蔷薇,好似当年抬头便可触摸的蔷薇。在蔷薇飘香的季节,他细细回忆起蔷薇飘香……
那一年,他踩着欢乐的步伐走进蔷薇花架背后的校园,看到了她,正出神的望着花架。停步,驻目,我看她,她看花,躁动的心也被花香填满,就这么静了下来。
当他走进高一(A)班,他看到了那个看花的女孩,原来,她是自己的班主任,也是(A)班的语文老师。他望着她笑了笑便走到墙角,透过玻璃窗,他还是能看见轻摇的蔷薇。
蔷薇香依旧留不住夏天匆匆的脚步。秋天终究来了,他也在这时突然发现,他爱上了蔷薇,爱上了夏天,爱上了语文,还爱上了那个看花的女孩。
他不再到处闲逛,不在球场上冲锋,不在语文课上捣乱……他总是喜欢穿素色的衬衫,总是喜欢抱一本书在阳光下闲读,总是喜欢在蔷薇花开时折一枝摆在桌角,总是淡淡的笑……
她认为是她感化了他,时常对他微笑,时常悄悄帮他补课“开小灶”,她告诉他她也很喜欢蔷薇,她也很喜欢穿素色衬衫的少年。
蔷薇花又开,他发表了第一篇文章,在着名杂志上,以蔷薇花名,叫《蔷薇花香》。文章提到了满架蔷薇,提到了看花的女孩。
这一季蔷薇很快就凋零了,她告诉他她要离开了,去遥远的西藏,看最美的风光。他不着痕迹的笑笑,藏着忧伤,说着保重。离开那天,他赠她满怀的蔷薇和明媚的微笑。她走了,还带走了盛放蔷薇的夏天。
他忧伤,他彷徨。下午闲逛又望见了满架的蔷薇,他笑了,很明媚。停步,驻目,他出神地望着满架蔷薇,呢喃道:蔷薇花,还在盛开呢!
他不停地写作,以蔷薇花名,在各种报刊杂志上。蔷薇花又开,花香带来远方的信件,她在遥远的西藏,向往满架的蔷薇。
他回信了,诉说了少年蔷薇花下的心事。他说他最爱的蔷薇花还在。他说今年的蔷薇开得很耀眼。他说他爱极了蔷薇花香。窗口飘来阵阵花香,他微笑着,写满最后一行:花香沁鼻,漫满心房,Ta一直在我心中,一直都在!
初三:宋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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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人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许多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可以给你带来欢乐,替你排忧解难,做你的倾听者;也有的人会给你制造麻烦,带来痛苦,亦或忧伤;还有的人只是我们前进道路的过客,他们来去匆匆,不影响你一丝一毫。不管怎样,他们都是你生活的一部分,你只需微笑对待。记得一个暑假,我在外面打暑假工。周末放假一天,我跟朋友出去玩,路过一个小超市,那个超市的规模不大,卖着人们日常所需的生活用品,可能是地理位置的原因,它的生意还挺不错的。我看见一个老爷爷站在超市门口,他把手里的钱递给超市的老板,什么也没说,老板接过钱,转身进去拿了一个电灯泡出来。不过我发现这个电灯泡是以前的那种白炽灯泡,我心里就在纳闷: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在用这种老式的白炽灯,现在可是节能灯的天下。不过他买什么灯泡也跟我没什么关系,我也没太在意,就跟朋友玩去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又遇到了那个老爷爷,而这次我却看见他在垃圾桶里翻翻拣拣,似乎在寻找着什么,终于,他找到了一个矿泉水瓶,就像海盗像挖到宝藏一样开心,他把矿泉水的瓶盖拧开,然后把里面的水倒在了旁边的花丛里,顺手把空瓶子扔到了他随身携带的那个小小的蛇皮袋里。看到这里,我不禁在想:这个老爷爷没有子女吗?为什么要在这里捡矿泉水瓶呢?真是奇怪,我不禁对他这个人有点好奇了。后来,我又路过那个小超市,那个老爷爷又在超市门口买灯泡。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我决定对他这个人一探究竟。他正好买完灯泡,于是我走过去站在他面前,对他说了一句:“爷爷,您好,我想知道您为什么每次都要买白炽灯泡。”可他一句话也没说,理都没理我,就绕道走开了。我急忙跟上前去,在他旁边一直问他,可他好像没听到我说话一样,把我当成了空气,对我不理不睬,一直默默地迈着缓慢的步子往前走。我心想:这个老爷爷怎么这么冷漠啊,一句话也不说。于是我也什么也不说了,陪他往前走着。我对他仔细打量了一番,他个子不高也不矮,满头白发,脸上全是皱纹,脸上的肉都已经耷拉了下来,兴许年纪也大了,腿脚不是很利索,走起路来有点颠簸的感觉,行动缓慢,但是他整个人看上去都很慈祥的样子,怎么总是对我这么冷淡呢。我的好奇心愈发强烈,于是,我每次都要特意路过那个小超市,看看那个老爷爷会不会在那里买灯泡,不过偶尔能够看到他手里提着灯泡在路上走。一次,我又见到他,我就跟他面带微笑地打了一个招呼:老爷爷,您好呀!咱们又见面了。我想先跟他拉近一下关系,套套近乎,谁知他看了我一眼,依旧没理我,对我爱搭不理,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在此之后的日子里,我也遇到过他,不过也是远远的看着,不敢上前搭话。不知道是缘分还是怎样,我经过那个超市的时候碰巧口渴,然后就进去买了瓶矿泉水,我又一次见到了那个老爷爷。他还是那个老样子,仍然在买白炽灯泡。我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可能是灯泡买多了,已经熟练了,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连贯。就在他掏出钱的那一刹那,我震惊了,他从口袋里拿出来的是一张张皱巴巴的五毛的,甚至是一些一毛的硬币。我在想:平时我对五毛的,一毛的都是那么不在意,地上看到一毛的都不会去捡。我惊呆了,于是等他走后,我问了一下超市的老板。超市老板说,他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老伴去世得早,只有一个不听话的儿子,整日里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经常在外面赌博,欠下巨额债务,因为实在还不起,就一直为了躲债,在外面颠沛流离。他们唯一的房子也被那个不争气的儿子抵押了,没有了村里看他可怜,就集合村里的人一起为他筹款,砌了这座小平房,虽然是土砖房,但对他来说已经很不错了。他没有经济来源,平时也很少出门,一般出去捡捡矿泉水瓶,卖点钱。对了,因为他年纪大了,所以耳朵已经听不见了。别人敲他家的门也听不到,就在门口装了个电灯泡,有人去他家就会去开灯,他就能看到光亮来开门。听了这个故事,自此,我就再也不认为他是个奇怪的人了。一般别人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会带一点去他家跟他分享,村里的人都很关心他。我有什么矿泉水瓶也不乱扔了,收集起来全都送给他。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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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个怪人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或者说你没有经验吧,人家其他老师都是能省就省,懒一点算一点,已经是老江湖了;而你,仗着年轻气盛,每天弄得教室里鸡飞狗跳,没有一刻的安宁。你非要看到满教室方圆八百里没一个不在学数学的才安心。为了这个,你还每天起早贪黑,绞尽脑汁为那些中差学生考虑法子。你想用一头年轻的秀发掩住那几根被漂白的另类,却是瞒不过我们的。这么费劲,能收到好效果就算了,偏偏那几个不争气的还是给你考个不及格。可以想象到,你那个愤怒的样子,恨不得把他们几个吃进去嚼烂了再吐出来。所以说,你何必呢?你这个怪人,这不是成心给自己找气受吗?你还特别爱搞一些稀奇古怪的活动。在德高望重的校领导眼里,那些真是没有丝毫意义的胡闹,你却振振有辞地说:磨刀不误砍柴功。每次校长找你谈话,你都解释说这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思想认识,从根本上使我们变革。你也不想想,现在这个社会,思想算得了啥?什么觉悟啊,什么道德啊,在实心的成绩面前能排得了老几?你说这世上还有几个像你这么怪的家伙?硬是咬住个死理不放,对你能有什么好处?你是为我们班付出了很多的,但直到你坦白说出来,我们才意识到这一切。你常说,有些事说出来就没意思了。于是,大概很多人都没觉得有什么意思。你大概是在外面上着心理辅导课,才会有那么多荒诞的主张。你却不知悔改,将荒诞进行到底。那天,你竟请了你的心理辅导师来给我们讲课,说是对中考有好处。你装作没看见校长的脸拉到拖地,依然自顾自地策划活动,还组织全班重新布置了教室,又扫又拖又摆花盆,总是把这猪卷收拾得像个样子了。我本以为这是一次感化心灵的好机会,于是事先准备了纸巾。老师请来了,你就先来一段开场白,打算引出本日的重题。谁想你的眼泪就那么不给面子,吧嗒吧嗒跌得比股票还快。你哭着说,一个人突然有了荒唐的想法时,能遇见一个支持你并给予帮助人是莫大的幸福。真的很感谢这位老师,真的很感谢!你把闭幕时的话就这么急着说出来了,真是有点疯癫了。我能理解。你说这番话的时候,我也设身处地地想象过了。结果就是我的眼泪也超了警戒水位,不过我有纸巾,而你没有。不是我不想给你,是我准备得不够。你这个人,真真是个怪人。我们作为你的学生,肯定也染上了不少“怪气”。不过就像你没意识到自己的怪诞一样,我们也大概都在无意间忽视了吧。你说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为了我们在中考时能尽量再多得一分。然后你自嘲:再清高的人,面对成绩也孤傲不起来了。是啊,在这么个现实的世界,你能一意孤行到什么程度。人爬得越高,就会跌得越惨。我渐渐能开始想象到你从高空坠落时的情景了——我们接住了你。我们50个人,一起。1000字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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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_2000字我是一朵玫瑰,我生活在森林里,我很喜欢在森林里面的开心生活。 早上,当第一缕阳光照耀在我身上,我楼下的叶子弟弟立刻便醒来了,一起床,他就要叫醒我:”玫瑰姐姐,玫瑰姐姐,醒醒啊!太阳公公都起床啦!” 我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向叶子弟弟和太阳公公打招呼:“叶子弟弟早,太阳公公早上好!太阳公公和蔼可亲地对我说:“玫瑰,你好,今天怎么这么晚起来?”“我。。我就是睡的太沉了吧,不知道时间了。好了太阳公公,我先去叫我的伙伴们起床吧。“”好,去吧。“太阳公公对我说。我左顾右看,发现百合姐姐的呼噜声最大,想起百合姐姐每天都要睡到很晚,我决定,第一个目标:百合姐姐!三,二,一!”百合姐姐起床啦!“我的声音高达90分贝。”啊!”百合姐姐一下子惊醒,她左看右看,咦?一个个都在睡觉呀,难不成。。。她看向了我,见我在那没心没肺的大笑,百合姐姐一下子明白了,“朝我大喊:”玫瑰妹妹,你不能这么调皮啊,换成是别人,你可要小心点喽!“我听了百合姐姐的话,惭愧地低下了头:”知道了,百合姐姐,我也是想叫你起床啦。“百合姐姐若有所思:”难怪你叫那么大声,算了,我原谅你,下次不许再犯,再犯我可饶不了你,懂了吗?“”恩恩!知道了!“我开心极了。”别那么孩子气,大家都看着我俩呢。“说着,百合姐姐朝我身后看去。我疑惑不解,转过头,发现大家都在盯着我们看,一双双迷茫的眼神让我措手不及。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哈哈大笑起来:”我本来打算先叫醒百合姐姐再叫你们起床,没想到我叫醒了百合姐姐之后你们都醒了,真是事半功倍,太省心了!“然后笑的肚子疼。”大家都在干嘛呀?“树爷爷被吵醒了,询问大家为何大清早不睡觉。”没什么没什么,大家都散了吧。“我不好意思地说,大家都纷纷离开了。我看着地上蚂蚁弟弟们正在辛勤劳动,搬运食物,不禁想和他们一起聊天。”蚂蚁弟弟们,你们搬运食物不累吗?“我奇怪的问。”没有,我们不累,我们在准备粮食呢。“蚂蚁弟弟们依然在搬运着食物,丝毫没有停下。”你们好敬业啊。“我不禁感慨。”没有啦,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不做就没的吃,那我们就要饿肚子。“为首的蚂蚁弟弟很腼腆。就这样,蚂蚁军团的弟弟们离开了我的视线,搬运食物到了自己的家。晚上,我会在蝉哥哥们的优美乐曲中进入梦乡,几乎天天都过着这么开心,幸福,美妙的日子,但是,从那一天起,我就永久的远离了那样的美好生活。 那一天,也是一个美好的清晨,太阳公公照样起来的那么早,空气照样那么清新,我也照样叫大家起床,打打闹闹,玩得不亦乐于,可过了一会儿,森林里传来了震耳欲聋的机器声,我从来没听过这种吵杂的声音,疑惑不解,而在这森林里活的最长时间的树爷爷大惊失色----”天哪!他们要来了!“”谁要来了?“我实在不懂树爷爷为什么要这么惊慌失措。”人类要来砍伐树木啦!可能还会带走一些植物,你们快躲起来!“树爷爷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 哦!天啊!不!怎么是这样子!大家之后四处逃亡,可是我们植物不能动,我着急的不知如何是好,幸好此时树爷爷晃了晃身体,摇了几片树叶给我挡住身体,这样应该看不见我了吧,我开心的想。我担惊受怕,仔细聆听,我听见了一阵阵刺耳的声音,以及一棵棵大树倒下的巨大震响。声音越来越近,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不要看到我,不要看到我。。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实在不想离开这个我朝夕相处了几年的环境。可是我越想怎么样,老天就越不让我如愿。 在我祈福的时候,可能是身子晃动有点大还是什么的,树叶落到了地上,天哪!他们就在那里!哦!不!我捂上了眼睛。人类发现了我,其中一个人说:“嘿!看那里!有一朵玫瑰花!森林里都没怎么见过玫瑰花,我们可真是赚到了!”说完正向我接近。忽然,我感觉到有人触碰到我了,我该怎么办!我感觉到了一阵刺痛,他们把我割下来了!我惊恐地睁开眼睛,看见我正被一个人握在手心里,我正在一步步远离树爷爷,远离我亲爱的兄弟姐妹们,不!!我不要这样子,我拼命地挣脱,尖叫,可人类根本没有丝毫的反应,他们被贪婪蒙蔽了双眼。他们把我带到了一辆卡车面前,把我插到了一盆盆栽里。我看到了很多受难的兄弟姐妹们。人类,你们怎么能这样子啊!我愤恨的想。 卡车一直在不停的行驶,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卡车终于停了下来,我是晕车型,差点呕得天翻地覆,好不容易平息下来,一双手向我伸了过来,我被抱了下车,随后被搬进了一家店里。不到一天,我又被转出了店铺,进了别人的家,成为了一株盆栽。当盆栽的日子好无聊,每天叶子弟弟不会叫我起床,我也不能和身旁的蘑菇妹妹,百合姐姐,树爷爷聊天,更不能看蚂蚁弟弟们搬运食物,听蝉哥哥唱优美的乐曲。想着想着,我就大哭了起来。我知道自己时日不多,虽然每天主人会给我好吃的,给我施肥,给我除草,但是没有主人的照料我依然还是能活下去,活得自由自在才是真正的活啊!数日下来,我愁眉不展,也不怎么吸收养分,我觉得活着没意思了,更何况我也不能活太久。。我觉得这些天越来越困,我开始幻想有一天太阳公公会发现我,然后托风哥哥把我带回家,带回森林,然后我继续和蘑菇妹妹,百合姐姐还有树爷爷聊天,看着蚂蚁弟弟们辛勤的搬运食物,听蝉哥哥优美的歌声入睡。。 第二天,在一个阳台上,一位男子正准备给他的玫瑰施肥,却发现玫瑰枯萎,鲜红的玫瑰花凋零的到处都是,仿佛是玫瑰花在流血。初一:弋雯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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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玫瑰(1)_2000字在校外。“张辛这次又是第一名啊!”李琳毓兴奋大叫着。“琳,谦虚点。”张辛说道。“哼,给某些人好脸色看喽。”旁边正也要回家的林婉婷看到他们后怒气冲冲,因为这次考试她只差1分就赶上张辛了。到了第二天午休时,张辛独自一人走到了阅览室,默默看起书来。突然,他发现一个最不起眼架子上有一本布满灰尘的书,他拿起书,弹掉上面的灰尘,看清了书的名字《血色玫瑰》,他问阅览室阿姨可否把这本书借给他。“哎,你若是执意要借的话就拿走吧,但我劝你最好别拿。”张辛听了这句话就越来越对这本书感兴趣了,难不成这书还有什么秘密?于是,张辛把这本书借走了。接到这本书不久后,张辛接到一封陌生人的短信:您好!您是否看到你在阅览室借的一本书《血色玫瑰》?那里面有一张折上的纸条,请不要打开它,那是我在借这本书是落在书里的,请把它送到归德中学旧楼第19层。张辛翻翻书,里面果真有一张纸条,还有,归德中学?那不是琳毓的学校么?(他和琳毓虽然不在同一所中学,但他们早认识了)于是,张辛就拿着那张纸条,到了琳毓的学校旧楼,他到了电梯后点19层。。。1层。。2层。。。3层。。。18层,突然电梯发出一阵难听的声音,电梯坏了!张辛顿时不知所措,马上拿起电话打给了李琳毓。。。就在这时,电梯的门开了!张辛走过去一看,原来是到了19层,但电话也打通了,琳毓问道:“怎么了?”“哦,没事了,我在你们学校旧楼19层。刚刚我还以为电梯门坏了。”琳毓听了这番话,大吃一惊:“19层?怎么可能?我们学校的19层早就拆了啊!”张辛看看楼层,确实是19层,如果19层被拆了。。。。。那么,现在自己所处在哪里呢?张辛看到阴森森的19层,不禁冒了冷汗,他马上坐上电梯到了第一层。没想到,李琳毓就在第一层,她见到张辛就追问起来:“你真的去了19层?”“对啊。我。。。”这时,张辛突然想起来给他发短信的那个人,他马上拨出去了那个号码,竟然。。竟然是空号!这个短信是几小时前发来的,怎么可能是空号呢?“19层早就拆了,那里本来住着的是一位才女,然后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就跳楼自杀了,后来,那个楼层就经常闹鬼,开水龙头就会有婴儿鬼般的哭声!这个楼层闹得全校人人心惶惶,最终校长决定把它拆迁,却发现那里有一位古代的坟墓!”张辛不相信这个世上会有鬼,于是决定要把这个问题追究到底。又一天,张辛同班同学李峰如死了!全班同学为他悲哀,这件事也让张辛感到莫名其妙,昨天好好跟他说话的李峰如怎么今天就死了呢!就在张辛冥思苦想时,他的同桌穆原提醒了他一句:“我觉得,你还是把《血色玫瑰》还回去吧!你要知道,李峰如就是看了这本书才死的,还有看过这本书的人都死了!”难道这本书真有这么邪乎?张辛回家后,上了QQ,突然发现一个人和他打招呼,而那个人的头像正是李峰如!张辛又冒了一阵冷汗,这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张辛马上打电话给琳毓,问她怎么办。“他真的死了?我教你个办法,你可以偷窥他的模样,而且他也不知道!来我告诉你。。。”张辛按照琳毓的方法做,发现跟他对话的并没有人!只是一张黑椅子!莫非李峰如的鬼魂跟他说话了?但张辛死也不会相信!这时,张辛发现那个号已经跟他聊天聊到夜里12点了!张辛准备睡觉了,他照照镜子,给镜子里的自己鼓鼓勇气,突然发现镜子里突然有一道黑影闪过,那。。那是什么?空荡荡的家里只剩张辛一个人,他该怎么办?这一切的一切,肯定是某个人搞的鬼!张辛不想再蒙在鼓里了,张辛认为最有可疑的就是林婉婷,因为她本来就和张辛对着干。再一天,张辛来到了林婉婷家,发现家里只有她的母亲,她的家很小,不一会儿,林婉婷回来了:“妈!我回来了!今天打工挣了不少钱呢!”“什么?打工!?”“呵呵,婉婷,没跟你班同学说么,哎呀,因为家庭条件有限,就只能靠婉婷挣钱了,这孩子可吃了不少苦。”“你现在知道为什么每次要跟你对着干了么?我只是想得到奖学金!”张辛大吃一惊,看来每次和林婉婷对着干是他错了,张辛有意识到,如果林婉婷每天都打工,那她有什么时间来陷害张辛呢?张辛恍然大悟,他马上跑到了李琳毓家。“嗨,张辛!你来干嘛啊?”“呵呵。其实我遇到的事情都是你造成的吧?从我拿到书的那一天起,短信是你发的,因为只有你会知道我手机的号码,还有,什么19层,根本就是你造的谣言,还有那个QQ,是你的吧!呵呵,我这么傻信了你!”“对,是我干的,没错!”“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是因为你的父亲那天喝醉了酒,撞死了我世上唯一的亲人我的妈妈!你知道么,从那天开始,我痛恨你,痛恨你家的所有人,我要你们受尽无数的折磨!”“别傻了,我的爸爸也得到了应有的报应,他也蹲了监狱!”“呵,我那样接近你,做你的助手,今天就毁于一旦了么。”第二天,李琳毓就离开了这座城市,从此,张辛和她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一切又回到了正常。直到有一天,在某一城市河里发现一个女尸,对的,李琳毓并不是自杀的,她是又遇见了鬼。(温馨提示:其实张辛理解错误~李峰如是真的遇见鬼而死的哦~那么这个“鬼”又是谁呢?请期待第二章!)六年级:学渣一枚v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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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白玫瑰(四)_2000字伊沫拿起卡,朝刷卡机走去,刚走到那里,卡就飞出她的手,安在了机器上,不一会儿又飞了出来。“您已验证成功,请跟随教师上楼。”机器又开口说话了。“教师……教师……在哪啊?”伊沫左看看右看看,就是没看到教师,“跟着他们那些同学走吧,诶呀,不行不行,我们不是同一班的。”“发什么愣,还不走。”突然,从伊沫旁边出现一位美丽的长发男人,他冷冷的盯着伊沫。“哦!”伊沫毫不在意他的表情,一口就答应了。“你是高——S班,进去吧,别忘了自我介绍。”刚说完,男教师就走了。伊沫走进教室,眼前一亮,哇,全是男的啊!她尴尬(ganga)的笑了笑,她想:看来得扮成男生了,否则……“同学,自我介绍吧?”女老师温柔的对伊沫说。“啊……哦,我叫……洛翼。”伊沫为了隐藏身份,不被对方发现,改了个名字。“那个,同学,你这么简单的就介绍了吗?”女老师疑惑的问,“你要隐藏你魔法阶层吗?”“是的,不行吗?”伊沫又火上加油想到:扮冷酷点应该没人会注意我吧,反正我都很冷漠,可为什么……难道是习惯了对他们温柔吗?“没……没有,那同学你就坐……”女老师怕惹急了伊沫,因为能进高——S班的都是贵族少爷。“不用,我坐那里。”伊沫指了指一个空着的座位。“好……好吧。”女老师恭恭敬敬的把伊沫送到那里坐下,然后就开始讲课了。伊沫发现,上课时有些同学时不时的转过身来看她,伊沫没好气的瞪了他们一眼,他们就不敢再看伊沫了。”下课了,同学们。”女老师对全班同学敬了个礼,而全班人呢,有的走,有的玩,有的聊天。“洛翼同学,你……“一个男生笑嘻嘻的看了看洛翼。”滚。“伊沫以前听妈妈讲过,她父母双亡,死在了敌人的刀下,听了那故事,伊沫就一直态度十分冷,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不理别人,包括伊晴。后来妈妈和伊晴对她待遇不错,所以她就对他们顽强的好态度,但对其他人却无法笑。”别这么冷淡嘛。“他还是继续笑。”没听见吗?“伊沫冷冷的笑了笑’”滚!“那个男生只好丧气的走了。伊沫走出教室,望操场上走去,因为下节是体育课。”哇!请给我签名!”“这位同学,给我签个名吧!”伊沫刚出门,一大堆低年级的女生围着她,找她签字,她想:麻烦死了。“滚,想死吗?“伊沫冷淡无比。”是……是!“那堆女生立刻被吓倒了,以为伊沫很厉害。由于是男生,伊沫将爸爸的燕尾服拿来穿好,看起来很帅,她短短的黑发显得他很吸引人,黑色的眼睛有种要把人吸进去的感觉,这学校里没人比她帅了!”集合!“体育老师严肃的说,”那边那男的,过来!“伊沫没听见老师在叫她,她就自顾自的坐在那里看书。”喂,没听见吗!“体育老师向她走过去。”无聊,走开。“因为对方是老师,所以伊沫给他留了点面子,没让他滚。”你!“老师发怒了,伸手打算拉她的衣领,其他同学看见了都躲得远远地,因为以前在这里上过学的人都知道这位老师的脾气。伊沫没等老师碰到他就一个前空翻,就躲了过去。她为什么这么厉害?因为伊晴是会一些武功的,他教过伊沫,还有,不知道怎么的,伊沫学的很快3天就学会了伊晴的所有武功,7天就比他还厉害了,连她自己都很惊讶,不过习惯了冷漠,她从来不表示他的惊讶。”这……这……好吧!“老师吃惊地说,”你可以毕业了,也可以选择在这里继续看书!“”毕业……看书。“她两样都选。”你都学会了禁术,在这里继续看吧!“老师敬畏的说。”那你可以走了吗?“伊沫连看都不看老师一眼。”同学们,继续练!“老师转身走向那些嘴巴张的可以吃下1个鸡蛋的人们。”好帅!“”就是就是!“”哇哦“一个个低年级的女孩子们都充满了羡慕!包括高——S班的所有人。傍晚……”大家,以后我们是2人宿舍,请大家找好组合。“女老师温和的讲道。”女人,我要一个人。“伊沫冷冷地说。”但是,洛翼同学……“女老师也不知道如何应对这个冷酷的大少爷了。”找校长来。“伊沫完全不理会她,直接开口叫道。女老师苦笑了下,用魔法通讯器叫出校长。”谁找我啊?“校长慈善的表情从屏幕里露出来。”这学校没有单人间?“伊沫无情的问。”这……曦,就这样吧。“校长先是一惊,后来就恢复了笑容满面的表情。“可,好吧,我知道了。“女老师叹了口气,说,”跟我来吧。“女老师将她带到了一间极为豪华的房屋里,说:”这房子会自己选主人,看看你的运气好不好吧。“”哦?“伊沫半信半疑的打量着这座房子。她走了进去。40分钟后……”好无聊的房子,就会放水,放虫子。“伊沫安然无恙的地从房里走出来,女老师长大了嘴巴,然后慢慢恢复神情,“以后这房子就是你的了。”而其他同学更是无语伦次。第2天……伊沫早早的起了床,走进教室,拿起昨天的书继续看。过了几个小时,终于来了一个人,他看见伊沫特别吃惊,问道:”你多久来的?“伊沫没理他,他也就不问了。后来,人越来越多,最后,女老师也到了。”我们班来了位新同学。“女老师讲道。女老师刚讲完,一大堆人走进来,穿的都很豪华,最后,一个女生走了进来,她长得狡猾又可爱,说:”我自己安排座位!“她看了看,发现最后一个座位的人连看都顾不上看她一眼,于是,她笑了笑,指了指那里,”我坐那里!“话刚说完,她身后的几人变出一张超豪华的桌椅,安在了伊沫旁边。她走过去,刚坐下,旁边的伊沫拿起书就走到教室外,不知道要去哪。”你!“那个豪华千金大小姐气冲冲的冲出教室去追她,可刚出门伊沫就无影无踪了,”可恶啊!“”老师,那男的是谁?!“她又问老师。”他叫洛翼。“女老师说。”洛翼啊“她邪恶的笑了笑。六年级:叶MM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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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的怪人“小朋友,小朋友你醒醒。”我:“吵死了,妈,今天是周日哎,让我再睡一下………”“你睡迷糊了?这不是你家。你要去的地方到了,别碍着我做下一趟生意。”“我说了再让我睡一下啦!”我睁开双眼,等等,这不是我家,小小的,窄窄的,还有一种难闻的味道,这不是的士吗?绑架!!!我的脑子里立刻出现这个词。我紧张极了。“不许动,你碰我一下试试,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把我绑来的,但是我警告你,我家没什么钱,想要赎金是不可能的,还有,我聪明的很,在你把我卖了之前我早就跑了。最后,我可是空手道二十段的,小心你死无葬身之地!!!”司机:“小朋友你弄错了吧?是你要搭我的车来这的耶,谁绑架你了啊”我“哼,你别想骗我,我是从小到大门门考试第一的。”虽然这么说,但我还是下了车,一边远离车子和司机,一边直视着对方的动静。司机:“小鬼!”说完,发动车就走人了。啥米?你敢骂我?不要让我再见到你,否则见一次打一次。整理好情绪,环顾四周。“这里是哪呀?好像离我家很远……惨了,我的方向感比小兰还差,回不了家怎么办,而且妈妈一定急坏了。还是先看看附近有地名什么的吧。说起来,这里还真眼熟啊~~~”四周都是高楼大厦,正常的都市。在我身后就是一座大楼,窗户上好像还贴着名字………我日文可是很好的哦,写什么来着“毛。.毛利侦……侦探事务所……毛利侦探事务所……哦………原来是毛利侦探事务所啊…………………………………………啥!!!%◎&%^&%&^%$$##^@!#@&%#$毛利侦探事务所?不会吧……上帝你真的不是一般的厉害耶……难道我真的来到柯南的世界了吗?不是,不是,一定是骗人的,我一定是在做梦,快点醒来,快点醒来……“请问你有事吗?”一个非常好听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好熟,在哪里听过吧?一回头,乖乖,我的天啊!!神啊,上帝以及老天爷!!是毛利兰耶!!!和漫画还有动画里的一摸一样!!!!而且她旁边的小孩是…………天啊!!!!这次更吓人!!!!是江户川柯南耶!!!!我晚上做梦都能梦见的人哎!!!上帝呀~~如果这是梦千万不要让我在这时醒来………“你到底是谁呀?是不是柯南的同学?”是毛利小五郎!!!我大惊。“你没弄错吧,大叔,见过十岁的的男孩是7岁的小鬼的同学吗?”我注意到柯南他已经开始用奇怪和怀疑的眼神看我了,不行,好不容易到这了,一定要努力混下去!!!我想肯定是上天看我每天诚心的祈祷,又平常老是做好事,天真活泼可爱,(好好好,骗人的,别丢我西红柿啊)终于怜悯我,实现了这个多年以来想都不敢想的愿望。上帝啊!!佛祖啊!观世音菩萨呀!!我会每天念经拜佛,初一十五吃斋供奉您的!!!!太感谢了!!!嗯哼!我知道现在我的表情和一尊米勒佛一样,笑的眼睛都看不到了。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留在这里,尤其是要和柯南还有小兰一起住,当然,要住在这个比周扒皮还小气的毛利大叔的房子里,不像柯南吧里的同人文一样,攀点亲,带点故是不可能的。呵呵呵呵呵呵呵……我可是这方面的高手哦……柯南:“大哥哥请问你到底是谁呀?是来拜托叔叔帮你解决什么案件的吗?”又来了,这小子只要在小兰面前就装童声。不过我可不吃这一套。你就等着领教我的惊人演技吧!!“啊!柯南!我想死你了!!终于见到你了!!”我立刻冲上前去抱住柯南,(别打我)一边说道。小兰:“哎?柯南,你认识她吗?”柯南:“我不。.知道…啊…”也许是被我抱太紧了,说话有些困难。“什么啊,柯南你真是的,居然把自己哥哥都忘了吗?”我接着讲。“啊!?!?!?”三人齐声叫道。小五郎:“你这小鬼头还有哥哥呀?”“不,不是,我不认识他。”柯南连忙辩解。“这也难怪,我们从小就分开了,你那时才三岁,当然会不记得我。但是没关系!柯南,你哥哥我回来了,我一定好好照顾你的!”发挥自己最厉害的攻势,一边拿手擦“眼泪”,一边说道,看我多帅!(汗……)小兰:“太好了,柯南,你的哥哥来看你了呢!”“不是,我真的不认识他!”我可以想象柯南现在在想些什么,一定是“这家伙是谁?为什么说自己是我的哥哥?江户川柯南明明是个不存在的人物,是不可能又家人的。”等等…。“我妈妈是谁?”柯南严肃的看着我问道。哼,以为用这个就可以难倒我?太小看我们这些柯南忠实FANS了吧?“哎呀,柯南,你这个问题好笨啊,我们的妈妈当然是江户川文代喽!”“嗯……。”他现在肯定是在想我是不是他爸优作。不妙,毕竟是名侦探,在这样下去一定会露馅的。“我们不要在这里讲话嘛,站着多累呀!让我们进去坐坐嘛!”我二话不说,直接抱起柯南用每秒100米的速度朝大门那跑去…。.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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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