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着脚
我很喜欢光着脚走来走去,那是一种没有约束的感觉,很自然,很舒服。无论什么季节,在温暖宜人的地方,我都会不穿鞋,快乐地走。
这也许是一种很怪的习惯吧!当我光着脚走在家里的地板上,会很开心,我在房间里一圈一圈地走,自得其乐。妈妈说会着凉的,我不知道着凉后会怎样,也许根本就不会着凉,不过对于我都是一样的,我是不会改变这种习惯的。我想:即使真的着凉,我还是会光着脚走在地板上,就像此时此刻一样,以前不曾改变,以后也不会改变。
前几天去海南坐轮渡,我到甲板上吹海风,天气很热,但海风很凉,它把我白色的裙字吹得飘飘的,像是飞了起来,我脱下鞋子赤足走在甲板上,望着大海。阳光洒在海面上,随着海的涌动,像是活着的东西。我幻想在海的尽头有一个在地图上永远看不到也找不到的地方,温暖美丽,地上长满小草儿,人们可以不用穿鞋子我觉得也许是上帝是真的存在的。心诚则灵,上帝相信真诚的心而不是某种意义上的仪式。有一天,我死了,但愿我能上天堂,变成天使在天上飞,而且可以光着脚,知道永远。
我忽然觉得大海就像我光着的脚,可以奔流不息,可以自由地行走,奔跑,不在乎地面是否干净,不在乎是否会着凉,更不在乎是否有伤大雅。
轮渡激起好多浪花,并留下一条长长的水线,像是在大海的伤痕,但是那条水线很快就会消失,那个地方的海水还是会像以前那样流。海的伤痕真容易愈合,如果心灵是一片海。那么就不会有人永久地受伤了。一切的一切,并非证明所经历的少了或根本没有发生过什么,也许留下的反而是快乐的记忆,至于伤心的事,都只不过是风过无痕罢了。
我行我素的人,所以才会光着脚。因为光着脚,不会让人活得很累。人心灵的伤口很快回愈合。这真是一件开心的事,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光着脚的青春
我很喜欢光着脚走来走去,那是一种没有约束的感觉,是一种青春的感觉,很自然,很舒服。无论是什么季节,在温暖宜人的地方,我都不会穿鞋子,快乐地走。
这也许是一种很怪的习惯吧!当我光着脚在家里的地板上,会很开心,我在房间一圈一圈地走,自得其乐。妈妈说会凉着的,我不晓得着凉后会怎样,也许根本不会着凉,不过我是不会改变这种习惯的。妈妈自然了解女儿固执的个性,便不再劝说,我依然自由地走。想想看,我踩着清亮亮的小溪、绿茵茵的草坪,就像乘着青春的翅膀自由翱翔,好美啊!
记得第一次坐轮船,天气很热,我到甲板上吹海风,海风很凉爽,它把我白色的绸裙吹得飘飘的,像是飞了起来。我脱下鞋子赤足在甲板上走,登上栏杆,望着大海。阳光很明媚,天空没有云,是深蓝色的。阳光洒在海面上,随着海的波浪涌动流转,像是活着的东西,像是青春,像是我们。
我幻想着海的尽头有一个我永远看不到、地图上也找不到的地方,那里是一个神奇的国度,就让荣幸的我来为它取个名字吧——就叫做“青春之城”。温暖、美丽、和平、宁静、活力,地上长满柔嫩的小草儿,人们可以不用穿鞋子,那里有我的朋友们,他们可以同我一起赤脚一起嬉戏一起大笑……那里是伊甸园吗?里面应该不只住着亚当和夏娃,还有许多人……或许那一群可爱的蓝精灵、美丽的花仙子都在呢!那里住着所有属于青春的人。
我突然起《圣经》里奇异的故事,心目中仿佛出现了一个真实存在的上帝。我不需要像那些基督徒一样做礼拜,也不用祷告,心诚则灵,青春的我们拥有一颗纯洁真诚的心,我心中的上帝相信真诚的心,而不是某种仪式,在这一点上,上帝应该会更加眷顾我们吧!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但愿我能上天堂,变成天使在天空飞,而且可以光着脚,直到永远。
忽然觉得大海就像我光着的脚,可以自由地奔流不息、无拘无束地翻腾、澎湃,像我光着脚时,可以自由地行走、奔跑,不在乎地面是否干净,不在乎是否会着凉,更不在乎是否有伤大雅。因为此时,我只在乎天是否蓝,海是否遥远,自己是否快乐着、自由着……
轮船激起好多浪花,并留下一条条长长的水线,像是一条划在大海中的伤痕,但是那条水线很快就会消失,那个地方的海水还是会像从前那样流。海的伤痕真容易愈合,如果心灵是一片海,那么就不会有人受伤到永久了。也许并不是非要受伤才能学会坚强。相反,那些人的心就像大海;那些在常人看来刻骨铭心的伤口,在他们心中就如轮船划过的水线,最终变得了无痕迹,就像是青春。刚过了青春年龄的人都像用最后一点力去抓住青春的尾巴,但青春小鸟却早已远走高飞。一切的一切,并非证明所经历的少了或根本不曾发生过什么,也许留下的仅是快乐的记忆,至于伤心的往事,都只是无痕罢了。
我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所以才会光着脚走,不想承受那些多余的沉重和忧郁,只想轻松、自由地走我的路,走过我的青春,走完我的一生。就算是想流泪,我也不会哭;就算哭,也要用自己的声音,最大的声音,最青春的声音,让我们光着脚走完这段美丽的青春,自由、快乐是我们的终点。
我们的青春,就是这样;青春的我们,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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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脚“穿上拖鞋,地上凉。”妈妈皱着眉头看着我光秃秃踩在地上的双脚说道。我不以为然,仍旧我行我素,光脚跑来跑去。我从小就这样,喜欢光脚在地上行走,用妈妈的话来说就是:“这孩子小时候把她惯坏了,太亲近大自然了。”确实,小时候,爸爸的事业刚刚起步,妈妈就打下手,根本抽不出时间来管我,好在有姨管我。但是,姨家的女儿喜欢光脚在草地上跑,于是我也有了这样一个不得体的毛病。妈妈为此很伤脑筋,想了很多办法,我却屡教不改。“宝贝,穿上鞋,地上凉,别看现在没有病,老了病全都找到你头上来了。”我正在吃饭,妈妈突然冷不丁的对我说,我抬头看着妈妈,嬉皮笑脸道,“那都是老了以后的事了嘛!“”你呀你!”妈妈恨铁不成钢的戳着我的额头,简直是对我无话可说。我也乐得个清闲,光脚滴流滴流爬到电脑椅上玩电脑了。几天相安无事。这天,“咱家是不是该铺个地毯了?”爸爸若有若思地说道,妈妈一拍脑袋,惊喜的叫道,“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样宝贝光脚跑在地上也没多大事了。”我一愣,爸爸只是随便一提,妈妈居然这么大反应?我灰溜溜的穿上鞋,“妈,不用铺地毯了。你看你女儿都知道穿鞋了。”妈妈捂着嘴笑了,爸爸也跟着笑了。好啊!他们两个居然联合起来玩我,我佯装恼怒的扑向他们……光脚踩地的事情还是会有发生,但已经少之又少了。我很开心我改变了这样一个微不足道却很重要的小细节。5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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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脚走路(转载)脱掉笨重的鞋和厚实的袜子,脚就自由了、解放了,踩在地上就有了一种真实的质感。就是不走路,坐在椅子上将双脚悬空荡来荡去,感受到一阵阵微凉的风脉脉轻柔地从趾缝儿里钻来钻去,也是一种享受。光着脚做些什么的过程,是支离破碎、不再完整的,因为这个过程已经让我的意识切割成了一个个只能用小得不能再小的时间单位来计量的“瞬间”,每一个“瞬间”都会让我产生一种恍乎的兴奋,体会到一份独特的快乐。光脚的过程,是一个快感集合。可惜,限制我光脚走路的因素实在太多了。上班时不能光脚,外出散步时不能光脚,参加宴会时不能光脚……就连在家里正光着脚惬意地来回踱步时,五岁的女儿也会冷不防从身旁出现,“啪”的一声将拖鞋扔在面前,奶声奶气地说,不穿鞋会着凉的,然后便一直监视我,直至我穿上拖鞋。只能苦笑!毕淑敏在她的那篇著名的《婚姻鞋》里曾说,幼小的时候光着脚在地上走,感受沙的温热、草的润凉,那种无拘无束的洒脱与快乐,一生中会将我们从梦中反复唤醒。无论这段话想证明什么,为什么主旨服务,反正是勾起了我离题万里的儿时回忆。小时候的路,怎么就那么干净、平坦呢?这样的小路,就应该是光着脚走的。乡间小路,即使走上几里地也难得见到一块碎玻璃或是其他尖锐的化合物,只能看见一条白白的小路在满眼绿色的围追堵截下蜿蜒曲折着伸向远方。可以尽情地提着鞋、光着脚,走啊走的,脚板走热了、走乏了,就到路旁的草地上跑两下,彻底地体会一下草儿带来的葱翠和清凉,只需提防着别踩到一泼新鲜的牛粪或是带着绿刺的草蒺藜就行了。真想淘气的话,就在雨后路边儿上那一个个小水洼子里去,使劲去踩踏洼子里的黑泥,看着稀软而粘稠的泥巴调皮地在脚趾与脚趾之间窜进窜出,禁不住,脚心就开始酥痒起来,就想笑……可一穿上鞋子时,带着保护脚板的庄严使命,鞋子便把这种道貌岸然的神圣刹那间演绎成一种坚硬的隔绝,而且是那样的义不容辞,那样的道貌岸然。一切快乐便迅速地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像一块曝晒在夏日里的冰块,当你把它端在掌心还没来得及仔细欣赏从它身体里折射出的五颜六色时,它便在太阳的威力下融化了,化成了一种梦想,一种期待,一种想象。只是执着在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与惆怅有关,令人惘然若失。在乡间小路上,光脚走路与穿鞋走路是绝不一样的。光脚走路的大部分时间里,是绝对舒爽的,自由放任的脚,即便是偶尔被略显凸出的沙砾或横蔓过路面的树根硌痛了,也像是父亲在亲热时用坚硬的胡茬扎痛了孩子稚嫩的脸皮儿。温柔而亲昵的痛。光脚走路,再远的路也不觉得远。因为快乐。穿鞋走路呢?在鞋子的包裹下,脚的一切感觉都丧失贻尽,木然而沉重,无论踏在哪里都是坚硬的一片。所有关于脚的感知与快乐都变成了沉痛而不可再求的回忆,在憋闷的行进过程里,越是重温光脚的快乐,越是厌憎脚下的这双鞋,走路,成了负担,成了折磨。倒是在城市的大街上走路时,是非穿鞋不可的了。如果不穿鞋子,会遇到太多的麻烦。从乡下的大山里运来的石头已经被一座座现代城市教化成坚硬的路基,肃穆却又张扬地狠盯着你的脚,你不经意间与它轻轻地一触,它便会借此机会狠狠地实行霸气十足的一击,让疼痛遍袭你的痛感神经。乡下的沙子也被整合成一块块棱角分明的玻璃横七坚八地躺在路面上,恶毒地静待你的光脚板沉重地踏来,然后从容地划开你脚上的皮肉,吸吮你的鲜血,任可怕的红色染红它的身体,并把这当成是向太阳炫耀的成绩与光荣……其实,又有什么不是乡下的土地上奔涌而来呢?包括我们自己。何必用城市和乡村诸如此类的名词来人为地割裂这其中本不分彼此的血肉联系然后狠狠地进行伤害呢?难道将淳朴、厚重、真实统统包在鞋子里面,然后营造出种种假象,骗别人也骗自己就是幸福吗?就是真实吗?就能避免伤害吗?也许,是我们过于珍惜自己的双脚了吧。过于珍惜,往往就会失去更多。雪莱曾经说过,如果你十分珍爱自己的羽毛,不使它受到一点伤,那么,你将失去两只翅膀,永远不能够凌空飞翔。可是我却发现,如果将我的脚真正裸露在城市路面下,它会被伤害得体无完肤,鲜血淋漓,我惧怕这种伤害,所以,就只能在缩在家里享受一下光脚踱步的快乐,然后那么不情愿地穿上鞋子,艰难地行走在城市的风雨里。由于惧怕和珍惜,我往往在不知不觉和习惯中失去了走路的快乐,也就理所当然地失去了诗人雪莱所说的飞翔的能力——在城市的路面上飞翔。不是我不想,而是我不能。真是喜欢乔叶曾经抄录过的一首小诗啊。“我健康的赤足是一面清脆的小鼓/在这个雨季敲打着春天的胸脯/没有华丽的鞋子又有什么关系啊/谁说此刻的我不够幸福”,可这也只是理想的诗化罢了。真正的赤足行走,是需要足够的勇气和一定厚度的角质层的,有岛武郎不也曾感叹过,“上人生的旅途吧,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面前才有路。”是的,鲁迅先生教导我们路是人踩出来的,可我疑惑的是,如果光着脚,还能不能踩出路?尤其是在城市的虚芜里,光着脚踩出的路是不是浅之又浅,一会儿就被人潮涌过的各种鞋印践踏得一片模糊呢?光脚走路,还会有明确的方向吗?当人们用面具将脸孔重重包裹、用栅栏将心灵密密围困、用厚重的盔甲将全身层层防御起来、将唯一裸露的双手变成攻击的利器时,也许能够坦然舒展的,只有双脚了。可真要是在这样的装备里把双脚解放出来,却有些不伦不类了,如同一个骑士身披甲胄、持着长枪大矛欲上阵杀敌时,却发现自己在徒步行进,竟然缺少一匹供他驾驭去冲锋陷阵的战马。这无疑是悲哀的。城市里的人们如果没有鞋子,恐怕比没有战马的骑士还要悲哀。他们会永久地失去行走的能力,直至重新穿回鞋子。其实,光脚走路仅仅是个简单的自我愉悦的过程。为什么就这么难呢?我真想脱掉鞋子,光脚走路。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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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脚的女孩冬天的夜色下,一个小女孩孤独的走在小路上,行人发现,她没有穿鞋,她的脚被冻的通红,一双枯瘦的小手紧紧捏着一张照片。她可能太冷了,她来到一家蛋糕店门口,看着里面的一个女人,看着看着,她倒在了门口。哪个女人看见了她。拿起扫把出来,把哪个女孩如同废品一般扫出了门。把她扫到了马路中央,女孩毫无反抗之力,任哪个女人摆弄。女孩哭着哭着。哪个女人没有理采女孩的泪水,还骂哪个女孩是贱命。但女孩手中还捏着那张照片。从这可以看出来这个女人是小女孩的妈妈。突然,一辆大货车从远处飞奔而来,无情的从小女孩身上重重的压了过去,货车失机不但不说对不起,还骂小女孩:“好狗都不挡道你来挡道,真是狗都不如。”女孩摸着下身流下的血。默默的流泪。第二天,女孩走了,这时,人们才发现,女孩手中的照片是她和爸爸的留影。300字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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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着脚的青春我很喜欢光着脚走来走去,那是一种没有约束的感觉,是一种青春的感觉,很自然,很舒服。无论是什么季节,在温暖宜人的地方,我都不会穿鞋子,快乐地走。这也许是一种很怪的习惯吧!当我光着脚在家里的地板上,会很开心,我在房间一圈一圈地走,自得其乐。妈妈说会凉着的,我不晓得着凉后会怎样,也许根本不会着凉,不过我是不会改变这种习惯的。妈妈自然了解女儿固执的个性,便不再劝说,我依然自由地走。想想看,我踩着清亮亮的小溪、绿茵茵的草坪,就像乘着青春的翅膀自由翱翔,好美啊!记得第一次坐轮船,天气很热,我到甲板上吹海风,海风很凉爽,它把我白色的绸裙吹得飘飘的,像是飞了起来。我脱下鞋子赤足在甲板上走,登上栏杆,望着大海。阳光很明媚,天空没有云,是深蓝色的。阳光洒在海面上,随着海的波浪涌动流转,像是活着的东西,像是青春,像是我们。我幻想着海的尽头有一个我永远看不到、地图上也找不到的地方,那里是一个神奇的国度,就让荣幸的我来为它取个名字吧——就叫做“青春之城”。温暖、美丽、和平、宁静、活力,地上长满柔嫩的小草儿,人们可以不用穿鞋子,那里有我的朋友们,他们可以同我一起赤脚一起嬉戏一起大笑……那里是伊甸园吗?里面应该不只住着亚当和夏娃,还有许多人……或许那一群可爱的蓝精灵、美丽的花仙子都在呢!那里住着所有属于青春的人。我突然起《圣经》里奇异的故事,心目中仿佛出现了一个真实存在的上帝。我不需要像那些基督徒一样做礼拜,也不用祷告,心诚则灵,青春的我们拥有一颗纯洁真诚的心,我心中的上帝相信真诚的心,而不是某种仪式,在这一点上,上帝应该会更加眷顾我们吧!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但愿我能上天堂,变成天使在天空飞,而且可以光着脚,直到永远。忽然觉得大海就像我光着的脚,可以自由地奔流不息、无拘无束地翻腾、澎湃,像我光着脚时,可以自由地行走、奔跑,不在乎地面是否干净,不在乎是否会着凉,更不在乎是否有伤大雅。因为此时,我只在乎天是否蓝,海是否遥远,自己是否快乐着、自由着……轮船激起好多浪花,并留下一条条长长的水线,像是一条划在大海中的伤痕,但是那条水线很快就会消失,那个地方的海水还是会像从前那样流。海的伤痕真容易愈合,如果心灵是一片海,那么就不会有人受伤到永久了。也许并不是非要受伤才能学会坚强。相反,那些人的心就像大海;那些在常人看来刻骨铭心的伤口,在他们心中就如轮船划过的水线,最终变得了无痕迹,就像是青春。刚过了青春年龄的人都像用最后一点力去抓住青春的尾巴,但青春小鸟却早已远走高飞。一切的一切,并非证明所经历的少了或根本不曾发生过什么,也许留下的仅是快乐的记忆,至于伤心的往事,都只是无痕罢了。我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所以才会光着脚走,不想承受那些多余的沉重和忧郁,只想轻松、自由地走我的路,走过我的青春,走完我的一生。就算是想流泪,我也不会哭;就算哭,也要用自己的声音,最大的声音,最青春的声音,让我们光着脚走完这段美丽的青春,自由、快乐是我们的终点。我们的青春,就是这样;青春的我们,就是如此。6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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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跟着爱走……前方的路是明亮的,因为有爱……六岁时,每天晚上,母亲总会在我放学时来接我。那时,我总会和妈妈手拉手,踏着整齐的步伐,哼着小调,走回家。因为家很远,所以每每走到离家还很远的杉树林时,天已经很黑漆漆的了。这时,妈妈便回打起手电筒,照着我前方的路。那是个雨天,妈妈一如往日的来接我回家。一出校门,我便看到了母亲焦急不安的身影----饱经风霜的她早已两鬓白发,背已驼下。她一手抓住雨伞,一手拿着那把“年迈”的手电筒,脸上写满了不安,焦急。双眼四处张望着;雨水顺着伞,像一个个调皮的孩子,蹦蹦跳跳,飞珠溅玉,渗透了她的衣服。我急忙跑去,妈妈见了我,脸上露出了笑容。我们又像昔日一样,依偎着回家。来到那片杉树林,天又暗下来了。杉树叶被风抛到这边,又抛到那边,发出“沙沙,沙沙”的声音,宛若在演出会中弹奏一曲优美动听的旋律。母亲打开手电筒,照向我这边照来。顿时,我的前方亮起了灯光,我又看看妈妈那边,黑暗暗的。稚气的我好奇的问妈妈:“妈妈,妈妈。为什么光只照我这边呢?”妈妈的答案,我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她说,因为,光只喜欢小孩子呀!我听后,咧开嘴笑了:“噢,太好了,光喜欢我啊,光喜欢我!”就这样,我一蹦一蹦的顺着光的方向跳了回家,杉树林里,留下了一声声银铃般天真的笑声,和一串串一大一小的,一深一浅的脚丫……后来,我九岁了。隐隐约约明白了某些道理。那天母亲又来接我回家,又是那片杉树林,跟3年前的一样,毫无改变。唯一,改变的是,手电筒不再是妈妈拿了,而是我。天黑下来以后,我把手电筒打开,照向了妈妈的那个方向,妈妈惊愕了,少顷,“孩子,照那边”妈妈说,然后指了指我的那个方向,“那边,光喜欢小孩子”。“不,妈妈,我的光喜欢大人!”妈妈沉默了,然后我们走回家,杉树林里又再次留下了一深一浅的脚丫……是的,天下母亲做的,就是把光洒给我们,把爱留给我们。光,永远跟着爱走……勒流东风小学六年级:张翠霞6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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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记得小时候,我常依偎在太奶奶身边,天真地问她:"您怎么老唉声叹气?您的脚怎么跟我的一样那么小又那么长?"可是不知怎么的,每当谈及太奶奶的脚时,太奶奶的眼泪就像潮水泛滥一样,从她那黄褐色的、无神的眼睛里涌出来,她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用微微颤抖的手抚摸着我的头。每当这时,妈妈总是带着严肃的神情对我说:"小孩子,不懂事,别瞎问,自己玩去!"然而,这非但丝毫没有动摇我的好奇心,反而在我幼小的心中萌了芽,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发想要揭开那层神秘的面纱。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终于揭开心中的谜团。那是一个很黑的夜晚,我有事去找太奶奶,刚兴奋地跑到门口,一副差点令人昏厥的场景出现在我眼前,从几乎绕不到尽头的布里,我看到了里面裹着的小小的脚:又长又细,就像一只织布的梭子。脚上的皮肤就像老树皮,突出一根一根青筋,五只脚趾被强迫地挤在一块。噢,多可怕的脚啊!猛然间,我明白了:为什么太奶奶只能静静地坐着,而不能走来走去!为什么太奶奶的起居需要妈妈搀扶!为什么她会不住地叹息!我抬起朦胧的眼,发现太奶奶更老了,那饱经风霜的脸像放了很久的茄子,任皱纹到处爬满,就像刀刻的一般,是那样的深,那样的多,似乎每一条皱纹都藏着一段曲折的经历;流逝的岁月无情地压弯了太奶奶的腰。我愕然了:这就是我的太奶奶--一个用瘦弱的双肩坚强地挑起生活重担,凭自己的力量,把四个孩子拉扯大的太奶奶!泪,不禁夺眶而出……而今,太奶奶已离开人世许多年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成为了过去,离我越来越远,不再回来。而在我记忆的深处,还常能清晰地看到:那条潺潺流水的小河旁,我和蔼可亲的太奶奶坐在那张发黄的藤椅上,默默地看着美丽的晚霞,"飒飒"的风声正诉说着一个古老而动人的故事……650字 二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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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光脚小丫向大家报到大家好,我是光脚小丫。小荷流行改名热,我也凑个热闹,也改名了。光脚小丫已经是过去式了,是历史人物了。我知道在小荷有许多人爱她,也有个别人恨她。希望爱她的人能继续爱她。恨她的人就把她一脚踩扁吧,反正我要把她放进历史博物馆了,连同她原来发表的作文(绝大多数是一、二、三年级的作文,现在自己看了也汗颜,如果那位特聘能把它全部删除,原来的小丫在此深表谢意。)和得分。我是受万里晴空哥哥一句话的启发:“拿出自己的实力来证明”。所以我将从头开始,从零开始。我的新名字叫:五粒豌豆,也是我博客的名字。这名字是转载的,出自安徒生种的一只小小的豆荚里,但目前还不知道是第一粒还是第五粒,就靠我自己的造化了。 来小荷我不为争分,(小荷给我再高的分,我能上清华还是北大?)我只想学写作文,只想能在一个开开心心的,热热闹闹的,和和睦睦的,平等相处的环境里好好学习,学习真正的学生作文,而不是那些无病呻呤。现在是国泰民安的大好时代,我就不懂,何来如此多的烦恼和忧伤,更不懂的是,竟有个别所谓的为人师表(谁知道呢)也跟着瞎起哄,难道大家真的都处在吃不饱饭,穿不暖衣,住不好房了而烦恼不可吗? 当然,我不否认,小荷虽然有许多作文水平不够理想的,包括我自己。但可以肯定地说,小荷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我也曾找到了许多好榜样(不含老师),在无数次的作文评点中,我也都曾表露过佩服。对不起,由于小荷又是个敏感之地,我只能把那些我所佩服的人埋名隐姓了。这次短暂的离开,有两个原因:一是前段时间我正在组建三人组合古筝独奏演出队。我们的三人组合叫:“芊纤爱”。芊:寄意这个新生的组合如草木长青;纤:出自初二作文6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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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脚今天是个非常炎热的天气,有许多人在树下乘凉,一只一只的知了在树上不停呐喊:热啊!热啊!十分吵人,似乎耳朵都要被震聋了,晚上我决定在家里好好洗一次脚!一到家,我狂叫了声:热死啦!像箭一样的速度冲向了水池前,拿起专用脚盆,脚盆的颜色是金黄色的,它的材质是塑料做成的,十分美丽,盆底还印有一个“沸羊羊”,它的脸是洁白的,角是土黄色的,身子是黑白条纹的,它的皮毛看上去非常柔软,毛绒绒的.不一会儿,打开水龙头开始罐水了,一盆晶莹剔透的水就打好了,我就爽爽的开始洗脚了,首先,我把脚轻轻的放入水盆里,一股透心凉的感觉,真捧!不久盆里的水就没那么凉爽了,于是我灵机一动。想到了冰箱里的冰块,让妈妈帮我拿过来,放入脚盆,非常不错的主意!此时,我仍然处于冰爽状态,左脚搓搓右脚,右脚搓搓左脚,脚指头的缝隙我也不会漏洗,洗到左脚的第二个指缝时,发现用手搓不掉脏东西,我就借助脚巾,很使劲的搓了几下,终于被我搓掉了,接着,我继续洗脚,发现脚背上有一滴大大的墨汁,哦,原来是我白天在书法课上不小心滴到的,我还是像刚才那样,借助脚巾来搓洗,可是这一回怎么不管用了呢?我就大声的叫喊:“妈妈,我脚背上有一大滴墨汁,洗不掉了”!妈妈缓缓地走来说:“别慌!你用用沐浴露,看看行不行!”话音刚落,我就动起手来了,果不然,墨汁印从深至浅,慢慢的淡了下来,直到看不见印痕。这时,我看了下挂在墙上的钟,已经过了二十多分钟了,冰块也在盆里融化了,拿起脚巾,小心翼翼的把脚擦干净了。此时,我彻底降温了,整个人都觉得冰爽爽的,舒服及了。没想到洗脚也可以这样愉快!650字 三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