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有感
老师曾给我们发过这么一本共读书目《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当时可能是心情不爽吧,从来都是喜欢看书的我看到那么厚的一本书,就将它撇在了一边。可是等这本书被收了上去后,我一直无所事事,又听同学说,那本书可好看啦!我就忍不住心痒痒啦!于是跟老爸软磨硬泡,他终于答应给我买了它。
这本书主要是介绍了一个叫巴斯蒂安的小男孩从卡尔先生的书店里偷了一本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并逃课来看这本书。这本书分为两种颜色——红和绿。红字部分写的是巴斯蒂安,绿字部分写的是书中内容。书中的幻想王国出现了虚无,住在那里的各个精灵们都急着赶路向象牙塔里的天真女皇送信。不巧的是,天真女皇病了,派凯龙带着奥林去找阿特莱尤让他为幻想王国进行一次伟大的远征,寻找一个可以拯救幻想王国的人。阿特莱尤这一路上困难重重,甚至还差点儿被虚无吞噬。我不得不承认作者多么成功,其中的情节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并让我顿生一个预感——那个拯救幻想王国的人,是正在阅读的巴斯蒂安。果然,阿特莱尤远征回来只带回了一个答复——只要有人类给天真女皇取一个新的名字,那么幻想王国就有救了,她的病也好了。但是,因为人们都不会了幻想,所以无法记起,无法找到通往幻想王国的路,更无法拯救幻想王国。
他看到天真女皇的提示,大喊了一声他给天真女皇取的新名字“月亮仙子”,巴斯蒂安来到了幻想王国,成功的拯救了幻想王国。但是他的虚荣心,他的骄傲,还有在他拯救幻想王国的同时,使他一点一点地失去他在人间的记忆,让他一点一点推开挚友阿特莱尤,以至于他在最后差点儿回不了人间,回不了爸爸身边。
看完后,我哭了。为巴斯蒂安有阿特莱尤这么一个挚友却到最后才明白才珍惜才后悔;为巴斯蒂安在幻想王国那些越来越狂妄自大的行为;更为人们的生活没有了幻想,放弃了幻想,遗忘了幻想!至少对于我来说,幻想是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它可以为我的生活添加不少色彩,点缀不少俏丽的花边,打发很多无聊的时光,还有丰富我的想象力,提高我的写作水平!我不懂,我想不通,为什么人们的生活中会没有幻想?因为没有这个时间,这个空闲吗?要拼命赚钱赚钱,一点点的时间都挤不出来吗?可是人们都是赚了钱就想赚更多的钱,那么,又要更加卖力,那么,岂不是更加没有了时间!!?生活一直是吃饭睡觉工作三点一线,难道不觉得很枯燥很累吗?!这样子反反复复,会快乐吗?腾一点时间出来幻想一下,给生活添些鲜艳的色彩,美妙的音符,俏丽的点缀,使心情愉悦,每一天都可以心旷神怡,神清气爽,然后再工作,不是可以提高效率么?吃饭,不就会胃口好些么?睡觉,不就会做些好梦么?幻想,难道就不重要么?!
我想,作者写这本书的意愿应该是想人们意识到幻想的重要性,想让人们的生活中可以有幻想的影子存在,想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想让世界上有更多的人拥有一颗童心,想让世界更加美好。然而,现在,却只有小孩子可以做到。我多希望有一天,大人们能够找回风尘已久的幻想,给他们现实的思想与做法,添加一些美妙的想法与乐趣!并且,我想用自己的行动去感染身边的人,让幻想小精灵可以在我们人间畅通无阻!
我们的人生就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我希望我们都可以谱写出优美的篇章!不是用笔,而是用我们的行动,我们的思想,我们的品质!愿这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精彩绝伦!
六年级:寒雨暖阳
《昆虫记》读后感
《昆虫记》读后感
今天我从图书角拿了一本书他叫《昆虫记》我就开始看了起来,这本书是法布尔所写的一部着作,法布尔是一位法国杰出的文学家。法布尔是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与试验,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的私有时间去观察昆虫比如说: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我在书上查了一下,其实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其实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贫困屈服,他情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成果。就像我们语文老师说的那样:命运给他的“是一副烂牌”,他经过自己的努力后来才可以打成一副好牌。
我这个人是非常喜欢探索植物或动物,但是我不像法布尔那样记录下来我只是非常喜欢探索,奥秘。
当我读完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的感受非常深,因为他不仅仅充满了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理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启发“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初二:张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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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有感老师曾给我们发过这么一本共读书目《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当时可能是心情不爽吧,从来都是喜欢看书的我看到那么厚的一本书,就将它撇在了一边。可是等这本书被收了上去后,我一直无所事事,又听同学说,那本书可好看啦!我就忍不住心痒痒啦!于是跟老爸软磨硬泡,他终于答应给我买了它。这本书主要是介绍了一个叫巴斯蒂安的小男孩从卡尔先生的书店里偷了一本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并逃课来看这本书。这本书分为两种颜色——红和绿。红字部分写的是巴斯蒂安,绿字部分写的是书中内容。书中的幻想王国出现了虚无,住在那里的各个精灵们都急着赶路向象牙塔里的天真女皇送信。不巧的是,天真女皇病了,派凯龙带着奥林去找阿特莱尤让他为幻想王国进行一次伟大的远征,寻找一个可以拯救幻想王国的人。阿特莱尤这一路上困难重重,甚至还差点儿被虚无吞噬。我不得不承认作者多么成功,其中的情节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并让我顿生一个预感——那个拯救幻想王国的人,是正在阅读的巴斯蒂安。果然,阿特莱尤远征回来只带回了一个答复——只要有人类给天真女皇取一个新的名字,那么幻想王国就有救了,她的病也好了。但是,因为人们都不会了幻想,所以无法记起,无法找到通往幻想王国的路,更无法拯救幻想王国。他看到天真女皇的提示,大喊了一声他给天真女皇取的新名字“月亮仙子”,巴斯蒂安来到了幻想王国,成功的拯救了幻想王国。但是他的虚荣心,他的骄傲,还有在他拯救幻想王国的同时,使他一点一点地失去他在人间的记忆,让他一点一点推开挚友阿特莱尤,以至于他在最后差点儿回不了人间,回不了爸爸身边。看完后,我哭了。为巴斯蒂安有阿特莱尤这么一个挚友却到最后才明白才珍惜才后悔;为巴斯蒂安在幻想王国那些越来越狂妄自大的行为;更为人们的生活没有了幻想,放弃了幻想,遗忘了幻想!至少对于我来说,幻想是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它可以为我的生活添加不少色彩,点缀不少俏丽的花边,打发很多无聊的时光,还有丰富我的想象力,提高我的写作水平!我不懂,我想不通,为什么人们的生活中会没有幻想?因为没有这个时间,这个空闲吗?要拼命赚钱赚钱,一点点的时间都挤不出来吗?可是人们都是赚了钱就想赚更多的钱,那么,又要更加卖力,那么,岂不是更加没有了时间!!?生活一直是吃饭睡觉工作三点一线,难道不觉得很枯燥很累吗?!这样子反反复复,会快乐吗?腾一点时间出来幻想一下,给生活添些鲜艳的色彩,美妙的音符,俏丽的点缀,使心情愉悦,每一天都可以心旷神怡,神清气爽,然后再工作,不是可以提高效率么?吃饭,不就会胃口好些么?睡觉,不就会做些好梦么?幻想,难道就不重要么?!我想,作者写这本书的意愿应该是想人们意识到幻想的重要性,想让人们的生活中可以有幻想的影子存在,想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想让世界上有更多的人拥有一颗童心,想让世界更加美好。然而,现在,却只有小孩子可以做到。我多希望有一天,大人们能够找回风尘已久的幻想,给他们现实的思想与做法,添加一些美妙的想法与乐趣!并且,我想用自己的行动去感染身边的人,让幻想小精灵可以在我们人间畅通无阻!我们的人生就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我希望我们都可以谱写出优美的篇章!不是用笔,而是用我们的行动,我们的思想,我们的品质!愿这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精彩绝伦!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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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有感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奇妙的幻想王国里的故事。主人公小男孩巴斯蒂安是一个普通孩子,他因为种种原因进入了幻想王国。由于他拯救了幻想王国,因此他拥有了奥林,随着人们对他表扬和敬佩越来越多,他的虚荣心也与日俱增,愿望也无限膨胀,他甚至要统治幻想王国,但最终他却为此失去了记忆……这本书不仅有丰富的幻想世界,还有许多深刻的道理。书中神奇的奥林可以满足人们的各种愿望,但奥林背面“行你所愿”的字样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胡为,我们应该行真善美的愿望,适当克制自己,不能贪得无厌。只有知足常乐,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就像《渔夫和金鱼》告诉我们的道理一样,贪得无厌的人没有好下场。这本书既有许多引人入胜的奇妙幻想故事,还能带给我们受益匪浅的启发,真是一本两全齐美的好书。正如书的名字《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样,让我们拥有魔力的钥匙,打开幻想王国的大门,在无限而又奇妙的想象中尽情漫游吧!35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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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相信大家看了以后也一定有这样的感觉。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男孩——巴斯蒂安·巴尔塔沙·布克斯去上学,可他并没有赶紧走去学校,而是鬼使神差的去了一家门上贴着一块:“KKK—旧书店”标牌的书店,巴斯蒂安一个人站在书店里四处张望,他发现了一本书,于是就偷了去,这本书的名字就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巴斯蒂安偷到书后立即跑到学校储藏室看起书来,看着看着,他居然真的到了书中的幻想王国里,而且这里的人物跟书中描述的人物是一模一样的,自己竟然穿越到了幻想王国,在这里,巴斯蒂安遇到了书上所写的所有人物:天真女皇、阿特莱尤、白福龙伏虎……除此之外,巴斯蒂安还遇到了海克里昂、海斯巴德、海道尔恩三兄弟,海因雷克……在幻想王国,巴斯蒂安发现自己变得更加英俊了,还有了天真女皇给他的“奥林”——那可是非常珍贵的东西,只有少数人才能得到,有了奥林,任何愿望都能实现,可是,使用的奥林次数越多,失去之前的记忆就越多。最后,他经历了千难万磨,终于的找到了生命之泉,他喝过生命之水以后,便又回到了自己从前那个世界。读了这本书,我很好奇,幻想王国里的书怎么会飞呢?我爱这本书里无止境的幻想王国,讲述了各种奇异的故事,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读的尽兴时,自己仿佛身临其境。我也很期待自己能真正穿越到幻想王国,也想得到“奥林”,如果有了“奥林”,我所有的愿望都可以实现了。我希望世界永远不会有战争,希望世界上不会再有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希望所有的人都不会生病。然而梦想是美丽的,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奥林”。所以,我只能脚踏实地好好学习,来实现自己的梦想。我的梦想是当一名老师,把爱分给每个孩子,不会因为谁成绩好就偏爱谁,我会用生动的语言来活跃上课的气氛,让同学们觉得学习是快乐的。我会和每个孩子成为朋友,一起分享快乐,一起分担痛苦。我想像着,我站在讲台上,下面是一双双渴望知识的眼睛包围着我,我会把我的知识毫无保留的传授给她们。我一定会努力奋斗,向着自己的理想一步步迈进。六年级:0520131408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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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永远讲不完的童话》有感作者:李安婧 年级:四年级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永远讲不完的童话》的课外书。这本书写了十四个童话,每一个童话都很奇妙。下面我就简单地说一下我比较感兴趣的几个童话吧! 《犟龟》中的小乌龟陶陶听说狮王二十八世要举行婚礼,所有小动物都可以去参加。陶陶虽然走起路来步履蹒跚,但它一直坚信:“我会准时赶到的。”结果,陶陶准时到了,但却是二十九世纪的婚礼上了。这个故事反映了我们身边一直存在的一些没有信心的人,但只要你们心中充满信心,不断努力就一定可以达成目标。 而《苍蝇和大象的足球赛》中的苍蝇是一只自以为很了不起的昆虫。它们准备和大象菲菲比一场足球赛。结果苍蝇侥幸赢了,然而,天上却下起了瓢泼大雨,把苍蝇全部冲走了,这让我想起了身边一些自不量力的人,他们自以为很了不起,可在别人眼里,这些人就是别人的手下败将。暂时的赢不一定是永远的赢,暂时的失败更不代表是永远的失败。我们唯有坚定信念,不断超越,相信自己,就能成功。 在《吃噩梦的小精灵》中的老国王为了帮小公主赶走噩梦,踏遍万水千山,在一片片荒野里找寻到了一个吃噩梦的小精灵。最后,小公主再也没有做过噩梦,这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你只要一直勇往直前,永不回头,哪怕走遍天涯海角,一定能找到答案。 我一直喜欢这三个童话:充满信心的《犟龟》,神奇的《吃噩梦的小精灵》,匪夷所思的《大象和苍蝇的足球赛》……而在《永远讲不完的童话》中的每个童话都包含着一个个道理,这一个个道理都教会了我们怎么做人。每个童话都像一块宝石,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不同的光泽……[复习必备 | 海量免费学习视频资源尽在“学而思轻课APP”>>>点击了解] 指导老师:辛龙 教师点评:小作者构思新颖,不是传统的读后感格式:先叙述介绍再联系自身生活,而是夹叙夹“联”的模式,为我们以后写读后感打开了一个新的窗口。尤其是这几个小故事的介绍,既典型又深刻,道理一目了然,但影响确实终身受用。正如这篇童话的题目一样,是一本需要我们用一身去读,去悟的永远读不完的故事。人生就是一个个成长的小故事,酸甜苦辣,百态真实。如能再多点生活的把握,这样度就展开的效果会更好。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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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眼前是一本蛇盘绕的皮制封面,《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生生使人茫然于思绪。透过书上印着的天路,莫名想守着,叫他不要过去。幻想王国的毁灭之迹,那个名为巴斯蒂安的男孩子受到天真女皇的呼唤,拯救了整个幻想王国,并得到了无上的荣耀——能实现任何愿望的奥林。但正因如此,男孩的记忆消失了,迷失在原地。虽然他最后重返了,但这段故事仍深深刻在心里。巴斯蒂安在幻想王国中成长。他克服困难,靠着惊人的意志和勇气脱去稚气,完全使自己更优雅、坚强而迷人,但由于过多次使用奥林,他将自己毁灭了,成为了一个新的“巴斯蒂安”,且傲慢而虚荣。也许这就是成长,告别所有不完美,一切暇异都是幼稚、无趣、令人厌恶的,必须清除,必须破坏、必须销毁,直到变成虚伪却无艰不摧的假人。但这样,自己还是自己吗?这本书说是童真的想像,不如说是对权力社会的讽刺舞台。每个人都在长大、在脱变。无关他人印象,深以为“天真女皇”的存在,相等于权力的交椅,面相和善,内里恐怖而诱惑。女皇需要每期的变更名字,一期新名字就是另种面孔。那再想想,历史上每朝君王不都如此?朝朝更替,权力架子外的皮具无一相同,但架子绝对一样,就像“天真女皇”与“月亮女神”的表像,内里不还是那个至高无上的女皇?人是会变的。人心是会变的。巴斯蒂安是个小男孩。巴斯蒂安,是后斯的掌权者。巴斯蒂安,更是失去记忆后空洞的木偶。那巴斯蒂安究竟是什么呢?或许巴斯蒂安是成长却被成长者,又或许他还是他,谁会知晓。渴望也是一种成长,但要复杂的多,就如那一句“有多少不同的人就有多少不同的热情”,是很矛盾又平缓普通的。想要什么、拥有什么,全凭自己争取,但极易被欲望操控,因为谁也不能真正操控欲望。谁也不能。《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无穷无尽,真的,只要能看破它的表像,一切皆有可能。它不是书。它就是世界。为了不让这篇文章也无穷无尽下去,只有一句话让你细细体会,其它的请在书里找:在成长路上,可以拼博,可以放纵,但请不要迷失自己,犹其不要迷失在永远不能充分满足的贪婪里。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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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幻想,靠自己扬帆起航――《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多少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我倚在床上,借着丝缕分外皎洁的月光,细细品味着《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这是一本有喜有悲、情节曲折的故事,我从中受益匪浅,获益良多。这本书主要讲了:巴斯蒂安受冥冥之中的缘分指引偷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中的天童女皇性命垂危,需要一个人族之子给她取一个新的名字,巴斯蒂安阴阳差错的被拉入其中,成为救世祖。但他许的愿望愈多,对自己书外的记忆就愈少,这时,阿特雷耀帮他恢复了记忆,他带着感激回到了自己的世界。看到结尾,我才发觉泪水已浸湿衣襟,脸上绽开了笑意。我长叹一声:真是一个圆满的结局!巴斯蒂安终于找到了最真实的自己,那个英俊、无所不能的“巴斯蒂安"终究不是巴斯蒂安。他为什么会愿意相信自己就是那个王子?是因为真实的自己太过软弱?太过没用?这固然是一点。但更重要的是,那个“巴斯蒂安”就是巴斯蒂安脑海中渴望的那个模样,祈求上天给予他的那个容貌!哪个学习不好的人不希望自己是学霸?谁愿意做个窝囊废?可,人总不能活在虚拟的世界里,活在自己的想象中。那些阳关道,那些万里长途,撒满鲜花,一夜登天,荣华富贵。这样空想会让自己在真实世界的路途更颠簸,更坎坷。幻想是美好的,因为有了希望才值得期盼,可幻想又是残酷的,因为自己给自己在脑海中建造的、不真实的美好世界,让人不再奢求真实的事物。人要活在当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努力脱胎换骨,成为自己愿意成为的样子,不分身份卑微尊贵,只要踏踏实实的向前走,乘风破浪。你知道雪原上为何会有一丝绿意吗?那是青松傲立崖壁,靠自己取得的。腊梅定立雪间,靠自己取得的。给自己信心和希望,就是给自己一份冲动与激情,靠自己的前提和基础。所以我很欣慰,最后巴斯蒂安又做回了那个肥肥胖胖的,还有两条罗圈腿,面孔又像奶酪一样的男孩。的确,要想成功就要靠自己,不存在空想,不存在空想!!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富商家庭。13岁便离开学校,帮助父亲料理生意。16岁离开家庭,外出独自谋生在伦敦一家剧院门前提看戏的绅士看马匹在剧院打杂,此外还在屠宰场当过学徒,帮人家做过书童,做过乡村教师,当兵。为了谋生,他漂过英吉利海峡,到过荷兰,意大利,他在闯荡中。丰富了人生经历,增长了才干。为他以后创作《罗密欧与朱丽叶》《仲夏夜之梦》等大批著名的悲喜剧奠定了基础。生活中的所有的坎坷,我们都需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克服,只有让自己更强大才能面对这些困难,但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不是靠幻想得来的,是靠自己争取而来的。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12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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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永远说不完母爱是一首淡淡的歌,是一封没有结尾的书信,是沙滩上,潮水退去后仍搁浅的贝壳,是一首幽净和雅的田园诗,是一幅清新自然的山水画……母爱,是永远也说不完,道不尽的……当我还是一个无知的小孩,母爱已经悄然陪伴我数年,这期间,总有一双眼睛和一颗心在记录这一切,那双眼睛仿佛在看一部连续剧,总是微笑着,但却又不同,看得人很累,演的人很幸福……记得有一年的暑假,我还小,那时才刚刚上中班,我们全家去乡下的爷爷家住着,刚到几天里我不适应,一直哭闹,母亲极力哄我,但我不听,哭闹依旧如初,母亲无奈,便带我到野上去玩,那时正值中午,烈阳高照,热气蒸人,我打小调皮,便嚷着有母亲抓我,母亲便欣然同意了,但要求我不准再闹了,于是,烈日下便出现了由我和母亲构成的独特的“母女图”。不一会儿,母亲就出了一身汗,累的气喘吁吁了,可我依旧不放松,母亲只好依着我,继续跑着,跑着……随着我渐渐长大,母爱也越发深沉,可总是很谨慎,像是怕触及什么,失去什么。随着母亲白发的日渐增多,我慢慢懂得,那是世上最高贵的爱,是另一种爱的表达,而我们却不懂得珍惜它,总觉得没有爱,那双眼睛还在微笑,但其中更多的是说不出的焦虑和担忧……曾有人说过:“在你辉煌的时候,人人都会送去祝福,而你落魄失意时,却只有母亲会帮你抹掉伤心的眼泪……”听到这句话,我感触颇深,不经意的,一年前一个下午的场景就在我的眼前同电影般地回放起来,那时窗外下着小雨,天空阴沉沉的,不觉得增添了我的寒意,使我打了个冷战,就在这时,老师拿着一张纸走了进来,这个时刻总是要来的,那是成绩单啊!老师开始公布成绩了,“第一名是……第三名是……”我不在前三!我开始害怕了,同学们惊讶的看着我,我默默地低下了头。终于说道我了,我不得不接受了这个残酷的事实——第四名!放学后,我避开了所有人,也很少有人来安慰我,我淋着雨回了家,母亲看见了,便走过来,坐在了我旁边,过了一会儿,母亲开口打破了寂静:“没考好?没有关系的。”她拉起我,出了家门,我们漫步在雨里,走到了一片灌木丛中间,母亲拉我在一条长凳上坐下,我不解地看着母亲,母亲仿佛读懂了我,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你很不甘,对吧?”我点了点头,母亲继续说:“那你自己要争气,努力去学习才是你现在该干的,不甘是无聊的,没用的,知道吗?”之后,母亲给了我一把雨伞,附在我耳边说了声加油,就转身走了。我没有打开伞,只是静静的坐着,不知过了多久,雨越下越大,我却没有去避雨,只是如旧……此后,每当我失利时,我都会去找那由母亲的淡淡的爱筑成避风港,总感觉那里会给我一种说不出的心灵安慰感,仿佛那句加油总在激励着我,微笑着伴我向前奔跑……可母爱远不止这些,它比天更宽广,比海更为深沉,比水仙更加淡雅,有时却比石榴花更红的炽烈……宁静的深夜,迎面吹来了一阵风,母亲那天离去的背影仿佛又重现在眼前,老妈,谢谢你的鼓励,你的女儿长大了,不会轻言放弃的,请您放心……夜更深了,可有一个地方,灯还是亮的……12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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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故事我成绩优秀,助人为乐,吃苦耐劳,尊敬长辈。我心甘情愿地过着日复一日的日子,每天晚上十点准时睡觉,第二天早上六点按时起床。我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看天,那个时候,天总是蒙蒙亮的,就算是夏天,太阳光也只是稍稍有些露头。然后,我会坐在窗前读英语,声音大而甜美。我的妈妈走过来,给我递上一杯浓浓的牛奶。我把牛奶呼啦啦喝掉,继续读我的英语。我的妈妈站在清晨的房间里充满爱怜地看着我。遗憾的是,我是一个有点小小缺点的好姑娘,我的心脏,还有我的左耳。生下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心脏的手术做过了,很先进的技术,没在我身上留下任何疤痕,所以于我可以忽略不计。但我左耳的听力始终不好,你如果站在我的左边跟我说话,我就有可能一点儿也听不见。所以,我读书的时候,总是比别人大声。虽然是这样,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好,在十七岁以前,我是那样单纯地爱着我自己,就像这个世界上很多好心的人,那样单纯地爱着我。可是,比较老土的是,我在十七岁的某一天,忽然情窦初开了。我始终想不起那一天的天气,我只是记住了他的脸,在学校的对面,黄昏的街道旁,斜斜靠着栏杆的一个男生,背了洗得发白的大书包。他的脸,是如此的英俊。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吓得我掉过了头去,心莫名其妙地狂跳不停。他叫许弋。我一度非常痛恨这个名字,因为后面那个字在电脑上用五笔很难打出来。我练了好多天,才可以顺利地一遍一遍地重复。白色的屏幕上,全是这个名字,我用红色,将其打得又大又鲜活。好像他,就站在我的面前。在知道许弋后,我的博客才有了一点儿真正的含义。我说的是,知道许弋。事实就是这样子,我们并不认识,也没有机会认识。我只知道他读高三,快要毕业了,他成绩很好,我还知道的就是,有个读技校的女生正在疯狂地追他。我见过那个女生。她的穿着很奇怪。有的时候,我觉得她像一颗植物,特别是她穿着绿裙子站在我们学校门口的那一次,我看到她涂了绿色的眼影,脸上还有一些金色的粉,她拿了一朵黄色的葵花,孤孤单单地站在那里。还有一次,她用油彩在自己白色的衣服上写上了四个大字:我爱许弋。很多女生走过她身边的时候,尖声叫喊。她成为我们学校门口的一道风景。最关键的是,最后的最后,许弋居然爱上了她。他爱上了她。他在有一天放学后走到她面前,他对她说:我们去看看你喂的猫吧。女孩呼啦一下跳起来,欢呼着,手臂张开,像个滑翔机一样地跑了一圈,再到许弋的面前停下。她说:帅哥,我终于相信爱情是可以争取的哦!呼呼呼,我幸福得要死掉了呀。女孩呼啦一下跳起来,欢呼着,手臂张开,像个滑翔机一样地跑了一圈,再到许弋的面前停下。她说:帅哥,我终于相信爱情是可以争取的哦!呼呼呼,我幸福得要死掉了呀。那个喜欢把自己的眼睛弄得绿绿的女孩,我后来知道,她叫吧啦。1200字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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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长征的故事有感中国人一向以吃苦耐劳的民族精神为世界著称,从秦始皇用暴政逼迫百姓修筑长城,到他的兵马俑,似乎中国人总是在用一种另类的方式来表现中国人的智慧与才能,以及中国式的忍耐与退让,再近看二万五千里长征,这是一个壮举,可是为什么会有这个壮举,不得不承认,长征让我联想到了长城,兵马俑,秦陵,中国的金字塔——成就这些奇迹的原因都是由错误造成的,古代的暴政是错误的并不难理解,可是为什么说长征的原因也是错误的呢,我并非说党开始这漫漫征途的决定是错误的,而是为什么非得做这样的决定不可呢,为什么当时是这样的局势呢,为什么清朝会衰败,国内会大乱,而蒋介石手握政权不对外开枪而对内放炮呢,任意一个为什么或许都能使长征不存在于历史上,然而还是走到了这一步,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接连的内战与抗战,对于中国来说无疑是一场浩劫,如果没有党,今天的中国简直不敢想象。如果说是忍耐与退让使中国走到了这一步的话,那也正是这中国式的忍耐与退让使中国走出了低谷,或许正是印证了这样一句老话: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中国人的吃苦耐劳的民族精神或许可以让他们暂时忍受压迫,但当中国人不愿意被压迫,当他们想抬起头来,那无论是什么压在头上,也会被抬起来的头颅给甩到地上,陈涉“一夫作难而七庙隳”几乎顷刻间就推翻了强大的秦国,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而长征更是近代抗战的杰作,在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冒险主义在军事上的错误造成红军伤亡惨重之后,党中央及时召开了遵义会议,纠正了错误的路线,确立了毛泽东的领导地位,正是这次会议,正是这样一位伟人,在当时的局势下,为了保存实力,为了抗战的胜利,开始了万里长征。透过那二万五千里路,我看到了一种精神——不怕牺牲,不怕困难,吃苦耐劳,更重要的是一种信念,一种坚信战争能取得胜利的信念,正是这些骨子里的品质和信念,让红军忍受了非常人所能忍受的恶劣气候以及被自家人穷追猛打的疲乏心态,长征已经过去了70个年头,但那烙印在中华儿女灵魂深处的“长征精神”,却正在不断的延续下去,而且会一直延续……。虽说长征是中国史上的一篇光辉奇特的史诗,是一座无与伦比的伟大丰碑,但我并不希望会再有第二次的长征,因为我不希望中国会再落入那样的境地,“落后就会挨打”,而为了不被挨打,如今的我们就必须开始另一段永无止境的“长征”——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事实上,这“长征”已经开始许久了,无数前人在这条“长征”路上奋斗前进,而我们也即将走上这条光荣的“长征”之路。之所以清朝末期如此衰败,如今接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大概的主要原因,那就是清政府的闭关锁国以及国内自身的科技水平低下和国人素质较低所造成的,如今,中国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使得国力在二十多个年头中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但在喜悦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如今的中国与世界列强相比仍有差距,在科学技术水平上尤为明显,今后的世界将是一个能源与科技的世界,所以在这两点上的发展就尤为重要,我们作为新一代的接班人,更是应打好稳健的基础,为将来接下前辈手中的交接棒继续漫漫“长征”之途做好充分的准备。12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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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钢玻璃杯的故事》有感玻璃杯,一个多么容易破碎的杯子,而我们,就像这个杯子一样,一旦摔在地上就碎了。有一位农民,他的初中只读了两年,因为他的家庭原因,他辍学回家,帮他的父亲耕种三亩薄地。但在他19岁那年,他的父亲去世了,家庭重担全压在他的肩上,他不但要照顾他身体不好的母亲,还要照顾那瘫痪在床的祖母。他想他的母亲和祖母过上好日子,竟把一块水洼挖成池塘来养鱼,但是乡里的人都告诉他,水田不能养鱼,只能中庄稼,这件事就成了笑话。在别人眼里,他是一个想发财但又是一个非常愚蠢的人。之后,他听说养鸡能赚钱,就向人借了500元来养鸡,但不幸的是,被一场洪水惹来了鸡瘟,鸡在几天内全死光了。他的母亲因受不了刺激死了。后来,他酿过酒、捕过鱼,甚至在石矿的悬崖上帮人打过炮眼……可是他什么也没转到。看,一个失败过的人,并没有因为一次失败而放弃他想发财的机会。那我们呢?经常在别人面前说,常常挂在嘴边的那个词——坚强,我们何曾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过?何曾做到过?何曾坚强过?在家里,电脑,电视,手机,都是一千甚至是好几千元的,坏了,就想买新的来替换坏了的旧了的,我们是多么浪费钱啊?但是对于这位农民来说,500元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了,更何况是几千块?他的家只是一间简陋的房子,随时可能在任何一场大雨中倒塌。35岁了,几时利益的有孩子的女人也看不起他,娶不上老婆的男人,在农村是没人看得起的。想想他,在想想我们,他住的是一间随时会倒的土屋,我们住的是坚固宽敞的大房子,简直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他们吃的不是顿顿都是香喷喷,又软又白的大米饭,他们别说肉了,有块番薯吃都已经不错了!现在的我们呢?见这样恶心,不吃;见那样不甜,不吃;见到那样便宜,不吃;东挑西挑,没有一点羞耻,不知道浪费食物是多么可耻的一件事情,看来我们应该举办些这样的活动——集体跟着农民伯伯到田地里,光着脚丫,跟着农民伯伯们插秧播种,除杂草除害虫。好让那些不知道辛苦的“害虫”体验体验农民伯伯们有多辛苦,花费多少心思才能种出丰硕的果实。他四处借钱买了一辆手扶拖拉机。不到半个月,这两拖拉机就在这他冲入一条河里。断了一条腿,成了瘸子。他那拖拉机被人老起来是已经支离破碎,只能拆开它,当废铁卖。认识他的人都以为他这辈子玩完了。但是后来,他却成为这个城市里的一家公司的老总,手中有两亿的资产。许多人都知道他苦难的过去和富有传奇色彩的创业经历,许多媒体采访过他,许多文学报告描述过他,期中一个情节是这样的:记者问:“在苦难的日子里,你凭什么一次又一次毫不退缩?”他坐在宽大豪华的老板台后面,喝完了手中一杯水,然后,他把玻璃杯子握在手中,反问记者:“如果我松手,这个杯子会怎样?”记着毫无疑问地答道:“碎了。”“那我们试试看。”他一松手,杯子摔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但是并没有破碎,反而完好无损,“即使有10个人在场,他们都会认为这杯子必碎无疑,但是,这只杯子不是普通的玻璃杯,而是用玻璃钢制作的。”一个玻璃杯,看上去很容易碎,但是没有多少人,甚至没有人知道它是用玻璃钢做的玻璃杯。读过《钢玻璃杯的故事》后,我深信:只要不认输,命运总有一天会想你低头。1200字 初二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