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信仰最终的天堂
出道九年,九张个人专辑,08年以来9场人气爆棚的演唱会,20个最受欢迎男歌手。他是华语歌坛新生代领军人物,他是张杰,他是我的信仰。
年,他21岁。喜爱唱歌他的为了他的音乐梦想踏上了他的音乐之旅。那一年,他凭借自己的实力获得了歌唱比赛的冠军。他的音乐之路似乎是那么的平坦。
那一年,他的成名曲,《北斗星的爱》,让他的粉丝从此有了一个非常温暖的名字——星星。
两张专辑,百万合约,他的事业开始飞黄腾达。然而公司的变动,他没有通告,没有合约,甚至经纪人都和他解约。他没有唱歌的机会,他天天对着自己家的墙壁唱歌。
他选择了一条路,卸下曾经的光环去参加07年的快乐男声。周围的好朋友都反对他。他的一句“我只想唱歌”让在场的人潸然泪下。
他去报名参加海选,排在他前面的那个男孩居然在唱他的成名曲《北斗星的爱》。各种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叛逃”等不堪入目的词语出现在各大报刊的头条。
而我们看到的结果,就是凤凰浴火,涅槃重生。
在2008年至2009年,各个歌曲大奖被他揽入怀中,他的事业如日中天。
然而在2010年,他坠入低谷。外面的负面压力带给他太多的伤害。他开始怀疑自己。他开始无心唱歌,无心在做唱片。
爱情和朋友的力量让他再次站了起来,而且比上次更强。这次的他就像一个打不到的变形金刚。不管多大的黑暗潮水都涌不进他的快乐城堡。
接下来的几年,他的光芒愈来愈强烈。
9张个人专辑销量称内地枭雄,9场个人演唱会座无虚席。他是内地将A
人声伴奏演唱形式应用于现场演唱的第一人,成为中国A
鼻祖。他是2010年亚洲之行的获得者,影响力至海外。他是音乐电台中国排行榜九周冠军。他是四次蝉联中歌榜的最受欢迎男歌手,他是第一个在人民大会堂开演唱会的歌手。
他的成绩是我们每个人都看得到的,他的汗水我们却没有看到。我想他几年来的巨大蜕变如果写成一本书应该能感动太多的人。就像我,在他身上学会了那么多,受到感动那么多。
他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他说,他的梦想就是要帮他的父母买一个大房子,里面种上很多很多漂亮的花。去参加比赛他为了不让父母担心他没有告诉父母。他会在妈妈生日的时候从很远的地方赶回家为妈妈庆生。他会在个人演唱会上为他的父母送上他最爱的歌曲。
他是个有爱心的好男人。08年汶川大地震自身经济条件本就不怎么好的他带头捐助了10万元。07年他成立了北斗星空慈善基金会,每年至少捐助200万元的爱心基金。他帮助贫困儿童,让他们上的起学。他帮助远在山区的孩子兴建学校,让他们不用再走几十里的山路上学。他在全国各地兴建“张杰音乐梦想教室”,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培养同学们的高雅情趣。
种种善举,温暖人心。张杰因多年资助贫困地区孩子获得全国妇联、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颁发的“中国儿童慈善奖——突出贡献奖”。
我的偶像是个笨蛋。他会为了星星签售到腰酸背痛他也不说,他会为了一个星星的愿望放下工作尽自己努力帮他完成愿望。我的偶像是个笨蛋,他是个那么容易知足的人,他总会因为星星们而感动的流泪。我的偶像是个笨蛋,他会看着蓝色的星海觉得好舒服跟我们说要闭上眼睛享受一下。我的偶像是个笨蛋,他会为了一场完美的演出而排练到呕吐。我的偶像是个笨蛋,他会在每场完美的演出之后留下一个最最完美的90度杰式鞠躬。
我的偶像就是这样你个大笨蛋,就是一个笨小孩。可就是这个小孩,让我怎么也放心不下。就是这个小孩,让我爱的无法自拔。他就是我的信仰,他就是我的天堂。
有很多人问我,“全世界那么多人,你为什么只爱他一个?”我总是笑着回答他们,“因为他值得啊。”
最初的光
云层慢慢向四面散去,一束阳光透过稀薄的云,照亮了女孩每日回家,必经的弄堂。
初冬,天空灰暗了太久,弄堂里散发着浓重的腐臭味,弄堂的尽头,是女孩的家。一束洁净的光,透过窗,轻轻落在角落那个孤单的身影上。
她的肩微微颤抖,微卷的长发零乱地披散在肩上,她将头深深地埋没在双膝间,冰冷的泪在地上,溅起了朵朵惨淡的水花。
昨日,奶奶就躺在那张冰冷的床上离去了,她与奶奶相依为命,整整十五年,对于她来说奶奶就是她的一切。记得在十岁那年,女孩生病了,发了高烧,是那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在雨夜,将她背去医院的,医生说,倘若再来迟一些,女孩就会有生命危险,而那个雨夜,弄堂口的街上,没有一辆车。
她不再有任何一个亲人,“爸爸”、“妈妈”那两个词,对她来说是何等的陌生。为了安葬奶奶,几近用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就连奶奶张罗了几十年的小店,也匆匆卖给了他人,她不得不到外打工,接下了重重的活。
以后就只剩她一个人了。
猫咪是奶奶收养的一只流浪猫,伴随着女孩已经两年。猫咪悄悄走入房中,依偎在女孩身边,它轻轻地舔着女孩的手,仿佛是在抚平女孩内心的伤口。
女孩抬起头,目光被那一束洁净的光,给吸引了,猛然发现,已经很长时间没见过阳光了。她擦去眼角的泪,用手轻轻梳着猫咪那浓厚的毛。
那是……
她愣住了。那束光里,小小的尘埃,正努力向上飞腾,它们没有翅膀,却对飞有着无尽地渴望。也许这一刻的腾飞是短暂的,也许这之后,便会摔得粉身碎骨,但是,它们却依旧没有放弃,没有放弃那个关于飞的梦。有希望固然是美好的,那是一种幸福的感觉,但是,我还有资格谈论幸福吗?我只是一个被尘世抛弃的孩子。女孩的心里十分复杂,望着那束光,她的心被猛地刺痛了一下,她所感到的,除了无助,也依旧还是无助。
抱着猫咪,她来到了门前,推开大门,一种属于阳光的味道,立刻将她包裹了起来。她紧紧地抱着猫咪,双目渐渐地失去了焦距。女孩轻轻嘀咕着:“猫咪,奶奶离开了我,家里的小店也转卖给别人了,我……没有能力再养你,你走吧,到外面去,去寻找一个新的主人,跟着我,你只会很苦很苦……”女孩将猫咪放在地上,猫咪抬起头,注视着女孩,它的泪水侵湿了眼睛周围的毛,它依偎在女孩的脚边,仿佛在做最后的拥抱。片刻之后,猫咪消失在一片金色的阳光中。
猫咪也走了。
如果可以,我愿意做阳光中那小小的尘埃,虽然没有生命,没有情感,没有喜悲,但是,它拥有希望。女孩猛地坐在了地上,泪水顺着眼角,打湿了冰冷的衣物。奶奶,你现在,在天堂看我吗?我还有未来吗?我感觉我只是一个被尘世遗弃的孤儿,没有任何人关心我,没有任何人在乎我的存在,我感觉好无助,我甚至觉得我连那小小的尘埃都比不上。
太阳在空中打了个转,一束阳光落在那瑟瑟发抖的身躯上,给她一丝温暖。
“奶奶,是你吗?
我知道是你,对不对?”
女孩伸出手,去触摸那米阳光,什么也没抓到,却有种暖暖的感觉,就好像奶奶抓住了她的手,抓住了她那抖动的手。
“奶奶,我知道,我知道你希望我开开心心的活着,你希望我有个美好的未来,可是,我真的可以吗?没有你的陪伴,我会害怕,我害怕黑夜,可它总是那么的漫长,没有你,我会哭的,我会……哭的……”
女孩,抚摸着那照射在自己身上的阳光,如果幸福也一如这阳光一样,能让我触手可及该多好。可是,上帝似乎遗忘了这个,一直生活在角落里的女孩。
尘埃在阳光中翻滚着,飞舞着,狂欢着,如果可以,我愿意做一粒毫不起眼的尘埃。女孩轻声对自己说。
她回头望向屋内,照片里的奶奶,正冲着自己微笑,奶奶,似乎你走后,连那本该属于我的笑容,也一齐带走了。
照片里的奶奶依旧在冲她微笑。
“奶奶,我可以吗?我还能拥有未来吗?”女孩不顾身体的猛烈颤抖,拼命地扬起嘴角那道弧。也许,这是她在有生以来,最难看的一个笑容,也许,这个笑容并不是发自内心的快乐,也许,这个笑容注入了太多的牵强,但是她依旧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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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也即是最终我一向认为自己是个很有信念和定力的人,我要求的不多,很多的时侯,我都以为自己不会变的,可有些事最后还是变了,可以说人生每一秒都在改变,想要站在原地不动,那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曾经是那么的渴望拥有太多的物质,但现在我不是这么想拥有太多的物质了,如果过一般的生活我也达到了这个水平,也不想为了拥有太多的钱,再去劳累自己了,因为我明白了一个人拥有太多的钱财,繁华的世间最终我们能带走的也只不过是那一粒粒尘土。以前满怀激情希望自己可以做好某件事,且似乎有了接近告捷时,总是由于自己的懒散把希望变成了泡影,不是自己的期望太高,实在是自己的态度不够坚定了,有得有失,人生之常情,丢了冒险的经历,换回了安逸的平段,或者满足巳现有的生活。我也为自己的执着而努力过,也为自己的梦想而忏悔过,当在心灵承受不了的时候,也试着对自己说过,如果可以我想将心灵的重负抛弃于大自然,远离喧器和世俗,过一份别致的生活,可事与愿违,所有的执着都成为梦中的海市蜃楼。很多时侯,很多事情,其实只有自己最清楚,有一段时间我的记忆力总是停留在温洲那八年的岁月中,有些人,有些事,忘不了,就像长在心口上的一道疤祛除不掉,却又随心脉跳动,想什么时候疼就让你疼。曾经有个好友问过我,如果时光能穿越,你最想回到什么时侯?我记得我是这样回答好友的,我只想回到在温洲的那段岁月,在那个最美的年华再一次遇见那个她,再一次牵起她的手,再来一场山盟海誓,烟雨情迷。不过我现今的心态又不同了,如果有轮回,我愿意爱宠的是我,受伤的是她,总之是与当年的境遇相反。我可不想再重复昨天的故事了,人生本该有遗憾,有些情注定会散落在天涯,待回转身时,她巳千山,我也亦万水,因为再美的东西,在盛放过后都逃脱不了落幕的命运。而今,生命的年轮悄然在我的岁月的沧桑里又增加了一圈,我也不再年轻,很多机遇与财富的机会也弃我而去了。经历了沧海桑田,见证了人生沉浮后,方如此说,回首往事,可能我丢失很多自己没珍惜的东西,才体会到遥远而珍贵的当年,我能改变自己,却没有办法停下时间,在这静谧的流年中,慢慢耗尽了所有,留给自己的是什么,留给家的是什么,留给亲情和岁月的又有什么?释放了多少热情,沉淀了多少感怀,转身时,暮然的发现,许久的时间,如何就无形中飘远了……每一段经历留下的点点滴滴便拼成了人生,岁月留下的沧桑使我成熟,让我不再单纯,不再用天真的思维去分析我未来的生活了,知道年轻的岁月巳离渐行渐远了。我开始考虑现实生活了,不再迷茫的追求那些虚无飘渺的生活了,懂得了生活离不开柴米油盐等,不再去回忆那段逝去的爱情了,懂得了成立一个家的不易,不再和一帮兄弟没日没夜的去潇洒,我知道兄弟一辈子都会在我身边,我开始关心家人,宅在家中,陪陪爱人,没事就在自己的空间写写生活文字。一切归于平静,很多事情也许就是这样吧,当激情落幕常常会令人产生一种失落或痛苦的感觉,就像一集精彩的电视剧后插播的广告一样,让人觉得索然无味,也许一个人中途的改变,便让人觉得失去了往日的自己,其实我觉得自己从来就不曾失去。一切都是人主观认识的缘故,许多年后或许我会觉得自己很傻,但是,我会觉得很欣慰,因为一切改变的脱落只是我的外衣,我的真实还在,我一直觉得,人生的发展如果不能像东西捏在手心里,还不如遵循一种自然的状态,一切都顺其自然,随遇而安,清空自己有杂念的东西,简单透明的活着,最初也即是最终。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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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懦弱最终沦落到错过然而,道理我懂得,所以摊开手掌,但为什么没人告诉我,摊开手掌仅仅只能让流逝的时间延缓而已,最终还是会顺着指缝流逝干净。结局了,只会伤得更深,痛得更狠。————题记恍惚中,时光逆转,回到相识的从前。那年斑驳的阳光射在地面上,贪婪的允息着栀子花的芬芳。世界的美好总是想让人去停留住时间的流动,就在这个时间里我与你相遇。你曾说过我们仅仅是两条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只能两两相望,你在左边延伸,我在右边伸长,看着生疼的距离却束手无措。依稀记得,在当时你说这话时的眼神有的只是我看不穿的情感,一语言去,剩下的是我心被撕开的疼。就是这样,明明知道不会有结果,却又那么顽固不灵。分分合合的过程中,死死纠缠,我早己知道我们注定离不开对方。但又或许是我一个人的一厢情愿罢了。手指在键盘上不停的飞舞,总是想着为我们这个悲伤的故事写上华美的文字。让那份苦涩稍稍退去。但不知是因为自己的才华疏浅,还是平时太过零星的记忆,让自己无从下手。是啊,至始至终写了那么多的文字,每一个都会有着一个熟悉的背影,但又那般的遥不可及。你,注定是我这一生触不到的光。不是没想过想和你做个了断,我不喜欢这种纠缠不清的感觉。每当话都到了嘴边,看着你那酷似太阳般的笑,竟硬生生给咽了下去。心里,还是如此的不舍。回过头来想想看,其实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你从未给过我什么承诺,我也从没向你袒露过自己的心情。这样的我们又能够说些什么呢?我们的关系只是友情之上,爱情之下吧。难道我要说,我们分手吧。真可悲,从没在一起,又何谈分手呢?从未拥有,又怎么失去?越是纠缠,越是放不下。越是不舍,越是痛的更真。你,最终还是离开了。你离开的那天,所有人都去为你送行。唯独,没有我。因为,我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你会离开!结局,我沦落成了最后知道真相的人。记得当时,会将我们就此永别的火车的启动时间还有半小时的时候,我正在家里懒散的躺在床上,眼神呆滞的看着头顶的天花板。突然,手机传来“画心”的旋律,画心,是你喜欢的。同时,我也恋上了开头的旋律。“喂。谁呀?”我拿起手机就问道。“你怎么没来啊”手机那头传来焦急的语调。“呃……什么?”我被问得稀里糊涂的。“某某某,要走了,还差十分钟火车就要开了……”还没听完,手机就掉落到地上,听见的声音不仅仅是手机摔到地板上的声音,同时夹杂着心碎的声音,话说,那声音很好听呢。就像是气球被扎破的声音,很是刺耳。瘫痪在床上,任泪水打湿心底。我没有去,没有去争取那十分钟去见你最后一面。我知道的,我去了根本是于事无补,十分钟从我家出发到火车站起码要二十分钟!我不会像偶像剧的女主角发了疯的去火车站找你,因为我知道即使去了,你也不会像偶像剧的男主角紧紧的拥着我说不再离开。我们不是男女主角,生活也不是偶像剧。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童话。更伤人的是,或许你根本不爱我。如今,你已经离开我第一百零八天了。在这段日子里,我很好,不哭不闹不炫耀。只不过,每天都会有许许多多的作用要完成,一旦安静下来,眼泪还是会肆意的流淌,曾经的画面还是会在脑海中不断穿梭,疼痛还是那么真实。信步走出家门,一股淡淡的清香迎面而来,抬眼寻觅,只见小径旁的绿化带里有若隐若现的白色花朵,原来是栀子花又开了……“永恒的爱,一生的守候。”这是你离开后托朋友交给我的字条。永恒的爱,一生的守候。多么美丽的字眼,只是现在看来是那么可笑。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照幕幕。可以吗?如果。所有的伤痕都能够愈合。如果。所有的相信都能换来坚持。如果。所有的真心都能够勇敢。如果。所有的情感都不会没结局的结束。如果。依然能够在茫茫人海中再次相遇。如果。当初放下作为少女的矜持。你会不会接受我的勇敢?那么,我们就不会沦落到最终的错过,化作两个人彼此的伤痛。这样,该多好,只是真的只是如果。——后记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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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的灵魂序章天降相星第一篇相星出世 剿灭黄巾话说天下久分必合,久合必分,自从汉高祖统一中国已有四百一十多年了,正直汉灵帝即位,汉灵帝昏庸无道,沉迷酒色,天下旱灾、蝗灾、水灾灾祸泛滥,民不聊生,再加上宦官、外戚专权,使汉朝国力更一步衰落。公元一百八十四年,一场史无前例的农民起义爆发了。张角、张宝、张梁三兄弟用法术、咒语替农民治病,深得人心。许多百姓喝了他们的符水之后,病痛便不治而愈,因此张角被奉为活神仙,不久起义军便达到了十几万人,遍布青、徐、幽、冀、荆、扬、兖八大州几乎占了全国四分之三,汉灵帝见黄巾军如此厉害就派官军,慌忙调派各路军队出击,其中就有洛阳北部尉的曹操的军队。曹操,字孟德。公元一百五十五年的一天晚上,沛郡谯县阴雨绵绵,电在闪耀,雷在轰鸣。一条闪电下来,一户人家便传出几声婴儿的啼哭声。并且伴着闪闪的红光,那正是天降将星的征兆啊!因为那家人无力抚养,所以把孩子丢在田里。这时正好回家探亲的太尉曹嵩在田边发现了这位面带红光的婴儿,便想:“这个婴儿面带红光,日后必定成就大业,不知是哪户人家无力抚养把他遗弃在这里,唉,真可怜。那我先把他带回去抚养吧!”于是曹嵩吩咐手下把这个婴儿带回家抚养。而那个婴儿正是曹操,他经过了十余年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洛阳北部尉。现在,曹操带着手下一千骑兵正往黄巾军大本营--颖川赶去……“曹大人!”一位十分和蔼的老者叫住了曹操,“曹大人,小民许子将,看您长相异常……”“住嘴!一介草民,敢对曹大人不敬!来人把他压下去!”曹操旁边的一个骑兵队长喊道。“放肆!怎么能对老人家无理!”曹操怒斥部下,接着对许子将说,“您刚才说我长相异常,是可会看相?”许子将捋了捋胡子:“我看阁下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哈哈,哈哈!”“阁下这么说现在是乱世咯,哈哈!哈哈!”曹操大笑。许子将:“我可没这么说,呵呵!”“那您的意思是我是奸雄?这似乎言之过早了吧!哈哈!”曹操大笑。“哈哈,年轻人,既然这样我这有一顶铁盔,老身已经用不着”了然后就走远了心里想:“年轻人好自为之吧!”接着曹操继续赶路,不久便到了颖川……“啊!支援的官军还没来吗?”战斗中的官军主帅已经快撑不住了。就在这时,黄巾军鹿岩的平地上出现了一支部队。是官军吗?不是,那原来是刘关张三兄弟的部队。“二弟、三弟你们去鹿岩后放火!”刘备对张飞和关羽说“好,这里放上!”张飞举起火把放火。“这里也放上!”关羽也开始行动了。“不行啊,火势太小了!根本烧不到鹿岩啊!”刘备无可奈何。“呵呵,你看这样行吗?”话音未落,一只火凤凰从天而降黄巾军的鹿岩全着火了,放火的人正是许子将。也正在这时,曹操的一千骑兵赶到了。“曹大人,黄巾军的鹿岩着火了,那儿好像有一队官军。”曹操的部下报告。“你们先去,我去看看,随后就来!”于是曹操到了刘备那,“这位是刘备吧,我是官军主帅曹操,你也是来剿灭黄巾军的吧!”“是啊!曹大人,遇到你真是荣幸!”说罢,刘备和曹操一起参加了战斗。由于着火,黄巾军一片混乱,而且农民就是农民,根本比不上正规军队,三两下就被身先士卒的曹操和刘备的打得丢盔弃甲,抱头鼠窜。不久,他们就打到张角和张宝阵营前了。“贤弟,你出去用毒焰,给他们点颜色瞧瞧!”说罢,自称地公将军的张宝口中念念有词,忽然,曹操和刘备的军队居然中毒了,士兵一个一个倒下。曹操看了以后非常着急,对张宝破口大骂:“张宝,你们自称普度众生,现在却在这残害生灵,你们不觉得可耻吗?”张角和张宝若无其事,继续施法。曹操见激将法无效,便大声喊:“张角!今天你已经大难临头了,还不投降!难道还要等我取你首级吗?”曹操还是没有成效,便把生死置之度外,单枪匹马冲进了张角大营,张角和张宝毕竟是道士,敌不过曹操和刘备,三两下就被挑下马来。张宝、张角被捕,士兵们也就回复了,还在张角身上搜出了《太平清领道》一书,这本书原来是太上老君赐给张角救治百姓的,可以马上回复中毒、混乱、麻痹、瘟疫等症状。士兵们见得救了,便欢呼起来。这场战也在这欢呼声中结束了。曹操目送刘备三兄弟,心里想:“刘备……以后不知道是敌是友啊!”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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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题记一“朋友就是friends,会陪着你快乐的笑,会很难过你的难过,在你需要的时候伸出手,在你受伤时找出急救箱,会阻止你少吃一点,却又担心你吃不饱的人。你就是我最重要的朋友,请你要一直陪伴着我。献给每一个好朋友,谢谢你们。”我曾看到过一个这样的QQ表情,屏幕上有一个傻傻的小猪头不停的闪来闪去,我脸上微笑的线条也跟着一扬一扬的。然后我很是不厌其烦地把它发给朋友们。以前霄总对我说,你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经常会因为一点微不足道东西感动半天。可这次她很不可思议地说,我怎么也变得头脑简单了。霄是我上中学以前最要好的朋友。记得那个时候过圣诞节我们总是偷偷摸摸地为对方准备贺卡,结果每次她买给我的和我买给她的都是同一种,于是很无奈也很快乐于彼此之间这种动人的默契;记得我们之中一个遇到委屈就趴在另一个肩上哭,另一个一边安慰一边忍不住陪着哭,事情过去了又会为自己的衣服叫苦;记得有一段时间霄很想看《绿山墙的安妮》又懒的翻书,就随便捏造了个理由说里面人物的名字太长,然后恬不知耻地要我讲给她听,于是我开始像做作业一样每晚温习一个章节的内容;记得在毕业前的一个月,我们每天下午上课前都会一边在校园里和学校四周毫无方向的乱转,一边发誓把一切牢牢记住记一万年……可现在,我们离得很远,各自被埋在书山题海里,只有在节假日,才能逮着机会奔到电话机前,听听彼此的声音。而在平时,我就只好在某个晚上偶尔望一望天,想着,霄现在是不是也在注视着上面的同一个角落呢……二幸运的是,我的身边,渐渐地又出现了一双又一双温暖的手,与我紧握。宇宇,青青,雪儿,小A,CN……开学第一天,我抱着扫把,一边干活,一边躲着那个冒冒失失的泼水男生手中毫无方向感的水,一蹦一跳像在跳踢踏舞一样。一不留神撞上或被一个高举拖把的女生撞上,我们两个齐刷刷一句“对不起”,然后齐刷刷的笑得一塌糊涂。她问,老师呢?我一指工具房……后来,我知道了这个女生就是宇宇,再后来我们一起回家一起说笑,友谊的开头简单得出人意料,但友谊的本质却固若金汤。而我和青青的友谊却有个复杂的开头。一个同学告诉我,你们班有个叫青青女孩,跟你蛮像的。于是我悄悄寻找青青。军训的时候,我对站在我前面的一个女生印象很好,她的座位在我左前面,她旁边的男生是我小学的同学,他告诉我,我旁边的女生叫“复复”。我一愣,心说这名字够特别的。几个星期之后,我还是没弄明白青青到底是何许人。就在我几乎要在班上打出寻人启事的时候,“复复”忽然找到我,说,你认识**吗?**是就那个认识青青的同学。我点头。她笑了,我是青青。“叮——”上课了,我坐在座位上,脑子里只有一句话在横冲直撞: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就在灯火斓珊处。天哪,这么俗套的剧情怎么让我碰上了!下课后,我走到青青座位旁又折回来,一脸诚恳地对那男生说,你真的应该配副近视镜……雪儿军训那天才来报到,一次她仰着脸,很天真很顽皮的冲我不停地笑,我就记住了这张可爱的笑脸。很残酷的是,我和小A、CN的友谊,却开始于他们之间出现友谊危机的时候。有一段时间他们那似乎坚固不破的友谊忽然莫名其妙乱七八糟。一次我无意中看到小A很疲惫地倚在墙上,脸上的表情让我仿佛看到以前和霄吵架后的自己,茫然无助,再怎么痛也恨不起来。我不知道我这么理解的对不对,我只知道当我是这副表情时心里就是这个样子的。我已经感受过了趟过冰水的刺痛,于是下定决心帮他摆渡。如何和CN熟识起来的我已经不记得了,那段时间里他似乎仍旧精力充沛嘴角上扬,但是当他的目光落在小A身上时,那很亮的光芒会一下子闪灭。我于是很努力很关心地注意着,直到他们又勾肩搭背地在一起了,我也一直稀里糊涂,更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帮他们什么,我只知道自己很开心。第一个学期里发生了许多事,我们一起经历过后,不知不觉地就走过了同学,朋友,好朋友这三个阶段成为了死党。当你看到四个扎着甩来甩去的马尾辫,牵着手并肩站成一排,毫无顾忌地放飞笑声闹声的女孩子,很可能就是我们:宇宇,雪儿,青青和我。每当听到有人说一些诸如“女生心眼小,疑心重,嫉妒心强,很难找到真正的知心朋友”或是“两个以上的女生不会有长久的友谊,因为感情不是天平,不可能不偏不倚”的话时,我们总会很自豪地微笑起来,说,看,我们四个不就是对这些话最好的反驳吗?而小A和CN在我的生日卡上的一句“我们永远是你的朋友”,也让我在13岁的第二天凌晨流下了泪。我听说生日那天如果哭了就会一直哭上一年,所以一觉醒来发现已经两点的时候,眼泪毫无顾忌肆无忌惮地大规模决堤,我坚信那些泪是甜的,因为我是笑着哭的。我很满足很快乐地过着“一起走过的日子”,我爱我的这些朋友,他们包容我,让我依赖,我们共同付出,为了一种真挚的情感,无言,无悔,无限,无价。假期里我约霄出来玩,我们坐在刨冰店里。她告诉我她没有交到好朋友。我于是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讲青青如何如何在冻酸奶店里用最快速度把自己的一份剖得像雪花一样碎碎的,蓬蓬松松的,然后坚持用它和我那瓶顽固不化的“坚冰”交换;讲宇宇如何如何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冒着大雨陪我出来吃KFC,放学后陪我在她家门口聊到天黑透;讲雪儿如何如何看到我在自习课上被男生惹得哭着折断了三根尺子,就在放学之后让我躲在她的臂弯里流眼泪,轻轻抚着我为了止住泪水在胳膊上掐出的紫青;讲小A如何如何借书给我,然后一边一脸诚恳一脸悔过地对老师说没带一边埋头很专心地吐舌头;讲CN如何如何在我告诉他想听《独照》后,就去买了借我,之后却死活不要我还给他;讲……讲得很投入很动情。霄听完什么也没说,只是默不作声地看着我钱包里四个人的大头贴。过了好久,她才说,李子园你真幸福。是啊,我真幸福啊。我没说出来,笑却一下子溢了满脸。三宇宇说,你开QQ,我给你传一首歌。看你在笑看你在闹看你的眼泪在掉听你深夜里的祈祷看你在忙看你偷懒看你对天空呐喊听你说你很烦…………当你碰到任何困难我会守在一旁带你越过每一座山世界总有光明黑暗至少有我作伴就让我陪你到天亮人心冷漠让你绝望你有我在身旁不用到处寻找希望我这里是安全地带配合你生活节拍…………@这首《天使心》应该是写给恋人们的吧,可我们都固执地认为是为友谊写的,甚至,是为我们的友谊写的。宇说,它真的很适合我们。我听完把《幻城》后记中的一段话改了发给她。习惯了送你回家然后等着看你窗口的灯暖暖的地亮起来习惯了替你买零食,看你笑得像婴孩习惯了走在路上替你看车,牵着你的手过马路习惯了你与我相似的性格,一起直来直往敢爱敢恨习惯了深夜的电话,听筒里的呵欠习惯了互相依赖尽管彼此都是孩子习惯了你四处跑,老找不到人习惯了对自由的你有无穷的牵挂习惯了你突然出现说一起出去玩习惯了彼此眼中明亮的光,深深的暗习惯了上课时紧紧抓住你的手,不停地和你写字条我们彼此习惯了,所以不离不弃我们一起笑一起哭一起打架一起闹一起骑单车一起唱好听的歌一起在学校门口的小店吃东西一起在书店逛逛到天黑一起在课间欺负同桌尽管马上就有一场大考一起在路边看这班车究竟通向城市的哪个角落因为我们是朋友所以我们越来越靠近越来越彼此依赖@我说,它真的很适合我们。四虽然我常说,天蹋下来大不了当被子盖,可如果没有朋友在身边,天蹋下来,我一定会泪流满面地骂它,你敢不砸死我试试……青青写给我一张字条,朋友=?我答,朋友=天下。朋友=快乐的理由。朋友=信仰。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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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信仰有时真的可以拯救一群人,但信仰有时也可以颠覆一群人。你可以对你的佛说我要用500次的什么去换一个人的1次什么,你也可以对主说保佑我明天会活的好些,你也可以冒着被踩死的危险去麦加的穆斯林胜地朝拜。你同样也可以对着鲜红的党旗,右手握拳,高举在太阳穴右侧,庄严的宣誓,呼喊着口号:中国共产党万岁。也可以去面对着国民党党旗光荣的说我是国民党员。这是所谓的个人信仰,只要不违背伦理道德,没人管得着。信仰其实无罪,也不存在着什么对错。正如中国当年经历了八年抗战之后爆发内战一样。其实无论是我们亲爱的毛主席还是不是特别亲爱的蒋先生,他们只不过是为了自己的信仰而奋斗。他们脑子里充满的是一种信念,因为他们是领导,所以他们必须将自己的信念传递给大家,让所有人都贯彻他的思想,可他们俩的思想却恰恰相反。所以,他们各自独立成了两个派别,不惜一切代价来贯彻自己的思想,维护自己的信仰,使他们神圣而不可侵犯。我们根本没法将他们其中的某个人推向罪恶的审判台或是让某个人佩上大红花坐着一级的轿车在街上游行接受祝福。他们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思想是正确的,所以才挑起了这一场又一场的战争。虽然说这一场场战争最终的受害者是这一片沃土和居住在这片沃土上的淳朴无辜的人民们。战争没有平局,最终总有一方是败者。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自然的,就有一方举着白旗说投降,而另一方则是高举着旗帜高呼着口号:胜利了,我们胜利了。战争终会休止,但没有休止的思想,也没有可以随着战争而戛然而止的信仰。只要他们还活着,他们还有一口气在。他们就会为自己的信仰付出一切,甚至是不择手段。不择手段。信仰有时会让人妖魔化,变得丑陋无比。正同文化大革命一样,是那四个罪恶的源头给人们注射的罪恶的毒液,让人们在他们构造的环境之下为他们卖命,为他们光明正大的干着一些原本是不可见人的事。可怜了那些人们。他们无罪,他们只不过是人手中的一颗棋子。他们可以明天将你变成白色而后天又变成黑色,你对于他所做,所说的一切都言听计从,唯唯诺诺,而最后落的却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下场。可怜的是你依旧没有后悔,依旧在为着他们那些信仰的传播者无怨无悔地卖着命。因为你知道,他就是你们的一切,他就是你们的信仰,那些虚无的信仰。信仰。虚无的。空的。那只不过是寄生在你大脑里的一种思想。你的思想原本是一位盲人,而当你有了信仰之后就如同盲人拥有了一头导盲犬一样,他可以从此不用在四处游荡。他终于可以安下心来走路了,因为在他的前面,是他的牵引者,是他的精神支柱所在。你就可以这样安心地找到一个依靠,即使那个依靠只是仅存在大脑里的,没有实质的思想,你依旧会觉得很有安全感。即使这种信仰在常人看来是错误的,是不可理喻的。你依旧执着,因为他是你的信仰,独一无二的信仰。无论这种思想是普及还是稀有,是对是错。总有它忠实的膜拜者。一种思想的存在必然有它的意义和作用,或许在现在稀有的思想在将来会得到广泛的普及,而在将来是正确的思想在现在也许会是众人批斗的对象。一种思想的出现代表着一个时代的到来,而一种思想的毁灭则代表这个时代的落幕。日月星辰,四季更替,在这之中,没有人能言得上对错。只不过你一但掉进那大泥沼之中,便再也无法自拔了。为了那些虚无的信仰,我们奋斗着。为了那些虚无的信仰,我们同样也在被毁灭着。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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