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相遇,一场空欢喜
一场相遇,一场空欢喜。——来到深圳的前几天,我并没有顾着观光。而是静静的呆在家里,不是第1次来了,对这个城市还算的上熟悉。这个临时的家竟然干净空洞的和酒店套房一样空白。
幸好还有一台电脑,不然我的人生多么的无聊阿。——每天傍晚的时候,我都会去坐地铁。对这种花钱少,又可以坐来坐去的玩意儿很是喜爱。下午5:50。我会准时出现在地铁站内。走进地铁,坐在靠右边的第2个位置。每天在6:00的时候,我的右边会准时出现一个人的身影。准确的说,是一个男人的身影。我发现连续3天我都是和他在同一站下的车。——而接下来,发生了很白痴,很庸俗的一幕。我掏手机的时候,一元硬币被我硬扯了出来。一路滚去,转了几个弯,停在了一双白色帆布鞋的旁边。我跳过去捡钱,抬头,看到也低头看我的白鞋的主人。——他安静的微笑,皎洁如月,王子般高高在上。我握着硬币站起身,感觉头顶好像轰隆隆的裂开了一个洞。“白鞋王子”长的可真像周渝民阿,几乎是一样的眉眼和嘴角。连笑容的弧度都像是用量角器测量过似的。他上穿白色小T恤,下身卡其色工装裤,白色的帆布鞋。我想,我犯花痴了。我忽然就笑起来,我说:“哈,你长的可真像周渝民阿!”——“白鞋王子”眨眨眼,有些调皮的说:“请问你一直都是这么追男孩子的么?”“你搭讪的方式可真老土阿”。我楞了一下,然后和他一起大笑起来。然后我们一起出地铁,一起去相同的地方。一起坐在雪糕店里,吃着可爱多。我一边吃,一边在想这真是一场美好的艳遇。然后又一边想,一边努力的控制口水的分泌量。那个原本无聊的夜晚,因为有“白鞋王子”的出现,变成一场有趣的邂逅。我不否认我是好色又自私的女人。
所以看着和自己喜欢的男生有着相似笑脸的男生,就毫不犹豫的绽开了笑脸。可是当我们分别的时候,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却豪迈的对他笑笑。招招手,说:“没必要知道”——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天都能准时的见到他。7天下来,我记住了他7双同款不同样式的帆布鞋。
白色,黑色,蓝色,绿色,紫色,红色,咖啡色。不管什么颜色,他穿着总是好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胆子那么大。竟敢告诉一个莫名其妙认识的,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一切。我把我的心事和秘密全都告诉了他。我想我一定是疯了。那一天他告诉我,如果想哭的话就把脸埋在水里。这样就看不到眼泪,就可以告诉自己没有哭过。而我却倔强的转过脸,说:“我才不会哭”。他笑笑,说:“你真是个纯真可爱的女孩”——当时我正喝进口里的一口茉莉清茶就这么毫无形象的喷了出来。他竟然比我还生气,一把抢过我手里还剩下的半瓶。说:“不要浪费粮食,这么好喝的东西喷了可惜了”。说着咕咚咕咚就把手里剩下的半瓶喝掉了。我看着他上下翻动的喉结,心里闷闷的想。“我从来都不是纯真可爱的女孩,没有人知道我的浪子野心”可是他那个单纯的笨蛋竟然这样对我好,让我觉的很不好意思。而我不好意思的事还没持续多久,天空中就忽然电闪雷鸣。我顿时傻了,要杂回去呀。可他却打了一个电话,我隐约听到了什么速度之类的话。几乎是在5分钟之内,一个高大的男生便冲了进来。手里打了把伞,来拿了把。看见他了就乱叫一通:“我靠,崽崽,你怎么在这偷情?”我一听就生气了,对着那个男生喊:“你才偷情呢!你全家都偷情!”他哇的一下就跳到我面前,上下打量着我。“你这丫头片子,怎么?勾引我家崽崽阿?”我…这时他终于开金口了:“苏宇,你别闹了,她是我朋友。”……他走过来说:“我送你回家”“不要”我说。因为我觉的他为我做的太多了,不想再让他付出了,于是假装任性。他说:“你要不拿着伞要不让我送你回家,选一个”。我说:“不要”。他说:“选一个!”我很大声说:“不要”。……他没有笑容的看着我,然后笑起来说:“诶,你别那么任性嘛”。“你不喜欢我,也可以喜欢我的伞嘛,它很棒的呀”。他一副哄弱智的表情,我有点受辱的感觉。我说:“我不要伞,淋雨我很舒服”“是吗?”他依然笑咪咪的,然后忽然把手里的伞丢掉。大雨瞬间就打湿了他的笑脸。苏宇迅速又撑起伞在他的头顶。又被他夺过去,任性的丢掉。、“淋雨真舒服阿,我也要淋雨”。他无赖的说到。我终于屈服了,接受了他的伞。看着他和苏宇在雨中消失的背影,我忽然觉得心里涌上一阵酸楚。——我记得我走的前两天也就是我最见到他的时候。他说:“听了你那么多的故事,我觉的你并不属于这里”“你回去八,记住这个年龄的爱都没有未来。”
将来遇见了像我这么好的英年才俊在好好爱一场八。说着他哈哈笑了起来。这是我唯一一次看见他最无赖的样子。而我回到属于我的城市后我发现,我连他的名字,QQ电话,都不知道。只记得那个高大的男生苏宇叫到:“崽崽”。是的,我并不喜欢他。我和他并没有像所有小说里写的那样在一起。不过我会记得,那个拥有好看笑容的男生。那个笑容像周渝民的男生。那个拥有7种颜色帆布鞋的男生。我还记得。他在我耳边小声说的:“我考上大学就去找你玩”…我们就这样再见,从此海角与天涯。一场相遇,一场空欢喜。——暖暖。
湖北省宜昌市第11中学9年级
朱飘灵
《霍比特人》三部曲
看到这四个人,我的心中总会不要自主地激动起来,脑海中马上浮现出一幅中土世界的画面。我对那里充满向往,但我内心的狂热是建立在理智的基础之上的,并不是因为感性的喜欢而喜欢。
故事从夏尔的袋底洞开始,比尔博.巴金斯受甘道夫的邀请,与矮人国王索林.橡木盾签署了一份聘用合同,与其他十一个矮人一起踏上去孤山战巨龙的征途。这么介绍有点儿土,并且有点儿像孙悟空一行人西天取经的感觉。但事实上,这绝不是打怪杀怪那么简单。比尔博最大的特点就是善良,虽然他也怕麻烦,但仍然盖不住冒险的诱惑;索林是个天生的王者,有魄力,且勇敢无畏,虽然陷入阿肯宝石的陷阱中迷失了自我,好在最后醒悟过来,承担起身为矮人国王的责任,拿起武器同半兽人厮杀,最终竟牺牲了生命。但他自始至终都认为比尔博这个霍比特人是他最好的朋友。
所以,整部影片告诉我们勇敢、善良、友谊这几个词,或许还不仅仅指这些。我认为,整部影片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当你陷入迷茫、不安、悲伤的境遇中时,想到它,心中的某块角落就会马上温暖而且明亮起来,自己也就可以暂时寄居在那儿,使心灵回归平静而安详。
实际上,《霍比特人》的结束代表着中土世界在向我们告别。从魔戒到霍比特人,有许多观众可能已经从一个青涩的少年变为心智成熟的成人了。数十年的时间,当再返回中土世界时,心中定会有几分激动吧!虽然时间间隔很长,但依然能够唤醒身上的热血分子。如今,十几年过去,中土世界告别了我们,并不代表我们会忘记它,忘记托尔金老人家给予我们的世界。
正如《魔戒》书中所说,在这个正邪难分的时代中,分辨真正的善恶很难,但《魔戒》和《哈比人》的故事却永远都可以带给我们在这样的世界中生活下去的力量;永远都是那些纯真的、渺小的事物,因着他们的信念和坚持,改变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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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场告别邂逅相遇残存在你风衣里的温暖,就像烟蒂依旧萦绕着你的气息,我环顾四周的不安感,想起你眉宇间隐隐的无奈,我攥着拳头转身的离开,可是你背影能结束的一世缠绵?——题记告别——重简离开的时候天空依旧还在飘着雨,细细密密的,浓浓的霾笼罩着天空,心情仍是压得层层叠叠,没有一丝的细缝可以喘息,只有街头不知名的角落吼着不知名的音频播着不知名的声嘶力竭。我近乎放空的走着,不敢想不敢闹,怕情绪一来,就没有办法给自己收场的余地,那段时间,我总是走同一程路,一间烤鱼店,一间面馆,一间美甲店,一间化妆品店,过一个十字路口,看见几间服装店,街角落进几声慢悠悠的戏曲,再看见一间蛋糕店,便是车站,坐13路客车,经5个站,下车,回家,周而复始。有时候想进蛋糕店买一份蛋糕回家,好友曾给我买过一款叫美好的约定的蛋糕,就是那种一层雪白的奶油,上面轻轻点缀着几颗草莓,落上几片巧克力碎块,单是外形便勾起浓浓的食欲,已经许久没有吃过了,和重简在一起后便更是一点都不沾甜食,他有轻微的血糖过高,所以对甜食敬而远之,久而久之,我便也很少沾染甜品,如今很想买一份蛋糕,放肆的过过甜瘾,也许,那些烦苦的心思就变得些许甜蜜了。翻翻电话薄,原来好久不曾联系了,他骂我重色轻友时,我正躺在重简的怀里不分南北,爱则爱的别无他人,待到昼夜更替,你手足无措时,能想到的,却是那个被你抛在脑后的好友。电话响了两声,便听见他薄薄的嗓音,伴着汽车的喇叭声钻进了耳朵,“哟~今儿个太阳走偏了,小勺子,总算想起我的存在了。”“杯子,我……”一声杯子未脱出口,忍耐许久的委屈感便蜂拥而至,我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感情,“我……”却在长久的哽咽后,放肆的哭了出来。我一直以为没关系,真的没关系,那些陪伴的日子和细水长流的过往总是会被遗忘,只要我不去想不去触碰,就不会伤到自己,可是当杯子的声音透过冰凉的手机碰到我的时候,那些一直以为的以为就那么被一股莫名的感情击破了,一瞬间,那么不愿意面对的种种幕幕都灌到了脑海里,赶不走抹不掉。杯子——杯子赶到的时候我趴在咖啡厅的角落里哭得泣不成声,咬着手臂把自己逼到绝境。他把手机往沙发上一砸,扑到我身上,一把托起我的头,看着我惨不忍睹的脸咬着牙嚼出几个字,“个王八蛋……”喉咙一咽,泪水滚的便噙满了眼眶,身后拿着笔和单子的服务员弱弱的退回了吧台。约定——那倒已是许久的事了,我常常觉得岁月就是一颗卷心菜,总是嫌看见的不够可口,一片一片的时间剥落下来,越发嫩的未来在眼前,你却觉得不真实的可怜。几年前的咖啡厅几经折腾,终变成了一家华联超市,每天进进出出的人流,笑着的,伴着的,牵着的,一个个,一对对,一群群,像几多只有封面的故事书,看得见相貌,猜不得剧情。我站在杯子抱着我的那个位置,想念杯子笑起来的小虎牙,心里一阵阵的泛暖又泛酸,我用了一大堆的时间来梳理一段感情的成败,却发现最大的失败是破碎了我与杯子的心身相惜,我固执的奔向我憧憬的未来,重简走在前面迎着光,我在后面踩着光投下的影,我那么努力的追逐着,疯狂着,自顾自乐,等到重简离开时,我被阳光照着,我突然害怕阳光的明亮,我一无所有,只有杯子,在我忽略的角落奔向我,心疼我的用力,陪伴我的难过。邂逅——奇妙的是,我曾无数次的幻想我再见到杯子时的场景,街头的碰面,一通久违的电话,一封老旧的书信,一次意外的邂逅,然而都没有,我一直等一直等,等到了重简的请柬,等到了同事的喜酒,等到了亲人的催促,却总也等不到杯子的信息。终于,我等不起了,就像多年前,我固执的以为只要我一直站在重简的身后,总有一天,他会把我攥在手心疼着爱着,等来的,却只是多年后的请柬。而我终于放弃了等待杯子的回来。去了重简的婚礼,几年来,重简一点都没有变,依旧是离开时的样子,高大,挺拔,说话时,微微皱起的眉头,我以前总爱用大拇指和食指替他轻轻舒展开,他却一偏头,很不耐烦的躲开我亲昵的舒展,我时常被他的躲开愣在原地。婚礼很快结束了,没有预想中的尴尬和难过,彼此像久违的老朋友互相寒暄,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问候不多时,便被新娘拉去敬酒了。转身,便看见了杯子。相遇——我第一次遇见杯子的地方是在大三的操场,他跑完一千米后,喘着大气向我冲过来,夺过我手里的矿泉水便猛的灌了下去,双手插着腰,问我还有吗?我傻傻的摇头,他却拉着我手,走,哥带你买去。后来,他就是杯子,我就是勺子。后来——如果不是爱上了重简,也许后来,我便是杯子的勺子,杯子,便是勺子的杯子,只是人生,总会时不时的窜出一个重简,扰乱你的心志,错过你的杯子。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杯子,再也没人叫过我勺子。重简曾问我,如果再走一遍,我会不会用一堆时间来陪他走一程。我笑了笑,突然便想起了那个大三的操场,午后的阳光在回忆里放肆的微笑,有矿泉水轻轻浅浅的模样,有杯子深深小小的虎牙,一切那么美,最初那么好,只是回忆,不过草草收场……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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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空_1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父亲死了。当这个消息从护士之口传入他耳中的时候,他长舒了一口气。父亲终于死了。这个老家伙终究还是倒下了。想到这里他不免有些得意,父亲是公司的董事长,一直把大权和财产捏在手心,而他却只当个总经理,还得好好伺候父亲,不停的拍马屁讨他欢心,他在等,苦苦的等,他知道,一旦这老灯没油了,那什么就都是他的了。可父亲的身子还真是出乎意料的硬朗,几次大病都没要了他的老命,而且在公司的威望日益上升,只是父亲不知道,每次他一住院,儿子都烧香拜佛求他快点上西天。为了那惊人的财产,儿子多少次都伏在他脚下,替他擦鞋,替他洗脚,惹他不高兴了还被骂几声,蹬几脚,儿子只能把怒咽下,而把喜挂在脸上。回忆起这些事,他几乎愤恨的咬牙切齿了,这老东西,没几年蹦跶了还在他头上作威作福,可现在,还不是要入土,而他,却要飞上天。公司董事会的那帮老东西,哪个敢对他不服?数不清的财产,一辈子都不一定花的完,住的小别墅也该换换了,开的那辆桑塔纳,就搁垃圾站得了,至于那个父亲安排的恶心老婆,给她一百万踹了。他盘算起了以后的好日子,眉头又一下子舒展了,脚步也轻快了,赶紧打了几个电话安排。做好万全的准备之后,他放下手机,笑意盎然的走到病房门口,正要开门,突然又想到自己的表情不对,虽然已经没有了父亲的威慑,但要是自己在父亲遗体面前还哈哈大笑,肯定会被媒体舆论炒作,会产生很多不利影响,家人也会很不高兴。于是他迅速的把春风得意的表情换成悲痛欲绝,泪流满面的脸。谁知变脸变到一半,门却突然打开,妻子正疑惑的站在面前,他尴尬万分,还没来得及考虑怎么解释,却听见病房里是一片欢声笑语,他惊愕的环顾四周,却猛的怔住了。父亲安然无恙的坐在床上,不但不像奄奄一息,反而给人一种刚劲之感。家人们正围着他说话,母亲甚至剥了一根香蕉喂父亲吃。他的大脑一片混乱,这时一个护士小跑过来,一脸不好意思的告诉说搞错了,他的父亲没去世,而且手术非常成功。大概为了使他高兴吧,护士甚至还添油加醋的说再活十年都没问题,却不知他的心都快碎了。这时父亲已经注意到了他,威严的目光投射了过来,他两腿一软,缓慢的单膝跪在父亲床前,挤出一丛掐媚的笑,拿出自己新买的领带递上去:“爸,您老身子真棒,儿子太高兴了,我买了进口的领带,可适合您了,您老别嫌弃……”初三:赵宏旭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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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在一个晴朗的日子,一个衣着朴素的女孩用两个肩膀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从这边走来,那边也来了一个衣着时尚的女孩,不同的是,这个女孩只用一个肩膀斜挂着挎包。两个女孩相遇了,书包与挎包相遇了。挎包:(高兴地)Hi,书包你好。书包:你好挎包:书包,现在什么时候了,(略显挑剔地)你还是这副土气的模样。书包:土气吗?(不以为然的样子)挎包:(抬高语气)当然了,(指指点点)你看你一个拉下的大脸,一个大底层上又有几个小底层,圆圆扁扁的,没有一丝活力,死气沉沉的。书包:(生气地)我觉得规矩一点好,耐用,扁扁硬硬的外壳不容易磨坏。挎包:(不屑地)这有什么,不好看就是不受人欢迎。(自夸地)瞧我,这么大的一个布袋子,外头映着一张多鲜艳多娇媚的笑脸啊!书包:(赞美地,欣赏地)你看起来不错。(话锋一转)但是我觉得我更有学生气质,这是你不能比的。挎包:(嘲笑地)就是因为你那紧绷绷的脸,两根结实缠在肩上的绳子,你才面对中学生销售不了的。书包:为什么?(茫然地)难道只有你那一根长长的绳子,才能受中学生的欢迎吗?挎包:这你就不懂了(笑着说)。中学生正处青春期,这是一个极其叛逆的年龄。比如说衣服和鞋子吧,非要破几个洞,绝对不是规规距距的,要与众不同,突显自己小大人的独立意识。他门充满着不成熟,追求着自由,另类和幻想。。。。。。面对这群不羁的大孩子,你的规矩老套会使他们反感(摇头晃脑地)。书包:(略有所悟地)难道背上书包会使中学生有变小的感觉?我会在他们眼里变成幼稚的东西(失望地)?挎包:(点头地)是的。我们的生产厂家正是瞄准了中学生这一心理特征,隆重推出我们,(喜滋滋地)使我们在中热销。书包:(仍不甘心地)那,我不认为你的作用性比我好,我的容量很大,背在背上也不觉得累。挎包:(笑地)你又错了,我虽然由布做成,但容积也很大,巧妙用翻扣的方法吸引学生的目光。(自豪地)“一根带”就是我们身上最成功的地方之一。你看,用一根带子斜挂在一个肩上,包却伸在另一边的腿边。走起来一晃一荡的,像天使。(盯着书包)而看看你,用两根皮带紧紧贴着上身背,很拘谨很不自由很不舒适。书包:(无比失意地)我真的发现自己原来这么差。挎包:(感叹地)你并不差,但要看你所适应的人。背书包的女孩和背挎包的女孩同时走进教室,背挎包的女孩昂首挺胸,背书包的女孩看见全班人五花八门的挎包时,连红了,头低了下去。放学之后,那个女孩买了一个漂亮的挎包换掉了那个书包。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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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秋雨天空灰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了。她的泪水不听话地滴落下来。一场秋雨,就这样来临了。这场雨下得很有规律——弱、强、弱,最后有过渡的停止,这样的节奏,这样的规律,让我想到了一首钢琴曲——《小奏鸣曲》。这首曲子与这场秋雨出奇的相似。每一个音符与没一滴雨点,所发出的声响、音调都那么相似……——题记一双纤长的手轻放在琴键上,开始弹奏一首钢琴曲——《小奏鸣曲》。开头是弱拍,是缓慢的,抒情的。这一段,大概是库劳用心底最柔弱的那一根神经弹奏的吧!要不,它怎会让人心的最深处随着它的节奏颤动……外面的一场雨,开始降临了,她一丝一丝的,被秋风吹到了地上。像牛毛,像藕丝,更像那少女头上的青丝。她文静、温柔、清新、羞涩,像位淑女一般,在人们感觉不到的时候,悄然降临。她如纱如雾,笼罩了这座小镇,使这一切都变得模糊。因为她知道,人们需要忘记现在的这一切,从头开始寻找快乐……抒情的开头结束了,一首曲子就要弹到中间的部分,于是,手指的力度渐渐增大,琴声也渐渐强了起来。原本平静的心,也开始泛起了波澜……雨,逐渐变大了,细细的雨丝,也变成了一滴一滴的雨点,拍打在窗子上,“嗒嗒嗒”的响。这时的她,与刚开始的她比起来,变得急了些,像一位大嫂,是个利索还带着几分泼辣的中年妇女。和刚降临大地的淑女时候比起,少了几分温柔,多了几分忧愁与唠叨。她不停的说呀说,这个小镇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她诉说的对象。她越说越激动,雨也越来越大了……这时,曲子进入了高潮部分,每一根手指都用力地敲击着琴键,如触电一般在黑白键上蹦来蹦去。琴声激烈而连贯,不时的出现几个强拍的跳音,就像在海边有一股强大的海风吹来,卷起了一个七米高的浪头。突然!这个海浪猛的摔入了海中,惊起了原本平静的海面……雨更大了,她冲破了一切的阻力,将自己那零零碎碎的身体用力地砸向这个小镇。她的哀怨,她的伤心,她的泪水,都达到了极限!她总是悲哀的,总不会快乐。雨点在窗子上发出的声音也随着她的心情的变化而从“嗒嗒嗒”的敲击,变做没有规律的撞击声。她,在慢慢变老……《小奏鸣曲》已接近尾声,节拍又恢复了刚开始的弱拍,音调又变得抒情了,就像海浪慢慢从海滩上缓缓地退回到海里,平缓而静谧,最终在海的怀抱里安静的沉睡。雨要停了,之前的磅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窒息般的安静。因为太安静了,让人感觉到一种寂寞。也许正因为如此,那喜欢悲伤的人才写出“冷雨敲窗”的诗句,发出“一场秋雨一场凉”的抱怨。可她是宽容的,豁达的,她知道,人们不会忘记她的过去,不会忘记她的付出。带着这颗宽容的心,这场秋雨滴滴答答的停了。看着雨后的小镇,感觉一切都变新了。旧的怨恨,旧的误会,旧的伤痕,旧的痛苦还有旧的快乐,统统被这场雨带走了,她送来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一种全新的感觉。这场雨带走了许多,也带来了许多。钢琴曲停了,雨也停了。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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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惊一场天已经黑了。看看时钟,已是晚上8点了,我放下手上的书,拿着浴巾和衣服走进浴室。我一到这个时候,我就格外兴奋边洗边唱歌。屋外的风呼呼地吹着,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就没有勇气开口唱歌了。我家浴室那有一个大窗子,窗子的玻璃上贴着深蓝色的窗纸。窗外楼房的电灯透过窗纸成了夜空中的星星。突然窗外刮了几阵大风,外面发出“刷刷”的声音。我开始不以为然,接着看见窗纸上出现了一个像手的影子,飘啊飘的。那好像在哪里见过,我一时想不起来了。我觉得我的腿有些发颤,就以最快的速度冲掉身上的泡沫,穿上衣服,冲出浴室。又装作一副好像没什么事的样子。妈妈说:“你今天洗澡特别快啊,真让我出乎意料!”。我战战兢兢地走到关着门的阳台,心想:“不会有鬼吧?飘啊飘的,不会是找我的吧?我有没有做什么亏心事!……要不要出去看个究竟?要是出去见着了怎么办?算了,反正没做亏心事,一定不会怎样的!”我不知从哪里得到了勇气,大胆地打开了阳台的门把头探了出去,风呼啸着,虽然穿着棉袄,我还在发抖。我几乎不敢睁开眼睛,生怕会有什么狰狞的面孔出现在我眼前。我先偷偷地睁开一只眼睛,才发现什么都没有。我又回到浴室,看了看窗子,又看见窗子上出现那种飘啊飘的影子,半信半疑地回到阳台,还是什么都没有。我的妈呀,难道真是鬼?躲藏的那么快?……过没多久,妈妈从厨房洗完杯子走出来,就站在哪里,把我叫来,“你是不是把破不放在那里啦?”“没有啊!”“那是什么在那里飘啊飘啊的?”“我不知道,我刚也看到了,没说,我还以为只有我看到了,怕你们说我瞎掰。”妈妈也去了阳台,结果是一样的。妈妈去了两趟,得出了结论:“那是车子的灯在不同角度下照出的随风摇摆的树枝!所以看起来一只飘飘的手。我恍然大悟那让人毛骨悚然的“手”居然是树枝!哦,对了,我这才想起来那“手”是在电视剧《聊斋》中看到的……6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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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一场“喂,借你橡皮用一用。”同桌抬起他的死鱼眼对我说。“有没有搞错,今天你借了我一本练习本一把笔,还要借橡皮?你要不要脸啊。”我很愤怒的说,“你如果真的很穷,就加入丐帮,我认识一个街边的乞丐,可以给你打8折优惠,不过到时候可别找我要钱。”“没关系。”他很无谓的耸耸肩,“同桌一场嘛,你就借借我。”他厚着二皮脸继续求。我扭过头,不理他。他又转过头,找后桌借了。气死俺也。自从上了初中,我就没少受欺负,尤其是身边坐着这么一个二皮脸,哎……“啪”一声,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一招“排山倒海”把他推倒在地。“喂,你有没有病啊,老是烦我,信不信我下次直接打110。”他赖在地上不起来,一只手捂住胸口,一只手伸向我:“在我临死前。。。我想吃。。。小熊饼干!”我毫不客气地踹上一脚:“你这只死猪,来呀,给我拖到食堂宰了!”他连忙爬起来:“同桌一场嘛,别,你就行行好,橡皮借给我。”还没等我答应,他已经拿走了我的橡皮。子啊!你带我走吧!“喂,今天你扫地,快去!”我虎着脸对他说。“WHY?我上个学期扫过了。”“靠你这头死猪,你怎么不说去年吃过饭了啊!”他又道:“同桌一场嘛,别。。。”哎,有这样的同桌,是好是坏呢?4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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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高骛远一场空昨天渐行渐远,今天依旧继续,明天日渐逼近,而你是在昨天停留,还是在今天彷徨与犹豫,或是憧憬与明天,期待着明天的美好。我们,需要的是每一天的脚踏实地,没有特别的才能与天赋,我们能做的就只有一步一个脚印的丰富自己。生活是现实的,不是用空想来填充的,他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生活是残酷的,处处充满了危机与挑战,不是一切那么的轻而易举;生活是实践的,需要的是实际的行动,他的一切是用我们的身体力行而实现的。我们的身边,人海茫茫,你按实说话了吗?你实际去做了吗?你有那种能力了吗?……我们带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在生活,明白了自己需要什么、要干什么、能干什么、自己该怎么去做……虽然在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我们或多或少都会被同化,但我们都得是清醒的,不要迷失自我,不能好高骛远,但在这个青春热血沸腾的年华里,我们都有很高的志气,都有着很大的雄心,都有着很高的要求,但我们究竟能否就真的能够实现了吗?有时,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如意的事,十有八九,能按我们所想的发展的又有多少,所以,我们还是量体裁衣,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给自己一个合理而科学的目标和定位。不是打着一个招牌、叫着一句大口号高不成低不就,那样你最终的回报将是一场空。有时在知识、理论的环境里时间久了,造就出来的我们(你、我、他)更多的都是眼高手低的人,一致的好高骛远,那样往往我们都只能四处碰壁。所以我们只有身经百战,不断壮大了自己,才有资格来谈一切自己可以谈的条件和要求。当今社会,我们知道处处都在提以人为本,但我们也要相信,社会就是一个用与被用的过程,我们是要做用人的一方还是被人用的一方,有时很取决于我们的意愿,虽然更多的人都希望的是做用人的,但我们又有多少人是一开始就有能力去做用人一方的呢,绝大多数成功人士都是经历了许多的打磨和遭遇,但他们还怀有一颗不认输的心、符合实际的理想和一股向上的动力,慢慢地,他们离成功更近了,最终他们成功了。虽然我们有权利去想象自己美好的人生,但我们还需要一步一步的用努力去实现。不能时时刻刻把自己放在一个很高的位置上,总认为自己是别人难以企及的,那样,告诉你——你错了!因为你连自己都不敢放低自己,那你就很难成功,因为一个害怕失败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一个害怕别人超越的人也是不可能成功的。我们只有办自己放在一个与自己匹配的位置上,慢慢地一步步把自己推向高处,因为只有从低处走上去你才会站得更稳,才不会害怕自己会失败,才会走得更高。做人的原则,能屈能伸、能上能下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只是能在一边行动,那我们是不会平衡的,因为这就相当于一台杠杆天平,孰轻孰重都不行。我们需要丰富自己,把自己能做的都做到了,甚至做好了,那样我们离成功也就不那么遥远了。我们经常都会听说:“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但我觉得成功是留给有准备并有能力去实际行动的人的。一个人好高骛远,认为什么都不满足自己,认为那些都是自己不想干的、自己看不上的,那你可有仔细掂量过自己吗?我们需要的是实事求是,一味的过高追求自己实际不配的,那样你将得到的是空空如已的回报。不是我们不能追求,而是要求我们需要的是实际一点,自己足够好,一切都不是那么难,一切都会如意。如今,是年轻人的时代,是充满活力的时代,固然年青一代的各种要求都会较高,但往往年青一代没有良好家庭背景的人群,你就只有把自己磨砺好了,才有去挑选的能力。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有能力变得更好,有能力去实现自己美好而可行的理想。我们需要不断努力,你们也不可缺少……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努力,一切都会如愿;好高骛远,终是一场空!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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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相遇是一场缘_1500字一直觉得人与人相处,是一种自然的美。一路透过时间的窗融入了彼此,丰富了所有忧伤的美。使得悲伤不再凝而不散,泪而不觉苦思无语。静而不言,忧伤是一场梦。葬着所有未醒的人,醒而觉提亡思无果。盛世一刹那生死两茫茫,思无绪其无过人。红尘一叙自潇洒,只是红尘多梦。自古即是悠悠一红,情是读你百媚千红。我独爱你那一种! 有些事越沉淀的久,其中的深意越浓。有些人越交心越是觉得彼此没有距离,时光是一个浩瀚的海洋。我们都行走在其中,一路经历者大自然所赋予我们的一切。从时光的演变到沧海桑田,从日出日落到回归平静。人生岁月终究是一段花开花落的蝶舞,有的翱翔远去飞过沧海。寻觅自己所谓的终点,有的留下静静陪伴回馈大自然。人生有许多事不管是留下,还是选择远去。只要不曾忘记曾经来过的路,和昔日告别的人。每一个选择都将是快乐而丰富,安康而富有和谐而美丽。一生要走过的路太多,所以有些时候我们可能忘了曾经出发的地方。但是这些都不要紧只要在那个黄昏落下之前,以一种自己的方式记得。那个曾经送你的人就好, 有些人走了,带着故事走的特别远。已经看不清当初的模样,甚至想起来都很模糊。只是一直在脑海里涌动着,却始终不愿意想起来。因为一旦想起曾经的故人故事,就像浮现眼前一样那种刻骨铭心。带着心酸的感觉很是感慨,曾经无数个黑夜告诉自己。秋风过后所有关于曾经,那场痛不欲生的青春将一笔带过。然而当所有故人全部离去,突然发现原来我还在这里。守护着这里的每一片小草,和这里春夏秋冬所留下的气息。仿佛一切都没有变还是原来的那个,蔚蓝色的天空。我看见你们的笑声读懂你们的忧伤,直到黄昏来临黑夜将至。我才不得不承认都是过去,曾经的人曾经的故事。写一程旅途读懂一段花开, 在这个波动不安的世界中,每走过一程旅途都必须带着。与这个世界相同距离的心,因为世界每一天都在发生不同的变化。所以对于人生而言每走一步都要向前,世界是个不公平的环境。所以才会有人们不断发生争取,世界就像人生一样只有砥砺奋进。才会擦出岁月的火花不至于被时光埋没,生活在这个沧海似曾尽头的彼岸。带着期待的岁月看一场花开,更看一场人生的冷暖。世界每天都在变换着而每个人,都行动于自己所选择的路一直走下去。人生要一路前进更要一路刻苦,都是风雨赶路人有时候一个槛。关键是看我们有没有勇气越过去,有时候越过去了不仅仅是行动。还能激发心里的那道坎和那个结, 人生是一个选择的过程,倘若选对了就是一条阳光大道。倘若不幸选错了便是时光的代价,其实有时候人生并没有对与错的本质分别。只是所在的位置不同以及界定一个事物的在乎程度,就像有些人让你很喜欢一样。你们走进彼此的世界认为这个距离就是对的,只是角度不一样对与错选择与否。没有本质的绝对简单的来讲,人生有些选择你认为对的。就去执行并且捍卫它,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阻碍你。世上倘若能再选择一次。我相信会有很多人重新定义选择的意义,也不至于后来的后来发生着太多不愿意看到的样子。很多时候选择就像光明一样,你喜欢黄昏注定要承受黑夜。你喜欢白天注定不懂夜的黑, 时间是检验感情最好的衡量器,不会因为年华而辜负太多有心人。有些人从你们最初彼此不相识,再到后来熟悉彼此。成为彼此的朋友最后演变为,生命之中重要的人。或许是一个知心的朋友,也许是一个无法舍弃的恋人。再或许是一个萍水相逢的路人,只是因为某些共同点所以你们走在一起。但不管时光如何有些人走在一起,就是一种深情的缘分。不管以后是风雨交加还是电闪雷鸣,还是黄昏将至大雪纷飞。又或许是寒冬刺骨,只要心里有一份牵挂不管走到哪里,都将是一份热爱也是一份。同步时间而考验的刻苦,时间是检验感情最好的衡量器。不会因为某些人而忘了自己的位置,不管是秋风还是冰雨始终伴随着感情前进。而不会遗忘身后的风景! 人生相遇是一场缘,无论遇到什么人都要以一种。和谐赞美之情来对待,即便不是同一路人也不要急着先下结论。因为有些人相处起来你会慢慢发现,并不是当初想的那么坏。而是慢慢发现许多人和自己有着共同的语言,只是视角不一样所以存在着某一种稍微的变化。但也不排除相遇一场,有些人的的确确存在着距离。这种距离如果相处的好可谓是,生活中的一处风景带着唯美披着花开。散发在空中闻香而过识闻而来,但人生一场不管是相遇。还是距离产生的美,都要好好的把握。即便是一场萍水相逢也要有一颗感恩之心,带着自己陪伴着花开看一场相遇。人无完人无论早晚相遇就好,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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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欢喜导语:抒情作文属于比较感性的文体,和议论文相对,是情感释放与情感构造、审美创造的辩证统一。在写抒情作文时要避免无病呻吟,力求真实,有感而发。下面和小编来看看抒情作文:欢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篇一:欢喜春归三月的花开,我兰舟涉水而去,只为能够静静地伫立在你的枝下,细数那满树的花,品味那淡淡的芳香,带着些许相思缱绻在那幽香中!————题记当冬日的那一抹余晖缓缓地落下帷幕时,当昔日冰封的河水叮呤着一曲欢快的音乐时,当迁徙的南燕渐渐北归时,当空气中弥漫着一抹泥土气息时,当西风渐瘦暖风渐紧的时候,我可以毫无悬念的对你说春来了,她迈着欢快的步伐,闪动着怡心的音符,和着音乐,在春的舞台上即将演绎一场令人欢鸣的迎春之旅!春的魅力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和排斥的。有句话说的是“一年之计在与春”,春夏秋冬,依次更迭,这规律是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是我们无法更改的事实。千百年来,人们习惯了春作为首场登台演绎的主角并不奇怪,因为春很美。美的让人会重骨子里赞美她,而且深至肺腑。“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春是美的,美在她的柔风细雨。每当春雨缓缓地从空中滴落的时候,我便会另类的抛下一切雨具,行走在雨丝间,感悟雨的柔和、轻扬、与飘逸。一滴一滴的雨落在头上,温柔的抚摸着那已凌乱的发丝,爱怜的在头顶波动着,像一个淘气的孩子,更像一位佳人用殷切眼神对视良久后不舍的抚摸。悄悄地行走在那无人的路口,唱一首温柔的情歌,和着雨声、歌声。偶尔的鸟声、在自己的舞台上演绎一场此生非你不爱的别离。歌声,逐渐的被雨声湮没,而我则踏着雨独寻我钟意的春,然后紧紧地抓住,偎依在她的身旁。雨过,天逐渐的放晴了,撒着一地的阳光,温暖了花,也染红了这个盛大的舞台,花在阳光的闪照下,发出温醉的馨香,风过,便醉在了那一抹淡香中。春至,百般红紫斗芳菲这是春的主题,也是春鶴立于其他三季的原因。雍容华贵的牡丹,在这个季节颇有名气,硕大饱满的花在阳光的亲吻下更加妩媚,更显芳姿。难怪古之达官贵人那么钟情于牡丹,难怪牡丹在盛唐竟会让在社会无立锥者也喜之三分。今之众人亦不亚于古人,在许多地方有展览的会馆,可见,悲之一时,喜则一世便是这个道理。淡雅的百合虽不及牡丹的雍容华贵,但也有其无法比拟的素洁淡雅,犹如清水的芙蓉,让人不甚疼惜。静静的百合绽放着素裹,将春忽然带到了一个素描的世界,没有胭脂,没有乔装艳抹,只有淡淡的清幽,素雅的芬芳。我,喜欢春,喜欢春的点点滴滴,喜欢春的枝枝叶叶,喜欢春的花花草草。在安静的地方细数那满树的叶,细品那一枝的芬芳。淡淡的,静静的,多么好的感觉!三月的春风已经吹起,我要带着我那颗真挚的心,携着你温暖的手,伴着4、5、6月的风送你远行,直至残酷的夏恶狠狠地扑来。篇二:欢喜自从家里建了新屋后,我就很喜欢家里的木地板。很岁月,而且温暖,踩在上面的感觉,舒服得很踏实,就像一切过去。因为一切过去已经是过去,不会再有什么变迁。很安心,很坦然,很怀念。我喜欢一切温暖的或者可以温暖的东西。比如说温暖的阳光、温暖的问候、温暖的小床、温暖的棉被、温暖的怀抱。我希望自己的小屋有很多很多的东西,不仅仅是因为欲望,是因为我喜欢满满的感觉,满满的,会少些缝隙,这样就可以少些可以趁虚而入的风。(中国散文网 www.sanwen.com)现在是冬天,昨天去了朋友家,吃完饭后,抽空去了朋友的朋友家。一路冷冷的,下着小雨,躲在她后面,突然厌恶起这冬天,这冬天所带来的寒冷与新的一年,我又开始从头到尾的老了。刚到,一大家子的人在烤火,瞬间就觉得温暖,我其实还是喜欢热闹的,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想起爷爷奶奶了,他们,不知道好不好,应该会好吧,至少他们在一起。朋友的朋友好像有两个小孩,一直在旁边蹦蹦跳跳,旁边是朋友的朋友,年轻的面容,可是已经是孩子的妈了,刚从广东回来。突然就觉得幸福真的好简单阿,如果可以跟自己爱的男人建立家庭,然后生起码一个这样的小孩。今天回家了,现在在家。朋友送我上县城,路上还是冷冷的,下着蒙蒙雨,但是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并不是喜欢雨,而是喜欢有一个人带着我走,你只需要在后面抱紧他(她)。旁边有高大的速风桉,很像香樟,给人浪漫的感觉,我闭上眼睛,感受风在耳边肆虐,希望路可以再长点吧。我想你了,亲爱的。我希望带着我走的人是会觉得幸福的你。篇三:寂静欢喜人生的很多事情,好像都没有缘由,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宿命,无法挽回亦无从解脱明知不应该却还是那么执着的去做那些事情时过境迁往往教人悔不当初,而在那时却是执着的义无反顾。可是人生太过完美不一定真实,不是吗?这是一个婆娑的世界婆娑亦遗憾没有遗憾就算给你再多的幸福也体会不到快乐当人越奢望完美的时候,伤害就那么真实的存在就像爱情,越希望完美那些细微的伤害就如跳蚤一般时刻存在却又抓不着,同时又受伤了。曾以为什么都不必说,只要相爱就是最动听的话语遇上了都认为是对的,爱的时候没有时间去考虑是对的还是错的,就怕自己付出的不够彻底不够丰富不够让他感觉自己的爱如今才发现错误的人出现在哪一个时机都是一段荒唐那时的眉眼那时的姿态大约他陪你见证过的只算错爱有多少爱情是能够不带伤痕爱到最后的,爱的有多深彼此的牵绊就有多浓烈伤痕也就越多只是最终的伤痕并不能掩盖曾经璀璨的光华哪怕转身之后他已不在左右而你亦不会成为他的新娘。当他决定抛却所有前尘后事,当他有日奔向陌生的汪洋你看着他可以不说话可以不流泪当他再回头也许你们都于彼此拉开了长长的距离,再也没有想念再也没有从前昼夜不相交的距离从此各安天涯或许是给你们彼此最好的对待。只是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你对自己说你不需要忘记过去但你需要朝未来奔跑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森林迷失的人迷失相逢的人会再相逢只是再也不会有震颤不会有心碎不会有忧伤不会又怨恨,唯余曾有的那一抹遗憾紧紧萦绕。你曾拿出了自己生命中最大的热忱和最真的感情去偿还和救赎那些对这物欲横流的都市来说异常珍贵的东西将不可复制并不会再来即便是刻骨铭心之后历史也不会重演生活更不会重复所以不要在离开之后怀念情深热烈都已逝去你值得更好的爱。有些伤结了痂你要不去碰他就一直在那你要动一下会发现下面早就恢复了一份长久炙热感情终于快要从心中消失,不用再回首在每一个陌生的十字街头寻找他的身影不必再牵强的相信他还爱着自己就这样不知不觉中在某个醒来的清晨里释怀了,你放过来了自己也放过了他才觉得终于可以将他放下比你期待的要慢一点也快一点。终有一天你站在他面前他将看见你的伤痕知晓你曾受伤也曾痊愈让他相信你还是那么地勇敢与坚强就像初见你时一样。或许有情真的不必终老!1200字以上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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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我是一个生活在都市的人,目前还在读书,每天都在努力着。我现在读初三,现在是学期末,都快要考试了,每个人都在为最后的冲刺而努力复杂,争取拿到好成绩。今天是放假,家人怕我高考压力大,便趁着假期,带我去旅游了。这是我第一次坐船旅游,望着远边的大海,天与海就好像一线之间紧接着,很美。我在船边,旁边没有什么人,就只有一个大约30岁的叔叔。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一个很小的小孩子,坐在轮船的栏杆上看着远方,我一时反应不过来怎么办好,那个孩子就在我5米远。突然,那个孩子掉了下去,那个叔叔也跳下了船,一手抱住小孩,一手握住船边。之后把小孩轻轻扔上了船,对我说:“接着!”我也接着小孩,之后把他放回船上,那个叔叔也自己从轮船外翻到了轮船内。由于旁边没什么人,也没引起什么事。那孩子的母亲找到了这里,抱起孩子,对他说:“不要乱走呀,我的宝贝。”又抱回去了,她并不知道刚才所发生的事。之后那个叔叔对我说:“其实没什么的,锻炼过就好。”到了目的地,妈妈和爸爸先在城区的旅馆休息一下,而我就去郊外的深山里的山林里看看,他们也很放心我,毕竟我也不是小孩子了。听说在这个山林里有一棵很大的树,我就去看看。在去之前,一个婆婆比划着远处对我说:“别去那片山林哦,听说人们进去了后都没回来呢,失踪了!”我对那个婆婆说:“放心!我有带地图、指南针、水、药呢!”那个婆婆说:“还是不要冒险好哦!你一个女孩子家的,小心点!”我说:“谢谢拉!”在山林的里面,在途中我又遇见了那个叔叔。他对我说:“你是那个少女啊,又见面了呢!”我说:“你为什么在这里呀?”他说:“怎么说呢,工作吧!”我又问:“什么工作?”他说:“比起这个,少女你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彼音,你呢?”他又说:“叫我悠吧,你来这里干什么?”我说:“来看一看而已。”我们的目的地不同,走着走着便分开了,其实我还是有点怕的,说什么这里的人都失踪了。所以我便跟着悠先生了,我也很好奇他怎么在山林里工作?我跟着他的后面,他似乎还没发现我。突然,一只庞然大物扑上了悠先生,那只很大的东西有八成像是蜘蛛,很大,有两个人那么高。然后听见悠先生的声音:“啊……”声音很拖,越来越深沉,这时悠先生的身体燃起了紫色的火。“哈!”火熄灭了,或许说是消失了,但看见悠先生的样子,竟然不是人类!而是拥有着紫色光芒的身体,头上长着两只角,就像是一种人形的生物,但并不是人的样子,但样子却丝毫不感到邪恶。之后,悠先生便与这只巨型蜘蛛战斗起来。我惊呆了,一不小心摔倒了,悠先生见到我,说:“少女!快跑!”那只巨型蜘蛛,看到了我,就像很馋,想吃了我似的。我便一直跑,一直往城区跑。悠先生拿出两根武器,发出火焰飞向蜘蛛,但这似乎并不起什么作用。我想:“在野外遇到这种事情,真是糟糕透了!”我继续在往城区跑。不好,跑得太急,摔倒了,悠先生握住我的手,往别的方向跑。他对我说:“感觉很倒霉吗?别往城区跑啊!想把它引到城市里吗?”跑了大约十分钟,那只蜘蛛还是对食物很执着,一直追着我,我在想:“悠先生每天都在跟这些怪兽战斗吗?这就是他的工作吗?我不敢相信,一个看似30岁的人,体力很好,一直都用身体坚持着跑。”他对我说:“不用害怕,我能应付的。”不好,跑着跑着,他拖着我的手不小心松了,我却不小心失足掉下了悬崖,悠先生在悬崖上握住我的手,对我说:“别放弃!”我感到这一天真是遭透了。那只蜘蛛追了上来,悠先生的手一用力,把我拉了上来,之后抽出武器与怪物战斗。武器发出了熊熊火焰,悠先生在怪物身上快速敲打,经过一场战斗,这只巨型蜘蛛才倒下。而我,就在旁边,面对这些事儿,我很迷惑,悠先生的那个形态是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只巨型的蜘蛛?我惊呆了……下回,『相识』敬请期待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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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我现在读初三,现在是学期末,都快要考试了,每个人都在为最后的冲刺而努力复杂,争取拿到好成绩。今天是放假,家人怕我高考压力大,便趁着假期,带我去旅游了。这是我第一次坐船旅游,望着远边的大海,天与海就好像一线之间紧接着,很美。我在船边,旁边没有什么人,就只有一个大约30岁的叔叔。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一个很小的小孩子,坐在轮船的栏杆上看着远方,我一时反应不过来怎么办好,那个孩子就在我5米远。突然,那个孩子掉了下去,那个叔叔也跳下了船,一手抱住小孩,一手握住船边。之后把小孩轻轻扔上了船,对我说:“接着!”我也接着小孩,之后把他放回船上,那个叔叔也自己从轮船外翻到了轮船内。由于旁边没什么人,也没引起什么事。那孩子的母亲找到了这里,抱起孩子,对他说:“不要乱走呀,我的宝贝。”又抱回去了,她并不知道刚才所发生的事。之后那个叔叔对我说:“其实没什么的,锻炼过就好。”到了目的地,妈妈和爸爸先在城区的旅馆休息一下,而我就去郊外的深山里的山林里看看,他们也很放心我,毕竟我也不是小孩子了。听说在这个山林里有一棵很大的树,我就去看看。在山林的里面,在途中我又遇见了那个叔叔。他对我说:“你是那个少女啊,又见面了呢!”我说:“你为什么在这里呀?”他说:“怎么说呢,旅游吧!”我又问:“我也是啊。”他说:“比起这个,少女你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彼音,你呢?”他又说:“叫我悠吧,你来这里干什么?”我说:“来看一看而已。”之后我又说:“你来这干什么啊?”他说:“啊,没什么,只是来感受一下大自然的气息,感觉多好!”我说:“是吗?我也差不多的,一起走吧?”他说:“可以啊。”这里,感觉大自然多美,周边绿油油的,我陶醉在了大自然的风光中,远处吹来的风,多么亲切、多么舒服!我和悠先生走着走着,很不巧,我却被一条蛇咬到脚了,我从未试过,不禁“哎呀”了一声,悠先生对我说:“不用怕,没有毒的。”之后他扶着我,在旁边坐下,屈起膝盖,拿出酒精消消毒,再仔细清洗伤口,对我说:“你还好吧?”我气喘吁吁地说:“不要紧,还好吧。”现在天色已经不早了,虽然带点遗憾,我们还是不得不在夜晚前回去,毕竟在山林中的夜晚不是那么好呆的。天色开始黑了,悠先生扶着我在走,尽量在天黑前回去。不好,指南针掉在了地上,摔坏了。但还好,我们还有地图。天色已经黑了,我们已辩不清方向,只好中途露营。悠先生的包裹里,东西很全,药啊水啊食物啊其他什么的,都有带,真的想得很周到的。我们扎起了帐篷,用打火机生了火,坐在火堆旁,我们两个人,在吃着方便面。我问他:“悠先生,你经常出来野外吗?”他说:“也不是拉,只是一周大约一次的吧。”我暗暗地说:“好多次。”他说:“对了少女你多大了读初几了?”我说:“十五拉,读初三。”他就说:“啊都学期末了你不是要高考了吗?”我说:“是啊。”他又说:“要做最后冲刺了,加油啊。”我说:“嗯。但我想爸妈现在很担心我吧,一个女孩子家,还没回家的。”于是我便拿出手机,联络父母,可是,发现手机没电了。悠先生把手机借给了我。我打到了妈妈的手机,妈妈很快便接了起来,对我说:“怎么回事了?发生什么了吗?已经不早了。”我对她说:“没事的,我见到了一个旧同学,由于天色晚了便留下了我,您不用担心。”妈妈也放下了心。但她并不知道,我却在野外扎营。悠先生对我说:“不想让父母担心吗,真是个好孩子啊你。”我说:“没什么的。”悠先生接着对我说:“其实少女你有什么理想吗?”我说:“梦想啊,悠先生你呢?”他说:“嘛,就是能够帮助到人,我便觉得很开心了啊,因为给别人解决了麻烦,那种感觉很好,少女你的理想呢?”我说:“我嘛,我想首先考得一所好高中,之后考上好大学,之后再谈‘理想’,毕竟这个词对我来说先在还太遥远了。话说悠先生能留下你的手机号吗?我们有空时可以聊聊天,发发短信。”他把手机号码留给了我,我的也告诉了他。我说:“我们家的路旁边有一棵郁金香,可漂亮了!我一直都在留意着它的成长。”他说:“诶?我家附近也有一棵郁金香啊,这么巧?”经过一番确认,原来我们是邻居,这真的令我觉得很巧。在这一晚,我们坐在火堆旁,一直聊,很开心,我们也互相了解了对方,虽然年龄段有些差距,但很谈得来,我们成为了朋友……到了第二天,我们看着地图,靠太阳辨别方向,回到了城区。虽然这次的旅游,没有去参观什么美好风光,但也觉得很充实,很开心。我和父母乘坐火车回去,在车上,我不由得拿起书本温习,而悠先生呢?是坐火车回去还是坐轮船回去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们是朋友……下回,『理想』敬请期待。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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