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污流.苟同.信念读《约翰·克利斯朵夫》有感
克利斯朵夫!别瞧不起我!”父亲抱着克利斯朵夫嚎啕大哭。再典当了一切东西之后,却哭的如此伤心。
祖父死了,可以鉴赏他那不流于世俗的音乐的唯一人选也失去了。被生命和世俗毁灭了灵魂,被撕裂了的信念。
“那是我的衣服!”和他在一起玩的男孩大叫道。“不是的!”大声地辩解。“衣服上的污点还在那里呢!你这个穷人家的小鬼!”孩子们捉弄他。第一次尝到了不公平,蛮不讲理的太太,尖酸刻薄的孩子,以及不听辩解的母亲,烂醉如泥的父亲。第一次,尝到了什么叫做不公平,毕竟世界不公平。
祖父是他的启蒙老师,给了他打开后来成为音乐大师的钥匙,他总是很细心地记录下克利斯朵夫所有的闲暇的时候哼的乐曲。并且因为有了哈斯莱的鼓励,希望成为伟大的音乐家。父亲发现了克利斯朵夫的天赋,想将其变成自己赚钱的工具。他稀里糊涂地娶了现在的妻子,不懂音乐,却有着质朴的天性,却一直被曼希沃所厌弃。
其实现实终究是残酷的,德国的虚伪的故作优雅的艺术,人们听着同样虚伪的音乐,听着同样无聊的阿谀奉承,然后像狗一样,匍匐在另一个人的脚下。突然体会到了阿伊洛斯的心情,他看着虚伪的叔父,说,“看,他们撅着屁股在地上捡纸钞的模样,就像是狗在手舞足蹈一样。”是的,德国是虚伪的,顶着迂腐,然后道貌岸然。
父亲死了,Mina的粗俗和鄙陋,克利斯朵夫看着弥娜的母亲毫不犹豫地直白的话语,克利斯朵夫大声说这种自明高贵没有高贵心灵的人,视其为污泥。父亲死得解脱,适得其所,心安理得地撇下了三个儿子和妻子。
经历了后来接连而来的一系列打击,克利斯朵夫后来颓废过一阵子,遗传于父亲的本性渐渐暴露,舅舅对他说,“我看到了曼希沃,我是不会认错的。”克利斯朵夫看到自己的颓废样子和当年的父亲一模一样。
不会同流合污,从六岁便开始的从来就不会停下来的信念。他开始学会了讽刺,写那些文章,却被好友改的面目全非。一切的诽谤就此袭来,将他孤立在了中心,嘲讽,就像是蛇蝎,腹中流淌的毒液,讥诮,嘲讽,就算是再谦和的礼仪也无法掩盖。再一次血案之后,克利斯朵夫逃到了巴黎,巴黎的奔放,大牌,这里的人对音乐永远都不会醉,再多的音乐,他们都会如数地从耳朵里灌下去。
在这里,克利斯朵夫也并不顺利。罗孙耗费心机的装好人,克利斯朵夫感谢之时才明白,原来只是为了罗孙的情妇,《大卫》的灵魂就这样被完完全全的糟蹋了。那么粗俗的女人,怎么可以,抛着媚眼的乞求,恶俗鄙陋。
也许奥维德是他的安慰,他们像朋友,甚至是超过了任何感情。正如高恩对克利斯朵夫所说,法国是一个女性的社会。克利斯朵夫也渐渐变得母性。他创作,在他的心中,奥维德是神圣的。
奥维德死了,为了救一个孩子。
约翰老了,老的无所依。当初成全了奥维德和雅葛丽纳,却奥维德最终被雅葛丽纳所背叛。他为一切都太操碎心,他退出提多,经受太多,不愿与世俗同流,注定不被世界所兼容。世界上有一种名叫利益的群体,那利益之中,有两个更加庞大的群体:国家和人民。互相交换,何污,在这里,叫做自明高贵的纯洁,因为有利可图才会帮助,伸出援手,真正被感化的人,又有多少?
约翰就是其中被感化的,最后,约翰的结局有些悲惨。看透了,便不再介意年轻人的指手画脚,热血淡过了,便冷却了。其实,看到最后的结局,是为那两个人年轻人不耻还有心寒的。约翰变成了老约翰,他也会生病,但是两个年轻人,被这么悉心的照顾,老约翰生病的时候,想到的是:千万不要拖延我们的婚礼。不在乎,也淡漠。为了不耽误他们。老约翰竟然坚持住了漫长的婚礼,看着一对幸福的年轻人去度蜜月,最后,迎接生命像摧毁父辈一样,摧毁了他。
圣者克利斯朵夫背着一个小孩过河,小孩很重,他的名字叫做“即将到来的日子”。
是的,从六岁的崭露头角,十一岁的初出茅庐。到知名音乐家,再到杀人犯,再到音乐大师,这其中历尽的坎坷,无人知晓。命运不会因为一个人而停下,我们只是洪流中的一粟,历史是光辉的,也是黑暗的,就让这污秽在历史的最深处烂掉,不要记起。
雷阵雨
夏日,披着炎热,带上太阳,热气在大地间扩散。
刺眼的光拨开一层又一层的雾,穿过大树,直射在你的眼前。看这万里晴空想必又是一个晒衣的好天气吧!谁知,一会儿工夫不到,乌云便爬满了整个天空,大地顿时暗了下来,这时的天显得好低。随着“轰隆隆”一声巨响,闪电紧随其后,一道凌厉的光如镰刀般顿时将天空劈成了两半!豆大的雨滴不甘落后,倾盆而下。砸到地上,又溅出水花。配合默契,叫人怡然称快!这气势不亚于当年鲁智深倒拔垂杨柳,反而高出一筹。如果说春天是举止优雅的俊俏姑娘,那么夏天就是大气凌厉的英勇壮汉;如果说春雨是看不见的细丝,那么夏雨便是无形的快刀。伸出手,便感到一阵刺痛袭来!我恰恰喜欢在这种气氛下冒雨高歌,被他的气势,被他的粗狂,被他的豪爽所感染,仿佛自己也是一位敢爱敢恨的大英雄!在雨中尽情的奔跑,忘记一切烦恼,和雨共舞,与他一起歌唱!这样的忘我,好像自己也是这奔放的雨。
都说雷阵雨来得快去得也快,真是不假!经过一番的“折腾”,许是累了吧!雨势逐渐减小,乌云见这阵势耶乖乖的散开来,露出鱼肚白的天。空气好清新啊!树叶也绿得发亮,给大地做了一次“大扫除”。对面的丝瓜架上还挂着水珠,滴在前面的小水洼里发出异常清脆的音响:“叮……咚……叮……咚……”又是一场雷阵雨的余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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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污流.苟同.信念——读《约翰·克利斯朵夫》有感克利斯朵夫!别瞧不起我!”父亲抱着克利斯朵夫嚎啕大哭。再典当了一切东西之后,却哭的如此伤心。祖父死了,可以鉴赏他那不流于世俗的音乐的唯一人选也失去了。被生命和世俗毁灭了灵魂,被撕裂了的信念。“那是我的衣服!”和他在一起玩的男孩大叫道。“不是的!”大声地辩解。“衣服上的污点还在那里呢!你这个穷人家的小鬼!”孩子们捉弄他。第一次尝到了不公平,蛮不讲理的太太,尖酸刻薄的孩子,以及不听辩解的母亲,烂醉如泥的父亲。第一次,尝到了什么叫做不公平,毕竟世界不公平。祖父是他的启蒙老师,给了他打开后来成为音乐大师的钥匙,他总是很细心地记录下克利斯朵夫所有的闲暇的时候哼的乐曲。并且因为有了哈斯莱的鼓励,希望成为伟大的音乐家。父亲发现了克利斯朵夫的天赋,想将其变成自己赚钱的工具。他稀里糊涂地娶了现在的妻子,不懂音乐,却有着质朴的天性,却一直被曼希沃所厌弃。其实现实终究是残酷的,德国的虚伪的故作优雅的艺术,人们听着同样虚伪的音乐,听着同样无聊的阿谀奉承,然后像狗一样,匍匐在另一个人的脚下。突然体会到了阿伊洛斯的心情,他看着虚伪的叔父,说,“看,他们撅着屁股在地上捡纸钞的模样,就像是狗在手舞足蹈一样。”是的,德国是虚伪的,顶着迂腐,然后道貌岸然。父亲死了,Mina的粗俗和鄙陋,克利斯朵夫看着弥娜的母亲毫不犹豫地直白的话语,克利斯朵夫大声说这种自明高贵没有高贵心灵的人,视其为污泥。父亲死得解脱,适得其所,心安理得地撇下了三个儿子和妻子。经历了后来接连而来的一系列打击,克利斯朵夫后来颓废过一阵子,遗传于父亲的本性渐渐暴露,舅舅对他说,“我看到了曼希沃,我是不会认错的。”克利斯朵夫看到自己的颓废样子和当年的父亲一模一样。不会同流合污,从六岁便开始的从来就不会停下来的信念。他开始学会了讽刺,写那些文章,却被好友改的面目全非。一切的诽谤就此袭来,将他孤立在了中心,嘲讽,就像是蛇蝎,腹中流淌的毒液,讥诮,嘲讽,就算是再谦和的礼仪也无法掩盖。再一次血案之后,克利斯朵夫逃到了巴黎,巴黎的奔放,大牌,这里的人对音乐永远都不会醉,再多的音乐,他们都会如数地从耳朵里灌下去。在这里,克利斯朵夫也并不顺利。罗孙耗费心机的装好人,克利斯朵夫感谢之时才明白,原来只是为了罗孙的情妇,《大卫》的灵魂就这样被完完全全的糟蹋了。那么粗俗的女人,怎么可以,抛着媚眼的乞求,恶俗鄙陋。也许奥维德是他的安慰,他们像朋友,甚至是超过了任何感情。正如高恩对克利斯朵夫所说,法国是一个女性的社会。克利斯朵夫也渐渐变得母性。他创作,在他的心中,奥维德是神圣的。奥维德死了,为了救一个孩子。约翰老了,老的无所依。当初成全了奥维德和雅葛丽纳,却奥维德最终被雅葛丽纳所背叛。他为一切都太操碎心,他退出提多,经受太多,不愿与世俗同流,注定不被世界所兼容。世界上有一种名叫利益的群体,那利益之中,有两个更加庞大的群体:国家和人民。互相交换,何污,在这里,叫做自明高贵的纯洁,因为有利可图才会帮助,伸出援手,真正被感化的人,又有多少?约翰就是其中被感化的,最后,约翰的结局有些悲惨。看透了,便不再介意年轻人的指手画脚,热血淡过了,便冷却了。其实,看到最后的结局,是为那两个人年轻人不耻还有心寒的。约翰变成了老约翰,他也会生病,但是两个年轻人,被这么悉心的照顾,老约翰生病的时候,想到的是:千万不要拖延我们的婚礼。不在乎,也淡漠。为了不耽误他们。老约翰竟然坚持住了漫长的婚礼,看着一对幸福的年轻人去度蜜月,最后,迎接生命像摧毁父辈一样,摧毁了他。圣者克利斯朵夫背着一个小孩过河,小孩很重,他的名字叫做“即将到来的日子”。是的,从六岁的崭露头角,十一岁的初出茅庐。到知名音乐家,再到杀人犯,再到音乐大师,这其中历尽的坎坷,无人知晓。命运不会因为一个人而停下,我们只是洪流中的一粟,历史是光辉的,也是黑暗的,就让这污秽在历史的最深处烂掉,不要记起。常州金坛市第二中学初一:李未名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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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信念》有感今年夏天,暑假快到来的时候,我的表哥决定,把他最心爱的一套《智慧文丛》借给我。所以,当期末考试刚一结束,我就把它打开,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那厚厚四大本书里,几乎每一篇文章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这部书,不但给我了许多新的知识,而且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这里我就说说,美国作家安东尼•罗宾写的《信念》吧!《信念》是一篇不到400字的短文。它讲的是:在30多年前,有两位年龄刚过70岁的、在日本侨居的美国老奶奶,其中一位认为,人活到了这个年纪已经是人生的尽头了,于是就开始料理自己的后事来;而另一位叫做胡达•克鲁斯的老奶奶却认为,一个人能做什么事不在于年龄的大小,而在于怎么个想法。由于各人的想法不同,后来她们的结果也不同。第一位老奶奶一事无成,而克鲁斯老奶奶则从70岁开始学习登山,在这以后的25年里一直冒险攀登高山,最后在她95岁时终于登上了日本的富士山,打破了攀登富士山的最高年龄记录。人是有头脑、有思想的。对世界上任何一件事,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和想法的,这种看法和想法,他们就是人的一种信念。上面说的两位老奶奶,她们生活的环境相同,但是在70岁以后的生活完全不同,这就说明了人的信念要比环境更重要。无所作为的信念,就会使人一事无成;积极向上的信念,就会使人不断前进。读了《信念》这篇文章,我联想到了,一个班级有四、五十个同学,学习的环境、条件都是一样的,但是结果却不相同,它的原因,也就在于大家的信念不同。所以,树立一个积极向上的信念,不断提高成功的自信心,那么一定会学有所成。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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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斯巴达克斯》有感我读《斯巴达克斯》,虽然我经常翻阅有关罗马的历史的书,但却对被世人啧啧赞叹的凯撒一点也不崇拜,尽管他是个百战百胜的战士,仿佛是罗马的“战神”,但我只欣赏那位代表奴隶的英雄——斯巴达克斯,他,以战神的名义,杀向自由。每一个腐败的王朝,都会产生一群大无畏的英雄,这些英雄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就我国的秦朝而言,刘备、项羽所建立的起义军至今仍是美谈,但吝啬的人们啊,为什么不称赞那虽然失败,却留下永恒精神的陈胜、吴广呢?他们也是英雄,一群当之无愧的英雄。至今仍不忘斯巴达克斯的那番话:“这是我无法抗拒的命运。现在我明白了什么是叫命运,它并不神秘,不是冥冥中的安排。而是一个人身处于某种形势下,四周许许多多人有意无意体现出来的意志,它们变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推动着你,使你身不由己,使你无法抗拒、无法逃避,这就是命运。”没错,就在斯巴达克斯带领角斗士和奴隶们进行反抗时,他就知道自己会输,起义不是角斗,不是单凭力气和武艺就能战胜的,当他们砸碎铁链的时候,也就砸碎了他们未来的生命。强大的罗马,他们是无法打垮它、消灭它的,他们只是一次又一次地打击它,打得它低头、打得它疲劳。在这过程中,他们注定要失败。但是,他们已经点燃了火炬,已经高举起旗帜。他们会牺牲会死亡,但火炬不会熄,旗帜不会倒下,自有另一批受压迫的奴隶会接过他们的火炬和旗帜,会起来造**。他们只是召唤,他们不是为了自己的自由,是为了别人的自由而战,自由万岁!素来,对勇敢的将士,总是称赞他们:不要性命、不顾生死。不对,只有爱惜生命的人才是真正的战士。角斗士、奴隶,除了生命,就一无所有。他们就格外理解生命的价值,生命对他们是世上顶宝贵的东西。所以,他们打起仗来特别地狠,因为只有杀死敌人,他们才能活下来,才能拥有生命,才能享用生命带给他们的自由。斯巴达克斯率领的就是这样的一支军队。世上有过无数的军队,为国家、为城市、为财富、为战利品、为权力、为统治这个那个地方而战斗的军队。可是,这是一支为人的自由与尊严而战斗的军队。这支军队并不认为哪个国土、哪个城市是它自己的,因为这支军队里的兵士是来自一切国土、一切城市和一切部落的。他们生来就是奴隶,自小就是被别人统治的,他们永远不会去想统治别人、统治城市、统治国家。他们生来一无所有,从来没有拥有过财富,他们也不想利用这些东西过什么奢侈的生活,权力、野心更是离得他们远远的。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战斗。当他们拿起武器的时候,就已经走上不归之路。这支军队是已经下了决心非战胜不可,他们已经破釜沉舟、无路可走,世上没有一块他们安身的地方,他们在死亡中寻求生存,要拒绝死亡首先要迎接死亡。要保存生命,首先要牺牲生命。通向自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死亡之路。他,斯巴达克斯,是这支军队的旗帜,信心,灵魂。是他,把这群没有规矩,等待死亡的角斗士和奴隶组织起来,把他们训练成了最强,最有纪律的军队。斯巴达克斯完全变了样子。不再是一个奴隶、一个角斗士,俨然成了一位带领千军万马的将帅。他在世界上活着,完全是为了这个;他那么耐着性子,也正是准备这这个。他已经等了千百年了!自从头一个奴隶带上镣铐在鞭挞之下砍柴挑水以来,他就在那里等待着,如今他一定要勇往直前,百折不回。我曾多次翻阅这本书,对斯巴达克斯的智谋、用兵、武力、性格……愈来愈清晰,闭上眼睛,运用想象仿佛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奴隶起义领袖斯巴达克斯。这样一名优秀的领袖,这样一群强悍的战士居然会输。但现在不得不承认,他们确实输了,输得很无辜。他们会输的原因我总结出两个。一是因为那些被胜利陶醉了的战士,他们不听从斯巴达克斯英明的选择,导致军队的失败。另一个原因是海盗头子托拉斯的背信弃义,把起义军最后一丝希望给斩断了。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没发生的话,起义会成功吗?答案不是肯定的,如果庞培、凯撒和克拉苏的军队合在一起,那就不是战争了,而是名副其实的大屠杀,所以斯巴达克斯的选择是最明智的,尽管没人理解他。起义失败了,就在斯巴达克斯倒下时,他的那声呐喊:“自由万岁!”深深的震撼了我。他自始自终以英雄的豪气震撼这罗马人,战斗的时候是这样,牺牲的时候也是这样。在起义中,斯巴达克斯充分显示了统帅的杰出才能和智慧,正像列宁所称赞的:“斯巴达克斯是大约两千年前最大一次奴隶起义中的一位最杰出的英雄。”1200字以上 高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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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狼约翰凡尼斯电影公司正在拍摄一部名叫《野狼之王》的电影,结尾需要苍老的狼王垂死的镜头,这难免要使狼演员接受麻醉之苦,而且人兽之间很难合作。正在为难之际,得知科特迪瓦国家动物园要淘汰两匹超龄老狼,导演华尔登立即去商量,对方同意提供帮助。饲狼员鲍里斯领着华尔登来到狼园,指着单独关押的两匹老狼作介绍。这两匹老狼已经25岁了,按动物园规矩,狼到25岁必须淘汰。因为狼是一种人见人怕的凶残动物,所以必须处死。处死老狼也有传统的规定——把老狼引进一个特别的铁笼,享受5天美餐,犹如死刑犯枪决前晚上可以美餐一顿真正的“最后的晚餐”。第6天上午,狭窄的铁门吊起一半,待狼头伸出铁门,500公斤重的狭长铁门如铁锤一样,突然重重地砸下,狼头当即粉碎。死亡是不幸的,但使其突然死亡还是人道的。动物园方面表示愿意合作,饲狼员鲍里斯把老公狼约翰和老母狼玛丽引入一只普通铁笼,然后搬运到一块四周有灌木丛环绕的草地中央,按照导演华尔登的要求,立即停食饿狼,以便拍到狼王垂死的真实的精彩镜头。两天后,约翰和玛丽因饥渴难耐而疾走、奔突、撞铁栅、并发出凄厉的号叫,这是真正的狼嚎,令动物园里一些弱小动物瑟瑟发抖。鲍里斯领华尔登来观察老狼的状态,两匹老狼趴在粗大的铁栅上紧盯着鲍里斯,它们期待水,期待食物,但见鲍里斯双手空空,狼眼由渴望而变成怨恨阴毒。华尔登问老狼何时能倒下,鲍里斯说总要三天以后吧。他还说狼比老虎还厉害,看这铁笼的底板足有一寸厚,那可是钢板啊,如果是木板,它会咬穿挖地洞,一夜之间逃掉。在猛兽中,狼的求生欲望是很高的。看,铁笼四周的青草都吃光了,那是狼为了解渴而伸出尖嘴舔嚼的。狼腿如被猎人的铁夹子夹住,别的猛兽只会痛苦地叫,或者拼命挣扎,但狼竟会咬断自己的腿后逃走,其中有些因流血过多而死,有些则瘸腿而生,想想看,咬断自己的腿,该要多大勇气?华尔登感叹道:“鲍里斯先生,你真是一位狼专家!”第三天,华尔登又来了。三天没有吃喝的两匹老狼已经趴下,耳朵耷拉、眼皮闭上、肌肉松弛、气息奄奄,对四周动静毫无反应。华尔登伸出小木棒,轻轻拨弄老公狼约翰的头,它睁开了右眼,即便是一只眼睛,眼光中射出的却是仇恨。鲍里斯从狼眼中看出了它仍残存着复仇的欲望,华尔登从狼笼中抽出小木棒,放弃了开拍的念头。华尔登一走,虎斑猫奥米加悄悄走近狼笼。它是动物园里的自由者,吃一点动物们的残留食物,对谁都讨好,惟有对狼总是敬而远之。它似乎闻到了老狼垂死的气息,就来幸灾乐祸看稀奇。它很谨慎,先是绕着铁笼子鬼鬼祟祟地走了一圈,见老狼没有动静,就冲着铁笼子“喵呜——”吼了一声,发泄着它平时积累下来的厌恶。两匹老狼只微微地动了一下耳朵,连眼睛也没睁开。奥米加非常高兴,这两个凶残的家伙终于快死了,犹如受害者看着被毙刑场的仇家。它壮起胆子,顺着狼笼向上攀爬,还“喵呜喵呜”地欢叫,好像在说:“坏蛋,你也有这一天哪!”但是,奥米加实在是轻浮了一点,就在它得意地欢叫时,老公狼约翰的眼睛睁开了一条缝,看到了猫,渐渐地抬起头,终于起身直扑狼笼,一口狠狠地咬住猫尾巴。奥米加惨叫着,四脚拼命抱住狼笼铁栅,不让老狼把它拖到笼子里去。实际上,约翰这一扑几乎用光了它的力气,它无力把猫拖进狼笼,牙齿也在发抖。奥米加吓得屁滚尿流,一泡猫尿喷到约翰的嘴里,这真是意想不到的收获,其效果,绝不亚于沙漠游人喝到一杯可口可乐。约翰支撑不住极度虚弱的身子,咬断了猫尾巴,坠落下来。奥米加惨叫着逃走了。它用一条尾巴的代价,买到了它一生也不会忘记的教训。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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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从前有两个人住在一个村子里。他们的名字是一样的——两个人都叫克劳斯。不过一个有四匹马,另一个只有一匹马。为了把他们两人分得清楚,大家就把有四匹马的那个叫大克劳斯,把只有一匹马的那个叫小克劳斯。现在我们可以听听他们每人做了些什么事情吧,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小克劳斯一星期中每天要替大克劳斯犁田,而且还要把自己仅有的一匹马借给他使用。大克劳斯用自己的四匹马来帮助他,可是每星期只帮助他一天,而且这还是在星期天。好呀!小克劳斯多么喜欢在那五匹牲口的上空啪嗒啪嗒地响着鞭子啊!在这一天,它们就好像全部已变成了他自己的财产。太阳在高高兴兴地照着,所有教堂塔尖上的钟都敲出做礼拜的钟声。大家都穿起了最漂亮的衣服,胳膊底下夹着圣诗集,走到教堂里去听牧师讲道。他们都看到了小克劳斯用他的五匹牲口在犁田。他是那么高兴,他把鞭子在这几匹牲口的上空抽得啪嗒啪嗒地响了又响,同时喊着:“我的五匹马儿哟!使劲呀!”“你可不能这么喊啦!”大克劳斯说。“因为你只有一匹马呀。”不过,去做礼拜的人在旁边走过的时候,小克劳斯就忘记了他不应该说这样的话。他又喊起来:“我的五匹马儿哟,使劲呀!”“现在我得请求你不要喊这一套了,”大克劳斯说。“假如你再这样说的话,我可要砸碎你这匹牲口的脑袋,叫它当场倒下来死掉,那么它就完蛋了。”“我决不再说那句话,”小克劳斯说。但是,当有人在旁边走过、对他点点头、道一声日安的时候,他又高兴起来,觉得自己有五匹牲口犁田,究竟是了不起的事。所以他又啪嗒啪嗒地挥起鞭子来,喊着:“我的五匹马儿哟,使劲呀!”“我可要在你的马儿身上‘使劲’一下了。”大克劳斯说,于是他就拿起一个拴马桩,在小克劳斯唯一的马儿头上打了一下。这牲口倒下来,立刻就死了。“哎,我现在连一匹马儿也没有了!”小克劳斯说,同时哭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剥下马儿的皮,把它放在风里吹干。然后把它装进一个袋子,背在背上,到城里去卖这张马皮。他得走上好长的一段路,而且还得经过一个很大的黑森林。这时天气变得坏极了。他迷失了路。他还没有找到正确的路,天就要黑了。在夜幕降临以前,要回家是太远了,但是到城里去也不近。路旁有一个很大的农庄,它窗外的百叶窗已经放下来了,不过缝隙里还是有亮光透露出来。“也许人家会让我在这里过一夜吧。”小克劳斯想。于是他就走过去,敲了一下门。那农夫的妻子开了门,不过,她一听到他这个请求,就叫他走开,并且说:她的丈夫不在家,她不能让任何陌生人进来。“那么我只有睡在露天里了。”小克劳斯说。农夫的妻子就当着他的面把门关上了。附近有一个大干草堆,在草堆和屋子中间有一个平顶的小茅屋。“我可以睡在那上面!”小克劳斯抬头看见那屋顶的时候说。“这的确是一张很美妙的床。我想鹳鸟决不会飞下来啄我的腿的。”因为屋顶上就站着一只活生生的鹳鸟——它的窠就在那上面。小克劳斯爬到茅屋顶上,在那上面躺下,翻了个身,把自己舒舒服服地安顿下来。窗外的百叶窗的上面一部分没有关好,所以他看得见屋子里的房间。房间里有一个铺了台布的大桌子,桌上放着酒、烤肉和一条肥美的鱼。农夫的妻子和乡里的牧师在桌旁坐着,再没有别的人在场。她在为他斟酒,他把叉子插进鱼里去,挑起来吃,因为这是他最心爱的一个菜。“我希望也能让别人吃一点!”小克劳斯心中想,同时伸出头向那窗子望。天啊!那里面有多么美的一块糕啊!是的,这简直是一桌酒席!这时他听到有一个人骑着马在大路上朝这屋子走来。原来是那女人的丈夫回家来了。他倒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不过他有一个怪毛病——他怎么也看不惯牧师。只要遇见一个牧师,他立刻就要变得非常暴躁起来。因为这个缘故,所以这个牧师这时才来向这女人道“日安”,因为他知道她的丈夫不在家。这位贤慧的女人把她所有的好东西都搬出来给他吃。不过,当他们一听到她丈夫回来了,他们就非常害怕起来。这女人就请求牧师钻进墙角边的一个大空箱子里去。他也就只好照办了,因为他知道这个可怜的丈夫看不惯一个牧师。女人连忙把这些美味的酒菜藏进灶里去,因为假如丈夫看见这些东西,他一定要问问这是什么意思。“咳,我的天啊!”茅屋上的小克劳斯看到这些好东西给搬走,不禁叹了口气。“上面是什么人?”农夫问,同时也抬头望着小克劳斯。“你为什么睡在那儿?请你下来跟我一起到屋子里去吧。”于是小克劳斯就告诉他,他怎样迷了路,同时请求农夫准许他在这儿过一夜。“当然可以的,”农夫说。“不过我们得先吃点东西才行。”女人很和善地迎接他们两个人。她在长桌上铺好台布,盛了一大碗稀饭给他们吃。农夫很饿,吃得津津有味。可是小克劳斯不禁想起了那些好吃的烤肉、鱼和糕来——他知道这些东西是藏在灶里的。他早已把那个装着马皮的袋子放在桌子底下,放在自己脚边;因为我们记得,这就是他从家里带出来的东西,要送到城里去卖的。这一碗稀粥他实在吃得没有什么味道,所以他的一双脚就在袋子上踩,踩得那张马皮发出叽叽嘎嘎的声音来。“不要叫!”他对袋子说,但同时他不禁又在上面踩,弄得它发出更大的声音来。“怎么,你袋子里装的什么东西?”农夫问。“咳,里面是一个魔法师,”小克劳斯回答说。“他说我们不必再吃稀粥了,他已经变出一灶子烤肉、鱼和点心来了。”“好极了!”农夫说。他很快地就把灶子掀开,发现了他老婆藏在里面的那些好菜。不过,他却以为这些好东西是袋里的魔法师变出来的。他的女人什么话也不敢说,只好赶快把这些菜搬到桌上来。他们两人就把肉、鱼和糕饼吃了个痛快。现在小克劳斯又在袋子上踩了一下,弄得里面的皮又叫起来。“他现在又在说什么呢?”农夫问。小克劳斯回答说:“他说他还为我们变出了三瓶酒,这酒也在灶子里面哩。”那女人就不得不把她所藏的酒也取出来,农夫把酒喝了,非常愉快。于是他自己也很想有一个像小克劳斯袋子里那样的魔法师。“他能够变出魔鬼吗?”农夫问。“我倒很想看看魔鬼呢,因为我现在很愉快。”“当然喽,”小克劳斯说。“我所要求的东西,我的魔法师都能变得出来——难道你不能吗,魔法师?”他一边说着,一边踩着这张皮,弄得它又叫起来。“你听到没有?他说:‘能变得出来。’不过这个魔鬼的样子是很丑的:我看最好还是不要看他吧。”“噢,我一点也不害怕。他会是一副什么样子呢?”“嗯,他简直跟本乡的牧师一模一样。”“哈!”农夫说,“那可真是太难看了!你要知道,我真看不惯牧师的那副嘴脸。不过也没有什么关系,我只要知道他是个魔鬼,也就能忍受得了。现在我鼓起勇气来吧!不过请别让他离我太近。”“让我问一下我的魔法师吧。”小克劳斯说。于是他就在袋子上踩了一下,同时把耳朵偏过来听。“他说什么?”“他说你可以走过去,把墙角那儿的箱子掀开。你可以看见那个魔鬼就蹲在里面。不过你要把箱盖子好好抓紧,免得他溜走了。”“我要请你帮助我抓住盖子!”农夫说。于是他走到箱子那儿。他的妻子早把那个真正的牧师在里面藏好了。现在他正坐在里面,非常害怕。农夫把盖子略为掀开,朝里面偷偷地瞧了一下。“嗬唷!”他喊出声来,朝后跳了一步。“是的,我现在看到他了。他跟我们的牧师是一模一样。啊,这真吓人!”为了这件事,他们得喝几杯酒。所以他们坐下来,一直喝到夜深。“你得把这位魔法师卖给我,”农夫说。“随便你要多少钱吧:我马上就可以给你一大斗钱。”“不成,这个我可不干,”小克劳斯说。“你想想看吧,这位魔法师对我的用处该有多大呀!”“啊,要是它属于我该多好啊!”农夫继续要求着说。“好吧,”最后小克劳斯说。“今晚你让我在这儿过夜,实在对我太好了。就这样办吧。你拿一斗钱来,可以把这个魔法师买去,不过我要满满的一斗钱。”“那不成问题,”农夫说。“可是你得把那儿的一个箱子带走。我一分钟也不愿意把它留在我的家里。谁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待在里面。”小克劳斯把他装着干马皮的那个袋子给了农夫,换得了一斗钱,而且这斗钱是装得满满的。农夫还另外给他一辆大车,把钱和箱子运走。“再会吧!”小克劳斯说,于是他就推着钱和那只大箱子走了,牧师还坐在箱子里面。在树林的另一边有一条又宽又深的河,水流得非常急,谁也难以游过急流。不过那上面新建了一座大桥。小克劳斯在桥中央停下来,大声地讲了几句话,使箱子里的牧师能够听见:“咳,这口笨箱子叫我怎么办呢?它是那么重,好像里面装得有石头似的。我已经够累,再也推不动了。我还是把它扔到河里去吧。如果它流到我家里,那是再好也不过;如果它流不到我家里,那也就只好让它去吧。”于是他一只手把箱子略微提起一点,好像真要把它扔到水里去似的。“干不得,请放下来吧!”箱子里的牧师大声说。“请让我出来吧!”“哎唷!”小克劳斯装做害怕的样子说。“他原来还在里面!我得赶快把它扔进河里去,让他淹死。”“哎呀!扔不得!扔不得!”牧师大声叫起来。“请你放了我,我可以给你一大斗钱。”“呀,这倒可以考虑一下,”小克劳斯说,同时把箱子打开。牧师马上就爬出来,把那口空箱子推到水里去。随后他就回到了家里,小克劳斯跟着他,得到了满满一斗钱。小克劳斯已经从农夫那里得到了一斗钱,所以现在他整个车子里都装了钱。“你看我那匹马的代价倒真是不小呢,”当他回到家来走进自己的房间里去时,他对自己说,同时把钱倒在地上,堆成一大堆。“如果大克劳斯知道我靠了一匹马发了大财,他一定会生气的。不过我决不老老实实地告诉他。”因此他派一个孩子到大克劳斯家里去借一个斗来。“他要这东西干什么呢?”大克劳斯想。于是他在斗底上涂了一点焦油,好使它能粘住一点它所量过的东西。事实上也是这样,因为当他收回这斗的时候,发现那上面粘着三块崭新的银毫。“这是什么呢?”大克劳斯说。他马上跑到小克劳斯那儿去。“你这些钱是从哪儿弄来的?”“哦,那是从我那张马皮上赚来的。昨天晚上我把它卖掉了。”“它的价钱倒是不小啦,”大克劳斯说。他急忙跑回家来,拿起一把斧头,把他的四匹马当头砍死了。他剥下皮来,送到城里去卖。“卖皮哟!卖皮哟!谁要买皮?”他在街上喊。所有的皮鞋匠和制革匠都跑过来,问他要多少价钱。“每张卖一斗钱!”大克劳斯说。“你发疯了吗?”他们说。“你以为我们的钱可以用斗量么?”“卖皮哟!卖皮哟!谁要买皮?”他又喊起来。人家一问起他的皮的价钱,他老是回答说:“一斗钱。”“他简直是拿我们开玩笑。”大家都说。于是鞋匠拿起皮条,制革匠拿起围裙,都向大克劳斯打来。“卖皮哟!卖皮哟!”他们讥笑着他。“我们叫你有一张像猪一样流着鲜血的皮。滚出城去吧!”他们喊着。大克劳斯拼命地跑,因为他从来没有像这次被打得那么厉害。“嗯,”他回到家来时说。“小克劳斯得还这笔债,我要把他活活地打死。”但是在小克劳斯的家里,他的祖母恰巧死掉了。她生前对他一直很厉害,很不客气。虽然如此,他还是觉得很难过,所以他抱起这死女人,放在自己温暖的床上,看她是不是还能复活。他要使她在那床上停一整夜,他自己坐在墙角里的一把椅子上睡——他过去常常是这样。当他夜里正在那儿坐着的时候,门开了,大克劳斯拿着斧头进来了。他知道小克劳斯的床在什么地方。他直向床前走去,用斧头在他老祖母的头上砍了一下。因为他以为这就是小克劳斯。“你要知道,”他说,“你不能再把我当做一个傻瓜来耍了。”随后他也就回到家里去。“这家伙真是一个坏蛋,”小克劳斯说。“他想把我打死。幸好我的老祖母已经死了,否则他会把她的一条命送掉。”于是他给祖母穿上礼拜天的衣服,从邻人那儿借来一匹马,套在一辆车子上,同时把老太太放在最后边的座位上坐着。这样,当他赶着车子的时候,她就可以不至于倒下来。他们颠颠簸簸地走过树林。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他们来到一个旅店的门口。小克劳斯在这儿停下来,走到店里去吃点东西。店老板是一个有很多很多钱的人,他也是一个非常好的人,不过他的脾气很坏,好像他全身长满了胡椒和烟草。“早安,”他对小克劳斯说。“你今天穿起漂亮衣服来啦。”“不错,”小克劳斯说,“我今天是跟我的祖母上城里去呀:她正坐在外面的车子里,我不能把她带到这屋子里来。你能不能给她一杯蜜酒喝?不过请你把声音讲大一点,因为她的耳朵不太好。”“好吧,这个我办得到,”店老板说,于是他倒了一大杯蜜酒,走到外边那个死了的祖母身边去。她僵直地坐在车子里。“这是你孩子为你叫的一杯酒。”店老板说。不过这死妇人一句话也不讲,只是坐着不动。“你听到没有?”店老板高声地喊出来。“这是你孩子为你叫的一杯酒呀!”他又把这话喊了一遍,接着又喊了一遍。不过她还是一动也不动。最后他发起火来,把酒杯向她的脸上扔去。蜜酒沿着她的鼻子流下来,同时她向车子后边倒去,因为她只是放得很直,但没有绑得很紧。“你看!”小克劳斯吵起来,并且向门外跑去,拦腰抱住店老板。“你把我的祖母打死了!你瞧,她的额角上有一个大洞。”“咳,真糟糕!”店老板也叫起来,难过地扭着自己的双手。“这完全怪我脾气太坏!亲爱的小克劳斯,我给你一斗钱好吧,我也愿意安葬她,把她当做我自己的祖母一样。不过请你不要声张,否则我的脑袋就保不住了。那才不痛快呢!”因此小克劳斯又得到了一斗钱。店老板还安葬了他的老祖母,像是安葬自己的亲人一样。小克劳斯带着这许多钱回到家里,马上叫他的孩子去向大克劳斯借一个斗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大克劳斯说。“难道我没有把他打死吗?我得亲眼去看一下。”他就亲自拿着斗来见小克劳斯。“你从哪里弄到这么多的钱?”他问。当他看到这么一大堆钱的时候,他的眼睛睁得非常大。“你打死的是我的祖母,并不是我呀,”小克劳斯说。“我已经把她卖了,得到一斗钱。”“这个价钱倒是非常高。”大克劳斯说。于是他马上跑回家去,拿起一把斧头,把自己的老祖母砍死了。他把她装上车,赶进城去,在一位药剂师的门前停住,问他是不是愿意买一个死人。“这是谁,你从什么地方弄到她的?”药剂师问。“这是我的祖母,”大克劳斯说。“我把她砍死了,为的是想卖得一斗钱。”“愿上帝救救我们!”药剂师说。“你简直在发疯!再不要讲这样的话吧,再讲你就会掉脑袋了。”于是他就老老实实地告诉他,他做的这桩事情是多么要不得,他是一个多么坏的人,他应该受到怎样的惩罚。大克劳斯吓了一跳,赶快从药房里跑出来,跳进车里,抽起马鞭,奔回家来。不过药剂师和所有在场的人都以为他是一个疯子,所以也就随便放他逃走了。“你得还这笔债!”大克劳斯把车子赶上了大路以后说,“是的,小克劳斯,你得还这笔债!”他一回到家来,就马上找到一个最大的口袋,一直走向小克劳斯家里,说:“你又作弄了我一次!第一次我打死了我的马;这一次又打死了我的老祖母!这完全得由你负责。不过你别再想作弄我了。”于是他就把小克劳斯拦腰抱住,塞进那个大口袋里去,背在背上,大声对他说:“现在我要走了,要把你活活地淹死!”到河边,要走好长一段路。小克劳斯才够他背的呢。这条路挨近一座教堂:教堂内正在奏着风琴,人们正在唱着圣诗,唱得很好听。大克劳斯把装着小克劳斯的大口袋在教堂门口放下。他想:不妨进去先听一首圣诗,然后再向前走也不碍事。小克劳斯既跑不出来,而别的人又都在教堂里,因此他就走进去了。“咳,我的天!咳,我的天!”袋子里的小克劳斯叹了一口气。他扭着,挣着,但是他没有办法把绳子弄脱。这时恰巧有一位赶牲口的白发老人走过来,手中拿着一根长棒;他正在赶着一群公牛和母牛。那群牛恰巧踢着那个装着小克劳斯的袋子,把它弄翻了。“咳,我的天!”小克劳斯叹了一口气,“我年纪还是这么轻,现在就已经要进天国了!”“可是我这个可怜的人,”赶牲口的人说,“我的年纪已经这么老,到现在却还进不去呢!”“那么请你把这袋子打开吧,”小克劳斯喊出声来。“你可以代替我钻进去,那么你就马上可以进天国了。”“那很好,我愿意这样办!”赶牲口的人说。于是他就把袋子解开,小克劳斯就立刻爬出来了。“你来看管这些牲口,好吗?”老人问。于是他就钻进袋子里去。小克劳斯把它系好,随后就赶着这群公牛和母牛走了。过了不久,大克劳斯从教堂里走出来。他又把这袋子扛在肩上。他觉得袋子轻了一些;这是没有错的,因为赶牲口的老人只有小克劳斯一半重。“现在背起他是多么轻啊!不错,这是因为我刚才听了一首圣诗的缘故。”他走向那条又宽又深的河边,把那个装着赶牲口的老人的袋子扔到水里。他以为这就是小克劳斯了。所以他在后面喊:“躺在那儿吧!你再也不能作弄我了!”于是他回到家来。不过当他走到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忽然碰到小克劳斯赶着一群牲口。“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大克劳斯说。“难道我没有淹死你吗?”“不错,”小克劳斯说,“大约半个钟头以前,你把我扔进河里去了。”“不过你从什么地方得到这样好的牲口呢?”大克劳斯问。“它们都是海里的牲口,”小克劳斯说。“我把全部的经过告诉你吧,同时我也要感谢你把我淹死。我现在走起运来了。你可以相信我,我现在真正发财了!我呆在袋子里的时候,真是害怕!当你把我从桥上扔进冷水里去的时候,风就在我耳朵旁边叫。我马上就沉到水底,不过我倒没有碰伤,因为那儿长着非常柔软的水草。我是落到草上的。马上这口袋自动地开了。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身上穿着雪白的衣服,湿头发上戴着一个绿色的花环,走过来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你就是小克劳斯吗?你来了,我先送给你几匹牲口吧。沿着这条路,再向前走12里,你还可以看到一大群——我把它们都送给你好了。’我这时才知道河就是住在海里的人们的一条大道。他们在海底上走,从海那儿走向内地,直到这条河的尽头。这儿开着那么多美丽的花,长着那么多新鲜的草。游在水里的鱼儿在我的耳朵旁滑过去,像这儿的鸟在空中飞过一样。那儿的人是多么漂亮啊!在那儿的山丘上和田沟里吃着草的牲口是多么好看啊!”“那么你为什么又马上回到我们这儿来了呢?”大克劳斯问。“水里面要是那么好,我决不会回来!”“咳,”小克劳斯回答说,“这正是我聪明的地方。你记得我跟你讲过,那位海里的姑娘曾经说:‘沿着大路再向前走12里,’——她所说的路无非是河罢了,因为她不能走别种的路——那儿还有一大群牲口在等着我啦。不过我知道河流是怎样一种弯弯曲曲的东西——它有时这样一弯,有时那样一弯;这全是弯路,只要你能做到,你可以回到陆地上来走一条直路,那就是穿过田野再回到河里去。这样就可以少走六里多路,因此我也就可以早点得到我的海牲口了!”“啊,你真是一个幸运的人!”大克劳斯说。“你想,假如我也走向海底的话,我能不能也得到一些海牲口?”“我想是能够的。”小克劳斯回答说。“不过我没有气力把你背在袋子里走到河边,你太重了!但是假如你自己走到那儿,自己钻进袋子里去,我倒很愿意把你扔进水里去呢!”“谢谢你!”大克劳斯说。“不过我走下去得不到海牲口的话,我可要结结实实地揍你一顿啦!这点请你注意。”“哦,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厉害吧!”于是他们就一起向河边走去。那些牲口已经很渴了,它们一看到水,就拼命冲过去喝。“你看它们简直等都等不及了!”小克劳斯说。“它们急着要回到水底下去呀!”“是的,不过你得先帮助我!”大克劳斯说,“不然我就要结结实实地揍你一顿!”这样,他就钻进一个大口袋里去,那个口袋一直是由一头公牛驮在背上的。“请放一块石头到里面去吧,不然我就怕沉不下去啦。”大克劳斯说。“这个你放心,”小克劳斯回答说,于是他装了一块大石头到袋里去,用绳子把它系紧。接着他就把它一推:哗啦!大克劳斯滚到河里去了,而且马上就沉到河底。“我恐怕你找不到牲口了!”小克劳斯说。于是他就把他所有的牲口赶回家来。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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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哈利。波特感悟逸夫中学初二一班付宇初指导老师;吴超蓝【哈利。波特】讲诉的是关于魔法的故事,主人公哈利。波特进入魔法学校,他不仅学会到了许多魔法,还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投球手,不仅仅如此,他还交了两位非常要好的挚友,这两位挚友在他人生道路上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它既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书籍,同时也是一部十分优秀的影片。在娱乐的同时,又教给了我们一些道理,像在困难来临时,不要退缩,要勇于面对;珍惜友谊;爱憎分明等,在哈利·波特身上表现出来的美好品质,不正是我们青少年所要学习的吗、哈利·波特在被亲家欺负,他却一直不卑不亢,这给了我极大的启发——考试没考好,不要消沉,不要失望。要以失败作为动力的源泉,持着不懈的奋斗,奋发图强,争取更大的进步。看完这部优秀的影片,我想到了当前的中国影坛、文坛的一些负面的影响现象。现在的影片、书籍大都是讲述人间的爱恨情仇、恩恩怨怨。这些都不符合我们青少年的口味,更不适合我们品鉴。我们需要像【哈利·波特】这样的影片和书籍。为何【哈利·波特】如此的受中国青少年儿童的青睐呢?经过调查,许多孩子都说喜欢哈利·波特的机智和勇敢,喜欢电影中的重重悬念的‘魔法’,孩子们观看影片,既娱乐又可以学到做人的道理,何乐而不为呢,这就是【哈利·波特】受欢迎的重要原因吧!在如今这个科技发达的时代,孩子们的成长较快,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比较强,自然不会喜欢古板的影片和书籍,而许多的国产片只注重教育而不注重娱乐,异常古板,更不堪的是故事毫无新意,看了前面就能猜到后面的内容,整片几乎都是以教育开始又以教育结束,很明显是把教育放在了第一位,导致内容太过稚嫩、太过无语了。其实青少年们都希望有优秀的国产片,看到适合他们的书籍,而不仅仅是空洞的说教。孩子们喜欢在快乐、轻松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及做人之道,像【哈利·波特】一样,在神奇的魔法世界中遨游、探索、学习。因此,我希望中国的影坛、文坛一般能在轻松、快乐的氛围中学习笑对困难、爱憎分明、舍己为人的高贵品质。实现‘寓教于乐’的巨大飞跃,让我们不会‘只为读书而读书!’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那些在哈利波特里的人,有的为爱挣扎,有的因爱内疚,有的人认为爱不值一提,其实只是为了去抛弃曾经不幸的自己,还有因爱而疯狂……今天,我来盘点一下哈利波特里那些让我印象深刻的人。伏地魔:这个人使我印象非常深刻,他会做出一些邓布利多觉的是低级错误的错误,其实,我从来都不觉得伏地魔很十恶不赦,或许他在抛弃自己的名字,汤姆里德尔的时候,心里也会有一丝怅惘:改变名字与容貌,其实更多的是为了抛去曾经不幸的那个自己罢……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这个爱使用钻心咒折磨别人的女人,这个爱了伏地魔一辈子的女人,她的爱意,不像西弗勒斯的深沉,她,就要做独一无二的,藐视除了伏地魔以外的任何人,她爱得疯狂,也爱得轰轰烈烈,贝拉在最后死在了伏地魔之前,这或许是一种解脱,至少没亲眼看着伏地魔失败罢。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你是我在哈利波特里见过的最温情的人,你的温情不会那样子的表现出来,我只叫你教授,你是我心中的教授,你的爱,轰轰烈烈而又深沉,记得相信你是在第三部的电影版,导演加了一个镜头,卢平变成狼人,你奋不顾身的把哈利,罗恩和赫敏挡在了身后,就是那样的一个极为细微的动作,让我彻底地相信了你,阿不思,西弗勒斯,你的名字中含有两位霍格沃茨校长的名字,其中一个就是斯莱特林的,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这是莉莉的儿子说出来的,是对他那唯一一个继承了莉莉那祖母绿色的眼睛的儿子说的,但dan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你又在哪里的天涯海角……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星期六晚上,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之魔法石》电影。在这部电影中,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伏地魔的对抗这一段。在这一段里,哈利波特面对伏地魔的威胁,坚决地说出:“不”,并且就算死也不把手里的魔法石交给伏地魔,最终把伏地魔打败了。在这里,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哈利波特的勇敢。看完这部电影,哈利波特的勇敢精神打动了我,我以后碰见困难的时候也要勇敢面对,还有电影里的三个好朋友的友谊、哈利波特想要父母的渴望和他们的勇敢事迹永远的留在我的脑海里。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星期六晚上,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之魔法石》电影。在这部电影中,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伏地魔的对抗这一段。在这一段里,哈利波特面对伏地魔的威胁,坚决地说出:“不”,并且就算死也不把手里的魔法石交给伏地魔,最终把伏地魔打败了。在这里,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哈利波特的勇敢。看完这部电影,哈利波特的勇敢精神打动了我,我以后碰见困难的时候也要勇敢面对,还有电影里的三个好朋友的友谊、哈利波特想要父母的渴望和他们的勇敢事迹永远的留在我的脑海里。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今天,我读完了《哈利破特》这本书,这本书让我读的很感动,同时我也很崇拜书中的主人公——哈利破特,他智勇双全,自强不息,战胜了一次次的困难。哈利波特是个自强不息的男孩,自幼失去父母,每天生活在姨夫和姨母的责骂中与表哥达力的追打下,但他并没有绝望,相反他坚强地活了下来。直到有一天,海洛吧一封信送到他手中,他才知道自己是个巫师,将要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破特生活很好,也很幸福,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也暗藏杀机,一次,有史以来最邪恶的黑巫师试图偷窃被严密看守的魔法石,是哈利破特和朋友们用生命护卫魔法石,让黑巫师的阴谋没有得逞。哈利破特不惜一切代价与黑暗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值得我们要好好的学习呀!哈利破特不仅有勇气,他还很有智慧,他经过努力的观察和分析,发现屋顶上的鸟根本不是鸟,而是钥匙。他就是依靠这种过人的智慧破了一道道机关,找到了魔法石。哈利破特虽然是小说中虚构的人物,但他的那种自强不息,勇敢无畏的精神,在我们生活中是处处可见的,我们自己也要学习这种精神,发扬光大。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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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萨克雷《名利场》有感萨科雷是与狄更斯齐名的作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双城记》、《大卫.科波菲尔》是读者比较熟悉的作品了,而萨科雷最负盛名的代表作便是《名利场》,可见《名利场》的地位的确举足轻重。不久前看完了这部英国著作,赞叹于作者犀利、辛辣的文笔,对人情世故的敏锐洞察,褒赞挞伐寓于幽默诙谐的笔触中,读完有一种酣畅淋漓的痛快之感,待细细道来。关于结构,作者在作品中牵出两条叙事线索,即以两个同窗好友的命运为线索,蓓基·夏普和爱米丽亚·塞得利,中间又连带出与二人相关的其他主要人物,蓓基的丈夫罗登,爱米利亚的丈夫乔杰.奥斯本,爱米利亚的哥哥乔瑟夫.塞得利,乔杰.奥斯本的发小威廉.都宾,蓓基与罗登的富豪姑妈克劳莱小姐,罗登的哥哥毕脱.克劳莱,蓓基的提携人斯丹恩勋爵,乔杰.奥斯本的父亲老奥斯本等等,在这本小说中,围绕着两位女孩人生命运的生活琐碎故事慢慢铺展开来,名声、利益、心计、背叛、友情、亲情、爱情、婚姻等在故事情节中显现出来,使读者应接不暇,可以说,这是一本见解十分独到、眼光十分敏锐、立场十分客观、情感十分冷峻、言辞十分犀利的富含人情世态知识的好作品。蓓基与艾米丽亚性格迥异,情操不同。蓓基极具察言观色、逢迎讨好他人的手腕,是交际场上的老手,是情感戏中的名角儿,富有智慧、计谋、口才、美貌,狡猾多端、撒谎成性、虚伪自私冷酷。艾米丽亚则恰好相反,纯情是她的城堡,忠诚是她的旗帜,温柔是她的触角,她不谙世事、纯朴良善,高尚纯洁地令人赞叹,又柔弱愚昧地令人叹息,作者称艾米丽亚是一个可怜虫,在勾心斗角的名利场中幻想出并不真实的美好世界,并赖以为生,不似蓓基一样精明能干又心狠手辣,作者一方面赞赏艾米丽亚的善良,在另一方面也讽刺着艾米丽亚的愚昧与怯懦。可以说蓓基与艾米丽亚代表了我们生活中的两种极端人格:精明人与老实人。乔杰.奥斯本如同蓓基,贪婪虚荣,背着艾米丽娅追求蓓基的欢心,还妄想着与其私奔,虚伪丑陋,而都宾上尉如同艾米丽娅一样也是一位善良、正直的忠厚人,痴恋着艾米丽娅,甚至为了艾米丽娅的婚姻梦想而极力促成了奥斯本与她的婚姻,自己却落得形单影只,同艾米丽娅对奥斯本的忠诚和痴恋一样,都宾的对艾米丽娅也是如此,不同的是,艾米丽娅爱地盲目、僵硬,更似一种爱的仪式而缺乏爱的灵动,都宾少尉则更加理解爱的真谛,并会怀疑、审视自己的爱,并寻求爱的回应,也只有这样的爱,最终赢得了所爱。对于爱情,艾米丽娅的愚爱正是因为缺乏互动,缺乏了平等的元素,缺乏了共同创造、彼此呼应的机制而形同槁木,空有僵硬的形式而并无深刻的爱情内质,这种爱是盲目的、缺乏活力的爱,甚至为了爱而爱,是一种愚昧的僵死的一厢情愿和自我安慰,并不是真爱。那种一味地付出而无止境地迎合迁就对方的爱不是真爱,是脆弱的爱、别有目的的爱。所以,都宾少尉的爱是真诚的,他欣赏艾米丽娅,爱情的动机往往就是仰慕,见贤思齐,最终渴望自己得到进步,希望得到对方的认可而不是迁就对方的缺点。爱情源源不断的动力一定是相互激发的。都宾少尉最终赢得了艾米丽娅的爱情也是因为他要求了艾米丽娅的回应,纠正了艾米丽娅为爱而爱的观念。蓓基从学生时代起就刁蛮任性、狡猾精明,她在艾米丽娅的哥哥乔瑟夫面前刻意卖弄、假装腼腆羞涩、有意撒娇嗔怪,哄地心宽体胖、头脑简单的大胖子乔瑟夫神魂颠倒,最后却弄巧成拙,醉酒耍疯,两人的婚恋机遇也就流失了。蓓基在克劳来家里任家庭教师时,谨言慎行、中规中矩、和蔼待人、投人所好、圆滑持重、办事干练,很快赢得了克劳来老先生的信任,甚至想要取她为妻。凭借着她的风趣幽默、手脚灵活、口齿伶俐也一度赢得了克劳来姐姐的喜爱,她与这位老妇人肆无忌惮地嘲笑着别人的缺点,还滑稽地模仿着别人的可笑行为,以此为乐。另外,她后来嫁给了顽劣却愚钝的罗登.克劳来,流连于上层社会的交际圈、名利场,生活奢侈、以亏空来支撑外在的挥霍享乐,派头十足,却对亲身儿子不管不顾还在外人面前假装疼爱、博取赞美虚荣。在与提携人斯丹恩侯爵交往的过程中,更是贪婪自私,将孩子、丈夫抛到脑后,与权贵们暧昧不清,沉迷于别人虚假丑陋的阿谀奉迎之中,最终导致了丈夫罗登的抛弃,名声败裂,经济垮塌,在穷困和蔑视中流亡。还要来说一说都宾少尉,这个角色被作者称为名利场中少有的“正人君子”,他能力不凡、睿智豁达,在品质上忠诚友爱、正直善良,他对艾米丽亚忠诚的爱一直贯穿着整个小说,让我们看到了追名逐利的名利场中人性的光辉。他因为艾米丽亚爱奥斯本,所以极力撮合奥斯本取艾米丽亚,使艾米丽亚得到快乐;奥斯本亡故后,他暗地里资助艾米丽亚,却用的是奥斯本的名义;他数十年如一日地关心照顾着艾米丽亚和她的儿子,不求一丝回报;他的幸福最后到来了,只是比较迟,都宾少尉用忠诚真挚的爱唤醒了艾米丽亚的爱,终成佳话。另外,还要说一说奥斯本和他父亲的反目成仇。奥斯本背着他顽固、专制的父亲同艾米丽亚成婚,他父亲对于家族联姻愿望的落空,对于名利场地位的“损伤”恼羞成怒,断绝了父子关系,然而在儿子阵亡后前去祭奠、最终认可儿媳艾米丽亚和孙子的时候,表现出一位父亲的仁爱与伟大,这也体现出名利场中人与人冷酷、势利的关系之后亲情的支撑与人性的力量。此外,罗登的富豪姑妈克劳莱小姐虽家产丰厚,头脑精明,年迈垂老之年却只见到身边后代的势利贪婪,不免心灰意冷。罗登在蓓基的怂恿下,向他姑妈假意示好、谄媚逢迎,克劳来小姐的弟妹别德.克劳莱太太则在丰厚遗产面前没有掩饰、更加蛮横无耻了,她在克劳来小姐生病期间蛮横管控、不顾病人的心理感受,画蛇添足、弄巧成拙,反倒冷了克劳来小姐的心,还有大侄儿毕脱.克劳莱倒还比较内敛沉静仁爱,不过也给人一种虚假冷漠之感,克劳来小姐的全部遗产最终留给了毕脱.克劳莱,同时,还留下了些许的晚年寂寞凄冷、缺少真情慰藉的伤感。小说名为《名利场》,在名利场中的人物,基本上个个都表现出贪婪、自私、势力的倾向,在浑浑噩噩的名利场中,以利相交、以名相待,使我们看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和活动都带着功利的色彩与自私的企图,难以感受到无私的真情付出,难以感受到一种真切关怀他人、为对方着想的无私之美、真诚之美。好在,作者还是给读者描绘出一片光明,都宾少尉的忠诚爱情得到回应、奥斯本老头子的真诚亲情得到释放、蓓基的坑蒙拐骗得到惩罚等等。是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是一种平等关系,一种没有私念的平等相待,这就是无私,不贪婪、不多得,在成就别人的同时成就自己,因利人而利己,共同进步。1200字以上 初中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