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尖小调1200字以上

脚尖小调

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漂亮的流苏花边,嵌着的流离珠子在灯光下闪烁着轮廓,弧线一直延伸,恰似一曲的缠绵悱恻,暗暗的褐色有些浅浅的格子印花参差不齐,圆溜溜的鞋头则冒着几串“卡哇咿”。

一双如此美丽的高跟鞋。我心想。于是迫不及待地穿上它。我喜欢鞋,就像所有女孩喜欢逛街,喜欢买衣服一样,像欣赏一幅艺术品。在脚上,小小的高跟鞋把我的脚裹得紧紧的,有些微微作痛,可是我仍然痴迷的望着,透着几丝的暧昧。

这是我阿姨的鞋,再美丽,也是她的,毕竟不适合我的脚码,她真是有双小巧的脚。我笑笑。

高跟鞋的艳丽,也独为伊人而憔悴。

我的鞋,在我自己的挑选下很舒适的在我脚下小小舞蹈。

回想起来,最初的鞋是妈妈的。

妈妈真的有很多鞋,至少从我认识鞋这个玩意后我就意识到了。各式各样的都有,靴子、高跟鞋、凉鞋、皮鞋、nick的运动鞋、白色的素素的布鞋……可以想象的,都能在妈妈的鞋柜里找到,也很快的能找到我心仪的几双鞋,我以为,因为她是我妈,所以我想要的,我喜欢的,她没有理由不给我。我带着矫情地小心试穿上那双布鞋,我当时还在上幼儿园,还在学跳舞,我知道穿上它在家里跳舞一定很轻松。虽然那双鞋很大,很宽松,但我还是很自在的在全身镜前和着音乐舞动起来,接着又试了试那些有蕾丝花边的高跟鞋,一不小心还扭到了脚。我不认为我是什么美女的材料,所以即使觉得很漂亮也不好意思拉着妈妈叫她欣赏,因为她会不高兴的。

现在想起来,那些迷人的东西,好象只有《左耳》中的吧啦才能穿出物品本来的色彩。

我很在意鞋是否漂亮,她就像我的标志一样,虽然不是很出彩的很特别的鞋子,但是恰能给我一份舒适,觉得只要能穿,能到公共场合亮亮相就行了,要求也不高吧?

小时候,我记得有双鞋子,是绿色的凉鞋,塑料的那种,看起来质量不太好,走起路来还硬梆梆的,实在没什么可爱之处,那大概是我三年级的时候吧,还和爷爷奶奶住在一个有点大的院子里,我们家就在院子的最深处,有成片的绿荫,严丝合缝的笼罩在门前,安静得不像是在城市的中心地带,还有轻轻的幽静的鸟鸣,那里完全是我童年的一处口岸,这么清晰,好象就是在指缝间的休憩一样甜美,可是现在却熟悉陌生并存,因为那间小破屋已经被妈妈改造成素雅的小居了,现在已经很少去那里。可是,门前的水泥路还有我的足迹,就是那双破破的绿色凉鞋的杰作。那日放学,我腾云驾雾似的,特高兴,瞧见家门前有人刚刚才铺了水泥,湿湿的还有石灰的酸酸味道,我踌躇了片刻,便一脚踏了上去!真是够恶心,粘粘忽忽的,不过也好欣慰,这样,就能在这里留下痕迹,证明自己的曾经。本来挺光滑的水泥被一脚板印弄得凹凸不平,很是煞眼,我很没素质吧?嘿嘿。我也知道。走都走了好长一段路了,才渐渐的听到有人在老远大吼“谁家的人干的好事!我才铺过的!”我以为他会重新又铺过,不知道为什么,他没这么做,所以,我也就很顺理成章的成了那水泥地的主人。现在又摸索到那块地去,我实在认不出到底哪朵小花是当初的印记了,原来,即使是盖了印章,回忆不记得也没有用,不过幸好,还有点支离破碎的画面。以前的我,真傻。跫音不响,六月的夏鸣不语。事后过了几天,我就把一个院院里的婷婷拉来玩,带她去参观我骄傲的“杰作”,结果谁知道在院子里疯玩几小时后竟下起了瓢泼大雨,这天可说变就变的,翻脸翻得比书快呀。

于是我们就趁着这股劲,在雨里索性脱了鞋子踩在水里跑,从水泥地的这头,跑到一废楼的那头,来来回回,还拣到把破伞,破得留下了几片伞叶子和一把老骨头了,我们狂笑,像拿着个手杖一样挥过去舞过来,那些涩涩的雨水汇成了很急的一片水塘,脚丫淌在里头,冰冰凉凉,很是爽快。而我们自己则变成了落汤鸡一样狼狈不堪,头发轻轻粘在嘴边,我用舌头添添,有泥土的清香,那时,我很高兴头发长了一点点,我的心是小小的窗扉,很轻易就能扣开满足的窗锁,看见灿烂的花骨朵。到最后,绿色的凉鞋被我拎在手里,很幸福的牵着婷婷的手,望我家迈去。青苔变得可爱,古楼变得沉静,一切兀长而兴奋。

直至告终,那双凉鞋还是被毁在了我手里。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记忆,可能在某段岁月中,流行过所谓的“拖鞋式”的凉鞋,就是没有后跟和带子的凉鞋,很随意,也很精致。那太吸引我了,可是当时家里经济条件不太好,我没理由去找老人们要钱,因为那时在我看来找别人要钱是很难堪的事。于是我悄悄在家里找了把铁制的剪刀,一刀一刀把那双绿色的塑料凉鞋的后跟带子给剪断了,之后,我才开始后悔,剪断了根本就不能穿,完完全全成了四不像的家伙,穿也不是,扔也不是,深深的后悔嵌进了眉宇间,不断徘徊。原来一切物体,在存在的时候就有它最完整、最好的形态,强求一样的改变它,只会让它变了味,散发腥臭的味道,惨不忍睹。它的结果就是葬身在了一个幼童手上,所谓的“尸体”吧?

现在的我,只能笑笑,所有精致的鞋生为了伊人生,生也会为了伊人而终,那些貌似虚伪的外表装饰了一个人的脚,或者是满足了一个人的虚荣心。对我而言,童年的鞋就像是我曾经的写照,而我的曾经就在我自己手中被玩弄,最终怎样的结尾全权由我决定。穿着一双久违了的nick运动鞋,站在院子口,眺望里面的忧伤,落雨的滴答声秒针一样跳跃。我们的童年被初中生活赶了出去,只能在这里驻守,怀念。

而我,即将长大,拥有自己的第一双嵌着流离珠子的鞋子,有流苏花边,格子印花,圆圆的鞋头。我会穿一条素雅的白裙子,配我这双高跟鞋。

不过,很不幸,我是一双平足,无法穿高跟鞋,一穿就脚痛。

我这辈子也不能享受它带来的终极诱惑了。我的鞋子,我为伊人。

萌公主的校园生活

1000字 六年级 书信

“薯条可乐汉堡包~烤肉鸡腿大龙虾…”浅舞一点淑女形象都没有,李兄,您的一句诗在这里很有响应,口水直下三千尺!地下的蚂蚁童鞋们,我为你们默哀三分。“不许吃垃圾食品!”后面被无视的飘来一句话,“凭什么凭什么?我都四年没吃了,四年啊四年!知道是什么概念吗?四年,一天一只鸡腿,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四年就有一千六十只鸡腿!”泼妇,绝对泼妇!旁人都惊住了,浅舞自封的新时代美少女牌匾砸了得了。

来到本市规模最大的超市,浅舞这个乡巴佬算是见识到了,原来自己在外省真是个错误。MG,这至少有一百层吧?那,里面的东东肯定也很多,好好的搜刮一下下冷冽的钱包才是最好的选择嘛,哇咔咔!浅舞阴森森地走进只能有双人的电梯里,电梯渐渐离地,越来越远,她!有恐高症!浅舞一下子闭上了眼睛抱住身旁的冷冽,冷冽先是一愣,他的手缓缓地环上了浅舞的腰。到了顶层,浅舞恰似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东看看西瞧瞧,无非就是一些衣服嘛,不过,不得不说,这里的衣服太时髦,太潮流了。浅舞拿了一大堆进去更衣室。N小时后……

“怎么样?”浅舞穿着深紫色的夹克衫,白色的棉绒毛衣,最赞的就是那条裤子,露出了腿部的纤细。话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一点也不夸张,看看冷冽吧!他原本蔑视的眼光立刻变成惊异,这个丑女的身材爆好!魔鬼,“不好看?”浅舞的脸对着冷冽的脸,冷冽的心猛地跳动,怎么了?怎么会这样?不会,不会是自己有心脏病吧?(作者插曲:自虐狂)“只要是你穿的都很……难看!”浅舞以为他会说好看,喜悦的表情败露无疑,那个难字一说出口,晴转多云,什么嘛,有这样损人的!

“不会啊!小姐,你穿这件衣服很漂亮的!”服务员殷勤地笑了笑,净说奉承话,不过的确,浅舞穿着套衣服真是蛮般配的,“好吧好吧,我要了。”冷冽从口袋里拿出皮夹,一张张红色的钞票,对如今的浅舞简直是种诱惑,到了外省,处处要用钱,钱已经成了她的追求对象了,她也就是拜金女!为了那些红通通的钱钱,浅舞一路上都在想怎样得到:

苦肉计:浅舞和冷冽走出大厦,浅舞故意对准一辆飞奔的车跑去,车祸!她就可以以置之不管罪捉拿冷冽,把钱包里的钱钱一扫而光,不过,好像,有点离谱呃。

美人计:把浅舞打扮得花枝招展,将她的秀发垂下,去诱惑冷冽。但是,浅舞即使是撞墙了也不会做这种事!

浅舞急得不小心把脚给崴了,一阵阵疼痛使她再也忍受不住了,不住的呻吟,冷冽回过头来,看着浅舞眉毛拧成一个结,他哭笑不得,这丫头,搞什么鬼?可,这个表情也不像是开玩笑,莫非是把脚扭到了?背对,下蹲,他他她,想干什么?想背自己?浅舞疼得脑子坏了,“上来啊!”“噢。”浅舞磨磨蹭蹭,犹犹豫豫地爬上了冷冽的背,要不是因为自己的脚崴了,她才不会傻到让冷冽这个混蛋背呢!再说,这里人这么多,很没面子呐,但是她有不想离开,因为冷冽的背,让她感到几时未有过的温暖,好像传说中的父爱。(作者插曲:冷冽无言见江东父老了。冷冽插曲:我不是屈原。)

“?G,我说,你什么时候要去上学?”冷冽突然冒出一句话,把浅舞想睡觉的念头给打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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