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相携,一世安(二)_3000字
亦鸢一进内间便感觉到气氛不对劲,抬眼看了看,果然,娘娘眼里禽着泪一脸倔强,太子殿下却一反常态地淡漠坐着。
情况不妙。
她眼珠子一转,将那玉佩双手奉在掌心,低着头走到了漪诺身前,轻声道:“娘娘,玉佩拿来了。”
太子殿下正望着窗外,神情没有什么变化,仿佛没有听到。
“娘娘,宫里的工匠师傅花了最大的心力雕琢成这枚玉佩,对娘娘您送过去的肇桐玉赞不绝口,说娘娘真是上了心,这肇桐玉是最适合雕琢的玉石,且极为稀少,是可遇不可求的无价之宝。而娘娘送去的这块玉更是肇桐玉中的上品,是娘娘出嫁时家中带来的最贵重的嫁妆,难为娘娘肯拿出来。”
她一边说一边偷偷瞄太子殿下,果不其然,殿下听了后颇为动容,神色缓和不少。她心中长出一口气,还好还好,殿下宠爱娘娘,床头吵架床尾和,没真的往心里去。只是殿下自从娶了太子妃后,脾气就变得不是特别好,难怪娘娘心里不顺畅。这次娘娘对这玉佩花了这么大的心思,殿下也应该看到娘娘的好了。
正想着,不料娘娘还在气头上,拿起那玉佩就要往地上砸,“这种玩意儿,不要也罢!”
她一惊,几乎要叫出声来。幸亏殿下及时擒住娘娘的手腕,夺过了那枚玉佩。
他笑道:“这样好的玉佩,不要就送给我,砸了多可惜。”
亦鸢见状松了一口气,知趣地退了下去。
屋中只余两个人,漪诺只是冷着脸不说话。
紫渊打量她片刻,淡淡笑道:“漪诺,你若再生气,我可就要走了。”
漪诺冷冷扫他一眼:“走便走,以后别再踏进心渊阁一步!”
紫渊闻言只是一笑,不再出言哄她,低头打量那玉佩,发现雕刻出的花纹在最顶端巧妙地留出了一个小洞,想来是套根红绳挂在脖子上的设计。他想着,手便下意识地往脖颈处摸去,却发现空荡荡的。
他一楞,这才发现今早龙瑰给他的戒指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糟糕。他微微蹙眉,破天荒地觉得为难起来。怎么会掉了呢,万一找不到,龙瑰又该嚷嚷了。那丫头吵起来威震方圆百里,比凡界的麻雀还要噪。
一想到让她知道这件事的后果,就连一向处惊不变的太子殿下都有些头疼。
要快点找到才行,倒不是有多重要,只是那丫头实在烦人。紫渊这样想着便站了起来,看了眼漪诺道:“我突然想起还有些要紧事没处理,先走了。这枚玉佩我回头会让人做成同心结挂在身上的。”说罢不顾漪诺骤变的脸色,匆匆离开了。
走出心渊阁,他微微思索,便朝着重华宫里最大的那棵古树去了。今天在那里停留了一阵子,估计是那时候红绳的结松了,他却因为心神不宁而没有注意到。
脚步微急地走到古树附近,他突然却停住,目光有些复杂地望向前方,同时施展匿形术隐了身形。
古树下,龙瑰蹲在那里不知在看些什么,一动不动,似乎很专注。微微往旁边挪几步,换了个角度,能够很清晰地看见她的侧面。她身前的草丛里,一点玫红的幽深光芒隐隐流转,他一看便知道是什么,顿时僵在原地。
龙瑰看了很久,才小心翼翼地将它捡起来放进手心里,又呆呆地盯着看了片刻。
紫渊看着她的眼神,呼吸有些急促,心中隐隐不安,再走近了几步,想着到底是立刻现出身形跟她解释,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他一向精于算计,身经百战浴血沙场,即使面对千军万马也能泰然处之,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有什么跨不过的坎,再没有什么能让他束手无策,然而此时此刻,他居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一定是九龙瑰太烦人,烦得他都怕了。
他的心里密密地乱成一团,紧锁眉头,看着树下的女孩,运筹帷幄雷厉风行的大将军,此刻却黔驴技穷。
正手足无措间,龙瑰突然抬起头,向四处张望。明知她看不到自己,他还是在她目光扫过的瞬间心如擂鼓。他突然就迷茫了。自己什么时候会这样怕一个小丫头?怕得连面对她的勇气都没有。
九龙瑰,他怎么会怕她?
然而下一刻,他便再也没有心思去疑惑了。他楞住,心似乎被狠狠地揪了一下,一丝痛意渐渐漫上来,喉咙梗得发涩。
他看到了,她那样小心地确认四周没有人后,才低下头来,用手偷偷抹眼睛,他以为她的眼睛里进了砂砾,想看看她接下来会怎么做,可是她只是一直抹一直抹,无声无息,肩膀却微微颤抖。
他明白过来,原来她在哭。
他有些恍惚,唇色发白。九龙瑰在哭,她怎么会哭?她那么吵,那么捣腾,天天一副热热闹闹的样子,她怎么会哭呢?她已经这样哭过很多次了吗?
他想等到她停下来,停下来,然后他就显出身形跟她解释,他是不小心弄掉的,他没有嫌弃那个丑丑的戒指,虽然它确实很丑。可是她一直没有停,两只手抹啊抹,后来换成袖子。他看到她的衣袖渐渐有水渍漫开,一点一点扩散,娇艳的瑰红变成沉郁的深红,刺得他眼睛发疼。
不要哭了。他在心里说。九龙瑰,你不要哭了,你知不知道你很烦,吵死我了。
其实她没发出一点声音,只是嘴角耷拉着,眼泪汩汩地流个不停,像小溪一样。可是他就是觉得很吵,连看到都觉得心烦,烦得他想逃走,逃得远远的。可是他连一步都挪不开,像是在地上扎了根,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娇小的背脊微微颤抖,看着那片深红越散越大。
他失了神般看着她颤抖的背影,突然想起他第一次见到她。
天帝尚紫,礼服都是紫色。大婚那晚,她穿着深紫色的嫁衣,明明是稳重肃穆又优雅的颜色,可是那嫁衣穿在她身上却那么不搭调,她整个人都是喜气洋洋的样子,永远都在笑,或者咧开嘴对着他友好地笑,或者捂着肚子笑出了眼泪,整个人弓成一只虾子,身子都微微颤抖,笑声清亮得像小溪响彻寂静的重华殿,撞进他的心里。
一瞬间,他望进她的眼底,她的目光炽烈明亮得如同火焰,仿佛能燃烧他那颗浸满鲜血的麻木的心。他被那种陌生的情绪扰乱了心,有些慌乱,有些恼怒,于是他板起脸,冷冷地对她说他不喜欢别人近身一尺以内。她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楞楞地看着他,眼中的神色他一辈子都忘不掉。他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转身走出了新房。
他以为自己永远都不会再踏进瑰华殿了,可是第二天,他就又站在了那个女孩的面前。她看到他来好像很高兴,穿着红衣裳,娇娇艳艳明明朗朗,像花儿似的明媚。他想,她穿着红衣真好看,像团火焰似的热闹。她问,你怎么来了?他在心里说,因为你是九清宫的公主,我自然不能怠慢你。然后他就走了,什么也没说。
接下来的日子,他每天都回去瑰华殿,或者赏给她各种奇珍异宝,或者在榻上坐一坐,看着她自己一个人津津有味地捣鼓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他很心安理得,自己身为太子,维持好天庭和九清宫的关系是他应尽的责任。他也很清楚自己喜欢的是那个清傲如梅的聪慧女子,他对她是真的上了心。
于是日子便这样,一天天地过去,直到现在。
直到现在。
他回过神,看到她突然站起来,飞快地跑走了。他微微一楞,才发现不远处走来几个小宫娥。
望着那道身影越跑越远,直到消失在殿宇间,他才收回目光,沉默地显出身形。那枚戒指被她留在了草丛里,他走过去捡起来,很仔细地擦干净,然后收进怀里。
做完这一切,他脱力般倚在古树上,目光恍惚地望向天空。他从未感到如此疲惫茫然,只觉得一颗心惶惶然如陷深渊,仿佛再也无法重见天日。
一转眼便已入秋,整个仙界却都忙碌起来。原因无他,只因太子紫渊就快当爹了。
数月前,紫渊的宠妃漪诺,盛罹宫宫主的女儿,被诊断出怀有身孕。虽然不是太子妃所出,但这也是天大的喜事。天帝大喜,昭告天下,人人都忙着准备小天孙的满月礼,重华殿每日人来人往,门庭若市。太子殿下却宣布心渊阁不再见客,让漪诺好好静养。这样一来,仙界中人人都夸赞太子体恤天妃,重情重义。
而与心渊阁一样安静的,还有瑰华殿。
重华殿中人人皆知,太子妃已彻底失宠。太子殿下已经数月不曾踏足瑰华殿,甚至连瑰华殿的四周都禁止有人走动,偌大的瑰华殿空荡荡的,成日寂静寥落,再听不见往日清脆娇俏的笑声。
太子殿下日益专注于政事,日夜留在宝凌殿中处理宗卷,连心渊阁也甚少踏足,只是补药赏赐流水般地送进去,以示体恤。于是,太子殿下紫渊勤政稳重的好名声又传遍仙界。
天帝对自己这个儿子愈发满意,怎么看怎么顺眼,一高兴,就把他派出去讨伐蛮荒了。
这一讨伐便去了半年。蛮荒虽是凶险之地,但太子紫渊是什么人物?百征沙场饱经风霜,铁血浇筑的王者,什么阵仗没见识过。战事进行得异常顺利,不过半年,蛮荒便有大半归降天庭,眼看胜利在望,重华殿里却出了变故。
这个变故,让太子殿下险些丢了性命。
他怎么也想不到,也没有一个人会想到,心渊阁居然在这时遭了刺客。漪诺可还有着身孕!他不顾一切十万火急地赶回去时,心渊阁里已是哭声一片。
他心中一紧,莫不是漪诺和孩子出了什么事?
匆匆走进内间,漪诺正半倚在床上,脸色苍白,虽然身上有一些轻伤,但似乎并无大碍。他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床前,握住她的手:“没事吧?我来迟了。”
漪诺的眼泪一瞬间便掉了下来,扑进他怀中紧紧抱住他。
亦鸢和眉清都跪在一旁,也是跟着流泪。
他半天才将漪诺安抚下来,踱出殿门,下意识地摸了摸脖颈处的戒指,他这一摸,却直接将戒指扯了下来,才发现那根红绳不知什么时候又松了,好在这次没有掉。
不知道她怎么样了,找个时间让她帮忙把红绳系一系吧。他有些恍惚地想,却又使劲摇摇头,想把这个念头甩出去。
出神间他摩挲着那枚戒指,目光落在指环内侧,脑中顿时“嗡”地一声。细细一看,那上面竟歪歪扭扭地刻了几个字:
愿相携,一世安。
这是……她的愿望么?
他怔忪许久,突然攥紧了那枚戒指,仿佛要将它攥进血肉里。
他大步向瑰华殿走去,脚步又快又急,好几次险些被绊倒。可是他只是牢牢盯着远方那座殿宇的屋檐,仿佛这辈子都没有像现在这般急切。
走到半路却听见一道哭声,那样的悲恸欲绝,哭声中的绝望令人心慌。紫渊听着那哭声有些耳熟,走近一看,竟是墨柒。
她哭得早已泣不成声,眼中的悲凄那样真切。
“你怎么在这里?漪诺娘娘已经无大碍了,你哭什么?”他这样问,心中却隐隐明白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心慌得不能自己。强压住心中巨大的恐慌,他极力让自己去听墨柒的话。
“娘娘……娘娘她……娘……娘娘她!”她哭得连话也说不完整,倒在地上,怀中滚出一个红光潋滟的珠子,
他一看,顿时如五雷轰顶,竟是连站也站不稳,脸色在一瞬间变得雪白。那是血华珠,怎么会是血华珠!他不敢置信地望着那颗火红的珠子,眼中的惊痛令人心悸。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他想要这样问,却发现自己竟已发不出一点声音,喉间挤出几丝痛苦的嘶声。
他痛苦地躬下身子,面容苍白得像纸,胸口的剧痛一阵一阵汹涌,喉口忽地涌起一阵血腥气味,翻天覆地地席卷上来。他的手指狠狠嵌入身后的梁柱上,剧烈却无声地喘息。
那跟红绳,终究是系不上了。
墨柒伏在地上,哭得声嘶力竭,泪光闪烁间,却仿佛看见,一点晶莹的泪水,慢慢地,缓缓地,从太子殿下的眼角淌下来,凄凉冰冷如深秋里的露水,让她的心如同浸在冰里,再也触不到暖热的阳光。
紫峒历九三九七二年冬,太子妃九龙瑰殁,因其为护天孙而牺牲,天帝感念其恩,追封其为凌圣天妃,乃仅次于天后的荣尊,并许九清宫万世荣昌。
紫渊自请废太子,从此幽居瑰华殿,不理政事,不问世俗,三界五行,九州八荒,此后再无人见过这位皇子的颜面。据传闻,凌圣天妃葬于瑰华殿中,紫渊日夜守候碑前,不离不弃,无声无息。
此后数千年,每至春末夏初之时,总有那么几天不平静。那几天里,九州八荒之内皆闻,苍穹之上似有悲鸣,令人闻之欲泣。关于这个,总有新晋升的小仙疑惑不明,三界内莫衷一是,众说纷纭。
在众多猜测中,只有一个消息被证实:
凌圣天妃的墓碑上,只有前任太子亲手刻上的碑铭——
愿相携,一世安
这一世我欠你一个愿望,用我这残生偿还。
下一世,我一定携紧你的手,保你一生平安喜乐,世事无忧。
初二:聞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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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相携,一世安(一)_3000字
紫峒历九三九七二年,正是天地同庆,百废俱兴的好年头。
因今年开春,历时三千年之久的九清宫——九天之上最尊贵的门派动乱终于被平复,而平复这场动乱的,便是天帝的第三子,紫渊。而这年又正巧赶上三殿下的两万岁生辰,可谓双喜临门。天帝龙颜大悦,当即下令隆重举办庆典,封紫渊为太子。
新上任的九清宫主死里逃生,眼见紫渊一步登天,圣眷正隆,当机立断,奉上九清宫最尊贵的公主与紫渊联姻,且九清宫从此归顺天庭,再不反抗。天帝欣然应允,下令三殿下生辰庆典当日同时大婚,迎娶九清宫的公主。这位公主,便是当今九清宫主最小最疼爱的女儿,九龙瑰。
“紫渊——”
有声音由远及近地唤他的名,听着那欢喜的声音,眼里染出一丝暖意。直至那清脆笑声传至身后,他才敛了笑意回头。
有轻盈的身影从外面匆匆地冲进殿内,一袭红衣如火如霞,玫瑰般热烈华美的颜色,晃花了所有人的眼睛。那身影径直冲到紫渊身后,刚要凑上去,却又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硬生生刹住车,保持了一尺的距离。
那是个女孩,穿着红衣,眸子闪着轻快灵巧的光。女子微喘着气,青丝因飞奔而有些凌乱。
他的脸仍是面无表情,唇角浮起一抹淡薄的笑意:“龙瑰,什么事?”
“给你看样东西。”
女孩笑靥如花,伸出右手。紫渊的目光滑过她的掌心,微微一楞。
摊开的掌心里是一枚雕刻成龙的戒指,那环上镶的竟是万年才出产一次的血玉。在阳光下折射出流转潋滟的光影,深邃里透着鲜血一般的妖艳摄魂。
他只是看着,脸色淡漠不辨喜怒。
“送给你的,我自己……我自己托了工匠师傅做的。”
紫渊看着那条小小的龙,其实挺想笑。说那是条龙,是给她面子了,其实那“龙”更像一条虫子,弯弯曲曲,歪歪扭扭,手工笨拙粗糙。
可他没有笑,只是板着脸淡淡道:“宫里的工匠现在越来越懒怠了,手艺竟这样差,好好的一块血玉就这样糟蹋了。”
龙瑰一窒,本打算出口的邀功之词硬生生咽下,顿时有些着急:“不是的,宫里的工匠师傅手艺很好,真的!你看上次送给我父皇的那尊肇桐玉白虎像,做得多漂亮,父皇喜欢得不得了啊!这个戒指……这个戒指其实是我做的,很难看对吧……”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小,像个做错事待罚的孩子。
紫渊看着眼前低着头的女孩,下意识地皱了皱眉,竟不自主地想要伸手去摸摸她柔软的发顶。她看起来就像一只需要安慰的小动物。然而手伸到半空,他却猛地醒悟过来,顿时将手缩回。
最终他只是沉默,没有说一句话。
他想,她这样的性子,能难过多久呢?怕是一下子就忘了吧。
果然,不出一会儿,龙瑰又抬起头来,眼睛里漾满星光般璀璨的笑意。她掏出一根红绳,穿过指环,然后递到紫渊的面前,笑眯眯地说:“紫渊,我帮你戴到脖子上好不好,这个太难看了,你把它放到衣襟里,下次我再做个更好看的让你戴在手上。”
他犹豫了下,微笑着默许了。
龙瑰甜甜地笑了起来,踮起脚尖,双手绕到他的脖子后面,开始认真地打起结来。红绳很是精细,不好打结,她身形太小,得踮足了脚尖才能勉强够到,身子便不稳,微微颤着,柔软的青丝正抵着紫渊的下巴,温润的呼吸轻巧地拂在他的脖颈上。
他连忙退后一步。
龙瑰不察,顿时失去重心,倒在他怀里。她不明所以地抬起头,正对上紫渊淡笑的双眸。他伸手按住龙瑰双手,笑容淡然疏离:“让我自己来吧。”
龙瑰一楞,这才想起他不喜欢被别人近身,忙直起身来,与他保持了一尺的距离。
她永远都会记得,大婚之夜,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公主,请恕紫渊有个小恶习,不喜别人近身一尺之内,还望见谅。”那时窗户敞着,他穿着紫色的喜服站在清辉的月光里,身姿卓然,俊朗飘逸,笑容温和有礼。
她楞楞地看着他,却觉得他比那月光还要清冷遥远,像是个可望不可即的影子。
如今,她看着他站在金色的阳光里,紫衫上荡漾着灿烂的暖意,在空气里泛起波澜,明明是触手可及的温暖,然而再一抬头,他的眸子却淡然疏离,让她不敢靠近。
他微微垂着头,自己将红绳打好结,然后对她微笑道:“我还有些事,改日再来看你。”
她绽开一个甜美依旧的笑容:“好。”然后目送着他走出殿门。
他离去的方向是北边,心渊阁。
她站在门边,手扶着门框,看着他越走越远,唇边的笑意依旧,然而那双清亮璀璨如星辰的眼眸,却一点一点黯淡下来,最终如同燃尽的火苗,只余下寂寥的灰烬,随着风消逝而尽。
自被封为太子,紫渊便迁出了原来的圣辕宫,搬入了更宏大壮丽的重华宫,这才符合太子应有的礼制。重华宫并非只是单纯意义上的一座宫殿,而是一座建筑群,上有玉宇琼楼,下有亭台轩榭,其富丽堂皇宏伟大气令人砸舌。
宫中多有神兵把守,小仙娥则负责洒扫除尘等杂事,而近身伺候各位上神的自有品阶高的宫娥负责,可谓是各司其职,等级森严。
青兰是刚从低等仙子中调上来的小仙娥,负责宫中的花花草草。虽然仙娥的品阶依然不高,然而她第一次见到如此华丽优美的宫殿,总是做事做着做着就楞了神。
“青兰!青兰!”正出神间,与她一同做事的水黎突然狠狠地拽她的袖子,“发什么呆,太子殿下来了!”
她猛地回过神来,赶紧与水黎俯着身快步走到路边,欠身道:“太子殿下圣安。”
太子似乎有些走神,并没有注意到青兰片刻的怠工,漠着一张脸“嗯”了一声,步伐平稳地走了过去。
青兰暗地里长出一口气,抚着胸口心有余悸:“真是吓死我了,太子殿下果然不是一般人,生得那般好看,可是往那儿一站,眼神一扫,硬是压得我大气不敢喘。”
“那可不是,太子殿下是什么人,哪是我们这些小仙能比拟的。要说这重华殿里唯一能顶得住太子的威压的,也就瑰华殿和心渊阁里的那二位了。”水黎是自小便在太子宫中的,对宫里的事长事短颇为熟悉。
“是了,听说瑰华殿里住着太子新娶的太子妃,是个娇艳讨喜的可人儿呢。”青兰轻声道,眼里满是羡慕,“我若能生得她那样的容貌,嫁得太子殿下那样的郎君,便是死也值了。”
水黎笑着摇头:“这就是鼠目寸光了。”
青兰不服,待要争辩,却只见水黎微抬手示意稍安勿躁,先是小心翼翼地左顾右盼,确认四周无人后,才一脸神秘兮兮地道:“你只知那太子妃面上风光,内里却是宠眷衰微,不得君心!”
青兰惊得水袖掩嘴:“怎么会?殿下可是天天都往瑰华殿跑,赏赐流水一般地送进去。”
“这些都是虚的,什么赏赐都没有殿下的心重要!而殿下的心,全系在了……”水黎没再说下去,只是往一个方向扬扬下巴,“那儿呢!”
青兰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那是北面,方才太子走去的方向。
重华宫里位于北面的殿宇多不胜数,然而唯一能让太子殿下上心的,除了心渊阁还有哪里?
青兰一脸的惊羡。
“心渊阁里那位才是厉害的,虽说相貌不及太子妃,却是出尘脱俗清傲孤高的,那气质和派头,真是天下再寻不出第二个了。”
“那”青兰犹豫了一会儿,有些于心不忍,“太子妃岂不是挺可怜的。”
“宫中便是这样,得不到殿下的宠爱,就什么也没有。殿下心善,虽然不宠爱太子妃,却也没让她吃一点苦,荣华富贵照样享受,还每天都去看她一次,太子妃已算是幸运了。”
“也是,我听瑰华殿里的墨柒说,这太子妃也是个心宽的人,纵然不得宠爱,每天的日子也过得开开心心有滋有味的,成天不是摆弄花草就是琢磨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其他的小事倒是很少在意,对下人也体恤。”
水黎有些惊奇:“不想这太子妃还有这样的气度,不愧是九清宫里出来的。不过这样来看,难道太子妃也对太子并不上心吗?”
“倒也不是,”青兰皱着眉思索,“我记得前几天墨柒还说,太子妃为了给太子殿下做一枚戒指,亲自选材雕琢,好好的一双手被刻刀伤得连茶杯都端不起来,后来还是翻出了从九清宫里带来的圣药才在短时间内消去了伤疤。”
“太子妃是个好人,”水黎叹口气,“好人一生平安,只愿她能幸福吧。”
两人沉默了一阵子,似乎都心有感慨。不多时,水黎忽然“啊”了一声:“糟了,眉七姐姐刚刚让我立刻把那株墨缇兰浇了玉露之后移到桐曦殿去的,一会儿就要送去心渊阁,我竟然把这茬给忘了!”
青兰猛地一回神,急急忙忙地推她:“那还不快走,误了时辰可是要挨罚的,快走快走!”
两人匆匆忙忙地走远了,青石板上脚步声轻响,轻风微冷。
她们走后不久,一个身影慢慢从一棵古树后踱出来,略停片刻,最终向北方离去。
“娘娘,太子殿下往这边来了。”大宫娥眉清本在烹煮去年冬天埋下的雪水,远远地看到一抹紫色身影,轻步走进内间里禀报。
这位太子殿下生性喜清净,不爱大费周章,总不愿意让一大票人跟着,一个人闲暇时就到处走,常常教人摸不到踪迹。
“知道了。”内间里的女子正倚在窗边插花,闻言只是淡淡地应了声,随手拈了朵墨缇兰别在耳边,声音如冰凌般清清令令,“他从哪个方向过来的。”
内间里伺候的是亦鸢,闻言看向眉清。眉清一楞,只是垂下目光,敛了笑意,默不作声地退了下去。
亦鸢见状,神色上也不敢露出什么端倪,只是恭声道:“娘娘,是东南方向。”
那女子手中动作一顿,指尖上的绸昭花顿时被长长的指甲掐住,然而只是一瞬,女子的神色便已如常,“嗯,去把那玉佩拿来。”
亦鸢道了声“是”便退下了。女子端详着花瓶中的花许久,突然狠狠地将手中的花掷到地上,神色冰冷,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为何发这么大的火?”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女子一楞,紫渊已走到她身边,俯身拾起那朵绸昭花,“这绸昭花八百年才开一次,取神渊土滋养,以瑶池水日夜浇灌,集天地之灵秀才得一株花苞,花开者瓣若丝绸,神光莹润,傲骨天成,是最衬你的花了。”
那女子并无动容,只是冷冷道:“那又如何,我就是爱墨缇兰。”
紫渊却并不在意她的态度,只是笑了笑:“漪诺,你又在发什么脾气?这性子除了我,还有谁受得了。”
“你受得了就够了。”漪诺淡淡一笑,风华顿生,“再者,论到脾气不好,九州八荒,谁不知道太子紫渊的性子最是拒人千里,我都受不了你那凉薄的性子,更何况别人?”
“凉薄?”紫渊饶有兴致地挑了挑眉,细细回味这两个字,“你这么认为?”
漪诺只是懒懒一笑,不置可否,纤手牵住他的手,将他拉到坐榻上。
紫渊淡淡笑着,脑中却突然闪过一道红色的身影,蹦蹦跳跳地闯进他的世界里。他微微一楞。
“漪诺,”他淡笑着覆上她的手,“你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子,跟你相处总是轻松自在。”不像那个不知进退的丫头,愚笨得很,什么也做不好。
“承蒙渊郎夸奖。”不咸不淡地说着,她将手从他手中抽出来,神色冷淡,“渊郎既喜欢聪明的女子,那么想必太子妃娘娘定是个七窍玲珑慧心巧思的妙人儿了,既有手段又有美貌,难怪将渊郎哄得心花怒放,必要日日探望赏赐不断才行。”
紫渊轻笑出声:“漪诺,你这是吃味了。这世间的女子哪个有你聪慧,更别提那个小丫头了。她心机全无,哪比得上你。”
她讥讽一笑:“她既如此蠢笨,都能凭着美貌得了你的欢心,将来哪天开了窍,岂不是要将我这心渊阁都拆了去!”
紫渊闻言笑容一敛,俊眉微蹙:“漪诺,你应当知道我对谁最用心,也应当知道我为何要日日去瑰华殿。九龙瑰是九清宫宫主最疼爱的女儿,身份尊贵不同常人,我既身为太子,就有责任去维持天庭与九清宫的良好关系。我不过是每日去看她一眼以此安抚,那些赏赐不过身外之物,除此之外,我几乎夜夜宿在你这里,你还有何不满?”
漪诺见他的神色不似玩笑,似乎真动了怒,心中委屈,眼眶便红了,却硬咬着牙不愿落泪,赌气地一声不吭。
紫渊这回也不似往日般好言哄她,只是神色淡漠地看着窗外。
一室僵冷。
正是春天,重华宫里阳光正好,春意正浓。明媚温暖的春日烘得人都有些晕乎乎的,像是躺在棉花堆里般暖暖柔柔。
可是墨柒却没有心情欣赏这大好春色,脚步匆匆地追在一道火焰般的身影后,苦不堪言。
“娘娘!娘娘您慢点!”她提着裙摆勉强不被那轻盈得可怕的身影甩开,哭丧着脸喊着。
可是龙瑰没有听到,她笑开了花儿,心里满满暖暖的,好像要飞到天上一样。墨柒姐姐说紫渊很喜欢那枚戒指,对着它爱不释手。他喜欢,他居然喜欢!她自己也知道,那枚戒指真的能算是惨不忍睹,当时指导她的工匠师傅是宫里最有耐心脾气最好的,结果两日之后就气得昏了过去被抬出瑰华殿。她看着那枚戒指,自己都几乎放弃,最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拿了出来,没想到紫渊居然会喜欢。
她抑制不住地笑起来,脚下飞快地奔跑。她也不知道要跑到哪里去,只是想要一直跑,一直跑,仿佛这样才能稍微释放自己心中满胀得快要炸开的喜悦。
紫渊。
紫渊。
紫渊。
她一遍遍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大眼睛弯成了甜甜的月牙儿。这两个字有着最强大的魔力,一丝一缕,一牵一扯,就连唤他的名字时微微上扬的尾音,都会让她的心微微颤栗。
出嫁前,母后还担心她会不会后悔。怎么会呢,怎么可能呢。她笑得眼睛亮亮的。她这样喜欢他,这样这样喜欢她,喜欢到甚至只要听到他唤她的名字,就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墨柒远远地跟在后面都能听到女孩清亮的笑声,渐渐地,她的脚步慢了下来,弯起嘴角笑起来。太子妃娘娘,真的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呢。不是不知道太子殿下对娘娘根本不上心,整个重华宫里的人都看得出来,独独她好像不知道,天天笑得没心没肺,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于是渐渐地,渐渐地,一开始冷眼旁观看笑话的自己也仿佛被那笑容感染,变得鲜活起来,情感丰富起来。
今日,她亲眼看到娘娘的目光随着殿下的离去一点一点黯淡下来,唇角的笑意凄凉,让在宫中多年的她竟微微心酸。于是她对娘娘说,“您别看太子殿下淡淡的,他那人就是这样,其实心里可喜欢那枚戒指了。”
她当然相信了,开心得午膳时吃了两大碗饭。看着娘娘眼里重新燃起的光亮,她麻木许久的心仿佛也开始有了知觉,会酸涩,会欢欣,会温暖。
娘娘是这天底下最美好的人,太子殿下,请你不要辜负了她。
她叹了一口气,慢慢地走着,突然发现娘娘已经停住了脚步,正蹲在一棵古树下看着些什么。
她摇头失笑。怕是又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罢了,自己也别去打扰她了,只盼望着她这笑容能维持多久是多久。
娘娘这样的人,应当得到幸福。
初二:聞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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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相携,一世安(一)_3000字紫峒历九三九七二年,正是天地同庆,百废俱兴的好年头。因今年开春,历时三千年之久的九清宫——九天之上最尊贵的门派动乱终于被平复,而平复这场动乱的,便是天帝的第三子,紫渊。而这年又正巧赶上三殿下的两万岁生辰,可谓双喜临门。天帝龙颜大悦,当即下令隆重举办庆典,封紫渊为太子。新上任的九清宫主死里逃生,眼见紫渊一步登天,圣眷正隆,当机立断,奉上九清宫最尊贵的公主与紫渊联姻,且九清宫从此归顺天庭,再不反抗。天帝欣然应允,下令三殿下生辰庆典当日同时大婚,迎娶九清宫的公主。这位公主,便是当今九清宫主最小最疼爱的女儿,九龙瑰。“紫渊——”有声音由远及近地唤他的名,听着那欢喜的声音,眼里染出一丝暖意。直至那清脆笑声传至身后,他才敛了笑意回头。有轻盈的身影从外面匆匆地冲进殿内,一袭红衣如火如霞,玫瑰般热烈华美的颜色,晃花了所有人的眼睛。那身影径直冲到紫渊身后,刚要凑上去,却又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硬生生刹住车,保持了一尺的距离。那是个女孩,穿着红衣,眸子闪着轻快灵巧的光。女子微喘着气,青丝因飞奔而有些凌乱。他的脸仍是面无表情,唇角浮起一抹淡薄的笑意:“龙瑰,什么事?”“给你看样东西。”女孩笑靥如花,伸出右手。紫渊的目光滑过她的掌心,微微一楞。摊开的掌心里是一枚雕刻成龙的戒指,那环上镶的竟是万年才出产一次的血玉。在阳光下折射出流转潋滟的光影,深邃里透着鲜血一般的妖艳摄魂。他只是看着,脸色淡漠不辨喜怒。“送给你的,我自己……我自己托了工匠师傅做的。”紫渊看着那条小小的龙,其实挺想笑。说那是条龙,是给她面子了,其实那“龙”更像一条虫子,弯弯曲曲,歪歪扭扭,手工笨拙粗糙。可他没有笑,只是板着脸淡淡道:“宫里的工匠现在越来越懒怠了,手艺竟这样差,好好的一块血玉就这样糟蹋了。”龙瑰一窒,本打算出口的邀功之词硬生生咽下,顿时有些着急:“不是的,宫里的工匠师傅手艺很好,真的!你看上次送给我父皇的那尊肇桐玉白虎像,做得多漂亮,父皇喜欢得不得了啊!这个戒指……这个戒指其实是我做的,很难看对吧……”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小,像个做错事待罚的孩子。紫渊看着眼前低着头的女孩,下意识地皱了皱眉,竟不自主地想要伸手去摸摸她柔软的发顶。她看起来就像一只需要安慰的小动物。然而手伸到半空,他却猛地醒悟过来,顿时将手缩回。最终他只是沉默,没有说一句话。他想,她这样的性子,能难过多久呢?怕是一下子就忘了吧。果然,不出一会儿,龙瑰又抬起头来,眼睛里漾满星光般璀璨的笑意。她掏出一根红绳,穿过指环,然后递到紫渊的面前,笑眯眯地说:“紫渊,我帮你戴到脖子上好不好,这个太难看了,你把它放到衣襟里,下次我再做个更好看的让你戴在手上。”他犹豫了下,微笑着默许了。龙瑰甜甜地笑了起来,踮起脚尖,双手绕到他的脖子后面,开始认真地打起结来。红绳很是精细,不好打结,她身形太小,得踮足了脚尖才能勉强够到,身子便不稳,微微颤着,柔软的青丝正抵着紫渊的下巴,温润的呼吸轻巧地拂在他的脖颈上。他连忙退后一步。龙瑰不察,顿时失去重心,倒在他怀里。她不明所以地抬起头,正对上紫渊淡笑的双眸。他伸手按住龙瑰双手,笑容淡然疏离:“让我自己来吧。”龙瑰一楞,这才想起他不喜欢被别人近身,忙直起身来,与他保持了一尺的距离。她永远都会记得,大婚之夜,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公主,请恕紫渊有个小恶习,不喜别人近身一尺之内,还望见谅。”那时窗户敞着,他穿着紫色的喜服站在清辉的月光里,身姿卓然,俊朗飘逸,笑容温和有礼。她楞楞地看着他,却觉得他比那月光还要清冷遥远,像是个可望不可即的影子。如今,她看着他站在金色的阳光里,紫衫上荡漾着灿烂的暖意,在空气里泛起波澜,明明是触手可及的温暖,然而再一抬头,他的眸子却淡然疏离,让她不敢靠近。他微微垂着头,自己将红绳打好结,然后对她微笑道:“我还有些事,改日再来看你。”她绽开一个甜美依旧的笑容:“好。”然后目送着他走出殿门。他离去的方向是北边,心渊阁。她站在门边,手扶着门框,看着他越走越远,唇边的笑意依旧,然而那双清亮璀璨如星辰的眼眸,却一点一点黯淡下来,最终如同燃尽的火苗,只余下寂寥的灰烬,随着风消逝而尽。自被封为太子,紫渊便迁出了原来的圣辕宫,搬入了更宏大壮丽的重华宫,这才符合太子应有的礼制。重华宫并非只是单纯意义上的一座宫殿,而是一座建筑群,上有玉宇琼楼,下有亭台轩榭,其富丽堂皇宏伟大气令人砸舌。宫中多有神兵把守,小仙娥则负责洒扫除尘等杂事,而近身伺候各位上神的自有品阶高的宫娥负责,可谓是各司其职,等级森严。青兰是刚从低等仙子中调上来的小仙娥,负责宫中的花花草草。虽然仙娥的品阶依然不高,然而她第一次见到如此华丽优美的宫殿,总是做事做着做着就楞了神。“青兰!青兰!”正出神间,与她一同做事的水黎突然狠狠地拽她的袖子,“发什么呆,太子殿下来了!”她猛地回过神来,赶紧与水黎俯着身快步走到路边,欠身道:“太子殿下圣安。”太子似乎有些走神,并没有注意到青兰片刻的怠工,漠着一张脸“嗯”了一声,步伐平稳地走了过去。青兰暗地里长出一口气,抚着胸口心有余悸:“真是吓死我了,太子殿下果然不是一般人,生得那般好看,可是往那儿一站,眼神一扫,硬是压得我大气不敢喘。”“那可不是,太子殿下是什么人,哪是我们这些小仙能比拟的。要说这重华殿里唯一能顶得住太子的威压的,也就瑰华殿和心渊阁里的那二位了。”水黎是自小便在太子宫中的,对宫里的事长事短颇为熟悉。“是了,听说瑰华殿里住着太子新娶的太子妃,是个娇艳讨喜的可人儿呢。”青兰轻声道,眼里满是羡慕,“我若能生得她那样的容貌,嫁得太子殿下那样的郎君,便是死也值了。”水黎笑着摇头:“这就是鼠目寸光了。”青兰不服,待要争辩,却只见水黎微抬手示意稍安勿躁,先是小心翼翼地左顾右盼,确认四周无人后,才一脸神秘兮兮地道:“你只知那太子妃面上风光,内里却是宠眷衰微,不得君心!”青兰惊得水袖掩嘴:“怎么会?殿下可是天天都往瑰华殿跑,赏赐流水一般地送进去。”“这些都是虚的,什么赏赐都没有殿下的心重要!而殿下的心,全系在了……”水黎没再说下去,只是往一个方向扬扬下巴,“那儿呢!”青兰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那是北面,方才太子走去的方向。重华宫里位于北面的殿宇多不胜数,然而唯一能让太子殿下上心的,除了心渊阁还有哪里?青兰一脸的惊羡。“心渊阁里那位才是厉害的,虽说相貌不及太子妃,却是出尘脱俗清傲孤高的,那气质和派头,真是天下再寻不出第二个了。”“那”青兰犹豫了一会儿,有些于心不忍,“太子妃岂不是挺可怜的。”“宫中便是这样,得不到殿下的宠爱,就什么也没有。殿下心善,虽然不宠爱太子妃,却也没让她吃一点苦,荣华富贵照样享受,还每天都去看她一次,太子妃已算是幸运了。”“也是,我听瑰华殿里的墨柒说,这太子妃也是个心宽的人,纵然不得宠爱,每天的日子也过得开开心心有滋有味的,成天不是摆弄花草就是琢磨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其他的小事倒是很少在意,对下人也体恤。”水黎有些惊奇:“不想这太子妃还有这样的气度,不愧是九清宫里出来的。不过这样来看,难道太子妃也对太子并不上心吗?”“倒也不是,”青兰皱着眉思索,“我记得前几天墨柒还说,太子妃为了给太子殿下做一枚戒指,亲自选材雕琢,好好的一双手被刻刀伤得连茶杯都端不起来,后来还是翻出了从九清宫里带来的圣药才在短时间内消去了伤疤。”“太子妃是个好人,”水黎叹口气,“好人一生平安,只愿她能幸福吧。”两人沉默了一阵子,似乎都心有感慨。不多时,水黎忽然“啊”了一声:“糟了,眉七姐姐刚刚让我立刻把那株墨缇兰浇了玉露之后移到桐曦殿去的,一会儿就要送去心渊阁,我竟然把这茬给忘了!”青兰猛地一回神,急急忙忙地推她:“那还不快走,误了时辰可是要挨罚的,快走快走!”两人匆匆忙忙地走远了,青石板上脚步声轻响,轻风微冷。她们走后不久,一个身影慢慢从一棵古树后踱出来,略停片刻,最终向北方离去。“娘娘,太子殿下往这边来了。”大宫娥眉清本在烹煮去年冬天埋下的雪水,远远地看到一抹紫色身影,轻步走进内间里禀报。这位太子殿下生性喜清净,不爱大费周章,总不愿意让一大票人跟着,一个人闲暇时就到处走,常常教人摸不到踪迹。“知道了。”内间里的女子正倚在窗边插花,闻言只是淡淡地应了声,随手拈了朵墨缇兰别在耳边,声音如冰凌般清清令令,“他从哪个方向过来的。”内间里伺候的是亦鸢,闻言看向眉清。眉清一楞,只是垂下目光,敛了笑意,默不作声地退了下去。亦鸢见状,神色上也不敢露出什么端倪,只是恭声道:“娘娘,是东南方向。”那女子手中动作一顿,指尖上的绸昭花顿时被长长的指甲掐住,然而只是一瞬,女子的神色便已如常,“嗯,去把那玉佩拿来。”亦鸢道了声“是”便退下了。女子端详着花瓶中的花许久,突然狠狠地将手中的花掷到地上,神色冰冷,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为何发这么大的火?”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女子一楞,紫渊已走到她身边,俯身拾起那朵绸昭花,“这绸昭花八百年才开一次,取神渊土滋养,以瑶池水日夜浇灌,集天地之灵秀才得一株花苞,花开者瓣若丝绸,神光莹润,傲骨天成,是最衬你的花了。”那女子并无动容,只是冷冷道:“那又如何,我就是爱墨缇兰。”紫渊却并不在意她的态度,只是笑了笑:“漪诺,你又在发什么脾气?这性子除了我,还有谁受得了。”“你受得了就够了。”漪诺淡淡一笑,风华顿生,“再者,论到脾气不好,九州八荒,谁不知道太子紫渊的性子最是拒人千里,我都受不了你那凉薄的性子,更何况别人?”“凉薄?”紫渊饶有兴致地挑了挑眉,细细回味这两个字,“你这么认为?”漪诺只是懒懒一笑,不置可否,纤手牵住他的手,将他拉到坐榻上。紫渊淡淡笑着,脑中却突然闪过一道红色的身影,蹦蹦跳跳地闯进他的世界里。他微微一楞。“漪诺,”他淡笑着覆上她的手,“你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子,跟你相处总是轻松自在。”不像那个不知进退的丫头,愚笨得很,什么也做不好。“承蒙渊郎夸奖。”不咸不淡地说着,她将手从他手中抽出来,神色冷淡,“渊郎既喜欢聪明的女子,那么想必太子妃娘娘定是个七窍玲珑慧心巧思的妙人儿了,既有手段又有美貌,难怪将渊郎哄得心花怒放,必要日日探望赏赐不断才行。”紫渊轻笑出声:“漪诺,你这是吃味了。这世间的女子哪个有你聪慧,更别提那个小丫头了。她心机全无,哪比得上你。”她讥讽一笑:“她既如此蠢笨,都能凭着美貌得了你的欢心,将来哪天开了窍,岂不是要将我这心渊阁都拆了去!”紫渊闻言笑容一敛,俊眉微蹙:“漪诺,你应当知道我对谁最用心,也应当知道我为何要日日去瑰华殿。九龙瑰是九清宫宫主最疼爱的女儿,身份尊贵不同常人,我既身为太子,就有责任去维持天庭与九清宫的良好关系。我不过是每日去看她一眼以此安抚,那些赏赐不过身外之物,除此之外,我几乎夜夜宿在你这里,你还有何不满?”漪诺见他的神色不似玩笑,似乎真动了怒,心中委屈,眼眶便红了,却硬咬着牙不愿落泪,赌气地一声不吭。紫渊这回也不似往日般好言哄她,只是神色淡漠地看着窗外。一室僵冷。正是春天,重华宫里阳光正好,春意正浓。明媚温暖的春日烘得人都有些晕乎乎的,像是躺在棉花堆里般暖暖柔柔。可是墨柒却没有心情欣赏这大好春色,脚步匆匆地追在一道火焰般的身影后,苦不堪言。“娘娘!娘娘您慢点!”她提着裙摆勉强不被那轻盈得可怕的身影甩开,哭丧着脸喊着。可是龙瑰没有听到,她笑开了花儿,心里满满暖暖的,好像要飞到天上一样。墨柒姐姐说紫渊很喜欢那枚戒指,对着它爱不释手。他喜欢,他居然喜欢!她自己也知道,那枚戒指真的能算是惨不忍睹,当时指导她的工匠师傅是宫里最有耐心脾气最好的,结果两日之后就气得昏了过去被抬出瑰华殿。她看着那枚戒指,自己都几乎放弃,最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拿了出来,没想到紫渊居然会喜欢。她抑制不住地笑起来,脚下飞快地奔跑。她也不知道要跑到哪里去,只是想要一直跑,一直跑,仿佛这样才能稍微释放自己心中满胀得快要炸开的喜悦。紫渊。紫渊。紫渊。她一遍遍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大眼睛弯成了甜甜的月牙儿。这两个字有着最强大的魔力,一丝一缕,一牵一扯,就连唤他的名字时微微上扬的尾音,都会让她的心微微颤栗。出嫁前,母后还担心她会不会后悔。怎么会呢,怎么可能呢。她笑得眼睛亮亮的。她这样喜欢他,这样这样喜欢她,喜欢到甚至只要听到他唤她的名字,就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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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携在雨巷淋漓的雨,像风做的蜡烛,滴落的烛泪,轻敲我的心门。无数次的相聚与告别无数次的祝福都无法诠释来自心底的牵念烛泪轻轻刺疼我的掌心弥漫着血液的猩红沿泪痕轻划过你的脸颊曾经的点滴如暖流滋润心扉洗涤了浮躁的思绪许我们一场刻骨铭心幽深的雨巷盛装了我们的眷恋一把雨伞承载了两颗温软的心跳你清丽的倩影在巷口旖旎如花每一次的深情凝眸穿过雨帘 穿过红尘只为与你的倾城之恋感谢你一路的风景有你相陪与你相暖且行且惜任风雨飘零 霜雪侵身轻拂眉间的尘埃盈暖阳于手 阳光绽放!浅行于雨巷听雨 赏月相携牵手期许我们岁月静好 生活安暖!250字 初二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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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携,我们沐浴阳光_800字她,让一个民族用了五千年去创造,去完善;她,让一个国家用了五千年去传承,去发扬;她,让整个世界用了五千年去见证,去铭记。她是母语,是一个民族的母乳。从我们诞生的一瞬间,便学会了最简单的两个汉字“呱呱”。从那一刻开始,我们吮吸着中华语言的乳汁,成长。从那一刻开始,我们牵着中华语言的手,一起沐浴阳光。在成长的同时,我领略了她独有的辉煌。文字是一条长河。追溯到从前,仓颉创造的文字是这条河的源头,从那以后,汉字逐步走向成熟,完善。从拗口的古文到直白的白话文;从象形的甲骨文到帛文;从竹简到纸张,再到电脑屏幕上。虽然其中难免会受其他语言的影响,但中国的文字,我们的母语,依然走了下来。华灯初上,独坐窗前,押一口清茶。看着窗外的雨点亲吻着土地,诉说着柔情。听着雨点的脚步轻盈地从屋顶,旋转到碧绿的芭蕉叶上。手捧《诗经》,这本我国的第一部诗歌总集。指尖滑过略略发黄的纸页,口中轻吟“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心中一片安然。“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我很喜欢的句子,我沉醉于诗中美好的景色,陶渊明独爱菊,处于那样喧嚣的社会,却能采菊东篱,欣赏南山之景,那份恬淡的气度,是一些趋炎附势的人,无论如何学不来的。短短十个字,却能体会到如此深意,中国文字之韵,便在于短小精悍,却能描绘出诗人自身处境。以最小的一点,体现最大的一面。东方渐晓,天空开始渐渐出现颜色。搬一把小木椅,坐到院子里,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姿势,读着《红楼梦》,细细咀嚼书中所蕴含的情感,文字背后的哲理。思考它究竟为什么能跻身中国四大名著,并在世界上广为流传?是因为“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黛玉?葬花的凄美场景,是如此让人动容。语言沟通了我们和整个世界,我们的爱与痛,悲和喜。有了语言,我们的种种情感都能被表达。金戈铁马沙场纵横的痛快,出淤泥而不染的洁身自好,仕途的坎坷辛酸,立于高山之巅望北国雪景,为即将登上政治舞台,大展身手而激动的满腔豪情。都要通过语言文字来诠释,让世人所知。作为一个炎黄子孙,我的身上继承了中国文字的血脉,中华博大精深的文化早在我出生的那一刻,揉进我的生命。我与文字携手,共同沐浴在中华文化的阳光,一路走来。8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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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一城,安一世时光飞快的流逝,岁月总是行行匆匆,随着迷茫的脚步渐行渐远,伴随着若有若无的孤单心事,猛然间离道阻挡在路中央,才诚惶诚恐的发现,留一份是匆忙,取一分就变成了离殇。在多愁中起步,在徘徊中驻足,又在慌乱中兴奋。快速绽放的烟火,在宁静的夜空中显得绚丽多姿。到底是暗夜迷失了我的路途,还是岁月粉饰了我的长梦?一片光景,遥远路途,是脚步的塔塔或是魅影的孤立?走过丛林,漫过溪水,只为寻找心中最纯净的方土。或是编织着一个牢笼,就起一步青山,落一步碧流,引一曲鸟鸣,洒一地月光,在你我之间,在梦的彼岸。开始习惯着忙碌的身影,开始惧怕闲暇时的胡思乱想,心智和现实在作斗争,虽然会偶尔接掐着,无助在那一句是非成败即转头空,修不得那一心惯看淡明月风清。今时今日今人梦,倾颂君下切肤痛。谁在风中摇曳,挥落了满地枯红,似在寒风列凛冽中刺骨的血书,似在枫叶片落的淡淡余痕,一袭素衣,一系点缀,都是装扮又都是主角。渐渐地相交相近,交融接洽,融恰成枫林中那一袭长舞的身影,或者是身影脚下扎伤的那一抹深深地痛?起于溪水,寒于溪底,一点点的交汇,一点点的蒸发,匆匆流逝着,在溪水里的清澈见底里扑凌着一条条活越而可气的大鱼,或是闻声渐远,或是循声渐进,或是惊慌失措,或是舒适陈逸,偶染污土,又一片乌茫茫。在迷失中寻找着自己的灵魂,在寻找中的旅途中被浓烟片熏。朝起于黎明之宸,暮落于夕阳之烷。一道虚构着残缺的灵魂,在峰的那边,在河的对岸,在溪底的那畔,与宼草为伴。在袅袅炊烟的时候我曾轻唤与你,你与我三生问候,我换你一世迷离,时间在流逝,留在了空中那久久未离去的声声叹息,谢谢在人生的最美年华有你的陪伴,轻悄悄地在我的身边走过。念一座荒城,安一个乱世,谁与我手牵手,并看夕阳西下,与谁终老。金戈伴铁马,孤灯梨花下,流年浅许,淡笑安然尘世。晚安吧!那寂寞的孤魂!沉寂吧!那走过的坎坷。一世青春有几许,该对酒当歌,举头望月,笑看人世浮夸,何处是家。7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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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相忘江湖_3000字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这亦是一个世外仙境。烈阳高照,溪水平静。一人从水上划过,如同蜻蜓点水般,水面荡起一阵涟漪。这里住了一位少年,年仅十六,却已将许多江湖失传已久的武功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的父亲曾是号令江湖的南宫炎,可惜被奸人所害,死于非命。他的母亲与家人均失了性命,他追随他的师父来到了这世外仙境,那一年,他年仅六岁。转眼间,十年已过,他的师父答应他,待他十六时,便可以到人间寻仇——灭族之仇,只是物镜人非,在他十四岁时,他唯一的亲人,他的师父也离他而去。人间,只留下他孤独一人——南宫梓熙。一瞬间,一个春秋便过去了。这是南宫梓熙在人间的第一个春秋,这一年,他爱上了上官洺悦。这一年,他查到了他毕生最恨的人,使他失去整个家族,使他的家族在江湖失去地位的卑鄙小人。今夜,他第一次杀了人,他杀的人是上官橓——上官洺悦的父亲。今夜,月高风淡。今夜,名震江湖的上官家族上百人被诛杀。今夜,他爱的人上官洺悦看到了他的真面目。今夜,上官洺悦发誓此生再不信任任何人,再不会爱上任何人。今夜,他报了仇。今夜,她失去了整个家族。今生今世,南宫梓熙与上官洺悦成为敌人。来生来世,南宫梓熙与上官洺悦各不相欠。今生今世,相忘江湖。来生来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此生相忘江湖来生一切重来。来生,南宫梓熙会将未说的话告诉上官洺悦:我爱你,至死不渝。初二:马茹钰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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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蒙特利尔_3000字【二】 来到蒙特利尔后大约一个月,我接到了妈妈的电话。 听到她的声音时我很意外,她第一句就是问我:“最近好吗?” 窗外刮起了小风,夹带着树叶,刮到窗户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好。”我说。 “还赌博吗?” 我心一狠,说道:“不了。” “那就好。”妈妈轻声叹了口气,又说:“初夏,你一定要好好学习。” 这下,我彻底呆住了。 也许这句话对其他学生来说再正常不过,但我却是第一次听到。 从小我就一直以为父母希望我是一个会赚钱的人,能够早早的独立,早早的赚钱,早早的能接管父母的生意。曾经父母的生意做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可这次,他们的生意还没做到蒙特利尔,却把我先送到了蒙特利尔。 也许我沉默了太久,妈妈又说:“初夏,你听了没有?爸爸妈妈都希望你能好好学习,考上当地的大学,能有个安安稳稳的工作。蒙特利尔多好啊,你要是喜欢的话就在那定居吧。但只有好好学习你才能留在那里,知道了吗?” 我刚想问妈妈“你们难道不是想让我接受你们的生意”时,曾经的一幕幕突然像卡带太久了的电影,突然间有了声音,有了影像。 初一那年,父母把我送到了市重点,临走前,他们笑着对我挥手告别,刚想开口,我却自认为理解了他们的意思,抢在他们前面说:“我会早点学成回来接手你们的生意的。”突然想起了那时僵在他们脸上的笑容。 高一那年,我没考上理想的高中,父母的生意做到了重庆,把我也带到了重庆。从北京到重庆的路上,他们对我满是内疚,不断地对我说:“都是爸妈不好,你要是觉得重庆不好随时跟爸妈说,我们带你回北京。”我却毫不在意地说:“重庆有很多商机啊。”此时却突然想起那时他们满眼的茫然。 我强忍着哽咽,对电话那边说:“我会的。” 我又翻出了赌来的钱,这间屋子里只有钱摆的是最整齐的,认认真真地数了一遍,认认真真地记住了数目,又认认真真地告诉自己说:“我赌博得来的钱,只能有这么多了。” 还记得同是来自中国的嘉凌来我的房间看到杂乱的屋子时候抱怨的一句:“你说你除了赌博还会做什么!” 想到他的话,我“扑哧”一声笑出了声,正躺在床上对着镜子画着妆的当地女生艾莉森听到了,问我道:“你在笑什么?难道是恋爱了?” 艾莉森是传统的西方女孩,热情奔放,心直口快又不失理智,爱打扮,谈过几个男朋友,也总是喜欢好心地告诉我哪个班来了个很帅的男生。她总在我周五写作业的时候撇着嘴跟我说:“为什么要周五写作业呢?”然后她会潇洒地回家,直到周日晚上才回来,然后在周日的最后几个小时把作业写完。她是本地人,很少在宿舍住,在宿舍的时间大部分就是睡个午觉,或者把宿舍当成更衣室,在里面化妆换衣服准备舞会。 我看着她,笑笑说:“没有,只是觉得我的地方太乱了,该收拾了。” “是该收拾了。”说着她跳下床,收好化妆品,对我说:“我这就走,你好好收拾。” 说着她就背起包走了出去,留我一个人看着杂乱的屋子不知无从下手。 这时我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和我一样从中国来留学的嘉凌,便拨通了他的电话。他听到要帮我收拾屋子,爽快地答应了我,顺带着说:“要是我住在你那个乱七八糟的地方早就疯了。” 嘉凌来得很快,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他该怎么收拾,他就拿起东西开始归位了,麻利地让我无法插手,他边归位还边告诉我说:“你的课本都放在了右边的第一个抽屉里,课外书都在柜子的第三层,打印纸都放在了第二层抽屉里,还有笔记本,都在床头柜的第一层抽屉里。对了,这些照片……” 看到他拿起了我最宝贵的照片,忙对他说:“别动,这个给我好了。” 他抬起头,手里拿着我拍的照片,问我:“你准备放哪里?” 我想都没想,就说:“枕头底下。” 他大笑了起来,问我说:“你是不是不知道放在哪里的东西,都放在枕头底下啊?” “当然不是。”我对他说:“只有我最珍贵的东西才会放到枕头底下。” 他低下头,仔细地翻看着照片,又抬起头,认真地对我说:“这么好的照片,为什么不弄些相框挂起来呢?” 我从初中就开始喜爱摄影了,我的单反相机是我攒了很多年的五千多块钱自己买的。摄影很花钱,为了摄影,我也很努力地赚钱,而我赚钱的方式,只有赌。 我是从父母那里学会的赌。小时候在家里每天都能看见父母和一桌人坐着赌博,开始我只是看着,之后,父母有时候出去,就会让我去应付。他们告诉我赌是有原则的,那就是不能输太多,也不能赢太多。不知不觉,我爱上了赌博的刺激,赌博也就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有段时间,我因为赌博忘记了摄影,也就在那时,父母把我送到了蒙特利尔。 我不爱出门,但是在学校里却总能欣赏到让我心动的景色,拿出我很久没有用过的相机,把景色用心记录了下来,这才发现,钱是无论如何也比不上这些简单的照片的。 自从和妈妈打完电话,我便决定,我该循着妈妈给我的理想走下去。 放学后,我不再和蒙特利尔当地一群喜欢赌博的男生在一起赌了,而是沿着树林慢慢走回宿舍,顺带拍上几张照片。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我突然觉得有凉凉的东西掉在脸上。仰头一看,竟是飘洒的漫天雪花。 雪花缓缓飘落,落在了脸上,落在了枯树枝上,落在了远处的屋顶和我宿舍的窗户上。圣诞节快到了,艾莉森在窗户上挂起了雪花的装饰,淡淡的亮光从宿舍圣诞树的彩灯上透过窗户和雪花的折射映到眼里,绚烂多彩。我边向宿舍走近,边举起相机准备拍下来。 我往前走了几步,突然感觉脚下一滑,我感觉失去了重心,重重地摔到了地上,我下意识的举高相机,却因为相机的重量让我沿着地上的冰滑了出去。 当我确定了相机完好无损后,觉得身子一阵疼痛,接着就传来一阵凉意。 我转头一看,发现镜头盖竟沿着小坡滑了好远。我刚想站起身来捡,却发现我稍稍一动便会疼痛难耐。 我往四周望望,想看看附近有没有人,能帮我走回宿舍。可是放学后,学生们一般都会参加学校的活动,很晚才回宿舍,此时宿舍这边人迹罕至。 离宿舍不远了,我抱着艾莉森会在宿舍里换衣服准备参加舞会的希望,拨通了她的电话,但直到电话自动挂断也没人接。 我望了望宿舍楼,已经没有几步路了,我便强忍着痛试着爬起来,可每次总是刚一动就被疼痛弄得没了希望。 “初夏?” 嘉凌突然出现在我背后,像是风刮来的一样。 我回过头对他笑,他却黑着脸说我:“你怎么那么笨,平地走路都会摔跤。” “这地上不是有冰吗,我没看到。”我给辩解道,还没等说话,我就抢先问他:“你怎么会在这?” 他低下头,边扶着我的胳膊把我往上提,边说:“上次看到你那么好的照片散放着觉得挺可惜的,就给你买了几个相框,都是能粘在墙上的,把照片挂起来欣赏多方便。本来想课间或者放学给你的,结果你跑得太快没追上。” 他的话说完了,我也慢慢地站了起来,我的确看见他手里提了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个相框。 我突然那时我也是如此爱摄影的时候,妈妈总会给我买相框,她会先看看我的照片,然后每次买回来的相框都能和我的相片相映成趣。 腿依旧很疼,我低着头认真地走,生怕一不小心再摔倒。他也认真地扶着我,目光却总在我脸上徘徊,又冷不丁地冒出一句:“你变了。” 回到宿舍,他拿出几个相框,又从我枕头底下翻出一摞照片,找出那张我在学校枫树林里拍的照片。照片里满是红叶,他便拿出了一个树干颜色的透明相框装了进去,挂在我床对面的墙上,想着每天早上睁眼就能看到它,便是一道风景了。 晚上艾莉森回来,先是看见了挂在墙上的照片,惊叫道:“Summer,这是你照的?天哪!简直太漂亮了。” 看着艾莉森浓妆背后的脸已经透出了疲倦,卷发也有些凌乱了,却仍一脸充沛的笑意看着我,便对她说:“多谢夸奖。你今天真好看,不过太晚了,你早点睡吧。” 也许她发觉了我今天一直呆在床上没动,就问我:“你怎么一直没动?” 我告诉她说:“今天摔倒了,一动就疼。” 她听了我的话,惊叫着跑过来掀开我的被子,看看我的腿,又摁又捏,疼的我一阵乱叫。她还不断地问我疼不疼,我只得一直点头。 她站起来,对我说道:“应该没有骨折,不过肯定有扭伤,怎么不用绷带?” 我对她说:“我没有绷带啊。” 她听了就打开衣柜,把头伸进去翻了好一阵,嘴里还念叨着:“我有绷带。”不一会儿,她就笑着举起了一卷淡粉色绷带,对我说:“我爸是医生,他总让我备着些应急用品。你看,它多可爱。”说着就走到我床前,在我脚踝上一圈一圈地缠了起来,我看着她还未洗净的妆容认真地帮我缠绷带,突然觉得鼻子一酸。 因为受伤,有了这个理由我请了很多天假,每天在宿舍里除了睡觉就是看电影。最近又是最冷的时候,我也不愿出门,有时甚至会一天不离床。 圣诞快到了,艾莉森也很少回宿舍,偶尔回来只是看看我的伤势如何,顺带在那棵送我的圣诞树上补些装饰,然后说“每年圣诞事最多了”然后就风风火火地穿上修身大衣跑出去。 我受伤的这段时间,嘉凌成了我的常客。因为圣诞会有长假,马上就会考试,他便把每天的笔记借给我抄。嘉凌用左手写字,而且写得龙飞凤舞的,我就经常对他说他的字跟我用左手写的一样。 这几天,他的字还是很潦草,但是却显得格外用心。他说怕我看不懂,就在几个长单词下面写着中文标注,还总是提醒我别忘记记单词。 有时,他也会给我带来些圣诞树上的挂饰,对我说:“快过圣诞了,外面可好看了,等你伤好了咱们一起去外面玩。” 我对他点头,想起来蒙特利尔前就总是听说这里有多么美的风景,多么独特的哥特式建筑,多么宏伟的教堂。可来了之后,却发现这里总是空空的,就连学校也总是走不到边,学校里总有好看的景色,便也不再那么想去外面了。 在国内时一直觉得圣诞是个美丽的节日。想想如果圣诞前夜漫天飘雪,城市到处亮着五颜六色的灯和雪花相映成趣,高楼大厦被温暖的灯光点缀,还有圣诞老人在路上和陌生人说着圣诞快乐,礼物都被红色和绿色的纸包裹着,圣诞树下是满满的祝福……这将会是个多么浪漫的事啊。 圣诞节越来越近,我们也快期末考试了。因为伤好了许多,便在一个阳光清亮的早上上学去了。 一进教室,班里同学竟又是一阵欢呼,许多人跑过来问我伤情,问我需不需要帮助。 即使来到蒙特利尔已经很久了,我还是不能完全适应这里同学的异常热情,目光无意间扫向了嘉凌,看见他正从书包里往外拿课本,还冲我淡淡的笑着。这个笑容极浅极淡,却给了我难以名状的亲切感。 我发现我的确是变了,不过这改变确实是我刻意的。我开始认真记笔记,认真听课,出乎所有人意料地主动回答老师提的问题。每次不管我回答的怎么样,老师都会带头鼓掌,然后全班就跟着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种时候,我也不会尴尬,只是在坐下后会不自觉地笑好一阵,心想着如果期末考试考了个好成绩,爸爸妈妈会多么开心啊。 圣诞放假时,校园里格外冷清。大部分学生都回家了,空旷的校园几乎没有人打理。唯一的圣诞的印记就是我宿舍里的那棵圣诞树,上面的彩灯总会发着淡淡的光。 一天早上,我还在睡梦中,就接到了嘉凌的电话。他说:“今天天气很不错,要不要出去玩?” 我眼睛还没睁开,就能在朦胧中感到冬日里温暖的阳光透过薄薄的窗帘照进来,能想象到窗外定是晴空万里。想到这,我一下子来了兴趣,对嘉凌说:“好啊,你等会我。” 今天是平安夜了。挂了电话,我就开始准备各种摄影用具,我带了三个镜头,就连沉重的三脚架也被我装进了包里。 走下楼时,嘉凌已经在等我了,一见我,就笑了起来,说道:“你说你跟个美女住在一起,怎么就不能跟人家学着点,天天还这么邋遢。” 我这才想起刚刚只顾准备相机无暇顾及我的着装,低头看看刚刚随便穿上的衣服,竟是一件很久没洗的羽绒服,上面还有牙膏的痕迹,一下子竟不好意思起来。 嘉凌又笑笑我,说:“你应该有好衣服吧,赶快去换一件吧。” 我转身上楼,打开衣柜却无从下手。我突然想到艾莉森对我说过:“你什么时候想打扮了就用我的东西吧。我的衣服和化妆品你随便用。”我打开她的柜子,里面满满的都是衣服,我随便找了一件,又穿上了她最喜欢的那件修身大衣,下了楼。 嘉凌一见到我,竟是满脸惊讶地说:“天哪初夏,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女孩子。” 我在心里笑他和西方人越来越像,嘴上却也和他打趣道:“我就喜欢你没见识的。” 虽然在蒙特利尔已经很久了,却从未仔细欣赏过这座城市的美景。走在街道上,望着四周的灰顶建筑上还落着未融化的白雪,感觉到蒙特利尔比我想象中的要美丽得多。 这里的建筑还保留着古典气息,也经常能看到现代化的高楼穿梭其间,极目远眺,还能看见一片湖水,在阳光的照射下发着金光。 每每遇到好景色,我便会拿起相机拍下来,嘉凌会不厌其烦地帮我拿遮光板。 我们漫无目的地走着,我一路举着相机,随走随拍。 远处是一间很大的教堂,门口熙熙攘攘。我举起相机想要拍下这景象,突然发下镜头上有了水珠,再抬头一看,清凉的雪花竟飘到了我的脸上。 虽然在蒙特利尔已见惯了雪,可是平安夜的雪让我异常激动起来,叫着嘉凌说:“快看!下雪了!平安夜下雪了!” 他在我身后不紧不慢,对我温暖地笑着。他走到我身前,小声问道:“开心吗?” 我对他点点头,然后想转身向教堂跑去,嘉凌却一把拉住我,用漫不经心的口气对我说道:“咱们都是从异国他乡来,不如互相做个伴吧,我也很喜欢你,咱们……”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尽力让自己用眼神制止他继续往下说。他还拉着我,目光直视着我的脸,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也许一个月前的我,遇见这样的场景,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接受。但是这一个月,我们都能觉出,我的确变了。 嘉凌对我来说像梦一样,但是这梦太真实了,而且仍会持续很久。从不认识我时就在我赌博输钱没钱时毫不犹豫地帮我出了50加元,从我不自觉地记住他随口说的喜欢吃杏仁饼又特地让父母从澳门寄给我,从他埋怨我屋子乱又认真地帮我收拾,便觉得也许他对我,对这段蒙特利尔的生活来说早已成了必需品。嘉凌的聪明,认真学习的基础,一定能让他轻松地留在蒙特利尔这个梦一般的地方,而我,从初中起就没再好好学习过,对我来说,留住这个梦很难。 我的这些想法,都告诉了他。他却没有像我想象的一样沮丧,而是低头沉思起来。 他沉思的时候是最吸引人的。 雪越下越大,地上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了,教堂上也落了一层白雪,美不胜收。 他抬起头,笑着对我说道:“我居然也有迷茫的时候。” 我们都没有迷茫,而是这异国的生活太过美好,美好到不真实,让我们在这不真实中有了丝丝惧怕。 我们都要向前。 开学后,学校一如既往地热闹了起来。 那次和嘉凌出去以后,我又洗出了许多很喜欢的照片,放在相框里挂在了墙上,每次一看到相片,心情都会异常舒畅。 生活还在继续,一不小心,又过了一年。 早安,蒙特利尔。 每天早上一觉醒来,看见挂在墙上照片,感受到透过窗帘照进来的阳光,觉得这一切异常亲切,异常熟悉,一时间竟突然忘了,我身在遥远的蒙特利尔。高二:高子新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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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好,安好_3000字(1)你不是我妈!王安好从小就寄宿在舅舅家,据说是因为父母离异,母亲叶云看见安好会很闹心。索性安好从来都没有在意过这件事。无论同学们怎么嘲笑“王安好是个没妈的孩子!”“王安好她爸爸不要她,妈妈也不想养她咯!”安好都是回以一个白眼,从不追究,直到同学们感到无趣,不再讨论。时光匆匆,转眼就过去了十三年。在安好十四岁这一年,叶云却突然想起来要把安好接回身边。对此,安好不做任何表示。她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想。因为对她来说,有没有母亲,都是一样的。安好的妈妈是一名初中教师,安好也就理所当然地转进了母亲所教的那个班级。安好突然多了个妈妈,叶云突然多了个女儿,两者都抱有不小的尴尬。“今天是你转学的第一天,要和同学好好相处。”这原本是一个母亲对孩子的一句最普通的叮嘱,叶云却偏偏将这句话说得异常别扭,安好点点头,答:“知道了。”之后,两人相对无言……“好了,我去上班了,你也去上学吧!”叶云摸了摸鼻子,转身钻入车内,扬长而去,留下安好在原地目瞪口呆。安好并没有指望过她的母亲能够向她尽完从未尽过的义务,但起码……也不要这么……安好心里已经想不到词语来形容了。幸好昨日才去过新学校熟悉地形,这才没有忘记去学校的路。安好抱着万分不好的心情上学去了。那个正坐在车里的人,真的会是我安好的母亲吗?安好望着远方那地平线,忍不住地想到……等安好走到学校时,她早就迟到了。她左顾右盼,终于找到了那个“初一(7)班”。安好不经思索,一脚踏入了这个班级,顿时引起了全班轻微的嘈杂。“同学,你迟到了。”讲台上的母亲盯着安好。明明是母亲,却偏要装得不认识我一样!安好闷闷地想着。“同学,你迟到了!”见安好不回应,叶云又重复了一遍。“妈,我……”安好急着想要辩解——分明就是你把我扔下走人的!现在你倒还怪起我来了?“什么“妈”?”叶云装作没有听清,用犀利的眼神警告安好。安好委屈地咬了咬唇,轻声答到:“没、没什么,老师,就是……就是我口误了。”好吧!你不是我妈!行了吧?在你眼里我不是女儿,在我眼里你还不是母亲呢!安好只敢在心底咆哮。教室内“哄”的一声炸开了。在他们看来,安好实在是太呆太可爱了!当然,所有的人都以为安好是真的口误了,没有人将她的“妈”字放在心上……是夜:“安好!吃晚饭了!”叶云的声音依旧带着些别扭,自楼下传来。安好拿被子蒙住了头,一言不发。“安好!安好!”那声音仍不依不挠地闯进安好的耳膜,安好终于妥协了。她决定,再怎么样也不能和自己的胃过不去。她放下被子,穿上拖鞋,下楼。一顿晚饭,二人皆是无话……安好终于打破了沉寂,她抬起头,问:“你突然接我回来,是为什么?”正盯着安好出神的叶云愣了愣,才认真地答道:“因为我是你妈啊!”安好受不住叶云这种煽情的语气。她撇撇嘴,说:“别说笑了!我一定不是你女儿吧!”如果是的话,那为什么还要让我受委屈?“不!你是我的女儿,即使我已经和你的爸爸离了婚,但法律把你判给了我。”母亲一板一眼地说,神情万分认真。“我说的是血缘。”安好难得耐心地说。母亲思索良久,终于答道:“血缘是绝对不会错的,不信的话,明天我们就去做DNA亲子鉴定啊!”安好没有如愿将母亲激怒,猛地放下筷子,吼道:“你怎么可能是我妈!”你根本就没有作为一个母亲的自觉性!母亲?哼!你还好意思说?难道我有那么差吗?弄得你都不敢在你学生面前承认我是你的女儿!当她得知叶云要接她到身边时,她的镇定都是假的!当同学嘲笑她没有父母时,她的不在意也都是假的!可是母亲!你能让我别失望吗?安好以前经常梦见母亲,但梦中的母亲模模糊糊,看不清脸。现在母亲就坐在她的面前,她却更怀念梦中的母亲,还有那种在梦中享受被爱的可悲的幻觉!(2)批评第二天,安好才有些平静下来。也许……母亲是因为从来没有疼爱过子女,所以才不懂怎样去疼爱我吧?安好在心底为母亲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即使她知道,母性是天生的,跟“熟能生巧”是无丝毫关系的。安好一大早就起了床,洗了脸,漱了口,吸取昨日的教训,早早的上学去了。叶云站在门口,看着安好远去的背影,点点头……安好到了教室,发现班里大半的同学都到了,全围在教室的一个小角落里。爱凑热闹是人类的天性,安好不由自主地凑过去。人群中,尹夕儿在不住地哭泣,好几个人在尹夕儿身旁安慰她。安好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安好开口问:“怎么了?”不知是人群中谁回答的:“尹夕儿补买校服的钱不见了,尹夕儿正伤心着呢!若是尹夕儿的父母知道了,尹夕儿又免不了一顿臭骂。尹夕儿的爸爸妈妈才不会相信钱是不见了,他们只会觉得是尹夕儿自己把钱用了。”安好叹了口气,心道:尹夕儿的父母真是的,居然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相信。若是自己的孩子都不信了,那他们还能信谁呢?安好想说话,又觉得自己插不上什么嘴,只好作罢,坐回座位。“咦?我的桌肚里怎么会有50块钱?”安好低头找早读的课本,却摸出了50块钱!尹夕儿止住了哭泣,将目光放在安好身上,说:“我就是不见了50块钱!”众人眼里闪过一丝怀疑,直勾勾地盯着安好。“不是我!真的不是我!”安好手忙脚乱地站了起来,辩驳到。“我们也没说是你呀!倒是你自己……”一名女生打量着安好,这句话使安好如遭晴天霹雳!众人怀疑的神色更加明显了。安好咬咬唇,说:“如果真的是我,我还拿出来干什么?找死?”“谁知道你是不是突然良心发现,觉得尹夕儿太可怜了,想找个借口把钱还回去呢?”那名女生紧紧相逼。另一名女生也说:“而且你昨天才转来,也没结仇,谁还会陷害你不成?”安好红了眼圈,硬是不掉一滴泪。不要生气!不要生气!安好,正如他们所讲,你才来这个班级两天,没人会找理由陷害你!而且……你才来这么短的时间,他们也不知道你平时是什么样的人。再说,“赃物”无缘无故出现在你这里,任谁都会怀疑是你干的,这很正常。所以……安好!别伤心,别落泪!安好在心中这样安慰自己。“我愿意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是,该怎么证明?”安好镇定自若。其实,如果真的不是安好干的,同学们也不想为难她。尹夕儿擦掉泪痕,说:“那……交给老师去处理吧!”“可以!”安好无所畏惧地答道。反正不是她,她怕什么?该害怕的,也是那个无缘无故陷害她的人才对!放学后,办公室:窗外,初一(7)班的同学们都在伸头缩颈,侧耳倾听。“王安好,真的不是你做的吗?”叶云将安好盯得毛骨悚然。很少有人会连名带姓地叫她!安好静了,抬起头来,眼中已一片湿润,只是那眼神仍是那么地坚定!她说:“不是我……”没有人相信她,就连母亲……也不相信她!亏自己还说尹夕儿的父母怎样怎样,可是……自己的母亲,也是不相信自己!母亲,你不知道自己女儿是什么样的人,因为你从来就没有了解过你的女儿!你女儿一岁的时候你就不在她身边!谁都可以不相信我,但唯独你,不行!无论我小时候你有多么无视我,无论你在我小时候是不是曾经遗忘了我,但是,我终究是你女儿啊!我有多么想“惩罚”你,想要不理你,但是,我还是忍不住在潜意识中原谅你!安好有些悲伤地想着。叶云看着安好的神情,心中绞痛。叶云开口:“那你总该解释一下那50块钱,是不是?”叶云真的不想批评她!“你要我怎么解释?我说那钱是凭空出现在我桌肚里的,你难道会相信我吗?”安好定定地看着母亲的眸子。叶云的目光稍稍躲闪,却一言不发。安好自嘲地笑了。母亲这种神情所表达的意思,不言而喻!总之,绝对不会是相信!安好肯定地说:“所以你是不会信我的!”“王安好同学,”叶云叹了一口气,“我们不是在纠结相不相信的问题。”我怎么会不信你?我的女儿!安好出离地愤怒了!她就知道!她就知道!母亲一定又会用这种老师的口吻对她说话!安好冷哼一声,答道:“是啊!我们不是在纠结相不相信的问题!我们是在讨论如何让我乖乖承认,钱是我“偷”的!”安好将“偷”字咬得特别重。叶云听着安好讽刺的语气,脸色“唰”地变苍白了。“叶老师,你没资格批评我!给同学乱安罪名?我就是这么倔!说不是我就不是我!怎么?要不要请家长来?”明明是大逆不道的话,安好却说得这么地苦涩。她决定破罐子破摔了!她不在意请家长啊!反正叶老师就是她的家长!(3)真相“嘭!”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了,一群学生涌了进来,吓了安好一大跳。“叶老师!真的不是安好偷的钱!是我!是我看见尹夕儿的桌肚里面有50块钱,我就想搞恶作剧,把尹夕儿的钱随便塞在了不知哪个同学的桌肚里。看见事情闹到老师这里了,我又不敢承认是我……老师,对不起,我错了。您不要错怪王安好同学了!”“一个男生走出来,低头向叶老师认错。叶云这才从呆愣中反应过来,问:“真的只是个恶作剧?”男生赶紧回答:“当然了!如果我是真的想偷钱的话,我又干什么要把钱放在王安好同学的桌肚里呢?如果我是想陷害王安好同学,现在又何苦站出来承认呢?”叶云终于松了口气,说道:“那你为什么只跟老师道歉,不跟安好同学道歉?”那男生马上反应了过来,对着安好说:“王安好,对不起,连累了你被训。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啊!我没有恶意的!你千万不要“凌迟”我啊!”他“可怜兮兮”地看着安好。“好啦好啦!我不会怪你的!但是我觉得你不应该害怕被我“凌迟”,你最应该担心的,是被尹夕儿“凌迟”吧!”安好用那种满不在乎的语气说道。人群中的尹夕儿这才反应过来。“陆允阳!我尹夕儿跟你没完!”办公室内,初一(7)班的同学们哈哈大笑。安好趁乱看了母亲一眼。刚开始她还连名带姓地叫自己“王安好”,现在却又熟络地叫自己“安好”。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安好不满地撇撇嘴。晚上:“砰砰!安好!”安好房间外,敲门声突然响起。安好怒气冲冲地放下手机,从床上跳下来,“咔嚓”一声把门打开。叶云不理会安好发的小脾气,径直走进安好的房间,找了张凳子坐下,看着安好。安好被看得有些发毛,打了个寒战,问:“干嘛?”叶云挠挠头,问:“安好,你……生气了吗?”“我干嘛要生气?”安好坐到床上,“叶老师做事谨慎、认真,大公无私。我该生什么气?”叶云尴尬不已,说:“安好,我……”“不用说了,不用说了,说什么也没用。”安好摆摆手。“不,安好,”叶云抿了抿唇,开口:“我其实知道钱绝对不是你偷的。尹夕儿的钱是今天早上才带来的,她每天都很早到校,到了校之后又不喜欢呆在教室里。你今天虽然来得早,但还是比尹夕儿来得迟些,而尹夕儿的钱是在你到校钱丢的。同学们不知道你哪时来的,所以……这不怪同学们。但我是你的母亲,我知道你今天早上几点去上学的。”“就这些原因?”安好嗤之以鼻。“不,”叶云说,“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你是我女儿,所以,我相信你!”安好抿唇,她还是有些不信。她想了想,问:“既然你知道不是我,那为什么还这样质问我?”“因为只有这样,“凶手”才会感到内疚,才会站出来承认错误。你才会因此摆脱同学们的误会。”叶云解释道。她并不希望女儿被同学们一直误会、歧视下去,所以她就算作为老师也不可以将这件事“低调处理”,一定要高调,要找出“凶手”!安好马上反驳道:“那万一他不站出来呢?”叶云想也没想就答道:“不可能,我对自己的学生很有信心!”安好心里有些难受,酸溜溜地说:“是啊是啊,你就是对自己的学生有信心!对自己的女儿就没有信心了……”叶云再迟钝也听出了点不对劲,忙问:“安好,你怎么了?”“哼!昨天你亲口说你不是我妈!现在还想装蒜?”安好皱起眉头。“我昨天?”叶云努力地回忆着,良久,才不确定地问:“没有吧?”“有!你昨天当着全班的面说的!”安好微怒,鼓着腮帮子气呼呼地说。叶云又想了想,才恍然大悟道:“哦!安好!你误会了!”安好不信,说:“什么误会!这还有什么误会!你给我说清楚!”“好好好!我解释!”叶云突然笑了,“你看,同学们若是知道你是我的女儿,那以后你真的有哪方面做得比较好,我想给你个一官半职,那马上就会有人说我偏心呀!”安好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马上问:“那你昨天上班时还不让我搭顺风车?”“要是你坐我的车去上学,肯定会有有心人猜出我们俩的关系啦!”叶云点点安好的鼻尖,又笑着说了一句:“笨笨的。”安好拍掉她的魔爪,吼:“我才不笨!”叶云点头:“嗯,安好一点都不笨。”安好决定忽视掉母亲毫无诚意的话,接着说:“那么……最后一个问题……”“嗯,你说。”叶云示意安好问。“你……为什么这么久了才想起接我到你身边?嫌我是拖油瓶吗?”坚强的外表破裂,安好的内心其实非常脆弱。叶云愣了,叹了口气,回答:“安好,当然不是。我不是嫌你,我只是……当时觉得我应该一个人好好静一静,却哪想一静就是十三年……但是!你要相信!我一直没有忘记我还有一个你!”“真的?”安好问。叶云肯定地说:“真的真的!安好!我以后一定会尽好作为妈妈的职责!我不会让安好伤心、委屈、难过的!安好,你……原谅妈妈,好吗?”安好还是有些不信:“真的?”“绝对是真的!比珍珠还真!”叶云的语气有些着急。安好想了想。弱弱地又问了一句:“那……你能发誓吗?”“能能能!我还可以发五!”叶云激动得语无伦次。安好忍俊不禁,“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原来,“真相”就是这么简单!叶云认真地看着安好,半响,才轻声问道:“呃……安好,你这算是原谅妈妈了吗?”怎么可以不原谅?怎么忍心不原谅?即使母亲离开了那么久,母亲也还是母亲啊!可是,安好眨眨眼,努力板起一张脸,说:“我会这么容易原谅你吗?你抛下我这么多年!原谅的事……再说吧!”妈妈,不惩罚你一下怎么行?你可不要经受不住我的考验哦!哈哈!安好在心中狂笑。但是她知道,妈妈是一定会经受住“考验”的!初一:苟婷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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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狐【二】_3000字(六)我终还是不放心,施展术法,我再次来到了书生的窗外。我的心头一惊,没有灯,书生此时不应该在读书的吗?还是,他……我慌忙地推开门,是的,是推,我幻化成人形,我只是,只是想在他的窗口,远远地看一眼,只一眼,知道他好,就好。“书生。”我先是轻轻地呼唤一声,没有人回答,我忍不住提高声音:“书生……”这一刻,我清楚的知道,我有多么着急,多么的担心他。“傻书生,你去了哪里?”我忍不住嘀咕着,狠狠地剁着脚。月光很美,柔柔的,有着一丝清冷,映照着地上的雪。我焦急的寻找着那个熟悉的身影,这一刻,心中只有一个声音:“我要找到他。”“傻书生,你去了哪里?你回来,我不走,我一直陪着你,做你的小白。”我在心里呼唤着,脚下不知道该去哪里寻找。我的心,乱了。“书生……”“书生……”我的呼喊在这空荡荡地雪地里传的好远,好远。来到城郊树林,远远地,我听见书生焦急地呼喊声:“小白,小白……”“书生。”我忍不住大声答应着,脚下不由得向着树林处跑去,跑了很远很远,我方才记起,此时的我还是人类的模样,书生一定不认识我。心在这一刻“扑通、扑通”跳动地厉害,暗自定了一下心神,我又变回了狐狸的样子,撒开爪子,我一下窜进了书生的怀抱里……“小白,小白。”他是喜极而泣吗?他的沮丧,他的焦虑都是为了我吗?我将小脑袋往他的怀里使劲儿拱了一下,算是对他的安慰。“书生,我回来了,我以后不走了。”我在心底对他说着。“小白,你回来了,回来了就好,我担心死了,我以为你不回来了,我……”书生有些语无伦次的说着,他的手在我的头上来回抚摸着,微微地有些暖。“走,小白,我们回家。”回家,这个词就这样一下子落在了我的心上。家,我也可以有一个家,和这个傻书生吗?这就是所谓的千年一梦吗?哪怕明知道这是个梦,但依旧愿意沉沦,依旧愿意就此万劫不复也甘之如饴。直到一年以后,我也曾再次问自己,若是知道,这便是劫,你还是愿意跟他回去吗?答案是肯定的:愿意。没有谁可以管住自己的心,人也好,妖也罢。我动心了,为了那份温暖,为了他口中的家,为了心中的那份爱。这天,书生破天荒的没有在他的油灯下看书,他就这样守着我,絮絮叨叨地,直到天边渐渐泛白,直到公鸡开始打鸣,他才闭上眼沉沉地睡去,耳畔传来了他的梦呓:“小白,回来。”我幻化成人形,坐在床边将被子轻轻地往书生的肩上挪了挪,他的手,忽然就那样猝不及防的抓住了我的手,一种温度传了过来,心砰砰地跳动着,我脸红了……我试着将手抽出来,可是只要我轻轻一动,他握得就更紧了,最后,我干脆任由他握着我的手,就那样靠着他的肩膀,悄然入睡……(七)记得曾经无意间听人类说过这样一句话:“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此时,我凝望着熟睡中的傻书生,脑海里就飘出来这么一句话。他的眉,微微地皱着,他梦到什么了吗?他的梦里会有我吗?就这样胡思乱想着,忽然看见书生的眼睛微微动了一下,我赶紧变做小狐狸的模样,挨着他的肩头假装睡觉。“小白。”耳畔传来书生轻轻地呼唤,我继续装睡,感觉着书生的手在我的头上抚摸了一下又一下。等他转过身时,我悄然睁开眼睛,看着他的背影心头竟然涌起丝丝甜蜜。相依相伴的日子,时间总是在指尖轻易地溜走,很多次问自己,这样的相伴可以有多久?雷劫马上就快到了,而即使我躲过这场劫难,我还有三千年的岁月,可是书生呢?难道我也像母亲一样,去寻轮回的路吗?我试着离开过,可每次夜幕中,当我躲在不远的地方,听见书生那一声声地呼唤,最终没能狠下心。我记得他说的话,回家。我留恋着,眷恋着他掌心的温度,眷恋着他口中的那个家。家,其实,我也想有个家,有个可以陪伴我的他。劫,应了,无悔。这天夜里,趁着书生熟睡之际,我来到雪地里,对着月光修行起来。此时的我,早已经幻化为女子的模样,吸收了一会儿天地灵气,我精神格外的清爽。在我的身后,寒梅傲雪绽放,偶尔传来大雪压断枝头的声音,哗啦哗啦的积雪直往下落,伴随着落下的还有片片梅花瓣。好美!这样的景致,在我的岁月里也不是没有看到过,只是,这一刻的风景在我的眼中最美,或许是心境不一样吧!寒梅飘香,我衣袂轻舞,长发飘飘。莲步轻移,雪地上,我伴随着雪花起舞。积雪依旧从枝头扑扑地落着,惊了过往的风,风轻轻地绕过我的肩,浮起我长长的乌黑的发。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竟然没有发现,不知道何时,傻书生已经在一旁看了很久很久。很久,有多久?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看见他的刹那,我的舞步凌乱了,我的心也乱了。“书生……”我忍不住惊呼,脚下一乱,人也不由得倾倒。“姑娘,小心。”我的眼里,似乎只有眼前的这个人,忘记了术法,忘记了呼吸,眼睛就那样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任由心跳扑通扑通地向要挤出心房一般。他的手,及时地握住了我的手。好温暖,熟悉的温度,比我做狐狸的时候来的更温暖,更真实。许久,傻书生收回目光,低下头,手在衣服上反复摩挲着,结结巴巴地说:“不,不好意思,我……我……”怎么了?这个傻书生。红着脸,就像做了错事一样,说话还结结巴巴的,我还从来没有看到他这么窘迫的样子。“哈哈,哈哈。”看着书生的傻样,我笑地前俯后仰。笑了好久,我才想起此时的书生可不知道我就是他口中的小白。他脸上的红晕一直蔓延到了耳根,傻傻地看着我,不知道说些什么。“喂!看够了没?”看着书生的傻样,我就忍不住想捉弄他。“啊!没!不,不是,我,我……”被我一说,书生脸上的红晕更深了,结结巴巴半天也没说一句完整的话来。“你这么晚了,出来做啥?”我终是不忍,故意问着,打破了书生的尴尬。“我找我的小白。”书生说着眼中瞬间凝聚着一股忧愁。我假装不知道,询问着:“小白?”“是的,小白。一只狐狸,我的朋友,我的伙伴。”他的神色暗淡了下去:“她不见了,我好怕她再也不回来了,毕竟她不属于我。”“不。”我忍不住打断他的话,“她会回来的,一定会的,我陪你一起去找,好吗?”“这,姑娘。”书生犹豫了一下,说,“天色已晚,外面太冷了姑娘还是先回去吧!我自己去寻小白就好。”“傻书生!”我在心里暗骂,“有美女相陪,竟然不为所动。”“好的。”我轻声应着,看着他紧蹙的眉,我忍不住安慰着,“你的小白说不定已经回去了,你不妨先回家看看吧!”听了我的话,书生的眼中泛起一丝光彩,他的嘴角扬起一抹微笑,说:“姑娘说的对,我这就回去看看,小白说不定已经回到被窝了。”月光将影子拉得好长,好长。书生转身往茅屋的方向跑去,跑了一会儿,似乎想起了什么,转身,又跑到了我的跟前。月光下,他呼出的白色气息,在四周飘散。“姑娘,我,我叫凌晗。”他脸上的红晕未散,气喘吁吁地说。“你好!我姓雪,名嫣然。”朱唇轻启,我想起了书生读的一本书中的一个词:浅笑嫣然。“姑娘的舞,很美,当称惊鸿。”书生说这话的时候,眼里有着一丝光彩。我微微一笑,指着梅林深处道:“梅林深处,有个雪凌小筑,我就住在那里。”雪,雪嫣然。凌,凌晗。只是,此时的他怎会懂?“雪凌小筑。”书生念叨了一句,微微一笑,“谢谢姑娘,我先回去了,也许小白真的已经回家了。”看着渐渐消失在视线里的书生,我心头竟然有些嫉妒小白了,当这丝想法浮上心头的时候,我不禁好笑起来:“我就是小白,小白就是我啊!”后来,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我是小白,也是雪嫣然,但是雪嫣然却不是小白。(八)“小白。”我施展一个术法,回到了茅屋,书生的人还没有到,声音已经到了。接着,我听见屋外传来的脚步声,很急,很急。本来我想假装睡着的,可是,他这般动静,我倒不好意思装睡了。“小白,小白。”书生激动地将我抱了起来,他的脸贴着我的脸颊,我可以感觉得到他的喜悦,那份从心中流露出的失而复得的喜悦。不知道从何时起,我恋上了这个名字:小白。这天晚上,书生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关于雪嫣然的故事。故事里的雪嫣然,有着惊鸿的舞,甜美的微笑,如诗的名字,还有仙子一般的容颜。他说的时候,脸上露出着甜蜜笑容,眉毛,眼睛都在笑。我也笑了,我暗自问道,傻书生,她有你说的那么美吗?此时,我的心犹如吃了蜂蜜一般,甜蜜。此后的日子,白天我就是他身前的那只小狐狸,我开始陪着他去卖字画;油灯下,我喜欢趴在他书桌的一隅,听着他清朗的读书声,偶尔我还是会调皮的,逗逗他似乎成为了我生活的一种乐趣。当我静静沉思的时候,才恍然发现,三千年的光阴竟然不及此时的这份惬意与欢心。陪伴,竟然可以这般的温暖,哪怕我是狐狸,他是人。那么我为何修炼,我的轮回的路,又该去哪里寻找呢?夜里,冰雪开始消融,梅花也已经过了它绽放的季节,可是,我就是夜色里他眼中的最美。我的惊鸿舞,只为他起舞,一生只一次,一次为一人。谈笑间,我在书生的眼中读懂了一份情,这是在我是小白的时候所没有的。他眼中的柔情,可以融化这冰雪,可以让百花绽放,我不知道,我是醉在他的眼神里还是恋上了他的温度,但我知道,不管是小白亦或是雪嫣然,我都遇见了命里的劫。他,注定是我躲不开,逃不掉的劫。夏,雷雨阵阵。白天,还稍微好一些,入夜,雷声已经让我犹如“惊弓之鸟”。书生中午出门,到现在都没有回来。我蜷缩在被子的一角,瑟瑟发抖,眼角微微的湿润。这是心结,千年的岁月亦不曾解开的结。随着雷声阵阵,我的脑海里不断上演着父亲在我眼前灰飞烟灭的场景。冷……好冷……“小白!”一声惊呼,在我耳畔响起。紧接着,我被拥进了一个熟悉的怀抱。是书生,是书生……“书生。”我呼唤着,只是,化作狐狸的我说的话,他听不懂。看见书生,我就仿佛是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般,心忽然就落了下来,似乎屋外的雷声也已经远了。“小白,小白,你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他的声音很急,说着还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额头。他的心跳得好快,好快,扑通、扑通,告诉着我,他此时有多么的紧张。很多时候,他总给我一种错觉,那就是,在他的眼中我不是一只狐狸,而是他的朋友甚至是爱人。只是,书生对于我,对于化作雪嫣然的我,态度是一样的吗?我不懂,此时的我也不想懂。我只想静静地依偎在这个温暖的怀抱,只想远离这可怕的雷声,只想,在他的怀里,一生一世……(九)我就这样,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身份”,用小白与雪嫣然的身份,陪伴着书生经过了又一个春秋,我甚至忘记了雷劫已经来临了,我只想,只想就这样守候在他的身边。哪怕,我只是一只小小的白狐;哪怕,我的舞蹈只能在黑夜里为他绽放;哪怕,我永远永远只能以狐狸的身份守候在他的身边;哪怕,守候,只有一年的光阴……这天夜里,天地仿佛震怒了。雷声就在我的耳畔响起,我知道,或许,今晚就是我与书生最后的缘分了。我从没有这般害怕过。在没有遇见书生前,我甚至期望着雷劫可以早早的到来,那样无论我是否可以躲过,我都可以去寻找父亲,去寻找母亲口中的轮回的大道了。可是,如今,我怕了,怕这份分离,怕这份撕心裂肺的不舍。泪,我的泪是苦涩的,比外面的风雨来的更猛,更急。“书生。”我轻轻地呼唤着,我用术法隔离了外面的风雨声,所以此时的他正安静的熟睡着。“书生。”我哽咽着,似乎有着千言万语,可就是无法说出口。泪,化作无声的语言,一点一点,滴落在被褥上。若可,用我三生烟火,换你一世迷离;若可,散去千年修为,只求与你守候一生。雷声在屋顶炸开,我知道,我必须离开,我不可以累及书生。生与死,我都必须独自去面对。因为,我有了想要守候的人,我必须熬过这个劫,必须!我深深地看了一眼熟睡的傻书生,我不想说再见,我想说,好梦,书生。好梦!愿你的梦里,有你锦绣前程,愿你的梦里,可以有我,有我们相伴的点点滴滴……出了门我化作女子模样,一个惊雷在我的脚边炸开,我的心一惊,仿佛就快跳了出来。一路向西逃离,我来到了梅林。梅林,我依旧记得初遇他的情景,白雪皑皑,一个傻书生抱着字画被我绊倒,叫嚷着,我的字画……念及此,我竟然微微一笑,嘴里不由得唤了一声,傻书生。“轰隆——”一声惊雷在我的头顶炸开。我强自将所有的功力凝聚于全身,可饶是如此,我依旧伤的不轻,只觉得气血翻涌,一口鲜血涌了出来。还没有来得及踹口气,第二道雷已经袭来……(十)“嫣然。”谁在呼唤?好熟悉,好熟悉!我的心头忽然一惊,一个名字在我的脑海里闪过——书生。此时的他,不是在睡觉的吗?他怎么来了,他怎么来了?我反复地问着自己。“不要过来,不要……”我大声的吼了起来。“嫣然。”书生依旧不顾一切的向着我的方向跑来,一如当初,我的父亲义无反顾地为母亲挡下了雷劫一般。泪,止不住的留下,合着雨水,迷蒙了我的双眼,“书生!回去,快回去……”我的声音被雷声淹没。“不……”“不……”终于,雷劫过了,只是,书生……原来,遇见,不是劫。相守,亦不是劫。所谓的劫,是这生生的分离,是这撕心裂肺的痛。书生,书生。我轻触着他的脸颊,喃喃自语着,“你知道吗?我就是你的小白,我也是雪嫣然。我生活了三千年,而你,给了我除了父母以外最温暖的一段时光。傻书生,你怎么这么傻呢?”我的声音凝成低低地呜咽,这样的夜,没有了雷的轰鸣,谁会知道这一场生死离别。我将所有的功力,透过手掌传给了书生,可他依旧没有半点生息。晕眩的感觉一点一点向我袭来,忽然,一声长长的叹息在我的耳畔落下。“母亲。”泪再一次落下,声音里有希望、有委屈,还有一丝丝埋怨。“傻孩子,何苦啊!”母亲的声音轻轻地落在我的心头。“何苦?”我看着母亲,看着千年岁月里不曾相伴身边的母亲,我问,“母亲,父亲当年与您不是也一样吗?父亲不也一样为了你去承受着雷劫吗?”“哎……”又是一声长长地叹息落下,许久许久,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孩子,你真的想他活着,哪怕,以后的岁月,只能默默地与他相守,甚至,不能相守。”我的心里重新燃起了希望。“愿意。”我不假思索地回答着。“母亲,救他。”我恳求着,双手使劲儿握着母亲的手。“雪儿,你要知道,即使他从此以后再也不记得你,你也愿意吗?”“愿意。”此时,我只想他好好的。哪怕,他的红尘里再也没有我;哪怕,我只能远远地观望着他的喜怒哀乐;哪怕,我再也没有办法守候在他的身边……(十一)“咦?我怎么在这里啊?”凌晗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在梅林里睡着了。“对了,昨天卖字画回来晚了,然后,就歇了歇,再然后,就睡着了,好像,还梦到了啥?”凌晗拍拍身上的尘土,自言自语着。忽然,凌晗的目光被一抹雪白的身影吸引了。“啊!好漂亮的狐狸。”凌晗叫嚷着,伸出手,将我搂在了怀里。或许,这样就很好,就很好。……又是一季雪花飞舞,寒梅飘香。这天,我忽然很想去梅林看看,看看那最初相遇的地方。再相见,他忘记了过往的所有,庆幸的是,他依旧叫我小白,依旧宠爱着叫小白的狐狸。“小白,等等我,跑慢一点……”书生在后面一边追赶着,一边叫嚷着。我正怡然的欣赏着梅花,沉浸在花香中时,一阵说话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一下窜到了梅树上。很快,我看见一个女子向着我的方向走来,书生也来了。我听见他们的交谈了,是那种相见甚欢的那种。我的心,忽然有些堵了,但转念一想,这一生,只要相伴便好,只要他好就好。“姑娘,我,我叫凌晗。”“你好!我姓雪,名嫣然。”“我们,我们是不是见过?”书生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疑惑地问。“也许吧!”姑娘微微一笑。听着他们的对话,我忽然笑了!原来,冥冥中,自有定数。小白还是小白,而嫣然已非嫣然。我,终只是他红尘的过客。不!不是过客,是红尘一梦。而他,是我的千年一梦。他醒了,而我明知是梦,却不愿意醒来。(十二)唢呐声响,十里红妆。他,要离开了。自此,天涯海角,他再也不是我的傻书生了。离开前,他想带我走,可是,我不!我躲了起来。我看见了他眼中的焦虑,只是,我想留下,在这间破茅屋里,守候着属于我的最美好的那段记忆,守候着我一个人的孤独。书生,安好!流着泪,我目送着他离开的背影。高三:君凉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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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择安而栖_2000字一世择安而栖第一站:丽江“所有的爱情都是卑微的,在你向他敞开心扉的时候,就已经心甘情愿地投降。这本就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而你,偏偏在尘埃中,内心充满喜悦。愿此刻永驻。愿你永不知晓。”在这个城市,人群川流不息,无论你是穿行在密匝的古城里,还是悠闲的清吧中,我却依然知道你们心中都住着一个关于这座眩晕而又迷离的城市的传说,无论是伟大,还是卑微。车子行驶在泸沽湖旁,我们很幸运,刚刚下车,便看见一条四色彩虹贯穿南北,像一道鹊桥,为踏上它的爱人祝福,躺在大小不一的石块上,仿佛身临其境,自己就是那凄美的爱情故事的见证者。相传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对情侣共同得道成仙,但是只有一匹神马可以送他们上天,于是这对仙侣共同来到了滇北高原,千辛万苦地找到了那匹神马,却因为迷恋上了这儿的风景,从此定居在了这儿。美丽的姑娘心地十分善良,看到这儿的人十分贫穷和可怜,于是决定帮助他们,而且一点不顾男女之嫌,结果她的情郎生气了,跟姑娘大吵了一顿,劝说未果后,便独自一人骑着神马转身一跃,飞上了湛蓝的天空,而在神马升空的一刹那,马蹄把高原踏出了一个大坑。想不到的是,情郎竟无法再返回人间,遥望着天空的姑娘心里恨啊,恨自己为何找了这样一个负心汉,恨情郎为何把她给抛弃,为何不下来找她。于是姑娘悲痛欲绝,日日以泪洗面,泪水灌溉了那个马蹄坑,形成了今天的泸沽湖。后来,姑娘的泪水蔓延开来,滋养了大地,却打湿了她红色的衣裙。那抹鲜艳的红,却带着蛇蝎一般的毒,姑娘发誓,今生只和有情人来往,一旦恩断意绝,便立刻分手,去寻找另一个情人,摩梭族也因此而传承下来,但有人说,这个族系是有着一个诅咒的,姑娘是因为帮助穷人而被情郎抛弃,无法上天成仙,又无法得到真正的爱情,所以,她对自己的后人饱含着生的喜悦却又无比怨恨地承诺了无论怎样轮回,摩梭族人永不露世且永远的活在自己自己的大山与清河中,独自守着这一方净土,却也因此而一直贫穷下去。现在这个诅咒肯定是打破了的,我也愿被打破了诺言的她能得到自己真正的爱情,而不是只有一时而已。“喜你为疾,药石无医。”---后记第二站:成都成都能被称为“天府之国”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无论是波涛汹涌的都江堰,还是悠闲精致的锦里,亦或者威武伫立的的武侯祠,他们都经历了时间的洗礼,见证了历史的改朝换代。我独独来到了一处街道,这条街没有主城区的繁华,甚至可以说是鲜有人来,在里面东转西转,却意外的发现了一家古朴的茶店,里面的人声鼎沸显得与小街的寂静格格不入,推门进去,是一股沁人心脾的茶香,随意地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坐下,这才发现在座位的正中央有一处戏台,一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坐在上面,看了看我们,惊堂木一拍,渐渐开口。“成都,取《太平环宇记》中的‘一年而所居成聚,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之意,后因为都江堰水利工程成为传说中的‘天府之国’”老人平静的看着我们,似乎在讲述一个安宁的故事与时代,口中道来的却是一片刀山血海。“传说蚩尤和黄帝与炎帝开战是在河北一带,史称“涿鹿之战”本来只要战火不飘摇到这儿,是不关我们南方一带的事的,但是因为一个小魔的恶从胆边生,联合两帝,趁蚩尤和两帝斗的火热,从蚩尤那儿带走了一样东西,因为有两帝的相助,这小魔从河北逃到蜀中,后因为被蚩尤部落围截不得不躲入一个村庄,并为了保全性命,将偷的那东西放在了这个小村,后面的事也就是大家所熟悉的正史了。”老人轻叹了一声,缓缓躺在了木椅之上,悠悠的抿了一口茶,大家的心却似乎被吊了起来。“这件宝贝的名字叫腾蛇剑,是铸剑师央所铸,这把剑本身就有灵气,后来因为被小村的人认为是天赐神剑,以信仰奉之,慢慢衍化成了灵,一种处在鬼与人之间的生物,有人说灵,为天地精气所化,所以才能道行高超。也有人说,灵,乃人死后执念所化,存在于天地间的目的就是为了复仇。但不管是哪一种,这灵,算是化成了。”“传说这灵配上这把剑,可直指道心,辨人真假,于是这把剑一出世,便是被人哄抢,血流成河,但凡是它所经过的地方,绝对是枯骨无数,但就算这样也阻挡不了人性的贪婪。所以这剑还有一个名字,名为邪剑!”老人激动的站了起来,被不小心打翻的茶杯混着茶水‘啪’的一声掉落在地,老人冷静了下来,台下的观众惊诧的望着他,不明所以。却只见老人又慢慢的坐在了木椅之上,闭眼望天,一脸疲倦的说“我累了,各位,改天再来吧。”客人鱼贯而出,顿时场内空空荡荡,只余下数把椅子与那个戏台,或许,还有戏台上的那个人。也许这个老人的客人永远不会知晓,他的女儿,便是死于这把剑下,目的则不言而喻。忽然惊堂木一拍,老人步履蹒跚地离去,却又只望在后面的无尽岁月中,能有人想起,这里有一个满生寂寥的说书人。“惊堂木一响是谁人悲欢离合,故事里他是否征战已还,听那桥头如水佳人琴音悠悠,纸扇一合不过一个故事从头。数尽他人悲欢,数不明自己此生所欲,明明是在他人的故事里,却为何会伤了自己的心。---后记:荧舞___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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扳指(二)_3000字公元2014年,杭州赵小小的杭州之行并没有因为她的突然失踪而结束。根据现在的时间算来,她在那里待了两天,在这里只消失了几个小时,而且是在黄昏时空降在自己的房间。挺人性化的。赵小小联想起自己上次掉在赵宇轩家的无人池塘,不由得感叹。但这一次并没有顾芄兰的帮忙,她又是怎么穿越的呢?赵小小想了半天,怎么也不明白。“小小,要吃饭了。”表姐探过头来,“你怎么穿成这样?”赵小小这才想起,自己还穿着那套民国时期的冬装。“Cosplay,Cosplay。”赵小小尴尬道,“我一会就过去。”因为是夏天,天气异常热,赵小小解了半天才成功,而且弄的自己满头大汗。无奈下只好先去洗澡。等赵小小到了饭厅,大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小小,我们后天走。”爸爸小声对自己说。后天?赵小小挑了挑眉毛,也就是说,她若想搞清真相,只能在明天去找一趟顾芄兰了。晚饭吃得很尽兴,而且有赵小小垂涎了很久的烤鸭。在杭州,想吃到正宗的北京烤鸭非常不容易。赵小小在北京吃过几次,很怀念那个味道。结果到了晚上,险些把自己给撑成一个球。回到房间后,赵小小跟朋友通了电话。朋友对这件事也很好奇,据她说,她自己只穿越一次,找回了自己丢失的那条玉坠后,就再也没有了任何事。赵小小一连去了二次,确实很奇怪。“小小,你没改变什么历史吧?”朋友想起顾芄兰的再三叮嘱,问她。“当然没有。”赵小小摇头,“我还让他把我衣服给烧了呢,那是我最喜欢的一套衣服了!里面还有我最爱的明信片!”“可怜。”朋友安慰她,“你明天去找她吧,我想,如果还有谁能给你解开这个谜题,那那个人一定是顾芄兰。”“我也是这么想的。”赵小小说,“晚安。”“晚安。”朋友挂了电话。一夜无梦。第二天一早,赵小小便来到了小店。“欢迎。”顾芄兰依旧是笑语盈盈。“为什么我还会去那里?”直载了当的,赵小小问。“那里?”顾芄兰一时没回过神,但还是给她泡了杯茶。赵小小端起杯子一饮而尽,等到口中的苦香完全消失后才回答:“赵宇轩那里。”她看着顾芄兰,“我明明把扳指还回去了,为什么还会出现?”顾芄兰愣神,很不敢置信的样子。虽然赵小小觉得十有八九是她的杰作。“我也不清楚。”顾芄兰说,“这种事情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你能不能好好复述一遍你去的时候发生了些什么事?”赵小小很认真的描述了一遍,几乎要把自己吃了什么东西吃了几口都要说个清清楚楚。但她还是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似乎有些很重要的事情被忘记了。两个人看着对方,都表现的相当沉默。顾芄兰看了她半天:“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不知道,但我认为,这件事和你有关,也和扳指脱不了关系。”“扳指?”“对,扳指。小小你知道它的来历吗?”顾芄兰说。“什么来历?”赵小小问。“你知道和氏璧吧。”顾芄兰没回答,反而问了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当然。”赵小小说。“和氏璧被秦始皇得到后,并不满足。他听传闻说还有一块,就命手下去找。”“找到了?”“是找到了,不过那时秦始皇已大限将至,赵高私自扣押下来,并杀了那几人。后来始皇死去,他把玉制成了扳指,世代流传。”顾芄兰说。赵小小越听越不对劲:“赵高不是被灭门了吗?还有,始皇找一块玉,大家不会都不知道吧?”“怎么可能,赵高怎么说也曾权倾朝野,自然留下了后代,不过是旁系的了,另外,秦始皇就不会秘密行动了么?毕竟……”眼看顾芄兰有停不下的趋势,赵小小急忙打断:“停。”她说,“我只问一个问题,我以后还会不会穿越?”“不一定。”顾芄兰耸耸肩,“但我还是要告诉你一点,这个扳指看上去是世代流传,其实是不一定的。”“什么意思?”“我对比过,第一位拿到扳指的人,是赵高,那时扳指刚制成,还是很新的。可第二位,不过是颜色色泽上,都有了上千年的历史,第三位再怎么看也只有300多年,你拿的这个则不到100年。”赵小小呆愣:“开什么国际玩笑!如果这样,不是很容易被发现吗?”“你傻啊。”顾芄兰忍不住翻白眼,“这种玉太珍贵,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只有对这方面有了极深研究的人才能看出来。只可惜你们赵家除了赵高外都是碌碌无为的。自然没谁认出来过。”碌碌无为?总不会是保护自己吧,可是,一直保护了2000多年,怎么也觉得奇怪吧。赵小小有些莫名其妙。“还有一点。扳指在赵宇轩手中被烧毁了,本该在那个时段结束,却不知为何跑到了你手上,这才是最奇怪的,也是我搞不懂的。”顾芄兰很认真的盯着赵小小说。赵小小毛骨悚然,自己是被选中的?开玩笑!哪家漫画啊!直到她回到家时,还在奇怪这件事。但同样的,她无比期待下一次的到来。因为她总觉得,事情还没有结束。但没想到。下一次是这么紧急,以至于她当着父母的面消失。紧急到让赵小小只来得及对两人说没事。公元1973年,杭州。赵宇轩细细的擦拭扳指,每一寸都用绢布温柔的拭过。等到确认了扳指没有一丝灰尘后,又戴在了手上。近几年来国家不是一般的动荡,尤其是他这种有一定名气的人,更是终日惴惴不安。他今年已经49了,马上要到了知天命的年纪,自然是没什么担心的。倒是他的孩子们,除去老大和老二已成人外,剩下的那个能独当一片?如何受得了流言蜚语,吃得了苦?他突然想起赵小小,不过马上,他就被自己给逗笑了。赵小小怎么说也不过是个孩子,就算知道了历史,又怎么能帮他?他正在苦笑,却发现身边传出一个不一样的声音,接着,一个人影凭空出现在了茶几上。赵宇轩看着这个人影,那是一个女孩子,二十多年了,本来属于女孩的记忆早已模糊。但大胆的动作,奇怪的衣着还是让他隐隐约约想起,那个只出现过两次,然后就无影无踪的人,不正是和眼前的女孩,有着一模一样的面孔吗?“小小……”他开口,带着微微的颤音。赵小小回过头,和赵宇轩一样,她也没能把这个已入中年的男人和记忆中的人叠合在一起。但她毕竟只离开了几个月,还没有忘记那个人,所以很快,她就意识到了眼前的人是谁。“曾爷爷”赵小小看着他。“是我。”赵宇轩点点头,看着赵小小,伸手去摸她的头,“小小还和以前一样。”他无限感叹,“可曾爷爷已经老喽。”“没有。”赵小小摇头。“小小打算怎么办?”赵宇轩看着她。“我也不知道。”赵小小回答,“曾爷爷,我能不能先去你那里?”“行。”赵宇轩牵起她的手,“小小,跟曾爷爷回家。”赵宇轩的手很温暖,和别人没什么两样,唯有温热的,和一丝冰凉的触感让赵小小恍然明白他和别人的不同。和上次一样,赵小小来的还是黄昏。因为有一些人赵小小已经见过了,为了不被认出来,赵小小只好呆在房间里。虽然已经清楚这是文化大革命时期,也已经亲眼见证了那些混乱局面。赵小小还是觉得难以置信。她总觉得自己忘了什么,但无论如何也想不清楚。那自己忘记的,究竟是什么?赵小小这次在这里呆了足有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里,她明白了赵家的处境,也感受到了人心惶惶的气氛。地主被推翻,但凭着殷实的家底,他们并没有吃什么苦。赵宇轩的妻子,那个在赵小小记忆中温柔胆小的女子,被岁月磨成了黄脸婆,却也磨出了一身的胆气。也多亏了她,才能支撑起这个家。赵小小的爷爷,也已经成家立业,辗转着出了杭州,但赵小小清楚,再过几年他便会回来,继承这个流传了许多年,早已伤痕累累的赵家。这一切的不解直到赵宇轩的父亲,赵小小的太爷爷忌日那天结束。“小小,去拜拜祠堂吧。”忌日当天,赵宇轩对她说。赵小小点点头。原来这个时候,祠堂还没有被拆啊。赵小小想。也就是这个时候,什么声音穿插进了脑海。“据说那枚扳指,是和祠堂一起,被那位老祖宗被烧毁的。”“如果历史还要改变,你自然是会穿越的。”表姐和顾芄兰的话穿插在赵小小的脑海。什么意思,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说,祠堂没有被烧毁,她来这里,是为了烧掉祠堂?家族史上的那个罪人原来是她,不是赵宇轩?当赵小小想明白这一切,一条真相展现在她的眼前。难怪……难怪第一次进祠堂就感觉奇怪,原来如此。赵小小突然记起,那日的祖宗牌位上,那一连串的五十八岁!“正如有善也有恶,阴阳相生,不可避免。”赵小小记起了这句话。原来这所谓的扳指,既是保命符,又是催魂咒。它保住了赵家世代平安,但也收取了一世无为,五十八岁死去的代价。“曾爷爷。”赵小小喊,“烧了那个扳指,还有这座祠堂!”烧掉扳指,保证子孙后代不会被波及,烧掉祠堂,以防有人会发现这个秘密。“小小,为什么?”赵宇轩问道。赵小小把情况告诉他。赵宇轩很诡异的沉默了片刻,而不是像以往一样答应。“小小,我知道。”赵宇轩对她说出了一个她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答案,“我一直都知道。”“你知道?怎么回事?”赵小小不敢置信。赵宇轩看着她:“小小,我们只是碌碌无为,不是傻子,这么多巧合怎么可能不清楚?先前不是没出过一些有能力的,但他们总会遇到各种意外,所以以后,哪怕再有天赋也是尽可能做的保密了。但是没人想过后果,如果我们烧了它,会承受什么下场?”“小小,没人敢冒这个险。尤其是我。”赵宇轩叹了口气。赵小小突然意识到,眼前的人不是十岁的小屁孩赵宇轩,也不是二十岁的赵大少爷,而是赵家最大的主管人,连赵小小都要听从他的命令。大爷爷一生仅有这一个儿子,偌大的赵府也只有赵宇轩来继承。他已经不再是哪个随意相信她话的人了,因为他所包括的不仅是他自己,还有他的妻子、儿子。连他的眼中,也早已布满了沧桑。原来,时间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或许对赵小小而言,他们只认识了几个月。但对于赵宇轩来说,却是经历了30多年的光阴。赵小小与他的相见总共还不到一月,如何了解他的全部?“曾爷爷,你相信我,小小绝对没有骗你。你的家人都活得好好的,不然,又怎么可能有小小?”赵小小看着他,急切的说。“那我呢?”赵宇轩反问。“曾……曾爷爷……”赵小小看着他,突然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支支吾吾道,“曾爷爷你……第二天被抓,然后……受不了折磨……死……”最后一个死字,她说的无比轻。“我知道了。”赵宇轩看着赵小小,“你先回去吧,祠堂……不用拜了。”说完他起身离开。“对了曾爷爷。”赵小小跟在身后喊道,“我爷爷今年70岁了,现在身体还很好呢。如果有这个扳指,诅咒会继续的,它或许现在能保住你,但也会害了你的孩子。”“如果不烧掉它,我不能保证你们家的安全!”这是历史,赵小小不能让它改变,所以她下了最后一剂猛药。赵宇轩什么也没说,但第二天晚上,赵小小亲眼见证了那冲天大火。她看到赵宇轩的笑容,一扫几日前的牵强,而是无比的畅快淋漓。赵小小一辈子都会记得那个笑容。哪怕她死掉,也不会忘记,在那个老宅边,有一个人曾经笑过。扳指没有了,赵小小再也不会穿越了。她没能亲眼见证赵宇轩的一生,但她却明白赵宇轩的所作所为和她脱不了干系。她不清楚这些是对是错,但她却知道赵宇轩始终未跟她说的两个字。“谢谢。”公元2014年,杭州。赵小小回去后,日子还是和平常一样。可能是因为顾芄兰的帮忙,父母完全不记得这件事。从那以后,赵小小和朋友一样,成了顾芄兰的常客。花费的时间虽多些,但她乐此不疲。偶尔去帮帮忙,喝杯茶,再怀念一下那些经历。“对了顾芄兰。”赵小小突然想起什么,“曾爷爷说,是我非要亲自交给失主,可是,明明是你说他要我亲自交上的啊,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吗……”顾芄兰笑得很神秘,“天意,天意。”“那别人都不记得这件事,唯独我和小叶记得又是怎么回事!”赵小小偶然间看过顾客名单,里面有几个她熟悉的人,但问了一遍,除了她和朋友,谁也不记得。“这个……命中注定……呵呵。”“注定你个头。”朋友甩抹布怒道,难怪她一直觉得不对劲,今天若不是赵小小说破,她又要被蒙了。朋友去收拾顾芄兰,而赵小小依旧在喝茶。对于这个曾爷爷,从他十岁时唤他的不肯,20岁时的别扭,到49时的心甘情愿。赵小小也觉得很奇怪,却又理所当然。她很想再回到爷爷家,回到那座老宅,可她又不知该去找些什么。还有那句让她念了无数遍的声音。稚气的,清晰的,浑厚的,却又是温暖的。最终,它们汇成了一句话。那句话遗留在记忆中混乱的,却又有着冰糖葫芦的小街上。那个人的手干燥而温暖,声音里充满了沧桑和慈爱。“小小,跟曾爷爷回家。”初一:落叶忆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