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
吗?我总是半天想不出来一个。因为,除了那些老师和爱国主义者外我正的不曾崇拜过什么人。而老师和爱国主义英雄都已经记录过N遍了啊!我是一个不崇拜明星,不模仿达人的人。所以我现在所崇拜的人也当然不会是明星,不会是达人;也不会是老师不会是爱国主义英雄,而是我最亲近的人——我的爸爸。
他,只是一个小职工,是一个在医院里开了十几年救护车的“老职员”。他做事谨慎,一丝不苟,并且追求完美。在工作中,他是一个努力。积极的向上工作者;在家里,他又是一个和蔼可亲,待人和善的好爸爸。
今天,我们一家四口到磐安的花溪去玩。一路上都很开心,在花溪逛了一圈之后准备去看一场电影,一家人兴致勃勃的找到了横店的一家电影院。可是当我们发现这家电影院不播放电影时都很灰心丧气。只有爸爸笑着说:没关系的再去找找,肯定还有可以放电影的电影院。于是我们又坐上了车子,更具妈妈的同事打过来的电话中得到提示,几经曲折,我们一家四口终于到了电影院。
啊!愤怒啊!当我们走进这个异常华丽的电影院时却只剩下两场“烂电影”的时刻,我的脑子里瞬间蹦出了“崩溃”这一词。啊,经过了那么多路,坐车做的我的头都快要晕了,可是结果却是这样,!我们不再想看电影了,于是准备“打道回府”。可是,在距离“合欢谷”以外的几公里处汽车出故障了。开始是妈妈感到不对劲,于是爸爸停车思索了一会儿,熄了火。突然长叹一声“啊——”。爸爸不再犹豫,打开车门走了出去。迅速打开车子的前盖。瞬间,一大股“白气”冒了出来……
爸爸急忙回到车里,拿出了两块毛巾,和备藏的的冷水走到车前仔细的观察了一番。然后得出了结论:水箱温度过高,发动机不对劲了。我的心很慌,因为妈妈告诉我如果发动机坏了就要花上好几千了,更重要的是我们都回不去了,毕竟这里都是山,没有什么车的。看看爸爸,他就比我显得从容镇定多了。他拧开瓶盖,在轻轻开启发动机,小心地打开水乡的盖子把水灌进去,一瓶又一瓶……许久之后,他长呼一口气盖上所有的盖子又回到车内。那时的他,额头上已经满是晶莹的汗珠了。他不再说话,而是静静地调整好头绪,缓缓启动车子,开往家的方向。
其实,如果水箱坏了的话,我们是回不了家的。但是,爸爸靠着他自己的智慧与经验找出了方法战胜了困难。
这,便是我对爸爸的崇敬之处。
那一刻,就在眼前
花朵的凋谢,证明了岁月的流逝,树木的飘零,说明了时间的痛感。不知不觉中,时间不知何时从指缝间溜过,那件事已有一岁的年龄了。那一天,快要考试了,也是此时此刻的心情,那一天,我仍忘不掉我的‘傻’妹妹抱着我痛苦的情景,我仍忘不掉他劝说我的话语,我仍忘不掉当他将那充满期盼的眼神落在我身上时,而我无情的让她的希望破灭。其实,我也不想,我也不想离开他们,但是,让我在亲情与友情之间选择,我必定选择亲情。因为,我不想再让我的父母为我有一份担忧了。可是,同时我也伤害了朋友的心,我知道,千言万语也道不尽我对她的愧疚。我知道,那天是我们友情发挥的一刻,平日里,我们爱争吵,爱打闹,甚至‘恨’透了对方,但是,一旦离别,心中便冒出不知名的感觉来,我只知道,我不想离开他们。一年过去了,那个画面一次次呈现在我的眼前,随即而来的还有一丝伤痛。岁月的流逝,也许会带走一些陈年旧事,也许会带走我的记忆,但却带不走这份情。无论多久,尽管面貌被淡忘,但往年的一份份情却被永久刻于脑海之中。‘傻’妹妹,不知你是否记得那一幕,但我却永生难忘。那滴滴泪包含的情感我一个个都读懂了,读懂了,其实,在那之前的前一天晚上,我想了许多许多,我想起我们在一起的‘疯’在一起争分夺秒的学习知识,在一起商讨问题,这些都令我留恋。而从明天开始,我知道,我们的机会很少了,本来,我想骗你的,可是我不善于骗,我知道,会伤害你,但此时不说,以后的伤害会更大。我还是说了,说的那一刻,我们都哭了,哭的是如此的浩浩荡荡。朋友,不知何时我们还能再见面。
初一: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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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说起偶像,有的人的偶像是雷锋先生,有的人的偶像是卧龙先生,有的人的偶像是当代明星。但是,对于我来说,我的偶像却是诗仙李白。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李白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他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梁甫吟》《早发白帝城》等多首。而在风格方面李白诗风浪漫,包罗万象,继承陈子昂提倡的诗歌革命,反对南齐、萧梁以来的形式主义,把南朝以来柔弱华靡的文风,一扫而空。无论在内容或形式上,唐诗都得到创造性发展。李诗富个性,有强烈的主观抒情色彩,内容表现出蔑视庸俗,反抗和不媚权贵的叛逆精神,歌颂游侠和仙道,被誉为“诗侠”、“诗仙”,后世亦以诗仙李白称之。李诗想像丰富,结构奇特,极度夸张,比喻生动,并运用大量神话传说。李诗歌唱雄伟壮丽的自然,善于描写和歌咏山河,气势豪迈而奔放,不屑于细微的雕琢与对偶的安排,而用大刀阔斧、变幻莫测的手法与线条,涂写心目中的印象和感情,创造艺术的鲜明形象,雄放无比的风格。李白擅用乐府民歌的语言,很少雕饰,自然率真。乐府精神和民歌语言的运用,达到了极其成熟和解放的阶段。诗仙李白就是我的偶像5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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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也曾喜欢过某位明星,因为他们而确立了我们的目标。就像我一样,我有自己的偶像,他不是现实中某位会唱歌的明星,虽说他也会唱歌,而且很好听,他在我心中是那样的完美,打从一开始看见他时,我的心里就确定了一件事,他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人。她是一个弱者,什么弱者,我也不知道,但她就是很弱,比如一些最基本的事都做不好,他很弱,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就像圣人一样不会去怨恨别人,也不会包庇他人,当别人怨恨他时,他默默承受,并且帮助她,当他人需要帮助时,他会及时伸出援手,他亦可救人也可以杀人,他的一生都很痛苦,但他却默默的忍受着。他没有受到过爱,但一直用爱去关怀别人。她是一个可怜的人,比任何人都要可怜,他的性格很怪,活着那么累却还经常笑,像个小孩一样天真无邪,天真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自始至终都从未相信到任何人。他总是存有戒心,但从不体现出来,她可成一个微小的细节看出你一个人的性格,有人问她为什么,他经常这样说,”因为我比你大“言外之意就是我懂得比你多,他总在那付出,却不求回报。他有一个徒弟,一直跟着他不离不弃,他也说师傅是一个很怪的人,有时我甚至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到底要做什么,还经常干些奇怪的事,后来我才知道师傅一直用爱来温暖这个世界。他是我的偶像,一个不存在的偶像,他是我心中虚拟出来的一个人,但也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因为他所以我想像他一样,总有一天我会成为像她一样的人,也会把它写成一部小说,世界上最好看的,让她成为所有人的偶像。因为有明星,所以有人追星,因为有了憧憬,所以有人想跟她一样,两者结合起来就成了——因为那些明星,而这些人因为他们的某处地方和喜欢他们,想像他们一样,于是这份憧憬让人们成了实现梦想的力量。追星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随意些的人够确定自己的目标,从那些爱豆身上获得能量,使他们更加的确定自己的目标,然后去实现。追星不等于脑残粉。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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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老师曾经给我们出过一个作文题,叫“我的偶像”,我如实地写着我的偶像是周杰伦,还说了他的很多优点,不知道老师有没有很注意过,但我认为作文就是在道出自己的心声,后来我与别人交换试卷时,发现,原来写明星的并不多,大部分的人都是在写“鲁迅”,“朱自清”,“八金”等。呵,原来大家都是写作家,但真正的把人家当偶像吗?(问题)难道不都是在敷衍老师吗?现在谁不崇拜明星,况且崇拜明星也不是错,我认为我所崇拜的明星有一定的素质,他尊重别人,关心父母,孝敬老人,这一系列的举动都是我们所要学的,并不是只有那些有着赫赫战功,丰功伟绩的人才会孝敬,关心。当今的社会,那些自以为是的“学者”,就只是会重复的说什么歌星不如科星,说什么不要崇拜歌星,要崇拜古代的作家,我还看过不少的文章也是说什么批评歌星的,我真的认为他们很无知,对于那些作家“鲁迅”,“朱自清”,“八金”等,是我们一生都不能且无法忘记的,但,让我们面对现实,喜欢的偶像就说出口,说些“道理”,只不过在欺骗自己,也在蒙蔽自己。那些说歌星后头工作的人很重要,的确,但不能为了写作文得到老师的好感就贬低歌星,难道歌星没有经过磨难才当上歌星的吗?难道他们随随便便就可以成为歌星吗?拿周杰伦来说,一个没有考上大学,一个从小就被人认为慢半拍的人,今天成为了人气小天王,他经历过的事是人们无法去想象的,你可以说他的歌不好吗?他的歌大多原创,体现了一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的歌带着一种浓厚的感情色彩,让人们想到很多,我因为一首双截棍着了迷,佩服他,也因他刮起了一阵旋风,他曾站在一个颁奖典礼上穿着锈龙的衣服,告诉所有人“我是中国人”,他曾在领奖时说“请大家支持华人音乐,好让华人的音乐可以继续走下去”,他让我感动。试问谁能不佩服这个有着强烈爱国情的中国人。他的歌“龙拳”也让我震撼,唱出的也是爱国,他有过许多负面新闻,但他不管,他还告诉媒体们,他就是不会改变,就是一直这样走下去。就像那本他自己写的书一样,“我并不可能做到让所有人都喜欢我,因为我并不是神”。的确,但我相信我会永远支持他。8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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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有的人的偶像是音乐奇才贝多芬,有的人的偶像是足球之王梅西,还有人的偶像是大名鼎鼎的美术家……而我的偶像却是那路边不起眼的清洁工。在我的眼中,清洁工是整个地球的天使,如果没有他们,世界就会肮脏不堪,臭气熏天,惨不忍睹。有的人说清洁工浑身都是脏,还没文化,都不愿意从他们身边走,我想,他们虽然很脏,但是我们踩过的每一寸土地,扔过的每一个垃圾,哪一个不是他们用辛劳的双手和满头大汗清洁的啊!在烈日炎炎的夏天,我和小伙伴们出去买冰棒,在50°的柏油马路上,我们看见了3个身影,呀,是清洁工!我边上的人没看见,随手把冰棒袋子一扔,袋子里残余的水分与高温融合在一起,瞬间就粘在一起了。一会儿,清洁工发现了,他紧皱着眉头,奋力地弯下饱经风霜的老腰,用结满老茧的双手吃力地抠着,我看不下去了,大声训斥道边上的朋友:“你干嘛把袋子往地上扔?垃圾桶不就在边上吗?你可知道这种天气还让清洁工弯下腰抠垃圾,高血压,甚至中暑,你负责吗?你不能只享受别人辛苦的果实,自己却一点不付出啊……”听了我的循循善诱,他拉着我的手,帮着清洁工一起捡起垃圾来。一天,我在车站等111路公交车回家,正巧碰见一位年近50的清洁工,她正在清理站牌边上的灰尘。这时,一个小伙子也来到了车站,清洁工在扫地的时候不小心将一块灰尘扫到了他的裤腿上,小伙子瞟了她一眼,满脸邪恶地说:“弄干净”。谁知清洁工真的弯下腰来一点一点弹去小伙子裤腿上的灰,小伙子脸一下就红了,连忙说:“不必了,不必了。”便让到了一边去。从那以后,我的偶像就不禁成了能吃苦耐劳,不拘小节的清洁工。清洁工,多么神圣的一个称谓!他们用一滴滴汗水换就了我们居住的城市,用一个又一个的扫帚扫出了伟大的成就!我的偶像,清洁工,你怎么看?五年级:哈振赫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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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大家一定有自己崇拜的偶像吧,例如:歌美舞劲的蔡依林、声音甜美的张韶涵、情歌曲风的张杰…。但在我眼里,那位平凡而又辛苦的工作者——老爸,才是我的偶像,令我敬佩、崇拜。以前的我,是个很听话的孩子,但现在脾气变得暴躁起来,还开始与父母顶嘴。工作繁忙的爸爸,就算在忙也会停下手头的工作,悉心教导——罚我写张检讨,在房间里做自我反省。这件事才算过去。现在想想,自己也挺对不起他的,他工作这么忙,还给他添乱。爸爸每天到都在工作上徘徊着,他只是一个普通不过的工作者,却比那些大老板还要忙,每天都为这事那事烦恼。默默的工作着,从不叫一声累,每天都忙到三更半夜才肯睡。记得有一次,爸爸的疼痛病又犯了,我拿了一瓶药水帮他止痛。然后帮他捶背、揉一揉。我出去洗了个手回来。桌上的台灯已经亮了起来,爸爸在台灯下埋头苦干,身影在台灯的照耀下拉得很长,很长……一天,爸爸在家里正在吃饭,一通电话把他给叫走了。晚上爸爸回来时,把快要入睡的我给吵醒了,我蹑手蹑脚的踩着冰凉的地板,打开房门一点点,想看看爸爸在干什么,结果还没来得及踏出房门,妈妈就已经站在了我的面前叫我上床睡觉,告诉我爸爸是回来拿被子的,看厂的保安受伤了,厂没人看,爸爸就去看了。晚上在那看厂,不回来了。看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没有作家的知识博学,也没有那些明星的名气,但平凡的他,所做的一举一动都让我敬佩。有一个这样平凡而伟大的爸爸,我倍感骄傲与自豪,让我感到幸福。他是我永远的偶像。五年级:753123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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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经历了岁月的洗礼的我们,正逐渐步入长大。对于长大后的我们,也会有自己喜欢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也有喜欢的偶像。是谁在背后默默努力着?那就是令我敬佩的tfboys,他们这个组合都很努力,令我赞叹不已,不禁竖起大拇指。其中的队长王俊凯是我最钦佩的一位。在他第一次参加选秀时,他被否定了,但他丝毫没有放弃,虽然训练很辛苦,但是他一直坚持着,他有时还会犯低血糖,他心中怀抱着梦想,他相信,他的梦十年之内就能实现,就算没有实现,他离自己的梦想起码近了一步。终于,上天是公平的,他让他绽放了自己的光芒,作为队长的他,时刻照顾着比自己小的两位队友——王源、易烊千禧。他在实现自己梦想的同时,也一直保持着自己优异的成绩,我想:这样的人肯定不简单,一般人做不到那!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汗水,终于打造出了自己的一片新天地。其中的王源,他的努力也不少。如果你知道他现在口若悬河的原因来自于一次次的熟悉台本,那你可能会大吃一惊。一开始他背都背不下来结结巴巴,没人捧场的时候面露尴尬,到现在得心应手扔掉台本跟着感觉走,是多么的艰难!他的变化不止一点点。甚至可以说,他的勇气和经历是支撑他变得如此完美最大的原因。组合里还有一位,他从小就很努力,直到现在,他已经快出道10年。我很佩服他,从小就这样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做一位全才,他现在,不正是他努力的结果吗?他的名字叫易烊千玺。大人都说,小孩子不要追星。我认为,追星,并不是那些粉丝盲目去追,而是适量的,我就是这样,我以他们为目标,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正是这样,我才有了干劲,从现在开始,我也一定要去好好学习,朝我的梦想去奋斗!“梦想起航那一秒泛起我们久违的心跳这个骄傲时刻脸上微笑绽放要让全世界知道一路有你的记号是彼此最坚强的依靠毫无保留互挺到最后一秒……”正如他们所歌唱,我们就应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勇往直前吧!五年级:吴倩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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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很多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平均年龄不超过14岁的三个小小少年,他们有着帅气的脸庞,天籁般的歌声。他们就是——TFBOYS。最近网络一直在火的一个组合,他们是由两位来自重庆和一位来自北京的三个少年组成的,他们分别是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2013年8月6日他们这个组合成立了,并发布了一个《十年》的宣传片,和粉丝们有了一个“十年之约”他们的粉丝名叫做四叶草。王俊凯,TFBOYS的队长和门面担当。桃花眼,长睫毛,大长腿,有可爱的虎牙。今年十五岁,现在在重庆八中读高一。每到周六周日都会去公司训练,他家住在九龙坡,去公司要跨过长江,周末都要六点起床。有一次起的比较晚,八点多才到,就迟到了。在他进入TF家族的三年里,仅仅出现这么一次。十二岁的时候参加过很多个选秀节目,却都惨遭淘汰,但他没有放弃对自己唱歌梦想的渴望。王源,TFBOYS的可爱担当和主持担当,杏仁眼,薄荷音少年,长得很萌萌哒,有时候还很二。今年十四岁,在重庆南开中学读初二。比王俊凯晚一年进入TF家族,七月王俊凯和王源翻唱了范玮琪的《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在网络上爆红,慢慢的有了他们自己的粉丝。他和王俊凯也一样经历了与同龄人不曾经历过的煎熬,他们一进公司都是没有舞蹈基础了,他们才十二岁就被老师拉成八字腿再从八字拉到一字,从一字拉到更直的一字。易烊千玺,TFBOYS的舞蹈担当,组合里最小一个成员。齐刘海,斜刘海,无刘海都能驾驭,并且都很帅,笑起来时有可爱的梨涡。他05年就出道了,会各种舞蹈,还会魔术,书法,画画,变脸等等,也参加过很多的比赛,连跳两级还是全年级第一名。在快乐大本营上,易烊千玺跳的中枪舞让我更是喜爱。从小他就开始学舞蹈,他爸妈先是让他学了中国舞,之后学习了更多的舞蹈,比起王俊凯王源受过的那些苦,易烊千玺承受了九年的苦,他也痛了九年。在机场,他不管再累也会给粉丝签名,他经常练舞练到恨晚,经常凌晨发微博。他这么暖的一个少年你们为什么不珍惜,为什么不喜欢。他们只是三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为什么要承受这个年龄不敢承受的。或许在你们的眼里觉得他们是一群小孩,实力不够,在这里瞎搞,但是在我们粉丝眼里他们是我们的榜样,我们的偶像。我们喜欢他们积极向上的能量,我们喜欢他们为梦想坚持下来的努力。在十年宣传片里,有两段话说的很对。“妈妈说,如果梦想有捷径的话,那么这条路的名字,一定叫坚持”“八岁到十八岁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一样是十年,即使十年后的我们没有成功,我们也离梦想靠近了十年”是TFBOYS在四叶草疲惫的时候,有了继续努力学习下去的动力,是TFBOYS在四叶草伤心的时候,让我们再次笑了起来,是TFBOYS在四叶草黑暗的时候,再次照亮了我们!凯源玺一直在,四叶草永相随。十年之约,不离不弃。请四叶草们都记住,3-1=0!五年级:我的偶像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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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既不是科学家,也不是政治家,更不是领袖,我的偶像是一个明星,他叫易烊千玺。他今年17岁,上高三,他笑起来嘴角会有一个浅浅的小梨涡。他三岁学舞蹈,五岁出道,十岁加入“飞旋少年”,后来退出“飞旋少年”,与王源、王俊凯两名“FF家族”成员组成“TFBOYS”,他会拉丁舞、街舞、民族舞、画画、唱歌、打鼓等才艺,他还是学霸呢,他考过全年级第一名,几乎每次都是全年级前十名。有一次,他签约的公司为了省钱,演出回来时,给他定的飞机晚点,刚好那天他期末考试,结果,他刚到校门口,就听到广播里传出“考试最后十分钟”的提示音,他匆匆进了考场,当他准备答题的时候,离考试结束再剩下最后两分钟,他只用了一分钟浏览试卷,一分钟答题,结果得了50分,而卷面分数里,选择和填空加起来刚刚50分,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最让我崇拜的是他的纯真,他身上有很多伤,本来就高三了,学业挺忙的,可他为了保证演出效果,每天要练习舞蹈五个小时以上,要是换做其他人肯定坚持不下去,但是他可以。每次记者或FANS问他累不累,他总是梨涡浅笑一下说:“习惯了”,在《快乐大本营》上,当何炅问他们:“你们谁是学霸”时,王源和王俊凯不约而同地说:“千玺、千玺是全年级第一,”千玺调整了一下话筒说:“只有一次而已”,多么乖的孩子呀!在《年代秀》上,欧弟让他们去演60年代的田地劳作戏,当时下面的李湘和于莎莎调侃:“谁演那个女的”?小凯选了军人,王源选了农民,只有千玺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当了女农民,千玺真的好纯真!还有一次,当大屏幕上播放他的起床视频时,他先是一呆,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被录了下来,正如欧弟所说:“千玺是我见过最帅的起床气。他就像《开学第一课》里的一句话:你醒来的时候,问候你好,升起的阳光哼着歌谣,很阳光,很温暖。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学霸、一个暖男、一个萌宝、一个独一无二的易烊千玺。千玺勇敢飞,纸鹤永相随!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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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初识她,是在一个细雨蒙蒙的下午。窗棂上沾着斑驳的雨痕,极浅极淡的阳光仿佛是被雨水稀释,轻飘飘地漫进书房。远处屋顶停憩着几声清亮的鸣叫,对门人家的帘子悠悠地荡。我独倚一架墨香,岁月难得无忧。惭愧是从他人的书里识得先生。那时刚读完《围城》,淡黄的书页上尚有指尖斟酌的痕迹和呼吸的余温。慵懒的倦意萦绕在身畔,我支起左臂托住头,抬手划过和暖的空气,轻轻翻过一页。阳光蹁跹,却独独停在她的名字上。“杨绛,杨绛。”我将目光投去,快而轻地念道。意犹未尽地,又将这和着奇妙尘缘的阳光,一并缓而细地咀嚼了。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么?”人多用它来形容爱情,我若用它来描述这个下午迷蒙雨雾掩映里的一次心灵的邂逅,大约也不算改了作者的本意罢?莫说我本末倒置,这附录的有趣程度若也能计入文学价值的评判里去,对于彼时懵懵懂懂不明正文主旨的我来说,实算是一篇佳作了。寥寥二十几页,看似平淡无波的文风,却让我屡次捧腹而惊扰了停驻的寸寸光影。读到先生自告奋勇给丈夫充那白居易的“老妪”,光下细尘也仿佛随着我嘴角的笑意而悠然荡漾出圈圈涟漪。细细回味,却又品出先生自嘲下幽幽清茶般的谦和坦诚。读得愈多,脑海里那幅画像便多添一笔。一头银丝整齐地梳在脑后,或许还梳成发髻;两弯残月般柔和而稀疏的眉;一双蕴着万顷秋水的眸;慈祥平静的唇里却含无限哲言。百折千回,我仿佛走在重重迷雾中,又或是物影难辨的玻璃迷宫。可每走一步,时间的钟声每响一声,我便清晰分明地走近她。身畔华灯虹霓堆砌的喧嚣围墙被静水流深的月华渗透,分离,破碎成无数的拼图碎片,被清风吹散,流水掩埋。坚定地,我走着脚下一方方青石铺就的小路,走向先生从容淡泊的心境,走向那坚硬而柔软的内心。叩击声响,先生也在她的路上走,她去会她的阿圆和钟书。而我,只愿随着先生灵魂不灭的光,不缓不急地往文字的净土走。8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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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进入初中,我抛弃了童年的幼稚,奔向了青春的成熟。当然,我心目中也有自己的偶像。我的偶像大部分都是球星:梅西、C罗、乔丹和科比等,而我最喜欢的球星就是举世闻名的——C罗。每当电视上有关足球之类的节目,几乎都少不了他的身影。电视采访他时,只见他平时穿一件橙色的训练服,顶着一副国字脸,皱着眉头,嘴巴总是露出他那灿烂的笑容。采访完毕,他就给我们展示了他那高超的球技。只见他把球踢起,在头上顶一下球,球滚到他的手边。他平衡感极好,无论他怎么摇晃这个球,这个球像一个调皮的孩子,始终不肯掉下来。连围观的群众都被他的球技惊呆了,大家都情不自禁地为他喝彩。他不仅在训练场上一丝不苟,而且在赛场上同样是那么认真。记得看过偶像的一次比赛,比赛开始时,裁判一吹响哨子,两支球队就立刻跑动起来,像动物们大迁徙一样。开场几分钟,他带领的队伍就势如破竹,突破到对方禁区里了。只见C罗带着球,脚下灵活地将球踢来踢去,防守球员望着那个球,眼花缭乱。尽管他尽力地想把球踢开,可在C罗灵活地脚步下,还是无能为力。霎时间,他将球往侧边一甩,成功绕开了一个人。紧接着,又来了一个防守球员,C罗见状不妙,眼看球要被踢开了,他急中生智,把球传给队友,接着队友来了个精妙的配合,又把球传给了C罗,C罗见这球飞来,便顺水推舟,上去就是一脚用力的凌空抽射。在他踢中球的一瞬间,全场都屏住了呼吸,空气也凝结了,大家即将见证这伟大的时刻。紧接着就是“嗖”的一声,球进了。全场顿时从寂静变得沸腾起来,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进球的C罗也显得异常兴奋,围着半个足球场跑了几圈。进球后的几分钟,对方也组织了一次反击。只见对方的一个队员一脚长传,传到另一个队员脚下,他使出全身的洪荒之力向球门奔去,谁知在跑到点球位置,准备起球射门时,突然在这关键的时刻,又是C罗,一脚把球铲飞了,粉碎了对方的希望。真是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我要是能达到C罗这种境界,可真不是空想就能得来的。即使我与他有千万层楼差距,但我也一定会努力成为一位世界巨星的。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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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以为让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己养己的父母……而我的偶像则是坚强不屈的残疾人。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的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的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她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得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了一“脚”好看的毛笔字。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它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的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中午回到家中会给猫狗做中饭。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会画几幅画。去小巷里去卖,又是幸运的话可以多卖几幅画,不幸运的话一副也卖不出去。有时回到家时都没有吃的了,他把自己的那一份给了猫、狗吃,宁愿自己饿着,都不会让动物们饿着。看,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残疾人,他克服困难的精神和爱护小动物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五年级:刘欣怡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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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虏灰飞烟灭。”苏东坡的这句词,赞美的就是我的偶像——周瑜,周公瑾。很多同学不理解,问我为啥不喜欢活跃在荧屏上的小鲜肉,却喜欢一个历史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周瑜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嫉妒诸葛亮,没有一点风度,为啥我要做他的粉丝?毋庸置疑,他们一定没读过《三国志》,只看过《三国演义》,受罗贯中的毒害太深。我喜欢周瑜自然有我的原因。第一:长得帅。在这个颜值控当道的时代,长得好看的明星都被捧到天上去了,周瑜也是那个时代非常有名的帅哥。杜牧诗有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能被称为“郎”的男子,长得肯定帅气,至少也是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在吴宇森的电影《赤壁》中,扮演周瑜的是梁朝伟,这就看得出,当年周瑜是个多么英俊潇洒的人。不信,还有人这样说过,“吴中皆呼为周郎”。第二:有才华。周瑜文武双全,并且精通音律。传说他到别人家中赴宴,人家安排歌舞以助酒兴,有女子弹琴时,因为过于关注周瑜,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符,周瑜在喝酒中依然听出了错误,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那个女子一眼,留下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的典故。从这可以看出来,周瑜满腹才华,绝对不输于诸葛亮。三:有计谋。赤壁之战前,东吴分为两派。一派是周瑜为首的主战派,一派是张昭为首的投降派。曹操号称八十万大军,看上去气势汹汹,无法抵抗。但周瑜分析到:曹操的军队多是北方人,从未有水战的经验,在水战中就是一群“旱鸭子”,很容易被击败。再加上曹军这段时间一直在征战,长途奔袭,舟车劳顿,水土不服,必然没有很强的战斗力,只要东吴上下一心,全力迎战,出奇兵,用奇谋,一定能取得胜利。他接着提出用“苦肉计”“反间计”“火攻”等计策,稳定了军心,并且完美地上演了一出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多年以后,隔着历史的烟云,我们重读东坡先生的《念奴娇》,依然能感受到周瑜的胸有成竹与镇静淡定,也能感觉得到他与小乔恩爱甜蜜的幸福生活。像他这样一个在战场、官场、情场场场春风得意的人,又怎么不能成为我的偶像呢?8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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