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还是不喜欢,才是根本
我认识一个美国小孩,前年到我在江苏北部的老家以后,吃东西吃得很开心,说你们这儿的东西真好吃。他对我说,他准备把我家的这个菜装在他要做的那个菜上面。这个小孩子的理想是做一种新型的比萨。他认为意大利比萨不好吃,而且做法太单调了,就是往干酪里面加一点儿其他东西。所以他要做一种比萨,这个比萨下面的饼是他自己用一个特殊配方做出来的,他想把全世界特别好吃的菜都堆在上面,于是就到世界各地去采风,找最好吃的东西是什么,然后选择一些菜单。他觉得我们老家的菜是可以放在他的比萨“托盘”面饼上的。
他到我们家的时候是17岁,上高二或者高三的样子。18岁的时候,他跟他父亲签了一份合同,在合同上约定,他父亲的财富以后跟他无关,他的财富也跟父亲无关。这个18岁的孩子决定不上大学,高中毕业就研发和完善他的餐饮计划。现在,他在旧金山开了他的第一个餐厅。
有两种职业选择:第一种选择是你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个职业,而这个职业的要求正是你喜欢的东西;第二种选择是社会上没有这种东西,但是我心目中有一种东西,我要把这种东西创造出来。
上海有一个对电脑游戏超级沉迷的同学,他在沉迷之后索性没考大学,一直沉迷下去了,并把它发展成了一门职业。现在他在网上成立了一个网络游戏测试公司,由50多个对电脑游戏超级沉迷的年轻朋友共同组成。他们做什么呢?就是网络游戏公司做好一个游戏后专门让他们玩,测试一下这个游戏能不能让人沉迷。他们还能告诉游戏公司,需要怎么改进之后才能让人沉迷,而且他开出的测试费用是很贵的。在他的这个虚拟公司里,如果你被面试录用,起薪是5000~6000元人民币,第二年差不多月薪能达到两万元,比一般本科生、研究生的收入都要高。为什么?因为这是一群有热爱的孩子。你想想看,沉迷就是一种热爱呀!
很多人已经不知道自己喜欢干什么了,但他知道自己喜欢玩游戏。就像刚才说的那个美国小孩,他在中学时就明确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和追求的东西,在大学里是不可能学到的。大学里没这玩意儿,所以人家索性就不去学了;大学里也没有电脑游戏沉迷系,也没有电脑游戏学院,所以人家也不用去大学了。再说,玩电脑游戏的话,有哪个大学教授能玩得过这些学生?只有他们教大学教授的份儿,没有大学教授教他们的份儿。
如果你能在高三之前就搞清楚这些东西,就是存在着我喜欢的某些专业或一个东西,但是它还没有出现在大学中,那么我就决定不考了,或者我就去那些专门搞这个的中专学校,比如厨艺学校、烹调学校,那我读一个中专就完了,干吗非要读大学呢?
有一些男孩或女孩总是说“我妈说学金融好,我就学金融”,一般来说老妈说什么就是什么。这种孩子适合上什么专业呢?其实,这种学生学什么专业都行!但是,他又学什么专业都不行。说他学什么专业都行,意思是说让他去学哪个专业他都会去,因为家长让他去;说他学什么专业都不行,是说他学什么专业都学得不怎么样,原因在于他对这个专业没有爱。
喜欢还是不喜欢,才是根本。
黎明中的一抹阳光
天渐渐破晓,淡青色的天空镶嵌着几颗残星,大地朦朦胧胧的,如同笼罩着银灰色的轻纱。我睁开了朦胧的睡眼,看着这个新的一天。一边看,一边思索。忽然,耳畔传来的一阵又一阵“唰——唰——唰……”的声音召回了我早已飞走的思绪,于是我便站起来,走到窗前。
在朦胧的天际下站着一位瘦骨嶙峋的老人,大雾已把老人的脸庞遮住,老人的脸庞时隐时现,老人身着一件深褐色大衣、一条黑色裤子,一如既往的穿着一双棉鞋,手里拿着一把笤帚,一下一下的扫着。
这位黎明中的老爷爷是谁呢?他就是一位大家公认的“清洁工”。这位老爷爷每天黎明就起来打扫卫生,还因为打扰了一位阿姨睡觉,而遭骂,但老爷爷只是赔礼道歉,当时我就想:老爷爷究竟图个什么?
我心里挂着大大的问号走出门外。来到外面只有一个感觉:寒风刺骨。我一个劲的打冷哆嗦,终于迈向了老爷爷所在的地方。由于我轻声走路,老爷爷没察觉到,还是在打扫。我近距离的看见了老爷爷的脸已经冻得通红,手上的老茧显而易见。看到老爷爷这样,我不由自主的拿起了一把笤帚,也打扫起来。我细心的打扫着,仿佛在打扫一件贵重的物品,不一会便打扫完了,这时天空已渐渐发出红晕。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嘴里喊爹叫娘。老爷爷仿佛没有听见,径自走回家,过了一会儿我刚想走,老爷爷便出来了,手里还捧着两杯奶茶,递了一杯给我。接着老爷爷问我怎么起这么早,我嬉皮笑脸的回答:“想请教您一个问题。”“问。”“您为什么每天为我们服务?”当我说出以后,老爷爷顿了顿,回答:“我以前就是一个清洁工,每天打扫街道,虽然很累但很快乐,退休了以后,就觉得生活中少了点什么,但是我又观察了几天,发现周围住的大都是工作人员,每天根本顾不上打扫门前卫生,于是我便想要打扫卫生,每天还乐此不疲!”听了老爷爷的回答,我便想起了现在的清洁工,他们每天像我们学习一样——偷工减料,有时甚至偷懒。“但我还有个疑问。”我笑嘻嘻的说道,老爷爷沉默了片刻,便让我阐述,“老爷爷您打扫卫生图什么?”“图个乐,图个人缘!”老爷爷也笑嘻嘻的说道,说完,我们又聊了很多。直到太阳公公露出可爱的笑脸,我们才停止了有意思又有道理的聊天。
是啊!那些在劳动中的人们,可能就图个乐吧,可是又有多少人是像这位退休的劳动的人民一样,为了乐,为了人缘而为大家服务呢?在我的眼里,他,就是那黎明前的一抹阳光!
六年级:冯彩云
点评:本文题目“黎明中的一抹阳光”,意义丰富。它象征着文中黎明中的老爷爷,更是象征着老爷爷那无私奉献的精神,是社会之光。
开篇情景描写为后文做下铺垫,接着描述老爷爷的外貌,通过自问自答的形式,来说明老爷爷的身份。再是带着自己的疑问进一步推动故事发展,到此开始走向高潮,一点点揭开疑问,凸显老爷爷高贵的品格。情节有起有伏,引人入胜。结尾处更是给大家留下了思考的空间。
点评老师:杨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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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才怪在生活中,总会存在着大大小小的误会。它们令你厌恶,令你烦恼,令你想避而远之。可是,你又曾想过,这些误会的来源又常常是你自己。这不,就在上周五,一场闹剧展开了。又是一个自认为无聊的课间,我坐在座位上发呆,从草稿本上撕下一张纸条摆弄着。突然,一个鬼点子冒出来,占据了整个大脑,让我再也无法安心下来。我一边偷着笑,一边在纸条的正面写下了“我喜欢你!”三个大字,又在反面的一个角落里尽自己努力写下了一行蚂蚁大小的字:“才怪!”我反复看着自己手中的纸条,脸上满满的笑意藏也藏不住。四下张望着,我寻找着自己的目标,而就在这时,苏新雨和王梓腾这一对,班上八卦圈里最热门的一对搭档聊得正热火朝天。一个“邪恶”的念头在一瞬间诞生了。我小心翼翼溜过去,蹲在苏新雨身旁,小声说:“苏,敢不敢把这纸条以你的名义给王梓腾?”“啊?”她目光聚焦在纸条的正面,愣住了。“看下反面呗。”她照做了,马上笑得直不起腰来,趴在桌上。见她明白了我恶作剧的用意,我也忍不住笑起来,跑回了座位,心情好极了。她敢不敢把纸条给王梓腾呢?我紧紧盯着苏新雨的一举一动,自言自语道,也就在这时,她把纸条放在了王梓腾桌上,又不知和他说了些什么,让他奇怪又鄙夷地看了我一眼。一种不好的预感诞生了,我赶紧跑过去,近距离观察事情的发展情况。“你,喜欢我?”王梓腾瞪着我,让我瞬间懵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看着苏新雨,指望着她能证明我的清白,可此刻,她正趴在桌子上,笑得直打颤,没有一点帮忙的意思。“你没看到反面的字吗?”我几乎抓狂,好半天憋出一句话来。哎,也难怪,让竞争对手误以为自己喜欢他可真不好受。“什么字呀!”只感觉眼前天旋地转,我扶着桌子,再三告诉自己要冷静。“我是想让苏新雨以我的名义,哦不对,以她的名义……。”脑子里一片空白,往日能言善辩的我此刻连思绪都是乱的,怎么也解释不清楚这个“天大”的误会。也就在这时,老师命我们回到座位,打断了我的解释。迫不得已,使我带着这份迷糊熬到了放学。可天公不作美,从教室走到放学地点的这段路程可谓是万分艰辛。因为满脑子都是一团关于如何解除误会的浆糊,先是手提文件夹裂开,接着摔了个大跟头,可算是事事不顺心,只好带着满心的复杂与无奈回到了家。这一场误会,可真让我难堪。下个周一,一定要把事情解决。唉,有时候,少一点套路,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呢。这句“我喜欢你,才怪!”可真是害人不浅。9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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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是不是朋友曾经吵过架,曾经绝过交;但又曾经牵手,拥过抱。看这你的样子,曾经想呵护你,想关心你。你,只是一个我认识不到两年的同学,也许你只是一个我极普通极普通的朋友。但你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孩子,让我无时无刻不关心你。在与她绝交后,因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只是插班生,那时的我觉得你高不可攀。因为你是多么的骄傲。在与她绝交后,我才逐渐认识了你。我也发现,你原来很孤单,也很沉默。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的缘故,才会和你这么好。我们感情越来越深了,在别人眼中,或许会认为我们是同性恋,但我们深知,我们之间只有真诚和朋友之间的关心。时间一点一滴地过了,但患难也来了。你性格开朗许多,因此有越来越多的人接近你。有一个人,她代替了我。在我一次任性时我说出了:“既然你要和她玩,那我们就不要做朋友了。”我后悔过,因为在通过这一次,我们的友谊日益浅淡了。一天又一天,我们恢复的七七八八。但我们却变的很陌生。每当我问你问题时,你总捂住耳朵,我知道你想逃避。一次又一次,我们来来回回算起来总共有几个月没说话了。现在,我们又处于危险时期,还有五天就要毕业了,彻底分离了,我不知该怎做。想知道你的答案,想过自己去问,但我害怕,我没有勇气,因为怕你拒绝。八月份的时候,是你的生日。我想去你家,但却发现你和我的世界相差好远。曾经在你家门口待了两小时,不敢进去。通过门缝,我知道了你是那么爱撒娇。现在,现在,已有人取代了我的位置。狠不下心去恨你,只能沉默。每天下课,我只在栏杆旁往下望,不想让自己的目光落到你身上。其实我真的真的好想问你:“我在你眼里是否是一个玩具,你想玩就玩,不玩就丢待一旁。是不是?”你可以怎样才不让我痛苦,我恨我自己,恨到想死。为何自己要这么重视友谊,当初与她绝交,弄到我生不如死。而你,我可能会崩溃。对你,我也感到不可思议,我不知道你在不在乎我,但我知道,我很在乎你。要走了,你去梁开,我很困惑,你不去德胜超可惜。在将来,我不想遇见你,因为我知道,你在梁开读书会变成什么样子。在最近的一天,你在改另一个小组的小测,而那个她也在。她说:“老师都没叫背,就要小测,你不要改我错。”她成绩超差,为了错了不订正,就这样。你沉默着,她又说了:“没有见过一个像你这么绝情的组长。”她把脸转过去了,表情是如此的难看。我感觉你很无奈。接着我不想说了,我只知道,最后她的小测是100分。她脸上表情又变了,不用说也知道怎样了。我恨,我恨这种虚伪的人。但同时更气你变了。那时,我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只要想到她脸上表情的变化,我就想哭。我们,还是不是朋友。这是我始终想问你的……9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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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停不下来_“哈哈哈,我赌五毛钱你抓不到我!”“怎么可能?”我在一片平坦而宽阔的场地上飞奔,双腿快速交替着,边跑边笑,根本停不下来……忽然我睁开眼,意识到这只是个遥远而清晰的梦。但这个梦却令我想起暑假时参加的夏令营。这个夏令营十分特殊,因为啊,在这个夏令营中陪我们玩耍的人,是一群美国的中学生。这些美国学生,长得各不相同,有的是经典的金发碧眼,有的有着近乎白色的头发,大部分则是棕色头发,浅棕色眼睛。虽然肤色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但是我们却相处得十分融洽。整个夏令营时长十天,而最令我回味无穷的,便是那次玩“贴锅边”。我想应该很多人都曾玩过“贴锅边”,其实就是“跑跑抓”的升级版:A抓B,C、D站一起,当B贴上C时,就变成A抓D,B、C站在一起。和我站在一起的是个和我玩得不错的女孩子,留着一头长发,带着一副黑框眼眼镜,性格比我还外向,于是天不怕地不怕地挑了全场最中间的位置待着,还保证说站在那儿绝对不会被“贴”。哼哼,的确,游戏刚开始时没有人来贴我们,我也一脸幸灾乐祸地看着别人玩儿命似的飞奔着。但是,好景不长,鬼使神差地我就变成被抓的人了。我完全不知道是谁在抓我,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快跑!不错,在我使出吃奶的劲狂奔后,成功地甩掉了那人,贴到另一个人身上。我还天真地以为我可以高枕无忧了,可我始终躲不开被抓的命运。这一次抓我的人貌似体力充沛,不一会儿便抓到了我,我“吱”地一声来了个急刹车,调过头,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返回去抓他。哈哈哈,不得不说,抓人真是非常有快感,就好比一头狮子在追捕猎物一样,令人难以控制地兴奋起来。忽地,我的“猎物”转变为一个典型的白种人,脸红彤彤。这个“猎物”出师不利,才刚跨出一步呢,便“噗哧”一声摔了个狗啃泥。我也挺没良心,趁其之危,逮住他转身就溜。我溜得根本停不下来,满心以为自己已经变成了一支离弦的银箭,可怎奈人家老美恢复能力那么强,又人高马大的,岂是我等小短腿可以比得过的?果不其然,看着地面上对方的影子越来越近,随即背上被来了个重击,我便晓得:我得返回去去抓那个我抓一年都可能抓不到的飞毛腿了。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不搏一把怎么知道我真的抓不到?于是我顶着7月毒辣的太阳,再次奔跑起来……直到最后,我还是一个人都没有抓到,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人生不就是在于拼搏吗?不拼一把,怎么知道自己行不行呢?所以请拼一把,挥动自己的翅膀,高飞吧,无需停下来!9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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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喜欢他男人很单纯,都快40岁了还像个孩子。那日他陪我去游泳。还没下水前,他在我面前一脸得意地显摆他从前游泳的“光辉历史”,自称“青蛙王子”。可下了水之后他就原形毕露,他的泳姿不过是自创的“狗爬式”,一点风度也没有不说,而且技术不咋的,游了一圈之后,竟把脸拧成一团,大叫“这游泳池里的水不好喝!”。男人走起路来一摇一摆,活像只企鹅。男人最近崇洋媚外,见面改问“HELLO”,再见改说“撒由那拉”,还懂得在让别人帮忙时说声“PLEASE”。有时候,男人在跟熟人交谈时冷不丁地冒出一句“中式英语”,譬如“we two who and who!(我俩谁跟谁?)”之类的话。末了还会害羞:“我不是英语专业的,别见怪哈!”男人不知啥时加入了“狗仔队”,总喜欢“跟踪”我。每次我上网打开qq,他就老跑来偷看,一看见我跟女同学闲侃几句他就神经紧绷,而我只好无可奈何地关掉聊天窗口;有时女同学打来电话可他比我抢先一步接到时,他就跟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般,随后潜伏在我的附近窃听,看看我是否早恋。害得我总觉得干嘛嘛不自在。男人最近变得愈来愈“自私”,从前他就像是我的“秘书”,只要我吩咐他办的事,男人总会帮我办得妥妥帖帖。可如今我却成了他的“部下”。男人就知道让我帮他办事儿,而我向他求助时,他却把头一歪:“自己解决!”,无论我怎么求他他都不理会我。而我没帮他办好一件事时,总得挨他的一顿训。我的心理极其不平衡。男人很“小肚鸡肠”,总喜欢吃女人的醋。记得一晚女人去美容店美容,很晚还没回家,打她手机却关机,我很着急,在家中客厅不停徘徊着,一直等到女人在将近十二点回来时才安心地回屋睡觉。而另一晚,男人去参加朋友聚会,同样那个时候回来,而我却呼呼大睡。当他提起这件事时,我忙说他才是我的最爱,男人不屑一顾,冷冷地回了句:“得了吧,谁信?!”我怯怯地瞥了他一眼,却见他转过头去偷着笑!本以为这样就OK了,可时隔几个月后,再提及此事时,他仍然耿耿于怀……可是,不知为啥,我就是喜欢他。喜欢看男人帮我解决难题时专注的模样;喜欢听男人在我的耳旁喋喋不休的唠叨;喜欢闻男人亲吻我时嘴里的茶香和烟味;喜欢男人用他刺刺的胡须蹭我的脸时痒痒的感觉;喜欢男人在看完我的作文本后留下的温暖的字迹;……男人就是这样的平凡,可我就是喜欢他。不论何时,他永远是我最爱最爱的老爸!9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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