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之城5》5_800字
第五章
月色笼罩着这片大地,安详,宁静,只有他们两人,手挽手,轻声奔跑着。
他们首先来到丽安娜家,没有一定个生灵,周围早已布满了杂草,推开门,里面的一切都涂上了一层薄灰,墙上挂着她的照片,飒爽英姿,她曾经当过女兵,那时的她还未成吸血鬼。周围还有一些铅笔素描,纸张早已变黄,还有的绝大部分就是黑白照片。贝拉一张一张查看着:“呵呵,看来她比你岁数还大了”。“嗯,我才100多岁,算是少年,你也就算个婴儿吧”。“唉,10年了,过得好快呀”。贝拉感慨道。
接着,他们又去了杰尼家,和丽安娜家一样,没发现任何线索。
回到家,已经破晓了。“唉,没有任何发现”。贝拉叹气道。“对,我们仔仔细细找了一遍,没有任何线索”。爱德华附和道。“没关系”。卡莱尔安慰道。“等等”。爱丽丝道。随后,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幅画面:丛林里,一个人类在杀死一只吸血鬼。“那个吸血鬼猎人又出现了,那个地方好奇怪,好像有人在流泪,那个吸血鬼是吉娜”。说着,爱丽丝很是伤感,因为这是贾斯帕的朋友,她没有说出来。“好吧,我们大家去一趟,爱德华,贝拉,你们就先休息一下吧,别去了”。卡莱尔说。“没事,我们是吸血鬼,走吧,走,贝拉”。爱德华说。“嗯,走,大家一起去。”贝拉和爱德华说着,先走了出去。
“往前走,大概30分钟,就到了”。爱丽丝在前面带路。一分一分,时间在悄然流逝着。当他们到达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具烧焦的尸体。惨不忍睹,尸体已经变黑,开始腐烂。(因为是吸血鬼的尸体)“唉,还是来晚了一步”埃斯梅叹了口气,低下头不语。“你们看这里”。埃美特道,“那里也有”。大家纷纷看去。确实,树干上有抓痕,很显然,是那具尸体所为,还有被烧焦的地方,不是别的烧的,是磷。
这时,爱德华和贝拉不约而同的朝一个方向走去,走到了一处深草丛,“呵呵”。他们相视一笑,同时伸出手捡起了一块晶状固体。“那是,那不是吸血鬼眼泪吗”。卡莱尔惊叹道。“哦,我说总感觉到有人在哭呢,原来时这样”。爱丽丝恍然大悟。
北京顺义区大孙各庄中学初三:王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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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_2000字
三月的细雨如丝如雾,隐隐只能朦胧着感觉,绵绵地又似柔情的世界,笼罩在周围,似一种如梦如幻的幻境,漫步微雨中,感受“小雨纤纤风细细”的美丽与浪漫。听着脚下踏起水花的声音,触摸柔顺的雨丝,真有一种难得的惬意与悠闲。
三月的春天是孕育的季节,一切都在萌芽阶段。柳丝轻摇,梢尖微点水面,漾起泛泛涟漪。“绿杨烟外晓寒轻”,杨柳堆烟,漫眼的是无际的嫩绿,感受着沁脾的清爽和温柔的抚摸。相信到了暮春,伴随着飘飞的柳絮,又是另一番动人美景!
春来也,飘柳万绦绿如海。春天,草长莺飞,丝绦拂堤,处处洋溢着和暖的气息,奏响着和谐的旋律,演绎着动人的画面!春来了,三月的物既无声又有声地昭示着,在鸣啭的黄鹂声中,在含苞的迎春花中,在缠绵的春雨丝中,在飘扬的柳丝条中,到处在召唤着春天的来临!徜徉在三月的暖风中,小园徐步,怡然自得,春自已经到来
春天的颜色真是五彩缤纷,太阳是红灿灿的,天空是湛蓝的,树梢是嫩绿的,迎春花是娇黄的……难怪诗人爱吟咏春天,画家爱描绘春天,因为春天是世界一切美的融合,一切色彩的总会。我很奇怪,这五彩缤纷的色彩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选择春天来到大地?
春天的雨是连绵的、柔和的,它滋润着大地,抚摸着大地,小声地呼唤着大地,在人们不知不觉的时候,他们竟悄悄地汇成了小河,积成了深潭。啊,原来是春雨给潭水带来绿色的生命。
风和雨总是结伴而来的。早春的,带点儿寒气的风,吹醒了万物,树梢绿了,大地绿了,连高耸的楼房的平台也绿了。宋朝的王安石有诗云:“春风又绿江南岸。”说的多么好啊!但又何止是“绿”?
在风的吹拂下,满山满坡的野花睁开了眼,一朵、两朵,一丛、两丛……连成片,汇成海。人们面对这蓝的、红的、黄的……气势磅礴的色彩的海洋,烦恼没有了,萎靡没有了。感谢春天的色彩给我们带来向上的力量和信心。
再看看春天的天空吧。怎么天空也是五颜六色,使人眼花缭乱?啊,那是孩子们放的风筝。在蓝天白云映照下,千姿百态的风筝潇洒自如地飘舞着,飞升着,多么使人心旷神怡的景象啊!春天属于孩子们,天空属于孩子们,然而他们不是同时也在努力地打扮着春天,增添着春天的色彩吗?
但是,如果你俯下身子去仔细审视,你会发现在悦目的色彩中,还有零星的枯黄,那是残冬留下的痕迹。你也许会叹息:“真是美中不足啊!”是的,望着那几茎折肢断臂、垂头丧气的小草,谁还会有好心境?可是,你不妨削去枯黄的冬衣,你会有更新奇的发现,嘿!里面却是绿的!原来外表枯黄的小草也在孕育着,孕育着更美的春天春来了!
渐暖的空气,破冰的流水,渐绿的柳枝,吐芽的苞蕾,这些春的使者,驱散了料峭的寒风,送来了温暖的气息!被风簇拥着的春天,阳光和煦,万物生机勃勃,春雨滋润,兰馨蕙香。“红杏枝头春意闹”,自然界的精灵们自然也不甘寂寞,将无声的浓郁春意表现得似有声音般轰轰烈烈。三月,这样一个热闹的年轮,万物复苏的月份,演绎春天的方式也更扣人心弦。
三月的细雨如丝如雾,隐隐只能朦胧着感觉,绵绵地又似柔情的世界,笼罩在周围,似一种如梦如幻的幻境,漫步微雨中,感受“小雨纤纤风细细”的美丽与浪漫。听着脚下踏起水花的声音,触摸柔顺的雨丝,真有一种难得的惬意与悠闲。
三月的春天是孕育的季节,一切都在萌芽阶段。柳丝轻摇,梢尖微点水面,漾起泛泛涟漪。“绿杨烟外晓寒轻”,杨柳堆烟,漫眼的是无际的嫩绿,感受着沁脾的清爽和温柔的抚摸。相信到了暮春,伴随着飘飞的柳絮,又是另一番动人美景!
春来也,飘柳万绦绿如海。春天,草长莺飞,丝绦拂堤,处处洋溢着和暖的气息,奏响着和谐的旋律,演绎着动人的画面!春来了,三月的物既无声又有声地昭示着,在鸣啭的黄鹂声中,在含苞的迎春花中,在缠绵的春雨丝中,在飘扬的柳丝条中,到处在召唤着春天的来临!徜徉在三月的暖风中,小园徐步,怡然自得,春自已经到来
春天的颜色真是五彩缤纷,太阳是红灿灿的,天空是湛蓝的,树梢是嫩绿的,迎春花是娇黄的……难怪诗人爱吟咏春天,画家爱描绘春天,因为春天是世界一切美的融合,一切色彩的总会。我很奇怪,这五彩缤纷的色彩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选择春天来到大地?
春天的雨是连绵的、柔和的,它滋润着大地,抚摸着大地,小声地呼唤着大地,在人们不知不觉的时候,他们竟悄悄地汇成了小河,积成了深潭。啊,原来是春雨给潭水带来绿色的生命。
风和雨总是结伴而来的。早春的,带点儿寒气的风,吹醒了万物,树梢绿了,大地绿了,连高耸的楼房的平台也绿了。宋朝的王安石有诗云:“春风又绿江南岸。”说的多么好啊!但又何止是“绿”?
在风的吹拂下,满山满坡的野花睁开了眼,一朵、两朵,一丛、两丛……连成片,汇成海。人们面对这蓝的、红的、黄的……气势磅礴的色彩的海洋,烦恼没有了,萎靡没有了。感谢春天的色彩给我们带来向上的力量和信心。
再看看春天的天空吧。怎么天空也是五颜六色,使人眼花缭乱?啊,那是孩子们放的风筝。在蓝天白云映照下,千姿百态的风筝潇洒自如地飘舞着,飞升着,多么使人心旷神怡的景象啊!春天属于孩子们,天空属于孩子们,然而他们不是同时也在努力地打扮着春天,增添着春天的色彩吗?
但是,如果你俯下身子去仔细审视,你会发现在悦目的色彩中,还有零星的枯黄,那是残冬留下的痕迹。你也许会叹息:“真是美中不足啊!”是的,望着那几茎折肢断臂、垂头丧气的小草,谁还会有好心境?可是,你不妨削去枯黄的冬衣,你会有更新奇的发现,嘿!里面却是绿的!原来外表枯黄的小草也在孕育着,孕育着更美的春天。
我终于明白了春天的色彩为什么这样丰富:是春姑娘手中的彩笔勤奋地挥动着;是稚气的孩子们天真地打扮着;是被人们忽视的小草默默地孕育着。尽情地享受着春的色彩的怡悦的人们啊,你为春天的色彩贡献了什么?。
我终于明白了春天的色彩为什么这样丰富:是春姑娘手中的彩笔勤奋地挥动着;是稚气的孩子们天真地打扮着;是被人们忽视的小草默默地孕育着。尽情地享受着春的色彩的怡悦的人们啊,你为春天的色彩贡献了什么,春天又为我们贡献了什么
初三:恋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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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之城5》10_800字第十章:爱德华迈着沉重的步伐,朝家的方向走去。一棵树,一头鹿。这两个场景总是出现在爱丽丝的脑海中。“找到了,找到了”。卡莱尔从阁楼里出来。手里捧着一本书,书皮布满尘土,还有裂痕。此时贾斯帕,埃斯梅他们都在客厅里。“找到什么了”?埃斯梅问道。“呵呵,是一本古书,上面记载了好多远古时代的事,我找到了爱丽丝捡的石头的信息了”。“啊,是什么,说说”。“对,快说说”。大家追问道。“关于这方面的介绍也不多,只是说这块石头叫心雨,是一块神奇的宝石,是很久以前一位吸血鬼创造出来的,拥有巨大魔力”。卡莱尔道。“不会吧,巨大魔力”。贾斯帕道。“心雨,名字不错”。埃美特笑道。“吸血鬼创造的,远古?”爱丽丝道。“对,书上是这么说的”。卡莱尔道。此次此刻的树林里,“呃,隐匿气息没想到关键时刻还能救命,唉,老婆,对不起,都是我没用,琳娜,爸爸对不起你呀”。吸血鬼猎人慢慢爬了起来,自责不已。“你没有完成任务,你知道后果”。一个神秘人站在他身后,冷冷道。“我就差一点,求你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一定会成功的”。吸血鬼猎人央求道。“哼,你当时怎么说的,难道忘了我们的约定了”?神秘人意味深长的笑道。“不要,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一定成功”。吸血鬼猎人跪倒在地上,哭道。接着,神秘人拿出一水瓶的鲜血。“这是他们的血,如果你下次不能成功,我会吸出她们十倍的血,让她们变成干尸。”说着,神秘人喝掉了这瓶血。吸血鬼猎人看着这一切的发生,他的心都碎了。吸血鬼猎人跌跌撞撞爬了起来,天上隆隆的雷声,乌云密布,倾盆大雨。吸血鬼猎人走在雨中,他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不停的往前走。此时的爱德华,在雨中前行,怀中贝拉早已淋湿了,爱德华脱下衣服给贝拉盖在身上,不停地用手去理贝拉凌乱的头发,让贝拉的头紧靠在自己的肩膀上。这一刻,看到贝拉双目紧闭,他的心在流血。他的今后要如何去面对,他不清楚,他从未想过没有贝拉他该怎么活。泥泞的路途,他平稳的走着,一步一步,贝拉在他怀里安详的躺着。北京顺义区大孙各庄中学初三:王金虎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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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_3000字南疆自古即为蛮夷之地,风俗民情与原大不相同。其境内多生毒虫毒草,猛禽走兽,百姓尚武民风彪悍,原人多对其避之唯恐不及。千年前南疆与原本是一体,古称夔州。前朝晚年,南诏王室兴起建立南诏国。之后太祖建立大楚,南征北战戎马一生。等到太宗时候腾出手来南诏立国早已超过百年,根基已稳,而原经过几十年征战也急需休养生息。南疆从此正式独立于大楚的版图之外。碎雪关地处南疆与大楚永州边境,虽然两国之间时战时和,边境上的百姓却依然时有往来互通贸易。碎雪关后的三十里的永林小城更是时有见到装扮奇特的南疆人出入。永林城并不大,因为靠近边关于永州的州府永州城也相距有两百里之遥所以看上去并不繁华。除了人群掺杂的明显就是异族衣饰的人,这里就像一个普通的小城镇一样。叶璃站在不怎么宽阔的街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神态安详的人们心淡淡微笑。在这样的时代,居住在这样的边关小城能有这样的安乐祥和确实十分难得。或者应该说普通百姓的适应生活和环境的能力永远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暗三抱着剑站在叶璃身边,有些奇怪的看着自家主子站在客栈门口不进去反而笑得一脸奇怪的模样,“公子,这永林城里似乎没有几家客栈,这一家已经是最好的了。”叶璃瞥了他一眼,摇了摇头笑道:“进去吧。我不是嫌弃客栈不好。”说完当先一步踏进了看起来有些简陋的客栈。暗三扬了扬剑眉,他也觉得王妃应该不会嫌弃环境太差。毕竟这一路行来有时候没能即使感到下一个城镇他们有时候也是露宿荒野的。何况,在京城的时候那黑云峰下的训练有的地方连他们几个暗卫都不想踏足王妃可是眼睛眨也不眨的就进去了。进了客栈,比起楚京和广陵城那些装饰的富丽堂皇的客栈,这件小客栈连三流的都算不上。但是这也确实是永林城里最好的客栈了。大堂里只摆着七八张桌子,此时有三张桌子已经坐了人,一个老掌柜正低着头在柜台里算账。叶璃虽然是一身简单的布衣,但是她的年龄容貌和气质,还有跟在她身后抱着剑身形挺拔看着就气势不凡的暗三还是已经客栈就引起了众人的侧目。此时无论是游览还是做生意都不是好时候,所以客栈里显得有些清冷。叶璃走到柜台前抬手轻轻叩了两下,老掌柜颤颤巍巍的抬起头看看了看叶璃二人半天才问道:“小公子住店么?”叶璃莞尔一笑,“不住店我们来喝茶么?”老掌柜陪笑道:“公子贵姓,要几间房?”“楚,两间上房。”老掌柜招来小二带两人去楼上的房间,遣走了小二,暗三熟练的将整个厢房检查了一遍。这种小客栈的厢房,即使是上房也不会有多宽大华丽。也不过就是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屏风隔开外面的桌椅罢了。暗三站在门边看着叶璃手脚伶俐的摆好自己的东西,皱眉问道:“公子,咱们什么时候去南疆?”叶璃放好了行礼,从屏风后面转出来指了指一边的椅子示意暗三坐下,笑道:“这种事情急不来。我想…我们需要一个向导。”对于第一次进入南疆那块地方的人来说,功课没做足就自己瞎闯简直是玩命。而叶璃不是非必要的时候一向都不爱冒险。“向导?”暗三不解。叶璃笑道:“南疆对于咱们土来说太过神秘,咱们人生地不熟的也不好走。找一个南疆本地人或者熟悉南疆的大楚人带路是个不错的选择。”暗三皱眉道:“但是…带着一个外人可能会拖我们的后腿。”叶璃握着折扇漫不经心的敲着桌边,道:“所以我们还要等,我已经让人找好了向导了。可惜人似乎比我们晚了两天。”看着暗三疑惑的眼神,叶璃但笑不语。示意暗三可以回房休息了,暗三深知自家主子的脾气,她如果不想说的话他就是绞尽脑汁也别想得到答案。只好一脸郁闷的起身回房去了。含笑看着暗三出去,叶璃取出行李里包裹的天一阁送来的卷宗继续阅读。拿到好处以后,韩明晰的做事还是十分靠谱的,这一路南来几乎每隔几天她就会收到天一阁传来的大批南疆的资料。叶璃已经习惯了在收到东西的第一时间将他们全部看完记在脑海里然后毁尸灭迹。现在手里的应该是进入南疆前的最后一份了。这一路上,南疆的形势和大概情况也渐渐在她的脑海里有了个印象,但是到底有几分真实还要进入南疆之后再行求证。一目十行的将手里厚厚的卷宗看完,叶璃神色淡然的将这些写满了字迹的卷宗付之一炬。清晨,叶璃和平时一样早早的起身下楼。楼下大堂里已经做了两桌人了,其一桌正是坐在靠墙的位置的暗三。暗三看到叶璃下来,连忙起身,“公子。”叶璃点头笑道:“这么早?”暗三沉默不语。平常有其他几个在一起自然不用这么早,但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跟着虽然知道公子并不是没有自保之力,但还是忍不住担心。叶璃哪里会不明白他的心思,无奈的笑道:“不用这么紧张,你若是一直这样,只怕咱们还没进南疆你自己就先累垮了。让你跟着我给你很大的压力么?”暗三摇头,“没有,属下多谢公子信任。”只是他和其他几人从小一起长大,他的年龄只比暗四一点儿,性子却还不如暗四稳重。所以平时一般都习惯听暗一暗二的意见。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了难免有点不习惯。叶璃含笑点点头,坐下来招来小二叫了早点。“两位公子,你们也是打算往南疆去么?”叶璃正招呼暗三吃早餐,对面一桌的一个男子起身过来问道。闻言,叶璃放下手里的筷子抬头打量了一眼来人。身材魁梧挺拔,长相平平,虽然极力向两人透露出和善,但是眉宇间那顾煞气却是难易遮掩的。暗三伸手握住了放在桌上的剑,叶璃抬手按住剑身,不经意的拍了拍。暗三皱着眉看了那人一眼才回收了手低头继续吃饭。两人的动作来人自然看得一清二楚,也不以为意笑道:“这位兄弟不必紧张。我们几个也是要去南疆的,所以才想问问公子要不要结伴而行。”男人指了指对面桌上的三个人笑道。叶璃往那边瞥了一眼,一个五六十岁富商大半的老者,那一身华丽名贵的衣料,还有手指上的碧玉扳指,手里还握着一个金算盘。就差没写着我很有钱来抢我了。旁边跟着一个管家模样的年男子和一个一身病态的青年书生。这样的组合绝对称得上惹人眼。开始叶璃还有些担心自己和暗三会不会太惹人注意了,看了这几个人才发现自己太丢掉了。说来也是,有胆子往南疆腹地去的,没几个是废材。叶璃看了看暗三,笑道:“只怕我们会给几位添麻烦。”男子笑道:“怎么会?我看这位兄弟的身手不错,南疆那地方我也去过几次,邪行的很。咱们多几个人互相也有个照顾不是?”男人看了看暗三,又将目光调回叶璃身上。很明显叶璃才是才是能下决定的那个人,但是他却看不出眼前这个少年的深浅。只能暗猜测是不是哪家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少爷带着护卫跑出来玩儿了。“我们打算去南诏都城,一路上应该没什么危险。不知几位是?”叶璃眯眼微笑道,笑容无辜又和善。男子朗声笑道:“咱们几个也是去南诏都城的。原本王南诏都城的路倒还算太平,过不从去年开始倒是有些玄乎了。我们老爷到南诏做一些药材生意,公子不嫌弃的话不如一起上路?”坐在对面的富商老爷神态倨傲的斜了叶璃一眼,倒是那个满脸病态的青年男子对着两人含笑点了点头。叶璃低眉一笑,婉拒道:“我只是听说南诏风光独特,才打算前往游历一番也算长点见识。因此事先也找好了一位向导,只是他要晚两日才到。就不耽误几位的行程了。”见叶璃拒绝,男子也不勉强,只是笑道:“既然如此,打扰公子了。咱们不妨南诏都城再见。”叶璃微微点头,目送男子回到对面的座位。对面隐隐传来那富商老爷责怪男子多事以及对叶璃二人不屑的话语,叶璃也不在意淡淡一笑低头吃早膳。等到那一桌客人离开,暗三才抬起头来道:“公子,小心那几个人。”叶璃挑眉问道:“你认识他们?”暗三点了下头又摇了摇头,道:“那个病书生我认识。”“?”叶璃看着暗三,有些好奇他几乎从没离开过京城怎么会认识这样一个病书生,“看起来,那个病书生的身份不简单?”暗三点头道:“他就的外号就叫病书生,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叫什么。包括天一阁。”叶璃低头想了想刚才看到的那个一脸病态的书生,看起来也不像是绝顶高手也没有什么特意之处,暗三又是从何处看出他的身份的?暗三道:“他是西陵国阎王阁的三阁主。前些年几乎所有的杀手组织都接过刺杀王爷的任务,也包括阎王爷。咱们有不少暗卫就是死在他的手里。不过他也被王爷打了一掌震损了心脉,原本的假病变成真病了。公子刚才有没有注意到他的右手?病书生善毒,他的左手指甲颜色跟寻常人不同,别人只当他身体有病才那样的。事实上早在他被王爷打伤之前就已经如此了,那只手是因为他常年练毒所致,奇毒无比。”叶璃低头回想,果然想起那书生的藏在衣袖的左手在他起身的手稍微露出来一些,似乎确实是暗红色的,“把自己的手炼成毒?他就不怕把自己毒死么?”叶璃不解,觉得这个做法实在没什么意义。百毒不侵的身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不存在的,只能说有的身体因为某种原因对大多数的毒药有抗性而已。如果一个浑身带毒的人能够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那沈扬也就不用费那么多心力为墨修尧治疗了。用过早膳,叶璃出门在永林城里逛了一圈,顺便也了解了一些南疆和碎雪关的情形。傍晚回来的时候却又看到那一行四人依然坐在原来的位置吃着晚膳,显然他们今天并没有启程离开。病书生依然友好的对着叶璃二人点了点头,叶璃含笑点点头就准备上楼去了。“哟?永林城什么时候来了个这么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叶璃还没踏上楼梯,身后的一角传来一个满是猥琐下流味道的声音,叶璃微微侧身就看到一个南疆打扮,长得枯瘦如柴的青年男子正盯着自己,目光放肆的充满了淫邪的味道,就连那将如老鼠一般的小眼睛也充满了浑浊的邪气。不由得皱了皱眉,前世今生包括她面对的那些黑道毒枭恐怖分子在内她也没见过长得这么考验人审美底线的人了。暗三猛地回头,神色冰冷的盯着那青年男子。带着警告的目光杀意纵横,只要这个混账敢再说一句他就会让他变成剑下亡魂。定国王府的王妃岂是这种鼠辈可以亵渎的?那青年男子却显然将暗三的警告当成了挑衅,越发得意起来。昏暗猥琐的目光在叶璃身上流连不去,同时还不忘嚣张的对暗三笑道:“看什么看?爷说的不对么?这小子粉头粉面的,你们原的男人就是长得跟娘们似的,这小子比娘们还想娘们呢。”凭良心说,叶璃的装扮绝对是非常成功的,即使她看起来比大多数女人还要漂亮,但是因为她的年纪和还有行动姿态气度绝对不会有人怀疑她是个女人。所以,暗三自然也不会费口舌去跟那个猥琐男子多说什么。他直接拔剑——长剑嚯的一声出鞘,飞快的直奔那猥琐男子而去。对方显然没有想到暗三一声招呼都不打就直接动手了,那猥琐男子愣了一下眼看着就要被刺出一个窟窿来了。跟在他旁边的人连忙一把拉开他,手一挥一个细长的东西直扑暗三而去。暗三冷哼一声,手长剑挽出一个剑花。刷刷两声那东西碎成了三截落在地上。众人放眼看去竟然是一条毒蛇,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但是光看那斑斓的花色就知道绝对是一条带着剧毒的毒蛇。暗三不屑的扬眉,既然要到南疆,他们怎么可能不事先了解南疆的人惯用的一些伎俩。那几个南疆人却变了脸色,只有那猥琐男子还叫嚣着,“你好大的胆子!你们知不知道爷是谁?”暗三撇嘴,冷笑道:“在大楚还敢这么嚣张,不会是南诏王子吧。爷记得南诏王只有两个女儿吧?”那男子还想说什么,却被暗三手里扬起的长剑吓得只能硬吞了回去,一脸憋着气的模样,连连退了几步直推到随行的几个人间去才叫嚣道:“给我杀了这小子!”他身边的几个人显然有些为难,叽叽咕咕的对那男子说些什么。叶璃站在楼梯口上,垂眸听着,听起来似乎像是前世云贵地区某少数民族的语言,而叶璃因为长年活动于云贵地区,对这一地区的少数民族语言基本上都略同。那几个随从显然在劝自己主子现在他们站在大楚的土地上不宜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而那猥琐男子明显的不肯听劝,坚持要杀了暗三并且抓走叶璃。一番沟通无效之后,几个南疆人无奈的对视一眼朝着暗三和叶璃围了过来。大堂里的人一看要打起来了,顿时都作鸟兽散,就连病书生那一桌也只剩下他和那个年男子了。那老掌柜早已吓得躲进了柜台里不敢出来,叶璃皱了皱眉道:“把他们扔出去,别弄坏了人家的东西。”暗三愉快的应道:“是,公子!”“谁啊那么大胆子,惹我们的君唯公子生气啊。”暗三正要动手,一个慵懒的带着丝丝滑腻的声音在楼上响起。叶璃一抬头就看到楼上的栏杆边上靠着一身宽松的暗红罗衣举手投足间尽是风情的俊美男子。妖孽!扫了一眼旁边目瞪口呆直流口水的猥琐男子,叶璃头痛的看着对自己勾魂笑的风月公子,“韩兄,你怎么会在这里?”韩明晰在栏杆上轻巧的往后翻身,轻飘飘的落在了楼梯上笑道:“这个么…为兄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让君唯兄弟一个人去南疆那么危险的地方,正好君唯也需要向导不是么?为兄就毛遂自荐了。”叶璃一个没忍住给了他一个白眼,“韩兄,你认识去南诏的路么?”“看不起人。”韩明晰哀怨的望着叶璃道:“为兄来往南诏少说也有七八次了,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的。何况,为兄跟着还可以保护君唯,你看看只带着一个人出门这还没踏出大楚呢就遇到了登徒子。”叶璃咬牙,“韩兄,我是男人!”韩明晰惊讶的挑眉,拿折扇掩唇呵呵笑道:“君唯年纪小不懂事,谁说男人就不会遇到登徒子了?那边那个傻子,你说是不是?”那边那个又傻又猥琐的青年早就一边流着口水一般猛点头,叶璃看得一阵恶心偏过了去恨恨的瞪了韩明晰一眼。她以为这家伙只是喜欢采花,原来是男女通吃啊。“君唯别误会哟,为兄就算是男女通吃也看不上这种货色。怎么样…也要像君唯这样的俊俏公子才对。”韩明晰冲着叶璃眨了下眼睛,就想要伸手过来捏叶璃的小脸。叶璃岂会让他得逞,手里的折扇一合啪的一声敲在他手腕上。韩明晰顿时垮下了脸。韩明晰慢悠悠的走下楼梯,凤眼懒懒的撇着那几个南疆人,“你们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本公子请你们走?”那猥琐男子上前涎笑道:“这位公子也要去南疆么?本公子是络依部的少族长,不如由本公子为公子领路如何?”他学着原人绉绉的说话,不过配上那浑浊的眯眯眼,和消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一样的身形还有那自以为潇洒的笑容实在是让人有些毛骨悚然。叶璃唇角抽了抽为韩明晰的桃花运哀叹,顺手把暗三拉到自己旁边来。既然有人要出头他们又何必自己动手呢?韩明晰桃花眼抽搐了一下,面部表情的吐出一个字,“滚!”他是风流没错,但是真的没到男女不拘的地步。就算真的男女通吃他也挑食好不好?这位自称络依部少族长的猥琐青年感觉自己被伤害了,原本的惊艳啊怜香惜玉啊瞬间变成了愤怒,“给我杀了这两个小子,把他抓回去!”叶璃惊愕,刚才要杀暗三把她抓回去,现在韩明晰这个妖孽出现了,就要连她一起杀把韩明晰抓回去么?这叫什么事儿啊。韩明晰勾起一抹冷笑,“立刻给本公子滚出去!还是你们想要慕容将军亲自来送你们出关?”这话一出,那猥琐青年眼终于多了几分犹豫。在身边跟随的人的劝说下哼了一声丢下一句狠话狂奔了出去。大堂里一片宁静,见没有打起来老掌柜才小心翼翼的从柜台里站起来,小心的向唯一还剩下的一桌客人赔礼。叶璃往楼上走去,一边低声吩咐暗三结账的时候多给掌柜一些钱当是赔偿。韩明晰跟在后面听着叶璃的话,呵呵笑道:“君唯就是心软啊,那老掌柜在永林开了几十年的客栈,什么事儿没遇到过。你以为他真的吓到了?”叶璃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因为我们的事赶走了他的客人总是事实。跟他吓没吓到没关系。还有…韩兄,这是我的房间。”韩明晰笑道:“君唯不请我进去喝杯茶么?”“要喝茶刚才在大堂不喝?”韩明晰嫌弃的撇嘴道:“那种地方喝茶不合本公子高贵的品味。而且…我可不想喝到一半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下了什么毒。君唯运气不错哦,刚出门就遇到江湖人见人怕的病书生。”叶璃挑眉,让开门门口让他进来,问道:“你知道病书生?他现在来南疆做什么?”韩明晰耸肩,悠闲的靠着椅子双手枕着头笑看着叶璃道:“谁知道呢,他前几年差点被定王给整死了。还是阎王阁的大阁主亲自出面才抱住他一条命。好几年不出来了,如今突然出现在南疆…呵呵,那家伙每次出现都是哀鸿遍野血流成河,君唯你可别被他骗了。还是离他远一点好。”叶璃漫不经心的点点头,心思已经转到别处去了,“我又不认识他自然不会去招惹他了,倒是韩兄不用坐镇清风明月楼了么竟然有空跑到南疆来?”韩明晰嗤笑道:“清风明月楼哪里需要我坐镇啊,还是来看着君唯比较放心一点。毕竟…君唯的薰雅阁可是唯一只属于我自己的产业啊。要是君唯出了什么事本公子的损失就大了。”一边一本正经的说着,一边勾人的凤眼却露出好玩的意味。叶璃脸色平静的看着他,“我去南疆有事要办,不方便带着韩兄一起。”“没关系不用带,我跟着君唯就可以了。君唯要上刀山我绝不下火海,怎么样?”韩明晰笑容璀璨,“我可是很有用的哦,君唯不是想用天一阁的情报么?只要我在身边随时随地可以取用天一阁的任何情报,可比君唯等着消息送上门方便多了。”叶璃默默看了他半晌,才道:“我就怕明月公子知道我带着他弟弟入险境,回头一个不小心阴死我。”一提起兄长,韩明晰的好心情顿时阴沉了许多,冷哼一声道:“别跟本公子替他,他现在哪里还记得有我这个弟弟。早晚有一天死在…哼哼!到时候本公子再去给他收尸就是了。”叶璃心一动,虽然上次算计了韩明月并从他手里脱险,但是叶璃对他就是有一种仿佛与生俱来的戒备。而对于跟他长得极其相似的韩明晰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或许是因为韩明月以一人之力建立清风明月楼和天一阁的手段能力,或许是因为他跟墨修尧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恩怨,也许或是因为他是真正第一个能威胁到自己的人。不动声色的看着犹自生气的韩明晰,叶璃淡淡道:“既然担心,就去看看便是了。韩兄何必跟着在下到处跑,危险不说,万一明月公子出了什么事岂不是让韩兄抱憾。”韩明晰一怔,很快有笑了起来,“他能出什么事,这世上能动得了他的人还没有几个。而且他也不要我帮什么忙,在他眼里我只会添乱罢了。”叶璃支着下巴笑看着他,“我以为韩兄和明月公子兄弟关系很好呢?”韩明晰轻哼一声道:“总之,本公子就要跟你去南疆。就算你不让跟本公子自己也会跟着去的。至于我大哥,用不着你操心,他短时间回不来清风明月楼也倒不了。”叶璃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说得太多反而容易引起他的怀疑。既然要相处这么一段不短的时间她总有办法知道韩明月具体去了哪里?她可没忘记韩明月为了某个和墨修尧有关系的女人差点毁了她的名声。谁说赔礼道歉之后她就不能记仇了?只不过不用急着报仇罢了。至于利用韩明晰的事…叶璃看了一眼笑得无比风骚的男人一眼,谁让他是韩明月的弟弟还非要自己撞上来呢?见叶璃不再反对,韩明晰大乐。满心愉悦的计划起他们的行程来了,“君唯,南疆我来过好几次,咱们可以先去苍山逛逛,然后沿着清明河往西走,正好可以去看看凤凰花和南疆的灯会,然后再去南诏都城你觉得怎么样?”叶璃神色冷淡的看着他,“我以为,韩兄知道我们急着赶路。按你的行程五月底咱们能感到南诏都城么?”韩明晰顿时萎了,闷闷不乐的道:“既然如此,咱们先敢去南诏都城,等君唯办完了事咱们再去看灯会好了。”看着可怜兮兮的韩明晰,叶璃觉得自己额头上的青筋跳的格外欢快。没好气的将人赶了出去,暗三站在一边一脸担忧的望着叶璃,叶璃挑眉道:“有什么想说的?”暗三皱眉道:“公子,韩公子……”韩明晰这个人他们都不了解,但是韩明月这个人作为暗卫可能成为王爷或王妃的他们都曾经了解过。非常不好对付的人,而韩明晰既然是韩明月的弟弟只怕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更重要的是…韩明晰的名声实在是不太好,王妃跟他长时间相处下去…想了想某种后果,暗三不由自主的抖了抖。叶璃无奈的道:“带着韩明晰有好处也有坏处,但是他既然已经跟来了我们想要甩到他只怕也不容易。”天一阁的情报遍布天下,更重要的是有一种人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你越是想要甩开他他越是兴致勃勃的要缠着你。韩明晰很明显就是这种无聊人士。挥挥手,叶璃道:“不用担心,现在先不考虑其他的。先到了南疆找到大哥再说。暗二现在应该已经找到大哥了吧?”暗三点头道:“暗二很擅长找人,他走的比我们快应该已经找到徐公子了。”叶璃点头道:“那么就带着韩明晰吧,进入南疆之后你注意一下暗二留下的线索。我们先去和大哥汇合。”“是。”初三:加里森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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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之光_35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这里有晨昏之美,你看那晨雾将歇、夕阳欲颓。拂晓时分,我来到这里,一切事物都笼罩在一层薄纱之中,仿佛一个美人用一片轻盈的面纱挡住了那如花美貌,不禁令人浮想联翩。若隐若现,隐隐约约,让人感到迷幻,似乎将要迷失方向,沉醉在这仙境一般的美景中。而远处骤然传来一声声猿猴和飞鸟的叫声。“属引凄异,空谷传响,哀转久绝”。这叫声空灵,更显这山间的幽静。傍晚时分,我又走回到这里,此时太阳仍在乐此不疲地完成着自己的使命,依然还未收敛它那瞩目的光芒。美丽霞光,岁月静好。你看,那霞光投射在这溪流之上,水面与天空都呈现出炙热的火红色。潜游在水中的鱼儿这时争相跳出水面,一幅“鲤鱼跳龙门”之景。彰显出他们的活跃。终于,在时光的催促下,太阳才依依不舍的离开。离开时缓缓地、慢慢地,透着它的不情愿与依恋。在太阳收回它的最后一抹余晖之时,我也该回去了。又踏上来时的路,又回到来时的地方。初二:时光忘了旧梦400字 初二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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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弟弟 (5)_800字“不好了,不好了,狼来了。”弟弟高声大叫。我懒洋洋的从床上爬下来,不情愿的张开我那调皮的樱桃小嘴,对弟弟说:“你有完没完啊!”弟弟笑嘻嘻的说:“妈妈说让我把你叫起来,可你是死皮赖脸不起来,所以我只能用我的必杀绝技了。”我听了,马上气吐血,说:“你……你……”弟弟在一旁哈哈大笑。我的弟弟就是这样,我大人有大人量,就不跟他计较,不过,我这个弟弟啊,倒是一个大名鼎鼎的恶作剧大王,现在,就让我来介绍介绍那个超级捣蛋鬼。他,爱作恶作剧,下面,是他的种种遭遇,和一些开心的事例。“我不是黄蓉,我不会武功。我只要靖哥哥,完美的爱……”我在唱歌,我今天心情非常好,可弟弟却在一旁横鼻子,竖瞪眼。对我好像很不满意,我开始不去理他,可是他为了引起我的注意,他拿了一杯啤酒,对我说:“我要变成李白,我要喝很多酒。”我就跟他开玩笑说:“有本事你就喝两瓶啤酒给我看看。”我以为他不会答应,可我没想到的是,他拿了两瓶啤酒来了。我实在不敢相信,可我还是以为他可能只是拿来玩玩的。他开始喝了,可是,他刚倒满,他就对我说:“姐姐,妈妈来了。”我向后一看,没有人呀!我转回来的时候,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弟弟喝完了一杯啤酒,我问:“你好像比爸爸喝的还快呀!他神秘的笑了笑,这时候,我再也不相信了,我继续说:“有本事,你把这里全喝完。”这时候,我又听见弟弟说:“你的偶像明道来了。”我高兴的说:“真的吗?”我又被他骗了,我对他说我再也不要被他骗了,可是,我却抵不住他的诱惑,一次次的被他骗了,可是,到了最后一次,我没有被他诱惑了,我终于揭穿了他,我带着胜利的喜悦,我像小博士一样说:“小伟晔,乖,姐姐本来就比你聪明啊!”我这也是安慰他,可是,他却毫不邻情,对我说:“你这个贱货,不想活了,敢爬到老子的头上来了!”我气的说不出话来,怒气冲天的走了。可回去一看,他竟然在那里偷笑。我就是有这样一个弟弟,活泼,又可爱,可是,要提防的就是,他爱搞恶作剧,千万别上他的当哦!800字 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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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旅行之5欣赏过美丽的铁山寺(国家重点森林风景区)风景,我们一行人坐车如风驰电掣一般,来到了(盱眙)国家体育局康复基地(美丽的老子山风凰泉宾馆),下车时我随手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表,以是下午一点半,稍着休整,大家都集体涌向游泳馆,我和爸爸也来到游泳馆,换上泳衣。馆内早已人声鼎沸,大家游泳的泳势千姿百态:有的蝶泳,有的蛙泳,有的仰泳,还有的一起一伏狗刨式划着的。我迫不及待地奔向游泳池,来到泳池边,这次我又一次忧郁了,在海边下水,沙滩是平缓向海里延伸,没有太大起伏出入,因此我不怕,也敢下水,这次可是一杆子到底,想想太可怕那,但是当我看到泳池里有我一般大的、比我还小的小朋友都开心、愉快的在水玩 ,所以我还是鼓起勇气,勇敢地下到池中,当全身浸泡在水中,我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又一次战胜了自我。学游泳还真是一门学问,爸爸和叔叔们都告诉我学游泳,必须首先要学会蹬脚,憋气,划手这三招式。蹬脚要先把脚收起来,然后翻脚,最后登、蹬出去,迅速夹在一起,学会了蹬脚;又要学憋气了,第一次蹬脚憋气,我就喝了一大口水,难受的连气都喘不过来了,眼睛里也冰酸酸的,难受死了,又要学划手了,在地面上学划手,我很快就学会了,但由于胆小的原因,一到水中,我就乱了套,活像一个螃蟹在水中张牙舞抓,呛得有时甚至连水都不敢下。都是每次心里又有些不甘,看着别的小孩子们都能学会,愉快地在水中游玩,我为什么就不能,于是我在心中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学会游泳,不要让爸爸和叔叔们看不起,大人们休息时我也加紧练习基本功,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到了傍晚,领头叔叔喊了声“回宾馆集合了。”走出游泳馆,晚霞以在西边高高挂起,晚霞如锦、五彩缤纷、璀璨夺目、无比的美丽,犹如我的心情一样,开心愉快而舒畅,虽然今天游泳没有学会,但是我以掌握了游泳基本要领,牢记爸爸和叔叔们教的三招式,勤学苦练,将游泳基本功努力提高到新的台阶、等下次再到游泳馆游泳时,一定能战胜自我,学会、学好游泳这门功课,同时也从学游泳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打好基础,还要有持之以恒的毅力才能成功!8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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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之诗·月之守护者(5)_800字第五章头发变成绿色的了云璃茉喝完酒把瓶子随手丢在了一边。因为液体有点粘稠,所以有不少沉淀在了瓶子低下。洛可可好奇的拿起瓶子,把残余的一点倒在了自己的嘴里面。一滴刚被她喝下,洛可可就感到不好:“茉莉,我头好痛……”云璃茉紧张的凑过来,轻轻摸摸洛可可的额头:“怎……怎么了?”云璃茉紧张的注视着好像痛到不行的洛可可,突然惊异的发现——洛可可及肩的头发从发根开始慢慢变成绿色,到最后,完全变绿了。洛可可睁开眼睛,云璃茉从她的眼眸里看到了一抹金光掠过,然后,归于平静。洛可可装作好奇宝宝的样子:“茉莉,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云璃茉无奈扶额:“你自己去照下镜子。”洛可可屁颠屁颠的跑去卫生间照镜子,然后,发出一声尖叫。洛可可拉着一张苦瓜脸回来了:“不行,这不公平。凭什么我喝了染发剂就有用,茉莉,那你呢……”她的发色似乎没法改变了,也许只能就这样过一辈子了。云璃茉不禁有点可怜她了,万一以为身上有什么好的灵力种子,极易遭到袭击。喝了那个药水有五分钟了,云璃茉感觉身上哪里都疼,针扎一样。她忽然注意到自己胸口放出强烈的紫光,渐渐形成一个花型的光影。“用你的血,点在你胸前的印记上。”一个轻柔空灵而又甜美的声音传进云璃茉的耳鼓,”与我契约吧,我的主人。“云璃茉一愣,以为自己幻听了。连忙拉过洛可可问:”可乐,你有没有听见有人在说话?!“洛可可实事求是:”没有。“”好吧。”云璃茉心里默念,不过她不确定那个声音能否听得见。云璃茉拿出针盒,取出一枚针,在自己的食指上轻轻扎了一下,然后把手探进衣领,把血抹在了那个紫色的花形印记上。云璃茉看着自己的脚下,突然出现了一团漂亮的紫光,然后有一个及其华丽的银色法阵自自己脚下慢慢展开,接着头上也出现了共鸣,出现了一个小的法阵,彩色光芒弥漫,漂亮到不行。“我的主人。”面前也出现了一个银色法阵,其中悬浮着一个乳白色的身影,“我叫伊莉亚。”洛可可早已吓傻了。五年级:齐妙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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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穷(5)可爱的女孩叫云儿,因为云儿从小喜欢云,那美丽的云,好漂亮;男孩子叫帅,长的其实一般,从此,他俩的故事开始了……云儿长的很漂亮,文笔又很好,是难得的人才,帅也是加倍呵护着他旁边的这个娇嫩的小花,不让她受到风吹雨打,云儿和帅恩爱着,他们也一块爬上山看美丽的云,云也看着他们。可是帅越来越奇怪,像云儿这么难得的人才,怎么会爱上自己,是不是她心理另有他人?于是帅在嫉妒心和好奇心的驱使下,开始了调查,过了一个月,终于有了结果!那天,他去外面买东西,看见云儿和一个长得很帅气的男的在一起,说说笑笑,帅立刻愤怒了,大步走回家,将他们曾经贴在墙上的诺言撕碎,因为他们说过,只要任何一方背叛了对方,对方就将诺言撕掉!帅坐在沙发上生气,不一会云儿回来了,见满地的纸屑和帅的脸,不解的问:“帅,怎么了?”“哼,你说怎么了,你自己心里明白!”“明白什么?”帅甩手而去,留下不解的云儿,其实那人是云儿的同事,比较欣赏云儿,而且已经有了女朋友。那一次帅的离去,给了云儿大的打击,她不停给帅打电话,发短信,解释。帅看了以后,心想:没想到啊,她果然是和名字很相配,美丽但善变!可帅不知道,他这一次的赌气,竟误了云儿一辈子的人生。帅走了,他和另一个女人结婚,到天涯海角去了,留下孤独的云儿,帅和另一个女人到的地方,那里只有一片云,好像在代表这云儿,50年后,帅知道了事情真相。一次,帅正在晒太阳,小孙子给他读了杂志上的一篇文章:“那一次,他误会了,误会了我,也误会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我想抓住他,可是他走了,走得好快……”读到这时,帅把杂志一把夺过去,用颤抖的手,带上老花镜,看着这篇文章的作者,是“云雨”,帅想:这不是云儿的笔名麽?他让孙子接着往下读,当读到:“我心里只有他,可是他,误会我!”时,帅流下了泪,他要回去找云儿,可是他不知道,那篇文章,是云儿的绝笔,云儿在写这篇文章时,已经得了重病。当整篇文章读完时,那城市的唯一一片云消失了,帅想:难道云儿走了?帅回到以前的城市,用钥匙打开了他以前的家,发现诺言又被云儿粘好了,他向邻居打听,邻居领他到一块墓地,那里立着云儿的墓碑。帅哭了……8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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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5]只有凝聚力量,才能够战胜困难。冬天是跳绳比赛的季节。当得知一年一度的跳绳比赛即将开展时,同学们都十分兴奋,顶着严寒在校园各个角落练习。跳绳比赛中最精彩的项目非十人八字莫属。因此,女同学们早早地组织好队伍,每时每刻都在为比赛准备着。然而,在练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真不少。“哎呀!我跳得真差!”时常传来抱怨声。毕竟大家都不是完美的,难免要出错。为了不打消士气,同学们互相鼓励着。随着时间流逝,我们的女生团体跌跌撞撞地向成功迈进。比赛这天终于来临了,所有人都摩拳擦掌,蓄势待发。眼看马上就要轮到女生比赛了,我心里却没底,只能在操场上来回踱步来打消紧张情绪。但是到比赛的时候,我们的队伍还是以饱满的精神迅速站好,虽然有的同学还生着病,但是眼中却流露着坚定的眼神,她们此时一定浑身充满了力量。随着一声哨响,比赛开始了。打头的同学像离弦之箭一般飞了出去,快速地来到跳绳中间,轻巧地一跃便跳了过去。后面的女同学则盯准时机,准确地接了上去,秩序井然,丝毫不乱。很快地便轮到我了。我想学着她们的样子轻巧优美地跳过去,然而没有踩准步伐,反而狼狈不堪地钻进了绳子,我只能闭着眼睛奋力一跳,感觉双脚离地面都能有半米高了,随后又慌忙地溜了出来。摇绳的同学见我这般模样,“嘿嘿”地笑着,摇着更起劲了,连身子都跟着摆动起来。如果有同学绊住了绳子,大家则顾不上累,大喊着“加油”为他们鼓劲,连旁边观赛的男生也加入啦啦队伍,一起助威。整个班级热情洋溢,气势滔天,只凭这个就足以吓到旁边的班级了。大家的鼓励如同一只无形的大手,推着我那疲惫的身体做着一次又一次的奔跑,跳跃。再累,也要坚持到最后,不能拖团队的后腿。在感觉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同学们会相视一笑,为彼此注入力量。寒风中,同学们不断地呼出一团团白气,飞速地穿梭在摇动的长绳中。然而对我来说虽是短短的几分钟却感觉像几个世纪那么漫长,结束的哨声终于响起,我顿时如释重负。成绩很快就统计出来了,我们的女队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全班同学都欢呼着,就像得胜归来的勇士。我知道,这是我们团队精神凝聚在每个人的身上,是我们所有人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取得的成功和荣誉。8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