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舞
魂舞,如是生命颠簸亦无悔。——题记
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谁又在那无尽的年华在诉说流砂的绝美。她,是欲火重生的凤凰,在绝望中新生,用一只灵魂之舞演绎出绝代风华。
一面大鼓上,她身着妖艳的红,清理的面容显现出到不尽的哀愁。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目光所到之处,是一种平淡致远的态度,逍遥于污浊之外,却有种无法令人忽视的哀愁与倔强,绝不为万物所主宰。此刻,她正以婴儿的姿态蜷缩在鼓中心,有着迷茫与无知,然后仿若看见了希望,破茧而出。
清颜红衫,青丝墨染,红缎飘逸,若灵若仙。火的精灵般从梦中苏醒过来。恍然中,时光停滞,岁月静好,她的脸上是恬淡的笑容,一片祥和之意。她的心遨游在无垠的太空,自由的畅想。
音乐婉转,她柔弱的身躯开始挣扎,想要挣脱无形的枷锁。她的脸上出现绝美的凄然之笑,他曾说陪着自己与女儿赏尽一切,而如今百花已落,从此天上人间,花落人亡,万里哀怮,为那些无法锐现的承诺,为生命中最深的爱恋,终在那片废墟中散作云烟。
她悲放心中的情怀,用力甩起长长的红缎,再让它慢慢的从空中飘落,就好似自己的生命也就安落尘土一样,她用灵魂一遍遍舞蹈,挣扎那无形的枷锁,飞起一跃的红缎飞散在空中,尔后缓缓地与她一起慢慢地降落,最后蜷缩在一起。那一刻她听见女儿那撕心裂肺的呼喊。黑暗废墟下,那双清澈无邪的双眸无声的质问着她是自己不乖吗?妈妈你为何抛下我?她仿若一只蝴蝶,终究飞不过时间,缓缓地比下无辜的双眼,脸上是不甘的泪渍。而自己的心,痛过了一遍又一遍;泪流过了一世又一世。火红的绸缎轻轻地覆盖在她的身上,她终究不能阻止那场灾难的来临,在女儿无邪的眼中,撕碎了心。
那一瞬间,天凉了,凉尽了天荒;地老了,老尽了沧桑;爱哭了,哭尽了难舍;音乐再度缓慢,似谁在无尽的黑夜中哭泣。她伸展了躯体,是那样优雅舒缓,又是那样惆怅不已。红缎慢慢飘飞,翻落了灰尘迷失了双眼:“女儿,是妈妈对不起你……”那满眼的凄然与无助,缓缓坠入观众的心灵,泛起阵阵涟漪。刹那间,红缎已离身,掩盖着截去下肢的双腿。那一个瞬间,注定了一个永久。这惊艳,注定了永久的震撼。可仅是如此却也掩盖不了她的绝代风华。
每位观众都久久的凝视,岭上那娇艳的鲜花,怎地她美丽的容颜,山间清澈的小溪,怎比她纯洁的心灵?每个人仿若明白了今夜舞之真正含义,也许这样才能让她把压抑了许久的心情释放出来,所以用自己的灵魂在舞蹈,与那只曲产生共鸣。灵魂不能没有爱的存在,那又是怎样浓烈的爱才可以让心灵激起共鸣。那瞬间天上人间仿若只有她一人。
慢慢的,音乐进入高潮,她麻木空洞的眼睛凝望着一切,时间静止,只有她在鼓上舞蹈,不知疲倦,似是抓住那一闪而过的灵光,红缎一圈圈旋转,他想起爱人的期望,想起女儿与自己对舞的热爱。淡罢淡罢,只要他们在我心中,从未离开,从未改变,便以足够。
沉睡的火凤终于在流火的焚烧下重生。接着舞下去,像是飞翔想是步行,高贵优雅,不经意的动作却也透出灵魂的纯净,纤细的衣衫风中飘舞,那无肢的双腿也显得高贵倔强,让人无法忽视。舒缓灵动的姿态飞舞散开,她的妙态绝伦,她的玉洁冰清,她的倔强逐梦,在音乐止时,成就一场惊鸿。
她是舞者,用生命之魂舞出时间绝美舞姿。他是舞动的精灵,用自己的光热温暖每一个人。她就是汶川地震幸存者廖智,用不凋的希望和不美的梦想跳出灵魂之舞。
魂舞,如是生命颠簸亦无悔。
高一:靑约
叶落时节
当一夏的繁华尽已逝去,空留满地枯黄,任风吹卷。我想,再冷漠的人,心中都会生出几分柔软。几分苍凉。
秋来无声,悄然而黄的叶片,不知在下一秒钟是否便会静静落下。不知趣的蝉儿徒劳的叫着,似乎想要挽回什么,却甚至无法得到一丝寂寞的回应。
走过满地落叶的小路,时不时地“咔嚓咔嚓”声,竟像是生命对世间最后的一点倾诉,诉说曾今的如梦年华。我轻轻捡起一片落叶,托于掌心,却再也托不住往昔的重量,淡淡的惆怅笼上心头。当年《红楼梦》中“一朝春泥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哀叹恐怕与我之感相同吧!当初的繁华如梦,而今的坠落无声,是千百次轮回的一部分,却也是生命的全部。万事万物,本无可避免。忽然,掌中的枯叶被一阵秋风吹起,乘风而翔,于风中时而旋转,时而腾起,好一番绝命之舞,既然回天无力,何不让生极尽繁华,使死如蝶舞飞扬!快哉!叶的选择如此,人又当如何呢?
看着满地层层叠叠的叶,虽也有掩不住的忧伤,却又多了几分莫名的亲切,温馨,也许是落叶最终回到大地怀抱中了吧!这便让我不由地想到秋天里的烤红薯。在街上,常常会看到有人推着一辆两轮小车,上面的大圆桶上放着几个大大的红薯,红薯在炉火的炽烤下,散发着无比诱人的香气,那是大地丰腴的味道,是秋风浓烈的味道。如果这时看到有人在炉火旁香甜地吃着金黄的红薯,这一定会是秋日里最温馨的场面。时不飘落而下的金黄落叶,炉火旁弥漫着的馥郁香甜,烤到正好的块块红薯,人们之间的会意一笑,这恐怕是秋天没有太过冷清的原因吧。小小的蕃薯,用一生默默的积攒,为清秋换来了几许温馨,几许柔善,这着实动人心弦。就像叶落,并不一定只有萧条却更代表着无畏的奉献。我喜欢秋天里的烤红薯,喜欢那份暖暖的感觉。
今年的秋注定比以往更富诗意。清晨的操场,竟凝了一层白白的霜,细细白白的样子,竟与纯净的凉风融成了一种空灵。我恍惚觉得自己在水晶的包围之中。人们都说有些冷,我却业已忘却。忘却,只因在秋天的风中,千叶飘零
夜里,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秋从千里之外赶来,对我说:“我要走了。”“难道,竟不能再稍留片刻吗?”我哭着问。秋摇了摇头……
醒来,在明净的窗外,依然是秋。而只有我明白,这已不再是那个秋了。正如那片刚要从树上落下的秋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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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魂店老板淡淡的道:“你很惊讶吗?武魂里随随便便就拿出上百万金币的玩家有的是,只是这个戒指却是无处可买的。”罗慎行欣然的抚摸自己的戒指道:“原来还是个有价无市的宝贝,我就觉得那些人的样子不正常嘛,区区十五万个金币就想买走,真是欺人太甚。”然后把鉴定费交给店老板。罗慎行戴上护腕之后把草鞋脱下来,换上狼皮靴子道:“草鞋你还回不回收?”店老板道:“回收,价格是一个金币。”罗慎行大叫道:“当初我可是花了五十金币在你这儿买的,贬值得太厉害了吧!”店老板道:“你的那把木剑好像是花一百金币买的,现在的回收价格应该也是一个金币,这个贬值得更厉害。”罗慎行泄气的道:“也对,还是卖给你吧,一个金币也是好的。”然后沉默一会问道:“别的玩家是不是在游戏之前就存好资金了?”店老板道:“你早该猜出来的,绝大多数玩家都是在游戏开始之前就在自己的账号里存储了一大笔资金,而且游戏里的资金与我们现实生活中的货币是五比一,你应该明白这代表什么了吧?”他本以为罗慎行会很丧气,但是罗慎行反倒开心起来,兴奋的在屋中踱了两步道:“这么说来我并不是天生就是穷人,而是因为他们提前花钱存入了资金,怪不得呢!”店老板道:“你不羡慕吗?”罗慎行愕然道:“我羡慕?怎么会呢!我凭借自己的能力在游戏里闯荡,他们却花钱来补充,这一点他们远远比不上我。”店老板微笑道:“你想得倒坦然,其实还有一样是提前存储好的,那就是威望。”罗慎行惊讶的问道:“这个凭什么来决定?”店老板道:“其实这是个公开的秘密,武魂游戏的玩家有很多都是有身份的人,他们在进入游戏之前就会把个人的资料登记进去,然后根据每个人的身份给与不同的威望值,所以我见到你的威望只有十二点时才会知道你在生活中地位不会很高。”罗慎行耸耸肩,自己的这个账号是宋师兄的,输入的一定也是宋师兄的身份。如果以自己的身份进入游戏的话只怕连一点威望值也没有,而且现实生活中的自己根本没机会加入武魂这个游戏,这样一来自己的心理平衡了许多。店老板看着他耸肩的样子以为他不高兴了,压低声音道:“在武魂里,只要你表现的出色一点儿,一样有机会发展的,甚至比生活中发展的机会更大。”罗慎行以为他说的是被哪个大人物看上,然后平步青云呢。所以不屑一顾的摇摇头道:“我可没兴趣。”店老板叹息道:“还是年轻气盛,随你的便好了,年轻人的路的确应该自己走。一会儿我就要下线了,你也要注意休息的时间。”罗慎行离开服饰店,把木剑以一个金币的价格卖给了武器店的老板,又自己的金币全数买了补血丹,再次向南门走去,现在他有信心与狼群周旋了。这次他的速度优势显现出来了,当他打不过撒腿飞奔的时候,狼群的速度与他相比就差了那么一点点儿总也撵不上他,罗慎行却可以伺机反扑把追得最近的狼趁机除掉。而没有必要的时候罗慎行绝对不凭借加补血丹来与狼硬拚,他实在是舍不得每颗三十金币——相当于现实生活中六元钱的代价来与狼耗费。每次迫不得已的服用一次补血丹的时候,罗慎行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起这就是六元钱,而且想到自己的魔眼戒指时,他就会提醒自己这是一个最少价值九万元钱的宝贝,这个价格都够购买一枚钻戒的了,真是太奢侈了。但是这次杀狼的收获也明显的显示出戒指的作用,森林里有很多的狼都是被别人打伤的,罗慎行通过魔眼戒指只要找到其中受伤比较严重的就可以捡一个现成的便宜。不仅金币捡的容易,而且经验值升的也快,因为最后一个把狼杀死的人才可以得到经验值,早先把狼打伤的人都为罗慎行做贡献了。但是这段时间杀狼只掉出一些金币而已,装备一件却也没出现。很快他的级别就升到了二十级,而且补血丹还剩了四颗。但是他一直没敢往里走,只是在森林的两公里左右徘徊,生怕走的太远了回不来。现在他的体力已经感到吃不消了,就在他准备返回去龙门镇下线时,森林的深处传来一阵急剧的脚步声,同时还有人气喘吁吁的喊道:“快点儿,狼群追上来了。”罗慎行急忙躲在了一株大树的后面,准备见事不妙的时候好及时脱身逃跑。他刚躲好,三个人仓皇的跑出来,后面是一大群足足有五十头狼追在他们后面咬。罗慎行抬眼望去,只见这三人中跑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穿着盔甲容貌秀丽的少女,手中持着一把宝剑,她的级别已经达到三十五级,但是身上的补血丹却一颗也没有了,而且生命值也不到正常的一半了。再看看其他两人也都是如此,怪不得他们要这么慌乱的往外跑呢。在他们的后方负责断后的那个身材魁梧的男人也穿着盔甲,但是他的速度明显的慢了一点儿,不断的有狼往他的身上扑。那个人的级别已经将近四十级,盔甲和身上饰物的总防御力达到八十,不过狼的每一次攻击都会使他损失几点生命值,照这样下去不等他逃回龙门镇就要一命呜呼了。但是那个人却死守不退,手中巨大的宽刃剑在狼群中不断的劈砍,同时不断的招呼其他人快跑。前面的那两个人一边呼喊他的名字,一边无奈的往后退。罗慎行终于忍不住丛树后面站出来道:“接着。”然后把两颗补血丹抛向跑在最前面的少女。那个少女欢呼一声也不问补血丹的来历直接吞了下去返身向狼群冲去,剩下的那个人“呼”的一声冲到罗慎行面前伸出手来。罗慎行心痛的咬咬牙把仅有的补血丹都拿了出来给了他。当这个人服下补血丹之后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样,抽出刀冲入狼群中。他们三人一阵狂劈乱砍把几十头狼砍翻在地。以他们的攻击来说对付几十头狼简直不在话下,只是他们不知为什么弄得弹尽粮绝。当狼群摆平之后,那三个人又走了过来,为首的少女道:“谢谢你。”罗慎行摆摆手,把狼群死后掉落的金币都捡了起来,其中还有两个戒指和一个狼牙护腕,然后转身向龙门镇的方向走去,那个少女追上他道:“谢谢你。”罗慎行道:“我知道,我已经把你们打出来的东西收走了,算是我的补血丹的报酬,所以你们不用再谢我了,这是公平交易。”那个少女道:“这些东西根本就不值钱,你救了至少两个人的命。这份恩情我们一定要报答。”罗慎行看了她一眼道:“阿婉,我再说一遍,我捡的东西足够我买一千颗补血丹了,算起来我还要感谢你们,所以你们不要再客气了。”他说的可是真心话,因为他刚才至少捡起了三千个金币,这可是一笔大数目。阿婉惊讶的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罗慎行耸耸肩道:“我可以看到你的资料。”阿婉惊呼道:“你就是那个得到魔眼戒指的人?”罗慎行道:“运气好而已。”那个断后的人道:“我叫轩辕,虽然你可以看到我的名字,但还是我自我介绍比较好,我们三人是逍遥帮的成员。兄弟,你叫什么名字?”罗慎行道:“月夜之狼。”另外的那个容貌清秀的年轻人道:“我叫红尘刀客,谢谢你兄弟。”这三个人中只有红尘刀客穿的是武士服,但是罗慎行看他的资料时显示他的级别已经达到三十六级,而且金币也有二十万个,只是不知他为何不买一套盔甲穿上。罗慎行道:“我很容易满足的,得到了你们的东西已经是很好的报答了,再说客气话就没意思了。”轩辕道:“月夜之狼,交个朋友如何?”此时他们已经走到了森林的边缘,罗慎行道:“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称护我在游戏中的名字,就冲这点我交了你们这几个朋友。”然后身体一晃道:“我有点儿支持不住了,到现在为止我还没休息呢。先下线如何?有什么事情回来再聊。”轩辕看着他有些苍白的脸色道:“我们也要下线了,回来在哪儿会面?”罗慎行道:“服饰店。”然后在原地下线了。他现在也忘了服饰店的老板关照过他的应该在客栈下线的事儿,只知道自己再不下线就要在游戏中睡过去了。当他摘下全息头盔和连接身体的导线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手都要麻木了,看看电脑上显示的时间才知道自己已经在游戏中度过了十九个小时。罗慎行按照行意门特有的调息方法把双掌用力的搓几下后在自己的脸上以逆时针的方向反复磨擦几下,又以同样的方法摩擦自己的丹田,然后闭目做了三十六次深呼吸。当他做完这一切之后,发现桌子上放着一份盒饭和一瓶矿泉水,他知道这是免费供应的,所以毫不客气的狼吞虎咽下去,然后舒服的伸个懒腰倒头睡去。当他被送盒饭的开门声惊醒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六个小时。服务员送来的还是老一套,一份盒饭和一瓶矿泉水,罗慎行在房间里练了一套活动身体的拳法之后,慢慢的把盒饭吃下去。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罗慎行又打坐一会儿,才重新接通电脑进入游戏中。当罗慎行回到服饰店的时候,轩辕、阿婉和红尘刀客已经在店里面等候了。罗慎行先向店老板打个招呼,但店老板却神情木然的简单回了个礼,罗慎行这才想起店老板对自己说过他要下线了,现在的这个店老板一定是电脑仿照真人设定的NPC来应付场面。轩辕看着罗慎行笑道:“兄弟,你这次休息的时间可够长的。”罗慎行苦恼的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累,以前我玩游戏的最高纪录是四十八个小时不下线,这次只玩了十九个小时就受不了了。”红尘刀客惊讶的道:“你持续玩了十九个小时?你没夸大吧?”罗慎行道:“有什么不对吗?”轩辕道:“我们在游戏中基本上都是玩十二个小时左右,时间再长的话体力和意志力都会急速下降,你比正常人多玩了大约七个小时。即使是我的话最多也就坚持十五个小时,你说我们能不惊讶吗。”阿婉取笑道:“你的级别虽然不高,但是你一定是武魂里最拚命的玩家,干脆你改名叫拼命三郎得了。”罗慎行知道这有可能是因为自己从小练武的成果,立即转移话题道:“上次你们怎么会弄得那么惨?是不是遇到狼王了。”阿婉气愤的道:“应该是,但是我们也不知道那个是狼王,当我们的生命值急剧下降时才知道围攻我们的狼群中应该有狼王,我们如果不是逃得快的话,说不定就要死在森林里了。”红尘刀客道:“当时我们的级别比较高,而且衣服的防御值也高,所以带的补血丹比较少,没想到一时大意险些送命。”然后心有余悸的道:“武魂的系统设置也太卑鄙了点儿,连狼王都没有特殊的标记。”罗慎行想起自己遇到的那只头羊道:“其实应该有标记的,只是那个标记非常不明显,很容易被人忽略而已。”轩辕苦笑道:“狼王周围的狼太多了,尤其是狼王混在狼群里,我们根本没有精力在狼群中寻找那个只有不明显标记的狼王。”阿婉道:“如果你不怕冒险的话,你加入我们的队伍中就可以找出狼王了。”她的话出口之后,轩辕和红尘刀客都以期待的眼神看着他,显然他们三人早就商量好了。罗慎行道:“我现在的级别只有二十,和你们组队的话基本上就等于白得经验值却起不到什么作用。”但是对于这个提议颇为心动,有三个三十多级的高手与自己在一起练级,而且自己的魔眼戒指可以寻找出最有价值的狼王,这样的组合一定很快就可以在武魂中崭露头角。轩辕看出他的疑虑道:“其实我们的提议是强人所难,我们并不在意你与我们分经验值,因为那是你凭自己的能力赚到的,我们唯一的顾虑是你的安全,以你现在的生命值来说根本经不起狼王的一次攻击。”罗慎行狠狠心道:“我不怕狼王,而且我可以提前避开它。”阿婉兴奋的道:“就这么定了,先给买你衣服和饰物。”罗慎行摇头道:“不用了。”然后取出在森林里捡到的那个狼牙护腕道:“我已经有一个狼牙护腕了,你们有谁需要这个?”红尘刀客道:“这个护腕我们曾经打出了一个给了阿婉,轩辕在我们当中是主攻的,不如给他吧。”轩辕冷冷的看了红尘刀客一眼道:“我不能要,月夜之狼的级别低,他戴上之后可以多一些攻击力。”阿婉从罗慎行的手中接过护腕道:“要你戴上你就戴上,月夜之狼已经是我们的同伴了,他的东西也就是我们的。”然后把护腕递给轩辕。她已经看出红尘刀客的目的,只有轩辕先收下月夜之狼的东西,月夜之狼才会接受大家的帮助。红尘刀客见轩辕收下护腕,拍拍手道:“好了,现在该给月夜之狼买装备了。”罗慎行再次拒绝道:“我不需要。”阿婉不悦的道:“轩辕已经手下你的护腕,你再拒绝我们的帮助就看不起我们了,是不是这样?轩辕。”轩辕露出笑容道:“我们也是为了自己着想,你的自保能力越高我们的负担越小,而且我们还指望你帮大家找出狼王呢。”罗慎行知道他们是想帮自己换一套好一点的武士服,但是他对自己的这套布衣有些舍不得,只好道:“衣服不用换了,我先买几件饰物。”通过这段时间杀狼,现在他积攒了一万多个金币足够买一些增加防御值的饰物了。阿婉道:“你不换衣服?”罗慎行道:“我觉得这件衣服很好,我打算一直穿着它。”然后花了四千个金币在服饰店的NPC那里买了一副防御值加二的手套。如果不是要和轩辕他们组队的话,即使打死罗慎行也舍不得花这么多钱买饰物。他们一行人又来到珠宝店把罗慎行捡的那两个戒指鉴定了一下,只不过是两个普通的新手戒指而已,罗慎行悻悻的以两百个金币把它们卖给了珠宝店的NPC。然后心痛的花六千金币买了一个防御值加三的项链。轩辕看到罗慎行心痛的样子对阿婉和红尘刀客点点头,然后搂着罗慎行的肩膀到薛娘子那里开始买救命的补血丹。当轩辕他们打开他们的物品柜时,罗慎行惊讶的发现他们的物品柜都是空的,除了金币之外什么都没有。轩辕开心的笑道:“这次我们有经验了,没有用的东西都卖了,有用的都放在客栈里,我们要尽量携带最多的补血丹,我看这回还有谁能把我打跑。”说完对薛娘子道:“先给我来一千颗补血丹。”薛娘子道:“你的体力最多只能承担八百一十二颗。”轩辕失望的道:“那就先来八百一十二颗。”然后对罗慎行道:“兄弟,我看看你能带多少?”罗慎行看看轩辕魁梧的身体壮着胆子道:“我来八百颗。”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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蜡烛魂蜡烛这东西,现在家家户户几乎都已看不到它的影子了,可我以它却情有独钟,这可是有原因的。一天,我在家中的桌子上看见了自己过生日时剩下的小蜡烛,便随后拿起了一支,点烯了。多么漂亮呀!那小小的火苗一点一点的往上窜。我看着它渐渐变短的身体,再看看它的火苗,陷入了沉思。一支小小的蜡烛,在我们看来是那么不足道。可我不这样认为。在拿着它时,我感觉到它那小小的火苗似乎不因自己小或者别的原因而低头,它反而跳起了舞蹈,在跳舞的同时,用自己的身躯来散发出光明、温暖。在它燃烧自己给我们带来光明、温暖。在似乎并未感觉到自己的身躯在变短,自己的生命在消耗,自己的时光正因自己为别人带来好处而受到伤害。蜡烛在开始时就选中了这条注定要被燃烧的命运,可是它并未退缩,而是笑着用自己的一生换来别人的光明,为了什么?是希望自己为别人做出贡献,哪怕一时,它也心甘情愿了。它不求人们的称赞,因为,它认为为别人牺牲是一种幸福,一种享受。我猜想,它的生命格言也许就是:奉献、奉献、奉献……它的一生就是充满光明、温暖的……这时,蜡烛熄灭了,看着它的芯线慢慢倒下,我仿佛看到了一个愿为别人牺牲的人倒下了,也许这就是蜡烛的精神吧。450字 六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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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魂2015年1月22日星期四晴今天晚上写语文卷子的时候,上面有一个短文是,“梅花魂“的一个片段,里面的内容讲的是我们中国认得气节没有变,就像梅花一样有品格,有灵魂,有骨气,不管受到什么羊的欺凌都是顶天立地的,不肯低头折枝。读过这段短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从中明白梅花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象征,让我们能够有像梅花那坚贞不屈的气节。这是一段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一篇短文。150字 五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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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魂2008年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四川汶川县发生了罕见的8.0级大地震,当时,学校正是上课时间。也许,孩子们还没来得及听清老师念的第一个英语单词;也许,他们还没来得及算完第一道数学题;也许,他们还没听完老师念的第一篇作文,一刹那,地面开始剧烈晃动,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就被倒塌的房屋埋在了底下。当在电视里看到温家宝总理在映秀镇对受灾的人民泪洒一线地说:“只要有一丝希望,我们就尽百倍努力。”我的心里为之一动。我们在屋子里坐着,无济于事,而灾区的人们还在废墟下埋着,我们却只能出一点微薄之力。那一张张触动人心的照片,那一句句感人肺腑的话语,时常触动着我的心……这个时候,一顶挡风的帐篷,一床御寒的被褥,一碗热乎的面条,一句真诚的问候,对于灾区人民来说也许就是希望,就是明天。一点很小的善心,乘以13亿,就会汇成爱的海洋。再大的困难,除以13亿,就是四个大字:众志成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举国上下都在捐款捐物,工人、农民、学生、海外华侨以及许多外国朋友都解囊相助,一个个关爱飞向灾区。更令人感动的是在地震发生时一个个无私奉献的感人的故事。5月13日晚上10点12分,四川省德阳市绵竹汉旺镇东汽中学坍塌的教学楼废墟中,当搜救人员搬走压在这位教师身上的最后一块水泥板时,这个场面让所有抢险人员震撼、落泪。他弓着身子,双臂张开趴在课桌上,头上、手上、背上到处是血,这是一位教师在人生的最后“定格”!他的身下蜷伏着四个学生,他们都还活着……14时28分,当他在教室上课。他正讲得起劲时,房子突然抖动起来。地震!谭千秋老师一下子意识到情况不妙,立即喊道:“大家快跑,什么也不要拿!快……”同学们迅速冲出教室,往操场上跑。房子摇晃得越来越厉害了,并伴随着刺耳的吱吱声,外面阵阵尘埃腾空而起……还有四位同学已没办法冲出去了,他立即将学生们拉到课桌底下,自己弓着背,双手撑在课桌上,用自己的身体盖着四个学生。轰隆隆……砖块、水泥板重重地砸在他的身上,房子塌陷了……谭千秋老师,那英雄的壮举已经深深定格在我们的心中。这体现了中华民族坚强不屈、团结一心的高尚品质!同学们,让我们伸出双手,奉献我们的爱心,为灾区的救援和重建家园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吧!800字 六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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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曾经听老者说过人都有魂,但是如大多数人一样,我从未见过“魂”这种东西。我家楼下有一个“疯子”,听外婆说这个“疯子”是个很可怜的女人,她的孩子——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因为发高烧死了,从而变得疯疯癫癫的。但是俗话说得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一看见棉被,甚至是布娃娃都会去抢,说那是她的孩子,还常常半夜三更去敲别人的门,说他的孩子还活着,抱着棉被要别人救救他的孩子,弄的邻居都没睡好觉。大家都离他远远的,偶尔有一两个老人或妇女给他点东西吃。那女人的老公呢?跑了,她一疯就跑了,像躲恶魔一样跑了。附近里有一些小孩子喜欢在放学后在院子里玩儿,或吵吵闹闹,或捉弄一下那个疯女人。我偶尔周末也会在楼下散散步什么的,看见那女人,也觉得奇怪。一个人坐在那儿愣着、念叨着什么,小孩子们拿卡片,纸团什么的扔她,她只是望了望那些淘气的孩子,什么也没做。更奇怪的是她的眼神,望那些孩子的眼神,像一谭平静的湖水般,却又透露出淡淡的悲伤,这悲伤来自哪里?那个死去的孩子吗?我如往常一样回家,听到老人们聚在一起聊天,但是脸色都不大对劲。走到楼下,不忍向四处张望,却发现那个女人不见了。“是她的丈夫良心发现回来照顾她吗?还是她娘家来人了,把她接回去了?或是有‘好心人把他送到精神病医院了?不管怎样,对她来讲,都是个好的结果,毕竟她还年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想着想着就走回家了。吃饭时我问外婆关于那个女人的事情,外婆听罢,手中的筷子停了下来,抬起头望了望我,又低下头去。我感到奇怪,不知道到地发生了什么事情。外婆说:“那个女人——死了”我嘴里包着饭抬气头来,不相信!那个女人是为了一个孩子死的。今天下午有一辆车开进来了,楼下有几个孩子在吵吵闹闹的玩儿,也许是路太滑了,也许是开车的司机没注意,也许是小孩子突然跑出来,司机没反应过来,就直直的往孩子身上撞。那女人像疯了一样跑上去把孩子推开,自己却倒在了血泊中••••••“那女人在断气儿之前说了一句话”“什么啊?”“孩子养这么大不容易,别••••••别•••••”“原来她••••••”“是啊,那孩子和他父母都还没缓过神来呢,她就这么••••••真是个疯子!”“对啊,疯子啊!”夜已深,窗外格外的安静,只有偶尔经过的汽车亲吻风的声音。我一个人坐在窗边,看着天空,仿佛看到了那个女人的样子。这是怎样一个女人啊?作为一个母亲,亲眼看到自己怀胎十月生下的孩子死去,而疯疯癫癫的;而又为了另一个常常欺负自己的小孩子变得清醒,甚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但不可否认她是伟大的,不仅仅是因为她是一个母亲,更因为她的那颗心,像胡萝卜一样鲜红,像鼓声一样有力,像大海一样博大······再抬头,我仿佛看见了魂!12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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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魂故乡的梅花又开了。那朵朵冷艳、缕缕幽芳的梅花,总让我想起飘泊他乡、葬身异国的外祖父。我出生在东南亚的星岛,从小和外祖父生活在一起。外祖父年轻时读了不少经、史、诗、词,又能书善画,在星岛文坛颇负盛名。我很小的时候,外祖父常常抱着我,坐在梨花木大交椅上,一遍又一遍地教我读唐诗宋词。每当读到“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之类的句子,常会有一颗两颗冰凉的泪珠落在我的腮边、手背。这时候,我会拍着手笑起来:“外公哭了!外公哭了!”老人总是摇摇头,长长地叹一口气,说:“莺儿,你还小呢,不懂!”外祖父家中有不少古玩,我偶尔摆弄,老人也不甚在意。唯独书房那一幅墨梅图,他分外爱惜,家人碰也碰不得。我五岁那年,有一回到书房玩耍,不小心在上面留了个脏手印,外祖父顿时拉下脸。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听到他训斥我妈:“孩子要管教好,这清白的梅花,是玷污得的吗?”训罢,便用保险刀轻轻刮去污迹,又用细绸子慢慢抹净。看见慈祥的外祖父大发脾气,我心里又害怕又奇怪:一枝画梅,有什么稀罕的呢?有一天,妈妈忽然跟我说:“莺儿,我们要回唐山去!”“干吗要回去呢?”“那儿才是我们的祖国呀!”哦!祖国,就是那地图上像一只金鸡的地方吗?就是那有长江,黄河,万里长城的国土吗?我欢呼起来,小小的心充满了欢乐。可是,我马上想起了外祖父,我亲爱的外祖父。我问妈妈:“外公走吗?”“外公年纪太大了……”我跑进外祖父的书房,老人正躺在藤沙发上。我说:“外公,你也回祖国去吧!”想不到外祖父竟像小孩一样,“呜呜呜”地哭了起来……离别的前一天早上,外祖父早早地起了床,把我叫到书房里,郑重地递给我一卷白杭绸包着的东西。我打开一看,原来是那幅墨梅,就说:“外公,这不是您最宝贵的画吗?”“是啊,莺儿,你要好好保存!这梅花,是我们中国最有名的花。旁的花,大抵是春暖才开花,她却不一样,愈是寒冷,愈是风欺雪压,花开得愈精神,愈秀气。她是最有品格、最有灵魂、最有骨气的!几千年来,我们中华民族出了许多有气节的人,他们不管历经多少磨难,不管受到怎样的欺凌,从来都是顶天立地,不肯低头折节。他们就像这梅花一样。一个中国人,无论在怎样的境遇里,总要有梅花的秉性才好!”回国的那一天正是元旦,虽然热带是无所谓隆冬的,但腊月天气,也毕竟凉飕飕的。外祖父把我们送到码头。赤道吹来的风撩乱了老人平日梳理得整整齐齐的银发,我觉得外祖父一下子衰老了许多。船快开了,妈妈只好狠下心来,拉着我登上大客轮。想不到泪眼蒙胧的外祖父也随着上了船,递给我一块手绢——一色雪白的细亚麻布上绣着血色的梅花。多少年过去了,我每次看到外祖父珍藏的这幅梅花图和给我的手绢,就想到,这不只是花,而且是身在异国的华侨老人一颗眷恋祖国的心。120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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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魂折扇起落,棋局已定。输方不禁战栗,抬头望着眼前坚定的眼神。这气场。光,近藤光,便是围棋界新的浪潮。光的眼神不再迷惑,而是更加凌厉坚定。那一天,光蜕变了。“这一手,是他下过的。原来佐为一直存在,存在于我的棋里。我要下棋,和伊角,和和谷,和大家下!”手合赛连续不战而败之后,光又重新出现。我看见棋盘上的战场,我看见出鞘的锋芒。厮杀吧!战栗吧!我要下棋,总有一天,我要领悟神之一手!看着吧,佐为!今天,终于与你对局,近藤光!塔矢亮的声音颤抖着,似乎很激动,终于要与你对局了吗?近藤光!发挥出你真正的水平吧,就像在那天围棋会场一样!棋盘上的黑白,暗藏着危险,显示着刀光剑影。接着,近藤光的一手棋,让塔矢亮的瞳孔瞬间缩小:“sai!”这一手,是sai的!也像是近藤光在围棋会场那天的样子。棋局打挂,塔矢亮终于问:“你和sai,有关系吧。”光心中不免一惊,之后小亮叹了口气:“不,没什么。”近藤光想了想,似乎决心已定:“塔矢,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真相。”说着,便转身走到电梯里。塔矢亮立马跟上前去:“总有一天是哪天啊?到底……”“总有一天是总有一天啦!”“那要多久啊!”“总之很久之后啦!”两个少年就这样吵着,体现他们孩子气的一面,是啊,两人的路还很远呢!佐为,很欣慰吧?SAI一直都不说话的笑着,看起来好遥远,然后默默的递过扇柄……佐为。你离开时,很开心吗?我还以为,你是哭着离开的。“一百四十年前,虎次郎把一切都托付给了我,如果说虎次郎的存在是为了我,那么我的存在就是为了小光,而小光的存在也是为了某人,这个某人又为了另一个某人,如此,一千年,两千年,通向遥远的神之一技。在这条永无止境的追求之路上,我的使命完成了。对了,小光,小光,喂,小光,你听到我的声音吗?小光,我很开心啊……”“光,你听得到我的声音吗?”淡紫的身影,绝美的容颜,融进一大团光晕里。仿佛是一个无边无际的空间,四周有着语言无法描摹的色彩,明亮却不耀眼。我,会领悟神之一手,为了佐为!北斗杯。“什么!你这家伙既然说秀策不行!那我就用秀策的棋打败你!”一个金发少年大喊道。“哦?我还以为日本没人了呢。”高永夏更加激起了光的愤怒。“为什么我要输掉这盘棋?输给这个瞧不起秀策的人?”进藤光不停的逼问自己。眼泪也顺着脸颊滑落到棋盘上……这是怎样的心情。好难受。好痛。高永夏站起身,临走时扫了光一眼:只是因为一盘棋这么伤心吗?为什么,这家伙对秀策这么执着?不过,他的实力,完全可以当我的对手。“为什么,对本因坊秀策如此执着?”“为了连接遥远的过去和遥远的未来。”遥远的过去和遥远的未来吗?我在这里等着你打败我,小子,路还长的很呢!遥远的过去和遥远的未来吗?我在这里等着你打败我,小子,路还长的很呢!你没看过棋魂,你不知道:“我很开心啊。”是多么无奈的一句话。我想要更多时间,可惜我没有未来,好想看到光领悟神之一手的那一刻。可惜,神不允许。千年了啊,感谢神明,让我存在千年,我很开心。光,为了连接遥远的过去和未来,我存在着。初二:风之鸣奏者1200字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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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魂新竹高于旧竹枝,全凭老干为扶持。”老师,一个神圣的称谓。他们是平凡的,却担负着非凡的重任,如辛勤的园丁,每时每刻都在帮我们浇水施肥;他们是平凡的,却有着高尚的人格,如一株无私奉献的瓜藤,把甜汁送给我们,把苦涩留给自己。我的老师,姓刘,是一个身材高大的老师。刚刚迈进初中的大门,便能感受到他是那么严厉。他每天都穿着深色的中山装,一头乌黑的头发,高挺的鼻梁,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构成了一张帅气潇洒的脸。他的目光可厉害呢!所过之处,无不变的鸦雀无声。他,是一位辛苦卓越的老师,将自己的一生投进了教育事业!“学做人,学求真!”这是刘老师经常教育我们的话。作为一个好老公,好父亲,刘老师也有着一个美满的家庭,可他的心在学校,在那狭小并不舒适的办公桌上,虽然不及家中的温馨,可对刘老师而言,足够了!每一天,他都在寻找教学的新方法,有如向雪山之巅进发,不易却依然执着。他想把我们,一群活泼,幼稚的小孩,培养成祖国的栋梁。夜深了,可刘老师的房间依然明亮,响着“沙沙”的悦耳的声音,虽小,却足以震动天地!他每天神采奕奕,可眼角的黑眼圈,却展露了他昨晚的挑灯夜战。头上的丝丝白发,似把利刃,刺进我的心,使我铭记他伟岸的身影。我们的每一点进步,每一份成功,怎么不浸透了老师们的心血和汗水?怎么不来源于老师们的栽培和辛苦?是老师的手在引导,是老师的目光在鼓励。在紧张的期中考试后,满心的期待落了空,成绩并不是那么理想,从此一蹶不振,每天无精打采。上课没精神,下课也无劲,整天徘徊在失望和落寞中。一次下课,我不经意望见了刘老师,他也正望着我!虽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可我从他眼中望见了希望的光,感受到了鼓励,使我的全身充满了力量,重振信心!老师便是这样,以不灭的信念为我们照亮前进的道路,映着我们的脸庞不断向前探索!刘老师的目光是那么柔和,尽然一个和蔼可亲的好老师。可他也有分外严厉的一面,让我们每个人都怀着一颗敬畏之心。平静的下午,总结报告开始了,每个同学都绷紧了自己的脑神经,心脏“怦怦”的跳个不停,生怕点到自己的名字。短短几分钟便觉得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末了,却惊奇的发现没有人上黑名单。长长地舒了口气,正觉开心时。刘老师严肃的声音响起:“虽然没有点名到个人,可是今天语文课你们是怎么预习的?一个问题没有一个人答得上来,上课哪来那么多时间给你们复习!……”他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冰冷到了极点,眼睛缓缓地在同学身上扫过,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害怕与他的目光碰撞,“好好反省!”说完便走出了教室。后来,每堂课的复习同学们都认真完成,也难得看见了刘老师会心一笑。我们深刻的明白,刘老师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每次无情的斥责后,也不知自己要心疼多久,他本着我为人人,不求人人为我的态度,用自己的身躯托着我们一步步攀高!、“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刘老师的真实写照。他,一丝不苟!鞠躬尽瘁,无怨无悔!这,就是师魂!师魂12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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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魂昨天在丰利书店看到一本《叫魂》,里面提到民众狂热的非理性状态对司法程序、政治及官吏心态产生的影响,文笔不错,有详尽的解说。“叫魂”是一种传说中的妖术,最初流传于18世纪的中国,被施术者的魂灵会被术士(一般是石匠、游方僧人、道士)叫走,导致孩童早夭,成人会精血枯竭而亡。于是每个人都睁大了眼睛看着周围是否有外来的生面孔。地保之类趁机敲诈外来人口,如有不遂,便即指诬,同时还煽动群众。民众的空前恐惧与愤怒导致被怀疑从事叫魂的术士往往连分辨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活活打死。当然在清朝政府的严格的吏政及法令的辖制之下,不少被疑为术士的人也被送进县衙尝尝夹棍和大板,有些人招了,“证据”确凿,被判死刑;有些人招了,“证据”不足,一般也只是夹断了膝盖或胫骨就放了出来;有些人没有招,但是“证据”确凿,也被判了死刑;有些人不招而且“证据”不足,也夹断了胫骨或膝盖就放了出来;但是更多的人在将招未招之时死在监狱里。尽管官府明令不得传播流言、妖术。但是这个并不能阻止恐慌的蔓延,由南至北,从浙江到北京,遍布中国,甚至惊动了乾隆皇帝。那么,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妖术的说法如此长久的流传呢?我认为这是清政府野蛮、愚昧的文化政策造成的!宋朝以来,程朱理学流毒甚深,元、明、清,每个朝代都在前朝的重压上再加上一块砝码。元代是民族歧视,在政治和经济上打垮了汉人;明代是培养大批特务,也是文字狱的发端;清代是我国文字狱最兴盛的时代,不仅从文学、思想上控制人们,甚至礼仪、服饰、发辫都特别规定成一定的样式。在统治者的高压下,民众变得白痴兮兮,愚不可及。愚民政策是一柄双刃剑,清朝的统治者昏庸无能,自然只能统治一些愚民,可是当外侮到来的时候,昏君愚民,完全没有还手之力。错误固然痛心,更令人难过的是不能从错误中吸取教训。民国刚有些好转,却被国民党的腐败作风自毁长城。记得是看什么电影的时候,里面蒋介石说出了他一生中少有的几句正确的话:“是国民党自己打败了自己!”,深有感触。解放以来,几十年来西方文化的影响——自由的学术传统被逼从众、媚俗,毁掉了无数有思想、有良知的人,也就不用多说了。我在读幼儿园的时候,有谣言纷起,说政府在每个小学生的饭食里添加避孕药品,这样,孩子长大后失去生育能力,政府以此来控制人口,解决人口膨胀的问题。于是很多父母禁止孩子去学校读书,甚至到学校去大吵大嚷,父母开明而坚持让孩子读书的也因此不能安心读书。大概持续有一个月的风潮,甚至电视台、广播电台出面辟谣,才得以慢慢平息下来。现在想来如此愚昧、毫无半点头脑的鬼话如果有人信,那这个人一定是个白痴,只可惜我国人民里白痴太多了!说起我国现在的白痴们如此众多,无疑得归功于我们永远不落的太阳,对脑袋过多的进行紫外线辐射确实会造成白痴现象。我们现在没有后羿去射太阳了,那么我们就每个人买顶帽子,再配副太阳镜,当然都要那种防止紫外线的,而且,注意别买了假冒伪劣的产品。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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