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后感
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我小时候不太爱读书,后来上学时我才慢慢的要看书了。我现在的书柜都有很多书有、《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因为里面是讲破案的事,你看完了第一页,你知道了案子的内容,你会想知道接下来是怎么样的。你就会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二页来看。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在《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却有几分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
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来的几章跟加精彩,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读看,读后你一定会被《福尔摩斯》迷上的。
五年级:黑夜里的一颗星
童年不同样
——建瓯实验小学五(3)班张航彦
今天,老师给我们出了一道数学应用题:给一家砖窑厂背砖坯,每次背16块,重40公斤,得走140米,得3分3厘钱。请问:要赚330元钱,需要背多少块砖坯?共重多少公斤?要走多少米的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顿时,我惊讶了,这真是一个令我难以置信的数目:要背16万块砖坯,砖坯重达40万公斤,要走140万米的路。
之后,老师还给我们讲了一个有关于这道数学应用题背后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刘小环,安徽省临泉县城关镇刘老家村人,11岁。为了能上学,她必须自己赚学费,那么刘小环必须自己利用寒暑假和休息天的时间,要背16万块砖坯,重达斤,走长达140万米的路,换算成“里”,是2800里路。
当我们在享受着美味的麦当劳时,刘小环却在汗流浃背地背砖坯,炎热的夏季,当我躲在空调房里享受着冰凉可口的西瓜时,刘小环却在烈日下汗流浃背地背砖坯,。我的眼前不禁浮现出这样的画面:一个身体瘦弱的小女孩,在炎炎烈日下,背着沉重的砖坯;来来回回地走了一趟又一趟;汗水湿透了她的衣裳;寒冷的冬天,当我穿着暖和的冬衣时,在阳光下追逐嬉戏时,刘小环却穿着单薄的衣裳,顶着寒风,在一趟又一趟地忙碌着。我们是在蜜罐中泡大的,而刘小环却是在咸罐中熬大的;可是,我们还生在福中不知福,不懂得珍惜幸福、美好生活,想想真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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