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途1200字以上

归途

1200字以上 高一

“川蜀梅雨七月落,自有鸿雁锦书来。”嘶哑的雁鸣声划过长空,修身立于草屋前,却终究松开了紧握的拳头,空留一声叹息。

划开历史的长河,我看到了自成文人风骨的李商隐。他曾眺望远方的山峰,也踏过蜿蜒的河流,岁月漫长,等的不过就是一句“尚且安否?归期几何?”看着纸上娟秀的字迹,他狂荡大笑:“安否?安否!山水千迢,归不可归!”似是脱力般瘫坐于地,双目无神,嘴唇几度开合,却只嗫嚅出:“君问归期未有期。”

有人说: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曾经的李商隐,年少轻狂,鲜衣怒马,不负风流。他和所有年轻人一样,放声大笑,斗志昂扬,雄心壮志。有踏碎天地,万古垂青的理想与抱负。他在诗词的天地中潇洒自在,坚定自己的方向,从不迷茫。因为他在他热爱的故土上,有他的红颜知己,有他的生死之交。或许,在那段时光中,他的内心深处总有一个声音在默默祈祷:“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上帝总是在你最幸福的时候,拿走你的一切。美好的泡沫一触即碎,徒留斑斓的瞬间,成为心上一道无法愈合的伤。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子谕令,李商隐发配去了苦寒之地,自此之后,屡屡碰壁的他,在岁月的打磨中失去了棱角。官场失意的他,醉心于文学,可是,他惊恐地发现,离了故土的他,在诗歌中迷了路。他曾以为,是他的诗造就了故土繁华,现在,他发现,是那片热忱的土地铸成了才华横溢的他!

每个人都以为世界是围绕自己转的,当他们发现真相的同时,便开始了真正的成长。于是,李商隐踏上了自己的归途。他渴望从诗中找到回家的路。所以,他渴望能“共剪西烛”。哪怕仅仅只是“巴山夜雨”,也寄托了他胸中无限的情思与乡愁。

山中寂寥,一屋一人,群山连绵。他就像回乡路上唯一的朝圣者,用自己的诗来完成精神上的归乡。他的故乡,就是他的乌托邦,支撑他不屈灵魂的最坚固也是最强大的基石。而每月的家书则成了他唯一的精神寄托。他开始审视过去的自己,雾醒,雨散,他看到了真实,是千帆过尽的孤独与寂寞。他看到了自己,挣扎于红尘俗世之中,虚浮于世。所以,他铅华洗尽,璞玉成璧,他成就了自认为完美的自己,他自认为完成了对故土的回归。

冰心说:“我是凡人,所以我要追求凡人的幸福。”人非顽石,自然有七情六欲,自然要在这红尘滚滚中走上一遭。李商隐并非驽马,反而悟性极高,在他至简的岁月里,他的诗总是少了那一丝人味儿,似乎那些诗没有根。他困惑了,自认为归于故土的他,写出来的诗却没有了人情味儿。自然,他开始第二次的审视。

他在脑海中看到了曾因一封家书而跌坐地上的自己;他看到了因听闻父母死讯而崩溃大哭的自己;他看到了巴山雨夜伏案给妻子回信时神情缱绻而温柔的自己……佛曰:“刹那便是永恒。”他悟了。他终于将自己的灵魂安于故土之上。他的心至诚,魂至真,言至简,万千情思只系于二十八字之下,情之深,思之切,唯令人潸然泪下。他终究回到了他的乌托邦,在那片他魂牵梦萦的故土上,和他的妻剪烛长谈,不管秋池涨雨,遑论巴山夜啼。大隐于世,大悟于情。

所念在哪里,哪里便是我的故乡。这是李商隐的路,也是我的路。大千世界,人海茫茫。在这瞬息之间,天翻地覆的岁月里,故乡成了内心最后一块净土。在故乡,有我的童年,有我的亲人,有我的挚友。我想,若是翻开儿时的相册,一定先是大笑,然后沉默,最终泪流满面。这种情感的迸发,无关身世,无关经历,而是在岁月沉淀中对故土的无限眷恋。这是心灵上的一种寄托,更是灵魂上的一次升华。

有人说,我逍遥一生,无需牵挂;有人说,声色犬马,四海为家;有人说,我衣衫褴褛,亡命天涯……对此,我想说,浮萍无根,随波逐流,成了河塘里的烂泥;蚊蝇吸血,人人喊打,成了墙壁上的尸体;蛀虫无家,东躲西藏,成了杀虫剂下的恶心糟粕……故乡不会放弃我们,是我们自己丢下了故乡。

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有根,扎根在故土上,汲取养分,成长为参天大树,为故乡遮挡一丝风雨。我们都是在世界各地流浪的迷路的孩子,四处碰壁,头破血流。浮躁与急功近利控制了我们的思想,不知道去往何方,相互见面时伴随着的永远是争吵与粗鄙,世界变得乌烟瘴气。在这时,静下心来,想想故乡的风,想想故乡的云,你会发现,自己似乎平静下来了,想想隔壁老奶奶用她那皱巴巴的手,抚摸你的额头,从她那青布白碎花的口袋里摸出来的塞进你手心里的奶糖……瞧,你的嘴角翘起来了,一切冲突都烟消云散了,这是故乡的魔力,也是归途的真谛。

让自己踏上那一条归途,不论是精神上的还是现实中的,在这条路上走一走,看一看,瞧一瞧记忆中的故国。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

世上有千万条路,归途,却是你唯一的朝圣路。故土,也是你要以守望的姿态永恒生存的地方。在这片土地上,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落叶归根。

归途,归途,殊途同归,归于一途。

当我老了

1000字 高一

今年是2070年,而我已经69岁了。我的四肢已不再灵活。我的头脑也开始混沌,世界在我眼中渐渐模糊,而子孙的面容似乎也将忘记。我那曾引以为傲的光滑白皙的皮肤已经松弛,布满沟壑与老年斑。

一日,我从床上挣起,女儿听到声响,慌张地冲了进来,小心翼翼地将我扶到轮椅上,细心地盖上毛毯,有些生气地说:“妈,这种事不必勉强自己。”对,我已经失去了行走的能力,那双多年前为我赢得女子八百米第一的健美的腿,如今已囿于轮椅,渐渐得了静脉曲张,我发现自己似乎彻彻底底地成为了一个废人,而我的生命正渐渐在岁月里消磨殆尽。我不甘啊,我挣扎过,却一次次失败,一次次沦为岁月的奴隶,被放逐在无用之地,失去曾辉煌的所有,没错,我老了,在与岁月的对抗中,成为了彻头彻尾的一个笑话,我想,大概只能这样了,我认命了,就这样潦草而荒唐地度过这仅余的小半生吧。

意志消沉,放弃努力辨认儿孙们愈来愈陌生的面庞,我任由自己堕向黑暗的深渊。直到我在无意间翻到那封信,那封写于53年前的信,我打开信封,那印着龙猫的信纸早已脆弱不堪,似乎我的手轻轻用力,它就会立刻化作碎片消散在空中,我努力睁着浑浊的双眼,辨认着信,辨认着我的青春年少。

致我亲爱的自己:

今天我看到了一个有趣的作文题:当我老了。一时心绪翻涌,写下了这封信,我不知道,下一次看到这封信会是什么时候,也许是二十多岁,也许是五六十岁,亦或余生再不见这封信,但愿在启封时,你可以含着笑,看完一个傻姑娘写下的感受与幻想。

今年我尚15岁,正值青春年少,但我也知道,再鲜衣怒马、肆意轻狂的少年也会渐渐老去,磨去棱角,变得温柔而内敛,就像那首温柔缱绻的英文情诗《当你老了》中所描述的,我不知晓看到这封信时的你是否也是那种模样。当我老了,大概会与任何一个普通的老人一样,皮肤松弛,双眼浑浊,细纹遍布曾饱满光滑的面颊,也会渐渐失去那些或充满欢笑或压抑泪水的记忆,大概还会渐渐失去行动能力。

但是,我的双眼会褪去青涩懵懂,而布满慈祥,我失去了行动能力,却依旧可以用悠扬的调子哄孙儿开心;我也许会失去那充溢着欢笑与泪水的记忆,但可以用力拥抱当下,把每一天都过得阳光灿烂,也许会忘记儿孙的面庞,但没关系,余生还长,我可以再重新记住,全心全意地爱他们。

当我老了啊,会失去很多,却也会收获很多;当我老了,身子佝偻,满面风霜。可亲爱的我呀,拜托你千万不要厌弃自己。我是少年,可也曾辜负昨天。少年自有他的风流意气、潇洒肆意,而老人却独有慈悲心怀与睿智冷静。我了解自己,青葱岁月尚且会因为小事而厌弃自己,又何况于垂暮之年,所以啊,请允许我说些幼稚之语。

我刚刚文理分科,刚与旧人离别,可我知道,我还是会遇到新人,还是会欢笑,还是会流泪,还是想要全心全意地去爱人。人生之路只要你尚未走完,仍是征途。

也许我的话在你眼中十分浅薄无知,但我知道,当我老了,一定一定是一个温和可爱的老人。

祝你(其实是祝自己)健康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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