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我喜欢上的,终究不是现实,终究只是幻想,终究只是虚构。
我跟许多人说过,我很喜欢尹智厚,喜欢他最悲剧的结局,是的,我知道,最能抓住人心的不是happyending,只有悲剧的结局才会让人印象深刻,让人难以忘怀,让人久久思虑,让人深思其中的原因。所以,我会喜欢那个剧中的尹智厚,那个完美的悲剧王子,可是,我并不喜欢现实生活中的那个金贤重,那个很脱线,很努力地追求自己梦想的大男孩。不,也称不上是不喜欢,只是没有感觉,没有对剧中尹智厚的感觉,那种为他心疼的感觉。只是,看到他就想哭,其实,应该说很心疼他为丝草做消防员,做救生员,可是丝草却做不了他的谁!
我也和许多人说过,我喜欢单君昊,喜欢他细腻的心思,喜欢他高高在上的唯我独尊感,可是,同样地,我对现实生活中的明道也没有这种感觉。而我明明也知道明道的优秀之处以及他为了成为演员所付出的努力,我在《读者》上看到那篇介绍他成长历程的文章时也很感动,可就是比不上对单君昊的感觉。我明明也不是不喜欢明道啊!
也有人知道我很关注马天宇。其实,我对这号人物说不上喜欢。同样地,我只是看了《青衣》的MV,在那里面我喜欢上了那个台下看戏的少爷,只是因为他的一个神态。他走到后台正好是戏中女子在梳头的时候,他从门缝中看着她的表情,无数种感觉只化作一个神态,无数句未说出口的话化作一个眼神,就那一刹那,我就喜欢上了这个有着娃娃脸的人。可是,我想我终究不可能喜欢马天宇的,因为我很清楚地知道,他并不是MV中的那个他,不是……
在喜欢的同时,我还很分得清楚演员和剧中人是不同的,这是件好事还是件坏事?我不清楚……
不过,太多的感动只存在于虚构中,这并不是件好事。我对虚构世界的感动永远无法再现实生活中实现,这对于我来说,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有可能,我这一辈子都在现实生活中寻找着与虚构世界同样的感动,然而永远找不到,那么,我是不是永远都不会感到感动?
可爱的梅雨
我一个人漫无目的的漫步在街道上,突然,灰濛濛的天空下起绵绵密密细细的雨丝。我停下脚步,伫立雨中,仰头望着天空,看着飘落的细雨,欣赏这令人暑气全消的梅雨。
下着绵绵细雨的街道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朦胧美。雨中,有人快步前进,怕雨丝润湿了衣裳;有人撑着伞,在雨中漫步,欣赏梅雨为街道增添的一份朦胧之美,正如雨中的我。
花园里,更是飘飘渺渺,有如人间仙境。日日春仙子,变得更活泼、更可爱;玫瑰仙子,也变得更美丽、更娇艳;小草也变得更翠绿、更迷人。它们都在享受梅雨的 滋润与洗涤。雨中的花花草草,显得更绿意盎然、欣欣向荣。我沉醉其中,彷彿自己也成为一朵可爱漂亮的小花,来参加这场梅雨的洗礼,梅雨的盛宴。
可爱的梅雨,人们是多么的需要你!因为你,田里的稻子更加茁壮;美丽的花儿也因为你,更娇艳、更动人。假如没有你,世界不知会变得怎么样?
我喜欢梅雨,因为它能使世界上的万物得到滋润,更加蓬勃发展也更加美丽动人。而你呢?你是否也喜欢这飘飘渺渺、朦朦胧胧的梅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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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爸爸喜欢我,但他的表达方式对我来说真是太恶心了。每次我一回家,爸爸就飞快地向我冲来,指着自己的脸,嘴上还不停地说:“来,亲一个。”这句话真像是爸爸随身携带的口头禅。可一听到这句话,我就马上躲进被窝里,不让爸爸接近我的一根毛,我怕他的胡子扎。我觉得学校班级的语文老师喜欢一位女同学。每次她上台演讲的时候,老师都会热烈地鼓起掌来。下课的时候,老师好像只对着她微笑,要是换成另一个同学,老师可能就瞬间变成了“平板脸”。我奶奶家对面的邻居养了一只小狗,这只狗好像很喜欢我。每次遇见。它总是围着我的脚不停地转,还会舔我一口,想扑到我的身上,跟着我走。它两只眼睛一直冲着我看,渴求的目光。我想:它一定也喜欢我!喜欢3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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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以前跟朋友说,我喜欢一本话的乱七八糟的本子,不是因为它的乱,而是因为它有故事,这样的美。我一直都觉得,我玩配音都只是因为自己喜欢,不是盲目跟风,也不会盲目从众。我喜欢的那一切,都会在未来的某个角落,稳稳当当地等待着我,看着曾经我也苦苦哀求过,却不会把自己最爱的样子,真的展现给别人看。我们都在说一句话,对不起嘛。可是,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尤其是从我宿舍的姑娘口中说出来的,我就心疼得不得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虽然我们待在一起又吵又闹的,因为一顿饭一句话争风吃醋,可是从来都是最原始的平时样子。我们聊着最平常的家常便饭,那一切都未必真的需要走一个程序,可是当我们在一起交流的时候,就是最开心的时候啊。他们喜欢的那种姿态,根本就不需要跟别人去炫耀什么,因为他们一直都有的,根本就无需别人去想象,那些未来,十年后我们会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我们会使用什么样的支付软件,我们又会发展进步到什么程度。我想,这一切,都是一个全新的信仰吧。4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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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也许是本身的性格,是无法改变的一种心情、我常常会很随意的说“因为喜欢,所以喜欢”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作业拿出来做。我不习惯白天做功课,特别讨厌刺眼的阳光,即使阁着窗帘,即使射进来的只是一丁点光,即使周遭安静的吓人,我还是独爱黑夜。听,他们都睡着了,月亮也出来了,它很羞涩,一会儿躲进黑云中,一会儿又露出来,那么的圆,那么的皎洁,这时,无限的思绪都涌出心头,会想象月亮上的故事,会幻想嫦鹅旁边的把只小兔子,夜里的风是温柔的,它吹过树梢,叶子轻轻摆动,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恬静,植物的絮语正在进行着,沙沙沙、呼呼呼、哗哗哗、我虽然是听不懂,但是好象明白了似的。写着作业,头不时的向外张望,有时候会碰上好戏,那天,00:20多,我看到了一场惊心的场面,正好,天正值大雨,两位夫妇在争吵着什么,雨水打在他们的身上,站在中间的是他们的女儿,搞了好半天我才弄懂,原来夫妻俩闹离婚,男人要女儿,那个女人同样也想持有女儿的抚养权,于是在谈不合的情况下发生争执。这只是生活的一段小插曲,立时立刻,我不知又想到了什么,感慨到了什么,情不自禁的在日记本上写下“今天天气持大雨,夜晚还是跟往常一样宁静,只不过从中演绎了一小节故事,这故事虽不感人涕下,但是仿佛包含着深刻的道理,是啊,如今现在离婚的家庭这么多,他们只追求自己的那种自由与当时的快感,一时的冲动却没想到受伤最大是孩子,我想,如果自己的父母真的也离异了,我会选择独立,我会过我自己的生活……”那晚,我记的是那样的清晰,以后的日子,我更加喜欢夜晚了,为了不错过每一个平凡而又真实的小故事。喜欢访问久违的事。孤独无奈时刻,我会翻很久很久以前的东西,比如儿时的作业,儿时的照片,每一次看,我都会非常的开心,想想那时的单纯无知……“那个时候真好”我自言自语着,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去借书时路过那家奶茶店买一杯热乎乎的奶茶,那家店的老板已跟我熟的不能再熟了,我们之间也达成了默契,只要我一朝他那方向去,老板就会义无返顾的冲好了奶茶,老板知道我永远热忠于蓝梅的味道,喜欢蓝梅,因为它的味道很香浓,很香很香,戒不掉它独有的浓度,我经常一边拿着书,一边品尝蓝梅味的奶茶,我想,这个时候,应该是最快乐,最悠闲的时候吧!喜欢跟人打闹。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是个特别特别无理的女孩,我喜欢疯,喜欢闹,和班的里的同学常常玩的大汗淋漓,朋友之间的闹别扭我从来没当回事,因为我知道,我现在跟她们吵了一大架,明天来上学时肯定又是一大拥抱,斗斗嘴,打打架,这是最平常的,无聊时期我就会没事找事,我敢这样做,因为我知道,她们不会怪我,她们了解我的性格。偶尔开了大点玩笑,我也不会太在意,因为我知道,大雨过后,一定是晴天。喜欢无拘束的笑。爸爸妈妈说我是疯丫头,没点矜持可谈,大里大气,笑也不成体统。我没办法,只能对他们的责怪微微一笑,笑,不是错误,老师曾经说过,人最好的身份证就是微笑,爱笑是天性、是本能、是先天的。遇到超好玩的事,最能表达此时情绪的那只是豪迈的大笑了,虽然,这可能会露出不想被人看到的丑态,但那又如何,我就是我嘛!如果批着本不属于自己的套装,那就是另外一个人了,所以,要笑出自我的风采、要笑的正气,笑的纯洁。喜欢是无止境的,可以喜欢天,可以喜欢地,可以喜欢云彩,也可以喜欢一切你喜欢的。1200字以上 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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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喜欢春天,因为春天里有百花盛开的景象,蜜蜂和蝴蝶们就会来采花蜜、当我难过时,往五彩缤纷的蝴蝶姐姐和马不停蹄的蜜蜂妹妹定睛一看,就会让我感到快乐无比!我喜欢夏天,因为炎炎夏日里,可以到清澈凉爽的游泳池里游泳,度过充实又美好的时光,也可以品尝香甜多汁、美味可口的西瓜。尽情享受夏日“冰冰凉凉”的滋味。我喜欢秋天,因为凉风徐徐的秋天里,不仅可以到风景美丽的河滨公园,全家一起骑着脚踏车、打篮球,而且还可以沿着浮洲人工湿地散散步,放松心情。这样的生活真是十全十美啊!我喜欢冬天,因为寒流来袭,妈妈会为全家人准备一桌丰富又美味的火锅,和一道道香喷喷的可口佳餚,真是好吃极了!我喜欢这种团聚的幸福日子、天南地北的聊天,这样的生活,我真的很喜欢!3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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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喜欢过生日,因为过生日可以收到很多礼物,在生日前一天晚上,我感觉已经睡不着了,在梦中,仿佛已经感受到了那快乐的气氛,尝到了那美味的蛋糕,看到了那么多的礼物,生日快到的那几天,我都很高兴。我还喜欢看书,看书可以让我看到很多故事,每当拿起一本书,就感觉来到另一个奇妙的世界,闻着书里的香味,尝到了满足的味道,好像自己就是故事里的主人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知道阅读是多么有趣呀!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250字 二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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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喜欢天空,因为它是无边无际的,虽然它渐渐灰暗了。我喜欢太阳,因为它会给人带来光明,虽然它总有落下去的时候。我喜欢白云,因为它能让人感到它的纯白,虽然风吹来时,它就会随风而去。我喜欢大地,因为我可是在那上面撒欢,虽然大地的面积渐渐被一座座高楼所覆盖。我喜欢万物,因为万物皆生灵,它们都是生命,虽然这也意味着它们终有枯萎的一天……美好的事物不一定永远存在,存在的事物不一定美好,而美好的事物消失时,我们不能太伤悲,因为没有它们,我们依然能活,失去了它,我们就要再去寻找美好的事物,让我们的心中永远不空洞,永远有自己喜欢的事物……25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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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如今,偶像密布,多如繁星。上帝就是这样,他创造的每个人的审美观不同,每个人的性格不同。因此造成了现在的“粉丝大战”。我也有我至爱的偶像,但是我真的很讨厌用外表去评判,说谁是谁非。不喜欢,真的不喜欢。我喜欢“东方神起”的队长——郑允浩。一个让我从此对别的男生再也不感兴趣的人。说实话吧,我很肤浅,我承认一开始迷恋上他是因为他长得很帅(只是符合我个人的审美观)。但是,渐渐的,他却能有那么一种魔力,让我把目光一直停留在他的身上,然后,把我的心收拾的服服帖帖。在开始疯狂的迷恋的时候,我开始去了解他在灿烂四射的舞台后,那段没有粉丝,没有人能再陪着他度过的时光。他的家境不好,也过过无家可归的日子;我却佩服他能笑着对所有人说他曾经在天桥下抢位置睡觉。他在被人投毒之后,能对那个人说,他原谅他了,是微笑着说的;我却为他之后警惕的目光和更加小心翼翼的行动更加心痛,他只是一个和我们一样,还涉世未深的花季少年啊!他陪着我,我看着他,匆匆的三年就从指尖划过了。他日益成熟了,懂得怎样保护自己,也知道要怎样保护队员。三年,我好像从喜欢他变成了敬佩他了。当然,并不是只因为这样。还有很多的事迹,一次一次的撞击我的心,然后,一次次的掀起波澜,久久不能平静。“未来啊,你等我,我马上就来了。”这是允浩常对自己说的。如此积极乐观的他,怎么能让我不喜欢呢?哦,不,是爱!如今,这句话也成了我的座右铭。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正的他,因为我们相距太远,甚至可能一辈子没有交集;但是距离产生美,我只要知道,他在努力的过好每一天,而我,也因为他而受到鼓舞,同样认真的过好每一天,一切都够了。废话这么多,只是想说:每个明星有现在的成就,都是通过自己的打拼的。他们经历的磨难,是必须的。我们要心疼他们,但同时我们也要理智。要懂得汲取他们身上值得我们学习的品质,而不是盲目崇拜,甚至为了维护他们和自己身边的人大吵特吵。突然想到了孟子的一句话——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用这来形容明星,你们说合适吗?7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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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喜欢很模糊,很难懂,我总是将他和别的感情混一起。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没什么好害羞,这只是一种正常的情感,人都有七情六欲,难免的。至于为何混在一起,我觉得是因为这些感觉相似吧。小学,我也不大记得,只是迷迷糊糊总觉得是一直是喜欢他的,对闺蜜也是如此说的。殷的学习很不错,总是觉得和他一起很开心,他很幽默,上课时我们常常相视而笑。那是,我觉得心里很开心,社团课时,一个低年级学妹和他走的进,我心里还暗暗不爽。我知道那叫吃醋,可是随着年龄的上升,我们之间的沟壑变深了,似乎我不再那么在意他。可是上天似乎眷顾我,不愿我出事。所以我明明考上了那所初中,母亲却不让我上。可是当我对他说时,他却说:“这关我什么事。”我觉得有些伤心,怎么说我们也算朋友。可是我不心痛,现在突然明白了,我曾经喜欢过他,但是如今不会了。剩下的那些日子里我对他只有崇拜而已了。也许是他为别的女生骂我不要脸时,我就不再喜欢了吧。初中,六年级,正是青春的开始,是的,我喜欢上了诚,他很阳光,也很幽默,他让我在那超前的教学课程中有了一丝快乐,我喜欢逗他,和他一起总是很轻松,可惜我的朋友也喜欢他,比我更喜欢,所以我放手,现在他们在一起,但是我一点不难过,很想祝福他们。也许我没陷进去吧,或者他只是个很好的朋友。我很快忘了他,我感觉自己喜欢上了君,他的城府很深,野心很大,可是正是这一点吸引了我。我们有时,聊到深夜,可是我知道我们不可能,因为我一次的任性和我的得瑟让他对我失望了。更何况我从不认为喜欢就要在一起,因为只有有了好的事业,才有资格谈所谓的恋爱。我知道他有一个前女友,他很喜欢他,现在还没忘记,当时我心里很难过,我想这次是真的了吧。上天是眷顾我的,为了我的好前程,我有好感的,我喜欢的都离我而去,也许是为了让我好好读书吧。喜欢没什么。但是怎么压制自己的喜欢是一定要会的,别说我花心,如果我花心,那么只能证明我谁都没喜欢过,也就是——无心。初二:有些事不能懂700字 初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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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喜欢,是一种很淡,很美的感觉,它时常驻留在我的心间。 喜欢一个人缓步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时而用手抚一抚路边带着露水的草那嫩绿的脑袋,时而从路边摘一朵不艳丽但是很素洁的野花,将其放在鼻下,尽情呼吸这属于大自然的清新,时而抬头看那不知是被水汽亦或是雾气笼罩的青山。这时候,我会觉得,所有的压力仿佛烟消云散。 喜欢在去逛街时在大大小小的饰品店里买一些时下正流行的,造型简单却不乏可爱、独特的饰品。虽然我不太可能会戴这些饰品,但我喜欢当我看见一些可爱饰品时想买下的冲动,为了满足自己,我会不惜花钱去买,因为,它们带给我的那种冲动的感觉是任何东西都比不上的。 喜欢在每次经过书店时都进去淘书,在两三个小时后抱着三四本书回家。然后在任何有空的时间泡上一杯茶,一个人在房间里,放上轻柔的音乐,搬把椅子坐在阳光斜射进来的狭小空间里品《三国》读《梁祝》。这时候,会有一种满足感不知不觉占据我的心房。 喜欢听王力宏的歌,每一首歌都很自然,不会矫揉造作,每一首歌都洋溢青春的气息,给人一种很清爽、很舒服的感觉。 喜欢有时候傻傻的自己。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放学看到一对很可怜的跪在地上乞讨的姐弟,顿生怜悯之心,想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但掏遍全身上下的口袋竟然找不到一毛钱,无奈,我只能向边上的好朋友借5元钱,然后在好朋友哭笑不得的眼神和围观者“又有一个笨蛋上当了”的眼神下,把钱递给了那对姐弟,在那个姐姐说“谢谢”时说了一句“不用谢”。用朋友后来回忆的话说是将白痴进行到底。但是,我喜欢这时候傻傻的自己身上透出的人情味。 喜欢在黄昏时分,独自坐在阳台上,抬起头,凝神望着天空那一朵朵被夕阳染红的云,那变化各异的云便勾起我无限的遐想,我会想象自己的未来。这时候,我便觉得自己是一个幻想家。 …… 可能,不知不觉中,喜欢,已经成为我一种莫名的感动、个性的代言。让我一如既往地在喜欢中成长,我喜欢这种感觉。7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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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的手,有小小的细纹,夹了些许岁月的沧桑,却极有弹性。你的手,有时有油腻的厨房味道,有时有清新的洗衣液味道,更多的时候,是你最爱的木瓜乳油护手霜的味道。你的手,会变魔术,有时是一桌丰盛无比的饕餮大餐,有时是窗明几净的温馨卧室,有时是精美细致的针线活……我,喜欢你的手。那双手,在豆蔻年华的时节,陪着我,是……月光,如柔水,静静地淌在房间的每个角落,连床角孤零的小熊也披上薄纱。你的手来回挥舞着,一根银白色的尖细物小巧地让人看不清,到你手中却似有了生命。空中舞蹈的还有一根长长的丝线,唷,打了个结?不打紧,你用细长的手指轻轻一挑接着做起活来。一场又一场舞蹈在厚重的布上画下一抹又一抹浓重艳丽的色彩。像一道又一道雨后的彩虹,灿烂了我小小的世界。你总爱在我学习的时候缝十字绣,于是我初中四年便在微小的“咻,咻”声中,被你用手缝进一张又一张美丽动人的布。那双手,在孩提时代的梦中,也曾出现过,是……我嘟着小嘴,一步一停地走在路上,脚下可怜的小石子陪了我一路。转眼到了家门口,我不敢进去,犹豫了好久,踌躇不定。这个时候,电梯门开了,从里面飞奔出一个熟悉的身影,那张脸急地发红,冒出几粒汗珠。你蹲下在我面前,我故意扮出一副可怜的样子为博得你的原谅。果不其然,你舒开眉结,用柔滑的双手拉过我脏兮兮的小爪子。我不好意思,想缩回来,生怕脏了你嫩白的手,你却攥得更紧,让我不得不乖乖就范。你又大又有力的手掌温柔地拉过我,就像无数次,我在梦里梦到过的那样。来自你手掌的温暖一点一点融化了贪玩幼稚的我,像一股无形的力量,拉着我,向前,不断奔跑,直到今天。我很奇怪,那天你拉过我手的场景同为数不多的孩童记忆完好地保存至今,不曾遗漏一丝一毫,哪怕是你飞舞的发丝,你忽闪的睫毛,飘逸的裙角……我喜欢你的手,当它小心翼翼拿起针的时候;当它温柔疼爱抚摸我的时候;在它拉起我的手,给我力量奔跑在路上的时候。是你的手,陪伴着我,历经风雨,穿过厚障,到达梦想与现实交界的地方。7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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