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钢笔
水里照出的是自己的脸,内心反映的是自己的为人。
——题记
一只瘦削的手缓慢而又谨慎的游动到课桌中一本暗红色的书页里,迅速地翻动了一阵后不失敏捷地缩了回来,只是手中多了一样东西。从此,他多了一支精美的钢笔。他笑了,在摄像头的死角中迅速地把笔塞入口袋中,然后,重重的舒了一口气:哎,一切天衣无缝!终于弄到了已眼馋很久的东西!他环顾四周,同学都在活动,还没有人回来。
中午,兴奋的他在外打了一场酣畅淋漓的篮球赛。踏着铃声走进教室的他,顿时感到了同学们都有些异样地看着他,有些人的目光甚至带有一些深不可测的神秘,有的则对着他狡黠一笑。他的面孔顿时变得滚烫,天!难道事情败露了?他有些发抖,“豁出去了,偷都偷来了,还能拿我怎么样?”想了想,他又恢复成原来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等他坐稳后,不经意间发现失主果然正焦急地寻找着他的笔,但……奇怪?尽管他急切地涨着脸埋头于硕大的背包中,但无论如何都不去向班主任“报案”只是一味的自己找着。此刻的他看着满头大汗的失主,竟第一次不知怎么油然升起了一种愧疚感。
焦灼地等待了一下午终于到了放学时间,但班长却留住了大家。他的心里一惊,不由得将手伸入口袋,死死地拽紧了那支汗津津的钢笔,一边惊恐地向后退着:那家伙果然“报案”了。看着大家纷纷向他奔涌过来,他绝望地闭上了眼……出人意料,他的耳边响起了班长清脆的嗓音:“今天是你14岁的生日,我们向你表示祝贺……”“什么?我14岁生日?”他愕然了,自己连自己的生日是几月几日都忘了。怎么?他有点激动?有点茫然地接受了同学们一句句温馨的话语和一个个小小的礼物。泪水模糊了这个无知少年的眼眶。忽然,那位失主出现了,他颇为窘迫地挠了挠头发:“我本来想送你一支钢笔,可我这个人老是喜欢乱放东西,这不,又找不到了。真对不起……”他立刻遭雷劈似的愣住了,任凭那豆大的泪水滚落到他那冰冷的左胸口……
从此,他发誓再也不偷东西了,为了他自己,也为了那次特殊的经历。果然,他做到了……
初一:周歆瑜
小事里,蕴含的道理
有一只小猪,他的名字叫乐乐。他特别喜欢搭配衣服,所以真个人显得很精神。但是,他的脸却很脏,经常不洗脸,所以小动物们都叫他——“脏小猪”,乐乐为此很伤心。
小猪过生日那天,他的好朋友小乌龟送给他一面镜子,要他每天出门前照一照,并好心提醒道:“乐乐,你每天出门的时候,拿出来镜子照一照。这样,你就会知道脸上哪儿脏,哪儿不脏,并且多洗脸。小伙伴们就不会笑话你了。”乐乐抹了抹眼角的泪水,感激的看着小乌龟,点了点头。
第二天一早,为了不让镜子照出脸上的脏来,小猪把脸洗的干干静静的。小猪先是用手轻轻地抚摸:光滑的脸蛋,像海绵一样的弹性。乐乐很高兴,心想脸上一定很干净,绝对不会照出什么脏东西。可是,当他正要照镜子的时候,一只讨厌的小鸟,像扔炸弹一样,把一点泥巴掉在乐乐的镜子上。这时,镜子里的小猪成了一只脏小猪。乐乐很伤心。
乐乐很不情愿的找来一块毛巾来擦脸。擦一次,他就照一次镜子,擦一次,他就照一次镜子……就这样反反复复的擦拭了十几遍,还是擦不干净。那块泥巴仿佛粘在了乐乐的脸上,使乐乐很是恼火。“怎么老是擦不干净呢?”小乌龟来叫小猪玩,小猪无可奈何地说:“等一等,我的脸上一直有脏东西。你说过了,脸上有脏东西怎么可以出门呢?”
“乐乐,你说得对!”小乌龟说完就在门口等。可是,等了好久还不见小猪乐乐出来。小乌龟的脸上淌满了汗珠,不停的绕着圈子,还急躁的跺着脚。“乐乐,乐乐!”
小乌龟进去一看,才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小猪呀,你搞错了!”小乌龟把镜子上的泥巴,指给乐乐看。小乌龟“扑哧”一笑,说道:“脏的是镜子,你看!而你的脸,已经十分干净了,不需要再擦拭了!”小猪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啊!他急忙找来一块毛巾,把镜子擦得干干净净。
小乌龟若有所思,他说道:“是啊!是啊!有时候,脏的不是自己,而是参照物本身。所以,我们一定要正确的识别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这样才能全面的评估自己。一件小事,悟出了一个大道理。正应此言:“生活是间课堂,里面蕴含了许许多多的知识!”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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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在我的一个精致的小木盒里,有一支已经支离破碎的钢笔和一支崭新的钢笔。每当我看见它们时,我就想起嘉嘉来。我和嘉嘉从幼儿园就认识了,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这种关系一直维持到了小学二年级。我和嘉嘉的成绩一直保持中等,也没有得到什么奖项。在一次艺术节的一次比赛中,我终于拿到了第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奖项,而且还是二等奖。除了一张奖状,还有一支钢笔,钢笔上刻着:大华小学艺术单项比赛二等奖,2015年6月。这支钢笔对我来说如获至宝,我对它爱不释手,它虽然不是什么珍贵的钢笔,也不很漂亮,但上面刻着我第一次的荣誉。有一天她来我家温习功课,看见了我获奖的那只钢笔,拿在手上翻来覆去地欣赏,眼里透露出羡慕地神情。我看见嘉嘉拿着那支钢笔,竟大喊道:“放下!”她一惊,手没抓稳,笔“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摔碎了。我气得满脸涨得通红,嘉嘉不停地向我道歉,可我根本听不进去,抓起桌子上她的一张数学回家作业小卷“哗”的一声撕掉了,她的眼泪突然像水龙头被打开了一样不停地涌出来,她拿起书包和被我撕碎的卷子,哭着跑回家了。我们的友谊也就此破裂。快放寒假时,她也终于拿到了第一张属于她的奖状和一支获奖钢笔了,当她上去领奖时我再一次想起那天的事情,又愤怒不已。放完寒假再一次上学时,我在桌肚里发现了一个小礼盒,发现里面有一支获奖钢笔和一张纸条,读完纸条我发现这是嘉嘉留给我的,她走了,转学了,这支钢笔正是她唯一的一支获奖钢笔,说这是她送我的,就当赔我的那支,并向我道了歉。这是我才发现当时的我是多么的愚蠢,我也想对她说声对不起,但发现晚了……现在,每当我看见这支钢笔时,我和嘉嘉的往事又历历在目。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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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每当我看见珍藏在抽屉里那精致包装盒里的钢笔时,就想起那件事来。那是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在学校看见同学有一支美国钢笔,那精致的包装简直太吸引人了,而且怎么摔也摔不坏。我问他从哪里买的,他说:“这是我妈妈去外国给我买的,可贵了。”我问他:“多少钱?”他回答说:“300元。”我心中不禁一惊,心想:“仅仅一支钢笔,竟然如此之贵。”回到家里,我苦思冥想,突然我想到过几天就是我的生日了,我可以让妈妈也给我买一支。于是,我就去和妈妈商量,我原本以为妈妈会吵我,可谁知妈妈既没有吵我,也没有回答我,而是选择了沉默。生日的那天晚上,妈妈把一个精致的盒子递给了我。她神秘地对我说:“宝贝,你先不要打开,到了明天再开。”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想看看那个盒子里到底是什么。终于,我抑制不住自己强烈的好奇心,轻手轻脚的下了床,小心翼翼地把盒子打开了。打开之后,里面居然还有一层包装,我又继续打开了。啊!摆在眼前我面前的居然是——那支我梦寐以求的美国钢笔。这时,我眼前不禁回想起这几天来,妈妈每天早上都不吃饭,中午也只吃一点,但我的伙食却一点没变。想到这里,我鼻子一酸,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现在,那支钢笔仍然珍藏在我书房的抽屉里,每当看见这支钢笔,我的心中便涌起满满的感动。5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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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你爸爸出差带回来的那只钢笔呢?”妈妈突然问道。“爸爸不是给我了吗?”我反问道。“我知道他给你了,但我想看看。”妈妈紧追不舍。“我收起来了。”我心虚地说。“放哪儿了?”妈妈坚定的盯着我。没办法,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只能照实说。那天上体育课,我的裤子划破了,万芳把她的裤子给了我,回家却挨了一小时的罚站,那天她到咱家来,看到咱家那只钢笔挺喜欢的,我就送给了她。”我说的声音越来越小。“什么?!那么珍贵的东西你居然说都不说就送给了万芳?马上去把她给我要回来!”“可是万芳是我最好的朋友啊,她还为了我被她妈妈罚站了呢。”我极力说道。妈妈还想说什么,爸爸却回来了,妈妈激动地把事情向爸爸说了起来。爸爸对我说:“小孩子之间送东西不是不可以,但要看东西的价值,那只钢笔多珍贵啊,你怎么能连说都不说就把它送人了呢。”妈妈从柜子里拿出一盒糖递给我说:“给,把这和糖送给她,把钢笔要回来吧。”我推开妈妈的手,冲出家门。在路上,我的脑海中像电影回放般的浮现出当我遇到困难时万芳替我分忧解劳。还记得那次上体育课时我由于太兴奋而把裤子划破了,万芳见我不玩了,她也不玩了,却和我一起唉声叹气,突然她拍了一下手,说道:“我有办法了,咱们换换裤子。”我感激而又担心地问她:“那你不就会被你妈责怪了吗?”她却说:“没事,谁让咱俩是好朋友呢,换吧。”事后我听说为了这件事,她妈妈罚万芳面壁站了一小时,我愧疚的对她说:“对不起,害你无辜的罚站了一小时,要不咱俩换过来吧,我再去找阿姨说清楚。”她却说:“算了吧,站都站了,如果说出真相,我不就白站了吗?到时候我妈知道了,又要告诉你妈,你又要挨罚,不值得。”我说:“可是你……”“没事的,别放心上。”不知不觉到了万芳家门口,正好万芳出来,看到我很是惊讶,忙把我拉了进去,找毛巾给我擦雨水。“你这是怎么了?怎么连伞也不打?这样会生病的知不知道?算了,我去给你熬姜汤。”她刚要起身,却被我一把拉住了。“万芳,你……你能不能把……把那只钢笔……还……还给我?”我终于说完了。万芳疑惑地看着我,但我不敢直视。正巧万芳的妈妈出来了,万芳跑进去,拿出钢笔就给我。她妈妈说:“呀!你怎么能拿人家的东西呢?”对我说:“你别难过,我会揍她的。”我急忙说道:“阿姨,是我不好,我把钢笔送给万芳,却把它要回去,是我不好,您别怪万芳了。”然后转身离去。在路上,忽然听见有人叫我!回头一看——是万芳!万芳跑过来说:“别难过,也别为难,我们之间的友谊不会因一支钢笔而改变的,我们是永远的好朋友,对吗?”我使劲的点点头。在雨中,两个好朋友紧紧地拥抱在一起。9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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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我来帮你!”“借你钢笔!”刚刚跟王思彤坐了2小时,我的耳畔总是不时飘出这句话。“1、熟读《亲》……”宗老师坐在讲台上,双手一会儿打着节奏一字一顿的敲打,一会儿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一会儿像拍皮球一样拍打着李想的头布置作业。正当我抄写到第二题时,作业本上墨水的颜色越来越淡。糟糕钢笔没有墨水了。坚持住、坚持住……在我的“祈祷”中钢笔“罢工”了。我急忙翻开笔袋,心里不由得一阵发慌,完了里面的铅笔断了还没削,只有彩笔和水笔可以用,可是做作业不能用。怎么办?我拧着眉头,眼睛在课桌上乱转,可是看到的是同学们埋着头认真的记着作业,课桌上只有同学们的作业本。我的大脑飞快的转动起来,一定要快点想出办法不然今天的家作我就做不了。当我的无奈目光移动到我左边的王思彤的时候突然眼前一亮“对啊!我们以前就是好朋友,平时的学习中我还帮了她很多,跟她借只笔不就解决问题了!”我伸手轻轻地碰了碰王思彤的胳膊,正在认真记录的她皱了下眉没有说话。我急得抓耳挠腮,左瞧瞧,又看看。没办法只好再次小心地拍了拍她的笔袋。她瞪大了眼睛不耐烦地瞥了我一眼。张开嘴巴刚要说话,可是当她看到被我“大卸八块”的钢笔时用询问的眼神看了看我。我耸了耸肩,无奈的挠了挠耳朵,轻声说:“钢笔没墨水了,你能……”我还没说完她就飞快的拿出一支崭新的钢笔交给我。“4,订正默写本。”当我还没来得及说句感谢的话,耳边传来了宗老师的声音。糟了,第2题我还没记完,还有第3题,怎么办?我的额头上冒出了汗珠,椅子上像生出了尖刺,身上像爬满了虫子。正当我无计可施的时候一本漂亮的作业本“闯”到了我的眼前,耳边传来王思彤轻轻的声音:“给你,赶快写,我等你写完了我们一起回家。”这次的作业我做得特别认真。我的眼前总是不时浮现出一张微笑着的脸,耳畔总是回响着“借给你、我们一起回家。”是啊!只要我们有一颗善良,乐于助人的心,身边的一切度会变得美好!7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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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笔尖传来有些陌生的沙沙声,这是我三年之后第二次触摸曾经的钢笔。感觉那么的亲切,却也夹杂着几分酸楚。——题记这几天发现自己的心越来越烦躁,恍惚间看到一支钢笔的轮廓,我不耐烦的挥着手却始终挥之不去。重新拿起这支笔,心里洋溢着对过去的回忆和对现在的我的思考。我用这支钢笔写这篇文章,那带着铁锈味的墨水始终让我念念不忘。哦!这久别几年的朋友还那么亲切,那么无所顾忌。在这绝大多数人使用签字笔的时代,钢笔出现在我一个九年级学生手中,似乎总有一些那么不和时宜。这浮躁的时代就像一个满是铁锈的齿轮,迫于无奈还要继续转动。便捷的签字笔早已代替麻烦的钢笔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急躁的人们似乎早已忘记钢笔为他们带来的安静与闲适。学会再一次握住钢笔吧!它会让你干枯的心茁壮成长;会让你在这繁华喧嚣的都市里为自己营造一片天地。虽然不大,却能带给你温柔美好的气息。它不需要粉饰就可以把你带到竹林,带到小溪旁,带到空谷幽兰,让你享受你想要的宁静。只要一支钢笔,不需太多,用你喜欢的墨色,勾划属于心灵的乐章。只要一支钢笔,不能再少,用你隽秀的字迹,诉说出只能告诉小布熊的秘密。只要一支钢笔,一支真正属于你的钢笔,重新在脑海中写下蓝黑色的墨迹,掩盖五花八门的签字笔。犹如现在的我,坐在家中,抬头是几只在房檐下筑了巢的鸽子,低下头喝着杯手磨的咖啡,用一支钢笔。浮想联翩……5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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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它全身通黑,笔盖镶嵌着一圈银边,它现在写起字来老是“呕吐”,已无法再用,但我仍舍不得丢弃它,如今它安静的躺在柜子中,每每看到这一支钢笔,我平静的心就泛起层层涟漪,又想起那段美好的往事……这支钢笔是曾祖父送给我的,我小时候,喜欢趴在曾祖父的桌子上看他写钢笔字,心中便涌出了崇敬之情,曾祖父那刚劲有力的字令我神往,在三年级时,我便缠着曾祖父,让他教我写钢笔字,每当这时,他便拄着拐杖,蹒跚的踱到他的书桌前,拉开抽屉,小心翼翼拿起放钢笔的盒子,用手拂去上面的尘埃,打开盒子,取出钢笔,又踱到我面前,写字的时候,我总会忘记他已是一个八旬的老人,老人仿佛已褪去年老,写字仍是那么有力,他攥着我的手那么有力,就这样,我学会了写钢笔字,第一次了解了王羲之,颜真卿,第一次明白了“入木三分”的道理,时光易逝,人总是战胜不了时间,终于,曾祖父紧紧攥着我的手松了,写字时,也无法像以前那样有力,字颤颤的,就像当时的曾祖父,他只能坐在轮椅上,我还是像以前一样,不过,变成了我握着他的手写字,每次握着他的手,他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我总在想,时光如果净止在这一刻那该多好,就这样,我写着,他看着,他学着,我看着,时间每次都流的很快,在曾祖父的陪伴下,我的钢笔字比赛的奖状也越来越多,我每次把奖状拿给他看,阳光下,奖状闪着金灿灿的光芒,那时的阳光,总会有祖孙俩的笑声,长长的影子,开心的笑声,还有那一老一小……夕阳再美,也总会有落下的时候,终于,写字的只剩下我一人,练字的也只剩下我一个人,曾祖父在一个夜晚悄无声息的走了,留下了一支给我的钢笔,我拿着这钢笔练字时,感受到那支钢笔的余温,旁边却没了那个人,在一次钢笔比赛中,我又一次获奖,我把奖状放在桌上,用钢笔郑重的在我的名字后,加上了曾祖父的名字----欧永胜,又仿佛看见了曾祖父的音容笑貌……这支钢笔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但我会永远珍存它,珍存那个人,那份记忆……7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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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言我是一支钢笔,一支有灵魂的钢笔。我已经陪伴着他很多年了,却还记得他得到我时的惊喜。他带着我去见他的朋友,他们都羡慕不已,因为他是班里第一个有钢笔的人。只有我知道,他真应该感到骄傲,我是唯一一支真正有灵魂的钢笔。他一直对我很好,每一天下来,他都会将我身上的灰尘洗净,给我充满墨水。每次看到他笨拙地用水冲洗着我,我都不尽又好笑又感动,我为有这么一个好主人而欣慰,所以我总是无怨无悔地让他写着任何他想写的东西他一直对我很好,每一天下来,他都会将我身上的灰尘洗净,给我充满墨水。每次看到他笨拙地用水冲洗着我,我都不尽又好笑又感动,我为有这么一个好主人而欣慰,所以我总是无怨无悔地让他写着任何他想写的东西。但他现在好像对我越来越不如从前了,特别是认识了他的新朋友之后。他天天来找他,但我没有嫉妒,我知道,虽然我有灵魂,可我毕竟只是一支钢笔,我只希望他能够一直像以前一样对我好就可以了,但却事与愿违。他带着我去见他的朋友,他们之中有很多有高级钢笔的人,那些人看到他和一个用普通钢笔的人在一起,都觉得很惊讶,他们瞧不起他。他和他的朋友都出生在有钱人家庭。他开玩笑说要他去弄一支高级钢笔来,因为他认为那比我更体面。我不喜欢他,他太虚荣了。让我伤心的是,虽然现在他还笑着拒绝他的要求,但他对我越来越粗心了。一天,他们正在一起写作业,由于他几天没有给我冲墨水,所以我快不行了。我身上的墨水越来越少。突然,他惊呼一声:“呀!我的笔!”“怎么了?”“我的笔快不行了,我得回去修修。”我心里一阵高兴:他还是对我好!可他朋友却说:“不用了!”然后打开书包――天!一支高级钢笔!他说:“来,用这个吧,以后再也不用那支破钢笔了!”我绝望地望着他,只希望他能拒绝。可他犹豫了一下,说:“好把,那我把着支钢笔收好。”“不用了!这支破笔留着没什么用。你就写吧,写完了仍了算了。“我愤怒了,可我什么也不能做,天生注定,只要他坚持。我永远也不能向相反的方向迈出半步。我的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可他没有察觉,他一定没有想到,一只钢笔竟然还会流泪。他继续写着,我的意识越来越朦胧。多希望他可以停下来!多希望他可以带我回家再好好地清洗一次!再给我冲满墨水啊!他没有停,终于,我的脑子轰的一声昏了过去……等我醒来时,他已经换上了那支高级钢笔。而我的灵魂已变成一阵风。我轻轻吹过他的脸,吹乱了他的头发,他皱了皱眉。“怎么了?”“没什么,一阵风而已。”湿润的空气中饱含着我的泪水,我盘旋而上,不知道该去何方……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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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支钢笔刘星宇是个脾气暴躁的孩子,和人吵了一架后,气的把自己的钢笔都摔断了,只好再到小卖部买了两支。小卖部老板是个奸商,刘星宇的钢笔每次都在这儿买,怪不得一摔就断……“老板,我要买两支钢笔!”怒气冲冲的刘星宇提高嗓门儿叫道。老板一看流星雨这副模样——蓬头乱发,耳朵红红的,两眼上翻(他正把头稍稍下底),泪水都快流出来了,两手握拳,脚死死地抓着地——便随便拿了两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钢笔。刘星宇一把夺过来,把几张钞票扔进了钱堆里。两支钢笔一支是白的,一支是黑的。刘星宇先用白的,一下笔就把作业划烂了——这笔的笔尖早就不能用了!刘星宇更气愤了,换了黑笔,笔盖又插不上……刘星宇气得把它们丢进了垃圾桶。 捡垃圾的老爷爷未发现车上少了两支钢笔,小卖部老板却为又获得两支坏钢笔高兴。两支钢笔一见面就互相嘲笑。“瞧你——连个‘盔甲’都穿不好,还怎么‘上阵杀敌?’” “你呦~‘枪口’都被塞住了,要个‘盔甲’有什么用?” “住口,你们俩都是废物!”小卖部老板烦了。两支钢笔羞愧起来。沉默片刻后,他俩同时向老板说:“请让给我们俩‘合体’吧!”小卖部老板呆住了,但很快说:“是让我集中你们的优点,造一支新笔?”“对对!”两支钢笔激动地说。“没门!”老板明白,要是少一支笔,自己就少挣些钱,他宁愿顾客利益受损。“老板,你给解释解释!”突然刘星宇冲了进来,头上的帽子都快被怒气冲得飞开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怒发冲冠’吧……这时,两支钢笔像看到了救星,忙说:“主人,求你帮我们‘合体’吧!”刘星宇先是一呆,朝声源望去,明白了一切,甚至觉得天旋地转……他快速冲向柜台,抓起两支钢笔,熟练得把白笔的笔尖拆下,换上了黑笔的笔尖。这一切,老板都看在眼里,但良心告诉他不能去阻止。刘星宇换好笔尖,带着白笔大步走向钱堆,抓起一把钞票就大跨步走了。老板呆了,不理解刘星宇的我行我素。黑笔很快炼成钢水,成了一支好笔。后来,一支……啊不,是两支钢笔伴随刘星宇走过一生……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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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支钢笔大家好,想必你们都知道我的名字吧!我的名字叫钢笔,是你们日常学习用品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东西,你们写字的时候需要我的帮忙,做作业的时候需要我.我任劳任怨,时时刻刻地为你们服务,可是你们不知道我的主人对我的所做所为,如果你们不知道的话就听我慢慢告诉你们吧!先从我是怎样被我主人买去的,还有我的价值.我的出生地是在一家有名的工厂的工人的手上做出来的,当时我是一只名牌的钢笔.我身穿一件金光闪闪的外衣,头上也带着闪闪发亮的帽子好一般的威风.接下来我被用盒子装起来卖到一家大商场去.这家商场每天人来人往,凡到这里买笔的人绝大多都来看我,有的想买但因为价格太贵而没买,就这样我在这家商场待了一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终于有一天,有一个父亲带着他的儿子来这里买笔,他儿子见到我这只独一无二的笔时.便对他旁边的爸爸说:"爸爸我就要这只笔,你看他多漂亮,外面金光闪闪的,你就买了吧!他爸爸没有办法只好买了,我兴高采烈极了,决心好好地为我的主人服务.后来我才知道我的主人今年读三年级在校,十分淘气,常常不做作业的.渐渐地开始冷淡起我来,很少用我.可怕的一天终于来了,我主人的同桌突然对我主人说:"你买的那支昂贵的钢笔".怎么现在还闪闪发光,你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它变的不在发光,我一听就知道他的别有用心,心里不停地说:"主人请你不要听他的话,没想到主人真的把我那闪闪光的外衣给削掉,从此我再也没有闪闪发光了,主人见我不再发光了也不在那么好看,于是有一天把我仍进床底,让我在黑暗中度过了一生.我在此建议主人请你以后不要像对付我一样对付我的伙伴,不要再听别人的胡说破坏我的伙伴.同时也忠告我的主人以后要好好地保护文具.650字 初一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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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的自述嗨!大家好,我是一支钢笔,外穿一件很皮衣,我的外观很普通,在学习和生活中经常见到我,我需要借助人们的手才能书写优美的华章,有了我和纸的默契,中华文化才得以传承下来,我的作用是巨大的,当然这不是我自己能完成的那需要借助人类的手和纸来完成。我的命运是从被卖出开始的,我被一个女孩选中了,她是一名初中生,在她的手中,我书写了无数英语单词,也曾为她发泄内心的郁闷和不满,那隽永的文采飞扬的精品作文,没有我是不能完成的。没有我怎会有一张张得“A”的试卷,我感觉人们是离不开我的,可是那个女孩并没有珍惜我,她脾气暴躁,没有可爱之处,她的活泼有时难以让人忍受,会弄疼我的皮肤,有时她会把我身上的零件卸开,弄的我浑身疼,有次,他为了去炫耀我美丽的身材竟然叫别人骂了一句话说:“你真臭美”。回来之后,她就把全身火气都洒在我身上。让我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我顿时哭了。她开始使用我的时候,“哗”的一声我的“泪水”涌了出来,弄脏了她的书本,她气急败坏的恶狠狠的把我扔在一边,说“你怎么这么没用啊”,从此我变得孤独起来。在我最孤独的时候,又来了一个关心我的新主人,她对我非常爱护,并且给予我从未有过的关爱,从此我们成为好朋友,也为她立下悍马功劳,她每次考试成绩都很好,于是她倍加珍惜我。虽然我是一支很普通的钢笔,但是也需要主人的爱护和珍惜,因为有了我才有了五彩缤纷的世界。教师评语:本文立意新颖,以自白的形式写了钢笔的经历及对人们的批判。语言生动活泼,中心明确,引人思考。5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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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支钢笔迎着一路朝阳,开始了新的起程。初中生活开始了,班上的人我都不认识,看着已相识的同学互相议论着,感觉自己好孤独,顿时生出了一丝尴尬。歪过头看看同桌,她正在玩着支钢笔,于是我便开始跟她搭讪。“你好,我叫郭金颖,你叫什么呀?”我竭力调动脸上的所有感情细胞,期待着。一会儿,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入耳际:“我叫林小嫣。”只见她面无表情,有如一个冷面杀手,双手摆弄着钢笔,眼睛望着桌子说。对此,我产生了反感,她怎么如此冷漠?她不喜欢我?她不想和我做朋友?好,既然你这样,我也不会低眉顺点,我不能再主动和你说话了,我暗下“决心”。后来,我真的“信守诺言”,一个月过去了。该月考了,我心里好紧张,我悄悄告诉自己,成绩不能比她低。月考那天,我带着满怀的自信心进了考场,考卷发下来了,我迅速做着,一边做还一边用余光观察她的进度,她远远没我做得快,心里充满了得意。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正当我得意之际,老天偏让我出丑,我的钢笔突然不出水了,我急忙换另外一支,可另外一支没写几个字也不出水了,我顿时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就在我抓耳挠腮时,一只钢笔出现在我面前,我仔细一瞧,这不是开学那天同桌摆弄的那支钢笔吗?是同桌伸出了热情的双手,只见她向我坚定的点了一下头,可依然面无表情,情急之中我接受了。事后,我们关系渐渐密切了,我才了解她就是这样的人。有时我好奇,绞尽脑汁讲笑话给她听,她听后,说:“笑死我了。”可她表情依旧,她说这些大概是想安慰我吧。通过与林小嫣的交往,我明白了:与人交往不应只看外表,沟通是交往的前提,沟通是了解的根基。5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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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的回忆当你走进我的卧室时,就会看见一支棕褐色的钢笔静静地“躺”在我的书桌上。虽然这只不过是一支普通的钢笔,但里面却藏有一段使我刻骨铭心的故事。记得有一次我在作文班写作文时,我发现自己忘带水笔了,于是我东翻西找,一会儿向桌肚里看看,一会儿翻着书包,心里犹如热锅里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我好似一块被烤得热气腾腾的煎饼似的,全身上下冒着热气,正当我已被绝望之手推进绝望之谷时,一支钢笔被同桌递了过来,仔细一看,上面还附有一张纸条,只见纸条上写着几行清晰的字迹:“文琪,拿去用吧,别耽误了写作文!”我用颤抖的双手轻轻地拿起笔,用感激的眼神望着同桌,她见了,只是微微一笑,用手指着递过来的笔,示意我快点儿写作,我的感激之情再一次涌上心头,然后便开始埋头写作。当我写完作文时,便把笔悄悄地送回到它的主人身边,然后微笑着说:“谢谢,这支笔还给你。”她用手把笔推开,说道:“不用还我,我怕你下次又忘记带笔来写作,这支笔你就留着吧。”随后转身就走,我呆了,不知如何是好,妈妈似乎听见了我们的对话,便走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你应该为你上次做的事感到惭愧!”听了哈哈哈话,我才想起上次那件事,那一次,同桌忘带笔了,急得满头大汗,而我却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心里还想道:谁叫你不收拾好东西,这下吃亏了吧!现在想起来,真是令人汗颜。帮助,可能只是从一些小事做起,如在别人没有带笔时,递过去一支钢笔;在别人摔倒时,热心地扶起他……也许,有时候你只是做了一个细微的动作,却能给别人带来方便和温暖。这支钢笔,我将一直把它放在身边,它时时刻刻提醒我——要乐于帮助别人!6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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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一段爱情那一年,他们都未成年,女孩坐在男孩的旁边,稚嫩的脸庞,透着一丝可人的容颜。那一年男孩最大的荣耀或许就是女孩在他身旁,只此却让男孩心里满溢幸福。夜晚过隙的时光总是会伴着对女孩的想念,陪伴男孩渡过一个又一个夜晚,看着女孩在日记本上签上的一句:人生如若初见。男孩莫名的喜欢上了这句话,莫名的爱上这样初见的味道。伴着思念,想起女孩的点滴,想起女孩的回眸的一笑,男孩满怀期待的进入梦乡等待黎明的来临,期待第二天女孩坐在他的身旁,继续享受守候她的幸福。那一年,男孩终于明白上学原来可以这么幸福。只因生命中有她!初二期末考试的时候,男孩坐在考场上,临考的时候发现自己忘记带钢笔了,唯一能求助的只有她了。或许心有灵犀,后面的同学偷偷的递给男孩一支钢笔,告诉他:“哥们,你漂亮女朋友让我递给你的”。那一刻,一种被认可的满足感让男孩心头暖暖的。直到多年以后男孩依旧珍藏这只钢笔,念着属于他们的记忆。男孩为了保护女孩慢慢的脱去稚嫩,假装成熟。从乖乖男学会叼起香烟,为的只是保护她,那种男孩所谓的保护。男孩告诉所有人,那个女孩子是他的女朋友,他的女人谁都不准碰她不准欺负她。男孩喜欢每天像个傻小子一样躲在教室门口等着女孩的出现。喜欢看到女孩害羞的微笑,喜欢她假装生气般数落自己最近犯的错,那个年纪男孩谁都不怕,只怕她眉宇间紧锁的怒容。初三那年,男孩学会了努力学习,为的只是多陪伴女孩几年。为的只是遵守答应过她的许诺。希望和她进入同一所高中,继续他们之间的故事。那个时候男孩每天都拼命看书,把自己的游戏账号扔掉,不再和自己的那些兄弟出去勾三搭四。一个目标就是和女孩相约的那所高中,如果可以,男孩希望流年倒转,自己可以用尽力气来过一次尽自己所有努力争取那所高中。可时光不会为了任何人倒转,男孩落榜,孤单的看着女孩一个人走进了高中的校园。可他依旧没有忘记过自己的承诺,男孩每天都会在女孩上学的门口等着她的出现,远远的看上她一眼,然后心满意足的转身走开。女孩子天生的灵敏,让她发现男孩每天的出现,每天的守望。有一天女孩鼓起勇气,跑到男孩身边告诉他:“你怎么老来我们学校呢,弄的像一个混混。如果你是来看我的,那我告诉你我有男朋友了”。男孩本以为她会为自己的执着所打动,然后轻声细语的问候下彼此的生活。可结果竟是这般的无情决断,男孩突然感觉自己真是个傻子,一直在进行着一个人的恋爱,一厢情愿,却最终落得两手空空被人斥责的结局。从此男孩开始了,颓废落寞的生活。每天都会和朋友一起喝的烂醉如泥,男孩知道他应该让女孩追逐自己的幸福,自己应该为她远远的祝福,可忘记一个人确实并不容易。爱情,原来真如书中描述的那边,像带刺的玫瑰一个妖艳美丽,可却布满尖锐的刺,让你痛彻心底。男孩,开始学着忘记她。一个人躲在房间里,体味着爱情之后的酸楚。他知道或许一辈子都忘记不了女孩在他心里留下的甜蜜,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一个又一个天真的许诺。可他依旧逼迫自己学会忘记,学会祝福自己最爱的人追逐幸福的爱情。在女孩离开的第67天,男孩依旧没有忘记她,躲在被窝里嘴哭泣着。因为是男人,他不想自己像个失败者一样声嘶力竭的痛哭,默默的用被子捂住自己不出声响的抽泣。哭累了,男孩掀开被子却发现手上和被子上都是鲜血,鼻腔里的殷红让他想起了一段又一段悲情故事的桥段,可他感觉这只是一次意外,那种悲情决然不会出现在他的生活。可这种情况越来越频繁,自己感觉咽喉疼痛难忍的时候,不得不去医院进行检查。可当拿到结果的时候男孩,彻底迷茫了,他所得的是一种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治愈很渺茫。男孩蹲在医院的楼道里用沉默消化着这个噩耗。很快,男孩生病的消息在一些相识的同学间不胫而走。很多人都去医院,进行骨髓配型的检验,可最终却没有一个人和男孩的骨髓匹配。男孩躺在病床上,看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握着一支钢笔,想着那抹微笑等待着死亡的来临。他已经放弃了生命的希望,只想握着今生最美的回忆,走到世界的尽头。或许,生命就是这样,奇迹永远都在发生着。在男孩等待死亡的时候,却接到了医院的通知,找到合适的骨髓,并且得到了捐赠人的同意,马上就可以进行手术。男孩喜极而泣,在生命最后的轮转中,他终于看到了曙光。进入手术室的时候,男孩看到另外一个担架上静静的躺着一个人,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可他却没有办法从担架上下来走过去看上一眼,因为男孩早已没有站起来的力气。手术从下午直到凌晨结束,但是结果却并不如人们想的那般顺利。男孩机体并没有在手术之后很好的适应移植的骨髓,身体虚弱不堪,最终在医生的叹息中,家人开始为他准备后事,而他最后的希望只是见上女孩一面。病房的门,慢慢打开,穿着病患服装的女孩走了进来。看到面色惨白,奄奄一息的男孩,眼泪慢慢的落了下来。男孩用手抚摸着女孩的头发,颤抖的说道:“丫头,哭什么。我走了,就没人整天烦你了,等以后你男朋友欺负你我会帮你变成小鬼头报仇的”。女孩拼命的摇头声嘶力竭吼到:“不准你死,不是说移植了骨髓就能好的嘛!我们的骨髓合适,可为什么手术之后你还是会丢下我走呢?我从来就没有男朋友只是不想看到你整天游手好闲,即便你没有考试高中,不能陪我,我还是希望你能听从家人的安排,找个好的专科学校继续自己的学业,我不想你整天为了我,把自己的未来都给荒废,所以我才告诉你我有了喜欢的人,可我真的不能没有你我已经习惯了你在我身边,习惯了你给我的守护,给我的安全感,你走了我要怎么办!!!告诉我,怎么办!!”。男孩枯瘦如柴的双手,替女孩擦拭着满脸的泪水,声音平淡不舍的说道:“你给了我人生中最美的回忆。这一次,你像我们上学考试的时候一样又一次的站了出来,你给了我生命的延续,但是生命在死神面前依旧弱势。丫头,就算我死去了,可我会一直守护在你的身边,看着你大学毕业、工作、结婚、生子。等我死去,把你送我的这支钢笔放在我胸前的口袋里,来世投胎我一定会记得你,会给你一段完美的爱情。女孩的哭泣在整间病房蔓延着,他们的爱情虽然未能圆满,或许从未真正的开始。可那段回忆,却会珍藏在活着的每一个人心中,终老不忘。一座墓碑,一支钢笔,一段未曾开始就已结束的爱情。广东深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小学初三:xpwxpx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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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支钢笔暑假的一天晚上,妈妈带我到超市买钢笔,因为开学我就升三年级了!妈妈说:“你上了三年级就是大学生了,写作业要用钢笔了,还要保证书写认真哦!”我心里非常高兴,一个劲催促妈妈快点走。 到了超市,我和妈妈精调细选。我想买像同学王星均那样胖胖的一次性的钢笔,妈妈说:“一次性钢笔用完了色,就要把钢笔也扔了。”听了这番话,我又耐心的选起来。经过10分钟的挑选,终于选中了一支“英雄”牌的钢笔。 这支钢笔全身是黑色的,中间有一道白色的亮圈,笔帽上刻着“英雄”两个字。扭开钢笔,可以看到笔芯上有个小黑方块,往上一推就吸上墨水了。我太喜欢这支钢笔了! 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用钢笔写下了这篇作文。晚上睡觉我都把它搂在怀里!从今天开始,我一定要好好爱护这支钢笔,让它天天陪伴着我快乐学习、一起进步!30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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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激光灯今天我终于攒够了3元钱,跑到楼底下买了一支玩具激光灯,四处乱射。今天的阳光真耀眼!玩着玩着,我突然发现那个“可爱”的小红点不见了,再对准灯头一看,咦?它仍旧亮着呀!我不解地扭头问妈妈,妈妈却让我自己观察,知道后把结果告诉她。我把激光灯对准手心,它很正常地亮着,我又把它对准阳光照耀的大地,它却不亮了,我再把它对准阴影的地方,那个小红点又回来了。我想,这一定不是激光灯的问题。我突然记起了以前我试着用爸爸那能照50米的手电筒和我的小手电筒比光亮,大手电筒的光盖住了小手电筒的光。今天一定也是这个原理!我高兴地告诉妈妈:“一定是太阳的光比激光灯亮,所以在有太阳光的地方就看不见激光了!”妈妈微笑地点点头。晚上,在妈妈做饭的时候,我偷偷把激光灯往烟气腾腾的锅里一照,呀,怎么烟也可以像实体一样反射光亮!今天我又有一个重大发现了!我的小红激光照在热腾腾烟雾上形成的光柱真漂亮!3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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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一支钢笔假如我是一支钢笔徐闻海石花写作学校 三(6)班黄斌有一天,我正在街上散步。忽然,太上老君出现在我面前,把仙丹往我嘴里一塞便无踪去了。我感觉身体里有股神力,我觉得自己好像会七十二变了。不管太多,先制造点乐趣再说。我摇身一变,变成了一支名贵的钢笔,躺在文具店里,我刚想跟身边的钢笔打声招呼,身边响起了一阵清脆的叫声:“这支钢笔真漂亮”!爸爸我要嘛,接着,一阵雄厚的声音又传进我的耳朵里:“好好好,买给你,但你要好好爱护哦。”我还想跟身边的钢笔聊天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买去了。就这样,我被小主人带回了家,小主人经常用我写老师在学校布置的作业。有时我失“血”过多,弄脏小主人的作业本,小主人骂我,我也忍着,谁让钢笔是我变的呢。有一次,小主人跟他的朋友为了一件小事吵了起来。小主人口才出众,对方无言以对,一气之下拿起我向窗前扔去撒气呀?小主人轻轻拿起我,哭了。后来,小主人的爸爸把我修好了,小主人才止住了哭泣。有一天,小主人闲着没事,就拿起我翻来覆去地看,正打算为充饥呢,小主人的妈妈说要带他出去玩,小主人连忙把我丢进墨水瓶,出去玩了。墨水瓶里的滋味可真不好受,我都快成古代猿人了,谁来把我变回去啊!这时太上老君出现在我的面前,告诉我只要转三圈就可以恢复人样了,我在默水瓶里苦苦挣扎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移动半圈。这时,小主人回来了,他在桌上玩弄这次出门的战利品——变形金刚,不小心推倒了墨水瓶,我正好掉在地上旋转了三圈撞到了门。我一声惨叫,爸爸把我叫醒了:“你叫什么”?我睁开眼睛顿时明白过来,我在做梦。望着爸爸,我傻乎乎地笑着。点评:这篇文章太有意思了。写得非常有趣,(构思奇特,表现出小作者丰富大胆的想象力)。“我”偶然得到太上老君的仙丹,变成钢笔到钢笔的世界里经历了一遭。“钢笔”的经历在现实生活中是有发生的,这些被作者巧妙地运用到想象作文中,真不错。指导老师:陈春柳7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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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笔俗语说:“一日之所需,百工斯为备。”我们能有现在便利的生活,不仅是制造者的千辛万苦,还要仰赖先人的智慧,不断的推陈出新,创造、发明许多的东西。许多人对“笔”的印象就只是写写字、画画图,或是记载一些事情。当笔没水时,我们就随手一丢,弃之如敝屣,把它丢进垃圾桶,希望它马上从眼前消失,不想再见到它。但是,假如有一天它真的消失不见了呢?有一次,老师在上课时,突然说要“随堂测验”,虽然我们抱怨连连,大声哀嚎,老师仍然不顾我们的苦苦哀求,无情的把考卷发了下来。正当我习惯性的把手伸进书包里拿铅笔盒时,我心里纳闷的问着自己:“咦!我的铅笔盒呢?”我的手在书包里翻了又翻,掏了又掏,把整个书包开膛剖肚般的翻了过来,仍然不见铅笔盒的踪影。隔壁的同学见到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着急,关心的说:“你可能把铅笔盒放在家里吧!”这个消息对我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因为我没有笔可以拿来做测验。还好我身旁有一位热心助人的同学,他递过来一枝笔,像是一块能让我起死回生的漂流木,将我从湍急的漩涡中拉起。他从铅笔盒中拿出一枝粉红色的自动笔,和一个可爱的小兔子橡皮擦,缓缓的递给我,我用感激的眼神看着他,因为他的举手之劳,着实的救了我一命,我这才赶紧振笔疾书的写着测验卷。直到那一刻起,我才了解到笔对我们的重要性。史家的一枝笔胜过千军万马,记载着千秋万代的多少功过;骚人墨客的一枝笔,留下多少纵横千古的文学作品和不朽的画作。笔,看似稀松平常的发明,其实都在默默的影响着我们,虽然笔没有生命,但它愿意牺牲自己来成全我们。自蒙恬发明了笔,千百来,它为我们记录了多少历史的辉煌和沧桑,也将永不停歇的再写下去!学生的我,用一枝笔,记录了生命的抑扬顿挫,也写下生活的喜怒哀乐。笔呀笔!谢谢你,你真是伟大啊!7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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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整理书橱里的物品时,从一个装满东西的小箱子里找到一个白色的长方形小盒子,打开一看,发现是一只钢笔,但看起来已经非常旧了。我忽然想起来这是我哥哥送我的钢笔。那时我只有两年级大,当时是哥哥一家要来我家玩,我当然是非常期盼的。因为我刚上一年级时奶奶就带我去哥哥家玩并过夜过,但哥哥却从来没来过我家玩,所以我是非常期盼哥哥来的。转眼哥哥一家已经来了,叔叔阿姨他们把东西放好后,哥哥拿出了那个白色长方形小盒子,说送你的。我说:“啊,送给我的。”哥哥补充道:“对,送你的礼物。”叔叔也过来说:“打开看看吧。”于是我慢慢打开那个小盒子,没想到是一只钢笔。那时候我还一只用铅笔写字,连水笔都没用过,现在看到一只属于我的钢笔,别提有多高兴了。我忙谢谢哥哥,这时叔叔又说,这只钢笔还是你哥哥自己用一个月的零花钱自己买来的,都没跟我们说过。哥哥又补充道:“用自己的零花钱感觉比用父母的钱买礼物更真诚。”我道谢后,又突然想起哥哥怎么会送我这礼物呢,于是我问哥哥:“哥哥,你怎么会送我这只笔。”哥哥笑着说:“你忘了吗,你上次来我家时看到我的钢笔说很想要一支。今天正好来,所以前几天买了这只笔送你。”我听了这句话,想起上一次在哥哥家看到哥哥在用钢笔写字,我当时感觉那只钢笔比我用的铅笔好看太多,而且写出来的字也跟铅笔不一样。于是我问哥哥,:“哥哥这笔是怎么回事啊。跟我的铅笔不一样。”哥哥就说:“这是钢笔,是用墨水写的。跟铅笔不一样。”我看着钢笔说,我要有这么一只笔就好了,真漂亮啊。没想到当时的一句话,哥哥会记住,并帮问我实现。那只笔我当时并不能用它写作业,但还是会用。到三年级时就开始用来写作业了。但好像过了两年后开始用水笔写作业,于是把这钢笔放进盒子里。没想到一放就放了3年啊。7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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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一支长笛“我再世上走着,历史是我唯一的行囊。”独坐在庄严的世纪交替的第一缕阳光下,人类面对的又是一个新的选择。人类啊,几千万年前自然界的那一次选择,注定了这蓝色星球上的无尽绵长的文明路途上,一个伟大的群体要不停的向前,向前。浅薄的阅历使我不可以洞悉人类作为生命的本性。可前人们卷轶浩繁的见解,却让我惊叹人类作为一个群体的无限伟力。世界更迭这一感受如同潮水般拍打在我的胸前。真的想吹一支长笛,尽管没有泰戈尔的悠扬,却也是一个个体生命无限感激于母体社会的心曲。过去的世纪需要静静的思考,思考一百年的风雨后,人类满满的行囊装载是如何的沉重。是那两次灾难的滚滚乌云,是那爆炸在航天史上的一声巨响,是深深隐引入月球表面的第一个脚印,是一个古老民族的奋起,也许是此时此刻响彻全球的欢呼和高唱……也许每一个世纪的终结,都有一片欢呼的高唱。怎能不相信人类的力量;那是一种在恶劣之中可以钻出文明之火的力量!因此,人们不必为过去的失误和危机所惶恐。一切的痛苦都不会拖住人类的步伐,因为有两种武器可以伴随人类直到永远,那就是爱和进取;爱让人类同心协力,进取让人共度难关。看吧,新世纪的道路上,这些便是弥足珍贵的财富!何德何能,我可以展望这一伟大族群的前途?我没有诺查丹马斯的惊世大预言,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便注入了人类生命的归宿。我不相信那种神奇,毕竟他也是群体生命中的一个个体,再大的碗也端不起整个海洋。没有人可以为未来断言,但几十万年的脚印,几千年的文明揭示的正是一则真理:自然赐予人类生命,就必须要接受来自生命本体的挑战。毁灭并不是一切的真谛。即便是一场战争,摧毁了地球的文明,可是,一个创造了几千年文明历史的种族,再建辉煌也是大势所趋。新世纪,人类可以更好的发展,因为我们有爱和进取。吹一支长笛,独坐在世纪交替的第一缕阳光下……初二:刘禹彤7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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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自述我是一只新钢笔,今天,我的小主人小心翼翼地把我放进文具盒里。文具盒的伙伴能见到我可高兴啦,又是鼓掌,又是叫喊,对我表示热烈的欢迎。不一会儿,我就和伙伴们成了好朋友,大家在一起天南地北的攀谈起来。这时,圆珠笔提议说:“大家静一静!现在请新伙伴给我们介绍介绍他自己好吗?”“好啊!”大家异口同声的响应。我在热烈的掌声中,大大方方地开始了自我介绍——“我其实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和大家一样,普普通通的。我的名字叫‘金星’,以后大家就叫我‘金星钢笔’好啦!我的身体是紫色的,大体可分为笔帽、笔尖、笔筒几个主要部分组成。下面就分别给大家做介绍吧。”“笔帽在我身体的上半部分。笔帽下端有一个银色的金属圈;上端有一个挂钩——那是我的手,也是银色的,你们可别瞧不起这小小的挂钩,它的用处可大啦!我用它紧紧抓住小主人的衣兜,主人就可以把我随时带在身上了”“旋开帽,最引人注目的主要是了笔尖了。笔尖下面覆盖着有许多小槽的笔舌,如果你把我放在阳光下,就可以发现闪光的笔尖上刻着‘金星’二字。笔尖是用不锈钢制成的,顶端镶嵌着一粒沙子那么大小的铱金,它经久耐用,可以使人们写起字来光滑、流利。”“笔筒在我身体的下半部分。旋开它可以发现一个塑料做成的保护壳。保护壳里的一条细长而透明的管子就是我的肠胃了,肠胃里有一条直通笔尖的运输大道。人们将我的肠胃一按,就把里面的空气压出去了,再一放,墨水便进入了我的肠胃里,墨水通过运输大道,输送到笔尖里,这样我就可以帮助人们写字了。”我说到这里,停了一下,又补充说:“我的介绍就是这些,从今天起,我就和大家一样,跟我们的小主人一起为学习知识和本领贡献力量啦!”说到这里,伙伴们热烈地鼓起掌来。7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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