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忘记自己的语言
上都德的《最后一课》时,老师给我们讲了语言的重要,起先我们都觉得不在乎,但是随着老师讲课的不断深入,我们终于领会了老师的意思,终于懂得了忘记自己的语言就是一种背叛,一种耻辱!
翻开历史的画卷,我们不难看到,听到一代又一代伟人的慈祥的面容和纯正的本地话音。我们熟悉的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在他们的身上,我们除了学习他们的精神以外,是否有感觉到他们对本地语言的重视呢?
可是在我们的现实中,有多少人听说过我们的老师、我们的父母、我们的亲戚朋友拿着稿件用我们的本地话——陆河客家读的呢?即使有,我们听得不习惯,听得不舒服,这还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在嘲笑就觉不可理喻了!这倒好像我们用本地语言读就是一种过错,一种令人可耻的笑柄。当然,这与我们平时没有重视本地语言是密不可分的。例如,我们的名字,同样的名字,往往会有人用普通话去叫,真的让人有些吃不消。
现在的很多父母、甚至是老师都没有注意或强调本地语言的重要,这是很危险的,因为语言这东西一旦失去就会无法弥补。平时总是在强调汉语的重要,汉语的发音。感到可笑的是现在居然有些人去了趟深圳、广州回来后居然用广州话与家乡人交谈,而且还以为这是一种时髦!
正因为有了这种对本地语言的不重视,结果就出现了本地人在外面居住了一段时间后,他们的孩子居然把家乡话给忘记了,而且还引以为荣!这是不对的,唐朝的诗人贺知章在《回乡偶书》中写道:“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人家回来时都已经鬓毛衰了,还不改乡音,你的头发依旧发黑,小小年纪,居然把祖宗的语言给忘了一干二净,以后谁还敢指望这样的人对家乡有所贡献?
我们是纯正的客家人,我们有着几百年的历史,是独一无二的客家,跟我们的邻县揭西、揭阳、五华、梅县的客家是不一样的,我们与众不同!如果以忘记自己的语言是因为自己的家乡是一个穷山区,一个不令人向往的地方的话为借口,那你就错了!
首先,你不能嫌弃自己的家乡,家乡就是我们的母亲,谁会嫌弃自己的母亲?
再说,我们家乡也不会很差,我们陆河是革命老区,有着丰富的物产,丰富的矿产、是青梅之乡,是装饰之乡!谁还敢说我们陆河不是人杰地灵呢。?我们陆河人是聪明智慧的,在中国这个广袤的大地上,基本上有大厦的地方就有我们陆河人!如果选择逃避的做法去看待自己的语言,我看他就是一个疯子!一个令人唾沫的人!因为这样的根本就不是热爱家乡的人,这样的人根本不配跟我们说话!试想想,一个本地的人,居然连自己的语言都不会讲,你还谈什么有家乡观念?
都德在《最后一课》中,有这样的的一句话:“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的大门的钥匙”。这句话曾经触动了不少国家的人民,也曾被不少国家的人民当做爱国的名句。我们难道要等到亡国的时候才去觉得这句话的分量吗?我们何不认为掌握了本地语言就是热爱家乡的起码要素?
我们是客家人,讲的是地地道道的客家话,没有别的意思,只希望现在的我们要热爱自己的语言,把我们客家的语言传承下去,并且发扬光大。我们不是反对讲普通话、讲闽南话、讲广州话,甚至英语。只是希望大家在工作或者公众的地方讲,不是在所有地方都在讲,在家里讲,在朋友之间讲、在异地他乡还在讲。如果那样的话,就会被人看不起了,什么老乡?什么叫做他乡遇故知?简直就是一种难堪。
试想:如果以后我们的孩子回老家而不会讲我们的客家话,总是讲其他的地方的语言,那是一种怎么样的滋味?你还好意思说要回报自己的家乡吗?我看你根本就对不起自己的祖先!这就是你的过错,别人不会嘲笑孩子,只会嘲笑你,嘲笑你没有教育好孩子!
我们不需要借口,说什么没有时间教育孩子,记得有一个名人说过:“没有时间教育孩子,就是没有时间学会做人!”我很欣赏这句话。自己的语言都会忘记教,还谈什么做人呢?那简直就是卖家贼!
为此,我建议:我们不要忘记自己的本地语言,而且还要发扬光大!我们不管身在何处,不管身份的变更,我们都要记住家乡陆河,我们讲的陆河客家!
都德在《最后一课》中说,“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我们难道我们不能说:”客家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的吗?如果真是有这样的概念,我们也就放心了。
我爱你,陆河,我爱你,陆河客家!
2012年5月
我的老师
老师,这个词儿是多么的抽象。如果在老师这俩字前写上“严厉的陈”。对,我要写的就是严厉的陈老师。
他的学生大多数都会说:“讲的好,讲出了我们的心声。”而我却认为,陈老师是慈祥的,每一天只要留意起老师的容貌,就会发现陈老师的眼睛布满了血丝,黑眼袋在脸上明显地露出来,看上去,老师好像老了几岁。我可以肯定,老师为了我们的学业而献出了自己的青春。
老师对学生高度负责,他为了提高我们班同学的作文水平,特意去市桥的新华书店买了许多作文选让我们阅读,他为了不让我们偷懒,就要求我们记好里面的好词好句,每逢上语文课,都要我们用两分钟来写好词好句。一来可以练好字体,二来可以让我们积累词句。另外,每到星期五或星期四都要写一篇作文和一段好句。
我是一个经常犯错的学生,有时做班干部失职,有时因为默写不会默,有时上课讲话等等,老师经常找我去谈话。有一次,老师叫我在下午收反问句,陈述句的作业纸,当时因为我没留心听课,所以------下午,老师突然问“作业纸呢?”我犹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霎时间,陈老师说出了一句这样的话:“关明祺撤职。”顿时,教室里鸦雀无声,我惭愧的底下了头,眼泪刷刷的流。
放学了,陈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老师对我说:“最近,你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不是因为你的脑子生锈,更不是因为你的智商低于别人,而是学习态度不端正。一.老师要求收的作业迟交,二.老师要求的事情没有完成,三.上课不专心。现在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语文科代表依旧是你,要好好做啦,我送你几个字:业精与勤而荒于嬉,知耻近乎勇。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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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记一两年前,我疯了似的想要离开家,想要到更远的地方去,摆脱妈妈的管教。妈妈在我耳边诉说的嗡嗡声犹如梦魇,无论是把头埋进枕头还是大声唱歌都无法摆脱。我祈求自由,甚至以死相逼,以失语作为威胁,所谓恃宠而骄便是如此。因为我知道妈妈爱我,深不见底的爱;因为我知道无论我说出怎样伤人的话语,妈妈仍然守护在我身后,无声流着泪唯恐我受伤。我仗此有恃无恐,她受不了我不说话。“我那么渴求一个人的世界,一个人的安静,没有束缚,无论欢喜还是痛苦,我都不希望有你参与。求你,别管我了,我会好的。”这是我对妈妈说过次数最多的话语。不知是多年平淡的生活让我厌烦,还是所谓的青春期叛逆自以为是,我一直处在混沌状态。我想自己是太胆小不愿意去面对,所以选择逃避,想要飞离平淡的生活,甚至看不到我最亲最爱的人怎样伤心饮泪,甚至决绝冷血斩断流淌着血液的牵挂。当理智终于回来时,我忽然想到很多。从十六年前生下我始,从医生手中接过那个婴儿始,从颤抖着抚摸孩子稚嫩的双手始,从额角滑落的痛苦冷汗终于被听到第一声啼哭的喜悦所替代始,那个婴孩的我,就开始了很长的辜负。我不记得相片里那个年轻的女子为何变成如今满是皱纹的模样,我不记得幼时的我是如何蹒跚学步直至今天在操场上跑过一圈又一圈,我不记得那个刚到母亲膝盖扎着羊角辫满是天真的我是如何变成现在的样子。时间在走,我们在变;母亲老了,而我长大了。我只记得在我身后永远有一双稳稳的手,手里有我要的安全感,手里有我要的保护。妈妈从未对我说过爱,从未要求我对她有丝毫回报,我想她是习惯把她的爱藏进细水长流的柴米油盐。每天早上从不间断的早餐,不停变换的搭配,当别人的父母还沉浸在梦里看到孩子满分的喜悦中时,母亲已揉着惺忪的眼走进厨房,用“口兹口兹”的煎蛋声唤醒她的孩子;当别人的父母钻进被窝捧着遥控器为韩剧捧腹大笑时,母亲已经穿好大衣去接她晚自习结束的孩子;当别人的父母为孩子定下许多目标鞭策一定要兑现时,母亲只是温柔笑着说无论怎样都好,她只希望我开心快乐地生活。一声呼唤,马上出现在眼前;一句要求,马上变成现实。她的孩子任性不懂事地索取依赖,埋怨着她付出的还不够多。小时候的我们总是那么自豪地向全世界宣告,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可为什么长大了、懂事了的我们却认为自己的妈妈是世界上最糟糕的妈妈,她比不上别人妈妈年轻,比不上别人妈妈有钱,比不上别人妈妈体贴善解人意。而妈妈,你是布娃娃吗?你是机器人吗?为什么要满足那么多的无理要求,为什么要偷偷哭泣责怪自己不够好,给不了孩子更好的未来?那个看不到你深情注视他表情的孩子,那个争吵时眼里满是倔强凶狠深深刺痛你的孩子,竟是你视若珍宝十月怀胎的孩子,竟是从一出生就给他最好一切的孩子。你后悔吗?你后悔了吗?但这个答案永远是不。无怨无悔。这是母亲的爱,这是每位母亲相同的答案。妈妈,求求你对自己好一点,再好一点,不要只买一份护手霜,一份面膜,不要把菜全推到我面前自己去吃冷面条,不要在我床头定时放上钙尔奇、维C、三勒浆,而你的床头却空空如也,不要不吃饭,不要不睡觉仍催促在电脑前的我,不要在我受伤时半夜醒来好几次为我上药,不要在为我买衣服时不看标价,面对自己喜欢的裙子却犹豫再三。我深知自己无法弥补这些年甚至以后对你更多的伤害,我肆无忌惮地说出太多带刺的冰冷话语,精挑细选最锋利的刀刃,用尽力气狠狠扎入,一下,一下。亲爱的自己,无论将来身在何处,不要忘记几百公里甚至几千公里之外的母亲,她正日夜牵挂着她的孩子。无论你将来遇到怎样的挫折与痛苦,永远不要忘记母亲的拥抱和温暖。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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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不要忘记我"叮零零,小懒猪快起床"一声声稚气的声音,稚气未脱的童声是很好听,但对于这个难得的非常适合睡觉的早晨来说,十分烦躁。感觉像催命一样的魔音,裴安琪忍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了,“啪”的一声照着闹钟就拍了下去…,声音停了下来,一下子变的安安静静,还在睡梦中的,她关了闹钟后,还准备睡觉,忽然想起闹钟的时间,看了看闹钟。眼睛突然睁的大大的,刚刚还没回神的她,一下子大叫起来,她连忙穿好衣服,拿起书包,就飞奔出了家门。由于紧张,结果一下子导致大脑短路了,居然忘了她自己可以乘坐公车去学校的,,一路跑到了学校。跑到学校时,校门已经关了,她擦了擦自己额头的汗,郁闷的心想自己第一天来这上课,竟然迟到了,进去还不被老师"另眼看待",可是她又想了想不去学校去哪,没办法的她就想进学校先逛逛。她看了一旁的围墙,笑了一声,心想这个学校围墙那么矮,是不是专门怕小偷进不来,才弄的那么矮的啊。想着她开始爬了可是一个重心不稳,摔了下来,直直的砸在一个不明物体上,“为什么这么软呢,没想到摔下来一点也不疼哈,一定是老天有眼啊!哈哈。”裴安琪傻笑着,“同学……你笑够了没?”裴安琪惊奇的上看看,左瞧瞧,右望望,“撞鬼?我没这么倒霉吧?”“撞你个大头鬼啊!是人,你压在我身上呢!”裴安琪把眼睛瞪的跟核桃一样大,猛的弹开了刚刚压住的不名物体上。那个被称为不明物体的男生吃力的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该死的,有没有长眼睛啊“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没事吧?没事的话,我……我……我先走啦!”裴安琪被吓的发汗,不知道怎么收拾残局,36计走为上策嘛。裴安琪横冲直撞的跑着,“砰!”“什么东西啊,这么硬!”裴安琪摸摸被装疼的脑袋,一边咒骂着,一边抬起头来。她一个头2个大,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位老师,第一的反映就是转身就跑,可她一个小女生力气怎么可能比的过眼前这个河马老师呢,一下子就被河马给抓住了,她也只能自认倒霉了。她嬉皮笑脸的转过头,开始拍马屁“老师你真厉害啊,力气好好哦,你是我见过最厉害的老师了,老师你真帅,嘿嘿……老……。”,“你是哪班的,叫什么名字,上课时间还乱跑”。裴安琪想这老师有病吧,是不是耳朵有问题啊。“同学我问你话呢”,“哦,我叫裴安琪,新来的”,老师脸色一下子就青了起来“好啊,新来的第一天就迟到,简直无法无天了啊,你跟我过来”。她只能乖乖的跟在这只死河马身后了,在路上她看到了刚刚被她当人肉垫的那个人,就一下子抓住了老师“老师那个人都可以随便走啊,为什么不说他”。“你当你是谁,能跟校董的儿子比,也不看看自己的分量”。她小声嘀咕着“切,老师都是一样的,有什么了不起的,哼。”她瞟了一眼那个不明物体,可是不明物体好象察觉到了一样也回过头看了一眼,她连忙转过头,若无其事的跟在河马后面。想不到这个河马真毒,让她站在办公室面壁,还要她回去写3000字的检讨书。她站到腿软了,河马才让她回教室,不对应该不是回,而是扔。河马怕她不回,就跟着她,在教室门口时,河马拉起她就往里扔,一下子,班里的人全部都盯着她,好象她是什么外星人,裴安琪羞的连忙把头低了下来,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老师看了她一眼,随便指了一个座位,叫她坐过去。裴安琪低着头以最快的速度跑了过去,一屁股坐了下来,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好不容易到了下课,她刚想起身,往外走了,可不知道是谁把她绊倒了。低头一看,那只猪脚是从右边伸出来的,她一提头就看到了一张帅的无法无天的脸,一下子她呆住了(是在想入非非哦),可是她又看不对,这人怎么这么面熟,她仔细想了想,脑子里突然出现了四个大字:不明物体。这下她的火气来了,裴安琪才不管这个人有多么的帅,因为她已经失去理智了。她一起身,往不明物体桌子上一拍,大叫一声,“你什么意思啊”。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事,这个人竟然没听见,可是他后来回答了一句“恩,真的很没意思”。裴安琪张大了嘴巴,她现在可以确认这个人,不仅是个哑巴还是个傻子,她在心里想,这人脑子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啊。没办法,她只能走了。她来到草地上,闭上眼睛悠闲的睡着,“同学,同学,你快醒醒啊,你把我的地方抢了”。裴安琪在想哪来的蚊子啊,睡觉也不让她好好睡,看我不打死你。“啪”。“嘿嘿,打着了”。可是她心里一想,不对啊,这蚊子得有多大才能发出这么大的声音啊,想着她连忙张开了眼睛。只见一个长着一张比婴儿还可爱的脸,在她面前,可是不对啊,这个“婴儿”脸上怎么会有一个红红的巴掌印啊,完了,她知道这个“小baby”的脸上的这个巴掌,就是自己打的,她还在自己的思路中徘徊。“你…。你。.好,你为什么打我”。“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谁叫你的在我睡觉的时候说话啊,这样我肯定很以为是蚊子的嘛…。”,扑哧“好了,我知道了,你不是故意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我叫裴安琪”。“好,我记住了”。“啊,什么你记住了,你不是要报复我吧”,“呵呵,没有”。说着眼前这个小baby起了身,对裴安琪“我叫寒明哲”。然后朝着裴安琪摇了摇手转身走了。裴安琪盯着寒明哲走的方向,发呆了好一会,才回过神,她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自言自语的说“我怎么跟那些花痴一样啊”。然后她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往教室走去。她一走进教室眼中就只有那个不明物体,(哎,谁叫不明物体长的太好看了嘛,教室里的光芒全都集中在他身上了)。裴安琪自顾自的睡起觉来,直到放学她才起来,她拿起书包就走。她在校门口等着车,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等了那么长时间车还没来,等了好长时间该死的车才来。“哲,你有没有感觉,坐公车比坐自家车好多了”。“呵呵,的确”。裴安琪转头一看,竟然看到了不明物体,和寒明哲。似乎不明物体看了她一眼,可又好象没有。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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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自己哭泣其实我挺喜欢修essaycourse的,平时不用怎么上课,上课也不用太认真听,只要交paper的头两天耗耗精力基本就能ok啦。不过,这回的paper比我想得难得多,倒不是选题和写作的问题。坦白讲,心不静,都是林业闹的。我挺讨厌他的。整天一副自认天下第一美男的嘴脸,见人就称妹妹,然后也管你答不答应就嬉皮笑脸地和你天南海北地胡扯。我这么意志坚定的人,要不是认识他那会儿正赶上刚刚失恋,肯定不能被他那张烂贫的嘴脸迷惑。虽然,不得不承认,那张脸确实长得不错。不错能怎么着?杨寒也不错,估计着在古代和潘安也能有一拼了,最后不也是把我踹了?所以从杨寒和我说再见那天起,我就认定了,这世上的男人,但凡长得比葛优强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都跟林业说了N多回了,要么你去整容,要么你离我远点儿。他总是特无辜的表情和我说,你看你看,我整不整容不要紧,我这要真整得巨丑无比了,这神州大地得多少女同胞不寝不食啊?我这心里也不安啊。听他这么说,我还真就想不寝不食了--恶心的。可恶心恶心着,我就发现,几天看不见他还真就有点儿想他。尤其今天。说实话,刚刚写paper之前,真的想给他打个电话。当然了,电话就算打了也不能告诉他说我想他了。恩,估计会熊他帮我写essay吧。虽然贫点儿,这家伙,还算厚道,除了烧杀劫掠之外,别人小打小闹的要求他还真挺热心帮忙的。所以他和我说要来慰问深更半夜依然奋斗在赶essay第一线的同志的时候,我一口答应他了。呵呵,小子,你跑不了了,我想,剩下那1300字终于有着落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后,门铃响,我用手缕缕头发,跟头把势地去开门。门一开,我就说,你爬来的?这么慢。他眼睛一眯,笑呵呵地说,爬来到哪弄夜宵啊?!然后把手里的方便袋子往我眼前一递。我愣了一下,心一下子就软了。林业把脸凑到我眼前,忽然很大声地笑。我说,你干嘛?他说,感动了吧?哈哈。我说,呸。他说,那你脸红什么?我说没有,然后赶紧转过身去。果然如我所料,林业这小子虽然嘴上十个不行八个不干,还是帮我把剩下的essay写完了。他说done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我正窝在沙发上打瞌睡,听他这么一喊,赶紧睁开眼睛,谁知道一下子看见他那张大白脸----他正蹲在我眼皮子底下,盯盯地看着我。我一慌,胡乱问他,你干嘛?他抿抿嘴唇,突然很温柔地说,你睡觉的样子挺可爱的。我说,你少套磁了,本姑娘一直挺可爱的。他就用手摸摸自己的后脑勺,皱着眉头说,我就不明白了?我问,什么?他说,这同是一个人,怎么睡着和醒着的差别就这么大呢?我啪就给了他一巴掌,自己没觉得用力,但是声音很响。林业愣住了,我也愣住了。他盯着我,我也盯着他。我看见他眼睛里的血丝,看见了因见了他眼中的血丝而心神不宁的自己。眼前一恍惚,我说,你累坏了?林业忽然握住了我的手,刚刚我打了他一巴掌的手,说,我不累。大概人困到了极点,思维就容易混乱,不然我不会不把自己的手抽开,我低下头,说,傻瓜,怎么会不累,熬了一宿了?声音温柔得自己都觉得有些嗲。我不累,因为我爱你。林业的声音一下子就钻进了我的耳朵。同时我听到另一个声音和自己说,about你完了,你爱上这个男人了。和林业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我很喜欢把头贴在他的胸口唱歌,从矜持到红豆,从闷到扑火。调跑得自己都觉得不在银河系的时候才住嘴,然后腻到他的脸前问他,我唱得好吗?林业就会环顾左右,筋着鼻子和我说,恩,这个嘛,啊,很多问题不是好不好那么简单DI。我说不行,你说到底好不好。他就笑。我就把手放到他的腋窝挠他的痒。他被我逼得没有办法了,边躲边笑着说,好了好了,别闹别闹,我也没说不好啊。我仍然不依不饶,那就是好了。他笑得都上气不接下气了,赶紧点头说,是,是,好好。我住了手,斜楞着眼睛问他,发自肺腑地?他连忙点头。我就手舞足蹈地象小女孩儿一样重又伏在他的胸口,特无辜地声音问他,不是我逼你说的吧?没,没,谁说你逼我说的,我就和谁急。以前听人说过,怕痒的人都很孝顺。打趣的时候我也问过林业那个老得掉渣的问题----要是我和你妈妈同时掉河里了,你先救谁?恩,救我妈妈。林业总是这样回答。我知道他的答案一点儿错也没有,可心里还是会有些失落。失落过后也会想,也太小器了吧,连人家***醋都吃:)林业的脾气很好。以前不在一起的时候,劲顾着和他贫了,在一起才发现,他特别迁就人。比如我喜欢草莓口味,他就再也不买巧克力的冰淇淋。我喜欢吃辛辣面,他就很少买牛肉面。我喜欢听classicmusic他就把车里的hip-hop都换掉。我喜欢百合花,他就不再在房间中放玫瑰。可只有一点,他特别讨厌我吸烟。我的烟就比以前抽得少了许多。礼拜三,小言来家里借精算笔记,问我抽烟可不可以。我说没问题啊,烟雾测试器里面的电池已经被我卸掉了。她就说,你男朋友让你抽烟?我见林业在房间里听不见,就说,是啊,他不会干涉我的。小言就说,哎呀,你男朋友真不错。我嘿嘿一乐,从她的烟盒里抽出一根,点燃,深吸。总也不抽,深吸几口,头就有些晕了。正要掐灭呢,林业出来倒水喝,一见我手里的烟,立刻皱起了眉头。掐了,他说。我瞧了小言一眼,她也正在看我。当时啊,一股无名烈火从脚底着起,烧得我浑身发热。我把烟重又放到嘴里,吸了一口,然后看着林业。他一愣,然后走过来,把烟头从我手里拿下,放在烟灰缸里按灭。我一下懵了,竟不知该说什么好。小言尴尬地告辞,我没有送她到门口。听到关门的声音,我忽地一下站了起来,走到厨房站在林业背后。他正在倒水,转了身看我站在那里并没有说话。我说,你打算道歉吗?他犹豫了一下说,不。我觉得很委屈,鼻子一酸就哭了出来,然后声嘶力竭地喊,你怎么这么大男子主义啊?!大概是我的眼泪吓到林业了,他赶紧把水杯放下,跑过来想要抱我。我摇晃着肩膀推开他,说,以后我的事情不要你管。他定定地瞅着我说,除了抽烟这一件。我认定林业是故意要在同学面前显示他的大男子气息,所以一夜没有和他说话。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也并没有因此道歉。之后林业失踪了七天,除了一张写着“我很快就回来”的字条,没有留下任何话。我有种世界末日的恐惧,很怕因为自己的任性失去他。人就是这样,总是竭尽全力地对某个人装做不闻不问,可当他忽然离开自己的视野,才发现,所有努力都是徒劳----思念几乎可以把自己毁灭掉。我想尽一切办法联络林业,可都没有他的音讯。直到第八天晚上,看到他放在客厅的皮箱,我的一颗悬着的心才算落下。我很是气愤他忽然的不知所踪。可与漫溢的思念相比,这小小的气愤,又显得很是微不足道。任性的女生总是容易骑虎难下,就象当时的我,想和林业说话,却不知道台阶在哪。想来想去,我给小言打了电话,想请她帮忙趁我不在的时候到我家去还我精算笔记,这样我就能理所当然地因为问笔记的事情和林业说话了。谁知道,电话一打通,小言一听是我,就恩恩啊啊地说有事情,很着急挂断。我说,你干嘛啊?我这都豁出脸让你帮忙了,你还执拗个什么啊?上次不好意思啊。小言在电话那头欲言又止地和我说,恩,恩,其实吧,林业也为你好,不让你抽你就别抽呗。我说,你怎么了?他对我好我还不知道?小言就不吱声了,我喂了半天,她才在缓缓地说,那这样吧,明天三点,NS的咖啡厅再说。我说,你这是......没等我说完,她就撂了。小言的话有些莫名其妙,搅得我我一整晚都不可抑制地心浮气躁。半夜睡不着,溜出房间想看看客厅里的林业睡得好不好。一推门看见厅里的灯还亮着,想必他还没有睡,我赶紧把门关上。哼,在他道歉之前我才不要原谅他,我想。宝宝,你过来。我听见林业喊我,虽然心里对自己说不要过去,可脚却不听使唤。林业坐在电话旁边的地板上,昏黄的灯光映在他的脸上,让他看起来很有些落寞。我坐到他的身边明知顾问,你喊我?他扭过身子一下子抱住了我,头埋在我肩窝,身体剧烈颤抖起来。我吓坏了,说实话,我吓坏了,简直是手足无措。我的林业,我心里的海洋,居然哭了!我慌到了极点,根本顾不得问他这几天到底去了哪里,干了什么。嘴里便开始语无伦次地往外蹦字。我说,是我错了,我不抽了,我想和你说话,以后你别突然走了,我,你,我好害怕,恩,除了我爸妈,只有你,我知道,我知道的......林业突然吻我,我有些措手不及,他的舌象小鱼,温柔地在我口中游来游去。我心里想着,我就是你的小鱼。然后在喘息地空隙和他说,我爱你。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林业已经不在身边了。我摸摸他的枕头,脸上甜甜地荡着笑。下午阳光很好,初秋的风也柔得让人心起涟漪。我穿了一件浅色的外套到学校去,虽然再见小言似乎没有什么意义了,不过,我还是决定去,就当是和她一起分享我的欢喜。小言比我去得早,见了我,她招招手。我一坐下,就对她说,你现在把笔记给我就行了,呵呵。小言瞧着我,歪歪头说,什么?我说,我和林业和好了。她说,好了?我说,是啊。她恩恩了半天说,那我先走了,我这下午还有课呢。我说,好吧,那咱改天再聊。恩,那天不好意思了。小言站起身,我突然想起什么,就问她,你昨天说要和我说什么?林业没和你说?你们不是和好了吗?她这样问我,让我意识到好象有些事情我不知道。我说,什么?她就说,没什么没什么。她一再推委,我的好奇就更强了,而且直觉告诉我,这件事情对林业来说很重要。在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下,小言终于告诉了我,林业的妈妈去世了,就是我和他吵架的第二天,死于肺癌。我明白了林业的不辞而别,明白他的“大男子主义”,明白了他的眼泪,也明白了自己愚蠢,还有......原来有个人是如此爱自己。我忽然就觉得自己很荒唐,爱人一直身陷痛楚,我竟然丝毫不曾察觉,还要任性地用烟往他心口戳窟窿。如果相爱是要彼此分享,我和林业有一样地付出;可如果相爱是要彼此分担,我欠林业的太多太多了。与他的爱相比,我的爱太狭隘了。从学校到家的路上,我的脑中一直重复着一副画面----我是一尾小鱼,在深海里享受着与世隔绝的快乐,从来没有留意大海正对抗的是怎样的风雨。我的林业,我的大海。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在你身边,你可否会恨我?我情愿你恨我。我想着,哭着,抱歉着。回到家,找了一件黑色的衬衫,庄严地用尖刀裁开。晚饭做好之后,我去上个街区的超市买巧克力口味的冰淇淋,买牛肉面,买玫瑰花,又拐到附近的唱片行去选了两张最流行的hip-hop唱片。这都是林业喜欢的。然后,我就一直窝在沙发上等林业回来。到十点多林业才回来,我替他取下外套,在他转过身来要和我拥抱的时候,我从口袋里取出那两块黑布,同他说,戴上吧,为妈妈。虽然你是大海,我是小鱼,可我永远不会让你独自哭泣----因为我爱你。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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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忘记了微笑2007年3月14日,星期三,我的姐姐病逝。铺满白蔷薇的床上,她留下了她的“心”和未完成的梦,飞向了另一个世界。——题记“姐姐,我来看你了。”推开白色的门,一股熟悉的味道扑鼻而来。那是属于病房的药水的味道,还有姐姐的味道。姐姐的脸上和往常一样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其实,不用每个星期都来的。”她的笑容在我看来是那么的不可思议。我走进病房,顺手关上门,把带来的百合花束插在透明的花座里,捧到姐姐面前。姐姐闭上眼,精致的五官和轮廓被下午的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边,像是最出色的雕刻家雕刻出的最美的塑像。我不明白,为什么上帝给了她一张如此绝艳的脸,却又给了她这么悲惨的命运呢?她的嗅了一下百合花的花蕊,然后缓缓睁开双眼:“嗯,很香,很清新的味道,还洒上了阳光的气息。”“阳光的……气息?”也许是因为马上就要离开这里,马上就闻不到这种味道了,姐姐嗅得很用力。但是,姐姐一直对每个人微笑,把人们的同情,拒绝在她的笑容外面。她看起来是那么坚强和勇敢地面对生活,让所有安慰的话都显得十分多余。“明年的春天,好想去旅游啊。”姐姐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那……”我望着姐姐的脸,无比苍白,看起来却让人无比安心,“明年我们一起去吧。”我接过姐姐的百合花,小心翼翼地放在檀木色的床头柜上,姐姐够得着的地方。姐姐笑着:“那明年,我就穿着你给我织的毛衣去。”我知道,我织毛衣的手法很拙劣,天蓝色的毛衣,还有点显小。那种毛衣,是根本不能穿出去的……可是,马上我就意识到,她并没有开玩笑,因为她在说这话时,眼睛里闪着光。“你知道吗?其实面对死亡,我的那些坚强都是假的。”我虽然早就猜到了,但是姐姐亲口说了出来,还是让我感到有点诧异,“来到这个世界上,连梦想都还没有来得及编织,就要去那个所谓的虚无世界……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触碰不到,一闭上眼睛都能感受到……那种前所未有的孤独。我很害怕,害怕得发抖,却只能等待着死神的来临。”“但是更可怕的,是亲人和朋友们同情的目光,让我觉得自己更可悲……所以,我只能微笑而已。”姐姐把头扭向窗的方向,感受着阳光。我看不见她的脸,只能看见一粒金色的东西划过她的脸颊。右手微微抬起,她像是在擦拭什么东西,然后扭过头来,一脸微笑地看着我,只能依稀看见,眼角有一些水渍,抑或是,泪渍?“如果我坚强地微笑,大家也会跟着我一起微笑,那么我的悲剧,就好像是别人的事情了。我只是静静地听着,任何安慰的话都没有作用。要是可以把害怕和痛苦,都装进另一颗心就好了。”我微微一笑,像姐姐那样,然后拿出我上次送给她的那件做工粗劣的毛衣:“那么,姐姐,我们就在这件衣服上缝上一颗心吧,把你的痛苦,还有害怕,都装进这颗心吧。然后微笑着,继续过完剩下的时间,好吗?”我握住她冰冷的双手,我希望可以分担她的害怕和痛苦。哪怕这只是一个幼稚的游戏,我依然虔诚地相信,它是可以化解痛苦的魔法。因为生活如此的残酷,我们只能藏起自己的悲伤,继续微笑而已。她最终没有遵守约定。因为,她的生命,在阳光的照射下,和冬日纯白的积雪一起消融了……在春天阳光到来的时候,泥土掩盖了她的身体,和百合花一样的心灵。向往春天,向往生活,向往这个世界。而我心里,也保留着,姐姐和我的记忆……姐姐离开那天,我也微笑着。尽管我不能像姐姐那样把自己的情感埋藏得那么深,笑起来有点勉强。但是我固执的相信,相信这是她最希望看到的送别的表情,没有悲伤,没有痛苦,没有恐惧,天地间只剩下微笑,坚强勇敢的微笑。春天的三月,不知阳光为什么那么炽热,刺痛着我的眼睛,还有我的心。姐姐在把衣服留给我的同时,也把她的另一颗“心”,还有她的害怕和痛苦都留给了我。我看到它的时候,就感觉到……她就在我的背后,一直微笑着看着我。时间模糊了痛苦,只留下她微笑的表情。阳光照在百合花上,勾勒出她灿烂的笑容,这是我和她永远的秘密,也是她对抗现实的唯一武器。我带着它上路,把一路上美好的风景都装进这颗心里。我坚信,这一抹如夕阳一般的微笑,会永远烙在我的心上,给我勇气和激励。红领巾寄宿学校六年级:余妍霖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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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几场大雪,几次降温后,立春近在眼前,年味越来越浓。我的君子兰终于蓓蕾初放,这是兰的语言,好应景。古人有菊之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有莲之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喜爱君子兰的人亦不少,美句不甚列举。谦谦君子,幽幽如兰!《孔子家语·在厄》:“芝兰生幽谷,不以无人而不芳,君修道立德,不为穷困而改节。”君子如兰,君子之交浅如水。人们将真挚纯洁的友谊,称为“兰谊”,故有“金兰结拜”之称;君子嫉恶如仇,则有“兰艾同焚”、“兰摧玉折”之用;君子性情高雅,恩蕙长留,也才有“兰质熏心”,“兰薰桂馥”之赞。人们常说,君子志趣高雅如兰,生于幽崖绝壑,不求闻达,抱芳守节,馨香环绕。诗人屈原在《离骚》中曾将兰作为佩饰之物,表示自已洁身自好的情操。“扈江离与薜芷伫,纫秋兰以为佩”,抒发了自己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苟合取容的胸怀,表现了一个正人君子的高风亮节与胸襟坦荡。作为一个做学问的君子,也得像兰花一样耐得住寂寞,自尊自爱,超越尘世烦恼。“兰生幽谷,无人自芳”正合乎君子宁静致远,孤独清高,不落俗不拘囿的性格。孔子喜兰,认为“兰为百香之王”。兰自洁而洁人,人因兰静心静气而尊贵。客厅里的那一盆兰花,开得很热闹,一定是忘了还爱着某,或者忘了上一秒还凉着眸。一朵一朵细致地开,兰花的一种,叹息的一种。一心一意孤单地爱,痴情是言,枯萎是语。君子之交清如茶。茶如人,有一个蓄势的早年,有一个沸腾而尊的青春,有一个淡定的人生。饮茶不一定非得要名茶,相反许多好茶都来自山间隐士、来自高人亲手炮制。人到中年,偷得浮生半日闲,用一壶茶让时间静下来,让生活的千般滋味在这一刻回归到茶的淳朴里,在一壶茶的清逸中,感受光阴深处的岁月,人到中年,生活不止该有的平淡、忙碌和烦恼,还要有诗意和远方。茶的生活与兰的生长有太多人之生命的历程。茶的妙就妙在淡中有香、淡中有味,这是茶的语言。鲁迅先生在《喝茶》一文中写道: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怎么不是呢?仔细想来,其实人生亦如茶,苦涩中蕴含着甘甜,一道浓酽,二道清醇,三道趋淡。只有静心品茗,喝出人生的酸甜苦辣,才能品味到一份怡然自得。人生,如果不能茶一生,何妨兰一程?约好友,品香茗,难得半日清闲。爱书爱纸的人等于迷恋天上的月亮。原来,好文字就是天空的一轮满月。清代人张潮在《幽梦影》中言:“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皆以阅历之深浅为所得之深浅耳。”想到了《石门颂》中的野鹤闲云,又想到了李斯的小篆,那《书谱》中的章法也淋漓尽现眼底。写生这一词,其实就是对生命的另外一种诠释。自无论你用什么样的方式,什么样的姿态,自然的去生活,做好自己,你还累吗?诚如杨绛先生所说:“活到了一百岁,到最后才明白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事就是自己內心的淡定与从容,世界是他人的,与你毫无关系。”这是人特有的语言。桃红柳绿,鸟语花香,秋雨连绵,火山地震,生活中处处有语言。不同的语言打开不同的世界,音乐、雕塑、程序、基因……莫不如此。世界是个万花筒,语言姹紫嫣红丰富生活,语言扑朔迷离演绎生命,语言基因密码传承文明。大自然的语言美其名曰为物候,物候已造福人类。只是大自然的语言成了人揭开宇宙奥秘的万能钥匙。抒一笔清远前行,盈一怀阳光灿烂,采一串故乡的烟云送给你,一指苍茫处,淡淡流年香。书房里的君子兰正艳,鲜嫩的茎蕊沾满了年的味道,围炉夜话,醉了欢喜,也美了忧伤……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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