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车史”
旧形式的采取,必须有所删除,既有删除,必有所增益,这结果是新形势的出现,也就是变革。改革开放以来的生活亦是如此。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家里并不富裕,连上学也只能走一走,由于家离学校远,所以每次去学校都非常累,尤其是在下雪下雨天,上学时都要像一个没头苍蝇似的往学校里冲,实在是让我苦不堪言!
一天早上,我正要去上学,妈妈神秘兮兮地把我叫到院子里,我真不知道妈妈这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一到院子里,我的眼球立刻被一个东西给吸引住了——光滑的座椅,闪闪发亮的鲜红色车身,两个又细又大的车轮,自行车!我欣喜若狂的奔过去,纵身一跃,稳稳当当的坐在了后车座上,真爽!“来,妈妈带你去上学!”妈妈轻轻地推着车,一下子跳到车座上,一脚一脚地蹬了起来。我再也不用走一走去上学啦!看着一个个走路去上学的小朋友被自行车远远地落在后面,我非常得意。俗话说:甘瓜苦蒂,天下物无全美。骑了一段时间以后,这辆自行车就开始“罢工”了,有时在上学路上,不是“啪”地一声车胎爆了,就是刹车失灵,经常害得我上学迟到。看着路上飞驰的摩托车如疾风迅雷般呼啸而过,不自觉地眼红了别人的摩托车,哎,这破自行车,什么时候才能下岗啊!
果然,过了一段时间,爸爸笑呵呵地走进书房,“儿子,看老爸买了什么?”
我循声望去,只见院子里停着一架红色的摩托车,披着黑色的防晒垫,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看样子真是威武!
“上来,儿子”爸爸自豪地说:“老爸拉你去兜兜风!”我高兴地简直要发狂,急忙飞跃跳到了车上,骄傲自豪一股脑拥上心头。耳边的风呼呼作响,坐垫的震动使屁股麻酥酥的,真是爽!
几年过去了,我的家从农村搬到了东港,房子也由原来的瓦房变成了一百多平方的高楼大厦!住起来舒服的不得了!但是有多了一个问题:我上学还是在原来的小学,早晚上下学可怎么办呀?一天傍晚,我在花园里玩耍,忽然,“唰”的一声,一辆黑色的高级大轿车迎面开来,我完全被它给吸迷住了!再透过车窗,噫,驾驶座上,一张好熟悉的脸啊!这时,一个洪亮的声音传了出来:“儿子,上来兜兜风去!”是爸爸!我又惊又喜,一头钻进了车里。哇,好豪华的车呀!GPS卫星定位,一键启动,智能大灯,柔软的真皮座椅,电动车窗……。这一切对于我这个小“乡巴佬”来说都是那么的新奇!我高兴地手足舞蹈起来,心里有说不出的感觉,真是兴奋不已呀!“这车是咱家的,好不好啊老儿子!”爸爸开着车,满脸堆着幸福的微笑。这样一来,从东港到前阳十分钟就到了,再也不用为上学发愁了!
奥维德曾经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每一种事物都是变动的一种状态,而且都是作为一种易逝的东西出现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家的车不断的跟着社会发展的脚步在升级换代。我坚信,在日后的生活里人们的生活水平一定会越来越好!
我家的“飞机”
吕帅杰
我家养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狗,他喜欢奔跑和跳跃,而且奔跑起来的速度很快,我就把它叫做“飞机”我每次叫它
:“飞机”它总会高兴的叫两声,并且活蹦乱跳,好像听到这个名字,就像听到舞曲,它也随之起跳。
那件是发生一个炎热的夏天,因为天气太热,“飞机”都不愿意走动,每次都等着我的出现,然后跟我去空调房,因此“飞机”的体重也重了起来,不出十天,我家苗条的“飞机”变成了“航空飞机’。因此我想出来一个办法,我把中午吃剩的骨头都叫妈妈藏起来,先不让他吃。晚上,我把骨头用一根线,绑在骨头上。用手拿着。“航空飞机”(我家的狗)一看见骨头就过来了,伸着舌头,眼巴巴的看着我,我同情它,只好把骨头给它。第二次,我有了经验,我照样把线拿在手上,没想到的是“飞机”还用上次一样的战术,我心想:这次可对我不管用用了。我把手动了动,“飞机”馋的口水都流了下来。我跑到一块空地上,“飞机”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来到了我身边,看他那肥猪一般的身躯,一摇一摆的,这可以去当“守门员”。我千方百计的用骨头引诱着它,不知过了多少时间,“飞机”终于不行了。慢吞吞的走向阴凉的地方,我只好把骨头取下来,给它,谁知它高兴的吃起骨头来。我坚信总会有一天,我家的“航空飞机”会变回“迷你战斗机”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
失败能成功之母,做任何是都不能半途而废,要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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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读完我的学车史近日电灯泡忽亮,想要找个坐骑上学,一个一个坐骑在脑海忽闪。私车包干——父母没时间;打的——装有钱;坐公交——挤烦了;用脚——太低碳;蹬脚踏车?综上所示为最合适宜者也!就这么干,蹬着车去。吾时六年始学这厮。最早是爷爷买给我的第一辆车,原由因时隔五年而不晓,但至少那是我的初遇单车,起初就图个好玩,所以后轮一直安着平衡轮看,后来听说我这是小儿科,我就想搞个“大儿科”,所以平衡轮一拆,似学非学的学着。结果不学不知道,一学吓得我直至近日都没喘过气来。原来这玩意会倒翻!于是索性混吧,一开始我就滑着走,准确说是滑着骑,是截然与走路不同的,人家是站着,我是坐着,并不省多大力,滑上一会跟中考体育下来没啥两样!人类是会进化的,更会拼命的!不晓得是谁说机遇是可以改变人的,没错!“偶然”改变了结局。某日,深吸一口气,心想:只蹬两下。于是乎,手一捏,脚一蹬,车缓缓前移,眼前只顾平衡,未顾及到底蹬了几脚,注意力回到脚上,呀!居然蹬了四脚!“啪”的一响,脚已紧紧的落在地上,随之而然,浑身一颤,后背的衣服好像都湿了。回过神来,呀呼,才顿觉有趣之至。历史就是这么改道,结局也是这么改写的!从那以后,相继有了多三脚,多四脚,多五脚,多六脚,多……这厮我也就是这么学会的,但第一辆车因长期浸泡,堆放,现已废铁一个,历史也就是这么消逝的,时日一久谁还记得,它曾帮助我代轲帆学会了骑车?本学期距开学还有十五个钟头,动身去买了第二辆车。一路上处女航还算可以,但已觉得生疏了。不知我的“初遇”是否投胎在这个“新人”身上了?这两久,又找回了当时的“辉煌”。昆明市第五中学初二:代轲帆5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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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史我那永远散发着阵阵松木清香的“古董”书架上,满满的放置着一本又一本的书,它们新旧不一,但都记录着我的一段段阅读史。那时的“小人儿书”,永远都是我难以忘怀的记忆。那些已经有些残缺不全的“小人儿书”上,印满了一幅幅动人逼真的图画。虽然现在,我早已经把书中的故事给忘记了,但是我知道,正是这些有着历史印记的“小人书”,叩开了我童心的大门,教会了我许许多多处事做人的方法和道理。第一本让我真真正正感受到名著魅力的书是……是意境纯美的《老人与海》。《老人与海》的主人公是一位年迈的老人,以捕鱼为生。老人憔悴消瘦,而且他已经很久没有捕到鱼了,但他毫不气馁,始终不肯放弃努力,面对人们的冷落与取笑,老人不但没有感到难过沮丧,反而更加坚定与自热搏斗的信念。倾力的付出换来了丰硕的果实,老人用自己的成绩证明了自身的价值。在故事的最后,老人遇到了一群凶悍的大鲨鱼,鲨鱼残忍强悍,抢走了老人捕来的全部的鱼。老人依然竭尽全力与鲨鱼搏斗,终于打败了鲨鱼。虽然老人失去了所有的鱼,但我认为老人才是这场海上恶战的胜利者。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去拼搏,去奋斗,也许不一定会永远胜利,但你是充实的。这在我的成长道路上,可以说是一条很宝贵的人生哲理,我也愿意将之作为我的座右铭,激励自己不断前进。再有就是《西游记》,只要一提起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人们总是津津乐道。孙悟空多谋善断,济困扶危,恤孤念寡,在取经途中对一些危害人民的妖魔绝不放过,多次为民除害:在比丘国降服白鹿精,救了一千多个小孩子的性命;过火焰山时千方百计去借能灭火降雨的芭蕉扇,既为西行开辟了道路,又解除了当地人民的困苦。由于师父的误解,他几次被赶走,但是他人走心在,充分表现了他对师父和取经事业的无限忠诚。正因为如此,几百年来,孙悟空在人们心目中始终是一个可爱的神话英雄,也是我崇拜的偶像。我之所以对他满怀无限的崇拜之情,并非简单地因为他拥有着神通广大的本事,更重要的是他的那种人格魅力,个人觉得孙悟空集智慧与能力于一身的真英雄,虽然脾气急躁了一点,但是遇事之后总能冷静思考寻求对策,西行之路漫长而又充满艰险,他肩负的责任最为重大,一路上不怕苦不怕累,甘为马前卒为师徒几人保驾护航,面对师父的责骂与惩罚、师弟的嘲讽冷落、依然坚守着自己的使命,能屈能伸,乃真丈夫也。读过这部书之后,我似乎明白了为何它能够位列四大名著之中,也曾想像孙悟空那样,坦然面对各种苦难,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将它们一一解决。我的阅读史,有众多经典来装点,在我的记忆里,它们如一帘幽梦,留下阵阵芬芳。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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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号史“一点通”,这是我的第一个外号。刚上一年级时,由于我很乖,很好学,课本上的知识老师一教便会。时间长了,同学们便管我叫“一点通”。“活字典”,这是我的第二个外号。大家都知道,二年级的语文,主要以汉字为主,几乎全是归类识字。也就是在这个阶段,同学们遇到的奇字异字较多,经常不厌其烦地查字典。而我呢,由于上学前受过爸爸的特别指导,所以认识的字比较多,有人问我汉字怎么读或怎么写时,我总能对答如流。同学之间经常互相问几个不认识的字,这样一传百,百传千,我就成了大家的方便型字典。于是,每当一个同学问另一个同学某个字怎么读或怎么写时,对方一定会说:“去问活字典。”为大家效劳,我义不容辞,荣幸万分。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开英语课。记得当时我们学了一英文单词“noodles”,面条的意思。我最好的朋友,也就是我的同桌,身体修长,被誉为“noodle”(因为是一根面条)。有一次,她上讲台上交作业,我们班那几个淘气鬼男生大费周张地完成了一件艺术品:一张特别大的白纸,上面用蓝色的彩笔大大地写着NOODLE。由我们后面的欢欢和小宣负责将它高高举起,拿给她看。把我可爱的同桌气得张牙舞爪的。同桌得此荣誉,害得我们这群和她玩的无辜的受害者也跟着遭秧。我,张悦,还有其他好朋友也被唤为:豆沙包、方便面、花卷、馒头、大饼……我们这群人就无缘无故地成了面食帮。“猴子的尾巴长,兔子的尾巴短,松鼠的尾巴好像一把伞……”这是我一年级课本上的一首儿歌,我上四年级的时候,小妹琪琪才上一年级,我翻开她那崭新的课本,无意间看到了这首儿歌,也不知怎么回事,从那以后,我嘴里总念叨着这首儿歌。同学们听我老念叨松鼠,索性就管我叫“松鼠”,而且还经常问我达尔文现居何处(小时候学过一篇课文叫《达尔文和小松鼠》唉!我咋这么倒霉!五年级的时候,同学们都很珍惜彼此的友谊,因为六年级就要分班了。所以,在这个学期里,我幸免于难,没人给我起外号了。呜~~~~~我六年级时候的外号才叫如雷贯耳呢。猜到下辈子你也猜不出来,告诉你吧——“老大”。由于我成绩较好,人缘又好,在同学之间的威信比较高。虽然是新班,但我在班里可是无人敢欺,不是因为我多么厉害,多么霸道,而是因为我乐观向上的性格讨人喜欢,又不把人划分成三六九等,所以我特受大家的“尊敬”,遂被称为“老大”。有一次,我不在家,有同学给我打电话,是我爷爷接的,那人一开口便问:“老大在吗?”差点把我爷爷吓晕过去。愣了一会才问:“黑社会的吗?”那人哈哈大笑,我把我爷爷吓了一跳。后来他说找我,爷爷才明白过来。“老大”这个外号,在我们学校都传遍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真是黑社会的呢。惨哪,我都被误会N次了。据我调查,本人乃全班外号最多之我。不过我也不是很在意,都听习惯了。久而久之,我都快忘了自己的尊姓大名了。1000字 六年级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