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老头
500字
初一
散文
贝多尔退休之后,为了安静地度过自己的晚年,写些回忆录,在柏林近郊买了一处住宅,是独门独院的那种,很优雅别致。房子的左侧开有一个小窗,因为前面有一条小小的水渠,水常年不断,清澈见底。贝多尔对此很满意。
刚开始的一段时间,一切都挺好,恬静安然的环境对老人的生活和写作都很有益。可是没过几天,一些十多岁的孩子们放了学就来这里玩,他们高声呐喊着打水仗,还互相扔泥巴,甚至有些扔到老人窗户的玻璃上。孩子们几乎天天来玩水仗。他们高兴得不亦乐乎,而老人却烦躁不安。
贝多尔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终于有一天他坐不住了,就出去和孩子们谈判。他和孩子们说:“你们玩得很开心,我也喜欢看你们打水仗。如果你们能天天来玩,我给你们每人每天一元钱。”孩子们看看这个城里来的疯老头很高兴,更加用心的玩起打水仗来,并且每人还能得到一元钱。
过了两天,孩子们玩过之后,老人出来说:“因为通货膨胀的原因,我的养老金收入减少了一半,所以每人每天只能给五毛钱。”孩子们很不高兴,但还是接受了,不过他们的兴趣不强了。
又过了大约一周,在孩子们玩完打水仗的时候,贝多尔老人头发凌乱地走了出来,他愁眉苦脸地对孩子们说:“不好意思,最近入不敷出,只好每人每天给一毛钱。”
一个孩子生气地说:“一毛钱?太少了,我们才不干呢,走!疯老头……”说完扬长而去,从此以后,这些孩子们再没有来过。
贝多尔笑笑说:“我疯?嘿嘿,小鬼。”
忧伤
150字
六年级
散文
随风的落叶飘荡何方
只留给天空美丽一场
折射的阳光洒遍小窗
只给予世界温暖一趟
似神秘的面纱
围绕在我的身旁
如天使的翅膀
飞翔在我的心房
渐渐地
划过我幸福的过往
曾经的美不懂欣赏
那年冬天
天空的一抹蓝
那次午后
阳下的一株葵
放不下
珍藏
划过我无边的心伤
淡淡的花
淡淡的香
弥漫你的芬芳
远去的你
不在幻想
只留下
一片忧伤……
六年级:刘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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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
散文
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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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在我家没搬进这小区之前,我家在这条路的最西边。这条路我走了将近五六年了,路两边有很多的小商小贩:卖菜的、卖水果的、擦鞋的……这条路曾经坑坑洼洼,现在已经填平了,路边的小贩也少了许多,但是那个灰头灰脸,只知道炒爆米花的爷爷依然在那里,只是换了地方。在我上幼儿园时,他就在那了。他那时候还没老,头上没有白头发,脸上没有皱纹,手上没有厚厚的老茧。爷爷性格很好,爱笑爱讲笑话,每当有小孩子过来要爆米花吃时,他就会说“小馋猫”,好像每个小孩子都是他的亲孙子亲孙女儿似的。每当我路过那里时就会争着吵着要吃爆米花,妈妈没办法买了一袋为了给我这只“小馋猫”吃。爷爷用那炒爆米花的手摸我的头说:“好,爷爷给你炒好吃的爆米花”。我笑了爷爷也笑了,爷爷熟练地把玉米粒放入大锅里。听着那“嗞嗞”的声音,伴着笑声,随着一声“嘭”,爆米花出炉了。我最喜欢出炉之前爷爷会说:“孩子们,捂好耳朵,我要开始爆了。”我们就会立马捂住耳朵,还有胆小的都跑到爸爸或妈妈的怀里,“嘭!”香喷喷的爆米花就出炉了,香味立刻充满了整条路,孩子们争相吃着爆米花,爷爷笑着说:“慢点吃,别烫着,还有很多呢。”所以我当时特别喜欢爷爷,爷爷会给我们炒爆米花吃。2006年,妈妈所在的工作单位要在旁边建一个家属楼,我们就搬进去了。那条路我再也没有去过,几年以后,上初中了,我继续学习舞蹈,恰巧舞蹈教室就在居于这条路的幼儿园(我小时候上过的幼儿园)附近,我回到了这里,但是我已经一点儿认不出来了。道路平坦了,小贩少了,路边的树多了,小区的楼重新建了。没有一点儿那时的感觉了,我趁着舞蹈课下课后的那一会儿寻找那位慈眉善目的爷爷,可是怎么也找不到,我失落了。每次到这条路时,我都会想起那个慈爱的爷爷和那充满快乐、香味扑鼻的爆米花,我以为我再也吃不到了,然而老天眷顾我,正当我准备骑车回家时,突然听到“嘭”的一声,我吓了一跳,以为是谁家爆炸了,可是一过去,看到了那个息日为孩子炒爆米花的爷爷,我一下子就冲了过去,买了一袋爆米花:“爷爷,我要一袋爆米花。”“好嘞。”爷爷似乎不认识我了,也是,这么多年哪能记住啊。我拿起几粒儿放进嘴里,还是那个味儿,只是觉得缺了点儿什么。爷爷已经老了,白头发几乎占领了他整个脑袋,爷爷再也炒不了那香香的爆米花了,不过,我已经记住了那个味道,它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里。爷爷,我会一直记住您的。9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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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老头幼年时,楼下的木屋中住着一个怪老头。那木屋质量不过关,每到夏季多雨时,哪儿是最凉快,最不缺水的。可那老头,住在那儿却倒也挺快活。老头子不爱说话,却爱拉二胡。这是他的职业。孩子们不懂,便叫他“怪老头”。老头的形象在孩子们的心中根深蒂固,甚至深刻到遗传基因中去了,相信二十年后每个人都有了后代的时候,老头的形象——一手拉二胡,一手拿弦,一脸坏笑,也会一代代传下去。每日,他总跟太阳比早起,不分胜负。然后就提着二胡出现在我家的门口,摆上个破碗坐在阶梯上。很快就飘来了低沉的,圆润的二胡声,琴声悠扬婉转。风一飘来,琴声便更加飘渺,更远了。像是在大山上,呼唤着郁郁苍苍的树林,呼唤着连绵起伏的山峰,呼唤着漂浮不定的云朵,呼唤着苍穹,呼唤着大地。唤醒了一切,舞动着,它们慢慢地伴风舞动,溪水潺潺也开始歌唱。麦穟荡着金黄的谷穗儿,一阵阵的波浪涌着。那是浪声,麦穗们互相摩擦着,发出窸窣的声音,却是层出不穷,一浪伴一浪,一浪叠一浪。一个早上便在琴声中消磨而去,太阳照在二胡不太光滑的面上,闪着模糊的光。老头便拾起破碗回到木屋中。这职业不太景气,只偶尔有识才的人掷几个硬币意思意思,叹道:可惜是个老头,要不还可以红火一阵子。而大多数人都只是匆匆地走过,或者是先慢慢地走,但走到老头这儿时才装出匆匆的样子,这种人大多是对老头不屑一顾的,而老头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赠送一个白眼。老头子耐心不错,可当遇到这种人是却会大打出手。这种人一般都是好人,他们会在老头子边上站着听上一会儿。然后可怜地掏出100元或50元的大钞,蹲下来慢慢地放在老头的破碗中。老头子却眼睛一瞪,蹿起来,满脸通红,把那100元揉成纸团,扔出个抛物线。再挥舞着拳头,正要打人。那人便屁滚尿流地连滚带爬地溜了。别人笑老头傻,我也奇怪老头整天拉二胡不就是为了赚钱吗?可为什么别人好心给他钱,他不但不要还出手打人?老头整天提着二胡,那老头儿不走我就不敢进自个家门,毕竟小伙伴们称他为“怪老头”,我接近他说不定他就一口把我给吃了,便对他产生了恐惧感,只能远远地期盼他早点离开。日子长了,便会开始欣赏他的音乐,心情也好了。所以每天来这儿听音乐已成了习惯,而且一蹲就是半天,老头一拉也是半天。于是,老头和他的二胡声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每天,老头坐在门口拉着二胡,而一个小毛孩却蹲在他的十几米远处静静地听着。虽然不是十分清晰,也不懂音乐,但我就是潜意识里喜欢老头的音乐,所以认真地听,默默地听。为了听得更加清楚,我的屁股便开始艰难地拖着我一点一点地开始长途跋涉。每天移动一点,我与老头的隔阂也一点一点地消除,融化。一个月后,我移动到了老头的旁边。二胡声,神秘地飘着,老头拉得越来越起劲,拉得有力却悠扬,低沉又圆润。老头的精神与破碗中钱的稀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与老头没有说一句话,整天沉浸在音乐中,整天在音乐中幻想,幻想自己泊在大海上,海鸥在天空中飞动,太阳印着它们的身子,幻想自己步在小林间,松鼠在树梢上跃动,叶子闪着它们的身影;幻想自己飞在天空中,云儿在天空下浮动,它们泛着金黄的夕阳;幻想自己游在深海里,水草在海底漂动,它们耀着微弱的光芒……老头每天早上都会在我家的门口,默默地拉着二胡。我便默默地听……那次二胡声正到高潮时,老头突然干咳了几下,却用手捂住,往他破旧的裤子上抹了抹。他闭上眼睛,面朝太阳,任由阳光洒在脸上。开始慢慢的拉着二胡,他的手指在弦上跃动,他的灵魂伴着乐符飘荡在天空中。大约在一个月后,老头抱着二胡被人们抬走了。老头的裤子上还有一个月前的血迹。孩子们拿着小石子掷向老头冰冷的尸体,击打着二胡。二胡耀着模糊的光,闪在老头的尸体上,老头痴痴的看着天空,盯着……我没有哭……只是奇怪,老头怎么不拉他的二胡了?我跟在队伍的后面,期盼着老头坐起来拉二胡给我听……直到人们用土洒在老头的身上,盖住他苍白的,坚毅的面庞的时候我也还是不明白。我看见老头的灵魂飘在空中……伴着乐符……人们立了个小石碑,却因为不知道老头的姓名,于是胡乱刻上“卖艺的老人”。之后的每个假期,我都会回到老人的墓前,我总是坐在墓边,墓上布满了小草,是老头子用音乐给予了它们生命。坐在墓边,我感觉到老头子就在身边,他慢慢地拉着,手指在弦上跃动,我的灵魂和老头伴着乐符,飞翔着,飘荡在空中。老头的二胡声终于重新飘在耳边……他从不求人,只要他人的肯定,他不在乎钱,他只想拉自己的二胡,他只想过自己的乐符人生。他才是真正的音乐家……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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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了,疯了,世界疯了疯了,疯了,世界疯了;疯了,疯了,人类疯了。疯了,疯了,老师们疯了。这些被喻为园丁的老师们,为了能使我们考上重点学校,像是上了弦的发条,不停地讲,不停地说,不停的布置作业,不停的让学生背课文不停地把鲁迅的那些生涩难懂的文章讲得如何如何妙笔生花,如何如何地与当时的“国民政府”作斗争,如何如何地意味隽永,如何如何.......疯了,疯了,学生们疯了。曾几何时,被喻为孱弱书生的同学们,终于忍受不住考试的压力,疯了。他们把头发染成红色、黄色、绿色......他们把好好的衣裤戳出一个个洞;把新买的牛仔服撕得一条又一条,还美其名曰“流行”,自以为“酷”。他们嘴里夹杂着半生不熟、中外结合的“英文”,以显示自己的渊博。想学习时,号令家长们买一大盒“生命一号”,大补特补。不想学习时,弃学写书,还总称自己是某某地的大才子,呜呼,怪哉!疯了,疯了,男生们疯了。他们留着长发,手中拿着不合年龄的烟卷,吞云吐雾,一脸的冷酷,好似饱经风霜。他们说“谢霆锋就是这个样子的”。疯了,疯了,女生们疯了。她们把头发剪得短了又短,几乎成了和尚,哦,不,应该是尼姑。她们的眼睛画得像熊猫眼,嘴上涂着无色的唇彩,乍一看,以为是野鬼出游。疯了,疯了,歌星们疯了。他们拿着话筒狼哭鬼嚎一番,还称其是宣泄自己的情感,但我怎么都听不出这歌有什么美的地方。疯了,疯了,导演们疯了。《花样年华》、《一个都不能少》、《我的父亲母亲》......看了半天,也没明白讲的是什么。导演却说:“艺术的,就是让你看不懂。”疯了,疯了,作家们疯了。王朔、李敖......相互抨击,相互谩骂,骂完金庸,骂琼瑶,骂完梁雨生,骂矛盾......没关系,慢慢等,排排队,都会骂到,一个都不能少,只要你有芝麻大的名气,总会有人骂你。疯了,疯了,商人们疯了。为谋私利,不顾他人性命,往工业酒精里加点水,便称其为“茅台”,假酒、假药、假鞋、假房子、假车......囊括四海,包罗万象。疯了,疯了,连天气都疯了。“人间四月天”还飞舞着鹅毛大雪,沙子漫天飞扬。哦,天!疯了,疯了,我也疯了,所以才会不知所云写下以上这些话。7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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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丫头她,一个天生个子不高,一张并不是很漂亮的脸,让我好想的是她的眼睛,一只大一只小。他有一对黑黑的眉毛,有点像男生的眉毛。在同学眼里她不仅疯癫还是一个汉子。她,有一个无比宽阔的心理,她有时是心理医生,为啥这样说呢?因为在班上她人缘也不算坏,同学们的心事都会给她说让她来解决,然而发生在她自己身上的事她自己解决不了同学们也解决不了。为什么说他疯癫呢?举个例子吧,一次在音乐教室她突然像打了鸡血似的正经起来全教师就她一个人声音最大,最后她自己也停不下去了就开始哈哈大笑起来,全教室的人都盯着她,而她像啥都没发生似的继续唱起来。下课后她就从音乐教室一直咳到教室,一边咳一边哈哈大笑。她,在全年级出名的疯丫头,下课老师们在办公室里都能听到她那魔鬼一样的笑声,她的一些闺蜜看着就不好说话,学校有好多人在背后说她坏话,她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道:'他们说他们的,我无所谓,我又没伤及无辜,只不过有点精神分裂症罢了嘻嘻‘她,一般她最脆弱的一面不在别人面前表现,她把最好的一面展现在别人面前。把最开心的一面给了大家,虽然在别人眼里她是那样的疯癫,她就一副不是在说她似的。她,让所有人哭笑不得,说她吧她不介意,不说吧她可以控制,她做事会有个"度’ ,闺蜜拿她没有办法。那个人就是---夏惠茜50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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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了太阳还未下山,天空还是蔚蓝。他背着土枪走着,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异常让人眷恋的地方。杀戮以习以为常,并不感到惊慌。枪响就必会有猎物倒下,尽管只是土枪却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准心。在这“黑林”里他玩了一辈子,一辈子。他站起来眼有些发花,毕竟是老了,他走过去把兔子扔进袋子里,干的发黑的血迹又再次染上猩红。他又开始转着他那雷达似的眼睛,老练而有神。残阳开始满上血色,一点一点的浸透;树荫开始没入深黑,一点一点的融化。他从未害怕过,沉默中也没有放松警惕,他像一只久经猎场的野狼,伺机而动。无视于生了锈的告示,他继续前行。猎人与野兽相持,一般情况下存活靠的不是技术与力量,是靠不断积累的经验而迸发出超出常人的本能。那是天性之上的天性。他是个猎人,优秀的猎人。危险潜伏而至,但他的本能畏缩进了他的骨头。狼悄声无息的走进他,狼没有给他任何机会,也不能给他任何机会。草地被碾乱,翻滚着他想找着破绽然后给它一枪。可他的枪早折了躺在一边,这个畜生想看透了他似的用爪嵌进了他的双臂。局已定,他无法动弹了。他感到狼口中的热气,牙齿抵住了他的咽喉。狼犀利的眼神与他对视,愤怒、仇恨、悲伤,从那只深邃的眸子里箭一般的射出。而他只感到恐惧,单单只是恐惧。我不想死!心里无用的呐喊帮不了他。他已经无法发声了,动脉的血流的厉害,像过漆一样的把绿草盖上了红。他感到累了,累的连小指头都不愿动,眼前开始模糊他试图调整焦距却止不住的坠入了一片黑红。痛,非常的痛苦,一阵一阵的刺痛把他往现实里拉。我就这样死了?不!狼兴奋的吃着几秒钟后才发现自己被贯穿的胸膛,他来不及想开始拼命的叫喊、撕咬、发了疯一样的。它顾不得了,独眼的狼一直一直很清楚的记得孩子的尸骨和脸上的疤。它不会忘记,永不会忘记脚边这张丑脸和草上那把烂枪……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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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你说我不懂你我说不懂的是你那些欢乐,岂能忘记那些痛苦,岂会逃避挣扎的我,逃避的你这样的你真的懂我吗这样的我真的不懂你吗我岂会不知道,你在犹豫所以给你自由不会放弃的一直是我你懂吗我不懂的不是你,而是我自己,你不懂的不是我,而是你们说我疯其实是我爱的疯狂爱的痴迷已经忘了自己,只记得那个模糊的影子清晰的话语在耳边缭绕人们往往爱的是伤害自己的人,若不知伤害的往往是最珍惜自己的,只是那些铭记于心的痛让你逃避,逃避那些属于自己的幸福,等待着奇迹出现我并不是疯,只是你们认为我疯了,所以我疯了你自己,这世界谁又懂谁山东威海荣成市第三中学高二:姜雯议250字 高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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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老头我承认自己无法读懂爱因斯坦,但我更得承认是爱因斯坦让我的心中再次升腾起了感动。之前从未发现他是这样一个人,有幽默感,关注社会,心地善良,有时又充满了童真。我曾一度认为他是个纯理性的、伟大的人。仅此而已。他那一把胡子和纯白的乱乱的头发足以让我相信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时时刻刻都在思考的人。只是他在思考什么,我真得一点儿也不知道。而今,一篇《社会与个人》让我隐约听到了他浓密胡子下发出的低吟,很震撼。他对社会与个人的关系的阐述使我很有范仲淹的那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感觉。然而令我感到惊异的是他的理想化的思考。在《社会和个人》一文中,他给社会开的药方剂有计划的人工似乎很难为社会作接受。毕竟人一人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对人所在的立场起了主要的决定作用,再加上情感因素,可以说能令每个人都满意的计划几乎是不存在的。随着范围的扩大,这样的几率就更会减少了。因此,他所提出的有计划的分工很难操作,即使实现了,也会导致一部分人决定另一部分人的命运。这样的结局是:人们无法找到一个平衡点,或许又会出现另一种并不令人满意的社会格局。这样的下法在今天这个社会,至少是行不通的。爱因斯坦是个聪明人,他一定也想过这类问题。让我所觉得可贵的事,尽管他知道这个想法的可行性所面临的挑战,他还是坚定地将它说了出来,而且是乐观的。我起初的惊异变成了赞许。这位慈祥的老人带给我的感动还不止这些。他“告诉”我一个人在学生时代最重要的获得不是系统的学术知识,不是某种就业的实用技能,不是成为一个专家,而是,成为一个和谐的人,一个能够独立行动和思考的个体。6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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