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喜欢,是一种很淡,很美的感觉,它时常驻留在我的心间。
喜欢一个人缓步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时而用手抚一抚路边带着露水的草那嫩绿的脑袋,时而从路边摘一朵不艳丽但是很素洁的野花,将其放在鼻下,尽情呼吸这属于大自然的清新,时而抬头看那不知是被水汽亦或是雾气笼罩的青山。这时候,我会觉得,所有的压力仿佛烟消云散。
喜欢在去逛街时在大大小小的饰品店里买一些时下正流行的,造型简单却不乏可爱、独特的饰品。虽然我不太可能会戴这些饰品,但我喜欢当我看见一些可爱饰品时想买下的冲动,为了满足自己,我会不惜花钱去买,因为,它们带给我的那种冲动的感觉是任何东西都比不上的。
喜欢在每次经过书店时都进去淘书,在两三个小时后抱着三四本书回家。然后在任何有空的时间泡上一杯茶,一个人在房间里,放上轻柔的音乐,搬把椅子坐在阳光斜射进来的狭小空间里品《三国》读《梁祝》。这时候,会有一种满足感不知不觉占据我的心房。
喜欢听王力宏的歌,每一首歌都很自然,不会矫揉造作,每一首歌都洋溢青春的气息,给人一种很清爽、很舒服的感觉。
喜欢有时候傻傻的自己。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放学看到一对很可怜的跪在地上乞讨的姐弟,顿生怜悯之心,想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但掏遍全身上下的口袋竟然找不到一毛钱,无奈,我只能向边上的好朋友借5元钱,然后在好朋友哭笑不得的眼神和围观者“又有一个笨蛋上当了”的眼神下,把钱递给了那对姐弟,在那个姐姐说“谢谢”时说了一句“不用谢”。用朋友后来回忆的话说是将白痴进行到底。但是,我喜欢这时候傻傻的自己身上透出的人情味。
喜欢在黄昏时分,独自坐在阳台上,抬起头,凝神望着天空那一朵朵被夕阳染红的云,那变化各异的云便勾起我无限的遐想,我会想象自己的未来。这时候,我便觉得自己是一个幻想家。
……
可能,不知不觉中,喜欢,已经成为我一种莫名的感动、个性的代言。让我一如既往地在喜欢中成长,我喜欢这种感觉。
喜欢……
喜欢秋天的雨,带着淡淡的诗意与凄清。枫叶伴雨滴缓缓飘落。像你的歌声,清澈而均匀。
喜欢冬天的阳光,宁静淡远,像你独特的魅力,平淡而真实。
喜欢在出风中踏过山涧的小径,抬头看柳树刚发出的小芽儿,嫩嫩的绿色透着清新的粉红,像你的性格,天真无邪。
喜欢做梦,梦见自己有了天使的翅膀,能飞过山丘和小河,飞到你身边,保护你。
喜欢一种花,是绽放在你笑颜上的,当你说:“我的荔枝最棒,棒棒棒棒棒棒……”的时候,活泼的笑,明净的眼神,让我感到是这样亲切。
喜欢读信,是爱你的笔友寄来的,虽然相隔很远,十几天才可以收到一封信。但在不经意之间收到一封贴着你贴纸的信,我便会满心欢喜。
喜欢在腕上戴大大的手表,穿宽宽的牛仔裤,扔掉了裙子,很像你。
喜欢悠闲松散的生活,因为可以有更多时间想你。
喜欢关于你的一切。
喜欢用所有的力气,紧紧的拥抱你;喜欢你爱笑的眼睛,锁着难解的谜。每当你觉得好满足,我也很幸福。快乐好简单。只要你在我的身旁。真希望就这样,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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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爸爸喜欢我,但他的表达方式对我来说真是太恶心了。每次我一回家,爸爸就飞快地向我冲来,指着自己的脸,嘴上还不停地说:“来,亲一个。”这句话真像是爸爸随身携带的口头禅。可一听到这句话,我就马上躲进被窝里,不让爸爸接近我的一根毛,我怕他的胡子扎。我觉得学校班级的语文老师喜欢一位女同学。每次她上台演讲的时候,老师都会热烈地鼓起掌来。下课的时候,老师好像只对着她微笑,要是换成另一个同学,老师可能就瞬间变成了“平板脸”。我奶奶家对面的邻居养了一只小狗,这只狗好像很喜欢我。每次遇见。它总是围着我的脚不停地转,还会舔我一口,想扑到我的身上,跟着我走。它两只眼睛一直冲着我看,渴求的目光。我想:它一定也喜欢我!喜欢3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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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以前跟朋友说,我喜欢一本话的乱七八糟的本子,不是因为它的乱,而是因为它有故事,这样的美。我一直都觉得,我玩配音都只是因为自己喜欢,不是盲目跟风,也不会盲目从众。我喜欢的那一切,都会在未来的某个角落,稳稳当当地等待着我,看着曾经我也苦苦哀求过,却不会把自己最爱的样子,真的展现给别人看。我们都在说一句话,对不起嘛。可是,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尤其是从我宿舍的姑娘口中说出来的,我就心疼得不得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虽然我们待在一起又吵又闹的,因为一顿饭一句话争风吃醋,可是从来都是最原始的平时样子。我们聊着最平常的家常便饭,那一切都未必真的需要走一个程序,可是当我们在一起交流的时候,就是最开心的时候啊。他们喜欢的那种姿态,根本就不需要跟别人去炫耀什么,因为他们一直都有的,根本就无需别人去想象,那些未来,十年后我们会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我们会使用什么样的支付软件,我们又会发展进步到什么程度。我想,这一切,都是一个全新的信仰吧。4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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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也许是本身的性格,是无法改变的一种心情、我常常会很随意的说“因为喜欢,所以喜欢”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作业拿出来做。我不习惯白天做功课,特别讨厌刺眼的阳光,即使阁着窗帘,即使射进来的只是一丁点光,即使周遭安静的吓人,我还是独爱黑夜。听,他们都睡着了,月亮也出来了,它很羞涩,一会儿躲进黑云中,一会儿又露出来,那么的圆,那么的皎洁,这时,无限的思绪都涌出心头,会想象月亮上的故事,会幻想嫦鹅旁边的把只小兔子,夜里的风是温柔的,它吹过树梢,叶子轻轻摆动,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恬静,植物的絮语正在进行着,沙沙沙、呼呼呼、哗哗哗、我虽然是听不懂,但是好象明白了似的。写着作业,头不时的向外张望,有时候会碰上好戏,那天,00:20多,我看到了一场惊心的场面,正好,天正值大雨,两位夫妇在争吵着什么,雨水打在他们的身上,站在中间的是他们的女儿,搞了好半天我才弄懂,原来夫妻俩闹离婚,男人要女儿,那个女人同样也想持有女儿的抚养权,于是在谈不合的情况下发生争执。这只是生活的一段小插曲,立时立刻,我不知又想到了什么,感慨到了什么,情不自禁的在日记本上写下“今天天气持大雨,夜晚还是跟往常一样宁静,只不过从中演绎了一小节故事,这故事虽不感人涕下,但是仿佛包含着深刻的道理,是啊,如今现在离婚的家庭这么多,他们只追求自己的那种自由与当时的快感,一时的冲动却没想到受伤最大是孩子,我想,如果自己的父母真的也离异了,我会选择独立,我会过我自己的生活……”那晚,我记的是那样的清晰,以后的日子,我更加喜欢夜晚了,为了不错过每一个平凡而又真实的小故事。喜欢访问久违的事。孤独无奈时刻,我会翻很久很久以前的东西,比如儿时的作业,儿时的照片,每一次看,我都会非常的开心,想想那时的单纯无知……“那个时候真好”我自言自语着,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去借书时路过那家奶茶店买一杯热乎乎的奶茶,那家店的老板已跟我熟的不能再熟了,我们之间也达成了默契,只要我一朝他那方向去,老板就会义无返顾的冲好了奶茶,老板知道我永远热忠于蓝梅的味道,喜欢蓝梅,因为它的味道很香浓,很香很香,戒不掉它独有的浓度,我经常一边拿着书,一边品尝蓝梅味的奶茶,我想,这个时候,应该是最快乐,最悠闲的时候吧!喜欢跟人打闹。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是个特别特别无理的女孩,我喜欢疯,喜欢闹,和班的里的同学常常玩的大汗淋漓,朋友之间的闹别扭我从来没当回事,因为我知道,我现在跟她们吵了一大架,明天来上学时肯定又是一大拥抱,斗斗嘴,打打架,这是最平常的,无聊时期我就会没事找事,我敢这样做,因为我知道,她们不会怪我,她们了解我的性格。偶尔开了大点玩笑,我也不会太在意,因为我知道,大雨过后,一定是晴天。喜欢无拘束的笑。爸爸妈妈说我是疯丫头,没点矜持可谈,大里大气,笑也不成体统。我没办法,只能对他们的责怪微微一笑,笑,不是错误,老师曾经说过,人最好的身份证就是微笑,爱笑是天性、是本能、是先天的。遇到超好玩的事,最能表达此时情绪的那只是豪迈的大笑了,虽然,这可能会露出不想被人看到的丑态,但那又如何,我就是我嘛!如果批着本不属于自己的套装,那就是另外一个人了,所以,要笑出自我的风采、要笑的正气,笑的纯洁。喜欢是无止境的,可以喜欢天,可以喜欢地,可以喜欢云彩,也可以喜欢一切你喜欢的。1200字以上 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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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喜欢春天,因为春天里有百花盛开的景象,蜜蜂和蝴蝶们就会来采花蜜、当我难过时,往五彩缤纷的蝴蝶姐姐和马不停蹄的蜜蜂妹妹定睛一看,就会让我感到快乐无比!我喜欢夏天,因为炎炎夏日里,可以到清澈凉爽的游泳池里游泳,度过充实又美好的时光,也可以品尝香甜多汁、美味可口的西瓜。尽情享受夏日“冰冰凉凉”的滋味。我喜欢秋天,因为凉风徐徐的秋天里,不仅可以到风景美丽的河滨公园,全家一起骑着脚踏车、打篮球,而且还可以沿着浮洲人工湿地散散步,放松心情。这样的生活真是十全十美啊!我喜欢冬天,因为寒流来袭,妈妈会为全家人准备一桌丰富又美味的火锅,和一道道香喷喷的可口佳餚,真是好吃极了!我喜欢这种团聚的幸福日子、天南地北的聊天,这样的生活,我真的很喜欢!3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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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喜欢过生日,因为过生日可以收到很多礼物,在生日前一天晚上,我感觉已经睡不着了,在梦中,仿佛已经感受到了那快乐的气氛,尝到了那美味的蛋糕,看到了那么多的礼物,生日快到的那几天,我都很高兴。我还喜欢看书,看书可以让我看到很多故事,每当拿起一本书,就感觉来到另一个奇妙的世界,闻着书里的香味,尝到了满足的味道,好像自己就是故事里的主人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知道阅读是多么有趣呀!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250字 二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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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很矫情,很怪。很真。就是这样。纳。__V.。上。]最近的天气,很变态。一直下雨,却完全没有凉爽的意愿,走在外面或是回到家里,一阵一阵湿热而且烦闷的气流就这样扑面而来,真的,很不舒服。连续很多天,睡得不好。开始作很长很长,很复杂,却没有结局的梦。全是从一个地点快速地到另一个地点,全都是,恐慌的事情,太仓促。昨天晚上,很热很闷,睡觉之前还是如此,被热醒一次,把被子放到旁边,然后不久被冷醒了。每个人都显得很闷很烦躁,教室里充斥着发火的气息。明天下午广播操比赛,练得很不好,完全很不好。没有意愿。很多人说,我的班级荣誉感,早就丧失了。我处于任老师摆布的态度,即使这么说真的很不道德,可是,我的确没有太多精神。一遍一遍地重复。昨天下午去学校时忽然想到的一段话。我们总是在看书的时候哭得很伤心,其实,并不是因为书中讲述的故事有多感人。而且,我们也并没有那么伤心,只是,因为在书中看到了自己过去的影子,那些无法磨灭的记忆。我们面对现实中,真正发生的那些事情,总是用尽全身的力气要想让自己显得无所谓,能够没有一点情绪继续迈着步子。其实,心里面并没有如此平静,只是希望那些自己很喜欢的人,不会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要让自己看起来,很坚强。SM一直问,你是不是不会哭呢,从来没有看你哭过。于是挺郁闷地想,非要哭的才算正常吗。然后说,不知道。想的时候,忘记了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不过幅度越来越小,次数越来越少。是觉得没必要,另外,没有情绪来整理这种情绪。右喜欢上了叶阐,今天晚上去学校的时候,和我说,四月是叶阐的生日。我笑,说你要去给他过生日?她说怎么可能。我觉得,能够有一个追崇的人,的确很好,会去在意他的消息,关注他的事情,想去他所在的城市,沉醉于他的歌他的书里。那至少,也能够算作一种追求。但是我没有,从前到现在没有。不是想显得自己有多清高,反之,我觉得遗憾。这几天班上一直很沸腾,很喧闹。是关于学校说四月中,下旬。组织去旅游的事情。于是,接连不断很多人来问我去不去。因为以前去过,而且没有很大兴趣。便一一打发说我不想去。然后他们都问为什么呢去吧。回到家把意见函拿给妈妈说我不去。妈妈似乎有些诧异,说你想去就去吧。下午放学,J问我,去不去呢。我说,不去。后来就一直想一直想,最后又叫妈妈把意见函改成同意。我只是觉得,一个人行走,至少那种感觉依旧很好。我只是把此当作,行走。右一直说很烦很烦,一直在上课,做作业。休息的时间越来越少。今天的晚自习,第一节上政治,做作业。第二节上数学,做作业。虽然每天都是这样,不过还是觉得很折磨。也许有关天气,也许有关心情。老师讲解得很快,做题的数量也要很庞大。后来觉得全身都很不舒服,很痛,抽搐的。没来由的,总感觉这几天都显得越发仓促。路上右很愤恨的说,气痛。要是可以不来学校,我一定不会来,大学生都卖猪肉,学了有什么用。我说,对啊,而且卖猪头又不用切成对顶角,内错角。右马上说,没错,又不用摆成平行交叉展览出来,每天上学,根本没有好好地玩,连好好吃一餐饭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貌似。大家的情绪都很不好。明天,还是要上课,即使不情愿。于是,没来由地摆出一些文艺的字句了。最近越来越疏远那些小四,小七,落落的书,觉得看完之后很没意义,只是让人觉得生活不是很悲惨很残酷便是甜蜜到让人不相信,其实,真实的,过的,却不会属于任何一种描述。所以很认真地和右说,我想我要看一些名人名著。我不是一个能够用大段文字,独白,诉说寂寞,灵魂,呻吟的人。即使现在所见的字,感觉更像是为了要完成什么,这样说,很对不起写字这个词。但是,的确从来没想过,能够用说话,写字,来真正发掘自己的最真实,那样来说,感觉很不实际。很多很深刻的事情,自己也没有明白,于是,一直在寻找着,寻找的,是自己一直在寻找什么。那样的方法,的确等于白说。要很真切的认识一个人,会很难。而且,到最后,能明白多少。我觉得,喜欢一个人,不管是男女老少,只要让自己感觉到开心,便能直视他们的眼睛,认真地说我喜欢你。不需要任何伪装,不需要任何情绪。甚至不需要任何人知道。只是很简单的,我喜欢你。以前在书上看到,有一个地方说我喜欢你,都说我欢喜你,因为你让我感到欢欣,所以我喜欢你,相比之下,这样反而更坦然一些。所以,有一天可能不喜欢那些人了,也能很简单地说出,同样的,是不需要掩饰,或是觉得对不起,是真的不需要。那属于一种情绪。就像,我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没有因为什么事情。只是突然想起一些话,就写下来。只在于那些感觉,感受。看安东尼的书。喜欢一些很简洁的句子。很简单,很真诚,很幸福。老师在聊天时评价写过的理想,一边旅行一边写作。那时只是为了敷衍完事而随便写上的几个字。同学说很好。老师说,那时候看到,觉得很特别,因为很多人都说要环游世界,那就是他们的理想。你的不一样,也许你喜欢那种感觉。所以,自己想的时候,才会觉得,其实之前那些糕点师,画画的人,摄影的人,写字的人都围绕在里面。因为喜欢一个人行走的感觉,然后,做一些想到的,随意的事情。就这样。没有任何纠结,牵连。澈朗,简明。ROAM。自由的。也许不是这样描述。说得只是那种意境。应该能懂,不过也无妨。所谓自己的一生,不管是放弃了,还是无厌倦的走着,只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想自己喜欢的人,想停下就停下,或者站起来继续走,只是觉得好就好了。所有的,很多的事情,并没有那么复杂。{能和你现在牵着手的那个人 你们相遇的概率简直是近乎奇迹}这是安东尼里面,印象比较有的句子。感觉挺温和的。无论什么。所以就是这样。我喜欢你。我喜欢你们。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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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有时候会想。我究竟喜欢你什么。我究竟在等你什么?也许得不到的才真的是最好的。又或者,我只是没有遇见,比你更好的。你不知道某些时刻,我有多么难过。你不知道,没有回应的等待,真的让人很累。你不知道,我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敢念念不忘。一次次反复。哭累了,沉默了。想放弃了,冷淡了。可是时间一过,却又还是想念了。放不下,忘不掉,戒不了,走不开。身边的人都会心疼。周围的人都会劝解。可是为什么,我向左走,向右走,还是走不出爱你的圆。告诉自己让自己离开你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哭泣很多事情,都是有界限的很多时候,再坚强的人都是会累的。我不是真的傻瓜,只是曾经为你心甘情愿。很偶尔的你会找我,联系我。你的突然出现,还是会挑起我心里的弦。只是,我也学会对你伪装了,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然后听你轻轻地说,你变了。我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也没有意义了,不是吗。只是很突然的看到一个相似的身影听到一个相似的声音总会身不由己,总会陷入回忆不过,慢慢的,我也学着放下了不是我变了,是我真的无能为力了、我认输了。我折腾不动了。只是突然地听见那些歌突然想起你。你会在哪里?过得快乐或委屈?每当听到这样的歌词,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我们。四川内江资中二中初一:张雪飞4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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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春去秋来,柳叶漫天飞舞,似蝴蝶般地在天空中盘旋着,盘旋着……我喜欢,闭上双眸,置身于叶的世界,感受着这片刻的宁静;春去秋来,花瓣随风飘远,人们说它自私,但我知道那是落红的精神……我喜欢,张开双臂,置身于花的海洋,感受着这凄婉的美丽;我喜欢,倒着走,倒着走。回首望去,脚印一串串……1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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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有人说我是一个复杂的女孩,弄不懂我在想些什么。可我觉得我并不复杂,只是喜欢。我喜欢在下雨的时候不打伞,在雨中走来走去。雨丝落在身上,有一种痛快,淋漓的感觉。脚与水花亲密的接触,痒痒的,舒服极了。我喜欢在无事的时候,嘴里含根棒棒糖,望着天空,发呆,任思绪随处漫游。他们说我傻的像个小孩。我宁愿自己是小孩,那样就可以天天望着天空发呆了。我喜欢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拼命的吃东西,特别是酸辣的。坏心情就会随着食物一起被我吃掉。毫不顾忌脸上会长痘痘。又有人说--傻。我喜欢抱着大布熊睡觉,会有一种安全感。每次做噩梦都会被惊醒,然后大汗淋淋的抱着布熊继续睡。又有人说我傻。我喜欢在睡不着的时候,突然想起一些过去的人和一些过去的事,想到心痛为止。然后抱着布熊,唏哩哗啦地哭,总会哭着睡着。我喜欢在生气的时候跑到江边去,在那里使劲地大喊大叫,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出来,知道再也喊不出来。我喜欢长发飘飘的样子,却又苦于没时间梳头发。每次到了理发店门口,又会跑回来,然后又去,又去又回来。如此反反复复。我喜欢用颜料调出蓝色,只调蓝色。那种单纯的,没有一点杂质的蓝色。然后用它把一张百纸涂满,傻傻地看着发笑。我喜欢可是不管我喜欢什么,总是有人说我傻,傻的不能再傻,我傻吗?我喜欢。4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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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在我这双欣赏世界的眼里,充满了交织的情感的色彩,然而使其散发光芒的无非就是两个字;喜欢。是啊,我是如此地喜欢那如同被净水清洗过的碧空;如此地喜欢那名为“春”的染料所渲染的草原;又是如此地喜欢秋的代表作;枯黄,却带给人一种淡淡的忧伤的落叶。但我却更喜欢那照亮世界,点燃人心的那盏名为爱的灯!我喜欢那充满牵绊的爱,它将我的心与远在他乡的父亲的心的尾巴,搭上了无数个结。虽相隔遥远,但因爱着道光,感到十分温暖。因为爱,所以每当父亲归来时,心中所喷涌出的喜悦,无法按耐,如同胜战凯旋一般,我想,这便是亲人之情仅有的牵绊吧,它是如此的坚硬,时间和金钱都不能伤它半分,因为它有一个伟大的靠山——爱。正因如此,我喜欢爱,喜欢那种牵绊。我喜欢那无法言喻的爱,它如同一块德芙巧克力在你嘴中化掉一般,有一种说不出的香浓,一种说不出的美妙……我喜欢看奶奶咪咪的,但又很慈祥的眼睛,眼角的鱼尾纹,那是时间,在她脸上烙下的印章,我喜欢触摸条纹痕,很粗糙,像老树皮,每当我跟奶奶提起时,她总是笑而不语,那慈祥的眼神是如此深遂,好像就在那一刻,能将我吸进去一般。我更喜欢奶奶的笑,眼睛更咪了,但隐隐约约看到,她额上,那一滴滴晶莹的汗水。望着奶奶,我有一种无法言喻的爱,想告诉她,但细细品味,却又不知是何味道。我还喜欢那将无数个黑夜点亮的爱。它是世界上最动听的乐曲,贝多芬《月光曲》:如班德瑞的《长安》,是那样激昂,但又是那样优美。在生病时,母亲总喜欢将我搂在怀里,讲着那一个个熟的不能再熟的故事,不停地抚摸着我的额头,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了着急与关爱,那一句耳边温热的话语,温暖了整个世界,他是爱的精华,更是温暖的起源。生活中最小的细节也被这道微弱的光照亮了,它给我的背安上了一双隐形的翅膀,让我在这充满爱的世界里自由飞翔,倾听爱的物语,感悟生命的意义。这便是我所喜欢的爱,它是我最宝贵的财产,它是独一无二的,是心底那个美丽的世界所仅有的。如果有人问我;你从世界这面隐形的镜中看到了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我看到了爱,我看到了我所钟爱的爱!它的感觉真的很奇妙,那无数种混杂的情感杂乱地混在一起,但并不污濯,反而洗净了世界,温暖了黑暗,迎来了光明。如此神圣,却被一个字包含了,那便是爱,是人尽皆知的爱,在这个纯净的爱字中绝不会有一个污点,更不容忍有一个污点,因为它是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想告诉世界,想告诉所有人,我喜欢爱,喜欢那种伟大而又神圣感觉。让所有人都知道,都感受到,爱那的朴素无华的光芒。让所有人都体验到,爱的伟大。广场路实验中学初一:潘铮铮10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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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吃糖今天我要讲我吃糖时候的甜蜜我吃糖的时候,就会情不自禁地叫一声:“啊,真甜啊!”我喜欢吃的糖是一种在妈妈集市里买的,我都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它有很多种口味,有蓝梅味,西瓜味,草梅味……,我最喜欢的是草梅味,当然啦,女孩子都喜欢草梅味,不过草梅味被妈妈吃掉了,我没吃到,我还大哭了一场,就因为妈妈把我的草梅味给吃了,唉呀,有点丢人哦。我悄悄地告诉你,密桃味是最多的一种,也蛮好吃的,放到嘴里,一嚼,里面的味道就出来了,有一股香浓的蜜桃味,夹着牛奶味,因为外面一层是牛奶做的。这时我就满嘴飘香,好吃极了!告诉你,我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吃糖,而且我最喜欢吃的就是这种糖喽,建议你也尝一尝,它就在万象城的五楼妈妈集市美食一条街里面。300字 二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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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_我爷爷特别喜欢养花种草。每天早上最早起来给他的花草修剪,下午回来第一件事也是给他的花草浇水,晚上是最后一个睡觉,因为他要把花给移个位,把那些没晒到太阳的花搬到有阳光的地方。不管是寒冷的冬天,还是酷热的夏天,他都是一样,为了他的花花草草忙碌不停。我阿姨家的小狗卡卡,好像很喜欢我。每次到阿姨家,卡卡都会第一个向我问好,扑到我身上,舔我的脚。我问它:“你难道不觉得臭吗?”我家的小鱼也很喜欢我。我每次一靠近鱼缸,它们就全部拥过来,好像要和我说话。我往鱼缸哪边走,它们就跟到哪边,还不时吐几个泡泡,仿佛在说:“你好!”25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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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_爷爷很喜欢我。每次我到他家,他都会为我烧很多好吃的菜。饭后,他一定要和我聊一些新闻。只要我在他家,他都会笑个不停。班主任也很喜欢我,有事情都叫我做,上课也常叫我发言。有些人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老师那么喜欢我?我想那是因为我做事情干脆利落,回答问题非常完整。我也喜欢小s,因为她和我都喜欢编手链、做游戏、唱歌……我常有东西送给她,我和小s称得上是知心朋友了。15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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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_音乐老师非常喜欢我。她每次看到我都会对我笑,我后来也喜欢上了音乐老师。有一次我表演唱歌,我唱得很好,老师一下子就给我了两个小苹果。有一位同学居然喜欢我,他每节下课都跟着我,我去上厕所他就在外面等,我去玩他就跟着我一起玩,我去老师办公室他还是在外面等我,总之我去哪他就去哪。我还喜欢我自己,我喜欢自己的想象力,我会唱歌、跳舞、写作,我是个多才多艺的女孩,我只想做我自己。15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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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喜欢云,我喜欢那种神秘的变幻莫测,我喜欢那种似乎一伸手便可触到却又遥不可及的距离感,对着一团团的云,我习惯性的去回放那记忆的默片,回忆那甜丝丝的棉花糖。我喜欢台历,我喜欢写字疲惫时抬头望一眼它,我喜欢时间一点点的过去,我的花期也一点一点到来,绽放,我喜欢那种充实感。我喜欢铅笔,我喜欢那种若隐若现的木头的香气,我喜欢削得圆润的铅笔头,我喜欢它在纸上划过时的纯粹。我喜欢手表,我喜欢看着时间被禁锢在各种精致而昂贵的表盘里,我喜欢时针,分针,秒针华丽而轻盈的舞步。我喜欢信件,我喜欢那带着香气的,浮着碎花的,暗黄的,亮丽的信纸,我喜欢那些不同的笔迹,我喜欢将那一端的写信人和善而美的音容收藏起来。我喜欢小桥流水,清风弄浮雨,我喜欢想象着,成为戴望舒笔下那个在泛着绿光的青石板上撑着油纸伞结着秋怨般的丁香少女,我喜欢那种带着湿润感的浪漫。五年级:2350143325350字 五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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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遇到他,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猛然间发现自己竟然会在看不见他的时候,想他,想他在干什么,想他在想什么,想见见他,而说到遇到他,想起来,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呢!那时,我刚刚进初中,不幸的,分班后,我一个人也不认识,实在很无助,换好位子后,他坐在我旁边[中间隔个走廊],起初的感觉就是:他长的很清秀,然后,他就给了我一个足够大的惊讶,N次的考试成绩前名,第二感觉:是个基因突变的人啊,开初,我和他之间矛盾不断,经常吵架,即使每一次都是我输给他,但是,初一的我,可以说是有点弱智,吵完架后,几乎马上就忘了,有时遇到麻烦,有时还会向他求助,给了他无数嘲笑我的机会,那时,还真是很生气呢。两人就在反反复复的吵架中度过。后来,由于各种原因,他做了我的同桌,经过好几的月的相处,那时,我们的关系还不错,我总是向他借辅导书,他也总是会借给我,有相敬如宾的感觉,他的数学很好,但我问他的时候,他总是赌气不回答,因为,他是看着一个曾经成绩不太好的女生,在他最擅长的科目上,有时会超越他,他是看到我的每一步成长的人,同样玩世不恭的两个人,就因为太多相同的相同点,而成为了朋友,互相观望,互相学习,感觉虽然性别,性格有很大的不同,但看到他就好像看到自己的缩影一般,很熟悉的感觉,但是老师并不知道我们两人的事,我不知道老师是如何想的,反正,他又换了我的位置,换了位置后,我们离得很远,我从来没去找过他,但是,下课后,他总是坐在我的位置上,不管我是如何的赶他,他都赖着不走,生活就这样不温不火的进行着。我明白,其实,我们两人是平行线,所谓的相交,只是向远处看时的错觉罢了,如今,我只想对你说:我很怀念以前我们两人因为做作业偷懒而一起到老师办公室挨批,一起写检讨书,考试考同样的分数,做作业范同样的错误,同样是玩游戏的白痴,都是擅长理科而对文科没一点细胞,同样在做作业想着如何偷工减料,我很欣慰,也很高兴,能碰上你,和我如此相像的人。7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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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如今,偶像密布,多如繁星。上帝就是这样,他创造的每个人的审美观不同,每个人的性格不同。因此造成了现在的“粉丝大战”。我也有我至爱的偶像,但是我真的很讨厌用外表去评判,说谁是谁非。不喜欢,真的不喜欢。我喜欢“东方神起”的队长——郑允浩。一个让我从此对别的男生再也不感兴趣的人。说实话吧,我很肤浅,我承认一开始迷恋上他是因为他长得很帅(只是符合我个人的审美观)。但是,渐渐的,他却能有那么一种魔力,让我把目光一直停留在他的身上,然后,把我的心收拾的服服帖帖。在开始疯狂的迷恋的时候,我开始去了解他在灿烂四射的舞台后,那段没有粉丝,没有人能再陪着他度过的时光。他的家境不好,也过过无家可归的日子;我却佩服他能笑着对所有人说他曾经在天桥下抢位置睡觉。他在被人投毒之后,能对那个人说,他原谅他了,是微笑着说的;我却为他之后警惕的目光和更加小心翼翼的行动更加心痛,他只是一个和我们一样,还涉世未深的花季少年啊!他陪着我,我看着他,匆匆的三年就从指尖划过了。他日益成熟了,懂得怎样保护自己,也知道要怎样保护队员。三年,我好像从喜欢他变成了敬佩他了。当然,并不是只因为这样。还有很多的事迹,一次一次的撞击我的心,然后,一次次的掀起波澜,久久不能平静。“未来啊,你等我,我马上就来了。”这是允浩常对自己说的。如此积极乐观的他,怎么能让我不喜欢呢?哦,不,是爱!如今,这句话也成了我的座右铭。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正的他,因为我们相距太远,甚至可能一辈子没有交集;但是距离产生美,我只要知道,他在努力的过好每一天,而我,也因为他而受到鼓舞,同样认真的过好每一天,一切都够了。废话这么多,只是想说:每个明星有现在的成就,都是通过自己的打拼的。他们经历的磨难,是必须的。我们要心疼他们,但同时我们也要理智。要懂得汲取他们身上值得我们学习的品质,而不是盲目崇拜,甚至为了维护他们和自己身边的人大吵特吵。突然想到了孟子的一句话——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用这来形容明星,你们说合适吗?7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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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喜欢上的,终究不是现实,终究只是幻想,终究只是虚构。我跟许多人说过,我很喜欢尹智厚,喜欢他最悲剧的结局,是的,我知道,最能抓住人心的不是happyending,只有悲剧的结局才会让人印象深刻,让人难以忘怀,让人久久思虑,让人深思其中的原因。所以,我会喜欢那个剧中的尹智厚,那个完美的悲剧王子,可是,我并不喜欢现实生活中的那个金贤重,那个很脱线,很努力地追求自己梦想的大男孩。不,也称不上是不喜欢,只是没有感觉,没有对剧中尹智厚的感觉,那种为他心疼的感觉。只是,看到他就想哭,其实,应该说很心疼他为丝草做消防员,做救生员,可是丝草却做不了他的谁!我也和许多人说过,我喜欢单君昊,喜欢他细腻的心思,喜欢他高高在上的唯我独尊感,可是,同样地,我对现实生活中的明道也没有这种感觉。而我明明也知道明道的优秀之处以及他为了成为演员所付出的努力,我在《读者》上看到那篇介绍他成长历程的文章时也很感动,可就是比不上对单君昊的感觉。我明明也不是不喜欢明道啊!也有人知道我很关注马天宇。其实,我对这号人物说不上喜欢。同样地,我只是看了《青衣》的MV,在那里面我喜欢上了那个台下看戏的少爷,只是因为他的一个神态。他走到后台正好是戏中女子在梳头的时候,他从门缝中看着她的表情,无数种感觉只化作一个神态,无数句未说出口的话化作一个眼神,就那一刹那,我就喜欢上了这个有着娃娃脸的人。可是,我想我终究不可能喜欢马天宇的,因为我很清楚地知道,他并不是MV中的那个他,不是……在喜欢的同时,我还很分得清楚演员和剧中人是不同的,这是件好事还是件坏事?我不清楚……不过,太多的感动只存在于虚构中,这并不是件好事。我对虚构世界的感动永远无法再现实生活中实现,这对于我来说,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有可能,我这一辈子都在现实生活中寻找着与虚构世界同样的感动,然而永远找不到,那么,我是不是永远都不会感到感动?700字 高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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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喜欢很模糊,很难懂,我总是将他和别的感情混一起。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没什么好害羞,这只是一种正常的情感,人都有七情六欲,难免的。至于为何混在一起,我觉得是因为这些感觉相似吧。小学,我也不大记得,只是迷迷糊糊总觉得是一直是喜欢他的,对闺蜜也是如此说的。殷的学习很不错,总是觉得和他一起很开心,他很幽默,上课时我们常常相视而笑。那是,我觉得心里很开心,社团课时,一个低年级学妹和他走的进,我心里还暗暗不爽。我知道那叫吃醋,可是随着年龄的上升,我们之间的沟壑变深了,似乎我不再那么在意他。可是上天似乎眷顾我,不愿我出事。所以我明明考上了那所初中,母亲却不让我上。可是当我对他说时,他却说:“这关我什么事。”我觉得有些伤心,怎么说我们也算朋友。可是我不心痛,现在突然明白了,我曾经喜欢过他,但是如今不会了。剩下的那些日子里我对他只有崇拜而已了。也许是他为别的女生骂我不要脸时,我就不再喜欢了吧。初中,六年级,正是青春的开始,是的,我喜欢上了诚,他很阳光,也很幽默,他让我在那超前的教学课程中有了一丝快乐,我喜欢逗他,和他一起总是很轻松,可惜我的朋友也喜欢他,比我更喜欢,所以我放手,现在他们在一起,但是我一点不难过,很想祝福他们。也许我没陷进去吧,或者他只是个很好的朋友。我很快忘了他,我感觉自己喜欢上了君,他的城府很深,野心很大,可是正是这一点吸引了我。我们有时,聊到深夜,可是我知道我们不可能,因为我一次的任性和我的得瑟让他对我失望了。更何况我从不认为喜欢就要在一起,因为只有有了好的事业,才有资格谈所谓的恋爱。我知道他有一个前女友,他很喜欢他,现在还没忘记,当时我心里很难过,我想这次是真的了吧。上天是眷顾我的,为了我的好前程,我有好感的,我喜欢的都离我而去,也许是为了让我好好读书吧。喜欢没什么。但是怎么压制自己的喜欢是一定要会的,别说我花心,如果我花心,那么只能证明我谁都没喜欢过,也就是——无心。初二:有些事不能懂700字 初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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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的手,有小小的细纹,夹了些许岁月的沧桑,却极有弹性。你的手,有时有油腻的厨房味道,有时有清新的洗衣液味道,更多的时候,是你最爱的木瓜乳油护手霜的味道。你的手,会变魔术,有时是一桌丰盛无比的饕餮大餐,有时是窗明几净的温馨卧室,有时是精美细致的针线活……我,喜欢你的手。那双手,在豆蔻年华的时节,陪着我,是……月光,如柔水,静静地淌在房间的每个角落,连床角孤零的小熊也披上薄纱。你的手来回挥舞着,一根银白色的尖细物小巧地让人看不清,到你手中却似有了生命。空中舞蹈的还有一根长长的丝线,唷,打了个结?不打紧,你用细长的手指轻轻一挑接着做起活来。一场又一场舞蹈在厚重的布上画下一抹又一抹浓重艳丽的色彩。像一道又一道雨后的彩虹,灿烂了我小小的世界。你总爱在我学习的时候缝十字绣,于是我初中四年便在微小的“咻,咻”声中,被你用手缝进一张又一张美丽动人的布。那双手,在孩提时代的梦中,也曾出现过,是……我嘟着小嘴,一步一停地走在路上,脚下可怜的小石子陪了我一路。转眼到了家门口,我不敢进去,犹豫了好久,踌躇不定。这个时候,电梯门开了,从里面飞奔出一个熟悉的身影,那张脸急地发红,冒出几粒汗珠。你蹲下在我面前,我故意扮出一副可怜的样子为博得你的原谅。果不其然,你舒开眉结,用柔滑的双手拉过我脏兮兮的小爪子。我不好意思,想缩回来,生怕脏了你嫩白的手,你却攥得更紧,让我不得不乖乖就范。你又大又有力的手掌温柔地拉过我,就像无数次,我在梦里梦到过的那样。来自你手掌的温暖一点一点融化了贪玩幼稚的我,像一股无形的力量,拉着我,向前,不断奔跑,直到今天。我很奇怪,那天你拉过我手的场景同为数不多的孩童记忆完好地保存至今,不曾遗漏一丝一毫,哪怕是你飞舞的发丝,你忽闪的睫毛,飘逸的裙角……我喜欢你的手,当它小心翼翼拿起针的时候;当它温柔疼爱抚摸我的时候;在它拉起我的手,给我力量奔跑在路上的时候。是你的手,陪伴着我,历经风雨,穿过厚障,到达梦想与现实交界的地方。7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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