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黑发依旧
小时候,总喜欢趴在父亲的背后,数着他的白发,“一根、两根、三根……”然后大声的对父亲说:“爸爸,您有一根白发啦!”父亲总是笑眯眯的对我说:“女儿会数数啦!真棒!”慢慢地长大了,懂事了,看着父亲不再挺拔的身躯,却不想再数父亲的白发,我怕父亲的白发越来越多,黑发离他远去。
父亲是我们家的顶梁柱,家庭负担都由他承担,父亲是开货车的,每天早出晚归。小时候,每当我一睁开双眼,父亲的身影早已不见了,晚饭的座席,爸爸也还没回家,给爸爸留着的饭菜冷了热,热了又冷……
爸爸在做什么呢?我打算探个究竟。这一天,天空中还没显现出白斑,爸爸就打算起程工作了,停车场微弱的光照映出了货车巨大的影子,远远望去,货车边的油漆已掉落,看似庞大的货车,其实是那么的破旧不堪。起程了,坐上“奔驰”货车,心里美滋滋的,哼着小曲儿,兴奋才没到一会儿,就随风消失了,疲劳随心而来,眼睛时不时眯上了,呼噜噜,便进入了梦乡,睁开双眼时,车依然在跑,爸爸的眼睛仍注视前方,睡眼迷蒙的我问爸爸:“还没到吗?”爸爸说:“快了,别急,再休息会。”仔细的看着爸爸,岁月已无情的带走了他年轻的面孔。血丝在他的眼睛里游荡,皱纹已盘在他那被风雨侵蚀的面容上,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目光只属于前方,他的双脚像机器一样有规律的踩着,白发犹如寄生虫一样吞蚀了他的黑发,才发现,我的父亲他老了!
几个小时过去了,目的地是一所四周阴湿的砖厂,灯在黑暗处发出微弱的光,砖厂的工人在不停地忙碌着,一个个满头大汗,衣服脸上,手上,早已黑得不行。爸爸一下车,就连忙赶上前帮着工人们一起搬砖,我很疑惑,便问:“你又不是工人,为什么还要做这个?”“节省时间,多拉几趟,这样就可以为你们多赚些钱哪!再说,工人们忙不过来,搭把手。”父亲淡淡的说,爸爸做事很熟练与工人们配合得很好,微弱的光中照出了一个个忙碌的影子。
熬了一上午,当我饥肠辘辘来到爸爸的工作食堂时,简单的饭菜让我无从下口,在家吃惯了妈妈的美味食品,这种粗茶淡饭,有点咽不下。记忆中,父亲只要一得空,就会在家给我做好吃的,他的厨艺在我心中是最好的,穿上围裙,爸爸正式成为了一名厨师,已年过四十的父亲,从来不承认我已长大,还像小时候一样逗我笑,扭动着屁股,跳起了“厨房舞”让我哈哈大笑。不一会儿就传来了红烧肉刺鼻的浓香,嘴馋的我早已忍不住拿起了碗筷,把红烧肉在碗中堆得满满的,爸爸总要奚落我“馋丫头”。
天渐渐黑了,忙碌了一天,终于回到了家中,妈妈给我们留好了丰盛的饭菜,可吃着,吃着,竟睡着了。
原来,父亲的工作是这样的辛苦,怪不得,他老得这么快。时光啊!请你饶饶我的日夜操劳的父亲吧!让我有更多更多的时间陪伴父亲左右,让他的黑发依旧。
有一种爱叫温暖
姥爷的车,破旧却坚如钢铁,陪伴我度过三千轮日日夜夜;姥爷的爱,深沉却独一无二,温暖我走过人生最初的芳年华月。
小时候,姥爷常常开着他的车,陪我去远足兜风,去走街串巷,去感受自然……碧空万里,田野无际,仿佛只属于那一老、一少、一车。直到如今,忘不了那游玩的快乐;忘不了姥爷车里的温暖。
那时候,姥爷对我的爱可以形容为“百依百顺”。每当我不顺心时,姥爷就把我抱在他的臂弯中:“走,兜风去!”趴在车窗旁,望着窗外飞驰的景色。回头一望,总能与姥爷慈祥的眼神相接。“烦不烦了?”姥爷总这么问。我也总高兴地摇摇头。那一刻,一切烦恼都会忘得一干二净。
在这样的快乐中,姥爷和他的车陪伴我走进了小学。依稀记得第一天上学的早晨,姥爷早早来到了门口。迎着初日与朝霞,车上路了。在等红灯的间隙,他细心地帮我别上学生证,朝阳的光刺得令人睁不开眼,姥爷生怕扎着我,每一个动作都小心翼翼。坐在一旁我却早已按捺不住兴奋,挥着小手,感受着车窗外的清风,雀跃着新的生活。那时的天格外蓝,车格外快,姥爷的眼神格外有爱。
上学后,姥爷的脾气变得更好了。脸上总是笑嘻嘻的。每天下午放学,我在车上与姥爷似乎有说不完的话,讲同学的趣事,说自己的烦恼。在我看来,姥爷是最懂我的那个人,一路上,车里的我总是快乐的。
六年的风风雨雨,酸甜苦辣,有姥爷陪伴,我从不害怕。多少次雨雪天放学,我急匆匆的走出校园,只见姥爷就在湿润迷蒙的远处,高大的身影一直挺立。手里有伞,却不撑;旁边有车,却不躲。我心疼地嗔怪道:“天多冷,姥爷你怎么不坐车里等我呀。”“这不怕你忘带伞嘛,没事,快进车里吧!”我一头扑进姥爷怀里,他宽大的胸怀总能给我一种莫名的安全感。拧亮车上昏黄的小灯,透过车窗,我喜悦着此时的情意融融,感动着车里的爱意暖暖。
六年的时光一晃而过,我戴上了初中的校徽。因为学校近,不用姥爷接送了。那陪伴了我九年的姥爷车,也闲置了。我长大了,姥爷也老了。
前不久,我回家探望姥爷,抚摸着这辆“完成革命任务”的车,手上沾满了岁月的灰尘。“姥爷,兜风吧!”“好啊!”顿时,他浑浊的双眼变得清亮起来。那天下午,仿佛又回到了孩童时代,美丽的晚霞,飞驰的汽车,景色如旧,快乐如旧……一件件温暖的往事,如轻烟般萦绕上心头。蓦然回神,转头一望,岁月磨变了姥爷的容颜,可他慈爱的眼神依旧。
姥爷,谢谢您的陪伴,在您的车里,有我最快乐,最幸福的童年。我会永远记得,缓驶在落日余晖下的姥爷车里,一位老人陪伴着快乐的少年,车外,扬起了时间的尘土;车内,留下了爱的印记。
这种爱,将温暖着我,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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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发岁月,从发中流过,风,传播成长的信息,将发显出黑色的光泽。——题记回忆章清晨,小村庄里的鸡鸣划破了宁静,星星点点的光在薄雾中开始闪亮。露珠落到青石板路上,折射出希望的初芒。镇里的人们听到鸡鸣后,纷纷拉开了店铺的木门,“吱嘎”的声音,成了小镇里独特的交响。从村里到镇上赶场的人络绎不绝,有的背着背篓,有的提着竹篮子,有的抱着小孩,在街上涌成了长长的人流。玩杂耍的,卖糖葫芦的,摆摊卖水果的,应有尽有,熙熙攘攘的街道充满了田家气息。街道的尽头分了路,青石板把各路口相连。两旁的土房,因为岁月而显得更加沧桑。路边的尘埃飞扬起来,弥漫在空中,似乎尘埃也向赶集的人流奔去,有的尘埃兀自留在了路边的树叶上。这一切好似山城里旧岁月的影像,小村庄真实复现在脑海中。风从发丝穿过,留下希望的痕迹。童年章弯弯的小河一直从家门口奔流到学校跟前,河岸的两旁长满了青草。翠绿得油亮亮的。一条青石板路就这样被镶嵌其中了。就是这奔流的溪水给我做伴,“哗啦啦”,溪水发出清脆透彻的乐音,陪我一同奔跑在求学的小路上。每天必须起早贪黑。天空被破晓的第一缕阳光划破时,我就携上溪水同时间赛跑;暮鼓被炊烟敲响时,我就随着夕阳,与溪水匆匆赶回家。日复一日转眼已经有七年了。我已从不懂事的小毛孩变得听话了。我不得不离开炊烟袅袅的小村庄。不得不离开这条弯弯的小河去更大的新天地继续我的求学之路。快离开了,我再次来到这弯弯的小河,溪水还是那样欢乐的叮咚作响。我轻轻捧起溪水。顿时,手心好润,好凉。“你会改变自己吗?我怕我回来的时候认不出你啊。”我这样对自己说道。对小村庄的未来我无限憧憬.第二天,在妈妈的陪伴下我离开了小村庄。坐在车里闻到村庄里特有的草木幽香渐渐远去,才发现小村庄是如此有魅力啊!黑色的发丝,随着时间的久远,在风中会更飘逸,令人不住赞叹。蜕变章。如今到处高楼林立。我的家也由平房变成了有阳台的楼房了!周围环境整洁,人文风尚好。有雅兴的老人还养起了宠物鸟——八哥。怎么样?不错吧!没事的时候还能逗逗鸟儿。现在“求学之路”十分的便捷,出门就可以坐上轻轨,既安全又省时,告别了足行时代。对于学习的我们来说,时间好比一切,时间可是会创造奇迹的!半个月后。又是晴天,浮云的帘帏还未曾拉开。火车行过那长满青草的山坡,渐渐的速度快起来。我看到远方闪闪烁烁的银条儿在流动。打开车窗,又似乎呼吸到草木那股特有的夹杂着炊烟的气息沁人芳香。望着错综复杂的公路,那一排排挺立的行道树。我突然有了许多感慨和震惊。“是啊,我的小村庄也长大了啊!”不知不觉,我竟坐上了回老屋的车。“回去看看老家吧!”这样想着车子已经启动。几分钟后。我看见了那弯弯的小河,似曾相识的小河。好熟悉的乐音,不过,它更响亮了!周围的青石板路哪去了?泥泞小道哪去了?土房屋哪去了?原来的小桥流水人家,如今也变得更蓬勃了,更现代了。经过岁月的雕琢,小村庄也发出了它的光芒。这一切的变化又好似风儿吹动发丝。让发在风中更飘逸,在阳光下更有光泽。想着想着我不由得露出了微笑。转身向前走去。曾经还是偏僻、落后的小村庄,靠着那弯弯的小河生活的“世外桃源”,如今被吹来的一阵风而改变。小村庄像风中努力飞扬的头发,迅速努力的成长起来。小村庄的改变把山城点缀得更美丽。重庆的改变,也让小村庄,弯弯的小河有了改变!风,轻轻地吹,扬起丝丝缕缕的发,传递着一点点的希望,让发变得更长,更亮。——后记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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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发的故事毛总爱拉着我问头发是否吹过,而我总尽量和蔼地对她说:“不,不过洗了洗。”其实心里早烦透了,但还得颇为同情地看毛一眼,看她那一头无精打采的黑发。唉,我都有点可怜她——一头腌久了的芥菜缨子。这同情的眼光是我最有利的武器,立刻将她的热情化为乌有。也许毛怀疑我撒谎,因而总隔三差五地询问,可能想找个突破口吧,人不能一直撒谎。可我没有,的确是天生略卷的头发。据毛的同桌晶说,毛有一段时间一天洗一次头发,对她妈说是因为每天打球,其实不过是听说我常洗头——我是油脂性皮肤。我们一起大笑,因为那段时间毛的头发总是乱得不成体统,她洗完头就睡午觉,起来再匆匆上学,结果有一天立着一撮倔强的头发闯入教室,从此得了“犀牛”的雅号。昨天下午,化学老师照例在班里转了一圈,于是照例有人提问题——多是男生。大家喜欢她,23岁的大娃娃,蓬松的短发,总对我们笑。毛也问了道题,而后对晶说:“小化”老师一定吹风了。而且诡秘地补充:这是纯情式发型之大忌。而后“主任”(即特想高升的班主任)照例巡视地皮,检查是否有高跟鞋混入校园。毛故意将她的平底皮鞋后跟跷起,并装出提心吊胆的样子。果然,“主任”上当了,立即叫毛站出来。毛狡黠地站起来,“主任”便沮丧地挥挥手让她坐下。他总是抓不住毛。“主任”刚扭过头,平就问毛怎么了,毛立即做了一个芭蕾起跳,还挺形象,引起一堂哄笑。“主任”的头又出现在门口,小而有神的眼睛透过镜片向班里扫瞄。末了,转过身,剩下一个秃了顶的后脑勺——“真像个面包圈”我不由好笑地暗想。毛突然指着那个脑袋,大声说:“地中海!”教室炸了,那双猎人的眼睛又开始巡回,一片肃静。今天公布物理测验成绩,我居榜首。念到成绩,我忙甩甩头发,清醒一下头脑去“主任”那儿领卷,“主任”满意地看我一眼。天哪,89分!意想不到地好,还真得感谢晶为我补物理。我感激地看她一眼,又略带不安,因为看到第二名是她——87分。看到平瞪着眼看我,我忽然意识到还站在讲台上,不自觉地红了脸,甩甩头跑回座位。平扭过头来对我说:“真潇洒!”我皱了一下眉头——看到毛也扭过头来讪笑,平忙补一句:“考得真好!”毛又是倒数第一,她说要学文科,将来当作家或企业家。平捏着鼻子傻笑。我有些吃惊,她对她的成绩和对她的头发一样抱有信心。而晶却若有所思地看着她,我知道晶也有个当企业家的愿望——为此竟剪去长发,说要有魄力,可后来为什么又留起发来,就不得而知了。中午我去叫晶,她正在家梳头,很认真地梳开密密的黑发。听她妈妈说她物理应该91分——老师判错一道题,而后她妈妈又夸我考了第一。我疑惑地看看晶,真想问她“你妈说的是不是反语”,她笑了笑,去收拾书包,我看到几张揉皱了的物理卷。还未走进校门,听到后面有人叫我们,不用回头就知道是毛。听声音上午物理成绩对她毫无影响。回头一看,天!毛彻底地换了她所谓“纯情式”的娃娃头。“我来了个奔放式!”骄傲的回答。我哑然失笑。讲句老实话,这发型过于做作,修饰齐整,刘海高高翘起,仿佛和下午这场大风抗争。可能上了什么胶,我想,不过那劣质药水味儿着实能呛人一串跟头。“真精神!”晶勉强说,我怀疑那语气是不是说“真神经”。进楼门时,晶趁机在我耳边说:“像个假发套!”我点点头,又摇摇头,真不知这话会让毛多失望。毛突然挺起胸脯,高跟鞋声音也脆了起来。一个大背头的男孩迎面走来,很注意地看着毛,而后瞟了我一眼走开了。我们见过面,一次演讲比赛我们抽到同一题目,他对我说你的头发很适合演讲,说起话来一振一振的,很有魄力。记得当时我很尴尬,尤其对着他一脸的青春豆。毛回过头来对我们笑笑,“怎么样,很有吸引力吧?”她居然大言不惭。我很仔细地偏过头去打量她。“呀——”我发现了问题,“怎么啦?”毛不安地问。我看着她那与大风抗争过“奔放”出一撮不安于发胶定型的头发,有些犹豫。晶斜着眼睛冷冷地问她:“知道‘rhinoceros’(犀牛)的来源吗?”毛抱起书包,冲进教室。我不知所措。晶撇撇嘴,漠然地说:“毛很喜欢他呀。”“啊?!”我紧张地抓住晶的手,“怎么会?他们根本不认识就早恋?”“你少傻兮兮的,什么早恋,朦胧诗罢了!”晶咬咬嘴唇,“就像平对你!”晶甩开手,走了。我可真“傻兮兮”了。怎么搞的,把我也扯了进来?晶为什么这样讲?毛怎样了?我走向教室,觉得头上根根黑发都像利剑一样向外立着,似乎要戳什么东西。要戳什么?大概是晶的话吧,但怎么戳得着?“你怎么了?”平问我。上课似乎5分钟了,我居然空着课桌。平常我不会在意这一句话,可今天越听越复杂。“怎么了?要你管?”我心里想着,竟随口说了出来。平愤怒地转过头去。我只看见一头黑发的后脑勺,也是略带卷的。据说这种人多血质,也就是活泼而多情。多情?“平对我?”我握着物理书,望着晶曾在上面留下的笔迹,强迫自己冷静。“毛喜欢那个高三的,傻瓜,又不认识她,何苦?平对我怎样?我和别人没什么两样!晶呢?噢,是她对平很有好感嘛!是吗?为什么不是?晶对我很好,帮我补习物理,可她后悔了吗?”我看看晶,她似乎在想题。就这么胡思乱想着直到下课铃响,晶拽着我就向外冲。“我得和你说清楚,我并不和平怎么样!”她在花池边站住,气喘嘘嘘地说。我的大脑飞快地运行着,很快作出反应:“为什么说这个?”“我,我想向你道歉。中午不该说的一句话。”她眼里已闪出笑意。“噢,原来如此,这么说你不认为平对我怎样了?”我坦然地看着她。“当然”她笑了,“我本能地妒忌你了——你的一头黑发!”“你也有!”一切过去了。星期日我让妈妈将我的头发再剪短些。“现在已不流行‘小子头’了,女孩子还是长发好些。”妈妈不经意地说。“我喜欢!”“好,有个性!”妈妈看着我的眼睛。明天,我要对平说对不起,对毛说自然才是美;还要告诉她高三的那男孩没什么,不过是个子高点,头发长点;对晶呢,还用解释什么吗?不,她同样拥有一头黑发。我把碎头发倒入垃圾桶,看看镜中的短发,如释重负。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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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依旧,心依旧皎洁的月如一汪清泉,深夜的露珠把月的思念寄托,在地上划出七彩的印痕,轻柔地,无声地,美的……思念是一种十分奇特的东西,它如影随形,悄悄潜至你我身旁,无声无息,在中秋佳节,在月下,思念从无形化有形,化成月,化成交替的时空。又是一年中秋,同样是明月,可这次却有别样的梦,别样的思念,往事依依,皱纹已悄然爬满额头,对远方亲人的无尽思念愈来愈浓……我已睡,进入梦中,梦是月,是心,是树叶的沙响和露珠及迷离的花影,缠成藤状,思念悄悄地深入……哦,我的思念来了,我正在前往常州的路上,过几天,就是我的表哥新婚。屈指算来,早已有五年未见表哥,长期在新西兰留学的他学成归来,在常州买了房子,看着他如今事业有成,有些心喜,而更多的是埋于心底的思念。五年了,我们做为兄弟,都心存份惦念,正是这惦念,把思念拉得好长好长,通向彼此的心中,难以忘怀……在两千多个日夜中,你仅在一两次打电话给我父母时,而我,就会一把把电话抢走,装着爸妈的声音与你说话,可嬉闹的我说出不足五个字,就会被你识破;当第二年我再次将电话拿起,我早已学会父亲说话的一副腔调,先咳了两声,清清嗓子,再又加上几句问候,可总不能瞒天过海,现想起,真是可笑。电话中,我早已听出你的声音从略显稚气到成熟及內涵的增长。而这一两次电话都是在无数个夜晚在月下等待的回报,微小而又不足为奇。思念在电话中冥冥传播,似乎只有思念,却有颗简单的心,而当时小小的我未曾领会,总以为这条细长的线早已断裂,随波逐流。但很快,一次不经意的举动,令我打开他的博客,我诧异了,思念再次被唤醒,我错了,他并未忘记,而深埋于心中,把带有同我美好回忆的玩耍的照片与美文洋洋洒洒地写在博客的显眼位置,而真正忘记的人却是我,泪毫不保留地从眼中弹出,我错了,泪依旧……情侣间的泪是绵绵的爱意,伙伴间的泪是纯真的友谊,而亲人间的泪只有无尽的思念,况且,从小到大,我与他形影不离,教我画画,写字,读报,并同我玩耍,许多童年美好回忆都在此定格,都在月光下,都开始喃喃的思念……到了一个站点,我在车上看见有个兄弟俩有说有笑,不禁遐想,此时,我的泪在眶中翻滚,潸然泪下,连夜的车程,我倦了,看天上的明月,依然通透,中秋到了……当我们的思念在月下,在中秋再次拉开帷幕,焦急的我们无休无止地在水泥丛林中找寻彼此,生活中再也没有热忱,枯燥而乏味。而当我们仰望星空,遇见同一片蓝天,同一轮明月,同一份在空中交汇,交集于月、心头、梦中的思念,也是人性夹角中最后一抹净土,月牵引着心,悄悄勾起深藏于心的思念。思念,在月停时凝固,又在回忆中咀嚼,消散……月依旧,心依旧,人依旧,这是不变的经典?不,是思念的传奇……10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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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依旧冬去春又来,海棠依仍旧。周总理生前,最爱的,就是海棠。那飘渺浪漫的民国,有幸拥有了四位诗画一般的男子,而周总理就是其中一位。他有惊艳四座的才华,他有深谋远虑的才略,他有外交论政的才干,就连当他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时结交颇多的时任校长蒋介石也曾感叹:“怎么人才都跑到共产党去了!”都说时势造英雄,倘若同时代中,毛泽东是红轮西升,那周恩来就是月出东山。在那个政局动荡的时代,在那个雄狮将醒的的时代,在那个大国崛起的时代,倘若毛泽东是为大国发声扫清障碍的长矛,那周恩来就是为大国发声响彻云霄的鸣钟:从日内瓦会议到万隆会议,从中苏友好互助条约到中美上海公报再到中日联合申明,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一个中国理念,无数外国人都对重新崛起的大国刮目相看,也都知道中国还有这样一位外交奇才。这么多年来,我国仍奉行当年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这外交成就同样生生不息的,是海棠依旧。时去独应贤者识,色空前有达人观。当初红军将从瑞金转移,毛泽东病重,不愿拖累大部队,本欲留下,周恩来听博古同志说了后,与他彻夜长谈,第二天,周恩来只是不咸不淡的告诉博古:“他同意一同前进了。”我们不可能再知道两位大能秉烛夜谈的具体内容,也无从得知为何下定决的毛泽东为何重做抉择,也不可能知道缺少了毛泽东的长征会是怎样的长征,但周恩来能顶住压力,出面劝指出“共产主义“们的右倾错误的毛泽东,其对贤能的赏识足以让我们钦佩,更不用说他对党和军队的命运的转折作出的极大的贡献。就是这样一位雄才大略的集政治家、外交家、军事家、革命家于一体的能人,偏偏就对这“浅荂深萼照华池”“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的海棠花情有独钟。毛泽东就偏爱梅花“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或许是那海棠“芳心一点娇无力”的怜态让为大国崛起的周恩来感慨颇多吧!他的前半生奉献给了革命,后半生又献给了政治,他心甘情愿的牺牲,心甘情愿的成为“人民的公仆”,他甚至在文革期间,强撑着病痛,苦苦加持混乱局面,就在即将小有成就之时,多年沉疴积病全然不顾他未了的心愿,强行带他去了那个静养之地,他临终前批示的“托,托,托”,成了他一生的遗憾。沉浸在悲痛中的北京市人民不顾中央反对,强行涌入天安门献花圈、共祭奠,即使对毛泽东个人崇拜,人民“左倾”的战火也不曾蔓延到他身上,没有人愿意也不忍心伤害那位为国家呕心沥血的老人,无论何时,他都是人们心中的晓风霁华,心中不倒的灯塔,一直如此,乃至后世。可他终究没能看见那花开依旧的海棠,或许他会在另一个地方,心怀闲情几许,又怀忧虑三分,看大国再起,看海棠依旧。10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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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步依旧清晨,操场上,几个男生正满头大汗的踢足球。海宁锁好了自行车,背起书包像教学楼走去。忽然听见几个男生喊:“当心!”海宁四周望了望,发现男生们正向自己比比划划,她顿感不妙,向上望去只见一只足球从天降海宁急忙散开,万辛,球没有KISS到海宁的脑袋,但是,却在她的左肩上留下了一道赫然的黑印。一个男生跑过来,看着那片黑印做了个鬼脸就去检球了,连声SORRY也没有。海宁抢先一步拿到了球,一脚踢了出去。一道美丽的弧线划过,终点目标是男生们正后方近60米处。眼前的男生愣了,挺复杂的看了海宁一眼,急忙跑去找球。海宁拍了拍手,笑道:“活该!”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天。海宁做梦也没有想到那几个男生会是自己的同班同学,更没想到,那个不慎将球踢到自己身上并被她耍得团团转的男生会是她的同桌听雷。一球之缘,两人注定成为冤家。“你叫海宁是吧?”那个男孩横眉怒目的对刚落桌的海宁说,他的周围还有刚才的几个男生,“今早你那一球还挺有水平,正好把球踢进小树林那边的泥坑里去了。说吧!帮偶搽球还是买一个新的?”海宁一听便来气,指者自己肩上那条赫然的黑杠和他吵了起来。一旁的同学看着他俩直乐。开学第一天就吵个不停,看样子以后恐怕会永无宁日了!后来,海宁每经过操场都要留神听雷的任意球。更多的时候都让她躲过去了,偶被踢中,海宁也是大脚把球踢向老地方泥坑。从那时起,这个原本人迹罕至的泥坑忽然间成了倍受瞩目的地方了,因为听雷也常常把海宁有意无意的打在他身上的排球扔过去。于是,两人每天的必修课不是作业,是搽满是污垢的足球或排球。开始是互相报复,后来是朋友间的恶作剧,再后来海宁在与听雷最初打闹的日子里,他可以认真的听课,认真的做题,每天忙忙碌碌过的很快乐也很充实。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发现自己对听雷的感觉发生了变化,她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海宁的心事越来越重。海宁心烦意乱的翻着书,一张书签掉了出来。这是听雷送给她的,蓝色的背景上有两只翱翔的鹰,旁边是听雷的笔迹:志向在天。海宁弯腰拾起书签,忽然明白了什么。秋日的早晨已添了一丝凉意,阳光从树肢的缝隙中穿过,洒在满是黄叶的地上,苍凉中透着生机与活力。海宁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抬头望望初升的太阳,微笑着叹了口气,翻开书本,开始出声的朗读英语。一只足球迎面飞了过来,海宁扔下书,敏捷的把球挡在脚下,随即摆出一副射门的姿势。那个肇事者已经自觉的跑到泥坑那儿守着了。海宁脸上露出一丝坏笑,抬脚把球射了出去。不过,这次的球门可不是泥坑,而是另一个胜地垃圾桶。“扑通!”球准确的落入了无数废纸与果核的怀抱中。海宁拾起书,掸了掸上面的灰,耳边传来了听雷的喊声:“海宁给偶搽球!”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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