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
小乖,你游啊,你怎么不游了。我用力敲着玻璃鱼缸,水面激起一圈一圈的涟漪,被我叫做点点的鱼游着,被敲得一阵一阵的惊吓。小乖一动不动的浮在水面上,绸子一样的鱼尾失去了活力,我对小乖说,你怎么不游了?
他们笑的喘不过气来,你的鱼死了,哈哈哈,你杀了它。
不,它没有死,小乖你游啊,你没有死的。我着急的抱着鱼缸奔跑起来,眼泪一滴一滴的掉进水里,又轻轻的溅起来。我疯狂的奔跑,点点在鱼缸里疯狂的打转,直到我撞到了一个人,才停止了这场机械的逃逸。
孩子,怎么了?我听见一个无比温和的声音。抬起头去,看见和蔼的女人穿着黑色风衣,她蹲下来替我擦哭花的脸蛋。她说孩子,你怎么了?
妈妈,他们说小乖死了,我呜咽着扑到她怀里,小乖没有死的妈妈你说是不是?
泯泯你不要难过。她抱起我,帮我整理凌乱毛燥的头发,我一边哭一边看着地上的鱼缸。都是要死的,我也是,你也是。走,我们去把它埋起来。
我停止哭泣,天空灰蒙蒙,刮着风。我说妈妈,我害怕死去。
在后花园的角落埋了小乖后就下雨了,滴在窗户上啪嗒啪嗒的响,然后顺着玻璃滑落下去。我突然跳起来,飞快的跑到客厅,把鱼缸的水倒掉,拿了一把生锈的剪刀。点点在枯竭的鱼缸里跳跃,我拿起剪刀,残忍的扎了下去,扎到了它的背上,它打了打鱼尾然后无力的躺在鱼缸里,睁着大大的眼睛。小乖死了,我很难过,于是我杀了点点,以后我就不会难过了。
我看着它红色的身体安静的躺在鱼缸里,拎起它,把它和小乖埋在了一起。
无数年后,我回忆着那个片段,回忆着我用剪刀深深的凶狠的杀死小鱼的情景,心里充满了罪恶感。我害死了小乖,然后杀死了点点。
做梦的时候经常梦见我在一片漫无边际的水里,里面有很多水藻,然后一条浑身艳红的鱼冲过来,用鱼尾疯狂打着我的脸,我什么也看不见,无比混乱的醒来,看见漆黑的夜。
初三的末尾,转来一个男生,他走进教室站在讲台上轻捷的说,大家好,我叫莫瞳,姓莫的莫瞳仁的瞳。
讲台上的白色花朵映衬着他的白色运动衫,他的眼睛很美,闪烁着迷样的诱惑,那眉毛又黑又浓,是个明媚的少年。
他被安置在第一排,老师随时可以吩咐的地方,而我一直坐在那个被冷落被排斥的角落。没人和我说话没人和我同坐。因为大家都知道,叶泯泯又尖锐又冷漠,甚至被有的人曲解成自命清高,我被弄的哭笑不得.曾有个女生坐在我旁边,坐了一周要求换座位。她时常在上课的时候嚼口香糖,于是我拼命的抖腿,桌子也跟着抖。她发火了,一拍桌子说叶泯泯!你在干吗?
我把她的书撕的七零八乱,我说混蛋,你嚼口香糖弄得我坐立不安。
她愤怒的看着我,眼睛里似乎要喷出火来,咬牙切齿的说你给我记着!
老师走下台问发生什么事。她说老师,叶泯泯抽筋。
我一言不发的看着老师。
老师抬了抬眼睛说,朱丽,你影响老师上课了。
我摆出胜利的轻笑,略带蔑视。朱丽调走后,我的桌上留下她刻的几个小字,叶泯泯死。我装做若无其事的用胶布把它盖住。老师的维护是因为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对于老师来说,成绩无非是判断一个人好坏的标准,这是我的优势。所以我成功的“赶”跑了一个又一个的同桌。直到老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泯泯,你到底要怎样呢?
我说老师,我不想被别人打扰,我要好好的学习。
我看到老师脸上灿烂的笑容。
于是我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放学。
回到家后我又变成了那个欢乐的孩子,吃妈妈做的香喷喷的饭菜,任性的爬到爸爸身上拔他的胡子。在他们眼中,我永远都是那个无忧无虑欣然迎接阳光的孩子,可是谁也不知道我从噩梦中一次次醒来仓皇面对夜晚。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我才显得真实,所以我不断的让自己真实,不断的一个人走。
莫瞳的出现是我的劫难,我知道我有劫难,可是不知道如此猛烈和迅速。
那天下午体育课的时间,大家自由活动,他们嘻嘻哈哈的跳绳,嘻嘻哈哈的打球,嘻嘻哈哈的聊天。我躲在树下,眯着眼睛看着被树叶分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天空。头顶偶尔飞过一两只鸟,黑色轮廓。
叶泯泯。我听见有人叫我。
把头仰起来,看到一张被无限放大的脸,我连忙站起,说,干吗?!
莫瞳拍拍手上的尘土,也并不知道有没有尘土,他说,你为什么不去运动运动?
我累还不行吗?
你根本没动怎么累?他盯住我的眼睛,我敏感的闪开对视的眼神。
你管我?!
我就管。他粗鲁地拉起我的手,往操场上跑去。
我一边挣脱一边说你干吗!
接着,他抛来一个棕色篮球,我没反应过来,被篮球砸到了脑袋。
笨。他小声说到。
你说什么?我锐利的看着他。
投个篮试试。他转移话题。我回头看到篮框,很高很高,阳光从里面射下来,像美丽的光环。我武断的说,不投!
懦弱。他喃喃。
你说什么!
懦弱!无比响亮的声音在我耳边回荡。
我激动的抓起篮球对准篮框,那个光环发出诱人的光芒。可是久久。我的眼神忽然恢复了暗淡的色彩,放下手中正准备投出的篮球往操场边缘走去,篮球滚到地面,又狼狈又可怜。
喂,喂。他在后面追了上来。放学一起走?
我不言不语的走向教室。
整个下午都心不在焉的打着瞌睡,放学的时候他果然在门口等我。我背着厚重的书包眼睛也没抬一下自顾自的走出教室。
他一直跟在我后面。
走出校门拐了几个弯,他还是跟在我后面。
我转过身去,两手叉腰。我说,你到底要干吗!
他用温和的眼神看我,然后走到我面前说,泯泯,你为什么要这样?
他轻轻的问我为什么要这样,他的语气坚定和柔软,让我不能反抗不能挣脱,我突然感到我无法用我尖锐的触角来使他讨厌我离开我。
我第一次开始暴露出我的软弱,我蹲了下去,用手捂住脸。
我说,你知道吗?我杀死了两条鱼,它们天天在夜里吓我,我很害怕很害怕。我是个凶恶的人,你不要靠近我。
我以为他会像他们那样指着我笑,喘不过气来的笑。
他只是伸出手来揉我的头发,他说傻瓜,你一点也不凶恶,你只是犯了一个微不足道的错误,任何人都可以原谅的错误。你很善良,泯泯。
我抬起头看他,睫毛上还挂着泪花,我养了那鱼两年,在我两岁的时候就开始养它们,四岁的时候他们死去,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和目睹死亡。并且我如此的爱着它们,我竟然为了让自己不再难过而杀了点点,我是自私和凶恶的。
不是这样的,泯泯,它们只是两条鱼,不值得你如此。
你不会明白!我汹涌的推开他往家跑去,蓄积了很久的眼泪从眼睛里滚出来,没有休止的往下掉。晚上吃饭时我借口说肚子疼,关在屋子里哭,那些破碎的回忆重现在我的脑海里,一点一点的吞噬着我的灵魂,我只剩下了躯壳,默默忍受回忆的摧残。
嗓子哭哑了,眼泪哭干了,小心的打开门去说,妈妈,我饿了。
妈妈织着红色的毛衣,那片红色刺得我眼睛很疼。她看到了我,放下毛衣说,桌上有饭菜,我去给你热好。爸爸在兴奋的看足球,一边喝着啤酒。
第二天去学校,一切都过去了。我依旧如往日的冷淡。
接下来的一周里,莫瞳总是用各总借口与我接触,我总是平淡似水的回应他。我知道他想拯救我,拯救一个恶毒的孩子,我无法将他驱赶,任由他在我残缺的灵魂里穿梭。
过生日那一天有阳光,周末。一大早妈妈就说电话找我,我接了起来,是莫瞳。他说泯泯,生日快乐。
我说恩,还有别的吗?
他说我有礼物给你。
我轻描淡写的说谢谢。
他说我在你家楼下,可以陪你过生日吗?
我走下楼去,莫瞳被阳光包围着,我看到了他俊俏的脸,他的手中捧着一个圆形透明的鱼缸,里面游荡着两条鱼。他走过来,把鱼缸递给我说,祝泯泯生日快乐。那些鱼在水中欢腾着,我仿佛看到无数条亮红色的鱼向我冲过来,疯狂的拍打着我,幻觉迅速将我压迫,我不能呼吸的疼。
我几乎没有意识的掀开他的手,鱼缸翻落到地上,四分五裂,破碎的声音争先恐后的传到我的耳朵,水淌在地上,鱼在僵硬的地面跳跃着,挣扎着。莫瞳很生气的看着我,捡起地上快要死去的鱼放进小区花园里的一个小水池里,鱼们又开始欢快的奔波。
他说,泯泯,你为什么要死抱住疼痛不放?
我沉默,低着头,咬着干燥的嘴唇。
他走过来,踩着破裂的玻璃走到我面前,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胸口上,我没有眼泪可以掉了,只有哀伤和顺从扑在他的胸前。我没有反抗这场劫难的武器,于是当了俘虏。
我爱上了莫瞳,这个执意要拯救我的明媚少年。我万劫不复的爱上了他,万劫不复。
他我渐渐从这段回忆中摆脱,让我感受阳光,让我在他的面前绽放真实的笑容。可是这终究是一场劫难,因为我爱上了他注定就要被伤害。因为他是一个那么优秀那么让人喜欢的男孩。
一天放学的时候,莫瞳说有事先走。
我一个人收拾书包回去。
路上被朱丽叫住,她用尖尖的声音叫我叶泯泯。我说干吗!
她撩了撩头发诡秘的说,莫瞳去见一个高一的女孩子去了,那个女孩子又夺目又漂亮,恩……据说还写过情书给他呢!
关我什么事?
哈哈,我看他们才是天上一对……
老套!我打断她的话。
你不信?可以去看啊?就在街心公园,我刚路过,凑巧看见了,我可是为你好哦。
我越过她,走向回家的方向。心里却反复想着朱丽的话,一个念头闪现,我转过身向街心公园跑去。
莫瞳?他站在一个高挑女孩子的面前,那女孩的头发很黑,如丝缎一般柔顺。让人羡慕的女孩。莫瞳在对她说着些什么,我躲在花坛后面,心里扑通扑通的跳着。
这时候一个卖花的小童走过去,大概问他们要不要买花。女孩子笑了,红晕在脸上浮现出来,充满了幸福和温馨的笑容。莫瞳对那小童说了几句便打发他走了。我看着他们说了很久,女孩子不停的在笑。
那晚我彻夜难眠,女孩的笑容铺天盖地的重现,有种预感将我深深的撞碎。
第二日,去学校的路上又碰到朱丽,她似乎是在故意等我。她邪邪的看着我说,怎么样,没骗你吧。说完见我紧紧合着嘴唇,便捂着嘴窃窃的笑,接着一字一顿的说,哈,叶泯泯。
我回过头去,给了她一耳光,清脆明亮,我狠狠的下手了,重新变成了那个恶毒的孩子。我说,你他妈的给我闭嘴!
朱丽捧着被打红的脸,恼怒成羞的上来掐我的胳膊,我与她撕扯起来,恍眼间看到了她被扭曲的脸,像那条红色的金鱼,凶狠的报复我。校门口值勤的老师问讯赶来,拉开我们,我不顾一切的想看清楚那张脸。
老师罚我们站在校门口,我的身上有被朱丽抓伤的划痕,现在开始耻辱般的疼起来。来往的人开始用异样的眼神看我,那种让我厌恶的眼神。朱丽站在我身旁,她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我居然打了她。莫瞳终于来了学校,他路过校门看见了我,跑到我身边小声问我出什么事了。我把头放得很低,我说你滚。
莫名其妙。他很生气的对我说。
呵呵,莫瞳,昨晚约会顺利吧?朱丽摆出一副让人恶心的笑容。
他看了我一眼,似乎明白了什么似的拉着我的手走开,值勤老师上来问怎么了?莫瞳撒了个谎淡淡的说,班主任找她。
他握到了我手腕上的伤口,我一声不吭的跟在他后面,没有发出任何疼痛的声音。走到操场中央他停了下来,对我说,泯泯,你听我解释。
我说好吧.
他说,我没告诉你昨晚的事情是怕你胡思乱想,我跟那女孩儿没什么,真的。
我艰难的挤出一个笑容,那又怎样。
泯泯,我喜欢你。从我看到你无助的在教室角落写字的时候,我就暗暗对自己说,我要照顾这个女孩,我要让她快乐。以后我不会让你再这样难过,朱丽她是胡说的,你不要相信那些话。
莫瞳,我的鱼死去后我就开始对我爱的东西恐惧……
那些都是扯淡!莫瞳上来抓住我的手,似乎触到了什么,我灵敏的把手缩了回去,他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对我说,给我看。
我把手藏在背后,不肯。
他强行把我的手拉了过去,看了之后呀的叫了一声,他说泯泯,你怎么弄的?!
我说不用你管。
他突然像失去了所有的力气,低声说说好吧好吧,你什么都不用我管,你走吧。
我转过身就走了,我一次次在你面前暴露我的疼痛,就像一个没有外衣的人,找不到可以躲藏的地方。我不敢放下我最后的倔强,因为我怕你让我走,你真的让我走了。
今天晚上没有梦见红色的鱼和汹涌的报复,却梦见了莫瞳和那个笑容灿烂的女孩手牵手站着,我大叫莫瞳的名字,他听不到,于是和那个女孩越走越远,我终于看不到那个方向。
我惊醒过来,头疼爆炸一样的剧烈,我的全身上下都在痛,那种说不出的灼痛和软弱。我叫妈妈。
十几年前我也曾经是这样不知所措的叫妈妈,喑哑和潮湿。我叫,妈妈,妈妈。
孩子,怎么了?她打开我的房门,俯身下来摸着我的脸。我睁不开眼睛,像团棉花一样躺在床上喃喃,痛,痛……妈妈踩着木质的地板发出清脆的声音,然后拿了一支冰凉的东西插在我的腋下。冰凉的东西变的温暖的时候她又把它拿了出去,怎么烧得这么厉害!我听到妈妈发出的尖叫。
半夜,爸爸开着车把我送去医院。我无数次的幻觉到那把杀死点点的剪刀插在我的身上,无数次的幻觉到莫瞳用破碎的鱼缸玻璃划破我的喉咙,无数次的幻觉到女孩灿烂无邪的笑容,我模糊的喊痛,一遍一遍。醒来时看见周围一片洁白,手上扎着针管,连着一个瓶子在往下滴水。然后看到妈妈在削苹果,我喊她。
她说孩子,你好好休息,我替你请了假。还有,你打架了?!她责问我。
我没说话,安静的看着窗口外的天空。
她怜悯的看着我说,泯泯,你不可以再这样任性。
天空里盘旋着黑色的鸟,或是一只或是两只,自由和勇敢。我说妈妈,我想吃鱼。
说完这话她的神情凝固了片刻,她说泯泯,你十多年没吃鱼了,你不是一直害怕吗?
我说它不是拿来吃的吗?
妈妈跑了出去,过了很久很久,护士把药片给我吃下之后妈妈就回来了。她手里端着一个不锈钢的锅,然后走到我床边,把盖子打开,是清炖鱼。我看着它的尸体在水中荡啊荡,腾腾的热气上升着。我龌龊的笑了,
心里却像被残忍的利器不顾一切的划破一般难受,笑容难堪的伪装着我,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一股腥味弥漫开来,我想起了小乖的尸体和点点的后背,像腐烂的麻袋在我嘴里溃烂,我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一边吃一边吐。
妈妈抢过我手中的筷子,一把抱住我说,泯泯,不要折磨自己了,吃不下就别吃,妈妈求你了。
她捧起我的脸时我已经忍受不了的满脸泪水了,我说妈妈,我是不是个坏孩子?
她连连摆摇头说不是。
我看着妈妈坚定的眼神不辨真假。
在医院待了一日就回学校了,莫瞳的座位空空的,我小心的瞥了一眼。然后忍不住去问前排的李小莉,莫瞳怎么没来。
听说转学了,李小莉异样的看我一眼,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和她说话。
转学?
恩,他爸爸是海外的商人,特有钱,听说去了一所贵族学校。李小莉一脸的嫉妒。
我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谁也没有听到那声暗淡的叹息,我无力的走到座位上,把书从书包里一本一本的抽出来摆在桌上。桌上的那块胶布已经被磨的没有色彩,隐约露出了最后一个雕刻的小字,死。
莫瞳从我的记忆里渐渐散开来,散成落叶的颜色和腐朽的蜕变。后来的日子沉沦下去,跟一个叫阮姐的人一起抽烟喝酒,把头发染成了一缕一缕的酒红色,把新买的牛仔裤用小刀划啊划,划成无数个洞。阮姐经常穿露背的紧身衣服,涂紫色闪亮的眼影,她对我说若谁惹我不高兴了就找她解决。
我说阮姐,你真够朋友。
她眯着眼睛吸了一口烟说,小KISS。谁叫你是我小妹呢?以后你跟我混。
混是什么?
总之开心就是了,她吐的烟圈飘浮在空中,来,你也尝一口。她从怀里掏出一支烟点燃递给我。我接过来猛吸一大口,然后呛得差点背气过去。阮姐在一旁哈哈的笑,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嘿,还真是个纯洁的妞。
她带我去了一个又偏僻又难找的巷子,墙上喷了很多大红大绿的英文和骂人的鬼话。墙下面靠着喝酒的男人,跳辣舞的女人,还有接吻的人们。她说,小叶,你看,开心吧?
阮姐对我笑,她说以后常来玩。
逃课,抽烟,整夜的不回家。
阮姐带着我们跟城北八中的痞子打架,那些小子真厉害,棍棍棒棒使的很有力道,打在身上又狠又疼,我感觉到血从头上流下来,无比湿润。后来我们快输,他们向我围拢来,阮姐和她的弟兄们不知去了哪里,该死!他们朝我疯狂的打着,雨点一般落到我身上,像毒蛇一口一口的咬到了深处。
不知道是多久停下的,我模糊中竟然看到了莫瞳,他明亮的眼睛眨呀眨,我拼命睁开眼睛,我说莫瞳,你回来了吗?他身边有很多行李,他抱着我,把我从地上推起来放到他的胸口上。轻轻的扶住我的头害怕弄疼我。
我说莫瞳,是不是你呀!
他说泯泯,你怎么成这样了?一边说一边替我擦头上的血。
你不是不管我了吗?!我闭上眼睛,抽搐着嘴角。
泯泯,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莫瞳靠在我耳边说话,带着热气。
你爱我?呵,你滚吧,我一个人活很好,你滚,滚滚滚!
我掀开他,歪歪斜斜的站起来,走了几步便狠狠的摔在了地上。因为我看到他行李的时候就看到了他身边的女人,头发如丝缎的高挑女孩。一切都是一场劫难,我这样说过,莫瞳没有追上来。我躺在冰凉的公路上没有站起来的力气,感到身体里的热量被流出去的血液渐渐带走,红色呀,一片一片的大红色蔓延在我的身体周围,点点是一只善良鱼,它来救我了,它摆着大红的鱼尾游过来说要带我走。我看着离我不远的莫瞳,他闪着明亮的眼睛哭泣,我说点点,我跟你走好吗,你看他哭了,很好笑是不是?我们走吧,你的背不疼了吗?小乖还好吗?你不怪我了吧?我什么都不害怕了你带我走吧,妈妈你原谅我,我要跟点点走了。
苍白的公路上,一个头发酒红的女孩因失血过多死亡,凌晨三点三十分,下着一场大雨。
人狗跑步大赛
夜幕降临了,本来小区里应该是很安静的,可礼拜五这时候传来了一个小孩的呼救声和一只狗的汪汪声。
那个小孩就是我。我用过了晚餐,准备在小区里散步。可刚一到草坪上,一只狗就对我很“敏感”,马上挣脱了主人的环抱就向我奔来。我顿时万念俱灰,脑子里只有一个字:逃。于是我用了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前奔去。可狗也不是吃干饭的,一边叫一边向我狂奔而来,仿佛是非洲大草原上一只狮子在追一猎物。我和那只狗大概跑了六百多米,可我被狗逼急了,看准一块石头就用脚后跟踢到后面,却没踢到,只好跑到了保安室里。可是狗也窜了进去,跟我一起跳窗,把保安吓出了一声冷汗:难道是警犬抓少年犯?最后,狗的主人及时赶到,把狗抱起套上狗圈,一边对被吓得面如土色的我连说“对不起”。
这件事让我知道了见了狗追不能逃,一逃狗就追得越凶,越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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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我会死。渐渐停止呼吸,心跳和脉搏都消失,汩汩血液凝滞。那是什么感觉?就像睡觉一样?会不会做个噩梦?或者那会是个美梦?谁可以告诉我。等不到追了三年的小说完结,听不到喜欢的歌手最新出的专辑,吃不到各种令我肥胖的罪恶根源,也得不到机会去运动,会是什么样的?我失去了所有还能否继续下去?我不能告诉我自己。不用为未知的而担忧,不必为祈愿的而拼搏,不会在人群中寻找自己的立足点,不渴望心灵上的激荡,这又是什么情况?我还是我吗?这是谁?你也不能告诉我。你会死。双手无力再托起,双眼无法再睁开,连最喜欢的微笑都被殆散,干哑的嗓子里呼唤不出一个姓氏,你感觉怎么样?还好吗?要记得告诉我。你再也见不到另外的人,表达不出自己的情感,甚至没有留下藏私房钱的地址,带着再也不会重临的真相消失,你心中作何感想?不甘?失望?解脱?痛苦?不舍?我知道你也不清楚。你还没有名扬天下,还没有等到要等的人,还没有把心心念念的的事一件件做好,你怎么就放手了?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呢?你的半生夙愿呢?是不是都忘了告诉我。昔日,有西楚霸王自刎于乌江,他有虞姬陪;伟人之子毛岸英死于战场,他有万千将士陪;皇帝驾崩于宫闱,他有妃子们陪。安宁有青南山,施元朗有军献城,连何侠都有一只利箭。那我呢?重于泰山?轻若鸿毛?所有的死法都在这里,却独独逃不开一个“死”字。真正让我感到恐慌的是物质的不灭。我现在双脚踏上的这片土地,呼吸的每寸空气,都曾是炽热的鲜血有力的心脏,却也都染上了死亡腐朽的气息,水泥混合着的钢筋里,究竟囚禁了多少不得转生的灵魂?我又会怎样?等死?求死?无外乎这些选择。但我还不想去面对。我还要等小说更新完,要等所有我认识的人都死了,要等到没有人会为我的离开而悲伤,要等我瘦下来练成腹肌,要等游戏打通关,要等名扬天下,要等把私房钱全用完,要等到我想通了,这才能死吧。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800字 六年级 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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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累死我了”,“气死我了”这些话几乎都成了我的口头禅,但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却根本不知道死是什么意义。但是这次我懂了。就在不久前的星期五,在回家的路上,我遇到了我的爸爸,他是特意来找我的,他告诉我姨妈死了……他说出这话的时候我就懵了。死了?这是什么意思?死不就是一个人失去了维持生命的能了,也就是这个人不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但是,我越是用最科学的语句来解释我就越是不明白,我就越是糊涂。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也许是我不信吧。虽然这已经是我在有意识之后第二次经历亲人过世,但是这一次对于我来说却又是“第一次”。直到回到乡下,从那半闭半开的棺材里,看见她那身体被棉被盖住,脸被白布盖住的样子,我才彻底相信她……第二天我们极不情愿的乘车去了火葬场,在姨妈被放到那个小推车然后推进那个“永远不会再为她打开的黑门”后,我的心就好像被针扎了一下,这是永远的“最后一次见面了”。如果你在平时问我死人死了要烧吗?我一定会回答“是的”甚至我还可以说出很多道理,但是在那一刻我发自肺腑的希望她不要被烧。最痛苦的就是看到她下葬,她下去了就让人觉得他就真的消失了。不管是她的尸体还是她的骨灰在身边总会让人觉得踏实,因为这样就总会让人觉得她似乎就在你的身边,她没有死去,她没有消失,但是当她下葬的时候,就让人真正真正的觉得她离去了,让人觉得很空虚,很空虚。在回去的时候我几乎是三步一回头,五步一扭身。我真的到现在还不能接受,她的离去,也许是在她最后的日子里,我没有呆在她的身边,没有看到她痛苦挣扎的样子,以至于在我的心里暂时还接受不了这么大的落差。如果我能抽出时间在她最后的时光里,陪在她的身边看到她那痛苦的样子,也许现在我早就已经接受了,甚至我会因为她的离去,她的解脱而高兴。在这之前,其实我是带着恐惧的心回去的,因为我害怕,害怕她的驾鹤西去会让家人变得很暴躁,凶悍,但是我错了,虽然大人看起来并不开心,甚至都很郁闷,但是他们实际上是十分温柔的。也许我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懂得的知识都多,比任何一个人懂的道理都多,但在这一点,我却没有领悟到其中的道理,因为我并不明白一场葬礼的真正意义,一场葬礼固然是对死人的追悼,但是人死不能复生,再怎么哭死者也不能感受到,一场葬礼最重要的意义就是来告诫活着的人要珍惜身边的亲人,要珍惜现在拥有的健康的身体。我懂得这么多的道理,却在这个方面败给了家人们,我感到十分的惭愧,也许是我太忧伤了,只顾着忧伤了,忘记了反省。现在在祝福别人的时候我不会再说万事如意,心想事成,我只会单单的说一句“诚挚的祝您身体健康”。因为一个健康的身体就是金不换。10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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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什么是死?为什么要死?说到死,我想起了那只小白鼠。那是一只惨死的小白鼠当初,我不顾爸爸妈妈的反对,毫不犹豫,买下了它。当时,我高兴,我激动,我想要给它一个最舒适的环境,我在它小小的笼子里,垫了一块丝巾,还放了许多美丽的花瓣。每天,我给它吃瓜子,花生,美味的苹果,白菜。我做的这一切,只是因为我爱它,我被它那可爱模样深深迷住白白的皮毛上略带一点点黄色,小小的脑袋,黑溜溜的小眼睛,短短的尾巴。它的动作总是那么敏捷,给它一颗瓜子,它总是迅速地吃进嘴里,再给它一颗,它又吃进去了一颗又一颗,它的两腮鼓起来了,它躲进它的小窝里,把瓜子吐出来,慢慢享受。遗憾的是,两个星期后的今天,它死了。看着它一动不动的,我以为它睡了,便用往常的方式吵醒它,我轻轻得拍拍它的身体,它仍一动不动的,我慌了,我使劲摇了摇它的笼子。后来,爸爸告诉我,小白鼠死了。我的心像打翻了的五味瓶,不知是什么滋味。我伤心了吗?我后悔了吗?千万个问号涌上心头。我呆呆地躺在床上,不断地思考:什么是死?为什么要死?4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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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据说,世界万物皆有生死,由生下来到死亡可能很久,也可能只是一刹那。生命的诞生从遥远的森林里传来一声洪亮的虎啸,接着虎窝里就有了一个小虎崽子,一条新生命诞生了。它圆圆的大脑袋,扁扁的耳朵,可爱极了。旁边的虎妈妈小心地用舌头舔着小虎的脸,一幅幅母爱的画面传到了森林的每个角落。童年的时光童年的时光永远是美好的,动物也不例外。那只已经可以走路的小虎崽和妈妈在草地上欢乐的玩耍,它一会儿爬上妈妈的背,一会儿又和妈妈玩捉迷藏。天真调皮的小虎还不知道环境的危险,只是自由自在地和妈妈在草地上奔跑跳跃。长大的重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只小老虎已经长大了。它挑起了生活的重担,每天不仅要出去寻找食物,还要保护自己的妈妈。只见那只老虎渐渐的消瘦,妈妈也去世了。晚年的凄凉森林又到了夜晚,一只白发苍苍的老虎无力地趴在草地上。它凝视着月亮,心里既悲伤又凄凉,直到疲惫的眼睛再也睁不开了。它闭上了双眼,任寒风肆意地折磨它。死亡的轮回那只老虎已经在那里趴了三天三夜,这次他突然站了起来,对着天空两声长啸,终于又趴了下去,就再也没有醒来。是啊,人和动物一样,不管你曾经是多么的出类拔萃,到老还不是跟别人一样。生到死并不可怕,因为生到死可能很久,也可能是一刹那。老师点评:直击生死,深刻而沉重。500字 六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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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题记 生与死,仅仅是一步之遥。,可一边是绚烂的世界,而另一头却是无止的伤痛。我无法给生死下一个完整的定义。但是,当我听闻这一切,我的心在颤抖。 他,就住在我的前面。音容相貌,我至今仍然不敢忘却。可是,一失足,他就从9米高的地方,头朝地,那样摔了下来。因为,脑袋受到重创,所以至今还在重症看护病房。即使他躲过了死劫,可又会成为怎样的一个人?呜呼,无法可想,那简直是生不如死。 短短的几秒,只是迈一步的光阴,生与死,就那样相聚了。而无数的晶状体就是几秒的结尾。38岁的人儿,生命才仅仅过去了2/5,绚烂的人生就这样灰暗了。十岁的孩子正在哭泣,大喊着:爸爸,别走。 生死,就这样短暂麽?从来没有这么深刻地思考生与死的距离。只是“人有旦夕祸福”,人生道路上还有许多未可预知的灾难。例如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生命,每一秒都是珍贵的。那么一个人的“生”又是为了什么呢?难道只是为了迎接死亡吗? 有人说,寂寞的生,不如轰轰烈烈的死。这是生命的意义么?我实在不懂。只是因为生存地不够精彩,就得等待壮烈牺牲? 生,从“哇哇”地哭泣声开始,也是从悲伤的通喊而告终。这期间的年华,被人唤作生活。而每一个人对生活的感悟又各有见解。有的认为浮生若茶,生命理应像茶叶一样经过沸水释放出脉脉人生的幽香。 我认为,生命是短暂的,就像昙花一现地短。所以在生与死之间,我们要开出最美丽的花儿用你自己的方式去浇灌、培育,直至花谢,这样你的人生便有了价值。 生与死,即使之隔一秒,我们也要让它微笑。6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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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之死几天前,我的小鸡“李时珍”病了,全身湿淋淋的,真像个落汤鸡。它生病时,“华佗”在一旁悲哀地鸣叫着,并不时地碰它一下。妈妈见了,连忙让我把“李时珍”抱出来(妈妈不敢碰它),放到另一个小盒子里,并盖上几层布,垫上几张面巾纸。我照着做了。“李时珍”在盒子里时,就是有一声叫、一下动,我也要去看看。忽然,它动了一下,身子抖了一下,叫了一声,然后就转了一下身子。这时,妈妈让我弄些沙子来,我去了。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家,见它还活着,并能叫出很大的声音了。但那只是哀哀地叫,它不再像原来那么活泼可爱了。妈妈:“去给它喂些药吧,药在桌子上。”我拿起药就往李时珍躺的那个盒子里走,过了一会儿,小鸡的身子干了,能自己吃药了。我大喜过望,以为过一天就能好了呢,结果,第二天发生的却是一场悲剧。第二天,我问妈妈:“妈妈,它怎么样了?还活着吗?”“没有。它已经死了。今天我们把它埋了吧!”听到这里,我已经忍不住想哭的情绪了,开始大哭起来。我哭得实在太悲伤了。妈妈在一旁安慰我:“没关系。下次我给你再买一只。现在它只是永远的睡着了。我们也算对得起小白(以前我养的一只小白兔),给它送去了一个小伙伴。”听到这里,我才止住了哭声,跟着妈妈把它一起埋了,埋在我家的墙脚下。安息吧,我的小鸡。500字 五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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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你知道不死鸟吗?它是一种植物。我非常喜欢不死鸟,它比娇艳多姿的菊花、高贵华丽的牡丹、迎风斗雪的腊梅都要美。它的茎直挺挺的,显得它的茎很坚硬。它的叶是翠绿色的,像一块碧玉一样,而且还厚厚的,像是里面装了很多水似的,肥肥胖胖,像个小小叶子形的被子,是小虫子的被子吗?它的叶子边上有许多的小锯齿,看起来很尖,事实上并不扎手。不死鸟的锯齿上,还长了小芽苞,如果掉下来,它就能生根发芽了,所以不死鸟还叫“落地生根”。你如果摸一摸它的叶子,会感到非常光滑。叶片上好似有一层薄薄的白纱,用水一抹,就掉了。它的叶子是对着生长的,还是交叉生长的,有利于接收更多的阳光。不死鸟的花是最引人注目的,它的花在冬天开,开得很晚。开花时,它的茎在最中央长上去,长得很高。花很多很多,都是向下垂的,像是许多个小铃铛。不死鸟生命里很顽强。落到花坛里,绿油油的一片;落到石缝里,都长得生机勃勃。我们应该学它那自强不息、乐观向上的精神。400字 三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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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燕之死只听“啪”的一声,一只家燕躺在了冰冷的地面上,脖子里不断地留出鲜红的血液,染红了洁白的羽毛。这时,家燕们吓呆了,飞向蓝天去了,只留下一只小家燕。那只小家燕心里难过极了,不停地叫着,好像是对同伴说:你是和我在玩装死游戏,是吗?可躺在地上的燕子并没有回答,依然躺在血泊里。一分钟,二分钟,三分钟……过了一个小时,燕子依然躺在地上。突然,躺在地上的燕子动了一下,他的同伴高兴极了,不停地叫着,好像在说:哈哈,同伴终于醒来啦!可是老天爷并没有让他的同伴最终高兴,家燕依然躺在冰冷的地上。这时,家燕的同伴飞上天,不停地绕着死去的家燕飞行,像是在做最后的告别。此时此刻,路人停住了脚步,汽车车主也驾着车绕道而行,他们都为这悲惨的情景感到伤心。3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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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燕之死果然,一只家燕静静地躺在了马路的中央,它软软地耷拉着脑袋,身躯失去了呼吸的起伏,微睁的眼神中流露出对生命的无限留恋。然而,它死了。一切如此的突然,空气仿佛也一瞬间凝固。一声凄厉的鸣叫划破了短暂的宁静,另一只家燕如箭般飞到了不幸者的身旁,它警惕地环顾着四周,继而开始呼唤着自己的亲人,忽急忽缓,忽轻忽重……然而,不幸的家燕毫无反应。终于,这只家燕失去了所有的耐心,它心中升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它尖厉的呼号着,甚至不惜用爪子强力地来回地推滚着它的亲人,它在期盼一个奇迹的出现,然而,谁也不能够起死回生。天空依然的阴霾,细雨依旧漫天飞舞着,孤单的家燕静静的守候在亲人的尸体旁,无助地任雨水淋湿,然而家燕的悲伤谁又能够体会得到了呢?通过家燕之死,我对大货车司机无视生命的无德行为感到无比痛恨,同时也对家燕无视危险,在马路上嬉戏的后果感到无比痛心。我深深的感悟到,原来生命是如此的脆弱,处处注意安全,时时珍惜生命,才是我们应该吸取的深刻教训呀。4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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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死鱼!我们班有许多哥们跟我在一起,那你就会想我是男孩了,大错特错!我可是女孩哦!死鱼是我们班的男生,叫胡嗣喻--谐音死鱼!他的特点我全部摸透,分为一下几个:超级花心大罗卜:他有一次说:“我的Q宠跟你的结婚吧!”我答应了他。结果因为我升级太慢,他就又说我不跟你结了!你说气不气人,脚三下两步就又走到汤瑶伟面前说:“我的Q宠跟你的结婚吧!”我当时就想K他。过了几天,我的宠物又17了,他又说:“我的Q宠跟你的结婚吧!”坐在我旁边的魏宇轩说:“你跟她说结婚有跟她说结婚,你什么人那!”我也赞同的说。。。。。。。第二天,我跟我们班徐李D结婚了,我跟魏宇轩说,他说:“死鱼听了肯定伤心极了!呵呵!自做自受!”死鱼一来,魏宇轩就告诉了他,他一天郁闷极了!超级糊涂:死鱼有一次做题,他说:“咦?除不尽哪?”我说:“没有除不尽的啊。”魏宇轩说:“是啊!死鱼烂的都发臭了!”死鱼说:“你有病~!”我说:“我看!”我看了一眼就大笑,给魏宇轩看,他说:“我服了你了!”原来他把1写个7,没小数点,他写有小数点!超级耍酷:有一次我与,李猴子(外号,真名李富松,因为太瘦,像猴候。),魏宇轩,死鱼,一起下楼梯,突然,死鱼一跳,本想做一个酷酷的投篮动作,但,跳狠了,“啪!”。。。脸撞墙上了,爆笑。500字 五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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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生人生中有太多的挫折与困苦,需要我们以良好的心态勇敢的去面对。或许,你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比你更悲伤的,遭遇更艰苦的大有人在,他们能勇敢挺过去,你也可以坚强地活下去。---题记天气很好,白云朵朵金色的阳光照耀大地甚至有些刺眼.这是幸福的一家.孩子叫齐枫他父亲叫齐云生活在浙江省一个贫困的山区里.齐枫没有妈妈虽然父亲一直没有告诉他一点有关他母亲的事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齐枫终于从乡亲们口中得知母亲先天身体不好,刚生下他才看了一眼便安详地死去了.这么多年来都是父亲一手把他拉扯大的.齐枫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学习成绩很好在学校也是颇有名气.每年都能捧好几个奖状证书回家这可为四处奔波劳累的父亲争了不少光。父亲常以这些为荣,有时连晚上睡觉都彻夜难眠。这天,父亲照常早早起床,穿上破破地草鞋去相隔有几十里路的城里贩卖粮食作物.齐枫因学习太累还在家里睡懒觉.也不知道怎么的早上天气还好好的一到中午天却突然阴了下来在家做饭的齐枫突然为父亲担忧起来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担忧.十点十一点十二点……一直到了二点父亲仍没有回家吃午饭.齐枫终于有些坐不住了刚穿好鞋准备去城里找父亲只见好朋友晨木气喘吁吁地冲他跑来:“齐枫齐枫大……大事不好了!”“什么事什么事你别急慢点说.”“你爸爸......”“我爸怎么了?”你快说啊!”“你爸被车撞了,现在在医院抢救。”齐枫听完,以最快的速度冲向了医院。到了医院,父亲已是奄奄一息了。齐枫激动地抓住父亲的手说:“爸,爸,儿子来了,您没事儿的!”“不,儿子,不用……不用骗我了……你爸……你爸我无能……不能继……继续抚养你……你一定要好好过……完成学业……我这儿还有一些钱……你拿去……用,爸爸……是永远爱你的!枫,你是……是我永远的骄傲!”“爸———爸!”雨,一滴,两滴……如断了线的珠子,在窗外啪啪作响。泪,三颗,四颗……如一颗颗晶莹的珍珠,直直地打在白色的布上。是的,齐云,齐枫的父亲,他唯一的亲人,与世长辞了。怀着悲痛安葬完父亲,齐枫整个人都快神经恍惚了。他漠然地坐在窗边,只觉得雨在下,泪在流,心却刺痛刺痛。突然,他发现屋檐下有一群黑流在涌动,打开门一看,是一群被雨水淋得精疲力尽的蚂蚁。仔细一看,原来是它们的洞穴被雨水冲垮了。它们无家可归,走投无路。但是,憔悴悲伤的齐枫哪有闲工夫管它们呢?他仍沉浸在无限的思念与哀伤之中。接连五天下来,齐枫都无心学习,无心去田地工作,只会闷在家里无所事事。他突然想起五天前屋檐下的蚂蚁。出乎他意料,蚂蚁当初的遭遇跟他一样,但是现在蚂蚁们竟又在屋檐下安了个家,继续它们快乐的生活。齐枫忽然豁然开朗,其实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继续自己的生活。从那以后,齐枫回到了从前,学习有是名列前茅,各方面都很优秀。村民们也经常帮助他,常常去关心他,村里的孩子们也跟他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后来,齐枫考上了清华,因他家境贫困,国家替他减免了学费。他毕业参加工作那年,抽空请假回到家乡,先去报答了那些曾经抚育过他的村民们,然后去了父亲的墓旁,跪了下来,轻轻地怜爱地对长眠地下的父亲说:“爸爸,您含辛茹苦的把我养大,我来世定报。您知道吗?我考上清华大学了,成为了村里的。我已拥有博士后的学位,现在在一个非常棒的企业里上班。我,我终于完成了您的遗愿,您放心,我以后一定,一定会好好过的!爸爸,你一定要永远以我为荣!您,您安息吧!您,您的儿子已经长大了!”齐枫说完,已泣不成声。齐枫的故事或许是真实的,或许根本不存在。但是无论真假与否,我们都能被其所感动。拥有美好生活的同学们,你们是否也应该反省一下了呢?不要被齐枫的成绩所吓呆,拥有良好的心态,行动证明一切!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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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茧又是这个晴天,我独自坐在阳台上,吹吹风。几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在我眼前飞着。我伸出手指,蝴蝶慢慢的飞到我手指上,停在我指间。我想它肯定经过许多考验才破茧而出的吧!想到这里,我望着湛蓝的天空,想着在天上住着的外祖母,想起小时候的死茧,想起那段痛苦的回忆。在我六岁时,外祖母因为要去山上采药,所以也一并带着我去。在一个小山披上,我捡到一个死茧,外祖母笑着,一边抚摸着我的头说:“过几天,祖母把蝴蝶从这个死茧里变出来给你看,好不好?”我望着外祖母,对外祖母微微一笑,说:“好!”那时的我太天真了,真以为蝴蝶可以从茧里一点点破茧而出飞出来。但,这一切只是以一个诺言的开始,以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来结束。等到外祖母回到上帝身边时,无力的手慢慢放在我头上,抚摸着我,又再一次向我许下一个根本无法实现的诺言。“雪,现在外祖母呢?要到上帝那里找出变蝴蝶的方法,你在家要乖,等着祖母回来,好不好?”我向外祖母说:“好,外祖母,你好多天以前说要把蝴蝶从这里变出来,可是到现在什么都没有!“外祖母无力的笑着说:“等外祖母回来,变给雪儿看!”我对外祖母笑了笑,说:“你可要说话算数啊!”“好,一定,一定”奄奄一息的外祖母说完这句话后,手垂下了,眼睛慢慢闭上了。当时跪在地上的人都在哭,我好奇的看着他们,觉得他们有点奇怪,外祖母明明说,去上帝那里找出变蝴蝶的方法,过几天就回来了,可他们为什么要哭呢?”我决定要问个清楚。向着爸爸的方向走去,问爸爸为什么要哭?爸爸搂着我,给了我另一个说法,说:“外祖母去天堂找外祖父了。”当时听到这句话,我惊呆了。快步走向外祖母的床前,想要证实这一切不是真的。可我再次摇着外祖母的手,对外祖母说:“外祖母,你醒醒,我有问题问你,我想要证实爸爸说的是不是真的?”只见外祖母的身子被我摇动着,可她的眼睛紧紧闭着,手也凉了,外祖母离开了,离开这个对自己没有任何希望的世界,离开了在她身边陪着她的子女,离开了她身边这个天真无邪的孙女。我终于忍不住了,趴在祖母床前,泪流了出来,“骗人,外祖母骗人,明明说好的,怎么可以骗人?我再也不相信任何人了!骗人!”我一直在外祖母的床前小声的哭着,心里是多么希望外祖母可以听到我说的话,醒过来,对我笑可以用手再次抚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她们是骗我的,但已经是不可挽回的事实了。我一直哭着,手里的死茧也落到了地上,一直滚着,滚着。从外祖母死后,一直都是以给人走过了各种挫折,接受了生活的各种挑战。每到别人向我许下诺言,我都会以一句话结束了这个诺言,“骗人的吧!我不会相信了。”每次接受生活的挑战,我都以输来告终,可背地里多么希望外祖母站在我身后,给我援手。但是不可能的。我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整日迷迷糊糊的。我也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把自己封在死茧里,一直睡下去。直到一个少女的声音把我从茧里叫醒。而我根本没有理会,任由自己睡下去。直到她狠狠的把我教训了一顿,在她觉得我无可救药准备离开时,她告诉了我一句话。“别坐着,站起来,一起找出路吧!“这句话彻底的叫醒了我。渐渐的我终于理解了这句话。死茧的外壳在一点点的破开,一直被封在死茧里的我,终于破茧而出了。我慢慢的爬出外壳,翅膀也在不断的变大。我终于可以展翅飞翔了,飞出那道高墙。一个死茧里会有蝴蝶破茧而出吗?我一直在悟,但是也一直怀疑着。现在我明白了,这个问题,重点不在于表面上的答案是什么,真正重要的是我能不能拿出一种坚定的信念去相信?相信这些被常人看作是不可能的事情,相信被敌人看作是不可能取胜的自己!如果真的只剩下我一个人,我该做的不是退缩,而是勇敢的接受眼前的事实,不再选择逃避这一却。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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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之死这个假期,我负责看护楼上那个老头。他孑然一人,况且也活不了多久了,是该照顾一下了。他脾气乖戾,很少让人接触。长得圆头圆脑,还有大胡子,像极了柏拉图。经社区安排,我去干过几次。本以为一次就会被退回来,然而却被他点名要求留了下来,原因是我话少。他的门没有关,恐怕是知道我今天会来的吧。其实他的家里很整齐,不需要干什么活,我来了,只不过是浇浇花,擦擦玻璃之类的。一旦看他在沙发上打起了瞌睡,我就趁机揩油,看看他书架上的书。他是个准学者,书很多,这也是我爱来的原因之一了。平时他都是在书房里打瞌睡的,可是这次却没有。厨房里,阳台里也没有,恐怕是在浴室里洗澡吧,我决定到哪里去看看。浴室里的情景,让我想起了《马拉之死》。他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身材依然十分健硕,可能是和他之前的经历有关。他一丝不挂地躺在那里,仿佛是一尊古希腊的雕像。他眼睛微睁,脸上满足的表情多于不自然,这种满足,似乎是如释重负后的那一瞬间的轻松。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感到很迷惑。是因为厌恶了这个世界么?恐怕者可以排除的。他是很喜欢我的,而对我唯一的不满,就是因为我老是看杂文选刊。当他听我说,什么读者,意林等文章太弱智,世界又怎么不好的时侯,他总是叹一口气,说,“年轻人,应该看一些美好的东西啊。”可是,无论怎么听,我都是觉得他在说:“小栓,小栓,你不要这样咳!”是因为“柏拉图的胡须”么?不错,它曾经弄钝了奥克姆的剃刀,创造出怀曼那巨大的“存在”贫民窟,而且在千年后还有麦克西一类的信徒。然而罗素和蒯因似乎解决了这个问题。那么,这就能够致其死亡么?的确,引以为豪的胡须被人剃掉,或是被人认为,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是一件很难堪的事,但总不至于让他如此想不开吧。但是当年玻尔曼等人的集体自杀又是怎么回事呢?不就是因为几个原子的问题么?其实,根源是世界观的根本颠覆。我们想一想吧,如果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经过严密的,经院派似的逻辑推理,竟然发现上帝消失了,统治这个世界的,竟然是那些大腹便便的银行家,厚颜无耻的投机商人,还有那些巧舌如簧的阴谋家们时,他们所受的打击,恐怕不是我们能够理解的。不过,关于柏拉图的胡须,现在还没有个定论,况且罗马在承认上帝没有造人后,不是又说,上帝创造了人的灵魂么?那又是什么呢?是理想的破灭么?这可是个严肃的问题,理想的破灭,能够让励精图治的人沉溺于美色,让严肃认真的苦修士埋葬于金钱中,让坚强的工人战士成为资本家的走狗,让亲密战友成为叛徒,让拥有浪漫情怀的文人成为麻木的喇叭,当然,也可以让高才的女研究生在厕所里用毛巾上吊自杀。但是他的眼神虽然没有那么有神,但却很坚定,有着希望之光。似乎他把希望给了我吧。可这又和他这么做有什么关系么?我想不明白了,于是我报了警。我们以为他的追悼会会很冷清,因为平时他也没有什么朋友,不想,却很热闹,我们这些做邻居的人都来了,社区也派人了,还有一些不认识的家伙,据说政协有几个领导也来了。不过他们在前面了,我看不到。事后,市图书馆来人了,说他把书都捐给了图书馆的。不过后来,又有人给了我几本书,说这是他送我的。我看了,都是那些美好的书。他说过:“关于书,信不信是一回事,看不看就是另一回事了。”而我非常希望得到的那本《君主论》他却没有给我,依他的脾气,他也是不会给我的。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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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疲劳读后感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著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能够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但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但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能够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能够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潜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样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能够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但是,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就应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下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能够决定,莫言就应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能够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能够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能够明白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尸”盖“求”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明白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此刻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能够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明白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但是,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适宜。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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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疲劳读后感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著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能够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但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但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能够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能够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潜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样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能够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但是,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就应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下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能够决定,莫言就应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能够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能够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能够明白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尸”盖“求”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明白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此刻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能够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明白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但是,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适宜。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