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依旧
我所在的高中,是县里一所最好的高中,也是县里一所最差的高中,因为县里一共一所高中,这里卧虎藏龙,什么人才都会出现,可以说只要有钱有权就能混进来。
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我风尘仆仆从乡下赶来,我没有老班问成绩,我给他的印象不佳,就像他给我的印象不好一样。题名榜上,我顺看三遍,倒看三遍,终于发现,我连“三本”都没考上。于是,决定补习,为什么不呢?平时和我难分伯仲的一些同学上了“二本”还浪费几十分。
新一届的高一年级学生入学报名注册,我和每一位补习生一样很荣幸地沾着高一年级新生的光在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欢迎欢迎热烈欢迎下再次踏入这卧虎藏龙之地。高一的新生显然不知高中生活的残酷,个个笑容在挂,从他们的雄心勃勃我想起了三年前自己的不可一世,不禁为他们三年之后的多少欢笑多少愁暗自心愁。
步入复习的正常状态,猛地发现,除了自已的思想有较大被动之外,一切事物几乎原班旧马,大家唯一共同的变化就是从高一变成高四,小的时候,我就开始遵从“一切听老师的”,希望在老师的一言一行下,做个遵守纪律,考试拿高分的好学生。从小学到高中,遵守纪律的梦想算是实现了,考试却少有拿到高分,当拿到高分时常想,若这世道能永远这样墨守成规,那自己至少也算个墨守成规的人才。然而,这个梦想在高三准备高考时被自己破灭了,尽管中国还有成千上万个在教师要求死记硬背下墨守成规的优秀学生。于是在老师要求死记硬背下,我开始转而硬背《史记》,用心思考身边的每个问题。
这里是卧虎藏龙之地,所以学校的纪律少不了要被打破的。一旦有学生打破了学校的纪律被逮着,学校恐人不知,张榜炫耀,乘机罚鸡儆猴。每当学校在全体师生面前读“违纪通报”时,总让我想起高三时学校给我的“记大过”处分。凭良心说句公道话,其实,当今社会的学校虚假成风。至于怎么虚假,不看别的就看“违纪通报”。学校“违纪通报”的开头自古不变,莫不是“查,高几年级几几班学生某某,平时不严格要求自己,无视学校纪律……,现已查明……。”这种通报让我感觉自己不是在学校,而是在衙门,只差学校没设断头台。“平时不严格要求自己,无视学校纪律”如果用在别人身上,我无话可言,用在从小一向视纪律为命令的我的身上,学校未免虚假得太没了水平。至于“现已查明”是否真的查明有待考究,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从被抓后放到通报的那一刻,学校是没再找过我的。记得翻墙后被后勤人员抓着,写好检讨书,交完保证金,尽管我的理由充分明了,按领导却丝毫不心软地说,先回去,我们会秉公处理的。随后的两天内,我和舍友们都在讨论着我会受到怎样的处分,有的说,理由充分,最多警告处分,有的说,念你平时表现,最多点名批评,有的说,交了保证金,应该不会被处分,有的半开玩笑说,为了不影响你的未来,买几包烟去和校领导私了,说不定现在校领导在等你呢。只恨我天生没有送礼的本领,况且我坚信校领导会秉公处理的。校领导在经过两天生漫长等待后,一气之下狠下心来给我个“记大过”处分。
坦白说,我是讨厌翻墙外出的,尽管我自己翻墙外出了。翻墙那天的事是这样的;中午放学不久,接到家里来电说,身份证给乡下的班车带来,要我中午到车站拿身份证。情况较为紧急,班主任早已出差,请假是不行的,想请领导签个名,但校领导向来行踪诡秘,何况已经放学。虽然如此,但我可以向门卫叔叔请求外出,而我没有,因为那是徒劳的。我们的门卫遵守一切门卫和职业原则:欺矮怕高,欺小怕大,欺软怕硬,见到漂亮女生两眼放光,高三时,我同桌的前桌是位漂亮女生。此女生天生一块谈恋爱的料,自高一至高三,男朋友已换了五届。在一个寂寞难耐的下午自习节,该女生决定独闯校门出去会男朋友,无奈被门卫迅速截住,此女生向来洞明一切门卫的内心世界,于是呆立在门口不动声色五分钟,其间,门卫眼神在此漂亮女生身上游移飘忽,五分钟饱了眼福之后满怀关切地叮嘱出去要小心,这些都是那女生后来亲自告诉我和同桌的。虽然我们的门卫可恶之极,但也有可爱之处,比如说高大强壮的男生出入校门就能和老师出入校门平起平坐,但门卫只要看到矮小软弱的学生出入校门则会立刻尽职尽责起来。我身高一米五九,在学校体重从来不超过四十九公斤,断没有向门卫请求成功的可能。自忖出门无望,情急之下,人急翻墙,只恨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翻墙,毫无技术与经验,让后勤人员三下五除二地立了大功。
学校是教育之地,更是经贸之区。校领导向来慧眼识英才,小卖部和食堂里所雇的员工个个饱含经商经验。在这个已不用“分”作货币辅助单位来衡量物价的中国社会里,我们的饭卡在小卖部和食堂无缘无故被多刷去几分钱,由于每次被多刷的金额极小,学生们出于慷慨,都不要求加回,所以此伎俩为员工们频频所使,而且屡试不爽。新生入学更是千载难逢的商机,初来乍到,新生对物价的了解就像初恋者对爱情的认识一产朦胧模糊,员工们则是情场老手,出手之黑辣令黑厂老板汗颜。高二时,我曾看见一位高一新生在小卖部初次买一件一元五角的东西而被刷去三元,等好新生走远后,那刷卡的员工对身旁的同事低声说,现在不多刷点,以后就没机会了。这一天机不幸泄漏于我,于是我一副新生对校园物价陌生的模样走过去指着一盒“伊利酸酸乳”问多少钱,员工见我乡下学生的打扮,发现商机再降,不敢怠慢,脱口而出:四块五。我说,别这产嘛,我都高二了,你还想坑我两块。
那时斜阳正好透过玻璃窗,罩住员工,员工本来白里透红的脸,在阳光的映射下已是全面红光。
我喜欢
我喜欢初春的阳光。每当我站在我家的阳台上欣赏美丽风景时,那初春的阳光就会不由自主地照在我的脸颊上。它照去了我的烦恼和伤心,照出了我一天的美丽心情。那时,我会觉得无比温暖。
我喜欢盛夏的夜晚。人们工作了一天,总觉得十分疲惫,都会躺在空调房里,享受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而我却喜欢坐在小区的长椅上,一个一个地数星星,去聆听那青蛙开的“音乐会”。一般我直到上、下眼皮打起架来,才肯回家。
我也喜欢秋天那丰收的果实。喜欢去郊外采摘的感觉。一进园林的大门,一股沁人心脾的果香扑鼻而来。那一个个大红枣挂满枝头,让人馋涎欲滴;那一个个火红火红的大苹果压弯了枝头,令人流连忘返。
我更喜欢翻旧日记。每当看到那幼稚纯朴的句子,我都恨不能笑掉大牙;还喜欢看那一篇篇流水账,就感觉又回到了童年……
我最喜欢生活,我喜欢大自然,我喜欢生活中美好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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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依旧暗夜。背影起伏。窗外。月色朦胧。屋内。一人独思。在与雪儿的谈话后。我有点失落的感觉。那个曾经我口口声声说得最好的朋友。那个曾经在我心中地位很高的女孩。那个曾经让我多次向别人称赞的开心果。是的。那活泼、开朗的性格是依旧没有改变。我们谈笑风生。会在屋内咯咯咯的笑几声。我多半儿是很高兴的。她讲的故事足以起到催化的作用,会让我很高兴很高兴。很开心很开心。但是。那一副依旧没变的样子。真的是表面。仅限于表面而已。仅仅是表面。而内心……却隐藏了殊不让人看到的很多。因为是朋友。所以。会了解。能够看到内心深处的那一点。她也开始上网、开始在网上结交好友。开始玩游戏。开始聊天。开始在网上做很多很多事情……她对我说话的时候……真的有多么的假惺惺。是让人足以体会到的。那种表情。那种笑声。那种眼神。是的。雪儿变了。真的变了吧。她说暑假去学吉他。我补充道:“看快女走火入魔了。呵呵。”“不、一直是想的。"她答道。她开始留时尚的发型。开始穿时尚的衣服。开始说时尚的话。没有丝毫落伍的缝隙。而自己。依旧是留着简短的头发,穿着透露着学生气息的运动服。依旧,依旧。没有丝毫的改变。因为不想任时间去改变自己。依旧拥有着自己的个性。依旧做着自己。很真实的做着。对于雪儿。我会有太多的憧憬。毕竟在新的学校没有自己特别要好的那种朋友。安琪则是学习上的一个助手,我们也有友谊上的那份感情。但是。我一直在想。3年过了。就会和雪儿在一起了吧。真的就会了吧。每每想到这。会有一丝的冲动。会有一种开心的感觉。与雪儿谈话多半儿是关于学校的。学习、老师、同学……我也会很小心的问着我们内心那个秘密。对我们青春期的孩子来说每个人心中都会存有的那份秘密。她很淡然地说道:“没。”“恩。我信。”但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不是实话。真的不是。雪儿恋爱了。对于学习。她真的无视于眼中。的确。她很漂亮、美丽。一副清纯的模样。那么的可爱。但是。一切是表面吧。而内心……却储存了多少。我真的很难想象。真的是不希望。真的是想让她真实。但是一切都不可能了。思想是自己的。是别人控制不了的。起码。我不会去想了。真的不会去干涉了。她很好。真的很好。有那么多的朋友。很铁很铁的“哥们儿”。有一些话。真的不能当面去说。只能留到心底。在这个记录我成长历程的博客写到。逝了。曾经自己憧憬过的一切。那种美好的希冀。存在心底。我还曾对姐说过:友谊会地久天长。信了吧。我很努力很努力的告诉姐姐。因为希望有。所以信。姐姐的观点与我是相悖的。她说:时间会冲走一切。也许不会冲走。会冲淡。是吗?我苦笑。自己曾那样执着的对这份根本没有成型的友谊那般的维护。直到今天我才明白。物是人非。我没曾告诉过她。告诉我我是多么的在乎。多么的想让友谊那般的美好。就连把友谊斩断的时刻都未曾说出。那么。以后也就没机会了吧。或许。那份情感根本就没存在。从来都没有过。只是我一个人在空想吧。在努力的争取。就当是被她拒绝了吧。我只是很难过。很难过那晚她编了那么多假惺惺的谎言。让我很容易猜到谎言。真的真的不用那么强装。我要的是你的真实。时间可以带走一切。可以冲淡。甚至可以销毁。不属于自己的。我可以选择放弃。雪儿。在这最后一声的念想声中。我在心里还是这样的称呼你。真的还是这样的在乎着你。我们曾经的回忆是永久的。让我永远都会想起的。我不会后悔。不会难过了。其实就是很普通的关系。毕竟分别了2年了。毕竟曾经的我们都还很幼稚。所以。这样也没什么。只希望你幸福。希望你活得很好。你走了。把痛留给我。当你笑得时候。或许有一个人在哭泣吧。你永远都不会知道的。当我一人还在这里纪念我们那过去的时候。你在干什么?有一些东西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放弃了。就这样。很轻松的放弃了。或许。最后一次这么亲切的怀念着。雪儿。你还会回来么。当身边的人真的都走了的时候。我才醒悟那些人对自己来说是多么多么的重要。想要用手抓住。却怎么的也够不到。在梦中。我努力地呼喊。却没有人回应。等到醒来。发现一切都是梦。而自己。泪水却浸湿了枕巾。吹着凉风到窗台去看天空的星星。一切依旧。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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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别具匠心追寻点点记忆的足迹,我来到城北的古街。时至严冬,原本就没什么绿意的胡同显得更加冷清,冰柱挂在房檐下,迎着微不足道的阳光闪闪发亮。高大的梧桐树,墨色遒劲的枝干,在肆虐的寒风下也不知所措,风更像是冰冷无情的刀刃般划在脸上。不知不觉间,一棵红梅树应入眼帘,花香迎着一股熟悉的黄豆面的香气,彻底打破了被枷锁的记忆。走向巷尾卖驴打滚的小店,扶门而入的同时伴随着黄铜铃清脆的响。豆香更加狂妄地涌入鼻腔,虽是白天,店内却显得有些昏暗。几只时不时发出柔黄光晕的灯泡,尽全力照亮着墙壁上黑白的老照片,也为他们蒙上了一层古朴之气。柜台上,几枝红梅傲然绽放。看店的是位老人,估摸着六十来岁,围着一条粘了些许黄豆面的棕色围裙,和蔼的笑在布满皱纹的粗糙的脸上努力挤出一席之地。“要点儿啥?我跟你说,咱家的驴打滚儿最正宗了,豆面豆馅豆粉啥的备料都是自己一大早上做的。”“那就多来几块吧。”“得嘞!这不刚开业,这东西要现做才好吃,就劳烦您等一刻钟了。”只见老人从木桶中揽出一块如雪般圣洁的面团,又如同抚摸自己儿女脸颊般将面揉成一个白团子,轻放在案板上。他用擀面杖擀成两个一元硬币的厚度后,将面片移开,在案板上迅速“刷刷”地撒一层熟黄豆面。然后用勺子从炒锅中毫不吝啬地舀出一大勺暗红色的豆沙,厚厚地涂满整个面皮。一下,两下,三下,从头至尾都卷成卷。这时黄豆面就像见到失散多年的亲人似的热情地拥抱着面皮。他用刀把上有些裂痕的刀,细心地切成小块。不一会儿,一个个像年轮般的“小木墩儿”,与墙上的那些老照片一样,留下的时光的印记。门外的寒风裹挟着梅香从门缝中钻入,这混合的气味,粗犷中透着一丝柔情,给驴打滚添上新的风味。双手虔诚地接过它们,更近距离地打量着老人。豆大的汗珠挂在额头上,咕噜的一下滚落,眼里映着刚做好的驴打滚,满脸期望地看着我。光是闻着这驴打滚的香气,自己就仿佛跌落于面与豆交织而成的网。一咬,面的味道最先激发起味蕾;再嚼,糯米及红豆的气味使我唇齿留香;细品,甜蜜的豆沙混着不经意间跑入的花香,与前者完美融合;咽下,面香豆香花香仍在我口中飘荡。好吃得即使是他问我话,也只顾点头答道。老人看着我满意的模样,也心满意足,笑得更像个吃了糖的孩子,原本不大的眼更是眯成了一条缝,显露出掉了一颗牙的憨憨的笑。“请问,您做驴打滚多少年了啊,之前我吃过的所有驴打滚不是面有些生硬,就是馅放得薄薄一层,味道都不及您做的万分之一。”“诶呦,您抬举我了!我做它大概四十多年了吧。这店是我父亲开的,我小时候就在店里帮忙了。只可惜啊,这份手艺赚的钱不多,现在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做传统小吃的年轻人很少了啊!这么好的手艺,丢了多可惜?”他望着墙上的照片,无奈地摇了摇头,又开始勤劳麻利地忙碌起来。我不禁在内心感叹道:他的专一,他的用心,他为传承这门手艺兢兢业业苦干的无数个日月春秋,所有的辛劳和汗水、匠心独运都融入看似简单的一块驴打滚中。老人做着赚很少钱的买卖,尽心尽力做好每一份代表老北京的传统小吃的驴打滚,这份赤诚的匠心难道不可贵吗?不知何时,竟下起了雪,一粒粒晶莹剔透的小冰凌不偏不倚地落在梅的在枝丫上、花瓣上,妄想掩盖住它的红,可依旧阻挡不住他的傲气。这红,是一种脱俗的红,花心点缀着些明黄,在阳光下与雪花熠熠闪耀,演奏出冰与火的乐章。(很会借鉴优美的语言积累)我依稀记得,多年前曾和父亲来过这里,吃过那一小块儿驴打滚。即使记忆中的味道随时间的流去而逐渐淡去,但我敢肯定它化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成为了我的血肉。如今科技飞速发展,纯手工制作正被大规模机械化所取代,愿意倾尽一生去传承手艺的人少之又少。而这位老人,正用一颗火热的匠心守护着这门做驴打滚的技艺——凝聚着老北京民间文化、智慧、情结的宝贵技艺,就如同红梅脱俗的红,守护着明黄的蕊,尽管历经风雪,依旧红艳傲然,依旧别具匠心。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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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依旧有些时候,有的故事一开始就是个错误,而有的故事,没开始就有了对的结局。前些日子,叫母亲去买美特斯邦威的衣服,她没有给我买,说来也奇怪,我当时竟然会生气,心里好几天不舒服,原来我很讨厌Jay的,甚至听到这个名字都会想要吐。很久很久以前,我有个很喜欢周杰伦的同桌,她是个让我为之震撼的女孩,我总觉得我和她有着好长好长的过去。暮飞是我给自己起的名字,天若也是我给自己起的名字。西恒是我给她起的名字,海棠也是我给她起的名字。那是什么时候,也许我自己也记不得了,只知道当时父亲的仇家找上门来,整个山庄在一个晚上一片死寂,花瓣在风里飘落下,仿佛获得了大于重力的速度,打在身上和脸上,好让人记住什么。母亲叫我去了后山,我好奇地问道:“为什么无缘无故要去那呢?”母亲莫名其妙地说了句:“因为你是我唯一的女儿。”的确,我是他们唯一的女儿——宇文暮飞。后来,当我因为不耐烦而跑出后山时,所有曾经的思念和记忆都碎了,曾经热闹的“宇文”山庄,早就被鲜血浸透,我发疯似的跑进大厅,那年我只有14岁,当月亮照过我的脸,上面闪过一丝泪痕,那时我第一次,但也是最后一次流泪。然而有了沧桑,有了一种随时准备冷淡的神情——并且在闪躲一切。为了报仇,我第一次走上了江湖的路程,我打算南下,虽然身上的盘缠不多但却用了半个多月。当我到达临安时,早已身无分文,当我在思忖今晚的住宿时,一个女孩叫住了我。她就是后来我一直以来的知己——古西恒。我很难描述出当我见到她时的欣喜,我的理智告诉我,我们会成为朋友。后来我果真就跟她走了,西恒把我带到了一个有着花花绿绿的灯的地方。后来,我就在那儿生活。西恒真是个很有吸引力的女孩,我相信,我就会这么生活下去,她会弹很好听的曲子,偶尔有机会,我会吹萧与她合奏,和她讲悄悄话,没日没夜地游走在快乐的极端。我感觉西恒的眼神很奇怪,她好象想告诉我什么。永恒,也许就这么简单,无悔,也许就这么纯粹。如果爱可以用无悔永恒来雕刻,我相信,我会用无悔刻下西恒的名字。有一天,西恒躺在我的膝上,她红红的嘴唇,让我用一种想要咬一口的冲动。我凝视着她,仿佛在欣赏一件属于我的艺术品,指尖掠过她的发梢,游过她的眉间,醉红尘,世界只有我和她。那年我17,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年。我可以感应到她的心跳,温暖散落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飞,你还想报仇吗?”西恒又一次问了我这个问题。“西恒,自从我告诉你我的身世,为什么你老会问呢?”我答道。因为,我关心你。”西恒身上的香味,压的我喘不过气来。后来她吻了我的脸,我当时就脸红了,之后总有种异样的感觉。那天晚上,不知是什么使我从梦中惊醒,窗户外突然闪过一道黑影,因为好奇,我跟了上去,谁知,那人竟然大胆的站在我面前,只是,她脸上蒙了层布,见我停下便对我说,“告诉你,你宇文家的灭门正是你的好友古西恒爹干的,如今,她爹已死,你应当杀了她,为你的家人报仇。”说罢,她便走了,我看见她颈脖处刺了一只蝶,心想,也许只是巧合,西恒她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呢,她知道自己的身世,怎么不来杀我呢?况且,那人和我素未某面,有什么理由相信她呢?以后几天,西恒并未有什么奇怪的举动,只是,她越来越喜欢用一种味道很浓的东西,那东西香的让我窒息。不知怎么的,我越来越相信那天晚上,蒙面人告诉我的话了。西恒看我的眼神像是一汪柔情中,夹了些愤怒。她越来越习惯用冷淡的话语对我讲话,我认为,也许我真该在她杀了我之前,先下手。终于,我决定在我第一次见到她的那个晚上,用最美丽的方式结束了西恒。就是用一种叫“醉生梦死”的毒药,放在她的茶水中,那样也许更直接。奇怪的巧合,西恒居然在那个晚上,再次用温柔的态度躺在我的膝上,那嘴唇依旧红红的。“真希望永远这样,真的,就算死在你手上,我也愿意。”西恒小声的说着。后来她喝了那杯茶,然后,说了一些我听不懂的话——“你最后,还是选择这么做了,飞。你还是选择离开了吗?我了解…只是…我想…你能真正的…真正的永远记住我…永远…不会因为我与你的…恩怨…而恨我…飞…你知道吗…我从第一次见到你就…想和你做一辈子的朋友…真的…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跟夜风一样的声音失去你,还有什么事好开心,失去你,我连笑容都有阴影。我的泪水早已决堤,我抚摸着怀中的西恒,末了,我发现她颈脖处的一只蝴蝶…很久很久,真的过了很久…当我那天心怀愤怒的坐到海棠边上时,我满嘴都是怒骂老师的话,认为她不应该没事让我和班长坐,后来沉默了很久的海棠终于抬起头来,小声地说了句:“天若,欢迎你!”我很难说出我见到她时的熟悉,好象早就和她认识了,见到她,我想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对不起”,好像永远只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后来的后来,我就这么和她成为了朋友,她告诉我,她喜欢周杰伦。我无语,笑了笑。第二天,我就让母亲去帮我买美特斯邦威的衣服…Over。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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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依旧今天,学校放假,在家闲来无事,正巧二舅回老家,便尾随二舅回去。很多年没有回到红霞村了,记得小时候曾来过一次,那时还小,记忆力不强,但依稀还记得一些风景,总的来说那里给人安闲、宁静的感觉。过了城市,很快就到了郊区,老远就看到一个十字路口正前方安放着一块大石碑,很老,很旧,上面长着一些青苔,柔柔的,很地面上青青的小草构成一幅和谐的画,石碑的表面有着条条凹入的痕迹,勾勒出三个字“红霞村”,还记得小时候,我和村里的小孩拿着杂草塞住这些凹缝里,那时走的时候杂草还在,现在没有了这是当然的大概是村里的阿叔阿嫂气呼呼地整理好的吧!越过石碑,还有一段泥土路要走,这时,天刚下过雨,泥土很软,自行车的车轮都陷进去了,根本骑不动,无奈,我只好下车推着车子前进,脚同样也陷进去,这样一提一拔地走路还真像一只企鹅,泥水溅湿了我的裤腿,脚也脏兮兮的,不过,这样悠闲地走在乡村小路的感觉还真不错!转了个弯便看见一条黄泥路伴随着一片绿色蜿蜒着伸向山上,两旁先是一排排的大树,这些树木青翠茂盛,树上依稀能够看到几只小鸟,然而耳朵听见的却是成千上万的鸟儿的合奏曲,我不禁有些懊恼,这树太茂盛了,遮住了我的眼线,住在城里的我不可能在同时听到这么响的鸟叫声,这时的我真想扒开树丛和小鸟一块玩。走过了树林,看到的就是红霞村了。一片片的农田,绿荫荫的,有水稻,秦椒等等蔬菜,一阵风吹来,农田转身变成了海,摇摇晃晃的,不禁让人感到这些农田正以热烈的舞蹈欢迎我们。在农田与农田间的小路交叉处,总会有一些小屋子,那些房屋并不是用城里的红砖建成的,而是用地道的石头那样随便盖成的,小小的,矮矮的,那些房屋并不是人们住的,而是放一些种子,农具,农药等等一些农用品。真正的房子坐落在小路两旁,那些房子可就不是随便搭成的,毕竟是人住的,太粗了,风一刮就倒了,住在里面的人不就遭殃了吗?所以,这里的房子规矩了一点,不是用石头,也不是用红砖,而是一种灰色的砖搭建成的,屋顶是中间突出,两侧倾斜,这些装置并不是和江南水乡一样用来方便排水的,而是在里面可以悬挂东西,屋顶是用瓦片铺成的,在低低的屋檐边都用大石头固定住,下面垂着一串串食物,有玉米、红枣一些即食食物,顽皮的孩子总会在屋檐下四处寻找自己喜欢的食物,一旦找到了就抓下来塞进嘴巴,填得嘴巴鼓鼓的,大人见了,也不生气,知识拍拍他们的头,笑着说:“小顽皮!”我记得当时我也是他们队伍中的一员,只不过那些我熟悉的脸孔变成陌生的脸孔罢了,听大人说那些小伙伴都出山了,在外面读书,见不到了。在村里,中年男子和女子是不常看到的,男人要下田,女人要在家里干一些家务活,带孩子。所以,常看到的都是老人和小孩,老人们常常会聚集到一幢屋子下,搬几张凳子,拿几盘花生,煮几壶茶,就可以悠闲地聊天了,孩子则在一旁嘻嘻哈哈地玩耍,或者趴在老人腿上睡大觉,老人却不介意,反而笑呵呵地哼起睡眠曲。一路走过,青翠的大树,唧咕的小鸟声,璀璨的小花,芬芳的花香,哗哗的流水声,碧绿的湖水,湛蓝的天空,雪白的云朵,清新的空气,小孩那恬静的睡容,大人手中那刷刷的刺绣声,老人那盯着小孩宠溺的眼神,一切都是那么安静,感觉大自然此时此刻正包围着你,我也贪婪地吮吸着这难得的空气,脚下清凉的爽意更让我心旷神怡,我的神经在这一刻完全放松了……很快地,我就走到姥姥家门口,姥姥这时不在家,那么一定就在刚才路过的老人区了,脚走得有些酸了,便坐在姥姥那有些湿还长着一点点青苔的台阶上,反正全身都脏透了,在沾湿也没关系。姥姥家门口依然是那个养着鱼的鱼塘,水依然清得很,周围依然还是那些青葱的大树,篱笆旁依然开着雪白的的茉莉花……鸟语花香,青山绿水,蓝天白云,那些风景依旧……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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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依旧桃花依旧这是一个桃花盛开的季节,空气里充满了花香,伴随着柔和的阳光直射到每一个人那明净的心房。在这个美好的世界里,我与另一个女孩的又一故事即将来开序幕……晴朗的太阳高高地挂在天鹅绒似的天空上,那荡漾着的香气与那被微风载着的花瓣慢慢飘落在了一个美貌女孩的身上。她静静地坐在那开满桃花了的树下,那一头飘逸的银色长发上落满了星星点点的桃花,那精致的面庞上的那一双湛蓝的眸子微微含着笑意,那晶莹的露珠准确无比地反映出了她那花一般的容貌,她在笑着看着水……那清澈的溪流里也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孩。她的长发皤然,在醉人紫的颜色上闪耀着柔和的光彩,梦幻一般的容颜尽情的展现在世人的眼前。这不是陆地上的那个女孩的倒影,她就是我。我是水流国的公主,我生活在水里,与陆地上的人与世无争,我的父亲便是至高无上的水流国国王。而如今我却将自己展现给一个至善至美的陆地上的女孩,这似乎有点违背我们水流国的法则,但这也是迫于无奈,因为这是父亲的旨意。我从小就与众不同,我不仅拥有水流国任何人不敢比拟的容貌,一头紫色的秀发。最重要的是,我还有一个特殊的本领——能在陆地上生活。这一切一切都与我的母亲——水流国的皇后一样,可是我与我父亲至亲至爱的水流国皇后却被人类给杀死了,所以这个国家成了我们最大的仇敌。这也许是一个意外,可是我们还是不能原谅,于是便疯狂的报复。我这次现身的目的就是这一个。我的母亲是在河边采集花朵时而被伤害,伤害者就是这个国家的国王,这个国家的名字叫做阳国。而在我面前的这位美貌女孩就是这个国家的国王失散多年的女儿,也就是这个国家的公主。我要让他们也尝到失去亲人的痛苦,所以最好的方法便是我拭掉这个面前的美貌女孩,然后将她那馨香的尸体抬到这个国王的面前,将一切的事情都统统的告诉他,让他伤心一辈子,这是对我和父亲的补偿。目光再回到现在,只见她友好的向我伸出了那纤纤玉手,我微笑着,因为用自己的手拉住了她的手。渐渐的,我浮出水面,来到了陆地上。我看见她的美眸中充满了兴奋与惊讶,她那甜甜的声音响起:“你真的很美,你叫什么名字,做个朋友吧!”我毫无感情色彩的说:“水灵,你呢?”尽管在说的时候脸上带着一丝轻微的笑意,但终究还是没能掩饰住我那份刻骨铭心的杀气。她被我的寒冷给震惊了我,她的心里实在想不出我那隐秘的身世,于是,只好作罢。“我叫阳陵,今晚去我家住吧。”我点了点头,说:“谢谢,恐怕以后我都要麻烦你了,因为我实在没有去处。”阳陵听罢,那俊秀的脸上透出了盈盈的笑意,说:“求之不得。”她在真心接受我时丝毫没有想到我是一个复仇者,对她有很大的威胁。于是,她带我去了她家。从此,我们便同吃同住,形影不离,我这样做为的只是让她死得更痛苦,并且更容易。时间在一点一点流逝,我有好几次想对她痛下杀手,但未能下手。这时我才惊异的发现,我当初的选择是错的,当时我就应该让她香消玉损,可是我没有那么做,以至于现在的状况。我在心中一遍又一遍的告诫自己:我是个复仇者,不能对自己的敌人饶恕。但不论我怎么做,我都是无回天乏术之力。每当我下定了决心,杀气腾腾的去找她的时候,看见了她的笑,就再也没有了那份错误的勇气。今晚,是一个寒冷的夜晚。我坐在那精致的床上,看着有些娇憨的阳陵,我已无意下手。于是,穿好了我那黑丝绸的华美外套,来到了伊水边,我将不再回去,更不想看见阳陵的笑靥。“冤冤相报何时了?”我轻叹道。这是一个桃花的世界,那飘落的精致花瓣在随风飞扬,在这个世界上发生了很多变化,但这桃花却依旧没变……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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