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着翅膀的女孩
外婆正在做饭,屋子里飘着红烧肉的香味。见我去了,高兴地说:“小姿来得正好,给你妈妈带点我烧的肉回去,她从小就喜欢吃这个!”
“我妈不是不喜欢吃肉吗?”我说。
外公坐在沙发上高声喊:“要吃让她自己回来吃!多少天也不露个面,有那么忙吗?”他不玩他的红嘴小鸟了,而是在捣腾一个老式的收音机。只不过弄来弄去也只能听到沙沙沙的声音,一个台也收不到。
外婆把他的收音机一把抢过去说:“去去去,没米了,到楼下让超市送袋米上来。”
“你去。”外公说。
“我在烧菜!”外婆把收音机往沙发上一扔说,“你就知道清闲!”
“我去吧。”见他们俩就要起“战火”,我赶紧乖巧一点。最后是外婆挽着我的手跟我一块儿下了楼。我告诉外婆我直升的消息,外婆高兴地说:“我就知道小姿有出息。你想要什么礼物,外婆买给你!”
“外婆。”我在楼梯拐角那里站定了,问她说:“我长大了,对不对?”
“快十六了。”外婆说,“又要当高中生了,那是当然!”
“那么,”我低声说,“能否告诉我爸爸的事情。我真的很想知道。”
外婆不做声了。她拉过我的胳膊说:“走,先下楼买东西,这些事有空再说。”
这是我预料中的结果。以前也有过很多次,他们总是以我还小,大人的事不要多管等等为借口不告诉我,现在承认我大了,却还是不告诉我。我默不作声地和外婆一起下了楼,走过楼下那片小花园,一直走到超市的边上,外婆拍拍我的肩说:“直升了,要高兴咧。”
“你进去吧。”我说,“我在外面等你。”
我站在超市门外等外婆,夏天的风像丝绸一样从脸上拂过。我已经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今天也要从外婆那里问出点名堂来,我已经等了快十六年,不能再等也不能再忍了。
正想着,一辆自行车从我面前疾驰而过,要不是我往后退得快,那车一定会把我给撞倒在地。我惊悸未定的时候,车子在前面绕了个弯又停在了我面前,一个男生从车上跳下来,盯着我的脸喊我的名字:雷雅姿!
他个子很高,穿着一身运动服,脸上带着“久别重逢”的喜悦,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可我并不认得他。
“我是丁轩然。”他说。
丁?轩然?好像……是个女生的名字呃。
见我一脸茫然,他又补充说:“丁点儿,丁点儿!”
啊?原来他竟是我的小学同学丁点儿,那时候在我们班最矮最小的男生,怎么三年没见会长得大变样了呢,我真是认不出来了。
“嘿嘿。”他得意地笑着说,“没想到我长这么壮实了吧?”
确实没想到。
小时候的他,就像一颗豆芽。
“怎么你住这里吗?”他问我。
“不是,我外婆住这里。”我说。
“我爷爷奶奶住这里。”他说,“他们出国四年了,刚从国外回来,我来看看他们。”
我们正聊着,外婆从超市里拎着一大袋米吃力地走出来,很不高兴地说:“居然说是没人手,不替我送!”
“外婆我来。”我赶紧去帮她。
“放我车上!”丁轩然把车往前一推,麻利地将米袋放到了自行车的后座上,我跟外婆介绍说:“这是我小学的同学丁轩然。”
“哎呀。长得真高。”外婆说,“你妈妈给你吃什么的?”
“瞎吃。我以前可矮了。”丁轩然嘿嘿笑着说,“我以前是我们班最矮的。一不小心就长这么高了。”
“要考试了吧?”我问他。
“我保送市二中了。”他骄傲地说,“不用考了。”
“我们家雅姿也直升了。”外婆多嘴多舌地说,“那你们以后会在一起读书了。”
“对哦,你就是二中的哦,我都差点忘了。”丁轩然做出一幅很高兴的样子来。
我低着头。
对男生,用季郁的话来说,我还是有些“保守”的。
到了楼下,丁轩然又发扬男子汉的气概,硬是要替我们把米送上楼,看着他健步如飞的样子外婆羡慕地说:“还是男孩子好,你看看,多有用!”
“雷雅姿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她从小就只考第一名。”丁轩然扛着米袋回头说,“这一点我们全班同学都羡慕死。她那时候常当小老师,要我们背课文,背不出来的,都不给回家,好威风的。”
他竟然都记得,我全忘了。
到了门口,我外婆请他进去坐,他不肯,挥挥手,人很快跑得不见。
“这种男生真难得,助人为乐!”外婆把米吃力地拎进门说,“现在的孩子,这样懂事的已经越来越少啦。”
说得也是,我们班的那些男生,扫帚倒在他面前都不知道扶一下。
外婆又进了厨房,让我别走,留下来吃饭。趁着她忙,我把外公从沙发上拖起来,一直拖到阳台上,让他坐到摇椅上去。
“你外婆越老越古怪!”外公还在生气。
我替他摇着椅子,问:“外婆年轻的时候是否很漂亮?”
外公想了一下说:“那倒是的。”
“有妈妈漂亮吗?”
“差不多吧。”外公心不在焉地答我,眼睛看着笼子里的小鸟。
“那我为什么这么难看?”
“谁说你难看?”外公把眼光转到我身上说,“你最漂亮!”
“外公!”我靠近他一些,“能否告诉我一些我爸爸的事情,妈妈不肯讲,奶奶也不肯讲,弄得神神秘秘的。其实,我只想知道他是谁,到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在哪里,对我来说都无所谓。”
“这个……”外公有些为难了,“我想你还是亲自问你妈妈比较好。应该让她亲口来告诉你。”
我转身趴到阳台上,流泪。一个人永远不明白自己的身世,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
外公站起身来,把手放在我肩上说:“我们答应过你妈妈,不再提起那些过去的事。对于你妈妈来说,那些事的确是不提的好,小姿等你再大一些,我想你妈妈会跟你说清楚的,你看呢?”
我开始大声地哭。
外公哄不住我,只好去找外婆,外婆拿着锅铲过来,惊讶地说:“小姿咋了?你咋了呢?有什么事要哭呢?”
我越发哭得伤心起来。
我很少哭,至少很少当着他们的面哭,这一下,两个老人真是慌了阵脚。我听到外婆跑到客厅里给妈妈打电话,让她赶快赶过来。外公冲着电话喊说:“马上,现在!你听你听!”估计是拿着听筒让她听我的哭声。我下定决心想,反正事情已经闹大了,我不闹出个结果来绝不罢休,不讲理就不讲理吧,神经病就神经病吧,哭了再说!
“小姿别这样呵。有什么事跟外婆讲呵。”外婆过来搂着我,“别哭别哭。”
外公也骂:“我今天要狠狠讲你妈妈的,这么乖一个女儿,她到底用了多少心?整天都是她自己那些破事儿!”
“你就知道讲,你从来就是这样,你又体谅过阿宝多少呢?”外婆开始骂外公。
“我不懂体谅,你懂?你们母女俩,我一个都不想多说!”
“不想说你一边去!”
老两口又吵起来,我只好将哭声缩小,变成呜咽。眼睛好疼,估计已经肿得像熊猫。
十五分钟后,妈妈到了。她看上去出门很匆忙,因为着装随便,头发也有些凌乱。这种情况在她身上很少发生。想到她是因为我而这样,我的心又奇怪地软了起来。外公外婆叹着气自动退位。妈妈靠着阳台的栏杆,不说话,看着我。
“我要知道我爸爸是谁。”我开门见山地说,“我一定要知道。”
“他死了。”妈妈说。
“死了我也要知道是谁,姓什么叫什么,什么样子!”我大声喊,豁出去了。
“他姓李,叫李由。至于长什么样子,很抱歉,我没有他的照片了。”妈妈出乎我意料之外地干脆。
我抬起我的熊猫眼看她。
她从包里递给我纸巾,说:“擦擦,妈妈带你出去吃饭。”
李由?
“他是做什么的?”我问妈妈,“你们怎么会认识,怎么会生下我?”
“小姿,够了。”她容忍地看着我,容忍地说,“妈妈不想再提。”
“你们生下我,我就有知情权。”我在脑子里调动着政治课上学会的一切知识。
“见鬼!”她是文雅惯了的,第一次在我面前说这么粗鲁的话。
“我是你女儿。不是鬼。”我是温顺惯了的,也第一次敢跟她这么顶嘴。她用吃惊的眼神看着我,看了好久,她转身离去。
我听到她关上门的声音,听到外婆跟在她后面喊的声音,听到外公在屋内骂骂咧咧的声音,听到楼下她汽车发动的声音。我惹怒了她,我知道,我惹怒了她。
不过这没什么,这是迟早的事。
外婆走近我,对我说:“小姿,我会慢慢劝说你妈妈,你该知道的总有一天会知道,你要放宽心,不要哭坏了身子,乖。”
“好。”我抹掉眼泪。
“小姿就是听话。”外婆说,“走,我们吃饭去。”
我很平静地吃完了饭,很平静地跟外公外婆说再见,外公有些不放心地说:“要不要外婆送你回家?”
“不用了。”我说,“天还早,出门就有公车。”
“那你自己小心。”外婆已经急着要去楼上打麻将,楼上的老太婆已经扯着嗓门喊过数次。
我下了楼。走到小区的门口,掏出口袋里的钱数了数,一共五十七块。我正盘算着五十七块钱可以做什么的时候,丁轩然忽然神出鬼没地冒出来:“雷雅姿,数钱干吗?是不是要请客啊?”
我吓一跳,赶紧把钱塞回口袋。
他还是骑着那辆该死的车,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忽然有了主意。问他:“能带我一段路吗?”
“OK,没问题。”他爽快地说,“你想去哪里?”
“往前走,我告诉你。”
我上了他的车,他把车骑得很稳,忽然回头对我说:“喂,我这是第一次带女生,有点紧张,你自己抓牢点哦,有危险我不负责任的哦。”
“左拐。”我吩咐他。
“我们班那个叫季郁的,以前跟你好得不得了那个,现在怎么样了?”
“还好,前面右拐。”我说。
“等上了高中,我们要是分到一个班就好了,我的成绩就有指望了,看在老同学的面子上,不懂的功课是不是都可以问你啊?”
“高中课程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弄明白。”我说。
“你别谦虚了。喂,你到底要去哪里?”
“直走。就快到了。”
“不过说真的,你很重呃。”
“少废话,好事做到底。”
“我又没说不带你,看你急得。”
“加油。”
“雷雅姿你好像比以前坏多了。”
“可能吧。”
“不是可能,是确实坏多了。”
……
车子终于骑到了江边,他跳下车来,脸上已经全是汗水。我从包里递纸巾给他,他嘿嘿笑着说:“书上说习惯在包里带纸巾的女生都是情感动物。”
“什么破书上看来的啊?”
“我们班女生看的书,我随便扫一眼啦。”
“谢谢你。”我说。
“你到这里来干什么?”他看看四周说,“这里都是人家谈恋爱才来的地方呢。”
我一脚踹到他车上:“你可以走了。”
“不会吧。”他摸摸后脑勺,“雷雅姿你也学别人早恋?你别忘了你是全市的三好学生咧。”
“早恋又怎么样?”我说,“不关你的事。”
“那我走了?”他无奈地说,“他要来了吧,我不当电灯泡了。”
我跟他做再见的手势,他上了车,很快就骑远了。
我沿着江边慢慢走,走累了,找了个没人的石椅坐下。我的脑子一直都没有停止思考,李由?还是李犹?还是李游?为什么隔了这么多年,妈妈提起他来的时候还是不能够心平气和,爱情到底是什么,我这样子做到底有没有错,而妈妈,她到底是爱我还是不爱我?
……
繁乱的思考之后,我想到了一个词:离家出走。
这四个字从我脑子里浮出来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兴奋,我从来都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但现在,我是被逼的,我想像着他们找不到我的情景,不知道应该是什么样子,会不会乱了套慌了神,还是根本就无所谓甚至暗自庆幸我的消失?或许我来到这个世界,对于我妈妈来讲,一开始就是个错误,那个她一提起就咬牙切齿的男人,她怎么会心甘情愿为他生下一个孩子呢?
我的眼泪又流下来,我捂住脸,趴在自己的双膝上哭泣。
“你失恋了吗?”身后忽然有人问。
我吓一大跳转过身去,竟是丁轩然,他没有走!他看到了我的狼狈样!
“你走开,我的事不要你管!”我往前走,他骑着车晃悠悠地跟在我后面,大声地说:“这边坏人很多的,你平时不看新闻吗?一个人在这里会很危险的。”
我闷不作声地继续往前冲。
他又说:“有什么事情想不开的呢?睡一觉就是新的一天呢,全忘掉的呢。”
“你别跟着我!”
“喂,你不会跳江吧?你别吓我咯!”
我三步两步跑到江边,回头冲着丁轩然喊道:“你再跟着我,我就真的跳下去!”
“别别!”他放开车子,人直往后面退说,“别别别!!!!”
“那你走啊。”
“我不能走啊。”他摊开双手说,“你叫我我怎么能放心走呢?除非我这个人没有心没有良知没有道德呵。”
“你去死!”我从江边拿起一块石头就朝着他扔过去。石头正好砸中他的脚,他夸张地跳起来,吡牙裂嘴地说:“疼死我了。”
我再扔,他跳,躲开了。
我又扔,他又跳。
这时,旁边正好有对情侣经过,冲着我们发生意味深长的微笑。我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丁轩然趁机走近我说:“别看现在天气热,跳进江里也会冷得要命的。”
“谁跟你说我要跳?”我说,“你别乱讲。”
“你哭了。”丁轩然说,“你以前从来不哭的,你到底怎么了?”
我蹲下来,看着江水发呆。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丁轩然也在我旁边蹲下来说:“既然这样子,我陪陪你好啦。”
“谁要你陪?”他竟然和我异口同声。
见我惊讶,他嘿嘿笑着说,“我们班女生都是这样子的。”
看来他对女生的研究真是不小,估计都是看女生杂志得出来的经验吧。我却因此而心情好了一些,看着他说:“你干吗跟着我?”
“我……”他老实交待说,“我想看看你男朋友帅不帅!”
“谁像你那么无聊,早恋。”
“那你干吗伤心?”他问我。
忽然被男生关心我觉得不习惯。我站起身来说:“其实每个人都有不开心的时候对不对,这没有什么的。”
“你读小学的时候总是乐呵呵的。”他说,“除了让我们背课文的时候绷着脸。”
“我有吗?”我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脸。
“当然有。”他说。
我问他:“丁轩然,我们这么久不见算不算有缘呢?”
他嘿嘿一笑:“女生就喜欢说这些悬的。”
“我有事求你行吗?”
“说!”
“今晚我不想回家了,你陪我好不好,随便去哪里都行。”
丁轩然看着我,瞪大了眼,埋下身装做在地上捡了个什么东西的样子,手心再向上猛地一下盖住眼睛,嘴张得老大。
“怎么了?”我不明白。
“对不起,眼珠掉了。”他拍拍胸脯说,“不过我刚捡起来,又塞回去了。”
“不行就算了。”我往前走。
“喂!”他推着车跟着我跑,终于跑到我前面,拦住我说:“喂,我想通了,我舍命陪君子,就陪你共度一夜好啦。”
我倒。
雾
2009年12月1日 星期二
雾
今天,下雾了,早上我起床一看,窗外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清,窗上像贴了一张纸,下楼了,根本看不清小区原来的样子,只能看到10米以内的东西,感到像迷了路,马路上,车开得很慢,只看到远远的几个车灯,像没睡醒似的,一点看不清车的样子,看不到路边的行人和树木,走近了才能看到红绿灯,下雾天真不方便。
妈妈说,雾是空气中的水蒸气附着在飘浮的灰尘上形成的,这是环境污染的结果,我们应该从小养成保护环境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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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着翅膀的女孩如果一个十五岁的女生跟你说:我寂寞。我相信十有八九的人会回复说:呵,为赋新辞……可我是真的寂寞。我有一个唯一的朋友,她叫季郁。这个名字听起来有些忧郁,可她却是一个乐天派的女孩。周末的时候我请季郁到我家做客,从一进我家的门,看到我妈妈的那一刻起,季郁就一直处于很神经质的状态。黄昏的时候,我送她出门,她梦呓般喋喋不休: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妈妈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妈妈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妈妈……我一巴掌打到她的后脑勺上她才住嘴,看着我气哼哼地说:“你怎么一点也不淑女,你看看你妈妈……”又叹息说:“雅姿,你真是让人羡慕。”不过短时间,她已经为我妈妈着魔。妈妈是美女,这我打小就知道。所有的人看妈妈的眼光都不一样,她们总是充满怀疑地看着我说:呵,这是你女儿吗,都这么大了?妈妈替我起名叫“雅姿”,可我一出生起就注定是妈妈的“失望”,小眼睛小鼻子,脸上前赴后继地冒“豆子”。总之,妈妈该有的一切我都没有,我猜想她一直不太喜欢我,而我对她也有一种说不出的畏惧。我们母女之间,跟很多很多的母女之间是不同的,比如季郁,她可以揽住她妈妈的肩或者抱着她妈妈的脖子恶狠狠地说:“美人,我相中了一个漂亮的布包,你快点给我一百大洋不然我扁你!”可是我不能。我和妈妈之间,永远都是那么客客气气的。她从不骂我,但关心也是淡淡的,她连我的家长会也从来不参加,每次家长会都是外婆去,外婆倒是很热衷于参加我的家长会,因为每次去必得老师大力的表扬:雅姿同学可谓全班的楷模……季郁还在唠唠叨叨:“你妈妈用什么化妆品?”“美宝莲?”我说。其实我并不能肯定,妈妈并没有一大堆的化妆品,我常常见她用清水洗脸,随身带一瓶普通的面霜。“美女就是天生的。”季郁总结说。末了她看我一眼,饶有兴趣地说:“雅姿,我冒着被你打死的危险问你一个问题好吗?”我知道她要问什么,于是我主动交待说:“我是没有爸爸的。”“什么叫没有爸爸?”季郁卟哧笑了,“难不成你是试管婴儿?”“有时候我也这么想。”我把手搭到季郁的肩上,看着天说。“你妈妈难道从来都不在你面前提起你爸爸吗?像她那样的女人,一定会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才对,我猜得没有错吧?”“不知道。”我摇头。我对妈妈知道甚少,妈妈对我是一个谜,这是我内心的隐痛。我不是没有试图走近过她,但那都是在小的时候,比如我佯装跌倒或者是佯装头疼,她会把我抱到怀里,问我说:“小姿,有事没有事?”我说没事,她身上淡淡的馨香令我留恋。长大了的我开始有一些奇怪的自尊,我慢慢习惯和她之间的客气和疏离,后来我读一些小说,开始学会猜想,比如,我的父亲不漂亮,又或,我的父亲在感情上欺骗了她。再再又或,她赌气才嫁给我父亲这个不爱的男人,分手了,却又不得不生下我……但都是猜想而已,总是没有答案。这些想法让我越来越郁闷,好在有外婆。外婆是非常疼我的,她总是夸我争气,比妈妈小时候懂事。外婆还告诉我妈妈十四岁的时候就有男生追到家门口赖着不走,妈妈就用家里洗衣服的脏水泼得人家全身湿透,然后面无表情地关上门。“女孩子就要像小姿这样!”外婆搂搂我说。可我心里却想,像我这样有什么好,做女孩子还是应该像我妈妈那样,那样才够色彩。我妈妈做服装设计,在全国都小有名气。她很忙,有很多的应酬,不过生活上从不亏待我,我有足够的零花钱,还有足够多的漂亮的衣服,但是这些都是我不稀罕的。我稀罕的是周末的时候和她一起吃顿饭,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聊天,哪怕说说天气也好。季郁不懂得这些,她羡慕的是我的衣服总是有与众不同的款式,羡慕我有个电影明星一样的妈妈。就是这样,每个人对自己很容易拥有的东西都不太懂得在乎。周末的时候我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去看望外公外婆,照妈妈的吩咐送去一些零花钱和日用品。外婆纠集了几个老太婆在偏厅里打麻将,没有听到我按门铃,是外公迎我进去,拖我到阳台上看他才买回的小鸟。“好贵。”外公指着那两只红嘴的鸟儿说,“因为喜欢,被别人宰也快活!”我外公有他自己一套快活的理论,他总是乐呵呵的。我妈妈是他的女儿,可是性格上一点儿也不像他。妈妈的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忧郁,我从不见她大笑,她是那样波澜不惊的一个人,这世上仿佛没有什么,可以让她动心动容。因为口渴,我想倒杯水喝,走回客厅的路上很清晰地听到一老太婆的声音:“阿宝怎么找个比自己小十岁的男人,她怎么着也该为雅姿想想啊。”外婆叹口气说:“她也吃了这么多年苦了,随她去吧。”我站在那里,如站在云端,腿完全失去力气。阿宝是我妈妈。呵,这一天终于来到。妈妈要再嫁人,我会更加寂寞。这是我小时候最害怕的事,就在我差不多要忘却这种恐惧的时候,它来了。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逛了两个多小时,回到家里。妈妈已经回来,正在客厅里插花。钟点工在做饭,妈妈从来不做饭,她的身上从来都没有油烟味。她穿的是一件新旗袍,应该是她自己设计的新作品,婀娜的身姿令人羡慕。她的心情好像很不错,听到我进门,头也不抬地说:“来,小姿,看看妈妈买的新花瓶。”“你的新旗袍比较好看。”我说。“是吗?”她微笑,“对了小姿,妈妈有话想同你讲。”我等着她开口。她却说的是另一件事:“你不是马上要中考吗,想不想去念省一中?”省一中是我们省最好的学校,也是出了名的“贵族学校”。我知道要进这所学校除了成绩要好,还要花不少的钱。“没必要吧。”我对妈妈说,“我们学校也是全省重点,而且我可以直升的。”“是吗?”妈妈扬眉说,“难道不用考?”“老师是这么说的。”我说,“我每年都第一,可以免考直升。”“呵,我知道我们小姿念书厉害。”妈妈说,“不过省一中是全省数一数二的中学,我好不容易才托了关系,你考虑一下?”我点头。第二天跟季郁说起这事,她惊呼说:“省一中是封闭式的,一周只放半天假,到那里读书跟坐牢没区别,你成绩这么好没必要的啦!”我忽然明白了些什么。她想我离开,不想我在呆在她的世界,这真是一个绝好的办法,不是吗?郁闷了一整天回到家里,妈妈竟然没出门,在家中看电视,真是难得如此清闲。见我进门,她说:“冰箱里才买的饮料,你去拿来喝。”我打开一罐酷儿,在“砰”的一声后,咬咬牙对妈妈说:“我决定去考省一中。”她微笑。“我要做作业去了。”说完,我拖着书包进了我的房间,在关上门的一刹那,默默地流下了眼泪。她不爱我。这么多年,我终于敢对自己承认,她不爱我。没过多少天,班主任把直升表递给我填。我低着头说:“我可能要考省一中,他们有个提前招生的班,我已经报了名考试。”班主任有些吃惊地说:“省一中不见得比我们学校好,你留在我们学校,肯定可以在重点班做重点培养,这里的环境你也更熟悉,为什么要换?”“还不一定考得上呢。”我说,“一千号学生争取五十个名额。”“直升名额也有限。”班主任说,“你现在要是放弃,万一没考上省一中,还得参加中考,你好好想想,也跟你妈妈商量商量。”她说完,把表留在我桌上,离开了。“多少人对这张表梦寐以求啊。”季郁装出流口水的样儿说,“要是可以买这张表,倾家荡产我也愿意呵。”“给你。”我塞给她。她却直往后躲,呵呵笑着说:“给我也是白给,我看你还是填了算了,填完了就可以背着书包离开学校,提前放假啦,不知道有多快活哦。”我的心挣扎得很厉害。就是那一天放学,我第一次见到了他,他比我想像中要成熟一些,开了辆宝马,在我家楼下等我妈妈下来。三人面对面撞上了,妈妈只好介绍说:“小姿,这是刘叔叔。”我点点头。“这就是小姿?”他睁着眼睛说瞎话,“阿宝,你女儿跟你一样的漂亮呢。”“睁着眼睛说瞎话。”我说。他哈哈笑。妈妈拍拍我的头,嗔怪地说:“这孩子一点礼貌也没有。”“走啊,小姿。一起去吃饭?”他向我发出邀请。站在一边的妈妈并不说话。“不去了,作业好多。”我说完,飞速地朝楼上冲去。进了家门,从窗口望出去,看到他的车载着妈妈离开,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个人也不是那么讨厌的。其实还是夏天。不过天已经凉了。妈妈回来的时候,我穿着单薄的校服,正在阳台上拉小提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些冷。我最喜欢的曲子拉到一半,脑子里忽然一片真空,什么也想不起来了。妈妈靠在阳台的门边,端了一杯咖啡问我:“你怎么了,继续呢!”“不会了。”我说。“天天拉的怎么会不会呢?”她惊讶地说。“不会了。”我把琴收起来。有很多的事情都是这样,说不会说不会了,这么奇怪,这么没有办法。“你是压力太大了。”妈妈把手放在我的额头说,“星期天,妈妈和你一块逛街去,买几件新衣服吧。““不用了,你替我做的衣服够多也够好看了。”“女孩子再多衣服也不多啊。”妈妈皱着眉头埋怨我说,“更何况,我做的衣服你又从来不穿!”她不知道,我不是不爱穿,是一穿到学校就引人注目。我跟她不一样,我不习惯被人注目,像是把自己放在放大镜前让人欣赏一般,说不出的别扭和伤心。“再拉一曲吧。”妈妈说。学琴其实一直是妈妈的意思,我感觉我在这方面没什么天赋,妈妈找来很好的老师,花了很多钱教我,我却是这样的没出息。我勉为其难地把琴再拿出来,干巴巴地拉着,我真不明白,她怎么会听得那么认真。“小姿。”我拉完了,妈妈忽然问,“你觉得他怎么样?”“挺,挺,挺好的。”我变得结巴起来。“我也觉得还好。”妈妈微笑着说。我好半天都没反应过来,我没想过她会这么单刀直入地问我。“你是不是要结婚了?”我鼓足勇气问她。“也许吧。”她说。她并没想到征求我的意见。我把那张直升的表放在餐桌上,她也并不关心。恋爱是要花时间和精力,妈妈在家的时间开始越来越少,我常常一整天都看不到她,有时候在梦里,会感觉她立在我床头叹息,这是一个我从小到大就有的梦境,只有一次醒了发现竟然不是梦,因为我看到她穿着睡衣关门而去的身影。那叹息,应该是真的。我是妈妈的负累,我已长大,我必须离开。我鼓起精神对付省一中的提前招考,外婆有空常常来煲汤给我喝,她还给我买了漂亮的大包,说是将来住校可以用得着。妈妈拎着那包皱着眉说真难看呃,再说听说省一中也可以不用住校的,我不是想让小姿走读。“不用的。”我把包拿过来说,“其实住校也挺有意思的。我还没试过呢。”我都不知道,我和妈妈,到底哪一个更虚伪。按我的成绩,考上省一中问题应该不大,可是谁也没想到的是,就是考试的前一天,我病倒了,高烧差不多有四十度。妈妈回家的时候,我已经烧得神智不清,躺在沙发上说胡话。我说:“妈妈,我可能要死了。”妈妈抱抱我说:“小姿你莫瞎说,我这就送你去医院。”“我真的要死了。”我说。妈妈挥手就给了我一耳光,长这么大,她第一次打我,下手是如此的重。我昏了过去。第二天醒来,我头痛欲裂,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在床边陪我。见我睁开眼便对我说:“你妈妈单位有点事,她去一下,马上买了早点就回来。”“几点了?”我问他。“六点半。”他看一下表答我。“你开车来的吗?送我回家拿准考证,我今天要考试。”“有什么比身体更重要。”他说,“先把病养好再说。”我不理他,一把扯掉了手上的吊针,从床上爬了起来直往外走。他拦住我说:“小姿,你不要这么任性啊,会被妈妈骂的。““你不送我我自己可以打车。”我摊开手说,“借我二十块钱不算过份吧。”“你这孩子!”他摇头说,“好吧好吧,我送你。”他在车上一直不停地给妈妈打电话,可是妈妈的电话不通。回到家里,他逼着我喝了一杯热牛奶,又替我做了个煎蛋,我一点食欲都没有,于是推到一边。他不放心地说:“小姿,不行不要硬撑。”我不做声。他却笑了:“我小时候也是这样的脾气,一根筋。”然后他送我到了考场。我下车的时候,他拉住我说:“好好考,我相信你一定行,我在这里等你出来。”可是我没有考完试,我中途晕倒在考场里。醒来的时候,我又回到了病房,还听到妈妈很激动的声音:“小姿病成这样,怎么可以去考试?她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你心何安?”记忆里,为了我的事,妈妈从来没有这么激动过。“是是是,是我不好。”他说,“我没考虑周全。”他并没提是我执意要去。“你走。”妈妈说,“我不要再见到你!”我把眼睛闭起来,努力把眼泪逼回去。急性肺炎,我在医院里躺了一星期才出院。出院后,季郁到我家来看我,在我房间里低声笑着说:“你妈妈真是漂亮哦真是漂亮哦越看越漂亮哦。”“她要结婚了。”我的体力还没恢复,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嘿,雅姿。”季郁说,“我猜你是为这个病的,因为不想妈妈结婚,所以生一场病来表示反感哦。”“乱讲!”我打她。“这叫潜意识病症。”季郁越讲越离谱,“我在心理学书上看到的。”妈妈晚上不再回来那么晚,她和那个姓刘的男人不知道怎么样了,其实那天的事情不应该全怪刘,但我很自私,我一直没讲。那天夜里,我又梦见妈妈在我床边叹息,我睁开眼,抓住了她的手臂。是真的,真的是妈妈,她俯下身来,摸摸我的脸颊说:“小姿,还疼不疼?”“不疼。”我说。黑暗里,她的美令我难以呼吸。“小姿。”妈妈抚摸我的面颊说,“你要好好的,你不能再离开妈妈。”那一瞬间,我觉得她是爱我的,于是我起身拥抱她。我希望她会跟我说点什么,但她还是没有。我想问她什么时候会结婚还会不会再结婚,可是,我最终什么也没有问。我终于恢复健康。准备回学校备战中考,没想到班主任告诉我直升名额为我留着呢,宁缺勿滥,所以没给别人。我只需把表填了,她拿到教导处盖完章后,我就可以继续回家休息了。那天下午我回到家里,发现妈妈很有闲情,竟然在家听音乐,她的电话放在外面的茶几上,一声一声地响,可是她并不接。透过她房间虚掩的房门,我听到妈妈在听一首英文歌,那首歌我没听过,但歌词大意我听得懂:七个寂寞的日子,堆积成一个寂寞的礼拜,七个寂寞的夜晚,堆积成一个寂寞的我………妈妈坐在她房间的摇椅上,闭着眼睛在听。阳光照着她美丽的容颜,我是第一次读懂她的寂寞。妈妈的寂寞。我手里的电话还在响,可是妈妈还是没听见,她已深深沉醉在那首歌里。我接起来,竟是刘。他在那边伤感地问:“阿宝,为什么不能继续?”我慌乱地摁掉了电话,背抵着墙壁,嘴唇被咬出了血。我知道,我再也不能忍耐了,我决定去找外婆,把所有该弄清楚的事情全部弄清楚。不管,是不是我能接受的结局。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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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着翅膀的女孩小时候我喜欢抬头仰望那明净的天空,在幼儿园时我的床铺就在窗边,午睡的时候我老是睁大眼睛痴痴地看着窗外,外边的天空蓝蓝的,偶尔飘过一两朵白云,轻轻的,悠然地浮在蓝天上,仿佛在嘲笑我不能飞。幼儿园的阿姨总会在这时拍拍我的头:“睡吧!”我真的很想很想飞到那片天空去,悠悠地坐在白云上。我经常做这样的梦:我得背后长出了一对翅膀像天使一样,拍打几下它们,便能飞起来了,慢慢地升上天空触到蓝天,抱着白云,在天空中自由地挥着翅膀,自在地飞翔……我在画纸上画过无数次这样的画面。我不会画人,把那个女孩画得很丑,可是那对翅膀很漂亮,仿佛就要跃出纸面,带上我飞向蓝天,在云海里徘徊。《泰坦尼克号》里杰克和罗丝在船头船头张开双臂,仿佛在飞,在蓝天大海之间飞翔,他们幸福的笑着,快乐的双双翱翔。我看得着了迷,几次试图在阳台的栏杆上站着,学他们那样地飞翔,可是每次都重重地摔了下来。当我学会骑自行车,我惊讶的发现在自行车上真的像整个人飞起来了一样,于是我放开双手,张开双臂闭上眼睛,感受着飞翔的快乐。可这种动作我只做过一次,就是那次我撞到了路边的拉圾桶,右脚骨折了。我一次又一次的飞行试验都失败了,上帝却不再给我机会试飞——初三来了!我不再在闲暇时去幻想天空中自己飞翔的影子,反而整天泡在题海里,好几次几乎被淹死了却因在水里看到湛蓝的天空,舍不得离它而去,于是又重新游出水面,用力的继续向前。那个时候连梦里我也看不到蓝天,更不能飞了,每天晚上的梦都漆黑一片——我连梦也没有了!在那段黯然的岁月里,我几乎遗忘了自己对飞翔的向往与企盼。终于升上了高一有一天路过音像店,听到一阵歌声就算风雨覆盖,我也不怕重来…风雨来,不避开,谦虚把头低下来,像沙鸥来去天地只为寻一个奇迹……”我的眼泪流下来了:我还能飞吗?我还是那个能挥着翅膀在天空飞翔的女孩吗?7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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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着翅膀的女孩就算风雨覆盖我也不怕重来我已不是那个懵懂的女孩遇到爱用力爱仍信真爱风雨来不避开谦虚把头低下来像沙鸥来去天地只为寻一个奇迹小时候有一张照片,背上插着翅膀荡秋千,好像要荡到天上去似的。记得以前最大的梦想就是自由地飞在天空中,可惜至今连一次飞机都没有乘过,更别说什么飞翔了。以前曾听说过有的小孩看了童话的故事,信以为真,就带着一把伞跑到屋顶上去,打开伞就往下跳——他本以为能像故事里写的那样飞起来,结果身亡。听了这则消息我的感受并不是像其他人的“那小孩真可怜!”“怪就怪他还太笑,不懂事!”“他爸妈也有责任,怎么不看好他?”“童话怎么能信的,真傻!”话语。我觉得那小男孩一定是向往着某个地方,某个有着“撑一把伞就能飞翔”的地方。与我一样。我的心里有个绝美的童话意境,那里满是云彩,软软的,白白的,棉花糖似的。在那里每一步都像飞,身体轻盈得很。那里不仅仅有云,还有奇花异草,有着“闻一闻就能快乐”的花和“吃下去就能健康”的草的花园。还有一座大宫殿。里面不富丽堂皇,但光芒四射,“漫山遍野”都是水晶。那种地方怎么可能存在,你做梦做到哪里去了。有人这么对我说过。但我不相信。每个孩子的心中都有那样的地方。有着古铜色钥匙和茂盛的高草的秘密花园,有着能记下每个常来店里的孩子的名字、年龄和就读学校的老板,那是什么东西都可以买到的店,有着层层叠叠的云、瓦蓝的天空的一望无际的草原。还有一个只属于你自己的地方。今天我梦到了这样一个情景:一个女孩插着翅膀在天空中飞翔,翅膀闪闪发光地挥动着,很是漂亮。四周是叠在一起的云,和传到四面八方的、怎么也忘不了的笑声。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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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着翅膀的女孩“Letme fly, I’mto fly up 原来,我还是不够坚强;原来,我的眼泪还很自主。我一直都认为,只要我咬着牙,铁着心,高傲地昂着头,眼泪就一定不会掉下来。但是,为什么我的衣袖还是湿的?我已经不再是那个懵懂的女孩了。我会放弃活泼与天真的本来面目,变得冰冷与沉默一点,冰冷没什么不好,就算是疗伤吧。长大了,也就自然变得自主了,不会再依靠什么了。别人的拥戴与那些所谓的依靠只不过是打败自己的武器。现在,我统统的都不需要了。我要凭借自己的翅膀飞向天空。就算风雨再大,也不会重新再来;就算遍体鳞伤,也不需要安慰,不需要任何人来安慰。只一个人,勇敢去闯。说过要坚强,不流泪,我会练成“铁石心肠”。就算所有的曾经的那些人都离开,我也会,一个人,搀着自己,默默地走下去。我要成为勇敢的女孩,不流一滴泪的女孩。我的生活不再需要感情,因为那些太虚无渺茫,太遥远孤雁徘徊小园香径,是我在寻找昔日的足迹;落花流泪流水无意,是我在回忆曾经的点滴过往。我愿踏上那座奈何桥,捧上一碗孟婆汤,不留任何念想的再回来。那时,我的世界只有我自己,别人,我都不认识。恩怨情仇,全都化作泡沫。我只记得,我,曾经是一个多么坚强的女孩,一个不会流泪、不会撒娇的勇敢的女孩。让别人也学会淡忘我。我,站在云端轻抚着自己不再洁白的破损的双翅,俯视着地上的所有人me I can fly, I’min the sky”5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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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着翅膀的童年我的童年五彩缤纷,我的童年自由自在,我的童年无拘无束,可是我的童年即将要画上一个圆满完美的句号。现在独自坐在小凳子上,沐浴着阳光,回忆着童年,不禁独自发笑,快乐还是难以忘却,快乐童年生活的记忆一直在我的心里温存着。记得我小的时候,特别爱看古装戏。古装戏中的人物化着浓浓的彩妆,穿着宽大的衣衫,戴着闪亮的珠宝,盘着黑亮的秀发。于是,我也打算成为古装戏里的人物,开始为自己化起了妆。我打开了妈妈的首饰盒,拿出了妈妈的项链、耳坠、手链、钻戒,把这些珠光宝气的首饰都戴了起来。又把自己的头发盘了起来,还在上面插上了几枚金光闪闪的金钗,还有木梳梳理了刘海。接着,我拿出了妈妈的眉笔,用眉笔把自己的眉毛画成了一个柳叶的形状,可是画眉毛的时候,我的手一不小心抖动了一下,柳叶眉上多了一条“毛毛虫”。我也顾不得着毛毛虫了,开始拿出妈妈的眼影,把自己的眼睛四周画得花花绿绿,又贴了好几副假的眼睫毛。又涂了艳丽的口红。接着我把一条紫红色的大毛巾披在身上,这就是我的服装了。我又到鞋柜里面找了一双妈妈的高跟鞋。我因为穿着高跟鞋很难走路,所以只有一步一步挪移到镜子前,照了照镜子,自己也为这妆容大吃一惊,赶紧把这好笑的妆容卸去。这件事成了我美好的童年回忆,童年是海边的贝壳,在湛蓝的海水下闪闪发光;童年是一个色彩斑斓的盒子,里面住着自己以前那些闪光的回忆;童年是一个挥着翅膀的天使,虽然她飞回了天空,可是她带给我的快乐却一直藏在我的心里。55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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翅膀蓝天。白云。苍鹰展翅飞翔于蓝天白云之间。我们惊叹苍鹰那和谐自在的飞翔时,是否想到了它那双强有力的翅膀?何曾想过,倘若没有这双翅膀,苍鹰何能翱翔于九万里之上的蓝天?人.是智慧的人。人类的心灵长着一双翅膀任凭那对翅膀,穿梭在茫茫人海中,不至于迷茫,不至于失望,也不至于众叛亲离,他会在漫漫人生路途中寻找生命的真谛。那双翅膀便是诚信,拥有它,你就拥有超然达观的人生;拥有它,你就不会在物欲横流的物质世界中迷失自己;拥有它,你就不会再色彩缤纷的社会中失去方向。我没有见过断翅膀的鸟儿在天空中飞翔,我也不相信失去诚信的人能够灿烂辉煌。虽然有那么多的人弃诚信而不顾,但是,这个叫“胡庆余堂”的“中国人”却给我们诠释了一个诚实,本分经商的故事:诚信经营的胡庆余堂120多年前的,散发着历史的幽香。“北有同仁堂,南有庆余堂”,传播着“江南药王”长盛不衰的故事。至今在杭州的吴山脚下,成为我国惟一的国家级中药专业博物馆。……现在还流传着胡庆余堂诚信守信的故事。一天,一名来自湖州的香客在胡庆余堂买了一盒胡氏避瘟丹,打开一看,微露不满之色。恰被胡雪岩看到,他当即趋前审视,表示此药确有欠缺之处,令店员另换新药,不料这天避瘟丹已售完。胡雪岩念香客远道而来,便留他住下,并保证三天之内把新药赶制出来。三天后,新配制的避瘟丹果真送到湖州香客的面前。湖州香客大为感动,回家之后,逢人便讲胡庆余堂仁义待客。很多人都认为诚信经商必会损害个人利益,可是,何曾想过,倘若将自己的利益置于大多数消费者之上,那么最终损害的还是个人的利益,损害的还是企业的信誉。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天使的翅膀碎了,落到人间,成了我们忧伤;诚信的背囊抛了,散到世上,成了撒旦的魔杖。人生之舟,不堪重负,有弃亦有取、有失亦有得。失去了美貌,有健康陪伴;失去了健康,有才学追随;失去了才学,有机敏同行。倒是去了诚信呢?失去诚信,你所拥有的一切:金钱、荣誉、才学、机敏……就不过是水中月,镜中月,如绚丽绽放的烟火,璀璨过后,只留下一抹青烟,中将随风而逝。不欺骗,不隐瞒,才是正确的人生态度。远离而略我炸,圆滑世故,多一份真诚的感情,多一点信任的目光,脚踏一方诚信的净土,就可浇灌人生最美丽的花朵,建筑其人生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相信诚信的力量,它可以点石成金,触木为玉。抛弃诚信,虚伪的面具将满生活的每个角落,生命变得生气全无,友谊之花在凋谢,亲情之果也会陨落;撩起人们面前的五彩面纱。露出的,是“君子”们道貌岸然的脸,变了形的丑陋。这样的世界,流淌着恶烛的血液,漂浮着腐朽的气息,太可怕了!当成心的云翳被抛弃时,就再也映不出艳阳高照时朝下的灿烂,夕阳西下时晚霞的绚丽。天试用诚信做绷带,医好了飞翔的羽翼。我知道,撒旦的谎言会被揭穿,他的魔杖会失灵。诚信不可抛,他是法宝!背好诚信的行囊,抓牢诚信的绳索,人生路上的步履才更平稳,足音才会更坚实!身皮一龙灿烂,心系一份执着,带着诚信上路,将踏出一路风光!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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翅膀茫茫的大地,辽阔的天空,想拥有的太多太多,金钱,权利,地位那些东西我都一屑不顾,我想拥有的,仅仅是一双翅膀。如果我有一双翅膀,我要摆脱父母的束缚,独自飞上那片只属于我一个人的蔚蓝的天空;飞上那条只属于我的一条路。如果我有一双翅膀,我会把自己的羽翼分给那些贫苦,寒冷的人们。让他们感受到人间还有温暖;让他们感受到人间还有希望;让他们感受到人间还有情感。如果我有一双翅膀,我会用自己的翅膀挡住火热的太阳,为烈日下的辛勤劳动的农民送上一丝阴凉。如果我有一双翅膀,我会帮助人们寻找失散的亲人,让他们再次见面,重温亲情的温暖,让他们的脸充满微笑。如果我有一双翅膀,我会在战争中高举和平的旗帜,告诉人们战争的恶果,让全世界的人们相亲相爱,和平永存。如果我有一双翅膀,我会飞到监狱中,我会倾听犯过错误的人们的懊悔,告诉他们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告诉他们生命中还有希望的曙光;告诉他们这个世界还充满爱。如果我有一双翅膀,我会飞到目前08年奥运会场,再次看到刘翔为我们创下奇迹。如果我有一双翅膀,我会飞到那些孤儿的身边,让他们和我一起在蔚蓝的天空中翱翔;让他们憔悴的脸变得红润;让他们享受美好而快乐的童年时光。如果我有一双翅膀,我会非到那些即将走上犯罪道路的人们,告诉他们,不要做出令自己痛苦一生的事情,走回光明的路。一双翅膀`可以做很多事情,走进社会,走进生活,走进个人。500字 一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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翅膀语文作业天使的翅膀是白色的,魔鬼的翅膀是黑色的。人,总是靠自己的直觉去认识人间的事物。没有渗透到事物的本质,只是观其表象罢了。鸡的翅膀和鸟的翅膀有什么区别?同样都是翅膀,鸡却可以依靠翅膀飞上屋檐,而鸟却可以凭借翅膀飞上湛蓝的天空。可是,明明鸡的翅膀比鸟的翅膀要大,却没有鸟飞得高呢?当然,我不是在研究生物。说到翅膀,我就联想到中国人。中国从不缺乏拥有鸟一样的翅膀的人物,而他们却被这个肮脏的社会或者说中国这些落后的思想扼杀了。你飞上了天,人家就说你是天使,你摔下了地,你就什么也不是。不管,你是何种原因飞上了天,人们看到的只是结果。没有去在乎过程里,究竟存在多少鲜为人知的黑暗。人总是这样,会崇拜天使拥有漂亮的白色翅膀,就像是我们如何去爱戴一个博士生的光环。尽管也许很多人,对于博士这个学历根本就不了解,只知道你是博士,你就什么都懂,因为你是博士。广告片里什么减肥药,什么狗皮膏药的里面的博士,装出一副专业的学术样子叽里呱啦地说着连鬼也不懂的东西。可是,因为主持人介绍了他是著名某某的研究博士,于是人们就看到了一双天使的翅膀。谁知道,那个博士只是一个演员。他们在摄像机面前,背着流利地台词。无可否认的是,他们的演技真的很好,因为的确很多人都上当受骗了。一个小学都没有毕业的人,打着博士生的口号与各种各样的头衔,到处招摇撞骗,榨取了近千万的金钱。无可否认的是,这个人非常具有经济头脑。他懂得让自己插上光环的翅膀,让所有人以为他是天使。而真正有学问的人,却不懂得如何去使用自己天使的翅膀,于是他们的荷包不会像那位小学毕业生那样的荷包鼓鼓。很多大学生在家里的地位就是太阳,就是尼采。因为中国的父母,就是想依靠孩子这双大学生的翅膀而飞翔。而导致的是,除了会学习,连基本的生活技能也不懂。当然这里只是说一些现在,没有指全部人。但是这样的趋势,已经越来越呈上升趋势。试想,这样的人如何生存于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人才市场都是黑压压的人,但是他们就真的是人才了么?但是,他们有一双翅膀,那就是学历。只是,能不能飞翔就是难以说出了。当然,一个连基本学历也没有的人,证明的是他没有学好教育课程。所以的是,他们没有资本去拥有那双人人羡慕的翅膀。但是,一旦他们拥有金钱这双翅膀的时候,就没有人看不起他们了,他们成为世人仰望的对象。当然,有些人是不会承认的。中国的每个人就像鸟和鸡,都拥有翅膀。唯一相同的就是,都是动物。曾听说,原本世界上没有鸟和鸡,只是自从它们之间有些飞上天,然后人们就称呼它们为鸟。鸟没有庞大的翅膀,但是却因为他们拥有漂亮的天使光环而飞上天空了。鸡就是拥有再大的翅膀也始终飞不高,因为他们没有天使的光环。于是,它们都忘记了如何去飞翔。只是,希望飞上天空的是真的鸟,而这个世界上不再有鸟被称作是地上的鸡。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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翅膀仅有的一点夕阳的余辉,它尽力照射向那卢浮宫的雕塑“萨莫特拉斯的胜利女神”,光芒希望有人能够注意到这雕塑的形象。这雕塑已经称不上是雕塑了,它已经是残缺不堪,也许是人们为了维护“卢浮宫”镇宫三件宝的名誉,曾经提出“残缺也美丽”的口号。是啊,残缺是美丽的,那残缺的,是自然修改而成的美丽,譬如说那月亮的阴晴圆缺。可是,雕塑可是“胜利女神”呐!那样的残损不堪,它还是个胜利者吗?它能够把胜利的曙光奉献给他人吗?恐怕连自己也没有吧!究竟这雕塑是怎么的破裂,引起世人的瞧不起?瞧那张开着的翅膀,本来称之为“一对”,现在可好,数量换了,成了“一只”。呵!这看起来还不是摇摇晃晃的么,根本没有平衡感可以说。自己都要跌交了,你说,它能胜利吗?恐怕是还没有开始战斗之前,便自己倒下了。这样的“胜利女神”,不和中国人歇后语里常讽刺的“泥菩萨”一样了吗?自己都不一定可以胜利,还保护谁啊?谁都不需要它保护了!你是不是还要问,这到底是惹得祸?我告诉你,是地震造成的。你是不是还要反驳我的话,地震不是自然灾害吗?自然不是能够是残缺变得美丽吗?我再回答你,地震不单单只有自然地震,还有人为的地震。在4444年这样的日子里,填海造陆早就成为势利国家增加国土面积的简单方法了,又有哪个国家不在曾经的基础上,翻了翻倍了?现在到处可以称赞自己的国家疆土辽阔呢!不错的,我和你谈,那松动的泥土,遍布了整一个世界了,地震火山是家常便饭了,而胜利女神的雕塑,正是这样的环境下变成了一个可以叫废品的东西。它已经不是一个雕塑了,它不可以称为雕塑了。哼!奥林匹克山上的众神们,你们又是怎么想的?难道你们就任人这样为非作歹么?宙斯,你可是最憎恨人类的神了,为什么你也“按兵不动”呢?想当初,普罗米修斯偷了火种给人类,你是怎么样的愤怒,可是现在,你怎么了,人类弄出来的东西,不都是需要借助火的吗?难道你没有灭火的本领治本?罢,罢,罢了。维纳斯,那么你呢?你可是爱之神,你又有什么方法洗净那人类的心灵呢?你也没有方法,是吧?也是。全身都充斥了“变相胜利”的心理,他们连胜利女神的帮助也不需要。这残断的翅膀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据。我也表现出一种爱莫能助的神情,残损的雕塑,我只能用我残损的手掌,静静地抚摩你了……断臂了的翅膀,失去了的平衡,丧失了的力量,静静地安眠吧……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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翅膀白色的雌性蝴蝶拥有白色的翅膀白蝴蝶的命运艰苦因为它白色的翅膀是为了祭奠前世的爱情白蝴蝶只有找到最后的归宿翅膀才不再是白色不再是令人心酸的白色她才成功的化身了如果今生与你做了一只白蝴蝶那么我会使你期待的归宿吗如果不是我只能祝福祝福你只是请不要来祝福我我已经没有化身的可能这一世我只能做孤单的白蝴蝶一辈子永远如果你爱上一个有缺陷的蝴蝶抑或是她缺少一对翅膀那么我会用我的翅膀来换取你的幸福我会用这对你曾说是最美的翅膀换取你的幸福再美的翅膀能怎样就算拥有再美丽的翅膀又能够怎样还不如让它时常被你看见被你欣赏被你赞美那么再见祝福你找到幸福那么再见希望你的梦里会有我哪怕只是一个模糊的身影模糊到你从来不会在意还有这样一个人在一切都已结束一切都已告别用我的翅膀换取你的幸福用我的翅膀换取你的自由请让我做你最后的翅膀3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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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动翅膀的女孩身体快活地一摇一晃。当然爽透了,就凭着四只根本抱不过来的超大维尼熊,天边刚刚成了整个环球嘉年华里绝无仅有的幸运女孩。她被四个高大的职业篮球帅哥簇拥着,一手一只超大维尼熊,一行人一路招风,一路得意。天边是那种为了喜欢可以不记成本的女生。因为狂喜欢整个游乐场里的奖品,两只手都搂不过来的超级维尼熊,她找来了学校篮球系的四个男生,开出了很诱惑力的美食支票,他们果然在游戏中发挥神勇,一个也没有让天边落空。天边没有食言,带着他们直奔金茂凯悦。有半透明玻璃围栏的专用电梯,以每秒七米的神速,一会儿就把他们送到了87层的旋转餐厅。天边眼皮眨也不眨,一口气点了樱桃白兰地、鱼子酱、海鱼、小嫩羊肉、蔬菜色拉、冰淇淋、奶味薄饼……五个人一道道菜地大快朵颐,一边悠悠欣赏浦江两岸的美景,在远远的地底下慢慢流转。当餐桌转到一个角度,天边竖起食指,正好和东方明珠的塔尖重合.她露出了好玩的笑容。几乎就在同一秒钟,天边刷地收起笑容,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目标叫起来:“哇!那帽子太酷了!”四个帅哥一齐转过头,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切!”四个人异口同声地表示不屑,那根本是顶土的掉渣的帽子,软塌塌的舌头,毛茸茸的裹边,怎么说呢,活脱一顶老式军帽。“嗖”,天边已经火箭一样蹿出去,追随那顶“出土文物”去也。帽子的主人身高中等、身材瘦削,穿着灰蓝摇粒绒拉链衫,裤子倒是G-Star的新款,膝盖上有两个馒头形状的袋袋。这个人走路十分专心,节奏慢而沉。只见他略显迟钝地走到一张桌子前,抓下帽子,放在桌子的一侧,然后对着已经坐在对面等候的一个中年男人为他的迟到道歉。天边忍不住对着坐着的那个人叫了声:“爸!”帽子的主人转过脸,一张形容鲜明的脸庞一下子天边的眼帘:鼻翼宽大,一双眼珠和肤色都是黝黑黝黑的,上了层釉质一样亮。虽然不属于帅哥的范畴,可叫人过目不忘。天边蹭到老爸身边坐下来,耳朵里有一搭没一搭听着他俩说话,眼睛一直一直瞟着那顶特有风格的古董帽子。“……春奇,管理软件的开发眼看就要大功告成,公司想挽留你到12月底,只要再干一个月,到时你能拿到一笔很优厚的红利喔。”天边的老爸语气诚恳。“我有更重要的事情,12月是南极洲的夏天,我不能错过最好季节。”叫春奇的年轻人低头喝了一口咖啡.天边的老爸叹气了:“探险是男人的天性,当我觉得趁着年轻先打下江山应该是更务实的态度。”“我懂,可我的原则无法更改:半年挣钱,半年干自己喜欢的事。”春奇讲话喜欢用简单的句子。天边悄悄拿起帽子饶有兴趣地研究,灰蓝的帽圈上还贴着一长条鹅黄贴,天边喃喃念着上面的英文单词:“DayDay Up!”她忍不住试着把帽子戴在自己的头上,顿时,一团奇妙的云朵悠悠降落在头顶,让她神思缥缈。见挽回无望,爸爸站起来告别,握握春奇的手:“平安归来,公司随时虚席以待。”天边依依不舍地摘下帽子叫到哪个春奇的手里。“谢谢,易总。”春奇吐完四个字,转身就走。“等一等!”天边喊住他,一边连拉带拽着一只超大维尼熊,“我们做个交换好不好?”她对春奇的那顶帽子真是着了魔了。春奇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对方看上去就是那种应有尽有的得宠女孩,对一样东西忽然有了兴趣,心血来潮地占为己有,几分钟热度之后就随手抛弃。他重新把帽子扣在头上,丢下一句“它们还是各得其所比较好吧。”,然后转身离去,留下父女俩,露出一样的表情——“绝对优秀的软件工程师,偏偏辞职要去登山,自己贴钱不算,搞不好,一不小心就把命给丢了!”“DayDay Up,DayDay Up……”天边念着帽子上的单词,恍然大悟,“哦,就是天天向上呀。怪不得,原来是个喜欢爬山的家伙!”天边回家,把四个显赫巨大的战利品往别墅的游戏房一百、摆,就任凭维尼熊们了。他忘不了整个头顶心被一朵温暖吉祥的云朵裹着的奇妙感觉,还有釉质一样发亮的脸孔和眼睛的那个人,满是对她不屑一顾的样子。她有点委屈,也有点好奇。从小到大,只要天边喜欢什么,大多数时候她都能如愿以偿。不断拥有着自己喜欢的东西,难道不是满足快乐的人么?她一直觉得自己就是这样一个幸运如意的小姑娘。不过那顶帽子和它主人的出现,似乎打破了什么?天边似乎觉得,如果历经曲折的去争取、获得一样东西,可能会是令人更满足更有成就感的事情。就想那个春奇的人生选择么?DayDay Up,天天向上。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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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着翅膀的鱼加上昨天晚上我睡的7个小时,我发现我昨天其实整整睡了十二个小时。于是我晚上很无聊,在这个时候,我开始思考起我生命的的价值来,大家仔细看这张图片,不知道你们会发现什么?[没图]我在仔细的盯着他看了三秒之后发现他其实是一只长着翅膀的鱼。当然你也许会说那是废话,并且这还不止是一条鱼那么简单。他上面还有个十字架。于是连起来你应该说,那其实是一只长着翅膀的鱼在十字架面前。当然你为了文学点你还可以说,这是一只长着翅膀的鱼在十字架面前忏悔。你说前面的那句话别人只会说你是一个宗教徒。但是你说了后面那句比较文学点的话,别人就会说,瞧,他多有才?简直一文学青年。我们都知道,在人类看来,长着纯白的翅膀的人就是天使;根据某个法则,上帝是人臆想出来的,在猪的世界里,猪的上帝会是一头猪。于是我们可以推测出,在鱼的世界,这条鱼,长着翅膀的鱼于是就成了鱼类世界的天使。而在人类的世界里面。有一个人是长着翅膀同时又在十字架面前的。不过这个人比较虚伪。他隐藏了自己的翅膀。你说为什么啊,为什么隐藏了翅膀就是虚伪啊?那你想啊,人虚伪不?都说人是猴子变来的。只不过人是隐藏了自己尾巴的猴子而已。你说那两个不能画等号啊?那你在想啊,国家走个社会主义的资本主义道路还非要说个中国特色,你说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你一般看不见人类世界里那个长翅膀在十字架面前的人。但是偏偏很多人相信他同时很多人也说他存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有一个很伟大的特点就是你说什么,有三个人同意了,那么第四个人会相信前三个人的话,第五个人看见前面四个人都相信了本来说自己不相信的,但是前面四个人说你不相信那么你就是疯子傻瓜,于是第五个人也就说自己相信有这个天使。。。这样下去于是开始有很多人说相信有天使。当然个别的,例外的,为了哗众取宠的也会对外宣布说我看见过天使。我们不是排斥非议和诋毁这些信仰这个在十字架面前的人。我唠叨的叙述这些只是为了讲述后面我所要讲述的那条鱼。那条鱼在鱼类的世界里面是天使。说不定他因为在十字架面前级别还比较高。你说为什么在十字架面前的级别会比较高啊?笨啊,人类世界里面那个在十字架面前的级别就比较高了。到现在为止他还是人类世界里面所谓的最高主宰了。至于那条鱼在鱼类世界里的地位高到什么程度。我们暂时无法推测出来。只能隐隐约约的知道一点就是比天使级别还要高,而且高到顶了的那就只有上帝了。后来的许多鱼类史学家在发现了这条鱼的图画之后开始以历史的角度来推测这条鱼为什么会有翅膀。后来的许多鱼类文学家在听说了这条鱼的故事之后开始以文学的角度来描写这条鱼为什么会有翅膀。但自古以来,文学家和史学家既是两对朋友又是两对冤家。在朋友的时候他们互相支持吹捧彼此的作品,史学家说文学家写的这篇文章非常具有考古价值和很深的历史文化背景。于是这个文学家也在一定程度上被灌上了史学家的帽子;而文学家说史学家写的这篇文章非常具有文化价值。其文章构思,主旨立意,起承转接都蕴含有很深的文学技巧。于是在这个程度上史学家也被灌上了文学家的帽子。但是两对也是冤家。最具体的是文学家因为比较喜欢风花雪月,于是给这条鱼赋予了很多的感人的故事,基本上总结起来是有以下个版本。一是爱情式,说的是这条鱼很会画画,在他画画的时候爱上了某某,但是这条鱼的父母是这个某某的仇人。于是在故事的最后说这鱼为了拯救父母情缘自杀化解这个仇恨。但是故事不能就这么结束了。鱼类世界的人是很喜欢团圆结局的,你写这么个悲剧故事,在你没出名之前你是没市场的。于是就又在后面加了一点说由于这鱼的为父母牺牲的孝顺精神感动了上天于是让他做了天使。给了他一双翅膀让他飞翔。当然还有其他另外的模式的爱情故事,但是无碍乎都是爱情故事。我只是取了其中比较常见的。二是宗教式,说的是这鱼出生怎么怎么高贵,但为了某个信仰又怎么怎么放弃。再经历了多少多少的苦难之后最后成就了怎样怎样的伟大。还说他在成为伟大之前经历了怎样怎样的传奇。比较经典的版本是说这鱼在成为伟大之前曾经预言说他的十三个弟子中有一个会背叛他,他还说他会在他自己死后三天复活。(注,后来有某位伟大的学者因为这个复活的词语觉得他用的相当的到位,于是引用这个词语写出了一本书,名字就叫《复活》)还有一个比较经典的版本是说这鱼在菩提树下九年悟道。最后在要成为有翅膀的人的时候还有个美人鱼来引诱他。但是他心智鉴定没有上当受骗接受引诱。最后终于成了一条长了翅膀的鱼。这个宗教式的故事感动了无数人让无数人将其当为偶像。每当有引诱的时候会对着这条鱼的饰品说声,OH,MYFISH。而史学家写出的却是一个套路。版本基本上只有一个,说的是这鱼怎么怎么伟大。指导鱼类大军怎么攻破另外的鱼类大军的封锁最终独立的故事。史学家写的传奇生动而且有魄力。那些真正的不是真正的在他们笔下最终都变的生动精彩。他们还给自己的那种生动精彩加上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具有史家魄力。写归写,但是在史坛和文坛上就炸开了锅。首先是因为史学界的某一条不出名的但是非常喜欢出名的,无时无刻不再寻找着出名的机会的胖头鱼出来打头炮。这胖头鱼原是个无名小卒。干过贩夫走卒,做过配角演员,最终在鱼类的相声界混出了点名堂。但是他比较不甘心。他知道相声不是他的根本,他在相声界根本就混不到多久,他比较希望进入史学界。因为在史学界是越老越吃香。他是比较希望自己在老了之后还是有一个很好的未知和处所的、胖头鱼首先在自己的BLOG中发表文章指出文学家写这条鱼的历史不根据事实。简直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而且还带坏了小孩子。说你们不尊重事实那怎么行?小孩子看了也跟着你们学,就像人类世界一样,有考试题目问,我们学习努力的目标是?一大群孩子都答的是,没有蛀牙了。胖头鱼的文章在刊发出的三分零四秒之后,顿时他的BLOG的点击率超过千万次。很多人都留下了评论,基本上评论直指文学家。但是文学家也不甘示弱。在一般老一代的文学在思考怎么反击的时候文学家中有个后生小子马上刊发出了一篇文章。名字就叫,谁都别装B。文章就史学家的所作所为做出了辛辣的讽刺和抨击。但是因为其文写的粗俗不堪入目。就不介绍了。记得里面有句话是,什么圈最后都变成花圈,什么坛,最后都变成祭坛。此人此文一出,顿时在史坛文坛引起了轩然大波。大家的矛头顿时齐指向这小子说这小子怎么这么不懂礼貌啊。。。说了一大堆。所说的意思也就无碍乎说你们该给我道歉什么的。在史坛和文坛吵吵闹闹一个月之后。媒体的关注都疲倦了之后,此事却悄然落幕不知所谓了。唯独,那胖头鱼和那文坛的后生小子,两个人一起,在酒吧,勾肩搭背的,两个人打着酒嗝,胖头鱼说,兄弟,哥这次出名全靠你了。。。至于那条长了翅膀的鱼,我们在把镜头拉到最前面。其实在爱情故事的第一个版本里面就给出了答案。那仅仅只是一条会画画的鱼画出的话。他曾经在那画里面加了一句话。只是那句话因为年代久远渐渐模糊。那句话是,老天忘了给我翅膀,于是我用幻想飞翔。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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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着脚的女孩她叫萧萧,在海边拾贝壳时,认识了那个叫若风的男孩,若风也在拾贝壳,低着头,当他们感觉到头撞到对方的时候,他们都敏感的抬起头。“不好意思,我撞到你了”,萧萧礼貌的道歉,但眼睛却死死的盯着有几分傻气的若风。“应该是我说对不起,如果我抬起头,就不会撞到你了”若风的目光与萧萧的眼神交汇在夕阳下的一角。看着若风似乎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露出两个并不深的酒窝,“如果你抬起头,还能拾贝壳吗?”这一次若风没有说话,他看着眼前这个有些张扬的女孩,竟与神话中的某个天使那么像。他们并肩走在海边,海风骤起,萧萧的长发凌乱的摆动,遮住了半边脸,若风的刘海也挡在眼前,痒痒的感觉,沙滩上的碎沙软绵绵的沾在脚趾之间,像丝绸缠在心间。“送给你的”若风把自己认为最漂亮的那个贝壳放在萧萧的手里。像放钻石戒指那样认真,但他知道,那只是一个无异于其他俗物的贝壳而已,并不是什么珍贵的宝物,更不是结婚时戴的那种价值连城的戒指。萧萧突然停住了,仔细的看着手中的贝壳,小心翼翼的摆弄着,许久,他抬起头,对那个叫若风的男孩说:“谢谢你,我会永远留着它”从那一次起,他们的身影总是在假日里同时出现在海风中,光着脚丫,提着小竹篮,夕阳渐落时,他们一起消失在海边,在对方的心中,彼此只是拾贝的同行者,或许只有那片海滩,还有那轮反复起落的太阳才会记得有这样的两个人,总是走在一起拾贝壳,而男孩有时会傻傻的看着女孩的背影。与以往一样,在那个寻常的假日里,女孩与男孩在海滩的一个角落里不期而遇,女孩对男孩微笑,男孩的嘴角也微微颤动一下,像两个可以相互感应的木偶,机械的重复着每次相遇时的动作。在夕阳西下时,女孩突然转过身,向着那有一片晚霞的地方跑去,男孩紧随在后面,是那样一个不经意安排的时间,男孩拉住女孩的手,把她抱在怀里,他说:“萧萧,我们在一起吧,我爱你”,然后,他的吻落在萧萧的侧脸。女孩的神情似乎没有太大的改变,她仿佛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一刻,只是没有想过这一刻会这么快,她拭着推开男孩,但她失败了,男孩的手紧紧搂在她的腰间,她不再反抗,任由男孩的吻痕留在她的侧脸。“若风,你会和我结婚吗?”女孩问。男孩怔住了,犹豫了一下,“会”,他回答。“那我们的婚礼在沙滩上举行,好吗?所有的参加者都赤着脚,提着竹篮,竹篮里装满了贝壳,每一个贝壳代表一份祝福”“恩”,男孩把女孩抱的更紧了。女孩的家人并不相信那个因为在沙滩上拾贝壳而相识的男孩会给女孩幸福的生活,他们告诉女孩,以后不要再见男孩,也不准男孩再来家里看女孩。终于有一天,女孩耐不住心中对男孩的思念,她想到了从二楼的窗子偷偷跑出去,但她失败了,摔到在石栏旁,住进了医院,她望着头顶的白炽灯,眼角有一丝湿润,她似乎想挪动一下身体,石膏的重量让她又放弃了这样的想法。沙滩,海风依旧在吹,吹的有些虚伪,没有人去刻意的感觉,贝壳零乱的被细沙掩埋在各个角落,多了几分飘零的寂寞,夕阳渐落时,少了那对年轻人并肩而去的身影,晚霞也暗淡了,仿佛在哭泣。同样为思念所缠绕的男孩抛开了一切,在爱的驱使下来到了女孩的家,他在楼下不住喊她的名字,但没有人回答,当树间的鸟儿疲倦的飞走时,他也没有离开,看着二楼的阳台,他多么渴望女孩可以出来见他一面,尽管是一个微笑,哪怕是一种敷衍也可以,但没有人告诉他女孩已经住院了,并不在他面前这座二层的小楼里,直到夜阑人静的时候。女孩的父母开车从医院回来,男孩快步走了过去,似乎要对二老说些什么,却没有开口,用一种恳求的眼神看着二老。“若风啊,你回去吧,萧萧她*****”女孩的父亲没有把话说完,就被女孩的母亲打断了,“萧萧已经和她的男朋友出国了,明年就结婚,以后你别来打扰她了”女孩的母亲是这样对男孩说,语气中是一种不可冒犯的尊严,然后,她拉着女孩的父亲快步走上楼去,只留男孩在汽车旁沉默不语。男孩的头开始痛,痛到了极限,他不明白这一切因为什么,他想再抱一抱那个与他在海边一起拾贝壳的女孩,可那个女孩,又在哪里,是否在某班飞往异域的飞机上,还是与一个他不曾认识的男人走进了结婚的殿堂,他的心有些痛了,绝望了,思想模糊了,眼前是无边的黑色。那一夜下了一场大雨,躺在医院的女孩在那一夜也失眠了,她在辗转反恻之间,思念着那个与她相约在海边结婚的男孩。男孩醒来的时候是在自己的家里,他躺在床上,头还是有些痛,他的母亲坐在床头,眼睛红肿,是刚刚哭过的样子,但在男孩醒来的一刹那,男孩的母亲还是露出一丝笑意,笑的沧桑,笑的含蓄,也许母爱是最真的,也是最含蓄的。时间继续让这对恋人在思念中徘徊,男孩却被安排在另一场婚礼新郎的位置上,这是一场家族的联姻,男孩成了这场联姻的牺牲品。而新娘是一个他没有见过的女人。男孩想过逃婚,但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不敢背叛父母,他爱这个给了他一切的家,最后他忍着眼泪给朋友送了请贴,当然,那个与他在海边一起拾过贝壳的女孩家里也收到了一份。婚礼那天,教堂里许多人,当男孩挽着新娘的手臂走过耶酥的神像旁,男孩停住了,他抬起头,看着十字架上的耶酥,仿佛自己也被钉过了一样,一跟钉还留在他的心头,他记得有一个女孩和自己承诺在海边结婚,手拿着小竹篮,里面装满了贝壳,赤着脚,走在沙滩上,细沙沾在脚趾之间******神甫从教堂的另一扇门走入,像上帝派来的使者,严肃的站在这对新人面前,他开始念那些重复了许多次的文字:今天,你们站在这神圣的教堂***在这一天,女孩仿佛感应到了什么,她从病床上坐起,机械的走出医院,回到家里,她拿起桌脚那张男孩婚礼的请贴,嘴角微微颤动一下,她没有哭,因为她找不到哭的理由。许久,她穿上了平时不怎么穿的那件白色的长群,推门走了出去,赤着脚,向教堂的方向走去。当她赤着脚出现在教堂,神甫还没有结束那些无聊的文字,所有人的目光都转移到这个赤着脚的女孩,包括那个叫若风的男孩,在那一刻,女孩成了这场婚礼的主角。比耶酥更重要的见证人。男孩的手缓缓从新娘的腰间坠下,忽然,他奔向女孩,女孩呆呆的站在那里,直到男孩将她紧紧的抱住,神甫的话也停住了,新娘楞住了,所有人都惊呆了,没有人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新郎在自己的婚礼上抛开新娘而去抱另一个女孩。人们开始议论,新娘是第一个冲出教堂的人,是哭着,其他人也陆续走出教堂,男孩在拥抱女孩的瞬间和女孩说了什么,还是女孩在被男孩抱紧时说了什么,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愿意知道,但有人看到,夕阳渐落时,男孩和女孩走向了海边,是赤着脚。女孩的指上戴着一枚贝壳颜色的戒指,也许他们是去兑现自己的承诺,在沙滩上,赤着脚,把一生交给对方。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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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挥别何雨珩/文总说青春似火,永远有挥霍不完的活力与激情,这段被称为青葱岁月的日子里,大家在阳光下笑的明媚,在舞台上演绎着美好的青春往事。少年不识愁滋味,总希望时间就停留在最绚烂的那一瞬间,青春的戏,永不谢幕。童年放假初期就在书店遇见了一个同学,她是去买同学录的。显然她也看见了我,也是因为顺路的缘故,出了书店我们就一起回家。路上我问她:“这么早就把同学录买了?“她咧嘴笑道:“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九年级学习紧张,一定是记不起也没有时间买同学录的,到了毕业前夕,买同学录的人多了,说不定就找不到喜欢的样式了。”我深以为然的点头,并向她宣布暑假有时间也要买一本同学录,又笑言:“小学毕业时也疯狂地找同学填同学录,可毕业后,曾经那些说好当朋友一辈子的人也各奔东西,现在又结识了新的人,即使遇见也就是略显生疏的笑笑罢了。”没想到同学也是感慨万千:“当时年纪还小,并没有分离时强烈的悲怆,填同学录时还经常因为嫌烦在上面草草写几笔最近翻看的时候才觉得有些难受,曾经的欢笑和悲伤,怎么就变成一本薄薄的册子了呢。”回家后,我几乎翻遍了整个房间,可就是没有看到那本封面上印着现在觉得幼稚可笑的喜羊羊的同学录。现在想想,那些儿时的玩伴,那些曾经一起笑过一起哭过一起疯过一起成长的小伙伴们,都变得那么陌生,时间和距离带走了最初的美好,留在同学录上名字,有几个还留在回忆里。如今陌路的同学,有的也在同学录上写下不忘彼此。一切都随着童年时光,渐行渐远。青春今天有个朋友在qq上和我抱怨:今天想找个同学一起去看场电影,结果电话打去,十个中有九个会告诉你他和家人或是朋友一起出去旅游了,另一个还可能会是补习班没有上完,但课程一结束也会出去游山玩水。默默的听她叙述完,我安慰了她几句就下线了,其实事情并没有说完,最后朋友在家里实在闲不住,顶着烈日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逛了一个多小时,才心满意足的跑回家,在微信上发了几张自拍,大致是关于什么夏天好热,逛了一会儿就晒黑了之类的。我看到后果断点了个赞,当时心里其实半是惊奇半是忧伤:“青春期活力四射的孩子真是太能折腾了!”青春年华中的少年们并不皆是活泼好奇的,芸芸众生中总有个别例外的人:就比如说我。在同学们都在攀山越岭,跋山涉水时,我懒散的坐在空调房内,抱着一瓶冰水写作业。但即使是再消极的人,也会拥有足以令他投以热情的爱好,谈到自己感兴趣方面或话题时,你曾经认为沉默寡言,不苟言笑的人也会两眼放光,侃侃而谈。我虽然有些宅,但也是喜欢出远门旅行的。不是那些千篇一律的山峦瀑布,我最喜欢徜徉在古镇旧巷,记忆最深刻的是以前去过的一条古老小街,忘记了叫什么名字,只记得空气中飘扬的海棠花香。春季多雨,我缩在酒店中,等阵雨过后就会和妈妈一起去逛街了。踩着青色的石板,路过古色古香的小店,我在街道上走走停停,却因为阵雨躲进了一家钟表店。雨季的空气总是有些沉闷的,凝重的停滞在鼓楼街巷间,我躲着雨,钻进了一家小店。小店里和外面不大一样,进来后便嗅到一种独属于金属的沉重生涩味道,混杂着清幽的棠花香,钟表店的老板是一位古稀老人,瘦削的身形,一张如同所有老人一样刻满岁月痕迹的脸庞,最引人注意的是他银白的发丝,和那双本应浑浊却依旧清亮如初的眼睛。进来时他正在修理钟表,沉浸于复杂细小的零件当中,那种对职业的由衷热爱连我如今都记忆犹新。见我们进来后,老人放下手中的活儿,安静的笑着,小撮了一口茶,不言不语。店里的味道很好闻,我借着下雨的理由暂时留在了店里,带着孩童新奇的目光将所有的怀表,钟表看了个遍。我幼时活泼,和老人聊得起了兴致,离别时恋恋不舍的望了他一眼,许下诺言:“我有时间再来。”谁料想,海棠花香随着时间飘逝,再经年,却早已沧海桑田,连那个小镇的名字的记不起了。中年……我至今只经历了一个十年,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这一年来经历了太多变故与挫折,我终究留不住时光,留不住亲人,留不住曾经。挥手作别,告别童年的玩伴,告别逝去的亲人,告别懵懂青涩的时光。十年后,我或许将挥别青春期的任性肆意,又会挥别曾经的天真无邪。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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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别细雨如果可以我希望用我所拥有的最美的东西去换你心中片刻的宁静。一记得高一细雨绵绵的时候心里总是很难受。而现在外面的雨也总是稀里哗啦地下看着雨我没有感觉。于是开始怀念高一的雨季。二高一时雨丝总爱默默地刺进迷茫的夜色中被也托起化作水雾。而那时小C会哭时间长了便也就演变陈每次小C哭便会下雨。我每次心情欠佳的时候都在下雨最后演变为每次下雨心情就不好。小C我的sister高一时坐在我前桌时常欺负我或是被我欺负。就在前天她在她们班门口拿出四条超级难做的政治题让我做结果我"满盘皆输"自信心大受砍杀。昨天她又拿出村上春树的《海边的卡夫卡》引诱我原本昨天准备一心一意地看"轻徉"的《榭寄生》的结果在看《榭寄生》是变"身在曹营心在汉"不自觉地拿起《海边的卡夫卡》最后拣成周伯通的左右互搏术我是左《榭寄生》右《海边的卡夫卡》结果在夜晚3:00仍没看完最后不了了之。今天早上在化学课上咖啡失效呼呼大睡起来虽然这是我这个文科生心理上的松懈但我认为这与化学老师的催眠曲也是有一定联系的或许是我听课听陶醉了吧!三以前的雨天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站在走廊上看雨喝纯净水不想任何事那时候会有空空的感觉仿佛心就是空的。有一种菜叫"无心菜"丞相比干问那个卖"无心菜"的妇人"菜可以无心人可以无心吗?"那人回答:"那怎么行呢?人没有心是一定会死的。"之后比干就死了。此时我轻轻颤动了一下然后变冷让我知道它的存在。阿杜的《天黑》里有一句歌词"心被掏空的感觉"。我的心呢?四我一个人拿着纯净水望远处的夕阳和红霞等待天黑。有人问我为么这么喜欢喝水。我说我喝的是纯净水它可以纯净我的灵魂。后来那个人也喜欢上了喝纯净水而且跟我一起等天黑那个人就是小D。看过梁朝伟的那部电影《有情饮水饱》被人问我:"你喝水会饱吗?怎么总是喝?"我说:"不会。"他说为什么我说我没有感情那人便开始沉默那人是"枫叶"。五高一很轻松这是真的。高三的学长们投过来一串眼神不知是羡慕还是嫉妒。这串眼神然我嗅到一阵死亡的气息就是它渐渐压抑着高一的清闲。突然觉得自己有犯罪感于是想起那句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早日实现祖国的四个现代化而奋斗"。六雨点轻轻朦胧着校园似乎成了一层屏障掩住了我的耳朵使它听不到世间的任何吵杂。雨飞到栏杆上弄湿了栏杆光泽的金属表面我用手轻轻抹下水顺着手滴在地上击起的水花感受到瞬间的美。七曾经有一个女孩她问我知不知道世间哪两种花不用依靠绿叶却又最短暂最美丽。我不知道。然后她叹了口气走了。现在终于明白原来是水花和火花不过一切都晚了。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知道答案因为我害怕她会告诉我其他男孩已经告诉了她答案了。而她也不会再问我问题了因为我总爱沉默因为我害怕。水、火无情然而竟也有如此美丽的一面。突然想起《英雄》和冷面的剑客有一种冷的感觉。如果我生活在古代也许会成为一名剑客冷血、无情。八又一场大雨下来我依然站在走廊上只是身边不会再有人哭泣。不过另一个人也在看雨我和他的表情差不多不过区别很大一是我心情没他那么糟糕再则我是站在走廊里而他却立于雨中。他是小G以前的男朋友小Q。自从他和小G分手后我便觉得他内心跟我一样寂寞。然而他的寂寞可以医好而我的或许不会被医好的就像植物人和死人一样。雨没有丝丝柔情。九离别小B说他要走了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大概是没有方向的因为那是流浪。我静静地呆在他身边沉默只给他一个死一般的寂静。去吧!去了就不要再回来离开这是非之地去寻找属于你自己的曙光。十拣起滴在心中的那颗冰粒也许那是千百年前落下的一滴热泪是冰冷的心冻住了它。抬起头凝视着停滞在那儿千百年的孤星我奋力掷出冰粒冰粒撞到孤星孤星慢慢落下躺在地上颤抖。我走过去看着孤星孤星盯着我滴下一颗泪这颗泪落在我心上凝结了起来。我觉得眼睛似乎溢出了液体于是两颗泪珠合为一体。孤星看着我我看着孤星或许我们都是一样。十一我冰冷地盯着夕阳遗弃下的最后一丝余辉心中凄凄凉凉地思绪着那唯一的伤逝。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