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格斗之再世李小龙
我叫李剑,今年20岁。身高:173cm,体重:75kg,三围:B99、W80、H92cm。职业:保镖。最喜欢的食物是:汉堡、柚子。业余爱好是:看动作电影(尤其是李小龙的),喜欢的人物:李小龙。个性宣言:要向李小龙一样打遍天下无敌手。个人理想与人生目标:做中国第二个李小龙。
和所有孩子一样,我也希望从小就跟在父母亲身边,得到他们的爱护与疼惜。可是天不遂人愿,事情往往是想象与现实相差甚远。于是我的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至今为止也没能达成。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为什么别人都有爸爸妈妈跟在身边,而我却只有一个人呢!”但是现实是残忍的,无论我怎么想、怎么盼,我的父母也始终没有出现过。后来我放弃了,不再想父母亲为何把我抛弃,不再想他们是否能回来找我,不再想他们是我的父母……。
在饥饿的时候,我忘了一切。在被别人欺负的时候,我学会了独自承受疼痛,再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与磨难下,我学会了坚强。后来我渐渐的学会了忘记,忘记了父母把我抛弃的这个事实。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也许是在大雨天的夜里,我冒着豆大的雨点,拖着高烧不退的身体,为了不饿死而去翻垃圾桶时吧!也许是在气温高达40度以上的大夏天里,我在被一些大孩子拳打脚踢的时候吧!也许是在寒冷的冬天我为了不冻死,而躲在没人的厕所坑里,忍受着粪便的味道而哆嗦的时候吧!也许……。
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次的也许,不知道自己已经在鬼门关前徘徊过多少回。最后,自己终于学会了面对现实,不再做无谓的哭泣,不再埋怨任何人,不再……,后来自己想通了以后,为了生存我开始了长达三年的四海漂流。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他们。哪儿两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那是在一个漆黑的夜里,浑身是伤的我拖着自己破烂不堪的“皮囊”,独自在巷子里爬行,我必须要向前爬,即使身体再疲惫、再抗议,我也要向前爬。而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生存,我想要活下去。我的正前方,那里有一个盛满垃圾的垃圾桶,虽然那里已经被好几条野猫狗所占据了,可是为了能够活下去我不得不将他们赶走,再去占领他们的地盘。
于是,我扶着墙站了几次,再一次次摔倒了又站起来,站起来又再次摔倒后,最终我稳稳的站了起来,并从此再也没有倒下过。
我慢慢的走上前去,野猫野狗们像是发现了入侵者,张着满是口水和坚硬牙齿的大口、挥舞着锋利无比的爪子向我冲了上来,虽然我很害怕,但强大的求生欲望使我并没有退缩,我也张着嘴、经管我的嘴没有他们的大,我也挥舞着爪子、经管这双爪子它并不锋利,我也冲了上去、经管我没有它们快,没有它们的数量多。就这样,在这个寂静漆黑的夜晚,在一个四下无人的小巷子里,一人、一个不到十岁的男孩,与一群凶狠的野猫野狗们,为了争夺一个盛满垃圾的垃圾桶而展开了一场生死大战。
再一次又一次的你咬我一口,我还你两口,你抓我一次,我挠你两下的激烈斗争中,我用自己的快、狠、准、稳,等绝招赢得了垃圾桶的最终使用权,野猫野狗们能走的都走了,留下的就是在于我的斗争中,被我以咬还咬、以挠还挠给弄死的了。看着它们的尸体我又一次的落泪了,我们本来一样都是被抛弃的,又为何如此自相残杀呢!摇摇头,我并没有抹去嘴角残留下来的血迹,因为自己已经很多天没有尝到腥味了,我十分恶心的用舌尖舔了舔嘴角的血迹,“恩!很甜。”我再也深受不住食物带给我的强大诱惑了,我用自己现在最快的速度冲到了一只野狗的尸体前,像疯子一样的我,用伤痕累累的双手将它的尸体撕裂开,然后拼了命的吸允着它体内还尚有余温的鲜血。还没有走远的野猫野狗们看见了我现在的样子,都吓得跑的老远。是呀!试问在一个如此漆黑寂静的夜晚,一个八九岁大的男孩子对着一只死了的野狗作出吸其血食其髓的举动,这样的场面有谁看了不会大叫一声跑掉呢?
喝完了狗的血液,吃完了狗的骨髓,可是我的肚子里好像还是有些饿,没办法只有把它的肉也吃掉了,我站起身来,拎着一个狗大腿来到了垃圾桶前,将狗大腿暂时先放在一边,然后我两只手在垃圾桶里翻找着什么。
不一会,“找到了!”我欣喜的拿着一个破旧的打火机和一瓶气筒,给火机充满气。用这微不足道的热量烤起了狗大腿。
“恩!真香。”嘴里嚼着半生不熟的狗肉,心里想到“还是烤熟的东西好吃啊!”人就是这样容易满足,至少我就是这样的人。
再又干掉了一个狗大腿后,我心满意足的扶着墙坐立下来。“饿~~!”吃饱后连打嗝都底气十足,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打的嗝声听起来怎么那么像“饿”呢!算了不管他了,还是赶快干活吧!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会了占领一个垃圾筒后就必须把它里面的东西给查找一遍的习惯,这次也当然不会例外。不过要快,因为看天色好像有凌晨两点多了吧!要是一会扫大街的或是捡垃圾的来了这个得来不易的领地可又要被别人给占去了,所以还是快点吧!
吃饱了好干活的我大摇大摆的来到了垃圾桶旁,仔细清点起自己的战果来。
“恩!还不错,东西蛮多的。”有:四把打火机(都是能充气的)、两个气筒(每瓶还剩半瓶多,顺便水一句,“这个世界上有钱人真多呀!”)、两双袜子(每双只破了两个都而已)、一双旧皮鞋(里里外外的只擦破了点边儿)、一套衣裤(就是旧了点,却一点坏的地方没有),最后我还在垃圾桶里找到了一个好东东——一本《李小龙传奇》的小人书。
“哈哈!不错不错,今天真是不错,不仅吃的饱饱的而且还收获了这么多好东西。现在的我开始了解赌徒们常说的那句“情场失意,赌场得意”这句话现在用在我的身上就正合适,不过要改一改,改成“情场失意,多场得意”就正合适了。
“哇!没想到我一打扮起来,还是蛮帅呆了、酷屁了的。”换上了刚才在垃圾筒里翻到的那套衣服,再用一瓶人家没喝完的矿泉水把脸洗净后的我,拿来了一块碎玻璃好好的照了照自己,结果发现,我……确实……很帅……!
忙完了这些,接下来就要好好的睡上一觉,好为明天继续流浪做好准备。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吃的太饱了的原因,翻来覆去好几次可还是睡不着,没办法!最后也只好坐起来了,可还是很无聊。
对了,刚才我好像在垃圾桶里翻出过一本书,好吧!反正也是无聊,不如拿出来看看,好打磨时间!
说着我从旧衣服里拿出了刚才的那本书,虽然我是孤儿,没有念过学,但是在过去的几年流浪生涯里,我也偶尔去学校,也爬在教室门口偷学过,所以一般的字我还是认识的,这本画多字少的小人书,根本就难不倒我。
看着《李小龙传奇》这本小人书,我开始有些陶醉了,那武打场面、那人物背景,那爱国情深的武者风范,把我给深深的吸引着了。让我从一个被人抛弃的孤儿,一个职位三餐温饱而整日发愁的流浪儿,成长为一个有理想抱负的男孩子。我想我的人生应该从这刻起,发生质的改变。而将改变我的人就是他——李小龙,这个我以前从没听过也没见过的传奇人物。
不知不觉中我捧着这本书睡着了,在梦里我看见了自己的未来,我成为了中国第二个李小龙。然后许多人找我签名,我的手的酸了……
“抓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你、你、你们几个去那边,剩下的跟我来,记住找到人给我往死里打。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
“那好吧!快去吧!”
一连窜的大喊大叫把我从梦里给吵醒,睁开眼,我发现我的旁边,此时正有两个人紧紧地靠在一起。
他们是什么人?好人还是坏人,这些我都不得而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就是刚才那些大喊大叫把我吵醒的家伙们,他们要找的人。
我看着这两个家伙,而他们可能是因为太紧张所以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地方还有我这个小毛孩子的存在,要不他们也不会那么无所顾忌的说话了。
“阿坤,你没事吧!”一个五十多岁身穿黑色西服的男人问道,虽然他看起来好像是个大老板级的人物,可他现在落魄的样子也是在是不堪入目,就说他那套衣服吧!居然比我现在穿得好要破。
而事实证明,我猜对了,他的确就是一个大老板,而给出我答案的正是他口中所提到的那个叫阿坤的像是保镖的人,“我、我没事,王董你也还好吧?有没有受伤?”阿坤忍受着身上数处深深的刀疤,用微弱和颤抖的声音回答着他老板的问话。
“阿坤,别再说了!都是我的错,我不该结交这些道上的人,一会他们来了你别管我,我自己做错的事就应该自己来承担。”
“不!王董,既然我是你的保镖,我就有义务和责任来保护你,即使付出我的生命。”阿坤的态度十分强硬,不容任何人质疑。
“呜……!不,阿坤!你不用再保护我了,你刚才替我挡的那一刀已经够了,现在我不想再连累你了。”王董哭泣道,在他说完不想再连累的话后,态度一转,道:“阿坤,你听着,从现在开始你正式被我解雇了,从今以后你不在是我的保镖,我也不是你的老板。所以你不用再保护我了,我的死活也与你无关。”
“不,王董!就算你现在解雇了我,我也一样会用自己的性命来保护你,因为我不禁把你当做老板,还看做朋友……。”
阿坤的话说的有些让我感动了,看到他身上那个从前胸到后背完全被贯穿了的伤口和他刚才说话时的语气、态度,是我从他身上看到了一个人的影子,那就是李小龙,他身上有些地方和我的这个新偶像有些相似。也许要是换作一天前,看到这种情况,我会躲得远远的不去理会。可是现在不同了,现在我有了一个新的人生目标,我要做李小龙,哪么如果换作李小龙看到这样的场面,他也一定会帮助他们的吧!既然我已经决定要学李小龙了,他的性格和作风我也必须学会,所以虽然我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儿,虽然我也是遍体鳞伤没然管,但是有人遇到危险我也还是要挺身而出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我要做李小龙,所以……
“喂!你们两个就只是想在一旁继续说那些感人肺腑的话吗?”
两个人也许是说的太投入了吧!所以并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身边还有我这个小毛孩子的存在,现在听到突然有人问话,条件反射的他们就已经做好了防御准备,可当他们看到说话的人居然是个八九岁大的孩子时,他们又放松了下啦!
“喂!这么瞪着我看吗?我问你们点事儿!你们到底还想不想活命了,想的话就按我说的办,现在就躲到垃圾桶里去.”说完了好说的话,我瞪着一充满双真诚的大眼睛望着他们。
许是他们的求生欲望太强了吧!许是我说的话在他们的眼里看来是确有其事,许是……吧!最后总之他们听从了我的话,两个五大三粗的大男人就这样挤到了一个臭气熏天的垃圾桶里,看到他们现在的样子,说实话,我真的很想笑,不过我也知道现在还不是该笑的时候,所以我忍住了。我在他们的头顶堆上了刚才从桶里取出的垃圾,还剩下不少正好堆在桶旁边,做出一副垃圾桶里装不下的样子,然后我又开始了应付一会即将要放生的事情的准备工作。
“大哥,快过来,我发现了一个小巷子,这里好像有声音。”一个听起来应该是小弟的男人正向其老大汇报着自己的发现。不过也就是在他说话的同时我已经做好了一切的准备。
“在那呢……,哦!就是这里吗!好弟兄们随我进去看看。”老大说着带领着他的弟兄们走了进来,走进了我为他们精心设计好的骗局里。随着他们脚步的慢慢接近,小巷子的深处所发生的一切,全部印入了他们的眼帘里。
此时即使是久经杀场的他们,这些无恶不作的小混混、地痞流氓、黑社会看到眼前的景象也不禁惊呆,眼前的景象是:一个漆黑的小巷子里、一个臭气熏天的垃圾桶旁、一个到处是血的地上、一个八、九岁大的小男孩手里捧着一只生狗腿,正大口大口的吃着。
一个瘦小的小混混胆怯的对其老大说道:“大哥,这……这小子他妈的是人吗?他在吃剩肉哎!你快看,你快看,连毛都吃了。”说完小混混实在经不住吓得昏了过去,其实别的小混混也好不到哪儿去,比较好的只是强忍着恶心而憋得脸色确青,再好一点的就只是爬在地上吐吐,而最胆小的也不过是和说话的小混混一样昏死了过去。
众混混的老大不愧是见过大场的人,见到自己的小弟们这么没用,他只是轻轻的说了句,“没用的东西。”然后就只是咽了口口水就向我问话了,“这……这位……小弟弟,你有没有看见两个人过来呀!”
看到他说话时的断断续续,我心里很满意,对于他的问话,我并没有回答,只是摇了摇头然后继续我的大餐。
混混头子得到了我的答案,转身叫上自己的小弟,飞也似的逃走了。
他们走远后,想到他们像丢了魂儿似的而逃走的样子,我大笑了一声,道:“出来吧!”
躲在垃圾桶里的两个人,听见了我的话钻了出来,当他们看到我现在的样子时,“你是谁呀!”两个人异口同声的喊了出来。
我靠!我就了他们,他们不但没有感谢我,反而装作不认识我了,想想我都气愤。可当我伸出手想要指着他们数落一番的时候,我看到了他们不认识我的原因了。
笑了笑,然后当着他们俩的面,我又将身上的旧衣服脱了下去换上从垃圾桶里捡到的那件,然后再将脸上身上的血迹擦干。这回他们总算是又人认识我了。
“小兄弟,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那些人真的就这样被你给吓跑了?”
为了证明我不是在说谎,我又再次拿起了狗大腿,其作势欲啃的架势让两个人不得不相信。
“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呀!你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我要报答你。”那个被称作王董的老家伙见自己得救了,心情愉快的他说出了想要报答我之类的话。
“我没有名字,不过从这刻起我就有了,我叫李见,李小龙的李,见义勇为的见。你们没也不用说什么报答不报大的话,我就你们又不是为了得到报答。”
“小兄弟,怎么你没有名字吗?”叫阿坤的保镖向我问道。
我微微一笑,脑子里想“这个人是不是白痴呀!还是耳聋,我明明说的已经很清楚了呀!”脑子里想着这些,口嘴上却说:“是的,你们也应该看得出来,我的确是一个孤儿,一个被人遗弃的孩子。”说着我又开始伤感了,但是却并没有哭。
“哦!那我知道了,你给自己起名姓李,是不是因为你很喜欢李小龙的原因呢?”看到我肯定的点头表示后,阿坤接着道:“那你想不想学习李小龙的武功呢!”我又一次的肯定的点头,“那好,我现在告诉你,李小龙的截拳道我会。如果我教你学的话,就当作是为了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你看怎们样。”
什么,这个叫阿坤的家伙居然要教我学截拳道,我不是在做梦吧!在掐了自己一下后,确定了自己的确不是在做梦以后,“师傅,李见愿意跟你学习,你收下我吧!”我跪倒在阿坤的面前说道。
也许是没有料到我会有如此激动吧!阿坤看到我的样子,先是一呆,然后对我说道:“好好,我会收下你的,你先起来。”看到我满意的起身站立了以后,他又说道:“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好的,只要你肯收下我,别说一个条件,就是十个、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
“好好好,你别再数下去了。既然你答应了,那我可就说条件啦!我的条件就是……,你得改一下名字,把李见改成李剑,怎么样答不答应?”阿坤像是害怕了我的簦哉獯嗡?豢谄?鸦八低辏?⒚挥懈?乙桓霾遄斓幕?帷
“李见和李见不还是一样吗?并没有改呀!”我仔细的回味着李见这两个字,可是却还是不明白阿坤所说的改名究竟改在哪里了。
“哈哈!果然还是个孩子啊!我说的李剑是宝剑的剑,而你说的李见则是见义勇为的见。你说到底是不是改了呀!啊……哈哈哈……。”
“哦!原来改在这啦!我明白了,好吧!就按你说的这个条件我答应了,那你什么时候开始教我呀?”恍然大悟的我迫切的问道。
“哈哈!我说你也太着急了吧!总得等我把身上的伤养好了再说吧!再说了你自己身上不也是伤痕累累吗!也要养的吧!哎……哎哟……”阿坤可能是太高行了吧?笑的太大声把伤口给带动了,疼得他直咬牙。
“那好吧!我就等……”
“你们在说什么呢?这么高兴!”刚从外面探查回来的王董微笑着问。从我们开始聊天时起,他就去勘察小混混到底有没有走远了,现在看他的样子,好像结果还不错。
于是,我们就把我拜阿坤这件事的经过给告诉了给他。接着也正如我意料的——小混混的确时走光了,而且王董他还给他们公司打了一个电话,我们说完事情的时候,车已经开过来停在小巷子外了。
坐在王董的豪华大奔里,我们几人也正式的好好的了解了一下对方。原来王董其实是一个企业的大老板,名叫王庆于是本市知名企业庆于集团的董事长,因为他喜欢结交一些黑白两道的人物,所以才遇上了像今天发生的事,不过幸亏又龙坤这个一心为他卖命的好保镖和我这个突然出想的小怪孩在,他才会没事的活了下来。要不然……哼哼……
车开的很快,不一会我们就来到了王董他家的豪华别墅前,要说这有钱人的家就是气派,这别墅光面积来说,恐怕也有一个小区大小了吧!虽然我没有测量过一个小区究竟有多大,可是印象中好像和这别墅也差不多。就这样我为了跟龙坤师傅学习武术,所以在王董家住了下来,不过我可没有吃白食,我每天也有帮助他家的佣人打扫哦!虽然王董也组织过,可是在我强烈的态度下,最后他还是妥协了。
再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除了每天为龙坤祈福好让他早日好过来能教我功夫以外,就还剩三件事可做了,第一帮忙佣人打扫家务,第二陪王董的儿子玩,不过这个比我还要小上三岁的家伙却一点都不可爱,我甚至有些烦他、讨厌他,可谁让他老爸对我还十分不错呢!再加上我实在是想学那个截拳道,所以处于种种的原因吧!最终我也没把这个讨厌鬼欺负我的事告诉给任何人,表面上我们十分和气,而背地里却是欺负人与被欺负的关系,第三事情,也是我每天最高兴的事,那就是我给你每天在光盘里看到我的偶像——李小龙的一切故事。
话又说回来,这个龙坤的身体恢复能力还真是差,虽然他的伤不我的要重、要多,可是那也不能我回复只用了一个星期就全身上下一点疤痕都没有,而他用了足足三个月的事间才好,而且身上的疤痕一个也没掉下。这两者之间的比例差距也太大了点了吧!虽然我也批评过他恢复能力差的事实,可他每次都说自己的恢复能力已经是相当杰出的了,可当我又那他和我的相比时,他却说,“你呀,你的回复能力就只可以用变态来形容。真的是这样吗?我没有问,也不想问。不过龙坤师傅的功夫确实也都是真功夫,那招式形态和电影里李小龙的还真是都一样的,至于我学的进度嘛!龙坤的形容还是那两个字“变态!”不过也的确是如此,想想看这一整套的截拳道我学下来就只用了一年的时间,一年后但我在和龙坤师傅打得时候,他就已经不是我的对手了。
不知道我是不是天生的命硬会克人,在我十五岁那年龙坤师傅再一次与人格斗时旧伤口突然破裂而丧了命。就连一向都对我很好的王董也在我18岁那年不幸逝世了,在临死前王董拉着我的手说:“小剑,我知道有些话其实我并不该说,可是我现在不说不行了,我知道小辉(王庆于的儿子王光辉)他有时候老是欺负你,我也说过他,可是……我是我……我希望……希望你能帮我照顾他,能答应我吗?”望着王董那双恳求的眼神,我点了点头答应了。王董满意的闭上了永久的双眼。可是直到现在我才后悔,因为……
“李剑,李剑,人呢?都死哪去了?”又是那个讨厌鬼的声音,现在应该明白了吧!我会后悔是因为,因为这个家伙的性格一直没有改变过,他还是像小时候一样,一样不拿别人当人看,对我、对家里的佣人,甚至对他自己的父亲,他都是一样的,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谁让我当初答应了他父亲的那个要求了呢?
(李?κ切≌f需要
并不是我本人)
童年趣事
童年的生活趣味无穷,由于我年幼无知,好奇心强,做了不少傻事,闹了不少笑话.
记得六岁那年夏天,妈妈让我去买盐,我拿着钱来到小货店,我买了盐就急忙往家跑,连钱都忘记找了.在回家的路上,我想:盐是什么味的?为什么妈妈做菜时总放那么一点呢?好象妈妈很吝啬一样,只拿一点.好奇心使我想尝一尝.我把盐袋撕开一个小口,用手捏了一点放入口里,“呸!呸!太咸了。”我的手一松,盐袋掉了,盐洒了一地,慌忙中我把盐一把一把抓进衣服口袋里,继续往家走。快到家了,我想:这盐已经脏了,用淘米的方法把它淘一下吧!于是我淘一盐来。结果盐都不见了。回到家未逃过一顿打,童年的我是多么幼稚可笑啊!
童点的我,天真而幼稚,童年的趣事,奇异而美好,总是唤起我无穷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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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传奇》观后感相信大家都看了中央电视台黄金强档播出的《李小龙传奇》吧,虽然还没有演完,但从播放的44集中,我已经懂得了什么叫做文武双全,什么叫做坚持不懈,什么叫做宽宏大气,什么叫做拳拳爱国心!文武双全为什么说李小龙文武双全?因为他既是武术家,又是一名伟大的哲学家。他两者都具备,称得上是文武双全。他还凭着超强的智慧和体格创立了截拳道,这三个字的意思:“截”就是拦住;“拳”就是对手的攻击;道,就是方法。合起来的意思就是拦住对手攻击的方法及相应的还击办法。坚持不懈为什么说李小龙坚持不懈?因为他有恒心。比如,每天早上长跑十公里,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忍受下来的,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他的坚持不懈。再如,有一次他病倒了,而且病得还不轻,甚至再也站不起来了,可他坚持不懈——每天在医疗器械的帮助下完成十个引体向上动作,就这样过了三个月,他竟然能下地走路了。这靠的什么,这靠他的坚持不懈的精神。宽宏大气为什么说李小龙宽宏大气?因为他不记仇。比如他向和他挑衅的人对打时,如果他赢了,他不会再为难对手;如果他败了,他便会虚心地向对手学习。还有一次,泰拳王察尔王和他比武,他们打的是龙争虎斗,最后,他赢了,但他将察尔王扶起来,并和他交了朋友,因此,察尔王还将他的心爱之物——铁鞋送给了李小龙。你说李小龙他不宽宏大气吗?拳拳爱国心为什么说李小龙是拳拳爱国心?因为以前外国人称中国人是“东亚病夫”,李小龙记住了这个耻辱,他下决心要让全世界知道——咱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和他挑战的人都侮辱我们中国人是东亚病夫,这令他热血沸腾,因此,他会将那些人打得直到承认错误为止。这足够证明他的拳拳爱国心。这便是李小龙:文武双全的李小龙,坚持不懈的李小龙,宽宏大气的李小龙,拳拳爱国心的李小龙。也是我心中的英雄!6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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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传奇》观后感就在前两天,中央一套黄金时间播出了《李小龙传奇》这部电视剧。仗义、坚强、勇敢的李小龙深深的映在了我的心里。李小龙上中学时,学校里的外国同学天天把他欺负得鼻青脸肿。那时的李小龙沉不住气,几次前去报仇到毫无效果。后来他从邵伯口中得知咏春堂的叶大师武艺高强、教徒有方。便去拜叶大师为师。李小龙学了点武术后,便在学校打出了一番天地。李小龙同学的父母遭到了恶人王力朝的威胁,他下定决心帮助同学父母。他的同学父母是商贸上的人,王力朝也想弄钱,便不让他们赚钱。可黑社会把李小龙打得差点变成棺材里的人了,即使活了,也会留下脑震荡。可是李小龙以自己顽强的意志战胜了恶魔,而且也没留下什么病。宽怀的李小龙没有怪同学,反而闯入王立超的巢穴,痛痛快快的打了一会……李小龙心胸宽怀、帮助同学、不顾自己的品质真好,我们真应该好好学习李小龙的这种精神。打了人,要坐牢。所以他背井离乡,离别家人。临别时妈妈让父亲带给李小龙一个玉坠,一块充满泪的玉石,上面用金粉印了一个楷体“忍”字。李小龙平时容易冲动,这点我们可不能学哦!来到美国后,他结识了很多朋友,在西雅图时便认识了美国人杰西、日本人木村武之。李小龙取笑得把他们叫混蛋杰西、傻瓜木村。后来又结识了菲律宾棍王伊诺山度教授、和以前打过交道的英国人布莱尔。在这些好朋友的帮助下,李小龙走进了全美空手道大赛。朴正义准备打败劳力士,李小龙也有这个目标。所以他准备和朴正义互相学习,打败劳力士。可朴正义这个跆拳道天才竟教给了李小龙不正确的跆拳道,李小龙却毫无保留的将自己的截拳道交给了朴正义。我们这些小学生不正是缺少李小龙这种宽容、老实的品格吗?前几局李小龙轻易的拿下了决赛的位子,朴正义根本不是李小龙的对手,被李小龙打得躺倒在地。因为李小龙学的咏春拳是跆拳道的克星。与劳力士的比赛开始了,李小龙速度敏捷,脑子反应灵敏。劳力士只有防守之功没有攻击之力。劳力士终于抓住机会让李小龙没有攻击的时间。正在这时琳达大声对李小龙说:“小龙!你的李三脚!快!李三脚!”这是劳力士准备用腿踢李小龙,抬起的正是右腿。李小龙把身子往右一靠,用手把腿打了下去。然后跳了起来用右脚踢了上去,最后向左转了360度,又用左脚踢了上去。劳力士往后退了几步,李小龙飞跳起来又踢了一脚。劳力士用拳打了上去,李小龙迎拳而上,用掌把拳往后掰了一下,劳力士当即倒下。李小龙大声说:“我是中国人!”这一声震天动地、气壮山河!这一生让中国人在美国有了生的权利,活的余地!这一声消除了美国的种族歧视!这一声让美国人知道中国人不是梳着辫子的“东亚病夫”!这一声让美国人知道世界是平等的!当李小龙辈黑社会逼的去美国时,我为他感到痛苦;当李小龙首次办起武馆时,我为他感到快乐;当李小龙在空手道大赛上打败三连冠军霍夫曼时,我为他感到喜悦;当李小龙打败劳力士时,我为他感到荣耀;当李小龙的父亲、邵伯、邵伯母、师父去世,我为他感到悲伤……李振藩每天坚持跑十公里,然后做许多加强自己力气的锻炼,而且后来每天还拍电影,晚上有时还加夜班,你说他能不辛苦吗?12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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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早上,我准时打开电视,收看电视连续剧《李小龙传奇》。今天的这一集十分精彩。主要内容是李小龙挑战大卫﹒科菲尔。小龙的师傅叶大师在比赛前再三叮嘱他前三局只管挨打,等大卫﹒科菲尔的力气消耗完了,再用寸拳打败他。这实际上是对“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战略战术原则的灵活运用。没想到在比赛中,大卫﹒科菲尔用侮辱性的话语激怒李小龙,他说:“你这个梳着辫子的东亚病夫,看我怎么给你下马威!”李小龙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别人说他是“东亚病夫”,他咬牙切齿地对不可一世的大卫﹒科菲尔说:“咱们赛场上见分晓!”结果李小龙没听师傅的,比赛一开始,李小龙就使出了绝招,在第三个回合后就用寸拳击败了蝉联四届“小拳王”称号的大卫。科菲尔。全场掌声雷动,无不为李小龙叫好、喝彩。李小龙用事实证明了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用中国功夫书写了一个顶天立地的大写的“中国人”。虽然李小龙最后挨了师傅的批评,可我认为他是我们中国人的榜样,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李小龙为我们赢得了尊严。茅以升实验学校五年级:孔迪4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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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李小龙传奇》梗概李小龙是我们中国香港的一位陈国坤扮演的,他非常厉害。他能把木板踢碎,能把一扇门打个洞。李小龙在香港的时候,他拜了一位叶大师当师傅,他每天能跑十公里到武馆,然后叶大师一开始向他展示了咏春拳,还有寸拳。李小龙很惊奇,他恨不得一下子把这些功夫都学会了。李小龙不久就学会了这些功夫,他把一个叫王力朝的人打了一顿,一位王力朝到李小龙家里侮辱他爸爸。李小龙把王力朝打了一顿后,王力朝就让警察抓李小龙。李小龙就和他的邵伯邵如海来到了美国。到了美国,李小龙还是勤学苦练,他打败了许许多多的勇士,其中有一个叫山本冈夫的人看李小龙侮辱空手道,就教训了他。第一次被山本冈夫打败了。第二三次也同样被打败了。李小龙现在对山本冈夫的空手道了如指掌。第四次的时候,李小龙把山本冈夫打败了。李小龙就开始创造一种实用的拳术—截拳道。李小龙创造截拳道的时候,他请教了很多人。比如空手道,柔术,跆拳道,泰拳......他请教了这么多会武术的人。李小龙最终创造出了截拳道。他还在美国和香港拍了很多电影,城里美国和香港的明星。李小龙只活了三十二岁,他是以为了不起的武术家。通过这个电视剧我明白了:要虚心向别人请教,要向李小龙那样,自己打败了别人,还要向别人请教。4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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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之别孟祥斌被评为“2007年度感动中国人物”。他的是令人备感深受;他用自己的生命挽救了令一个生命。一天清晨,孟祥斌给女儿去买一双红皮鞋。因为参军,他很少与妻子和女儿团聚。这是他与她们的又一次团聚。当时他们正从桥上走过。突然,他看见一个女子正蹲在桥的栏杆上,又站起来纵身跳下汹涌的河水中。孟祥斌看见了,立马脱下鞋,跳下河救人。当时正是寒冬腊月,河里的水冰冷刺骨,直叫人打寒战。但他不怕,一直游到那个女子的身边。桥上他的妻子和女儿正焦急的等着他回来。他的心肠实在是太好了,连那个女子的头发都没舍得拉,只是拉着她的脖子想岸边游去。可那个女子却在拼命挣扎。与此同时,救生艇正向着他们缓缓驶来,孟祥斌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将那女子推上了救生艇……那女子得救了,而孟祥斌却永远的沉入了河里。在桥上焦急等待着的妻子看到这一幕便“扑通”一声跪倒在桥上“呜呜”的哭着。不一会儿,打捞船赶来了,孟祥斌的战友也闻讯赶来。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孟祥斌的尸体终于被打捞上来了。孟祥斌的妻子哭得更伤心了,而旁边还不知怎么一回事的女儿也跟着哭了起来,就连平日部队里的大男人也哭了。接着,孟祥斌的妻子拿起手机打通了家人的电话,说:“孟祥斌为了救别人死掉了!孟祥斌为了救别人死掉了!”就这一句话,说得那么撕心裂肺、悲痛欲绝!写到这里,我再也忍不住那感动的泪水,他的事迹感动了中国,感动了世界!事后,被救的女子来到孟祥斌家中,给他家人磕头致谢……但这又有何用呢?这就可以挽回孟祥斌的生命吗?做人为什么不能豁达些?活着不是很好吗?这点打击都经受不了,还怎么独立生活啊?以前的那些知识都是白学的吗?6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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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之恋“到底行不行啊?”“恩,我……我……”“我我什么嘛!怎么女孩子怎么都是这样?”章浩可能太急需答案了,所以对依依发起了孩子脾气。“我……”“快答啊!”“章浩,你听我说……”“恩!”“告诉你吧,我得了白血病,就是血中带有白色的小点,我今天就是我的末日。我就知道,我和你第一次见面,你就对我有兴趣。可我却对你一点兴趣也没有,直到我和明久见面的时候,我觉得明久是一个很有趣的男孩,就想整天跟他一起放学,回家,却一直告诉不了自己对他有兴趣。哎!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我现在多想见他一面,告诉他我患了不能医的病,叫他放弃我,跟溪荷搞好关系,让他忘记我,从此此不要想起我们这次露营……”“依依!”明久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为什么?依依,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让大家知道,鼓励你退出白血病行列!”“我……”“什么都别说了……”明久大叫起来“为什么我没有发现呢?”“别怪责了……咳咳……”“怎么了?”明久急了。“恩!死神在向我招手呢!我得赶快去!代我向溪荷,天湖问好,就说我去了外国,没有说给她们听,请她们原谅我!”"不,我不会说的,要说就说实话!"明久大声说,与这时,依依的心跳微弱了,她轻轻地说:"明久,我……""别说了!"也同于这时,依依心跳停了,她的眼上挂着泪,却没有带着微笑,也许是符合章浩的故事吧:从前,有一个男孩爱上了一个女孩,但是却不相识。一次他的朋友介绍他新认识的一个朋友,男孩看到她立即就认出她了——就是他的恋人!认识她后,男孩每逢星期天,他都会打电话给女孩,就是这样,男孩和女孩不知不觉成了恋人。一次,女孩和男孩在海边走路,女孩不知怎么的,一下子拥到男孩的怀里,她说:“XXX,如果我得了白血病,你还要我吗?”男孩本以为女孩在开玩笑,便说:“XXX,你开的玩笑未免太大了吧!”女孩挣脱了男孩那温暖的怀抱,对他说:“XXX,在我快离去的时候,你竟然说我开完笑!告诉你吧,我得了白血病,医生说我今天就会死,我听了这个消息后,只想和你过最后一刻!你竟然……”男孩听后,愣了一下,然后搂住女孩说:“XXX,对不起!”女孩在这时,呼吸停止了。她的脸上挂着泪,还带着那动人的微笑……就这样,依依过世了.明久打听到依依是一个孤儿,在她刚出生时就得了白血病,父母就把她抛弃了,她自己靠双手挣钱.一天,一位大老板把她接回了家.因为他很喜欢这个女孩,依依也很喜欢这位"爸爸".不久,"爸爸"去世,依依伤心极了,她决定周游世界,找一个最好的坟墓给"爸爸".明久不敢相信依依竟然是一个这样的孝顺女.竟为了一个"爸爸"周游世界.却一出生就被爸爸妈妈抛弃.好可怜.章浩就离开了学校,不知了去向.溪荷5天有3天没上学.她要为依依完成心愿.至于天湖嘛.她很后悔,为什么当初不问依依爱不爱章浩,为什么……故事就是这样.依依没有从他们心里离开.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是天意……——后记——到此,生死之恋写完了,不知道大家是否满意呢?是否留有感觉呢?我并不想写悲剧,而是我觉得喜剧也挺好的。现在写悲剧喜剧都多。在依依离开时,我本来是想溪荷和明久相认,因为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孩子。不知道悲剧是不是意料当中呢?10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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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之恋“从前,有一个男孩界爱上了一个女孩,但是却不相识。一次他的朋友豪介绍他新认识的一个朋友叫迎,景看到她立即就认出她了——就是他的恋人!认识她后,界每逢星期天,他都会打电话给迎,就是这样,界和迎不知不觉成了恋人。一次,迎和界在海边走路,迎不知怎么的,一下子拥到界的怀里,她说:“界,如果我得了白血病,你还要我吗?”界本以为迎在开玩笑,便说:“迎,你开的玩笑未免太大了吧!”迎挣脱了界那温暖的怀抱,对他说:“界,在我快离去的时候,你竟然说我开完笑!告诉你吧,我得了白血病,医生说我今天就会死,我听了这个消息后,只想和你过最后一刻!你竟然……”界听后,愣了一下,然后搂住迎说:“迎,对不起!”迎在这时,呼吸停止了。她的脸上挂着泪,还带着那动人的微笑……”“好感人啊!”依依用手擦了擦眼旁的眼泪,章浩则拿出纸巾给依依,依依接了。这全都被天湖看到了,她恨死依依了,恨不得这时手中有把剑,捅向依依。这时,天下起了雨,“啊!”依依一声尖叫,急忙用手遮住头,章浩见依依淋成这样,忙脱下外衣,用手拿住外衣,往依依头上遮。这幕也被天湖看见了,她恨得牙痒痒,她不想看下去了,回到了营房。早上,溪荷很早就起床了,她昨天睡得很死,根本没发现天湖离开了自己旁边,早上她还发现天湖睡在自己身旁呢!(这家伙真会装!)溪荷来到依依的营房,坐在她身旁,说:“依依,我机会给你了,不知道你和章浩感情怎样?”依依缓缓张开那疲惫的双眼,却没有出声。溪荷疑惑了,因为她非常明白依依的性格,每逢一讲到谈情说爱的时候,依依总会说:“我打你!”可是,今天的依依未免太奇怪了吧!难道……溪荷摸了摸依依的额头,“好烫!足可以烧鱼了!”溪荷连忙把手伸回去。依依感冒了?溪荷想:不行,要通知大家快聚集,讨论讨论如何办!说办就办。溪荷去男营房叫醒了明久和章浩,还去女营房叫醒了天湖。“大家都到齐了,我和你们镇重其事的宣布一件事,这件事就是:依依生病了,得了重感冒!现在,我们轮流看班!今天我先,明天天湖,后天章浩,大后天明久,不知道大家有何意见?对了,我们要等到依依病好了才下山哦!”他们互相望望,点头同意。“好,今天我先!还有,现在开始谁也不准去看望依依,当然,除了看守者。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去看守了!”说完,溪荷便一转身走了。明久和章浩回到营房都很不高兴。为什么?因为他们都爱着天真活泼的依依bie。他们都在向老天祈祷依依的重感冒快点好,也希望快点轮到自己看守。而天湖则在计划着自己怎样使依依的病情加重,并且是天衣无缝,让人觉得是天意的!(形容:狠毒妇人心!)后来怎样呢?那就看《生死之恋6》吧,看完后别忘了加分哦!~~~原名:“别走!”西西~~9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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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之旅越前龙马(12)龙崎樱乃(12)首藤孝明(12)龙马、樱乃的同学;三郎的儿子;首藤家二少首藤美鸟(12)龙马、樱乃的同学;二郎的女儿;首藤家三小姐首藤忠教(20)孝明、美鸟的堂哥;一郎的儿子;首藤家大少首藤柳侍郎(65)孝明、美鸟的爷爷;首藤家现任主人首藤一郎(42) 忠教的父亲;柳侍郎的大儿子首藤二郎(36) 美鸟的父亲;柳侍郎的二儿子首藤三郎孝明的父亲;柳侍郎的三儿子(已故)首藤望和(35) 美鸟的母亲首藤音祢(34) 孝明的母亲首藤佳娜忠教的母亲(已故)羽取早苗(18)羽取静的女儿;忠教的未婚妻羽取静 (38)首藤家佣人村野英利(50)首藤家主治医师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青学的队员又开始了晨训。按照常例,樱乃和朋香站在网球场外观看。快暑假了,樱乃认识龙马已经很九了,两人的关系一直如此,似熟非熟的。龙马当然不会有什么,但樱乃就不同了,她一直希望能够更靠近龙马,可惜就是做不到,于是拖到今天,还来了两个程咬金。桃城:“啊啊,来了来了!”英二:“阿桃,什么来了?”桃城一下子箍着龙马的脖子,说:“越前的超级爱慕者!”众人一看,来人正是首藤美鸟,她旁边还有一人。美鸟是与龙马同年级的一个女生,非常喜欢龙马,甚至毫不避讳地当众表白。这可给龙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与她同来的正是她的堂哥,首藤孝明。此人正疯狂地喜欢樱乃。美鸟一看到龙马,就飞奔过去了;孝明一看到樱乃,也飞奔过去了。因为他们两人,最近的网球部,几乎没有清净的日子。美鸟的存在,让樱乃非常自卑。因为她不能像美鸟那样,大胆地向龙马表白。孝明的存在,也让龙马莫名地不爽。龙马无奈地想扯开美鸟的手,一边抱怨:“你又来干嘛?”“人家想你嘛。”“……”“不要这样子啦。其实我是来邀请你的。”“邀请?”“对啊!暑假我想邀请你到我家的别墅玩。我们也可以顺便联络感情!”“不要!”“为什么?!!你不想去我家玩吗?”此时,孝明插话了“算了吧,美鸟。你的龙马根本就不想去,更不想跟你联络感情!我的樱乃就不一样了。樱乃,你会去吧?”“呃,我……”樱乃完全不知所措。“哼,看来,你的樱乃也不想嘛。”一听到“你的龙马”,樱乃心里就很不是滋味;听到“你的樱乃”,某人也感到很不爽。“樱乃,求求你去嘛,我保证,会给你一个最难忘,最浪漫的夏天,而我们的爱情,也将在这个夏天开始!”“但是,我……”“你不想?难道你讨厌我?”“不是的!我……”“那就行了嘛,不讨厌我,就是去咯?太好了!樱乃,我真期待啊!美鸟,看到了吧?我的樱乃才不想你的龙马!”单纯的樱乃就这样被摆了一道。“哼!有什么了不起嘛!龙马,求你了,去嘛~~”“好!”刹那间,青学的众人都呆住了。没想到龙马竟然会答应!连美鸟都被吓到了,她原本认为龙马一定不会去的,可现在……其实原因很简单,让樱乃整个暑假都跟那家伙住在一起,怎能叫人放心!但是,龙马却没这样想,他只是一时冲动答应了,至于真正的原因,龙马也后来才意识到的。英二:“真好啊,ojibi,可以去别墅玩~~~`我也想啊~~~~~~~~`”朋香:“太好了樱乃,你可以整个暑假都跟龙马sama在一起~~`”桃城:“青春啊~~`”海堂:“SI~~~~~`”不二:“好象很有趣嘛~~~`似乎快有好戏看了。”大石:“你们千万要小心,也要留意,不要给人家带来麻烦…………………”(省略)河村(突然拿到球拍):“Burning!!!好好玩吧!!Burning!”手冢:“越前,别忘了要快回来,还要练习!还有,练习期间聊天,全员围操场跑20圈!”全员:…………此时,美鸟心想:这次我绝对要龙马喜欢上我,龙崎樱乃,我不会输给你的!孝明心想:樱乃,我一定会让你忘了越前的!就这样,龙马跟樱乃的生死之旅开始了。他们并不知道前面会有什么在等待着他们。而一桩杀人惨案,也渐渐拉开序幕……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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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之间回想起来已经很多年了,那是我在小学读书时的一个暑假。早晨从梦中醒来,懒懒的伸展一下四肢,睁开双眼,阳光暖暖的撒了满屋子,床头的花瓶里插着的富贵竹象一位高贵的少妇,迎着窗外徐徐的晨风傲然屹立着。墙上的挂钟滴嗒滴嗒的走着,象一位永远不知疲倦的农民。母亲已经开始打扫房间了,她动作娴熟,手脚利索的搽抹着桌椅台面,那只满月的小猫卷卧在外祖母的针线簸箩里,小爪子抱着脑袋睡得正香呢!院子里外公敲着铁桶开始喂猪了:“猪罗罗……”那熟悉而抑扬顿绰的声调已经伴随我好多年了,它象一首动听的歌谣贯穿着我单调而平凡的童年和少年。窗外的垂起的青藤蜿蜒着从三楼的顶层落下,“雨子---起床了,太阳晒到屁股了”舅妈用异常尖利且恶狠狠的音调叫起来,我打了个激灵,从床上坐起,飞快的穿起衣服,倒是母亲有些尴尬的笑着说:不上学,想让她多睡会。我是父母的“超生子,”刚出生不久,就被外婆抱过来养着,舅妈成了我的妈妈,从刚刚懂事起我就很不情愿的喊她妈妈,看在父亲常常带给她的一些小恩小惠的面子上,她总也会在众人面前表现出一副母亲的样子来。事实上我是外婆一手带大的。母亲也时常隔三插五的来看我,倒是我的这位名誉上的养母,却时常指手划脚的让我做许多家务和地里的农活。因为户口还没能解决好,母亲看到我的委屈也只能忍气吞声了。洗刷完毕,我慢吞吞的蹭到院子里,看到花草和青藤该浇水了,我提着水桶把院子里的月季,大丽花认真的浇水后,然后到三楼的顶层。这里象个小菜园,外公在房顶上面铺了厚厚一层肥土,种了两畦韭菜和一大片扫帚苗,嫩嫩的苗做成蒸菜,用蒜汁拌一下,是非常香甜可口的。我气喘吁吁的浇完了几畦菜地后阳光已经开始变得火辣辣的了。菜畦的最边上种的是丝瓜和蔓藤葫芦,碧绿的藤蔓顺着三楼的顶层,层层叠叠的下垂着,上面挂满了绿的发亮的果实,外婆常常努力的探着腰,小心翼翼的去撷取那些成熟的瓜果来做成可口的饭菜。阳光开始灼的我皮肤发烫,当我拨开浓密的叶蔓看有没有可摘取的瓜菜时,突然我眼前一亮,一个泛着绿光的大葫芦正精神抖擞的躲在密叶下面,我踮起脚尖,扒在齐腰的水泥砌栏上用力的伸长手臂,就在我的手就要碰到那个葫芦的时候,灾难发生了,我的两脚突然悬空,重心失去平衡。我尖叫一声,身体往外翻转过来,眼睛被太阳划过一条金色的弧线,大脑瞬间一片空白,在死神向我迎面走来时,我的双手死命的抓住了几根攀缘在一起的青藤,双脚悬空,身体摇摇欲坠的我听到了母亲撕心裂肺的哭叫……。仅仅不到一分钟,我听到杂乱的奔跑声、求救声和哭喊声,还有那让我恐怖万分的藤蔓断裂声。在蔓萝脱手的一瞬间,身体被重重的抛在什么上面,耳畔伴随着咯咯的断裂声,我失去了知觉。不知过了多久,我被乱嗡嗡的声音吵醒了,母亲、外婆、三姨和舅妈她们都用焦虑的眼神看着我,院子的一角,一个爬满了葡萄的架子倒了,那是我落下的地方。伴随着噪杂的脚步声,外公和二舅领着村子里的医生跌跌撞撞的从外头跑进来。年轻的医生很认真的帮我上上下下的检查了一遍,又问了许多问题,感觉我一切正常时方离开。只是母亲和外婆坚持村医晚上一定再来检查一下。两手还沾有猪食的外公怔怔的看了我一会,突然转过身往楼顶上跑去,我听到外婆在院子里惊呼的声音,外公把楼顶上的葫芦、丝瓜抓起藤根一棵棵连根拔起,一只只碧绿色生机勃勃的果实连起长长蔓藤从三楼凌空而落。从那时起,一直到今天,外公再也没有在楼顶上种植葫芦和丝瓜了。只是那绿绿的墙面被一种类似爬山虎的植物给覆盖的浓郁而苍翠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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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读李广“全城老少拥挤在一块,人头攒动,哭声动天。”初读《李广列传》,被他那奋勇杀敌却得不到重用的身世感动。他人生最后的一场战争也定格在荒无人烟的塞外云烟里去了。由于迷路,他难辞其咎,不堪刀笔之吏的侮辱,他选择赴死。一位生不逢时的塞外英雄便跃然纸上千古留名了。时隔多年,再读《李广列传》,我却显得迟疑了。李广家族代代善于骑射,他的祖先李信更是秦时有名的将领。他就是出生于这样的一个职业军人家庭里。所以他似乎很小就树立了行军打仗抗击匈奴的志向。但事情的偶然性于巧合性将他的梦想击碎一地。汉高祖刘邦与匈奴达成和亲条约,约定和平往来。驾崩后,他的继承人也采取对匈奴不主动进攻的友好政策,所以李广的志向基本上是无处实现。然而,匈奴却不是重条约的人,他们时常来犯。因此,李广善于骑射的本领发挥到了最大化。皇帝派李广镇守右北平,匈奴终年不敢来犯。本来这是一个好差事,李广的骑射本领可以达到最大化利用。可好景不长,因为他的名气与忠诚,皇帝派他带兵打仗了。是时景帝驾崩,武帝登位。问题出就出在他的行军打仗上了。要知道,防守与进攻是有着千差万别的。因此不巧,第一次出兵发起进攻就被敌人全军覆灭,自己被活捉。同时代名将程不识曾一针见血指出"广行无部伍行阵,就善水草屯,舍止,人人自便,不击刁斗以自卫"行军打仗没有纪律约束,晚上也不需要打更敲梆子的。因为不用排队操练不用站岗放哨不用点名造册,司马迁称赞他“仁而爱人”,然而,如果从军事角度来看,这非但不是爱兵如子,相反,是助其速亡。一个好的将领真正该做的,是带领他的士兵夺取胜利,至少,带着他们活着回家。所以一切的一切都为他的失败埋着伏笔。被活捉后,他也还厚着脸皮回来了。太史公将他的逃脱描写地生动形象,极力写他的英勇,但是,如果剔除太史公因自己悲痛的身世对他产生的同情,客观的看待这件事的话,他的确是厚着脸皮回来的。且不谈全军覆没几万条生命在他眼里算作什么,仅仅从将领的身份,因自己的治军不善导致整场战争的失败 这就够常人愧疚好些的了。重气节的根本无颜活在这世上了。但李广非但毫无半点同情,还在赎罪过后过着喝酒吃肉的逍遥生活,怎么看都与千古传颂的人道主义有着千差万别。这种草菅人命,视他人性命为草芥的性格特征在“斩霸陵醉尉”体现得淋漓尽致。离开了防御的优势岗位,他只能在带兵打仗的错误道路上一错再错。反观李广一生,虽与匈奴七十余战,但真正拿的出手的战绩却乏善可陈。试想,一个军无军规的部队与纪律严明的匈奴部队对阵,纵将领有天大才能,又能怎么样呢?再读《李广列传》,我发现李广失败的原因并不在于时代,而在于自身。我们不得不承认,司马迁文学抒情十分精湛,可以将一个人失败的一生叙写成一种人格上的胜利。就如陈福民先生所说“文学往往被称为向失败者灵魂致敬的艺术”。后来李广因为迷路,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将军居然因迷路误了军期,所以引咎自杀了。死前还不忘发出“岂非天哉”的呜咽。于是太史公就执笔为民,代替天下发言“百姓皆哭”了。原来,生不逢时只是失败无可奈何披着的外衣罢了。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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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这虽然只是人生命中的两个点,却又无人能够将其摆脱。人们太过重视他们,因为这是生命必经,并且只能经历一次的点,因为,毕竟时间不是可以复读的唱片,没有人可以让它不停旋转。生是从无到有,是开始,是第一次接触这个繁华的世界;死是从有到无,是结束,是最后一次在这个纷乱的舞台上谢幕。但是,这一切与那生命的价值与意义相比,生或死的过程便显得并不那么举足轻重,甚至连那生死之间并不漫长的亦可谓之生的时光也都显得失色。似乎望见风沙慢慢,无尽的尘埃聚拢,而后又四散开去,依稀可闻那一声无奈叹息:“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原以为,因着他,那南宋惶惶的日子似乎有了触手可及的终结。然而,期盼终被那十二道金牌劈碎,洒了一地,每走一步都会传来噬心的疼。那近在咫尺的渴望转瞬间跌落,那一颗滴着血的心,痛不欲生。那贺兰山,终还是未能踏破。回京,拖着疲惫的身,悲凉的心,欲频频回头,终不忍顾。回京,面对的只是莫须有的罪名。死前,依稀又望到那西北四起的烽烟。38个春秋并不算长,但是那生命的雄浑与悲壮却还是让无数的后人仰望。但是,我却好奇,若没有那莫须有的罪名,抬头望见南宋摇摇欲坠的江山,想想那召他回京的金牌,他会不会失落,听着四周议和的声音,他会不会失望,看着卑躬屈膝俯首称臣的皇上,他会不会绝望。他会不会像屈子一样,化作故土上依依萦绕不肯散去的云烟雾气,会不会像屈子一样以将生命终结为代价的方式化作怒吼,化作对这片土地永恒眷恋的守护。我不知道,或许不会,因为岳飞是个驰骋沙场“壮志饥餐胡虏肉”的将军,而屈子是个怀着深沉而绝望的爱的文人。然而,同样是文人,这世上为何还有虽受宫刑而“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司马迁,为何还有被贬潮阳却使山河易姓的韩退之,为何还有四处漂泊却愿“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杜工部,为何还有……同样是文人,屈子用死的方式明志,但是却忽略了,生更可以践志。于是生命如流星灿烂逝去,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叹息。但是,无论怎样,那样的生命,走过便是一种价值。于是,生死,忽然成了陪衬,突现的是思之不灭,魂之不朽,突现的是无数后人的赞颂与传唱。这样的一生,还不够吗?生又如何,死又如何?世世活于记忆之中,恒90后的咏叹调是谁那么的细腻连看到瞬逝的焰火也会哭泣是谁那么的努力为了梦想从不退缩坚定走下去是谁那么的骄傲连灿漫辰星也为他翩跹舞蹈是谁的心那么昂扬任青春的光芒在汗水中酝酿总是太过向往自由展翼心无所负地翱翔偶尔也会遗忘那些飞鸟那些落英那些飘雨身后总有一双素手托起翅膀90后,不会忘记爱的光芒谢谢那些声音一直不曾离我身旁不畏夜深,不惧天黑不怕前方荆棘会在身上留下累累的伤(间奏)每一线明媚,每一滴清润每一点璀璨,每一缕温暖都是生命为我们开出的芳华、披上的荣光多少年后,芳华成了故事故事又流传成了传说我们的时代也许会在传说中不朽(间奏)是谁那么的自信全世界都可以听到他的声音是谁那么的心急迫不及待要让世界看到他的成绩是谁那么的轻灵浅浅温暖的风便使心泛起涟漪是谁的瞳那么晶莹一线烛火也可映成阳光四溢总是太过渴望象牙塔在回首即望的地方偶尔也会失望才明白再浓烈的渴望终也留不下那呼啸而来席卷而去的时光90后,不会放弃炫目梦想就算艰难沮丧四处碰壁那又怎样不畏夜深,不惧天黑即使满眼阴影也会想到身后灿烂阳光看我们的吧!We are fighting now!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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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作文生死之间导读:本文,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生死之间回想起来已经很多年了,那是我在中学读书时的一个暑假。早晨从梦中醒来,懒懒的伸展一下四肢,睁开双眼,阳光暖暖的撒了满屋子,床头的花瓶里插着的富贵竹象一位高贵的少妇,迎着窗外徐徐的晨风傲然屹立着。墙上的挂钟滴嗒滴嗒的走着,象一位永远不知疲倦的农民。母亲已经开始打扫房间了,她动作娴熟,手脚利索的搽抹着桌椅台面,那只满月的小猫卷卧在外祖母的针线簸箩里,小爪子抱着脑袋睡得正香呢!院子里外公敲着铁桶开始喂猪了:“猪罗罗---”那熟悉而抑扬顿绰的声调已经伴随我好多年了,它象一首动听的歌谣贯穿着我单调而平凡的童年和少年。窗外的垂起的青藤蜿蜒着从三楼的顶层落下,“雨子---起床了,太阳晒到屁股了”舅妈用异常尖利且恶狠狠的音调叫起来,我打了个激灵,从床上坐起,飞快的穿起衣服,倒是母亲有些尴尬的笑着说:不上学,想让她多睡会。我是父母的“超生子,”刚出生不久,就被外婆抱过来养着,舅妈成了我的妈妈,从刚刚懂事起我就很不情愿的喊她妈妈,看在父亲常常带给她的一些小恩小惠的面子上,她总也会在众人面前表现出一副母亲的样子来。事实上我是外婆一手带大的。母亲也时常隔三插五的来看我,倒是我的这位名誉上的养母,却时常指手划脚的让我做许多家务和地里的农活。因为户口还没能解决好,母亲看到我的委屈也只能忍气吞声了。洗刷完毕,我慢吞吞的蹭到院子里,看到花草和青藤该浇水了,我提着水桶把院子里的月季,大丽花认真的浇水后,然后到三楼的顶层。这里象个小菜园,外公在房顶上面铺了厚厚一层肥土,种了两畦韭菜和一大片扫帚苗,嫩嫩的苗做成蒸菜,用蒜汁拌一下,是非常香甜可口的。我气喘吁吁的浇完了几畦菜地后阳光已经开始变得火辣辣的了。菜畦的最边上种的是丝瓜和蔓藤葫芦,碧绿的藤蔓顺着三楼的顶层,层层叠叠的下垂着,上面挂满了绿的发亮的果实,外婆常常努力的探着腰,小心翼翼的去撷取那些成熟的瓜果来做成可口的饭菜。阳光开始灼的我皮肤发烫,当我拨开浓密的叶蔓看有没有可摘取的瓜菜时,突然我眼前一亮,一个泛着绿光的大葫芦正精神抖擞的躲在密叶下面,我踮起脚尖,扒在齐腰的水泥砌栏上用力的伸长手臂,就在我的手就要碰到那个葫芦的时候,灾难发生了,我的两脚突然悬空,重心失去平衡。我尖叫一声,身体往外翻转过来,眼睛被太阳划过一条金色的弧线,大脑瞬间一片空白,在死神向我迎面走来时,我的双手死命的抓住了几根攀缘在一起的青藤,双脚悬空,身体摇摇欲坠的我听到了母亲撕心裂肺的哭叫……。仅仅不到一分钟,我听到杂乱的奔跑声、求救声和哭喊声,还有那让我恐怖万分的藤蔓断裂声。在蔓萝脱手的一瞬间,身体被重重的抛在什么上面,耳畔伴随着咯咯的断裂声,我失去了知觉。不知过了多久,我被乱嗡嗡的声音吵醒了,母亲、外婆、三姨和舅妈她们都用焦虑的眼神看着我,院子的一角,一个爬满了葡萄的架子倒了,那是我落下的地方。伴随着噪杂的脚步声,外公和二舅领着村子里的医生跌跌撞撞的从外头跑进来。年轻的医生很认真的帮我上上下下的检查了一遍,又问了许多问题,感觉我一切正常时方离开。只是母亲和外婆坚持村医晚上一定再来检查一下。两手还沾有猪食的外公怔怔的看了我一会,突然转过身往楼顶上跑去,我听到外婆在院子里惊呼的声音,外公把楼顶上的葫芦、丝瓜抓起藤根一棵棵连根拔起,一只只碧绿色生机勃勃的果实连起长长蔓藤从三楼凌空而落。从那时起,一直到今天,外公再也没有在楼顶上种植葫芦和丝瓜了。只是那绿绿的墙面被一种类似爬山虎的植物给覆盖的浓郁而苍翠了。酸枣树十年偶尔风雨铸就了钢铁一样的身躯。在贫瘠的石缝间,它如盘古一般,开辟出了一片新天地。岁月,在酸枣树身上刻下了伤疤,使它显得格外沧桑。但是它,依然要生长。没有肥料的滋养,但它却依然茂盛;没有肥沃的土地,但它却依然葱郁;没有充足的水分,但它却依然结果。酸枣树啊!那坚毅的躯干可是你不屈灵魂的诠释!抽芽,是酸枣树希望的开始。嫩绿的新芽在不断的成长,向往阳光,汲取雨露,是酸枣树最初的奋斗。它不管冬风的凛冽和狂风的呼啸,依然在春天展现自我。开花,虽不起眼却在旺盛的盛开。一串串微黄的花朵向着阳光,清新的花香气人心脾,引来许多蜜蜂的采蜜。我知道,酸枣树叶在最初的时候奉献着,看!酸枣树的花是孕育累累果实的象征!结果,小巧玲珑的果实挂满了树枝,张灯结彩一般。酸酸甜甜的味道使人回味悠长。结出了满树的果实,酸枣树想必也经历过众多风雨吧!啊!酸枣树,你使我明白了对人要无私奉献。你在初春默默无闻的开花,在炎夏不断孕育果实,在秋日结出丰满的果实。你在风雨中不断生存,你是一位真正的勇者!因此,我要学习你在逆境中也要成长,不惧风雨,再困难也要结出属于自己的果实!我战胜了恐惧星期五,阳光明媚。我们踏上了去杨寿实验基的路程,大家一路上欢声笑语,却不知道困难一步一步地逼近了我们……我们到了那儿,映入眼帘的是一项刺激的攀岩——勇攀高峰,我看到之后,心里不禁打了个寒颤……唉,一来就遇到我的克星,倒霉!我心里想着。时间过得好快,不知不觉都到了第二天下午,我们来到了勇攀高峰面前,我的腿不停地发抖,同学问我:“你害不害怕呀?”我装出了一副镇定的样子,回答道:“我才不害怕,这对我来说是个小意思。”其实我心里特害怕,手上害怕的都出汗了。看着同学们一个个都爬到了顶峰。我便安慰自己:不要害怕,镇定点,没关系的。可是不管我怎么安慰自己,都无法消除恐惧感。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这种紧张气氛一直围绕着大家。终于轮到我了,我穿好了保护装备后,走上前。顿时,我感觉我的脚有千斤重,每走一步都很困难。我开始往上爬,当我爬到一定高度时,往下看,心中的恐惧感顿时占据了整个思维,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种声音,再说:“加油,不要害怕,相信自己是最棒的,这些困难是难不倒你的。”这声音一直在我耳边回响,然而在这时,我全身充满了力量,继续往上攀爬,我攀到了,我成功了,我是那么的高兴,我露出了甜美的笑容……经历了这一次活动,我战胜了恐惧,更战胜自己!1200字以上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