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的成长经历_2000字
“书为我们打开了解世界的一扇扇窗,引领我们走向未来”。我们的生活一刻也不能离开阅读。 ——题记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书一直是陪伴我的朋友。小时候就开始听妈妈读书,读的最多的是我称之为“小枕头”的几本图画书,它们是上海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一套彩色图画书:《中国神话故事》、《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和《格林童话》,因为打开书的扉页,画有无数个色彩缤纷的糖果形枕头,妈妈总是让我选一种颜色的小枕头来对应一个相同颜色的故事标题,选中了哪个故事妈妈就给我讲哪个故事,每个晚上都是在妈妈讲的故事里度过的。这几本书听妈妈读了许多遍,虽然它们现在已破旧了,但什么时候看见这些书都能勾起我美好的回忆。 书中许多故事我都熟悉,《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盘古开天辟地》、《阿拉丁》……到现在我还记得很清楚,小时候甚至可以一字不差的讲给妈妈听,讲完了再和妈妈一起乔装打扮一番,头上包块花毛巾,腰里缠一圈彩条布表演故事里的人物。书,带给童年的我数不清的快乐! 后来上学了,刚上一年级认识的字还不多,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绘本。我读的第一本绘本是妈妈从南京买回来的《爱心树》。那棵树为自己喜欢的孩子付出全部,却没有一点怨言,大树深深感动了我,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母爱,父母对孩子的爱就像这棵爱心树,是无怨无悔的付出,这是一本给了我很大影响的好书。后来我读到了越来越多的绘本:《有个性的小羊》、《爱音乐的马可》、《发明家奇奇兔》、《逃跑的火车》、《我爸爸》……这些书奇幻的想象力,美丽的图画深深打动了我 。《我爸爸》中那个虽然不帅但多才多艺的憨厚爸爸在儿子的心目中是多么的了不起,它让我觉得自己的爸爸也很棒! 二年级时,我读的书文字开始多一些了。我反复阅读特别喜欢的是韩国作家绘制的一套《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让我在了解昆虫的同时,还享受了作者诙谐幽默的语言和精彩故事,太有意思了,令我爱不释手。《不一样的卡梅拉》是我喜欢的另一套好书,生动的图画、简约的文字,把故事中卡梅拉勇敢善良的品质描绘的淋漓尽致。卡梅拉是一个有主见有梦想、并且用行动把梦想变成现实的小鸡。它不是空想家,而是一个行动派,它用脚踏实地的行动实现了一个个梦想,它的生命是充实而令人羡慕的,我很佩服它。 上三年级以后,我读的书越来越多。动物题材的书一时成了我的最爱,《狼王梦》、《斑羚飞渡》、《红脖子》……沈时溪、西顿的书我是来者不拒,大读特读,还写了不少读后感,要说感觉就4个字:超级喜欢!四五年级时又迷上了罗尔德·达尔的《巧克力工厂》、漫画《丁丁历险记》,还有《草原上的小木屋》、《森林报》、《长袜子皮皮》、《绿山墙的安妮》、《窗边的小豆豆》一系列外国儿童题材的小说和漫画。之后,读的书内容越来越丰富,郑渊洁的童话、《福尔摩斯探案集》,《永远也讲不完的故事》、《哈利波特》,《汤姆叔叔的小屋》、《老人与海》、《水浒》、《三国演义》……书中一个个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让我向往、让我感动、让我佩服,我陶醉其中,流连忘返。 有人说,读写结合一定是有思考有质量的阅读。我很赞同。几年前,在妈妈引导下我走进校信通,建立了自己的博客。这是一个无比精彩的天地,在博友们的带动下,阅读的同时我开始写作,不断写下自己阅读的收获感悟和生活中的点滴乐趣,博友的一篇篇优秀文章让我羡慕,也激励我向他们学习,可以说我的写作动力有许多来自于他们。我把自己写的一篇篇习作和日记认真修改后发表在博客中,妈妈始终是最支持和鼓励我的人。 记得第一篇被校信通推荐的文章是《小鸡奇奇》,这是我在校信通博客中发表的第9篇文章,这篇文章描写的是我养的一只小鸡,但它不幸死去。我带着真情实感写下了对它的怀念。文章被推荐后给了我巨大的鼓励。我喜欢的小城说雨老师为文章做了点评:借人的评论写出了小鸡的肖像特征;接下来动作描写,加上心理描写,生动地再现了小鸡离开鸡群时的情景。这就叫生动形象,全文写得很漂亮,一个三年级的小孩子,能把这件事设计表达得这样严密,确实展示了优秀的作文水平……小城老师的鼓励让我信心大增,博友们热情的支持也让我下决心更加努力。 从此,我对校信通的感情越来越深,校信通让我的视野更加开阔,我从中了解到许多博友们推荐的好书,尝试着模仿着写各种题材的作文,参加博谈客论的征文活动和书香班级活动……写博,评博,从小城老师和博友的作品中学到了许多好的阅读和写作方法。不断的写博也让我养成一个好习惯:认真修改每一篇文章,直到自己满意才发到博客上。因为“好文章都是改出来的!”辛勤的付出终于有了收获,书香班级活动中我先后获得阅读之星、金牌阅读天使和博腕的荣誉,被推荐的文章越来越多,写作水平不断提高,校信通让我从怕写作文到喜欢上写作文,这种变化是我当初自己也没有想到的。 阅读的感觉是多么奇妙,一书在手,陶醉其中,你就进入了历史或未来。阅读的感受是多么丰富,你会感动,你会悲哀,你会微笑,你会流泪……阅读让我了解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上的人们,感受到生命的不同,感受到成长的烦恼,它有着神奇的力量,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生命的质量,使不断阅读的人更有智慧,内心更容易体会到生活的美好。 阅读是多么的幸福,我愿与好书永远相伴!
一次买笔的经历_450字
小豆豆今年四岁了,可以去幼儿园了。妈妈准备带他去文具用品商店买一些需要的笔。 到了商店,各种各样的文具琳琅满目真多呀!小豆豆立即被吸引了,心想:“这家文具用品商店是自己家的就好了。” 他走到铅笔面前,铅笔高兴地说:“买我,买我,我最棒了,如果你写错字,我的好搭档橡皮会为你修改的,而且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它的邻居钢笔微笑着说:“你也买我吧,每天练一篇钢笔字,几年下来你就会成为一个小书法家。”这使小豆豆左右为难,买哪一个呢?这时,可擦笔又凑了过来说:“哼,写字做题用钢笔多脏啊!孩子,选我,用了我你的字会越来越漂亮。”这下,小豆豆更为难了,买哪一只呢?三支笔他都很喜欢。就在这时胖子魔笔傲慢地说:“孩子,如果你不选我可就犯大错了。你想,写错一个字该怎么办呢?除了我谁能对他进行修改呢?”“是呀,我还可以在它魔过的地方重新写上字呢。”圆珠笔高兴的补充了一句。 这时小豆豆脸上出现了一片愁云,究竟买哪一个呢?妈妈走过来安慰小豆豆,现在你只能使用铅笔,随着年龄的增长会逐渐使用其他的笔。所以,我们只能买铅笔。小豆豆这才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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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_2000字柔弱的小草即使压着万钧巨石也在努力的成长着,飞舞的浪花即使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也在奋力的成长着,柔软的白云即使在无边无际的蓝天中也在顽强的成长着,微小的我即使在五彩斑斓的世界上也在坚韧的成长着。 甜浸我心 我走过了很多地方,也走过了很多的路。狭窄的林间小道上,我、爸爸、妈妈和弟弟呢开心的笑脸,我一眼看呆了,弟弟呢天真的笑脸上闪过明媚的光芒,弟弟奶声奶气的大叫道:“姐姐这是爸爸给我买的零食快还给我!”忽然我大笑起来喊道:“弟弟你来追我呀追到了就是你的,要追不到呢就是我了!呵呵呵……” 弟弟不满的看了我一眼,或许是明白了身高上的差异。小脸气得通红,红红的小嘴一撅道:“哼!我再让妈妈买!”这是爸爸妈妈笑着说道:“你们一人吃一半不就行了妈?你是姐姐多让让你弟弟?你们可是亲姐弟,你以后要对姐姐好知道吗?我就只有你和你姐姐两个孩子,以后有神魔东西你们两个都要分着,都多找个照顾。”听了着心里好似被剑扎了一下,眼眶中含满了泪水,但还是我不情不愿的把零食给了弟弟,弟弟兴高采烈地把零食拆开,可出人意料的却是,弟弟把拆开的零食给了我说道:“姐姐,给你!我知道你最喜欢吃这个的!” 弟弟天真的笑脸上再次闪过明媚的光芒。我愣住了,爸爸妈妈也愣住了。都瞪大眼睛注视着弟弟,弟弟拍拍胸脯装大人似的说道:“我长大了要给姐姐买好多好多零食,要给爸爸妈妈买大房子,不让你们再去去干活了,要让你们和姐姐有好多好多钱花,,这样你们就不用出去挣钱了,爸爸妈妈你们说好不好。”爸爸妈妈眼中含着强忍的泪水,温柔地说道:“我儿子真乖,知道对姐姐和妈妈好了,真好真好……”。 爸爸呢充满皱纹的脸上充满了幸福,眼眶中也含了些许泪水。这是我们都笑着眼中都泛着泪花,这是弟弟却说:“都呢摸大了还哭鼻子,羞羞羞……O(∩_∩)O哈哈~”。我和爸爸爸妈妈,目光对视一起都开怀大笑。那笑好甜、好快乐、好幸福。比吃了蜂蜜还要甜,这种感觉好奇怪,但我好喜欢好喜欢……我呢一刻才知道原来幸福离我这麽近近到他就在我眼前,双眼一睁就可以看见,双手一伸就可以摸到,原来它从未离开,一直陪伴着我。我原来一直这么幸福,一瞬间觉得这个世界好美好美! 这一条路我好想永远的走下去…… 苦摄我魂?在人生的一路上我走过了阴雾漫漫的小路,我走过了宽敞明亮的大道。我走过了万物复苏,生机盎然的春天;我走过了百花争艳,蝴蝶纷飞的夏季;我走过了金色丰收,落叶纷飞的秋天;我还走过了白雪皑皑,冰天雪地的冬天。我走过了一个个四季轮回,我失望过,悔恨过,痛苦过,彷徨过。我看到过生离死别的苦涩,我看到过家人相聚的欢乐,我看到过失去时的撕心裂肺,但却只有经历过了这一切才会明白呢一切远没有你想想的呢莫简单,你感受过在寒冷的冬天为一点温暖而不但探寻的煎熬吗?你感受过在寂静的黑夜找不到父母的感受吗?你感受过失去至亲的痛苦吗?你感受过为了生存而去接受别人施舍,鄙视时的痛苦吗?我们一直生活在自己和父母为我们铺好的道路,可我们从未回头看一看为了铺好这条路他没要付出的是什么?我们只会抱怨上天的不公,可他们何曾不抱怨过?可他们最终明白了,明白了现实的残酷,明白了梦就是梦,不管梦中的风景有多美,他终究不是现实。现实也不会因梦的美而停下脚步,我们也不会因梦的美而快乐,当经历过现实后,你才会明白到它的苦、它的涩、它的痛、他的心酸、他的无奈。 我要带着这份苦涩上路,我要让现实变得美好,我要不断的拼搏,不断的努力,不断的进步,在人生的路程上获得丰收。在过去跌倒了妈妈把我扶起来,在现在跌倒了我要重新爬起来,在未来跌倒了我要重新站起来。即使那很难我也相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我要带着苦涩带着希望向未来奔去,我要让着苦涩成为我前进的动力,成为我今后回忆时永不磨灭的一道风景!初二:刘洋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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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经历_2000字说起自己竟然都是21世纪的90后了,每每再和同学说起自己的那段暗恋经历,总是一阵唏嘘不已。 故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她自己也不清楚,翻看以前的日记,模模糊糊的名字越来越清晰,由远到近以至于自己也不能确定准确的日期。 “still still waitting for you”这是牧遭到阿雅突如其来的拒绝之后的第二天,写下的一句QQ签名。 牧和阿雅都是刚进大一的新生,在一次高数课上因坐同桌而认识。牧是个不善言辞的理科男,阿雅是个大大咧咧的文科女。刚进大学的阿雅似乎是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包括旁边坐的这个缄默的小伙子,来来回回几句话之后,交换了对方的手机号码和QQ号,“这样,我们算是朋友啦”阿雅对身边所有的事情总是一副不在乎的样子,然而却又不是真的不在乎。 我想我们可能得感谢QQ这项伟大的发明,仅以一句嗨便足以开始一段天雷勾地火的聊天。来来回回地交谈,牧与阿雅变得亲密起来,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自习。而终于有一天,阿雅或许知道了些什么。仍然是在QQ上,一份美好的情愫便在萌芽中夭折了。 事情原本到这里就该结束了。 女生是一种很感性的动物,有时候也是一个自我矛盾体,说到这里,自己作为一个女生,我突然觉得故事没有办法再写下去。 一段时间的相处,同进同出在一个不大的班级里总会显得很晃眼,于是不经意他们成了八卦女生茶前饭后讨论的对象,当然,阿雅自己作为女生,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只是她也不知道该解释些什么,或许本来就没什么可解释的。 十月,大学终于拉开了千万个曾经的高中生心里神秘的帷幕,“再苦再累,到了大学一切就值得了”“考不上大学什么都不是”诸如此类的威胁言论也渐行渐远,摆脱了高中的束缚,感觉空气都是新鲜的,人也是活的。 阿雅是个要强的女生,曾经立志考上X大学,并且一直在努力。高三后期出现了变故,或者是自己步入所谓的高原期,或者是中了“弦绷紧了就断了”一类的言论。后来调侃说那是她人生中的第一个低谷,也是人生中的第一次转变。身边的朋友怎么也不会想到,曾经那个说句话都会脸红不苟言笑的女生如今变成了不羁的爷们。有时候阿雅也会想这是为什么,最终还是以物极必反之类的抽象言论告终。进入大学的阿雅刻意告诉自己什么都不要在乎,好像是做到了,好像又没有做到。 牧是个同班级的学生,牧和阿雅是同学经常讨论到的对象,牧是一个计算机高手,牧为什么没和阿雅在一起,牧是不是有了新的女朋友了……大一的一年,牧这个名字似乎总是在阿雅的耳边回荡,起初阿雅并不在意,可是时间长了,阿雅也开始好奇,牧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好奇没什么这个名字这么频繁。后来阿雅回想是不是这个疑问就是她不得开口的一段恋情的伊始。 如果我爱你,而你正巧也爱我, 你头发乱了,我会笑笑替你拨一拨,然后,手还留恋地在你发上多待几秒; 但是,如果我爱你,而你不巧不爱我; 你头发乱了,我只会轻轻告诉你,你头发乱了哦。 阿雅越来越明白村上春树曾经写下这段话的心情了。 日记里牧的名字出险得越来越频繁,阿雅对牧的关心也越来越多,阿雅开始对牧这个名字变得很敏感,确切说,她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她始终不肯承认这是喜欢,或许他也并不知道什么事喜欢。感情,有时候,就是一场不可知的意外。 身边的女友对八卦还是一如既往,乐此不疲,只是这是只有雅自己心里明白,牧这个名字,在自己心里的分量发生的变化,始料未及。 此时,阿雅才知道,原来自己也是一个不善表达感情的人。 一旦爱上了,就仿佛这个爱情由来已久,所有往事在这个情人的脑海中都消失了,我们承认这是很奇怪的。 她开始很关心牧的存在,在班级,男生总是不约而同往后坐座位,不知道是出于绅士风度还是畏惧于这个阴盛阳衰的历史大背景。她知道每节课看他是否来到班级上课已然和她每天要吃饭喝水那样成了每日必修,甚至可以不吃饭不喝水,但是做不到不关心他,尽管这些牧并不知道。然而就是这样的单方面无回报地付出却还是那么心满意足,只要心甘情愿,一切就会变得很简单。雅也开始不控制这些感情,任凭这些朦胧的情愫自由地生长。不要刻意地想忘掉谁,想思念他就去思念吧:正常地生活,重复平凡的琐碎。某一天你会突然发现,一切在平淡中就这么过去了。她总希冀,或许某一天,她累了,不想再关心了,这些症状就自然消失了。 想起古人说的一句话:人在爱情中不会变得聪明。她开始喜欢每一节课,因为她想不到更好的理由去知道牧的动向,她借着上厕所的理由故意绕道后门,走过牧的座位,慢下脚步观察他在做什么,然而多数时候,他总是趴在桌上睡觉,以前这是阿雅最鄙视的物种之一,而现在,再次看见这个穿着格子衣服的男生趴在桌上却觉得那么安逸。阿雅也曾试图以各种理由约牧出来,可她毕竟不是天生的恋爱高手,绞尽脑汁最终还是以计算机作为突破口,让他出来教上机,牧是个热心的人,即使曾经被雅拒绝但他们还算是朋友,她知道牧不会拒绝的,于是他们的交谈就在来来回回地计算机术语中度过。牧,我想有些事情注定是他永远不会了解的。回宿舍的时候,牧有意没有送她,因为他说怕同学有误会了,事实上,阿雅强颜欢笑装作无所谓,心里免不了一阵失落,因为这似乎预示着,她们没有可能再开始,或者,以另一种方式告诉宣判着阿雅这段止于齿间掩于岁月的爱恋。 阿雅不喜欢枯燥的课堂,然而课再长再多,只要看见牧在,便总能安心,阿雅甚至破天荒地希望课可以更多,她无数次劝自己,趁早打消这样的念头,告诉你们一万遍不可能,但是,她做不到,有时候,她也很恨这样的自己,拿不起放不下,做不到不想念,她想尽所有的方式对他好,可是她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那个爷们一样的阿雅现在是去哪里了? 制造无数个偶遇,希望自己可以出现在他的视线里,而当真正如愿以偿时,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闪电般躲开。爱情,是不是就是这样? 当你决定用自己的青春去暗恋一个人,你就选择了让这段时光独自在你的胸腔里发酵。你对这种感情上了瘾,你对任何事情都选择了噤声。我想你和我一样,都希望,这段暗恋可以结束,有人说:“暗恋是一场成功的哑剧,说出来就变成了悲剧。” “我曾经对他说,将来我再遇见你,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喊你的名字,因为有情有义,不能装作从来不认识你。你在河流中看见岸上的我,这种短暂的相遇,你可以认为是一种告白,我在这个世界上无处可去,所以又遇见你。” 不小心我喜欢上你,不小心我们却没在一起。世上总有没完没了的不小心,你说是不是这样?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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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阅读,我成长“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从昔至今,我在看书中体验;我在读书中成长,我在品书中坚强。儿时,总望着蔚蓝的天空,坐在母亲怀中,听那些个耳熟能详的故事。就这样,我开始读着母亲,渐渐地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时间过得很快,我上了一年级,慢慢地学会了认字。后来,母亲的阅读已不能满足我的需求。于是,我便尝试着自己读书。闲暇时,便拿起书读,而且还养成了早上看书的习惯,“朝不读则不起。”渐渐的,阅读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那时的我不敢尝试,害怕失败。每次失败都心如寒灰,不敢再挑战。但读完那本书后,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硬汉!《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出海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一条小鱼,可他依然继续坚持下去,经过一番斗智斗勇,终于捕到了一条罕见的大马林鱼,但老天捉弄人,在返航途中与鲨鱼进行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掉了,最后只剩下一副鱼骨—“足有十八英尺长”是的“人可以被消灭,但就是不能被打败。”这就是人的尊严所在,真正的硬汉是敢于向命运、向自然、向失败挑战的人。看完那本书后,圣地亚哥的那种硬汉形象一直氤氲于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时间一久,我就喜欢上了在傍晚品书。每当晚霞逐渐隐去时,总喜欢洗净自己的灵魂,打开台灯,然后伏在桌上,虔诚地掀开书页,深嗅着书的芬芳。任庭前花开花落,阅读中的世界,却始终如一的精彩。“沙沙沙,沙沙沙……”窗边的我沐浴着永不停息的书雨。到了十岁的雨季,第一次欣喜地走进二楼的教室;第一次接触英语;第一次想要退缩。“我是中国人,为什么要学英语呢?”面对着这些密密麻麻的天书,我只能仰天长叹了……但,那一天—偶然瞧见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保尔·柯察金—一个出身于工人家庭童年饱受生活的磨难,后来,成为一名严于律己的红军战士,他不断追求进步,克服一切困难,每次遇到难题,他不是退缩,而是千方百计的想克服它……顿时,我的内心深处被一种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所震撼了。看看保尔,比比自己,面对困难的态度相差实在是太大了。今后的我是不是应该学会克服困难,而不是被困难吓倒呢?后来英语成了我的强项……十二岁的光阴是暗淡的;十二岁的情感是忧郁的;十二岁的颜色是灰黑的。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父亲的生命,荡涤了我童年的欢笑,扼住了我命运的咽喉……那些日子,我彷徨,我堕落。偶然间打开《童年》,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父亲因病去世,于是,随母亲来到外祖父家定居。可是脾气乖戾、暴躁的的外祖父经常把阿廖沙当做出气孔,,有一次,阿廖沙想亲自染一块布,便把桌布放进了蓝靛的桶里,结果遭到了外祖父的毒打。那次,阿廖沙在床上躺了三天,家里人都认为他快不行了,没想到的是,阿廖沙竟在这种艰难的环境下,越辩越坚强,越变越勇敢……于是,我开始反省,我怎么能堕落下去呢?我是不是应该坚强起来……十三岁那年的冬天,我站在粗壮的槐树下,攒起拳头,对着月亮发誓:我要学会坚强,没有父亲的日子里,我更要努力……就这样我在阅读中成长……现在的我,虽然上了初中,但依旧喜欢读书。只要捧上书,我的心就像插上的翅膀一样,在书海中翱翔。最快乐的时光是静下心来阅读的时刻。“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因为读书而痴迷于写作,看的书多了,就有一股想写的冲劲,也期望有一天能像郭敬明,韩寒……那样公开发表自己的作品,成为一名少年作家……阅读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快乐,还在给我美好的梦想与追求,他将继续伴着我,成长……初二:蒋秋园点评:本文与其说是一篇叙事文,更像是一篇话题散文。纵观全文,小作者按照时间顺序,叙述了自己成长路上与书相伴的故事,温馨平实的文字让读者感受到了小作者对书的浓浓深情。以翁森的《四时读书乐》中的诗句开头,直截了当点明主题。从儿时到十岁,到十二岁,再到现在,巧妙地将书融入到了自己的经历中,真切的让人体会到了读书带给“我”的收获和成长。结尾再次呼应题目。但作为叙事文的话,全文略显散乱,需把整体结构调理工整。点评老师:杨秋红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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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伴我成长_1500字书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普希金)——题记感悟着这数十年的生活经历,是什么陪伴着我一起走过?除了亲人,那便是书了。我读了它十几年,它也陪伴了我十几年,和我一起走过了这风风雨雨,同时也见证我的成长。儿时,不识字的我经常要求爸爸在我睡觉前讲一些故事。每天晚上,那远在杭州的爸爸便会打来一通电话,给我讲一些小故事,听着听着,我便睡着了,睡得很香很香。次日,我也会从幼儿园里带会来几个小故事,与爸爸一起分享。就在这时,阅读的种子便在我的心田上萌发,我相信终有一天,它会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稍长大了一些了的时候,我上了小学,认识的字自然也就多了起来,我也逐渐接触一些名着书籍。我还依稀记得我秧求妈妈买的第一本图画是《三国演义》,我刚刚见到它的时候,我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所以我一定要买下它,妈妈也赞同,于是我就有了第一本图书。我看书看的昏天黑地,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在妈妈的催促声中我读完了《三国演义》。这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我时而拍案叫绝,时而伤心不已,时而替刘备感到惋惜,时而替诸葛亮的机智感到惊奇,时而......如今即将进入初二的我,看过的书自然是今非昔比了,光是名着就有整整一大箱,书架上早就没有地方摆了,而我却还不知满足--四处“搜刮”着好书,名着。现在我每一天都会抽些时间来学读书了,随着时间一天一天的过,也便渐渐地感觉到了读书的乐趣。在父母的倡导下,书已经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有空我就会骑车到图书馆里去如饥似渴的看书。我也从书中领悟到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做人要善良、要有爱心、要懂得感恩、对他人要宽容、做事要持之以恒、要勇敢......我喜欢看历史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知道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知道了很多的名人趣事、知道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深刻道理;我喜欢看科普类的书:因为它使我知道了树是由顶端开始生长的、蜡烛在水里也可以燃烧、摩擦力在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我还喜欢看《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因为它们书中的那一个个充满想象力的动人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浮想联翩,书中一个个人物的喜怒哀乐常常使我牵肠挂肚,与他们同悲同喜。我喜欢看书,喜欢阅读,更喜欢与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玩耍,一起游戏,一起体验生活,走进他们的世界,融入进他们的世界......书籍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抹去的朋友,它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它伴随着我成长。当我开心的时候,它和我一起分享快乐的时光;当我难过的时候,它能给我分担烦恼,让我的心可以得到安慰;当我郁闷的时候,它会给予我快乐,让我的脸上在次出现久违的笑脸;当我有疑问的时候,它会为我开启那扇神秘的大门,寻找到真正的答案。有人说:书是那寒冷冬日里一缕温暖的阳光;令人回味无穷;书,是那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攀登上至高无上的宝座;那么我则认为阅读,是一座灯塔,为我指明前进的方向;阅读,是一缕阳光,为我照亮人生的旅程;阅读,是一位向导,帮我找到智慧的源泉;阅读,是一架望远镜,让我看到自己的明天;阅读,是一把阶梯,让我通向辉煌的成功;阅读,是一种心情,让我陶冶出闲情雅趣;阅读,是一位良师,指导我们走向成功;阅读,是一颗种子,让知识在我们心间萌芽。我相信我会啃着书籍这样的精神食粮继续成长,而阅读也将会永远陪伴着我成长,永远,永远......初二:程前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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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伴我成长高尔基曾说过:“读书,这个习一为常的平凡过程,实际上是人的心灵和上下古今一切民族伟大 智慧的结合体。”以前我还不太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现在,我明白了,这菊花就是告诉我们, 读书伴我成长2 书是类指挥的结晶,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们的精神食粮。我从呱呱降生开始便与书有着不解之缘:哺育我们的婴儿教育书;父母讲的故事书;哑哑学语的 未来是我们的 识字书;学龄前的连环画;上学时的课本;课外的各种散文、作文选、科普书、历史书和许多名著。 可以说书在我的成长中是比不可少的。 为崛起的中国喝彩 因此,我分外喜欢读书。尤其爱在傍晚和清晨读书。晨曦初露,斜椅桌边,任窗外黄叶如花,离 愁飘挂,我的新却固守着与书的约定。 读书活动之名人名言 或在傍晚,独坐窗前,听窗外西雨如诗,看书中人生如戏,“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的 无奈抉择,“卧薪尝胆数十载,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坚韧毅力,“羽扇纶巾,谈笑间墙橹灰飞烟灭” 怎样阅读中外名著 的绝代风华,无一不让我惊叹!行行文字仿佛片片美丽的音符,奏出一曲曲深邃而悠远的天籁。 日复一日,我就这样在一片书香中体味着作品的精髓,艰深的文字不再是理解的障碍,读书对于 我来说更多的是一种需要, 而不是一种负担。 记得小时侯,我还不识字,妈妈就耐心的教我背唐诗,茶余饭后,妈妈便教我读《唐诗三百首》 里的唐诗,妈妈说一句我就鹦鹉学舌地模仿一遍…… 上小学前,我已可以独立看一些故事书了。 低年级时候,我识字已经很多了,便迷上了课谱书籍,妈妈就帮我买了一套《少儿百科全书》, 厚厚的几本,宇宙气象,人类文明,世界地理,这些知识书上都有。每书中的每个问题都说得非常详 细,真使人爱不释手。在如饥似渴阅读同时,我家又住进了一位新朋友——《新实际中国少儿十万个 为什么》。这套书又使我增长了许多知识。 一次,老师在《美丽的海底世界》时,让我们自己更具体地介绍海底生物,我回忆起了在《新世 纪中国少儿十万个为什么》中了解的海龟生活习性,便滔滔不绝地介绍给同学们听。当小老师的滋味 真好,但这还得归功于我的书朋友呢!! 现在六年级了,我当然回更注意的去读一些优秀的散文、、从文章中我不仅积累了许多好 词好句,也领悟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渐渐地,我的文章已不再只有春花秋月、夏晓残冬了,飘忽的文笔中也多了几分沉稳、包容,学 会了如何在多变的生活中使自己拥有超然而豁达的气度,有人惊讶于我的转变,而我的回答仅是淡淡 一笑:“都是书的功劳。” 读书是积累,知识的大小要靠日积月累才形成。年华如水,一去不复返,怎样才能不让它白白流 逝呢?靠的只是自己抓,抓住了 知识,抓住了今天,你就抓获了生命,抓住了未来。书将继续伴我 成长,伴我生命之光环。 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冰心冥冥之中,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除了父母的亲情,还有谁能支撑起我的生命?是书,这就是知识铸就的擎天柱,生命中的重要的精神支柱。 读好书 我首次结识书,已年过六岁,对大凡实施早期教育的家庭来说,这的确延误了不少时间,但这并不影响我和书的感情,初次碰到书,首先被吸引的是它那精美的封面。抚摸着封面,细腻,咝啦咝啦,双手像被雨后的飒飒西风轻吻,又像被牛乳沐浴,摸摸纸张,麻酥酥地醉心,第六感觉告诉我说“这是一本好书!”我将注意力集中到内容上去,啊,又是别有一番天地,琴棋书画,真善美、假恶丑是她的精髓,她的真谛都在这儿啊!她使我的行为得到规范,使我的心灵得到洗礼。 这,便是“好书”。 好读书 约摸十一二岁,我体会到要将一本的好书的营养真正分解,“好读”是不可缺少的消化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清晨,手捧《骆驼祥子》仿佛看见祥子拉着车从我身边走过;捧着《鲁迅全集》仿佛在跟鲁迅先生谈心;晚上在灯光下仿佛看见保尔那坚定的背影,是他向我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好书,我的“偶像”,我的“心肝”,我爱读她,无需问为什么。读书好 好书是诤友——这是我初中体会出来的。 她着实令我获益匪浅。这“益”不仅仅是指成绩优异,视野开阔,能说会道,她更给了我心灵上的慰藉。 好书,打磨我,塑造我,雕琢我,没有她的相伴,即使活到百岁,生命又有何充实的呢? 读书伴我成长,一路上的欢笑与悲伤,是她陪伴我,我爱读书,永远……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