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
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
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而是共患难。最后,用南派三叔说的一句话。
揭开谜底那一刻,有谁还能记得?有谁又将离开?
让谜题的海洋,涌回最初翻滚的记忆!
我的白发丝
天,依旧湛蓝;叶,依旧碧绿。暖暖的阳光轻轻的倾泻在我的房间里,我趴在床上默默地看着躺在手心里的八根白发丝。在阳光的照耀下,晶莹透亮,恍惚间,我觉得这不是我的头发,而是一个个塑料丝。这八根发丝已经褪去了它们身上应有的光泽,取而代之的是闪闪发光的银白,看着这些发丝,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涩混淆在一起,泪珠一点一点的落下,打在这些发丝上,被裹上泪珠的发丝愈加显得耀眼。慢慢的,泪如决堤的洪水,顷刻之间一涌而下,这些天伪装的坚强霎时倒塌,许久忘了哭泣的滋味的我这次让泪水放肆地流淌,思绪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在天空上的飞越来越远。
进入初二下学期的时候,我的期中成绩就像一只飞鸟,一下跃进班里的前七名。我成为班里的一匹黑马,让老师和同学都大为惊讶,连我自己也有些不可思议。虽然我进步,可我的压力就越大。我是一个好强的女孩,我不想就成功这么一次,我害怕自己又会退回去,害怕失败的滋味,我要“成功不是偶然”这句话在我身上验证!因为好强,我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有时真想放弃,可我知道我不能那么做!于是我忘记了白天黑夜,忘记了喜怒哀乐,即使在爸爸妈妈吵的很凶的时候,我也无动于衷,我只是保持沉默,有时真的好烦,心里还是有些苦涩,只是通过做无边无际的卷子来堵住我的耳朵,不理会他们的悲伤和眼泪。我想我是真的疯啦,已经变成一个冷血的动物。
闷热的夏天使我的心情十分烦躁,我埋下头拼命地做着卷子,汗水顺着脊背滑落,无从察觉。不知什么时候,妈妈来到我的身边:“乖,累不累?要不要喝点水?”我慢慢地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才觉得喉咙是如此的干涩,我轻轻地“恩”一声,拿起杯子咕咚咕咚地往下咽,妈妈温柔地抚摸我的头发,看着我,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忽然,她眉头一皱,死死地盯着我的头发,无不紧张地说:“呀,你怎么长出来白头发了?”她轻轻地拨开我的头发,在仔细地寻找隐藏在黑发中的白发,我心里一惊,随即又恢复正常,淡淡的“哦”一声,又埋头做题。她又慌里慌张的去拿剪子,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她那有些肥胖的身子浸在日光里显得那么弱不经风,我的心有些微微痛了,有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
她拿着剪子,小心地为我剪着白发,我默默地写卷子,可还是能感受到她的手在颤抖,她那么的紧张,不安。她边剪边惭愧地说:“对不起,都是我们的不对,你不要有那么多的压力,以后我们尽量不影响到你,都是妈妈对不起你!在学习上也不要有那么大的压力,只要自己尽力就好啦。!”我的鼻子酸酸的,回过头轻轻的对她笑:“说什么呢!这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你别想那么多!我营养过剩,黑发它自己淘气想换别的颜色的衣服,我有什么办法,你别瞎想!”妈妈依旧不断地叹息,我不想让自己就这么在她的面前落泪,就假装没好气地说:“好啦,我要学习啦,别打扰我啦,你快去做饭吧。”等她走出我的房间,我的泪水就要夺眶而出,我抬起头,来看着万里碧空,坚决的忍着泪不让它流出,我告诉自己:不许哭!不能哭!要坚强起来!可是心真的好痛好痛!
银白的发丝在阳光中隐隐发光,似乎在无声地诉说着曾经的悲伤与喜悦,记载着汗水和进步。我的初二生涯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又飞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而爸爸妈妈的婚姻也演奏完了最后的乐章,只是这个乐章的最后一个音符不知包含了多少绝望与心碎。哦,我的白发丝,你那逝去的光泽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通向梦想的天堂,经历了这些风风雨雨后,使我更加坚强,我要通过自己来保护自己所爱的人不受伤害!我自己只身一人乘上驶去成功彼岸的船只,鼓起船帆,迎着灿烂的朝霞,戴上梦想的双翼,向美好的明天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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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笔记》读后感这是一本很“私人化”的书,作者陆春涛是知名画家,2005年,他三度赴欧洲举办个人画展,将旅欧的见闻和感受记录下来,成就了这本书。正如他自己所说:“欧洲行之前,圈内好友友情提醒,你到了艺术的殿堂,一定要用心去捡起那些闪光的碎片;用心去记下那些震撼你心灵的难忘瞬间,这在你今后的艺术道路上将受用终生……每天深夜,端坐在客房的写字台前,凝视着镜子里自己的双眸。于是白天的经历在眼前频繁切换,于是眼睛看到的和心里感受到的就演绎成了方块汉字。”文字很朴实,因为朴实所以真实,因为真实所以真诚。你可以将这本书看作是一部“行走文学”,因为其中有参观维也纳现代艺术博物馆和艺术史博物馆的感触;有对东西方艺术观念的比较;有徜徉在欧洲古老建筑中的浮想……你也可以将这本书看作是一部“旅游指南”,因为其中有不少关于旅行的小贴士,如买了东西怎样退税,坐火车怎样买票比较合算,喝什么样的红酒才是性价比最高的……但与那些故作深沉的“行走文学”和天花乱坠的“旅游指南”相比,作者很“私人”的文字与感受却别有一番动人心处。他会写因为护照上的磁条脱落而被警告有可能被拒绝入境后,在飞机上如热锅上的蚂蚁的窘状;他会写在国外被人斩了一刀后那种又气愤又心疼的心情;他还会写在异国他乡画出得意之作时的“臭美”感觉……值得一提的还有这本书的装帧设计,封面是很典雅清淡的那种,内里却别具一格。因为是日记,所以每一页的边缘都被设计成日历的形式,日记中的这个日子用红圈标出,新颖又醒目。而作者的登机牌,日记的手迹,在欧洲拍摄的各种或记录生活或显露心情的照片散落在书的各个角落,透气又好看。而书的最后是作者欧洲写生的画作,作者在这里返回到他的本行,展示了他在绘画上的实力。6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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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居笔记读后感【篇一:山居笔记读后感】《山居笔记》以《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山居笔记》以《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我想我一直以来都不是那种善于读书的人吧,总觉得自己既缺乏潜心鉴赏的定性,又没有那种体味美感的修为。想想以前看书,多半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般的一览而过,久而久之便留下了近乎囫囵吞枣式的劣根性——-枣自然是被吞下肚了,口中却依旧索然无味。因此,每次要写诸如读后感之类的文字时,便难免有些捉襟见肘的窘迫感。但这次看完《山居笔记》之后,倒是自认为感觉有些奇怪,因为我竟然从那些挥洒自如的文字中嗅到了些许的味道。确切地说应该是透过字里行间,我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上的碰撞,或许这就是通常说的所谓心灵上的共鸣吧!应该说全书没有诗歌那样唯美华丽的辞藻,也少了杂文那般犀利精辟的笔锋,但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摈弃了浮华的随性,给了人一种心灵深处的亲切感——-自然流露出来的文字往往能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作为自述性笔记,初读起来似乎有些凌乱琐碎,但通读全书,却不难发现作者构思之精妙:那就是从平淡的话题中以小见大,通过质朴的语言风格直指社会现实,从而使得文章中所触及到的问题与中国当前的现实遥相呼应——-轻快中不乏沉重,从容中又不失理性的批判。由此把一个社会现实的剖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无形中引发并启迪人们的深思,从而点明了人类应该回归自然、崇尚清雅淡泊的主题。可能我对这些文字的理解很肤浅,而对作者文学心理的解读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但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自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吧。的确,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多数人都热衷于名与利的追逐,醉心于粗浅的感官上的享受,却忽略了太多原本值得自己去关注去体味的东西。我们每天麻木地跟着紧张的社会节奏而躁动,却在躁动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失去了自我,我们守住了眼前那些自以为珍贵的美丽,却始终守不住一颗淡泊的心,直到有一天看到那个面目全非的自己,才猛然感觉到了疲惫……一切的一切,余秋雨先生用他那朴实而又不失华丽的语言,生动且精妙的比喻,紧凑又巧妙的文章布局向我们讲述那中国的沉重、悠久的历史,把我们引进那个沉痛的年代。不得不叹服余秋雨先生的见识之广,领略之深。整本书充斥着他的横溢的才华与渊博的知识,每一章的内容都填充进了大量的史料,名言及各类文学知识等诸多内容。整本书涉及的知识面之广,让我叹为观止。阅读完全本书,真是看得我目瞪口呆、目不暇接!此外,余秋雨先生那独到的见解,更是让我如雷灌耳、记忆犹新。他那与众不同的观点,真的是让我们打开眼界!或许从中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丝的宁静。当铅华褪尽,我们带着苍茫的心态回首走过的路,能够很坦然地微笑着告诉自己——-我曾经也是那么充实过的!这其实就是给我们的心灵一个最完满的交代。【篇二:《山居笔记》读后感】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我所读余秋雨先生的第二部文集。因为真实喜欢所以看,因为炒作的厉害所以急着看,因为它的人文气息不可不看。余秋雨先生的这部书从《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这本书是在2003年1月出版的,他在这本新版的自序中说他写这本书历时两年有余(从92年——94年),而且牺牲是相当大的,他辞去了学院的行政职务,十分纯粹地几乎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仅仅十一篇文章却耗费了两年多的时间。这,并不是他的写作效率低,而是那有股坚韧的探求精神,正是他的那种认真态度和永无止境的追求让人心悦诚服。多年来他通过边走边想,有机地将写作与考察结合在了一起,很多写到的地方,他是一次又一次的拜访求证。曾经就为了核对海南岛某古迹的一副对联上面的两个字,在几度函询都得不到准确回答后,只得亲自再次去海南,很多时候,他就是这样不得不一去再去,在追求真理和对文学的无比热爱方面,他是毫不吝啬的,不管时间还是金钱。对他的文章,他真正做到了“得失寸心知”,是不会在乎他的经济和得失的。按照余先生的话说:“全书是我以直接感悟方式探访中华文明的第二阶段记述”。他还说:“写作这本书的最大困难,不在言论之勇,不在跋涉之苦,也不在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粹炼得平易可感,把玄奥细微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耗费难言的艰辛,而艰辛的结果却是不能让人感受到艰辛。”我被他的这种治学精神和严谨的求实作风以及认真的求学态度所折服,我深深地被他的文字和精神打动了。这种境界早已超越了文字本身,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穿梭,在东西南北的古老土地上走过。余先生的文章带给我们的都是精彩纷呈的人文、地理、历史、故事……上下求索,展示出人类人文历史的绚丽诗篇,给我们掀开了精神的家园、文化的粮仓。我最喜欢《天涯故事》和《十万进士》这两篇。从《天涯故事》里,我终于知道了寻求已久的“鹿回头”,一解我长期的牵挂。我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段美丽动人的传说,那“清澈而美丽,无奈而凄凉”的鹿的目光和那对闪耀着渴求生命光彩的眼睛,它们从遥远的地方投过来,穿透了时空,一直走进了我们的心里,这种震撼力是无疑置否的。每当身临绝境,总会产生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美丽与快感,以及顿悟生命的意义,如果不是天涯海角,不是绝壁死谷,不是生命被逼到了最后的边界,那么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不会有这么深刻的场景。纵观海南,从战国到当今,那些历史的片段强烈地吸引着我,特别是先生谈到的海南历史中的女性文明。洗夫人、黄道婆带来的整个中原大地的兴旺繁荣,还有从这里走出去的宋氏三姐妹,都带着海南强劲的浪潮,是我们女性的骄傲。女性文明派生并推动了家园文明。苏东坡、李光他们是泪涔涔地来,却在家园文明里破涕为笑;海瑞、邱浚他们虽然是气昂昂地走,却也放不下这里的家园文明,终究乐极生悲……通过余先生的笔,经过大脑细胞的溶解、过滤的排列组合,于是一个以非历史学家的思绪和眼光,让我们最广大的读者读懂了海南,让我们寻找到了海南的灵魂所在。海南已经成为我的一种向往和追求,闭上眼睛,一阵啪嗒因熟透而掉下来的椰子声敲打着我的心,更加勾起了我对椰汁的占有欲望。我飘身过去摸摸这个,摇摇那个,完全沉浸在了这片惊喜之中。看完这个故事,我陷入了久久的品味中,将自己的头深深地埋在书页中,仿佛嗅到了椰子的香味和浓浓南国的水果大拼盘,贪婪吮吸着……【篇三:《山居笔记》读后感作文】山居笔记是本关于历史、文化、地理、美术的书。跟随着余秋雨思绪的脚步,他在山居中对中国五千年文化的省思,以一种闲散的方式将它用笔记录下来。他仿佛对中国文化做出一次批判;将现实与历史结合,用文字去剖析一个王朝的兴衰,记录着东北土地上的流放,站在走过历史的这块土地上,吟着苏东坡的《赤壁赋》、《念奴娇》,隐约听到广陵散已经响起……当我一走进,那已斑驳的碑文向我倾诉整个王朝的兴衰,已无昔日《木兰围场》的风光,卧倒在这的只剩整座山林。这时我仿佛看见一个老人逐渐被历史的洪沟吞没,没有什么怨叹,只留下一座承德山庄。凝视这已走进历史的历史,我内心一股无法言喻的怅然,悄悄化作泪从眼角溢了出来。感伤这段历史的所掺杂的苦涩和凄凉,也感伤用生命来奠祭这段历史的文人。走向流放者的土地心中又是一种不同的悸动,在地理课本上读到的它,是那么样的展现因工业,而发达的生命力;是那么样的展现因农业发达而拥有的丰饶,怎么也无法联想起它曾背负着流放者那份在心里的高贵和不屈,孕育过流放的下一代。北大荒已不再是北大荒:流放者也已不是流放者,时间的递嬗。将这段过往带走,但流放者的精神及其意志带不走,因为它已生根,而那脆弱的都城,虽已化作尘土,但那曾经的繁华,已被接承。在十万进士这一篇里也使我感触不少,因为一个神圣的科举制度,居然可以让人搞到一片黑暗,原来是一个争取人才来做官,变到一个大家都变成封闭的读书人,只知道在那一些《四书》《五经》里面打转,而不知道要去读一些实用的书,到头来,我的中国传统的科举制度就只是培养出一些只知道反口仁义道德而骨子却跟一个三岁小孩一样(什么都不知,什么都不会),有的还更可恶的是靠关系就可以做官而不是靠自己的实力去争取到的,还有包庇这些人的人也很可恶,如文中李实对权德舆说:「你可以照我排的名次一一录取,否则,你就会贬到外地,到那是后悔莫及!」还好这一次李实没有成功,可以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吧,但是并不是每一次都是那么幸运的逃过的……我清楚的了解现在的我要去思索那五千年的文化,只能望洋兴叹,即使耗费一生去探索,也只有徒劳无功。也许去看看那千年书院,感叹那已不再有的朗朗书声;也许去走走那曾有许多商行的山西,体会那曾有的繁荣;也许背着行囊走向那未知的土地,才能感受那文化的冲击……【篇四:《山居笔记》读后感】先前我并不曾听闻余秋雨这位在当今文坛中颇有地位的作家,接触他的文章是一次机缘巧合。一个同学向一向对历史有着浓厚兴趣的我推荐了他在新千年之初的一本书——《千年一叹》。我虽然在文学上的造诣不深,但是我知道他的散文绝对是能让我产生共鸣,书中的一字一句对我都是强烈的震撼。这本书绝对是真实的感受,经过整整一年拔山涉水,躬行践履,他走过了充裕着异域风情的埃及,希腊,土耳其,穿过了战乱连年的伊拉克、巴基斯坦、伊朗,他在尼泊尔欣赏着常年冰封的喜马拉雅山在晚霞的映射下透显出的雄威。感受着一个文明从兴盛到衰败。按理说一个中国人应该从了解自己的家乡开始,从而了解其他国家的历史文化。可是我认为余秋雨他从中国出发,最后又回到中国,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所感不仅是对一种文明的认识,更多的是在与本土文化做比较,这样也使随后所写的《山居笔记》就有其一定的客观性,是对我们文化的一次较为正确的评价。而不是一再的强调我们拥有着上下5000年的历史,是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古国。毕竟我们的文化也曾经遭遇过“焚书坑儒”、也曾掀起过令人发指的“文字狱”,不论是以前的文人墨客还是现在的知识分子,我想谁都不愿意用八股文来禁锢自己的思想。我们并不希望“独尊儒术”,哪怕是孔圣人也不愿意这样,否则怎会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之说。我们希望的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盛况,在这世纪交接的时刻,是不是应该回头看看前人所留下的那一句一笔一张一本。作为前车之鉴,给后人留下的又岂止是精神财富,对一种文化的反思,恰恰能创造出另一种更适合现代的文化模式。起初我并不能读懂余秋雨的散文,因为他的思想内涵还不能让我这个小孩所理解,但是我就是觉得他的话有道理,是他真实的体验和感受,他通过他的笔,通过从他笔尖划过的字,把这种感受真真切切地传达给了他的读者。我很感谢他,是他使我这个年幼的“学者”学习到了文明的内在,一种文明常常是由一群意识朦胧的人创造出的,而它的发展可能是经过几个或是几十个甚至更多的人慢慢地从远古文明衍变,推敲,再由几个在某几方面有着极其重要贡献的人将他推上颠峰。而文明的衰败往往是毁在战争中,我们不需要讨论为什么而战争,但是确实是战争加快了文明颓败的速度。更或者就只是这种文明不在适合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总是会有一些人走出来,推翻它。那些保守守旧的人不愿改变他们现在的生活方式,那些激进的人却试图改变现状。于是乎,在激烈的争论过后,无论赢得胜利的是哪一方,对这种文明的摧毁是必然存在的,有时候往往一条极小的裂缝就会导致一座大厦的坍塌。一种文明也是一样脆弱。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武将也许可以以武力解决一些争端,但是这一文明所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它的精神本质和思想。鲁迅先生当初弃医从文,也是想能从精神上诊治那些精神麻木、空虚的人。文人能留下让人精神振奋的作品,但是许多文人不论是在生前还是在死后都生活艰难,这是文人的悲哀,也是文化的悲哀。有这样一句话“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不是为了吃饭”。可是又有多少文人能摆脱生活的负担呢?他们有着足够的精神食粮,却不能填饱自己的肚子。这使他们不得不面对现实。那些只能作为他们丰富自己,感染他人的理想而存在。余秋雨在他的书中写到“越是热闹的东西越是脆弱,这是中国老庄哲学早就阐述过的,然而都市的热闹去是人性的汇聚,人性汇聚到如此密集的程度还依然脆弱,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的一大悲剧”。我喜欢余秋雨对文明的阐述,也喜欢他的散文,喜欢他写散文的形式,个人的感受和思想很自然地融入他的文章中。他在小引中提到散文的本性【篇七:山居笔记读后感】近些日子觉得非常烦闷,也许是期中考试没考好吧,百无聊赖之际便随手翻阅了书桌上一本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姑且不说是想借此消忧,但至少可以当作是来消遣无聊的一种方式吧!这次看完《山居笔记》之后,认为感觉有些奇怪。确切地说应该是透过字里行间,我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上的碰撞。应该说全书没有诗歌那样华丽的词语,也少了杂文那般犀利精辟的笔锋,但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抛弃了浮华的随性,给了人一种心灵深处的亲切感——-自然流露出来的文字往往能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作为自述性笔记,初读起来似乎有些凌乱琐碎,但通读全书,却不难发现作者构思之精妙:那就是从平淡的话题中以小见大,通过质朴的语言风格直指社会现实,从而使得文章中所触及到的问题与中国当前的现实遥相呼应——-轻快中不乏沉重,从容中又不失理性的批判。由此把一个社会现实的剖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无形中引发并启迪人们的深思,从而点明了人类应该回归自然、崇尚清雅淡泊的主题。可能我对这些文字的理解很肤浅,而对作者文学心理的解读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但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自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吧。的确,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多数人都热衷于名与利的追逐,醉心于粗浅的感官上的享受,却忽略了太多原本值得自己去关注去体味的东西。我们每天麻木地跟着紧张的社会节奏而躁动,却在躁动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失去了自我,我们守住了眼前那些自以为珍贵的美丽,却始终守不住一颗淡泊的心,直到有一天看到那个面目全非的自己,才猛然感觉到了疲惫……还是看看作者在面对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时所持的心态吧——-即使喧嚣声中夹杂进了我的名字,我的心也只在远处飘忽,烟雨渺渺。或许从中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丝的宁静。当铅华褪尽,我们带着苍茫的心态回首走过的路,能够很坦然地微笑着告诉自己——-我曾经也是那么充实过的!这其实就是给我们的心灵一个最完满的交代。【篇八:山居笔记读后感】暑假期间,闲来无事到书店逛,看到余秋雨的书《山居笔记》,很是喜欢这个名字,觉得颇符合我所向往的山居之风,随手翻了几页,便买回家中。那次共买了四本书,这本书当时只是翻看几页之后,觉得似乎有些艰涩,便搁置在案头,一晃就是几个月。几个月后,买的书读完了,也没有找到新的阅读方向,就拿来这本书,细细品读起来。这一读不要紧,我又深深现在余秋雨的文字里,徜徉在文学与历史所交替兼容的世界里,随着他的文字,游走在各地,游走在各朝各代,游走在各个名人名士身边。跟随余秋雨,我走进了清朝的历史,那破败王朝的背影,看到历代流放者那凄凉落寞的生活,感慨人生无常,谁又能抵挡的了那些事故变迁呢?苏东坡的突围,让我感慨哪个朝代对于大师的埋没,想到历代大师都经历的摧残,想到我们国人嫉妒品质的劣迹其实由来已久,其实根深蒂固,早已化为血液里一丝我们不远承认的遗传。《愧抱山西》则描述了一代晋商的发家成名史,让我对山西有了一番新的认识,敬佩山西晋商的精名能干,敬佩他们的审时度势,敬佩他们的种种。正是这些优秀品质,使得一代晋商在异乡的土地上扎根发芽,开花结果,遍地的分号,无不诉说着这个人群的智慧。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当一切都发生变化之后,山西晋商似乎一夜蒸发。他们的颓然落幕,是战争纷乱的影响,也是时代前进的必然。但是,他们留下的在山西的总票号,却还在向世人昭示着这里昔日的繁华,即便是见惯世面的人们,也会为这里的富贵大气所震撼。相必,若是山西晋商的风范尚存,山西晋商的经商之道尚存,我国商业文化,必然又是一番新天地。当然,当今的温、浙、广的商人已经遍布全国,支撑着经济的繁荣,但他们比起山西晋商,缺少了厚道,更缺少了长远的眼光。余秋雨带我们到他的家乡余姚走了一番,那个不甚出名的地方,是他心疼永远的记忆,也是永远的痛。“少小离家”,却“老不能回”,即便回去,也未踏进家乡的土地,也没有迎接的亲朋好友了,回去也是一片寂然,除非顶着名人的称号,官员的接洽显得热闹些罢了。落叶归根的观念,怕是难以实现。越是难以实现,越成为心底里那柔软的痛,越是思恋。让我感触深的,还有《十万进士》。余秋雨这个人的眼光,实在比一般人深邃,当代人们除了怒斥科举制度的残害人,却并不想它曾经为我们挑选人才时带来的好处,也不去探究在哪个环节致使这一妙策变质,成为众多书生枷锁。而余秋雨的分析,则是犀利深刻,却有委婉絮叨,这观点,怕是用在当今高考也适用吧。我最爱的一篇是《遥远的绝响》。原因有二,其一,这主人公阮籍和嵇康,是中国历史上不可多得的美男子,大文豪,其中嵇康更是通宵音律,为人潇洒,不拘礼节,是如我般凡夫俗子所向往而又不能企及的。这些哀叹,也只能心里想想,合上书,天亮还要回到这规范的框架里生活。我注定不能做到那般潇洒,权且在这羡慕他们吧。想不到的是,余秋雨在书的结尾,提到的却是小人。小人的确构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历史的一部分,小人做不得,小人不得不防。这是大师给予的忠告。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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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笔记世界上大多数孩子都生活在幸福中。有一天老师问我们,幸福是什么,我想来想去脑子里一片空白,老师没有公布答案。我渴望弄明白幸福是什么,于是我们开始寻找问题的答案。五年级5月20日我是个不善于主动去帮助同学的人。那次放飞课,戴老师说教别人一次就是三张奖卡,同学们都疯狂的帮助别人,甚至“抢”同学,啦顾客!我对奖卡毫无兴趣,但是我自己的作业又做完了,批完了,坐在座位上不知干什么。这时新新跑来问我题目,我犹豫了很久,挧诺走过来准备抢走我的顾客,我拉住新新的手说:“我来教!”就这样我教了第一个同学,我开始教更多的同学。手里的奖卡逐渐增多,上面放佛写满了“幸福”!四年级8月16日~8月21日我写的字得到了书法老师的好评,他让我参加了书法硬笔比赛。比赛前期,连续七天都牺牲了自己的午休时间来书法室练习,有时一个笔画要写上四张纸。格式、诗句、顿笔、运笔、技巧,都要背地滚瓜烂熟。每一个字的要求都很严格,不能出现较明显的误差。比赛前一天,我出重的认真,每一笔每一画都足足写了十几秒,那天一个中午我想写两张,孟老师选出一张相对来说更好的,寄去了市里。第二天,市里寄回来的包裹中有一张荣誉证书和奖杯上面的名字是—杨伊凡。我高兴得心都要脱离身体了,这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个奖杯!这奖杯里好像注满了幸福!三年级2月12日这天是我生日,是我第一次和同学们过生日。我许了愿望,吹熄了蜡烛,老师让我谈谈这几年在学校生活的感受,我支吾了很久也没说出口。老师走到我身边,悄悄对我说:“别害怕,只要简单地说出你想对同学或老师说的心里话就好了,加油!”听了老师的话,我鼓足了勇气,把藏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同学们立即响起了掌声。当时我的心里充满了幸福!我没有找到准确的幸福,但是我找到了我的答案,幸福是什么?幸福是帮助他人的快乐,幸福是成功后的喜悦,幸福是失去信心时得到老师的鼓励,幸福是……7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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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读《中华上下五千年》有感前不久,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我对它爱不释手,仔细研读,直到今天,我终于把它读完了。这是一部凝聚了《史记》、《国榷》、《资治通鉴》等众多历史巨著的精华而编写成功的得力之作,是一部不可多得的鸿篇巨制。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个个都有统治天下的雄心,因此发生了一场场不可避免的战斗。书中大多的还是描写战争的:战场上,将士们以死相拼,血腥满天,不拼个你死我活就誓不罢休,真是让人惨不忍睹。其中,我最喜欢的人是仓颉,他十分为人善良,从不剥削百姓。以前,大家都以打结记事,但很容易忘记,仓颉见了,立即去寻找能让大家容易记事的“符号”,也就是现在的“字”。一天,他从三位老人的话中得到启示,从此便仔细观察万物,含辛茹苦的写了三个山洞的“字”,写好后,他也没休息,不辞辛苦的办学校,教大家认字。虽然是传说,可他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却深深的感动了我。由此我联想起一个故事。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拉瓦锡于1743年8月26日出生于法国巴黎。他的父亲是一位律师,家境富裕。不过,他并没有秉承父亲的旨意从事法律,而是爱上了自然科学。拉瓦锡发现"燃素学说"存在着许许多多的破绽。比如,既然金属在煅烧中逸出燃素,那为什么重量反倒增加呢?而蜡烛呢,燃烧之后,竟一无所剩,似乎全部消失了。为了弄清事实的真相,拉瓦锡开始了严格的实验。他首先仔细地称量了装有空气和固态物质的密闭容器,然后用放大透镜将阳光聚集在物质上,或者用火加热。当物质燃烧完后,再重新称量装有反应物的容器。他用各种不同的物质反复进行实验,结果都表明,密封容器的重量在燃烧前后都不变。这是什么原因呢?拉瓦锡的大脑开始了紧张的思索。后来他终于得出结论:原来在没有密封的燃烧当中,空气中有一种新的物质元素参与了反应,使得物质燃烧前后重量不一。最后,拉瓦锡推翻了流传多年的"燃素学说",指出:"由于人工的或天然的操作不能无中生有地创造任何东西,所以每一次操作中,操作前后存在的物质总量相等,且其要素的质与量保持不变,只是发生更换和变形,这可以看成是公理。"这番话体现了"物质不灭定律"的基本精神。拉瓦锡的思想超越了他的同时代人,因为他不仅注意到了物质在化学反应中性质的变化,而且注意到了数量上的变化,从而使得化学科学割断了与古代炼金术的最后一根纽带,以一种崭新的面目蓬勃发展起来。所以,我说:“世上没有学不会的事,除非你是半途而废的人。”9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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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有一天,我看到一本书。里面有戴半月形眼镜,鹰钩鼻的邓布利多;里面有额头有闪电形伤疤的哈利波特,他是预言中消灭伏地魔的神童;里面有杀死哈利波特父母的黑魔头,被称为“神秘人”的伏地魔,他有与蛇对话的功能……我好像看见坐在校长办公桌前带着慈爱的笑容的邓布利多,他用他的羽毛笔又在写着什么呢?他的学生哈利波特坐在他的对面,他们俩一起望着冥想盆,他们是在讨论什么呢?罗恩和赫敏两人在办公室外斗嘴,他们又是为什么吵架呢?一会儿,我好像看见伏地魔和哈利波特同时间挥舞手中的魔杖,念动咒语,“砰”的一声如同炮弹炸响,发出金色的火焰;我又看到老魔杖飞到了空中,伏地魔的身体躺在地上抽动着,苍白的手中空无一物,那张蛇脸空洞而茫然;哈利与罗恩、赫敏紧紧拥抱在一起,享受着早上黎明的太阳。3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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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盗墓笔记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3篇“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一:《盗墓笔记》读后感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二:盗墓笔记读后感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三:盗墓笔记读后感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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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7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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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6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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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张起灵”这个名字像是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普通的字,牵起了我们之间不可言说的缘分。每当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你是个王者。那把沉重的黑金古刀是你的标志,也是无敌的标志。从旅途的最开始一直到结束,你用天神般冷酷强硬的姿态阻挡着所有致命的危险,无言地保护你的伙伴。你的双手不知沾染了多少自己和敌人的鲜血,但眼中那份仿佛与整个世界毫无干系的神情却像凝固了一般从未改变。还记得你的那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那么我一定会杀了你。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者,在面对强敌的时候说出的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那时,你在我心中的地位上升到了一个无人可及的高度。你也是个失败者。过分的执着使你尽管不顾一切地想要完成使命,却得不到上天的眷顾。一次次痛苦的失忆抹去了你与这个世界所剩不多的交集。于是我就这样看着你不屈不挠地一次次从头再来却又一次次遍体鳞伤。我为你心疼,又为你感到惋惜:你为什么不能放下呢?为什么不肯做一个普通人呢?为什么非要在一盘已然败落的棋局里挣扎呢?我无法回答自己,我想你也无法回答我。因为你那段被所有人冷落的童年是我没有经历过的,你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是我不曾感受过的,你那么多出生入死的冒险是我没有体验过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支持你,哪怕你被所有人遗忘。你更是一个传奇。从西藏而来,往长白山而去,这样的漫漫长路你独自走完。家族几千年来延续的神秘血脉使你背负了重于泰山的忧愁。而你从无怨言,用你的一切去守护世界的终极。没错,你也曾彷徨过,迷失过,但你胸口上那只青色的麒麟见证了你一直以来的努力。看着这样的你,我感到由衷地敬佩:那仿佛比天地更重的使命压在你单薄的肩上,我却从未听到你有一丝情绪,即使有,也只是稍纵即逝的无奈。在这趟似乎没有终点的命运之旅中,你并非没有伙伴:吴邪、胖子,解雨臣……但最终,你丢下了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义无反顾地走进了那扇代表着终极的青铜巨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的背影、和无限希望的等待……2005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十年之约;2015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人在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亲眼目睹那样的盛况,但我心中的波澜亦久久不能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再次闪耀!张起灵,永远不朽!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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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埃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 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忆古今华夏,有多少人不败在困难之下,观青山绿水,都比得上黑暗的墓下,唯盗墓者不怕亡灵集聚怎能吓得他们不说话?今小小困难,哪里比得上它闯冒险之地倒不如珍惜美好生活呀碧空朝霞盗墓笔记赢得天下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长大后名立华夏!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而且都是大白天公开挖,政府也没有出面管。记得,还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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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笔记》读后感19世纪中叶的俄罗斯处于一个两极分化的状态,上层是高高在上的沙皇,地主和贵族,下层是农奴和农民。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万恶的农奴制度。《猎人笔记》正是以一个猎人的视角来反映19世纪中叶俄罗斯农奴的悲惨生活。在当时的社会中,农奴处于社会最底层,他们没有土地、财产。只能在凭当时的统治阶级欺压。书中的一位农奴老人,被狡诈的管家欺骗,还被诬告为只会喝酒的老无赖。而伪君子一样的地主还让管家惩罚他,并振振有词的说是为他好。地主还欺骗农奴,不断的用交税等借口去榨取农奴,使他们身无分文。只能倚托于地主。地主贵族们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居住在宽敞的大庄罗中。而农奴却只能吃那一点干巴巴的黑面包,穿着一身破烂的衣裳。居住在阴暗的角落中。这充分的体现了农奴的悲惨。但是,农奴并不都是一群遭受压迫而没有任何优点的人。在他们身上,也蕴含着美好的品质。书中第一章所写的两个农奴霍里和卡利内奇便是如此,他们向往着光明与自由的生活,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他们心灵手巧、勤劳朴实,是进步农奴的典型代表。他们身上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有压迫就会有反抗,有反抗就会有进步,有进步就会有自由。在《猎人笔记》出版二十年后,农奴制被废除,农奴获得了自由,再三十年后,俄国十月革命,解放了所有人民。这一切都告诉我们,只要有一颗向往光明与自由的心,就能实现自己的理想!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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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笔记是一个学生最熟悉的东西,考试前就算不看课本也要看笔记,关于笔记,有一件事不能不说,是我现在一个上高三的兄弟告诉我的。去年高考,状元在一中,并且听说他在全省也得了不错的名次。于是我便跑去找一中的人,想知道人家是怎能么学习的。我那时有个兄弟比他小了一届,却和他很熟。他对我说了一些关于他的事,结果令我大失所望。他平时成绩并不是很出色,他的口碑也不怎么样。据说他的书本笔记是从来不外借的,也从不给别人讲题目,有什么参考书,从来没有别人看的份。这些都是我兄弟从他同学那里听来的。或许含有感情因素,但这感情因至少中末必没有他自己的责任。我那个兄弟还说了一件事:他在走前,把自己的数学笔记给了我的兄弟,并且说:"里面都是我几年来积累的例题,好好保存,别给别人看。""都要走了,何必如此呢!"我的兄弟又加了一句。后来我把这件事对一个朋友说了,她开玩笑说"既然你那个兄弟已经要了人家的笔记,就不要在说人家不是了嘛。"我无话可说。我们的考试制度在考察一个人的品行是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有无数的人从这个洞里钻进钻出,甚至有人拿自己的品行去换进洞的资格,真的是一件可悲的事。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5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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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依木静静看着那张纸,握在手中却始终没有动过一分。恍若间,仿佛听到一曲旋律,透过辗转的繁华,穿越时光。汐,你回来了?依木离开木椅,顺着声音走到声源的课室,隔着一扇窗,杵在那儿凝视着。汐的表情平静得让阳光显得在跳动,长发泻出一缕缕温柔,横拿在手中的萧映着她清丽的面孔。萧音淡淡的,让依木躁动的心静了下来。其实她早已习惯在他们所谓的谆谆教诲中度过空虚的年华,只是今天老师说的话确实太过份,让依木忍不住在心里狠狠地反驳了千万遍。一直努力控制着自己。在老师眼里,依木是无可救药的,身为一个女孩子,是最不知耻的,一次次被批评也没有上进。在同学眼里,依木是远离的差生,是堕落的人,要保持距离,免得被拉下水。依木不理解是她先抛弃了世界,还是世界先抛弃了她。依木就那么忘我的在窗外站着,直到一个声音:“你站那儿很久了。”萧音断了。回过神后,依木转身回到了自己的课室,连一秒也没留给汐说下一句。阳光很弱,玻璃窗不再费什么力气去阻止它进入课室。后来汐说,我当时觉得你特奇怪,但很喜欢你的短发和听我吹萧的神情。为什么?她说,那时就觉得你不坏。那时就觉得你不坏。那时就觉得你不坏。依木露出了一个并不漂亮的笑容,但很真心。汐再次找到依木是在第二天傍晚,她拿着手里的萧笑着看站在走廊上的依木。“我就知道有个人等着听萧声。”依木偏过头去。走吧,走吧,别以为我在乎。她握起萧,轻轻吹曲。……萧音缠绕着阳光流动在空气里,楼下的花摇曳着裙摆,夕阳多了一点温柔。“我叫季颜汐。”季颜汐。季颜汐。谢谢。待续。55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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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笔记这是我的英语笔记,向大家分享一下:1whose的用法:whose既可指人又可指物(在定语从句中作定语)【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定语什么是定语从句,因为太难记了,所以我给定语从句那里打上了括号,大家可看可不看。】例如:Thisis my sister whose hair is yelloy.这是我的妹妹,她的头发是黄色的。请根据上一个例子,造一个句子:我喜欢窗户朝南的房子。先别看答案→Ilike the house whose windows face south. 2when在定语从句中作时间状语,往往指代时间【我的理解是,when=有时间的句子。因为when的意思是当】此时常用onwhich,in which,at which,during which代替。如:春天是草木变绿的季节【对,没错,让你自己造,动动你手中的笔,先看看你对这句的理解力怎么样,再来看答案,不要偷看答案哦。】分割线------Spring is the season when/inwhich grass and trees turn green. 3where在定语从句中作地点状语。此时常用inwhich,at which代替。如:你应该站在你刚才站的那个地方。(提示:应该倒过来翻译成英文)【唔…还是让你们手动翻译啦,这一句不难,应该这些单词都熟吧。】分割线------You should stand in the place where/inwhich you were just now. 好了,今天记得笔记差不多这么多,下次再说啦。55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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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笔记秋天落叶黄天地,东风一拂便不还。经历了多少个春夏,被洗涤过的我们,走出了初中的大门。曾记否,三年前的这个时候,我们也是满怀着这样的心情,走进了初中千万种情绪尽说不出口,顿时掩塞住心头,那些曾经挥霍青春的日子,那些曾经触手可亲的同学,那些一起踏过校园任何一处的土地,我们在上面走过不知千千万万次。在那一方天空里,看到的是我们当时青春的身影,正值豆蔻年华的我们,曾迷茫过、开心过,叛逆过、执着过,我们挥洒热血的青春,我们了望未来的路途。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它就这么无声无息的过去了,回想起曾经的点点滴滴,我已无话可说,因为它实在是太弥足珍贵了,顿时只能把它深深埋在心底,成为我此生中最美好的风景。闺蜜,死党,兄弟,知己,老师那些老师,教会我知识;那些同学,教会我成长;闺蜜,其它星星都换了方位,北极星仍在原地,当别人误解我,打击我,只要你守在原地,我就不会迷路。只要你说我行就算全天下的人都说我不行,我也不在乎。因为有你,我拥有了一个知己。因为有你,我很少有孤单的时候。我们一起倾诉心事,一起聊着青春懵懂的情感。此生最美好的时段,有你陪伴是我最珍贵的回忆。死党,既然是死党,那就死党一辈子。是你们,我才变得有活力,我仿佛觉得我的热情是在接触你们的那一刹那被点燃的。我们一起疯,一起跳,一起迷茫,一起振作。兄弟,一听到就想起了你们,骨缝间,涌出了一股‘侠义柔情’。你们还好吗。琴琴瑟瑟终已去,只留余声婉动听。踏入高中的我们,是否还记得那些日子。含泪释下,只因为能波动许多人心中那缠绵的涟漪。550字 高一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