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的两种动物
在家里,我又与那两种讨厌的动物天天见面了。
从小到大,我对蝙蝠和蜘蛛都没有好感。我想大家也基本上都是这样吧,谁会对那两个黑鬼感兴趣呀!
每天傍晚,天空成了昆虫的世界,同时也是蝙蝠的天地。虽说蝙蝠捕捉蛾子等昆虫,按理说还是有益于人民的,可是它们的生活习惯让人不齿一提,也让人们对它们产生了厌恶感。
我见惯了蝙蝠,甚至捉住过,记得有一次还把它们打死了。现在对于天天见面的它们已经见怪不怪了。可是那晚,行走在路上时的我,很随意的往天空看了一下。满天飞的蝙蝠还是吸引了我的眼球。
它们在天空打着圈。每个蝙蝠离地面的高度是不会轻易变的。离地面近的地方,蝙蝠很多,远的地方,就越来越少。在高处的蝙蝠,它们也打着圈捕捉昆虫,可是为什么它们要飞的那么高呢?在低处捕捉昆虫不是容易些吗。离地面近的地方昆虫显然多些。
我望着高处的蝙蝠,它们一个比一个飞的高,最后我只能看到星星点点的黑点在飞着。我驻足想着,或许是他们不甘于低处昆虫的口味,飞到高处追逐自己更想要的味道。
说到蜘蛛,小时是见到了都会想办法把它打死了。时常会看到一些蜂子盯着在蜘蛛网正中的蜘蛛飞一会。我和小伙伴们都期盼着蜂子吃掉蜘蛛(比起蜂子我们更恨得是蜘蛛),可是往往让我们大失所望。
也是一个傍晚,我坐在门口凉着风,看到不远处有一只蜘蛛正开始在织网。我从来还没看过蜘蛛是怎样织网的,于是就很好奇的凑上前去看看。
我看到蜘蛛把外圈的网织好了,每个地方它都是一点一点地爬过去的,虽然走了不少弯路,但对于不会飞、不会跳的它也只能这样一点点爬了。以前我看到过,在跨度很大的地方都能有蜘蛛丝搭在其两端,那时的我始终不明白蜘蛛是怎样把丝从一端搭到另一端的。直到现在,我看见了,蜘蛛没有走捷径,它是一点点爬过去的。
攀好了一个封闭的圈后,蜘蛛再把径向的丝接好,最后是从中点开始向外围一圈圈绕圆,圆与圆间的距离是逐渐变大的,每两个圆间的距离都是由蜘蛛的某两个脚控制的,距离很均匀,基本是一样的。
看着蜘蛛无声的工作着,我被它的精神感染了。
蝙蝠和蜘蛛都是我所讨厌的,然而它们身上的气质、精神却震撼了我。
蝙蝠追求适合自己的食物,不畏天空的高远,不惧高处的严寒,它们为了自己的“理想”奋不顾身。
蜘蛛是一位默默无闻的工作者。不曾言语,不知疲倦,不辞辛劳,它们以坚韧的品格织起精巧而规则的网,它们还拥有敏感的神经,掌控着周边的风吹网动。
我讨厌的人
我最讨厌的人,大家看了我的作文可能有点摸不到头脑,但这个人我真的很讨厌他,讨厌的可以让我有一把短剑刺透他的心脏,有的同学可能问了为什么对他恨得那么深呢?想听的话就往下看你吧!(我说的是想知道者往下看,不想知道这也可以给两条评论,并且看了也不要批评我,因为我想我做的是对的!谢谢支持!)
其实我们原来是一对好朋友,一对最好的朋友,但是就在2010年9月多号我就和他断绝了朋友关系,因为他做的那件事让我反感,在那以后我就对他怎么说呢就是他以后做的事都让我非正常反感,就连和我说句话我都烦的要命,所以我就尽量远离他,不和他在一起。有一次她到我么家玩,我们开始玩的非常和谐非常要好。可是到了后来我就开始对他反感了,因为他弄坏了我心爱的玩具,就是一的小球里面有个小钢球,球里面有很多赛道。而且打开球就不能玩了结果他打开球了我那100多的玩具就这样坏了,后来是爸爸好不容易安上去的,我的朋友杨泽南他在我家的时候,周朝鹤就把她的书包藏了起来,结果还得杨泽哪找不到书包……
朋友们你说这种朋友还能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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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天才自古至今,被人们称为天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天赋极高的人,一种是勤奋刻苦、成果显赫的人。前者得来不费吹灰之力,而后者得来却要艰难得多。我愿意做第二种人。因为前者的天才是上苍赐予的,如果把握不好,极易失去,方仲永就是一个典型。后者的天才由汗水和痛苦铸就,只要一如既往,就会永恒拥有,爱因斯坦就是如此。有句古语说:“能登上金字塔的生物只有两种:鹰和蜗牛。”如果没有鹰的天赋,就做只老老实实、勤勤恳恳的蜗牛吧。倘若做了蜗牛,即使只做了一段时间,你也不会一无所有,因为你走过的路都是实实在在的。鹰与生俱来的先天素质是令人羡慕的。假如一只雏鹰终日沉浸在众人的夸耀和吹捧中,不张开稚嫩的翅膀在蓝天中练习飞行,那么他将把天才丧失殆尽,最终与只能可怜地在地上蹦蹦跳跳的鸡没什么两样。一只蜗牛在世上,多数人都讥笑它太窝囊,老半天才爬那么一丁点的距离,却很少有人赞赏它的踏踏实实和孜孜不倦。而当这种孤独的奋斗者默默无闻地爬上金字塔塔顶时,可悲的是,许多人都说他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就,主要是因为它是先天聪慧的天才而不是勤奋创造了奇迹。登上成功的金字塔是每个人都魂牵梦萦、心驰神往的。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生来就是鹰,但世上没有那么多的幸运,鹰毕竟太少了。有的人生来不是鹰,却又不愿做蜗牛,把青春和生命白白消溶在叹息和埋怨里,最终只落得鸡的可怜下场。蜗牛其实也希望自己是鹰,只是当认识到它是蜗牛这个现实后,就明智地选择了自己的奋斗形式。不是每个人都有条件做鹰,但每个人都能做蜗牛,只要愿意。遗憾的是,很少人原意做蜗牛,因为人们大都忍受不了蜗牛的孤独和寂寞。当鹰和蜗牛同时到达金字塔塔顶时,蜗牛比鹰更值得骄傲和自豪。因为,虽然事业的高度一致,但蜗牛的起点与鹰有一段惊人的差距;虽然最终的效果相同,但蜗牛的爬行比鹰的飞行要艰难很多。当然,登上金字塔塔顶的鹰和蜗牛都是值得学习的。前者能抵制顺境里的**,后者能克服逆境里的折磨。登上金字塔塔顶的蜗牛有与鹰的天赋等同的能力,因为勤奋可以创造天才;同样,登上金字塔塔顶的鹰也有蜗牛的勤奋,因为鹰保持和发挥天才靠的是勤奋。登上金字塔塔顶的蜗牛也会一落千丈,因为蜗牛不一定能抵制顺境里的**。同样,登上金字塔塔顶的鹰也会再变成鸡,因为鹰不一定能克服逆境里的折磨。只有能适应顺境的蜗牛和能征服逆境的鹰,才会永远拥有辉煌的金字塔塔顶。六年级:阳光小杰9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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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故事,两种结局有一些人,死板硬套,总是认为一个故事,就只有一个结局。但是我想说:为什么一个故事,就只有一个结局呢?或许另一个结局比它更精彩,更精致呢?太死板的东西会让人很反感,而创新的东西则会招人喜欢。这是一个我编的故事,它有两种结局:第一种结局:女儿放学了,爸爸开着摩托车送她上学去,可是半路上堵车了,女儿正好碰见了自己的一个男同学。天色慢慢暗下来,男同学的爸爸还在等,但是女儿的爸爸却不耐烦了。他选择了另外一条较远路线。男同学的爸爸还在等啊等,果真不出所料,过了几分钟,车队慢慢移动,开始通畅起来。那个男同学和他爸爸回到了家,在太阳快要落下的黄昏。而女儿和她爸爸,却在夜幕降临的时候回到了家里。而另一个结局,相对比来说,比这个更有创新感:第二个结局:女儿放学了,爸爸开着摩托车送她上学去,可是半路上堵车了,女儿正好碰见了自己的一个男同学。天色慢慢暗下来,男同学的爸爸还在等,但是女儿的爸爸却想出了一个好法子,他换了一条路线……夜幕降临,那个男同学和他爸爸十分愚蠢的还在那里等,而女儿和她爸爸已经回到了家。虽然第二个结局的字数远远比比不上第一个结局,但是比第一个更好,对吧?我们写作文也是如此,做人也是如此,要有创新,要与众不同。假如说你们走到一条岔路口,一个人走这条路,另一个人也一样,然后第三个人,第四个人……最后掉下悬崖。你们为什么没有想到,另外一条路就安全的多呢?为什么不走过去看一看它通向哪里呢?即使你和走另外一条路一样,掉下悬崖。当然,创新不是多才好。就拿一次作文来说,我写的很多,你写的更多,他写的更多更多……但是写的都是空话一箩筐,最终还是要受到老师批评。创新怎么能说是多才好呢?创新也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比如说一次看图写话训练,明明已经给你命好题了,你非要写自己想象出的题目;明明让你写这个,你偏偏又是写那个……最后记了零分,你后悔也来不及了。创新怎么能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呢?创新,是与别人不同,把某件事做得更好甚至最好,而不是让你自作聪明。假如说你说是耍小聪明而蒙混过关的是创新,呵呵,我只是笑笑,不说什么。你蒙混过去了一次,下一次就不一定是了,然后下面的那几次,你敢肯定这样做是对的吗?我们每个人都要创新,不要死板硬套,更不要耍小聪明。创新,是我们所有人都值得学习的。900字 三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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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种动物——狗我家有一只既听话又淘气的小狗,它的名字叫佳佳。这只小狗是一个阿姨送给我的。小狗佳佳的头上长着两只三角形的小耳朵,黑溜溜的大眼睛,湿湿的小鼻子,一张小嘴巴,嘴巴里还有锋利的牙齿,他的脚不长不短,走起路来连蹦带跳,可爱极了!它浑身雪白雪白的,唯一有一个地方最独特——尾巴。佳佳的尾巴也是雪白的,但上面有土黄色的小斑点,看起来像几颗小痣。佳佳对我很温和,我对佳佳也很好。记得有一次,我从零食柜里翻出一根香肠来,我才刚打开,原本熟睡的佳佳就闻到了香肠的味道,向我直奔而来,差一点我的香肠就成了佳佳的香肠了。我边吃边看着它,它馋得口水直流,我便说:“你真馋。”我又把香肠放在它的嘴里,让它咬一口,它咬了一口,我又咬一口,就这样,我俩把这根香肠吃了精光,它吃饱了,叫了几声“汪汪,汪汪。”仿佛在对我说:“谢谢你,小主人,我吃饱了,我要睡觉去了,再见!”说完,它又跑回自己的窝,睡觉去了。但佳佳发起“火”来,也是不得了的,记得有一次,我拿出一根香肠给它吃,我想了一个主意,让它吃不到香肠,于是,我把香肠往上一提,它果真没吃到,我觉得很好玩,就一直这样捉弄了它几次,我把佳佳给惹“火”了,它干脆鼓足了劲,一口咬在了我的手上,我疼得哇哇大哭,就把香肠丢在了地上,跑回自己的卧室哭去了,佳佳见我走了,可没拿吃的,佳佳便大吃了起来,吃完了它就去玩了。佳佳吃东西的时候最有趣,如果给它一块大骨头,它就扑向骨头,把骨头按在地上,然后吃一口,又东望望,西看看,看有没有人和它抢,就又继续吃,它就这样吃,直到吃完为止。佳佳吃饱了,喝足了,就在院子里玩,有时它咬自己的尾巴,越没咬到,它就越急,结果自己转了几十个圈也不知道,转得自己头上直冒星星,如果我和佳佳玩,那我一定会把它的前脚抬起来,和它跳舞,直到玩累了为止。佳佳睡觉时的动作更是多了去,一会儿爬着睡,一会儿四脚朝天的睡,一会儿又侧着睡,最可笑的是:把我给它盖的小被子弄成了床单,佳佳的本领更是厉害了,只要有陌生人来敲门,哪怕是隔着十米它也听得见,记得有一次,我表姐来我家玩,表姐才一进门,佳佳就叫了起来,那声音不知有多洪亮,我赶紧叫了一声:“佳佳,你现在不听话我就不给你东西吃了。”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不情愿的闭上了嘴。这就是我喜欢的一种动物——小狗,我喜欢这只听话的小狗,可惜的是,它在我六岁时就死了,我一定要让佳佳相信,我很喜爱它,因为它是我唯一一只最听话的小狗。9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