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华青春
岁月静好,踏着细碎的光阴,在岁月素笺上,写满初春的絮语,持一份懂得,在季节的眉眼间,静待花开,在明媚中安暖——祭奠逝去的青春。
——题记
莎士比亚说,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美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没有什么能逃过他横扫的镰刀。但有一样东西却不会被他收割,那就是我们的友谊——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流逝告别。我们慢慢地走向一个被上帝作记号的地点——毕业。这才是悲剧的最强音节——弥漫在整个空旷天地间的,低沉提琴的巨大悲鸣,如同庞大的背景音乐,悠扬地回荡着,为这个繁华的时代点缀着金边。又像是流行感冒般在整个校园弥漫着……
我们的青春存在于这样的小小的、拥挤的、温暖的时代之中,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漂浮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尘,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我们这群焦头烂额的初中生,在这个燥热的夏天里,将面临青春的一次大考,而我们所拥有的,却只能是一杯又一杯,像中药般苦涩的咖啡,这种又苦涩又甜蜜的液体,伴随着我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青春这些年,我并不知道生活在什么时候突然改变方向,陷入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里去,被失望拖进深渊,被疾病拉近坟墓,被挫折践踏的体无完肤,被嘲笑、被讽刺、被讨厌、被怨恨、被放弃。但总在内心里保留着希望,保留着不甘心放弃跳动的心。我依然在大大的绝望里小小的努力着。这种不想放弃的心情,他们变成无边无际的星辰。惆怅的青春,叛逆的时光,发酵成一碗碗青绿色的草汁,倒进心脏里。
平凡的我们不平凡的走完了三年,嬉戏打闹、流泪痛心,可是,我们的青春,就是这样的,一场又一场、永远无休止的闹剧。很多时候,我们的人生,就像是电影里配乐的叙事片段。镜头从我们身上一个一个地切过去,然后转了一圈,又切回来。没有对白,没有台词,我们沉默地出现在这些被音乐覆盖着的镜头里。但是青春不全是这样,它轻轻地把一颗炸弹放到你手心之前,其实早就把一张诅咒的符,贴上了你的后背。
青春的代价就是要失去一些东西,而那些东西当时不觉得有什么珍贵,若干年后,过尽千帆才明白这些将不会在以后的人生路上再次出现。可是没关系,每个人的成长之路都是如此,但愿我们失去后会懂得好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因为那些都是用青春,用眼泪,用心碎换来的。在未来的日子里,有过去的记忆温暖于心,甜蜜也好,痛苦也罢。忽然有那么一瞬间,感觉到自己可有可无,突然想笑,但我已无力强颜欢笑,拥有的只不过是随声附和的嘲笑罢了。闲暇时分,更多的时间愿意一个安静的呆着,不吵,不闹,不喧嚣,做个安静的人,继而静静的或回忆或憧憬。如若只如初见,哪来念念不忘的记忆,如若不曾相遇,又怎么拥有生死离别之伤。
不经意间,美好的年华悄逝在昨天,青春在我们身后扬手远去,我不再是那个懵懂的少年,不再是无忧无虑把歌唱的年龄,不是太多的光阴等着我们随手挥霍,一场游戏一场梦,所有的幻想和梦像飘过的肥皂泡沫,最后破碎在风中。那些遇到过的人,经历过的事情,都只不过是一路上短短一瞬间的插曲而已。不过那是一种怪异的感觉,一起生活了三年的人,突然离别,好像大家并没有什么感觉一样,继续地朝前生活着,伤心,悲痛,喜悦,激动……我们的生活好像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每一个人都无可避免地长大着。昨天的我们停留在温暖的校园,酸涩而甜蜜的恋情和焦头烂额的考试就是我们头顶所有的天空。那个时候我们畅想的未来,像是放在真空玻璃房里的绚丽玫瑰,上面闪烁着晶莹的露珠。每一天的这个瞬间,都标志着我们在“过去”这个墓碑上,在添加亦铲泥土——我们正在一点一点地埋葬它。
又是这样漫长而灰蒙蒙的夏季——我们的爱,恨,感动,伤怀。我们的过去,我们的现在,我们无限遥远的未来。我们呼朋引伴的草绿时代,我们促膝长谈的漫漫长夜……当青春变成旧照片,当旧照片变成回忆,当我们终于站在分叉的路口,孤独,失望,彷徨,残忍,上帝打开了这扇窗,叫做成长的大门;而我们所走过的青春,精彩又不失韶华……
韶年春衫应无恙
我时常看着梧桐在那一片球场上画下随风晃动的斑驳,几片叶子在他们风华正茂时便跳着舞旋而下.夕阳总是长着长长的手指,悄然间就把我缠绵搂住.我躺在风的温泉里,一季节做背景,一次又一次地反复咀嚼着,冷暖交织喜忧参半的长久得到和瞬间失去.直到浅红的夕阳不辞而别地溜到天的那一边,直到草莓味的空气被遥远处的海风揉散……
那些被称之为背景的风景,本不该是为了渲染某种气氛,衬托某种心情而活着的.是我点缀了风景,还是风景把我烘托,对此我不得而知.我像是游着游着就忘记了吐泡泡的小鱼,碎裂了呼吸,也遗落了家的经纬.
记得两年前的夏天,遇见一个笑的时候嘴角有栀子花盛开的女生,她习惯穿白的衬衫,弹棕的吉他.天空像是童话故事里女巫的魔掌一样,翻手为昼,覆手为夜。瞬即逝的流星划过她同样瞬即逝的年少,刻录下的些许印记,被哪只手哪支笔轻轻谱写成歌.于是她闪着星一般的眼眸,唱着——懵懂的岁月中,只收藏了简单的想念。背后是似有若无的微风柔柔地捧起她细碎的发,在额前落寞地嬉戏。
着实喜爱这浅浅的,暖暖的调调。只用一把吉他,便可娓娓道来,和青春有关的,可以从第一天的饿凌晨讲叙到第二天午夜,流着泪微笑的往事。倘若说王菲的歌是给穿梭过墓地劫后余生者的宽慰,朴树的歌是应孤独之邀而纪实一种年少的轻狂和铅华洗尽后的淡然。那么许飞,便在用澄澈的眼神和细腻的弦,为年复一年流浪他乡的孩子们,日复一日地邮寄着沉甸甸的,故乡的召唤。
“你是内在的海洋,你是深邃的灵魂。在你明澈的眼眸中,人生绝不会照出阴沉的面目。成堆的云雾,灼热的,冰冷的,狂乱的日子,纷纷扰扰,无法安宁的日子,见了你都逃避了,惟有你常在。”这是罗曼罗兰用笔为音乐而唱的赞歌。我仿佛看到音符与文字闹哄哄地抱成一团。任何人在他们面前,无异于麦田里傻傻站立着的无关紧要的稻草人。
有一尺寸叫距离。现实和理想,永远都只是隔岸的泅渡者。你来我往,互换的也只是此岸和彼岸。那天在上遇到震,他把昵称改成了“MVP狂妄”,还说,总有一天我们会回到故乡……曾经不止一次想为震写下点什么,或是走过去对他说点什么。可每每备好了稿纸,拿起了笔,却像是突然间失声一般。无从梳理汹涌而至的话语,所以只好让每一滴思绪的雨水回流到心底。他曾给我看过一本篮球杂志上的一小段文字——就这样把短暂且并不闪耀的青春,心甘情愿地奉献给你。我懂,这是他在篮球在梦想面前的誓言。而在那间压抑的教室里,我忘记了多少次眼睁睁看着他被一条叫无奈的毒蛇缠住,却又只能远远观望他的无助似雪飞翔。世人原谅瓦格涅和张爱玲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和震。
我已跌跌撞撞和时光相伴走过了十几个三百六十五天,在某个角重逢了谁,又遗落了谁,终究还是自己做了自己的旅伴。曾经种种,宛如一朵没有明确花期的百合,在青黄不接的季节里,轰轰烈烈地盛开,平平凡凡地生长,冷冷清清地凋谢。比昙花短暂,比青春漫长。风把流年一页一页吹起,我掐指细数生命里繁华与荒芜多少次的相吸相斥。末了便是盛开上瘾了的寂寞,繁殖出大片风里的罂粟。
真的很羡慕那些可以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古人。他们竟然能把和自己的心绪打理得如此井井有条,绝缘一切世俗的尘埃,让自己的内心不至于那么纠结。我忙着成长,忙着遗忘,忙着一如既往地为心寻觅一个天堂。在轮回里辗而过多少个春秋冬夏,却似乎只在一个身间,才读懂古人是以怎样的风景为背景,在纸上刻下了“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的物事人非。
记忆的空船满载着繁华驶向虚无。到底要秒针奔波画下多少圆圈,我,抑或是我们,才会明白,到底是什么,白了少年头。许飞依然在唱——在某一天,回到从前,让他们都出现。
原谅我穿衣服只钟情于简单的白,原谅我写文字只放任感觉在流浪。毕竟没有哪一个谁,能像科幻电影一样,拔出一把闪着彩色光的剑,轻轻一下,就斩断了之前之后所有的时光。也许一切原本都很单纯。震说过,总有一天我们会回到故乡。对于他,我再相信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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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华呓语枯叶旋,我静静的望着远方,哦,我的朋友-题记我是多么希望内心能够笑得像表面那样轻松,可每当我像这样做时,眼前总浮现出你的表情,记忆里总无法掩埋你的背影。在你走后的一个周末,我又去了那家店,老板娘迎了上来,说"还是老样子。"我爱喝雪碧,我的心里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默默地注视着它,我良久开口说道"小雅,走了。" 老板娘说"我知道。"7月的酷暑,我却感到刺骨的寒冷,年华的风来的太猛,我还没有准备好,你们就吹落在地上。你的幽默,聪明。曾经让我多么幸福,引以为豪。泪水轻轻滑落,冷冷的。你告诉我说泪水是最苦涩的东西。我曾经不信,现在我信了。真的很涩。我能感觉到我心中有多少泪了。我却只能把他们隐藏起来,我已习惯对你哭了,每次哭后你总会给我勇气。可现在……。。雪碧很甜,可现在我却感觉不到甜。心中有一块东西哽住了。我知道,那是一块冰,心底的一块冰,我望着天哭了。雅,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俩总会手牵手一起去那家店,在靠窗的角落里面对面坐下,有人说" 小孩的友谊向雪碧一样,即使在阳光下也看不到杂质。"我们总会喝对方的东西,这像是一种约定。小学毕业后,你悄无声息的走了。我以为你不会在出现了,在我的世界永远消失。那天,我特意找了两句诗:古人辞去留空楼,黄叶飞来落满城。时间在过去,渐渐的我将你忘记,直到那天你的出现…。让我又记起你你长高了不少,清秀了不少,无论我再怎么找回忆,也没有当初的感觉了"还好吗?”"嗯""哦"……曾经两小无猜的朋友,现在竟找不到一句可以表明自己心情的话,我找了个理由,走了。‘她也来过,跟你一样"“哦"我知道我再也不能控制了。眼泪在放纵的奔流着。我的眼睛看了太多铅字,渐渐模糊了一路的风景,可是太阳仍然清晰,它使毫不设防的我们被迫藏着最后的暖意。我走出店,仰望天空,残阳如血,红遍了天空,红遍了云海,之后开始飘雨,一丝丝钻进发梢之间,织出一道很漂亮的虹,越过云之彼岸。心的每一个角落都金光灿灿起来。我的朋友,原谅我,其实我还记得你朋友,我会默默祝福你的生活回到了原始的节奏之中,恍惚中,我看见了,你吃我的蛋糕,还说为我好……8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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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华望着在前方奋力厮杀的战士们,我不由得扯起一个嘲讽的笑容。此时正是小寒,天气微微含了些凉意,倒不算彻骨,却令我的身形微不可见的一颤。快要结束了呢,我撇嘴。刀光已无,血气冲天。我漫不经心的望着这一切,唔,大约是我带领的那一方胜了。毫无任何喜悦,侧身淡淡道一句‘回去’便转身离开了。将军府前。千无秋含笑望着归来的我,我看到站在府前的他,加快了脚步。近了,他向前几步将我拥入怀中,浅浅呵气,笑得愈发深沉:“染儿,你回来了。”我点点头,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应道:“是啊,没死在那里,倒是让你觉得无趣。”我后退几步挣开他的怀抱,对上他噙笑的眸子,阖阖唇:无秋,我,不会再信你了。“无秋,你不必这般委屈自己,整个将军府都晓得这个府的女主人,从未是我。”我眯着眼睛径直走进了将军府,侧眸,“可惜呢,帝君认可的将军府的女主人,是我。”是了,我,墨卿染,是将军府的挂名女主人,千无秋的挂名夫人。说来亦可笑,看千无秋对我的态度,一般人都能想起‘郎有意妾无情’这句话,但真相恰好相反。我喜欢千无秋,他却厌极我。嫁入将军府被冷落的这段时间,我时常在想,我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又喜欢他的哪一点呢,结果总是不一的。我为何会喜欢他,大概是我落水时是他把我救起的那一刻罢,虽说这件事于他而言不过是顺手,但对我来讲却是在我情窦初开的年纪里的一束光芒,就这样,喜欢上他了。而慢慢的经过我的了解,我开始喜欢他从容淡定的笑容,喜欢他温软淡雅的面具,喜欢他精湛至极的演技。这样一个优秀的男子,让我迫切的、不顾一切的想要嫁给他。我跪在帝君的殿前请求帝君准婚,却是被闯入大殿的他一巴掌扇倒在地上,我第一次见他这样不冷静,我捂着脸轻笑:“怎了?”他气急:“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好姑娘,没想到你竟然……”话未说完就被士兵拖了下去。我勾唇,继续跪在地上:“父皇请准婚,女儿是真的喜欢他。”当时的我不信以自己公主的身份与天生的姿色无法让千无秋喜欢。直到我嫁入千无秋家的那一天。大红的喜服,大红的喜烛,大红的床铺。我坐在榻上等待着千无秋。他来了,掀开了盖在我头上的纱,冷声道:“既然你的愿望已经达成,以后休要缠我。你明知我不喜欢你。”他转身想要离开,我急忙拉住他,“那你喜欢谁?”他侧身,勾唇:“你想去害她?不可能。”我强笑,眯着眼睛,“呵,原来我在你眼中,我就是这样一个不堪的女人。”他眸色深沉,“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你不要去害她,她与你不同。”我笑了,不要去害她么,我将千无秋拉倒在榻上,他亦由着我把他拉倒在榻上。我轻轻开口:“我想要什么么?自然是你。”他点点头,衣衫一件件褪下,压在我身上。我抬眸,推开他,蹙眉:“我要的是你心甘情愿。”他不屑的冷哼一声,坐起身来把刚刚脱下的衣服穿好,笑,“永远没有那一天。”他走了,我独自一人坐在榻上,只觉大红床铺灼灼刺眼。后来我才知,他喜欢的姑娘,唤作宿墨。他早已与宿墨私定终身。而我出嫁的那天,亦是她嫁过来的那天,不过我才是千无秋明媒正娶的妻子。千无秋不喜我,故在成亲那天离开后,就再也没有来过。千无秋称病让我带兵替他打仗,我说好,我晓得他希望我带兵打仗死在战场上,所以我很努力的想要自己死在战场上。却是,从未。连上天都想叫我继续活下去,折磨千无秋。因为只要我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天,宿墨就一天坐不上千无秋名正言顺的夫人。在某一日,我发现宿墨竟是敌国派来迷惑千无秋的。且宿墨武功高强,而那些武功根本不是平常人家的女子所习的防身术,是极其毒辣近乎一招致命的那种。我很怕,很怕她会去害千无秋。我破了所有冷淡的伪装,哭着去劝千无秋去求他不要喜欢宿墨,宿墨迟早会杀了他。千无秋却是恼怒的将我一把推到在地,厉声道;“疯女人!真没见过如你这般不要脸的女子,不受宠就靠无赖他人引起我的注意!”我无力的扯着他的衣袖一遍遍重复着不是的不是的,他却觉得是我精神上出了问题,让管家将我软禁起来。大约因为是冬天,我浑身都在颤抖,冷得却只有心。我想在我最好的年纪里喜欢上了千无秋,是不悔的,嫁给他,亦是不悔的。可是,我累了。千无秋将我锁在房中,安排丫头给我送饭照顾我吃药,每每我将苦涩的药物含着清水服下,都会掉一滴泪。儿时我对行医有着很大兴趣,父皇便派御医教我学医。我不才,但还是学了好多,例如千无秋现在所喂我吃的药,若是一直吃下去,不疯的人都能吃疯。原来千无秋他,就这样恨我啊。但我却心甘情愿的将每一次他送来的药物都吃下,毫无遗漏。苦涩的药汁,苦涩的泪水,我却十分想笑。呐,墨卿染,你给我醒醒吧,他不喜欢你,他想要你生不如死啊。可这既然是他想要的,我做到便是。我这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千无秋。我的意识一天比一天模糊,神智开始变得不清醒,每天睡醒就喝口药,喝完就倒在榻上睡,就这样日日夜夜的重复着,昏昏沉沉的过着日子。我变成了千无秋想要我变成的样子。那日我疯疯癫癫在花园里跑跳,正巧看到千无秋拉着宿墨散步。我伸手比划着,流着口水跑到千无秋的身边,扯了扯他的衣袖。千无秋厌恶的甩开我,我后退几步,胡乱擦擦口水,朝着千无秋再次伸出手扑过去,“千千,抱抱。”不经意间瞧见从宿墨袖中露出的匕首。我朝着千无秋飞奔过去,就在那一刻宿墨从袖中抽出匕首欲要将匕首刺入千无秋的胸口。说时迟那时快,我抱住千无秋,只感觉胸口处凉凉的,问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气。千无秋一把抱住我,急切道:“你没事吧?!”我嘶嘶地倒吸着凉气,“疼……”插在胸口处的匕首被千无秋拔下,血液汩汩流出。“千千,别抱着我,”我轻声说,“你不喜欢我,我不强求你抱我。”闻声,千无秋抱住我的那根胳膊更加用力了。“千千,我从前同你说过的,宿墨她不是好人,她一直都想杀你。”我望着千无秋苍白的脸颊,想要伸出手抚平他紧蹙着的眉,却是一点力气也没有。手直直的垂下去。我感觉自己浑身没有一点力气,阖阖唇可就是说不出话来。“染儿,你从前不唤我为千千。”千无秋小心翼翼的抱着我,就像捧着易碎的瓷器。我努力扯扯嘴角,是么,我感觉千千挺好听。千千,千千,这样唤起来亲昵,朗朗上口且不显得遥不可及。千无秋,你可知你是我一直所追逐最美好的事物?可是,就如天上的星辰,明明望着好像并不遥远,却是无法抵达触碰。一滴凉凉的东西顺着我的脸颊滑下,是泪么?我抬眸冲着千无秋粲然的笑着,“千千,有我在,那个女人伤不了你。”可是千千,我可能活不了了啊,以后,你的身边就不会有我了。“染儿,活下来!听话,活下来!你不是喜欢我么,那就不要死,你只要可以活下来,我这个人,就完完整整是你的了。”千无秋惊慌失措的样子像一个孩子,好看的眉眼中带着抹不去的悲怆。我在他怀中动动身子,找了一个勉强舒服点儿的位置。我仔细的听着千无秋的这番话,看他的表情很是严肃。是我的么?呵呵,你是晓得我根本活不下来罢。疯掉的意识奇迹般的一点点恢复,我冷笑,千无秋,走到这一地步,是你逼我的。疯掉的墨卿染看到千无秋有危险可以不顾一切跑过去救下千无秋,可醒着的墨卿染不会。我已对千无秋别无所求。可我依旧对千无秋笑着,千无秋,今生爱上你,我心甘情愿,你我大约注定是无缘,我不怪你不怨你,但愿来世莫要再相见。聚散莫怨,一切缘浅。今生孽尽,来世不见。初二:颜唯嫣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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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华时光1.谨以此文,献给那些已经渐行渐远的年生。2.回忆三年前和萌孜在兵荒马乱的自习课上一面顶着英语书一面在草稿纸上忙于宣泄感情的年岁。那时的还我们还略显稚嫩,却认为自己能把文字驾御得如彼是非……那些漫天四维,甘世佳,颜歌的长打三年的日子。我们曾经疯狂的书写。貌似的字字珠玑中,处处流露着我们对文字的真诚。骆驼告诉我,说我们都是新概念的孩子。长达三年,新概念的梦想从来未有破灭。无数疾书的漫漫长夜。曾经疯狂执着的时光。如今随风消逝。我们曾无比的向往着上海那片未央之地。渴慕于新概念的华美舞台。且容许我将这一切归根于本能的,对文字的热爱。3.年锦重拾的哪个初三。也曾和所有毕业生一样每日拖着疲痹困乏的躯壳奔走在各处补习场所。每个周末辗转于两个老师那儿分别补习数理。两段补习的中较晚的一个老师家位于天下里最繁华的街道。两个补课的间隙是一个半小时,队伍沉溺网络的人来说,是个绝好的时间差。习惯于乘车,到天下里最繁华的街。说是喜欢。不如说是热爱这种漫无目的的闲逛。我并不是个机敏者,可却也能触碰到天下的脉搏,及此起彼伏的生机。常常见面馆,点一碗四川的燃面。麻辣浓郁的口味激烈翻滚,无以名状的畅快油然而生,也许只有这碗里的陈杂五味,方才是人生的真谛。总会忍不住,一个叫沁园店买一种名为红豆奶昔的面包,这种面包没有普通面包恶俗的糖味。红豆与牛奶的混合,绝对可以制造出细呷的蜜意,好似用手抚摩恋人柔发的感觉。沁人心脾。唇润齿香。以上是我在天下里的这些须剪影,我的天下,是一座风韵犹存的小城。当往事像张张相片如梭放映的时候,忽然一阵生疼,不是怜惜那些打马而过的青春,仅是日子褪得悄无声息,且找不到点滴可供铭记的证据。4.曾在心里不停的思索着该用怎样的文字来悼念我长达四年疼痛却也不乏张扬的初中生涯,也忘不了是谁曾说过青春不需要任何形式的吊唁。来一直认为,青春就如岩井俊二的电影一样残酷。残酷得令人不敢触碰。手中的烟蒂随着灰烬被埋入深深的泥土,转化为养分,朝着天空生长。我们每次提及的心,是指胸腔里,那颗被肌肉骨骼包裹的心脏,还是我们接受一切悲伤,喜悦的,那颗心灵呢?只是我们都习惯了在年轻的时候提到自己的心痛,而忽略了那颗心脏,维持着我们年轻生命,以及滋养着让我们可以持续感受悲伤呢喜悦的资本。偶尔拿出抽屉最里面落满灰尘的CD。抹去了尘埃,却抹不去划痕。所以,并不是什么都不会留下。虽然青春早已浮华褪尽,但我们还是会在一个无人的起风天,追忆那些无法抹杀的过往,追忆那些缓慢而悠长的日子。安然说过病是青春的质地,诗是青春的颜色。每一种病都有起因每一首诗都是抒情。总之,病和诗都是青春过程里的虫和光。5.天下里有一种花,从盛开到颓败仅仅持续一个礼拜。就像异常绚烂的演化表演,尚未来德及好好欣赏就必须先会克制忧伤。青春。无数苍白或灼阳的年岁过后,打马西行。而我们就像深海里的鱼儿,看潮起潮落,波涛暗涌。然后挥一挥鳍尾,悄入洞穴。无发改变,亦无力怜悯。6.站在原地,看日子在扑面而来,穿透身体,再浸入骨髓,最后刺破肉体,飞速流逝……当往日早已湮在某处,无法可及的时候,才知道文字却也显得苍白。但愿此文,能够见证我尚未流逝和已经泯灭的韶华时光。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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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韶华然而韶华。我在想到你的时候,用文字提纯对于你的光迹,你是落至白纸的黑字,是构成一种文字思绪的中心,是我所在默念的名字。它撑不起哪一种洪浩的力量,然而,那只是你的转瞬即逝,那只是你的刹那韶光。2009年11月3日星期二,是一个平淡到可以重合印刷的日子,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阔论的东西,陈旧得像日落的风景画。我咬笔头,懒于动手,但有一种力量在迫使我写字,每当我有太多感情无处宣泄的时候就会有人拿刀在背后轻轻捅我,我在想是不是不写就对不起你。蓦然回头,看到你还在原地深坐黑夜,看我所未抵达的风景,一切默然。我觉得光线有点异样,会泛起青灰的光,视线的周围弥漫的是沉浊的灰霾,看到的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子,你的轮廓隐在淡灰里,柔和得勾出你的棱角,有光在闪烁,光体中浮动的尘埃停滞。那是神迹,我看得不真切。我还记得今天是你的生日。用字迹吹响嘹亮得号角,用一排排一列列的自己组成为你所描述的组诗,并把这些文字的中心扎好,让你的瞬间在我的脑海里根须深扎,有序的万头颤动,是一田向春的苗芽,为你的笑靥为你的转瞬为你的颔首折成一只亮丽的风景。我想到你,我想回头看看你,我在人群中张望你。我想我们走在一个没有大起大迭的故事里,用我们现在的韶华光阴书写一路的痕迹,是拓荒者,展开我们自己的一方绿泱,我们将拥有这刹那的明媚。韶华,刹那,然而,却拥有这片自我开拓的过去,拥有一字墨水,一方净土,一林暖树,甚至更多。我们在这里修一座小茅屋,会有一池清水,两孤舟,我们居守,自给自足获得幸福。时针所走是我内在为你细数的历历怀念,它们堆积昏黄厚重,累积用现在的韶华所换来的薄薄日历,然而,它们会有一天沉重得让自己都不可置信。我还站在这里。Please do not leave me。请你也站在原地等我。2009年11月3日星期二。我匍匐于佛祖脚边,不为有来世,只为修今生,为你邂逅茕茕月华。闭目是烟雾缭绕,磕长头,手合十,为佑你安平一生。不妄有潮涨潮落的宏大,只盼用一生一世,转动佛轮,为你喃喃几次佛经。望你别走得太匆忙,愿哪次在茫茫人海相撞。要用很多我可以做到的事情来填充你我之间会不会显得太过空白的感情,离离落落,我们没有资本来挥霍很短的青春。我在描述你的一种姿态,简单而满足,平淡而真实,寂寞却不空虚的一场憔悴的岁月,你可以淡定地看它如何流过。一场旅途里面有一个人可以陪一个人走,在寂寞的时候可以互相取暖,在为同一件事情欢乐悲戚,可以知道自己不会是一个孤立的半个的未成品,在命运轰轰烈烈碾碎过的时候奇妙的找到一个一半的未成品,然后在一起。2009年11月3日星期二。坐在大街的石椅上看路过的一个个陌生人,他们或是活力的青年或是年迈的老人或是纯稚的孩童,他们在我面前都是一副空白的画,铺展在静谧的空气里。每一个人都是一种颜料,调配到一起会有另一种美,然后搭配,勾线。丹青淬炼一般刻画出喜怒哀乐无常人世。当用这样一种平和的心态看世界的时候,结交一个人的时候,拥有一个爱自己自己也爱的人的时候,整个世界都是饱和的触之可及的温热。你说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微妙,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断地抛弃不断地吞噬,一切的盘根错乱都是人的欲望而起的。我担心我们的未来会不会因为这些而磨灭的仅存的一寸韶华,但我想,如果就这样走下去,永远都不变的是今天的韶光该多好。人的弱点是占有,我拥有了你,我不再去占有其它,因为我已经占有了我所想要的世界,为你预留出了未来变况的一个位置,因为我现在因为年少的一时轻狂而为你许诺要给你比明天久一点的诺言,因为明天太多了,永恒是我买不起的代价,这是你我的韶华。也因为你是那沿着一条河边小道看夕阳的风,不断的追逐与不曾停留,然而也是静止地流淌的韶华,是我想挽留的一寸韶华。在指端的一种飞翔的姿态,有一片没有到达的地方,以一种怎样的方式,抵达。光阴在身体里不断地褪却,残缺的影子在地上倒映是不齐的破碎。自己唱一首歌,等到天亮。然而这只是你我之间刹那的韶华,没有因果关系没有利益与否的种种羁绊,只要刹那便足以注定永恒。然而,韶华。——纪念乔爹十五大寿作。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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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华如流韶华如流,轻快地织成四月的漫目旖旎。花香放肆地占满氤氲暖意的空气。远方笼罩轻烟的山峦碧绿得如同刚被雨洗濯。一双游鸭自如地游弋在水面,甩下一串欢快的轻语。时光来了又去了,这里却全无沧桑的痕迹。——除了前方,那道颓圮的墙,那个童年曾走过的转角。它静默地立在那里,如同躲藏在流光的缝隙中。几十年来一任山风山雨,守护着栖息在那里的那片往事。而走过那个转角,就是遗落在匆匆光阴中的老屋了。靠近,靠近。脚步开始踉跄,目光开始朦胧。仿佛一片春意中,又见你的笑容——我记得,在蒙蒙细雨的清晨,泥泞的山间小路上遗下足迹一行歌声一串。你引领我俯身,细细观看草叶上瓦砾间细小的美丽。山间风吹草动,鸟啭虫鸣的声音,被我悄悄装进童年的锦匣,转过那个转角,便盈注心间。我记得,在天光晦暗的午后,你牵起我的手,用沾满烟火味道的宽大衣袖轻轻拭去我脸上的泪痕。踏着一地绿苔,转过那个转角。一场骤雨终至,涤净我内心的悲伤,仅余下你淡然恬然的笑,满溢我心。我记得,在夕光残照的黄昏,密密深林里你的蓝布裙子如一朵飘动的花。我坐在遍生野草的墙头,淡淡夕照将小小影子吞没,归于黝黯。目光越过那个转角,你的手臂弯成柔软的弧度,而那时我将夕光抛在身后,纵身一跳,如同倦飞而还的鸟。我记得,在月华黯淡的夏夜,你疾步走向黑暗里惶然不知所措的我。瘦小的身影在黑暗中旋没,化为温暖环绕身边。你教我仰面,看那漫天的繁星,燃烧的生命释放出炫目的光。脚下、眼前的黑暗,终被融为一片光明,走过那个转角依旧明晰。我记得,记得那些美好。乡间草虫的歌谣,木门的吟哦,和着你不成调的几支山歌。多想用岁月的针,回忆的线,将它们绣入人生的锦绮,纳入年华的珍藏。只是,我记得,仍旧记得。数声啜泣从老屋的一角幽幽传来,夏的旷野再不见鸟啭虫鸣。冥暗的一角“奠”字黑得刺眼,灵幡随着罡风无力地翻动。一束暗弱的天光悠悠然照亮黑白照片,你慈祥的笑一如既往。泪无声地滴落,老屋在喧哗中静默。送葬的队伍缓缓前行,而我立在那里,木然,目送队伍走过那个转角,消失不见。从那以后,我却再也没有勇气走向那个转角。我怕,怕偶然拾到你零落的影子,触动心里那根欲断的弦。离开你的日子,飞快得一如既往。时光渐渐地冲淡心头的悲伤,空余你慈怜的面影。总以为,你只是一只掠过天空的鸟,自顾自地疾来疾去,不留痕迹。直到后来,我发现,我已懂得,一个人的坚强。我懂得努力掩藏痛苦,重新奋起,不再以泪水洗刷内心的悲伤。我懂得细细观察微小而广大的世界,寻取星星点点的美和希望。我懂得以勇毅的笑面对黑暗,和比黑暗更为压抑逼仄的绝望。走出废墟,登上殿堂。栖息在成功的驿站,我在灵魂的深处,依稀瞥见了你的笑靥。——原来,你始终未曾离开。你化成了拂去疲惫的风,化成了涤荡忧愁的雨,化成了容我入怀抱的夕照,化成了照亮前路的繁星。旧时光中,小山村里,转过那个转角,你早已把爱与关怀化为力量注入我的血脉,融入我的心魂。我渐渐拥有着你的力量,而后,走过那个转角,擦干眼泪,我知道,故道已经结束,前路刚刚开始。而后,时间飞逝,又是多年。飘倦的脚步,蓦然间踏上了回乡的路。缓步踱过乡人赞叹的目光,我又如幼时一般走到颓墙下,数载风雨斑驳了墙面,隐隐天光下野草随风摇曳。深林中,小村边,土路上,似又见你的身影,笑吟吟地,向我走来。我淡淡一笑,举步,走过那个转角。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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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逢韶华我们嚣张过。自以为是过。幼稚的以为爱是如此如此怎样的天长地久,虚无诺言中的永远,而我们:……你 他 妈 的到底懂不懂啊!!韩城歇斯底里吼道。我不懂。颜婕低垂着头,额前的发扫过眉梢眼角,泪迹未干,冷风刺刺的吹过,有些许颤动,头是更加无力的低垂。她是不懂他,不懂当初为何要来招惹她,现在又要将她甩开,她以为。她以为,他和其他人是不一样的……因为,她可笑的自以为,她懂他的所有。早恋的不允许,这是理由!这是借口!你的父母,老师,才是关乎你对我们感情的的重中之重吗?你的理想,你的学业,原来是因为我才无法实现的吗?韩城,你个懦夫,你有何脸面来怪罪于我!?韩城,我们完了。………………………………风吹着,太阳微微从浓厚的云层中显露,没有刺眼,也感受不到温度,路上还是有那么多人,有些驻足观望着他们,有些不屑撇过没在看一眼。徐悄蓝突然觉得好可笑,自己是在干什么,居然会到大街上来陪秦越胡闹,她很厌烦秦越。讨厌他任何事情都公诸于众,但心里会泛起心疼,没有歉意,也就是对他无爱的说法,不爱就是不爱而已。那你他吗为什么要答应和我好!他愤怒得狰狞了脸问道。好丑,她收回了的目光,他那道左脸的上有一条长十公分的疤痕,恐怖,这正如徐悄蓝所想的狰狞。那是他当年在东街和人打群架留下的,那晚他输了,被打得奄奄一息倒在路边,于是,遇到了徐悄蓝。徐悄蓝救了他。其实没有那条疤,他长得很好看,长得很男人。我们两个没有感情的。只是他追我而已,我并不爱他。这些事之于徐悄蓝来说,太过单薄的是感情上,还不如其他什么的东西吧。徐悄蓝对他的确没有多少爱,只有喜欢而已,或者只是好感。毕竟,让自己有好感的人并不是很多。正是因为这个男人能给她很好的保护,才会让尖锐了许久觉得累了的她想找到保护罢了。徐悄蓝有些厌烦了,她甩开手,踩着秦越给她买的高跟皮鞋快快的跑开,微微回头看了眼不远处的秦越,狠下心来,脱下身上他买的外套,他买的项坠,他买的脱下那双眷恋依旧的高跟鞋。默默看他一眼,她将东西放在地上,搂着自己,就算是光着脚,也要一步一步走出他的看不到的地方。再见,再也不要见了,秦越。她似乎是吐露出了这些话语,让秦越有些不堪,风冷列的刮着,人影交错,他深深的看了一眼淹没在人潮愈渐清冷的那个瑟缩的身影。到底是谁显得更加狼狈?再也没有一个人,让你看到她笑,会轻扬唇角,看到她皱眉,欲以身代。变换,线落,又顺着牵起,我朝着你的方向缓缓前进,可以找到你吗?我那个对的人。我相信,你在人生里等我。当时间过去,我们忘记了我们曾经义无反顾地爱过一个人,忘记了他的温柔,忘记了他为我做的一切。我对他再没有感觉,我不再爱他了。为甚么会这样?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岁月。首先是爱情使你忘记时间,然后是时间使你忘记爱情。或许可能在以后…——我这辈子说“我爱你”的次数已经用的快透支了——嗯,我来就好了,你每天一次可以吗?唔…我爱你!或许可能在以后…爱着的人,和睡在身边的人,不是同一个。这是常有的事。把爱她的话,说给别的人听。这是常有的事。想着将来,计划着将来,但将来永远都不会出现。这也是常有的事。或许可能在以后…你可以活的决然而潇洒,不再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孜然一身的如中流砥柱般横行在这个世界上利欲熏心的潮流大河中。然后直到你觉得孤寂了,找一个人,对TA说:“倒不是真的有多爱你,只是不想再寻寻觅觅。”……所以,我说,人的一生,有时候,就这样,渐渐结束了。也许爱不是怀念,不是热烈,而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或许以后,你会记得——这段叫做恰逢韶华花开的岁月。………………………………后记:毕业了,班上原来的情侣都接二连三的分了手,理由千奇百怪莫名其妙,最近调解的我是很郁闷啊,那一男一女都是我好朋友,闹成这种叫我真的没情可堪。送那男生的话:你会找到更好的。时间会慢慢沉淀,有些人会在你心底慢慢模糊。学会放手,你的幸福需要自己的成全。………………………………O《∩_∩》O~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