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
有人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同样可以说,痴迷是成功的最佳捷径。
痴迷,让人有对学习工作的专注。巴尔扎克说:“痴迷于某个事业的人,会取得令自己惊讶的成就。”这句话盛赞了痴迷的作用,而巴尔扎克本人就是一个典例。巴尔扎克是一位著名的高产作家,我认为对写作的痴迷是他成功的关键。他每天写作十几个小时,且常常陷于情节中不能自拔。在创作《高老头》期间,巴尔扎克一连几天神情沮丧,家人询问后,她喃喃地说:“高老头死了。”在创作《欧也妮·葛朗台》时,一位朋友来访,巴尔扎克忽然怒气冲冲地对他说:“是你,是你逼迫那个不幸的少女自杀!”朋友非常不解,询问他的家人才知道,巴尔扎克在说小说中的人物。如果不是对写作痴迷到此种程度,又怎能成就他这位如此伟大的文学家呢?
痴迷,让人有艰苦工作的快乐。巴甫洛夫是俄国的一位生物学家,他对研究和实验如此痴迷,以至于身边的亲人朋友时常遭他冷落。有一天,朋友百般劝他去与未婚妻约会。当时巴甫洛夫正高兴地做着实验,不得以,才停下手中的工作。结果在公园里一遇到未婚妻爱玛,巴甫洛夫就抓住她的手,爱玛以为巴甫洛夫要吻自己,便幸福地等待着。谁知,巴甫洛夫给爱玛把着脉说:“你心跳正常,身体状况良好。”爱玛生气地说:“你只喜欢做实验,回去做你的实验好了!”巴甫洛夫信以为真,高高兴兴地回去了。“工作的时候也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巴甫洛夫这般说道。是对生物研究的痴迷让巴甫洛夫乐于工作,而一个乐于工作的人又怎会不成功呢?
痴迷,让人有坚持不懈的毅力。池田大作说过:“痴迷于某件事的人,非得到成功才会停止。”对于痴迷与坚持不懈,很少有人能比得上贝多芬。一次,贝多芬进了餐厅,把桌子当作钢琴弹着,并侧着耳朵,仿佛沉迷于其中。一曲作罢,他对服务员说:“结账。”服务员笑着答道:“先生,您还没有吃饭呢!”正是对音乐的如此痴迷,贝多芬才能在遭遇耳聋等许多挫折时,仍坚持不懈,成为音乐史上的一座丰碑。
以上例子展示的是三位伟人,他们有着对事业的痴迷,但这痴迷让人肃然起敬!这痴迷展示了人性的伟大,也指引着他们取得了伟大的成就。
蒲松龄说:“书痴者文必工,技痴者艺必良。”何不去痴迷?成功等待着痴迷者。
长城的传说故事
孟姜女哭长城
古时候,孟老汉和姜老汉互为邻居,仅一墙之隔。一年春天,孟老汉在自己院中种了一颗葫芦籽,经过浇水、施肥精心培育,葫芦秧长得肥壮、高大,从墙头爬过去,到姜老汉的院里结了个很大的葫芦,有几十斤重。等葫芦熟后,姜老汉拿刀把它切开,突然见里边躺着个又白又胖、非常可爱的女娃娃,姜老汉喜出望外,奔走相告,村里人听说后,纷纷前来观看这新鲜事,可是孟、姜两老汉却因此产生了矛盾,吵得不可开交。孟老汉非常坚定地说:“这葫芦是我亲自种下的,胖女孩该归我。”姜老汉却固执地说:“这葫芦结在我的院子里,这女娃该是我的。”吵了三天三夜,难解难分,毫无结果,后经村里人调解为:女娃娃属于两家共同的,轮流居住,共同扶养,并取了个“孟姜女”的名字。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十多年过去了,孟、姜两家老人为现已长大成人的孟姜女选了个丈夫叫范杞梁,选定良辰吉日,准备成亲。天有不测风云,成亲当天,新郎被几个衙役,抓走了。原来,当时由于秦始皇在全国各地抽调大批民夫修筑长城,日日夜夜拚命干,民夫们被累死、饿死的不计其数,为了加快工程速度,他们又到处抓民夫补充,范杞梁也被发配去充当修长城的民夫了。转眼一年过去了,范杞梁杳无音信,急得孟姜女饭吃不下,觉睡不着,不知如何是好,跟两家老人商量后,决定去找丈夫,发誓找不到丈夫绝不回家。
她带上干粮和给丈夫特制的御寒衣服上路了。一路上,风吹雨淋、日晒风寒、饥寒交迫、步履艰难,经过千难万险的万里跋涉,她终于找到了修的的地方,一打听才知道,为修长城死了许多人,丈夫范杞梁早就累死了,并被埋在长城下,尸骨都找不到了。这一消息如同晴天霹雳,孟姜女顿时就伤心地痛哭起来,泪如泉,声如雷,哭得惊天动地,天昏地暗,眼看着长城一段段的倒塌,哭到哪里便塌到哪里,足有八百里长。这下可急坏了工程总监,急忙去报告正来此巡查工程进展的秦始皇。秦始皇赶忙去见孟姜女寻问根由。一见之后,便被她的美貌迷住了,非要封她为“正宫娘娘”。孟姜女虽然怒火满腔,但还是压住心头仇恨,灵机一动,将计就计地非要秦始皇答应她三个条件,才能当“正宫娘娘”。一要找到丈夫范杞梁的尸体;二要为其丈夫举行国葬;三要秦始皇为范为了得到美貌的孟姜女,便硬着头皮答应下来杞梁披麻戴孝、打幡送葬。秦始皇听罢孟姜女提的三个条件,思索片刻,,孟姜女戴,宿愿已偿,面对滚滚的渤海,纵身一跃,投海自尽了。
万年灰与燕京城
人们都说,是秦始皇最早修的万里长城。其实开始的长城并不是他修的。早在秦始皇之前的春秋战国时,有个燕王,他的国土小、兵马少、力量弱,随时都有被邻国吃掉的危险。为了保住国土,燕王就征用了民夫,在他的国土边界山顶上筑起高高的城墙,以防外敌入侵。
因为那时还没有石灰,他筑的城墙,石、砖都是用泥抹的。为了抢时间,早日修好城墙,他下令冬天也不停工。天冷,和泥得用热水,因此,民夫们就把大铁锅抬到工地上,用三块石头支起来,添柴烧开水。天长日久,铁锅被烧了个大窟窿,满锅的水全漏光了;把锅下的火浇灭了。可民夫们也意外地发现,水洒在支锅的石头上,热石头遇到水就炸开了,炸出许多白面面,民夫们瞅着、想着,好生奇怪。有个人把这白面面用水和和,觉得比泥还滋润,还有粘性,就把它抹在石条和砖缝里。
第二天,民夫们发现,用这白面面抹的石条和砖缝,要比用泥抹的结实的多。燕国人得到了启发,从此,就烧石灰,来抹城墙缝。
后来,秦始皇统一了中国,为了保住他的皇上宝座,也仿照燕王的办法兴工修起了万里长城。动工时,他下了一道旨令,让原来的燕国人包揽烧石灰的活儿。因此,那时修长城所用的石灰,全是燕国人烧的。长城修到哪儿,就在哪里山坡上烧灰,而且烧的灰质量非常好,被后人称为万年灰,意思是万年不变质。
长城修完后,别的民夫各回各地。因燕国人烧灰有功,秦始皇又拔下金银,建了个城镇,专为燕国人居住,这城镇就是现在的北京。因此,那时北京叫燕京,燕国人烧灰用过石头的山统称为燕山山脉。
四年级:3535353535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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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音乐,有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总能让我不知不觉地沉浸其中,为其痴迷。或跌宕或起伏的节奏让我醉心;或悠扬或婉转的音色让我倾心;或清幽或淡雅的曲词让我迷心。心已被音乐俘虏,焉能不痴迷?何为听曲?心浸于曲,悟曲中百态!我听曲,或平心静气,或畅快淋漓,或泪如雨落,或轻笑淡然……万般意境融汇于曲,我又焉敢不痴迷?清晰记得,我对音乐的痴迷源于无数个孤单的夜。那时,我很小就已经品味了孤单。黑色的夜幕吞噬着光明,也吞噬着我心中最后的一丝坚强。“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耳畔隐约中响起一曲歌,但也在刹那,周围的风吹叶声、虫闹蛙鸣,一切都消失了,唯独留下了耳畔的这一首歌。那一刻,我痴了,彻底被音乐迷去了魂。那一瞬,有着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带着温暖为我构造了一座房子,让我在黑夜里得以安心。万物皆无声,唯留一曲生!那一夜,我的心痴迷于音乐,在心的最深处打上了音乐的烙印,我对音乐的痴迷无视了空间的束缚,穿越了时间的阻碍,随乐而生,若死,若有灵,痴迷依旧存!“前方大路,一起走,哪怕是河也一起过,苦点累点又能算什么……”踩着单车,带着耳机,踩踏的节奏随音乐一起律动,双眼似乎随时会合上,去尽情徜徉在音乐的海洋里。因此,路人的心跳声与咒骂声我早已习惯,随之也是抛之脑后,音乐最重要!我痴迷于音乐,将它融入了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古有人无酒不欢,今有我无曲不乐。我痴迷于音乐,心随之飞扬,人随之欢畅。“都是你的错,你对人的宠,是一种诱惑……”激昂的节奏彰显着我内心的暴雨,我痴迷于音乐,只有它的陪伴才能舒缓我的心情。重鼓的敲击声,吉他的狂暴声,混合、分离、冲撞,宣泄着我的愤怒,似乎世间只有音乐能懂我,日久生情,我对音乐的痴迷似乎能够无上限的增长,没有极限……微微然,眼帘轻合,痴曲迷心;听曲幽幽,念雨落花,唯情悠远;寄情曲乐,忧无情雨,怜有情人,沉浸音乐,似百世轮回,体悟众生百态,故,痴更甚往,迷更超昔。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当河水不再流,当春夏秋冬不再变幻,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散。痴迷音乐,便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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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常常会在朝霞似火的傍晚,轻捧书籍。晚风拂过微褶的书折,仿佛这世间仅我一人。真论起我奇妙的阅读经历,则更多的是偶然成分。小时候仅仅是喜欢听故事,后来却爱上文字间奇妙的组合。情至深处时还会咂咂嘴,抚摸着经历岁月变迁、骨骼分明的文字。分明组成一幅鲜明的画卷。在静谧的乡村晚间,伴着温柔干净的凉风,裹着身躯的每一寸,携手并入书中的世界。直到后来沉沦书籍,如同献祭一生的灵魂与羁绊。某个大雨滂沱的午后,迈着匆匆而又急切的步伐踏进家门。哥哥哭笑不得地望着浑身湿透的我。我紧紧抱着怀中的两本书,自书中涌出的丝丝热量,从指间传递,涌向心脏。踌躇紧张地低头看了看,还好,还好,滴水未沾。一路的颠簸与劳苦,似乎也随着胸口温暖的书籍烟消云散了。额头前紧贴着湿漉漉的刘海,垂下来的发丝几乎遮挡了我的视线。抓住袖口蹭蹭满是水珠的脸颊,复又小心翼翼的捧出书籍。扉页早已泛黄,似在无声沉吟它辉煌的过往。我五指张开,却只敢轻盈的用手心轻触,如轻抚吹弹可破的光滑洁面。许久后哥哥望着早已被风雨摧残了发型的我,又想起我房间床铺上摊开的书籍,长吁短叹:“简直像个疯疯癫癫的怪人!”我抱着书满足又得意的笑了起来。浮生几许,总有千千万的人努力摒弃杂念,只为寻找心中的极乐净土。王小波曾说过:一个人只拥有今生今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季羡林先生也曾每日独自在林间三个小时,伴林侣鸟。我常常会反思,或许他们才是真正痴迷于这个世界的伟人。与自己独处,热爱整个世界。这才是最高级别的痴迷了吧。仲夏夜,尤为小雨淅沥后,如洗涤世间浮尘。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品读古典书籍。又如茗茶,细呷淡淡,唇齿留香。云波流转中仿佛是一片崭新的世界。手随心动,指间略过书页,连续而无止的世界,终于为我启开一处小小而细狭的入口。虽有“美人如花隔云端”般虚无缥缈之感,但雾里看花,又是心灵的极致安逸。只见美人芊芊素手,眼波流转间嫣然一笑,天地黯然失色。我直直的望着她,目光相触间,心灵似乎跨过了万水千山。梦回大唐,侧耳倾听,属于一个时代的呢喃轻语,辗转而至。思绪回转时,手心潮潮的早已沁出汗水,长舒一口气,竟如穿越一般。摊开了书页,我抬起头。满天繁星,一颗又一颗,似散落在肩头,咫尺天涯。竟与书中的那绝美世界渐渐重合。恍惚间又望见书中的悲欢离合。头晕目眩,是真是假,是梦是幻。紧闭双眼不愿睁开,酣畅淋漓。终于低头抬起手腕,看夜色在手表指针上盘旋。沉迷间早已忘却了时间。晚风缱绻地抚过发丝,微褶的书折依然明亮。可满天繁星,只徒我一人,如痴如迷……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2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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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她立在蛋糕店门口,凝望了很久,终于下定决心,忘记自己的梦想。进去后,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便迎来上了,笑着向她推荐店里的新款蛋糕。她目光黯淡,面带倦容,木讷地说了:”我只想忘掉自己的梦想。“那女子毫不介意她的失态,说:”你今年多大了?“”17”。她淡淡地回了一句。那女子一脸尴尬地说:"不好意思,我们店只向成年人出售遗忘蛋糕,您还未成年,还是请回吧。"她一个人走在深秋的街道上,回想起三天前父亲对她说的话:”孩子,对不起,都是爸爸没本事……不能给你买下那架钢琴……你妈走得早……我埋头苦干一辈子挣的钱,也就只够你和弟弟妹妹的学费,额外的钱,爸真是一分也拿不出来啊……"她咬着牙,强忍着泪水,抬起头,努力扯出一个笑脸,哽咽着对爸爸说:"爸,我知道,其实我也没那么喜欢弹钢琴,更何况它……贵得……有点离谱呢……"许久,爸爸没说什么,只是轻轻拍了拍她的肩,佝偻着背,出去了。望着父亲瘦小而蹒跚的背影,她再也忍不住了,趴在书桌上嚎啕大哭。她在电视上看过这家店,这是一个利用高新技术可消除人的痛苦记忆的蛋糕店,她要删掉的就是她童年的记忆。她的母亲是一个小县城的音乐教师,母亲对她的启蒙教育,就从带她去弹琴开始。在懵懵懂懂中,那美妙的旋律中,她像一个快乐的天使,她很满足,甚至不知不觉间就爱上了那个庞然大物——钢琴,希望以后成为一名钢琴家。一场始料未及的车祸降临,夺去了母亲的生命,也摧毁了她的梦想。从那之后她再也没弹过钢琴……每当她路过一个琴行时,总是会被那悠扬的琴声吸引,橱窗里的那一架架钢琴就像有一种魔力,她是多么渴望得到它,连梦中都被琴声陶醉……他又想起了父亲为这个家操劳、忙碌的背影,农闲时去工地做小工,什么脏活、累活没干过?汗流得多,工钱要不回来的时候也多……她又折了回去,站在那个蛋糕店门口,等待。这时有人路过,她就跑过去恳求那个人,说:”请帮我买一块遗忘蛋糕好吗?我付给您钱。”不一会儿,那个人就递给了她一块蛋糕。回家的路上,她拎着那块蛋糕,仿佛有整个世界那么沉。回到家,她只顾一口一口地吞下蛋糕,好让那段记忆飞到九霄云外。但弹钢琴的那段时光,就像一部电影,又一次浮现在眼前……遗忘蛋糕店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那个她所痴迷的梦想。痴迷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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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外婆是个“土地痴”。这词是我造的,用来形容她再适合不过。同广大的农人一样,地是她的命。她似乎觉得地有股神力,种下什么便可成倍地收获。所以,她的大半生都耗在地里。老家门前横卧着几亩地,是我家份内的田。小时候,每逢要找外婆,她十有八九都在那儿,或锄草或施肥。我便饶有兴致地往田埂上一蹲,看着她劳作。日头正高时,她头顶宽大的草帽,将衣袖高高地挽起,足蹬一双看不出颜色的拖鞋。她身材偏胖,活动起来不很方便,蹒跚地趿拉着拖鞋——我真担心她会掉下田埂,摔到池塘里去,如她曾告诫我的。可她的双脚认得田,田也认得了她的脚。她的每一步,都被稳稳地容纳了。“外婆,你为什么总赤着脚呀?”我托腮看她,手中把玩着一朵无名花。她正在锄草,大手紧紧握着锄头,身子前倾,仔细地松动杂草旁的泥土。听到我问话,她抬手抹了抹沿着她脸颊肆意滚落的汗珠。“因为穿袜子会脏呀,再说,我打赤脚凉快着呢。这田踩了也舒服。”她见我在太阳底下晒着,忙让我回屋里去。我问她为什么不也去歇息,她笑了,眼睛眯成一条缝儿。“我不锄这草,长出来的稻就不好,你就吃不到香喷喷的饭咯!”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纸巾,叫她擦擦汗。她的脸蹭过纸巾时,神态像极了恣意的老猫,可猫才不会锄草哩,我回屋前又朝她望了望,她似是倦了使锄头,索性俯下身躯,用手拨弄杂草。她的肥胖的身躯缓慢又吃力地弯下去,弯下去,像一把拉满的弓。我仍然记得她的双足:皲裂的、浮肿的,每道沟壑中都嵌进了泥土,水大约再也洗不净;脚后跟被厚重粗糙的老茧包裹着,每根脚趾都顽固地向外张开去。那双足,是属于土地的。我穿着干净的袜子与运动鞋,却从未被土地接纳。痴于土地的人,不会在意脚上是否沾了泥土。可后来——后来,外婆没有地了。拆迁的人来了,他们掠走了她的土地。她再也不必顶着烈日劳作,而她亦再无法享受丰收之喜悦。她的眼眯成一条缝儿了,她的身子完成了弓。她停顿良久,终于极缓地蹲下身去,最后一次摩挲那方土地。8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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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夸父痴迷于太阳带来的光明,在永无止尽的追赶中忘记饥渴;飞蛾痴迷于火焰的光与热,奋不顾身跃向那跳动的火焰,在一团青灰中获得永生;博尔特痴迷于奔跑时风划过脸庞的奇妙,在一次次伤痛与失败的磨砺下,冲破速度的极限。痴迷是深深地迷恋于自己的信仰,醉心于梦想的甘醇。他,痴迷于“仁”,于是即使乘坐破旧的木车,只有一群破落的弟子相随,也依然要将内心对“仁”的崇敬,呐喊与中华大地。他,痴迷于“仁”,于是不论严寒酷暑,漂泊他乡,也不知疲倦地周游列国,让思想的激情不断燃烧。他,痴迷于“仁”,于是笑看他人冷眼,笑对他人嘲讽与侮辱,将内心的坚贞于纯洁镌刻在每一条辘辘马车走过的痕迹上。扎根于心灵深处的“仁”让他留下无数横贯长虹的不朽诗篇,并让整个华夏民族皆为之景仰。因为痴迷于矢志不渝的爱情,梁祝以死示志,即使命丧黄泉,也终双双化蝶,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因为痴迷于科学事业带来的巨大魅力,居里夫人潜心研究,历经种种困难,并将生命都奉献于此,两度诺贝尔于她只是过眼云烟,在奥秘的科学里探索到的一切,才是它欢喜的真正来源;因为痴迷于清幽的菊香,纵横交错的阡陌,陶渊明抖落沉重的官袍,在澄澈的自然寻觅心灵的净土,痴迷让他们收获爱情,探索科学,纯净心灵。如果不是痴迷于奇幻无比的色彩,梵高那个善良而受苦的天使,用颜色来享乐的天才怎能单靠一支画笔在明与暗的世界里天马行空,畅游享受?如果不是痴迷于对国家的无上忠诚,文天祥怎能在异族软硬兼施下不为所动,他的身体里流淌的从来都是南宋忠臣的血液。留下的那颗丹心永远跳动于历史的长河中。可是,痴迷并等于盲从,你也许会长久的不知疲倦地打着电脑游戏,你也许能一口气读完一本武侠小说,你也许会过于钟爱于某个名牌,并不注重实际,但请记住,那些绝不等于痴迷。痴迷者内心有一杆秤,它能平衡利与害,有一面明镜,辨别是非善恶,有一航向标,指明前进的方向。痴迷,让我们拥有前进的无线激情,让我们历经磨难而不觉痛苦,让我们饱受冷眼而却能微笑面对。痴迷于梦想,让我们的人生焕发出别样精彩!2下一页@_@我是分割线@_@痴迷8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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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我深深迷恋着的,是那早春刚开的桃花。你看,这一朵,像极了一只刚睡醒的小精灵。懒洋洋地舒展着身子,极不情愿地睁开眼睛,打量着还透着丝丝寒气的早春大地。花瓣儿缓缓地张开,粉红色的水润肌肤上似乎还残留着早霜打下的露珠。当明媚的阳光拂去这层薄雾,跃入眼帘的,俨然一位美貌的花中仙子。微风吹过,瞧,她好似在笑了。我是如此地痴迷于这早春的一抹清新色泽啊!于是,我早早地从果园折下一枝,插在了我的窗台上。呆呆地望着这枝桃花,想象着躲藏在桃花里的她,该做着怎样甜甜的美梦。是期盼着花期的到来,还是幻想着结果的欢快?总之,我是那样的喜悦,甚至幻想起她开花的那一刻,我的窗台会因为她,而变得怎样的灵动与活泼。真的有些迫不及待了,痴痴地望着花瓶中的水以及这孕育着美好梦想的桃花枝,我暗暗祈祷着……一天两天过去了,没有动静,我耐心地等;四天五天过去了,仍没有动静,我慌了;十天的时候,我的心彻底的失望了。望着不动声色的桃花枝,我忽然明白:怎么可能开花呢?不会了呀!辛苦孕育了整整一个冬天的美梦,早已在我折断她的那一刻破碎!她明白,无论如何努力,她再无法拥有结果的权利。春天对她而言,已经没有了意义。既然如此,又何必开出那华而不实的花朵呢?!我的心一下子跌入了愧疚的深渊、痛苦的幽谷……没想到,我错了。次日清晨,春天似乎来到了我的窗前。她,开花了!一片一片的花瓣缓缓舒展。那样的漫不经心,又那样的欣喜若狂。这花瓣不是粉红,而是莹白,且薄如蝉翼。虽只有一朵小小的花,但却足以将幸福灌满我的内心。我痴迷地望着这早春的礼物,思绪一下子随她飞扬起来。是啊,她又为何不开花呢?既然春天来了,有什么理由不好好享受这明媚的春光呀?!结果固然重要,但更有意义的是过程。不是吗?只要抱着希望在春天盛开,那她已经足够美丽的了。又何必太去在意结果呢?!生命也是一样,结果也许迷茫,也许残忍,但我们一定要抱着希望去迎接每一个清晨。只要奋斗过,努力过,纵使最终失败,那又怎样呢?!就像寓言中那个挑夫的破桶,纵使滴水不剩,也可以欣赏到过程中的满眼春光啊!想到这儿,我更加痴迷于这早春开在我窗台上的桃花了。不仅仅是因为她本身,更重要的是因为我深深痴迷于这背后所蕴藏着的人生哲理:结果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过程!8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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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时光的沙漏,漏尽了绵延五千里的中华文明。我拂袖,却置身于美妙的古典诗词天地。当爱之深沉以至于无法用语言表达时,便只能低声吟叹,独享其中滋味。在繁华的世道,阅烟柳画桥,赏三秋桂子,十里荷花,晴日奏乐,晚暮采莲,醉意听箫,吟赏烟霞……这等安逸闲适的生活,怎能不让柳郎痴迷?淡淡余辉透过不飞的三月柳絮,泻落了一地的青石街道,跫音不响,春帷不揭,达达的马蹄是良人归来的音讯,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执着等待良人归来,只因爱得痴迷。满目苍凉的秋色常常勾起离人的愁绪,菊花酒、梧桐树、离人泪,北风、落叶、归雁……总是触动着每个人的心弦。谁又在吟唱“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有情人之间的诀别并不掺杂太多凄惨,仅有深深的痴恋,亦让人无语凝噎,柔情绵绵,肝肠寸断。仕途受挫,也只是人生无常,然而,能豁达坦然面对的又有几人?当年的苏轼泛舟赤壁,亦作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亦有感冯虚御风,遗世独立‘亦能扣弦而歌。这般豁达只因他对浩浩天地的痴迷与追求。每个人都只是沧海一粟,用短暂的生命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痴迷寰宇中的万事万物,信可乐也!对于古典诗词,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正因为有了对其之痴迷与执着,才会逐渐形成了我们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正如方文山作的《菊花台》,一首诠释了他对诗词的理解和感受的歌,与其说是歌还不如说是词。他用他那灵动的笔将情感曲线勾勒的有起有伏。于是便有了传唱甚久的经典:“梦在远方,化成一缕香,随风飘散,你的模样。花已向晚,飘落了灿烂,凋谢的世道上,命运不堪。愁莫渡江,秋心拆两半,怕你上不了岸,一辈子摇晃。”人生因为有了对某一事物的痴迷,才形成了自己的追求。并且身在其中,自得其乐!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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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夕阳红脚步不由得向西方迈进了,望向那片渲染似的红,忽得忘记了所有的烦忧……——引子我拖着一颗疲惫的心,拉着沉重的行李,向家的方向走去,拿起手机把耳机放到耳朵上,很累,真的很累……这是中考的前一段时间,在学校的每天在书山里漫游,和朋友整天开着无聊的玩笑,顶着两个“熊猫眼”趴在课桌上……我不是一个好学生,荒废了这三年里不知多少日子,只是在命运将要让我看到代价的时候。我慌张了,我真的想问问自己,这三年,我都做了什么?脚步越来越沉,是心累还是行李太重?微微抬头,远方,一片鲜丽而不是妖艳的红色,吸引住了我的眼球。它是那么的美,美得让人如此陶醉,美的无法用词语来形容;它是那么的令人痴迷;它是鲜丽而不是艳丽的美,是安详而不张扬的美,是婉柔而不华贵的美……它的美,让语言显得苍白了;它的美让尘世显得不堪了;它的美,让我的心,安详了。我向它靠近着,靠近着,脚步轻了,我感觉到有微风拂过我的脸颊,感受到旁边的河水在流动……这是我麻木了不知多久的心,很久没有注意的。找了一片河边的草地坐了下来,把行李放在一边,看着那片令人痴迷的红色……心,放松了。我想起了这三年。初一,我带着孩子气,踏进初中,望着未来的路欣喜而又紧张,我努力地学习,努力地进步。初二,我开始逃课,开始整天看小说,开始堕落,开始荒废青春。也开始经历一些人,一些事,一些……难忘的成长。成长,很累,很疼,它总让我们经历一些不愿意而又不得不面对的事。初三,那是我最摆不清位置,看不准方向的一年,对未来的迷茫,对曾经的无奈,对现实的逃避……草地很软,软的似乎感应到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在那里渗出水来;夕阳的红晕,渲染了眼眶,潮湿了被微风一遍遍轻拂的脸颊……似乎是把所有的疲惫都发泄出来了,那一刻,望着那片红色,我似乎找到了前进的力量和方向,那片红色,给了我一种勇气和信念,太阳总会有落下的时候,但第二天早上又会散发出新的活力和光芒……从那以后,我对夕阳红有了一种无法表达的痴迷。当心累了,看一下那种红色,让心醉了,让心放松了。当遇到事情退缩了,看一下那鲜丽的红色,给自己力量,给自己信心。当以为没有希望了,看一下那下落的夕阳,它的寓意不是绝望的消失,而是憧憬第二天的新生!时间的沙漏不停地运作着,远方的那片夕阳红最终被黑暗取代了。没有什么的。第二天,让我们一起憧憬新生的太阳,一起向往新的生活!9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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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痴迷_随笔可能是受到家中老人的影响,我在6、7岁时就有幸接触到类似岳飞的《满江红》一类有豪情壮志的诗词。不知不觉与它们的羁绊已经长达八年了。记得一开始的时候,我与《满江红》的结识仅仅是外婆心血来潮地给我讲了岳飞抗金的故事。也仅仅是外婆顺嘴念叨了几句《满江红》的词句,我便把它深深地映到了自己大脑里。到了初中,对于《满江红》我早已熟能成颂。“三十功名尘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我不明白是什么样的精神才能让人把自己三十多年建立的功业视为尘土一般,把自己南北转战八千里视作理所当然。“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首诗句被当做珍惜时间的名句,岳飞认为好男儿就应当抓紧时间为国效忠,而不是年老时才来叹息。其实在我看来这句话何尝不是在讲整个宋朝呢?莫等有一天金军打进帝都,才悔恨当他们在边境时未把他们驱逐。不论吟诵《满江红》多少遍,我心中对岳飞、对他手下的兵将、对想收复失地的决心敬佩之心始终未减,甚至愈日浓厚。我敬佩于岳飞“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豪情,佩服于岳飞“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壮志。国土沦亡之际,真正说起又能有多少人精忠报国呢?在这八年里,《满江红》引领我打开诗词界的大门,让我痴迷于他们的豪情壮志,痴迷于他们的忠义双全,痴迷于他们保家卫国的精神,痴迷于他们的一切……5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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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黑色痴迷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顾城我喜欢黑色。黑色是一种深邃的颜色,深不可测。黑色也代表了神秘,有种能让人深陷其中的巨大力量。年幼的我对电视中的那些一身黑衣的侠客佩服得五体投地,总觉得那些黑衣侠客在电视中锄强扶弱的样子特英勇。现在一些偶像明星也喜欢穿一身黑,那可真酷!我的头发也是黑色的。因此我特喜欢它。虽然我的头发不算飘逸,但它乌黑,有光泽。这一头黑发,是我们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我不仅喜欢它,还为它自豪!说到“黑色”,那就不得不提——黑夜。黑夜,是所有黑色的事物中,我最喜欢的。作文的灵感来自黑夜;解题的思路来自黑夜;理想的开端来自黑夜;生命的动力来自黑夜……假如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同样的道理,黑夜的来临,代表了黎明的曙光即将照亮你的心胸!光明就在前方!黑夜有一种独特的力量,不管我白天遇到什么样的挫折,有多么不开心,黑夜一旦降临,所有烦恼都会被它所吞蚀,一扫而空。快乐又洋溢在我的心头。都说白色很单纯,我觉得黑色也很纯真,它们之间的不同仅是一个孩子的单纯与一个大人的单纯之间的区别罢了。黑色不一定邪恶,白色也不一定善良。任何事物都没有一定,就象鸡鸭不一定有营养,蔬菜不一定健康的道理一样简单。总之,我为黑色痴迷,为它陶醉……我有一双黑色的眼睛,它能领我向前。5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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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NBA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莫名其妙地爱上了“NBA”,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每一场激烈的比赛,每一次成功的进球,没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都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并深深吸引了我。只要一有时间,我就忍不住地打开电视机,并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为此我常常受到母亲的责骂。记的有一次,“NBA”即将开始,我飞一般的冲进房间,打开电视锁定CCTV5,等待着比赛的到来。虽说比赛尚未开始,可我已经迫不及待了,那种期待,相信球迷们朋友们一定能理解。比赛终于在我深情的呼唤中开始了,只见两队抢完球,一方队员带球前进,接着一个漂亮的转身,投篮,“YES”球进了,耶!我激动的呼喊,比赛在我关注中继续进行。就这样,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一切就只有漂亮的投篮~~正当两队打的难分难解之际,时间到了,可仍旧没分出胜负,我的心里起伏不定,这就要进行加时赛了这个结果更令我兴奋。可这时妈妈进来了,对着痴迷的我吼到:“吃饭了,快点!”我装做没听见,依然看着我的NBA,妈妈看见了,忍不住恼怒了,大声吼到:“再不来我把电视砸了!读书人不好好读书……”我实在忍受不了妈妈的唠叨,便头也不回,及不情愿的关了电视。我就是这样的痴迷NBA,他让我的生活变的丰富多彩,充满快乐。同时给了我活力与激情!~这就是痴迷NBA的我,你明白了么?~~~~45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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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成就天才读了“正是这种对昆虫的痴迷,把法尔引进了科学殿堂”这句话,我想到:一个人,对一某一方面的痴迷、执着、付出,就一定能在这一方面突出,成为专家,甚至伟人。比如对数学痴迷的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小时候由于家庭贫困,他中学就缀学了,当了杂货店的记账员。在繁琐、单调的劳动中,他并没有放弃最大的嗜好——数学研究。他常挂在嘴边的是这样的一句话:“所谓天才,就是靠坚持不懈的努力。”这位没有大学文凭的数学家,凭着坚持不懈的努力于1930年以《苏家驹之代数五次方程不能成立的理由》的论文,令中国数学界刮目相看。正是华罗康对数学的痴迷执着,才赢来了这么多人的掌声。虽然他已去世,但他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人们永记得这位伟大的著名数学家——华罗康。诺贝尔大家知道吧,他是著名的科学家,他一生都投入了科学研究,特别是炸药的研究。小时候,诺贝尔看到工人们在荒山野岭用铁锤砸石头,他想:为了开通一条铁路,要付出多少艰苦的劳动啊!要是能够发明一种东西一下子就把大山劈开,该有多好!此后,诺贝尔就把兴趣放在炸药的发明上。最先,他与父亲、哥哥一起,发明了一种液体炸药。这种炸药威力十分强大,很快风行全世界,人们把它称为“诺贝尔爆炸油”。然而,液体炸药在运输中非常容易爆炸,怎样使炸药能够安全运输呢?诺贝尔开始了新的研究。经过四个年头几百次失败,到1867年的秋天,终于制造出能够安全运输的固体炸药——黄色炸药。为此,诺贝尔又发明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引爆装置——雷管。从此,劈山筑路,打通隧道,开凿矿井,再也不要用人力去一锤一锤地砸了。正是因为诺贝尔对炸药的这种痴迷、执着才能够成功的发明炸药。总之,你如果努力研究、探索某个方面,你就能够在这一个方面突出,在这个方面你是很历害的。6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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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成就天才读了“正是这种对昆虫的痴迷,把法尔引进了科学殿堂”这句话,我想到:一个人,对一某一方面的痴迷、执着、付出,就一定能在这一方面突出,成为专家,甚至伟人。比如对数学痴迷的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小时候由于家庭贫困,他中学就缀学了,当了杂货店的记账员。在繁琐、单调的劳动中,他并没有放弃最大的嗜好——数学研究。他常挂在嘴边的是这样的一句话:“所谓天才,就是靠坚持不懈的努力。”这位没有大学文凭的数学家,凭着坚持不懈的努力于1930年以《苏家驹之代数五次方程不能成立的理由》的论文,令中国数学界刮目相看。正是华罗康对数学的痴迷执着,才赢来了这么多人的掌声。虽然他已去世,但他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人们永记得这位伟大的著名数学家——华罗康。诺贝尔大家知道吧,他是著名的科学家,他一生都投入了科学研究,特别是炸药的研究。小时候,诺贝尔看到工人们在荒山野岭用铁锤砸石头,他想:为了开通一条铁路,要付出多少艰苦的劳动啊!要是能够发明一种东西一下子就把大山劈开,该有多好!此后,诺贝尔就把兴趣放在炸药的发明上。最先,他与父亲、哥哥一起,发明了一种液体炸药。这种炸药威力十分强大,很快风行全世界,人们把它称为“诺贝尔爆炸油”。然而,液体炸药在运输中非常容易爆炸,怎样使炸药能够安全运输呢?诺贝尔开始了新的研究。经过四个年头几百次失败,到1867年的秋天,终于制造出能够安全运输的固体炸药——黄色炸药。为此,诺贝尔又发明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引爆装置——雷管。从此,劈山筑路,打通隧道,开凿矿井,再也不要用人力去一锤一锤地砸了。正是因为诺贝尔对炸药的这种痴迷、执着才能够成功的发明炸药。总之,你如果努力研究、探索某个方面,你就能够在这一个方面突出,在这个方面你是很历害的。65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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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伊痴迷为伊狂爸爸总喜欢不无骄傲地嗔怪我:“唉,真是一天生痴迷读书的种子!”开饭的时间到了,我总会因为某一段精彩的文字没有看完而被爸爸一再催促;睡觉的时间到了,我常常会因为痴迷于书中的精彩情节而忘记上床睡觉,妈妈总要边为我关灯边向爸爸抱怨,这个时候,我总想象得到爸爸无奈的微笑。别怪我不够谦虚,我还真是一痴迷读书的种子。别看现在大家都在为高考高度紧张而“两耳罔闻天下事,一心只读考试题”,我可是从没忘记在书包里放上一本我喜爱的图书。但我不爱赶时髦,那些用煽情赚取少男少女眼泪的作品或故作叛逆、另类的作品,丝毫引不起我的兴趣。尽管高中学习时间很紧张,但每周我都会去书城泡上一两个小时。我读书没有明确的目标,也没有固定的程序,有时看开头,有时随意翻到某一页浏览一下,有时看看后记,如果这些文字能够吸引我的眼球,我就把它买下。像王栋生先生的《不跪着教书》《前方是什么》(据说那是为老师们写的书),我一翻,发现很有趣,就买下了。那天,偶尔翻到鲍鹏山的书,发现他读书论史很有见地,语言也美,就迫不及待地走进他的世界,几乎见一本,买一本。还有,像《把栏杆拍遍》《大雅村言》这类的书,一看书名就觉得新颖、大气、高雅,再细看其文,发现梁衡、李国文他们评史论人,纵横捭阖,情感溢于言表,正义蒸腾于外,于是我便为之欣喜,为之痴狂。妈妈见我总是读这样一些书以及我的言谈之间不免也有了一些纵论历史、忧国忧民的味道,便数落我道:“一个女孩子家,怎么尽读一些这么沉重的书?我建议你去读点林徽因、张爱玲、琼瑶。”我淡淡一笑:“谢谢老妈!那些书,我也读的。”说实话,我也读过林徽因、张爱玲、琼瑶她们的书,但总觉得她们的书不怎么对我的胃口。有时,妈妈也不无忧虑地劝我说:“马上就要高考了,把你那些书还是放一放,先把高考这关过了再读吧。”每当这时,我会半撒娇半认真地抓住妈妈的手,然后把她的手放回她的心窝:“放心吧,一定能给你考个好大学的。”好在我妈建议归建议,却并不强迫我、干涉我。我真为我家的民主气氛而庆幸。有时,我还在想,我读我喜欢的书,兴之所至,趣之相随,心情良好,精神饱满,做起作业来效率也高;听起课来,也不觉累;每次考试,成绩也不差。我又何必每天愁眉苦脸,孜孜于题海呢?读书不可过于功利,正如老舍所说,“借着什么,买着什么,遇着什么,就读什么”,不要为书所役。身心轻松,心情舒畅,随意而读,俗气自脱,高雅气质自然养成,这才是我们应该倡导的读书之风。9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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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到底有什么魔力使人那么痴迷?游戏是什么东西大家都应该很清楚!但是游戏有什么魔力使人痴迷这肯定有很多同学不知道但说不定也会有很多人知道!(如果知道的话请给我回提议告诉我到底游戏有什么魔力?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毕业生,当然不可能会知道的很多,我也非常喜欢玩游戏!我只是觉得游戏会给我带来刺激和高兴!一次,一些同学去网吧让老师知道了,但是老师没生气的骂他们而是和蔼的对我们大家说:“同学们你们谁知道去网吧会有什么后果啊,我相信去网吧的同学都应该根本没有想过,是的正因为没有想过才会去这些不应该去的地方。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去网吧我也只是随便说几个例子但是也可以让同学们充分的认识到偷偷去网吧的后果:1、偷偷去网吧久而久之会在网吧里认识一些不良少年!这样不但会害了自己也会对不起家长!2、如果偷偷去网吧让市政府查到了读书也别想读了(我觉得这应该是老师编出来骗我们的,但是我后来就觉得老师说的也有可能)3、如果偷偷去网吧假如哪天你没钱了正好痴迷又去网吧打游戏那么最后结帐的时候你没钱你会怎么办呢?如果那个老板叫你去偷过来给他你会做吗?如果不给就打死你那你怎么办啊!同学们你们说是吗?” 我想看了我这篇文章的同学如果有偷偷去网吧的同学的话请改邪归正吧!不要再让老师着急了也不要让父母担心了!如果你们真的很喜欢打游戏那你们可以提出来让父母考虑啊!说不定哪天你会在家里舒舒服服的玩游戏那多好啊!(如果谁还知道一些去网吧的后果的话请发表意见!)5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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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在张老师还没禁止打牌的时候,班里的同学对扑克牌这玩意儿异常着迷。下课的时候,这儿一群、那儿一伙,站着的、坐着的,都在玩牌。少数几个,没上战场的,也没闲着,积极地热情地在观战。每天,午饭后,那个火爆,我们班的近邻——音乐教室前的走廊被挤得水泄不通。没有桌椅,因陋就简,谁也顾不上讲卫生了,地上一坐,开战啦!不用问,那是六班的牌迷们。一天下午,上完最后一节课,老师前脚刚迈出,大伙就纷纷自由组合起来,战局又摆开了。我、丁一、沈可、王宇四人一组,洗牌、摸牌、理牌。我刚问,“谁先出?”放学的铃声就响了,同学们各自收拾残局,回家。我们这四个超极牌迷,各人手中攒着一摞牌,互相望望,无奈、不甘、不舍……机灵鬼沈可朝我们使了个眼色,我们三人立马心领神会,把牌往书包里一放,背起书包,佯装回家,却偷偷溜进了音乐教室。关上门,窗却没关严,不是窗坏了,而是小王同学心眼多:”留条缝,好听到外面的动静。“四人开始忘我的战斗了。你出,我压,你升级,我跳级,热火朝天,战斗进行着。突然外面一片喧闹声,原来,五班放学了。“趴下!趴下!”沈可反应特快,一边压低嗓门指挥着,一边就地卧倒,王宇快速跑到门后,我就近躲在窗下,只有丁一慌了手脚,向门边跑了二步,又折回,犹犹豫豫,竟没了主意,看她那六神无主的模样,我忍不住"卟哧"笑出了声。“嘘”沈可向我发出警报。王宇急忙拉住丁一藏在了门后。渐渐地喧杂声消失了,我们又聚在了一起,“慢,有人!”只听门外锁门声。我们四人大气不敢出,心通通地跳着。一会,脚步声远去了。我们四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哭丧着脸,不知所措。丁一急了:“这怎么办?这怎么办?”说着眼泪就止不住了。王宇不言语,犹自跑到窗口:“快来,快来!”他推开窗,沈可搬来椅子:“我先出去,在外面接你们。”当我们惊魂未定地走到校门时,门卫李大爷向我们投来了探寻的目光。王宇讪笑着,沈可忙不选地挥手,“大爷,再见!”当四人过了马路,突然,不约而同地停下了,只一秒,绝对只有一秒,四人同时爆发出抑制不住的狂笑……这就是超极牌迷们惊心动魄的一次战斗经历。奇怪的是,自此,我们这四个超极牌迷再也没有打牌的热情了。也许是物极必反吧!江苏南京玄武区北京东路小学六年级:北小之友8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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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作文我痴迷于读书。在我眼里,书是我的老师。在书本里,我可以得到无穷的知识和智慧;它是“润物细无声”的春雨,默默地滋润着我的心田;它是一片宽广深遂的海洋,让我这艘无知的小船在里面闯荡;它是我的向导,在人生旅途上,一次次为我指点迷津……小时候,不懂事的我沉醉于童话世界里。那里有海的女儿的美好憧憬;有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凄哀悲欢;有稻草人的期待与苦乐;有阿里巴巴的惊险奇遇……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吸引着我,为它们我不知搭上了多少欢笑和眼泪。当美丽的童话不再吸引我,我已经长大。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书的范围也就越大……孔子曾经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知者。”只有感到读书的乐趣,才能乐于勤奋学习。一本好书犹如一位相知的朋友,只要一打开书,我就会完全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之中。这时,世界就向我款款走来,我一睹再睹了孔圣人的睿智渊博、诸葛亮的神机妙算,领略了林肯的善良和伟大、莎士比亚的泉涌文思、鲁迅的笔法、毛泽东的豪情壮志……北宋真宗皇帝赵恒就告诫读书人“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读书的优点有不少,其中最主要的是:它让求知的人从中获知,让无知的人变得有知。读史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畅游在微观的粒子和宏观宇宙相结合的世界里,感受智慧的阳光,犹如在山路上行走一样,方才还是山重水复,以为没有道路可以前行,转眼间却又柳暗花明,能望见远处的村庄,这便是真正的读书。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书不只告诉你书中的知识,还会告诉你怎样读书,怎样做事,怎样做人。我痴迷于读书,著名作家肖复兴致语高中生说:“亲爱的中学生朋友们,失去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能失去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赢得什么都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赢得知识。”他说的很对,读书能驱散你心头的疑惑。在书中感受到历史的云烟,世态的冷暖,人间的善恶,社会的美丑。读书至此,或迷雾陡去,云散日出;或略有发现,茅塞顿开;或灵感突现,文思泉涌;或数载迷茫,一朝释然。心中的重重疑惑在读书时瞬间烟消云散。为此,我要珍惜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抓紧时间读书,读好书来提高自己,丰富自己,充实自己。人生一乐是读书,有书为伴心甘甜。800字 高一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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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_1500字巴尔扎克曾说过:“痴迷于某个事物的人会取得令人惊讶的成就。”人们会痴迷很多东西,有的人痴迷打游戏,有的人痴迷音乐,有的人痴迷电视……而我痴迷于课外书。遨游在书的海洋,从最初丰富多彩的童话到多姿多彩的作文,再到现在回味无穷的小说,无一不是我的最爱。我吃饭读书,睡觉读书,就连做作业时也在偷偷读书,就说那一次吧。星期六的晚上,我吃过晚饭后,做着作业,虽然我表面上在做作业,可心里却想着那本新买的《格林童话》:“我刚看到哪里来了?哦,看到白雪公主那里来了,王后叫猎人去杀死白雪公主,还叫猎人把白雪公主的肝和肺来做证据……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一想到故事情节我就不由得心痒痒,想着想着竟无意之中把《格林童话》拿出来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像一匹饿狼,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一页两页……哦,最后白雪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王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真是一个美好的结局……”看完了《白雪公主》我突然感觉有点不对劲,静下心来,只觉得背后一股阴风传来,妈妈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啊,不好老妈来了。”我心中大叫不妙。慌慌张张地把书收好,做出一副做作业的乖乖样,可这哪里逃得过妈妈的火眼金睛,只见门被打开,“如来佛祖”老妈驾到,怒气冲冲地说:“你这贼子,竟敢做作业看书,该当何罪?”我眼神飘乎地望着四周,哼着小曲说:“今天的天气真好呀”……最终我和“如来佛祖”大战了三百回合,我遍体鳞伤,孙悟空纵然有七十二变,但还是逃不过如来佛的手掌心,没办法,我只有乖乖投降,“凶器”《格林童话》也被上缴国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不过,嘿嘿,幸好俺老孙有先见之明,后面还有援军——《伊索寓言》呢!等妈妈走后,我又拿出《伊索寓言》看了起来,真不愧是狗改不了吃屎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彼此交流。书,让我为之痴迷!六年级:刘雨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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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古建筑痴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建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无论走到哪里,最吸引我的便是外型各异的建筑物。比起高楼大厦,更令我痴迷的是夹在城市边缘或坐落在某个角落里的古建筑,那灰砖墙,少有破损的木屋檐,已有岁月裂痕的木门,就静静地坐在那,给来往的人讲述着曾经的故事。我所在的城市烟台就有那样一处古建筑群,名为“所城里”,是明朝军队在此处休养生息时建造的。每次经过所城里,哪怕只有一刹那,我都能用眼用心和它交流,它的身影更是不能从我的脑海中抹去。听闻政府要对所城里进行改造,我决定今天和博学多识的姥爷一起去近距离一堵所城里的风采,和它来次深刻的对话。当矮矮的古建筑映入眼帘,当我的脚尖踏入巷子里,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的时候,我晃若穿越到了明朝。我仿佛看到了推车叫卖的小商贩,身边还围着蹦跳欢笑的娃娃;墙上的拴环拴着牲口;几栋大宅子里走出大户人家的大小姐,穿衣鲜艳的汉服,头戴发簪;留着长须的老爷爷坐在门槛上谈天……原本近乎空荡的街巷在我的想象世界里又再次热闹、鲜活起来……我一边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一边跟着姥爷的步伐探寻每一条古色古香的街巷。忽然我们停在一栋美丽的老房子前,姥爷用手指着那屋檐说到:“你看到那圆筒状的瓦了吗?那叫勾头瓦,防止滑落现象发生,边上的凹槽,叫滴水瓦,防止积水。”我仔细观察着那些瓦块,令我惊讶的是如此小的一块砖瓦上也雕刻着许多美丽的花纹,像一朵绽放开的牡丹花,端庄富贵,滴水瓦的前端也刻着精美的纹理。瓦与瓦之间扣得紧密,毫无缝隙,岁经历多年的吹打与磨砺,却依旧体现了当时人们高标准的审美和精益求精的态度。呼唤声打断了我的思路,我转过头来,才发现姥爷已走到巷子深处,而我还站在这栋房子前痴迷地欣赏着,我慌忙向姥爷跑去,但心里依然充满着对古代建筑师及工匠们崇高的敬仰。我喜欢到老街巷里走一走,用心倾听它们讲述着曾经的老故事。我喜欢古建筑,它们表现着中国的美,宣扬着中国民族的工匠精神。我为古建筑而痴迷,为中国美而痴迷,更为中国对事物精益求精的精神态度而痴迷。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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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宫崎骏小时候,我看电视从来只看一个频道——少儿频道。家里三台电视,每台电视上“少儿频道”的频道都被我记得清清楚楚。我爱看里面的动漫,动漫片《悬崖上的金鱼姬》我看得如痴如醉,我渴望找到漫画的作者。经过百度、迅雷看看的帮助,我找寻到了他——宫崎骏,他成了我人生的第一个偶像。后来,我还看了许多他的动画作品,每一部都那么扣人心弦,引人入胜,看过之后,几乎我满脑子都是动画的场景,甚至连睡梦中都浮想联翩……我太佩服宫崎峻了,年过半百却还是童真。他紧紧地抓牢了儿童的心理和好奇心,让我都想进入他那漫画中的世界,那是多么奇幻的世界啊!继《悬崖上的金鱼姬》之后,我着迷于《千与千寻》,它讲了一个小女孩千寻,在一次奇妙的旅途中,和爸爸妈妈来到了奇异世界,但爸爸妈妈为了免费而贪吃被这个世界的巫婆变成了猪……故事由此展开,惊心动魄,感人肺腑!在千寻的千辛万苦之中,她把爸爸妈妈变回人形。在结局时,我情不自禁地潸然泪下。后来,我开始疯狂热恋宫崎骏的所有作品,有时甚至看到凌晨才睡。宫崎峻70多岁了,他的创作历程是很复杂的,作品大约有23部之多,小动画也有30多部。这位伟大的动画导演、漫画家,在1963年加入了东映动画公司开始创作。1994年完成连载漫画巨作《风之谷》,我也很喜欢这部作品。2001年,我的最爱《千与千寻》上映了!那时它超了《泰坦尼克号》的票房,创造300亿日元的票房,创造了历史。而日本年度票房才5000亿日元。这部作品还得了威尼斯、奥斯卡、柏林等国际电影奖项,宫崎峻也一举成名!经过种种艰难世事之后,宫崎骏在全球动画界无可替代的地位再一次得到了肯定和承认。现在,宫崎峻每4年出一次的作品我绝没有错过。在上个月的一节音乐课上,老师放了两节的视频。是关于久石让和宫崎峻合作以来的背景音乐创作。当一部部动漫中的主题曲再次响了起来,我又不禁回想起每一个感人的片断,心中听着音乐,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难过,感动到想哭!特别是那童声演唱的《天空之城》主题曲,记忆犹新。期待这宫崎骏的下一个作品,希望再次使我眼前一亮,我绝对忘不了宫崎峻和他的作品,即使我再长大。痴迷宫崎骏800字 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