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SuperDan
1983年10月14日福建龙岩市上杭县诞生了一位著名的羽毛球运动员,他的叫林丹。身高在1.78左右,他的爱好是:踢足球、看电影、听歌、和朋友一起聊天吃饭。他是用左手持拍,打法:拉吊突击,进攻遗失强,场上步法灵活、速度快,进攻的落点好。虽然林丹的性格不服输,但他的心态往往决定了他比赛的“成败”。主要战绩年世锦赛男单冠军……
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各地风靡学电子琴。当时林丹正在上学前班,班里的同学几乎都被家长带着去学电子琴,林丹也不例外。林妈妈给他买了一台名叫卡西欧的电子琴,价值一两百块。可是这台电子琴并没有吸引住“小林丹“。只练了一星期,他就再也不肯练了。
9岁,在泪水中成长
1992年,9的林丹进入了福建省体校,来到了杭县600公里远的福州。在省体校的第一个学期,林丹是伴着泪水度过的。
林丹是在1992年冬天进的体校,一向怕冷的他非常不习惯宿舍生活。自从林爸爸、林妈妈把林丹送到福州后,林丹就开始哭,基本上一天哭一次。训练的时候,练着练着就开始哭。训练完了,回到宿舍,他经常独自发呆,不知不觉又开始哭了。后来,林丹开始给家里写信,一天写一封,主题基本上是:我想你们,爸爸、妈妈,你们快来看我。
后来林丹学会了换衣服、洗床单……他写信的次数越来越少,直到他适应了体校生活。
12岁,在部队经受洗礼
1995年,在全国青少年比赛中,林丹获得了男单的冠军,被解放军看中了。部队让他在部队试训10天。之后没有几天林丹就接到了解放军的录取通知,12岁的林丹就这样跨进了军队的大门,成了一位军人。
到了部队,部队为林丹发了许多装备,有凯胜的羽毛球拍,有服装等。领到装备的林丹非常高兴,因为在此之前他一直用木头做的球拍。
1997年,林丹随着解放军队到南日岛体验部队生活。在那里,他们这些羽毛球的选手每一天都要与官兵一起出操、站岗、在太阳下站几十分钟……经过那一段时间的洗礼,林丹充分感受到了当军人的艰苦。
林丹说自己在球场上的那股霸气是与生俱来的。事实上,这股霸气是缘于他从小不服输的性格。这股不服输的劲头让林丹在无论多么苦,多么累的情况下不服输,从地方体校到军队,他的性格得到了更好的锤炼!
我的偶像——TFBOYS
十年是什么概念?是维持一个漫长的约定,从不解到醒悟,从年少到成熟。三小只的十年,从2013年8月6日的《十年》宣传片开始,到今天刚好两年。梦想没有捷径,他们用自己的语言诉说着坚持。
10月4日,《HEART》的首唱会当天,他们穿着不合身的服装亮相。看到前来应援的粉丝,三张稚嫩的小脸上满是难以掩盖的兴奋。日月光的舞台很简陋,没有任何灯光效果,没有任何应援物,可就是这样一台简单的表演,让那天的商场被挤得水泄不通。每次谈起这件事,三只都会瞪大了眼睛形容那天台下是怎样的人山人海。随后的音悦V榜和快乐大本营,让更多的人听到了TFBOYS的名字。也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的人气光速生长,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认可和质疑。《HEART》时的“人山人海”,直到现在的“星辰大海”,蕴藏了多少努力换来的奇迹。
3月22日的《快乐大本营》,时隔一年重登这个舞台,他们从去年的半场嘉宾变成了重要的主场嘉宾。别具一格的自我介绍,恰到好处的综艺调侃,你们的成熟纪录在了这一次次的改变中。我永远忘不了那个跳着《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时瞬间乐开花的三个小猴子,那是我第一次被他们吸引。《快本》见证了他们一年的成就和付出,也让太多的人看到,他们不是谣传中三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而是真正靠自己努力换取进步的新时代偶像。
3月至4月,他们奔波在各个音乐公司的颁奖典礼上。《2015QQ音乐年度盛典》,《东方风云榜》,《音乐风云榜》,都留下了他们的身影。颁奖时,他们穿着帅气的西装,露出大人的模样。表演时,他们换上小年轻的气场,舞台的灯光闪耀着青春飞扬。音乐风云榜上各自的SOLO让我们看到了不一样的三小只。让我想到不久的将来,他们终于不再年轻,却依旧能老练地唱着喜欢的歌,跳着帅气的舞,带给我们,一样的精彩和感动。
他们是当之无愧的男子汉, 即使身上背负着数不清的质疑和诽议,也只是诚恳地回答自己会努力变得更好,甚至会为了一个不起眼的小插曲而被逼的向网友道歉。银屏前,他们带着孩子的无邪,将无数的幸福和快乐带给我们。银屏后,默默刷着留言的他们,又是否累地想哭,却只是默默忍受。我们的力量太小,只能送到力所能及的祝福。微博上的声音太复杂,太容易带跑任何一个人的思想,太容易让人忽略掉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最初的梦想。亲爱的大哥,千万不要忘记十五岁时和自己的约定。亲爱的源源,千万不要忘记你最想去的,看得最远的地方。亲爱的千玺,千万不要忘记你的梦想是在大得不得了的体育馆开只属于你们的演唱会。奚落议论的人群终将散去,流言蜚语也会渐渐消失 。唯一珍贵的,就是你们留下的点滴,凝聚成时光里不老的回忆。
我身边有很多哥哥姐姐,每当提到TFBOYS都会气呼呼地说“他们永远比不上当年的小虎队”。那时我就想到:等我们老了,TFBOYS也已过气时,又会有了新的少年组合,新的年轻粉丝出现,等到那时,我们是不是也会气呼呼地说:
“他们永远比不上当年的TFBO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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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进入初中,我抛弃了童年的幼稚,奔向了青春的成熟。当然,我心目中也有自己的偶像。我的偶像大部分都是球星:梅西、C罗、乔丹和科比等,而我最喜欢的球星就是举世闻名的——C罗。每当电视上有关足球之类的节目,几乎都少不了他的身影。电视采访他时,只见他平时穿一件橙色的训练服,顶着一副国字脸,皱着眉头,嘴巴总是露出他那灿烂的笑容。采访完毕,他就给我们展示了他那高超的球技。只见他把球踢起,在头上顶一下球,球滚到他的手边。他平衡感极好,无论他怎么摇晃这个球,这个球像一个调皮的孩子,始终不肯掉下来。连围观的群众都被他的球技惊呆了,大家都情不自禁地为他喝彩。他不仅在训练场上一丝不苟,而且在赛场上同样是那么认真。记得看过偶像的一次比赛,比赛开始时,裁判一吹响哨子,两支球队就立刻跑动起来,像动物们大迁徙一样。开场几分钟,他带领的队伍就势如破竹,突破到对方禁区里了。只见C罗带着球,脚下灵活地将球踢来踢去,防守球员望着那个球,眼花缭乱。尽管他尽力地想把球踢开,可在C罗灵活地脚步下,还是无能为力。霎时间,他将球往侧边一甩,成功绕开了一个人。紧接着,又来了一个防守球员,C罗见状不妙,眼看球要被踢开了,他急中生智,把球传给队友,接着队友来了个精妙的配合,又把球传给了C罗,C罗见这球飞来,便顺水推舟,上去就是一脚用力的凌空抽射。在他踢中球的一瞬间,全场都屏住了呼吸,空气也凝结了,大家即将见证这伟大的时刻。紧接着就是“嗖”的一声,球进了。全场顿时从寂静变得沸腾起来,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进球的C罗也显得异常兴奋,围着半个足球场跑了几圈。进球后的几分钟,对方也组织了一次反击。只见对方的一个队员一脚长传,传到另一个队员脚下,他使出全身的洪荒之力向球门奔去,谁知在跑到点球位置,准备起球射门时,突然在这关键的时刻,又是C罗,一脚把球铲飞了,粉碎了对方的希望。真是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我要是能达到C罗这种境界,可真不是空想就能得来的。即使我与他有千万层楼差距,但我也一定会努力成为一位世界巨星的。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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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以为让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己养己的父母……而我的偶像则是坚强不屈的残疾人。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的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的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她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得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了一“脚”好看的毛笔字。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它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的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中午回到家中会给猫狗做中饭。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会画几幅画。去小巷里去卖,又是幸运的话可以多卖几幅画,不幸运的话一副也卖不出去。有时回到家时都没有吃的了,他把自己的那一份给了猫、狗吃,宁愿自己饿着,都不会让动物们饿着。看,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残疾人,他克服困难的精神和爱护小动物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五年级:刘欣怡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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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虏灰飞烟灭。”苏东坡的这句词,赞美的就是我的偶像——周瑜,周公瑾。很多同学不理解,问我为啥不喜欢活跃在荧屏上的小鲜肉,却喜欢一个历史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周瑜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嫉妒诸葛亮,没有一点风度,为啥我要做他的粉丝?毋庸置疑,他们一定没读过《三国志》,只看过《三国演义》,受罗贯中的毒害太深。我喜欢周瑜自然有我的原因。第一:长得帅。在这个颜值控当道的时代,长得好看的明星都被捧到天上去了,周瑜也是那个时代非常有名的帅哥。杜牧诗有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能被称为“郎”的男子,长得肯定帅气,至少也是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在吴宇森的电影《赤壁》中,扮演周瑜的是梁朝伟,这就看得出,当年周瑜是个多么英俊潇洒的人。不信,还有人这样说过,“吴中皆呼为周郎”。第二:有才华。周瑜文武双全,并且精通音律。传说他到别人家中赴宴,人家安排歌舞以助酒兴,有女子弹琴时,因为过于关注周瑜,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符,周瑜在喝酒中依然听出了错误,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那个女子一眼,留下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的典故。从这可以看出来,周瑜满腹才华,绝对不输于诸葛亮。三:有计谋。赤壁之战前,东吴分为两派。一派是周瑜为首的主战派,一派是张昭为首的投降派。曹操号称八十万大军,看上去气势汹汹,无法抵抗。但周瑜分析到:曹操的军队多是北方人,从未有水战的经验,在水战中就是一群“旱鸭子”,很容易被击败。再加上曹军这段时间一直在征战,长途奔袭,舟车劳顿,水土不服,必然没有很强的战斗力,只要东吴上下一心,全力迎战,出奇兵,用奇谋,一定能取得胜利。他接着提出用“苦肉计”“反间计”“火攻”等计策,稳定了军心,并且完美地上演了一出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多年以后,隔着历史的烟云,我们重读东坡先生的《念奴娇》,依然能感受到周瑜的胸有成竹与镇静淡定,也能感觉得到他与小乔恩爱甜蜜的幸福生活。像他这样一个在战场、官场、情场场场春风得意的人,又怎么不能成为我的偶像呢?800字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