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我向你看
人的一生,是一场漫无目的的旅行。你会去许多地方,遇见不同的人。但这样的经历可能止只有一次,一生一次,那么,许我向你看,琳山。--题记
我和澈说那儿的日子是难忘的,一群孩子聚集在一起肆无忌惮的闹,是快乐的。澈说,其实我们早就忘了去哪儿的真正目的。的确,有点迷茫。
当初这两个字略带恐怖和期盼向我们走来。我们带着怀揣不安地兴奋和大包小包的零食奔向那个地方。我记得沿途的风景很好,大片大片的油菜花盛开在阳光下,远处的桃树淡淡笼罩一片红霞。我们在车上大声地唱着歌,从喜羊羊到小黄人,幼稚可笑。
提着行李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走进了各自的寝室,找到了各自的床铺。就那么顺理成章地开始了在哪儿的生活。男生没有映象中的落拓、狼狈,反而整洁地让人惊羡。看着他们默默地收拾行李,抱着被子出来晒,娴熟的动作,让众多女生大呼‘贤惠’,然后一行人开始偷笑。
对于琳山的伙食,我们是有较高评价的,起码在我看来,那儿的豆浆是不错的。玦和恪这帮人应该是靠泡面度日的,虽然知道去食堂有点麻烦,但这是挺伤胃的。我曾和玦提过,但貌似依旧我行我素。一行人也曾做过一首打油诗‘琳山是泡面的味道;琳山是火腿肠的味道;琳山是夜下一帮人偷吃的饼干的味道。’
或许食讲完应该讲宿了,宿舍是和睦的。我的嗓子至今还嘶哑着,只因最后一晚心血来潮地给她们讲了两个多小时的故事,关键只有讲一个故事哎。也许我们的每晚都很疯狂,都闹得很欢,的确,那些事我们淡淡笑着然后模糊在记忆里。
回来时看到殇头上的花环,忽然想起那日与澋一起去采迎春花编就的花环,本是与她计划着给辽的,让他戴着这个唱《多啦A梦》。记得做得很简约、素雅,没有多么浓艳的颜色只是淡淡的。后来好像还未给他就丢了,至于丢到哪儿去了,我这荒唐的记性竟想不起丝毫。至今想起还带有惋惜的色彩。
切蛋器、小网兜、玫瑰花……我慢慢地整理着从琳山带回来的劳动成果。或许吃苦、体验生活才是我们去那儿的真正目的,但不知为什么,后来都成了吃喝玩乐。手指轻抚着植物标本,那日下午的情景浮现在脑海里,烈阳、山林、植被,我是从未上过山的,心里有一丝莫名的兴奋,挥洒着汗珠小步跑着。一路上风景各异,我们笑着跑上跑下,山路略有些难走,坑坑洼洼的,还有不少的树枝横斜在路上,我还记得当时笑着小心翼翼迈过后的心情,特别开心。
五天,就这样结束了;我们,就这样回来了。其实,我们留恋的不是琳山,而是一群人在一起的那段时光。
我们有种孤单的倔强,我们有五彩的梦想,胶片挥霍的笑脸,在那儿我们变得坚强、独立,知道了一切都是不容易,但一切有开始就有结束,一切都消失殆尽了。
开始的开始,我们对那儿很不满;最后的最后,我们对那儿很不舍。临行前,回头看了一眼,心里默默说了句‘琳山,再见。’
故事就这么结束了,没有什么波澜壮阔的情节,淡淡地,暖暖的,就像今夜的灯光般柔和。我念着我们一起走过的那四天五夜,许我向你看,那个充满我们回忆的地方。我请你妥善保管我们的回忆,也许有一天,我们会笑着再踏进这片土地。
许我宽容,还你骄傲
宽容,是焰火,绽放在高处才愈是美丽,它能感染人心,因为宽容,生活才变得美丽。
初中了,我有个朋友和我一起上的初中。两年未见,她愈加亭亭玉立。她平时多做,并不多言,是同学们的榜样,可并未有什么真正的朋友。我觉得是这样。
有一日,她对我说,“你是我唯一的朋友。”这个‘唯一’,一直铭刻我心,却又不时地伤害着我。她说我是她的朋友,并且是唯一的,唯一,似乎我是她最重要的人。
我们从前相处过,两年未见,以为很难再相处。因为从小学到初中,一个人的心理变化难免会比较大,或者,心中的隐私,忌讳也多了,不愿再与朋友诉苦什么的,起码我就是这样的。
可是,相处下来,我们都发现对方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因为我们都共同知道,心系着对方,那么在对方的眼里自己的表现就显得亲切,不再陌生,相处也就更加容易。两年后,还能这样,的确不容易。
她很了解我,吃饭时,她知道我有什么忌口的,所以我不爱吃什么,她尽管喜欢,也尽量不去吃。我待她也不差,于是我们无话不谈,形影不离。
因为生活的平淡,久而久之,我们两人若是发生了一场矛盾,便会十分在意输赢,于是只要一闹起来,便很难停下。我们心里都清楚,因为在意对方,所以在意对方的行为,更在意对自己的所作所为。
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所以也成了双方的竞争对手,在成绩上,开始是不分高下的,后来,她渐渐地超越了我,逐渐拉开了咱俩的距离。
所以在我们两个交谈的过程中,往往都是她发言得多,意见多并且独到,一开始我是佩服并且恭敬的,久而久之我们两人的关系上就多了一层隔膜,那是她的骄傲。
一个人总会犯错的,这我清楚,所以我能容忍自己,也能容忍她。可若我怀疑她错了,她定会烦躁,纠结究竟是我误会她错了,还是她真的错了。然后,我们的矛盾就开始了。
文言文《盲子坠桥》中,“有盲子道涸溪,桥上失坠,两手攀檐,兢兢握固,自分失手必堕深渊矣……”这一阅读题中,学生需答出‘道’的意思。
依她的了解,‘道’的意思是‘到’,通假字。这样把这个翻译过来的字放入句子里面,也很贴切合理,读的通顺流畅。可我却认为,这不是最佳答案。
“有盲子道涸溪”,‘涸溪’是河的意思,所以应该是‘过’即‘过河’最为贴切。可若是‘来到河’似乎有点合理,可却又美中不足。
我给她解释清楚,她或许知道自己是错误的,可依然和我争论,定要说我的答案是错误的答案,后老师把答案讲了出来,她便质疑我是抄的,或者说曾做过这篇阅读并且知道答案。
因为,我成绩从来都在她后面,她比我聪明伶俐,这一次我灵光一闪,把答案想了出来,她会质疑也很正常。
我把我这个想法告诉了她,她的脸色顿然黑色起来,我后知后觉,我不该如此直白地说一句这样伤害她的话。想来,这话本在我眼中是不伤人的,只因她的骄傲,这话就变成践踏她骄傲的利剑。
曾经老师也表扬过她的骄傲,因为她做题时可以毫不犹豫,果断并且正确地把答案写出来,在那个时候,她的骄傲,是令我自豪的。
我开始嫉妒她。可我知道,不该因这一小事而把她的骄傲抹灭,而与她产生矛盾。
这件事过去后,一次,我又恰好打翻了她的水瓶,以前她应该不会生气,可因为上次的矛盾,她对我开始有了一丝的怨,于是这次,遇到这样的事她的怒气骤然上升。
我向她道歉了,可我是在最不适合的时候道歉的。因为她的水被打翻了之后,虽然生气,可也免不了泪的流淌,然后,我在她最伤心的时候把这件事我做错了的事说了出来,并且道歉,当时我言:“没事吧?一瓶水而已啊,若换做是我……诶,我还是给你道歉吧,对不起啊?”我已经突破了自己的底线,向她道歉了。可这样的话语,对于她来说,并无多少诚恳包含其中。
她不言,我也不语。我只是待着她那嘤嘤的哭声渐渐地消失,最后,她说,“原来你了。”
原谅我了。
真好。
之后,她更加骄傲了,可依然是那种美好的,向上的骄傲。她做事做题依然果断,并且爽快。我佩服她的自信。
许我宽容,我便还你骄傲。
初二:夏茉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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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你介绍我向你介绍我我叫×××,今年十岁。我身高1.38米,留着小平头,又粗又密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我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小男孩,很少有烦恼,喜欢唱歌、画画、拉小提琴。现在小提琴我已学完五级,开始学第六级了,我会拉奥地利音乐家莫扎特的“D大调小步舞曲”,开塞的练习曲第29首以及中国乐曲“四季调、新春乐、我的祖国”等曲目,我在家经常拉这些曲目自娱自乐。我喜欢看课外书,像小说、童话、神话等都喜欢,尤其喜欢科幻类小说,比如江南和颜开联手打造的《龙族》,法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写的三部曲《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和《神秘岛》。我一看书就入迷,把什么事都忘了,当那一段段文字跳入我的脑海中时,我就会忘记时间,忘记周围的一切,完全沉浸于故事情节中。我最大的缺点就是做事粗心大意,所以测验很少拿到一百分。我下决心要改掉这个缺点,并正在付诸实践中……。我的理想很多,有时我想当一名医术高明的医生,解除病人的痛苦;有时又想当一名律师,为人民伸张正义;有时又想当一名记者,把国内外的新闻及时准确地报道给观众……。我想:只要努力,我的愿望一定能实现。4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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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你向我看记忆里罗大虾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生气过。他看到正在拿着啤酒喝的我,气急败坏地一把夺过,继而摔在了地板上。我毫不客气的跟他吵,最后,呵,这老头吹胡子瞪眼的,气势不小,拿起了扫把。老头就是老头,自顾自地在沙发上气鼓鼓得神游一会儿之后,重重地叹了口气,然后垂下了头。罗大虾今年其实就才四十岁,有时候我都怀疑,是不是我成天在心里面把他叫老了。我当然没有在意老头的感受,只不过,十一年前的今天,罗大虾和妈妈离了婚。所以我就不知不觉踮起啤酒喝了起来.可惜的是,罗大虾作为一个工作狂却滴酒不沾,看他现在那愁得,肯定是在后悔当初瞎了眼怎么把我要了过来。如果他要是能喝的话,我都要和他拼酒了。罗大虾啊罗大虾,看看,气着气着,你就又睡着了。我轻轻地走近他,大概还在浅睡,因为从他的脸上隐隐约约还能看到皱着的眉和略锁的有着黑眼圈的眼窝。给他搭上了他工作时常穿的黑大衣,那样比较暖和。把他吃剩下的面端到厨房,然后扶着墙壁闭上眼开始冥思。无所谓中含有一丝期待和欣喜。后来我才慢慢懂得,原来爱一个人的方式,真的好多。哼,刚开始的时候,我每天都去惹事,砸邻居家的玻璃,在幼儿园跟人打架,甚至,把家里的墙壁用水彩笔画的没有空白,我想,如果我捣蛋到让罗大虾禁受不住,他是不是就可以把我送到妈妈身边了。结果,无数次被罗大虾拽着去邻居家赔礼道歉,被罗大虾拽着去给园长鞠躬道歉,而家里的墙壁,也被罗大虾刷得一尘不染。真奇怪,那么不喜欢我,怎么还是不让我走。晚上十一点的时候,罗大虾才拖着公文包一身疲惫地回来。他给又自己煮了碗面,然后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晚间新闻。我偷偷地探过去脑袋,面在他腿上搁着,晚间新闻换成了广告,罗大虾的头一点一点,眼睛眯成了缝,而他急促的呼吸声,充斥着整个诺大客厅中的冷空气。真傻。一天能掰成好几天睡。记忆中对罗大虾印象最为深刻的场景莫过于他的睡相了。而沙发,似乎是他永久的床。也是问过他的,还是在少不知事的时候。问他为什么每天工作那么忙,人家的爸爸妈妈每天都在学校门口等孩子放学,酷暑天备着风衣和冰淇淋,下雨天带着雨衣和雨伞,外加一辆足够遮风挡雨的车。而我,每天却只能悲催地坐校车。“一个女孩子,终究要学会独立的啦!”其实在我们的关系没有僵化之前,罗大虾是一个挺逗的人。第二天早上,起来后已经七点四十五了,该死的学校,每天派人在校门口和班级门口查迟到,哪怕有一秒的差池,就必须面对班主任那张猪肝色的脸。一出房门,就闻到一股炒鸡蛋的味道。仔细一看餐桌,上面放着几个鸡蛋饼,还有一杯牛奶。旁边放着一张纸条,是罗大虾俊秀的字迹,上面写着:这次出差半个月,随后把生活费给你打卡上。又是冷冰冰的话语,一阵恍惚后,我抓起牛奶一顿猛灌,然后飞奔去学校。高二的生活,还不算那么紧张。在这个开花发芽的年纪,谁不想遇上一个时光正好的春天呢?反正罗大虾只是稍微管一下我的学习,其他方面又不怎么管我。不知不觉就恋爱了。喜欢我的男生是一个很细心的人,他会每天都给我带热腾腾的早餐,每天下课后都会来我的教室陪我说话,或者一起趴在桌子上睡觉,甚至,鞋带松了,不管是在什么场合,他都会立刻蹲下身子帮我系鞋带。爱情,我不懂得,只是知道跟他在一起,温实得有点不切实际。又或许,从来没有人给过我这些细小的感动吧。此刻又想起了罗大虾来,哼,冰块一样的人,出差那么久,就只是在深夜发了个报平安的短信,“要好好学习,我晚些天回去。”这个人,万年不变的冰山,这样的言辞,我已经习惯了。生命是一条不息的长河,但是却会遭到各方面的影响而变得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就像罗大虾真的是个怪咖,离婚没有使他消沉,女儿不争气也没有使他放弃,或许,他把工作当成了宣泄的最好方式了吧。离罗大虾回家的日子越来越近,我每天回到家后都无聊得在日历上把将要过去的一天用红圈圈掉,然后翻着过去的一个月的满满的红圈发呆。那么多红圈,大多都是在罗大虾不在的夜里完成的。有时候眼里明明泛着泪,却还是能笑起来,哈哈,人家失眠是数棉羊,我是画圈圈。莫名其妙得又红了眼眶。在大部分一个人闷在家里的日子,我时常坐在地板上靠着墙,看着夕阳的光线由粉红变明黄,再到泛黄,最后还会有一团团的紫。寂寞的夜就这样侵入了心脾,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习惯了,爱上了,这种一个人独舞的顺风顺水的孤独。晓鹏总是会读懂我的心,学校组织看了一场上映了好久的电影,叫做《铁甲钢拳》。因为是部旧片子,大部分同学都看过,所以都心不在焉,要不在打瞌睡,要不在聊天。我在万分嘈杂的人声中,心灵放空了一般,窒息在影片中渐渐升温起来的父子情怀不能自拔,我的呼吸随着剧情起伏,简直要奏一曲悲伤的简谱。冤家,最开始都是冤家,可为什么,我只有在对罗大虾乱吼时才觉得无比安心呢?看着他暴怒却又无可奈何的脸,我却安心得喜笑颜开。都是因为很小的事情,比如期末考试故意把答题卡填错;再比如我心情不好时拿着信用卡一顿爆刷,再去面对堆积如山的快递。在晓峰面前,我会安心地卸下所有伪装。只是静静得靠在他的肩头轻眯着眼,让徐徐的微风亲抚脸颊,就会觉得无比幸福。他说:“优若,在我面前,你可以不用坚强。”真的,有时候,一个人晃过暖黄清冷的夜街,透过树娅望着如童话一般苍凉的情景,抬头一看,正前面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高瘦瘦的男生,用宠溺的眼睛正望着你,突然就会有一种千千万万的花蕾一齐绽开的感觉。高二上学期的期末考,我的成绩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在班级离提高了十几个名次,考进了班里前十五,晓鹏笑着对我说,“看吧,我是有旺妻命啊!”罗大虾听说后也很高兴,并且还答应给我开人生中他给我开的第二次家长会。当时我惊愕得下巴快要掉下来,罗大虾刚喝过酒,脸蛋儿上的两朵红晕衬的像猴屁股一样,他摆摆手,“给爹长脸了啊,明天一定去!”在距离家长会开始之前还有十分钟的时候,我的座位还是空空如也。我突然有种心死如灰的感觉,怎么能相信这个倾身于工作的人呢?家长会开始五分钟后,罗大虾才拖着疲惫的身影推门而入。他先是定睛就看到了我,然后向班主任连连点头表示抱歉。不知为什么,我突然眼眶一湿,早已藏在心里的责备也在瞬间烟消云散。那慈爱的眼神,好像只有在梦里见过一样。好像一个长久自认为缺爱的人,突然被亲近的人热切地看了一眼,呆滞的瞬间,同时心里也绽开了些许深藏于心的温暖,被一瞬间的慈爱击中。到底是老了,炯亮的眼睛被两个黑眼圈修饰着,感觉很滑稽,不过最多的,是让人溢出心脏的心疼。家长会过后,班主任让罗大虾留了下来。我后脊一阵发凉,感觉要发生不好的事。可是罗大虾却淡风轻地从办公室出来,一如往常。“老师说了些什么?”在车上,我努力说些话分散罗大虾的注意力,好让他不睡倒在方向盘上。“哦,就说了你很有潜力,现在好好栽培说不定可以考上重点。”“嗯。”我点点头,望向窗外,突然就想起小学时我学习差,成绩公布后,罗大虾接我回到家里却气得不吃饭时的神情,吹胡子瞪眼,还真是个老头。只是,从那以后,晓鹏就不常来找我了。于是我变成了经常一个人坐着的怪咖,听老师讲课,往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已经出题好久。我并不是一个主动的人,即使是唾手可得的幸福,我也不愿意握紧双手去挽留。更多发呆的时候,会想起回忆里那个敞开胸膛任由我靠的`翩翩少年。大概,这就是命吧。高三伊始,罗大虾留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多,我渐渐由不适应变成了无所谓。反正总要离开的,不是吗?终于,在一年里罗大虾的严格逼迫下,我考上了个还算不错的一本,而罗大虾紧绷了一年的脸在看到成绩那一刻也瞬间释放,绽开了笑。让我没想到的是,晓鹏和我考上了同一所学校,他远远地朝我走来,脸上挂着春风拂面的笑容。恍如隔世。“当初是你爸爸找到了我。”在我的逼迫下,小鹏笑成了杜鹃花,终于承认了。果然,和我想的八九不离十了。“优若,我一定好好对你。”看着晓鹏认真的脸,我重重得点了点头。大二临近过年,我才想起给罗大虾说今年过年不回家的消息,学校动员了社会实践,干脆就去锻炼一下自己。他的声音变得沧桑了许多,一边应和着说好,一边让我注意身体。我是真的在以前这样认为过,没了罗大虾,罗优若照样能活得多姿多彩,滋滋润润。可是,当天人永隔那东西毫无征兆地到来时,我才回想起罗大虾的好来。等我赶到家里时,罗大虾被化疗折磨得真成了一副病虾样。他全身插满了管子,浑身疼得动弹不得。见到我回来,还充满了不可思议。确实不是罗大虾喊我回来的,是我姑姑。“罗大虾,你怎么这么能耐?”我皱着眉怨他,眼前的他是前所未有的手足无措的样子。“过几天就好了,还让你回来干嘛?”他呵呵笑着,一副老头但却精神烁烁的样子。我气得差点吐血。忍不住在心里骂他,老病虾。有一次打水,刚走到病房门口,就听到罗大虾在和同病房的病人家属唠嗑。“你女儿几岁了?该找婆家了吧?”“早就找好啦!”罗大虾一阵得意的笑,我在心里暗骂,这老头子,真不害臊。“诶?她早就结婚啦?”“没有,但她未来老公我早就替他相好啦!”“你这老头,临了也把闺女的终身大事儿给解决了,就算走,也走得舒心啦!”“那可不。”眼泪顿时夺框而出,为什么他们说的那么轻快,我却觉得那么伤感。罗大虾,你等我,等你病好了,我好好孝敬你。罗大虾活了一辈子,最感到愧疚的就是给别人添麻烦。所以,每次我砸了别人家的玻璃,他除了拎着我去给人家赔礼道歉,赔钱,还亲力亲为,买了很好的玻璃材料帮人家装玻璃;我和小朋友打架,不管人家有没有受伤,每次他都会拎着我先去超市买一大堆小孩子的营养品,然后去小朋友家点头哈腰,而且,每当他一见我态度不诚恳,他一个大老爷们会气得脸通红通红。他是个那么不愿意麻烦所有人的人,所有,在走的时候也是走得毫无声息。那个一直给他制造麻烦的罗优若,在看到他走时那副安静的蠢样后差点哭断了气。真的像那句话说的,原来,罗大虾不在的天空,我像风筝追一个梦。大四毕业后,我继续留在了省城,投的无数份简历都石沉大海。虽然有晓鹏陪在我身边,但有的时候还是觉得好力不从心。像是随时会垮掉一样,每个失眠的晚上,都会在床上翻来覆去地胡思乱想。有一次在一个极好看的樱花街道走着,徘徊之处,随时都能飘落一阵樱花雨。我闻着这些淡淡粉粉的香气,突然就湿了眼眶。异国他乡的苦楚,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懂得透彻。罗大虾那个工作狂,每次出差,他是否也和我一样在深夜里辗转反侧,遥望着异乡的月而感慨一些曾经呢?傻大虾,在天堂是不是找不到北啦,是不是找到了真爱,就忘了这个成天不让你省心的女儿啦?又或者,你是愧疚得不敢见我吧?怕我怪你享福享得那么早,都还没有让我气够。罗大虾罗大虾……莫名其妙就会哭着醒过来,一片黑漆漆的夜,和在家里晚上做噩梦突然惊醒时看到的一样。但是心境却完全不同了。桌前放着一张罗大虾年轻时照的照片,双手叉腰,威风凛凛。哈哈,罗大虾,当时的你一定没有预料到,几年后的你在自己的女儿面前,除了忍耐,就是屈服。还有,始终没有轻易说出口的爱。终于,他不在后,时隔两年多才给我托了个梦。梦里他还要去出差,并张牙舞爪地向我描述着那个地方的美丽。我一顿闷,然后缠着要他带我去。“哎呀,人生的的路就要自己走的嘛!”哼,罗大虾倒是洒脱。梦里的画面戛然而止,神奇的是,我再一次回到那条栽满樱花树的街道,沿着路一直走下去,我仿佛知道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突然看到一棵树上贴着一张罗大虾平时给我留言的便笺,上面写着:爸爸永远在你身后。罗大虾,许你向我看。嗯。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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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流星许个愿求求你,流星!让我的生命停留在这一刻`接下来,我的15岁,我的初三结束在我的15岁,也和我的初恋一样,在15岁的天空如同流星般的消失。留下我的泪水,我的伤心,一片一片,留下我的哭喊,我的咆哮,一遍一遍。太多太多,在毕业的时候失败的爱恋。这样的事,在我的身边不断的发生,我曾不以为然。怀里稳稳的抱住她,我就像抱住了天和地,她说过,我的怀里给她安全感,可是现在的我发现,她在我的怀里才会让我有安全感,一种心暖的感觉。我爱她,就这么简单,如果可以的话,轻轻的抱住她,吻一下,也算是种幸福!不知不觉,初三了。也许,她会走到不同的学校;也许,她会慢慢的淡忘那个曾经深爱过她的男孩;也许,她又会喜欢一个男孩;也许,彼此经过也只是低下头,匆匆的走过去...背过身,很酷,很苦,却很想哭!我不要!我不要和她分开!如果分开了,谁会天天在她家门口接她上学?如果分开了,谁会天天送她回家?如果分开了,她在肚子饿的时候又会向谁撒娇?我不要!我不要和她分开!如果分开了,我每天早上为谁准时起床?如果分开了,放学后我又为了谁迟迟不肯回家?如果分开了,喂她吃东西的浪漫又有谁可以给我?如果分开了...我很害怕和她分开。在一起,虽然吵架,但是我每次都会去先道歉,很用心的哄她,只要可以看到她笑,我就会很开心。日子一天天的过,我开始有点怀念了,怀念那吃醋,冷战,伤心的日子。虽然我不开心,但是她在我身边,就算心情再差,有她就有我的世界。我真的只是一个小鬼,只要随着自己开心就可以和心爱的人一起。15岁的理智却告诉我:不要随着自己的性子来!15岁的你不再是个小鬼,请为自己和你心爱的人负责!我知道自己不再是个小鬼了!但是,随着自己的性子又有什么不好!至少,请让我把自己的眼泪积攒到她背对我的那一秒吧!我恨自己,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遇上了这一辈子都不想分开的人!太早了,对我来说真的是太早了!对的时候遇到错的人,只能怪上天的不公平;而错的时候遇上对的人,那就只能怪自己的心放肆。我属于后者。所以,为了惩罚我的放肆,上天决定让我的爱情消失。那么,上天,你的错又应该怎么惩罚!!!想~想~想,却怎么也想不开!乱~乱~乱,找不到出口!错~错~错,原来走到了无回路的尽头!靠~靠~靠,上天你不烦我烦!我是个傻瓜吧,因为我老是走不出自己的悲伤,一遍一遍撕开自己的伤疤,一次一次的在自己的手上留下血的痕迹,只是想挽留住她的存在!伤疤可以证明,我为她哭过,血痕可以证明,我为她痛过。所以说,我是个傻瓜,伤疤血痕,总有一天会消失,她依然会走开,什么都不会挽留住,等自己哭醒了,原来,只是在心上留下了伤疤,原来,她走了...凭什么要我如此伤心!难道有谁规定了15岁不可以有爱情的么?为什么偏偏15岁的爱情会如此伤心!我只是想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不奢望永远,只希望是有生之年...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的不安,是不是我已经预测到了什么,是分离吗?原本以为,就算抓不住时间也可以留下她,但是现在我的更希望自己什么都不抓住,时间带走她!她应该有比和我在一起更好的结局吧!越想越心疼,越想越心烦,但是又不得不想...是不是,在一起需要的不只是相爱?是不是,在一起需要的有更多更多?那么,那些更多更多的又是什么呢?我想知道!我和她,真的不是最适合的那种,但是,就算不合适,却深深的爱上了彼此,我害怕的只是分离,而不是害怕爱情的飞去!对啊!那我为什么要怕?只是因为别人的故事吗?那么这样的我是不是太胆小了?我爱她,所以相信她!只是短暂的分离,最后不会哭泣!每个流星飞过的夜晚,我向它许愿,让我的生命里多一点15岁,那怕要用更多更多的寿命去交换,我也愿意。尽管我不害怕我的爱飞去,但是对于分离的痛苦,我还是难以忍受。碎裂的心,伤疤血痕,一点一滴。如果流星不能帮我实现愿望的话,那我求求你流星,让我也变成一个流星吧,一个专门守护她的流星...1200字以上 一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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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你来生有些往事,虽不会轻易提起,却始终不曾忘记,不是不愿,只是害怕——害怕在某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会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偷偷流泪,那种心酸,无法言表。——题记夕阳已经西下了,红霞染透了西边的天空,归巢的飞鸟一次次划过残留余晖的天空。和往常一样,父亲去大窝山砍树了,母亲在那个不过四五平米的所谓的厨房做饭。再过不到10天,又是开学的日子了,而在这之前,父亲必须要将树砍出来卖掉,换取我的学费。那时我9岁,拿着父亲为我借的那本沾着泥土的书,看得津津有味。炊烟从烟囱中袅袅升起,带着几丝米饭的香,带着些许诗意的白,飘散在天空中,像是在召唤劳作中的父亲回家吃饭。“妈妈,饭熟了吗?我的肚子好饿啊。”我蹦蹦跳跳地来到母亲的身边说。“快了,快了,就快了。妞妞乖,再去看一会儿书,啊!等等你爹爹。”母亲一边炒菜,一边对我说。我乖乖地走开了,又拿起父亲为我借的那本书,轻轻地翻看着书里的黑白图案,不禁笑了。太阳下山了,不远处闪烁起微微的光芒,像极了夜空的星,透过层层的花草,在我眼中舞蹈。“你爹爹怎么还不回啊?都这么晚了。”母亲焦急地说。“可能在路上吧。爹爹以前也是这个时间回来的啊。”我安慰着母亲。“是啊,那再等等吧。”母亲略松了一口气似的说道。远处的灯光越来越亮了,透过夜的黑色,折射出几丝冷清。母亲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牵挂,“不行,我去看看你爹爹回来没有,你在家好好待着。”“不,我也要去。”我急忙说道。我才不愿意一个人在家呢!那样苦苦等待、胡乱猜想更难受。母亲由于着急,也不愿和我多说,拿起手电筒,拉着我往大窝山走去。大窝山离我家不是特别远,我和母亲很快便到了。到了山窝里,一切都静寂得有些怕人。母亲那只拉着我的手紧了紧,我的心更是“扑通扑通”地乱跳,走路时窸窸窣窣的声音总让我感到后面有人跟着。我死死地拉着母亲,紧紧地挨着她。周围的一切在夜色的笼罩下显得更加幽深、更加冷清。没由来地,我的心出奇地发慌。母亲拿起手电筒,四处照了照,都没见父亲的影子,便开始呼唤他的名字,声音穿透茂密的树林,回荡在耳边。我感到无比的害怕,也跟着母亲呼唤着,可是,始终无人回应。我们便往更深的林中走去。突然,一些从山坡上滑下的树抵住了我的脚,我顺势望去,是一条坡道。母亲像是看到了希望一般,拽着我就使劲地往上爬。母亲爬得那么用力,那么专注,以致于我身上的衣袖被划破了她也没注意。终于,在快要累得虚脱的时候,我们爬了上去。母亲用手电筒照了照,发现了父亲的水壶,再走近一点儿,发现了父亲——那是我这一生都无法忘却的画面,是我不敢想起的一幕,更是我无人倾诉的心事。父亲被一棵倒下的树斜斜地压着膀子,整个身体趴在地上,与树交叠成“X”形,一张脸埋在泥泞的黄土中。那树像饿狼一般将父亲扑倒了,而父亲就像是猎物,那样地虚弱,那样地无力。父亲紧闭着双眼,像是睡着了一般,那么安静,那张消瘦的脸被树枝掩着,说不出的狼狈。我顿时嚎啕大哭起来,哭声惊醒了正在发愣而不敢上前的母亲。母亲回过神来,用可怕的口气命令我:“妞妞,快去叫你二叔来!”我没有回答她,仍旧一味地哭,几近呆滞了,从未有过的无力感令我整个人迷迷糊糊的。“快去啊!”母亲大喝一声,将我从悲伤中惊醒。我已经忘记了我是怎样疯狂奔跑的,夜那么黑,我只是一路跌跌撞撞地奔跑着,害怕、无助、心痛……齐齐向我涌来,我感到整个世界都在转,一切都那么缥缈,不是很长的路,竟像走了一个世纪般的漫长。再次回到山窝里,我看到母亲正在竭尽全力地搬那棵树。二叔赶紧过去帮忙,我颤抖着打着手电筒。听二叔问道:“怎么样了?”母亲鼻子一酸,竟笑着哽咽道:“还有气。”“还有气”“还有气”!多么美妙的一句话啊!这是我一生中听到过的最好听的一句话。二叔用他的三轮车载着我和父亲,母亲在后面推,我打着手电筒,照着路。在茫茫的夜色中,什么都比不过听到父亲的呼吸声那么美。来到医院,医生说父亲的手骨错位了,加上营养不良,昏倒了,没有生命危险。母亲听了,长舒一口气,千恩万谢地离开医院回去筹医药费。我透过窗户的小孔,看到了病床上的父亲。他满脸的污垢还没来得及洗干净,浓密的胡楂越发显出他脸颊的消瘦。他双手缠着白色的绷带,两瓶药液顺着长长的管子通过他手背的血管输进他的身体。他满脸的疲惫,透着无尽的沧桑。我突然觉得上帝是如此地不公,却又如此地仁慈……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父亲一直都在为了家为了我操劳啊!为了我病倒,为了我去借钱看人脸色,为了我忙这忙那,东奔西走,为了我去外地打工……我何德何能,这辈子能做他的女儿,能享尽这份专属的荣耀?他一辈子都在为我,我能回报的是什么呢?如有来世,我不愿做他的女儿,我要做他的父母,用我一辈子的爱来还他今生的情!雁过留声,风过无痕,父亲,我只愿许你来生!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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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你一生春暖花开有一种遇见,不曾邀约,却心有灵犀;有一种目光,不远不近,却一直在守望;山水相逢,相约陌上,你明媚的笑脸,是我心中倾城的暖,你在,我在,最美好的懂得也在,便是用一朵花开的明媚,见证了整个春天。——题记纤薄的春风撩起季节的裙袂,我在窗前的阳光下,看着细微的尘粒缓缓飘落,用寂寞的文字,书写浅浅的情愫,任思念的羽翼,渲染着光阴的漫长,让满满的柔情,在心中,缱绻,心事,便如一江春水,在风中倘佯。想念一个人的滋味,有望眼欲穿的期盼,有怦然心动的欣喜,有千回百的惆怅,有心心相印的回味,更多的还是幸福,如三月暖阳于心,明媚,温暖,还有丝丝缕缕的甜蜜。于千万人中能够与你遇见,真好。有你的日子,我怀抱着一份欣喜,将明媚镌刻,让快乐挥洒,因为有了你,平淡日子有了色彩,日出日落有了温暖的回味。感谢今生与你相遇,从此我的心不再孤寂;感谢这样的一个你,丰盈了我的岁岁年年。月缺为诗,月圆为画,我执手书香,你心满芬芳,眼里是柔情缱绻的情意,心中流淌着烟火尘世的幸福。心与心的距离是相知;爱与爱的距离是懂得;情与情的距离是欣赏,最温暖的爱是陪伴,纵然人间有百媚千红,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任时光荏苒,心中最爱的,还是最美的你。常想,你就是从唐诗宋词中走来的翩翩少年,我就是江南蒙蒙细雨中那个姑娘,撑一把油纸伞,款款走出千年梦的水乡,只为与你邂逅怦然心动的瞬间。你一袭白衣随风而舞,我一曲琴音温婉绵长,我们定是有前世的渊源,注定了今生的相遇相知,不然为何你是如此的懂我,懂我眉宇间的惆怅,懂我文字中的淡淡的忧伤,懂我素心若雪的嫣然。拈一只瘦笔,写不尽柔情几许,吟一阙清词,诉不完相思点点,喜欢看你灿烂的笑脸,喜欢看你写的诗,因为我喜爱桃花,你便在繁忙中辗,来陪我看三月桃花,记得你曾说过,我就是你心中的桃花仙子,其实你可曾知道,我只想做你怀中那个柔柔的女子。流年的风吹皱了心底的涟漪,想你,在寂寞的文字里;念你,在无眠的长夜里,为你,我愿意做一棵树,不为苍翠挺拔,只为能守在你必经的路旁;为你,我愿意开成一朵小花,不为刹那芳华,只为将最美的容颜展现给你。喜欢一个人,可以是隔山隔水的守望;也可以是执手相看的不厌,一地心语,两处闲说,谁的目光装饰了谁的梦?谁的牵念触动了谁的眉?爱是眼睛与眼睛的对望,是心与心的相通,真情的流露,便是岁月最深的感动。荡一叶轻舟,找寻心灵的缱绻;种一颗红豆,做经年的印记,我用最温柔的善待,细读你的影子,以明媚的姿态,赠你一缕暖香,牵着你的手,对岁月微笑,哪怕幸福只是短暂的停留,我也愿意倾一世柔情,勾画与你初见的模样。在爱的路上,从不奢望能遇到多少奇迹,只愿能与某个人,握着一路相随的暖意,于平淡岁月里,不离,不弃。走过流年的山高水长,经过聚散依依的旅程,庆幸还有这样一个你,在我身边,陪我哭,陪我笑,陪我等待,陪我花开,让春的明媚,弥漫我的烟火人间。好想用一生的时光,为你写一首诗。以时光为笔,岁月为笺,用爱做韵律,以情做笔调,从浪漫写到平淡,从红颜写到白发,春日里,桃红柳新,春暖花开,我与你春水煎茶,青梅煮酒,夏日里,花红柳绿,莺歌燕舞,我与你,檐下听雨,池塘观荷,秋日里,落叶纷飞,花好月圆,我与你,凭栏赏月,红袖添香,冬日里,山河静寂,白雪皑皑,我与你,心若无尘,静听雪落,待到老去的那一天,我与你寻一处幽静的茅舍,或是云水禅心的庭院,在暖暖的朝阳里,教清风识字,在意兴阑珊的黄昏里,和光阴说禅,其实我要的爱很简单,就是你一直都在。多想,将你我的故事,在春的素笺上,裁云为纸,折柳为笔,清露为墨,为你,为我,书写一场传奇;多想,将我对你的思念,托清风细雨带给你,那写在春的眉眼的柔情似水,定会在那桃花盛开时,盈得你满心欢喜,填一阙清词,谱一曲心曲,不许天长,不问地久,只盈三月暖阳于心,温暖彼此。这个春天,我在遥远的北国,种下了一颗来自南国的红豆,任其天荒地老。或许爱总会千回百,或许人生终究无法圆满,我仍用明媚的笔调,许你一场春暖花开,待经年想起,是生命最美的印记,素白的年华里,我们终是没有辜负彼此。有一种遇见,不曾邀约,却心有灵犀;有一种目光,不远不近,却一直在守望;有一种爱,不言相聚,却不离不弃;有一抹情怀,如影随形,细细欢愉。山水相逢,是谁穿越红尘,弹一曲高山流水,袅袅余音,邀清风细雨,催得一树花开?时光流,是谁相约陌上,泊一弯思念,在绿肥红廋的韵律里,将一江春水的情意,深藏心中?隔着山高水长的距离,我是你诗行里的那一笔留白,你是我素笺上的那一抹桃红,一弦清音,绽开柔柔的牵念;一抹心语,是水墨氤氲的情愫,你在,我在,最美好的懂得也在,便是用一朵花开明媚,见证了整个春天。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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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树峥我爱你很小的时候,我和许树峥住隔壁。他很瘦,皮肤很黑,心地善良,常常受外婆指使照看我。我从小就很调皮,常常躲到隔壁煤场的煤堆后面,让他找不着。他有时候没辙了,就站在煤场中间一把把抹头上的汗。煤屑沾在手上,一抹,就是愈加黑的一道。我偷偷探出头,很放肆地笑,他听到了,回转身来,也就跟着我笑。他笑的时候,我可以看到他白色的牙齿。陆小童出来啊我们回家去看《黑猫警长》。然后我咯咯笑着喊:许树峥我怎么看不到你啊,你张嘴啊让我看看你的牙。他听我这样喊,不生气,反而咧了嘴笑。那是1984年,那时候流行一种5分钱的蛋奶冰棒。那么小的一支,裹着一层隐约的冰棒纸,闪烁着金黄色的光泽。每天,许树峥都从外婆那里很小心地接过一角钱,很小心地放进口袋。外婆说:“这个,给小童买支冰糕,剩下五分钱你可以自由支配。”外婆知道许树峥喜欢和隔壁男孩子们比赛打玻璃球,所以总是给他留五分钱“赌博”用。可是外婆不知道,我就是有办法每次都从许树峥那里搞到两支冰棒,一边吃一边擎着冲着太阳看--阳光下,冰棒的边缘可以散发出彩虹一样的光芒。许树峥的眼睛有点近视,每次看书都要很认真地戴上眼镜,手里一定会握一支笔,仔细地写写划划。可是我总是在他戴着眼镜拿起笔的时候搬个小板凳很快乐地跑到他跟前,大声喊:“这次有什么好听的故事给我听?”他抬头看看我,一咧嘴,我在他之前笑了:“上次你给我讲了《豌豆公主》。”他摸摸头,又没辙了,知道要摆脱我基本没有可能,就一板一眼地掏出小册子,给我讲《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若干年后,我给学生讲外国文学课,说起《天方夜谭》时突然想起了他,想起他那样认真地告诉我:“陆小童你知道吗,它还有个名字叫《一千零一夜》,因为这个故事讲了一千零一个晚上!”一百余人的大教室里,我突然间声音哽咽。后来我长大了,读初中。外国语中学的封闭式教学管理很是让人崩溃,每周只能回家一次。我睡八人一间的宿舍,夏天没有风扇冬天暖气微弱,早晨五点半起床跑操,老师一吹小哨子我们就忙不迭地四散奔逃去能冻死人的水龙头前面排队洗脸……我把这些讲给他听,他很久没说话。又过了很久,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一毛钱的钢蹦,很羞涩地对我说:这是你外婆给我的,我没花,你拿去买冰棒吃啊。我忽然间感动地想要给他一个拥抱。再后来高考,那阵子我神经兮兮,向全世界昭告考不上大学我就去死。我妈吓坏了,外婆也吓坏了,每天鞍前马后围着我转,惟恐我一想不开就去寻短见。只有许树峥敢拿了他北大的毕业证在我眼前晃:陆小童,打小我就看出你不是一般的笨,你看北大有什么了不起,我都不想考!后来听说那里有几个老师比较有趣才去的,高考啊,嘿,真是没劲。我平生最恨人对我用激将法,令人憎恶的许树峥,惟恐人家不知道他是北大的毕业生。我于是头悬梁锥刺骨、卧薪尝胆,半年后考取了山东大学。录取通知书来的那天许树峥得意洋洋:不错嘛小鬼,虽然比起我来还有一点点差距啦。我抱着印有报喜鸟的信封,狠狠瞪他。可是目光碰触到他的一瞬间却突然融化,因为我从他的脸上看到真心的喜悦。那一瞬间,突然很想、很想说爱他。然而,还是生生咽下去。许树峥在我读大学后养了一只叫做“雷欧”的猫,时常很色情地拽着猫后腿向我展示:我养的是男猫。我气哼哼地:真是奇怪了,男人居然养猫不养狗!他翻翻眼珠,很不屑地瞄我:我们家雷欧最聪明了,做事果断,干净利索!他边说边掏出一只弹力球,向空中一扔,猫呼啸着去扑,他笑得很开心:看看,这才叫力度!人活着就是要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要勇敢地去尝试一些事情。不能瞻前顾后畏手畏脚。机会都是稍纵即逝,谁也不能给谁出一辈子主意,人能靠的只有自己,男人是这样,女人也是这样……彼时他知道我正在为是否应电台之约去做兼职主持人而犹豫,然而他从来都是这样,给我提参考意见,却从来不干涉我的选择。于是那年春天,我成为了电台的主持人,有了很多忠实听众,生命在一瞬间开出艳丽的花朵。大学读到第二年,我有了男朋友。带回家给父母看,许树峥探头探脑。男朋友走后他开始感伤我总有一天要离开他,而我知道他不喜欢那个男孩子,可是我沉浸在甜蜜小幸福里无法自拔。我瞥他一眼,其实在心里边笑边说了很多很多次爱他,永远都爱他。我真的很爱他,可是他不知道。我从来没说过,他也从来没有指望我说。直到有一天他挖着脖子上的两个连在一起的小苞对我说:陆小童你看这个像不像葫芦娃?他边笑边说,我边看边笑。我不知道,那是淋巴癌。尽管许树峥住院后所有人都说他得的是淋巴炎,我还是很担心,跑去医院看他,他隔着那么厚的玻璃,笑着冲我招手。我突然间泪流满面:我突然间知道,我是多么地爱他,我舍不得他,我希望他快点从医院里健康地走出来。我希望,他的笑,在我可以触摸得到的地方,真实灿烂地盛开。我给他买了大捧勿忘我,浓烈的紫郁积着,夹着我送他的卡片:“千万千万不可以忘记我。”过了几天,我在学校上课,突然有同学塞给我一封信,打开,是他的笔迹:“猪小童,好好学习,不要担心我,我很好,很快乐,有人伺候着,不用自己买菜做饭,真是开心。”我在课堂上笑出声,突然间心里就有大石落地。后来我开始准备考研,听说许树峥的治疗很见成效,不久就要出院。作为礼物,我要送他好大好大的一份--我要考上北大艺术学研究生,我希望,在他曾经读书的地方,给他写很长很长的信。我没有告诉他那个曾经说爱我的男孩子已经摆明了告诉我:“陆小童,我不会留在这个城市。”他要去远方实现梦想,而我是他前进路上的偶然,既然是经过就必然有离开。我也没有告诉许树峥我曾经在校园里昏天黑地哭了一场,其实他早就暗示过我这个男孩子与我不合适。可是当初我被浪漫冲昏了头脑,他的话我没听。中间去探望他的次数不多,每次去了他都很兴奋。他手忙脚乱翻东西给我吃,打开柜子展示他为我藏下的芒果:“很贵哦,我知道你肯定喜欢吃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我不喜欢,留给你啊。”他翻出来,却失望地看见芒果放久了,烂掉了。他咂咂嘴,很伤心地嘟哝:放了没多久的,最多两个礼拜……我的心一颤,才知道原来我已经两个周没来看过他。有泪,就那么一点点漫上我的眼,又一点点逼回去。我在心里发誓,等我拿到北大的录取通知书,我要大声告诉他我爱他。尽管,以前,我总觉得说这句话真是矫情。这期间他知道了我在忙考研,虽然不知道我考哪里,还是托人给我捎话:我很好,不要担心,好好复习,人生没有几回搏,有机会要把握。不要急着来看我,拿到通知书再来我会更开心。于是我更加奋发地复习,成绩一天比一天好,探望许树峥的次数却越来越少。直到,一个夜晚,我被妈从睡梦中唤醒,一路拖到医院,当我看到那袭白布的一瞬间,我彻底清醒了!我的大脑一片真空!许树峥,我这一生最爱最爱的人啊,他躺在白单子的下面,安静地、安静地,没有一点点呼吸!!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写不下去了。我的手在拼命地抖,那些记忆,总有一些是教我永远都不忍记起的,那些悔恨与自责是直到今天都无法抹平的伤,是我永远都无法原谅的错:为什么,我在他最后的日子里,都没有陪在他的身边?外婆边哭边说:他直到死,都在喊你的名字,他真的想你啊,从你那么小,就是他看着长大的,他最喜欢的孩子就是你,他到死,最想见的也是你……我终于、终于撕心扯肺喊出声:外公,我真的很爱很爱你啊!是的,许树峥,是我亲亲的外公、把我从小带大的外公,北大哲学系毕业生,皮肤很黑,心地善良,喜欢和男孩子们打弹子,养了一只猫,取名叫“雷欧”--他始终记得,我最喜欢的动画片叫《森林大帝》,那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白色的小狮子,名字叫雷欧。而我是真的爱他啊,是从很小的时候就爱他,到长大了,他引导我走好每一步路,和我讨论康德巴赫、和我谈关于爱情的话题,还有我小时候直呼他的名字他都不生气,我一直、一直都知道他爱我,可是我爱他他知道吗?!我终于还是无法说爱他,深爱深爱他!写到这里,泪水已经把纸濡湿。未名湖畔的灯火,终是不敌一句“我爱你”!终于知道:爱你,就要大声告诉你,要当你还在我身边的时候大声告诉你!只可惜,我知道的,太晚,太晚……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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