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城市可以不死
摘要:在空间和时间的轴上城市和人都被湮没为一个质点,但如笛卡尔所言“我思故我在”,若有了思想和灵魂,一座城市亦可以包含整个宇宙。而城市的灵魂,便是城市中的人。
有人爱山,有人爱水,我却爱城。
同爱城的人中,有人爱都市,有人爱小镇——这于我都是无所谓的。我爱的是一个城市的灵魂。
城市亦是可以被人格化的。科技可以赋予一座城市以它所愿意的任何外表,正如人可以选择任何他喜爱的衣装。但这样的城市是不真实的。我想到了帕斯卡尔。在空间和时间的轴上城市和人都被湮没为一个质点,但如笛卡尔所言“我思故我在”,若有了思想和灵魂,一座城市亦可以包含整个宇宙。而城市的灵魂,便是城市中的人。
忘了在哪里读到这样一句话:“我爱一个城市的程度,与这个城市的书店和历史成正比。”我是极赞同的。高尔基之语曰“不阅读的人没有灵魂”,依然如雷一般敲打着我。排斥阅读和思考,便如阿伦特所指出的,是将人置于自然属性的压力下,满足于物质消费,成为生存必然性的奴隶。马克思把劳动看作人之所以为人的必要条件,而我以为阅读和思考是人成为公民的必经之路。
没有公民,城如何称为城?
而历史则是公民气质的源泉。不是建筑的历史,而是习惯的历史。一个城市从他诞生的那一天起,便因为它的居民们而有了生命。居民的话语、故事,他们订立的法,他们的为人处事构成了城市的血液;到了现在,成了代代相传之后的道德律例和价值判断,体现出来的便是人的性格。如中国北方人的豪爽,南方人的细腻;又如巴黎的浪漫和激情、柏林的严谨,这是城的历史性,一座城无法磨灭的印记。
写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触摸城市的提法是不够恰当的。触摸是物质上的。在横店或者好莱坞,你能够触摸到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城市。但那城是死的。城市的血液、生命和灵魂,是被摩天大楼、汽车和飞机忽略为质点的人。我爱我的家乡,因此我感受到他:他的呼吸和脉搏,与我的是一样的。
四川的地震如此强烈,几乎毁了汶川城。但汶川的人还在,他们只是暂时的离开。只要他们还选择成为公民,选择继续书写汶川的历史,这座城市的生命就还在。一个人放弃了阅读思考才会死去,一座城忘记了历史才会是灭亡,汶川还没有死。
辛弃疾求批评
南宋著名词人辛弃疾,一生佳作不断,广为后人传颂。其能在文坛取得如此成就绝对不是偶然,是虚心好学、不耻下问的结果。
1204年3月,辛弃疾到镇江做知府。镇江,在历史上曾是英雄用武和建功立业之地,此时却成了与金人对垒的第二道防线。他登临京口北固亭时,触景生情,不胜感慨,写下了《南乡子·登京口北固亭有怀》。写完之后,立刻被当时的文人奉为神作,更有人把这篇作品谱上曲子吟唱。
同年8月辛弃疾邀请友人吃饭,席间歌女就弹唱了这首词,在座者无不拍手称赞,认为完美无缺。辛弃疾没有骄傲自满,而是站起来说:“只要是作品就有缺陷,我希望大家给我的作品挑一挑毛病,这样才有利于我进步。”大家因为碍于情面都不肯说,只是一味称赞这是千古一词,辛弃疾一看大家都不批评,就说:“如果谁给我挑毛病,我就敬酒三杯,赠给他100两纹银。”这时候,岳飞的孙子岳珂站起来了,他说:“那我就斗胆提一个小意见,我认为你在词中用的典故太多,知道的人还好,不知道者对这首词理解起来很是吃力。”辛弃疾一想真是,这首词里借用的有杜甫的《登高》《三国志·蜀书·先主传》《三国志·吴书·吴主传》等典故,确实让人费解。
辛弃疾十分高兴地给岳珂鞠了一躬,继而兑现承诺。从此以后,辛弃疾的词用典故就很少了,读起来通俗易懂,更加绝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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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城市一个人的城市One people in the city 不要总以为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可能,即使只有白万分之一的可能都会发生,希望你不是这百万分之一。黎舒,是一名19岁的少女,高中毕业后独自一人来到安市,开了一家卖杯子的精品小店。不爱看书不爱说话,唯一的爱好就是上网。每天晚上7:30准时回到家打开电脑,输上zuowenku.net岁,在安市网吧工作”。——“姓名:黎舒,20岁,在凤临街开店”。两人同时看了对方的卡片,不约而同的轻轻一笑,吐出句“呵,好巧。”黎舒细细的打量着眼前的男孩,平头,挺拔的鼻梁,炯炯有神的眼睛,带着一丝暖暖的微笑。比视频中看到的更挺拔。黎舒的脸泛出了一丝红晕。杰也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浅笑,夕阳的余晖洒在了茶色玻璃门上,泛出一种特别的光辉,两颗年轻的心跳出了各自的胸膛,跳进了对方的身体。继后,杰每天早晨5:00下班后。胡乱睡个两三个小时便精神倍加的冲到黎舒的小店,帮黎舒打理店,有时帮她擦杯子。那种小心翼翼仔仔细细的擦,黎舒是看到的,有时帮她搬货,顶着大太阳吉力总是忙前忙后,汗水浸湿了吉力的衬衫,黎舒捧着奶茶斜靠在门柜上眯着眼微微的笑。晚上黎舒便跟着杰到玩吧陪他上班。听听歌,玩玩游戏,幸福好像也就如此,恋爱也不过这样,两个人互相找到了可以依偎的肩膀,可以拥抱的躯体,可以交叉在一起的手指,可以贴在一起的嘴唇。可是恋爱并没有改变两个人,黎舒从前爱沉默,恋爱后也不爱多说话,杰总是默默的看着黎舒的眼睛微笑。以前是,现在也没有改变。他们的感情开始时是用眼神、用表情传递的。如今只是更深入更尽情而已,这样平静甚至说是平淡的恋爱看似不起眼,但一定比起那些甜言蜜语、海誓山盟来说更能长久。是谁说的呢,只要两个人都愿意,两个人都能相互接受,相互依偎,那么谁还去管它轰轰烈烈还是平平淡淡,幸福就是两个人的事,只要他们幸福,旁人为何要对他们摇头叹气冷眼相看呢。在开始两人还是各自有各自的空间,到后来黎舒眉头渐渐皱了起来,越来越深,每天深夜对着夜空叹气,对着路灯叹气,最后她把杰带到家打开电脑邮件夹,一段视频出现了“一个女孩长发飘逸,穿着淡粉色长裙奔跑在下着雨的马路上······画面以一滩鲜血结束。”“能帮我查一查这段视频的发行地或发行者吗?”黎舒的脸上掩藏不住痛苦,全部清楚的呈现在杰的面前,杰的心像是被一块石头击中,怜惜的摸摸黎舒的头,郑重的说:“没问题,我一定帮你找到,你脸色不太好,还是好好休息一下吧。”黎舒点点头走出房间,打开冰箱拿出几瓶啤酒坐在沙发上,一个人开始狠狠的喝。吉力花了4个小时,用尽浑身解数终于找到了那个视频的来源:竟是来自台湾,一个遥远的地方,台湾!台湾——宜兰。杰关闭电脑,没有做任何相应的保存。走出房间便看到黎舒躺在沙发上已经醉了。啤酒瓶空了4个,整个房间全是啤酒味,他轻轻摇醒黎舒,黎舒一张口便问:“找到了吗?”“改天再慢慢跟你说,你醉了先睡会儿。”“我没醉!”黎舒突然坐起来,大声叫道,拉着扯着杰的衬衫直哼哼,杰看着黎舒粉红的脸不忍亲了一下,叹了口气说:“对不起,我没找到,对方可能是黑客,而且是个老手,我的搜索系统根本找不到,链接也链不上,我明天再来帮你找。”“不要,你帮我找嘛,找嘛~”所着便一头栽倒在杰的肩上,“你醉了,就应该好好休息嘛!”说着便把黎舒抱到床上,替她盖好被子,看看表已快6点半,于是找了张纸找了支笔,留下一张便条放在黎舒的梳妆台上,便开门走了。“砰”大门关上了又传来一阵下楼的脚步声,黎舒“呼”的睁开双眼望了望四周,又静静听了一下,确定杰走了以后,便坐了起来,“我说过,我没醉。”的确,一小瓶易拉罐量的啤酒怎么会让黎舒醉了呢。她下了床,洗洗脸回到卧室,发现了杰留下的便条:舒,对不起,我没找到,我上班去了,有事打电话给我。——杰晚上8点,杰打了一个电话给黎舒,黎舒看了看来电嘴角轻轻向上勾,没有接。电话的那端传来“您好,您拨的电话暂时无法······”放下电话吉力仍然紧紧的盯着桌上一份的资料,眉头渐渐锁紧,一仰头靠在椅背上,闭上眼脑中飞快的旋转着两张年轻貌美的好面孔,一张是黎舒的,另一张竟会是·····“叮叮叮”一阵铃声打断了杰的沉思,“喂,杰,到账的数还不够嘛,你不想这件事让你的女朋友知道吧。”杰的拳头紧紧握住,太阳穴的青筋一跳一跳的,忍了一忍仍然平静,甚至有些点头哈腰的说道:“陈侦探,真不好意思,可我前日的确已经把5000元打到你的账户上了呀,怎么会不够呢?”对方听到这口气,音度也降了八分,“兄弟,你也不要怪我贪心,我当时能找到这份资料并不易,费了不少力气,跑了不少路,原定的5000元作路费还不够呢,我这还有另一份关于她的资料,你若想要,我可以马上寄给你,加上第一次的补贴费,一万八,不多了吧?”“是,我再想想。”“不必多想,速速决定,给你三日,三日后你打电话给我,台湾长途那么贵,真是给人找麻烦。”对方气急败坏的结束了对话,放下电话,杰的拳头狠狠砸在电脑桌上,桌角的马克杯“砰”的摔在地上粉身碎骨,一名清洁工闻声而进,迅速打扫着地上的碎片,杰,看了他一眼:“你刚才在门口吧?”“不,我刚到,碰巧路过。”年轻的清洁工一直低着头,长长的刘海下看不到任何表情,处理好地上的碎片,直起身用抹布擦净洒在桌上的果汁,只那么一眼,他看到了那份资料上姓名一栏上赫然写着“黎舒”二字,杰又喝了一声:“弄好快走。”那男孩又低下头,拎着打扫用具匆匆开门走出,又轻轻将门关上,杰将资料整理了一下“啪啪”几下输入电脑,锁上密码锁,把电脑关上,从袋中掏出一个精致的打火机“啪”点燃了那些资料,杰眯着眼一动不动盯着那些跳动的火光,看着它们一点点化成灰烬。杰看了看表,已经9点,抓起电话拨通了黎舒的电话,黎舒看了看来电按下接听键,“喂~~”黎舒长长的拖了一句。“舒,醒了吗?我接你出来吃点东西吧!”“好啊,我先去洗洗脸。”“那我一刻钟后到,在家等我。”放下电话黎舒便打开家中所有窗户,锁上门,蹬蹬既不跑到了楼下的小花园中坐在一盏路灯下的花坛上,轻轻荡着双腿,一头秀发在清凉的夏风中像大海中的波浪,一起一伏,慢慢闭上双眼,深深吸了一口气,享受着这夜晚的徐徐凉风,杰款步走向黎舒,用手轻轻抚了黎舒细碎飘逸的短发,黎舒轻轻睁开双眼调皮的看着杰,“怎么把头发剪了?”“有人说爱留长发的女孩都想当公主。把长长头发烫卷披在胸前。”顿了一下黎舒用手拢了拢头发“可是我不会成为公主的。”杰撇撇嘴:“是否我现在回去牵一匹白马,换一身白色套装,我便成了白马王子?!”黎舒“噗”一下笑了起来:“你去国外换一双蓝眸碧眼,再去我店隔壁的幸福理发店把头发染成金色,还可考虑一下是否是一位马车夫!”两人四目相对,哈哈大笑起来,杰坐下搂紧黎舒的肩,“为何今日如此开朗,都不像你了?”“如何不像我,难道你暗指我以前阴郁不堪?”“今夜,你放声大笑,废话一大堆。”“你也不错嘛,也会讲点冷笑话。”“还不是为了配合你。”“你不喜欢我如此不拘小节吗?”“不,喜欢,喜欢你能如此可爱,只是我想弄清楚缘由。”“是那封电子邮件,那封围绕了我十年的邮件,纠结至今日终无结果,我已放开。”“十年?”“你对此很感兴趣吗?”“不,我对邮件毫无兴趣,不过只是一段动画,谁都可以做出,我只是想了解你的过去。”“如果我说我患上了选择性失忆症,忘了我的过去呢?”“那么我不会再问了。”“谢谢。”“没什么,我应尊重你的感受。”两人相拥对方,黎舒将头埋在杰的胸前,右耳可以清楚的听见杰的心跳,一下一下,强劲而有力,他们的爱没有改变,可是似乎又有那么一点点的改变,那是什么东西呢,黎舒能感觉到,但又说不出来。缠绵了一会儿,黎舒跳下花坛:“走,今夜我带你去家新开的酒吧,一定让你耳目一新。”“你确定是酒吧吗?你可是从来不去的。”“可否听过一句话——从“头”做人!”说完,用力晃了晃自己的那一头短发。“你今天大道理太多”“休要拢?斓阊健?#183;·····皓月下,二人十指紧扣,并肩而行,似乎要走向天涯海角,过了个转角,却走向了灯红酒绿翌日傍晚,踩着夕阳余晖,黎舒走进了网吧,正巧碰到网吧老板邹庆生,“咦,小舒,你怎么来了?”“噢,我来帮杰请个假。”“他有事吗?”“他昨夜与我拼酒,不幸败下。”老板摇头,笑笑:“这小子。”“好吧,明日让他来,我要教教他如何拼酒。”“那谢谢邹老板,我先走了。”邹庆生点点头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黎舒扭头刚要打道回府,一个清瘦的清洁工挡在了她的面前,长长的刘海遮住了双眼。黎舒看到他的目光,“黎小姐,今晚可否让我请你吃顿饭。”黎舒一怔,挑着一条眉再次打量起眼前这个头戴棒球帽,尖尖下巴的年轻人。“我知道有些冒昧,但请你一定不要拒绝,这是时间和地点。”说完转身拎起水桶便走,擦肩而过的一瞬,清洁工随手便把那张便条放进了黎舒的口袋中,黎舒愣愣地立在茶色玻璃门前,金黄的夕阳透过茶色玻璃门变得有些韵黑,完全变了味。踏着夕阳的余光里却要走向黑暗,当夜幕真的降临时黎舒又踏上了另一条路。前面有了光亮,似乎可以走出一条金色大道通向无边的幸福,就连黎舒也觉得那么不可思议。自己竟会鬼使神差的按时站在餐厅门口。是什么让自己如此不顾一切,心中甚至有了一股莫明的兴奋。没有一丝迟疑迈开大步跨进餐厅大门。环视四周并没有人招待她,她也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失望至极靠窗边一个空座坐上,迷茫地看向夜空,闪烁的星星似乎在嘲笑自己,可是自己却没有一丝悔意,只是心有点疼,又坐了一会,喝了一杯咖啡,拖着倦体走出餐厅,又往前走了几步,愣住了。一个削瘦修长的影子挡住了前面的路,是他没错,是那个失约的少年。“你失约了。”黎舒头也不抬丢下一句话便想绕道而行。“不,我没失约。”少年左跨一步挡住了黎舒的路。黎舒抬起头歪着脸平静的看着少年。少年勇敢地正视着黎舒的目光,“我早已到了,只是没有进去,我在窗外一直看着你。”“那你为何不进去?”“我有我的原因。”“对不起,我要走了,只是想对你说,你很奇怪。”说完便转身迈着大步走了。少年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快步追了上去,“对不起,我向你道歉,可是有些话,今日一定要与你说。”“我连你的姓名都还不知道,我想你对我也并不了解,我们之间其实与陌路之人又有何异?”“对,可是正因为如此,今日我想与你谈论的不是我,也不是你,是杰。”“杰?要谈他吗?我看那就大可不必了,我比你更了解他。”少年轻笑的摇摇头“了解?你对他毫无所知。”“你到底想说什么?”“我别无他意,只是想要奉告你一句,最好离开杰,越快越好,否则你必定会受到伤害。”“有原因,有证据吗?”“暂时没有。”“那就是你纯属虚构?”忠告我已带到,祝你走运。“少年转身便走,走了几步又转过身:“两日之内,杰一定会向你借钱,希望你能慎重。”少年消失在夜幕下的人群中,黎舒目送少年离开,一股强烈的不安和寂寞慢慢笼罩了她,刚来到安市的那段日子,自己是这样的吧!本想抛开的忧愁,再一次找到了自己。翌日,杰像往日一样来到黎舒的店里帮忙。“最近生意还好吧。”“嗯,听说政府打算在凤临街上开办一个青年文化宫,到时候年轻人一多,店里的生意一定会更好,还记得上周有一个女孩到店里买了一套卡通的马克杯吗?翌日,有一个男孩跑到店里要买一套和那个女孩一样的杯子,这可把我难坏了,你知道的,我从来不进一样的货款,那个男孩子······”“舒,能帮我一个忙吗?”黎舒背对着杰轻轻吸了一口气,昨晚为了那少年的话辗转一夜未睡的时刻终于到了。“什么忙啊?”黎舒故做轻松的问道。“能否借我一万元。”“有什么急事吗”“是”“可是你忘了,我不久就需去进货了。”“我知道。”“那,一定要今日用钱吗?”“是,十万火急,过一天都不行。”“好,今日我一定把钱借给你,可是我能知道是什么事吗?”“过几日吧,有时间我再同你细说。”“好,我相信你。”“谢谢。”晚上8点,杰晚到了一个小时,匆匆走进网吧,四处环视了一下,见没人注意便迅速走进自己的工作室,反手锁上了门。拿起电话熟练的拨通了一个长途号。“陈侦探,是我,下午我已将钱汇了过去,请速把另一份资料给我。”“待我收到钱后,我再与你联络。”“可是······”不等吉力说完,那边的电话已经挂断了。一股怒火直冲脑门,可是除了等待还是等待。凌晨两点,电话铃声打破了一夜的沉寂,“杰,钱我已收到,关于资料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再从台湾寄过来,我在电话中便可直接告诉你。”“你在耍我!”杰终于爆发了一肚子的怒火。“我不喜欢你这样的口气!不过出于人道,我还是会告诉你的,那就是,你女朋友黎舒确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名叫黎青,不过五年前,已经死了,当年有报道说是自杀而亡的。”“就这么多?”“是,就这么多,我想我们之间的交易已经结束了,不过我还是奉劝你一句,不要像你老爸当年,那么沉不住气,不过只是······”“够了,不要再提我爸爸!”“你不用这么凶,否则我会让你吃苦头的。”“对了,这倒是让我想起一件事,那段视频想必是你的杰作吧!”“哎哟,你也看到啦?真不知黎舒那小丫头是怎么想的,竟会让你看到。”“果然是你,你到底有什么阴谋?”“阴谋?你还问我有什么阴谋,有阴谋的明明是你,你应该好好问问自己,那段视频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见面礼,若是你还对我纠缠不休,我会让它变成一颗你和她之间的定时炸弹!”天色渐渐亮了起来,杰走出网吧,回到了家,倒在床上便呼呼大睡了起来,恍惚间,一个十五六岁的妙龄少女牵着他的手便飞奔了起来,杰不由得跟着少女飞奔起来,感觉自己的身体如此的轻盈,像在腾云驾雾一般,又听见自己张口问少女:“你带我去哪儿?”“去学校上学呀。”说完便像一只小鸽子一样对着杰“咕咕咕”的笑了起来,转眼间便来到了一所学校,校门口挂着一块牌子“凤凰中学”这不是自己的母校吗?“校长好,校长”身旁的女子激动的大叫起来,打断了杰的思考。杰一扭头便看到一位慈祥的中年男子朝他们走来,渐渐,杰看清了,那不是自己的父亲吗?“爸爸”杰叫了起来,那知身旁的少女飞奔过去,抱住了他的父亲,中年男子搂着少女,和蔼的对吉力说道:“我在这里过的很好,你不用来看我。”杰看看父亲又看看那少女,天!那少女为何如此眼熟,简直就是长发版的黎舒!杰跑过去,拉起少女的手问道:“你是黎舒吗?”少女并不说话只是“咯咯咯”的歪着头笑。他的父亲看了一会儿说:“不,儿子,她叫黎青。”说完便伸手一把抓向女孩的胸部“呼”的一声,抓出一颗血淋淋的心,女孩惊恐的睁大眼睛,随即倒了下去。那中年男子一身血渍伸手向杰抓来,杰大叫:“爸爸,是我呀,不,你不是我的父亲!”杰一阵挣扎。“哐”一声,杰从床上摔了下去,一睁眼,原来只不过是一场恶梦,不,这难道只是一场梦吗?“叮铃铃”,“喂,黎舒吗?我是邹老板,杰在你哪吗?他昨晚上班本已迟到,今日又早退,真不知他想怎样。”“可是,邹老板,杰没有到我这里来过,我找找他,找到了我再让他给您打电话吧!”挂断电话,黎舒又马上抓起电话拨通了杰的手机“您好,您拨的电话已关机,Sorry······”。连播几遍,还是打不通。黎舒关了店,匆匆赶到网吧,找到老板,“邹老板,请你给我看一下员工名单!”邹庆生不解的看着黎舒,“请您快点,我有急用。”邹庆生连忙从抽屉里翻出名册,黎舒在保洁员一栏看到了那个少年的照片,名字和住址。——孟醒——安临街155号,黎舒背下了住址,拔腿往外面跑。邹庆生忙喊到:“你去找杰了吗?”没有回音,此刻黎舒早已向安临街飞奔而去,等待她的结果不知道会是什么,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但黎舒有一种感觉,事情的一切结果将会马上浮出水面,那结果就在安临街155号。“咚咚咚”黎舒跑了半个城市终于找到了这所堪称破旧的铁门。“门没锁,自己进来吧。”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黎舒没有多想,开门便走了进去,虽然在一楼,阳光透不进来,有点昏暗,但是无力的摆设破旧却十分干净,空气中甚至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味,是什么味儿?黎舒猜不出。穿过走廊来到客厅,少年背对着黎舒坐在电脑旁。“孟醒,你知道一切的真相。”“对,你有权知道。”说完,少年在电脑上放了一盘光碟。“陈侦探,请帮我调查一个名叫黎舒的女孩,我怀疑她与我父亲的案子有关。”“是,这个自然,就是花再多的钱我也想知道的真相。”“好,我先汇一半的钱过去,待你的资料传过来,我再把另一半的钱给你汇过去。”——“这是杰的声音?!”黎舒半张着嘴半天吐出一句话,“是,这时间是在两年前,也就是在你们认识之前。”“可是,两年前你还未到安市。”“你认为呢?你认为天下会有如此所谓的巧合,有如此多的缘分?!”少年冷冷笑了几声。“陈侦探,我已决定,另一份资料我也要,钱我明日便汇给你。”杰的声音还在继续。“我明白了,原来杰昨日向我借钱就是为了这个,我原本认为我是多么了解他,可是如今才发现,我对他是如此陌生。”“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不过和你一样是个想要知道真相的人。”“我不懂。”少年点起一根烟,眯着眼,烟雾缭绕中嘴角浮出一丝幸福的微笑。屋里死寂寂的。顿了一会儿,少年突然轻轻唤起了一个名字:“黎青,黎青。”黎舒顺着少年抬起头望的方向一看,身子猛的一颤,天花板上竟用颜料画染着一个少女的脸庞,明媚的笑容,弯起的笑眼,一头长发散开在一片花海之中,似乎能够听到少女银铃般的笑声,“妹妹!”黎舒脱口叫了起来。少年仰头又看了一会儿,平静的开始诉说:“五年前,我与小青,也就是你的同胞妹妹黎青在同一所学校上学。其实,那时我也见过你,你对我一定没有任何印象。小青单纯开朗,我一直都很喜欢她,她也一直都知道,只是有一天她告诉我。那日她路过校长室看到了从台湾回来的校长公子,那人就是吉力,小青说她喜欢上了杰。对,只是那么一眼,她告诉我那叫一见钟情。第二天,杰在校长大会上演讲了一段学习研究报告,小青扯扯我的袖子,叫我看那就是杰,小青整整兴奋了一天,我很难过,但是我并没有放弃,因为过了几天,杰就走了。小青哭了一天,翌日她不甘心,跑到校长室去问校长杰去了哪里,可是自从她去了一个下午便没有回来,我跑遍了整个学校都没有找到,直到学校关门时,我才出了校门,我本以为小青会了家。不料,第二天下午我就听到老师说小青,小青她·····”“她死了”不等少年说出来,黎舒便接了上去。“妹妹其实是到了第二天才回到家中的,她当时只说自己有点不舒服请一天假,便进了卧室,锁了门,便再也没有出来,带我门发现时,她已经悬在空中,身上,身上没有穿一丝衣服······!”黎舒再也说不下去,掩面大哭。少年的眼圈也红了一大片,死寂又一次笼罩在屋内,过了一会儿,黎舒呜咽地说了下去:“那天,小青发生了什么是,我们是可以想象到得,只是,只是她走的实在是太惨了!后来······”“后来,据警察查证,那夜小青是和校长在一起的,校长室的门反锁了一整夜,小青就是被那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不过,小青在天也可以冥目了,那狗东西被登报后便从十楼上跳了下来,摔得开花。”少年说着说着,嘴角勾起了一丝冷笑。黎舒平静了许多,“可是这和杰有什么关系?”“有什么关系?你可真傻,有什么关系?小青当初就是为了吉力才跑到校长室,杰的父亲竟然玷污了小青,杰就是间接地凶手!”少年激动地站了起来,一拳狠狠的捶在桌子上。“所以,你恨杰,所以你后来找到了杰,并想报复他?!”黎舒至此才恍然大悟。“对,我当初就是想报复他,所以直尾随他到了安市,可是后来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当我要放弃时,我在不经意间听到了你的名字,我为了弄清楚,就在杰的电脑上按了窃听器,才发现,原来这五年来,杰一直在怀疑他父亲的死是被你们家的人诬陷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赔偿金,所以他找到了他父亲的再台湾的一个旧相识,陈侦探帮忙打听你的下落,后来得到了你的QQ号和住址,联络上了你,后来是事,你都知道了吧,真正想报复的人,是他,是杰!”黎舒听至此,只觉得浑身发冷汗,轻轻倒吸了一口冷气。寂静又一次袭来,黎舒绞着手指低下了头。满脑子全是杰的笑容,从一开始互相默契的开始,从过路陌人到相爱之人,人海茫茫,一路走来,如此不易,“缘”似乎是她与杰的月老。此前,黎舒对此坚信不疑。他们在夕阳的余辉中互相依偎的坐在布满各形各色的马克杯店中;他们在洒满月光的花园中轻柔的接吻,他们在柳絮飘飞的小路上牵手并行。这就是爱情?这就是爱情!这就是幸福?这就是幸福!沉寂甚至幽暗的心底,曾对这个充满厌倦,曾对孤独那么恐惧直到一束阳光射到自己的心底,从那么一丁点,到万丈光芒,那阳光就是来自杰,杰从冰冷的寒冬中给了自己温暖,杰唤醒了原本的知己。想笑时,不用再隐藏,可以咧开嘴大笑,想说的话,不必再吞到肚子里,可以滔滔不绝,声情并茂的讲上三天三天夜。可以不用整日披着长发套上灰色的外套,看着镜中苍白的面庞,简直就像行尸走肉。剪一个清爽的短发,穿上色彩丰富的裙装,画上明亮的简妆,登着时髦的细跟鞋,从南街一直走到北街,脸上都一直挂着一丝暖人的微笑······直到几个月,几天,几个小时前,日子都是如此的,“我们的爱开始时看似是那样平凡和美好,可是最终只能如此落寞!?爱情,有时候只能是这样结尾吗?难道我真的只能身处在一个人的城市吗?······”黎舒轻声自语道,仿佛杰的就在自己的声旁,正在专注倾听她的一字一语,似乎可以给她指出答案。“你说什么?”黎舒猛的抬头看到孟醒沉着脸狐疑的看着自己,显然黎舒方才忘了他的存在。“我要去找杰。”黎舒轻轻吐出一句话,站起身,抬头看了看花丛中的妹妹,正欲要走。被孟醒猛的叫住:“我想,你没必要再去找他了,因为现在杰已确定了你便是他的仇家,你们俩不会再有结果,要有,一定会是恶果。不是你死,便是他亡。”黎舒停下脚,扭头淡淡的看了孟醒一眼。孟醒显然要有话说,当黎舒平静淡定的目光与自己轻佻嘲讽的目光相触时,孟醒终于张乐张嘴,把话咽了下去。黎舒转身匆匆离去,少年的嘴角不知何时扯上了一丝令人难以察觉的笑容。一道门打开了,一个修长的身影走了出来,“小醒,我看这个故事可以结束了。”“哥哥,你不觉得我是一个完美的导演吗?五年来,我都在精心营造着这个故事,它就像我的孩子,它一天天长大,我怎可现在放手?!”少年越说越激动,突然弯下腰剧烈的咳了起来,另一个身影连忙扶住少年,用手小心翼翼的擦少年嘴角的鲜血。“好,弟弟,不管你要做什么,哥哥一定会帮你的。”少年在兄长的怀里急促的喘着粗气,好一会儿,少年才缓缓直起身子斜靠在椅背上。“小醒,我现在就去,若晚了黎舒便找到了吉力。”“不,再等会,他们相见,一时半会儿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我说过,要有果,一定是苦果。只是,我似乎并没有看透黎舒,自她站起与我目光接触是,我便知道她并不像我想象中的不堪一击,所以人一定是要抓的,否则我不敢保证一切都还能顺利。晚一点去,等他们俩再演一出好戏,也不迟。”黑影点点头“好,小醒,无论你要做什么哥哥我一定会帮你的。”黑影坐在沙发上点了一跟烟,又坐了一会“哥哥你现在就去吧,不要错过一场好戏。”黑影点点头掐灭了烟头便大步走了出去。黎舒马不停蹄赶到杰的家中,杰已经喝的大醉瘫坐在了地上黎舒把杰扶到沙发上,杰睁开眼看到是黎舒,眼泪竟流了出来“舒,我们分手吧”“为什么?”“我们俩其实是仇家,是大仇,是不共戴天的仇。”“你醉了”“不,没有,我说的是真的!五年来我都在茫茫人海中找你,五年来我都生活在仇恨里,我甚至放弃了学业,我只想找到你们家,报负你们家,可是当我找到你,却愚蠢的爱上了你,我该怎么办?”黎舒抚摸着杰的头发眼眶中噙满了泪水“五年前妹妹死了母亲承受不了打击住进了精神病院,父亲终日酗酒对我非打即骂,那场灾难毁了我们两个原本幸福的家。”“不,是三个”一个黑影从一个角落中走了出来。“你是谁,你是怎么进来的?”黎舒握紧了拳头,“不好意思,我见门没锁便走了进来”“等等为何看你如此眼熟?”“我是孟醒的哥哥,我叫孟响。能和你谈谈么?”不待黎舒开口,那来者便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你不用怕,我今天来只是想告诉你一些真像。”“可是刚才在孟醒那我已经知到了”“不,你不知的事情还有。”男子说话的声音渐渐低沉了下去“小醒从小心脏便有严重的问题,从小家人便都腻爱于他,但他却变得越来越古怪。直到他遇到了你妹妹才渐渐有了笑容,可是好景不常,你妹妹的死将他推向了深渊,他无从发泄于是把恨全都寄托在了杰的身上,请你们不要怪我弟弟,本来今日我来就是想绑架杰的,可是为了大家更是为了我弟第我没有那样做,你们放心我便会带我弟弟离开,一切都会结束的。再见”说完来者拔腿便离开了,黎舒见怀中的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黎舒用被子亲亲盖在杰的身上,便也亲亲的走了。走出杰的家只觉阳光是那么柔,不知何时微笑又荡在了黎舒的脸上。大概晚上七点钟,杰醒了,一摸头,头上贴了一张便条“请用你的任何一个手指按一下你左手边电话的录音键,谢谢合作。——舒”杰伸手按下了录音键“小醒从小心脏便有严重的问题,从小家人便都腻爱于他~~”是孟响的声音,录音玩了,杰伸手便要关了录音,哪知片刻又传出了黎舒的声音“过去的请让它过去,你若肯放开,那么晚上8点整沸点咖啡吧见。”杰紧蹙的眉头终于舒开,抬手,糟了离8点只有15分钟了。靠窗的坐位上,相信坐着的是一位幸福的女孩。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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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属于城市农民说,城市是粮食的入口。民工说,村庄是人力的出口。可佛说,城市只是一道伤口。人类在村落里流汗,在这里流血。红灯绿酒里溶解着惺血。远古一个特别澄清的苍穹,只有火把热烈的颜色将它微微染红。祖先们在冰冷的岩洞里蜷缩着,互相取暖,互相依赖。当黎明的朝阳升起,他们又团结地奔跑,狩猎,又在烈日里一起将黄土一层层地叠起,一个聚落一点一点地被祖先手中的黄土积成。精诚团结,让人类文明在悠悠历史长河里启航。今朝远古的村落文明已经演变为城市文明,现代人依然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存。但,人类文明之河在一个岔路口出现了分支。一支依然默默地向乡村流淌,另一支却向看似繁华的城市匆匆奔去。蒸汽的力量让城市有足够的力气跑在乡村的前方,于是城市与奢华牵上了手,而乡村属于破落。这个泥古不化的天空又落起酸溜溜的灰雨,打在平坦的公路上泛不起水泡。可,我却看见一辆白色轿车飞速驶过,溅得一位扫街老人一身泥泞;看见两个于城市街头拾荒的妇女,各背着一只大麻袋匆匆地跑,罐头的碰击声是她们的心跳。我向她们奔跑的方向望了望,惊讶地发现在我能见的视野里,竟没有一个能让她们避雨的地方。沿路有的是参差不齐的广告牌,或一堵冷冷的灰墙。这个城市没有屋檐,我猛然发现,发现这个比我思考数学题想了半天却毫无答案的沮丧更为沮丧。曾经在看到某杂志上看到过一篇有关屋檐的文章,记忆最深刻就只剩这么一句话了——我总觉的城市房子的屋檐那种最早用来栖息的用来遮风挡雨的概念已逐渐淡去,房子的屋檐下所承载的温情正在被令人眼花缭乱的奢华一点一点地消解着。当时我不什么理解它的内涵,此刻酸雨下跃动的一幕似乎让我明白了什么。城市,只不过是一个奢侈的村落,这里车水马龙的街头,充斥着城市特有的摇滚。音响里的人似乎永远是那样撕命地唱着,把世界唱得天荒地老。同一种声音,作用在两种人上是不同的效果。对城市人或者是“后城里人”来说是一种磁力,而对于乡里人则是一种斥力。从两种效果上可以知道乡里人和城里人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在高楼林立的初始,废墟般的旷地上回荡的是民工爽朗明丽的欢笑,烈日下的汗水似偌大的雨点夹杂这四处浮逸的灰尘堕落于残碎的土地。但当大楼立起的那天,这里就不再属于他们,曾经留下的汗水渐渐被池酒林胾的浮华冲淡。于是,他们就离开了这里,有回忆却没有留恋。被钢筋划破的伤口是这块原本疮痍满目的废墟成长的印痕,很深,口子也是出奇的硕大,但城里人只会热衷关注与眼前的宏图华构,赞叹它的瑰丽气魄,往往遗忘了那个伤口——这是民工血汗淋洗的杰作。城市似乎不属于他们,城市里的蓝天对于他们来讲是满目的创伤。但为了生存,他们又不得不忍受城里人对他们鄙视的目光。朴素与奢华本来就是一对水火不容的矛盾,他们,只能在黑色的帷幕背后偷望浮华。城市里人或者是“后城里人”是厌恶死亡般地厌恶破旧,他们也崇拜上帝般崇拜时尚。但我以前一直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们还要抽出个假日来游游古镇古城什么的,莫非是为了证明自己是城里人——“文明”繁华的身份。或许对他们来讲只有“游”了古镇古城,才符合城市级的生活标准。破落对于穷人来讲的确是一种苦涩,而对于城里人来说反成为一种刺眼的炫耀。于是佛说,人间是一场无奈的戏,人生则是一场无法自拔的游戏。12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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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这样的一道门槛,隔断了脚步,正有人的心,我看见那疲惫的人站在十字路口,仰望着早已疲惫的城市,射在红绿蓝中偷偷地哭泣。茁壮成长的高楼,是快乐的吗?灰色,永远是这个城市的主旋律。我想象着几百年后的阳光,终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成为一种怀念。城市的人们,是一群伤心的月亮,他们已经习惯在阴暗中匍匐前行,我看着那一张张复制的面孔,终于在暗夜里静化成匍匐的乌云。拂过城市的风,揣着金钱的味道,桃红柳绿是城市的风景,莺歌艳舞是城市的风景,明眸顾盼是城市的风景,甜言蜜语是城市的风景~~~~城市像一位沦落红尘的女子,唱着不倦的夜歌。我喜欢坐在街口,看城市中男女紧凑的步伐,我的目光始终跟不上他们的人影,马路是一个个重叠的旋涡,城市的人们正在用自己的青春和未来赌博,每秒钟都有梦想论为泡影,每秒钟都有乞丐成为富翁,每秒钟~~~~~五更天的麻雀声取代了鸟鸣,麻雀的夜行者辛勤游走在宽阔的路面,他们是最敏感的钟,赶着和太阳比起早。我左脚踏在槛外,右脚踩在槛内。我想就这么永远站下去吧!城市的门槛太高,城里城外除了空间还有时间的区别,我的左脚告诉城外的纯净,我的右脚告诉左脚城里的精彩。我可以坐在槛上,数着有几只脚加入“我们”,又有几只脚加入“他们”,然后倾诉“我们”与“他们”之间自命清高的辩论。然而,我的心终于慢慢枯萎,我的瞳孔终于慢慢干涸但是我想用我消费的真诚,枯萎的信念,犁出一行行苦涩的芬芳!500字 高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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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与不死草有一种鸟叫不死鸟,它不管寒冬腊月、冰天雪日,每天都要在天空上飞翔。有一种草叫不死草,它不论烈日炎炎、严寒霜雪,无时无望都呈现出一派翠绿。有一天,一只不死鸟飞到一株不死草面前问道:“朋友,你难道真的不会死亡吗?”不死草回答道:“生死是自然的规律,我有生有死,生命衰老时也会死亡。”不死鸟问道:“人们为何叫你不死草呢?”不死草回答道:“我生时,无时无刻都呈现出一派翠绿,死时也表现出翠绿的形象,我的子子孙孙都永远保持着翠绿的形象,所以人们叫我不死草。”不死鸟赞叹道:“原来你总是永葆着翠绿的美好形象,不死的是美好的形象呀!你真不愧为一株美丽的不死草呀!”随后不死草对不死鸟问道:“朋友,你难道真的不会死亡吗?”不死鸟回答道:“生列旨必然的规律,我也有生有死,生命衰老时也会死亡。”不死草问道:“人们为何叫你不死草呢?”不死鸟回答道:“我生时,无论何时何处,无论怎样的恶劣环境,每天都要向着天空飞翔,快要死时也在天空上飞翔,我的子子孙孙都永远保持着飞翔的精神,所以人们叫我不死鸟。”不死草赞美道:“原来你总是永荷着飞翔的美好精神,不死的是美好的精神呀!你真愧为一只可爱的不死鸟呀!”不死的常常是形象,不配的往往是精神!45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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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感动可以不感动,因为不是事事都能令人产生共鸣,但不能漠然,因为这是人性的底线。在现在这个社会中,有时人情淡薄,真可谓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不顾他人瓦上霜。例如:几年前的彭宇案,法官先生认定彭宇有罪的原因竟然是彭宇没理由没撞人却将一伤残老太太送去医院。这实则令人大跌眼镜,难道我们就不能尽自己所能帮助一些弱者吗?伟大的中华民族传承了五千余年的美德,就这样被时代的车轮碾成尘,抑或被社会的不良风气吹作雪了吗?照理说彭宇这样的好人好事,应被标为“新时代雷锋”,并被广为流传,现今却落得次般境地,这次第,怎是一个愁字了得。随便提一下,现在出来一群闲人认为雷锋事迹是伪造的,根本不存在,其理由正是觉得这人太好了,不像是真的……难道现在的人已经冷漠到了令人发指地步了吗?——,只是一伙人的出现“碰瓷党”。正因为这伙人,使得民众无法分辨,马路上的人是否是真的不行了。即使是真的伤残者,在被救后,也会萌发为减少损失,而诬赖救助者。所以民众们不是不肯救人而是不敢救人。真是让人感到恐惧。这就像B型糖尿病,血液中有胰岛素,却因为不与靶细胞产生反应而无用处,时间长了,体内就不再合成胰岛素,就可能转化为更危险的胰岛素绝对缺乏型糖尿病。人心亦是如此,在这样的环境处的时间长了,再加上某些人的“言传身教”,终有一天,大多数人都会变得漠然。所以当务之急是严惩“碰瓷党”……真是讽刺啊,下一句是“要有一个可以让人民安心帮助他人的中国”。不过这一个也许冷漠的社会,可以不被救人的“壮举”感动,但也不能沦为漠然之人。所幸的是还是有人敢于有所作为,比如说几个月前的王姓女童事件,虽然前有两无情车手,后有十八“冷漠”路人,但还是有一拾荒老太太毅然将女童送至医院。这位老太太的事迹令人感动。至于其后来将所得的奖金全数留给女童的父母等举动就更令人震撼了。近期还见一可喜新闻,一名壮汉徒手接住一个从高楼坠下的15岁男孩,两人均已脱险,这真是在搏命救人啊!令人感慨万千,可见人间真情尚在,且强过金钱物欲。暂且让我们将“碰瓷”放在一边,学会扔掉冷漠,多帮助他人,这看似行云流水的一笔却可在自己与他人的人生都添上画龙点睛的效果。在一些事情上,我们可以不感动;但更多的时候,我们不能选择漠然,我们要有所作为。上海徐汇区位育初级中学初三:张俊儒9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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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也不变雪 飘飘有芜芜 泪流停不住 只想把你再次守护风 烈烈的呼呼 心痛的感觉 没有你的世界只剩孤独黯然的手想把你抱住青春的泪在眼眶不出没有了你 我真的很无力 忘不了你 却又无力哭泣我的心随你飞到了回议 自己的方向失去了踪迹你 是否还能把我放入回忆我 真的很爱你我们昨天昨天昨天昨天的昨天还一起在雪中留恋美丽的回忆至今在心底爱你不停不断存在心里我们明天明天明天明天的明天是否还能一起拒绝孤单爱你的心不变也许很简单但是我记得我的诺言死也不变2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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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屈原不死(看到这个题目时,颇觉可笑。想起最近读的书里的话:屈原为什么非死不可,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是否且心安理得,荷尔德林为什么非疯不可,卡夫卡是否找到了真实可靠的信念……如何回答呢?让陶渊明和荷尔德林对话?让曹雪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争辩?现实总是现实,屈原终究死了,而我也迫于现实不得不下笔。)如果屈原不死。他或许和渔夫一样泛舟万顷之上,欣赏月出于东山之上的恬淡,经历侣鱼虾而友麋鹿的自然,体悟“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遗世独立,“一曲高歌一樽酒,一人独钓一江秋。”或许,也会时而想起从前的自己,从前的梦想,从前的楚国。那眸子里的色彩,或许也是难以摆脱一两分的感慨与痛苦,折射出些许却又深沉的无奈与悲伤。这当是所有寄情山水,故作逍遥的道家隐士的群象:“眼极冷,心肠极热。眼冷,故是非不管;心肠热,故感慨万端。虽知无用,而未能忘情,到底是心肠牵住;虽不能忘情,而终不下手,到底是眼冷看穿!”如果屈原不死,那是何等折磨!他焉能忘却曾经“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誓言,他怎能背弃“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话语,他如何面对他父亲“肇赐余以佳名”的殷殷期望。一日肠九折,曲尽愁不断。梦中楚民啼,醒后枕泪寒。或许便如此在无可奈何的悲伤与强作笑颜的无奈中度过余生。高一:钟思敏450字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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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由,毋宁死它,一匹骏马,渴望自由,自从套上了马辔,它的生命就掌握在人类的手中。它是马,是一匹拥有汗血马、蒙古马、东洋马、野马血统的马。它属于大草原,属于大自然,只有在草原中自由奔跑才是它真正的归宿。终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它成功出逃,尽情在草原放肆地玩了大半年,却在阴冷的麻醉枪下,又被迫套上了可恶的马辔,自由没了,生命还有意义吗?它不愿再生存在没自由的世界里。自由是什么?是小鸟在天空高兴地翱翔,是骏马在草原尽情地奔驰,是鱼儿在海洋欢乐地畅游。如果小鸟不能飞翔、骏马不能奔驰、鱼儿不能畅游,生命还有意义吗?我的自由我作主,像这书里的马,本是在草原奔驰的料,却被人们当做用来发财致富的摇钱树,被人们牢牢锁住,虽然草原近在咫尺,却不能放心奔跑。自由是宝贵的,谁不渴望自由?鸟儿关在鸟笼里,骏马锁在马厩里,鱼儿养在鱼缸里,空间缩小了,心被框住了。“不自由,毋宁死!”这是书里写的一句话,我印象挺深的。是啊,没了自由,那不跟死了没什么两样吗?我们属于大自然,属于无边的蓝天,属于辽阔的草原,属于蔚蓝的海洋,属于翠绿的森林。置身在蓝天,是小鸟的自由;置身在草原,是马的自由;置身在海洋,是鱼儿的自由;置身在森林,是虫子的自由。自由,自由!自由是什么?自由就是自己为自己作主,就是自己是自己的主人,就是自己生活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书中的马也正是希望如此。它厌倦了马辔,厌倦了马鞍,厌倦了人们为它作主的生活。它野,它的身子里留着野马的血,它是野马,是野马就该归属自然,就该在大自然闯荡。这无边的草原,虽然它近在眼前,可它却觉得遥不可及。书中还有另一匹马,它是一匹普氏野马,叫“白鹰”,是匹马王,是在人们一点一滴照顾之下,才放生大自然。马王,就该承受其马群的一切责任,饥饿、干渴、病痛、死亡还有整个马群的生生死死同时压迫着“白鹰”,它的压力如山般巨大,它不希望承担着一切,它不想野,它想依靠人类,为人们当牛做马。两匹马截然不同,一匹渴望自由,一匹讨厌自由;一匹讨厌人类,一匹依靠人类。但我还是喜欢“奈木扎”,也就是渴望自由的马。它生是草原的马,死也要做草原的鬼,对它来说,失去了自由,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它宁愿死,也不愿生活在这生不如死的世界里。动物需要自由,打开鸟笼,放出小鸟,打开笼子,放出仓鼠、白兔、松鼠,它们厌倦了这枯燥的生活,让它们放开一切,回到大自然吧,让它们在大自然里自由生活吧!9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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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感动一个城市一个军人,在28岁时结束了,他这阳光灿烂般的生命。他就是解放军驻浙江金华某部机要参谋孟祥斌中尉。军人就是在紧要关头救人民的人。“我们常常无时无刻的追问自己人生的意义,也许意义不在于追问,而在于行动。而孟祥斌纵身一跃放大了自己生命的价值。”彭长城这样评价他。也许生命是一张白纸,仔细绘画会有成效的。他为何纵身一越放大了自己生命的价值?11月30日,孟祥斌中尉领着妻儿,说要过桥给孩子买一双红皮鞋给孩子过年穿。走到桥上,有许多人围观,孟祥斌中尉一看。忙脱衣服和鞋扔给妻儿。孩子不懂什麽哭了。原来一位姑娘因失恋,不想活了,决定自杀,孟祥斌中尉纵身跳下10米高的河里。那时水温只有3度。当皮艇来时,孟祥斌中尉已经下水10分钟了,他尽权利将姑娘拖上皮艇的,自己却沉了下去。目击者说:“他太有爱心了,都舍不得抓姑娘的头发,托颈部,托上来的。”在金华市的大街小巷都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个人感动一个城市。”孩子什麽也不懂说:“爸爸跳入河中,睡着了,现在还没醒。”孟祥斌中尉死后在金华殡仪馆,本来只可以呆几千人,却站了几万人。是他告诉了我们什麽叫英雄?什麽是真正的崇高?什麽是博大的情怀?红皮鞋,听说过这件事的人每人买了一双红皮鞋,孩子可以从3岁穿到10几岁甚至长大。落水姑娘对孟祥斌中尉的妻子道歉,她说:“他是军人这是他应该做的,没有什麽可感谢的。只要你以后好好活着就行了。”这短短的几句话说明了,证明了她博大的胸怀。亲人离自几而去,人们总要掀开白布看看那曾经熟悉的面孔。在叶庆华(孟祥斌的妻子)那双经过岁月沧桑的手,掀开了它。那一个举动令人痴呆。人人都知道人死不能复生,可她还在喊,她希望奇迹会发生在她身上。颁奖词这样讲到:“风萧萧,江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同样是生命,同样有亲人,他用一次辉煌的陨落,挽回另外一个生命。别去问值还是不值,生命的价值从来不是用交换体现。他在冰冷的河水中睡去,给我们一个温暖的启示。他妻子说:”我们的利益属于国家,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视他人的生命如自己的生命。两年没洗凉水澡了,最后还是洗凉水澡走了。为什麽好人的生命总是……只好祝好人一生平安.8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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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这样其实我心里一直都很多话想对妈妈说,但是一直都没有说出口,我觉得她有时候不可以对我这样子你应该知道,我一向数学不好。问题就是我的脑筋根本不会转弯,每次遇到难一点的数学就不会做。因此,你总叫我“笨丫头”或“蠢货”。你知道吗,你叫我的时候,我是多么伤心啊。你还记得四年级第二学期的时候吗?那时正离期中考试还剩一个星期,老师每晚都会布置几道难题给我们做。记得一个星期三的晚上,老师多布置了两道。我很快就完成了前四道,但第五道如拦路虎似的,我怎么也想不出答案。我有力无气地在演算纸上列着一条条式子, 认为不对又涂掉,不对又涂掉。就这样,我涂涂画画,作业一直做到九点半。你终于推门而入,生气的问我:“作业做完没?”还没等我回答,你又开口说:“呐,这是我专门给你买的《每日一练》,快做第1到第5页。”“可是,妈妈……,我……还有……一道应用题不会做。”我胆怯地说。“什么,还没做完。你就不会来问我吗?蠢货。”你生气极了,对我发出了“狮子孔”。我的眼睛湿润了,头也沉重得抬不起来了。妈妈,你知道吗?这时我的心是多么的丧多么的伤心啊。不一会儿,我听到了你和“数学家”芷韵姐姐在通话。我隐隐约约听到你说:“芷韵,我家那个笨丫头又不会做数学题了。阿姨得向你请教一下。”我听后,眼睛模糊了,咸咸的眼泪一滴滴往下落,把本子都弄湿了。还记得有一次,我和你去超市买东西。刚好碰上了我以前幼儿园的同学——小海。你跟他的妈妈聊了起来,不知不觉竟聊到了成绩方面。你问了小海的妈妈:“你家小海数学第一单元考试多少分?”小海的妈妈得意洋洋地说:“他考了119分,全班第一哟。”你却生气地指着我的脑袋说:“这笨丫头,才考了100分。多差呀。”听到你那既冰冷又无情的话语,我的眼泪再一次从我的眼眶里调皮的跑了出来。我再也没心情陪你去超市了,转身就往家里跑。你知道吗,那几句冰冷话,你虽然觉得没什么,可是它伤害了我幼小的心灵啊。“妈妈,你不应该这样做。”这是女儿再一次向你发出真诚出国留学网的恳求,请你把我的尊严和面子等其他东西都还给我吧,让我做一个有自由、有尊严的小学生。点评:我希望做一个有尊严的人,不是被随便安排想去哪里去哪里的人,我要做我自己。8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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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城市城市,像一个硕大无比的机器,死一般地躺在大地上,没有血液,没有呼吸,没有生命的征兆。陌生,只因为追求新的目标,渴望新的发现,在新奇中恐惧,在恐惧中颤栗,在颤栗中激动。行走,在铁匣子的车里,这车也不会说话,找不到车的位置,找不到车的方向,也找不到车的来路。一个人的城市,让人害怕。因为陌生,因为距离,因为孤独,因为怕黑。如果天空永远只有阳光,哪怕是陌生的城市、哪怕只有一个人行走、哪怕远离故乡,我仍可兀兀独行,欣赏一路风景,欣赏陌生的人和物,欣赏疲惫时凝固的画面。但天总要黑,那里的天跟世界上每个角落里的天一样,在阳光灿烂的时候,在朝霞满天的时候,会让快乐充斥大地,仿佛生命的诞生一般伟大,又仿佛生命的少年一般无忧无虑,好像阳光不会消逝,好像黑夜不会来临。但夜的逼近总提醒着我前行,物的美丑在眼前轮转,经过了一个个向往的地方,目标还在远方延伸,如果只有一个那倒罢了,但人总还是要向自己期望过的目标前进,总希望在到达了一个目标之后,向最接近的那个目标再进一步,否则回去了就不可能再有这样的机会,于是不愿放弃,于是在阳光还没消逝的时候抓紧时间前行。这是一个陌生的城市,没有人同行,熟悉的只是一样的结构,差不多的布局,和无数个不为自己而设的店面,像一个个空洞的口张在那里,似是饥饿的野兽,想吞噬这世界上许多的东西。漫步街头时,仿佛就是满足了自己曾经的向往,但回去的路、回去的时间始终在心头萦绕,或许找不到来时的路,或许没有等待自己的车,或许夜的黑会让自己迷失了方向,或许大地的沉睡会吞没了自己的身影。一个人在外,没有商量的余地,一个人前行,只有孤独的身影。距离,拉伸着自己的迷茫;无知,加重着自己的忧虑。疲惫的身子不会言语,劳累的双脚不能跨越,眼睛看到的地方,不是心里期盼的那个地方。等到前方的车驶过,赶紧搭上,趁夕阳还在远处的屋顶探头,走向三小时外的宿处。这里没有落下的地方,也没有落下的理由。这个城市是我一个人的,当我还在一个人行走的时候。这个城市抓不住我,当我赶紧逃离的时候。(时2007/11/21)800字 一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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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的忠魂“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人们永远不会忘记,在我国历史上,有着一位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岳飞。岳飞自幼就喜爱读兵书,又有着一身好武艺。长大后,母亲为了鼓励岳飞英勇杀敌,报效国家,亲手在他的背上刺了“精忠报国”四个字。后来岳飞参军,作战十分勇敢,屡立战功,收复了许些失地。他亲自组建了岳家军,刻苦训练。岳家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金兵纷纷传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岳飞壮怀激烈,坚决反对和金国议和,投降派却屡次打击。正当他想直捣黄龙府,收复中原时,宋高宗却一天连发十二道金牌,逼岳飞撤军。“十年之力,废于一旦”,岳飞悲愤地写下了《满江红》。公元1142年,岳飞被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诬杀,从此与世长辞。“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今日,我又读起了《满江红》,我不禁感慨万分,岳飞精忠报国的精神让多少英雄儿女随着他的步伐,缔造了不朽的传奇!视死如归的邓世昌,收复台湾的郑成功,虎门销烟的林则徐,宁死不屈的杨靖宇……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是那么地让我刻骨铭心,心中涌动着澎湃的爱国豪情!回想昨天,帝国主义在我国领土上犯下了滔天的罪行,我们的解放军战士,用小米加步枪,硬是把侵略者赶出了中国!他们前赴后继,抛头颅,洒热血,用血的代价换来了民族的尊严!1949年10月1日,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并且宣布:“不承认一切不平等条约。”此后,中国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慢慢强大起来。繁荣昌盛的中国收回了香港、澳门,与邻国的边界问题也一一解决。我们每一个华夏儿女,无不感到热情澎湃!可是,中国的发展让别有用心的人不舒服,他们唯恐中国不乱,日本反动分子又来觊觎我们的钓鱼岛。来吧,中国不怕!小日本不要异想天开了,任人宰割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今日的中国不再是胆小怕事的中国,也不是任人欺负的中国了!现在,我们的海军强大了!想抢我们的钓鱼岛,先问他们答应不答应!问问中国人民答不答应!作为新世纪主人的我们,一定要勤奋学习,将来报效祖国,把我们的国家建设的更加强大,让一切反动势力在我们面前抬不起头来!“我愿守土复开疆,堂堂中国要让四方来贺!”我仿佛又看见了那英姿煞爽的岳将军在沙场驰骋……初二:刘欣怡8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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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由,毋宁死束缚,扭曲了天性,是人与动物莫大的悲哀。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从前有一个国王,热衷于聆听树林里一只金丝雀的歌声。那个歌声婉转动听,恍如天籁。于是国王想:”如果把它抓到皇宫里来,他不就可以天天为我歌唱了吗?“几天后,可怜的金丝雀耷拉着翅膀,被关在镀金的鸟笼中,那鸟笼是多么华丽,那食物时多么美味,可他却中就丧失了歌唱的心情,在自由的束缚与天性的扭曲中痛苦的死去。试问,此情此哀,于我们人不也一样吗?有道是“不自由,毋宁死”。自由,不仅是身体上的释怀,也是心灵的解脱。如今,“虎爸虎妈”等词被炒得火热,他们的孩子在鞭策之下,显得有多威风,索菲亚十六岁就在卡内基音乐大厅中演出,路易莎十岁就被誉为"音乐神童",但作为同龄人的我却认为他们毕竟是可悲的。他们在幕后所承受的痛苦就如囚笼中的金丝雀一般。旅途中,露露也要在严厉的妈妈的监督下在宾馆里练习小提琴。而好动好玩毕竟是孩子的天性,不是吗?这不禁让我想起鲁迅在《五猖会》中记叙父亲让他再看会前背诵书本的一段,可谓剥夺了孩子的天性。若是我,一定要选择做一个心灵自由的人,绝不做一个用种种心灵的痛苦换取父母眼中所谓的成功人。想这群同龄的孩子,一出生就要被父母定好人生道路,该往哪条路上走,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没有商量的余地。这与公园里被喂食的动物又有何异?于是乎,从我们自己的角度考虑,无疑应挣脱这枷锁,《中原镖局》里的赵家三小姐赵艳翎就是最好的例子,因为诸多原因,她从小被父亲要求博古通今,知书达理,而不允许像两个姐姐一样外出护镖,更不允许她习武练剑,可她偏偏只爱练剑,于是每天一个人偷偷跑到林子里练。为此她甚至与父亲三番五次的斗嘴,倔强而又固执地坚持自己心中的梦想,最终,父亲终于被他打动,把毕生所学都传授给她,她也因此成为一代侠女,走出了人生之路。从赵艳翎身上可看出,种种枷锁终究是可以挣脱的,只要有一颗强大执着的心,一种倔强的骨气,反抗的勇气,就足以改变命运,创造未来。不自由,毋宁死。让孩子们“野”吧!800字 初二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