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坤斗 (一)_3000字
引子
“我要遨游九天天威耐我不得,我要穿梭九地地蛰缚我不得,我要这世间再没什么劫难能威胁我,再也没有什么能伤害我的至亲至爱!“
第一章大难将显
“我魔无谷得天魔大人相助,百年积蓄,我已突破天劫,哈哈,这玖宫岭,必成废墟!“沙哑的声音在天地间回荡,而这声音的来源,是一个身着血红长袍的中年人,他手持红剑,在他身后,废墟一片,地上一片又一片的尸骨,这恐怖的尸山血海将天空染成了血红,在血红间,隐约可见,那天空昔日是怎样的湛蓝!隐隐看见,昔日的山,是怎样的壮丽!而现在,却只有血红一片。
“是吗?赤恒,你的魔无谷已经……名不符实了啊。“蓝光从血海中映射而出,如破晓的初阳!蓝光逝去,一看起来六十多的老人驭空而出,平平无奇,但目如星辰,深邃而悠远,仿佛看透了什么,身穿蓝褂,褂上有着一条金龙,他双手伏背,腰杆如一杆长枪,透出一股钢柔并济的龙劲!眼珠中那淡淡的太极闪着一丝蓝光,蓝光轻跳,就如他现在无法遏制的怒火!
在他身后,血色的天空中,竟是天火滚滚,正是“怀怒未发,休襟降于天“的恐怖威势!
”破阵!你,总算出来了,你这破阵宫,可是被我毁的干干净净啊,哈哈“红衣男子大笑道。
“哦?是你把玖宫岭破阵宫打成废墟了?“破阵淡淡道,他摇手一指前方的法阵,“如果不是这个天魔五行传送阵,你赤恒,连玖宫岭都进不来!“
“若是没有这木荫魔阵,其余八宫的人早已杀来,就算打不过你,你也奈何不了他们!“破阵又是一指另一个法阵道。
“你……你……破阵你,你找死!“赤恒恼怒道,
“你道心不稳,才刚刚突破天劫吧?打不过我的……。“破阵摇摇头回道。
赤恒闻言一窒,随即一恼,身上红光大现,转眼便到破阵面前,他知道,在双方实力相差不多时,近身肉搏是最为危险,杀伤力最为大的一种斗法,稍有不慎,肉身便灰飞湮灭!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近身肉搏中,有一柄武器的要比无武器的优势要大的多!虽然说有法宝站没有法宝的有极大的优势,但他却是要利用近身站速战速决!正如破阵所说,法阵一破,他赤恒讨不了好。
破阵面色一凝,看着赤恒的剑刺来,稍稍一退,赤恒便刺的一空,赤恒顺势将剑横劈过去,剑上红光大显,明显调动了天地之力,这下要是劈中,破阵立刻便是重伤!
破阵也不慌,身体一沉,擦着剑身而过时借势便蓄出一个太极,这个太极仿佛就是从天地之中随手采摘而来,赤恒还未来得及收剑,破阵便即刻起身,利用起身的惯性将手中太极往赤恒头上一扣,顿时一层淡淡的蓝光扩散开来,煞是好看,但赤恒却是毛骨悚然,这一下要是拍中,那必定金身告破,再无还手之力,若是带着剑回防的话,跟本来不及,若是退的话,也不一定退的出去,赤恒只好一咬牙,大喝:“疾!“红剑通灵,立刻挑起一朵剑花直刺太极,两者对碰起来,赤恒反应虽快,但……。。一个是“先处战地待敌“,另一个则是“后处战地趋战“,这一刻,高下立判!
”砰“的一声,赤恒的剑飞出极远,插在地上,赤恒直觉得气血一阵缭乱,气势已弱,此时正是痛打落水狗的好时候,但破阵却是不趁机追击,反而后身一滑步,抬拳便是一个太极拳中最为刚猛的招式----金刚捣锤。
赤恒见破阵并不追击,反而向后一滑步,浑身毛孔顿时紧缩,心中转念如电,“破阵如是不追击的话,那必定以退为进,是要蓄势用大杀招!“危险的感觉如潮水般涌来,赤恒当即在破阵滑步退后的瞬间,疯退如电,毫不犹豫,在破阵一拳捣来时,借用退势,反身一个炎阳砸出,这一下借用疾驰的退势,威力极其恐怖,如是砸上山,山立刻便化为碎片!这正和关公的拖刀斩,花和尚的疯魔杖法有异曲同工之妙,是杀招中的杀招,必杀技中的必杀技!
一记对碰,赤恒被震出六七米,这时正是旧力未去,新力未生的特殊时期,但赤恒并不但心,因为他相信破阵现在同样如此,忽然,赤恒的毛孔刺痛起来,那是危险的征兆,是修行人对危险的预感。
赤恒大惊,连忙心念一动,地上的剑也是感受到主人的危险,疾驰回放,同时赤恒抬头一望,正是飞驰而来的破阵,他手中一个五光失十色的太极,隔老远都能感受到其中的真气(这破逼电脑打不出先天之气的qi(四声)以后用·气·带替~~)“这不可能!不可能!“赤恒如疯子一般在脑海里大喊,突然,他发现,破阵的背部如龙一般在抖动,整个人浑身有一种龙一般的劲道,仿佛九天神龙!“原来……是龙劲卸力吗?吾命,休矣……“赤恒的嗓子轻轻震动,赤恒看着那太极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最后,铺天盖地。
“轰“太极如波浪散开,连着赤恒的阴神和肉身一起散开,自此,世上再也没有一个叫赤恒的人,一个修行人的阴神一散,那么,此人便是形神俱灭!而赤恒的贴身法宝,那柄红剑也是去势一颓,此时,离破阵也只有一尺的距离!
破阵抬手将红剑拿了过来,缓缓落地,用真气婆娑着红剑轻轻叹道“天魔沉寂百年,又是不安分了,无为大师在十年前便是预言”天魔再现,天地浩劫““突然,破阵手中的红剑一抖,红剑的颜色也慢慢变为青,黄,黑三色交错!“果然是魔无谷的镇宗之宝三皇剑!“破阵面露惊色“魔无谷本是正道宗派,却是因名利之争被天魔腐蚀,就连着号称“三皇之皇“的三皇剑也被腐蚀如此,血气滔天……。。"
破阵摇摇头,看了看地上的千具尸体,大手一挥,只留下千块精金光闪闪的金碟,金蝶慢慢化为真气,散在了远处那五色神山之中。若不是破阵宫冷清了许多,恐怕没人知道此处有过一场大战。“九宫岭又是大伤元气,唉……。。"
破阵叹了一口气,变魔术一般手里中出现一个戒指,道“五年闭关,神游天下,这枚灵戒也是被我找到了,到其它位面寻找有缘人吧,这个位面……没人消受的起啊,哈,应劫!天魔乱舞,不知这劫难,能否度过啊。“说着,将戒指一扔,手一挥,戒指一分为二,稍稍泛着蓝色光泽,随即,破阵将三皇剑祭起,其中一枚灵戒将三皇剑吸入其中,然后两个统统消失不见,“可惜我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这声音,散落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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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总要故意考低呢?明明可以考上一百一你却只考……。这个分数?“一个红衣女孩朝一个俊俏的男孩道,这女孩看去只有十几岁左右,一张古典的鹅卵形面孔,虽然年纪小小,但一双挑花眼水汪汪的极为惹眼,尤其是秀气的鼻子和粉嫩的菱唇,当真让人目瞪口呆,下巴微尖,已经有些祸水的苗条了。
“哪有故意?今个只是懒得想,于是就抓抓阄,没想得运气不好,分也就稍微低了那么一点点嘛。“男孩懒洋洋的说道,边说还用手比划。
女孩苦笑一声“十七分啊,这也叫低的一点点?拜托,这可是英语,你哪怕全部选择题都选一项也比这高很多吧。“
”班长大人,这是好办法!下次不想写就这样!“男孩把手掌一拍,眼睛如会说话一般充满神采,如剑一般的眉毛也是一挑,仿佛得到了什么稀世珍宝一般,脸上写满了兴奋。
女孩气得笑了起来,抓狂道:”好个头啊,你这是诚心想气我是吧!我,我,哎……“。
”安了,到哪天我想做的时候会认真的啦,那些题目又不难,我只是懒的做而已,班长大人,就不要这么担心班级平均分嘛,主席说的好,考试本就是没用的东西嘛“男孩老气横秋的拍拍女孩的肩道。
“啊!?主席说过这话?“女孩脸一红,惊讶道。
“当然啦“云天一拍胸脯“毛片委员会主席,简称:毛主席嘛。“男孩打了个哈哈,立刻背起书包,飞一般的逃出教室。
“云天,你作死啊!“女孩眉毛一点一点的挑了起来,红着脸怒哮道。门外却是传来云天那气死人不偿命的声音:“梦灵,班长大人,我说,怒伤肝,可别把肝气坏了哟,小心肝~~“。这话本没什么,但小心肝却是被云天叫的分外的重。
梦灵脸色涨的通红,不顾旁边同学的目光大怒到:“云天,有种别跑!“
“像我这么有种的男人明个当然不会跑啊,班长大人,明个见啦“
这欠铲的话顿时气的梦灵气的七窍生烟,三尸神乱跳!但她也没有任何办法,她知道,这个男孩古怪精灵,实在是聪明的很,若是他想认真的考试,他必定能排进全校前十,但他实在堪称滚刀肉,来到市一中附属初中两年,有一年竟然是踩着太极行云步来的!
敢在校长面前扭着屁股,还能谈笑风生的狠角!
老师为了让他认真些,去家访,却是发现他家就他一个人,好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独行侠!在他家的隔壁问问他的邻居,却是发现他的父母全都在其七岁那年失踪,去家访的老师除此以外啥都没问到。
老师们无不知道他十分的聪明,但,也只是努力一年便放弃了他,这货实在太没正形儿了,哪怕是马戏团的小丑都比他好上许多!
但见他有考省级重点的希望,不得已老师便把梦灵这个全校第一放在云天旁作为最后的努力,便任他自生自灭了。
在梦灵正气得七窍生烟之时,云天正在一步一打拳的回家,七年前云天的父母还在时,父亲便是武学大师,从小便让云天习武,基本功还算扎实,但云天对习武实在不感兴趣,所以云天只是空有一身基本功,但自七岁那年,云天唯一的梦想便是凭借自己的力量好好的活到父母回来,为此刻苦习得一身武艺,为弥补七岁前的顽皮,他无时不刻不在练功,不顾旁人的异言,这才有了踩着行云步上学,这看似傻子才会做的事。
云天一出校门,便调整好心态,一整之前的嬉皮笑脸,他虚步半身,双手如封似闭,摆了一个太极架,忽一瞬,云天后脚一蹬,整个人一扭,宛如走秀的猫步,但腰胯却是扭的十分厉害,仿佛扭屁股一般,校门口的其他学生一见云天“扭屁股“,便哈哈大笑,他们知道,云天又要这样走上几十分钟了!
云天连看都不看他们一眼,他记得他刚开始练这太极行云步时,甚至有蛋疼的鸟人跟着云天一起一路走到他家,边走边笑,饶似云天这种脸皮极厚的人也是感到脸上火辣辣的,但没多久,云天便在这群鸟人的目光淬练下,“铁脸功“和“金脸罩“已是LV:99!他现在已经可以无视这帮鸟人了,学生们的精力不久便从这上面转移,很少有人去跟着云天了,云天便这样扭……踩着太极行云步,快速的离开了学校。
云天的行云步旁人看不出什么名堂,但如是有行家看到了,那必定会瞪大了眼看着云天,云天的腰胯仿佛一个身体的纽带,像是把一股极富有弹性的力量从左腿运往全身,再运到右腿,依次循环,明显运力的功夫已是登堂入室,体会到了手催足,则手与足合,肘摧膝,则肘与膝合,肩摧胯,则肩与胯合;心气稳定,则心与意合;意要专凝,则意与气合;气要随身,则气与力合的六合如意的境界!这种境界,甚至在习武多年的人身上也难以找到!
他走了一会,便越是想念教他武术的父亲,云天抬头看着红透的天空,轻轻喃道:“拉过勾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啊!爸,我一定会在这里等着,等你回来的那一天!“
云天紧紧的握着拳头,停下脚步,不由的回忆到七年前的傍晚,“你们真的……。真的要走了吗?
那个背着云天的男人突然停下渐行的脚步,任由一个女子先走,他回头,摸着云天的头道“不要伤心,云天,我们……。不得不去那里!总有一天,我们会回的,这个给你,我们拉勾,总有一天,我要载着全宇宙最绚丽的故事,回到这里,不论多么艰难,咱们……拉勾!!“男人说完便站起身来,慢慢走向天边灿烂的红霞,一席红衣消失在云天的视野……。
“嗯,嗯!爸……。咱们拉勾,拉勾!“
“爸爸,妈妈“云天捏了捏胸前红蓝相间的挂坠,这个正是云天父亲最后留下的礼物!“我,等着你从宇宙回来的那一天……。。载着全宇宙最绚烂的故事,我,等着呢!“
云天看着天,目光仿佛穿透城市中的钢铁城墙,看到了遥远的地方,正如云天所说,他,等着呢……
云天毕竟习武有些底子,比起常人那自是健步如飞,就算是一步一出拳,那也有常人走路的速度,不过二十分钟,云天便到了小区前的菜市场,虽然已是傍晚,但还是有不少人为做晚餐而在卖菜。
云天收势后大摇大摆往自家走,可没走几步便看见围了一大群人,有几个城管模样的人和别的一群人争吵着什么,吵的面红耳赤,唾沫横飞。
在这群人外,一个约莫五十岁左右的妇女坐在一辆三轮车边嚎啕大哭。这人云天认得,她住在云天家楼上,五楼的一位菜农,叫做潘敏,云天父母走后与云天颇有来往,逢年过节的还会往云天家送点自己种的菜。
云天虽然没个正形,但基本礼数却是懂的,平日里见到这位菜农大妈都会笑嘻嘻的叫一声阿姨。他现看到潘敏在一旁抹眼泪,忍不住向她走去。
云天可是这一片有名的“魔王“,一些大人也是不敢轻易招惹,就算惹得起,也难免被人讥笑一句和小孩子一般见识,因此,人们都有点躲着他,他向潘敏走来,就像有力场似的,之前吵得大声的也压了压嗓子。
云天恍若未觉,走到潘敏跟前,问道:“潘阿姨,你怎么了?哭什么呢?“说着他歪过脑袋看着四周的人,小小年纪目光却是充满了挑衅。
云天这一看来,众人纷纷挪过头去,城管也哼的一声,转身离开。潘敏抹掉眼泪,泣声道:“没事,小天啊,你赶紧回去吧,你是学生娃,不要管这些事“。
云天既然张口哪里肯离去,他认真道:“阿姨,您这样说却是把我当外人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看看我能不能帮帮忙嘛!“
潘敏张了张开,又想了想,这才带着哭腔说了起来,原来是他儿子不学好,在外头输了钱,又把家里的钱偷光,现在被人打成重伤,住进了医院,自己连住院费都交不起,只好把家里的菜全拖出来卖,多少凑点钱,可几天下来卖的钱却刚刚被打伤儿子的混混抢得涓滴不剩,有听说上面又要来领导,要整理市容,外面不允许摆摊,更别说她这种没有执照的人摆摊卖菜,因此想起他那住院的儿子,被强去的钱,和卖不出去的菜,一时间便嚎哭起来。
她哭道:“我那作死的儿啊,现在不知怎样了,我想去看看他,又没的钱,这菜这几天卖不出去,可就全坏了,好多好多的钱呐!“
潘敏哭得哇啦哇啦的,撕心裂肺,云天听了直皱眉头,他掏出身上几百块钱道:“潘阿姨,这些钱可能有些少,你先拿……。“
不等云天说完,潘敏便摇头不止,她道:“小天,你家也不容易,你爸妈走的也早,这些年都是你一个人,我怎么能拿你的钱呢?“
”拿着,阿姨!“云天把钱塞在潘敏手中,“你就当这菜卖给我了,赶紧去医院吧!我明个再去那群混混那儿,把您丢的钱给要回来给您。“,然后云天拿起两大蛇皮袋的黄瓜,拔腿就跑。
“不用去跟那群人打架,小天……。“潘敏看到云天眨眼便没了踪影,便呆在了原地,篡着云天的几百块钱,抹着眼泪喃道:“好人啊,小天是个好孩子啊,我儿子怎么不能像你这样!“
云天跑到街上,看着手里的两袋子黄瓜,不禁苦笑起来,这年头,天朝“腐文化“横行,学生一个比一个早熟,云天这种“混世魔王“自是知道黄瓜的“深层含义“,再加上听说城管这几天查得很严,当即打消了沿街叫卖的念头,但不卖……。算了吧,云天自己穷的便叮当响,父母走时,只留下五十万,和一套七十平米的房子,七年下来,钱到是还剩下不少,但也不多,不能这么败家啊!那……就卖给需求量大的地方吧!譬如食堂,再譬如餐馆,实在不行……。还有大学女宿舍嘛,于是云天直奔四海大酒店。
四海大酒店并不是一个大型餐馆,顶了天也只是一个中型餐馆,但,这餐馆旁却是有一间工厂,而这四海大酒店便为这间工厂提供盒饭,对同一种菜的需求可以说是非常大。
“老板娘,没菜做盒饭了“一个看起来十七,八岁的女孩急道。
“没有一点素菜吗?啊?“老板娘听一急,随即问道,她看了看桌上的冬瓜炒肉,鱼香肉丝,却是差一个素菜,俩菜旁还有正值盛夏,送的西瓜。
西瓜为了客人好吃,便把皮都削了下了,装在碗里,看起来倒是分外惹眼,晶莹剔透,红的令人看了便想咬上一口。
正在老板娘打电话让菜场的熟人送菜是,一大约十三四岁的男孩走了进来,剑眉星目,眼中灵光如电,像是会说话似的,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这少年正是云天。
他大声道:“你们要菜吗?“老板娘一听,顿时大喜,她道:“要的,你有什么菜啊?“
云天将蛇皮袋往地上轻轻一放,只见袋中放满着……黄瓜,他道:“我听到你们需要素菜,这黄瓜应是可以的吧?“
老板娘看着两袋黄瓜,两眼发直,刚欲拒绝,云天便接着说道:“据《本草纲目》记载“黄瓜,性凉,味甘,除热,利水,解毒,清热利尿,生津止渴,可治身热烦渴“可以说是夏天解暑圣品,再说你们刚好做了冬瓜,西瓜,和着黄瓜皮,刚好是一道清热解毒,减脂消积的上好素菜,味道也是不错,老板娘,你买不买……黄瓜?“
这老板娘哪里知道这些,当即被糊的反应不过来,下意识道:“黄瓜皮?……皮?“
“把等量冬瓜皮,西瓜皮,黄瓜皮放入开水锅中内灼一下,待冷,切成条状,置于盘中,用少许食盐,味精搅拌,便成一道“凉拌三皮“!“云天随口说道。
虽说老板娘买云天的黄瓜并不一定是因为云天说的来做,凉拌三皮?能吃么?谁信呐!但……。。店里真的实在没菜,加上云天说的也是不假,黄瓜毕竟可以除热,这黄瓜便是成功的按市价买了出去……。。
于是,云天轻轻松松的卖出黄瓜,拿着钱,大步流星的回家,一路上,云天几次欲找那群混混让他连本带利的吐出来,这样才能尽早的帮住潘阿姨!然后稍微的赚些外快……但奈何不知混混长啥模样,总不能见混混一个打一个,然后指着他鼻子问他是不是吧?大家都是文明人,不合适,不合适!云天抓着脑袋稍想一会,眼珠子一转溜,似乎想到了什么,嘴里念叨出两个字,然后小跑一路回家,行云步都不走了。
云天虽然有了办法,但为了保险起见,去潘敏家问了一下,但云天却郁闷而归:云天劝说了好一会儿,累的半死才使这位潘阿姨吞吞吐吐的说出了几个不叫特征的“特征“。
阿姨,什么叫“那几个人很凶“拜托,混混不凶,那谁凶?
算了,权当您没经验吧,那什么又叫:“你一看到那些人,就知道他们抢了我的钱“难不成是混混把“我抢了潘敏的钱“几个大字写脸上了?还是我有写轮眼?
行,这,我,我也能忍,我问你“他们长啥样“,你TM的告诉我“面目可憎“?你来跟我解释下什么叫“面目可憎“好吧?我去,面目可憎的人满街都是,你让我上哪找人去?来,你过来,我让你也面目可憎!
云天只记得他最后强忍着崩溃,问道“能具体点吗?“,“啊?这还不具体吗?好具体哈,真的好具体啊~~实在太具体了!这回答差点让云天这个混世魔王吐出一口狗血来!
要不是潘敏的脸色看起来很真诚,云天甚至以为这是潘敏在玩他了,云天却是不知,这样一个长成爆炸头那种混混模样的人,何止是面目可憎?简直就是鹤立鸡群!一句“面目可憎”便是最好的相貌描写了……。
云天郁闷的回家后,已是将近七点了,云天家只有七十多平米,三室一厅,但对于一个人而言,并不算小,云天家除了一些练功用的物品,如沙包,木桩,和少许的家用电器及书桌,书柜,成堆的书,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什么东西了。
云天花一个小时便写完了作业,他虽然不想写,但想到明个的计划,便忍着懒劲写了下来,云天写完后,把笔一摔,从书柜里抽出一本《法华经》抱怨起来“无聊的作业,有个屁用啊!害的我今个都只能看一小会的书了……。。"大约到了九点左右,云天才对着木桩将咏春复习了一套,缓缓睡去。
一早六点左右,云天一个驴打挺便起了床,洗漱完毕后,因正是盛夏,天已是大亮,云天一个标准的马步蹲下去,一蹲半小时,云天的两腿直发抖后,他才用热水泡了泡脚(因足底有涌泉穴,泡脚可强腰肾,因此有“穷人泡脚,富人吃药“的说法),踏着行云步,上学去也。
云天一进教室,这才六点四十左右,同学几乎都没来,就看见梦灵正在看着语文书,背着上面的文言文,云天笑嘻嘻的走去在她身旁一座,道:“好班长,感谢你能帮俺一个忙吗?俺代表主席您!“
”哦,主席,毛片委员会主席吗?“梦灵头也不抬,淡淡的的说道。
“班长,别介嘛,昨个是我错了,我反思,我悔改,但大家都是好同学嘛,要放在战争年代,那我们都是你个火坑里的战友啊,你还没听,怎么就拒绝了呢?“云天笑容不减,胡侃道。
“作业做了吗?做了我到是能听听是啥破事儿“梦灵估摸准这云天九成是没写的,这才说道。
谁知这云天屁颠颠的就把作业那了出来,道:“老佛爷,您看看?”
梦灵大感惊奇,把昨天的作业翻了翻,果然都做完了,同时好奇:是啥事让云天都写作业了,她面上却是不动声色,道:“云天同学啊,你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
云天一听,心中一喜,面上却是作泫泪欲滴状把潘敏的事情添油加醋的说了出来,“你的父母一耙屎一把尿的把你喂大,你怎么能不帮帮这不孝子的父母呢?好班长,帮一下嘛,也算是行善积德嘛~“
梦灵听得心有戚戚,正欲答应,但一看云天那似笑非笑的怪异脸色,突然明白了什么,脸色涨的通红。
等等,你爸妈才一耙屎一把尿的把你喂大!你才吃屎长大啊!云天,你作死啊!
PS: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尽钱的捧个钱场啊!故事开始了!
初三:邢嘉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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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然岁月说晚安(三)_2000字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喜欢她,崇拜她的人很多,讨厌她,作践她的人也不少。
“你过三八线啦!”这声音一听,简直不用想啊!除了慕安离还有谁啊?
“滚!你这叫三八线?八三线还差不多!”蒋杨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开始“回敬”了起来
“蒋杨,你大爷的,你个SB你叫谁滚啊!”慕安离听到这话也是怒了起来,她最最讨厌的就是男生让女生“滚”
每个人都有一个度,忍耐的限度都是有限的,导火索已经引发了,那么离爆炸也不远了。
“你他妈的骂我是SB是吧?慕安离你他妈就作死吧!”
“哎呦喂!不知道谁他妈的作死呢!”
慕安离的一句“哎哟喂”可真是矫情到了极点,她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太直了。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喜欢她,崇拜她的人很多,讨厌她,作践她的人也不少。
“慕安离,你和蒋杨又吵起来了啊?”于晶晶在一旁穷追不舍的问道
“嗯,怎么啦?”慕安离也没怎么想要搭理她,于是随便敷衍了一下。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俩是同桌,三天两头的吵起来不是什么好事儿。”于晶晶似乎有些慌乱,想要给自己的不安找点理由。
“姗姗说了,只要蒋杨这次月考进步,就把他调走。”
“真的啊?”
于晶晶眼里的欢喜个雀跃出卖了她刚刚的灵魂。她就是个傻子,每天想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一直苦苦暗恋者蒋杨
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心知肚明的,可她却偏偏还不肯说出口,慕安离不清楚这种感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只记得于晶晶从小学六年级一直到现在的初三年级,她都是处处维护着蒋杨的,值日,记名,抄作业,她从来都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做那个掩护他的女孩儿。
“当然是真的。”慕安离不屑的瞟了她一眼,留她一个人在哪儿沾沾自喜。
“好,现在把地理书翻到第七章,我来检查一下背诵。慕安离。”
“慕安离!”
“慕安离!”
此时的慕安离还没有找到地理书,正在疯狂的寻找中。
“慕安离你没长耳朵是吧?让你站起来回答问题!”地理老师彻底怒了,而此时的慕安离才反应过来
那个三八婆故意整她,让她回答问题,然后再大义凛然的说”这是你的荣幸“
慕安离“唰”的站起来了,可是什么七七八八的她是真不会啊!
偷偷的瞄了一眼本组的地理书,有看看温文雅,钱若瑜的口型,可算是答对啦!
本想着这样就完啦!没想到那该死的更年期的老妇女还是不肯罢休。
“你就说说非洲的地形吧!”
慕安离现在特别特别想骂人!非洲那一章她没听课,当时她去彩排文艺晚会去了,好不容易自己看着复习了一下
鬼知道那个神经病又突然冒出一句“你挺牛逼的,用一句话说说吧!”
天晓得是哪句话啊!这么多描写非洲地形的,到底说哪一句啊?
慕安离看看天——那是屋顶,看看地——那是地板。
白星芷也沉默了,一时间教室里出奇的静。
非洲被称为“高原大陆”
那个今天早上还和她吵了一架的蒋杨突然拽拽她的袖子,低声的告诉她“非洲被称为高原大陆”
慕安离理所应当的接受了,也坐下了
不过,她并没有向蒋杨说一句客客气气的“谢谢”,蒋杨也没指望慕安离可以对他说一句“谢谢”
慕安离是一个有恩必还的人,对于这件事情
慕安离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一定是林暮雪或周亚芝要蒋杨在自己面前装装好人!
下课的时候,他们三个在一起不知道在密谋什么!
有时候,慕安离就是这么讨厌蒋杨,就算今天他“救”过自己,那也是有好多理由的
慕安离就是认定了,认定了蒋杨不会平白无故的帮她。
但是慕安离的心安理得和蒋杨的不屑一顾全都被于晶晶尽收眼底了,她的眼里似乎有一些不知名的液体在闪闪发光
“慕安离,你对蒋杨不公平!”
“大班长,你管的也太多了吧?”
“今天如果不是他,你会被那个女变态骂死!可你却连一句道谢的话都不说,还白了他一眼。”
面对于晶晶的愤愤不平,慕安离也是不太理解,虽然她喜欢蒋杨,这她知道,可也没必要为了一个男生来这样质问自己的好姐妹!
“我乐意!我没逼他,我可没有拿着刀架在他脖子上说“告诉我答案”,怎么,于晶晶,你要为了他质问我?”
于晶晶到是没有想这么多,她只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尽管这只是不确定的爱情。
这下,于晶晶可是方寸大乱了,只是顾着自己解释着一些什么“误会”啊“你想多了”之类的话题
慕安离向来都是一个直爽的人,也受不了于晶晶在这里自顾自的解释,扔给她一句“有话就说”
可于晶晶还是这么一句话
“你对蒋杨不公平”
“安离,今天的地理题是蒋杨告诉你的吧?”钱若瑜挎着白星芷的胳膊,若有若无的问道
“是啊,那个贱人说的”慕安离还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你们今天不是吵得挺厉害吗?”白星芷结束了钱若瑜没有说完的话,继续问道
“是啊!鬼知道他安得什么心思啊!”慕安离还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继续和温文雅一起打闹
温文雅却收起了活泼,一本正经地说
安离,你是不是对他有点偏见啊?
慕安离也学着温文雅的样子,一本正经的说
“我对他没有偏见!”
可偏偏不识趣的钱诗诗不适时的插了一句
“你对他有偏见,就是去年传出的谣言,说你喜欢蒋杨!”
“别哪壶不开你提哪壶啊!有屁放屁!没屁滚蛋!”慕安离是火了
她这么讨厌蒋杨,是有这个原因
一时间刚刚热闹的气氛已经全然不见了,换来了尴尬的冷场。
“安离,蒋杨他除了嘴有点贱以外,人也活得像狗,其实也不是你说的那么坏”
白星芷挎住慕安离,一本正经却又小心翼翼的说着
“就像你们的三八线,明明他是一个不肯吃亏的人,也只是由着你胡来了”
“就像你们今天吵架,明明你说他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他还是给你打电话了”
是吗?那些不都是他演戏的戏码吗?别说慕安离和他可以产生友谊,那是放屁!
“孙韵樱,你知道吗?她们都说我对蒋杨不公平。”
“是有点,你对他,偏见有点大。”孙韵樱也是一字一斟酌的慢悠悠的讲道。
是吗?是偏见吗?那不是他和林暮雪串通好的吗?
心里有点的改变,但是这一切的一切还是不足以的改变一直以来扎根在慕安离心里的刺。
初三: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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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_3000字突然想自我介绍一下,不是给陌生人看,不是给好朋友看,不是给任何人看,只是给我自己看。想什么说什么吧,毕竟我是一个不怎么会组织需要的人。我比较奇怪,喜欢自言自语,自娱自乐,像是要对自己说的话,却又像是跟自己吐槽,总之是一个奇葩的人。记性总是不好,上一秒说的话下一秒就忘了。要是写下来,基本都是刚拿笔……忘了,然后就放弃了。而在某个时候又在暗暗后悔,为什么不记得呢?这个世界上有个东西叫录音,可惜每次说要把细节的话录进去,每次都忘,甚是都忘记有录音这个东西,总是想一吐为快,说完就骂自己笨,怎么又忘了。周围的人都习以为常,每次看到我开启自言自语的模式都默默翻了个白眼,别以为我没看见,我是自言自语,又不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其实一开始跟他们说我会自言自语的时候,大家表示正常,后来见识到我自言自语的功力的时候,集体表示接受无能啊。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一个人自言自语的,因为不管说的话有多么的不堪,都不会有人说什么,当我在自娱自乐的时候,我是真的感到开心,这种心情是无法取代的。我在想,也许我是把过去没有说的话说完吧。以前的自己,不爱说话,也讨厌说话,有时候,我都希望自己就是一个哑巴,不用说话,我并不是个会说话的人,性子比较直的我,经常说错话却不自知。无意识的毒舌让人们远离我,奇葩的思维,让人们讨厌,奇怪的动作,让人们厌烦。用曾经朋友的一句话说,你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是正常的。我曾经在星座里看到关于水瓶这样的话,大概是:不要跟跟他们说事情,他们的思维跳太过,你永远不会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因为他们通常会在脑海里自问自答,得出结果,就直接下一个话题了,也不在乎别人是不是明白了。我是,也不是,因为我不是在脑海中自问自答,而是自己跟脑子自问自答,它问,我回答便是了。有时候他们会很惊奇,我到底是怎么扯出下面的事来,其实不是扯,而是我在自言自语的时候,其中的某一句让我有了新话题,哦,不,是跟我自己有了新话题。他们总会说我逻辑好,其实一点都不好,差的要死,只不过他们刚好碰上我脑袋清醒的时候,因为大部分的时间,我是处在迷糊状态,有时候,你问我一个词语的意思,我都可能不知道,因为我没听清。处于病态的我,没有什么朋友,哪怕我照顾人,最后人家还是会离开我,然后我又变成一个人了。比起奇葩,他们很喜欢说我偏激,我不喜欢,因为我不是偏激,而是自私,每个人都有自私的时候,也有偏激的,你们看到了我的自私,我的偏激,却以为自己没有,很可笑。从来没有人能真正的爱自己,从来没有人能做到真正的爱自己,因为他们的心里还是渴望有人来爱他们。所以他们说我偏激。不讨喜的我,不能任性,不能撒娇,不能大笑,不能哭泣,不能做很多,有时候,连微笑也会被人嫌弃。我告诉自己,既然没有人宠,就自己宠自己吧。那时的我才四岁。从那天开心,我开始自言自语。到了今天已经是病入膏药了,我爱疯了自己,不许自己对别人好,不许自己跟别人说太多的话,不许自己脑海里想着别人,我已经没救了,但我无悔,因为我很快乐。我的自私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也没有给任何人造成困扰,我只是在疯狂的爱我自己,宠我自己。每当他们跟我谈话的时候,总会说我歪理一堆。道理是人悟出来的,是人根据自己经历过和实际情况的出来的。非要是名人说的话才是道理吗?名人也是人,我也是人。人类是复杂的,是矛盾的,比如,他们会在上一秒说,小孩子别乱问,这是大人的事情,下一秒他们就会说,你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懂事好吗!现在的已经接近成年了,我的母亲嫌弃我没有孩子气,不想隔壁家的那么活泼,而在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在她的打骂中,还夹杂着这样的话,天天胡闹像什么样!给我安分一点,不然我看你一次打你一次!从那以后,我不爱说话了,也不再笑了,整个人阴沉沉的,母亲似乎很满意我的安静。渐渐的,她有开始不满,于是有了现在的情况。我觉得母亲有病,真的,我常常看到她在吃安眠药,因为她失眠。母亲的精神很偏激,几乎崩溃。她的情绪常常处在愤怒焦躁之中,所以家暴从来没有停过,哪怕我已经长大了。大家都很维护她,导致我的伤口就这么一直加重下去,没人明白那种无助,像是平时疼你的人,没有保护你,反而抓着你给人泄愤一样。他们不懂,我也崩溃了。因为我无数次想过去死,最好被她打死,这样,我就可以定她的罪了,每当想到这,我的嘴角都会勾起那病态的笑。我对她的恨接近疯魔,简直就是丧心病狂。你们有没有试过,十几年中,一直都是将你从希望中扔下绝望,从温暖的怀中扯出,扔向地狱的深渊,那时候我有一个念头,特别奇葩,就是我宁愿跟精神病的一起生活也不要在这个世界生活。没理解错,就是,我想进精神病院。我这一生中,除了我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是幸福的,其他都是黑暗的。你的过去无论多么的黑暗,多么的绝望,也不会有人体会,只会轻描淡写的说,那算什么,比你惨的人多了去了。呵呵,但我相信,一定没人想到,在那样的环境中,我开始抛弃我的一些本能和天赋。我把我那让人羡慕的聪明扔了,我把那引以为傲的逻辑思维,扔了,我把人人都想要的气质扔了。我把所有优质都扔了,若以前是几乎完美的人,现在,是几乎傻子的一个人。可我不在乎,我依旧笑的病态,把人的善意抹去,将所有人事物的恶,最大化,在我的眼里,从来就没有什么善良的人,全是恶人。我也是恶人,喜欢把人们最不想面对的现实推到他们面前,哈哈哈,看他们惊恐的样子,有种莫名的快感,是的,快感。凭什么我在地狱里挣扎,你们却在天堂快乐,还是在我面前快乐,想都别想,你一定没有尝尝地狱的味道,我来邀请,可好?我想一个绅士一样邀请不知痛苦的小天使去地狱游玩,嘘,不要告诉她去哪里?因为,我也没告诉她。哈哈哈,等她到了的时候,这将会是她一辈子的噩梦,我喜欢这样唯美的画面,洁白无暇的天使,身上开始有了无比美丽的黑色,这中间还夹杂着唯美至极的红色,真是美呆了。当然,我也有怜悯心的,在她狼狈不堪的时候,送她回到她的天堂,然后在下面等待她的堕落。果然,几天之后,我在角落看到她,黑暗正在吞噬她的洁白,嗯,地狱并不欢迎洁白,也不欢迎快乐,我看到她像个孩子一样迷茫,笑的很开心。我喜欢看别人跟我一样痛苦。就是这么病态。不了解的人,你们就当看个故事吧,毕竟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不是你,我有义务不回答你们的问题,我的标题就是自言自语啊,完全可以当你不存在,在现实我都能做到无视别人的技能,在这里算什么?还有,不要跟我说什么父母其实是爱你的,或是你的命的父母给的,直接摊牌说,真正给我命的人,不知死活,要不是亲戚私下讨论被我听见我到现在都不会知道。不要跟我说感恩,你叫你最爱的爸妈揍你一顿,把你扔到小黑屋里去,前提是你怕黑,这期间,只有吃的喝的,和换洗衣服,吊着半条命,不死不活,你再来跟我说说你什么感觉,平时疼你爱你的亲戚,只会劝你懂事点,不要跟你妈傲气,你再来跟我说说什么感觉。那种感觉像什么知道吗?你最爱的人,把你按在水,快死了,拉起来,给你喘口气,休息一下,在你以为没事了,再把你按到水里,自己去试试吧,我试过,不过是我自己按我自己而已。说那些问题的人,在我眼里都是蠢死了。我们都会猜忌别人的人生,但我们始终不了解。懂吗?我没有多少怜悯心,真的,之前那一点点怜悯全都被这个社会摧毁了。什么教会我们生活?人生。什么教会我们生存?生活。什么教会我们残忍?生活。这些都是分不开的,它们是连在一起的。这个世界上没有纯粹的好人,什么傻人有傻福,好人终有报,都是假的,运气不会帮你度过这一生的,你自己的人生终究要你自己走完。人生有很多意外是不可预料的,比如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世界毁灭,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我们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如果,这是一场游戏,而上帝给我们每个人安排了一条路,给我们每个人都安排好一切,那么,不甘屈服于他人之下的我们,创造了【意外】这个东西。从此,这就不在是一个游戏,而是真正的人生。是我们从上帝手里硬生生抢来的。做人就是要随心随意吧,不是说难得活一次吗?那不顺着自己的意过着,不是会很憋屈吗?那就顺着吧,潇洒点。走了。初三:夜凌-葬魂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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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狐【一】_3000字(一)冬,一场大雪之后,阳光露出了迷人的笑脸。京城郊外,说是郊外不过犹如墙里墙外一般,在郊外,远远地可以听见京城里的熙熙攘攘,感受着京城里的繁华。冬日的阳光柔柔的,照在人们身上有些慵懒的味道。踏着积雪,凌晗手中抱着自己昨天晚上画的字画,向着京城的方向走去。“扑哧、扑哧……”他的身后留下的是一串串深深浅浅的脚印。他低着头,暗自盘算着今天卖了字画以后,要买点啥回来。“家里米缸里又没有米了,还有油……”凌晗低着头自言自语,他紧皱着眉头,为囊中羞涩而苦恼着。忽然,他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被绊倒了,字画也随之洋洋洒洒地落了一地。“哎呀!”凌晗一声惊呼,“我的画……”话音未落,忽然感觉自己脚下软软的,心头一惊,赶紧向前迈开一步,迈得太快,一屁股摔在了雪地上。凌晗一边揉着摔痛的屁股,一边朝着拌到自己的地方看去。“狐狸,好可爱的狐狸。”一时间,凌晗忘记了疼痛,双手不由得向着白狐伸了过去。我冷冷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可恶的书生,哼,走路也不长眼睛,竟然踩到了我。可恨的是,此时我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任由他将我抱在了怀里。他的手有些冷,他将衣服敞开,让我靠着他胸口的地方。“砰、砰……”我听见他胸口有力的跳动,还有渐渐传来的那缕温暖,这一刻,我竟然舍不得离开,心在这一刻微微地触动了。“小家伙,怎么受伤了?”凌晗小心翼翼地将我搂在怀里,手轻轻地在我脑袋上抚摸着。狐狸的直觉告诉我,他不会伤害我。我微微闭上了眼睛,我需要休息、疗伤。(二)我是一只修炼了千年的白狐,千年的岁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冷眼看着这世间的万物。云卷云舒,冬去春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问自己,修炼千年,究竟是为了什么?爱,又是什么?曾经我只是一只依偎在父母怀抱中的孩子,享受着来自父母的宠爱,享受着他们独一无二的守候。我不知天高地厚,不懂聚散离别,直到那一天……天山上常年都是积雪,白色是我生命中的主色,也是我最喜欢的色彩,我喜欢在每一个雪花飞舞的日子,在雪地上留下我串串脚印;喜欢调皮地躲进丛林,等待着父母焦急地把我找回家;喜欢依偎在父亲的怀抱,看着满天的星空,听他讲关于修炼的故事……我曾问过父亲,为什么要修炼。父亲说,轮回,生死。轮回,我不懂。但我知道要是不好好修炼,就不可以常伴父母身边,所以,我一直很努力地修炼着。那一天夜晚,我永远也忘不了,电闪雷鸣,天地似乎都在震怒着。以至于在以后的千年岁月中,一度成为我心头永远的梦魇。夜里,山洞外的雷鸣。我知道,不管发生什么都有父母为我扛着。迷迷糊糊间,我感觉到父亲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一下一下,似乎有着太多的眷恋与不舍。后来,母亲也来了,为我轻轻地拢了拢被子,一言不发地坐在我的床边,许久许久,然后,离开。等父母离开后,我一咕噜从床上爬了起来,心下疑惑,这么晚了,父母这是要去哪里呢?我悄悄地跟在父母身后,不敢离得太近。大雨为闪电助威,惊雷仿佛就在我的头顶炸开,饶是我一向胆大,此时也不由得心惊起来。用了一个隔离术,将雨水阻隔起来。我听见了母亲的喝斥,君郎,你快离开,记得照顾好雪儿。怎么回事,我看见了什么?一个个惊雷都砸在了母亲的身上,我的心碎了,术法也散了,我凄厉地呼喊着,“母亲……”疯一般地向着母亲的方向扑了过去。我落在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是父亲,父亲将我搂在了怀抱中。“孩子,勇敢些,记得,我和妈妈永远爱你,很爱很爱你。”父亲说完,双手捏起一个法决,将我隔离在一个黄色的结界中。我拼命地撞击着结界,血染红了结界的边缘,可是……“不……”我声嘶力竭地呼喊着,只见一道惊雷朝着母亲砸了过去,千钧一发之际,父亲将母亲牢牢地护在怀里,用尽了他一生的修为。“不……”我就这样看着父亲的身影随着雷声的落下消散在这尘世间,心底仿若被赤裸裸地割开,汩汩地流着血,眼角冰冷,一片泪痕。人们总说,妖没有情,没有泪。他们不懂,他们怎会明白,妖的情更深,泪更真。“孩子。”我是在母亲地呼唤下悠悠地苏醒过来。“母亲!”我哽咽着,扑入母亲的怀抱,“父亲,父亲……”母亲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声音中竟然没有多余的起伏,“孩子,这是劫,你父亲的劫,也是我的劫。你父亲闯了过去,独独留下了我。”我不懂,为什么父亲闯了过去,我明明看见父亲在我的眼前化作了灰烬,可是,母亲一定不会骗我。直到后来,我遇见了我生命中的劫,方才明了母亲话中的含义,有时候留下来的那个,会更加揪心,因为记忆在,美好在,孤独也在。母亲说,她要离开了,去寻父亲。我问:“母亲,父亲在哪里?”母亲的眼里闪过一抹忧伤,我看见了。母亲说:“天地间,我会去寻轮回的路,你父亲在那里等着我。”轮回的路,我在心底默念着。轮回的路,在哪里?父亲曾经说过,人死后,会去一条叫做黄泉的路,黄泉有路,路寂寂,彼岸有花,红似红。(三)千年一梦,一梦千年。我不知道,这条修炼的路,何时会是终点;我不知道,父亲是否真的会在某个地方,等着母亲去将他寻觅。我受伤了。这天夜里,我正在修炼,忽然的电闪雷鸣仿佛又回到了父亲离去时的那个夜里,雷,就是我的心魔,无论我如何修炼,终无法从那场噩梦里走出来。我犯了修炼时的大忌——分心。顾不上被功力的反噬,我强自凝聚一个术法,向着天山脚下逃去。我要逃离这可怕的雷声,哪怕耗尽生命。我似乎可以感觉到生命的流逝,雪,曾经我最喜欢的温度,可是此时,我微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躺在雪地上,心想着,或许,这是迟早的劫数。对于妖来说,不管你修炼有多高,每三千年就得经历一次雷劫,而我,我的雷劫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其实,三千年的岁月,已经够了,至少,我曾经拥有过父母的爱。对于时间的无涯,这近三千年的孤独,早已经将最初的那份天真无忧,消磨殆尽了。我,累了。昏昏沉沉间,背上的痛,让我有了短暂的清醒。微微睁开双眼,我看见一个书生狼狈地摔在雪地上,他拼命用手揉着屁股,我不由地笑了,暗骂一句,傻样。他看见我了,他眼中闪现出一抹惊喜,他想干什么?“可恶!拿开你那爪子。”我眼中几乎喷出火来,在心里暗自骂着。其实,按照我的脾气,我应该跳起来,咬他一口,然后幻化成人形,大骂他一顿,可是,如今的我伤得太重了,只能任由他将我抱了起来。他的手有些冷,我看见他眼中闪过的怜惜。他,是在心疼我吗?“喂,干什么?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呜呜!我无法幻化出人形,只能这样骂他了。可是,可是他怎么就听不懂呢?他解开了棉衣,将我贴着他的胸口,搂在了怀里。这一刻,我有了一瞬间的晕眩,这种温暖好熟悉,好熟悉,就像,就像父亲的怀抱。我不由得向着他的怀里蹭去,好想,好想,时间就这般停留下来,或者,就这样在这个怀抱里安静地睡去。……“小白,起床了,吃东西了。”“可恶,死书生,又叫我小白。你才是小白,你家里人都是小白。”我在心中恨恨地骂着,“这么好的天气,这么美妙的早晨,不是该躲在被窝吗?这么早,吵死了,要不是本姑娘受伤了,我肯定好好收拾你。”我又往被窝里挪了挪,好温暖,有着书生留下的温度。这些天相处下来,我知道书生的名字叫凌晗,孤苦一人。不过,人还是很不错,对我也好,只是,他总喜欢对着我絮絮叨叨的:“小白,起床了,饭都凉了。”“小白,来瞧瞧,我今天画的雪景好看吗?”“小白,你看看,这个画的像吗?”“小白,睡觉了,不调皮。啊!我的被子,给我留点……”“小白,我去镇上卖书画了,下午给你带好吃的,你乖乖的啊!”……(四)一盏灯,微微亮。一颗心,微微暖。“傻书生。”我在书桌前跳来跳去,微微地笑着,看着他生气的样子,我就高兴。这些日子,在书生的照料下,我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除了暂时无法幻化人形以外,我可以吃,可以跳,还可以,捉弄傻书生。我故意打翻了傻书生的砚台,墨汁迅速的在桌子上洇开。“哎呀,小白,不要闹了!我的书,我的书……”他一声惊呼。看着他手忙脚乱的傻样,我的心里乐开了花。只是,乐极生悲,光顾着笑他去了,我的小尾巴,我的脚上粘满了墨汁。可恶,我最喜欢白色的,可是,现在,呜呜……我赶紧跳到窗台处,看着笨手笨脚的书生,一时也忘记了心中的郁闷。我自己都忘记了,有多少岁月,我不曾这般开怀地笑过了。傻书生好一阵忙乱,终于将我弄的一桌狼藉给收拾好了。他看着窗台的我,向我走了过来。“怎么?生气了?我可不怕你。”我在心中暗自说着。“小白。”他的声音很好听,我一直都这样认为的。“你怎么可以这么调皮呢?”声音中竟然有着一种宠溺。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我从窗户上抱了下来。我很喜欢他的怀抱,一直都喜欢。我任由他将我抱在怀里,只听他接着说:“瞧瞧你,都变成小黑了,真不乖。”他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带着他特有的温度,语言中有着一丝宠溺。心,这一刻,暖暖的……似一块寒冰,忽然融化了。书生把我放在椅子上,我看着他熟练的烧火,烧水,然后找来了木盆。水温刚刚好,爪子上,尾巴上的墨迹一点点在水中洇开,心也在这一刻无比的柔软、甜蜜。我在水中欢乐的扑腾着,水花四溢,溅落在地上,书生的发上,衣服上,溅在他的脸上……“小白,哎……不要闹了,我的衣服,我的……”“哈哈哈……”我站在木盆里,笑得不可自抑。书生顾不上擦拭自己脸上的水迹,转身跑到床头,拿着一条毛巾就来了。“小白,不闹,不闹,天冷,会生病的。”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我从木盆里抱了起来。水花再次溅到了他的脸上,他用手轻点着我的鼻子:“调皮。”他的动作很柔,很轻,嘴里依旧絮絮叨叨:“小白,以后不可以这么调皮,知道吗?要是再调皮,我就惩罚你,让你睡屋外去”“小白,你是不是可以听懂我说话啊!应该是的,我总觉得你在笑。““小白,你以后不离开我,好吗?”他说这话的时候,眼中有着一缕浓浓的,解不开的忧愁。他是为了我吗?为什么看着他紧皱的眉头,我会心痛?是的,痛,比自己受伤都痛,为什么?为什么……这天夜里,我睡的不安稳,梦里总会看到书生那忧郁的眼睛……(五)我生病了,心病。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我慵懒地躺在床上,琢磨着心事。“小白,怎么了?是不是着凉了?”书生用手摸着我的头。“傻书生,我是狐狸,你还真把我当成人了,我是雪狐,怎么会怕冷啊!”我在心里暗自骂着,微微睁着双眼,任由他摸着我的额头,他的手有些暖,微微地触动着我。傻书生将被子往我身上挪了挪,转身向着厨房走去。其实,傻书生哪里有厨房啊,他就一间房子,吃住都在一起,着实的寒碜。看着书生在那里忙碌着,我的心头忍不住好奇,他在做啥呢?一会儿烧火,一会儿在锅里忙碌着。许久,他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小白,这是姜汤,喝了就不怕冷了。”书生对着我说。“晕死。傻书生,我是狐狸,狐狸啊!我不是人。”我忍不住再次在心里骂了起来。我将头扭到一边:“哼,什么味儿,这么难闻。”“乖,小白,来,喝了。”书生说着,用汤勺喂着我。他的眼中有着丝丝的焦虑,是为了我吗?他紧蹙的眉,焦急地唤着我的名字:“小白,喝点,不然会生病的。”他眼中的怜惜,眼中的痛,都是为了我吗?为什么,为什么看着他紧蹙的眉,我的心也会痛,我会忍不住想要将他眉宇间的忧伤抹平。“不,不,我是狐狸,我怎么可以对他动心呢?不可以,不可以……”心中有个声音反复提醒着我。我忽然想起了父亲、母亲,想起了那个电闪雷鸣的夜里,想起了母亲说过的劫。“不……”我在心里呐喊着,嗖的从床上跃起,向着屋外奔去。“小白……”身后传来书生的惊呼,那般的焦急。不知道是不是最近被书生养叼了,还是这个冬天更冷一些,亦或是我已经恋上了他的温暖。三千年了,孤独一人,我早已经不知道温暖为何物,如今,我所贪恋的不过是他的温暖罢了!“他,会找我吗?”我一边跑着,一边寻思着。“会吧!不知道傻书生找不到我,会不会伤心。”“这么冷的天,他出门时穿的多吗?会不会生病啊!”“夜深了,他大概,应该回去了吧!”心中百转千回,唯有那个傻书生的身影。我知道,我一定是病了。晃了晃脑袋,强迫着自己不去想他,可是越是这样,他就像影子一样窜了出来。我用爪子狠狠地敲了一下脑袋:“醒醒,醒醒,你是狐狸,他是人啊!”爱,有时候真的很难,就如缘分一般,有时候真的说不清楚。缘到了,就聚,你躲不开;缘散了,就离,由不得你不舍。多年以后,我细细思索着今天的事情,我会问自己,要是真的有轮回,我会后悔遇见他吗?答案是肯定的,不悔。施展一个术法,很快我回到了山洞里。如今,我的伤好的也差不多了,今夜,月色正好,照着山间的积雪,正是修炼的好时机,可是我却怎么也无法静下心来。经过这些天的修养,我已经可以幻化成人形了,第一次,我想看清楚自己的容颜,因为我知道,世界的男子大抵都喜欢美貌的女子。“他会喜欢我现在的样子吗?”我忍不住暗自揣摩着,想着,我的心头不由得剧烈地跳了一下,脸上也不由得染上了红晕。“哎。”我叹息着,看了看外面,月亮已经爬上了树梢头,不知道傻书生会不会来寻我。我坐立不安了许久,耳畔总会响起那书生的声音:“小白,小白……”“啊!啊!啊……”我大叫几声,狠狠地剁了几下脚:“受不了了,受不了了,你给我走,走出我的脑海去。”----------未完持续高三:君凉卿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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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ONE 一_3000字有些人,有些事,已经消逝在孩提时代。记忆已经模糊,但我们并没有遗忘,只是将这些伤痛、这些欢笑,紧紧地紧紧地埋在内心最深的地方,只是想要让它成为永恒。许树铮是一个白净的男孩,而苏辰末是一个粗犷的男孩,我是一个灰色的女孩儿,我们三个在我还没有记忆时,就相聚在温婉的江南,这个古老的小镇。那时的天空还没有被灰尘蒙蔽,那时候的河水还没有凝滞不前,那时候的田野还没有变成公路,那时候的我们还没有天各一方。一One十五年前,当我还在妈妈肚子里安然漂浮着丝毫理解不了她那颗心脏的律动时,他的妈妈苏阿姨笑着指着我妈妈的肚子问二岁的他:“辰末,你希望安阿姨肚子里的是弟弟还是妹妹呢?”那时候的他还是个小黑蛋,他睁大亮晶晶的眼睛,露出雪白的牙齿,莞尔一笑,说:“当然是妹妹了!”还没等苏阿姨问为什么,他狡黠的大喊一声:“那我就是哥哥,可以保护妹妹了!”然后就不好意思的躲到了桌子下面。那是一个温暖的午后。也许在那个时候,我和他的命运之线就注定要缠绕在一起。或许每一个繁星满天的夜晚他都在默默许愿,或许每一个旭日初升的时刻他都在憧憬,或许每一个淅淅沥沥的雨天他都幻想着妹妹的身影。也许是上苍怜爱小小的他,我是一个女孩儿,但也许又是上苍的考验,在那个世纪的最后一天,我姗姗迟来。我出生于1999年12月31日。这一天意义非凡,这是20世纪的最后一天,是这个逐渐显现出科技飞速发展的世纪的最后一天。我所记住的日子。1999年12月31日、1949年10月1日、2009年3月17日。前两个想必大家都明白,而最后一个,就是苏辰末出现在我和许树铮面前的那天。那年我10岁,许树铮12岁。那时候的我已经骄傲的以为自己的思想已经到达了同龄人无法触及的深度,我不屑和那些流着鼻涕看幼稚片的孩子们在一起玩耍。我只是紧紧的跟在许树铮的后面,有着“作文王子”之美称的许树铮,因为我爱好文学,只是我一直不肯承认那全是许树铮的影响。那段时间我总是坐在写字台上和对面的许树铮聊天,那时候我们住在乡下,住在自己家盖的三层楼房屋里面,我们两家靠的近,而我们的卧室又是正对面的,卧室外面还有露台。约摸下来,我们之间的距离不会超过一米。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苏阿姨和我妈妈是发小,他们小学、初中都在一起。只是苏阿姨去上了高中,而妈妈却随着大众的洪流没有继续学习。有如此好的感情基础,又因为两家靠的很近,所以后来大家商量这就把两家的露台延伸和在一起,从此我和许树铮两个人一起猖獗就更加疯了。那天,我正坐在许树铮的米色的写字台上选着书柜里的书看。楼下越来越响的争吵声丝毫没有影响我,我在见证了许树铮和苏阿姨的无数次矛盾之后,用许树铮的话来平息自己的好奇心:“青春期有矛盾,正常,没事儿。”那时的我是似懂非懂,现在我到了这个年龄,才领会出当年许树铮说这句话时的无奈。当时的我还是孩子,孩子是世界上最最容易寻觅到宁静的角落的。我在书海中沉醉,不知过了多久。我没有听见上楼梯的脚步声,所以当许树铮猛地拉开门并且摔上门时,我心里一惊,重心不稳从桌子上栽倒在地上,手肘火辣辣的疼。我咧开嘴,正要呜咽,却瞅到许树铮严肃的脸。他看着我我却感受不到一丝的聚焦。那一刻,一丝凉意从脚下升起,侵入我的身体,让我动弹不得。这是我才听到了门外物体撞击地砖的声音,哗啦啦的声音很是清越,很悦耳。突然,面无表情的许树铮突然抱住我小小的身躯,先是颤抖,然后是呜咽,灼热的液体滴在我的皮肤上,我看着清亮的泪珠滴在我的小小的伤口上。我开始哭起来,张大嘴巴,却只有泪无尽的流。至今我还没有清楚当初我为什么流泪。然后,门被打开了,我看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男孩。他就是苏辰末。如果问我对许树铮和苏辰末感情从何而来的话,那么对苏辰末是一见钟情,许树铮则是对他日久生情。我看到那个男孩放下手中的包,闭着眼靠在墙壁上,而许树铮走到外面的露台上,大概是在看风景吧。我突然明白了,这个男孩要和许树铮共享一个房间,不,是和我们共享一个房间!我虽然就、对这个白净的男孩有着好感,但是那时候我最喜欢的还是我黑黑的哥哥。我拉起许树铮的手就往我们家里走,回过头来去停住了。苏辰末当时的是怎样一种眼神呐!那时候卧室被他的眼神吸引呆呆的定住。现在当我从回忆里细细品味这个眼神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是苏辰末的苦笑、那是他的习以为常。我蹬蹬蹬跑下楼,看见地上的碎玻璃反射着五彩的光。我拿起一块,却在玻璃后面看见了许叔叔一脸痛苦的和爸爸低声说着什么。农村就是这样,一点点小事就会闹得沸沸扬扬,引这人们前来凑热闹。何况这又是关乎血统的大事。我快步跑回家里,看见苏阿姨正瘫坐在沙发上,一手拿着纸巾,沙哑着嗓子和妈妈一起流泪。外面、里面都是人。只有许树铮的卧室比较安静了尽管那里安静的压抑。我在人堆里挤,拼命想进屋里去。而我看到的是什么?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前来安慰他们的,并不是所有人都来帮忙的。还有一部分人是专程来看热闹,眼里含着幸灾乐祸和别人在一起嚼舌头。离了童年的我现在很是平淡,平淡到对外界的花边新闻几乎是漠不关心。因为小时候的我看见了一直被认为是顶天立地的男人们像老婆婆一般嚼舌头时,我对自己的某种观念做了调整,只是后来我才明白过来我被误导了只可惜那个观念已经根深蒂固难以矫正了。我回到卧室,继续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Two离开那场关于背叛与抚养的战役已经有了天了。三天,是一个漫长的时间单位。三天,可以让一个人冷静的思考问题,一如许树铮家里那三盏彻夜不眠的灯,不过我知道还有一盏灯是永远灰色的落寞着的。三天,可以让一个人重新认识周围的人,一如我见到了冷漠的深攥住我内心恐惧的内心、还有憔悴到我十分恐惧的苏阿姨、穿着皱皱的西装的许叔叔,要知道许树铮从来都是温和宽容、苏阿姨总是高雅迷人、许叔叔总是衣着精神、神采奕奕。但他们都怎么啦?然而我更让我恐惧的人是我的爸爸妈妈。我们家与许树铮家也是颇有交情的,但是我清清楚楚的听见爸爸妈妈晚上熄灯后所说的一番话。其中当然是有对之的怜悯,但是他们说话的语调却令我感觉他们正在谈论一件事不关己的事情(当然现在我知道了这的确是事不关己),他们在谈论一个悲剧,他们是安全的躲在包厢里看客。我甚至感受到了他们对这部剧的兴趣,就像评论家对着一件事滔滔不绝的发表又长又臭的话,观众早已厌烦,但他们还是乐此不疲,想以此显示自己内功有多么深厚,但难道说话的多少和一个人的地位真的成正比吗?我家的这两位评论家兴致盎然地小声交流自己对此事的分析。他们以为我睡着了,然事实如此。但睡着了就听不见么?但有时候看客所期待的一场精彩的闹剧,结局往往让他们是失望的。我家的两位社会趋势专家的预言倒是落空了。他们以为自己很是了解自己自以为掌控在手中的他人的心思吗?只可惜大家都这样认为。三天后,外村的三瞎子因为家旁边是高铁轨道以至于被轰隆轰隆的声音折磨到受不了了毅然决定给自己家的窗户再安装一道窗户。只可惜这多此一举的事还未完成,他就摔下来,死了。于是就将大伙的注意力都转移了过去,我家的两位评论家倒是在外面找到了好几个社会趋势分析团队,评论家们聚在一起,神采奕奕、手舞足蹈,压低声音小心翼翼的四处传递火炬,可是明知道火已经到处蔓延,但是还是要装模作样的继续完成传播火炬这一神圣的任务。我们家的两位与三瞎子没有丝毫关系,于是就毫无顾虑、奋不顾身的进入团体与大家交流。景象一片和谐,人民团结。但如果真正的灾难来,谁是到还未不会是这样呢?估计是被这样的团结气氛感染,苏阿姨和许叔叔倒是回到了以往的样子。还是原来的样子,但浑身散发着的气息却不是以往的气息了。就像下雨前的沉闷感,与他们站在一起,我总有一种想要回到爸爸妈妈身边的冲动。而中华名族上下五千年,自古以来就为礼仪之邦。中国人就算是没有内在,也要装出个样子来。我压抑住心中冲动,一动不动地坐在苏阿姨身边,任自己的手被她紧紧攥在手里,轻轻颤抖着忍受着苏阿姨用一种怪异的眼神来扫视我。而许叔叔见到我仍然像以前一样,俏皮的叫一声我的名字。但是他的笑比哭要难看。而新来的男孩见到我没有丝毫的变化,似乎我只是一团空气。而我总是瞥一眼他,匆匆走过,以此来表示我自己对之的厌恶。而许树铮,将我们之间的那扇门紧紧地关住。任我如何叫喊,那扇门从来都不开。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里面有一个颓废的许树铮。但我内心感到深深的疼痛,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这就是心痛,只是觉得自己很难过。是呢,许树铮在自己最脆弱的时候都不允许我走进他的身边安慰他。原来在他心里我就是如此微弱呀,呵呵,我还自作多情的以为自己是他心灵坚强的后盾呢!于是愤怒其实失落的我便错过了在那一期校报上他的最后一篇文章,也就错过了他最后的寄语,错过了在我童年时期与之的最后一次见面。我一直以为在房间里的是许树铮,但谁料到物是人非,在那扇门之后早已不是我的许树铮了,他已经去了万里之外的天朝首都接受高等教育了。虽然我很是失落,但是我还是认为许树铮只是一时想不开,于是那段时间我天天端个小凳子坐在门边与门那边的“许树铮”聊天。我与他分享自己竞赛落选的失落,分享自己每天早上不能和他一起去上学的气愤,分享自己收到男生小纸条时的左右为难。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七天,那扇门开了。但从里面走出来不是许树铮,而是苏辰末。我们面对面的站着,一时无语。那时候苏辰末13岁,已经开始发育,个子开始窜起来,我需要略微抬头才能看着他的眼睛。只不过这时候尴尬万分的我怎么敢抬头直视他呢?“他早就走了,以后别来烦我。”苏辰末冷冷的丢下一句话,进入室内重新把门紧紧地闭住。我瞪着眼睛,还没有回过神来。但又是突然地,我豁然开朗。于是眼中有热热的东西,我一把抹掉。一脚踢在门上,转身走了。后来我在校报上找到了许树铮发表的最后一篇文章,在旁边还附有一张照片,照的是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字体,写的是歪歪扭扭的符号也正是我创造的。回家拿出厚厚的翻译本,一字一句翻译过来。现在许树铮不在了,这本当时我一笔一划写成的翻译本,也不需要了,应为当初是给许树铮的,然而事实其实是他比我早记熟这些我一手创造的符号。从窗边直接投向露台的纸篓,但是只是啪的击倒纸篓,痛苦地躺在地上。我拉上窗帘,不去看它。有妈妈会来收拾的,而对于我的翻译本,她随意翻翻就知道这是只是童稚的产物,会毫不留情的帮我将之处理掉。许树铮被他爸爸妈妈送到北京那个大都市里去学习,叔叔阿姨自豪的表情弄得如同在北京念书就一定会有着大大的出息似的。在许树铮离开的两个星期之后,苏阿姨口称“不去照顾自己的儿子在这里做些没有意义的事。”,也去了京。许叔叔则是早出晚归拼命工作,那么这个名存实亡的家也就只剩下了不是这个家庭的苏辰末。没有许树铮和我一起闹嘴我很不习惯,没有许树铮带我去吃好吃的我也很不习惯,没有许树铮和我一起畅游书海我更不习惯。一时之间我突然全想起了许树铮的好了。在那些星光翩跹的晚上,我一个人躺在露台里独自想念着许树铮。许树铮成绩很好呢,相比就算是在首都也不弱,他可是得过好几个全国性的文学奖项来呢。不过北京人才济济,许树铮不会忘了在小乡村里还有一个我吧!想到这里,不免有几分沮丧,翻个身,盖上薄薄被子,睡一觉先。Three第一次月考下来,我因为前期竞赛落选,有没有许树铮来当我的励志师。自然意志消沉,在考试的时候也是昏昏沉沉,结果不堪入目。然而苏辰末却给了暴了个大冷门—年段十二!年段虽然才一千多个人,但是第十二也是羡煞人的。而我是从第六一直跌到了第十。两个名次对于我来说也是不轻的。苏辰末语文作文扣了一办的分数,这次的试卷也是简单,于是苏辰末的理科优势没有显现的太厉害---但是满分至少是要比别的高出一点,不过作文的分数没有简不简单的,所以他的文科劣势被爆的无处可藏。无论是在什么时候,父母永远是对我们的成绩有着无限的憧憬,一而再再而三的发掘我们的潜能。那些不愿意配合的青春期的孩子们就这样因为叛逆使自己失去了一个黄金机会。在反抗中得意洋洋的行走,谁知道是走向深渊。也许是早慧,我过早的知晓学习的重要性,所以在我还是一年级的小萝卜头的时候,就开始风里来雨里去穿梭于各个培训班之间。我现在已经依赖上了补课,尽管我每天都要睡眼朦胧的起床,尽管我每天都要抱怨一个小时车程的漫长(我们家还没有买上轿车,现在家里只有一辆中小型货车)。尽管这样,我还是无法割舍去补习。就像瘾君子那样对补课上瘾,透过现象看本质我可以把它称为对知识的极度渴求,但是其实这是我的自卖自夸因为这是我的一种习惯而不是其他。苏辰末考了如此好的成绩许叔叔自然乐得合不上嘴,当即作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为了不让一个人才被埋没,那么就让苏辰末和我一起去我所就读的培训班---金都。这个培训班孕育了无数我们市的高材生,其实只是因为它高中部只收一中和二中的学生的。我们市现在有四所高中:一中、二中、一中分校、高级中学。一中和二中是重点,当然一中是重中之重,那是大家都想进的高中,二中次之。一中分校是最差的学校,高级中学比它好一些。金都里面的费用自然也贵一点,但是我们这里虽然是农村,但不是穷山沟。于是苏辰末就与我每周六一起去上课了。我很是反感他,在潜意识里,我认定就是因为他的出现许树铮才离开的。还好我去上课都有两个同学与我一起,总算不用和苏辰末四目相对大眼瞪小眼装哑巴来的好。初二:蒋巧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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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夫人(一)_3000字在乌斯克河畔的卡尔雷欧堡的一个大厅中央,有一张灯芯草席子,上面铺着火焰颜色的丝绸,丝绸上面坐着亚瑟王,他把手放在红色的缎子靠垫上。待在他身边的有他手下的骑士欧文、基农和凯,在大厅的另一头,靠近窗子,王后格温娜维尔和宫女们正用奇怪的黄金工具绣着白色的战袍。 “我累了,”亚瑟说,“吃饭前我想睡一会儿。你们彼此讲讲故事吧,凯会到厨房给你们拿一壶酒和一些肉来。” 当他们吃饱喝足之后,最年长的骑士基农开口讲起了故事。 “我是父母亲的独子,很受宠爱,但是我却不愿意一辈子和他们一起待在家里。我以为世上什么事都难不倒我,因此谁都不能把我留下。我在家乡经历了多次冒险后,便辞别双亲,到外面来见见世面。我跋山涉水,横穿沙漠,来到一个漂亮的山谷,那里长满的树木,沿着溪流有一条小径。我沿着小径走了一整天,黄昏时来到一座城堡。城堡前站着两个穿黄衣服的青年,每个手里都有一张象牙弓,箭则是用鲸鱼骨和孔雀羽制作的。他们的腰间挂着黄金匕首,把子由鲸鱼骨制成。 “在这两个年轻人附近,有个衣着华丽的男子,他转过身,和我一起向城堡走去,那里的居民都聚集在大厅里。从一个窗户里,我看见了二十四个姑娘,其中最不漂亮的也比格温娜维尔最漂亮的时候漂亮。她们有的帮我牵马,有的解开我的盔甲,进行清洗,另外还清洗了我的宝剑和长矛,直到像银子一样闪光。然后我梳洗了一下,穿上她们拿来的马甲和紧身上衣。我和那个一同进来的男子坐在一张银餐桌旁,享受我从未吃过的美食。 “在这期间,男子和姑娘们都一言不发,直到酒席都已经吃了一半,我已经不饿了,男子才问我是谁。我把我的名字、我父亲的名字、我为什么来一五一十都告诉了他。的确,我对打遍家乡无敌手已经厌烦,出来想看看是否有人能打败我。听到这些,男子笑了笑,回答说: “‘我要不是担心让你太伤心,我会让你瞧瞧你在找什么。’他的话让我为自己难过、担心。觉察到我神情有异,他又补充说:‘如果你说的是真的,的确想证明你的勇气,而不是胡吹打遍家乡无敌手,我就有办法向你证明。今夜你就睡在城堡里,明天早晨你必须早起,顺着这条路,穿过山谷,来到一片林子。林子里有一条向右拐的岔路,顺着岔路走,一直走到一片草地,中央有一个土丘。土丘顶上有个黑人,个头比两个白人加起来还要大,他的眼睛位于脑门儿中央,而且只有一只脚。他拿着一根铁棒,两个白人几乎都抬不动。他是森林的守护者,周围有一千头形形色色的野兽。他会告诉你到哪里去找你要的冒险。’ “这就是男子说的话。我感到长夜漫漫,天还没亮,就披上盔甲,骑上战马,一直来到他说的那片草地。就像他说的那样,那个黑人就在土丘顶上,实际上无论在哪方面,都比我想的还要强壮。谈到铁棒,凯,我们四个战士抬着都会觉得沉。他等着我开口,我便问他对那些紧紧围在他身边的野兽拥有什么魔力。 “‘我会让你看到的,小家伙。’他回答说。他用铁棒打了一下小公马的头,让小公马长嘶不已。听到马嘶声,动物开始跑起来,多得像天上的星星,我在中央几乎站都站不稳。那里还有蛇、龙和各种奇形怪状的野兽,在那些我从未见过长角的地方都长着角。黑人只是看了看,让它们自己去觅食。它们拜伏在他面前,就好像群臣拜伏在君主面前一样。 “‘你瞧,小家伙,我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向你展示了我的魔力,’他说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然后我向他问路,他生起气来,据我观察,很想阻拦我。不过在我告诉他我是谁之后,他终于气消了。 “‘走那条路,’他说道,‘那条路通往草地的尽头,穿过林子,你就会到达顶部。那里有一片空地,中央有棵树。树下有一眼泉,泉旁有一块大理石板,大理石板上有一只银碗,碗上系着一根银链子。用银碗舀点泉水,浇在石板上,你就会听到一声响雷,震得天摇地动。响雷过后会下冰雹,又大又密,几乎能把你砸死。之后又会出太阳,不过每一片树叶都会掉在地上。接下来一队飞鸟会飞过来,栖息在树上。你从未听过像它们唱的那样动听的歌曲。就在它们的歌曲听起来最美妙之时,你会听见山谷方向传来一声喃喃的抱怨声,只见一个黑骑士骑着一匹黑马,手持黑旗长枪,拍马上前,和你比斗。你要想逃跑,他会追上你。你要是进行比斗,他会把你打下马。你要是不想在冒险中找麻烦,你今天就不要去冒险。’ “于是我告别了黑人,向森林尽头跑去,发现果然像他告诉我的那样。我走近那棵树,树下就是那眼泉。我用银碗舀了水,浇在大理石板上。刹那间,惊雷响起,比我预料的还要响亮,响雷过后下起了冰雹,比我预料的还要大。老实告诉你吧,凯,那些冰雹要在砸到身上,一定会皮开肉绽,伤口深深见骨。我让马的侧面朝着冰雹,趴在马脖子上,伸出盾牌,护着马和我自己的头。冰雹过后,我朝树上望了望,叶子全掉了,天空湛蓝,艳阳高照,树上栖息着各种鸟儿,唱着一首非常好听的歌,我之前和之后从没听过那么好听的歌。 “就这样,凯,我站在那里聆听鸟儿唱歌。就在这时,你听,一阵喃喃声传过来,说道:‘喂,骑士,你到这儿来干什么?我究竟有哪点对不起你,让你如此待我?在我的地盘上,遇到这场冰雹,无论人畜都有死无生。’然后山谷方向就出现了骑着黑马的骑士,手持黑旗长枪。我们二话没说就干起来,尽管我用尽了力气,他还是很快就把我打败,把我扔到地上,然后抓住我那匹马的缰绳,带走了我的战马,却把我留在原地,连我的盔甲也不要。 “我伤心地下了山,等到我来到黑人那片草地时,我向你坦白,凯,我是那么羞愧,差点没熔化成一汪水。那一夜我留宿在之前住过的那个城堡,有人带我去洗了澡,给我吃的,不过谁都没有问我的情况如何。第二天早晨起来后,我发现城堡里的人已经为我将一匹枣红马备好鞍,于是我披上盔甲,回到了自己的宫廷。那匹马还在马厩里,无论用不列颠的哪匹马,我都不会交换。 “老实说,凯,从没有人向别人坦白过这么一次丢脸的冒险经历。似乎很奇怪,我遇到过的其他人都没听说过那个黑人、那个骑士和那场冰雹。” “去找到这个地方,怎么样?”欧文建议。 “我的朋友,”凯回答,“你常常嘴上说得好听,却不付诸行动。” “说老实话,凯,”王后格温娜维尔听了故事后,说道,“你真该死,竟然对欧文这样的人说这种话。” “算我没说,王后,”凯回答,“我对欧文的评价和你的一样高。”他说话间,亚瑟醒了,问他是否小睡了一会儿。 “没错,大王,”欧文回答,“您的确睡着了。” “我们吃肉的时间到了吗?” “到了,大王。”欧文答道。 然后响起了梳洗的号角,完了之后,国王和家臣坐下来吃喝。吃完之后,欧文离开了大家,将战马和武器准备好。 当第一丝阳光出现的时候,他出发了。就像基农从前经历的一样,他穿过沙漠,翻过高山,蹚过河流,直到他站在那棵光秃秃的树下,聆听鸟儿唱歌。然后他听到了声音,掉过头,发现那个骑士正拍马向他冲过来。两人经过一场恶斗,长枪都断了,便抽出宝剑。欧文的一击划破了骑士的盔甲,刺穿了他的头颅。 骑士感到自己受了致命伤,开始逃跑,欧文在后面追着,一直追到一座雄伟的城堡。骑士冲过壕沟上的吊桥,进了城堡的大门。他一回到城堡内,便把吊桥拉起,把欧文的战马从中间夹住,一半在里面,一半在外面。欧文下不了马,不知怎么做才好。 就在他处于这种痛苦状态时,城堡的一个小门打开了,他可以看见一条街道,两旁都是高高的房子。一个拥有一头金色鬈发的姑娘从门里向外望,让欧文打开大门。 “我保证!”欧文叫道,“就像你无法放开我一样,我也没有办法打开大门。” “好吧,”她说道,“你要是按照我说的去做,我就想办法把你放开。把这只戒指拿去戴上,把这块石头放在手里,抓紧了。只要你不让别人看见石头,石头就可以让你隐身。等到城堡里的男人们开会时,就会派人来把你带去处死。他们要是找不到你,会很难过的。我就站在那边的踏脚凳上,尽管我看不见你,你却能看见我。慢慢靠近我,把手放在我肩上,跟着我走。” 说完,她就离开了欧文。当男人们从城堡里出来寻找欧文时,却没找到,因此很难过,只得返回城堡。 而后欧文走向姑娘,把手放在她的肩上,她把他带到一个金碧辉煌的大房间。她给了他吃的和喝的,还有盥洗用水和穿的衣裳。他躺在松软的床上,盖上红被子和皮毛,香香甜甜地睡了个觉。 午夜时分,他听到一阵喧嚣声,醒了过来。他从床上跳起来,穿好衣服,走进大厅,姑娘正站在那里。 “怎么回事?”他问。她回答说拥有这座城堡的骑士死了,他们正把他的遗体抬往教堂。欧文从未见过这么多人,跟在已故骑士后面的是世上最漂亮的女子,她的哭声比男人的喊叫或号角的声音还要响亮。欧文望着她,爱上了她。 “她是谁?”他问姑娘。 “她是女主人,泉伯爵夫人,你昨天杀死的那个人的妻子。” “真的,”欧文说,“她是我最爱的女人。” “她也会深爱你。”姑娘说。 然后她离开欧文。片刻之后,她走进了女主人的房间,和她说话,但是伯爵夫人却什么也不说。 “什么让您这么痛苦,主人?”姑娘问。 “我伤心时,你为什么离我远远的,鲁内德?”伯爵夫人问。姑娘答道:“您有必要为死人或者失去的东西这么伤心吗?” “世上没有人能够和他相比,”伯爵夫人回答,脸颊涨得通红,“我不许你说这样的话。” “别生气,夫人,”鲁内德说,“听我劝吧。您很清楚,光凭您一个人,您肯定保不住您的土地。所以,找个人帮帮您吧。” “我该怎么做?”伯爵夫人问。 “我来告诉您,”鲁内德回答,“除非您能守卫住那眼泉,否则一切都会失去。只有亚瑟王宫廷里的骑士才能保卫那眼泉。我将动身去寻找这样的骑士,我回来时,要是找不到一个能够像他的前任那样守卫那眼泉的骑士,就让我倒霉吧。” “那你去吧,”伯爵夫人说,“用事实来证明你的诺言吧。” 于是鲁内德骑着一匹白马,出发了,假装去亚瑟的宫廷,实际上却藏了起来,算算日子够她来回一趟的了,便从藏身的地方出来,去见伯爵夫人。 “你从宫廷里带来了什么消息?”女主人热烈欢迎鲁内德回来,问道。 “最好的消息,”姑娘回答,“我已经实现了这趟行程的目标。我什么时候将跟我一起回来的骑士带过来见您?” “明天中午,”伯爵夫人回答,“我要把城里的所有人召集起来。” 第二天中午,欧文穿上锁子甲,外罩漂亮的斗篷,脚蹬皮靴,皮靴上装饰着黄金搭扣。他跟着鲁内德,走进了女主人的房间。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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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环王子(一)_3000字从前在一个王国里,国王和王后有个女儿,叫茵吉伯格;还有个儿子,人们通常都喊他“指环”。 在他十二岁的那年冬天的一天,天气晴朗,王子带上侍卫,骑马来到一个森林里打猎。他们走了很长的路后,突然看到一只角上套着一枚金指环的雌鹿。王子迫切想要抓住它,于是他们骑着马追呀追,直到所有侍卫的马都累得再也跑不动了。到最后,连王子的马也筋疲力尽,好像站都站不稳了。接着他们发现自己来到一个四面漆黑的地方,而那只雌鹿早已不见了踪影。这时他们已经离开王国很远,看不到一所房子。他们觉得是该回家的时候了,但却发现自己竟然迷了路。最初他们还能够一起找路,可是没多久,每个人都坚信自己选的路才是最正确的。结果他们各自挑了不同的路,分开走了。 和其他人一样,王子也迷失了方向。他徘徊了好长时间,最后才来到森林里一块离海不远的小空地。在那儿他发现有个女人坐在一张椅子上,她的旁边还放着一个木桶。王子向她径直走过去,礼貌地问候她。于是女人和蔼地欢迎他。王子趁机向木桶里瞧了瞧,看到桶底有一枚不同寻常的金指环。他真是太喜欢这枚指环了,两只眼睛甚至舍不得离开它!女人看出了王子的心思,就说如果他不怕麻烦倒可以试着去拿它。 王子听了,一边感谢她大方,一边说至少值得试一试。于是他弯下身去看了看木桶,觉得它并不是很深,应该很容易就能够拿到那枚指环。谁知,他的胳膊伸得越长木桶就变得越深。当他差不多把整个身子都伸到木桶里时,那个女人突然站起来,喊着现在是他留在里面的时候了,便把王子一下推了进去。接着她连忙盖上桶盖,把木桶扑通一声扔到了大海里。 王子当时的情况糟糕极了,因为他感觉到木桶被抛离陆地,颠簸在海面上,任凭海浪肆虐。他自己都不清楚究竟挨过了多少天,终于有一日他感到木桶撞击到了岩石。这真令王子高兴,因为他觉得这不会仅仅是一块海里的暗礁,而极有可能靠岸了。由于还懂一点水性,他最后决定踢开桶底,以便他游上岸。可是海边不但布满平滑的岩石,而且头上方还有高高的悬崖。要想爬过它们看上去似乎很困难,不过他先贴着崖边挪动了一会儿,然后努力地试着翻过去——他最后成功了! 他爬到了崖顶,往周围眺望,发现自己漂到了一个海岛上。岛上森林里满是结了果子的苹果树,完全像在陆地上那么令人快乐。他在岛上逗留了几天。有一天他突然听到森林里传来一声巨响——吓得他连忙躲到了树丛后面。接着他看到有个巨人拉着堆满木头的木橇径直朝他走过来。他不敢再看下去,而且赶紧躺在了原地。 巨人从他身边路过时,先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看了王子好一会儿。然后巨人一把将他抱起来带回了家中,而且对他非常友好。巨人告诉妻子自己在树林里发现了这个孩子,并把他交给她,这样她也可让他在家中帮忙做活了。巨人的妻子高兴极了,她无比喜悦地尽力照顾王子。王子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在一切事情上都很乐意听他们的,而他们对王子也越来越友好。 一天巨人领着他满屋子逛,向他介绍了所有的房子,唯独没有提到那间客厅。这件事让王子很好奇,觉得里面一定有什么罕见的宝贝。他决定要去看个究竟。于是,有一天在巨人又去森林的时候,他偷偷摸摸地来到客厅旁,悄悄地把门半推开。结果他看到有个什么东西在屋里,正贴着地板哼哼地向他爬过来呢。他被眼前的情景吓得赶紧缩回头,砰的一声关上了门。不过没多久,他忘记了恐惧,觉得应该再试一次——能够听清它在说什么可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但这次的情况和先前一样,他仍然怕得逃了回来。于是他先埋怨自己,然后希望鼓足勇气再来一次。于是他打开客厅的门,坚定地站在门口。这样他才看清原来是条大狗,它冲他喊着: “带上我吧,指环王子。” 王子十分害怕地走开了,心想它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过它的话仍然一直萦绕在王子心头。 没人知道王子和巨人一起待了多长时间。直到有一天巨人过来告诉王子,说自己很快就会死去,因此将会带他离开这个海岛前往大陆。巨人对王子做的活非常满意,告诉他可以从自己财产中挑选任何一件想要的东西。于是王子真心地谢了谢他,而且说巨人不需要付什么酬劳;不过如果巨人真的希望付些什么,那就请允许自己带上客厅里的那条狗吧。 巨人听完后,惊讶地说道:“要是那样的话,你真是带走了我女人最得力的助手了;然而我不会食言的。” 王子听到他答应了,便去客厅牵狗。狗儿向他冲过来,看上去开心极了。可是我们的王子却非常害怕,只得极力现出镇静的样子。 巨人陪着他来到海边。王子在那儿发现了一只石船,里面刚好容得下两个人和一条狗。等到船靠上大陆,巨人和王子友好地道了别,并且他还告诉指环,他们分别后两个星期内他和妻子就会死去,然后指环可以继承岛上的所有财产。王子对巨人的一切好意非常感谢。于是巨人便转身回家了,而指环王子则背着海走了一段路程。这时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到了哪个国家,但他又不敢和大狗说话。终于在他默默地又赶了一段路后,大狗问他:“难道你连一点好奇心都没有?要不然为什么你从未问我的名字?” 王子只好勉强问它:“你叫什么名字?” “最好你能喊我斯纳缇-斯纳缇。”大狗回答。“现在我们来到一个国王的领地。因此你必须请求国王能够整个冬季都收留我们,让我俩可以待在一间小屋子内。” 王子这时开始觉得并不像以前那样害怕大狗了。他们一起来到国王面前,请求他能够收留他们一个冬天。国王同意王子的请求。当王公大臣们看到大狗时,他们都纷纷大笑起来,仿佛在嘲弄它。王子发觉后,就建议他们不要再这样做,不然会惹大狗生气的。而他们却答复说,王子的忠告根本不值得考虑。 指环王子和国王生活一段日子后,国王觉得王子很不一般,因此对他比对其他人更加尊重。然而,国王有个叫做瑞德的国师,他看到国王如此看重指环王子,渐渐开始嫉妒王子了。有一天,他求见国王,询问道:为何陛下对这个陌生人如此有好感,他看上去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嘛。国王告诉他那是因为王子才刚刚来,不久他就会知道答案的。于是瑞德就请求国王下令让他和指环王子第二天清晨到树林里砍柴,看看究竟谁能够砍得更多。 斯纳缇-斯纳缇听到后,连忙跑去通知指环王子。它还建议他向国王索要两把斧头,这样如果第一把砍坏了的话,他还可以接着用另一把。于是第二天早晨国王就命令他们两人一起到树林里为他砍柴。指环王子和国师瑞德都没有异议。指环王子听从了大狗的建议,索要了两把斧头,然后他与瑞德各自出发上路了。不过等到王子赶到树林里后,斯纳缇竟然也叼起一把斧头帮他砍柴。到了晚上,国王听从瑞德的提议前来检查他们一天的成果。他惊讶地发现指环王子的柴火堆得至少是瑞德的两倍高。 “我就猜到指环王子可不是一无是处的。”国王说。“我还没见过有谁一天能干出这么多活来!” 于是国王比以前更加看重指环王子,而他对瑞德则是愈来愈冷淡。有一天瑞德拜见国王,说道:“既然指环王子那么了不起,国王陛下何不让他前去杀掉树林里的两头野牛,而且还要他在当天剥下牛皮,在天黑之前必须为您带回牛角和牛皮。” “难道你不觉得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吗?”国王问他。“想想看,它们是那么凶猛。根本没人敢冒险进攻它们。” 瑞德狡辩说虽然王子有可能为此丧命,但人们一定很想见识一下他有多英勇;而且如果他顺利地杀死了野牛,国王也可以有理由封他为贵族了。尽管国王并不愿意,但他禁不住国师瑞德死缠硬磨,最后还是同意了。于是有一天,国王命令指环王子前去杀死树林里的野牛,并且在天黑之前还要为他带回牛角和牛皮。王子根本不知道这些野牛有多么凶猛,就立刻答应,并出发上路了。这正是瑞德乐于看到的,因为他知道王子再也不能活着回来了。 那两头凶猛的野牛一看到指环王子,就立即咆哮着向他冲撞过来。领头的那头野牛真是强壮极了,而另一头则矮小一些。指环王子这时感到非常害怕。 “你觉得它们怎么样?”斯纳缇问他。 “太可怕了。”王子说。 “我们别无选择,只有向它们发起进攻,希望一切进展顺利。”斯纳缇说。“你去干掉那头小的,剩下的交给我处理。” 斯纳缇说着,便扑向那只大野牛,很快就制伏了它。而王子呢?他哆哆嗦嗦胆怯地对付着小野牛。斯纳缇赶过来协助王子时,发现他就快要被野牛撞翻在地了。斯纳缇又立刻帮助主人杀死了野牛。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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芊芊(一)_3000字夜已深。夫君……他又不回来了么?芊芊叹了口气。近日来夫君被怡红楼那新来的勾栏美人兰姬迷的魂的没了,总是彻夜不归,回来时满身脂粉味儿,整个人烂醉如泥。那衣服芊芊虽是微皱眉,但仍是亲手为他洗了。丫鬟小芹总是心疼地劝她不必亲手干这些粗活儿,芊芊只是笑。小芹是她的陪嫁丫鬟,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好似姐妹。也是亲眼看着芊芊是如何爱上王爷的。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君芜炘乃锡国逸王,长相美艳如女子,却是温文懦雅风度翩翩的男子,是在二十岁那日性情大变,成了花花公子一个,在外面掂花惹草不计其数,家中妻妾成群,芊芊虽嫁过去做了正妃,却因为芊芊喜静,不擅讨君芜炘欢心,便不甚受宠,天天看着那群花枝招展的女人围着夫君争宠,心中不免会有许苦涩,但她仍旧痴心不改。罢了,看来今日他不打算回来了。芊芊失落地垂下眼,起身轻轻吹灭了快燃尽的蜡烛。本来,她是想告诉夫君,他要当爹了,可他又一次迟迟未归,原本满是雀跃心情的她,随着时间流逝,也渐渐失望了。她在床上躺下,闭上眼歇息。门却开了,原是浅眠的她立刻睁开眼,正欲起身,却见屋里一亮。芊芊看见君芜炘拥一位相貌姣好相似她的女子,眼里是刺痛她心的满满深情。君芜炘也瞧到了她,好看的眉一皱,道:“是芊芊?你为何在本王的屋里?”芊芊苦笑:“夫君,你可忘了我是你明媒正娶的正妃?”“啧……麻烦!出去!”君芜炘又扭头对那位面色难看的女子慌忙道:“千千,你……别误会,我从未爱过她们,我爱的从来只有你!”呵……连‘本王’都不用了。芊芊只是笑,笑得僵硬。该死这执着了五年的心了,她对自己说。没关系,她还有孩子陪着。在她出门的那一瞬,一丝疑惑闪过心头,那位女子……叫千千?回到自己的院子,小芹看见了她,急急跑过来,担忧道:“公主......王妃,你脸色为何这般疲惫,王爷又没回来么?”芊芊轻轻摇了摇头,疲倦道:“无碍,小芹,我累了,带我离开吧。”小芹一愣,面露犹豫,良久,她才缓缓道:“小姐……你真决定了?”因为芊芊在王府的日子并不好,小芹和青梅竹马的莫烨哥哥不止一次提出带她逃离这里,奈何芊芊对君芜炘情深似海,便没有答应,两人只好作罢。芊芊只闭上眼不作答。小芹叹了口气:“小芹明白。”于是在此夜,一辆马车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王府。君芜炘房里,君芜炘并没有把芊芊的异样放在心上,只搂着千千欣喜道:“千千,我终于找到你了,你可知,这几年来,我甚是想念你……你不许在离开我了。”正在一诉思念之苦的君芜炘没有看到,那千千眼底的不自然与僵硬。千千待他说完,也柔声道:“我何尝不是呢。要不是今日在怡红楼撞到,我还不知道会与王爷在这种地方见面……”话未说完,君芜炘面露不自然之色,低声道:“别提了,我向你保证,以后不再去那种地方,不……是从此再也不招惹其他女子。”千千闻声笑了,君芜炘见千千笑了,也跟着欣喜地笑了。为何君芜炘会如此喜爱那位叫千千的女子呢?那还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五年前,君芜炘外出游玩却遭到仇家追杀,在逃命途中身负重伤,因为体力不济倒在一户不起眼的老宅门前。当里面的丫鬟小陶打开了门发现了他,就唤来了当时在此地暂住游玩的雁国最受宠的唯一一个公主——颜芊芊,见君芜炘伤势严重,心善的颜芊芊不但请来了大夫为他治疗,还亲自照料着他。当君芜炘醒来时,便见到颜了芊芊伏在床边浅眠的俏脸,看呆了。芊芊听到动静,揉着眼睛瞧去,见君芜炘醒了,欣喜笑道:“公子,你醒了呀。”君芜炘永远忘不了颜芊芊那时的笑容,温婉美丽又带着点还未成熟的稚气,她说她叫芊芊。他却听成千千。因为君芜炘的伤势过于严重,又在床上躺了数日,仍是颜芊芊精心照料的,渐渐地,互生情愫。在君芜炘与颜芊芊分别那日,少男少女都是不舍分离,于是下了约定,待到君芜炘双十年华,在与颜芊芊所约定的瑶湖处相见,定会娶颜芊芊为正妃,天下只独宠其一人。那时的颜芊芊就知道了君芜炘的身份,而君芜炘却不知她乃雁国独宠的明溪公主,只道她叫千千。原本这是个完美如童话的故事,可老天存心捉弄这对有情人,在君芜炘双十年华那日,皇后病危,孝顺的颜芊芊虽惦念着与君芜炘的约定,却留在了宫中,陪着母妃度过最后的时日。君芜炘那日是怀着雀跃紧张心情一早等在瑶湖处,奈何等到了天黑,也没等到她,他有些焦虑起来。当晚下了场大雨,君芜炘为等颜芊芊而淋在雨中,病倒了。昏迷了三天三夜,君芜炘才转醒,却是性情大变,变得风流轻佻,大批大批的纳妾,日日在女人的怀抱里,醉生梦死。那边的颜芊芊自然得知了这消息,心中苦涩,道是自己害了他。这时锡国欲与雁国联姻,芊芊再藏不住情义,向父皇请求与逸王和亲。爱女心切的雁王也听闻锡王生性风流,担忧女儿嫁过去受了苦,却受不住明溪公主的苦苦哀求,应了这门亲事。芊芊满心欢喜坐在花轿中,可君芜炘认不出她了。也是,女大十八变,五年前的颜芊芊还是个还没发育的小丫头罢了,今年也刚好值碧玉之年,相貌多多少少有些许变化。当她看到君芜炘那落魄样时,心极疼,只轻叹夫君我来找你了,却是没有相认。小芹曾大为不解,芊芊只是淡淡道:“今时相认只不过徒添他的痛苦与愧疚罢了。”这事就没有再提起来过。婚后芊芊只是精心照料着君芜炘的生活,包下了那些下人才干的粗活亲自做,却不去费心讨君芜炘的欢心,只是偶尔坐在一旁静静看着他与妻妾嬉笑打闹,眼底只是化不开的哀伤,很浓很浓。这让无意间瞧过来的君芜炘心里感到一瞬间的刺痛。次日,君芜炘睡眼惺忪地从床上爬起来,身边的女子还未醒。君芜炘温柔地看着那千千的眉眼,轻轻在她额上落下一吻,却又像偷腥担心被发现的孩子一样,很快离开了。他走后,千千缓缓睁开眼,美目中竟是怜惜与悲哀。在王府人用餐时,一下人慌慌张张的进来,跪在地上抖着道:“王……王妃不见了!”“什么!”君芜炘无动于衷,他身旁的千千却是惊得筷子都捏不住了。“千千不必为她所急,一个女人而已。”君芜炘懒懒道。千千急道:“怎能不急,她可是你……”还没说完,又停住了。君芜炘冷笑了一声,接了下去:“本王的王妃?呵。那女人终于忍不住了,想玩失踪吸引本王的注意力?好,那本王就陪她玩!来人!传令下去,王妃失踪此事不得声张!本王倒要看看那个女人能耗多久!”千千只是站在一边看着君芜炘吩咐下去,低垂下的眼帘让人看不清她眼底的神色。卧在床上的芊芊用帕子掩住了嘴,轻咳一声。小芹只道她不习惯,笑眯眯道:“公主,你瞧,这宁峰山庄是莫烨公子为你所寻的一块好地,对公主养胎可谓百利而无一害,又不会轻易被人寻到,公主,我们就在这安顿吧?”芊芊轻轻皓首,脸色却突然一白,弯腰干呕起来。小芹急了,在那里不知所措地团团转。这时,莫烨进来了。“莫烨公子!”小芹喜了,“你乃回春谷神医,快来看看公主这是怎么了?”芊芊吐得嘴唇发白,只摇头虚弱道:“何须麻烦烨哥哥呢,只是简单的孕吐罢了。”“还逞强,万一影响了胎儿可不好。”一红衣女子进了屋子,见此,轻嗔道。“嫂嫂……”芊芊呐呐。在这期间,莫烨为芊芊把了脉,松开微锁的眉,转身对众人道:“芊芊并无大碍,胎儿状况良好。只要安心养胎,胎儿一定会平安出世的。”点点头,朝他们笑了笑:“麻烦烨哥哥和嫂嫂为芊芊操心了,芊芊感激不尽。”说着就要行礼。“哎哎——”凌细雪急急扶起芊芊,笑道:“我们不是姐妹么?帮助你是应该的呀。”莫烨凝了凝眉,转头对芊芊道:“芊芊,你这般爱逸王,受尽冷落也不肯离开,这次为何……”芊芊笑容一僵,低头苦笑,不语。小芹将事情原委说了一遍。“原来是这般。”凌细雪叹息,“那你痴了五年的心该当何处?”他俩人也是知晓当年的事的。“那位女子叫作甚?”莫烨突然对小芹道。小芹愣了下:“叫千千。”“千千……”莫烨喃喃几声。“我认识她!”凌细雪却失声道,“她爱慕逸王已久,而且她相貌与芊芊相似八成!她怎会知晓当年之事?”莫烨低低道:“兴许是打听的。”小芹讶道:“那王爷可不是认错了人?”凌细雪恍若未闻,低声自语:“不会啊,千千怎么会这么做……她明明是良善的人儿……”“怕亦是抑不住自己的心了吧……”芊芊轻声道,她疲惫的垂下眼,“烨哥哥,嫂嫂,请回吧。芊芊累了。小芹,你也退下吧。”莫烨沉沉地看着芊芊,良久才道:“要好好休息。”一时间屋里静了下来,只听见小芹退出去时轻轻的关门声。芊芊浅浅一叹,抚着腹部,睡下了。芊芊做了个梦。梦中,梨花雨中的君芜炘是那般的温柔体贴,轻轻拂去掉落在芊芊发梢的一片梨花。芊芊笑了,笑得甜蜜。初一:君子江山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