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这座城_1200字
渭南作为县名,始于前秦苻坚甘露二年(公元360年),以县城在渭河南岸得名。考其沿革,更为悠久。
这便是我对渭南最为宏观的历史认识。
渭南,我土生土长的一个地方,若说了解,恐怕也只是百度上的客观文字。在记忆的某个角落,街道总是平平静静,偶尔来几声鸣笛,以缓慢仰或“强劲”的节奏。
小的时候,曾经把渭南想象成各种样子,金碧辉煌,绿茵遍野,这时我就会进一步想:渭南是不是整个世界的全部亦或者是最美最美的风景。那里有树,有车,有人,还有热乎乎的肉包子,那里仿佛是天堂,一切都万分新奇,父母会满足的带我四处逛,耐心的告诉我我未知的。但是也许是那时年纪小,虽说如此,却对渭南没有具体的印象,只是平白觉得很温和,很好……
总之,渭南成了我眼中的万花筒,我想要什么,他就能变出什么。这时的渭南显得神奇而可爱。在蓝天下,随着太阳的升起,随着麻雀缓缓的叽啾声,伴着懵懂的心绪……这样的节奏和美,令人回味。
长大后,发现渭南就是渭南,他不过是一座城市,地图上的一个小点,可以随着时间变幻出更多的东西。老师会告诉我们渭南的地理位置,父母会讲他的过去历史。马路愈变愈宽,车辆愈变愈多,会有高大的大厦耸起。那里还有树,还有车,还有暖呼呼地肉包子,甚至有了更多的美食。那变幻的记忆也并非可以生出多少“传奇”或者想象,样子也只能是姿态的变化呈现不同形态,并非有幻想般的气质和境界。渭南仿佛变了样,成了灰色,成了知识……
此时的渭南没有了儿时的魅力,除此之外,天空似乎也在变小,变矮,变得没有活力。渭南从全世界变成了一个点,从温和的马路变成了喧哗的街道,连肉包子似乎也在变……不知怎的,仿佛一切都不同于我的记忆。
到现在,想想自己所处的城市,在世界地图中变得渺小和惨淡,就像夜空中的点点灯光,总让人想起弱不禁风或者微不足道的形象。我总是情不自禁的想探出除中国外的世界,了解他们,用自己的想象编织一个幻想的小宇宙。而同时也豁然开朗,我身处的城市是一个远方,他的容貌不如儿时的梦幻却愈发的真实美丽,相比起儿时的虚无缥缈,现在的渭南则更有让人着迷的资本,他独一无二,稳重平实……
天空中总蒙着一层雾,不由使人想突破它,想象突破后的光景。行走在车水马龙中的我,堙没在座座高楼中的我……我已身处远方,于那个虚幻的城市越来越远……
然而,这更是让我心安,现在的我知道,无论渭南如何的变,无论对渭南的记忆如何,他永远是我的故乡不会变,他永远是我前行路上休息安心的港湾亦不会变。
渭南城仿佛随着日出日落的节奏,变换而又谐和。变换出想象和溪流,变换出岁月和记忆的酒,一种萦绕在心头的神圣与宁静,扩散开来……
初三: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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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这座城渭南作为县名,始于前秦苻坚甘露二年(公元360年),以县城在渭河南岸得名。考其沿革,更为悠久。这便是我对渭南最为宏观的历史认识。渭南,我土生土长的一个地方,若说了解,恐怕也只是百度上的客观文字。在记忆的某个角落,街道总是平平静静,偶尔来几声鸣笛,以缓慢仰或“强劲”的节奏。小的时候,曾经把渭南想象成各种样子,金碧辉煌,绿茵遍野,这时我就会进一步想:渭南是不是整个世界的全部亦或者是最美最美的风景。那里有树,有车,有人,还有热乎乎的肉包子,那里仿佛是天堂,一切都万分新奇,父母会满足的带我四处逛,耐心的告诉我我未知的。但是也许是那时年纪小,虽说如此,却对渭南没有具体的印象,只是平白觉得很温和,很好……总之,渭南成了我眼中的万花筒,我想要什么,他就能变出什么。这时的渭南显得神奇而可爱。在蓝天下,随着太阳的升起,随着麻雀缓缓的叽啾声,伴着懵懂的心绪……这样的节奏和美,令人回味。长大后,发现渭南就是渭南,他不过是一座城市,地图上的一个小点,可以随着时间变幻出更多的东西。老师会告诉我们渭南的地理位置,父母会讲他的过去历史。马路愈变愈宽,车辆愈变愈多,会有高大的大厦耸起。那里还有树,还有车,还有暖呼呼地肉包子,甚至有了更多的美食。那变幻的记忆也并非可以生出多少“传奇”或者想象,样子也只能是姿态的变化呈现不同形态,并非有幻想般的气质和境界。渭南仿佛变了样,成了灰色,成了知识……此时的渭南没有了儿时的魅力,除此之外,天空似乎也在变小,变矮,变得没有活力。渭南从全世界变成了一个点,从温和的马路变成了喧哗的街道,连肉包子似乎也在变……不知怎的,仿佛一切都不同于我的记忆。到现在,想想自己所处的城市,在世界地图中变得渺小和惨淡,就像夜空中的点点灯光,总让人想起弱不禁风或者微不足道的形象。我总是情不自禁的想探出除中国外的世界,了解他们,用自己的想象编织一个幻想的小宇宙。而同时也豁然开朗,我身处的城市是一个远方,他的容貌不如儿时的梦幻却愈发的真实美丽,相比起儿时的虚无缥缈,现在的渭南则更有让人着迷的资本,他独一无二,稳重平实……天空中总蒙着一层雾,不由使人想突破它,想象突破后的光景。行走在车水马龙中的我,堙没在座座高楼中的我……我已身处远方,于那个虚幻的城市越来越远……然而,这更是让我心安,现在的我知道,无论渭南如何的变,无论对渭南的记忆如何,他永远是我的故乡不会变,他永远是我前行路上休息安心的港湾亦不会变。渭南城仿佛随着日出日落的节奏,变换而又谐和。变换出想象和溪流,变换出岁月和记忆的酒,一种萦绕在心头的神圣与宁静,扩散开来……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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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座城12013年夏,红豆窝在小小的出租房,对着笔记本电脑微弱的光赶稿。就在三个小时前,台风登陆,风雨交加,风道都要把房子掀起了,然后毫不预兆的停电了!接着电脑“叮的一声,电脑没了电,屏幕黑了,红豆气愤地关上了电脑盖,这才发现四周黑的可怕,雨猛烈的敲打着玻璃,就像无数双手在拍打着玻璃,挣扎着要进来。红告诉自己要镇定,可还是控制不住的恐惧。她有点想哭,他明明可以过得很好,为什么好到处漂泊,忍受这种恶劣的情况?都怪宁宫,要不是他准着方晴满世界跑,他与不用追到天涯海角!红豆越想与委屈,忍不住给宁宫打电话。电话通了,红豆假装随意的问:“在哪里哪?”“还能在哪,老家呗!”“你不是在台北吗?”红豆突脱口而出,不是方晴在哪,宁宫就在那儿吗?接下来他说什么,红豆也没有听清,她想说,“我就在台北,我以为你来了呢?”结果一场空。红豆傻了,宁宫不在台北,那她千里迢迢的来一个没有宫宁的城市做什么!?电话那边风平浪静,很是安宁,而她,还在忍受这台风!停电!黑暗!“嘭”的一声巨响,房前的风扭断的树干直接砸大窗户上,玻璃碎了一地,狂风交杂着雨水,林了她一生水,有冰又冷,冷到心底。红豆这么多年来对宁宫的固若金汤的执着和坚持,终于死了。2红豆和宫宁是初中同学。有一个句子能很好的形容红豆,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她处在被人忽视,中庸的地带,老师不关注,同学没记住,多年后的同学聚会,相见,觉得眼熟但却怎么也叫不出名字,红豆的初中时代,就是如此。启华初中好似名校,能进启华大多加精不差,提起来都是有头有脸的孩子,虽然聚集了不少“富二代”校风却没变差。红豆不明白爸妈为什么一定要考进启华,跟同学显赫的家世比起来,他太一般了。他不喜欢启华中学,这里让他自卑。要是能换一所学校就好了普通一点,她也能很快乐,启华唯一能让红豆喜欢的就是空无一人的天台,看看书,听听广播,或者什么都不做躺着看云,这短短的一会让她很自由教学楼后以很多高大多树,树枝伸到天台上,红豆做了只晴天娃娃,挂着,隐隐的他觉得天台只属于自己。这天,他照例到天台上,却发现有人了,这坐着,垂头丧气。世宫宁,今天上语文课,他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向方晴表白,一句“告诉放弃,宫宁喜欢你”的字条传到最后一排结果方晴毫不客气的举起手:“老师,,宫宁扰乱课堂秩序。”他被老师叫去罚站,这没什么。真正有杀伤力的是方晴下课找他,对让说:“宫宁,你有权喜欢我,但不要打扰我。”红豆回头,清楚地看到青年眸里的期待裂成碎片,他很难过,被伤到了。宫宁坐在另一边,红豆做到角落里,互不打扰。天黑了,红豆坐回教室,收拾桌子准备自习,却发现日记本落在天台上了。红的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上去一看,宫宁正饶有兴致地翻着红豆的日记本,红豆一把抢过,怒视他。3宫宁继续不怕死的喜欢着方晴。方晴是一个低调的女孩,红豆对她的印象很好。他很少说话,喜欢穿长袖,脸色常年呈现一种透明色的白,静静的看书,抬头望向窗外,神色又不同于同龄人的苍凉。这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在她面前,宫宁就像一个长不大吵着要糖的孩子,她是不会喜欢宫宁的,红豆替宫宁感到悲哀。不过少年的感情大多固执而毫无道理,宫宁还是喜欢这方晴,每次被她拒绝后,他都会到天台去疗伤,黄昏的光把少年的忧伤大的明媚而清新,红豆觉得,多年以后,如果她给宫宁写信,他一定会告诉他,说,少年我看到阳光落在你的肩膀上休息。宫宁长得好看,第一眼就会让人惊艳的类型,有精致的容颜和眼睛。听说是班级上最小的学生,有着天才般之智商和低于水平线的情商,书香弟子,家境单纯,被保护的很好,红豆敢打赌,宫宁长这么大的挫败就是方晴不喜欢他。红豆有点幸灾乐祸,红豆讨厌那些天生就能得到所有的人,宫宁就是那种人。她想,最后方晴又元不喜欢他,红豆不是一个恶毒的女孩,可不知道为何,红豆就是没有办法祝福他们,后来红豆才发现,自已对宫宁别有用心,她像宫宁喜欢方晴一般,爱慕着这个男孩。那时,红豆还没发现,两个人占据天台的一边,井水不犯河水,红豆写她的小说,宫宁治疗内伤,不过显然,宫宁想找一个人倾诉。有一天,他过来:“肖红豆,《长歌》写完了吗?”《长歌》是红豆写了一半的小说,不管是宫宁真的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句话都让红豆高兴,他摇头:“还没有。”“最后让他们在一起吧!”“为什么?”“他那么喜欢她,做了那么多事,如果没有在一起,好可怜。”“要你管。”红豆把这日记本走下去,回头看了一眼,少年抱着膝盖,孤零零的坐在那里,确实太可怜了。晚自习,红豆没有心思做作业,他拿起日记本,给《长歌》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第二天傍晚,宫宁上来了,少女见状似无意的说:“我让他们在一起了。”“真的!”宫宁眼睛亮了,有点不好意思的问,:“能给我看看吗?”红豆想了想,把日记本递给他。宫宁坐在她的身边,认真的看完,把日记本还给红豆:“肖红豆,我喜欢你的故事,谢谢你。”他这句话是,背后是大片大片的晚霞,铺满天际,少年美好的容颜和柔和的眉眼,就像这个黄昏一样让人永生难忘。红豆接过日记本,转身下楼心跳如雷,她假装镇定的走了几步,直到楼梯处,才开始奔跑,奔到最后一层,他气喘吁吁的看着墙,真是要人命的貌美如花。4这是第一次,后来宫宁见到她会问:“红豆,你写新小说没有?”从肖红豆变成红豆,用了一个学期,两个人已经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们都喜欢天台,有时候宫宁来晚了,红豆就把日记本放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的秘密基地,宫宁看完了,会写上“朕知道了”。没有人发现红豆写小说,除了宁宫,他是她唯一读者。起初她写小说,就是取悦自己,发泄烦闷。后来他写故事,全是为了宫宁,应为他喜欢她的文字,这让他欣喜。哄都不写悲剧,无论过程怎样曲折,虐恋情深,结局都是美满的。因为遇见宫宁后时光变美了,她要最好“他们”都有欢喜的结局。可惜,宫宁还是追不到方晴,他写情书,方晴原封不动的退会;他送她回家,被人举报跟踪。这个美少年万分沮丧:“为什么方晴这么讨厌我?”“他不是讨厌你,只是不喜欢你。?”红豆感觉的到,方晴不是骄傲任性的女孩,不过想让宫宁死心。现在的红豆是真的关心宫宁,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宫宁放弃吧,方晴不会和你在一起。”宫宁沉默,许久才抬起头,眼圈红了:“红豆,这是我的初恋。”那眼神的委屈让她心一揪,红豆在心里叹息,问:“想不想让她永远记住你?”宫宁眼睛亮了,红豆望向天边,说:“那就为她写一本日记吧?”为了她写一本日记,里面全是你关于她的事,只言片语,不求回报。喜欢她多久,就写多久,到了毕业那天,亲手送给她,没有女孩会拒绝一份这么真诚的心意。多年后,她已身为人母,无意间翻起这本日记,他会想起一切,她年少时曾被那么无所求的喜欢过。“比起横冲直撞的表白,你送她一份不会老的回忆,一份善意的珍重,不是更美?”红豆看着宫宁,宫宁睁大着眼睛,眼眸里绽放出越来越明亮的光彩,他兴奋的跳起来,用力拥抱了她一下,:“谢谢你,红豆,你真是太好了!”红豆僵硬的被拥抱着,其实这拥抱很快,一抱就放开,不过足够的铭记,她要把这一时刻精确的描写进小说里。宫宁放开她,走了几步,又过来拉着她:“陪我买日记本,陪我,陪我,你们女生知道女生喜欢什么!”红豆任他拖着,如果宫宁是黄昏,那她是午夜的冷月,见不得光的暗恋。5宫宁的日记写了,但没有送出去。那已是两年后,宫宁的日记写满了。中考结束,班主任召集大家开告别会,宫宁准备趁机送日记本,老师说什么,宫宁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视线跟着方晴转。解散了,宫宁拿着日记跟了出去,跟到操场,他止步了。他看见方晴身边站着一个人,戴着墨镜,手拄拐杖,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少年。这都没关系,重点是方晴看到他,绽放的笑容比任何时候都要绚丽。“你没看到,他们默契的就像他是她的眼睛,仿佛认识了一辈子。宫宁坐在天台上,手里还拿着没有送出去的日记。两年,七百多个日夜,他所有的心情,最后还是没有送出去。红豆不知如何安慰,为什么要这么善良?傻瓜,只是一本日记,你不会打扰到她。可宫宁还是不愿,他希望他心中最珍贵的女孩能像那样微笑。红豆拍了拍他的肩膀:“算了,节哀顺变。”她也只能说一句,她看着日记:“那它怎么办?”“放飞吧!”宫宁努力的笑了笑,笑的很难看,她哽咽道,“就让它们随风而去!”红豆陪宫宁折了一个下午的纸飞机,他们依旧在阳光下,把两年宫宁对方晴的心情,一页页撕掉,折成纸飞机,一只只从天台扔下去,看着他们滑翔,飞过,最后不知飘到哪里,就像他们苦涩的青春。红豆尽量不看宫宁,她注意到这个善良的少年不时的擦着眼泪。但红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宫宁,她拥抱了一下他:“没事的,哥们,将来一定会有人很喜欢你,你也很喜欢她。”说的最后她快哭了,宫宁也抱住她,他的眼睛比兔子还红:“红豆,你也一样。”宫宁离开,带着红豆的小说集,他说谢谢红豆一直以来的陪伴,他从来没有为它做过什么,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说不定会认识能将它们出版的人。红豆想说,她一点也不在意这些,她写的小说就是给他一个人看,但她没有说什么。她不懂怎么开口,对这个伤心的少年说,我没在一起吧,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你只要喜欢我就可以了,一点点我就很满足了。她不敢,她先让宫宁走,从天台看到他瘦弱的背影,边走边擦眼泪,他还是如此的伤心。红豆哭不出来,她嗓子堵得难受,她把一本真正宫宁喜欢的故事放到秘密基地,这里不再是故事,而是她对他两年来的全部感情。她用防水纸包的严严实实,藏得很严密,或许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它,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他,谁发现都没有意义。6红豆和宫宁考上了不同的高中,宫宁成绩很好,红豆只能考离他很近的学校,时光流逝,宫宁爱着方晴,红豆只能远远看着宫宁,三年后,他们分别在一个城市的两端上了不同的大学。他们还时常联系,偶尔见面,但也只是好朋友。红豆想不到的是,大二那年,竟有编辑联系她,宫宁吧红豆的小说打印出来,满世界的投稿,就这么投中了,也是这天,宫宁打电话给红豆。“红豆你知道吗?方晴有家族遗传病,很严重的那种!”他的语气很沉重,很焦虑,仿佛病的不是方晴,而是他。红豆心里一沉,像过去那样安慰他,挂了电话,过稿的开心被洗刷的一干二净。宫宁跟着方晴满世界跑就这样拉下帷幕,他不是在追求她,而是真正的但心她。方晴男友眼睛不好,视力不过0。1,就算非常出色,也有不方便的时候,方晴又要定期复诊。宫宁怕方晴哪天出了什么事,连帮忙的人都没有,他要呆在她的身边,要有意外,他就可以马上出现。偏偏这个时候,乐此不疲,红豆不明白,宫宁说,因为方晴的但又眼睛不好,她才要做他的眼睛,陪他看遍这世间的繁华。实在感人,就是太折腾了,他们一换城市,宫宁就跟着跑,连带红豆也到处追。大学毕业后,红豆也工作了,可看到宫宁跟着方晴到别的城市,还是狠心辞职了,红豆想,就这样吧,破罐子破摔,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反正写小说还能赚几个钱,图个温饱,她就专职做稿人了。红豆当然不是为了方晴,就是放不下宫宁。他没有特意的联系宫宁,就想和他待在同一个地方,想着某一天他们在路上走,擦肩而过就认出了彼此,那才是真正的浪漫和惊喜,宫宁从没有想过,为什么他们总是在不同的城市见到鼻息,他把这种现象归为奇迹,也没发生在红豆身上,他们还是一个人,喜欢的那么艰辛。短短的几年,他们走过很多城市,租过各式各样的房子忍受着鸟语般的方言,水土不服练到随遇而不安,他们偶遇过,也有到离开也没有见上一面,红豆从不计较,她怕计较就会失去勇气,她只能这样马不停蹄的追着宫宁,不去想,特别是未来。如果他们的感情是一场朝圣,那他们都是一路三步一拜的苦行僧。红豆不知道能忍多久,直到这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天,她对着一地的玻璃彻底崩溃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她绝望了,连伟大的宫宁都可以爽约,她肖红豆一个俗人为什么要坚持?就这样吧,结束了,肖红豆死心了!7红豆在风雨中过了一夜。第二天,风小了,雨还在下,红豆穿着拖鞋扫一地玻璃,就像幽灵,房间整理完,她换上衣服上医院,她的脸色吓人,温度却往上窜,在昏倒前,把信用卡交给护士,只说:“别让我死,我要住最好的房间。”红豆大病了一场。她恍然大悟,原来除了喜欢一个人,就算小小的感冒,也会要人命,如果连自己都不珍惜,谁还会来爱你?红豆病好,忘了宫宁这么一个人,她换了手机号码,给所有人发通知短信,除了宫宁,从此她要无爱一身轻。再换号码前,红豆给宫宁打了最后一通电话,宫宁的声很小,有点奇怪,红豆就问他在干什么,宫宁苦笑地说在相亲,红豆脱口而出:“方晴怎么办?”宫宁沉默了很久,说:“我也有我的人生,不可能一辈子牵挂她。”红豆“哦”了一声,挂了电话,把卡拆下来,踩了几脚,又扔的远远的,“去你的宫宁,滚出我的人生。”红豆要忘掉宫宁,她写了一篇小说,讲了一个女孩做了个梦,爱上了梦中的男孩。那少年真美,世间男子,在他面前都成了臭铜,唯有他如金子般闪亮,少年说,他随是梦里遇见,但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是存在的,叫姑娘找他。女孩喜欢他,自愿在天涯海角去寻找,可她到了那个少年说的地方,大家都说没有这个人,此时姑娘是一个快要嫁人的新娘了,家人说他有病,带她去看病。女孩怎么承认自己有病?她梦里还和那个青年相见,女孩折磨的疯疯癫癫的,少年也不知去了哪里,他崩溃了,后来有一天有人来敲女孩家门,是那个少年,但女孩已经不认识他了,她望着白衣如故的少年,不断地重复,是的,他给本不存在,对,我有病,我不要放弃治疗。”编辑看到这最后一句话,吐了满屏的血,说:“你再编冷笑话么?”红豆对宫宁就是一场冷笑话,从头到尾,都是她的幻想,一想到过去几天,她还想一个疯婆子,一样,她不得不穿越到过去,把那个肖红豆掐死,醒醒吧,赶紧任命,宫宁是不会喜欢肖红豆的,索性,肖红豆终于学会忘记,这么多年,肖红豆多么的真爱这宫宁,她不舍得他有一点点展露,披层面纱都不肯,他是她心中深藏的秘密,她舍不得抛头露面,在文字被人津津乐道,她就是好的不容别人诋毁。如今她顿悟了,她要写一个宫宁的故事,来彻底的遗忘他。8红豆在台北写完这个故事《最后一座城》最后一座城,我被你流浪在这里,以后再也不会跟随你一步。她想写一个女疯子,追求到一个人末日。可下笔时,她就回忆,重回到那段天台的时光,红豆平静了,没有人要求对这段感情付出什么,宫宁是无辜的,他一无所知。她记得,在天台最后一面,宫宁说:“红豆,如果你以后为我写故事,就写—”红豆以为他会说,让他们在一起,但他却没有,宫宁眼里都是难过,可他说:“就写最后她很幸福,一辈子都幸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他祝福她,就算方晴从没有回应他的真感情,宫宁还是祝他们。故事写到最后,红豆释怀了,他边哭边写:我亲爱的男孩,你永远不知道我你被这么深沉的喜欢过,被这么毫无保留的对待过,不怪你,我的自卑和骄傲太过强大,让我始终没有勇气站在你的面前,可是我不后悔,不后悔我们相伴和我追随你的岁月。因为你,我的生命里的少年,我走过这么多的城市,看到这么多不同的风景,你让怯弱的我能够一个人勇走天涯,你不知道你有多伟大,你甚至让我成了一个写字的人。不不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少年,你的爱要归何处?原谅我,我放弃了,我还是不能成为那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人。过去,我曾无数次想过,我为你写过的爱情故事最后在你的记忆里变成了什么。我藏在文字里的每一句喜欢你,都是对你的倾诉,不知你是否看到。我暗恋过的少年,谢谢你,出现我的生命中。谢谢你,宁宫。9这次,红豆写署上的名字,虽然只是笔名。写完那天,通行证也到期了,在机场,她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回头看了一眼,没有人,就过了安检。她回到老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安静的生活。那片被她用来遗忘的小说竟让她红了一把,编辑来催新文,红豆说:“我再也写不出更好的故事。”因为她这一生就只能这么轰轰烈烈的暗恋过一个人。忘了宫宁的红豆,很快交了一个男朋友,谈婚论嫁。新年是初中同学聚会,红豆也去了,遇见了越发清俊的宫宁,连时光这把杀猪刀,都放过了宫宁,红豆对他点头微笑,她莫名的成为了班级的红人,大家都叫她肖作家,轮番敬酒,过分的热情让她受惊若宠。偏偏他有严重的酒精过敏。宫宁站起来,帮她挡了所有的酒。同学们打趣,以前没发现,你俩的关系这么好,宫宁平静的说:“你们不知道,我和红豆,初中是就是最好的朋友。”这句话差点让红豆哭出了,她就喜欢这个人喜欢到地老天荒。宫宁吐了,红豆站在一旁,很无措。宫宁说他没事,帮她叫了出租车,说从来都是红豆看宫宁走,现在换他送红豆一次。红豆坐在车上,回头看到路灯下宫宁孤单清瘦的身影。方晴没来,听说,2013年的夏天她去台北结婚,也是那时,宫宁彻底的放弃了。开车开到半路,红豆让司机掉头起启华中学,她一个人来到天台,她去找那个曾经属于他们的日记本,摸了半天没摸到,到摸到一封信,红豆拿出来,自己很熟悉,是宫宁的。2013年的夏天,有启华学校的学生来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她说有同学发现天台上有一本日记,都是写给我的,写了3年,看过的同学都哭了,他们自发寻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那一刻,我明白,为什么红豆在台北,为什么我没总是在不同的城市巧遇,有多么大的巧合能总在不同的城市相遇,原来这不是奇迹,我马上启程到台北,下飞机就看到红豆,我叫她。红豆没有回头,我想她没有听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你红豆。后来,终于有你的消息,你交了个男朋友,我曾恨过,为什么轻易恨别人在一起。后来,我想到那通我告诉你我在相亲的电话,其实我那次相亲,纯属是为了应对父母。我是在乎你的,我只想亲口告诉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只是命中注定我门错过了。那天,我来到天台,写了这封信,却不知道,要寄给谁,年少的宁宫,还是已是别人女友的红豆,比如说在一起吧,我也很喜欢你,可是这样都不是对的,还好红豆给了我一份永远不会老的回忆,红豆你说的对,多年以后看到这一本写给自己的日记,时间变得一点也不可怕。红豆看到最后,眼泪已经止不住,他在空无一人的天台嚎啕大哭。她看到了,看到宫宁说喜欢,说在一起。可一切已经太晚了,就像那年,他们一起在天台放飞纸飞机,纸飞机再也飞不回来,红豆和宫宁也回不去,就算过去再美好的时光,他没最后还是各自沦落天涯。END初三:ai爱哭的猫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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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这座城时隔一年上下再次来到广州,上次是赌气跑过来,这次是因为要在广州坐飞机到学校。而相同的却是,两次都泪流满面,我曾想过不应该两次掉进同一个错误中去,但好像很多东西发生的时候往往都是猝不及防的相似,也承认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自己终究还是因为感情乱了阵脚……对方说相识十年难道抵不过认识的一年吗?而我觉得他们认识的一年恰是我们空缺的一年,剧烈的不安全感以及不自信并不是空穴来风,所以自己才让自己做出决定,不出现,选择半途而变换方向。可是,为什么都要是发生在广州?为什么自己直接输给自己,然后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哭泣……一个人对一座城产生特别的感情先是因为住在这座城里的人先吧,我生命里的许许多多的人陆陆续续选择停留的或者逗留几年的城市都是广州,我先后爱上以及先后为之痛哭流涕的人也是与广州这座城有着密不可分的故事,而我也是在广州结束我的爱情,但能够在离别时候将忧伤一并遗留吗?我累了,可能这一程过后不会再出现在广州这一座城了吧。4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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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_1200字有人说,爱上一座城不只是城里的风景,而是城里住着某个人。只要走进这座城,心里就是欢喜的。哪怕于一个角落,静静地凝望他的眼眸,竟也会淡淡地露出笑容,哪怕触不到他的温柔,闭上眼,脑海清晰浮现他的面容,同在一座城,呼吸着他的呼吸,幸福着他的幸福,我便也心满意足。他望着远处的风景,我在望着他,他从不曾晓得我来过这座城,我也从不曾晓得我会到达这座城。他继续他的生活,我继续我的继续--只为守候他的一场欢喜,等待他的一场问候--原来你也在这里。静候花开花落,默然相守,伴他一世繁华,让我独自老去,葬在城隅,等下一世的轮回。还是那个转角,还是那缕阳光,我等了一朵花开的时间。前世无力挽留你的目光,那今生就让我亲吻你的脸庞,却不知,我在这,原地等你,蓦然回首,你不见了踪影,我慌了,是我走得太快,还是你已忘了你的誓言--相守此生不忘,如今竟没了方向,你消失在拥挤的人潮,我独自奔赴遥远的地方。从此往后,我再也寻不到你的臂膀,再也无法依偎在你的胸膛。喜欢张爱玲说的那句"爱上一个人,为他变得很低,低到尘埃里,心里却是欢喜的,然后在尘埃里开出花来."如果某年某月某一天,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你惊奇地发现窗前落着尘埃,请不要拭去。因为那是我前世留给你的等待,被风风化的支离破碎的灵魂,散落在你身旁,继续我的守候。而今,小城里只留有我的身影,你的模样飘散在风里。后记:我打小城走过,化作一粒尘埃,静默中爱上了这座城。从此,人们称我为“怀念”。高三:薛梦茹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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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这座城因为知道你在、我静静等待;因为知道你在、我默默守护那份爱…曾多次想到:如果我们爱下去会怎样?只是单纯的想象。从一开始到决定留在这城,短短几年 漫漫奋斗,有得有失有苦有笑把汗水洒给这座城把那未了的爱留给记忆曾梦想有一天在这城最繁盛的地方建你最想要的我们梦想的象征某天、雷雨。清洗过的城,让人有点迷惘;空气里淡淡的湿润让我想起某年里可爱的你;曾几何时我迷恋你如梦似幻眸子,而今、因了这城,我只能想象着有你的曾经;曾想为你到某地去,可我不舍、不舍这有你存在过的城、不舍这座让我为之奋斗半生的城。我爱这城、爱这城中的你、炎夏、拜佛。某年,我们相携某处据说很灵验的庙里、许愿、摹拜。至今仍有再去的冲动,虽然我离之不远,苦于没有勇气,免。某日清晨,睡眼惺松,据高眺望这城:别有一翻风情。我仿佛看到远处路上急行的你,淡淡的一抹粉红;应合着这金光笼罩下的城;你还是那么急促那么紧张、丝毫没有发现这城因了你的存在更生动、新意、给你眼前一亮。我爱这城、爱这城中的你爱在这城、爱在这城中急促的你40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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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过这座城浮华笼罩着这片繁华。锦枝黄叶俏,醉花无荫休。发动机伴随着轰鸣声,在有节奏地颤粟;汽油味夹杂着煎饺、油条的气味,混乱弥漫在每一个角落……山雨欲来风满楼,昨日温暖难解今昔冰凉。弹指间,风云翻涌,压抑着这片天地。片刻的宁静触手可及,来之不易。冷色调的乌云似乎在酝酿着一个惊天秘密。百花颔首,百草伏地。生命的卑微,似乎经不起这番恐吓。它们拼命的挣扎,妄想挣脱这六道的轮回,可根终究是在土里。缠绕城镇的秋雨,飘飘洒洒谁来停。雨滴夹杂着单调的冰冷,不停不息,天地难逃凄凉。秋雨击黄叶,一落一归根,雨后虹何处能寻?哀叹绿叶处,见草不见花。风雨飘摇,高低已成孤岛;落红了不少,浅声笑秃枝,期年依旧好。湿泥溅了不少,憧憧不见人影。铜锁门前,枫叶红的早。雨后清晨,清澈、清新。街角黄叶铺满地,与这座城市亲密无间;触手可及的清晰笼罩着这片繁华。阳光穿过稀薄的云层,投射出一道虹,与玻璃上手绘的弧线重合,难分彼此。光滑的墙壁反射出表情无喜无悲的冷漠,这钢筋水泥的诅咒还要多久?班车飞驰而过,卷起一片沾泥的落叶飞到我的手上,也许是这片土地最后的祝福!发动机伴随着轰鸣声,在有节奏地颤粟;汽油味夹杂着煎饺、油条的气味,混乱又弥漫在每一个角落……4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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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夏天,这座城时序渐暖,风,滑过了片刻的馨宁。夏的深处,仰着面,让风吹散了沉寂在心底的回忆,找寻那段被时光丢弃的痕迹。云淡风轻里,那黄灿灿的阳光,渲染了落寞的岁月,装订起了季节的馨香,如你那温柔的指尖,轻轻触摸我的面。素色光阴,让记忆停留在了温暖的罅隙里,呢喃,心语。清宁的安暖里,遇见,那些简单的幸福,便是一生最美的时光。 七月的天,暖暖的,略带一些微凉。风和日丽的岁月里,迎着和煦的风,将思绪放逐在有你的时光里。采撷一束暖香暖香的阳光,静坐于花海之间,那一圈圈晕仄了心房的幽香,于眸底安静成暖。记忆翻飞里,握一支温馨纯香的栀子,静守在烟花尘烟里,将那些静静折射的情怀渲染。风干了经年,湿润了眸子,安然怀念,便成了一种想你的习惯。遥守那些被时光疏远了的过往,虽然季节的风景早已沉寂不语,但那些最绚烂的色彩却深印在了心间。飘零的花语,轻轻地拂过脸庞,以一种优雅轻盈的姿态寂然凋零,仿佛那堕落的纯白天使,在尘世之间演绎着瞬间凄美的繁华,长长的弧线牵扯了淡淡的疼痛,只有心中那淡淡的温柔,于盛世青春里,暖了一份置于心底最深处的念。素色锦年里,仰面,那一丝丝暖意驱散了微凉,心,便盛放出一束束绚烂的花儿,幽幽低诉着馨香年华。旧时光的故事,落入掌心,便抖落了瓣瓣细微的耳语,温山暖水,渐远而安。那些泅染了夏的心事的诗行,轻颤醒了烟火流年的缱绻。始知,隔世的繁华终抵不过旧光阴里一萝青藤,所以,只想用懂得,静静馨暖一枚指尖纯白的眷恋,让藤蔓儿摇曳的浅唱,追逐着蝶翼的翕动,幸福的涟漪,暖暖的,明媚了心窗。踮起脚尖,轻吻着夏日的阳光,让细水长流的期盼,穿越了隔世的桃花,安之若素。燃一盏琉璃心灯,于温暖的梦香里,寂然镌刻了相遇时的温美情节。流光熏染的天色里,那些随遇而安的欢喜,淡淡的,却漾了灵犀的心堤,于安然静谧里,悠然在心的牵引徜徉里,遇见如纸纯白的静好时光,嫣然,静默。安静的午后,喜欢这样静静怀暖的感觉,有几缕微薄的阳光,透过窗前花儿的罅隙,轻轻地于眸底嫣然成一份风轻云淡。与文相依,让心伴随着文字的脚步,与岁月对语,与时光论禅,便能在岁月的素笺上,将美好的文字串成幸福的念珠。让一份清水涤心的思念,在季节一隅铺展开一方温润与静好,便会收获岁月馈赠我们最美的时光。午后,静坐于成片成片安静怀暖的三色堇里,轻盈温柔的阳光,在眸子里婆娑成一股悠远的馨香。时而,也想做一个素心若雪的人儿,揉一笺明媚的凝眸,静静地仰望七月天空,看那大片大片的白云,将远山翠黛的风景装点成心中的云淡风轻。季节的门楣前,总有细水长流的幸福,如花瓣般香染了心海,任我寻着温婉细腻的水气,将那眉间的澄澈,细细镌刻为我故事里最美的伏笔。透过窗子的罅隙,浓郁的盛夏气息,带着香香的,甜甜的,暖暖的阳光,浸染了光阴里的风轻云淡。清寂的时光里,那缠绕的紫藤,也学会了安静清喜,将那些喧闹的心思,于一朵白白的云间,不语,沉寂。馨宁的文字,微醺的夏风,在身旁早已沉默成了一纸素白。这个季节里,我于琐碎的生活里,寻找岁月起承转合的印记与美好,凉暖时光,愿那满树蝉声,将那掌心的指纹岁月,清喜,成暖。晨曦明媚,那绕指成香的流年,只一霎,便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喜欢以一颗素简清宁的心,于生命的旅途上,随遇而安,静守相暖。当脚步漂泊过寂寞的唏嘘,浅酌清唱的光阴里,置一份融融的温暖于心底,相信,那夏风便会吹散心中的喧嚣与迷茫,便能将那花开春暖,轻绣于心间,回应素色锦年的墨迹,如此,亦可。这个夏天,守着花田一隅,将那初遇的暖意于岁月枝头摇曳。窗外,阳光还在,温暖便在。于是乎,那心韵的脉络,斑驳的剪影,便在我眸子里安静的守候,守候这座城,守候这个夏天。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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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城_1200字每个人心里,都向往着一座大城市,并努力去到达。可惜,大城市的夜是看不到星空的。却依然有那么多人为之奋斗。纪伯伦曾说:“在任何一块土地上挖掘,你都会找到珍宝,不过你必须以农民的信心去挖掘。”而城市便是开在人类沃土上的绚丽之花,凝聚了人类的灵魂。幻想一座城市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在小城市的生活总是被压抑着,看到大街上充斥着难闻的气味,以及唾沫横飞的菜市场,心下便对这个城市反感。于是,想快点逃离此地,去看看别处的高雅生活。奇怪的是,在不懂事的年纪误打误撞地去了一次那座城市。无奈此后我的生活都是靠那曾经的美好存活,相信自己会再回去。初到这里我以为我坠入了繁星之城,满目灯光细碎闪耀,宛如钻石项链镶嵌成整座楼宇。立交桥就像密网一样布满了这座城。对一座城市的感情大概也是离开他之后才有的。在现实与过去交织时,总觉得如此残酷的现实不像是我所应经历的,怎配得上过去的那般美好?吃着五羊牌甜筒;在小摊前和母亲吃麻辣烫,凌晨惊醒只因梦里母亲离开;走过公墓毫无畏惧竟是满腔好奇,只因从未见过如此盛装的肃穆;和母亲在树荫下打牌,后悔那么小的年纪教我打牌,至今却忘了牌如何打;会偷偷拿硬币去便利店买墨鱼丸,发现后被打了一顿;在郊游时傻B地竖了两根食指,活像一个土鳖,却也只能在那样的年纪才能做到;那里的小伙伴单纯的像漫天的蒲公英;第一次跟父亲坐地铁去看80层高楼的天河中信广场……那样的年纪,望着那时澄澈的天空,恐是无法忘怀。想念一座城市的时候,一切都会在脑海里仿佛是上了一层温暖的色调。小小的年纪没什么大风大浪,只怀念那里的天空,那里的大树,那里的新市。我没有理由不爱这座城市,就像我没有理由留住我的童年。上帝总会在你觉得幸福刚来时,让一切戛然而止。在大城市里待过的人说,大城市的人低头快速走路,偶尔双目交接,都不自觉警惕地手摸一下背包拉链;大城市的商业气氛太浓,看人看打扮看长相,还有钱包里的信用卡;大城市的店家千篇一律,横过来竖过去也就那几个满世界可见的品牌,货架上满世界差不多的商品。卡尔维诺曾在书中写道:城市犹如梦境:凡可以想像的东西都可以梦见,但是,即使最离奇的梦境也是一幅谜画,其中隐藏着欲望,或着隐藏着反面的恐惧,像梦一样。可就是这样。还是有那么多人拼命往大城市挤,每年的春运如何,就是一年一度中国的人口大迁移。而那一刻,大城市将变为空城。也许此刻我们在故乡向往着大城市或者外面的世界,但或许我们在真的离开故乡的那一刻,会怀念故乡。但此刻我们满腔热血,我们心怀梦想。唯独一座超级大城才能让有欲望的人找到出口。就是这样的梦想,我们才十年寒窗一遍又一遍烦琐地练题,累的时候抬头望着澄澈的天构想那座心中向往的城市。一座城市,让你迷恋、追逐。因为那是一座连夜晚都有彩虹的夏天城市。高二:戴清霞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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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这座城又回到这个自己曾经说过讨厌的城市,踏下火车,天下着雨,气温微凉,可内心却是感觉一片舒心温暖。至于曾说过的讨厌,此时,似乎已在这熟悉的雨滴声中淡去。蓦然间觉得,情绪变得好快,在内心存留了好几载的想法,却就在这一年多岁月中消逝。也或许,对我而言,其实也算不得太快吧,那兜兜转转的时光,兜兜转转的路途,迎春花开了,菊花落了,而后迎春花又开了;从这个城市离开,去向另一个城市,而后又回到这个城市,原来生活,是如此经得起折腾。我也折腾了很久吧,只是对我而言,虽然也才一年多的时光。可是回首,那走过的路途,却令我自己都感到惊讶。那一座座城市,在我眼中掠过亦或是脚步踏过,可是我都没有寻到我想要的,似乎我想要的,距离我太过遥远,即使我全部的路途加起来也仿佛距它有天涯之远,那种在路途上的孤单,和未来看不见亮光的茫然,让我,想就此停住脚步,让我,不想再漂泊。安安定定的寻一份工作,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平平淡淡的过完一生是此时踏上这片土地上唯一的想法,真是渺小而又平凡的想法啊,可是,生活不是一个人的生活,活着,也不是为一个人而活,就好像那些陡然涌起的记忆,都夹杂着些放不下的人与景。我不知道,为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是什么感觉,也不曾遇见,有一处景而让我停留的城,可是那源自灵魂的舒心与熟悉,在这座我曾说过讨厌的城市来的那么汹涌。爱或不爱,讨厌亦或喜欢,原来都是在某些经历里转换的那么快,就如同梦想,在时间里变淡,消逝,最后回首,却对那曾是心中的梦想感到惊讶,好复杂的内心,好无奈的生活。只是,无论心绪怎样,一切都还得继续,无奈的顺着时光的流逝向前,或许,每个人都想着后退,只是都一如东去的水,回不了头。我一直在犹豫着,思索着,生活,生命,到底于我而言有着怎样的意义,曾经的梦想,到而今的想也不敢想,是在何时又为何变至如此,我想我也是一个伤感的人吧,不然怎会有如此多莫名而又奇怪的抑郁在心头萦绕呢?不过,也或许只是因为我太过寂寞了,无人可诉,无言可说,于是便想用着些拙劣的文字来倾诉那些莫名的伤感。我又想起了一座座城呢?套用一句歌词所说,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只是因为想你才寂寞,当泪落下的时候,所有风景都沉默。我也沉默了呢,只是因为我知道我的脚步不会在这个时间段里停止,或许是因为生活,也或许是并没有懂得自己胸腔里那颗跳动的心。可我还是知道了,我其实并没有讨厌这座城,我其实很爱这座城,我生在这座城,我长在这座城,或许某天我也会葬在这座城。我离开这座城,是想去寻找自己想要的,回到这座城,是因为我拥有的太多都在这里,我不舍,我依恋。爱上这座城,不因爱情,不为风景,只是流转在记忆里的欢乐悲伤印刻在这里,我在这里笑过,也在这里哭过。爱上这座城,不因其他,只因,在这座城,我不是一个过客,我是归人。10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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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这座古城我的家乡叫定海,徜徉在古战场的遗址上,穿梭于记忆的长廊里,耳畔仿佛又听见历史车轮的沉重回响。远在新兵器时代,河姆渡人就已经驾舟渡海,在这里耕海牧渔,繁衍生息。定海还气候宜人,物产丰富,风景秀美,128个岛屿宛若一串串璀璨的明珠散落在碧波万顷的东洋海面上,美不胜收。定海是一个人杰地灵,英才辈出的地方。这里大气磅礴,底蕴深厚的海洋文化培育出了定海人民的宽阔胸怀和坚韧气概。在近代史上,涌现出了朱葆山、刘鸿生、安子介、董浩云等近百位杰出的历史人物,这里还是乔石、丁光训、三毛的故里。在芙蓉洲路后的巷子里,有一个文物保护点——刘鸿生故居。既然是刘鸿生故居,那我就先说一说刘鸿生先生,再说一说故居吧!刘鸿生先生,是定海东门人,在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是中国近代实业家。1920年起,陆续担任了经理和董事长,同年七月将火柴公司合并成为大中华火柴公司,成为全国最大的火柴企业。刘鸿生先生,他生平热爱公益事业,曾于1919年捐资23万银元创办舟山中学,后又捐资创办鸿贞女子中学等。解放后,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的回代表、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常委等职。再说一说故居,刘鸿生故居在定海城区聚奎弄6号。为此,我还专门去参观了一番呢!故居中有大小房屋7间。正屋后有天井和杂屋,院中有一棵合抱的沙朴树。故居中有作家为刘鸿生先生写的书;有他曾经写的文章;有他曾经用过的麻袋……刘鸿生先生是一介伟人,作为炎黄子孙,我们也要成为像刘鸿生先生一样的伟人。定海不仅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地方,还是一座历史璀璨的“英雄之城”。这里曾经发生过无数次的鸦片战争,是中华儿女抗击外敌的古战场。1840年,英国为打开中国门户,对定海进行了大规模的军事入侵。走进竹山门,登上竹山公园的顶峰,我曾经看过一个短片,我们的同胞们为什么会变成一片狼藉,葛云飞、王锡朋、郑国鸿等一些爱国人士又怎会牺牲,那是因为英国侵略者的残忍、残酷!登上葛云飞将军在抗击英国侵略者的炮台,炮台面对海,背后是一座座高山。站在炮台上,定海大多收入眼底,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坐落在定海的角落;一艘艘船只整齐的停在海上;一条条马路也是那么的平坦、宽阔、整洁。下上后参观了那些英雄人士的墓地,那些墓碑上有着各级领导对他们的题词。他们面对强敌殊死抗争,为国捐躯,谱写了一曲中华民族抵御外敌的壮歌。我默思良久后,才慢慢懂得什么叫真正的爱国。定海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古城。“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定海这个摇篮会孕育出更多的像刘鸿生先生这样的伟人。定海,这个生我养我的小岛,我为你感到骄傲。随着海风的一阵阵吹过,抬头仰望,旭日东升的太阳变得越来越有光彩。定海已翻过了沉重的一页,随着巨人的脚步,迈向了新生活,新时代!10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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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城每个人心里,都向往着一座大城市,并努力去到达。可惜,大城市的夜是看不到星空的。却依然有那么多人为之奋斗。纪伯伦曾说:“在任何一块土地上挖掘,你都会找到珍宝,不过你必须以农民的信心去挖掘。”而城市便是开在人类沃土上的绚丽之花,凝聚了人类的灵魂。幻想一座城市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在小城市的生活总是被压抑着,看到大街上充斥着难闻的气味,以及唾沫横飞的菜市场,心下便对这个城市反感。于是,想快点逃离此地,去看看别处的高雅生活。奇怪的是,在不懂事的年纪误打误撞地去了一次那座城市。无奈此后我的生活都是靠那曾经的美好存活,相信自己会再回去。初到这里我以为我坠入了繁星之城,满目灯光细碎闪耀,宛如钻石项链镶嵌成整座楼宇。立交桥就像密网一样布满了这座城。对一座城市的感情大概也是离开他之后才有的。在现实与过去交织时,总觉得如此残酷的现实不像是我所应经历的,怎配得上过去的那般美好?吃着五羊牌甜筒;在小摊前和母亲吃麻辣烫,凌晨惊醒只因梦里母亲离开;走过公墓毫无畏惧竟是满腔好奇,只因从未见过如此盛装的肃穆;和母亲在树荫下打牌,后悔那么小的年纪教我打牌,至今却忘了牌如何打;会偷偷拿硬币去便利店买墨鱼丸,发现后被打了一顿;在郊游时傻B地竖了两根食指,活像一个土鳖,却也只能在那样的年纪才能做到;那里的小伙伴单纯的像漫天的蒲公英;第一次跟父亲坐地铁去看80层高楼的天河中信广场……那样的年纪,望着那时澄澈的天空,恐是无法忘怀。想念一座城市的时候,一切都会在脑海里仿佛是上了一层温暖的色调。小小的年纪没什么大风大浪,只怀念那里的天空,那里的大树,那里的新市。我没有理由不爱这座城市,就像我没有理由留住我的童年。上帝总会在你觉得幸福刚来时,让一切戛然而止。在大城市里待过的人说,大城市的人低头快速走路,偶尔双目交接,都不自觉警惕地手摸一下背包拉链;大城市的商业气氛太浓,看人看打扮看长相,还有钱包里的信用卡;大城市的店家千篇一律,横过来竖过去也就那几个满世界可见的品牌,货架上满世界差不多的商品。卡尔维诺曾在书中写道:城市犹如梦境:凡可以想像的东西都可以梦见,但是,即使最离奇的梦境也是一幅谜画,其中隐藏着欲望,或着隐藏着反面的恐惧,像梦一样。可就是这样。还是有那么多人拼命往大城市挤,每年的春运如何,就是一年一度中国的人口大迁移。而那一刻,大城市将变为空城。也许此刻我们在故乡向往着大城市或者外面的世界,但或许我们在真的离开故乡的那一刻,会怀念故乡。但此刻我们满腔热血,我们心怀梦想。唯独一座超级大城才能让有欲望的人找到出口。就是这样的梦想,我们才十年寒窗一遍又一遍烦琐地练题,累的时候抬头望着澄澈的天构想那座心中向往的城市。一座城市,让你迷恋、追逐。因为那是一座连夜晚都有彩虹的夏天城市。10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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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座_1200字已记不清什么时候,我的前座从我的“大姐大”王奕洁,换成了“泼辣女王”胡浈。 要说胡浈这脾气,绝对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泼辣,而且还是三倍的,也许命中注定我的前座都是些很强势的人吧,继王奕洁之后,便是胡浈,也说不清为什么,这两个人和他们彼此的同桌必定会擦出些火花,也许不应该叫火花,应该叫大火、烈火……咳咳,讲远了,接下来,我还是用经典的实例来说明湖镇独有的“个性”吧。 胡浈的同桌是黄俣扬,这点只要是我们班的应该都会知道,当然不包括哪些和胡浈“很少有来往”的人,顺便一提,王奕洁、我、胡浈和陈珍妮是雷打不动的“铁四角”(当然这个外号是我取的),当然,我在这儿想说的并不是我们几个的友情如此如此深厚,这根本不需要说。在此我实际最想说的是,我在后面看得一清二楚的经历而潜滋暗长的对倒霉的“喝凉水都塞牙”的黄俣扬同学的如同滔滔江水般绵绵不断的同情。我之前有说胡浈是个“泼辣女王”的吧?对我都是有点爱整我的,何况其他人?惹她不爽的人会遭到很惨很惨的报应,而“受害者”往往都是黄俣扬。几乎每个同桌都会有仨八线吧?胡浈也不例外。而且据我亲眼所见,黄俣扬在写字帖的时候,胳膊肘越过了三八线,而那天正好胡浈的心情很不爽,简直就可以到一碰就爆的地步了,而黄俣扬今天非常“幸运”的“点燃了火药线”,成功变成了胡浈的“出气筒”,而他的报应是非常惨烈的,胡浈左手使劲撞黄俣扬的胳膊肘,字帖上留下了“美丽的印记”,黄俣扬正喊:“啊,你干什么?”的时候,胡浈上来就是一脚,黄俣扬的凳子就如同脱离了轨迹的彗星,重重地“降落”在过道上,而黄俣扬的身子,则顺着板凳瘫了,当然我们也受到波及,桌子半斜不歪的,胡浈愤怒的大吼:“超线了!”“啊,好痛!”黄俣扬现在可没有心情关心那些,只顾着自己揉腿。这时候,即使好脾气的彭易翔也忍不住冒火,正考虑要不要“咆哮”的彭易翔显然被旁传来的加油声以及加油的于浩弘鼓舞了,愤怒的大喊:“你干什么啊!”而“女王”胡浈潇洒的右手一挥:“谁敢惹我!我要谁好看!”顺着指尖的位置,看来她指的是黄俣扬、彭易翔和于浩弘三人,我则在旁边边看书边看这场不要钱的好戏,完全不在乎被胡浈搞斜的桌子,表面上平静而心里却笑得不行,而胡浈的怒火显然还不够发,突然把矛头转向了我:“还有你,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该干嘛干嘛去!”虽然语气明显缓和了下来的,再虽然我平时也是泼辣女一枚,可这时我也不敢惹气势全开的胡浈,更不敢插上一句:“你管我呢!”赶紧埋下头看书。最后,这事情不了了之,当然那场景就是,战场后的残迹,惨不忍睹啊! 看吧!胡浈这个泼辣女有时还真是让人受不呢!可是她也对我很好很好,不是那种软绵绵的关心,而是那种默默体现出的,从泼辣里表现的关心,我能体现到。最后,祝我们的友情天长地久吧!1000字 高三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