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小时候
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属于当年的自己。永远是孩子般的模样,代表年少时美好的期许和愿望,如今回头遥望,有怀念有伤感,但任你如何去追忆,那样的时光永不再回来!其实我更想知道童年是什么时候和我告别的!
小时候的天空是那么蓝,温和的阳光伴随着微风洒落在我们身上,深深呼吸,空气清新,淡淡的花香,沁透心脾。早晨总有清脆的歌声唤醒那颗纯稚的心灵;午后游戏的欢声笑语渲染着整个世界;傍晚依依不舍地伴随着绚烂的夕阳。幼稚的声音,傻傻的问着,小手玩弄着那软和的淤泥,弄得那小手和脸上到处都是泥巴,像只小花猫,回到家肯定是一顿少不了训斥。但是过不了两天,又依旧约了几个小伙伴到我们的“军事秘密基地”玩泥巴去了。
记忆中的纸船是爸爸教我做的。爸爸的脸很模糊,而后,便是在风里奔跑笑闹的记忆。七、八年后,爸爸的脸是无比清晰的。他头发上有时候因为烦心而显露出的一根根白发,令我尤其深刻。我踏着十四岁的步子,走到爸爸身边。却再也不能像小时候坐在爸爸的肩头。那时候,坐在爸爸的肩上,便能看到整个世界。而今,面对这个陪伴我走过人生旅途,做任何事情都对我严格的男人,我却不知道,在我一点点长大的这些日子,他是怎样由瘦变胖,由年轻变得苍老。
妈妈反反复复念叨着我小时候的事,而我也是最忠实的听众,百听不厌。在回忆过去的过程中,我看到妈妈的眼神里几度透露出了欢喜、难过和担心。我开始回忆小时候,我是如何的调皮。如今的我,开始感谢时间,这么多年,妈妈这就没有改变她唠叨的习惯,虽然大多数时候,我是感觉到厌烦的。甚至,偶尔还顶撞她几句,但我想,没有人能像她那般爱我。
天空是不是一如当年那么蓝?事实上,我并不知道。对于那个无忧无虑的年代,我是没有时间注意是不是下雨天,能记下的,只有我一直奔跑的身影。
蜻蜓似乎不见了,这个我记得尤为清楚。村里的老人们常说下雨天的时候,蜻蜓就会飞很低。那时候,我们家附近的几个小孩以我为头儿,总是趁机捕捉一些蜻蜓,揪住它们其中的一个翅膀,看它们挣扎的模样,然后笑呵呵的放开。其实大多数时候,捉住的蜻蜓都很容易跑掉。它们脆弱的翅膀,对它们是有利的。但是我却忽略了,当它们只剩下一只翅膀的时候,是如何飞翔的。后来他启发了我,使我学会了坚强!
为了拥有不会逃跑的蜻蜓,便有了竹蜻蜓这个小玩意儿。只是相隔七、八年,连它是怎样的形状都不记得了。写到这里,我不由的责怪时间,像块橡皮擦,抹掉了我们曾经以为不重要的记忆。
七、八年后的我们,开始忙碌的在生活、学习这四个字之间奔波,实现了小时候想长大的愿望,物质也远比小时候丰富。只是当我们面对镜子里的自己的时候,却发现,再也不能挤出一抹纯真的笑容,再也不是那个在风里奔跑的小小身躯。
偶然间,听到班里同学喊了一句:“我好想回到从前,我好舍不得。”我不知道这句话出自哪个同学口里,只记得,当初一些看似坚强的男孩子先是嘲笑了他几番,后来又默默地哭泣,或许,他们也想回到过去……
于是我突然想起,我们回不去了,即使它再美好,却也终究是回忆。而就算我们拥有一台时光机,也未必想要回去,回去了也未必如回忆般美好。那些不能实现的愿望,是因为遗憾而美丽的。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还有狂烈的风,鸟儿在树枝上诉说着春的讯息。生活,还是如此美好,如回忆般,只是我们常常忙碌于学习、生活而忽略了。真的好想回的小时候,小时候的心是纯洁的,并且不用面临着中考或者是高考等心理压力。
既然别无选择,那么就好好珍惜现在,因为将来,现在的一切都会成为回忆。活在当下,便也是为将来累积美好。
山东泰安山东省泰安第六中学初三
回不去的快乐
还记得那个晨雾弥漫的早晨,我依旧懒散的交接在学校和家的两点一线之中。
还记得学校多了一个喷泉,预备的小孩子们嘻嘻哈哈的在里面摸鱼,结果被教导在广播上训斥。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们初一,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身边有个叫陈莉莉的女孩,陪着我走过两季的春晓秋冬。
去年的今天,我们在学校的操场上奔跑着,热汗淋漓的痛恨着该死的800米耐力跑测试,操场上面,女生一群一群,男生们一身臭汗的踢足球,时不时的对着女生喊两嗓子,在上海的夏季之中,一起的一切都被一种懒散弥漫,天很热,热的让人不想动弹。
还记那个时候,我讨厌在学校吃中午饭,每天中午都会去小卖部买零食,小卖部,便是整个学校最热闹的地方,夏日的酷暑抵挡不了事物的诱惑,食堂的饭菜纯属成了浪费。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和一个叫陈莉莉的女孩,每天宁可吃着学校的干脆面,啃着矿泉水,也不愿意去食堂吃付过钱的四菜一汤(两荤两素)。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和一个叫陈莉莉的女孩有过一个梦想,写歌,写我们自己的歌,我们坐在安静的楼道,一遍一遍的修改着自己的歌,一遍一遍的哼唱,我天生的五音不全,她天生的好嗓子。我们曾经幻想过各种各样的美好的不切实际的未来,我们曾经许下过永远在一起的誓言,我唱的歌,都是跑调的,我喜欢听她唱歌,我喜欢一遍又一遍的唤着“莉莉妞”。
还记得那个时候,有个叫陈莉莉的女孩,和我的生日一摸一样,我们一样大,我们一起过生日。
还记得那个时候,有个叫陈莉莉的女孩,她的学号是34,我的学号是33。
两年的朝夕相伴,形影不离,无声无息的滋润着友谊的种子,青春的日记在弹指间轻轻溜走,这些我曾经记得的,都成为了一种习惯,只是恍然间,一些事与愿违的事情狠狠的打碎了我们的梦。
那个叫陈莉莉的女孩,转学了,转的心不甘,情不愿。
我该去怪谁?怪大人们么?老师?校长?还是怪缘分?机遇?
离别的时候匆匆,又匆匆,像一把磨锐了千年的利剑,划过两颗心之间,却了无声息。
我开始哭,初二的时候,面对这次离别,我像个小孩子一样的哭。
面对着班级她空着的位置,我哭,好像那个时候,她还在数学课上回答问题,她的数学很好,很好……
面对学号33与学号35之前断档的34号,我哭,为什么学号还在,你人却不在了?
中午的时候,我一个人对着小卖部发呆,我哭,曾经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应该在学校的紫藤树下喝着矿泉水,啃着方便面说笑吧?现在呢,我一个人发呆、
耳边忽然传来了我们写的歌,歌词都变得模糊了,调也变得不清楚,我哼唱着,越哼越想哭,看着笔记本上你曾留下的熟悉的字迹,我好想哭,好像哭。
哼着我们曾经的歌,歌在人不在,没错,没出息的我,又跑调了……可是这次,却没人过来纠正我。
青春的日子,便是这样,我一直缅怀过去,一直思念过去,我不想忘记,不想忘记有个叫做陈莉莉的女孩子曾经来过我的世界,曾经和我一起哭过,笑过,就像你说的“过去狠美,但是回不去了”,是的,回不去了,我不想忘记,可是才半年离别的时间,那些往昔的日子居然变得这么模糊了,很可笑对不对?我们像是两个相交的直线,过了交点之后,似乎变不再有了交集,是那么陌生,可是回忆却是那么亲密,很矛盾对不对?
人那、不敢奢求什么,身边的人世无常,总是在变化,你的位置,终会有人代替,我们不能总是活在过去的回忆里,我只是希望,我不要忘掉你,你也会记住我。不管将来的日子如何,你都会记得有个叫做王梦菲的,曾和你在一起形影不离。
人们总之在瞻仰未来,或者缅怀过去,总是忽视了那些现在陪伴左右的人,别在孤寂的时候,才明白,有个人在灯火阑珊处为你守望,是件多么快乐的事情。
勿忘我……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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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小时候小时候。我们没有手机电脑。我们没有电动玩具。几颗石头子。就能让我们玩上半天。一条橡皮筋。就能让我们兴高采烈!小时候。我们没有漂亮鞋子。我们没有名牌衣服。衣服缝了又缝。穿在身上也精神焕发。鞋子有了破洞。蹬在脚上仍四处玩耍!小时候。饿了,可以去小伙伴家吃饭。一块白面馍馍格外香甜。累了,可以依偎在母亲身边。无忧无虑一分钟就入眠。难了,可以跑到长辈那诉苦。说完了转过身笑的傻酣。小时候。今天和这个吵架。明早就和他和好。心里有啥话,不吐不快。看不过眼啥,心直口快。从来不知道啥叫心烦。从来学不会啥叫隐瞒!小时候。头顶上的月亮又大又圆。不知道啥叫城市的七彩霓虹。小河里的流水又清又甜。不知道啥叫冒泡的碳酸饮料。没有汽车尾气的乡间。全是孩子笑闹的身影。如今的我们。整日里在高楼大厦中流窜。上下班人流涌动你追我赶。哪还有小时候的清闲?如今的我们。说一句话就得掂量再三。和人相处不敢随便直言。谁又能把谁看穿?钱没多赚,气没少生。日子一天比一天艰难。活没少干,累没少受。心里有苦只往肚里咽。我们懂得了。什么是看透不说。我们学会了。什么是沉默寡言。回不去的小时候。永远定格在那一瞬间。那段模糊的记忆。是这辈子最美的时光。余生。希望你能活成一个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受拘束,不被刁难!500字 高三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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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当烟雾随晨光飘散,枕畔的湖已风干,期待已退化成等待,我也告别了梦幻。当泪痕勾勒成遗憾,回忆夸饰着伤感,逝水比喻时光荏苒。我们终于不再为了生命狂欢、为了爱情狂乱。然而青春彼岸,盛夏正在一天一天地灿烂。这首《后青春期的诗》听来总让人有淡淡的哀伤,几欲落泪。而这伤感,不为我们愈行愈远的青春,却只为这即将到来的属于离别的时光……传说中的六月是黑色的,没有榜上题名,失意占据着整个心灵,而我则更愿让它成为蓝色,如花般淡蓝色的忧郁,大朵大朵盛开在心间。一月十九日,拖着沉重的行李,慢慢行走在学校的大道上,忍不住抱怨箱子太重了,路太难走了。忽地听到朋友在旁幽幽地说了一句:“这该是我们最后几次拖着行李从这里回家了吧。”一时间,沉默了,可张开了口,又咽了回去,那句“倒数第三次”还是不敢说出口,怕暴露自己的哽咽。回想起学校第一次放寒假。毫无经验的我用一个大尼龙袋将所有东西都搬回了家,甚至连衣架都不放过。当我和好友辛辛苦苦地将袋子搬上车后,没来由地就傻笑了几声,心里竟隐隐有些成就感,觉得自己挺独立。二月二日,当我托着行李回到学校时,突然发现校园是那么的安静、宁谧。一直都不大喜欢热闹的我很享受这份宁静。走在林荫道上,看着那经冬不凋的树叶,佩服他们生命力的旺盛。一直都不喜欢刺桐,一年都在落叶长叶,就这么反反复复,让人分辨不出时间差异。但在那一刻,心中某个柔软的地方被它深深的刺痛,这应该是在学校度过的最后一个冬天了吧。就像孩子再回到自己家却已成了客人一样,这一走,我好像没有什么理由再回到这里了。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这里已成了我的另一个家,回忆盛得满满的,欢快、忧伤、成功、失望,都已融入了生命中,难以割舍。那么多、那么多的美好,当时只道是珍藏,呵,失去以后才知销魂蚀骨的珍藏。仿佛又回到了高二的那天下午,一个人踱步到我高一的教室门前,试着伸手去推门,却发现自己没有理由走进去,心中无限伤感。我只能远远地,坐在走廊栏杆上,望着教室,静静地回想从前。心里只是反复默念着一句话:我们,再也回不去了。800字 初中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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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想要时光倒流,一切重新来过,可是回不去了。有时候,每做一件事情,都会有后悔的时候,人是自私的,如果能回到过去,那一切都会很完美。可,那是不可能的。所经过的一切都回不去了。静逸寂寥的秋日午后,一个人站在肆意飘飞的落叶中,感受那不可触及的清凉,回忆那对影三人的往事。在我从老家来到渭南之前,我在老家有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我们曾经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在那些烟雨之夜,一起看星星,观月亮,我们之间没有争吵,一切都很和人心意。春天,曾一起去体育场玩秋千,沉浸在欢声笑语中;夏天,曾一起凑钱买一根雪糕,一起吃同一根雪糕;秋天,曾一起在树下玩枫树叶,用树叶编红妆素裙;冬天,曾一起在雪堆里玩白雪,用双手创造着生命。一场游戏一场梦。当年的美好憧憬现已回不去了,也不可能回去了,当然那曾经三个调皮捣蛋的孩童早已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三个少女。现在放假时可能会见到彼此,独特的亲切感无以名状,深呼吸,仿佛整个人都能感到升华,可又多了几分生疏,彼此之间的语言就更少了。我渴望回到过去,可现世凡尘琐事无休,此等愿望已成奢望。如今,送别晚秋,迎寒冬,回想起那过去的点滴,独自追忆。我们回不去了,挥不去那曾经的岁月;回不去那天真、纯洁、干净的心灵;回不去那对影成三人的乐趣。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实验初级中学初二:李?5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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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题记[一]如水的年华在指尖间缓缓流逝,那些坐旋转木马和摩天轮的日子仿佛还清晰如昨,那些关于童年的欢声笑语,那些捧着童话故事读得如醉如痴的日子,那些欢喜的或郁闷的细节,依然还在记忆中妖娆,却仿佛,只是一转眼的功夫,已经带上了泛黄的味道,只能回首,只能翻看着老照片,却再也回不去。某一日,听见S.H.E酣畅淋漓地唱着《不想长大》,不禁随着触动我心的歌声,回到过去。犹记得,小时候常常盼着长大,天真单纯的心里并不晓得长大意味着什么,亦不晓得,长大以后需要肩负责任,需要独自面对风雨飘摇的人生,需要品味红尘的缘起缘落与悲欢离合。当时,我幼稚的心里,充满着孩子气。总觉得小时候的自己,不能按着心里的意愿去做想要做的事情,仿佛无论做什么,都要征得长辈的同意。于是,内心总觉得压抑,总是渴望着长大,渴望着早些取回属于自己的主权。后来,不知不觉地长大了,才恍然明白,童年的时光最是美好,年龄越小,越是无忧无虑。于是,无限留恋小时候,无限缅怀昔日的欢乐时光。虽然明明知道时光一去不返,虽然明明知道许多的旧人旧事,已经只能存在于记忆的转角处,可是我依然怀念天真烂漫的孩童时光,因为每个人的小时候,都有着一颗最简单、最纯真的心,永远如水波潋滟,蕴含着纯粹的味道。也是在长大以后,也是在经历了无数的悲欢离合和岁月的洗礼以后,我才越来越怀念童年时光,怀念已经归于寂静的精华光影。只是这些光影,即使隔了岁月的尘埃,亦会,让我铭记直永远。[二]记得小时候,在父亲还没离乡别井之前,我也有过一段快乐的童年时光。那时,虽然家境贫寒,但毕竟有父母、祖母和兄长在身边,无微不至地呵护着我。一家人相聚在一起,相亲相爱,其乐融融。所以,每逢思绪回到童年的那一段,我总是满心欢喜,心头盈满着温暖。馨香,飘散在记忆深处的每一个角落。小时候,日子亦算得上是艰难困苦了,而祖母和母亲,总能精打细算,用最少的花费,给我们穿上漂亮的暖衣裳,吃上美味的菜肴。其实衣裳,通常都是祖母或母亲亲手裁剪缝制的,我穿在身上,只觉温暖无比,漂亮无比。犹记得,姑妈家的日子过得比较宽裕,她常常给我取来表姐穿不下的衣裳。但这些衣裳,穿在我身上,显得很宽松,并不合身。于是,祖母和母亲便把这些衣裳重新裁剪,再缝制一番。那样,便是非常漂亮和相当合身的了。而我,从来不觉得那是旧衣裳,穿在身上,觉得自己如同童话故事里的小公主,无比幸福、无比温暖。小时候,姑妈常常把我带到她的家中去,让表哥表姐们带着我玩耍。我记得,姑妈家门前有一条小河,我总是坐在河边,听着潺潺流水唱着歌儿,看着表兄姐们都走进水中玩耍,我很是羡慕,却怎么也不敢下去玩。姑妈知道以后,牵着我的手,一步一步地拖着我,让我走到河里玩。尽管这样,我还是把身上的衣服弄湿了。姑妈担心我着凉,就取出了二表姐的连衣裙,给我换上。看着裙子穿在我身上,很是宽松的样儿,姑妈笑了。她取来毛巾披在我身上,再让我脱下裙子,让她重新缝制修改。这时,我看到二表姐可怜兮兮地望着姑妈,我突然就明白,那件崭新的漂亮裙子,大概也是二表姐的挚爱之物了。可是姑妈却微笑着对二表姐说:“你是姐姐啊,该让着妹妹的。”许多年以后,我也能自食其力了,能买到许多我喜欢的美丽衣裳。可是,无论我买到的衣裳有多名贵漂亮,我都忘不了,当时姑妈给我修改裙子时的微笑,忘不了二表姐忍痛割爱的眼神。我一直知道,那条连衣裙,装满了姑妈对我的爱,亦装满了二表姐的善良和大方忍让,让我时刻感恩。而那一幕,连同祖母、母亲在灯下专注地为我缝制衣裳的画面,就像影片里的特写镜头,温暖而生动地镌刻在我的脑海中,让我感动,让我觉得暖意融融。至于那些所谓的美味菜肴,也就是最寻常、最便宜的草根食材,譬如豆腐、鸡蛋、芽菜。可是一经过祖母或母亲的巧手烹饪,就会做出各种各样香喷喷的美味菜肴,色香味俱全,让我们垂涎三尺,味蕾得到了极致的满足。那时,我下午放学回家,坐在院子里写作业,祖母在厨房里忙碌。菜还没烧好,屋子里却飘来四处漫溢的香气,引诱着我的味蕾。于是,我再也无心写作业,只觉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还不止,我的脑子里都浮现着美味菜肴的模样,时而吞口水,时而跑进厨房去偷吃。而祖母,总是笑眯眯地骂我:“馋丫头,快出去写作业,等爸妈回来一起吃……”我总是朝祖母吐吐舌头,可只是一会儿的功夫,我又飞快地溜进厨房偷吃。后来,和我最要好的同学瑛子,听着我整天形容我家的极品美味,她也极端羡慕,央求着我带她到我家吃饭。彼时,我分明看见她的模样馋到了极致,我心里暗自发笑,转转眼珠子,说:“行,但你得和我一起打扫家里的卫生。”她想也没想,只是一个劲儿地点头。就这样,瑛子常常到我家来吃饭。从此后,她也和我一样,眉飞色舞地和别人说着我家祖母的厨艺了得。而乖巧的她,总是自动自觉地帮我们搞卫生、洗碗筷,母亲总是夸她勤快能干,数落我懒惰。可我并不以为然,因为我知道,我和瑛子的友谊,已经在祖母那飘香的家常小菜中,变得更坚固,更醇香。如今回忆起来,才明白,那一段时光,岁月静好安宁,朴实却充满着极致的温暖,让我时常回味,并且在我记忆的城堡里,一一陈列,光芒永不减。[三]某一日,在百度的音乐专题看见一句话:“童年在那里,却只是回不去的美好。”心中顿觉唏嘘,深以为然。童年的旧时光,那是生命最初的本真,的确只能成为生命史册里的篇章了。曾经以为,时光流过,童年的琐事就会变得模糊。但每当看到关于童年的文字,或是听着关于童年的歌曲,那些我以为淡忘的往事,依然能让我感到温馨,感到依恋。也许,小时候的生活,在物质上比较贫乏,但精神上,却绝对富有。家人给予的温暖,伙伴们的纯真可爱,还有许多带着温馨味道的细节,童话故事的梦想,都是最真实、最澄澈的回忆。小时候喜欢幻想,大概离不开手中的童话故事吧?学习之余,捧着那些童话故事书,读着白雪公主,读着睡美人,读着灰姑娘,读着美人鱼,读着王子与公主,读得陶醉,读到忘乎所以,还总是充满着无限的遐思,放飞心中的梦想。读到痴狂之时,还约上三两好友同学,跑到公园里,去坐坐旋转木马和摩天轮,再买上一串棉花糖,津津有味地舔着,仿佛自己也成了童话故事里的主角,亦仿佛要把生活中的所有甜腻,都卷进舌头里,让这美好甜蜜的感觉常相伴,以便,能更惬意地憧憬未来。那时单纯的心里,只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处处都充满着爱,以为历经苦难以后,善良的人们都会有着美好的结局,王子与公主一定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及至后来,自己不断地在红尘里漂泊辗转,才知道,童话故事只能是美好的想象,真正的人间烟火却有着太多的不确定因素,需要自己勇敢地一一品尝,一一承担。于是,回忆起来,那些无忧的岁月,愈发显得美好,显得珍贵。[四]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上了听粤曲、看粤剧。如今想来,定是与祖母和母亲有关吧?还记得,那时,她们整天在家里放着粤曲,比如任剑辉与白雪仙的《帝女花》、《紫钗记》,李宝莹与文千岁的《梁祝》、《孔雀东南飞》《六月飞霜》等等,他们的声线幽咽婉转,实在是绕梁三日,听到我陶醉不已,听到我耳熟能详,甚至能把台词熟练地唱出来。而祖母逢人便夸我聪明,夸我有天分,能把粤曲唱得这么好。也许因为祖母的夸赞,让我越来越迷上了粤剧。我常常省下了早餐钱,把买早餐的钱攒起来,只为买一张门票,看一场粤剧。每逢看着浓墨重彩的演员,穿上行头,在台上淋漓尽致地挥水袖,翩翩起舞,依依呀呀地唱曲子时,我便赞叹不已,羡慕无比。后来,同样喜欢粤剧的小乐告诉我,学校附近有个粤剧团,天天都在排练,我们可以结伴同去,一起观看。于是,心怀喜悦,每天一放学就和小乐去看人家唱戏排练。那时的我们,看得忘形,早就被深深地吸引了。喜欢,已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当粤剧演员的梦,已经勾走了我们的魂。细细商量后,我们恳求团长让我们加入学戏。当时,团长听了我们唱了几段,就说,先常来看看,跟着唱唱吧,拜师学艺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等团里招学员再作打算。有了团长的允许,我和小乐更是兴奋不已,一到放学时候,就跑去学唱戏。可是没过多久,不知怎么就走漏了风声,被祖母知道了这件事儿。她狠狠地教训了我,说只有好好读书,将来才能出人头地。粤曲唱着玩儿就好,你怎么能去当戏子呢?那时,我小小的心里,早已痴迷,特别反感祖母说“戏子”时那不屑的语气。直到如今,我亦喜欢称之为粤剧演员,不喜欢说人家是戏子。当时只觉得祖母的阻扰是出于封建思想,所以颇不以为然,我依旧如故,一放学就和小乐一起,往粤剧团跑去。可是,长辈们的手中,都紧握着“强权”,祖母觉得,再也不能任我那样放纵下去,她总是在放学时候,守在学校门口,强制性地把我带回家去读书写字,任凭我怎样哭闹,也无济于事。但小乐早已和我结成了同盟,为了逃避祖母,我们决定,放学时不走出校门口,因为围墙不算高,我们决定翻墙而过。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翻墙了,可是没爬几下,便被教导主任抓住。于是,在他的批评教育下,我和小乐再也不敢造次。万般无奈之下,唯有放弃,跟着祖母回家。而当粤剧演员的梦,只是一个遥远而美好的念想,但从此后,就被扼杀了。有时,心里会埋怨祖母的。看人家小乐,后来真的成了粤剧演员,还坐上了当家花旦的位儿。直至粤剧团解散,她又在电视台里当上了主持人。而我,却只能,永远当她的观众。童年时最深的遗憾,当属这件事了。因为长辈们的反对,我被逼放弃美丽的梦想。所以那时,我特别渴望长大,渴望早些摆脱长辈们的掌控。等到真正长大了,我才一点一点地明白,祖母当时的强制,亦是出于爱。在她的观念里,许是唱戏,多少是让人看不起的职业,所以,出于对孙女的爱,她只好严加阻扰。如今,祖母早已不在。每逢怀念起来,便总忘不了她当时天天抓住我的手,带我回家的情形。原来,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的感觉,已经全然不同。所有那些点滴,当时的所有埋怨与不甘,如今回忆起来,都是爱,都是温暖。我多么希望,再回到童年,再枕在祖母的臂弯里,为她唱粤曲,哪怕被她教训,哪怕为她放弃梦想,亦是无限的好,无限的美。只是,儿时的孩子气,儿时的温暖时光,儿时的梦,只能回味,却再也,回不去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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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童年寂静的夜里,黑透了的天空,带着寒意的风将衣服吹得鼓胀,此刻,一切都显得无比的深邃,显得莫名的幽深。黑夜像一个成年人,在无边无际的静默里,伴着一杯苦酒,慢慢地斟酌着。站在清冷的月光下,那忽明忽暗的星光,那寂寥的背影中,不得不说,此时,无声胜有声,此刻,思念甚浓。我说,烦啊。大人总笑道:“小孩子有什么烦恼,小孩子整天无忧无虑的。”我已是一名初中生了,早过了七八岁的年纪,还是一个小孩子吗?风吹过,在我心里掀起层层波澜。那回不去的童年啊!大人又怎知道,我所烦恼的正是那离我越来越远的童年。多少人曾作诗感叹童年的流逝,为童年写小说,编出曲调优美的歌谣,而我却认为,童年是一座坟墓,它埋葬了我在童年时的所有的美好回忆,让我回不去,想忘也忘不了。长这么大了,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不抽烟,不喝酒,不说脏话,但始终没有小时候的“勇敢无畏”,始终没有小时候的那种真实。有时候拿一份家人放在桌上没有动过的报纸,思绪就飘飘然到了远方。记得小时候爱去街角的报刊亭,那里有一个两鬓花白的老奶奶,她坐在报刊亭前为客人缝补破衣裳,有人来买报刊,她总是笑眯眯地说:“你自己去选吧。”报刊亭里有很多好看的读物,几本漫画就成了我童年时代最奢侈的追求。那怎么能忘啊?扭头望去,是一排排的水果摊,上面整整齐齐地摆着五颜六色的水果,令过路人垂涎欲滴,瞧那金黄的枇杷,和我小时候爱吃的枇杷,其实一点也不像。记得小时候爷爷家门前有一棵枇杷树,你们知道那棵枇杷树有多奇怪吗?那棵树很矮,很壮实,当然也很好爬,就像手舞足蹈却又忽然被定格住的矮胖子。每到枇杷成熟的时候,我总爱带着妹妹去摘枇杷。于是我们小心翼翼地越过一米高的草丛,手高举着,脚四处找地儿落,以一种搞笑的姿态来到树前,却还是带着一身的草叶。我的手抚过粗糙的树皮,那种扑面而来的沧桑感啊,我想这树一定有我意想不到的故事吧。爬上那棵树,坐在粗壮的树干上,不管枇杷有没有成熟,就一股脑地摘下来,摇下来,落到草丛里,年幼的妹妹就在下面捡,我和她对视一笑,配合完美。那没有成熟的枇杷啊,在我记忆里怎么也是甜美的,我吃了枇杷,爱去池塘玩。记得爷爷家附近有一个很大的池塘,水很清,映照着蓝天白云,池塘外是绿得无法用语言描述的草丛,在阳光下好似蓬莱仙境。这里是我想忘也忘不了的地方。每回考完试,我喜欢折几只小船,各种各样的小船,五颜六色的小船,里面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的目标。我总相信神仙只要看到我的纸条,就会让我考好。我做着美好的梦,拿一根长长的木棍,把小船送到池塘中央,就好像亲手将愿望送到了神仙手里。我总告诉妹妹,我每次达到目标分都是因为神仙帮了我的忙,我没有达到目标就是神仙没有看到我的纸船。而妹妹每次都信了我的说辞,每次都嚷嚷着,也要折一只纸船送给神仙。妈妈还是那句老话,小孩子哪有那么多烦恼啊?可我,真的还是小孩子吗?那多姿多彩的童年,我真的还回得去吗?奶奶无奈地笑笑,那你还回得去吗?人总要长大,不可能越活越年轻。妹妹含着糖笑道,如果你要回去,回到童年,那就造一架时光穿梭机吧。我说,好啊。我长大了,明白奶奶的话是对的,童年真的回不去了。可是,妹妹啊,时光机造不出来的,尘归尘,土归土,大自然有大自然的法则,每一个生命也有它的宿命,任何事物都有始有终,还有那世世代代的轮回,这就是天理,不容破坏的规律。回不去的始终回不去,该长大还是会长大。那离我越来越远的童年啊!我只能在梦里织出自己的影子,枕着幻想,想那段时光,追逐那份天真。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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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记忆每年的春节我们全家人都是回老家过的。今年春节回到老家,我最深刻的体会是:回不去的记忆叫家乡,也就是我笔下的老家。年二十八下午,我才坐车回老家。一路上我都是望着窗外,看那些不断倒退的景物,随心所欲。直到快要到达老家的时候,我才认真地赏景。车子往老家的方向驶去,越往前走,就越给人一种冷清的感觉。倒退的景物不再是繁华的建筑物,不再是为了装饰城市的盆景,也不是城市特有的街灯,而是创物者赐给乡村的礼物,看到的全是高山大树,偶尔也有几座房子从眼前飘过,但是引人注目的还是那些高山、茂盛的树,以及一片片的稻田。车子走的那条路显得越来越昏暗,让人觉得有一丝丝凉意渗到骨子里,给人一种无限的凄凉之感。那些高山好像都在路边,而且越来越陡峭,我幻想那些大山将如何崩下来压住车子,然后我会死掉,数千年之后,后人会在这里挖到珍贵的石油。在回老家的路上,我想起了柳宗元在《小石城山记》中写到的“无土壤而生嘉树美箭”,不知道这里的山村风光能否可以这样描述?到了老家,我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这里没有了以前属于乡村的宁静、穷落,反而具有了一点点城市的气息,但我却没有为家乡的巨变感到高兴。回到了我生活了十几年的村子,我感到陌生,但又很熟悉。记得去年回老家过年,我还走着走了十几年的泥泞的小路,但今年我再也看不到,也感受不到它的存在了。原来上一次与它的贴身接触,竟是这一生中最后一次了。以后,我都要通过脚下的水泥路间接与熟悉的小路进行心的交流。我上小学的时候,老家那条泥泞的小路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每当下雨天,那条小路根本谈不上是路,它简直就像稻田,是插秧时泥土呈糊状的那种。说得更形象点,就是还没有长牙的小孩吃的粥——煲得很烂的,像浆糊。所以每到下雨天,老家的路根本没办法行走。一起上学的孩子们全都穿了一种老家管它叫“水鞋”的鞋子,走起路来很笨拙,像一群企鹅走在乡间小路。那时候我很贪玩,学校下午第三节课都是自由活动,同学们会一起玩各种各样的游戏,因为下雨天穿水鞋行动不便(我觉得走路比平时都显得笨拙),所以不能无忧无虑地玩了;又因为穿了水鞋显得特别另类,我爱面子,不想在学校给大家留下奇怪的印象,而且穿着水鞋在别人面前站着觉得十分尴尬,因此我最讨厌下雨天。每次下雨,我都很怕上学要被妈妈逼着穿水鞋,有几次我哭着闹着,死肯不穿,妈妈就说如果不穿以后都不给我鞋子穿了,或者说不让我进家门,所以只好哭着穿了水鞋,哭着上学去了,当时我恨死老家的那条小路了!离开老家五年多了。每次回老家,妈妈都叫我不用穿太新的鞋子回去,因为老家的路是泥路,尤其是过年,冷雨天比较多,用老家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左一脚泥土,右一脚牛屎”,所以穿新鞋回老家过年,不用几天,新鞋就变旧鞋了。每次回老家,我都穿已经不穿的旧鞋回去。今年也不例外。但回老家后才知道那条我曾经恨了六年的小路已经不存在了,我穿的旧鞋子没有变化,想必如果穿新鞋子回去,鞋子也应该是新的。我应该为老家的变化感到高兴的,也应该替村里上学的孩子们感到高兴——他(她)们可以不穿他(她)们不喜欢的鞋子去上学了。但是我却因为老家的变化感到伤感。我曾经恨了六年的小路,陪伴我走过小学时光的小路,已经不再是最初的模样了。它再也复原不了最初的样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它已经成为了回不去的回忆。晚上吃过晚饭,我想去看看属于乡村的黑暗,没有城市的街灯,很原始的黑暗,黑暗得你只感到寂静,看不到喧闹的任何光影。但是我走出家门口后大失所望——这里哪是我熟悉的老家?我熟悉的老家晚上除了有人在家的屋子可以看到光之外,其它的地方都是一片漆黑的。但是现在我看到的老家,有着和城市里一样的繁华夜晚。白天我没有注意到的路灯,晚上它们用强烈的光告诉我它们的存在,它们的目的达到了,而且还告诉我这座曾经很落后的村庄已经具有了城的气息,踏上了城市化进程的正轨。但是它们的出现,却让我更加伤感,我喜欢宁静,太长时间处在喧闹的城市中,突然很想回到寂静的老家,寻找与内心相符合的宁静,体会乡村与城市截然不同的风格,但是如今属于乡村的特色已经丧失了,曾经是大自然孕育出来的乡村,有天然的风光,但是如今已经被赋予了城的气息,被城的特有物品装饰之后,已经不是纯粹的天然。留给我的是惋惜,但留给别人的也许是关于城市的向往和追求,还有走出大山的心愿,以及关于现代化生活的幸福。老家是我深爱的地方,在这里,我度过了我的童年,而且整个人生的梦想,都是落后的老家给我的,让我从此就有了生存的目标,即使现在我已经不打算一定要实现了,可它们也曾给我动力努力学习。所以,不管怎样,这片土地我也爱得深沉。如果真的要城市化就祝愿能走好这条路,也许数年之后,我已经不认识了,但是曾经存在过比从来都不存在要好吧!回不去的记忆已经回不去了,又何必勉强回到以前呢?听村里人说,村子彻夜都是光亮的,就像城市灯火通明,早上有光后才会自熄。上次回老家过中秋节,我还和弟弟点了灯笼从村头走到村尾,整条村子,都是孩子拿着灯笼玩的欢声笑语。下一次中秋节,村子里还能见到打着灯笼的孩子吧?但是这里的光是不是都属于灯笼还有月亮的?老家,你会不会在那天破例一次,恢复很久之前的黑暗,让我们过一次我们熟悉的中秋节?第二天早上,我和妈妈到街上买年货,平时习惯了快节奏生活的我,这次却觉得跟不上老家的变化了。以前显得单调、贫穷的街道,如今繁华了许多。街边有不少新建的商店显得特别引人注目,而最吸引我的眼球的是以前冷清的街尾竟然热闹非凡,我推测改变那里的是那间大型超市。因为没有时间,这次回老家过年我没有进那间超市shopping。但是看它的外部设计,和我在城里信赖的一间超市相似,我想里面也会有属于现代化的超市布局吧?下次回老家一定去那间超市看看,还要去这条街的最尽头看看以前我经常走的地方到底有没有变化。我记得那里有一条河,河边有很多柳树,河的对岸,是卖农家自编的篮子、笼子的地方,那里的卖主很善良,没有心机,都是在农村里长大的人,很多人没去过城,他(她)们说喜欢农村的生活,城里的人来了农村说农村人粗鲁,生活节拍赶不上时代的变化,但其实是城里的人节奏太快了。他(她)不喜欢城里的快节奏,觉得农村是世外桃源。不知道现在的他(她)们,还是不是这样想的?我真的很想知道那里的现状,希望下一次回老家,那里的一切,都还依旧。来到菜市场,除了觉得市场比以前变窄了,好像基本没什么变化,不过听说在将来不久,这里将有一场重大变革。在市场,我最深的体会是,老家的物价跟上了城市的快生活,涨得非常离谱,本以为老家的菜比城里要便宜,尤其是青菜,但现实是不论什么菜都比城里贵。唉,如此“诡异”的生活,真的是令人琢磨不透!本来说要去逛卖衣服的地方,但终究是没有去,不过听说那里变化很大,不去也好,让自己在记忆里想念一些美好的事情吧。还有很多回不去的记忆,心里怎么想的,看到的事物大多数情况下就是想的那个样子了,但事物是客观存在着的,而心所想的只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映像。哲学上说物质都在运动,现实中的客观事物都在不断变化——不断风化某些印记,又不断呈现新的姿态——这是老家的变化。回不去的记忆,也许真的是回不去了吧?那些城市化的标志物,很客观地存在着;那些回不去的记忆,只能在梦里独自做一次又一次凄美的幻想。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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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曾经温暖的光,映照进胸膛狭窄厅堂,欢声笑语渐荒回不去的时光,被遗弃的念念不忘名为回忆的曾经,被刻上时光的墙。--题记看着窗外的雨越来越小,窗户上的雨滴却还没有减少,我的大脑又开始旋转了,这表示,我又开始想你了。如果这个时候,你还在的话,会在干什么呢?一定又是在睡觉吧?呵呵,以前每到这个时候,你都会准时的睡觉,不管在哪儿,趴在桌子上,躺在床上,只要有地方,你都睡得着。那个时候,我总是笑你“瞌睡虫”,你却很认真的狡辩,说是睡眠不足会影响智商的,可我却不同意,认为你就算睡一整天智商也还是在零的上下徘徊,我说完后,我们都笑了,这些,你都还记得吗?回想起我们刚认识的时候,那是在初一的时候,从那个时候起,我们就是同班同学并且同桌。我们同桌了三年,在这三年里发生了很多,也改变了很多。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上课用的笔记本不见了,老师来检查我们的笔记的时候,你悄悄的把你的笔记本给我,我受了表扬,而你,却挨了批评,下课后,我想把笔记本还给你,然后去向老师解释清楚。可你拦着我不让我去,你明知道是拦不住我的,就发了狠话“只要你去告诉老师,我们绝交。”听到这句话,我哭了。你一看到我哭了,就问我怎么了?我说我不想和你绝交,也不想让你受冤。可是你却笑了,还骂我笨蛋,我本来想骂回去的,可是当我看到你已经帮我找到了我的笔记本并自己又送了我一本后,我便把准备骂你的话咽了下去,转换成一句“谢谢你”。从那以后,我把你送我的笔记本用来写日记,因为我知道你也喜欢写日记,我和你约定好了,每一个星期都要交换日记,你不答应,我以为是你没有写日记,你认真地说,那是因为你的日记都写在电脑上了。那时的我很天真的相信了,每一天都在很认真的写日记,为的就是有一天能让你看到我写的日记。看到有人欺负我,你是唯一能帮我的人;看见我的书没带,你是唯一能毫不犹豫的把书借给我的人;知道我成绩不好,你也是唯一能每天都会帮我补习的人;知道身边没有朋友愿意和我一起玩,你又是唯一能和我畅谈无阻的人……每次想到这里,我都好想感谢你,感谢你愿意成为我最好的朋友,我知道,你最不喜欢我和你说这两个字了,我也知道,就算我说再多的谢谢,你也回不来了,如果你可以回来,让我每天都找一条理由来感谢你,我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只要你能回来!在你临走的时候,你把你的日记本给了我,说是让我每天只能看一篇,你是知道我会忍不住一天全部看完的,可你还是这么说。那天我看到了你的日记本,就知道你之前是骗我的。回家以后,我很认真的看完了日记本里的每一篇,看到最后一篇的时候,我实在是忍不住了,不小心弄湿了你的日记本,那时候我好自责,早知道就听你的,一天只看一篇,也许就不会流泪了。或许你早就猜到我会是现在这样,所以你才提醒我每天只能看一篇吧?我想一定是的。你肯定猜不到,我到现在还在写日记,是的,我坚持了下来,现在写日记成了我的一种习惯。我习惯在睡觉前写一篇日记,我习惯睡觉前看一眼你当时送给我的本子,我习惯了睡觉前看一遍你写的日记……这些,我都已经习惯了。还记得你临走的那天吗?那天早上,我很早被妈妈叫了起来,我习惯性的想继续睡,可妈妈却很严肃说你生病了在医院,问我要不要去,我知道你生的一定不是普通的病,我问妈妈是什么病,妈妈回答我说,是癌症。我一听到这个词,吓得顿时哭了。妈妈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叹了一口气,然后把我带到医院。在医院里,我看到了很多人,他们不说话,只是有些人在哭,有些人在着急的走来走去。他们,似乎都在等一个人。看到我来了,你的妈妈高兴地跑过来,往我手里塞什么东西,我一看,是一本日记。你妈妈说,这是你的日记本,是你让你的妈妈给我的。我问你妈妈,你在哪儿。她也不说话,只是抽噎。所有人都沉默了。我不经意地看到手术室的灯暗了,一位医生走出来,问谁是他的家属,你妈妈赶快跑过去:“我是,我是他的妈妈。他现在怎么样了?”医生也叹了一口气,“你们赶快为他准备后事吧。”听到这句话,所有人都哭了,很痛苦很痛苦,包括我。只是没想到,几天前才陪我玩的你,这么快就没了。在那个时候,我才真正明白,死亡是可怕的,它可怕的地方不是轻而易举的带走某一个人,而是突如其来的带走某一个人,这种突如其来,给他的家人一个措手不及,他死了,没有带走任何东西,可留下爱他的人在那儿伤心,难过,痛苦,甚至是崩溃。直到现在,我还是把你的日记本保存的好好的,这是你唯一留给我的东西,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好好保存它的,就像你还在一样。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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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故乡晚上做了一个梦,梦里八十多岁的老外婆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囡囡,我知道你最好了,带外婆回家吧。”那恳切的眼神与乞求的语气,让醒来后的我久久不能成眠。舅舅把外婆和外公从乡下接到广东的城里已经整整两年了。两年里,我也只是趁着国庆长假去看过她们一回,湖南与广东并不远,但对于我们这些上班的人来说,出趟远门,却是一种奢侈。记得那次见面,瘦瘦的外婆一见到我,就用还能动的一只手紧紧的拉着我,也是如此恳切地问:“囡囡,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吧?”那语气与神情,分明就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看到了希望,令我动容。其实我知道,这是外婆对每一个来看望她们的人必问的一句话。自从两年前来到城里之后,她唯一的心愿,就是谁能带她回老家。回老家成了外婆有生之年最大的期盼。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年轻的外婆跟着外公从县最大的水库——下源水库库区移民,到一处偏僻的高山上落了脚。那年月,山上的日子确实过得比山下丰盈,偏远的地方土地多,饭都吃不饱的饥馑年代里,至少红薯杂粮是够吃的。那时山旮旯里娶媳妇都比平地的人家容易得多。支持国家建设,要移民,考虑生计,大山里成了最好的选择。但还是给我留下了后怕。记得外婆跟我说过,那时山上野兽很多,甚至还有老虎和狼出没,晚上有时还会听到狼的嗥叫。我不知道当时的外婆带着六个年幼的女儿经历了多少个提心吊胆的夜晚,但幸运的是外婆就一直住在那里,将儿女拉扯大,全家安然。在她将近四十岁时,做梦都想要个儿子的她,冒着高龄产妇生育的生命危险,生下了我舅舅。那年月,生儿子传宗接代的思想在所有人的心里根深蒂固,有了儿子,生活再苦再累好像也有了些安慰,在家庭、在左邻右舍中可以挺直了腰板。从山下跟外婆他们一起上来的几户人家,互相帮助,抱团取暖,把荒山开垦成耕地,水源好的辟成水田,打水井挖池塘,种上红薯与稻谷,为了生活,披星戴月,栉风沐雨。尽管偏僻,近乎与世隔绝,可就是这样的一个高山上,慢慢吸引了一些人定居,成为了那里的村民。从我记事时,那里已经是一个有着二十多户人家的小村子了。后来我读书读到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就想起外婆的家,分明就是现世中的桃源。外婆就在这桃源一样的地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辛劳却幸福着。每每我们逢年过节或放暑假去的时候,她总是杀鸡宰鸭,乐呵呵地搞一大桌子菜,并且拿出花生、梨子等自家有的零食任我们吃个够。一放暑假,我们一大帮猴孩子就齐聚外婆家,上山放牛、掏鸟窝、采蘑菇、捉泥鳅……嘻笑打闹,几个孩子在一起,可以把房顶都掀掉,可外婆从来不管我们,只是慈爱地看着我们吵闹。那时,我们都觉得外婆那里是天堂。假期结束了,我们几乎是被爸妈拖着,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回家。有外婆的孩子是幸福的。我们一年年地在这种幸福中长大,而外婆却渐渐老去。长大了的我们渐渐地远离了那个村庄,偶尔回家,也都怕爬那高高的山,去的次数屈指可数。青青的山绿绿的水,古朴安静的村庄在时光流逝中越发寂静。外婆的村庄也跟绝大多数高山村庄一样,年轻人都外出了,留守在家的是屈指可数的垂垂老者。舅舅在广东那边安了家,我妈和姨妈们相继也跟着子女到了城里,可是老外婆老外公却还是坚守在那高山上,不管后辈们怎么劝说。她们习惯了高山上清新的空气,习惯了邻里之间的互相帮助,也习惯了山上的鸟鸣和太阳烘烤土地的味道。如果不是外婆摔了一跤,她可能一辈子都会守着那个村庄吧。两年前,八十岁的外婆摔了一跤,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们都在外面,只好连哄带骗半是强迫,硬是将两个老人接到了城里。一辈子都没离开过自己村庄的外婆,在城里,语言不通,环境不熟,几条雷同的巷子就足以迷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迷彩霓虹,热闹是别人的世界,与外婆无关。两年了,外婆还是没能适应过来。一向坚强的外婆,没有被生活的磨难击倒,却困在了城市的钢筋水泥里。她性情大变,一向温顺的她吵着、闹着,异于常人的举动让人觉得她近乎老年痴呆甚至癫狂。她无休止的吵闹,辱骂,将来看望她的后辈给的钱一张张撕成碎片……刚做过的事,马上就矢口否认。有一次,竟然把善良的一直陪在她身边的外公打得头破血流而不自知。她会对每一个来家里的人说同样的话,你是来接我回家的吧?我看着消瘦的外婆,慈爱的面容里写满了无助与惶恐,心里酸楚无比,我懂得她对自己村庄的那份感情,但我没法接她回家。我的心,同她一样,困在了城市里。我不知道外婆在她的有生之年,还能不能偕同相濡以沫数十年的外公,回到她日思夜想、为之痴狂的家——哪怕是缺乏检修已呈落败景象的那一处曾经遮风避雨却仍能让她感到温暖和慰藉的处所?回到她数十年肩挑日月,坚守人生哪怕仍然贫瘠继续冷清的故乡?一辈子没想过要远离故土,一旦远离了却又为回不去所困。故乡,带给人的不仅仅是温暖,那是一个人情感的最终归宿。这种温暖和归宿感不会随它的变迁而动摇,相反,却因离愁的浇灌更加枝叶疯长,占据了离人整个的心。长大后,我也远离了故乡,呆在了别人的城市,天天上班下班,邻居是谁不知道,唯一记得的是下班后回到住的房子。行动能自主的我,一年到头没回家几次,也无法确定回家的行程。我是不是也有回不去的故乡?我悲哀的想,来日无多的外婆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到那个有着几十年生活情感沉淀的故乡,那个有着青的山、绿的水、蓝的天的桃源。外婆精神皈依的唯一寓所,或许就此只能依然鲜活在外婆的记忆与想念中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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