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魅力
正如朱自清《匆匆》中所说的:“等我张开眼和太阳说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是啊,日子为何来去匆匆,一去不复还啊!像手中的细沙,无意地从指间漏掉。总在转眼间,又到了寒冷的冬季。虽然我独爱秋,但冬天的魅力也令我折服。
冬日的太阳,没有被寒风吹寒,依旧在最上方,照耀着,温暖着……
冬阳美
入冬了,我已变得懒洋洋地赖在我温暖的被窝里,享受温暖。可是,当我懒洋洋地从被窝爬出来的时候,太阳也才懒洋洋地伸着懒腰,搓搓刚苏醒的双眼。没想到,原来太阳也会变懒哦!
冬日的太阳已失去了夏日般炎热,却依如夏日般灿烂夺目。脸颊露出丝丝通红,戴着金光闪耀的皇冠。冬日里的太阳,依然辉煌灿烂,尊贵夺目,华丽又不失自然本色。冬天的太阳,只是一丝一缕的温暖,温柔地给我一种软软的感觉。我伫立在冬阳下,影子已不再那么地清晰。我展开双手,幻化成一只翱翔的飞鸟。哦,冬日的梦想在冬阳下自由飞翔。尽管那只是一丝一缕的温暖,但已在我冰冷的心中燃起了温馨的烛火,把温暖撒满心灵。我爱太阳,喜欢阳光,尽管它并不会爱我。
那风,总在不经意间吹过,清爽?温柔?刺骨?只是一湘红颜。
冬风寒
人们常说冬日寒风呼啸,冰冷刺骨,可在我这江南水乡却不失温柔。一阵一阵冬风拂面吹过,温柔地抚摸着脸蛋,可却无一丝丝寒意。等她挥舞离去后,才发觉全身发冷。呵,原来我已沉醉于这温柔的风中。想要提笔谱写这一美景,才发现手已冻僵,自己也失去了昔日潇洒的笔风。如果让我用一个词形容冬日的风,那就是“美女”。所谓红颜祸水,邂逅这一美女,树叶经不住诱惑随之飘落,肢体也被这一美女麻痹了,手就更不用提了,已被沉鱼落雁的她折服,呆呆地望着她离去的身影。
那片片树叶依偎着树枝,可总是有人要把他们带走。
冬叶落
有谁经得住风极具魅力的诱惑?树叶也不例外。寒冷的空气把他们麻痹,只是万事具备,只欠冬风了。一阵风吹过,树叶纷纷活跃了起来。有些树叶经受不了寒风的刺痛,从树上坠下,永远沉睡了。有的树叶正为2008北京奥运会做准备,开始练习跳水,嘣地从树枝上跳下。有的树叶则踮起脚尖,双手提着裙角,进行着一场华尔兹舞蹈大赛,纷纷从树枝上飞旋落下。这下,树枝上仅有零星的几片树叶依然紧紧地抓着树枝,不舍离开。
幻想着雪,轻飘飘地,在空中挥舞着春的希望。
冬雪隐
在这个江南水乡,没有白雪皑皑的景象。因为这是茉莉仙子的家,她只属于温暖的南国。白皑皑的雪在这已销声匿迹,归隐天堂了。从小就在南方长大的我没有见过真正的雪,碰过雪,于是脑海里总会幻想着雪的样子。有人说,雪不美,只是单纯的白色罢了,一点也不好玩。我想,实际上我并不需要真正地看过雪,因为,在我想象里的雪会更美。我不想刺破美丽的幻想,享受现在的幻想,就足够了。
冬,福昔?祸昔?爱她拥有寒冷的魅力。
傻子
她总说,“看不破,就无法再继续前行。”
我总会问她,“为什么?“而她总是笑了笑看着远方的路不再说话,那时的我不明白为什么她总不告诉我为什么,后来当脚下的路走多了我才明白,她一直在告诉的一个答案。很多的道理并不是由别人告诉的,而是由自己去参悟的,因为别人能告诉你的是他的感受,而并不是你的感受。
每天像个傻子一样去犯错,去害怕,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正因为越是害怕就越会逃避,人往往为了逃避一种现实总会想尽一切办法去避免,所以这样也正好可以避免下次的犯错。
望着天空,总是会在他的眼前飘过很多的白云,仿佛在告诉他,要记得它们曾来过。但眨眼间它们消失得不留痕迹,仿佛从来都没有存在过。这就是云,不管有没有人记得它曾经来过,它都要从人们的眼前走过,不在意有没有人记住它,它只在意它有没有来过。它就是个傻子,它傻得其乐,而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的一个傻子呢?
“你看那个傻子他在干嘛?”“你看他那个傻样简直笨死了。”诸如此类的句子他不是没听到,只是觉得他们才是那个傻得可怜的人,因为他们看不清别人也看不清自己。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尤为喜爱唐伯虎的这句话,仿佛是人生的一种写照。天才又如何,傻子又如何,不过都是普通人都看不懂的人,所以傻子更接近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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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魅力冬天,宛如水一般纯净。冬天,宛如一位穿着雪白色衣裳的仙子,把快乐带给人间。冬天的雪,宛如那让人快乐的药方。冬天的雪,能让伤心的你快乐起来,那是为什么?因为冬天的雪,就是冬姑娘给我们的礼物。雪花从天上缓缓的飘下来,假如你把手接住它,它会在你手中融化。那冬天的雪可以让你玩精彩的游戏呢!那是什么游戏?那就是好玩的堆雪人,有趣的打雪仗,还有让你最快乐的滑雪了!冬天的雪,有的似乎不愿意落下了,因为它们知道:我太小,落到地上可能会融化。有的雪会慢慢的飘下了,一片片雪花扬扬洒洒的飘下来,如柳絮,似蝴蝶。缓缓地飘落下来。这就是冬天的雪——使人快乐。冬天开放的花,最有品格,最有灵魂,最有骨气的。我今年学了一篇课文——梅花魂,里面讲着梅花的品质,也代表着中国有气节的人物。这就是冬天的魅力。3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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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魅力刺骨的寒风丝毫不讲情面的刮去了人们丰收的喜悦,鹅毛大雪覆盖了一切喧嚣,同时也覆盖了晴朗的心情。寒风中,“讨厌冬天”这个话题以风为载体传遍整个城市,也传到了冬天本人的耳朵里,但冬天并不伤感,她仍旧那么冷静、那么自然,她知道,时间一天天过去,她的孩子——春天,就快回家了。故事中的冬天恰似现实生活中的幕后工作者,或者是舞台上表演“反面人物”的,他们甘愿受苦受累,只要演出顺利进行,他们会认为那汗水就是甘露;无论导演怎样将反面角色丑化,他们都认为成功反衬正面人物是自己的责任。风光过后,人们往往记得台上哪位演员的表演出色,可谁又能说出这台晚会总策划的名字;电影结束,人们津津乐道的是英雄救美的动人场景,可谁又会关心“坏人”为拍摄“挨打”受了几处伤。诚然,晚会的看点着实在明星的表演,电影的卖点的确在主角的英姿,可看过、笑过之后,别忘了稍带上幕后的演职人员,仅仅这样,那些“冬天”们就会很感动了。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简单的词藻蕴含着的哲理开导着一代又一代人,可总觉得这对冬天有点不公平,给人的感觉似乎在劝你:再熬两天吧!想想春暖花开,这该死的冬天就不那么难熬了!可你是否知道,没有大雪为土地保温,春天的播种会顺利吗?没有冬日的冻结,春季泥土会湿润吗?没有严冬的磨练,春姑娘的脚步会那么健康坚定吗?冬天是春天的母亲,这话一点没错。所以,不才的我想盗版一下雪莱他老人家的话:没有冬天的到来,就没有春天美丽的临近。冬天是伟大的母亲。春天固然绚丽,夏天着实热情,秋季的确丰满,大多数人都想像他们一样,清纯、阳光、稳重。可我却喜欢冬天,不是我假装另类,不是故作个性,我真的爱冬天的那份冷静、那份无私、那份宽容。由我的性格取向,我以后很可能作一位幕后人,默默奉献的那种职业,我喜欢它,就像我喜欢冬天一样。我会尽心尽力,虽然我不风光;我会踏实肯干,虽然我不耀眼。因为我认为:做个“冬天”,更有魅力的,大家相信我吧!荥阳市第二小学六年级:***700字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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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魅力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尽管各有各的独特韵味,但秋无疑是人们最喜爱的季节。而冬,似乎很少有人把它视为自己心仪的季节。其实,寒冷萧瑟的冬天的魅力同样动人,只是没有细细品味罢了。冬天的太阳是最迷人。因为冬天寒冷,使人很珍惜这难得的温暖。星期天的下午,漫步在街头,任柔和灿烂的晖光洒在肩上头发上,也许会使你精神振奋,心情突然间变得舒畅开朗:也许你会心神一动,感到生活是多么美好:也许更会使你感觉惊呀,发现冬天原来也有如此醉人的,却没有被发觉的魅力。看看路旁的商店和百货大楼的水晶玻璃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缤纷奇异的光芒,水果摊上的大红苹果因为有了阳光的明媚光芒,越发显得红润光滑,好似涂了蜡一般。花房里的康乃馨和百合、紫玫瑰沐浴着阳光正开得灿烂、鲜活,生机勃勃。这些都是多么美丽,多么奇妙的景象呀!冬天的被窝是最温暖的。工作、学习忙了一天,受了一天的寒风吹刮,脱下棉衣,钻入被窝。脚下是温暖舒适的热水带,手里是酸甜可口的热果汁,耳边是悦耳的《七里香》。好温馨,好闲逸的感觉!冬天的服饰是最有味的,不同于春天休闲的牛仔,夏天飘逸的沙衣,秋天柔软的毛衣。冬天的服饰尽管较之其他三季笨重些,但它独道的韵味却是其他三季服饰所不能比的。披上色彩淡雅、和谐的软绵绵、毛茸茸的大衣,穿上深色厚实的牛仔裤,脚蹬高帮长靴,脖子上面再围一条长长的围巾,将整个人裹得严严实实的,虽然顶着凛冽的寒风,但躲在厚厚的衣服下的身体是多么温暖。不知不觉中,那份强烈的寒意减轻了。冬天的自然中最吸引人的,最独特的,最有代表性的,最可爱的还是非雪莫属。虽然,潼南很少见雪,但雪依然是我们所向往的,雪的洁白晶莹,玲珑剔透和奇妙无穷让人真的很心仪。我幻想着:当一场大雪过后铺天盖地到处一片银白色,有多美丽!我们踏着厚厚的积雪,倾听着脚下唱出的“咯吱咯吱”的音乐。在雪地里奔跑着,跳跃着,互相投掷雪球。被投中的同学“哎哟”直喊疼。“恶作剧”的同学“幸灾乐祸”地笑着。玩的满头大汗后,安安静静地坐一会儿,琢磨着该如何堆一个美丽的雪人。等辛辛苦苦的“大功告成”后发现原来那么多汗水付出后,换来的只是一个“四不像”时,依然满不在乎的作一番自我欣赏?这该多有趣!冬天是美丽的,如果你发觉了它动人的魅力,就会知道它是这样可爱,这样让人心醉,这样――丰富多彩!9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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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魅力近几天冷了起来,没想到在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能有这样意外的惊喜。如果总是不冷不热,让人混混沌沌地过去,多少会有些缺憾。冬天的魅力,在于至少有那么几天足够冷——再下两场好雪就更妙了。听说不少地方下了雪,可惜雪没有从济南的天空飘落。毕竟冬天已经像个冬天,处处的寒意点缀着人生中的又一个冬季,如花香弥漫、星辉熠熠。天将破晓,从温暖的被窝利利索索地爬出来,奔跑在残余夜色笼罩的大明湖,出一身惬意的汗。住处简陋,不能淋浴,不然就可以甩掉衣服,在晨跑后好好地冲个冷水澡。不过,接一盆冷水,打湿毛巾而擦浴,也有一番好滋味。如果天不够冷,洗冷水澡的乐趣就减去不少,天终于还是降温了。和别人说起洗冷水澡的事,不免会有人说小心别感冒,其实不然。它会让身体更强健,体质更好,让人更能适应天气的变化,更不会随便生病。相信有人也想洗,又怕太冷,甚至想起来就打哆嗦,还是不洗的好。事实上,打哆嗦是难免的,怕也是难免的。我最初洗时,也很害怕,洗得过程中也哆里哆嗦的,但洗完后穿上衣服,那一刻是真幸福啊。我有很长时间洗冷水澡,更贪恋洗完著衣后那份舒服,现在的话,更享受洗澡的过程。当然,洗冷水澡不是脱光衣服就大洗特洗,如果洗完后就长期卧病在床,可就不好喽。佳境需渐入,妙趣慢慢得。数日前,有两天晴得很好,温暖的太阳高高地挂着,恍惚中如在春天。很多人喜欢冬天里温暖的日子,这样就可以意气风发地走向室外,或活动筋骨或游目骋怀或选景拍照,不一而足。从这里可以看出人们的态度,温暖受人欢迎,寒冷不受人待见,于是温暖的春天有最多的赞颂,寒冷的冬天往往用来渲染不如意。当我们说“人生的春天”与“人生的冬天”时,给人的感觉是一暖一寒。自然四季轮回,人生也难有永远的春天,免不了要过一过冬天。寒风起时,有的人会抖得不成个儿,有的人会挺立如树,一个人的体质、意志、态度等,这时就会出来。抗寒能力弱的人,天冷了多穿件衣服,人生冷了也可以如此。不过,很多人在人生的冬天无衣可穿或衣服太单薄,缩在一个角落里瑟瑟发抖,而不是寻找更暖和的衣服。人生的衣服有很多种,信仰、理想、责任、感悟、学识、胸怀、人情、欲望、虚荣等等,不一样的衣服有不一样的温度和舒适度。有的衣服虽然能御寒,却像潘多拉盒子,后患无穷。冬天的衣服,于平时就要好好准备,一冷就顺手穿上。没有经历过冬天,经历的春天便不像春天;经历的冬天不像冬天,如同没有经历冬天。人生的冬天多很突然,所谓祸从天降,这时先考虑多穿件衣服,免得染病。然后是洗冷水澡等,慢慢从冬天找到乐趣,充分领略冬天的魅力。9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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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的魅力绿,荡漾在天地中,宛若一幅油画,青翠欲滴,渗入皮肤的每个毛孔中,直达心脏。——题记春天姗姗来迟,生命也蠢蠢欲动,一切又焕发了活力。北方的绿是不同于南方的,它的颜色比南方更加苍劲,有力。甚至绿的都不叫绿色了,而是更偏向于一种墨色。走在公园间,看青松翠柏,望草色浓郁,心头盎然,无法言喻。忽然间,看到了一株小草,才刚露头,在墙角的缝隙里艰难的生长,让人看了就觉得心疼。想要去把它移栽至其他地方,忽然想起了爸爸说的话:“一株小草,不需要我们去怜悯。它有着它自己的信仰,它的力量是无穷的,甚至超过我们人类。”是啊,看着眼前的小草,感慨与它的冲劲与不屈不挠的精神。它的绿色在我的心中一点一点的被放大,溢满整个眼眶。走下去,就看到几位大姐姐在写生。于是绿色在她们手中被渲染的更加贴切,那是一种顽强向上的拼搏,也衬得花儿更加姹紫嫣红。芳菲间,蜂蝶飞舞,为绿色又增添了一种俏皮与可爱。而南方的绿就似朱自清笔下写的,灵醒与恣意。特别是在河边赏垂柳依依,行动间,便觉得自己羽衣轻扬,有飘飘欲仙之感,好似飞起来一样轻盈,超脱。雨过天晴后,天空泪洒叶上,晶莹的水珠剔透明亮,使得叶子超脱凡尘,不带一丝尘埃。澄透的阳光洒下来,照进叶子里,便显得那么不真实。顺着脉络淌下来,滴在地上,渲染出一圈一圈的光晕。它也使得叶子像碧玉一般空灵,可以看透万物,看透宇宙……“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白居易偏爱绿色,因为它是绝对不会与其他事物争宠的,它只愿做陪衬,让一切都显得更加美好……如果人可以变为颜色,那么我愿变成绿色,在天地间散发着那与众不同的魅力,浑厚却又娇小……6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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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的魅力即使有了一千年的尘封,也不会衰退。那里古老的石桌上,放着一杯请茗,充斥着整个生命花园……冲茶当娴熟的手把水壶轻轻提起,我已经知道茶要来了。像没有什么感觉似的,那么妥帖,那么自然,主人的眼里总透漏出一丝温柔,像为了茶而准备的温柔。确切说,应该是为营造更好的气愤。茶具是紫砂的。朱红色里慢慢透漏着微紫,经典而有韵味。像以前那些高雅的文人,总透漏着一股不可言喻的气质。主人抄起茶具,既安谧又迅速地将茶冲好。茶具上写着,“高冲低洒,刮泡淋盖,关公巡城,韩信点兵”。这16个字点明着功夫茶的技巧。茶走头一回为“洗茶”,从第二回开始才有得喝,但也不能冲太多遍,太多遍就会失味。白色的烟从茶上飘抚过来,像想离开茶又有千丝万屡的缠绵,烟飘在空中,如白纱般迷乱,直到入口前的一瞬间,还在徘徊,犹豫。没有人知道它在犹豫什么,只知道,品茶,茶在手,茶香。喝茶我的父辈们很爱喝茶,这也是我们这里人的特点,但他们还爱品茶,喜欢讨论茶好不好喝之类的。我虽然也爱喝茶,却没有他们那么痴迷,而对于茶的知识,也是一知半解。喜欢冲茶的淡雅,主客之间似有默契,却不知全都掌握在茶的手中,相信,如果没有茶,气氛就不会那么好了。喝茶的清闲,就像喜欢一个女孩子一样,每当面对它的时候,除了欣喜,更多的是紧张。但也很快被它的高雅说感化,任自己融进它,品味它,让它细腻光滑的清香进入自己的喉咙,让自己随它进入一个舒适的地方。吾乃俗人,不能像高雅的人那样,用本来大的嘴一点一点地喝,讲究那么多。喝茶,我认为更应该注意的是自己的心,只要心静,何必再多做些别的呢?我更喜欢让茶一下子溜进嘴的快感,享受它的温柔,余香。但也不是喝茶就一定要有理由,喝茶,并不是代表什么高尚,更多的,还是你自己的感觉,只要快乐,茶永远是香的。悟茶从小我就受父母亲的影响,几乎每天都喝茶,但真正爱上喝茶是近几年。或者,正因为对世事了解太多了,才来感受这种非凡的气质。而这种非凡的气质,我也说不请是高雅,是自由,还是清闲,或者是各人各有看法吧。但我看中的还是它的悠然自在。记得去梅州旅游前,我就发誓要去看一看那里的茶园。不为别的,就为了却心里的愿望,就为知道茶的故乡。而到了那里,我算惊呆了。偌大的茶园,茂盛的茶树把纵横的黄沙路掩盖得若有若无,而人走进其中,却又有路可走。几个农人在工作,望见我们,露齿地笑,很朴素,也很自然。那种质朴不是一般人能感受得到的,那样的笑容,任何一个人都会被感染。我想,茶出生于这种地方,难怪给人的感觉就是这么朴素,自然。我的父辈们在买茶和喝茶的时候总喜欢评论其香不香,质量如何。我虽然爱喝茶,我却不懂,只是知道有一杯茶在手中,一边和别人聊天,一边欣赏别人冲茶的技艺。看对方的神情自若,潇洒自如,让对方有满足感,而我有美的欣赏。而且,凡在我们这个地区的,大人们没有不会冲茶的,技法之娴熟,就要看其年龄了。年纪越大,喝茶越讲究,冲茶更仔细,茶自然就更好喝了。茶的色很特别。水和茶本身都关系到它的颜色。茶色浅的,除了关系到茶本身之外,还有水沸腾的程度。而茶如果冷了,就不好喝了。而茶的颜色太深了,又太苦,我是一个不会“吃苦”的人,自然就不喜欢苦茶了。茶热的时候,上面的烟很浓,拿到灯光下看,微黄的茶水上似有烟雾缠绕,想飘出去又不依依不舍,很容易让人想到很浓厚古朴的情趣。曾经很喜欢冰心的小诗,所以总在空闲时捧起《繁星?春水》,但如今只记得几首,其中记得最清楚的一首只有两句:“白的花胜似绿的叶,浓的酒不如淡的茶。”读这首诗的时候刚好手里有一杯妈妈刚冲的茶,白烟不停往上冒,清香弥漫,小心地饮上一口,才发觉,冰心真的很能掺透人生的道理。或许人生应当像诗歌里的,抛弃掉所有的尘埃杂念,让自己反朴归真。这才是茶的本色,茶的魅力。只要心是纯的,就让茶朴素你吧!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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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魅力曾见过时间跋扈与飞扬回头失盈迷茫间已麻木曾见过高楼俄倾成平地看透了天道循环无止歇曾看过老师深沉的眸子瞬间明白平凡并非无魅力可言粉笔与黑板的轻轻絮语渲染了秋天那灰白的颜色吟诵学生心中永恒的爱在神圣的梦境里在大漠的荒辽里轻轻地诉说讲述着耕耘与收获的故事一花一草一木平凡在湛蓝的天空下一人一物一事平凡在平凡人的眼里流连顾盼之间道破了平凡的魅力启开生命的长笛刹那那铃声悠长悠长2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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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魅力你应该庆幸自己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应该把自己的天赋发挥出来,经验,环境和遗传造就了你的真面目,无论是好是坏,你都得弹起生命中的琴弦。——美国卡耐基“你看你,人家念念就是比你好,什么都学不会。哎!”老爹老妈又在对我进行间接式的批评了。他们老是这样,满美主义太彻底,眼中容不下半粒沙子。似乎在他们的眼里,别人的女儿是金子,自己的女儿就是石子似的。不过对于这些话,我也只能保持左耳进,右耳出的心态,否则总有一天会被他们的虚荣心折磨而死。念念是老妈同事的女儿,人长得十分漂亮,学习也不错,什么钢琴,画画p声乐……她似乎样样会。但是对长辈却半点礼貌都没有,整日目中无人的。但是在父母眼里,只要成绩好,就一切OK了,什么礼貌,品德,那些就根本不重要。总之,在父母眼中,成绩不好那就是最不正常了。不过也真就不知道,为什么就要老是拿我和别人比,我是我,又不是别人。夜总是黑乎乎的,老妈已经睡了,老爸却还在看电视。有时自己甚至会觉得,对于他们来说,可能我是一个最大的不幸吧!至少,是因为我,他们才觉得抬不起头的。不过,偶尔也会认为是他们太要强了,老是让我和别人比,老是把别人当作是一副名家的作品,然后就临摹着,努力的让我变得更像别人。这样真的是为我好吗?或许要10年或20年之后才有答案吧!前些日子,老妈偶然看见了一本叫《哈佛女孩》的书,可能是受到书上的“启发”吧!一看完就兴奋的对我说:“嘿!快过来,你看人家多优秀呀,考上了哈佛不说,还当上了什么科的主席呢!”但是马上又沉下脸来望着我,“你要是有这点本事就好了。”顿时,从脚下就冒出了一股寒冰透骨的冷气,真的很冷,很冷。满脑子就只有一个字恨,恨自己没出息,不能为父母争光,不能让他们因我而自豪;恨父母不能理解自己,我也有我自己的长处呀!为什么父母就看不到呢?别人是怎样,不一定我就要是怎样呀。为什么我就一定要和别人分出个高下呢?事情总是变幻莫测的。没过几天,老妈居然从书店为我买了一套《奥林匹克丛书》,还说让我争取在假期做完,天呀!这不是要要了我的老命吗?哪计算机估算了一下:老妈布置的作业加老师布置的作业除以假期天数得到的结果是122。那么也就是说,我每天只有做122道题才能讨好老妈,否则就没有好脸色看。但是我原则了后者,因为我很清楚自己不可能一直这样下去,也根本办不到,我并不需要照着别人的生存方式去生存呀!或许,这样的想法是不随大流的,但是我应该庆幸自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更应该坚信自己,坚持自己的,不是吗?或许在某方面我会做得很好呢,更或许未来的某一天我比别人做得更好呢?于是,我决定不服从安排。果然,在几天后的某一分,某一秒,老妈发现我没有按时完成“任务”,不仅臭骂了我一顿,还给了我一个耳光。但我仍然决定做自己,毕竟,人只有一辈子,我想自己应该没有这个不要做别人的影子吧!可能很多人看完文章之后会觉得我太固执,太不识大体,目光太短浅了,但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活出自己,展现自己的独特的,不是吗?我,就是我。我不想,也不需要去刻意模仿别人,每一个人都是唯一的,所以,我们更应该向世界展示我们独特的一面,展示自己的风格和魅力。要勇敢大声的说:“我,就是我,世界上只有一个。”12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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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又是数学课,七弯八拐的几何图形,烦琐烧脑的二次函数......光是想想,几分畏惧袭卷全身。同学们个个像霜打的茄子,无精打采的,刚刚的兴奋劲儿早不知躲到哪爪哇国去了。“今天我们上一节《圆》的专题课,大家先试着做几道题。”数学老师一手掂本教材,一手揣在兜里,优雅地走上讲台。她看起来很温柔,说话的音调也不怎么高,尽显淑女的气势。旁人却孰不知,她威力无人能及,对于学生,刹帝利的高大形象立即印入眼帘,教室里寂静有些叫人害怕,即便冬日里呼啸的瑟瑟寒风也打不破这份死寂,徒显其声罢了。同学们紧握笔杆,一声不吭地埋下头努力装作认真专注的样子。终于,同桌小声的惊叹撩拨我起的目光。“哇!看!圆规手,老师画的圆,绝妙!”我被吓得一惊,稍稍抬起头,缓缓转过脸去,惊艳的身影恍若一幅动态的画卷,只见老师两指夹根粉笔,以小指为圆心,胳膊为支架,一个优雅的兰花指转一圈,圆如罗盘的已经印在黑板上了。讲桌的粉笔仿佛被老师施了魔法般,任其摆弄,魔力四射。我愣呆了,傻傻地瞪大双眼,嘴巴张成了“0”形,过了半晌才缓回神来,也只是羡慕的份儿。借着老师在黑板上抄例题的空档,同学们稍微放肆些,开始小声窃窃私语,心思早已不在写题上,一双双惺惺眼流露得尽是佩服,大家面面相觑,不需言语,彼此也都心领神会,几抹浅浅的笑靥就是心灵最好的沟通。斜对面的男孩拿出草稿纸,用书挡着,拿铅笔学画圆,起初兴有度极高,几轮下来,结果不忍直视,不是这里画鼓了,就是那里画歪了,如蛇般的线条跃然印在纸上,引来全组的大笑。数学老师精神抖擞地大讲特讲,神情激动地在黑板上指指点点,“同弧所对的圆周角相等,所以......”这节课的兴奋点达到极致,之前的泥菩萨全活了,时间格外快,嘹亮的下课铃已经打响,老师前刚迈出教室门,同学们后脚便蜂拥直冲讲台,抢根粉笔,在黑板上天马行空,大作一番,“怎么这么难画!"好丑啊!”老师真厉害!”教室如煮开的沸水般,欢呼声,尖叫声,推攘声挤作活如个菜市场,不过多久,黑板上大小不一的圆交织在一起,就如同毕加索的想象画一样,富有艺术感却滑稽可笑。老师的魅力是无穷的。她可以是名苛刻的长官,令学生寒颤惊心;可以是位亲密的朋友,与学生乐作一道;也可以是个偶像,让学生心生敬畏。学海苦涯中,她会同我们一起赴汤蹈火,出生入死;会陪我们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会在我们山重水复的时候打开那扇柳暗花明的窗。正如古人云:“亲其师,信其道”。茫茫学涯里,书山有路勤为径,有师相伴乐为擎。师之绝技深几许,生徒羡慕梦多回!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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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会的魅力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来自五年级一班的学生杨一然。今天,我们胜利街小学召开了盛大的春季运动会,现在我以小记者的身份来到了热闹非凡的操场上,现在,就由我带领大家去领略一下运动员们的风采吧!据了解,此次运动会共有六个项目,分别是100米、200米、400米接力、跳高、跳远及铅球。同学们对参赛项目的报名都十分积极踊跃,都十分珍惜此次为班级争光的机会。现在比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做为观众的同学们此时都自愿担当啦啦队,连老师们都参与其中呢。瞧,啦啦队都在扯着喉咙拼命地为运动员们呐喊助威;而作为运动员的同学们,此时正紧地做着热身运动,一幅摩拳擦掌的样子;更有一些同学跑前跑后,为运动员们做好后勤工作,好一幅热闹的景象!不好,那边正在进行的400接力比赛中有一位同学摔倒了,看他呲牙咧嘴的样子一定摔得不轻,班级的同学们一下子紧张地站了起来,啊,他站起来了,他跑起来了,虽然有伤在身、虽然鲜血直流、虽然步伐艰难,可他还在坚持着、追赶着,绝不放弃!当他把接力棒递给下一位同学时,全场同学为他报以热烈的掌声!多么好的素材啊,我抓住时机跑过去,“这位同学,是什么力量支撑你带伤跑完全程?”“因为,我代表的不是我自己,而是我们的班集体,既然老师和同学们给我这个机会,我一定会尽全力跑完全程,坚决不会为班集体抹黑!”多么质朴的语言、多么勇敢的行动,这位同学,好样的!瞧,那边正在进行跳高项目的颁奖仪式呢,只见冠、亚、季军正满脸自豪地站在领奖台上,正是因为几个月苦练、赛时的冲刺以及为班集体争光的心才换来今天的成绩。“既然班级赋予我机会,我就要为班争光;既然老师同学们相信我的能力,我说一定要做得最好,我相信,我们班是全校最棒的!”这就是冠军的回答,自信、骄傲!比赛到现在,真是亮点不断,不过,我还发现了一个新亮点,那就是亲爱的老师们,今天,她们将不再是老师,而是班级的一员,她们与同学们一同呐喊,和同学们一齐开心。“老师,您为你的学生们骄傲吗?”“当然,我们班的同学为了此次运动会都付出了很多,我觉得无论他们成绩如何,在我心中他们都是最棒的!我为他们感到骄傲和自豪!”听着老师的话,不由得让我们想起了妈妈。对了,我们的啦啦队可不能忘记,他们在比赛中可是功不可没,“同学们,你们为运动员如此卖力地加油呐喊,而成绩又不属于你们,你们觉得这样做值吗?”“当然值,不管谁参加比赛,成绩永远属于班集体,我爱我们班!”好可爱的同学们!我的采访告一段落了,而比赛还在激烈地进行着,接下来,就让我坐在同学们当中,为运动员加油,领略运动会的神奇魅力吧!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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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的魅力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讲到,中国绝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书中有这样一个例子,如果让日本员工每天擦6遍桌子,他们一定会一丝不苟地每天擦6遍,而我们中国的员工第一天会擦6遍,第二天也会擦6遍,可是第三天就会擦5遍,第四天可能只擦4遍,到后来很可能一天只擦1遍也很难说了。从这个例子说明,日本的管理制度并不比我们好多少,但他们管理起来就是不折不扣,非常严格、认真,因为他们说到做到,不论多细的要求,定能执行不误,我们却不能做到。这个例子很好地体现细节能够表现整体的完美,同样也会影响和破坏整体的完美。有很多小事,一个人能做,另外的人也能做,只是做出来的效果不一样,往往是一些细节上的功夫,决定着完成的质量。藐视细节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差事,使得他们对工作缺乏热情,甚至即便这样也不能把事情做好。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我们的学习也是一样的,也许很多人觉得自己很刻苦,可是成绩总是不理想,经常有同学在抱怨:“这里白扣分的,这个是算错的,这个没看清……”许多人觉得不以为然,下次小心就可以了,可是当下次考卷发下来时,原来的错误依旧有。我们的失败并不在于自己能力的差,而是失败在一些细节上,这些我们不注意却是决定成败的小细节上。我们要做的就是认真对待每一件小事,珍惜时间、自觉学习、不畏艰难,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注重细节是一种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充分的体现,要想比别人更优秀,只有在每一件小事上比功夫。然而,我们许多人眼中所看到的只有人家成功的辉煌,却很少去关注他们背后对于细节的用心。对敬业者来讲,凡事无小事,间单不等于容易。我们许多人都只是普通人,而我们大量的时间都是在做一些小事,但假如每个人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做到位,就已经很不简单了。社会中有360行对于管理者来说,在工作中必须把常规工作做到位,以身作则,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要想比别人更优秀,只有在每一件小事上下功夫。对于敬业者来说,凡事无小事,简单不等于容易。因此,所要做的就是:花大力气做好小事情,把小事做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的真理。有个资质平平的人去大公司应聘,走进总经理的办公室,看见地上的纸屑就捡起来,就因为这个小细节,这家大公司因此录用了他。这个故事应该很多人都听过,这不正是“细节决定成败“的最好体现么?在学习和工作中,如果我们关注了细节,就可以把握了创新之源,也就为成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一心渴望伟大、追求伟大,伟大却了无踪影;甘于平谈,认真做好每个细节,伟大却不期而至。这就是细节的魅力!南郊中学韩欣悦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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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的魅力今天,天上的云朵如死灰,我们六(一)班与六(二)班都不希望天上下起雨来,因为将有一场强强交锋的篮球比赛即将进行,所以今天我们都对天气非常敏感,希望不要下雨。到了上午最后一节课,天气终于放晴了。我们双方整装待发,来到球场上面一决雌雄。只见对方球员穿着统一的班服,还带着NBA的护具,最让我们不可理喻的是,他们竟然排成了一字长队,举起手臂,如怒吼的老虎向我们吼道:“你们过来呀!”接着又说:“如果认怂了,我们就不打比赛了!”面对如此挑衅,我心中似有万分的愤怒在咆哮,在激励我,也在鼓励我,我要和我的兄弟们一同战胜这群狂妄的对手。比赛开始,我们队派出了最强的首发五虎,同时也用强大的内心去给予对手尊重。主裁判在中场发出了球。只见陈家琪高高跃起,手指将球拨向我们这边,我马上抢到了球。我持球慢慢向前推进,可不料我作为一个高后卫,却被对方前锋方亚舟把球切下。他迅速向前突破,如一只离弦的箭,一直向前。眨眼间,只见方亚舟已经开始三步上篮了。不能让你进球!我高高一跃,如拥有神力冲上云霄般,高高扬起手臂,在空中一把将球抓下,又传给在底线的陈家琪。陈家琪马上带球突破,轻松上篮得分。开门红啊!可是,在接下来的二十分钟内,我们连续被对手的三分球命中,他们居然打出一波二十二比二的攻击狂潮,那篮球就如被对手施了魔法一样,怎么投都进。篮球入网,那跳动的球网如浪花飞舞一般。终于,上半场的哨声吹响了,这才终结了六(二)班对我们的三分轰炸。在中场休息的时候,我想:六(一)班不能输。今天,六(一)班必须是冠军!陈老师对我们说:“不要急,还有二十分钟,稳住,咱们杀他个回马枪!”下半场开始,我们班展现出了非凡的战斗力。我们众志成城,打了他们一个里应外合。我们班龙明煦三分命中,我与陈家琪在对方的内线翻江倒海,杨戈谰的中投,候云轩的助攻,我们把比分狠狠地拉了回来。我们要赢了,这才是六(1)班,这才是篮球,这才是六(1)的精神!比赛还剩一分钟,六(2)班在方亚舟与李昱的带领下拼命追分,我们暂时以三十三比二十五领先八分。对方喊了暂停,似乎商量着对策。暂停过后,对方上了双掩护,将空位留给方亚舟,方亚舟拿到球,一记三分命中,接着,对方球员再进一球。风云突变,留给我的是十秒进攻时间。不能再犹豫了,我们必须赢下来!于是,我运球长驱直入,晃过拦截对手,三步上篮,驾风而起,手臂向下一扣,篮球老老实实钻入篮筐。我落地的一瞬间,听到裁判的哨声嘹亮地响起。“绝杀!绝杀!绝杀!”我的队友们欢呼起来,有一个还笑出了眼泪,我也热血沸腾,痛和累全消失了!这就是篮球,这就是篮球的魅力!它让我感受到了人生的起伏,感受到了胜利的喜悦,我对得起我自已,对得起六(1)班。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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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魅力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题记文学的世界花团锦簇,灿若星河。偶然之间,我在其中艰辛地翱翔,终于感受了文学的魅力。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爸妈工作都忙,我又是独生子女,心中那份孤独自然是无法名状了,我时常借助打打游戏消磨时光。一段时间后,在百忙之中抬起头的爸妈,终于发现老往电脑房窜的我,把我拎出来,狠狠地教训了一顿。我无语,其实,心中也很不服气。也许是发觉我内心深处那份孤独,爸妈给我买了一个大书柜,放在房间里,还有两箱儿童文学书籍。那时,我总是认为这是父母给我一个远离电脑的借口,我并没有真正地感激。带着无奈,我开始阅读那些儿童文学书籍。后来才发现,那是我开启了自己的文学之旅,在有趣的书籍里悄悄地享受文学世界的魅力。当我从书柜上抽出第一本书时,我并没有对它产生抵触感,而是感觉十分亲切。明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最爱五彩斑斓的童话书,可我却不会对这仅有黑白两种颜色的书产生排斥。我坐到书桌前,细细品读。这本书叫做《爱的魔法》,讲的是一个家庭因爸爸的离家出走,决定领养五只狗狗和一只猫咪来填补爸爸的空缺。在这个小家庭中,心灵最纯洁的妹妹最先听到宠物们的说话,她管这叫“魔法”。后来,妈妈在发现自己怀孕并生下孩子后,也听到了宠物们的说话,爸爸也回到家中。我想,这也许是因为妈妈有了面对现实的勇气。最后听到宠物们说话的,是爸爸和哥哥。哥哥不理解爸爸的出走,他觉得爸爸伤害了妈妈。在后来与爸爸的交谈和相处中,他慢慢知情,慢慢释怀,学会了理解,学会了爱,找到了新的勇气。这个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掉了几颗金豆子。本来空旷的内心,一下子被填满了。我也明白了,一个人不管到哪个年龄,都要保持一颗充满爱与勇气的心。之后,我又把这本书重新看了一遍,心中忽然有了决定,我要主动和爸妈亲近亲近。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把书柜里的书都读完了。从最初的读故事,变成学写作技巧,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作。写完了,心中非常舒服,心情非常舒畅,阅读让我感到充实、懂事,写作让我觉得自己有了对生活有信心,对大人有了理解,对学习有了帮助,在书海中,在写作中,我深深感受到文学的魅力。现在我上初中了,没有时间读长篇小说,就看杂志里的短篇小说。我看的最多是《读者》,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尤今写的《蜘蛛的故事》,里面有一句话让我对团结协作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只有集思广益、集腋成裘,才会有百川归海的大气与磅礴。眼前一晃,我走在充满书卷清香的小径上,路边五颜六色的文学之花正开得灿烂,我如同一棵幼苗,沐浴着文学的阳光雨露,我的心敞亮着。10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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