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
这是张爱玲的一本小说,不得不说当初是由于这封面的原因,我把它从书店带回了家里
现在的绿油油的上边已经看出磨损的痕迹了,特别明显的有一些白纹。我在想这又是多少年前的月光。就像多少年前的爱情一样。跟现实的年轻人比起来。几年都把一生需要经顾的所有事情遇到。在繁华落尽,繁花似锦的年纪再遇。这又是怎样一番场景。索性,曼祯和世钧再遇。他们相恋过。他们最终在心灵上。我觉得还是在一起的。
让我想想这一切都是怎么发生的,似乎都是顶顶平常的事儿。但是遇见了
人这一生是多么难以说清楚呀。偶尔一瞬间就能决定这一生的东西。一眼误终生这些其实挺现实的。我相信是哪个诗人说的那样。他将用一生的时间等待爱情。
当我看见这个的时候
我的眼泪也漫了下来。我还相信爱情么,我还炽热的爱着么。答案是。我仍旧对某些东西存有太多的幻想。应为爱情存在着,所以我没有了理由不去相信。
半生缘,明明只有几年的时光,竟称得上半生。我想这大概也是爱情的魔力在作祟。应为爱情的盲目性让人甚至忽略掉时间的飞逝,时间的流转。人来人往,只剩下时间漫流。然而存在爱情里边的人也察觉不到这事的改变。这是多么幸福,但倘使他们像半生缘里的男女主角一样。我觉得又不知怎么样去描述了。这是一种无言等到悲伤么。也不是。相反。我觉得这总爱情更能泥足深陷。让心一辈子囚困在里边。但是人身呀。说自由这算是自由么。
如果让我遇见那么一人。我愿意陪着谱一首半生的缘分。
断线的风筝
夜深了,月光柔和的泻下来,人们都睡了,我醒着,音乐响着,音乐空灵婉转,旷远静谧,轻轻的,轻轻的拨弄着我的心,遥夜沉沉月光冷清,穿过夜雾,思绪飞了……
曾经那么骄傲的对大家说,你是我最大的收获,曾经以为你是那颗最明亮的星星,带领我走出黑暗,曾以为我是哪朵盛开的玫瑰,以永恒不变的娇艳装点了你的一生,那时的月亮,也与今晚的一样柔和,月影静静的淌着,在水温柔的怀里我们轻轻的,轻轻的诉说着,我们聊文学,我们聊人生的价值,我们感谢上天,给你一个我,给我一个你。
两颗心漂泊了好久,寻找了好久。只为一个“懂”字,只为了一种感觉,相遇在一起了仿佛多年以前就已经熟悉,那时的我们幸福鸟的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忘了今夕何夕,只想让时光停留,然而,现在你的身影变的模糊不清,我的灵魂沉荡海底。
或许,我不该放纵我的感情,或许,是我太过执着,或许,你只是厌倦了,或许,你从未真正的在乎过我。我只是你失意时的一种安慰,或许,我不是你的风景,你也不是我的梦,看着你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多,而我们说话的时间越来越少,我说的话,敲打的字句,只能让你露出机械的笑容,我终于明白,心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痛,我为什么会有诀别的感觉。关心我的朋友说,该放手了。可是回忆依旧,不思量,自难忘……
伸出双手,我竟然真的抓不住你,放弃?又叫我如何舍得。
可还有必要一个认痴痴的死守着这昙花一现的美丽吗?如果真有一天连自己都感觉到不值得了,还执迷不悔吗?
断了线的风筝一路随轻风狂迷的舞蹈,疯狂的舞蹈,疯狂的醉,但最终还是落地……`
闭上双眼曾经说过的话千遍完遍,记忆的潮水又一次冲毁了堤坝,泪水在我的脸上肆意蔓延,泪光中我又看到了她,斩不断的情思,理不清的思念。
这样的夜晚让我如何不再伤感,仰望苍穹,夜空里漫天的星一闪一闪,宛如一盏悠悠的灯,灯灭了,只留下一屡轻烟轻轻在无尽的忧愁中缓缓上升,变成一个渺茫的梦,梦坠落了留住的只有饱含的凄美…………。.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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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既已失去,何必要留恋既已成陌路,何必再惦念逝去的昨天,曾经的誓言这一切,仿佛还在眼前刹那间,这份感情变得沉甸甸事已至此,也许还能改变却无法回到从前我们开始渐渐疏远不知该怎样面对离别的那一天从那以后彼此将不在身边也许再过许多年才会渐渐发现纵然海角天边心却依然相连原来一直没将这份感情搁浅原来一直将它埋在心里面回忆心里蔓延着思念只在心里默默祝愿愿你有一个美好的明天愿幸福永远萦绕在你身边愿再见你灿灿的笑脸如果有缘来生再见2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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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题记:祝英台经过梁山伯的坟墓,不管周围的人如何劝阻,奋身投入坟墓,从此与梁山伯化为一对纯白的蝴蝶。我们都说这是一个浪漫的悲剧,但是,也可以说,他们是化为蝴蝶来延续他们死去的半生缘。佛说前世500次的回眸才换来今世的擦身。那么我和我所遇见过的人到底前世擦身过多少次?(一)小学?与我最好的那两个是凌和牵。印象最深刻的是五年级,大家一起坐在四楼的那个蛮高的围栏上,N只脚一起踢啊题,望着教室里面疯来疯去的人一边说话一边笑,每当老师一来就飞快地跳回地板,不断地傻笑。有时候二课的早上我会看见凌双手合上,闭上眼睛,那个时候我总会问她,你在干嘛?而她又会指着学校对面那棵很大的木棉树说,我在向那棵树祈祷。记忆中的我会在那里看着她笑,因为我知道她那种人属于天马行空的类型,不管看到什么都爱幻想,那个时候,我说不清她是幼稚还是成熟,因为她明白的比我多。而牵呢?六年级的血液我认为也不太繁忙,所以我们还是有很多的时间谈天论地那个时候她沉迷明星,而我沉迷动漫,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喜欢《通灵王》里面的麻仓好,牵总是说,我真不明白为什么那个谁这么丑你也会喜欢他。我呢?瞪了她一眼,说,你不懂他!她那个时候开始爱上追星,爱上偶像剧,爱上了业一起谈论买衣服的问题。虽然有的时候我不甘心就这样被她冷漠,但是呢,我知道我跟她还是很好的朋友就行了。我很怀念当时天空的蔚蓝。(二)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我从开始上查字典作文网的小学版,认识了很多的人,认了很多的亲戚。因为那个时候我也爱去百度,刚好那里开始翻起招亲的潮,所以我才查字典作文网也发起了招亲贴,骗了不少的小女孩做我妹妹。话说我基本上是第一个在那发招亲贴的,然后不知道为什么那里的人就爱招亲了。(当然,我说的是那段时间。)(三)相对的那段时间,我在百度上认识了呓语,铅丝和夜雪。她们对我很好,总爱说一些腐化的话(不解释,以免污染了纯洁宝宝的心灵。)大家这样打打闹闹,过了一个暑假。呓语和我吵过架,打过冷战,然后也都和好了。在网络上和我最好的那个就是她了,原来吵架真的会增进感情。不过,就是认识了她,令人生的转折点来临。就是那个时段开始心思变得复杂(正式迈入青春期心理了),总会担心这样担心那样的,呵呵,不过现在想想也真的很正常,不经过青春期又怎么到成熟期?呓语说了,当有一天你飞得更高,从天空中看到更多时你便会明白一切都是美好的。(四)初中以后,人际关系好了很多。跟大家一起的时候都好高兴。程啊以啊还有君啊……我们初一(11)班真是一个很欢乐的家童,虽然……纪律是差了点,学习是糟了点,人是懒了点……但是,大家在一起上课,每天都有欢笑!还有这么好的班主任!每天六点就起来,然后忙碌地洗刷,抓起书包就去饭堂吃早餐,回去的时候刚好是6:50AM。然后剩下的时间就去玩。上课的时候偶尔打一下盹,偶尔开一下小差,偶尔传下纸条……什么偶尔都干过,一下课大家就“活力四射”,比小学还要疯!最开心的时刻就是睡觉时间了。每天尽管都是重复,但都很充实。凌买学位去一中了,牵则在2班,牵忙了很多,所以都很少联系了。而凌只要星期六下午至星期天的中午才在,其他时间都在学校,感觉很纳闷。寒假的同学聚会没有去,原因是不想去,也不知道为什么。呓语她初3了,要准备中考,所以也没有见到她,反而认识了她的朋友熙和鱼,熙是个很可爱的六年级学生,我现在把她当成很好很好的朋友了,原因:一直都是她陪着我!鱼的话我跟她似乎挺冷淡的,可能我们不是同道吧…………后记:尽管我很怀念小学时蔚蓝的天空,但是我也一样很喜欢初中飘在天空上的朵朵白云。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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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虽然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次读了,但仍然不能自已的心痛。为曼贞,为世均,为翠芝,为叔惠,甚至为曼璐。其实更多的是为自己,为朋友,为逝去的青春。扉页上写着书中的一句话“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岁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这是沙沙当年送我的生日礼物,但今天的我却不能想起那是哪一年的生日了,20岁还是21岁?这中间竟隔了这么细长的岁月了,书页已经开始有些发黄。我们的青春也在无声无息中逝去了。曼贞对世均说“我们回不去了”,我竟忍不住泪流满面。开始慢慢老去的我们,经历过激情无限,也渐渐的尝到了无奈的滋味。有几人能牵手自己最初爱的人,有多少爱情能经受岁月无情的考验?曾经充满梦想的我们开始在无奈与挣扎中慢慢学会了妥协与放弃。激情与梦想的影子越来越模糊。即便如此,可谁又能保证,在某个无意的瞬间,我们的心不会被某些莫名的东西感动?有时,也会设想,如果当初怎样,也许结局会两样吧,可又能如何呢?我还是现在的我,你也还是现在的你,没有谁能挣扎过时间,“我们回不去了”。即便曾经相爱的人能再见,那又如何?也许再见的时候正是真正永别的时候,从那一刻真正与过去永别了。相见不如怀念,大概是因为如此吧?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爱过的,恨过的,与你一起笑过的,与你一起哭过的,这一切曾经都有过就够了。永远大概是没有可能的事情吧。550字 六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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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一卷仙尘半世缘满腹幽情对君宣浮沉几度烟霞梦水在天心月在船――《半生缘》一。梦里几多月露梦醉生归忆昔希,清潭浅许几人逢。冰枕梦南鸿。消逝的,亦只是过客。我是过客,思念彼岸的景色。百合是情,带几许哀伤,和思念。望断天涯,亦换不回曾经。时间停留在那一年。望穿秋水,也不曾有过什么。想要逃避,忘却不了过去。忧伤,也只是脆弱。不想忘也不想追,最后,泪纷飞。为什么逃避?为什么哭泣?我不愿悔。雨摇曳在空中,妖艳。我看不见所有的悲。风翻飞,我追不上。于是,我开始流泪。望着所有的美好被风带走,心破碎。乱舞的叶,也只是在笑我所有的软弱。我看见夜在梦的边界盛开成一朵百合。忘却的,流泪的,只是逝。梦中不曾有过泪。二。寒月渐碎今朝醉风亦夜破剑争锋,却欲言醉。忽回雨飞碎。淡云飘。枫叶渐落,羽翼苍悲。回头望,不见有谁。月又渐渐碎。梦几生,今朝醉,语欲又伤醉。泪清流,夜也寒。于是,愿相随。春花秋月何时了,却逢君殇耒。花已谢,月将没,今又尘宵。恋蝶飞,朦胧泪,事事也非非。曾几许,难忘夜,我去却又回。今又起,忘尘事,醉。三。半生缘梦 又碎夜 渐黑却见百合又开45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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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落红的情埋在泥土里,化作来年的鲜艳。丑陋的毛毛虫破茧花蝶的一瞬间,成就了蝴蝶的美丽。落叶在空中旋舞,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挽留?前半生的发酵酿出后半生的美丽。他,是多情的,亦是多才的,而生命对他却是那么悭吝。“人生若只初相见”,人生有能有几次初相见!纳兰的情幻化在诗句中,造就他诗行的风雅。“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纳兰将自己束缚在精丝中,化作蛹,到底也没能羽化成蝶,只留一身才气,两行清泪,三缕情思,百篇佳句……她是倔强的美丽的,却又是那么的脆弱,如此多情的女子竟那么轻易的将自己交给了一双丝袜。她的存在一扫撒哈拉的孤寂,她喜欢天堂鸟,喜欢它那火红火红的色彩;她喜欢拾荒,尽管有一次捡到附有灵异的骨牌后差点丧命。她总是抱怨荷西因为帮助土著而把车子弄脏,自己却一次又一次的向陌生人伸出援手。荷西走后她便丢掉了魂,失魂落魄的三毛消失了,短暂的生命消失得那么凄美,令人唏嘘叹惋。“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她肩荷花锄,手挼花篮,“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藏侬知是谁”。寄人篱下的她,内心的孤傲犹如潇湘馆的劲竹。她用泪水回报神瑛侍者,她的半生只为还情,谱写出感天动的一段爱情。无奈的只是人生,无情的总是人情。黛玉一曲《葬花吟》,伴着啜泣在风中吟咏。纳兰的情,三毛的恨,黛玉的爱,在他们短暂的生命历程里开出了最美丽的花。昙花一现过后过后花瓣总会凋谢,烟花绽放过后总有烟消雾散,半生的缘分充盈了他们短暂的人生。月亮屈服于命运,星星相望于未来。半生的爱,半生的情,半生的缘丝丝融汇在人生的画卷里……7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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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半生的确是小半生过来了。最快的东西一定是光阴,才青涩茫然,小试新春,转眼就秋天,柿红如霜。不喜热闹了,拣一个薄薄的清晨,一个人远行。不特立独行了,一团喜气地活着,从前见了不喜的人半字不语,如今再不喜欢也会笑意相迎。实在是因为心态平和得似一湖秋水,不与人争得面红耳赤,事过境迁,对错无答案,春风笑过,三千赤壁都成过去,何况小小的争执?与人交往,喜欢了清淡似水。把酒当歌的时代真的过去了,还彻夜长谈?不不,怕第二天眼睛红肿,还是及早休息,看一个无聊电视剧,一定不再骂里面的男女主角恶俗,偷得浮生,更愿意一个人吃一碗清汤面,对极力热情的酒友牌友说不。终于学会了拒绝。拒绝得这样浩荡。再也不去无限地浪费光阴,再也不聚众扎堆人云亦云……小半生的光阴,积攒下来可以拣得的好时光真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碌碌而为,戴无数面具,四处游荡——那不是我,那也是我。生活真无情。比戏子更无情,把我们雕刻得人鬼不是,有的时候,“不真”倒成了一个境界。有人问抗震小英雄林浩,问他在姚明当旗手威风不威风,我只记得这孩子稚真的回答:没觉得威风,就觉得姚明比我高好多。这是真。真得让人喜欢。也只有年少,未经涤洗才有这样的真。大多时候,谎言连篇,无尽无休,用一个谎言遮盖另一个谎言——这种时候,人永远不嫌浪费精力与时间。直到有一天说了真话,自己都不好意思。发酒疯的时候歇斯底里的说——我真是喜欢她呀,真是喜欢呀。第二天别人问起,一脸的谨慎:我说着玩呢,哪能当真?时间赠人阅历的同时,一定把更无情的沧桑也随手相赠。细数从前,那一日他大雪来访,站在楼下喊你名字,也真是年轻,居然穿了薄内衣就冲下楼去,不怕冷……那一天受了委屈,嚎淘大哭,打长途电话,一边说一边哽咽……现在,都不会了。更喜欢安静了。越安静越好。更喜欢朴素了,越朴素越好。先扔掉高跟鞋,忒累人的东西,不,不穿了。再把胭脂水粉扔掉一半,粉面朱颜有什么好?不,不负责讨好任何人了。更喜欢清淡了。越清淡越好。从前炒菜,酱油和糖用得最多,总嫌不够香不够甜,吃了半年素之后,更喜欢清水煮莲子,那样的清香才更体贴人心。更无所谓了。有人告诉,谁谁说你什么了。一笑,说去,随便。一脸兵来将当水来土淹的架势,嘴长在他身上,让他说。你不会少一块,你的不在意,是大聪明大智慧,一切都会过去,一切终将过去,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更欢喜着一些细节的欢喜了——早晨的清雾,有薄蝉在窗上,红色翅膀,让人心动;晚霞落日,有远山如黛,在秋高的黄昏,是凡高的油画一般,繁重而哲学,给她发一个短信,来,来看我的远山吧;提一捆俗绿的菜,悠然走着,这一把绿,用清水煮了凉拌,放上金银花黑木耳,可以用上芥末少许,新蒜味重,要用清水泡一下;约好了去看《图兰朵》,找那件蓝色华服配这场演出,那蓝像夜空,简直有点不像话了……小半生的时候,放弃了一些东西,拾起了一些东西。 放弃了那些不必要的琐碎和细节,放弃了看起来华美实际上无用的装饰,拾起了那最素朴的最简单的一些生活方式。5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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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半生我迟钝,多情,总是被人群丢落在后面,但我,没在意。岁月翻山越岭,难偷半日闲,看看脚下的万千风景;可不知不觉,我已走过了二十一年的光景,平淡、简单,就这样过了小半生。——题记我独自从风雨中走来,步入现今这个难以琢磨的世界,在弱肉强食的大环境下,追逐、奔跑,甚至争抢、辱骂、搏斗;就是这些流血的教训、恶俗的对峙、无耻的背叛,一点一滴,给生命凑足了原材料,凑足了一辈子。如今时光不复,如今肉身沉重,好些日子没见过彩虹了,可能是我太忙碌,错过了它转瞬即逝的美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不再走走停停,不再被江边忽升的一轮圆月所吸引,陈述一件事情也不再七拐八弯地描述;我渐渐收敛锋芒,不再因空穴来风的流言蜚语而暴跳如雷,更多的是沉默,默默着周围熟悉的一切,静静地离去,不闻不问。生活是条不归路,也是唯一一条能踩踏出希望和价值的路。除了阳光和空气,我总是不够富裕的。如果可以,我愿永远生活在春天里,伴着清风流水,闻着油菜花香,与阳光对望,不紧不慢,同亲人看晚霞落尽。但,这一切,都是梦,醒在黑夜里,如一针之痛,醒在我麻木而又盲目的生命里。我一直是个两面双生的矛盾体,一面我怀揣着对泥土的热忱,继承祖辈们耕耘的事业,另一方面我又萌生立志成为作家的梦想,肆意打破祖辈们孜孜不倦编织美好的梦幻。没办法,有些东西,像爱情,两个人开始即使并无交际,以后也会因同一诉求奔赴同一地点,由此产生联系,再产生深沉的爱,这就是一种宿命。原谅我,事到如今我还是热衷于梦想,辜负了你们的爱。从春天开始寂寞和辛劳的流程,直至冬天还未结束,因为又要开始新的轮回,无止境的轮回,直至死亡降临,才能逃离。佛说,因果不空,善恶终有报应,我亦会宽容命运的颠簸。迎来送往,任谁都难做一个安静的看客,随风尘起落、不惊扰繁华,随季节流转,只因你还会悲欢、喜乐。一年四季,新颜换旧颜,生活与梦想,情感与理智,谎言和真相,种种经历,令我满目疮痍,让我越来越满,越背越重,也让我越掏越空。曾经羞于启齿和小贩讨价还价,现在倒也学会了,学会了精打细算。不断从中感悟生活的甜蜜与艰难,守望一个平静的归宿。寒来暑往,已过了二十一年的光景。二十一年的光景,我的小半生,是那么平凡,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惊天动地,感觉还没真实的活过。我怀疑我在这个世界作恶多端,对爱我的人时常恶语相向,甚至有时对路边打趣的行人,都憎恶不已,但我和这个世界,依旧共生共存。二十一岁的风景,青春的玫瑰园荒草丛生,曾经那份最深沉的爱,连同羸弱不堪的身体和灵魂,慢慢褪去鲜艳的色彩,然后沦为过去,变成了回忆。这样,当你年老,在痛苦时、衰老时、病痛时、孤独时、寂寞时,偶尔还能拿它,怀念那些与青春有关的人和事,还有那些为爱逝去的喜怒哀乐。几番曲折,一念无悔,不再怕夜深。今年暑假,我离开了安逸的蜗居,去体验另一种滋味纷杂的生活。那一天,天空阴沉,细雨微澜,心有点冷。微闭双眼,列车越开越快,即将要离开这座生活许久的小城镇,意志一时变得消沉,我知道,很痛,忍一忍就过去了;每个人都有别无选择的时候,离不开,舍不得,或许是一种习惯和记忆,或是日久渐深的依赖。但我深知,人生是一条漫长而又没有终点的跑道,能走到最后的才勉强算得上生活强者,而信者得爱,谁也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这个夏天,告别,告别稚嫩、懦弱,离开庇护、溺爱,就是一种成长和独立。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像细水长流,事实证明,我错了。在某段异常艰难的时光里,比如失恋、车祸、生离、死别,人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巨痛,人是会一瞬间变老的。“世上有可以挽回的和不可挽回的事,而时间流逝就是一件不可挽回的事。”还有,还有那些即使再竭尽全力也还是无由无故、毅然决然离开的人。我迟钝,多情,总是被人群丢落在后面,有时也会被人嘲讽,但我,没在意。我们都太喜欢等,固执地相信等待永远没有错,美好的岁月就这样一日没一日被等待消耗掉。年华是好年华,却是经不起数的。所有的似曾相识,也许都曾有过一段难以启齿的美好。孔子有语:二十弱冠,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古来稀随心所欲,八十耄耋;生命本就是一个逐渐递减的过程,人从母体十月怀胎到呱呱坠地,经历不能承受的分娩之痛,这一难熬的岁月,代表着新生,但也预示着生命的陨落,即奔向死亡的流域。人到了某个特定的年纪,总会陷入怀旧和沉思,但不要因为时光不复而难过,就忘了散发芬芳;人存在哪里,就在哪里绽放,如此,甚好。我的小半生,二十一年的风景,有过风和日丽,有过雷雨交加,平淡无奇间夹杂几许的辉煌和骄傲;但一生之中,从来到去,无论你年少有为,或大器晚成,无论多么妖娆的场景,到最后,都会归于平静。生命之扣被我反复打过无数个死结,浑浑噩噩,漫无目的,云里雾里,就这样过了小半生;心中茫茫然然,像失去了什么,又好像抓住了什么。但任何事情,终有答案。好景难常在,如果你不知道下一步要做什么,就在明天黎明到来之前选择一种最舒适的姿态,将生活继续。至于我的大后半生,顺其自然,然后付出努力经营,因为我相信:“世界上收获最多的人,往往是付出最多努力和汗水的人,天下从来就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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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半生今年我17岁,还有6个月满18周岁。出生在天蝎座的最后一天,有着天蝎与射手的双重性格。还有6天参加高考,在闷热的晚自习,我开始写下这些话。你无须觉得惊讶,我正是如此吊儿郎当地走过了6000多个日夜。如你所听到的一样,我很年轻,甚至比你想象的还要年轻。96年之前的世界我没见过,但我能够想象出来,它一定在期待着我得到来,为了不让它失望,我在96年一个下雪夜晚悄然将生。然而这个世界或许嫌我长得丑,又或许是上帝特别偏爱我,我生来与众不同。据我家妈妈回忆,我出生后两天嘴角两边起了两个小米粒样大小的肉球,第三天已如绿豆大小,后被医生除去。老人说那是龙须,我必是龙女转世。当然,这带有一定的传奇色彩,无从考证。96年到01年之间,算是童年。外婆,小河,泥巴,放羊,那条蜿蜒的小路,外公自行车的前杠,还有那条和我一样年龄却比我体积还大的黑色狗儿似乎是全部记忆。我不知或许是我根本不愿记起关于它后来的归宿,我努力想过,但记忆只停留在我把它从地窖里就出来的那一刻。再后来,没有一点关于“虎子”的记忆。不重要了,它一定会去一个温暖美丽的地方,也许还会有一个像我这样喜欢它的小姑娘,在它的陪伴下成长。01年,小妹出生。我曾很惊讶地指着婴儿床上的她问妈妈:“这是谁家的小孩?”后来的日子里更是受尽这小魔女的压迫。两个鸡蛋我拿一个她就会张着还没长牙的嘴开始哭,放下立刻就好。妈妈忙的时候还要我30多斤的小身板抱着她一20多斤的大肉球。我想,从她出生开始,不管我愿不愿意,准没准备好,我都被赋予一个做姐姐的责任与担当。我不能说我做的十全十美,万无一失。但我觉得已算的上合格。我会训她但从不会打她,我不爱学习却也能为她树一个成绩优秀的榜样。也许我总活在她骄傲刁蛮的压迫中,时不时需要忍受她的不讲理,她的无休止的撒娇卖萌。但或许她也终日生活在我的光环下,觉得满是阴影,但也只有这样她才能找到自己该走的路并且全力以赴。我的光环同样是她的荣耀,我的狼狈前行能让她的道路更加平坦。我想我活的累,但若能让她在我的跌跌撞撞中学得一点可以不那么辛苦的办法,我都会继续为她遮风避雨的前行。当然,我并不能代替她做什么,也不能代替她去走她的路,我能做的仅仅是让她以我为镜,在成长的路上无所畏惧的前行。我知,时间的行走间,这个丫头已成长的不再那般刁蛮任性。如此善解人意,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孩已和我并肩前行,风雨不避地奔向那个最终想要到达的地方。02年,我第一次走进教室,和那样一群不谙世事的孩子一起。那是我们太小,道路太长,一路上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我是我们5个小人儿中唯一的女孩,因此受欺负的是我,受宠的也是我。还记得瓢泼大雨中我们在泥泞的土路上光着脚丫推着车子回家,一转身看到连人带车摔在棉花地里的他在雨中也笑开了花,还记得苍白瘦弱的他推不动车子,我们便喊着口号来帮他。回到家即使全身冰冷心也是暖的。那些个小人儿的脑袋和心里满满的都是爱呀,才会捡起那几条未睁眼的小狗,还为了他们和父母吵架。那时的我们觉得用我们的爱就可以让它们好好的活着,快点长大。可他们实在是太小了,它们还是去了,几个小小的孩子支起了火,烘热了瓦,去仍旧只能看着那小小的身体逐渐冷却,不记得谁先哭了,只记得火光下一张张小脸都挂了泪花。后来,都不可避免的长大;再后来,都无可奈何的分开。彼时年少,依旧挥手再见却未曾想在彼此的生命里缺席那么多年,然后陪伴在身边的那些陌生人便成了我们之间的鸿沟,看不到却真实存在。但我从没怕过,我陪他们一起追追打打,他们伴我走过那些年华,已是青梅竹马。当然,现在的他和他,还有我早已不是那般傻傻的孩童,我一长得亭亭玉立,他们已入白羊般挺拔。谁知道以后呢,我们一如既往地相爱呢!06年,离开一些人,又新识一些人,也遇到第一个认为很重要的人。初识他时他笑容满面,声音干净而动听;再后来他的关心照顾,宽容和善一一印在脑海从不敢忘。至今仍会想起那如风笑容,有些人,我记了很久很久,无关风起云涌,年岁更替,好的人,总会活在别人心中。07年,开始叛逆。其实那时的自己只是贪恋温暖,并不知没有人有义务对我那般好,而对我好的那个人,我亦匆匆路过。那一年终日与那个头发花白的胖老头斗气,其实他不知道,我就是个狗脾气,順着毛摸就会乖巧。又能怎么样呢,无论怎样斗气,还是分开了,看着他醉后微红的脸,竟也有些不舍,但终究是分开了。08年,不情愿地被父亲排进他的班。却结识了一群哭笑与共的朋友。有一段朦胧的感情,有腼腆的男孩追我,有磕磕绊绊吵吵闹闹但依旧风雨同舟。他们见过我最真实的笑泪,最真实的好恶,见过我意气风发,也见过我狼狈不堪。然而三年后,又是注定的别离,我接受。11年。九月见到的人中最喜欢他。记得他的话:“不该是这样,你本不该是这样。”我知道,我不该是他见到的颓废的模样,我应是无比美好的模样。我这般感谢,在这样一个不济的我走向无边黑暗时,他依然相信我本是美丽模样。12年。有过努力但终究太过懒惰。吊儿郎当很适合我,这是她给我的定义,我接受也承认。但我改不了也不想改,我承认我懦弱,改不了。但我仍欣慰她把我看透:“风风火火,走路雷厉风行,不会小声说话,凡事满不在乎。”是,这是我,真实的我。我一身坦荡,除了懦弱,我无愧天地,自然不会转弯抹角。她说喜欢我这种性格,若我不是学生。我很高兴,别管我什么身份,都谢谢她喜欢我。我也喜欢我,光明磊落的我。13年。收敛了很多但终究死性难改。但幸好他说过:“我对你,说不上情有独钟,你已然是重中之重。”如此甚好。我就是如此简单的人。一句话,足以暖我一颗心,期限是一辈子。所有我见过的人,我都会记得他说的每一句暖心的话,其余的,一笔勾销。很感谢你将我看成重中之重,让我有勇气继续前行。14年。我依旧吊儿郎当,改不了。明天离校,再过几天,将永远告别这般乌云蔽天却有人送来温暖日子。转眼,我已过了小半生;庆幸,未染苍老;庆幸,爱都还在。我可能还会这样过下去,对,吊儿郎当地过。我知道,有人懂我的吊儿郎当,一如他们。对此,我很感谢,生命中以心待我之人。如今的我,站在远方遥望过去,谨以此文纪念我的小半生。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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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琉璃,七彩霓裳半生琉璃,七彩霓裳 如若女子是一朵花,那么,我愿是一朵自由行走的花,四季,穿着各种七彩霓裳,婀娜地行走着,绽放属于自己的美丽。 ——题记年幼时,母亲和姐姐们,觉得我穿红色衣服好看。因肤白,又胖嘟嘟的,穿红色的衣服,那叫一个白里透红,看着也喜庆,像年画里送财女童。于是把那些个,印着碎花的,大红,深红,紫红,衣服给我穿了个遍。心里那个腻啊,不知如何表达。张爱玲在《童言无忌》写道:永远不能忘记一件暗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能理解她的心情,真真是怕了那些个红色衣服,以致长大后,衣橱里再没有一件红色的衣服,从此和红色绝缘。小学四五年级那会,忽然间喜欢黄色的衣服。夏天穿淡黄色衬衫,或裙子,冬天穿明黄色带白毛边的小棉袄,那些衣服都是远在上海的舅妈,根据我的喜好,或做,或买的。就这么一季一季的穿着,许是眼睛里只看到,春天那开在原野里,一片一片金黄的油菜花,觉得那是一种天地之间最美的颜色,那么娇艳明媚,于是就把那一抹黄色穿在了身上。黄色代表明亮,乐观,还有希望。刚上初中那年暑假,姑姑从芜湖给我买了几件,水蓝,淡蓝的的裙子,一开始还拒绝不穿,等穿到身上,姐姐们都说好看,说看着清清爽爽,似刚长成的水葱似的。是的,那时我长得比较瘦弱,再说大了,也变得不爱说话,见人都是冷冷的,性格和这冷冷的的湖蓝、水蓝的颜色衣服相溶了。淡蓝,水蓝是一种冷艳的色彩,亦是一种纯洁的色彩。多年后,一次同学聚会,男同学还开玩笑说,他们记忆中的我,是一抹淡蓝,冰冰冷冷,不敢接近。现在的我接地气多了,还会笑。不知何时,许是该到了恋爱的季节了吧,忽然爱上了粉色的衣服。那时,可以自己做主到商场挑,一件,又一件粉色的衣衫。甚至我的床单,用的笔,都是粉红系列的,大有,要把粉红色进行到底的意思。每天营造一个粉色世界,一个童话世界,幻想着自己的白马王子能来,看一眼这一抹粉色世界,能陪我一起做粉红色的梦。粉红是一种浪漫颜色,粉红也是一种柔软,那么轻柔,甜美,如棉花糖一样。良人说,永远忘不了,第一次,那穿粉色衣裙的我,如一朵粉粉的花,静静的开在那。那些个青葱的岁月啊,一晃全都不见了。如今,再也穿不了那些个,淡蓝,粉红的衣服了。可是心里并不难过,成熟有成熟的美,只要会搭配,一样能穿出别样的美丽。服饰是一种看不完的风景,而装扮是女人第一张名片。张爱玲说:你不要指望男人会因为你的心灵美而爱上你,其实,心灵固然重要,但是,发现心灵美是需要时间的。也就是说,当你不说话,站在别人面前,衣服就是一种语言。越来越成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穿什么样的衣服,才适合自己。不求时尚,但求别致,求与自己气质相合。多少次,在大街小巷,到处游荡,如若看不中的,坚决不买。夏天,我的衣橱里的颜色,不再单一,而是七彩的。记得某次逛街,在一家小店里,一眼看见,那白底,上印细碎兰花的青花瓷上衣,喜欢,没试就买回来,后又配了一条纯白的裤子,穿来清新而雅致。还有那一件,领口淡湖色,白底,下摆是一幅江南水墨画的旗袍。这件衣服,是我逛街时,无意间,远远的,看见那橱窗里展示着,心就动了,好像见到前世情人一样,它在那幽幽地看着我,魂也被勾走了一样。推门,进去试,镜中的我温婉而端庄,真真的韵味十足。那次试这件旗袍,在镜子前左顾右盼时,引来不少路人,停下脚步来看,还有几个女子,直接跑进来,要试我穿的这件旗袍,可惜都觉得穿的效果不好,看来衣服也挑人,于是笑了,赶快买下,走人。这件旗袍点亮了那个夏天,单位的大姐第一次看我穿这件旗袍时说:远远的看你,觉得像从画中走出来的人一样。是啊,我已把江南的景色如行云流水般穿在身上了,能不成诗,成画吗,一件旗袍,穿出这种效果,已满足了。张爱玲说:衣服是一种语言,是表达人生的一种袖珍戏剧。那么,我愿意把这种美丽的语言进行到底。如若说,女子是一朵花,那么我愿做一朵自由行走的花,四季,穿着各种七彩霓裳,婀娜多姿地行走着,绽放属于自己的美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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辗转年轮,半生浮沉流光飞舞中,消逝的背影连同流动的人群,早已荒凉。谁是谁的谁?落入尘世间,只是光阴下面的一粒尘埃。那些时光,那些爱,渐行渐远。留在心底,淡淡的思念,如轻风一阵,吹过彼此的容颜。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他是我的外孙子,只不过其他男孩白了点。”你总是笑呵呵的向别人解释,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回家后,却一脸无奈的对我说:“琼儿,咱争点气,下回别再被别人误会成女孩了,好不?”看我没反应,你又用手撑着头,自言自语道:“要不然给他送到大山深处历练历练?”想了想,又叹了口气,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妈也不可能答应。可那时的我聪明极了,才不介意性别之事,哪懂得你的抱怨?我只一心惦记着《红楼》的结局,便匆匆的跑回卧室,独自剩你一人在空气中。于是,你又开始在后面追着喊:“宝贝,我新买了《水浒传》,你要不要看看?”那年,我八岁。凭轩卧听雨荷声,点点滴滴在心头。雨是水的精魂,在绿树间呜咽地歌唱,在荷花中翕忽地蹦跳,在湖面上轻快地奏乐。这一切,似乎能涤尽尘世的浮华,讲演出千年的诗篇。我是爱极了这种感觉,晚上躺在床榻上,雨声滴滴答答弥散了整个夜空。你看我捧着诗集端着茶的样子便又开始抱怨:“我的外孙子噢,你看《红楼梦》看多了,不会真喜欢上林黛玉了吧?”我略一思索,真的很认真的答道:“其实我觉得薛宝钗更好些,外婆大人。”“外婆大人?!!你小子最近不学习,又是跟哪本小说学的?”你慈爱压抑下的点点火星终于被我引燃。不久,母亲因为工作原因,要调去外地,我便开始跟着母亲离开了这座城市,离开了你。那年,我十二岁。情怀渐觉成衰晚,鸾镜朱颜惊暗换学业与距离像是一条巨大的东非大裂谷,横亘在我与你之间。总是好久,才难得能够回家看你一次。伴随着汽车的轰鸣声,车停在了你家门口。还没走下车,就看见你急急忙忙从里屋赶出来。你倚靠在门框上,手不住地在围裙上来回地搓动。“小鬼,回来啦!个又高啦。”你大声地叫我,脸上溢满了幸福与满足。也许是太久没回过你家了,我竟有些拘谨,不知要说点什么,就站在屋子里,漫无目的地到处看。 忽然目光落到了日历上,咦,怎么回事,日历上还是前天的日子。“外婆,你看这日历,怎么不对呀?”还是这句话,但此时,我是真的很奇怪。你踢踏踢踏的过来,看了半天,忽然一抬头,“哦,看我这记性,这几天,都忘了撕了。我的心猛地一沉,似乎忽然被人抽去了什么,痛一阵一阵地涌来。从没有如此真实的感受过你的衰老。你不会再在原地等我啊。我一下子紧紧抓住了你的手,紧紧的。望着日历,泪如雨下。今年,我十六岁风舞动青春的羽翼,回旋在年华的上空,就像挂在窗户上的风铃,在耳边轻轻反响。在晨雾变成一道道白色的痕迹,榕树上枝叶被风轻轻吹拂,扑簌迷离的云烟划过岁月,淹没了执着却延续着忧伤!10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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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半生缘》最近我读完了张爱玲的《半生缘》,张爱玲笔下的故事多半都是悲剧结尾,这让我对张爱玲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张爱玲的父母都是贵族家庭的子弟,却因为父亲吸鸦片,父母关系紧张,她四岁时母亲离开了她和父亲。她跟着父亲长大。一些学者说张爱玲有恋父情结,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作家要更好的表现人生百态,总是会有些特别的地方。张爱玲小说中那些另人心碎,另人心痛的不完美的结局,也许正是她作品的出彩之处。上海在飞速得变化,张爱玲的作品把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永远地定格住了。如果想在如今的上海探索到上世纪的风采,恐怕需要废些功夫,但是从张爱玲的作品中,你却能感受到那个时代上海最精髓的感受。张爱玲到了美国之后,还是把创作的精力关注在上海,并没有什么特别多关于美国大都市的作品。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张爱玲的心在上海,即使去了美国,她也割舍不下上海。如果张爱玲还继续住在上海,她是不是就能继续有优秀作品了呢?我想这也不一定,时代在进步,上海也在变化。如果张爱玲爱着变化的上海,如果张爱玲和上海一起变化,那么也许我们可以看到更多她的作品。我还找到了许多描写张爱玲生活的资料,诸如说她冷漠,说她对胡兰成执着的爱是错误的。在我看来,张爱玲实在是挺苦的,没有特别好的朋友,孤孤单单的,整天只是沉浸在小说的世界,她在小说中发泄着自己的情感,但是现实世界的问题还是存在的。这些问题:她的父亲,她的继母,她的日渐衰败的家境等等。张爱玲真是一个耐人寻味的人,张爱玲的文章,值得我们好好去体味。5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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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半生缘》有感读《半生缘》--有感我是在书摊上邂逅了《半生缘》--张爱玲著名的一部小说,于是毫不犹豫地买下了。买下后,就迫不及待如痴如醉地看了起来。书的开头就是写世钧,曼桢与许家少爷叔惠见微妙的友谊关系。后来曼桢那为养家而堕落红尘的姐姐曼璐与奸商结婚后,因为曼璐不能生育,夫妻关系不合,而鸿才又眷恋妻妹曼桢,于是阴险自私的姐姐曼璐就假装害了重病,让妹妹来看护,而让鸿才将其占有,以将丈夫拴住。后来曼璐真的得重病不愈而死,曼桢为了儿子,不得已屈嫁鸿才。可怜世钧不知道其中的缘由,苦苦等待,最后在家人的压力下与自己不喜欢的翠芝结婚,但也破坏了叔惠与翠芝间那份之间隐藏了很久的感情。当等到十四年后的相遇,那份凄楚,悲凉,尤如秋日的落叶。但年的一切,也都一去不复返。读过后,我的新久久不能平静。文中共有三个另人悲痛的遗憾。一:父亡,而破坏了豫瑾与曼璐见纯真的爱。二:因为身世差异,而使叔惠与翠芝有缘无份。三:因姐夫与姐姐的陷害,与母亲的怕事,终使世钧与曼桢两个相爱的人分隔两地,有情人不能眷属。我好恨,恨顾老太太的息事宁人,胆小怕事,恨鸿才的阴险与姐姐曼璐的自私。我也恨封建社会不把女人当人的风气,恨封建社会终人一生的吃人的礼数。与封建社会相比,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我是个女孩子,我庆幸自己没出生在那个吃人礼数的社会。所以,我们应当珍惜党与国家所给予我们现有的一切,珍惜好每一天,好好学习,为建设更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5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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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也许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很久都没有听到那爽朗的笑声响彻教室,很久 也没有人冷不防在我肩上猛地一拍,然后大喝一声:“从琳!”轻轻的,你走了,正如你轻轻的来。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难道真的是我们缘份已尽了吗?为什么你多一句道别的话也不说就这样潇洒离去了呢?活泼、大方、自信是我对你的第一印象,聪明、泼辣、随和是我对你的最后总结。在我的心目中你永远是一个“阳光女孩” ,无忧无虑,活得逍遥自在。现在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要第一个买《同学录》,现在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挨个儿地急着向我们要照片,现在我终于懂得你为什么会对每一个同学都宽容、谦让……我们经常在一起骑车。记得有一次,当我们又“兵分两路”的时候,你依依不舍地对我说:“拜拜,我走了。”我一笑了之:“有什么好拜拜的,暑假一过不又再见面了吗?”你嫣然一笑,虽然我察觉到你乌黑的眸子里忽闪出一丝失望,却不以为然,更不知道这是我和你最后一次见面,也有可能是人生的最后一次,但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毕竟已经失去。据说每个人在每一个地方都拥有属于自己的守护天使,当守护天使离去时,也就是你在这个地方离开之时。我走到你以前的桌子旁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忽然发现那 旧的课桌上有一道深深的裂痕,这是不是你的守护天使离去时而留下的回忆呢?缘,难道这就是缘,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边。一头是我,另一头是你——曾经的同桌凌梓雁。指导教师:许森版权所有 . om缘550字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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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女生:梦若(我)伊菱爱尔明奈男生:咚咚天野可豪蓼蓝我们八个将开始谱写属于他们美好的故事,各种的辛酸苦辣就是意味着生活。第一章相遇或许是缘分吧,我、爱尔和明奈在幼儿园的时候就认识,虽然开始是她们三个的感情不是特别好,可这也为我们能成为知心好友作了一定的铺垫。读小学了,我们三个被分为同一个班,都在(2),在以后,(2)班在我们八个的生活里占据了一个不可取代的位置。到了二年级,可豪转学来到她们班来了,初时,我们四个几乎没有一句言语,也许是当时我们三个女生有些瞧不起这个肥仔。三年级,伊菱转过来了,不知为什么,也许这正是天意,他们四个跟伊菱也不太熟,而且第一天认识我就对我有不好的印象。四年级的时间过得真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五年级,这个时间真得非常重要,它是决定能否组成一个八人组的时间。这时候,八人组的重要两位成员——天野和蓼蓝转学来到(2)班了,说实话,一开始我们四位女生对这两位学生没有什么好感。经典:伊菱第一次看见蓼蓝第一个的感觉是:像个猪头。我第一次看到蓼蓝第一感觉是:像个女生,初时还怀疑他是那位起个女生命的同学(这位同学是男生),还觉得“她”长得很男生。似乎有一个人——咚咚没提到,别以为他是六年级才出现,其实他和我、爱尔很明奈小时候就认识了,只是当时大家都不太熟悉。缘分真的很奇妙,在他们八个人初次相识大家的感情也不是特别好,而从不好到很好就是我们八个成长的过程,同时也记录了我们的青春。55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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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天空的幸福,是它穿着一身的蓝;阳光的幸福,是它拥有如水晶般耀眼的光彩;大地的幸福是它孕育出多彩的生命而我的幸福,是采集了身边友谊的光点。时光匆匆,我的脚步已即将走过美好的童年。流逝的光阴中,我沐浴着爱的雨露,享受着爱的温柔,让我在天地间快乐地成长,使我的童年生活美妙多姿,这一切来自于我生活在爱的国度,生活在充满亲情的社会。同一片蓝天,同一片沃土。耳濡目染中我们学会了友爱,虽然这些在生活中是那样平凡,但正是这无数的平凡,铸就了我们彼此深厚的友谊。是缘使我们大家相聚,一同沐浴阳光的温暖,一同分享甘甜的雨露,一同品味醇香的花季,但也曾一同顶风冒雨熬过困难与挫折。十几年的生活固然有美丽的回忆,也有酸楚的怀念,但无论哪一件都令我魂牵梦绕:夏令营时,有我们在生病同学榻前的声声安慰,有我们在食堂里的句句礼让,更有我们野炊大赛中互帮互助时的欢笑声;运动会上,大家齐声呐喊,高声助威,百米跑道旁,传递的则是那几瓶不起眼的矿泉水,几块湿手帕,同时也传递着无私的友情不仅如此,每一次比赛,我们都会听到“祝你成功”的真诚祝愿,每一次流泪,我们也会耳闻“别哭了,笑一笑”的坦诚宽慰,这一切的一切不胜枚举。俗语说:“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己一个也难求!”我们拥有了如此多的知己,感受到真挚的爱心,难道不是获得了无尽的财富吗?同一片蓝天,同一片沃土,我们同是大地上盛开的鲜花,同是蓝天里搏击长空的飞鹰。让我们互爱互助,用真诚去浇灌友谊之花,用爱去援助身边的每一位暂处于苦难的朋友这才是我们真正的幸福。5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