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色人等齐相聚,煞是热闹
合上书,脑海中一幅幅画面渐渐涌现。想起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盛败,想起宝黛钗三人的爱情婚姻悲剧,想起“金陵十二钗”最终收入“薄命司”,我不禁声声长叹。
贾宝玉,无疑是书中第一男主人公,然而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与其他古典小说不同的富家公子哥儿。他说过:“女儿是水做的骨肉,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罢了。”这是一种反封建的观念。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宝玉的观念完全否定了这个观点。他同情丫鬟们,照顾她们。平儿被贾琏凤姐打骂时,他伸出了援助之手;香菱的裙子出问题了,他让袭人把裙子给香菱换……当然,他并非是贾政等人眼中的好色鬼,这一切并非出自男女之情,而是一种怜悯,一种发自内心又不求回报的爱心。同时,贾宝玉厌恶讲仕途经济的人,但他却能和戏子交朋友;他甘愿把房门关起来,在怡红院内,开辟一个新天地……这一切的一切看出,他是一个民主主义者,在两百年前的清朝,这是一个新分子,一个崭新的形象。
林黛玉,是贾宝玉的精神支柱,是他的知音。她家爵位世袭三代,到她爷爷时,皇上加恩增袭一代,到她父亲时没有了爵位,可以说,她是一个没落的贵族,她是作为一个亲戚住在贾府的。而自林如海死后,她已经一无所有,实际社会地位与香菱没什么区别。不同的是比香菱多了个外婆,依仗着外婆,继续过着小姐的生活。然而,外婆的年纪已经很大了,说不定哪天就归西了。那自己该怎么办?香菱被人卖做妾,自己不是也有这种可能吗?好不容易有了宝玉这一个知音,换来的却是没有希望的爱情,最终泪尽夭亡。
她的一生都十分悲苦,身份低于贾府,爱情饱受挫折,不被他人理解,又被疾病无情地折磨着……她的一生,便像她的《咏菊》中所说:“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尽管她满腹才情,却无法改变命运!林黛玉的悲苦与无奈,正体现了当时无数闺阁少女的悲苦无奈。喜欢一个人,却又无法说出来,不主动去争取,只能等待家长安排,最后阴阳相隔,这,或许是时代的必然吧。
对于主人公之一的薛宝钗,我好生赞赏却又好生叹息。赞赏的,是她的才高八斗,她浑厚端庄的“蘅芜之体”;叹息的,是她的“女子无才便是德,总以贞静为主,就是女工也还是第二件了。”这般有才学之人,竟是视读书写字为无德之事!可悲啊!
“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章中,她抽得的签是牡丹。的确,在旧时人的眼中,宝钗的确是“群芳之冠”。签上的“任是无情也动人”一语说出宝钗的性格特征:她住的蘅芜院冷冷清清;她的穿着单单调调,所用具是冷色;她吃的药叫做“冷香丸”。无疑,她是一个“冷人”,就如她的“淡极始知花更艳”,不也形象地体现出她的过分随时和罕言寡语吗?或许现在很多人并不喜欢她,总认为她和黛玉在争“宝二奶奶”之位,但我认为并非如此。她是个实在的人,对任何人,包括黛玉,从她好心送燕窝就看得出这一点。她的问题就在,她是个封建主义者,是一个被封建道德观包围的少女,她一心一意地推崇封建制度,像贾母和王夫人一样。她想要宝玉和封建制度相结合,然而,她失败了,宝玉结婚后始终不爱她。
《红楼梦》中,就我个人而言,最喜欢的,不是上面三位,而是丫鬟晴雯。
晴雯是怡红院中的大丫环之一,她是作者描写的处于奴隶地位的丫鬟中,描写得最出色的一个。她连家乡父母也不记得,是赖大家的买来当礼物送给贾母的。书中作者为晴雯花的笔墨并不多,但每个片段都很精彩。晴雯的性格是阳光的,她不像黛玉那样,精神上那么悲苦,也不像袭人那样悲屈,对待王夫人那样可以要她生,也可以要她死的主子,她不屈服。她始终以一颗平等无邪的心对待宝玉,就像对待一个好朋友。可以说,晴雯是大观园内唯一一个野性未驯的丫鬟,果然,她也是最悲惨的一个牺牲者。晴雯之死,或许是《红楼梦》中最缠绵悱恻的片段了,它不仅写出了真情,更是在控诉这个社会:袭人和宝玉是有私情的,但却大受王夫人的赏识;晴雯完全是清白的,却被骂作狐狸精,在她“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之际赶出大观园,当晚就悲惨地死去。晴雯的死,代表了封建社会许多无辜者的惨死。
《红楼梦》中,还有许许多多个性鲜明的人,读之,让人回味无穷。正所谓:“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
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六年级:施瑜宁
吆喝
小时候,最喜欢听的就是凉面的叫卖声了。经常是由一个女性发出来的,“凉面(燕),酸辣粉儿,豆腐脑儿……”。那声音很委婉,也很铿锵,时而高昂,时而低沉,但每个字都说得清清楚楚,我听了后就马上伸出窗外去看。找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发现一个骑三轮车的中年妇女,她身后是一大堆琳琅满目的调味料,一会儿就人晃不见了。这下急了,于是,打开衣柜随手抓一把钱就往楼下窜——咚咚咚。两三下就到了楼下。
还好,卖凉面的女人还在,正被一群花花绿绿的人围着,每人手里都夹着一张钞票,争先恐后地往女人手里塞。我满嘴酸水地跑了过去,“凉面(燕),酸辣粉儿,豆腐脑儿……”。声音越来越近了,我眼前浮现出一碗碗红彤彤的凉面,口水随风乱飙,不一会就飙到了脸上。终于到了,好不容易挤了个缝进去,发现一个中年妇女利索地操练起各种佐料:红的辣椒,绿的葱花,黄的姜水……粗糙的手上爬满纹路,脸部暗淡无光,还有些许斑点,但也总笑着。等她给一位顾客弄好了后,从她的嗓门里又发出了一声:“凉面(燕),酸辣粉儿,豆腐脑儿……”这一次,我听得更清楚了,那声音怪里怪气,但很好听。于是我叫她给我一碗,她又熟练地操控起了佐料,放点葱花,加点酱油。我眼睛始终没有从她手上移开,正在我想的时候,她已经将弄好的凉面端到了我面前,我使劲嗅着这喷喷香的面条,将几张皱巴巴的钱递给了她,她接了钱,装进了肩上挎着的灰色包包里。
我用筷子夹起一团面,使劲往嘴里塞,嘴巴被填得鼓鼓的,那一股香气不一会儿就弥漫了全身。“凉面(燕),酸辣粉儿,豆腐脑儿……”这时,叫卖声又钻了出来,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围满了那辆破旧的三轮车。
现在这种声音大概也已销声匿迹了吧,都通过喇叭来宣传,那种沙哑的声音真让人吊胃口。久而久之我也没去买了。
还有种吆喝我至今还记忆犹新,那就是卖麻糖的老人,那是一种无声的吆喝,“叮叮铛,叮铛……”这声音会让我想到那粘粘的麻糖。一般,老人会在秋天才出来,一个脏兮兮的背篓背在肩上,脚下踩一双破烂的草鞋,啪吱啪吱,走起路来歪歪扭扭,手上还拿个一头弯一头平的铁皮,然后“叮叮铛”很有节奏地敲击,总会惹来一些年轻人异样的目光,但还是有一些人把老人叫到,然后老人找一个地方将背篓放下,用粗糙的大手掀开盖在麻糖上的白布,这样一大块白花花的麻糖就显现在面前了,麻糖老人用那块铁块对准那块麻糖边缘,“叮叮铛”两下就敲下来了,随手从背篓边扯下一个皱巴巴的塑料袋,装好后就递给那个人,那人打开看了一会儿,然后捏起一块放在嘴里咀嚼,最后满心欢喜地飘走了。我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那“叮叮铛,叮铛……”的声音一直诱惑着我,看着老人远去的身影,和远去的声音,摸摸兜里才发现没有钱。卖麻糖的老人后来不知怎么就再也没出来过(大概是去世了吧),现在想起来都感到惋惜,后悔当初怎么没去买(现在几乎没有卖的了)。每次听到外面有“叮叮铛,叮铛……”的声音时,我就会伸出脖子去看,结果是工人在修路,满脸沮丧地缩回来,接着是一阵沉默。
在家乡还有很多吆喝声,比如收废品的:“收~废品喽,收冰箱,彩电,洗衣机,电风扇……”前面一个字要拖很长,后面的就很有节奏,很响亮的叫起来。那收废品的人经常背着一个背篓,背篓里还装有一杆秤和几个装米的袋子,也有拖着板板车来的。当有人要卖废品,他就不慌不忙地上去,交易过后,又开始吆喝了“收~废品喽,收冰箱,彩电,洗衣机,电风扇……”在一些比较宁静的巷子里你会听得很清楚,由于现在都开了店,这种吆喝也不见了。过去常常听到一些中年人或老年人在外头喊:“磨刀哎——磨剪刀菜刀……”前面那声长音好像是跟收废品的学的,但却很洪亮,清脆。这种游走形态的生意现在已经没有了。
每次路过步行街就会发现,一些促销商店门口会有几个女的站在凳子上拍手,一上一下,颇有节奏,“啪啪啪……”不是也会从口中发出一些洋腔怪调:“快来看快来看,促销促销……”周围也是音乐环绕,悠扬动听,不断有人进入商店。
肃然现在人们以五花八门的吆喝声吸引顾客,但我还是怀恋那消逝的吆喝声,仿佛时时在我耳边萦绕,比起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更纯朴自然。
高一:赖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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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的运动会_300字艳阳高照好天气,齐步走,上学校绝对不迟到,因为今天迎校庆! “喝!”“杀!”跆拳道,好气势,虎虎生风好神气;站在台上打太极,隔山打虎好神奇,你争我夺得第一,彼此切磋增功力! 喇叭吹出悦耳的欢乐;打鼓打出不可一世的气势!管乐团来表演,也把紧张的气氛稍稍平息!小提琴拉出浪漫和优雅;钢琴钢琴弹出飞跃的心!校庆的社团表演真是不同凡响!跑呀跑,全神贯注争第一,勇往直前快快跑,鹿死谁手真神秘!不到最后关头谁也不知道!输了也没有关系,明年再来有机会。 运动会好热闹,一年一次展现扎实的活力和体力,管乐团有软实力,跆拳道有好武力。跑呀跑,大家齐努力!运动会好玩又有趣!胜不骄,败不馁,大家回家笑嘻嘻,明年再来喔!谁输谁赢没关系,只要大家跑出健康和活力!300字 六年级 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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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煞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有几年,是新中国建国后最困难的一段光景,持续了大概三四年时间。为什么困难,当时社会的大背景是怎么样的,我就不说了,那跟这个故事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我只想说说困难到什么地步。今天的80后、90后们永远不能够真正理解那时的艰难岁月,即使他们的父辈们全都是从那段岁月里走过来的。白米,白面,对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只是一个词汇,也就说说而已,不要说吃,见都难得一见,吃糠咽菜那都是家常便饭,我想现在随便问一个二十岁以下的城里人糠是什么,他也不一定知道吧。菜当然也不是什么好菜,是山里的野菜,这种野菜长高了晾干了可以做成扫帚扫院子。糠和野菜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吃上的,吃完了就只能吃树皮,树叶草根,这些吃完了,就吃玉米棒木质的芯儿,把它切成块儿,磨成面儿,就吃这个。我想应该都知道说的是什么东西吧,那东西现在只能用来烧火,单独拿它喂猪猪都不吃。吃棒子芯还好,因为它至少还能被胃消化,棒芯吃完了呢?就只能吃棉花壳了。黑的,很硬,用碾子轧成面,吃到嘴里就像吃沙子,到了肚里很难消化,还带拉不出来。吃多了肚子胀得老大,疼得夜里睡不着觉。棉花壳吃完,人要想活下去就只有食人或者背井离乡到能够活下去的地方讨吃食,俗称“逃荒”。很多人死在逃荒的路上,运气好一点的能走到比较富庶的地方,并有可能在那里安家落户。那时候的移民大部分是逃荒者,回去问问你们的父辈,说不定就是逃荒者的后裔。这天,村子里就来了一个逃荒要饭的,一个人,一看就知道走了很远的路,那一脸厚厚的风尘使人看不清他本来的样貌。衣服破得不能再破,人瘦得不能再瘦。现在城市里流浪的那些乞丐和他比起来简直就是富人,因为至少那些乞丐还有足够的力气说话,而他,已经饿得说不出话了。因为饥饿,他站不直身子,只能弯着腰,一步一步慢慢挪。见一户人家就上去轻轻扣扣门环,人出来了,他就伸出一双黑手,把头深深低到臂弯,不住地微微给人鞠躬,连一句“给我点吃的吧”都说不出口。但是,在那个年月,连自己家的孩子都得忍饥挨饿,谁会有多余的食物给他呢,就是有,谁舍得给他呢。逃荒者(姑且就称他逃荒者吧,因为实在考证不出他的姓名)沿着鳞鳞匝匝的唐土街道一连敲开十几户人家的门,没有讨到一口吃的。客气的人家对他摇摇头摆摆手,不客气的干脆就一个字,“滚”。有什么办法呢,他只有默默地走开,用颤巍巍的手再去敲下一户人家的门。敲了,就可能还有一线渺茫到不能再渺茫的生机;不敲,就只有死路一条,恐怕都熬不过今晚。他几乎彻底绝望了准备再敲开一个门,如果还不行的话他就放弃,可是那扇和他一样破旧的门却迟迟敲不开。这是他最后的底线,他不甘心活下去的希望就这样破灭掉。他不停地扣那个满是铁锈的门环,不停地扣,声音越来越小,他实在不愿意相信这扇门后没有人。恍忽间,他听到门后好像有轻轻的脚步声,接着,那门吱呀一声真的找开了。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中年妇女,灰黑的一张脸一点光泽也没有,一看就是平时也吃不饱,身上一件灰褂子补丁摞着补丁,不过还算干净。女人看着伸在她面前的一双嶙峋的黑手和深低的头颅,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摇了摇头。逃荒者低着头等不到回应,心知最后的希望破灭了,抬头正好看到女人摇头,他深陷的双目一下子暗淡下来,失去了最后一点光彩,就像两个黑洞,没有了任何光线的折射和反射。只有绝望的人才有这样的眼神。逃荒者慢慢转身走开。死,也不能死在人家大门口。走了十几步,身后响起“嗨”的一声女人的声音,声音很低,但是他听见了。回头看,女人手里攥着半个窝头正递给他。“拿去吧。”女人说道。那种感激怎么能用言语来表达呢,逃荒者死死盯着那个女人的脸,他要把那张脸刻到心里。那是半个用糠和着少许玉米面团成的窝头,他用那双黑手恭恭敬敬地捧着,向女人深深、深深地鞠了一个躬。半个窝头不足以填饱饥肠,但是却能救他的命。窝头吃到肚子里立马化做一道暖流,沿着经络散布到四肢百骸。身上有了些力气,逃荒者在村边找到一间小小的破庙暂时安身。他走了许多地方,这个村子还算比较富庶的,他不敢走的太远,他怕死在路上。白天他出去要饭,晚上回破庙躲风避雨,很饿,但是勉强能活下去。每当他一整天讨不到一口食物的时候,饥饿就驱使他去扣那个曾经给了他半个窝头的门,然后他得到的就是半个糠面窝头,然后他就深深、深深地鞠上一个躬。这一天,逃荒者又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往肚子里填一点东西太难了,他不得不再一次用他羞愧的手去扣响那扇破旧的木门。以往差不多每次都是女人来开门给他食物,有少数几次是女人的男人给,那是一个看上去木呐忠厚的人。这次开门的却是一个孩子,十一二岁的样子,一脸菜色,面黄肌瘦,身上穿着一件格子布小褂,很新,和他整个人有点不入调,就好像穿的不是他的衣服。他开门被逃荒者吓了一跳,转回身又往屋里跑:“娘,娘,那个要饭的疯子又来了。”等那个孩子再出来,手里紧紧攥着半个窝头,舒直又黑又细的小胳膊,紧抿的双唇能看出他很舍不得。逃荒者双手接过窝头,看着那孩子却惊呆了,他双唇一阵颤动,嘶哑着嗓音说:“你爹娘在家吗?在的话把他们叫出来吧。”孩子转身跑回去。“娘,娘,那个疯子不走。”一会儿,孩子的父亲就出来了,孩子躲在他身后偷偷打量这个蓬头垢面的人。逃荒者先向男人深深鞠了一个躬才说:“大兄弟,多谢你们这么长时间的照顾……”男人一怔说道:“不用谢,拿上东西就走吧,我们没有多余的东西给你了。”逃荒者说:“不敢再有奢求,只是有件事不得不向你们说。”男人问:“什么事?”“你的孩子,”逃荒者说,“我看他印堂满是戾之气,双目已被暗尘所障,正是阴煞入命之相,不日必遭横祸。”逃荒者话一出口,惹得男人额上青筋暴起,心说这乞丐真是无礼,居然说出这么恶毒的话。可惜他是个老实人,没骂过人,没什么厉害的骂口,只是张嘴你你了半天,最后一瞪眼道:“你走吧!”男人转身就要关门。“慢着,”逃荒者上前一步,嘶哑的嗓音有如裂帛,“大兄弟,你家对我有活命的恩德,我这辈子也难报答,这种事怎么敢信口胡说呢。你如果信我,孩子说不定还有救,不然等阴煞占定命宫,再想救就晚了。”正说着,这家的女人走出来,问明了原由,女人厉害,一顿臭骂将逃荒者骂得抬不起头。村里人忌违恶咒,那容得了这个。逃荒者本来着急,女人骂了一通,反平静下来,他深鞠一躬正色道:“你们不信也没有办法,大恩不敢言谢,有几句话我一定要说,说完你们还不信我就走。”不管男人女人听不听,自顾说道:“阴煞入命是有体相的,被阴煞侵了命宫,七日之后命门(后背两肾之间)中会生出一粒黑砂,名黑宫砂,再七日黑砂转红,满七日砂红如血,药石无救。”男人女人那里肯信,不再理会,转身自去关门。逃荒者无奈说道:“我暂且在村西庙里安身,不会远走,信了只管来找我,只望越快越好,迟了恐我力有不及。”破旧的木门咣当一声关上,逃荒者看着手里的窝头长叹一口气,呆呆又站了半晌,这才迈开踉跄的步子离开这里。以后的几天那扇木门后一直很平静,逃荒者每天刻意从那个门口经过他都想上前扣开那扇木门,向那对好心的夫妻再次陈明厉害,表白心迹,但每次贮立良久,思忖再三,还是拖着沉重的脚步离开。这样一连过了十多天。一个清晨,逃荒者在饥饿中醒来,其实也不能说醒来,因为饿得他根本就睡不着。又要开始为这一天的生存挣扎了,想站起身,但两腿酸软,几无力支撑瘦弱的身体。他真想就这么躺在地上,一觉睡过去,永远不醒来。忽然,庙门哗啦一声被人推开,两个人走进来,逃荒者定睛一看,正是常给他救济的那两口子。他精神一振,站了起来。女人在前,男人捧着两个窝头跟在后面,见了逃荒者躬身施礼。女人说道:“我们有眼无珠,不识高人,还请先生看在我们也曾发过善心的份儿上,莫记前嫌。我家三代单传,只有一子,一定要救救小儿。”逃荒者答道:“我受大恩在先,那敢记什么前嫌,你们肯信我一个逃荒落难者的话,自当尽力,只怕你们不来,铸成憾事,我于心难安。”问明原由,原来那日逃荒者道出孩子阴煞入命被拒门外之后,两口子根本不信。过了三天,那孩子没有脱衣服就睡着了,叫也叫不醒,女人只好帮他脱。那孩子后腰正中一点黑砂大如蚕豆,赫然入目。女人大惊,叫来男人一起看,只看得面面相觑。正如逃荒者所说,一粒黑砂不偏不倚正生在命门。自己的孩子自己知道,孩子年纪还小,一直都是跟着女人睡,她清楚地记着不只是子的后背上,全身上下都没有黑砂痣。再说,就是有,一个外来的逃荒者根本没有见过孩子,他怎么知道孩子后腰上有粒黑砂?两口子商量了一下,决定先问问村子里的老人,看是个什么说法,于是男人连夜就去找村里的李老汉。李老汉懂八卦,通五行,村子里的阴阳事,诸如婚丧嫁娶,动土开工,都要找他掐日子。找到李老汉,男人将事情的原委一说,老汉还真知道。他向男人说道:“人身上的痣、痦、痧(通砂)确实受人的因缘际会影响,又反过来影响人的因缘际会。有的人生下来身上没有痣,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身体的什么位置就生出来,连自己都不觉得,还以为生来就有。相术里有一门专门相这个的,名叫‘麻衣相’,能只看面相就知道你身上什么地方有痦子,是主凶还是主吉。不过,只听说过砂痣从有到无,从无到有,没有说过黑砂转红的,而且据我所知红砂主贵,是吉相,应该不会是阴煞入命。估计这个要饭的是个学过麻衣相术的江湖骗子,我劝你还是多观察两天再说。”听了这番话,男人暂时放下心来,回去跟女人一说,两人心事重重地睡下。第二天一醒来就迫不及待地看孩子的后背,还是一点黑砂,好像没什么变化。这样一天看几回,过了几天,那黑砂真的就渐渐往红里变,渐变成红黑红的一粒砂。两口子慌了神,忙领着孩子去找李老汉,李老汉掀开孩子后背一看,皱起了眉头,良久才说:“这砂不像是朱砂,朱砂我见过,红地透亮,不像这砂红地发黑。而且这位置生的奇怪,不偏不倚生在命门正当间儿,少见,少见。”两口子急问那可怎么办,李老汉道:“依老汉之见,不如让那要饭的给看看。给他个窝头,他说的要是假话,就当咱做了善事,可万一要是真的,咱可不敢拿孩子的命来玩笑。那要饭的能一眼看出孩子命门有砂,料想也有些真本事,不妨看看保险。”听了这话,两口子合计了合计,这才拿了窝头找到庙里来。且说女人请求逃荒者莫记前嫌,看在也曾救济过他的份儿上救救孩子。逃荒者一脸的凝重,在指上掐了掐时日,又问了问那砂的颜色大小,说道:“两肾是人先之本,所谓前对脐轮后对肾,中间有个真金鼎,金鼎即是命宫,阴煞虽然已经侵入,时日也不短,所幸还没有破鼎,应该还能救。”两口子忙问怎么救,逃荒者要了孩子的生辰八字*,在指上掐了半天,摇头连声说不对不对,“依孩子的八字算来,命格中福禄虽薄,可也并不冲犯什么神煞,不会有阴煞入命。”逃荒者又沉吟道:“莫不是你们记错了孩子的出生时辰?”女人断然答道不可能记错,逃荒者又从头掐了一遍,仍然摇头说不对。蓦然间一个念头窜入脑中,想起了那孩子身上不入调的新衣,逃荒者悚然一惊,道:“莫不是他在外面捡了什么东西?比如衣裳鞋袜之类。”那两口子闻言脸上变色,女人道:“确实捡了一件小褂子,那天我们下地干活儿,他一个人在地头玩耍,在地头捡了一件格子外褂,我看那褂子还新,孩子穿着也算身,就让他穿了,就是现在身上穿的那件。”逃荒者猛拍大腿,道:“这就对了!就是这件衣裳作怪。”两口子对望一眼,道:“这衣裳能做什么怪?”“你们有所不知,这衣裳才厉害。煞本是无形之气,应四时游动于十方世界,感天地之无极,佐阴阳之平衡;人是血肉有形之体,秉天命生于世间,受天地濡养,耗天地精华,难免有所冲犯。不过,寻常的煞气害不到人命,如桃花、指背之类,统称作伪煞,只须晓得趋吉避凶的方法,自然可以化解。如果不幸命犯真煞,化就化不掉了,只有用破法才能解了这煞气。”两口子一脸的迷惘,显然是听不懂,逃荒者又道:“这破煞之术就和这衣裳有关,命犯真阴煞只有一个破法,要有懂破煞之术的人施术将阴煞附在此人贴身的物件上,丢在外面,一般以十字路口最好。如果此物件很快被人捡走,阴煞便随物附身,直至发作;如果几日无人捡取,阴煞将会反噬原主,而且发作得更**。若是你们没有记错孩子的生辰,那他捡起的新衣必定附有阴煞无疑。”两口子着起急来,女人说道:“谁这么缺德这么害人,求先生救救我们的孩子吧。”逃荒者黯然道:“如今会施这种术的人已经很少了,就是会,没有至福大德做为根本也不可轻易施展,只因生死有命,天道有常,随意施为祸及无辜,恐遭天遣。”听逃荒者说了半天,神乎其神,最后这意思好像是不肯轻易施术救人。女人以为他故意为难,嫌这两个窝头给得少了,说道:“家境艰难,确实没有多余的东西了,请看在以前接济过先生的情份儿上救救孩子。”逃荒者低头不语,夫妻两个企望的目光落在满头杂发的头颅上,那头颅曾在他们面前深深、深深地低下去,触动了他们的恻隐之心。而今,这头颅又在面前深深低下,却感觉他们自己变成了乞讨者。良久,逃荒者猛然抬头说道:“好,我尽力而为。只是我流落到这里,一些施术的物品还要你们代为准备。”女人问都需要什么物品,逃荒者道:“洁案一条,清香三柱,净水一碗,黄裱十道,孩子贴身的衣物一件。越快越好。”逃荒者就着凉水吃下半个窝头,随那两口子回到他们家里。他要的这些东西都是日常的用品,并不难找,女人很快将东西备齐,孩子贴身的物品是一双麻线衲底的布鞋,逃荒者选了其中的一只,说只用一只就行了。施术的过程是不让人看的,逃荒者一个人关在屋里,嘱咐二人不可窥视。一个多时辰过去,逃荒者从屋里出来,把那只布鞋交给女人,让她趁没人的时候把鞋丢在村边的十字路口。然后告诉两口子,要是孩子命宫的砂消失了,说明阴煞已在别处发作,这一劫就算躲过,要是几日后那砂突然转得更红,那说明阴煞转不走,反噬原主,只怕神仙难救,不日必亡。两口子千恩万谢送走逃荒者。挑了个中午时分,女人揣了鞋来到村边路口,看看前后没人,把鞋丢在地上,转身慌里慌张跑回家。接下来几天,两口子不时掀开孩子的后背看看,自觉那砂的颜色一天比一天淡下去,只是心情却又沉重起来。只想不知是谁捡了鞋子,就要无辜枉死,这不是造孽是什么。一天,女人又掀起孩子的后背来看,那瘦窄窄的小脊梁上一片光溜儿,命宫中的那粒砂已然无影无踪。叫来男人看,两口子相对无言,欣喜中心里不免有些发沉。过了一会儿,听得大门外有人高喊一声:“刘三家的牛顶死人了,快去看看吧!”两口子一惊,是这鞋作的怪吗?忙出门去看,很多人都顺着大街往东跑。两个人跟着跑过去,一路上听人说刘三家的那头大牛突然发疯红了眼,在村口顶死了人,只是不知道顶死了谁。村口已经围了很多人,两口子挤进人群一看就傻了眼。被牛顶死的那人仰身躺在唐土道上,双颊深陷,瘦得不能再瘦,被鲜血染透的衣裳破得不能再破,正是那个逃荒要饭的人。可怜的是,逃荒者的肚子整个被牛角顶破,身旁不远,还有一只被血浸染的小小的布鞋,那种惨状就恕我不作叙述了,就算是对死者的敬重吧。逃荒者是异乡人,流亡到这里,无亲无故,他的后事成了问题。村里人商量了商量决定随便找个地方把人埋了算了,那两口子觉得过不去。棺材置不起,就将家里那领新席子拿出来,好歹也要把尸体裹起来,不能随便埋在土里喂了虫蚁。两口子又请李老汉出面,将逃荒者的尸体处理干净,把肚子用线缝上,转世投胎好让他下辈子做个完整的人。最后两口子借钱置了一件新衣,为死者换上,好让他在下面也体面一些,再多烧些纸钱,在下面就不用再要饭了。李老汉和那家男人把逃荒者埋在后山。逃荒者的尸体是李老汉清理的,清理干净为死者穿新衣时,李老汉发现死者的后背两肾之间一点红砂殷然如血,那红在青白色的肌肤上晕开,形成一个淡红色的圆晕,细看,那红砂的正中有个针鼻大小的黑点。以李老汉的见多识广,也从未见过这样奇怪的砂。李老汉向男人说,这应该就是他说的阴煞破了命宫吧。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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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煞终于一个个都睡着了,鼾声四起。平时还从来没有这样刻意等到深夜,神经越来越兴奋了。小飞也在不断的翻身,他也睡不安稳。2点差10分了,外面的树枝在摇摆,今晚的风有点大,感到阵阵寒意。突然想到隔壁的王威,他是不是也跟我们一样在侧耳静听呢?2点了,指针也越来越逼近2点了,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果然脚步声缓缓的从左边走过来,是很清楚的皮鞋的声音,沉闷而拖沓。离我们寝室越来越近,心要跳到嗓子眼。他在我们寝室门口停顿了一下。然后又走了开去,脚步声慢慢飘远。而后他又折了回来,刚刚放松的心又腾的紧张起来。我死死的捂住嘴巴,怕自己吓出声来。就这样,他来回走了几遍,最后在我们寝室门口停顿的当口,他消失了,脚步声没有了。一切归于沉寂。我松了口气,感觉肩膀已经僵硬,死死抓住的被单都被我掌心的汗弄湿了。耳边还有脚步声在回荡,慢慢入眠,今天一天我太累了。清早小飞和我都没有说话,默默的去上课。昨天晚上的事情都不愿意去回忆,但是我发现其他几个人也神色怪怪的。也不愿意多问。一天下来,班上的气氛越来越诡异。男同学聚在一起,没有了往日的喧哗,互相的咬耳朵。女同学则是指指点点,又不敢声张的样子。7点,我被通知要开寝室会议。在3楼中间的那个房间里(17栋只有3层)。我和小飞去的时候,看见老大,他正在激昂的讲着什么。看见我们来了,他马上挤了过来,老大有一副很魁梧的身材,有什么事情他都是一马当先。明也朝我们走了过来,斯文的脸上是很严肃的表情。老大一本正经的讲:“清树,小飞,等一会说的事情你们千万不要害怕,什么事情有我扛着了。”说完,他拍拍自己的胸脯,大义凛然的样子。我和小飞对视一眼,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了。我说到:“有什么事情会吓到我们,开玩笑。老大放心,我们很勇敢的。”牛皮归牛皮,我还是很感激的看了老大一眼。明正待说话,系里的主席朗声说到:“大家静一静,各归各位。”话音刚落,人群自动的分开了两边,一边是我们文学院,一边是计算机系的。我们文学院住17栋的一边,他们则住另外一边。三层,大一大二的都有。平时和他们没有什么来往,河水不犯井水。没有想到今天汇聚一堂居然是为了那件事情。2点的脚步声。安静下来,我们系的主席说到:“今天大家都来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所为何事,我也开门见山的说吧,最近,明天晚上2点正,都会有脚步声在走廊里走动,从一楼到三楼,搞得人心惶惶。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有没有人碰巧在2点钟出来,看见了什么吗?”没有人吱声。计算机系的主席接着说到:“这件事情,发生得很怪异,我们都是大学生,按道理来说,是不应该相信鬼怪之说的。但是我也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会有现在发生的事情。”他说完,更没有人说话了。因为他提到了“鬼怪”两个字。硕大的寝室只有面面相觑的脸和惊恐的眼。沉默,有人举手,是计算机系的小胖。他住213。大家的眼光都集中到他身上。他们系的主席问:“小胖,有什么事情要说的。”他稍微站出来了一点,本来就红的脸现在更红了,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激动。“我上上个星期天晚上出来上厕所,几点我就不知道了,我看见有一双黑色的皮鞋放在206的门口,我路过的时候还朝它瞟了一眼,然后就去厕所了,回来的时候它就不见了。我以为是206的人发现皮鞋放在外面又收了回去呢。”他一说完,大家马上议论开来。“皮鞋”又是该死的皮鞋。这次,我们几个206的倒成了全场关注的焦点了。我看到老大和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正感诧异,上上个星期天,不是刚好是我们玩碟仙的日子吗?突然浑身打了个激灵。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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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煞血刀门西起天宇城边直至雪狼岭。所谓雪狼岭乃因常有白狼出没,其狼凶猛异常。过路游侠也不敢轻易过此山间。话说当年血刀门鼻祖鬼仪为开创领地,就从雪岭外三十里地杀进狼群,只身一人,刀法惊天地,泣鬼神,斩杀了数百条狼王,在血流成河的路边终于领悟出传世的刀法《血煞刀术》。自此,血刀门成立后便名扬天下,在三年一夕的武林大会中脱颖而出,成为了江湖中的名门正派。鬼仪死后,《血煞刀术》却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门派就此败落,于是不久便悄然从江湖史中抹去。问题就出在了近两百年里:血刀门竟又重现江湖,掀起了江湖的腥风血雨。其重回的刀术阴狠邪辣,惨死之人必会身中数刀而亡,双目也难免毒手,料想便不是以往的《血煞刀术》所为。五年间五大门派被灭一年,星月神教在一夜之间遭到了血刀门的洗劫,全教数千弟子无一幸免。二年,天行剑派掌门接下血刀门的《以武会友》请帖,一去不返,剑派也郁郁而终,纷纷散去。据说,门派弟子也在几年之内相继死去。三年,百年之久的闻易水阁被几十名血门弟子抹去。阁中的数百名弟子对付这寥寥数人也是以卵击石,相继被灭杀。四年,五月刀坛在论武期间,被强敌入内,终因不屑,各走八方。五年,七星宝殿门也被灭杀大半,便被迫投入了血刀门。似乎每过一年就会有门派惨遭灭门,江湖中人心惶惶,不少当年名震武林的游侠也相继退隐江湖不复得出。故民间有一句话:虎死龙断老将死,江湖不得遇血刀。江山代出武强雄,救得武林济人间。五大门派已灭,只剩下唯一的强派——天子剑阁:天子剑阁加强了剑阁的比武,由每五年一论降到了一年一论。同样,他们也将血刀门列入了邪派,因其刀法诡异近鬼故称为“鬼刀门”。一江湖的每一个角落都有隐居的独侠。他们常常汇聚在四朝古都——燕京。何为“燕”?乃因一年四季都有燕鸟相会。就在这城中,一切都有。一个风雪交加的夜幕。一个年数进半百的男子,怀中抱着刚满月不久的婴儿,奔行于茫茫夜色当中,神色甚为匆忙。他左手抱着那婴孩,右臂紧握铁刀,看来已被人追杀多时。后方也不时有武士持刀冲来,剑光零落,直取那男子后背命门,剑风“嗖”的一阵声响如风卷雨击般。那个男子手曲折下来,刀指后方顺着腋窝空隙挡住剑击又尽力一退,刀具破开了剑器,精准的砍进了武士胸剑。前来的数十名武士在圈圈熟练的刀光中纷纷倒下。那男子眼神停留几许,便又被前来的几个武士逼退,将孩子至于后被之间,不得已重新奔波。“陈兄,你不能过去!”在那男子的前方出现了一个手持羽扇的白衣居士,全身仙风道骨。“白乾,你我既然兄弟一场,我也不想对你出招。”那男子脸色温和,手中铁刀不由自主的往下垂去,血色的铁刀只为一句回答。但他有些茫然,直往后推去。“陈天雄!你执迷不悟,我不认你这个兄弟。”陈天雄背后又多出了一个人,他也险些直被后方袭来的利刃刺中。情急之时竟连滚带爬的躲过了,此招显得有些狼狈,但却是最实用的。陈天雄冷汗一惊,回头望去。像是天激起的晴空霹雳的震撼,亮出杀招的正是自己的好兄弟——红玉严。陈天雄心中难免有些心闷,便长长的叹道“兄弟相残呀!”这时四面渐渐的人多了,将他一人围了起来。“舵主,放下这孩子,你就能活命了”各个武士单刀架着,心中却十分的不愿。“闭嘴!”陈天雄发出了雷碎裂般的声音,将话给压了回去。他有些唏嘘,背叛过门主的一条狗,能被留下吗?自己是绝对不能活命的!“门主有令,任何人不得靠近陈天雄!违者,格杀勿论!”一阵话声响后,大片武士纷纷退去。说话者,身穿一件酒色小衣,手持金刚长剑,正气凛然。陈天雄认出了那个少年,他是血门的公子—于天姚。“陈兄,扔下这孩子,我,就能让你活命。我会求我爹爹的”陈天雄心有些动摇了,他深知于天姚是门主的爱子,或许他恳求就真的能活命了。随即眼前跳出了女子画像打消了他的念头。对,他要救下这孩子的性命。红玉严持剑冲了上去,剑光已现但被于天姚斥退,心中怒火顿时烧了起来,“你,姓陈的,为了一个已有家室的女人,舍弃兄弟,值得吗?老子今天要教训你!”“玉严你是不会懂的。”“我呸!狗娘的他妈的贱女人。那小杂种,留不得!”红玉严剑头直指那孩子,肆意的说。陈天雄手中的刀顿时颤抖了,“噔”的一声,刀柄被捏碎了,许久才从嘴中嗑出一句话“红玉严再给我说一次,我杀了你!”陈天雄顿时青筋翻起。“哼哼,实话告诉你那贱女人早已被我杀了,你以为把他放藏起来我就找不到了,她的肢体,被我分了,扔去喂狗了,那种贱女人死不足惜。”“什么!我杀了你。”陈天雄脸色终于沉了下来,从腰间猛然拔出一剑,飘飘揉揉如金蛇追尾般直取红玉严虎门,剑光变幻莫测。自己心中的女神顿时被践踏了。“飘雨剑,你竟然偷了飘雨剑。”红玉严惊讶之时,手中利刃无法抵挡,竟往后推去。红玉严心中全然无底。飘雨剑号称天下第三,乃是飘雨前辈平生所带宝剑,通常以‘薄’‘精’‘锐’‘软’闻名,取天外精铁所制,取剑时轻巧无比,功力倍增。那红玉严如何能挡得,纵使有三头六臂,也无济于事。“玉严有危险,快去帮他”于天姚一身急迫,如果内乱之中损了高手,那他可是当当不起的呀!白乾羽扇一扬,飞奔过去。陈天雄手持飘雨剑如鱼得水,渐渐的越舞越快。红玉严剑招早已凌乱不堪,破招百出。陈天雄一招“天地同复”顿时刺中左肩。“飘”的一声回旋,左肩血流不止,飘雨剑尖早已驾于红玉严脖间,许久便会人首异处。“剑下留人”原本待已刺入的飘雨停了下来。陈天雄心中愤恨不平,待许片刻,又剑追击了上去,但早已被白乾的铁羽扇接了下来。“陈兄,大家好歹兄弟一场,暂且住手吧!杀了他,也破了咱们兄弟情面。门主也不会放过你的”白乾说话之时,一把拉住了红玉严,心生悲疼之情。“我既然做了就不怕死,但今日我必取他姓命,大不了同归于尽”陈天雄飘雨一?V,势取红玉严狗命。“白乾,不要多管闲事,做兄弟也不能做到这个份上”“我不让你杀他”“那得罪了”陈天雄借着月色,飘雨剑暗淡飘光。白乾羽扇一扬,挡下了一招,那特钢制的扇架震的他手脚一麻。陈天雄又将剑一提,像流星画迹般划向红玉严的命门,那女子所受的尸焚之辱,一并讨了回来。红玉严心里自是恐慌,提剑倒走。飘雨剑步步紧逼,尖利的剑锋如金蛇追尾般。“啊!”一条血痕随着惨叫声飘然而起,红玉严后背流淌着血。“记住!如果有人犯我!”陈天雄左手早已换上了飘雨,挡住了白羽,一脚毫不留情的踏在红玉严背上,虎啸猿啼的振振说道“那我必取他狗命!“陈天雄,住手!”于天姚有些按耐不住,原本的兄弟相称,敌手相见不由改口。他从腰间掏出了那把金刚长剑,凭着蛮力一把支开了那把夺命之剑。陈天雄呆然之时,那把金刚长剑已直取虎门。他不由被逼退了几丈,惊讶剑法之灵动,但有狠毒无疑,料想便是血刀门主的剑势。陈天雄以飘雨剑相会了几招,渐渐摸出了门道,于天姚剑法虽快,但毕竟是年少气盛,剑势不猛。于是,飘雨剑放大了飘动,攻势巨猛。“公子,倘若你在阻拦我,休怪我无情了!”“别说了,我和玉严同是血门,我一定要救他!”于天姚剑忽的聚变,力道顿时猛了三分。陈天雄心里清楚这才是于天姚的真正的实力!剑势增强,陈天雄不由得推去。“不知飘雨剑配上杀绝剑法,有何威力。”于天姚有些好奇,当年陈天雄与父亲对战之时,父亲剑出闪电,不出五招便使陈天雄甘拜下风。自己与父亲对战之时,只两招便被杀败。自此,与陈天雄过招是他莫大的愿望。今日便用此机会来一决高下,当是全力以赴。这时,陈天雄背中婴孩忽的啼哭,飘雨剑的剑招也忽的一沉,顿是露出了破绽。于天姚剑一追到底,不想却是朝背后孩童。陈天雄顿觉背后寒风袭来,剑招已不管用。剑气直朝孩童,于天姚心中颇有不忍,挽手便阻挡剑。一切,似乎都太晚了。阴狠快速的剑难以控制。忽的,一双大手笔直的冲向剑光,“噗嗤”一声。鲜血直流,一根左手指被麻利的切了下来。于天姚顿时呆住了,这出乎了他的预料。“于天姚,你当真连孩子都不放过吗?那我,真的太看错你了”于天雄咬着牙根,那根断指也不去顾及了。“是又怎样,那杂种留在这世上也无用!”红玉严早已强先一步堵回了于天姚的辩论话语。陈天雄心凝结了,手中的飘雨似乎也在颤抖。这时他也只有一种揪心的痛楚。陈天雄默然了,剑光四射。口中念道:“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说到鸿字时,猛然的挥出了一剑,于天姚的金刚长剑一震,随即不由自主的以不可思议的滑度朝红玉严击去,其力道刚浑至极。龙字响起,陈天雄猛的朝红玉严掠杀而去,速度猛增,剑招破开架势,早已挑开了红玉严一目。于天姚的那一剑随后到来,长剑的霸道击飞了红玉严。“不好,这个剑法是……”。于天姚心中惊讶,那高傲的剑法已如水流般横入脑海。对,这招剑法是父亲的手法,于天姚猛然醒悟。当年就是父亲为母亲离世悲痛至极而创出来的,这招叫“四句还步杀一人”。“兮若轻云之蔽月,飘?兮若流风之回雪”陈天雄四句已完,不觉间已念出了这一句。他倾述了一切的爱与恨,话语之间脸早已流出两行热泪,他正崇拜自己心中的那一位“洛神”吧!“陈天雄,你有这套“绝句”剑法,是不是……。于天姚心中有些不确定,他认为这个男子不会做偷学的事的,但眼前的一切似乎动摇了他。“天下武学博大精深,难免会有同出之出。你的绝句剑法,在我看来却是“洛神飘雨般的剑法。难道你没感到那剑中含有一丝柔情,并不像你父亲的那般心狠。绝句虽说是祭亡妻之灵,但却无半点的心声。”陈天雄手中剑一扣,早已入鞘,“我见过他舞剑,一丝没有善意,满脸的杀气。我才改了剑法,名为“洛神。我保护我心中的那个人,你放了了那孩子,我便跟你回去”。陈天雄不想再杀戮了。“陈天雄,我不管你如何说,但我是血刀门的少主,我有权?I卫我血门的安危,你为了那孩子伤了红玉严,我就遵照我父亲的意思伤门内者,杀无赦!”于天姚看了一眼红玉叹了一口气,终于狠下心来,将丹田一提,内力如炸裂般爆发出来了。当时他不使全部内力只是怕有些过火,但现在已不顾如此了。陈天雄少了一指,左臂稍说疼痛,倒也无碍,拔剑快速无比,只刀光闪动之间便挥出一剑。两高手的过招,白乾无敢插手,早已去扶动红玉严了。干拽的谷堆旁,红玉严全身是血,奄奄一息,左目血流不止,料想便知是瞎了。白乾不敢怠慢,左手扶起红玉严,背部衣物被右手扯下。白乾自小就精通医术,这切脉寻脉倒也熟练,顷刻便找出了三大脉来,内力便顺势传了下去。白乾输了一刻内力,汗势猛增,看来已要油尽灯枯。红玉严受此重伤,其实早已气息薄弱,单靠这一股内力吊着,如果断了,那就是大罗神仙下凡也无力回天了。白乾初二:碧水遥慰愁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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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聚题记:我不明白,既然让我们相聚了,为何上天又要讲我们分开……夏至已经到来,明显的已经感觉到热了。坐在教室里无聊时,便又听着MP3,看着窗外的天。嗯……已经比前几个月更蓝了,云也都陆陆续续的在往外散开。不知道为什么,望着天上的白云,总会有机子怀念的味道。我们就像是这天上的一朵云,总是漂泊在一起,马上又要飘散开来。说起来我们班这个集体真正的分配在一起,只有三年。当然在升五年级时转走了“朱麻子”(由于时间过长只记得外号咋写了)、何逸飞,五年级又转来了刘宸、冯丽君,六年级有转走了颜晨曦,转回了何逸飞。但是,在于我感觉,这三年是最完整的三年了。在这三年里虽然过的平凡,但也不缺少一些值得怀念的事情。我记得在刘宸刚转进来的那年,班里边刮起来了一阵“大风”,班里的许过人都被她的“语文”所吸引了。那年刚开学老师还是让我当班长,我很无奈。因为我不太喜欢做这个职位,我总感觉所有人都看不起我当这个职位,因为成绩又不是非常非常的好,我不耐烦的摇了摇头……就在那天中午的放学,我都是要赶校车的。在我意料之中的是刘宸她也要赶校车,果然如此。在拥挤的校车上,我看到了她,她也看到了我。我们互相笑了笑,我想我们可能不会在说话了的,就把头朝相反的方向扭去,谁想到她又跟我讲话了,她说:“我知道你,你是我们班的班长!”“嗯!”我只能微微的笑笑,不知道怎么说好。谁也没想到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成了好朋友。在六年级开学的时候,也还倔强的让老师把我们调成同桌…令我更没想到的是她在这学期写了那篇《我们都变了》还提到了我,写的就是那年在校车上的那一幕,说:那是一个夏天,热热的,校车一路平稳地行驶,到了令仪那一站了,我无意回头,看到了那幅画面,令仪身穿紫色碎花长裙,编两条乌黑油亮的麻花辫。就站在那里,像春天的樱花,直直的摄入我的眼帘。那个夏天,我们三个人,就在花树下,让清风拂面……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吧?现在问起令仪,她笑着说她早就忘记了有那么一条紫色长裙。我虽然也笑了,心里却是一片苦涩,是啊,她也许早就忘了吧,忘了曾经有一个夏天,她眼睛里的纯真,让他的朋友终身难忘。我现在只想说:“笨蛋!我根本就没有忘记,怎么可能忘记,怎么可以忘记!”在考初中之前,我记得我、刘宸、王雨馨都说好了如果都没有考上重点的话就一起去上十六中。是啊!说的容易,计划赶不及变化,我们都没有考上,可是我妈却让我上长江中学。没办法,我们的约定没法实现。记得何逸飞又转回我们这个大家庭的时候,我们班男生都是格外的兴奋,就像遇见了自己的亲兄弟回家了一样,真是十分热闹。记得就当我们差不多要忘了黄文浩的时候,他就回校看望我们的时候,男生们就激动的不得了,还一起踢了场足球。记得……眼看着时间就越来越少,我今天算了算,我们和同学在一起也就只有2天了,短短的2天,我该怎么把握,该怎么抓住……真的,时间过的飞快。这个夏至,我们是应该对小学心怀留恋,还是对初中生活虫们期待?眼看着就要跟小学说“拜拜”,跟初中说“嗨嗨”……“我们说好不掉泪/离别那天/却笑着流泪…。”现在,天空中的云,依旧是在不停的走动,分了又聚,聚了又分。就算我们有多么的想在一起念完所有的学业,可是上天是不会因为我们的挽留而停止任何时间的流动……夏至,是留恋,还是充满期待?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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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聚时光,是一盘散沙。相遇,离别,重聚,只是在岁月的长河里慢慢浑浊的过程,东游西荡的痕迹。三年半以前,我们无比天真地聚在一起。三年过后,命运将我们几个分隔三地。然而,又过了半个年头,我们终于重聚在一起。时间可以消散年华的光影,改变青春的印记,却打碎不了我们埋藏在心底的友谊。假期总给人一种安逸与祥和的气息,特别是临近春节。小孩们整天做梦都盼着过年,大人们在这安详的氛围里操办着家务,而作为学生的我们,更多的是在某个拥有暖阳的午后,深吸一口空气来释放过去一年的压力;或同友人一道路过学校,骂走一身的晦气。中国教育机制下的高中生活实在太累。初中毕业时的那些同学若不和我同校的,大多数都失去了联系,一百多天的教室生涯基本上隔绝了一切外界的联系。Z是在一个天空阴郁、电视无聊的闷骚下午来敲的门。当时我正坐在沙发上发呆,忽然听见门外一阵耳熟的躁动,于是我立刻起身,看着门外那张苦瓜似的呆板面孔。如果不算去年暑假那几次一起去外地考试,我该有多长时间没见到Z了?初中毕业后,Z去了城南的一所学校,他是悄悄地走的,不论是QQ、MSN甚至于BLOG上都没跟我们谈过一个字,那时我唯一想说的是“这小子真够朋友的!”当然,这个够朋友的家伙硬是在我身边消失了半年,直到今天,还好他还记得我家的住址。除了身高比我矮了一点(以前比我高)之外,他几乎没有什么改变。寒暄了一阵后,我们决定去找初中时的另一个伙伴C。C是个异常活泼的家伙,初中时整日与我厮混,除成绩较突出外,遭众多老师白眼是其与我的另一共同之处,高中去了外地。当时我跟他说,去了外地,一人一行每天牵挂,没有人知道你的过去,没有人取笑你的外号,更没有人去规划你的未来,挺好的。他笑而不语。然而在一周后,只见他的MSN签名里挂上了一长串感叹号,写着“一点也不好!”我和Z都只认识他奶奶家,于是我们决定去碰碰运气。到了那儿以后,他奶奶家说他去亲戚家了。于是我们便给他打了电话。半年没见了,这小子的声音还是一点没变。等C来了,我们便一起打闹起来,相互看着这几张熟悉而又有些陌生的面孔,我们心中都有许多感慨:熟悉的是相貌,陌生的是眼神。我们三个边说边笑地来到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走,相互找寻着彼此间熟悉的感觉,谈论着被时光遗留下来的话语,回忆着让岁月淡忘的过去。走过了一条又一条街头,这个本来就不大的县城几乎被我们走了一半。C先发问:“到底去哪?”“不知道。”我回答。“不知道。”Z也丢上一句。于是,在犹如一个世纪般漫长的沉默后,我们开始寻找网吧,以打发无聊的时间。真的无聊么?有时候我真的会担心,当我们找回了一些逝去的东西时,自己都会像个木偶似的,不知所措。每个网吧都因假期的到来而整日爆满,我们去的不是时候。我于是提议去母校打球。得到赞同后,我们飞奔到那个曾今留有我们印记的地方。Z在球场上不停抱怨着“武功”全废,C还在那里乐此不疲的抢着根本没人抢的篮板球,我则有说有笑地跟他们开着玩笑。之后,C提出要和我单挑,我拗不过他,便答应了。为照顾一下他的自信心,我让了他4个球,当他信心爆棚时,我在无情地连入5球给他浇点冷水。“不行,再来!”C不服气地说道。我头脑空白。半年前的那个午后,正是我们三人分别之际,C也与我单挑,在我让球实在让得不耐烦时,还了点颜色给他。“不行,再来!”C倔强地说。很熟悉,我咧嘴笑了。C和Z也笑了。临走前,我向C要了电话号码。“没有手机,学校不让带。”C郁闷极了。哦,好!那半年后再见了。夕阳的剪影洒落在斑驳的地面上,陈旧的围墙外面,满是未知与迷茫。里面,却是满心的无奈。相聚短暂,我们还要苦熬……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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