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
提到狼,人们多少有些厌恶与憎恨,但却没注意狼的优点。
说到善良,人们脑中浮现的一定是麋鹿等食草动物,但却不知当是草动物打架时,是一定会见血的,输者要想活命,就必须逃得过赢家,否则就会被残忍地杀害,除非赢家自动放过输者。而狼他们打架,只要输者自动认输,赢家就会大度的放过输者,一般情况下绝不会损命。
除了狼不为人知的善良,狼的钟情也令人赞叹。公狼会在母狼怀孕后,一直保护母狼,直到小狼有独立能力。哪怕为之害命。而不像某些自诩为“唯一有感情”的动物,在妻子怀孕后,在外花天酒地。当然,狼的忠诚也可与狗拼一拼,只要是它认定的人,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都要保护好,上穷碧落,下落黄泉。都要随你而去。
狼的大度令我佩服,狼的钟情让我赞叹。经过这一次的了解,你是否对狼有了新的了解,新的印象了呢?
三年级:雨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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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落里的光芒
角落里的那一束光芒,是不起眼的,而这束光芒像绝处逢生,凤凰涅磐,用自己的毅力在角落里闪耀自己的光芒,微小而耀眼。
天沉闷,没有阳光,也没有一丝风,有的只是烦闷。
期末考试的一门门课的成绩让我原本无比愉悦心情变得难过,再加上父母的批评就是雪上加霜,烦闷的心情迫使我出去透透气,我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一棵大树前,它无比茂盛,像一把参天大赛树,而它却是生长在两墙尖角处,比墙高出许多,它郁郁青青充满生机,看着它,我心中泛起层层波澜,准备离去,却在树的旁边,看到一棵小草,它扎跟在大树根的夹缝里,在如此紧密的夹缝艰难地伸展出他它的身体,小草淡绿矮小,在夏天热情的微风中,它却瑟缩着,仿佛人在酷冷中发抖一般。风拂过大树,却见小草整个身体紧贴地面,风走后小草又重新竖直了身体,显得有些倔强。
小草的身影在我眼中掀起了飓风,它的那抹绿,在我心中深处产生了震撼!这是怎样顽强的生命力,虽然它弱小,但在这与大树争抢养分的地方,它经历了许多少苦难才显示出自己的存在,在那个无数个看不到阳光的日子,它是否放弃过?绝望过?
考试失利,在小草面前显得如此渺小,我开始敬佩小草,它在绝境中逢生,而我又什么理由可以为生活中微小的挫折而打倒呢!挫折是一次次的成长,而我则要战胜挫折长成一棵大树,在大世界的角落里闪着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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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我是一只狼。在这被雪填充得无以复加的大平原上,我孑然一身,深一脚浅一脚挣扎着走着,没有方向,没有家。我停了下来,低下头舔舔前爪上的伤口,就是这条腿,就是这条被子弹打穿的腿使得我–––––他们未来的狼王,被他们弃于荒原。三天了,已经三天多了,我的狼群,你们过得怎么样?不禁又抬起头来,看着苍茫的天空,心里无端地涌起一阵悲哀。我依稀还记得狼王––––我的父王,在宣布要让我––––这个狼群里以前最强壮的勇士和现在最大的包袱,独自留在雪地里时,沧桑的眼神中那层一闪而过的忧伤和不变的刚毅。没错,这就是我们狼群永恒的法规,大自然中的弱肉强食使得我们不得不采取抛弃弱者这一残忍但是必须的方式来维持我们的实力。一直以来,我都是以此为荣的,这是我们痛到深处的冷酷与坚毅。所以在我目送狼群远去的时候,心里竟俨然氤氲开了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感与烈士的骄傲。可是我看见,一直都沉默着的母后在即将离我远去的时候,轻轻却又凝重地回过头来,哀伤的眼睛中噙满了眼泪。我在心碎的刹那执拗地别过脸去,然后就拖着这条伤腿挣扎着离开了。二辽阔。悠远。沉寂。孤单。找遍了所有可能的地方,都没有找到食物。现在的我,力已竭尽。晶莹得残忍的雪花仍在肆意坠落,仿佛要将一切吞噬掉。我感到了来自死亡的恐惧……不!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我……我感到自己被一片黑色的浓雾包围,继而便什么也不知道了。三我没想到自己还会再次醒来。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已是黄昏,雪也停了。太阳已经坠下去了,云彩却依然金碧辉煌如同掩映出的宫殿,美得让人心醉。如果不是来自腿部的剧痛以及被血染红了一大片的雪地,我还以为自己身处天堂。我感到自己像呆在黏液中一样,头像是要炸裂了,每一次的迈步都带给我如处刀山的剧痛。可是我却又开始奔跑。我的狼群,你在哪儿?我知道自己快不行了,让我再看你一眼,好吗?四又一阵撕裂般的剧痛袭来,我“扑通”一下子栽在了雪地里。鲜血从伤口中不断地喷涌出来,把雪地染得一片鲜红。我听到自己沉重、急促的呼吸,我的生命好像正在被一个巨大的球一点一点地吸走。我,就要这样死去吗?不行,不行……我还没有看到我的狼群,那个只属于我的、永恒的家与天下。可是……我就要死了……我要死了……再见了,我的父王、我的母后,我的……我的天下……眼前出现了一片血红色的雾霭,我慢慢地闭上眼睛……五夜幕降临。雪又开始飘了,仿佛要将荒原上一切的善良与罪恶掩埋。在这个世界上,有一只狼正在被悄悄地怀念与遗忘……远处,响起了狼的嗥叫……1000字 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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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一个夜晚, 一只母狼带着一只半大小狼崽,在莽莽丛林中奔来跑去,寻找猎物。忽然,它闻到地上有狗的味道,就低头一看,让它大吃一惊,原来是一只小狗崽,母狼心中大喜,心想,可以让小狗崽差不多长到半大就可以把它吃了,好久都没有吃狗肉了。就把小狗收养了起来。狼妈妈意外的收获有了这只小狗,母狼增加了不少累赘,每天捕的猎物要加倍,因为这只狗已经断奶了。一天晚上,母狼领着小狗和小狼,走到悬崖边上,站稳了身子,发出了一声哀怨的嚎叫,哀怨它怎么会养这个累赘,半大小狼也跟着发出稚嫩的嚎叫。小狗傻了,它大概只听过狗叫,没听过狼嚎吧。正在母狼为狼嚎叫的独门绝技而自豪时,小狗叫了:“汪汪,汪,嗷呜……”母狼和小狼呆了。母狼最先反应过来,又嚎叫了一遍,小狗果然把前面的“汪”给删掉了,变成了“嗷呜……”成了标准的狼嚎了。狗开始慢慢地变为狼,由学习狼的嚎叫开始。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从这以后,母狼就一直把精力灌输于这只会狼嚎的小狗身上,本来它打算把自己生命的一大半时间用在那只半大小狼身上,想把它培养成一头出类拔萃的狼,但是它现在改变主意了,它要把这只狗,培养成一条“狼”王!只见半大狼崽都快成年了,狗崽也变成了半大狗崽,但是狗崽比狼崽长得大多了,半大狼崽“弱狼”的名字由此得来。岁月流逝,母狼渐渐老去,两只不同的动物幼仔都已经成年,身高已经赛过母狼了。一天早上,母狼带着已经成年的狗和弱狼朝狼群走去。母狼对狗说:“听着,你要参加狼王比赛,你现在的名字叫狼之王。你趁狼王不注意,赶快把它杀了,知道吗?"”、“知道了”狼之王答道。它们偷偷靠近狼王,等它们距离狼王三四米的时候,狼之王腾空一跃,扑倒狼王,一下子把狼王的喉咙咬断了。狼群惊讶了一下,随即是欢呼声。“一条狗竟然能当上狼王!”弱狼这样想。一条狗竟然能当上狼王,是进步还是退化?第二天,母狼到狼群里去看狼之王的狼王当的怎么样了。没想到它刚一见到狼之王,就被狼之王扑倒了。“你死前还要对那只破狼说些什么吗?”于是,母狼扭过头来对弱狼大喊:“你一定要改名为复仇之火,杀死狼之王,替我复仇!”话音刚落,狼之王就切断了母狼的喉咙。晚上,复仇之火来到当年它的母亲嚎过的地方,抬起尖吻,发出如泣如诉的嚎叫。正当复仇之火嚎叫的时候,狼之王突然在背后出现了。“六亲不认的家伙!”复仇之火骂道。“六亲不认又怎么啦?这是养母应该做的。”狼之王不以为然地说。“你不知道你的养母为了你当上狼王而放弃了自己儿女当狼王的机会吗?”“那又怎么啦?”复仇之火彻底被激怒了,它以闪电般的速度扑倒狼之王,并咬断其喉咙,然后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悬崖。月光下,悬崖上,躺着一具大白狗的尸体,没有一只动物为它悲伤,只有一只睡不着的四脚蛇,不耐烦地在这只大白狗的身上爬来爬去。结尾含蓄。12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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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成功”是一个耀眼的字眼,无时无刻地闪耀着金光。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有成功也有失败,而必须要经历过无数次的失败后,才有可能获取成功的喜悦。所以说成功是难得可贵的,成功的滋味也是与众不同的。庆幸的是,我也曾尝到过成功的滋味。回想起小学六年级的一次校运会,我参加了400米。我的体育在班上根本不值一提,别说是400米,就连200米跑下来也是气喘吁吁。但因为参加了比赛,就不能让老师和同学们失望。比赛前的3个星期,我每天都抓紧时间练习。那段日子酷热难耐,别人也许在房间里开着空调吃着雪糕,而我却在宽阔的操场上奔跑着。慢慢地,我已经能把跑下400米了。慢慢地,我的成绩从1′31″,变成了1′25″,再变成了1′19″,不断地向前递减着。有时候我累得趴倒在地上,但仍旧艰难地爬起来继续跑,因为我明白:如果不咬牙继续练习,那先前的努力就全部白费了。终于,那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我站在起跑线上,满怀信心地等待着裁判的发令枪声响起。伴着“嘭”的一声,我如野马脱缰般向前冲去。此时在我前面有6个人,我奋力冲刺,忘记了周遭的一切,心中只坚定这一个信念——超过他们。渐渐地,我前面只剩下4个人了。再渐渐地,只剩下2个、1个了。接近终点时,我使劲全身的力气超过了唯一一个在我前边的人。冲过终点线时,我的身子仿佛已经不受我的控制了,向一旁倾斜着摔倒在地,我仰面大喊道:“我成功了!”成功的滋味是如此的甜蜜,但成功的来临只有先苦后甜。你只有经得住失败的磨砺,坚持不懈,才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6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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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在一片森林里,有一只凶狠的狼,经常欺负小动物们。有一天,狼看见一只小兔子,心想:我现在我饿着呢,要不把这只兔子吃了算了,整好能填饱我的肚子。想着想着,狼迫不及待地向小兔子猛扑上去。多亏小兔子机灵,赶紧跑了。这时有一个猎人来了,看见有一只狼,于是猎人赶紧拿着枪,向狼打去,结果猎人把狼的眼睛打瞎了。狼模模糊糊地来到了一棵大树下,心想:如果有一位医生给自己治病就好了,但是它现在什么也看不见了,还怎么找医生呢?这时有一只狐狸从大树下经过,看见狼在大树下躺着,问道:狼兄弟,你是不是受伤了,用不用我来帮帮忙呀?狼听到这时狐狸地声音,心想:狐狸这么狡猾,它怎么能班好事呢?还是让别人来帮我吧。于是狼忍着伤痛对狐狸说:“我没事。”于是狼等着等着,看见了松鼠、小猴、小兔……可是它们只是撇了狼一眼,就走了。就是没有一个小动物来帮狼。这时,狼才明白:坏人是没有好下场的,所以我们要多做好事,不要把别人想到那么的坏。最后狼给死了。40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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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啪----" 一声枪响 在林中回荡一道银白色的光闪过了冰冷的枪口发出的火光狼,以矫健的身手窜入了草丛中。但是,猎人激怒了神秘的狼群。。。狼群的首领---穆萨,是一只勇猛的雪狼,他曾于人类战斗过,他脸上的一道伤疤,就是他荣誉的象征。他的部下都是曾与"人"这个邪恶的生物战斗过的英雄,它们骁勇而毫不畏惧这种恐怖的种族----人。猎人在草丛中寻觅,却找不到狼的踪影,然而,狼就在他的身后。这群狼,是战斗阅历极其丰富的狼群,团结不用说,就算是作战都不用拟定计划,狼群里从没定规纪,却从没发生过过失。猎人小心翼翼地走着,脸上没有表情,只是板着脸,轻悄悄地走着。穆萨在他身后的草丛里望着,那充满仇恨的眼神,让人看了都不觉一惊,那眼中仇恨的怒火--正燃烧着。"在月光的掩映下,树林散发出一种阴森的味道。云慢慢地飘来,遮住了月亮,这片森林更显幽深。猎人有些害怕了,但狼是不会让他离开的。突然,猎人绊了一跤,这对猎人只是一不小心,但,这却让猎人到了死神的手下。穆萨看准时机,双腿用力一登,他在空中张开四肢,他身上矫健的肌肉在朦胧的月色下显得圆滑,也显出它饱经沙场的力量。他张开嘴,露出了他锋利的牙齿,在林中像刀锋一般寒光闪闪。他扑到了猎人的背上,但只咬了猎人的脖子一口,并没有咬住不放,因为它有很丰富的阅历,知道应怎样做。他的部下也冲了上去。。。当然,猎人没有机会翻身了。虽然这次没有太多配合,但他们得到了一顿晚宴。5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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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在人们眼中,狼一般是一种性格残暴、凶猛、孤傲的动物。可在看了《沈石溪动物小说自选集》之后,我对狼有了另外一种看法,狼也成了我最喜欢的动物之一。狼平时喜欢过群居生活,他们之间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当一只狼无法解决面前强大的猎物时,它会用独特的吼叫声召集自己的同伴来共同消灭这个猎物,然后共享胜利后的美餐。我喜欢狼的这种团队合作精神。狼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的向往。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使狼千辛万苦的生存下来。与其饿死还不如战斗,这就是狼的信念,我也喜欢狼的这种精神。我喜欢狼这种动物,因为狼有我喜欢的精神。25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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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提到狼,人们多少有些厌恶与憎恨,但却没注意狼的优点。说到善良,人们脑中浮现的一定是麋鹿等食草动物,但却不知当是草动物打架时,是一定会见血的,输者要想活命,就必须逃得过赢家,否则就会被残忍地杀害,除非赢家自动放过输者。而狼他们打架,只要输者自动认输,赢家就会大度的放过输者,一般情况下绝不会损命。除了狼不为人知的善良,狼的钟情也令人赞叹。公狼会在母狼怀孕后,一直保护母狼,直到小狼有独立能力。哪怕为之害命。而不像某些自诩为“唯一有感情”的动物,在妻子怀孕后,在外花天酒地。当然,狼的忠诚也可与狗拼一拼,只要是它认定的人,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都要保护好,上穷碧落,下落黄泉。都要随你而去。狼的大度令我佩服,狼的钟情让我赞叹。经过这一次的了解,你是否对狼有了新的了解,新的印象了呢?3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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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小狼》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小狼,小狼》。这本书是《狼图腾》的续篇。书中讲了陈阵再一次掏狼窝的时候,不顾大家的阻拦,硬是拿了一头内蒙古草原小野狼回来养。陈阵他自己知道养狼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可他风雨无阻的把小狼慢慢养大了……一天晚上,悲剧发生了。小狼听见了蒙古包外面的狼群的叫声,野狼的性格被激发了。小狼疯狂的跑着,叫着,想要挣脱铁链。这样一来,小狼的旧病复发,去了腾格里(天堂)。《狼图腾小狼小狼》描述了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很多人非常痛恨狼,因为狼们总是杀牛羊吃牛羊,于是人们想方设法地杀狼。在各种高科技下,偌大的草原找不到一头狼了。却处处可见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隐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马失蹄摔伤的洞穴;牛羊可吃的牧草越来越少,游牧变成了圈养,草原沙化严重了,城市沙尘暴天气越来越多……这就是人类,掌握着现代高科技的人类,做事只顾眼前、不管子孙后代的人类。35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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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桃十六世纪中叶,从美洲传入欧洲一种果子——西红柿。在一个野外,一些美洲人把吃剩的籽扔掉,留下了痕迹,后来欧洲人发现它,很好奇。西红柿颜色鲜艳,非常好看。有人认为颜色鲜艳的果子,可能有毒,所以称它为狼桃。我是一位喜欢画许多事物的画家。我不太相信这个事实,想亲自体验一下。俗话说的好亲自下河知深浅,亲口尝梨知酸甜。我经常在院子里画狼桃,对狼桃也知一二。我每天看这个东西,天天都那样子,好像不是传说中的那样可怕。有一天,我带着我的爱犬——小狗贝贝去玩,玩累了,停歇了下来,我在一边看书,小狗在一边嬉戏。突然小狗误咬了一口西红柿。见此,我非常后悔,早知道就不带它出来了,它是我的心肝宝贝,它是我的生命的一部分呀!我带着沉重的心情,垂头丧气地回到房间。第二天,我起床却惊奇地发现,狗狗没有死,它活着!我兴奋地跳起来,蹦得有一尺多高,我的脸笑成了一朵灿烂的花。有了这股勇气,我也尝试将西红柿放进嘴里,慢慢地品尝。我拿着它,皮滑滑地,紫一块,红一块,就像一名被打肿的孩子。我小心翼翼地削着果皮,怕万一狗有一种特殊功能,而人没有,我吃了之后,会死掉。我切了一块放进嘴里,抿了抿嘴,甜甜的,酸酸的,好吃极了!我迫不及待又切了一块,三下五除二的功夫,我就把它们轻松解决,肚子饱饱的,非常满意。我躺在床上,准备接受死亡的考验。一分钟、一小时--------我没有死,我想:我会不会不死呢?终于挨到了第二天。第二天,当我醒来时,我平平安安,没有异常。我宣布:狼桃没有毒!只要勇敢尝试,坚持到底,终会有结果。6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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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桃狼 桃十六世纪中叶,红红的西红柿从美洲传入欧洲的时候,有个人吃了其它有毒的东西,再吃西红柿,这个人半个小时之后就死了。所以人们就认为是西红柿的毒,便给它取了个生畏的名字—狼桃。这个人死后,这件事传扬到了整个欧洲,很快,狼桃这个名字,欧洲人都知道了。有一位画家,他家门前就种了一株狼桃树。他自己一看,发现狼桃旁边有许多虫子在爬来爬去。画家想:怎么小虫子吃了狼桃没事,而人吃了就死了呢?难道只有动物吃,人吃了就必须死亡呢?一个个的问题在画家的脑海里回荡着……。画家想了大约一个小时,决定拼死吃一个狼桃。画家说着说着,就从树上摘下一个狼桃。画家刚刚准备用牙齿咬时,他自己却犹豫了,画家想,不行!我还不能死,我死了,我的后代怎么办?还有我的狗宝贝谁来养它呢?于是,画家把手中的狼桃向地上扔去,狼桃被摔成了两瓣。一次,画家惊奇地发现,他自己的狗宝贝误吃了一个小狼桃,害怕得不得了,担心狗宝贝死了怎么办?可是,狗却没有反映,难道狼桃没有毒吗?画家再一次试图再吃一次狼桃,还说“狼桃,我为了你豁出去了。”说着,画家毫不犹豫地吃了一个狼桃,发现狼桃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可怕,而是味道鲜美的果子。画家的一个举动,打破了人们的错误认识,使西红柿得到了应有的美名。5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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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很久以前,有一只狼,它生活在大森林的狼群里。他稍微有些特别,在幼年时期,它就梦想着有朝一日,具备有豹的速度,以及狮子的力量,然后,成为百兽之王。也许他永远不能实现他的这个梦想,因为他只是一只狼,天生的狼。但它却执着的追求日复一日地练习速度和力量,它所确定的猎物,往往是比较顽强且难缠的对手,以此来挑战自己的极限。狼永远不能达到豹的快如风,狮子的烈如火,正如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强大的力量需要健壮而厚重的肌肉,而这正是速度所忌讳的(正是如此,狮子比豹跑得慢)。这只特别的狼,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或者是不相信,它一如既往,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着,奋斗着,就像夸父逐日,追求它心中的太阳。时刻不忘锻炼,使它的速度,它的力量都有大幅度的增长,但它明白狮子的力量永不止这些,而豹的速度更要比它快上数倍。因此,它还是没放松锻炼,为它心中的那个梦想。它日复一日地练习奔跑,捕猎,直至它看到狮子搏击野牛的英姿及豹子追击斑马的速度,它深为折服,也看到了自己与它们的差距。它知道,那是狼所不能达到的境界。最终,它放弃了。虽然,它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但是,由于它那数以千计的练习的日子里,它的速度早已凌驾于大森林里大部分的动物之上,其力量也很少能与之匹敌。它的一生也许再也不会有冻饿之虞了。它的力量及速度,是狼群里普通狼所望尘莫及的。这些狼都不明白它们的这一位族人为什么会这么强大,也许只有这只特别的狼知道。狼群里唯它独尊,它号令群狼,成为了史上最年轻,最强大的狼王。夜色降临,狼王登上山头,狡黠的眼里燃烧着不灭的斗志。它在皎洁的月亮照映下,一声长嗥,似乎标志着新一代狼王的诞生。这是这只狼成为狼王之路,其实我们人也一样,只要坚持心中的理想,坚持不懈的努力,即使达不到目标,但也一定有所收获。努力是成功所必要的,但有时候,目标更为重要。7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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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第一章失女丧子一只母狼占据了一个石洞,它生下了一雌一雄两只幼狼。因为食物充足,所以两只狼崽长得出奇的健壮。母狼叫米布丁,毛色是狼群内罕见的深褐色,像加了巧克力的布丁,面目清秀,在狼群里算是美丽的了。它的两只狼崽,雌狼崽给起名叫“甜风”,甜风与米布丁的毛色很像,只是略比它的毛色浅一些,也还是浅褐色。腹部是纯白的,像牛奶布丁一样。大部分毛色都遗传了米布丁,只有一个地方遗传了公狼黑夜,在咖啡的脖子下面可以看见一道清晰的奶白色的点儿那就是遗传公狼黑夜的,看上去很可爱。公狼崽起名叫“茶勒儿”,茶乐儿毛色是墨绿色的,当然,它米布丁没有墨绿色的基因,它是遗传公狼黑夜的,大公狼黑夜的毛色是白色加墨绿色的。茶勒儿比甜风遇事要沉稳,不像咖啡玩的时候特别爱动,遇见天敌时都吓得不敢动弹了。母狼的伴侣大公狼黑夜实在是个不错的伴侣,一万条公狼中只有一条的好伴侣。黑夜凶猛,身材高大,捕捉猎物的技巧远远超出了普通公狼的技巧,所以每天都满载而货,顿顿(也就是一天三餐)有雪兔、肥田鼠、小野猪吃。不说顿顿都吃,就是五天内有一餐是这样的上等佳肴,达到那样程度的公狼,也算是才华超众了。米布丁比其他的普通母狼更远离食物的忧愁,其他的母狼要不是公狼太草,吃不到啥东西,就是公狼不顾家,自己去享乐子,导致母狼和狼崽都饿死。而且黑夜不仅能力强大,而且特别顾家,不管多艰苦都不会扔下母狼幼狼不管。大公狼捕猎去了,留下它在洞里带狼崽。两只小狼崽营养好,长的比其他小狼崽都大个,在这样丰裕的家庭,狼崽不说成活率是百分之百,至少也有百分之八十了。食物充足,巢穴安全,被伤害的可能性极小,以石洞为中心,前后左右一百多米内都不会发生危险。狼崽已经三个月大了,越来越管不过来了。米布丁轻轻舔着咖啡的毛,它往外忘了一眼,这是是万里晴空。小狼崽也想玩玩了,甜风和茶勒儿发出叫声,意思是:“带我们玩玩嘛,我们闷了!”米布丁放它们出去了,这四周简单的很,根本遮掩不住猛兽,并且这一片地,也是绝对安全的。前后左右一百米内都是米布丁的地盘,这无疑是保险的。甜风和茶勒儿疯了般地跑出去,阳光刺激它们玩的更激烈了。追蝴蝶,钻荆棘林,这是最好玩的游戏了。母狼米布丁守在石洞门口,朝它们叫道:“呦呦!——呦呦!”“别跑远了!有危险就往石洞里跑!“两只狼崽哪里有在听它的话,只是应付性的回应了几声。米布丁以为万无一失了,进石洞睡觉了。但是,它忽略了来着天空的威胁。两只小狼崽正在追逐打闹玩的开心呢,哪里知道有危险在向它们靠近。这是一只大鹰,它肚子实在很瘪,不难看出这是只出门为雏鹰找食物的母鹰。母鹰确实很饿了,它和它的一窝雏鹰都饿了1、2天了,恐怕再不吃东西就一命呜呼了。母鹰看见下面的两只小狼崽,唔,太好了!有东西吃了!虽然狼肉不怎么可口,不过饿的时候什么都觉得好吃!母鹰眼中闪出了饥饿的光芒,看见了希望一般。这时米布丁还侧卧在石洞旁边,还在熟睡。母鹰仔细看了看,除了两只小狼崽外,还有一只在睡觉了母狼呢。母鹰吓得魂飞魄散,要说在母狼眼皮底下掏狼崽子,说不好连性命也得搭上呢,值得冒这个险吗?唉,还是去别的地方捕猎吧。母鹰忽然停止了脚,咦?这母狼不可能没发现它的呀,怎么还一动不动?唔,原来那只母狼真在睡觉啊!这可真是天赐良机!两只小狼崽说什么也只是些毫无反抗力任其宰割的肉堆呢,它们就是及时嚎叫提醒了母狼,母狼离这里还有好几十米呢!母鹰想好了。直接扑了上去,“你们这些小肉团,快去见阎王吧!”甜风和茶勒儿吓得魂飞魄散,拼命往母狼身边跑,可惜,母鹰已经叼住了它们。大大的动静惊动了母狼,米布丁见两只可怜的小狼崽被垂在空中,理智阻止了母狼撕碎母鹰的欲望,假如这时它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母鹰扑闪着翅膀飞走了,自己连鹰毛都抓不着两根,狼崽还是会落入鹰口。这样它的狼崽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米布丁转身叼起石洞内吃不完的田鼠尸体,走出洞内,扔下死田鼠,踩在脚下,“呦呦——”,“我把这个给你,放下我的小狼崽,好吗?”母鹰望着米布丁脚下的肥胖的死田鼠,咽了咽唾沫,准备交换了。但是,它又一想,可恶的母狼那么狡猾可能待它下去叼田鼠的时候,就原形毕露,一口咬断它的喉咙呢!不行不行,太冒险了,它还有雏鹰呢,它死了,雏鹰怎么办?母鹰叫了两声,表示不愿意交换。米布丁焦急地叫了两声“呦呦——呦呦!”“你把狼崽给我!你可以下来交谈,你摁住狼崽,我摁住田鼠,你绝对少不了你的田鼠的,狼肉不好吃,田鼠才鲜嫩呢!我们同时松开爪子,谁也少不了谁的!”母鹰望着田鼠,又不住地咽唾沫了,它准备下去了,这个交易不错,要是母狼有攻击倾向,它就立马把狼崽一只只咬死来肮骂它,凌辱它,气得它干瞪眼,你把我咬死你也不要活的好!母鹰想,不可能有拿自己的狼崽引诱一只大鹰的母狼,母狼个个都护崽,不会出现那样以狼崽做套儿的事情。母鹰飞了下去,与母狼远隔80米对望,母狼轻轻一推,田鼠在中间,母鹰飞去咬住田鼠。唔,你要的东西得到了,把狼崽给我吧。母鹰扔下狼崽,像远方飞去。狼崽们吓得哆嗦,忙窜进米布丁的怀里,唔,狼崽没事儿,只是受了点惊吓。米布丁长长叹了口气。米布丁朝叼着田鼠的母鹰愤怒地吼叫了一声。母鹰已经得到了田鼠,就不必为狼崽怎么样了,朝雏鹰巢穴里飞去。雏鹰见嘴里的田鼠,欢叫起来,几只雏鹰马上吃起来,生命垂危的雏鹰吃下点东西,虚脱变成了精神,逃脱了死亡的威胁。(二)公狼黑夜回来了,嘴里是一只肥香樟,香樟的味道好极了,米布丁挺喜欢这股可口的味道,尤其是香樟血,滚烫滚烫的,激起狼的食欲。米布丁伸出嘴,伏在香樟的身上,准备动口。这只香樟还在动,还没有完全断气,不过过不了十几分钟自然而然地它就会一命呜呼了。米布丁停住了嘴巴,它冒出个点子来,狼崽长那么大,还从没有杀吃过活物呢,趁这只香樟还没断气,叫狼崽练练本事吧。米布丁把香樟全身搜查过了,咬断指甲,敲掉牙齿,没有什么可以威胁到这样的小狼崽的生命的部位了。米布丁让甜风和茶勒儿上去。甜风看见可口的香樟,想也,没想就激动地扑上去,甜风以为这只是堆任其宰割的肉了。香樟虽然受了大伤,但是没有完全地死绝,自身还具有攻击力。见小狼崽甜风竟然不把它放在眼里,气的猛然一击,说到底,这只香樟以前的时候不是草包,即使被抓住了也不是懦夫。一脚把甜风蹬出老远,甜风的头重重磕在石头上。甜风呜呜地啜泣着,但不一会儿就站了起来,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该死的香樟,我要咬死你!”甜风威严地一叫,然后快速窜到香樟身边,没头没脑地一口下去。香樟被咬痛了,但是小狼崽甜风没有咬到它的致命处,这样的咬伤最多是痛楚的,但造不出什么大威胁。香樟依旧蓄满了力气,朝甜风踢去。可惜这次,甜风吸取了失败的教训,猛地窜到香樟头上,一阵猛咬。咬的香樟原地打滚。茶勒儿也上了,和甜风一样一个一口一个一口地毫无章法地胡乱撕咬,还不知道香樟的致命处。虽然香樟被咬的都不是致命处,但是它忍受不了随之而来的痛楚,在加上之前的重伤,倒地一命呜呼了。甜风和茶勒儿还在撕咬,都在一个地方咬,不大一会儿,那个地方就涌起一阵鲜血来。三个月大的小狼崽还不能直接吃肉,要吃母狼反喂出来的肉块,它们等待米布丁给它们反喂。米布丁很满意,一边吃着可口的香樟肉,喝着鲜美的香樟血,一边反喂两只立功的狼崽。(三)小狼满半岁多几天了,两只狼崽耐不住寂寞了,它们想去更远的地方玩。母狼米布丁告诫过它们,不能自己跑去外面,外面是弱肉强食的世界,两只毫无防备的柔弱狼崽不到几分钟可能就没命了。但是很快它们就忘了个干干净净。“趁两只大狼都出门捕食,赶紧溜出去吧!”甜风怂恿茶勒儿一起出去玩。“唔,那可不错,我好久以前都想出去了!”茶勒儿兴冲冲地跟在甜风屁股后面走。两只小狼出了洞。要是母狼米布丁知道这件事的话,一定会吓倒的。小狼要满7个月多才能同大狼出去练习扑咬打斗,自己都不能单独出窝,那要到1岁半才能单独出去。但是一岁半多的狼都已经算是大狼了。甜风和茶勒儿只有6个月半,这样出窝太冒险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什么动物给咬死呢。甜风和茶勒儿兴冲冲地跑了出去。真巧,有一只被猛兽咬伤还未咽气大约2岁多的小鹿崽。马鹿羚羊是狼最爱吃的食物,肉是最鲜嫩的,血滚烫滚烫而咸腥,这次可真是给它们捡了个大便宜。两只狼崽冲上去,对这柔弱的小鹿崽胡咬一通。鹿崽本身都没多大力气,当然抵不过狼,再加上被其他猛兽的伤害,不一会儿就倒地身亡了。甜风和茶勒儿尝到了狼生中的第一顿大餐,这只鹿崽就是给它们的开学奖品。不管怎么说,两只小狼还是吃不完那么多的食物,它们准备拖回洞里。虽然说是小鹿崽,但是自身的重量可比甜风和茶勒儿重得多呢。终于拖回了石洞,两只狼崽把它隐藏在石洞的一个角落,饿了随时拿它当小点心吃,反正它已经死了,就是一堆可口的肉了。甜风和茶勒儿静静等待两只大狼回来夸奖它们并给予奖品。过了不知多久,米布丁和黑夜回来了,很可惜这次猎杀失败了,两只狼的嘴里没有任何东西。两只小狼不甘心,在米布丁和黑夜身上拱来拱去,可惜一点食物的香味都没有。米布丁忽然发现墙角的一堆鹿肉,奇怪地问黑夜和狼崽。“哦,那是我们捡到的小鹿,不错吧!”米布丁欣喜极了,两只大狼就伏在小鹿崽上面狠狠撕咬。(三)两只小狼似乎在那一天就感觉出门就是件免费捡好东西的事儿呢。果然,过不了多久,两只小狼又欢天喜地地出窝了。这时候它们7个月了。唔,今天真不错,一只挣扎着不能站起来的雪兔躺在地上,似乎在等着两只狼崽去捡呢。甜风和茶勒儿露出贪婪的神色,不由分说地扑上去吃起来。大自然不可能一直把福气降临给它们。一只野豺正追逐这只被它咬的快死的雪兔呢,看见两个傻乎乎的小狼正在吃它的猎物,“哈,该死的小崽子,吃了我的肉就让我吃你的肉了!”野豺扑上去,一口咬断了两只狼崽的脖颈……夜晚啊,凄惨的狼嚎在黑漆漆的天空绽放了一声又一声,米布丁酸楚,含泪叫了一个晚上。都怪它自己被食物逗的眉开眼笑,却忽视了狼崽的安全,要是它制止狼崽出窝,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祸了……第二章,另寻新欢米布丁悲痛欲绝,它无法承受丧子的无限痛苦。甜风,是那样可爱啊,以前在它回洞的时候总会扑在它身上闹一会儿,以前觉得很烦,总是把它推开来。可是现在,它多么渴望甜风的打闹啊,可惜过去并没有珍惜,失去了才知道它的珍贵。茶勒儿啊,也是这样讨人爱啊。黑夜大公狼回来了,给它带来了一只白狐,扔在它脚下,让它进食。这白狐在以往是多么可贵的罕见人参啊,可是,现在再好吃的食物也失去了诱人的香味,变得枯燥不堪。米布丁蹦出个念头来,忘掉悲痛吧,再生几只小狼崽!说干就干,配偶也要重新换过,它长得这么好,不愁没有公狼要,它虽然生过一窝狼崽,可还没有老呢!它才3岁半呢!按人类的年龄来说,它现在才二十八九岁呢。米布丁朝黑夜狠狠咆哮了一声,意思是“滚吧,我不在需要你了,你离我远一点吧!”黑夜理解了这话的意思,脸神变得迷惑不解,当它正发呆的时候,米布丁上去推了它一把,并在它身上撕下几撮毛来。黑夜的脸神由迷惑变得悲伤,低下头走出了洞……米布丁开始了寻偶计划。(二)米布丁今天发现了,原来啊,以前黑夜给它的结婚礼物和平时高等的食物都是虚的啊。黑夜竟然是只狗!它根本抓不了那些动物,都是人所赐的哇,当然绝非一般。可米布丁后悔极了,它在一开始就错了,不应该和这样一只低贱的狗交配的,狼和狗交配,这是什么道理?米布丁这样的狼种如此高贵,怎么可以用狗来玷污呢?米布丁多想在黑夜离开洞穴前,一口咬住它的脖子,让它付出惨痛的代价。黑夜只是只狗,即使它的品种多么好也和狼的实力是无与伦比的,它是绝对对付不了一头健壮的狼的。米布丁真该跳上去咬断它的喉咙,要不是之前以为它是只狼,米布丁会为欺骗的爱情而好好复仇的。米布丁狠得咬牙,它就这样放过了它青春的贱狗!要是知道那两只小狼狗获得的遗传基因是那只贱狗的话,才犯不着为它们死去而痛哭一晚呢!它们是被欺骗来而出世的野崽子!活该死去,这个世界本来就不需要它们出生!米布丁越骂越想哭,感觉一点儿也不愤怒了,反而很惋惜两只明明是杂种的小狼狗的死去。是呢,虽然它们的血统令米布丁不满意,但是也毕竟有米布丁它的基因,也是米布丁它的亲骨肉,怎么说它们的死也是让它难过的啊!现在赶紧找一个吧,过去的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米布丁这段时间经常光顾森林,没有任何小崽的拖累,不用给它们也分一份吃的,光自己独享,生活压力一点儿也不大。虽说不是像之前那样过的那样好,顿顿美食,但也是说很不错的了。米布丁还不老,容貌还很不错,自然引来了一群追求者。唔,总共五六条大公狼,都在米布丁面前迫不及待的展示技术和力量。米布丁很没兴趣观看这无聊的炫耀和勾引。米布丁已经在某个方面看透了它们,它们只是些既不聪明又不能干的二愣子,米布丁没必要去接纳一头只会多添一张吃饭的嘴的傻帽儿。要说打斗啊,这些追求者只怕只是虚张声势,捕食技巧与扑咬力量连母狼都比不过的窝囊废啊。唔,终于有一天啊,它心目中的公狼出现了。这是一只毛色黑灰,胸前有一撮白毛的狼,外貌称得上端正潇洒。在考验它的种种考核都通过了后,米布丁接纳它为新郎了。那只名叫黑雾的公狼送给它的新婚礼品是一只成年鹿,要说这只鹿是多么来之不易啊,只有在婚配时才能得到的礼物啊,公狼为此可能要付出性命。第三章白毛小狼崽迷雾和要饭儿不久,米布丁就生下了两只纯狼种的小狼崽。米布丁轻轻舔着一只狼崽的脊背。其中一只毛色遗传了黑雾,全身黑毛,胸前不长不短有一撮白毛,这只狼崽给起名迷雾,是只母狼崽哇。另一只是公狼崽,起名要饭儿,因为一出生都是乱蓬蓬的,尾巴是垂下的,摆动不起来,一点儿活力都没有。在生它的时候,因为米布丁不小心撞到了肚子,才导致它是这个样子的。米布丁既不心疼也不悲伤,反正迷雾是多么令它骄傲啊,这只狼崽竟然上天不给它留情面,那就是它自己的事了,听天由命吧,少一个小要饭的也没什么涉及的,反而少了一张吃饭的嘴呢,省了饭钱!米布丁从不为这件事伤脑筋,它还有一只狼崽呢,那只不中用哇,这只接替。要饭儿要就是成为和其它那些公狼一样的二愣子呢,和它米布丁没半点瓜葛。(二)米布丁和黑雾出去打猎,留下两只狼崽。此时是冬天,食物短缺,食肉兽连点儿猎物的皮毛都不落下,吃的干干净净。两只大狼捕猎才勉强凑到儿点吃的,冬天吃草的都睡觉去了,吃肉的最苦,啥也吃不到。米布丁往前一探,原来是一只母狼獾,米布丁叹了口气。狼獾是不好惹的,就算两只狼拼死一搏,把母狼獾给咬死了,狼獾的肉是又干又硬的,血液无法让狼得到充分的营养。米布丁正准备走开,忽看见了狼獾嘴里的长毛猫,想到了一个主意。我们可以不吃狼獾肉,但长毛猫的肉质不同于狼獾,肉鲜嫩而有口感。看得出来,那长毛猫起码有七十多斤呢。唔,要是得到了一半的长毛猫的肉,省着点儿吃,都够它们一家吃三四天了。虽然之后还要找食物,但是有吃的比空腹便便要好得多。这三四天再坚持多捕猎,找到一只雪兔都可以再撑个几天。可是,米布丁忽然咽了一口唾沫。和狼獾抢食不亚于和阎王爷周旋,这该怎么办?狼獾的体格可顶的上两头从小营养良好的的大狼啊!米布丁想了一会儿,还是朝狼獾走去。毕竟,和死神赌一把,两只小狼崽和米布丁、黑雾已经饿了2天了,再不吃东西,就要受到死神的洗礼了。赌一把!抢不到就给母狼獾吃掉,抢到就活活拯救4条生命!……那一夜,母狼米布丁和它的狼崽终于渡过了难关。(三)两只小狼到了6个月,迷雾越长越大,狼吻越来越长,已经感觉到会比米布丁长得更好看了。要饭儿虽然外貌难看,但脑筋也不是太揪,扑咬还是可以帮米布丁一点儿忙,赶开猎物让米布丁更好的下手。米布丁轻哼了一声,总算没白吃饭,要饭儿你不干活就别想吃饭了。米布丁要求的是,要饭儿到了6个月,就必须每天要抓着点儿什么东西献给米布丁、迷雾、黑雾这些上级,才有饭吃。并且,那些给它要饭儿的饭啊,都是不如它捕捉来的猎物的剩皮屑。米布丁不允许要饭儿私自偷吃猎物,如果发现将给予它血的惩罚。可怜的要饭儿6个月就要自己出门,超出了小狼所能承受的范围。要饭儿瘦骨伶仃的,和高大的小狼迷雾比起来真的是太强烈了。米布丁带着两只小狼猎食。这次出去捕捉野猪,野猪的脑袋是木头做的,只有蛮力,对付野猪最好的办法就是敏捷和耐心。两只小狼立马站不住脚了,蠢蠢欲动。迷雾去捉蝴蝶去了,这里看看那里看看。米布丁不以为然,仍继续专心致志地等待愚蠢的野猪。威胁在于防不胜防。一只邪恶的蟒蛇一口叼住了迷雾,快的米布丁来不及翻译。米布丁大惊失色,迷雾可是它的杰作,最优秀的血统!它怎么舍得让它的宝贝葬身蛇腹呢!迷雾成功救下了,可是要饭儿永远回不来了。蟒蛇咬死要饭儿吃了。要饭儿死了没关系,还有迷雾。米布丁叹了口气。迷雾跑到要饭儿的血泊中喝粘稠的血浆。第四章迷雾迷雾长大了,2岁了。迷雾变得不敢让米布丁相信的暴躁。米布丁无法忘记自己辛辛苦苦培养的狼才怎么会如此忘恩负义地对待它呢!米布丁永远忘不了迷雾那天突然狼性勃发从它的腿上狠狠咬了一口,它落荒而逃的样子。米布丁懊悔极了,或许从一开始就不能和黑雾这样狼性旺大的公狼交配,也不能是黑夜这样懦弱的公狗。唉,后悔已经晚了,米布丁气愤啊,平白无故把亲生母亲的洞穴抢走你算什么东西迷雾!米布丁真想从回去一口咬断迷雾的喉咙,可是它没那个胆子。迷雾是只年轻力壮、情窦初开、美貌柔情的母狼,而它确是一匹容貌难看又丑陋的老狼,回去无疑是送死,米布丁可不想白白去死。唉,罢罢罢,母亲不和女儿计较,大不了再找一匹年轻力壮的好公狼再次交配,忘记迷雾这个绝情的不孝之子,一切都等于画上了句号。但是,唉。这也是不可能的了。米布丁必须从以前回到现实,它已经六岁了,相当于人类的四十八岁了。它的容貌不在是以前那样年轻美貌,照照湖水,它心都要碎了,这哪是它呀,一匹丑母狼,老妖怪。怎么可能想以前一样要多好公狼就要多好的公狼呢,自己那么丑,给它无条件配个年轻力壮的大公狼它自己都会感觉不配、卑微。简直就是牛粪插在鲜花上。相反,迷雾那个绝情女儿越长越美,身前身后都会围着四五匹大公狼。米布丁不仅愤怒也很嫉妒,也造就了米布丁的难堪。米布丁有时候还会卑微的想。还有叫米布丁更愤怒不可容忍的,以前和一岁半大的迷雾一起走在狼群里总会听见一些令它恼怒的议论声。“哟,那个老母狼来了。“那母狼是屎渣渣,那个迷雾是一朵花。”米布丁叹了口气,没想到它做的一切都是虚假的……米布丁踏着暮色走进慢慢消失的夕阳中……五年级:雪狐三叶草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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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在草原小小的铁笼里我见到一只白狼我挤在叽叽喳喳的人群中隔着几层铁丝网向笼里的白狼张望了许久许久但一直没有看见白狼威猛的面孔和绿莹莹的眼睛只听到一声接着一声的哀鸣笼里的白狼两只眼暗淡无光眼角亮晶晶的那是泪啊早已失去了它应有的那份英姿愚蠢的人们还在围观有的人苦苦劝诱有的人用石块砸它它都一概不理依旧沉默孤独地流着泪因为它知道爆发在这些愚人面前是没有用的所以它学会了忍我终于明白羞愧地离开了这里恍惚之中听见一声冲天的怒吼有一个不屈的灵魂掠过我的头顶腾空而去回到了它该去的地方我看见了血一样的眼睛和那颗火热的心我辛辛苦苦写下了,却说是字数太少,请我认真写作,发不出去,真的很伤心,我有认真写哎,所有的都是我的真实情感,一点假的都没有的,请大家支持啊!唉,还是不够,我该怎么办啊,已经这么多了啊,我看见有的作文200字还不到也能发嘛,为什么我就不能啊,555555555555,我真的快崩溃了啊,555555555554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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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天边,冷月如钩,寒风凛冽,暴雪虐狂,孤独的行于荒野,圆月下一声长嚎生存第一,永远的危机与战争意识规则第一,永远的服从与执行意识团队第一,永远的合作与大局意识忠诚第一,永远的感恩与牺牲意识精灵的眼神,高贵的头颅,藐视一切的桀骜,踏住自己的影子,以山为生命形态,为原野带来生机。把一切多余的想法,刻成山的曲径,嚎尽挚爱和忧愁的嗓子。挡住风雨。悠闲在紫眸的回忆中,享受那一瞬的自由。1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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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我对狼有很深的了解,狼穿着一件灰白色毛衣,毛茸茸的尾巴,尖尖的耳朵,帅呆了!有的人认为狼是邪恶变化而来的畜生,但我认为狼也是有善良的一面,人类把孩子丢在森林里,某些狼会把他带回狼窝抚养成人,让他们成为狼群的一员。狼头领被称为阿尔法雄狼和阿尔法雌狼,其中我最喜欢阿尔法雌狼,因为它是一位带孩子的好妈妈。狼,我希望你们能让自己越来越强悍、凶猛!二年级:jessica2011150字 二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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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有一身灰色的毛,一对闪闪发亮的眼睛,一口锋利无比的牙,能一口咬碎坚硬的骨头,尖锐的爪子在阳光下分外耀眼。狼喜欢在夜间活动,仿佛是黑夜中的幽灵。一对绿莹莹的大眼睛能看清几百米远的物体。四条健壮的腿能在极短的时间跑到猎物点,脑子还能推断出这次捕猎的过程,甚至连结果都能想出来。狼尖利的爪子会紧紧地抓住猎物,锋利的牙齿能撕裂猎物。狼的智慧更是不容小视。为了防止意外,狼还会打许多的防身洞,使猎人们晕头转向,不知该打哪个洞。狼便可乘这个时机逃跑,走投无路的时候,狼便会跑到最近的防身洞里,争取一丝逃生的希望。狼王是最聪明最强壮的狼。它可以帮助狼群吃到肥美的羊肉,在成功地跳过非常高的石墙逃之夭夭。狼的速度是非常快的,面对猎狗群的追杀,狼总能镇定自若,面对黑森林的枪口,狼也总是逃之千里。因为狼有着惊人的速度,这种速度将子弹和猎狗拒之千里。这多种高超的绝技使狼成为了草原霸主。350字 四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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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谈起狼,人们总是说狼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喜欢狼。狼的外形酷似狗,却被狗矫健。它们的耳朵直立着,两只眼睛就像绿灯笼,流露出几分冷峻和凶猛,让人毛骨悚然。它们的爪子大约一寸,尖锐如匕首。捕猎时最厉害的武器便是那爪子。一击快如闪电,气势凌厉。一下子就能把猎物击倒在地。狼位居食物链的顶端,是凶猛的食肉动物。它们常吃的动物有驯鹿、山羊和野牛。除了猎物稀少的时候,它们一般情况下,绝不会主动袭击人类饲养的绵羊,对枪弹和大型猛犬会产生恐惧。狼不算是群居的动物,但是它们会在寒冷的冬天聚在一起。到了春天,天气变热,它们便会化整为零,各自活动。冬天到了,它们又会在狼王的召唤下,集结在一起,化零为整。狼被人们称为“机警之师”,食草动物在它们的尖牙下,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从而变得机警灵活。假如世界上没有狼,食草动物便会变得迟钝,久而久之就打破了自然界的平衡,后果不堪设想。我们要保护狼。3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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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也是好的人类是世界上的第一霸主,然而,紧次于人类的就是狼。狼,在我们的心目中,就是邪恶野性的化身。它不仅吃人类养的羊啊、牛啊、猪啊等,让我们都讨厌它。可它不吃肉,怎样生存那?狗走千里吃屎,狼走千里吃肉!再说,我们喜欢的狗,都是由东亚狼进化的呀!其实,狼是善良的,它不像鹿,非要让跟自己挣偶的对象倒在血泊中,至少也留一条生路给对方;狼群是团结友爱,不像我们,那个跟那个打架,那个抹黑荣誉,那个拖累集体……狼,它虽然贪得无厌,但有句公道的话,凡是狼吃的东西人都吃,人吃的东西狼未必吃,比如:香烟、烈酒、海洛因等,狼可不是逃犯。狼,它为我们吃掉一些草食动物,给世界留下一部分草。羊吃草,狼吃羊,狼粪又滋润青草,自然界的生态连环环相扣。而我们人类又干扰了自然界的生态连环环相扣。我喜欢狼,就因为它善良,它团结有爱等优点。希望人类改掉对狼的偏见,它毕竟对我们有很大的贡献。35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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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小狼小狼》读后感这个暑假,我在老师的推荐下看了一本书名叫《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陈阵的知青在他的朋友的帮助下,“狡狼三窟”。成功掏出了七只小狼崽。同时,陈阵也非常喜欢狼狗,所以,他准备把其中一只小狼崽养大和狗交配,生出狼狗崽。小狼被选中,于是,它就在陈阵的照顾下长大了。它在夜晚学会唪叫,在被马倌打后学会打洞,在金花鼠、老野兔的攻击面前毫不退缩……它历经苦难,在搬家时伤了喉咙。最后,它不行了,但它却想像战死的狼一样光荣的死去。陈阵看出了他的心思,完成了他的心愿……通过书里的故事,我看到了了狼身上的特性和性格,小狼对陈阵的影响:对它好的人忠诚,对陌生人凶残是他的性格;陈阵既是小狼的主人又是小狼的朋友,这种复杂的关系令他最后做出了令他愧疚的事。本书中小狼的自由独立、强悍卓越、超常的智慧才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我要向小狼学习。四年级:赵子位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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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小狼》读后感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小狼小狼》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姜戎。 《小狼小狼》这本书讲一名从北京来到额仑草原的知青对那里的草原着了迷,于是就掏狼窝,掏到了一只小狼,但巴图阿爸对陈阵(那个北京知青)说:“狼,可杀、可拜、不可养啊!”可是陈阵坚持要养,阿爸只好答应了。 在养狼的过程中经历了不少的挫折与坎坷,但是小狼仍然没有向困难屈服,而是勇敢的去面对它,最后小狼因为失血过多而离开了陈阵。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这个自然段:陈阵独自伫立窗前,怆然遥望北方。狼群已成为传说,草原已成为回忆,游牧文明彻底结束,就连蒙古草原狼留下的最后一点痕迹——那个古老的小狼故洞,也将被黄沙埋没。 《小狼小狼》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要有毅力,要学会坚持和奋斗,狼就是这样做的。除了这些,狼还具备超常的智慧和才能,这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狼之所以个个顽强是因为残酷的草原早已把所有的弱者彻底淘汰了!350字 二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