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读后感
作为一代文人,白居易可谓是一个成功者。他的现实主义的笔,写出了多少个凄冷的场面,敲响了一次又一次警钟。他的《长恨歌》,可谓是他一生的代表作。
诗以喜剧开头而转成悲剧,虽然作者的立意是“欲惩尤物”,却成了一首爱情的颂歌。这首叙事诗的最成功处就是抒情,相当复杂的情节只用精炼的几句就交代过去,而着力在情的渲染,细致地写唐明皇与杨贵妃爱情的浓烈和贵妃死后双方的思念之情.
《长恨歌》就是歌“长恨”,“长恨”是诗歌的主题,故事的焦点,也是埋在诗里的一颗牵动人心的种子。而“恨”什么,为什么要“长恨”,诗人不是直接铺叙、抒写出来,而是通过他笔下诗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展示给读者,让人们自己去揣摸,去回味,去感受。《长恨歌》首先给我们艺术美的享受的是诗中那个宛转动人的故事,是诗歌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全篇中心是歌“长恨”,但诗人却从“重色”说起,并且予以极力铺写和渲染。“日高起”、“不早朝”、“夜专夜”、“看不足”等等,看来是乐到了极点,象是一幕喜剧,然而,极度的乐,正反衬出后面无穷无尽的恨。唐玄宗的荒淫误国,引出了政治上的悲剧,反过来又导致了他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悲剧的制造者最后成为悲剧的主人公,这是故事的特殊、曲折处,也是诗中男女主人公之所以要“长恨”的原因。许多人说《长恨歌》有讽喻意味,我想,这首诗的讽喻意味就在这里。那么,诗人又是如何表现“长恨”的呢?马嵬坡杨贵妃之死一场,诗人刻画极其细腻,把唐玄宗那种不忍割爱但又欲救不得的内心矛盾和痛苦感情,都具体形象地表现出来了。由于这“血泪相和流”的死别,才会有那没完没了的恨。随后,诗人用许多笔墨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思念,但诗歌的故事情节并没有停止在一个感情点上,而是随着人物内心世界的层层展示,感应他的景物的不断变化,把时间和故事向前推移,用人物的思想感情来开拓和推动情节的发展。唐玄宗奔蜀,是在死别之后,内心十分酸楚愁惨;还都路上,旧地重经,又勾起了伤心的回忆;回宫后,白天睹物伤情,夜晚辗转难眠。日思夜想而不得,所以寄希望于梦境,却又是“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诗至此,已经把“长恨”之“恨”写得十分动人心魄,故事到此结束似乎也可以。然而诗人笔锋一折,别开境界,借助想象的彩翼,构思了一个妩媚动人的仙境,把悲剧故事的情节推向高潮,使故事更加回环曲折,有起伏,有波澜。这一转折,既出人意料,又尽在情理之中。由于主观愿望和客观现实不断发生矛盾、碰撞,诗歌把人物千回百转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也因此而显得更为宛转动人。
《长恨歌》是一首抒情成份很浓的叙事诗,诗人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塑造上,采用了我国传统诗歌擅长的抒写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通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到梦中去找,梦中找不到,又到仙境中去找。如此跌宕回环,层层渲染,使人物感情回旋上升,达到了高潮。诗人正是通过这样的层层渲染,反复抒情,回环往复,让人物的思想感情蕴蓄得更深邃丰富,使诗歌“肌理细腻”,更富有艺术的感染力.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长恨歌》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很高的。古往今来,许多人都肯定这首诗的特殊的艺术魅力。《长恨歌》在艺术上以什么感染和诱惑着读者呢?宛转动人,缠绵悱恻,恐怕是它最大的艺术个性,也是它能吸住千百年来的读者,使他们受感染、被诱惑的力量。
《长江七号》的经典
下午我们低年级的同学看了一部电影名叫《长江七号》。
电影里有一个小男孩,名叫小笛,他的妈妈早已去世了,只有他的爸爸陪他过着日子。
他们家很穷,大部分东西都是小笛爸爸从垃圾场捡回来的。
有一次,中午的时候,小笛在学校里看见他班上的一位同学有一个“长江一号”机器狗,小笛也想玩,可是那同学不让。小笛回到家后吵着爸爸买,因为爸爸没钱,所以没给他买。
后来,他爸爸又从垃圾场捡来了一个肉乎乎的玩具球,实际上它是个会变形的太空狗。小笛给它取了个名,叫“长江七号”,又叫七仔。
第二天,小笛把七仔带到学校。那位有长江一号的同学要抢小笛的七仔,小笛就和他打了架。爸爸知道了,就教育小笛说:“以后不许骗人不许打架了。”
第三天考试了,小笛本来考了0分,后来他在前面加了个10,就变成了100分。爸爸发现了,又说:“以后不许骗人,不许打架,这是最后一次了。”爸爸为了给小笛读一个好学校,将来做一个有用的人,拼命在工地上做事挣钱,不小心从工地上摔了下来。小笛知道了,发誓以后再也不骗人不打架,不惹爸爸生气了。
过了不久,又考试了,小笛通过自己的努力,没骗人,没打架,结果考了一个60分。
这个电影里我印像最深的最喜欢的,就是小笛爸爸经常说的那句经典的话。就是说,人穷志不短,不骗人,不打架,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这些不愁吃不愁穿,不是所谓的穷人家的孩子,更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认真的听老师讲课。上到哪一课,复习到哪一课,学到哪一课,写到哪一课,每次考试都要考得好成绩,争取每次都评上“三好学生”,将来就做一个对社会很有用的人,为中国加油,为共和国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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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壹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但那又怎样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也要爱的尽随心意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贰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叁情人?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友人?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亲人?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肆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伍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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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12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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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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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无期长恨歌天上缀着几颗寒星。桌上,一盏明灯,一道圣旨,一条白绫。寥寥几物啊,显得越发苍白,连那灯,似乎都是如此黯淡,其它,更是模糊不清......呵,皇上啊,这圣旨,这白绫,就是你最后一次赐予我的礼物吗?皇上,你是否已忘却了曾经的山盟海誓?还是,你没忘,不过是藏在心底,不愿再去唤醒它?可是,我玉环却从未忘过,也常常回想起来啊。“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结连理枝”,誓言依旧在耳畔回响,可眼前,你却只留下赐死的圣旨,然后,弃我而去。皇上,你的誓言,就如此的脆弱,就如此的不堪一击吗?还记得曾经的芙蓉暖帐,云鬓花颜;还记得曾经的华清浴池,一笑百媚;还记得曾经的藏娇金屋,宠爱三千;还记得......可是,那是曾经。今夜,却是这般的凄冷,这般的无奈,这般的断肠。曾经的“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换来了什么?一道圣旨,一条白绫。呵,是上天的捉弄,还是人世的无情?皇上,你知道吗?可怜我杨玉环,从前怎么未曾想过,得宠得了一时,又如何蒙恩得了一世?最终,又会落得什么下场?现在,终于明白了,当年的恩恩爱爱又如何抵得过今朝的风风雨雨?情切切良宵又如何低得过恨绵绵众怒?纵然皇上你贵为一国之君,可惜,却终也敌不过众人的威逼,百姓的盛怒。是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皇上你又如何能不顾及天下民众?所以,我玉环便从以前“三千宠爱在一身”的贵妃,沦落到今夜恨意无期的断肠人。难道,我的使命,就是为圣上你,承担骂名吗?想想历来的圣德之君,难道他们就没有爱情吗?可是,他们更知道天下为重,所以,也还是成为了数千年君王的典范。皇上你也可以是位圣君,可惜,你却选择了爱情,不要天下。如今,千钧一发,你又舍弃爱情,我自然就成为这场灾难的罪魁祸首。皇上,你下旨时,可有一丝愧疚,可有一丝心疼?我抚过桌上细腻如水的白绫。这白绫,好轻,好柔。不知,被它缠绕住脖颈,会是什么滋味?今夜,就试试吧。或许,只有当我死了,百姓的愤怒才会像我的性命一般,消失得无踪无影吧?我将白绫抛过房梁。回头望望那圣旨,无意间,目光触到了那明亮又灰暗的灯。灯芯快燃尽了,灯也奋力倾吐最后的光明......灯芯,灯心。皇上啊,灯有心。你呢?8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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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情长恨_800字她唤他父皇,在他赏赐的宴会上将酒奉上,这是流传多年的礼·仪。她是他儿媳,亲自将其封为王妃。素未谋面,便知,她,是个倾国倾城的可人儿。她唤他陛下,在他豪华的宫殿中纵情欢唱,逾了礼,覆了仪,展露出最真诚动人的笑颜,陛下,知己者也。刚刚的那番欢唱,刚刚的那个笑颜,注定了他俩的缘,迷乱了他孤独的心。她是他的红颜知己。她不知他刚刚失去了心中最爱的“她”,失去后接踵而来的是孤独与寂寞,还有作为帝王的高冷,那颗亘古不变的多情无情的心,等待着她的填充。她,让他回忆起年少情窦初开时怦然心动的节奏;她,带他回到曾经挚爱的音乐。音乐,是他们最初的邂逅,最美的相遇,他把词填,她把曲编,他们,是最合拍的搭档。她唤他三郎,他是她心中最美的情郎。他给了她荣华,给了她富贵,给了她最忠诚的承诺,给了她一生不变的爱恋,许下“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千古誓言。得郎若此,此生何求?他从遥远的岭南为他送来最新鲜的荔枝,他把她当国母,在最寒冷的季节带她入浴华清池。得君若此,还有何求?她是他最爱的女人,爱到负了儿子,负了朝堂,负了天下。他为她悲伤为老不尊的骂名,他为他们的爱恋承受乱论的鄙夷。他是“明皇”,却葬了大唐。她是“美人”,却沦为祸水。他便是唐明皇李隆基,而她,就是那四大美人之一的杨玉环。那是一段怆世的爱恋,他成了沉迷女色的昏君,她也成了毁灭大唐的祸水。这段不伦的悲恋能怪谁?他们只是相爱了而已。我想,当他们越过那堵封建禁锢的墙时,他们内心就充满了战胜世俗的勇气和力量,他们无怨无悔!最后的最后,她被乱军勒死在马嵬坡。不是为他而死,却因他而死,绳下的她望着他远去的方向,是笑着离开的吧!“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压过他们爱过的痕迹,百千年后,只留这悠扬的《长恨歌》绕耳徘徊,长情,便长恨。初三:宋梦楠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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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自是长恨水长东——读汪曾祺后有感手捧一本《汪曾祺短篇小说全集》,从图书馆借来的,边缘微微皱起,书页也有些发黄,看起来旧旧的,纸质也已经变脆,反倒是很有质感。如果说沈从文的作品清新雅丽,如天边白云,那么汪曾祺怕就是人间最真实的红尘,似乎带了一股子油烟气,却亲切得让人觉得美好。他写的也是人间最美的真情,却和任何人都不一样,一眼便看的出是汪曾祺的作品。《大淖记事》的故事本身就很美,不过,如果是让张爱玲来写,她应该会让男主人公十一子死掉,两个有情人终是在苍茫的时空中错过。不过汪曾祺就不,他让十一子活了下来,让阻碍他的刘号长消失,这便让故事好像欠了点火候,不够震撼,但作为看官,却永远不会觉得这大团圆的结尾有丝毫的俗套。原来,不必生死相隔,感情,也可以美的令人动容,这便是他的高明之处吧。汪曾祺自己说,《晚饭后的故事》是张恨水式的。细细读来,有张恨水的影子,也有李碧华的,甚至还有沈从文的、张爱玲的丝丝味道,但再读,就发现,这仍是一部经典的汪曾祺的小说。不惊天,不动地,有情人擦身而过却并不流下泪水。遗憾,有那么一点点,也是沾染了烟火气的。看多了那些催人泪下的文字,就来看汪曾祺吧。他很诚实,不留情面地剖开市井人们最真的思想,琐琐碎碎,没那么美好,但他也很善良,总会又带来些许人与人之间温暖的情谊。又寂寞,又温暖。也许,真的没有那么多惊天地泣鬼神的东西吧。眼下自以为很重要的人,死死地抵着不肯放手,兴许在很久之后才明白,原来那个人,也不过是生命中平平的过客罢了。水,总是那样滔滔地流着。每一天,都在增添着新的遗憾与后悔,人生似乎就这么地过去了,又怎么总是站在一边,为往昔流泪呢?“哪个为旧人哭,太笨了。”歌词里这么唱着,于是也开始疑惑,曾经的真心,再怎么坚固,也会被新的生产蒙蔽吧。不敢去想大淖中十一子与巧云的后续,我怕我会不由自主地给他们设定一个灰色的后来。活在世上,有哪一颗心不是千疮百孔的呢?7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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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读后感“如果你问我,人真能活500年,1000年,你乐意吗?我确定一定会以极肯定的语气告诉你,我不乐意,为什么?我会用这本书来回答你。”——吴楚(作者)。《长生》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古德的中国人发明了长生不老药“上帝分子”之后,离奇被杀,这神奇的药剂也莫名消失。国家在得知古德被杀后迅速组建了“救赎”计划,一个叫“滤镜"的神秘组织及其背后的阴谋渐渐浮出水面。“上帝分子"也成了各个国战争的导线。人类一直追求长生不老,但它真的来到你面前时,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对于老人,国家要如何赡养;年轻人认为时间多的是,会不思进取,游手好闲;阶级对立更加长久;无法想象一个家庭会有多少成员,怎么排序;最可怕的就是人口只增不减,粮食、淡水、能源……地球的贫瘠将预示着人类的自我毁灭。从本书可以感受到,因“上帝分子”的面世,各国阶层为垄断它,而让世界陷入了万复不劫的黑暗。“滤镜"成员说:“我们扼杀技术,我们谋杀伟人,我们践踏法律,我们是凶手,是屠夫,是自然科学的封印、毁灭者,但我们更是守护者,这颗美丽的星球不应该因为人类而毁灭,这就是我们存在的意义!"可是用扼杀、毁灭、来推迟科学的进程,真的就没有其他好办法吗?合上本书,思绪万千,心中却一直回忆着书中盖伊博士说过的一句话:“技术没有罪,罪恶只在人的心里!”我认为本书最后战争的爆发,是关于死亡带来的警示。生命是平等的,死亡也是平等的。面对权力阶层,死亡从不屈服。如果连这最后的平等都消失的话,那支撑着世界的文明之柱也将轰然倒塌。所以长生不老我会像作者一样说"我不乐意。”科技飞速发展,将带来一个崭新时代。那是一个光明的时代,也是一个黑暗的时代。那是一个科技纵横的时代,也是一个考验人心的时代。就在写完这篇读后感后不久,我看了雷•布拉德伯里的《霜与火》。讲述了一个部落从出生到死亡只有八天。是选择在自己的舒适区享受八天的生命?还是勇敢的去面对死亡创造奇迹?大多数人都选择前者。可是有一天西姆不甘心就这样平凡的死去,他要拯救族人。虽然道路危险重重,但仍然不畏辛苦,创造了奇迹。看完我很震惊,不由自主就想到了《长生》这本书。这两本书描写的生命长度不一样,但不管是长生还是八天,都是思考生命如何过得有意义,有价值。9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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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故里·草木深——泪水和叹息描摹《长恨歌》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四、没有结局的结局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后记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通辽实验中学高一:朱蕾9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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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此身非我有——豪放词》读后感说起这本豪放词选集,我其实已不是第一次读了。这本书是我刚上高三时买的。我本想抓紧学期伊始的空闲时间将它看完,没想到高三根本没有给我留出大块的可以用来看这等“闲书”的时间,而是直接把我抓起,扔进了汪汪题海中。而等我从从海中解脱而出时,虽然有了时间,但伴随着兴奋或者说是浮躁的心境的我,却看不下去这书了。于是,对这本豪放词选集持续而完整的阅读已经是买书后一年半的事了。寒假结束返校时,除了一些历史方面的书籍外,我特地把它放入行囊,希望这本豪放词集能给自己的生活带了几分文学气息与豪放情怀。编注者自言本书沿承邓乔彬先生的《豪放词萃》的轨辙,不断代选词,而是以词体美学特征分类,将各代豪放词以时代、作者序进行编排、注释及评论。本书共收录八十多位词作者的近两百首词作,多为公认的豪放词作,时间跨度从盛唐(如李白的《忆禽娥?箫声咽》)到清末民初(如秋瑾的《满江红?小住京华》)。从所选词作分布上看,唐宋时期因其为词兴起与繁荣之时,名家杰作甚众,而入选者多,而元明词衰,所选较少,整体上尊重词史。这本豪放词选集分作者介绍、原词、注释,辑评四部分。作者介绍只出现于第一首作品中,包括生卒年、字号、籍贯、仕历、创作、词集等内容。原词以通行本子作底本,若有重要异文者,在注释中注出。注释部分多为事典、地名等,也有部分词作创作背景等内容,同时对生僻字酌加汉语拼音。本书的重要亮点是辑评部分。赏玩词令,关键就在于审美品鉴。本书所辑录的豪放风格的名词佳作,倍受前人关注,品鉴文字很多。而编注者搜集风格迥异的前人品鉴文字,并从中筛选出其中有代表性的精髓部分(多为宋人、清人的)飨食读者。不求全而择精,我想,编注者在这本书的辑评部分上是花了大力气的,也正是这些辑评,为我这样对词作略知皮毛的人提供了相对的捷径,起到了一定的指点迷津的作用。初中时我开始喜欢词令,慢慢地也开始试着模仿前人之作,依循词调、格律等进行填词。作为一个阅读者,作为一个男儿,我是喜欢豪放风格的词作的。而作为一个自己试着填词的外行,我却总是完成不了豁达洒脱、粗犷不羁的词作,笔下多是一些哀婉、悲凄之调。阅读这本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了解更多的事典、熟悉词调格律、学习豪放词创作,同时也希望在这个过程中能够放松心情,陶冶情操,尤其是一种乐观、豁达的心态。进入历史文化学院学习,历史是我的专业,我的阅读重点自然是历史类书籍。但我想我同时应该扩大自己的阅读面,既能丰富生活,培养情调,也可以达到促进历史阅读、学习的目的。文学类就是阅读的一个重要方面,既包括古代文学,也包括现代文学。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喜欢的古代文学作品。我认为古代文学作品的文辞中多有着较强美感,有的潜移默化中给人以教育,有的醍醐灌顶般给人以启迪。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有着较高文学素养的历史学者,如我们历史文化学院的王玉华老师一样(王玉华老师喜欢词创作,在西岳论坛中开设有专栏“梅溪响唱”,现其作品已集结出版为《梅溪存稿》)。袅袅炊烟,隔江千里,若能从词作中循烟探得前人英豪的足迹,觅得一种乐观豁达、开朗向上的人生态度,这才是阅读的最大收获吧。“长恨此身非我有”,立时忘却营营!1200字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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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初一:匡修江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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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家里有一本《资治通鉴》,放在书架的一角,从上初中后就未翻过了。当我提笔写这篇文章时,脑子里第一个出现的就是它。因为在它身上,我第一次了解到唐玄宗和杨贵妃的故事。说起来,这般爱情是不能被史书古板的语言所能描写透彻的,我刚开始读它的感觉,也觉得不过是一段说烂了的兴衰罢了。帝王之事,后宫之中,多少关系错综复杂,多少恩怨无法言说。唐玄宗与杨玉环的爱情,那时在我心中只是停留在红颜祸水的感觉,更兼有与安禄山的一抹说不清的故事,感叹后宫之乱,盛世不幸,却从不会思考这背后的故事。谁曾想到,时隔多年后,白居易的《长恨歌》突然闯进了我的视界。当我翻开书卷时,我怎会知道那不足千字的诗句,竟会拉出一缕长的说也说不完的故事。可我确实被他的诗句震住了,我就如一个初涉黄河的先民,在露水犹湿的清晨听见了水鸟婉转如歌如泣的和鸣,兴起,痴痴地念道:“……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一字一句,是牙牙学语,又是圆柔娇艳,在那一刻,我仿佛被这些一千多年前的诗句带回到曾经的唐宫,看到那镏金铜瓦的宫殿,仰视飞檐殿角的美感,感受到霓裳羽衣曲的声势浩大,唐玄宗的风流雅致。还有那半实半虚,影影绰绰,隐约在历史长河中的倩影,风华绝代,倾国倾城!是多么突然的相遇啊,我不解一贯平实的白乐天,何以会写出如此风情摇曳、充满幻想的诗句,又为何,那原本在我眼中平淡的爱情,在他的笔下会写出如此风姿呢?我不是乐天,不能理会诗人的情思,也对那段爱情没有太深的了解。但我知道,乐天一定是被李杨二人所触动了,否则他又怎会把一首本该核实的讽喻诗,写成充满幻想和感伤的咏叹诗呢?他又怎会费如此多的笔墨,写下一首洋洋洒洒840字的长诗呢?多么美好的爱情,却在公元755年被打开了悲剧的开关。历代史学家大书特书的安史之乱,将李杨二人近乎虚幻的爱情打成了破碎的泡沫。“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在仓皇的逃亡之中,唐玄宗或许还奢望着等平乱后,再重回昔日的仙乐飘飘。但现实终究给了他最致命的一击,“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美人如画,但在帝王的性命面前,却只是安抚军心的牺牲品。曾经传为佳话的爱情,最终因贪婪而烟消云灭。所谓长恨,亦当如此吧。最苦生在帝王家,最悔莫过半生情。“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让所有的花,交给风去打散;所有的情,交给心去诉说。唐宫深处,南苑秋风,再没有伊人凭栏而待,再没有羽衣随风曼舞。《红楼梦》里,麻鞋鹑衣的痕道人一路唱着"好了歌",告诉世人万般"好"都是因为"了断"尘缘。可了断了尘缘,他又如何能享受她的风采。割舍一切,他又怎能忍受没有她的陪伴。“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天地之大,何处能寻到你,人生种种寂寞,能与何人说?纵使“祸乱继起,兵革不息,民坠涂炭,无所控诉。”,虽大唐一百年盛世毁于我手,但我依然不后悔那日的芙蓉帐暖,我愿为你背千古骂名。最后,你终究成了仙女,不食人间烟火。而我,却只能是个孤老余生的太上皇,在一眨眼的宇宙中,成为一颗渺小到忽略不计的尘埃。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你以为我忘了,其实我没有忘,但你若恨我,我希望你恨到天长地久,也不要完。能有这段爱情,纵使被后人唾骂,也不悔昭和殿里,我和你的双目相对。写到这里,我心里如寒空半月,寂静无声。乐天,所谓长恨歌,就是如此吧。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背弃的,不仅是誓言,还有他的如画江山。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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鸾凤歌.歌长恨那时,她仍是那宠冠后宫的贵妃。移植至沈香亭前的牡丹开得正盛,她与他均前去观赏。李龟年手捧檀板,立于众乐师之前,刚要唱,又说:“品名花,对妃子,焉用旧乐词为?”他忙召当时的翰林学士李白进词。太白酒意未消,得旨,大醉之时写下了那三首《清平调》:“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封。“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沈香亭北倚阑干。“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玉环妃子的美貌跃然纸上。她喜吃荔枝,他便命人快马加鞭从南方送来。她并不知,只为自己这破颜一笑,已是惊尘溅血流千载。从她由寿王妃成为他的贵妃那一天起,人们便记住了她。记住了这个天生丽质,为整个家族撑起了门楣的妃子。他爱她的绝色容颜。绝美,惊艳,真让那国色天香的花王也自愧不如!他宠她,顺着她,呼她为“娘子”,她转呼“三郎”。他立下了誓言:“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一如平常夫妇。试问还有哪个妃子有如此待遇?即便是当年恩重如武惠妃,如江采萍,也该叫一声“陛下”!三姊虢国夫人也是美丽天成,且不施脂粉,令他垂涎。她顿生醋意。他也很生气,便把她送回了娘家,经人劝慰,又才接了回来。她跪在殿前,梨花带雨一般,泪珠纷纷滑落下来:“臣妾有罪,陛下还是让臣妾回家吧!臣妾的一切都是陛下恩赐的,只有头发……”她剪下一缕头发,金步摇在头顶微微颤动,“只有头发是受之父母,请陛下留为纪念罢。”看着眼前泪水纵横的丽人,他也不禁潸然泪下:“贵妃请起!”骊宫。华丽的乐曲奏了起来。她迈向殿前,如步步生莲,忽然开始起舞。霓裳羽衣舞。如同仙女凌空而降,仙袂华服,一切都飘渺了,好似仙境。她绝色的容颜也渐渐消融在幻境里……“贵妃!”再次惊醒了罢。身边的人早已不在了。他又想起了那天在马嵬驿发生的一切。宰相杨国忠已被将士诛杀,剑锋便指向了贵妃。无奈,她只有将她赐死。终究还是红颜祸水么?她从容地收拾好自己地妆容,路过他跟前,低吟了一句:“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他不禁泪下,终于感到自己已经衰老,连深爱的妃子也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她香消玉陨。而她的脸上依然是那倾国倾城的笑容,玉指轻滑过白绫:“真是柔软呵……”一滴泪就掉了下来,砸在白绫上,砸在他心里。花钿落下,清脆的响声映衬着无比的寂静。她心里有恨!他知晓。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一切的誓言一如他对她的爱一样,成了那夺命的白绫么?都是如此的柔软呵……车辇忽然停下了,传进高力士的声音:“陛下,皇宫到了。”又从蜀川回来了么?月色朦胧,长安城笼罩在微微的细雨之中。不知从何处传来的铃声缓缓摇着,如同一支断肠的曲子。他在宫中踱步。月华之下,景是旧景,而人非故人。太液池,未央宫。芙蓉御柳,像极她明月般皎洁的脸庞。铃声愈传愈近,竟汇成了一曲哀歌。他回殿记下。《雨霖铃》。翌日,他来到梨园,竟不见一人。他感到一阵莫名的怒火,转身却见到歌女念奴。他这才压住了怒火,请念奴唱一曲。念奴不见她,察觉到一种恐惧,但还是唱了起来。他却心不在焉,仿佛念奴那高亢的歌声中凭空添了几分哀怨与凄厉。“停,停!”他拂袖而去,留下花容失色的念奴。天渐渐地黯淡了,又一个夜晚降临。他辗转反侧,终是睡不着。一星萤火在窗前忽明忽暗,火光中又映出了那倾国的容颜。梦里梦外,都是她的倩影。天刚明,一道士求见,自称因感动于明皇的专情,愿意寻找贵妃的魂灵。他当即应允。谁料到九霄碧落和黄泉都不见她的芳踪。道士忽听闻东海有一座飘渺的仙山,便决意去那里寻找。她果真在此。她仍是绝美,但脸上依旧有浅浅的泪痕。衣袂随风飘起,恰似那霓裳羽衣。道士说明了来意,并奉上一首曲子,正是那首《雨霖铃》。她淡然,默默道了谢,留下一股金钗,一扇金钿后翩然离去。金钗金钿,正是当日定情之物。他从道士手中接过了金钗金钿,明了其意:来世可再做夫妻,但恨不能绝!只有那首《雨霖铃》久久回荡在长生殿内。曲终,人散。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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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_2000字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 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 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 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 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 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 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女人长得不好,容貌上不占优势,自然也就不会依靠美貌来换取自己想要的锦衣玉食和歌舞升平的日子,这些女人相比而言更加容易接受平淡的日子,也就容易获得平凡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人长得不好是悲剧,女人长得太好,又没有用对地方就是更大的悲剧。作者要表达的恨是什么?是王琦瑶的的不独立?还是男人的没有担当?或者是社会变革对一个女人的毁灭?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 个人感觉王琦瑶被长脚杀死这个结局有些仓促,也不够理想。对王琦瑶来说寂寞、孤苦的活着,靠回忆活着才是最大的悲哀,爱情梦破灭之后,死死守住金条不合情节的自然发展与推进。一些重要的配角最后的下落也没个交待,比如那个对王琦瑶付出一片纯情的乡村少年阿二和萨沙。在前面作者可是花了大气力来写这些配角的,就这样让这两个男人不明不白的失踪总是觉得有些缺憾。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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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长恨歌》有感苏童曾经说过,上海有三个奇女子,张爱玲,王安忆,安妮宝贝。早就忘记了他是怎么评价她们的,只觉得上海是出精致女子的地方,如张爱玲的清艳,安妮宝贝的冷艳。而王安忆,只读过《长恨歌》一部,四个字,繁华落尽。王琦瑶是王安忆的影子,三小姐一样的在人后独自美丽。她的美丽是安静的,不招摇的。爱和恨就算是至深,看来也是淡淡的,走到了深处,才知道浓烈。王安忆的笔像是古时女子手里的绣花针,那一针一线,绣的都是女儿家的心事,描的都是上海背街小巷里藏的凄婉。她写的王琦瑶,是那个时代上海所有在深闺里微笑,心却早就飞到繁华场上的女子,“她们是平易近人的美,有点谦虚地,却又有些做作的讨好”。初看过去那种笔触太过细腻,没有我喜欢的女作家的磅礴凌然,可是读到王琦瑶、萨沙、严师母、康明逊在房间里做糯米圆子、吃火锅的时候,猛然觉得,那种细腻居然可以引得人的心里生出波澜壮阔的共鸣来。她写,这热闹虽然不是鼎沸之状,却是贴了心的。那种生活像上海很多小家庭必要过的小小节日,很温情。然后我方知王安忆的细腻绝对不是无谓的卖弄,是每一个字里都可以拧出灵气来般的滴水通透。她极力去描写的那种生活,是旧上海年轻女子闺阁里的心事。王琦瑶的心事是什么呢?是爱吧,或是一种模模糊糊自己也说不清楚的生活。李主任,她等过很久的男人;康明逊,她曾经爱过却离她远去的男人;萨沙,瘦弱苍白暧昧的少年;程先生,唯一一朵在她生命里浓墨重彩地开过的花,也是无声地谢了。留下了的是些什么呢?一个叫薇薇的,她生命的延续,一场上海小姐的盛宴,那些断断续续的情。这样像花朵盛放后的寂静,是难以想象的。这书的故事是如灰色一样温柔,低调的,即使是高潮也是缓缓而来,找不到顶峰。王琦瑶的身世跌宕,看来却这么理所应当。为什么?为她是个美丽动人的女子?为她是个总也逃不出保护的女子?为她是个没有大智慧的女子?也许她与所有小家碧玉一样,带着含苞待放的味道。有点娇憨的,早就不再是当初无才便是德的女子,可即使表面上已经被解放,她们终归在等。于是当有人伸过手来,又恰巧到了花期,王琦瑶便跟了他走。我相信她不是骨子里轻浮放荡的女子,只是总遇不到对的人。如康明逊,程先生。有时想想,她若是像蒋丽莉一样让生命俗气地滑过,会不会就不容易感觉到疼,后知后觉地,过一生?可王琦瑶的心注定她是不能成为一个平凡女子的——她的心太重。该要记住的,不该记住的,都被一点一点地藏在心里。王琦瑶有点隐忍地生活着,带着一点对未来的迷茫。她记住了康明逊,李主任。然而程先生的情,她却最终未领——虽然只是差一点的事情。这种擦肩而过,让王琦瑶的幸福更像午夜一现的昙花,美丽当中是缓缓流过的凄凉。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在白居易的《长恨歌》里他写的是绝代佳人杨玉环,用两个字形容这词最为妥贴,情殇。怕是王琦瑶在恨的,也是那样终而不得的爱。就算在旧上海她凭着美貌留下一席之地,曾像陈皇后般被金屋藏娇,最后也只留了爱丽斯的痛苦。若是都能忘了,王琦瑶不会恨,永远不会。应了那句绝美的词——人生若只如初见。我爱煞了深藏的决绝。只是她王琦瑶不能免俗,无法做到忘却这些曾经滑过她生命的男人,只好将他们的记忆背负着,像背负着一个家一般地,不舍不弃。所以即便是那样的恨,也是隐着爱的。王琦瑶将自己的一生浸透在带点甜蜜的苦涩里,心甘情愿,算是种妥协吧。因为对她来说,此生的情事就像烟花一般,即使稍纵即逝,在心里依旧是不变的印记。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